时间:2023-06-06 15: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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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和专业基础课,是一门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应用理论学科。在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的新形势下,国际金融课程提供了认识和理解当今世界货币金融现象的一种重要工具,其研究的内容随着国际金融实践广度和深度的发展而不断得到充实和更新,该课程的教学必须紧密联系当今世界金融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金融发展趋势而不断改革,从而扩大教学的视角和提高学生的知识素养。本文从教学内容体系、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三个方面探讨了国际贸易专业《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改革。
一、明确教学目标和内容体系
中国入世已进入了“后过渡期”,所面临的对外贸易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国际贸易专业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积极探索融理论知识培养、实践能力培养、职业素质养成与创业素质训练于一体的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而且要把这样的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于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中。国际贸易专业的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要达到以下目标:一是使学生系统了解国际金融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理论;二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引导学生积极关注国际金融市场和政策动态、国际金融理论前沿以及中国金融改革和开放进程,从而能够运用基本原理分析、解释、论证那些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甚至未来可能发生的重大国际金融事件;三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安排一定的国际金融实践环节,增强学生的金融经济意识和操作能力,理解国内外金融市场的规则、政策。为此,国际金融的教学内容要随着经济形势和培养目标的变化而不断调整。
1、夯实理论基础
国际金融是一门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应用理论学科,内容上既有宏观理论,又有微观实务。理论的讲授和介绍是每一门学科教学的前提和基础,国际金融学也不例外。应当主要围绕开放经济下的国际资金流动问题,重点研究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国际收支调节理论、国际储备管理理论、汇率理论、国际资本流动理论、国际金融危机理论、国际经济政策协调等,从而揭示一国经济开放条件下的金融活动的规律。在对国际金融理论分析介绍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关注我国的金融制度和政策,使得国际金融理论能更好地与我国的实际相结合,以利于对中国现实经济问题的分析和研究。
2、加大外汇交易实务和外汇风险管理的比重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需要掌握一定理论知识和技术,能熟练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人才,今后国际金融的教学内容必须理论与技能并重,使学生在掌握国际金融基本理论框架的同时,加强对其应用能力的培养。要加强学生在企业涉外经营中国际金融实务和技巧方面的训练,特别是在国际结算、国际融资、国际资本运营、外汇风险管理等方面强化指导,使国际金融的教学更好地与国际贸易学科的发展趋势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为学生将来从事外贸进出口报价核算业务、外贸企业的风险防范及投融资安排等提供业务上的指导。
3、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补充新知识
国际金融的理论和实践都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教科书的更新速度已很难跟上这些前沿问题演进的速度。需要我们专业教师密切关注当今世界金融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金融发展趋势,在教学过程中适时调整教学内容,及时补充新的理论和知识,从而扩大教学的视角和提高学生的知识素养。美国次贷危机已对货币金融危机理论、国际货币体系、国际金融市场等国际金融教学内容形成冲击。危机后国际金融的教学内容需要进行修正,新的案例要添加至教学内容之中。而且这场危机使得世界上大部分经济体都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在教学中要吸取此次经济危机的教训,强调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关系的紧密性,客观地分析评价那些远远脱离实体经济的金融衍生工具。
二、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
传统的《国际金融》教学大都以课堂讲授为主,老师将知识灌输给学生,这种方式导致大部分学生兴趣不浓厚,知识掌握不牢固。教学手段是推动教学方法改进的有效途径,应重视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率和效果,如:课程讲义全部制作成powerpoint幻灯片,进行多媒体教学;将教案、习题、案例资料制作成网页,供学生登录学习;鼓励学生登录国内外商业银行网站或财经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在教学方法方面,教师可以运用“四位一体”的理论教学、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模拟教学等多种方法和技巧,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1、“四位一体”的理论教学法
所谓“四位一体”方法主要是针对国际金融理论的教学规范,通过购买力平价理论的教学具体阐述“四位一体”法的四个方面。一是讲清楚理论的各种假定条件或约束条件,向学生阐明一价定律和两国之间没有贸易障碍是购买力平价理论成立的假设条件,因此该理论与现实的经济生活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理论的逻辑推导或数学推导,老师可以带领学生一起根据一价定律推导出绝对购买力平价和相对购买力平价的数学表达式。三是分析理论所隐含的政策含义和启示,通过课堂提问的方式向学生说明一国货币购买力的大小与该国通货膨胀率和物价的变动有关,二者呈负相关关系,购买力平价的汇率确定了两国货币的均衡汇率,现行的市场实际汇率乃是以此均衡汇率为中心而上下波动的,因此,以购买力平价汇率为尺度去与现行实际汇率进行比较,便可发现后者偏离正常均衡汇率的程度,从而采取相应的对策。四是运用理论来分析现实问题,通过对案例“巨无霸”指数的分析,进一步说明各国货币汇率与购买力平价汇率偏离的原因,增强学生对该理论的认识,使学生能融会贯通,运用该理论分析现实的汇率问题。
2、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的最大优点是从归纳的角度而不是从演绎的角度展开学习,教师充当导演角色,通过有效控制讨论过程,提示思考线索,提供分析方法;学生充当思考者、决策者的角色,在教师的引导下,身临其位、身临其境地分析并解决问题,做出决策。将国际金融的原理与当前国际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具体实例结合,能使学生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加深对基本理论和知识的理解,同时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例如,在讲解“外汇和汇率”一章时,可加入2006―2007年美元贬值的原因分析;在讲解“衍生金融工具”一章时,可加入中海油博弈海外市场和巴林银行事件的案例;而在讲解“外汇风险”时,可加入汉莎航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的实例;在讲解“国际资本流动和货币危机”时,可加入亚洲金融危机和美国次贷危机的案例。好的国际金融案例必须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和时效性等特征,案例内容应包括题目、背景材料、具体内容、适当的提示分析、相关的思考题等方面。
3、课堂讨论法
除了案例分析外,师生互动的课堂讨论也能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和对知识的运用。在教学活动中,选择适当的讨论选题成为课堂讨论的关键。首先,选题应能充分运用《国际金融》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即应涉及国际收支、国际储备、汇率、国际资本流动、国际货币制度等基本理论内容。其次,讨论的选题要紧扣现实,将金融领域的新问题、新趋势有机引入课堂,保持教学的开放性与灵活性,引导学生关注现实,学以致用。例如,在学完国际收支调节理论及国际储备后,就可以讨论近年来我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及特点及可供选择的调节手段,并就我国目前外汇储备的管理及巨额外汇储备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全面、系统的了解。最后,选题要面广、点多,能分割为多个部分,以便于学生划分相应的专门学习小组,集中针对所分配的选题进行准备达到全面参与讨论的良好效果。
4、模拟和实践教学法
在教学过程中开设外汇交易模拟、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模拟及国际结算模拟等金融交易,提高学生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交易的感性认识和领悟能力,让学生在现代化的教学环境中感受国际金融业务的实战氛围,进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使其在走向工作岗位时,能够很快适应环境,有效缩短理论与现实的距离。此外,有条件的学校应多开展社会实践教学,其形式可多元化,与银行、证券公司、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及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金融主管担任兼职教师或开展讲座;鼓励学生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研,了解当今金融环境和政策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三、优化考核方式
对于突出实践性的企业管理的教育而言,哈佛商学院无疑是全世界的典范,国际金融课程的考核也应借鉴哈佛商学院的成功经验,优化考核方式,使学生通过考试能在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得到培养和提高。首先,在学业考核上应改变过去书面闭卷考试的单一考核方式,不仅依据试卷和论文来考核学生的知识水平,而且通过课堂参与度来直接评价学生的学业,促使学生非常重视上课前的预习和课堂上的发言,以保证学生能力培养过程的扎实性,严防学习上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其次,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将学生的出勤情况与所得成绩直接挂钩,以充分体现出按时上课对于高等教育的严肃性,同时也是对学生时间观念和综合素质的锻炼。再次,对学业成绩实行强行分级的制度,按一定比例将学生成绩划为优良中差,一方面给学生以压力,激励学生不断严格要求自己;另一方面间接地要求教师必须认真对待学生的成绩考核,能够拿出有说服力的评价标准,将教学工作搞得更加细化。这样,避免一次考核定论的作法,既能反映出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能体现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自我学习和获取知识的能力。
由于国际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层出不穷,国际金融教学改革必将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作为一名授课教师,应该充分认识到该课程的特点,把具有新意的教学思想应用于平时的教学过程中,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李金玲: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应用型人才模式的探讨[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9(6).
[2] 王爱俭:关于优化国际金融学科体系的思考[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5(1).
欧盟低碳交易机制所述的市场结构构架上规定碳交易市场可以以配额进行交易,也可以以项目进行交易。前者由政府或者管理者规定排放配额,并在参与者之间进行限量交易。后者则是根据低于基准减排水平的企业与配额限制企业之间的交易,配额限制企业可以购买低于减排水平的企业配额来调整其面临的约束。这种碳交易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把碳排放权以价格形式表现出来,并加以量化,有利于对碳排放的管理和降低碳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
碳交易市场的相关利益体。政府根据政策的配额,企业自身发展需要,企业之间就配额进行的交易,以及对碳交易进行的期权购买的投资者等等都是其参与者。政府根据受管制企业发展规定排放权以及配额,受管制企业受自身条件调整并对排放权进行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对排放权进行预期,并对排放权进行期权,担保等金融活动。
碳交易的金融工具。随着经济的发展,低碳经济的发展主要以排放权的远期以及期权交易为工具,并且排放权的交易是低碳经济的基础交易。随着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对排放权的关注,碳交易的衍生产品日渐产生,主要包括排放权的交付保证、担保、套利交易等。
二、国际金融条件下碳交易市场的起源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金融的联系日益紧密,促使人们对环境的日渐重视,使得政府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来避免企业行为对外不经济作用的产生。国际金融联系的紧密性使碳交易的参与国较多,并制定了相应的指标:到21世纪中期,全世界温室气体减排50%的目标,以此为框架,后者对前者进行了细节的补充和说明,世界各国规定了具体的减排目标和实施细则,根据各国情况,欧盟消减8%,美国降低5.2%,日本和加拿大分别降低6%。国际金融的发展为世界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的基础条件,各国的经济发展需要一定的排放权,发展的程度于这种排放权紧密相关,同时,排放权的限制成为成本的约束。金融市场提供的各种金融交易工具促进着这种资源的有效配置,进而促进着碳交易的发展。
三、碳交易在世界各国的发展
随着碳交易国际发展的深入,碳交易国际金融机制的健全,各国在碳交易产品金融工具的开发上不断拓展,碳交易的量逐渐上升,同时人们对环境期望的提高,碳交易价格也呈上升趋势。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形势不同,碳交易水平也不同。
最为有名的是芝加哥的气候交易所(CCX),其是京都议定书协议之外的全球首家自愿减排的碳交易市场平台。加入CCX的企业,每年自愿限制其气体排放额度,这对于环境的维护,公司知名度的提高都有着很好的示范作用,也对我们人类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参与CCX的企业主要来自航空、交通、电力等高排放企业,他们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对温室气体排放的降低,并做出接受当地法律和政府的监督措施。
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交易体系主要是政府对电力公司和相关部门进行的定额排放规定,并随后加入了京都议定书协议,政府为实现降低减排的目标,制定了减排的具体措施和长远计划,并通过法律条约进行约束和监督。政府于2008年成立了蒙特利尔气候交易所,以方便排放权的配额交易,通过这些措施,澳大利亚政府逐渐提高了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威信,为以后的加入碳交易国际化迈进了一步。
我国经济的发展消耗的资源较多。据资料统计,我国每年消耗31%的煤炭资源、8%的石油、10%的电力资源,而生产的GDP仅仅占了世界的4%左右。我国是经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要解决我国面临的许多问题,而我国又是资源消耗性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任重道远。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技术上我们可以利用发达国家的减排技术来降低我国资源消耗时的碳排放,同时,2008年,我国成立第一家环境权益交易机构――北京环境交易所。这为我国碳交易发展提供了市场平台,碳排放配额可以在该交易所公开出售,通过对碳交易的价格公开机制,规范了碳交易的市场机制,方便与国际碳交易机制接轨,引进国外先进的排放技术,并以此来衡量各企业的发展权利和发展成本,督促企业在环境保护中所起的社会责任。
四、国际碳交易的前景
经济逐步复苏后,2009年12月7日至12月18日,超过85个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出席了在哥本哈根举行的气候峰会,本次会议旨在以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加快节能环保以及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为主题的全球性的会议。这次会议具有深远的意义。
由于排放权与长期的发展权结合在一起,因此碳交易在未来的发展中道路是曲折的。根据IPCC的计算,2010年地球可承受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8000亿吨,以此为依据世界人均排放为0.8亿吨,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种对发展的约束。从长期来看,碳排放权的交易价格会提高,碳交易相关的金融产品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一)课程定位和教学目标不明确
在高职阶段,财政金融类、国际贸易类、国际商务类等专业中基本都开设有国际金融课程,以往的教学大多保持通才教育,以课程为基础不加以区分。但是专业不同,人才培养的要求差别很大,同一门课程在不同专业中的教学目标也应体现区别,要考虑专业的特色,考虑与专业业务知识的衔接,考虑学生专业操作技能的特点。财政金融类专业培养的目标主要是金融从业人员,因此对学习的要求更高,达到的理论深度应更深,而国际贸易类和国际商务类专业培养的人才将来并不是专门从事金融行业,而是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应用金融工具和开展金融交易,因此教学的重点应放在如何利用国际金融知识和技能服务于国际贸易。
(二)课程内容广泛且抽象,学生学习存在一定困难
国际金融主要研究国际间货币关系和金融活动的规律及其实现形式。作为一门学科,国际金融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国际收支、汇率、外汇业务、外汇风险管理、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货币体系等。其中既有经济学理论,又有管理学实践,既有宏观分析,又有微观操作。这些问题具有相当的深度,要求学生在学习之前具备比较扎实的经济学、国际贸易、会计等相关基础,而高职学生基础普遍比较薄弱,因此学习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三)课程内容与现实发展和实际业务存在一定脱节
目前市面上针对高职阶段的国际金融教材虽然也进行了诸如项目化设计、工学结合等许多改革,但是在内容选取上基本还是沿用传统的国际金融学科体系,其中有很多??题比较宏观且抽象,与外贸业务和学生生活联系并不密切。比如国际储备管理、远期汇率的计算、复杂的国际金融衍生产品、国际货币体系、国际金融组织等,这些内容虽然是国际金融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对于高职国际贸易专业学生来说并不实用,理解起来比较困难,反而会加深他们对该课程的抵触心理。此外,国际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不断变化,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国家政策不断推陈出新,比如跨境人民币结算、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等,这些都是传统课程内容中没有但是与学生将来工作密切联系的,这就要求教师具有很敏锐的信息搜集和分析能力,并不断更新和添加新的教学内容。
(四)课程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有待创新
高职教育的特点决定了仅仅采用传统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无法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国际金融课程同样需要引入“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但是由于课时有限,学生基础比较薄弱、自主学习能力不强,学生在完成任务时仍需要教师的大量讲授,学生在课堂上练习的时间有限,课后练习比较难以监控,学生实操的立体化程度不够。因此如何设计合理可行的项目任务,创新教学方法,是课程改革的关键,也对授课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国际金融课程改革思路
(一)结合实际,明确课程定位和教学目标
既然对于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国际金融课程是帮助其完善知识结构与提升专业技能,辅助其将来从事国际贸易工作,我们就将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目标设定为:通过学习该课程,学生可以掌握从事与国际贸易密切联系的金融活动的相关职业技能,熟悉常用国际金融工具、业务特点和运用方法;正确理解和分析国际金融现象,了解国际金融发展新动态和国家政策,增强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还应提高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增强金融意识和理财能力,从而促进提升整体综合素质,为未来职业拓展和个人生活奠定基础。
(二)深入浅出,优化精选课程内容
确定课程教学内容首先要深入外经贸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有哪些工作岗位需要具备国际金融相关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需要达到什么目标;其次,分析提炼具体工作岗位上的典型工作任务,将属于国际金融方面的任务作为课程项目的基础;最后从国际金融学科中选取相应的知识点、技能点进行搭配组合,构建国际金融课程的项目化教学内容。课程内容的选取以实际公司业务和岗位能力需要为基础,不拘泥于传统的课程知识体系,设置典型工作项目(任务),如果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技能是现有教学内容中没有的,要补充进来;反之,如果现有教材和学科中的内容与典型工作任务无关,在实际业务中不需要,则应考虑适当删除。除了强调实际操作性,我们也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对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的敏感度,宏观思维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这样既能够与相关职业岗位对接,也保证了国际金融知识体系的完整性。最终我们将课程内容设置成六大项目,每个项目包含不同的任务,具体内容如表 1 所示。
1-2:根据近年数据总结分析我国国际收支的特点、原因,对我国当前国际收支形势和政府相关政策进行讨论。2-1:出口国际收支申报(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项目三:汇率行情的查找、解读、分析与运用1任务一:外汇行情的查找、解读和运用任务二: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走势分析任务三:人民币汇率与中国经济为主题的讨论会11-1:查找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报价,并进行解读。
1-2:查找各大商业银行最新人民币外汇牌价,并进行解读。
1-3:查找国际外汇市场主要外汇币种汇率行情,并进行解读。
实训2:不同情境下成交价的选择和折算。2-1:查找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走势图及外汇评述,结合所学对其近期及未来走势进行一定分析。3-1:分小组完成人民币汇率与中国经济为主题的论文。
3-2:小组代表发言,同学交流。项目四:外汇业务操作与运用1任务一:结售汇业务办理11-1:人民币远期汇率行情的查找和解读。
1-2:远期结售汇业务办理。实训3:远期结售汇的运用。任务二:套利和掉期交易模拟操作12-1:为企业选择资金运用方案并计算相应的盈亏。任务三:即远期进口报价折算13-1:查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即远期汇率报价,分析汇率走势。
3-2:根据汇率报价进行进口价格折算,选择较有利的报价,或进行还盘。任务四:即远期出口报价折算14-1:查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即远期汇率报价,分析汇率走势。4-2:根据汇率报价进行出口报价折算。实训4:出口报价折算。项目五:外汇风险管理1任务一:外汇风险管理案例分析任务二:运用金融交易进行外汇风险管理11-1:根据材料分析企业在进行外汇风险管理时都采用了哪些方法。
1-2:分析不同外汇风险管理方法的利弊。2-1:在签订贸易合同之前,对合同涉及的币种、期限、结算方式进行分析,结合汇率走势预测,对可能存在的外汇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分析。
2-2:根据具体情况,运用各种金融交易设计外汇风险管理方案。项目名称1任务名称1具体内容项目六:国际贸易融资操作1任务一:出口贸易融资操作任务二:进口贸易融资操作任务三:保理业务操作任务四:福费廷业务操作11-1:办理打包放款:具体流程、填写申请书、签订《打包放款合同》。
1-2:办理出口押汇:具体流程、填写押汇申请书、签订《出口押汇合同》。
1-3:办理出口信用保险。2-1:办理进口押汇:具体流程、填写进口押汇申请书、签订进口押汇合同。3-1:办理保理业务:具体流程、填写申请书。4-1:办理福费廷业务:具体流程、填写申请书。(三)教学做一体,改进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在“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W模式下,各个任务均按照任务导入、明确学习目标、布置工作任务、知识准备、操作示范、项目实施、成果评价、实训练习等步骤展开。通过这些教学环节实现在做中学、学中做的效果。在教学方法上应灵活运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一是充分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料,教师在日常备课时就应多积累教学素材,尽量使用视频、图表、图片、真实业务案例等资料,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二是设置工作情境,通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的设定,使学生具有职业代入感,激发其完成工作、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愿望,从而促使其自主学习。三是充分运用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教师不再一味地讲授知识点,而是把更多的时间留给学生,通过提问、课堂讨论的方式,启发学生思考问题、表达观点,提高学生的参与程度。
(四)多元评价,完善考核方式
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采用过程考核为主的考核方法,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打分。教学做一体的项目化教学,特别注重学生在平时的学习,重点考查在项目完成过程中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项目的完成情况。过程性考核为主的考核方式鼓励学生把功夫用在平时,避免了传统授课中学生期末突击复习的情况,更能够锻炼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本课程设计的实训项目,可分为个人实训项目和小组实训项目。其中个人实训项目要求每一个学生独立完成,主要适合于一些单据、表格的填制、计算等,此类项目的标准比较明确,答案统一,由教师根据学生提交的作业进行批改打分。小组实训项目则是由多名同学共同完成,涉及环节多,项目成果多样,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小组实训项目的分数构成采用以下方式:
100%小组项目成绩70%教师评价70%成果评价
30%学生评价
30%组内成员互评
中国自1995年引入期权交易以来,其交易历史不过短短十三年,总体风格还是比较谨慎保守的。这种特性一方面使中国免受诸如九七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动荡灾害,一方面又使国内对金融衍生品这一领域的创新力度不够。综观利弊,现今我国期货交易有向开放化转变的趋势。以2006年新《证券法》出台为证,总则中加强了一条“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为将来搞期货、期权交易留下了伏笔。果然,一年之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应运而生,成为规制我国期货期权市场的主要法规之一。
再观目前实际的中国金融市场,对期权的需求可谓日益增大。就个人投资者而言,金融期权逐渐成为人们投机行为的对象之一。中国银行自2003年推出个人外汇“期权宝”和2005年推出“两得宝”以来,都受到了广大市民的追捧,市场反应非常强烈。由此可见,期权在中国有很好的发展潜力和发展趋势。
二、金融期权的风险种类及成因分析
(一)金融期权风险种类
1.信用风险:最常见的风险之一。即由于交易对手破产或者无法履约而造成财产损失的风险;
2.市场风险:由于汇率、利率等因素的变化而引起的金融期权价格波动的风险;
3.操作风险:又名运营风险,即由于人为错误、欺诈、内部风险控制不当所导致的损失风险,也是现今法律法规主要规制的对象;
4.流动性风险:即合约持有者将合约转让变现的风险;
5.结算风险:又名交割风险,即交易对手在交割期限届满时无法按时付款或交货,以此所造成的风险;
6.系统风险:政治、经济、社会等大环境引发的普遍性经济萧条低迷的风险,一般而言,此类风险是经济学上个人及机构投资者所无法回避的风险;
7.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或者立法后没有得到切实的贯彻而引起的对交易主体缺乏有力的制约和保护的现象。且由于金融期权的创新性,即使有相关法规出台,也因为没有经过时间和案例的考验而缺乏稳定性与说服力。
(二)金融期权风险成因
1.金融期权的杠杆性特征
杠杆性是几乎所有金融衍生品的特性。对于期权交易而言,投资者只需花很少的一笔权利金费用即可进行交易。然而,这种“四两拨千斤”的特点很容易让人忽略了到期交割时必须承担的100%的盈亏风险。大多数缺乏投资经验、风险意识不足的投资者,往往只关注权利金的大小(即目前付出的成本)以及未来可以产生的巨大收益,却偏偏对风险抱着侥幸或者过于自信的心理。总之,金融期权这种“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惊人放大倍率,票面价值远远大于实际价值的特性,是产生金融风险的根本前提之一。
2.期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自治协议很可能脱离真实的资本运作
3.对于金融期权而言,理论上,根据民商法意思自治原则
当事人双方可以就协定价格以及合约数量做出任意规定,只要双方都接受即可然而,这种天马行空式的极具想象力的游戏规则却很可能偏离真实资本的运作,产生出巨大的泡沫效应。
4.金融期权的决定性因素本身波动剧烈频繁
金融期权诞生伊始即是为浮动汇率制下的基础金融工具规避风险,针对股票、债券、外汇风险分别发明了股票期权、利率期权和外汇期权。可以说,金融期权诞生的前提就是基础金融工具价格走势的扑朔迷离。
5.投资组合的专业性强,每组交易的组合条件都不同,制定针对性的法规难度大
金融期权交易的投资组合千变万化,每一种投资组合的前提条件都不同,如何划定能覆盖这所有组合的分界层面,如何应当是经济学家与法学家共同合作的任务。
6.按照现行会计制度存在风险隐患
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对象是期货合约,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在交易结果发生前,交易双方的资产负债表中没有衍生品交易的记录,财务报表不会反映潜在的盈亏状况。这使得高层管理信息获取存在严重滞后,为交易监管提供了严重的时间障碍。
7.场外交易市场的存在
场外交易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场所进行交易的市场。由于价格的不透明度以及缺乏交易所的规范规制,其往往是严重投机行为的交易场所,因此场外交易也是风险成因的重要组成因素。目前场外交易在我国还没有合法地位,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条例、意见和通知中都明确规定,期货交易(包括期权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严禁场外交易。
8.游资恶炒
部分学者认为,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的疯狂繁荣跟部分国内游资炒作不无关系。以温州民营企业的剩余资金为代表的国内游资,由于没有合理的投资渠道,加上其逐利的本性,一旦出现任何获利机会,便蜂拥而上,造成极大的不安定隐患①。
9.投资误导
一些所谓“股评家”等出于某种目的在媒体上信口开河,其不负责任的言论为民众接受相信,最终使得广大投资者收益受损。
10.投资组合设计不当
如前所述,金融期权获利投资组合是一种专业性极强的计算结果,一般投资个人往往无法精确计算出最佳盈利点与止损点,从而承担了一定的由于投资组合设计不当造成亏损的风险。
11.投机过度
以卖出看跌期权为例。而一些情况下,在投资者在卖出的同时,手上很可能是没有该买卖标的物的,这种投机方式非常危险,因为一旦价格走势背离预期,期权卖家需要用市场价把标的物从市场上买回,再以协定价格高买低卖给期权买家。尽管理论上的风险无限性仅仅是小概率事件,但一旦真的出现,加上杠杆倍率,期权卖家往往没有足够的资金用市场价把标的物买回,再用协定价格售出。纵观国际市场重大期权亏损事件,实力雄厚的财团最后多是被巨额逼空导致破产的。这种高风险性投机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同样是法律需要规制的重点。
12.恶债连锁反应
这里主要针对银行而言,银行如果过于为眼前获利机会所诱惑,放贷规模扩大化,放贷对象信用要求逐年降低,加上银行加入购买各种金融衍生品之行列,一旦负债者无力还贷,或金融衍生品资金断裂,银行面临倒闭危险,企业和个人的存款无法追回,导致一系列经济萧条。
13.投资者对这一新型金融衍生品的了解不够,风险估计不足
目前,金融期权在国内往往不是投资机构的主营业务,很多基金经理只凭一张简单的报表就做决定,也没有良好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
三、相关现行法规对风险的弥补防范措施分析及未来相应法规构建
笔者认为,金融期权的风险防范应该分成政府、交易所、行业协会与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这几个部分来规定相关义务,具体如下:
(一)政府的风险防范控制义务
1.开放资本市场力求“稳”,脱离本国经济的承受能力,盲目追求负债增长的战略是危险的②之所以放在第一点,是因为只有政府先把大环境做好了,才有下面交易所和投资机构进行改进的必要和可能。新兴国家过早放松管制,容易被投机者钻空作乱。笔者认为,金融市场的谨慎不犯错是比创新更重要的前提,在吃不准新产品的风险程度的情况下,牺牲创新而确保安全稳定是可取的做法。
2.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积极履行职责目前新《证券法》第九条、第一百七十八条和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明确赋予了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明确的职权及监督范围,为监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希望尽快出台《金融监管合作法》,促进国内各个部门之间以及国际金融管理部门的合作,信息快速公开流通,及时防范风险跨国蔓延。
3.立法对金融期权的协定价格与合约数量做比例性的规定,确保不让期权合约内容脱离资本真实情况太远
4.改革现行会计制度,加入期货、期权的记账机制该条建议针对上述风险成因第五点,即期建议专门记录期货期权交易的未来交割账目,使交易在没有被结算之前即有所登记,使高层管理者阅读账目时心中有数。
5.期权交易应专门在有期货经验的期货交易所内而非证券交易所内进行以充分利用期货交易所的第一手期货交易管理经验。
6.对风险控制系统不足的交易所和金融机构进行管制,严重的予以剥夺其从事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资格2004年颁布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是我国目前立法重视金融风险控制的重要一点证明。但实践中究竟是否真的能如此过硬的实施,仍是个有待考察的问题。
7.立法限制游资
关于海外游资,与上述第一点建议相同,政府对证券市场的海外开放仍然应以谨慎态度为主;对于国内游资,中央政府应当颁布条例限制游资的炒幅,以期既能达到适当利用限制资产的目的,又把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之内。
8.投资误导需要承担责任
既当某些专家或权威人士在媒体上发表了不负责任的言论,误导百姓投资之后,需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而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谴责。这点也体现在新《证券法》上,该法这次的出台专门强调,新闻媒体做新闻报道一定要真实,不能散布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同时服务机构中的咨询机构应该规范自身的工作。如果是带有广告性地进行误导的话,投资者可以起诉。
9.立法禁止投机过度,对卖空期权的额度进行严格限制此点是各个国家立法的重点规制对象。但是何谓“投机过度”,卖空期权的协定价格和权利金超过标的物当日收盘价百分之多少属于需要限制的区域,则仍需要权威的经济学家提出建议。对于过于专业的风险测算,笔者认为可以直接把经济学家的权威提议上升为法律,术业有专攻,毕竟金融法是经济学色彩浓厚的学科,需要法学家与经济学家合作才是。
10.规制场外交易
根据世界各国立法来看,完全限制场外交易也并不可取。而由于场外衍生金融业务对信用要求极高,一般只规定资金雄厚,达到一定规模的交易商才允许成为市场交易主体。此外,行业协会、民间评级机构等也都在场外交易市场中起到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二)交易所
1.规定投机行为的交易规模、交易额上线、最大止损点、保证金制度和场内交易当日结算无价差制度,对交易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大批量进入者进行调查,建立大户报告制度。这一点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已明确提到。
2.确立金融结算制度,明确结算机构,通知义务。07年修改后新出台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强调了期货交易所组织结算、通知结算结果的义务。随着股指期货的推出以及商品期货市场的发展,同一时间可能会有几十万投资者参与,传统由期货公司逐一通知的方式显然已经难以适应这种新状况,遂规定由双方约定通知的方式,并在符合一定条件时,由期货公司的交易系统强行平仓,以及时降低客户的交易风险。这使风险控制的效率大大提高。而且《条例》执行的是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投资者方向判断错误,而盘中又出现剧烈波动,一旦亏损达到10%,投资者则会被盘中平仓。所以投资者应该有意识的去保证金监视中心查看账户头寸的盈亏。该条款的作用还在于提醒投资者明确并重视期货市场的风险。
3.开始第一笔交易前,交易者必须缴纳高额保证金。保证金主要是针对期权卖家而言。韩国市场规定,在开始第一笔交易之前,交易者必须先缴纳500万韩元的保证金,并根据市场走势随时追加保证金。
(三)行业协会
对于行业协会所应当履行的职责,参见新《证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还可以借鉴香港的做法,由期权期货业行业协会建立储备基金和赔偿准备基金,基金钱款来自每位结算会员申请会员资格是所缴纳的费用。这样使得行业协会自身能有完备的风险协调体制,应对不测。
(四)投资机构与个人投资者
鉴于巴林银行案得到的教训,投资机构首先应当确保交易与结算严格分开,严禁越权交易。其次,应当重点规范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笔者建议可建立自动风险预防对冲机制,超出预警范围的交易由系统自动对冲,且确保风险控制程序不受管理层左右,有自动、独立运作的机能。另外,风险评估系统由非风险责任承担着输入,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信息要客观独立公正。《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就是对投资机构风险设置的管理规定。对个人投资者而言,首先应尽量减少暴露在市场风险下的头寸,其次,应对市场风险,最好是经过经济学理论上的专业精确的测算,用投资组合控制金融风险,在同一中基础资产上同时建立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部位的组合期权等策略,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注释:
①国内游资对经济的影响及其引导.
②倪克勤.当代世界的金融危机与金融衍生品工具市场的发展.国际经济金融.1997(9).
新世纪以来,随着贸易和金融的全球化步伐日益加快,培养适合未来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是每个教师面临的首要问题。《国际金融》是国际贸易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所有专业课中“教”与“学”的难度也是最大的。新世纪新形势下新的问题不断涌现,探索与研究《国际金融》的教学改革已势在必行。
一、《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
《国际金融》是从货币金融的角度研究开放条件下,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同时实现问题的一门学科,在结构体系和教学要求等方面与其他课程相比有很大不同。对其特性的把握是搞好教学的基础。
(一)理论抽象晦涩,而且更新较快
《国际金融》属于宏观经济学范畴,许多原理和理论比较抽象、枯燥,而且内容丰富口径宽广,缺乏具体性。比如国际收支调节理论、汇率理论和利率理论等章节,内容复杂模型众多,没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很难理解。同时国际金融相关理论知识的更新速度也较快,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国际金融市场风云变幻,新问题不断涌现,这就要求学生不断学习新理论、研究新现象,单纯靠教材靠老师无法解决问题。但另一方面国贸专业实践性又比较强,学生比较喜欢动手能力、操作能力的训练,对于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比较排斥,所以教学难度非常大。
(二)数学能力与实践能力要求较高
《国际金融》是金融学的分支,需掌握一定的高等数学知识,尤其是外汇与汇率、金融投资与风险管理等章节计算众多,要运用数学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经济类专业的学生数学能力普遍不如工科,在学习时面临较多障碍,熟练使用数学工具其实是学好所有经济类课程的前提。此外,《国际金融》对实践能力要求也很高,不但有其特殊性且远高于其他课程(如《进出口实务》、《报关实务》等)。因为他要求的不是简单掌握标准的程序性、重复性工作技巧,而是综合素质能力的提高。学生要能理论联系实际,全面分析解决现实问题,为将来做应用型金融服务工作打下基础。
(三)知识的综合性和关联性强,与其他课程联系紧密
《国际金融》很多知识在其他课程中已经提及,前后联系非常紧密。比如国际收支调节、汇率形成机制、政策组合搭配等很多内容就是《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学习又要具有一定的会计基础,相关货币需求与供给、利率的管理等知识又离不开《货币银行学》基本原理。经济管理类很多课程其实是互通的,要求温故而知新,全面学习、理解并掌握。要熟练掌握《国际金融》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学生必须通过其他授课老师的先行铺垫工作打下牢固基础,学一门忘一门、存在侥幸心理的学生学不好《国际金融》。
二、《国际金融》教学目标与内容体系的重新定位
《国际金融》教学改革首先是在新形势下对教学目标做出调整。入世以来企业对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对人才的要求也从“量”过度到“质”。除了传统的营销、外语能力外,对于那些熟悉金融和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商务谈判等知识的人才也是求贤若渴。《国际金融》作为国贸专业主干课程,既能为将来从事国际贸易宏观管理、认识世界金融经济形势提供理论上的支持,也能为从事外贸进出口报价核算、经营管理风险的防范及投融资安排提供业务上的指导。因此,《国际金融》教学目标应由以往单纯的传授专业基础知识向综合素质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培养转变,由单纯注重课堂教学向模拟实战、社会实践与课堂教学相结合转变,由单纯注重教师授课向积极开拓学生思维、启发学生自我探索与研究转变。
围绕教学目标的重新定位,《国际金融》教学内容体系也要进行同步调整与更新。随着金融一体化步伐不断加快,汇率风险与国际金融危机对各国经济的影响日益加深,资本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所有企业而言,防范汇率风险,规避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积极利用多种融资渠道增强自身实力,是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故授课时要增加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资本流动与风险管理等知识的比重。在中国外汇储备已经突破3万亿大关,国际经济纠纷不断的背景下,对于储备管理、国际协调及货币体系改革等方面知识学生也要积极掌握,这与我国当前经济的发展现实紧密联系。为了凸显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推广素质教育,实践教学部分也要加大授课比重。综合而言,以上内容是编写教学大纲时重点强调的几个方面,也是和传统教学内容体系相区别的地方。
三、《国际金融》教学方法的改革
教学方法的改革比教学目标与内容体系的重新定位更为关键,也是《国际金融》教学改革的核心所在,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运用多媒体技术与网络技术教学
首先是多媒体教学,它主要采用图表、视频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效果比传统的文字讲授好很多。目前高校里已广泛应用多媒体教学,但还停留在充当演示工具的层次,未能真正发挥优势。其实我们完全可以综合使用多种多媒体形式,《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决定了必须全方位利用多媒体技术。比如讲解世界主要金融市场、金融危机等内容时完全可以让学生观看专题教学光盘、金融题材电影等音像资料,增强学生的直观体验。再比如讲解一些逻辑性较强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时,为了避免空洞说教,可在ppt中加入示意图或者简单的动画,笔者采用了这些方法后效果事半功倍。
其次是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实施教学。这里面要注意搭配问题,应是课堂教学为主,辅以课外网络教学。我们要建立专门的课程网站,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大纲与计划、章节重点与作业、自我测验、留言答疑等,有条件还可以加上授课资料和录像,便于学生课外自学。这些是常驻内容,还可以随教学进度定期增加一些热点专题。师生课外互动也很重要,网络聊天已普及,我们可以借此实现师生的课外交流,拉近师生距离。经济类课程共同特征是热点多变化快,网络教学可以使信息零距离传递并及时更新,先进性远超过课堂。教材选用也很重要,高教版杨胜刚、姚小义主编的《国际金融》配有专门的网络课程网站,资料齐全,附带的学习卡可让学生直接通过网站自学。笔者实际使用中效果不错,值得推广。
(二)加强案例教学与双语教学
首先,案例教学是加深知识理解的最好途径。当下很多高校在推广情景教学法,案例教学是其中最简便易行的一种。它讲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对案例的讨论、分析、总结,使学生身临其境感同身受。《国际金融》案例丰富,具有来源广泛、题材多样和时效性强等特点。比如在讲解“外汇和汇率”时,可加入人民币汇率问题的案例,讨论影响汇率波动的各种因素及汇率变动对经济的影响;而讲解“外汇储备”时,可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讨论外汇储备的管理及运用。案例的选择是成功关键,要遵循两大具体原则:第一,案例要选择早有定论的历史事件。案例教学主要是以史为鉴避免重蹈覆辙,所以要避免无谓的争论。第二,案例要选择非常典型的事件。案例本身应有一定的理论与实际意义,所以要精心筛选那些经典的有价值的案例。
其次,实施双语教学是由《国际金融》自身特性决定的。它研究的是开放经济条件下一国经济的均衡问题,具有很强的涉外性,双语教学是培养学生涉外经济活动能力的最佳选择。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大背景下,用英语对专业术语、基本原理进行一定程度规范表达是起码要求。为了在未来工作中与外籍客户顺利沟通和协作,更要不断通过各种英文媒体(尤其是国外网站)获取最新信息和发展动态。双语教学中有两个问题要特别注意:一是避免注重形式忽略内容,英语只是一个语言工具,对基本原理和理论的深入掌握才是目的;二是避免纠结内容忽略难度,如大幅降低难度会导致课程内容过于浅显,这不利于知识掌握及后续课程跟进。成功的关键在于如何把握好“度”,中英文教学必须灵活,英文授课的比重要根据学生英语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高低而定,同时也要根据讲课内容的难度灵活变化,否则效果适得其反。
(三)大力提倡推广实践教学
《国际金融》目前严重缺乏实践教学的支撑,很多经管类课程其实都是如此,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是本科院校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对于实践教学我们不能单纯以实验、实习去理解,针对《国际金融》这种理论性实践性都较强的课程,实践教学的途径可以是多方面的,不应拘泥于具体形式。《国际金融》实践教学可从理论实践和操作实践两方面着手:
1、理论实践,包括课堂讨论和课外讲座,目的是丰富学生理论知识提高素养。首先我们可以经常将一些理论难题结合当前社会热点在课堂进行讨论,通过互动实现师生交流与共同提高。学生加深了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教师也可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讨论教学有一定流程,先要做好动员精心选题,如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人民币汇率升值对中国经济的影响”;然后分组讨论,教师同时及时给予引导;最后教师总结,形成讨论报告或者小论文等成果。其次我们可以定期举办一些学术报告会,组织学生积极参与。讲座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专家型讲座,主要针对与课程联系比较紧密、影响很大的社会热点问题;二是实务型讲座,通过聘请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国际金融相关业务的一线骨干(如中国银行外汇交易业务员)进行操作性理论指导。通过听讲座以及面对面的互动交流,可以极大地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2、操作实践,包括校内实验室模拟实践和校外实习基地社会实践,是实践教学的重点。首先是模拟实践,这需要建立专门的金融实验室,一般包括“金融教学”和“模拟交易”两大系统,既可提供即时证券、外汇、期货等金融市场的相关行情和资讯评论,也可同步进行相关模拟交易活动。如讲解外汇知识时,可安排学生进行外汇模拟交易,在寓教于乐的过程中学习外汇投资的技术方法,亲身体会外汇市场的风险。其次是社会实践,校外实习基地可满足需要,这也为学生提前进入社会、从事相关金融工作打下基础。笔者课余时间经常带领学生到银行、证券公司或外贸公司等校外实习合作单位进行参观实习,这种学以致用、言传身教的做法很受学生欢迎,增强了他们理论联系实际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不管将来从事外贸工作还是金融服务,都能从中获得很大帮助,很多甚至提前实现了就业。
四、结语
作为《国际金融》授课教师,诚然应在掌握课程特点的基础上,不断更新教学思想积极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把学生培养成具备理论实践能力、竞争适应能力的优秀人才。但换个角度讲,课程学习包括教师“教”和学生“学”两个方面,单纯教师讲学生听只会事倍功半,因此《国际金融》教学改革重点应是培养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教师的教学思路应是先启发引导,然后设计出若干问题让学生自学,最后做分析和总结,这样才能把“教”和“学”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教师的“教”真正实现学生的“学”,是我们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尤其要强调的一点。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833/8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13)05-0015-05
一、引言与文献回顾
“十”报告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发展农村经济的关键是提高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缩小农村金融发展差距,而探究农村金融发展差异的影响因素乃是基本前提。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差异研究一般包含在区域金融差异研究之中。宋宏谋等以农村信用社为研究对象,实证分析了1979~2000年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问题[1];伍艳等发现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供给的区域布局不均衡[2];黎翠梅分析我国在农村金融相关率方面区域差异明显,且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影响也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3];高新才等认为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市场化进程的区域差异以及政府行为的区域差异是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4]。
瑞托斯·劳拉詹南(2001)提出了金融地理学这一新兴学科概念[5]。随着金融地理学的发展,越来越多学者尝试将这一理论运用于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研究中,如田霖(2005)将各种金融地理因素一起纳入实证分析,认为经济、科技、文化、开放、基础设施、劳动力等金融地理因素对区域金融综合竞争力有显著影响[6];卢佳、金雪军(2007)实证表明:地理位置等新经济地理因素对区域金融发展均有显著影响[7]。但目前国内从金融地理学角度研究农村金融的文献并不多见。
本文试图将金融地理学理论创新性地运用于我国农村金融区域发展差异研究之中。假定各金融地理因素均对农村金融产生影响,且影响程度不同,并运用模糊曲线法考察各金融地理因素对农村金融综合发展水平的贡献程度,以期拓宽金融地理学在农村金融发展方面的应用领域,为国家实施惠农政策、缩小农村金融发展差异提供理论指导。
二、指标选取、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
考察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差异影响因素的前提是衡量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国内关于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指标体系构建的研究不多,本文借鉴区域金融研究中指标构建思路[6-8],进行一定调整和整合,从金融总量、金融结构、金融效率、金融环境四个方面来构建农村金融综合发展水平指标体系(见表1),运用因子分析法得出量化的各省农村金融综合发展水平。(二)数据来源及处理
各指标数据均来源于2006~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农业统计年鉴、中国财政年鉴、银监会网站农村金融服务图集。我国农村金融协调发展是合作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等相互依存,面向“三农”的协同过程[9]。下面选取五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农村地区金融数据。为了使数据平稳可靠,取2006~2010年的平均值作为基础数据。
(三)研究方法
1.因子分析法。
因子分析法是考察多个变量间相关性的一种多元统计方法,利用因子得分可以对样本进行分类和综合评价①。
2.模糊曲线法。
金融地理贡献因子和农村金融综合发展水平的关系是复杂的非线性形式,模糊曲线法不需要建立数学模型就能识别最有效的输入变量,比较适合解决金融地理因子的贡献程度问题②。
本文综合考虑特征根值大于1、累积贡献率大于85%两个标准来提取因子,由表2可以看出,前五个因子的特征值大于1,且累计方差贡献率大于85%,即前五个因子可以解释原始变量90%左右的方差,已经包含了14个统计指标绝大部分的信息。
由旋转后因子载荷矩阵可知,公因子
f1在网点分布密度、金融从业、人均存款、人均贷款的载荷值较大,可代表农村金融资源覆盖水平;公因子f2在金融相关率、金融市场化率载荷值较大,代表农村金融结构;公因子f3在储蓄投资转化率、农村gdp、农村财政支出载荷值较大,代表农村金融环境;公因子f4在贷款增长率、存款增长率载荷值较大,代表金融增长潜力;公因子f5在存贷比、贷款产出率和储蓄动员率有较大载荷值,代表农村金融效率。综合得分f=(43.351f1+15.954f2+14.059f3+10.197f4+7.144f5)/90.706。由此,可以计算出各省的农村金融综合发展水平得分排名(见表3)。(二)因子分析结果
从表3可以看到,农村金融综合发展水平得分排名前10名的除了内蒙古和四川以外都是东部沿海的省份,内蒙古由于在金融资源覆盖水平和金融增长潜力方面表现突出,使得它的综合得分较高,排名第三位。四川省在农村金融环境和金融增长潜力排名较好,综合水平超出西部其他省份,排在第十位;河北、福建、海南的农村金融综合发展水平落后于东部平均水平,其中海南省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现象尤为突出,排在第30位;中部地区的江西、山西农村金融综合水平较低,均排在后10名;西部地区的陕西农村金融综合水平较好,排在18位。可见我国农村金融综合发展水平在各省之间存在差异,且和东中西部行政区域划分不尽相同。 四、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差异的金融地理因素分析
(一)金融地理因子的选取与计算
为了更好地解释各省(区/市)农村金融综合发展水平差异的因素,依据金融地理学理论,引入经济、环境、设施、劳动、文化、科技、开放、聚集金融地理学因子作为解释性指标(见表4)。环境因子包括了自然条件、地理区位和经济区位。自然资源是社会生产原料和能量的来源,农业生产尤其依赖阳光、温度、降水等自然条件,故以基础能源资源储量、受灾面积代表自然条件。从地理区位上看,距东部海岸远近是影响东部和中西部经济发展的重要区位因素,与我国降水量分布规律大致相同,故以年均降水量代表各省农村的地理区位。而所在省份gdp占全国gdp比重能一定程度上说明农村所在地区经济实力,能代表经济区位。
农村基础设施是指为农村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及农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种设施的总和,它能直接间接作用于农村经济,用发电装机容量、人均拥有机械动力、公路里程数来衡量农村设施因子。劳动力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和素质高低也是农村经济发展重要影响因素,用农村就业率、农村金融从业比重、劳动力文化水平来衡量。
文化观念是包括风俗、习惯、禁忌、价值观念等在内的社会意识。和谐丰富的文化生活有助于增进农村居民间的信任关系和社会资本的积累,有利于农村互助金融的发展。选取农村文化站数量和农村文教娱乐支出比重来衡量文化因子。
科技进步已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力量,选取农村固定投资投入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科学研究数量以及各省技术成交量来衡量科技因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策略使得对外开放水平对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影响较大,国内很多学者均从实证角度证明了开放对我国地区的经济增长差异有显著影响,选取农村进出口额和农村外商投资总额来衡量开放因子。
另外,借鉴田霖(2005)博士论文中聚集力指标,将人口密度和产业密度作为聚集因子来考察人口聚集程度和产业结构对农村金融综合发展水平的贡献程度。
(二)各因子的贡献程度
根据模糊曲线原理以及运用matlab编程计算③,输入各个省份的样本数据,就可以得出每个因子对农村金融综合发展水平的贡献程度(见表6)。表中显示:各因子对农村金融综合发展水平均产生正向贡献,依其重要程度依次为科技因子、经济因子、文化因子、设施因子、开放因子、环境因子、劳动因子、聚集因子。
科技因子对农村金融综合发展水平的贡献程度为0.3863,在所有因子中贡献程度最大,说明农村科技水平成为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最重要的影响因素。经济因子作为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因素,其贡献程度为0.2115,排名第二位。文化因子贡献程度达到0.178,排名第三位,说明农村文化建设对农村金融发展有着重要促进作用。设施因子、开放因子和环境因子的贡献程度比较相近,均在0.16左右,说明这三个因素对农村金融综合发展重要程度相近。聚集因子的贡
程度只有0.08,对农村金融综合发展作用较小,人口密度和产业集中度对农村金融综合发展水平影响不大。
五、相关政策建议
缩小农村金融区域发展差异,实现农村金融协调发展才能充分发挥金融资源扶贫功能,帮助缩小城乡经济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金融地理因素分析结果来看,农村金融发展依靠的是各种社会经济文化的协同作用,我们不能忽视各地农村中除经济以外的科技、文化、设施、地理环境、劳动力等影响因素,要依据客观规律和各地自身情况,抓住关键金融发展因子。
1.继续贯彻“科技兴农”方针,深化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增加对农村信息、计算机和科研的资金投入,促进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的结合,提高农村金融有机构成,从而发挥科技与农村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作用,提高农村金融的发展实力。
2.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培育良好信用环境。增设农村文化站点,丰富农民精神生活,增强农民间情感交流和沟通,增进社会信任,提高守法意识、信用意识,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3.顺应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夯实农村经济基础。政府应抓好农村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交通运输条件,构建和完善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制度框架,夯实农村经济基础。
4.适当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拓宽农民创业融资渠道。政府应积极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融资指导服务;农村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的杠杠效应。
注释:
①本文建立的农村金融综合发展水平指标体系指标数量较多,且指标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使用因子分析法比较合适。
参考文献:
[1]宋宏谋,陈鸿泉,刘勇.中国农村金融区域发展程度实证分析[j].金融研究,2002,(8):111-119.
[2]伍艳,余兼胜.中国农村金融的区域差异性研究[j].农村经济,2009,(1):63-66.
[3]黎翠梅,伍蔷薇.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区域比较分析[j].财经论丛,2010,(11):42-49.
[4]高才新,李阳.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与政策分析[j].现代经济探讨,2008,(3):45-48.
[5]劳拉詹南.金融地理学金融家的视角[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6]田霖.区域金融综合竞争力差异比较与模糊曲线分析[j].南开经济研究,2005,(6):8-15.
[7]卢佳,金雪军.中国区域金融发展:地理环境与经济政策基于金融地理学视角的实证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4):7-9.
各个国家之间的交流与贸易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国际社会的和谐发展而日渐频繁,在这一大环境的影响下,各国为了发展本国的经济而逐渐青睐于开展国际贸易。充分了解贸易壁垒并实施相应的应对策略是促进我国国际贸易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此,文章对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比较做出了分析,详细情况如下文所述。
一、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概要
1. 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及贸易壁垒的定义。国际金融服务贸易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一种具体体现形式,主要是指签署GATS的各个成员国所提供的所有关于金融层面的服务,涵盖了保险、银行及其相关金融服务。伴随着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而出现的还有贸易壁垒,其早在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开展的初期就已经存在并逐渐形成不同的模式,然而金融领域却一直没有对其作出明确的定义。直至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随着《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签署,才对其定义作出明确的规定,其主要是指受到非自然因素的影响,各国或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了抵御国际贸易在本土发展而制定或采取的一系列直接或间接的金融贸易政策和措施。
2. 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特点。由于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相对于其他服务贸易而言具有无形的特点,其贸易壁垒的特点也具有较明显的差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金融服务贸易壁垒对于金融服务贸易的各方面都有涉及,且类型多样、涵盖范围广;
(2)金融服务贸易壁垒多为无形壁垒,且设置形式以非关税为主;
(3)金融服务贸易壁垒设置的目的不仅针对金融服务本身,也是为了满足国家某种经济政策的目的需求;
(4)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设置对象是金融服务的提供者。
二、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分类
由上文所述的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特点可知,金融服务贸易壁垒是以非关税形式作为主要体现形式的,依照金融服务贸易的对象、开展模式等的不同,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资本移动型:主要包括外汇钞票和汇率的监管控制、浮动汇率的限定以及投资收益汇出的局限控制等形式。
2.人员移动型:人员移动壁垒是依照各成员国的移民限制法律条文来设定的,根据各国或地区移民法律法规或工作许可、专业许可等的规定标准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内容和形式。
3.服务产品移动型:这种类型的贸易壁垒主要是对金融服务的市场准入方面进行限制管理,换而言之就是指东道国或地区对进入国家或地区内部经济市场的外来金融贸易服务采取不同程度的限制措施。
4.信息移动型:为了防止由于国家、经营权限以及交易双方死人信息泄露而设置的壁垒,包括对国家技术标准、入网许可、数据信息的处理和存储等的调控措施。
5.开业权限制型:对国际金融服务进入本国或本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省市的地方条文等设置壁垒,包括禁止垄断、限制金融服务的提供、限制或禁止非本国际人员提供服务业务等。
6.经营权限制型:即通过对外国服务实体在本国的活动权限进行规定,以限制其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甚至干预其具体的经营决策。
三、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比较差异
对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分类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不同类型的贸易壁垒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主要可以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壁垒设置透明程度的差异:不同国家对于壁垒设置的透明程度不尽相同,有些国家通过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条文的明确设定,从而达到贸易壁垒高透明度的标准,而某些国家和地区对于贸易壁垒的设定则较为隐蔽,国外投资者的察觉度较低。
2.壁垒设置态度的差异:各国家与地区对于贸易壁垒的设置态度可以分为鼓励型、限制型以及互利互惠型等,这些国家对于金融贸易壁垒设置的态度大多取决于金融服务贸易的类型。
3.国家发达程度之间的差异:发达国家由于自身经济条件及综合国力处于较优水平的原因,对于国际贸易的开展通常限制程度较低,这些国家大多主张不设立贸易壁垒。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水平有限、本土经济体制及市场发展欠成熟,因此在数量和类型上,设置了更多的贸易壁垒。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充分了解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概念、特点和不同的类型,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只有这样我国才能最好地处理与其他国家进行金融贸易时的贸易壁垒问题,从而不断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我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8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369(2009)3-0043-05
监管向治理机制的演进模式
监管是政府或职能部门依据所订立的政策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被监管的活动及被监管的主 体进行规范、约束、督导而形成的有机的制约体系。治理机制是对某一过程或某一事物的管 理原理和一系列的制度安排。
治理机制的实现途径包括两大类型:一种是强制性的,主要依靠的是管制主体制定治理机制 来监督和管理被管制主体行为,通常就是监管的模式;第二种治理机制主要依靠被管制主体 的自觉,辅之以制度和行为的规范,属于诱致型的治理模式。[1]管制性的 治理即监管是治理机制
发展的初级阶段,诱致性的治理 是治理机制较高水平的发展阶段。一般说来, 管制性的治理成本要高于诱致性的治理机制成本。治理机制的治理对象有被治理活动的主体 和活 动本身。前者是机构治理,后者是功能治理,两者是互补而有差异的两部分,要根据被 治理主体发展的不同阶段来选择方法,使得机构治理和功能治理两者达到最优的结合,这也 是治理模式发展到比较成熟阶段的表现。
治理是组织交易的一个多维度的模式,既是诱致型和强制性治理结合的模式,又是机构治理 和功能治理两者有效地组合。监管模式属于以强制性治理和机构治理为主的治理模式的组合 ,在治理机制发展较为成熟的阶段时最优的组合应该是使成本最为节约、管理最为有效、被 治理对象最为有序,所以监管可以被视为治理机制发展阶段中较为初级的一种形式,其必定 随着被治理对象自身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而向治理机制中较高阶段演进。监管向治理演进路 径如下图所示:
直线Ⅰ、Ⅱ、Ⅲ斜率是向下的且呈递减的,表示治理的效用:国际金融衍生品的日渐成熟, 规 避风险的功能日益强大。由于新的金融衍生工具在产生之初,其规避风险作用是最大的,随 着投机者的市场运作,衍生工具规避风险的效用在减少,此时金融市场上就出现了功能更强 大的衍生工具的需求,可以用一条比前者更平缓的直线取代,即直线Ⅱ、Ⅲ。
治理的最优点处于治理的成本曲线和治理效用直线相切的点,最优点随着演进阶段在变化着 ,图中的①②③点是连续的,可以假设在这三个点中间有无数个连续的不间断的点,因为新 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速度在金融全球化的推动下日益加快。
治理模式中的初级阶段,即监管模式(图中①)。此阶段中以强制性的行政行为为主,行政 机构直接干预市场配置机制或间接改变交易双方决策。监管更多的是一种外在的、根据规则 进行监督和约束的活动,较少或几乎没有发挥激励和约束内部的自我实现机制的作用。由于 可能违反和扭曲市场正常发展规律,只能适合一定阶段的经济发展,并非长期和最优的经济 管理方法的选择,而且成本也是较高的。治理模式中的中级阶段(图中②),即诱致型和强 制性治理结合,机构治理和功能治理组合,其中强制性治理和机构治理占主,诱致性治理和 功能治理为辅。与前一阶段的监管模式相比,发挥了激励和约束内部的自我实现机制的作用 ,掺入了诱致性治理和功能治理,开始运用非行政手段,成本呈下降的趋势。当治理模式发 展到较为成熟的阶段(图中③)。被治理的主体和实施治理的主体之间可以达到双赢和正和 博弈的结果,所以治理不仅仅强调了这种外在的监督、第三方的约束,也运用一种激励和约 束内部的自我实现的机制,从内部和外部同时进行监督和约束,以达到最优的一种市场配置 的方式和目的。发展到此阶段,市场优胜劣汰的选择机制留下的较好的管理方法的组合,是 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和市场长期发展趋势的一种最优管理方法的配置。当然被治理的主体本身 也在发展的,所以治理中最优的模式是一种发展趋势,相互博弈的结果。
从②到③的演进的特征是外在的管制,特别是政府的行政干预管制由主导地位逐渐退到次要 的 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内部的自我约束和实现机制以及非行政手段。各阶段的演进的动力源于 两方面:被治理主体的自身发展变化以及治理环境的变化。
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现状
目前对国际金融衍生品的治理是属于监管向治理的中间阶段演进,处于如上图中所示的①到 ②的演进过程中。国际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因为主流契约理论强调将契约的关系视为对市场 交易的质的规定性,并以此作为经济分析的基本要素。因此,所有的市场交易都可看作是一 种契约关系,金融衍生品交易也不例外,它的交易实质上是对国际金融衍生品契约非完全性 的治理。当前金融衍生品的治理实现途径主要是各个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经济个体自由决策 所实施的强制性限制,更多的是强制性的立法约束和行政来发挥被治理主体的自觉性;主要 是进行功能性治理,在机构治理方面还比较薄弱;国际组织对金融衍生品的治理作用只能在 较小范围内发挥。
1.目前发达国家国际金融衍生品的监管
现阶段发达国家的监管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集中立法型”,二是以英国 为代表的“自我管理型”,三是日本的“金融行政型”。美国对金融衍生品市场实行了“多 元三级监管体系”[2]的监管模式,中央政府的行政监管、行业协会的自律与交易 所的自我管理有机结合,行政监管主体有比较高的权威,以政府的依法监管为主,非正 式规则的作用非常有限。英国对衍生品市场的治理以行业自律组织和交易所、清算所以及衍 生品活动参加者的自我监管为主,政府对金融衍生市场干预较少,主要通过行业协会、交易 所制定交易条款来保证衍生品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日本对衍生市场的监管体系承袭了欧美 模式,实行“三级管理”[3],实施的是行政金融,是政府干预式的监管模式的典 范。在民 间组织了一些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业组织,弥补了多口管理下各交易所之间协调困难的不足, 同时也可以在政府监管和交易所自我管理之间建立联系。
2.目前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国际金融衍生品的监管
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衍生品的治理机制上尚未发展成熟,许多的发展中国家已经开放了外 汇市场,容易造成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的动荡,甚至金融危机。90年代后,亚洲地区贸易发 展迅速,许多地区取消了外汇管理和其他资本市场管制措施,放松了国内金融体系的控制 。盲目的放松使传统的监管体制不能发挥作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金融衍生品治理的不完 善和机制的不成熟与全球金融衍生品飞速发展的趋势相冲突,金融衍生品交易治理的缺陷日 益暴露,带来巨大的危机隐患。如果不顾其国内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盲 目进行人为的演进,必将引发国际性的金融危机。
3.金融衍生品国际合作治理的现状
经过35年的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所具有巨大的潜在风险,已被各国际性金融机构充分认识 ,加强衍生市场的监管及监管方面的协调已成为共识。针对衍生市场的重大问题,国际性的 金融监管机构频繁地进行考察,并从1995年开始每三年对场外衍生市场交易规模进行统计调 查,并公开披露。目前对世界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调查研究,并各类指导性文件的国际 组织主要有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委员会 (IOSCO)、30人集团、证监会国际组织 、国际清算银行。
各国也同时积极寻求监管的国际合作。一方面各国对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治理监管合作范 围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一些国际性的组织加强对金融衍生品的治理,国际合作与协调的频 率加强、程度加深。
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演进的理论分析
199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默顿•米勒(Merton H. Miller)在他所著的《莫顿• 米勒论金融衍生品》中认为,监管会破坏金融创新,中央银行应该推出监管体系,完全由市 场机制治理国际金融衍生品的交易。[4]
该理论认为金融衍生工具只能使这个世界更安全而不是更危险,而且其导致金融体系崩溃的 可能性并不存在;在要求政府对金融衍生品给予更多管制的诸多建议中,没有一项能使这个 世界更安全;企业和银行借助于这些衍生产品,终于可以用最低的成本来有效控制商业及金 融风险,但是默顿•米勒主张的治理模式更多的是以成熟的市场经 济为研究基础的、单纯的市场治理模式,在金融衍生品目前的发展阶段只能成为一种发展的 趋势和理想状态。
而英国经济学家约翰•伊特韦尔(John Eatwell)与美国的艾斯•泰勒(Lance Taylo r),在合著的《全球金融监管》中提出应加大监管的可信度,建立一个世界金融监管局(W FA),并赋予其在世界范围内进行金融监管的权力。[4]
金融衍生品的国际性使得单纯的行业自律和单一的各国监管的效果明显降低,由此产生了联 合、协调监管的理论,该理论是监管向治理演进的理论基础。
(1)该理论认为监管是相当必要的。第一,拥有必要的有效的监管时,可以确保公司和个人 能 遵守监管当局制定的市场纪律和规则,而且监管当局比一般的市场参与者更能了解更广泛的 、更精确的金融市场的信息,监管当局的决策易被市场接受,增加了决策的合法性。第二, 监 管当局可以与被监管的公司保持不断的联系,为其提供指导并建立融洽的关系。第三,对市 场的准入和市场的退出必须有一套许可证制度来管理。
(2)在治理的途径方面,主张加强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各国监管的合作。布雷顿森林体系崩 溃 后世界上缺乏一个全球性中央银行来维护和稳定汇率,金融危机与动荡接连发生,迫切需要 建立一个全球性的金融监管局,并授予它在金融监管、审慎的风险管理和宏观经济政策等方 面足够的权力,使金融监管更加民主化,监管更为可信,市场运转更为有效。
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演进的动因与趋势
当前对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主要还是各国利用政府的行政权力制定相关的法制法规规 范各个参与主体的行为,投资机构和行业自律交易所以及各机构投资者的自我约束机制只是 在一个相当有限的程度上起作用。参与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各方和各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不断完善加强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所的自我管理和行业自律,加大各国对金融衍生品交易 治理的合作和加强国际组织的作用必定成为监管模式演进的方向。当前的金融衍生品治理演 进的目标是上图中③:行业自律、交易所和机构投资者自我管理为主,政府的行政治理较少 ,各国的治理机构充分合作,国际组织的作用也较大限度地发挥。
1.治理机制的多元性和替代性的特点是治理模式演进的根本动因
治理机制多元性和互补性的特点决定着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演进的必然方向是加强国际 合作,充分发挥投资机构自我约束的作用。
(1)治理机制具有多元性的特点。治理机制类型从交易者社群规范到俱乐部规范、再到第三 方 私人治理的路径反映了治理机制的历史演进顺序。这种演进是适应交易范围的扩大而产生的 更 有效的治理机制,而不是一种机制对另一种机制的替代。治理机制的全部类型是共存于 同一个经济体当中的,只是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某种机制处于主导的地位。[5]
(2)治理机制还具有互补性的特点。交易范围越扩大,主导交易域的治理机制中,第三方治 理 机制最有效。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在逐年递增,跨国交易的范围在扩大,监管机制的演进 应该是适应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范围的扩大而演进形成更有效的治理机制,而不是一种机制 对另一种机制的替代。当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范围越扩大,主导交易域的治理机制中,第三 方治理和国际联合治理的治理模式越将是最为有效的治理模式。
2.国际金融衍生品国际性特征是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演进的主要动因
国际金融衍生品具有与生俱来的国际性特征。浮动汇率制下国内与国外资产替代性加强, 当国内与国外利率水平发生相对变化时必然使汇率水平发生更大的变化,投机者大量买进或 卖出某种货币以牟取暴利,不少国家希望通过寻求一些新的金融工具来防范其对外资产或负 债在币种、利率、汇率以及期限结构上的国际性风险,在这种需求下金融衍生品成功地完成 了第一笔交易(即1972年5月16日美国芝加哥国际货币交易所首次推出包括7种货币在内的外 汇期货)。金融衍生品大多业务都是跨市场跨国进行,可能会因交易双方使用不同的语言而 产生不同理解,甚至造成经常的违约,援引的法律依据可能不同,从而产生争议,任何单方监 管的效果都将被稀释或抵消,进行国际合作的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治理是必不可少的,在国际 合作中形成对待同一个问题相同的规范制度。
3.金融市场的新趋势促进着金融衍生品监管的演进
各国的金融市场也逐步取消壁垒,资本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大量流动,增强了各国经济和金 融市场之间的相关性。全球金融的互动使任何地区的利率、汇率以及货币波动,都可以很容 易传导至其他国家,增加了各国金融机构及跨国企业采用衍生工具以规避风险的需求。金融 机构集团化的趋势加强,非金融机构开始涉足金融业务;金融产品替代性增强,差异日益的 缩小,传统的赖以划分金融监管范围、设立监管机构的基础已不存在了。原有的各监管机构 之间的责任划分不能反映金融业的现状。目前,对各国的独立监管体系和较少的国际监管合 作以 及IMF等治理机构监管作用的有限应做出及时的反应与调整,有必要建立一个监管机构对金 融集团的活动进行治理,加强治理机制中的机构治理,加大国际合作的力度与深度。
4.国际金融衍生工具的品种多样化、复杂化,结构不均衡特征加速了监管的演进
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形成了一种淘汰机制,使适应市场的国际金融衍生品发展更快, 而那些不适应市场发展的国际金融衍生品就会逐渐减少交易量,直至被金融市场所淘汰。市 场淘汰和选择机制使得金融衍生品的品种多样化和复杂化。
多元化的金融机构的出现迫使商业银行不得不寻找新的收益来源,改变以存、贷款业务为主 的传统经营方式,把金融衍生工具视作未来的新增长点。金融衍生工具品种目前已知的超过 2000种,芝加哥交易所还推出了灾难期货、思想期货等巨灾保险衍生品。组合方式 不断翻新 ,产品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国际市场上几乎每天都会有新的产品推出,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 的监管机制应该加强国际合作,各国的治理机制加强发挥自我约束和实现机制的作用,在对 新型的国际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进行深入了解后制定相应的监管和治理的条例,使国际金融衍 生品交易的监管机制也随着国际金融衍生品的创新与时俱进。
总结与启示
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治理注定是个世界性难题,不仅需要每个国家和地区各自做好本国本 地区的监管,而且还需要国际社会进行广泛的监管合作。当前的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机 制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新趋势形成鲜明对比,监管机制防范风险的作用随着金融市场的国际一 体化的加强而日益减弱,这种监管机制必定会向着更有效的治理机制模式演进,达到有效低 成本的治理。各国独立的监管制度的日趋完善和广泛的合作结合有效的国际组织治理机制就 是国际金融衍生品更为有效、更为成熟的治理机制形成的途径。而各国监管向治理机制的演 进不 能脱离各国的金融发展水平与金融衍生品发展的现状,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还是处于监管 的初级阶段,所有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在场外进行,缺乏一个比较规范的交易所。从一般的 演进模型看,我国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向治理的演进缺乏所需的制度和金融环境。在我国 逐步完善国内的金融衍生品监管制度的同时应积极参与国际治理机制协调与合作,在合作和 协 调机制的有机运作过程中巩固监管演进的制度化基础,实现向治理机制的更有效的模式演进 ,从而适应国际金融环境。
注释:
[1]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经济 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371.375
[2]多元三级监管的特点是中央行政监管主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相对独立的机构,是 在证券、衍生产品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多个监管主体有合作的传统;行政监管主体有比较高 的权威;证券市场一般来说比较发达,有的金融衍生产品是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
从资本形成情况来看,20世纪七八十年代,金砖五国的资本形成占全球的比例约为5%,90年代末上升到10%左右,2010年增加至25.7%,是基本宏观变量中全球占比最高的指标。其中,中国的资本形成全球占比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2%上升到90年代的6%,2010年进一步增长至17.5%。从资本形成占本国GDP的比例来看,截至2010年,中国、印度、俄罗斯和南非的这一比例均高于OECD国家和全球平均水平,巴西的这一比例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大致和OECD国家接近。
从金砖五国的进出口情况来看,五国出口在全球的占比从2000年7%增长到2010年的14%,其中,中国所占的比例从2000年的3%上升到2010年的8.5%,共占这一时期金砖五国全球占比提升量的79%。从出口占GDP的比例来看,中国、俄罗斯和南非在1990~2010年的均值都在25%以上,超过同期的世界平均水平(23%),而巴西和印度分别为11%和14%,显著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从国际收支情况来看,巴西的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俄罗斯和中国由于资源优势和劳动力成本优势,都是出口占GDP比例比较高的国家,表现为贸易盈余;印度和南非为贸易赤字国家,其中印度尤为突出,2010年高达GDP的6.39%。
作为发展中的大国,过去三十年,金砖五国对基础性大宗商品的消费量(全球增量贡献比)一直维持在高位。根据刊发在《国际政治研究》2011年第2期的文章《“金砖五国”的合作背景和前景》提供的数据,过去十年,除铁矿石下降外,其他几种商品增量贡献比进一步大幅上升:粗钢和铜超过100%,铝和铁矿石接近100%,贡献比最低的石油增量也有三分之二。在金砖五国中,中国的增量贡献比指标占据支配地位:石油约为47%,铝和铁矿石超过80%,粗钢和铜超过100%。
经济的强劲增长和广阔的市场前景,为金砖国家带来了持续增长的外商直接投资。在金砖五国中,除南非外,其余四国在最近十年获得的外商直接投资都出现了迅速增长。截至2010年,金砖五国获得的外商直接投资总额达到3021亿美元,占全球总量的22.5%,其中,中国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达到1851亿美元,超过金砖国家总量的六成,占全球外商直接投资总量的13.8%。目前,中国和印度已与美国并列成为全世界最具投资吸引力的三个国家。
在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近年来金砖国家的宏观经济风险也在逐步降低。从金砖国家的外债负担水平来看,除俄罗斯外债水平相对较高外,其余四个国家的总外债存量与GDP之比都在20%以下,其中短期外债与GDP之比均处于2%~5%。在金砖国家中,中国的总外债水平最低,只占GDP的9%;俄罗斯最高,约占GDP的31%。
中图分类号:F8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1)03-0061-05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03.14
一、我国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现状及存在的不足
(一)我国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现状
总体上说,世界各国的反洗钱制度几乎都以可疑交易或者可疑行为(统称可疑交易行为)报告制度为中心,要求金融机构报送有洗钱迹象和可能的交易行为的有关信息,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美国、澳大利亚等同时要求提交大额交易报告[1]。2003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分别颁布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负责人民币、外币可疑交易的监测分析,我国开始建立了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制度。2004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设立反洗钱局,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200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又成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作为收集、分析、监测和提供反洗钱情报的金融情报机构,具体承担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并且实行本外币可疑交易资金监测一体化[2]。截至2009年末,可疑交易分析已全面覆盖银行业、保险业、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2009年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1.78亿份,可疑交易报告4293.3万份(见表1)。从2004―2009年银行业可疑交易报告接收量统计表(见表2),也可以发现可疑交易报告量逐年递增。
(二)我国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存在的不足
近几年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有效性有了大幅提高,仅2009年通过分析筛选就发现1082起具备高度洗钱嫌疑的重点可疑交易线索。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这些重点线索开展了反洗钱调查,最后根据调查情况向侦查机关移送和报案共654起,涉及金额3711.7亿元。各地侦查机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报案线索共立案侦查119起(其中以洗钱罪立案侦查23起),占报案线索数的24.1%①。但目前也存在可疑交易报告质量不高、可疑交易分析有效性低的问题。
1.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质量难以有效提高
面对当局的罚款威慑,金融机构一定程度存在“护卫性”行为,自我保护意识决定了“拿不准就报”、“报比不报好”、“多报比少报好”,而不论所上报的交易或者行为可疑与否,缺乏对可疑交易信息的主动识别和筛选,这也是近年可疑交易报告量增加的原因之一。许多金融机构只是机械地依赖其反洗钱监测系统预警提示,不加分析判断,简单地录入客户信息就上报,这种报告往往涵盖信息太少,会漏掉许多有价值的信息。有的则采取“扩大化”的办法,只要自认为符合可疑交易识别标准的交易,就不加分析和重新识别客户身份就上报,由于报告的交易信息太多,反而降低了信息分析处理的效率。同时在现场检查中还可发现,当金融机构业务系统提示为可疑交易时,有关业务人员未进行认真审查,甚至根本不审查就确认为正常交易,这样做出导致失去大量的有价值信息[3]。
2.可疑交易监测分析信息范围不广,不能全面分析
一是局限于资金交易分析,缺乏身份主体分析的有效配合。对客户身份信息的准确定位是可疑交易监测的重要环节,没有准确定位,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就没有任何意义。虽然我国已建立了居民身份证统一数据库,但该数据库并没有涵盖所有自然人身份信息,法人或准法人身份没有统一的数据库,难以准确、完备的实现对交易主体的身份定位。目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与同城票据交换系统、支付清算系统等还未实行连接,还处于独立运行状态,有碍于对异常账户类型进行有效监测。除了与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系统相连接外,还没有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管理系统的接口,银行业金融机构还无法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实现对存款人提交的各类开户资料证件进行真实性确认,横向信息传输难以落实,也就不能更好地识别客户。同样在法人主体有关信息分属于工商、税务、质监和海关等部门的情况下,不能更好地综合定位。如某企业账户在资金上是正常运作的,但其工商法人资格已经注销,税务登记也已经注销,这就无法识别。另外,没有信息跟踪功能,当金融机构认定为可疑交易上报,在此之后发生的信息没有要求连续上报,无法连续监控。
二是可疑交易分析主要局限于交易行为分析,缺乏财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分析的配合。交易是一个过程,财产关系是一种状态,状态和过程存在相互印证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脱离财产关系,仅从交易行为获取涉嫌犯罪的线索是很难的。
三是可疑交易资金监测局限于个体分析,缺乏与区域分析、宏观分析的有机结合。发生在一个经济系统中的洗钱数量与系统的某些参数有相对稳定的数量关系,如异常的现金流通量、国际收支统计出现超常的统计误差等[4]。当前金融机构对客户身份的了解仅限于开户资料和平时与客户接触时,从客户交谈中获得部分信息,少部分外勤人员通过走访客户可以获得一些信息,多是一些贷款户,但对于一线临柜人员了解的信息就很少了。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量流向规律等客户信息不是必须向银行提供的,这些信息由工商、税务等部门管理,银行柜面无法了解这些信息。上面讲的财产信息全国也没有建立统一信息库,同时这些信息由房产管理部门管理,金融机构和反洗钱监测中心无法掌握。
(三)反洗钱工作主动性不强,报告不全面
一是一些金融机构系统设置的可疑交易报送标准远低于《办法》([2006]第2号令,下同)要求。如证券行业可疑交易报告标准之一“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多数机构将“长期”设定为2~3个月,远低于《办法》一年的标准,系统筛选出大量可疑交易后全部报送。二是依赖系统筛选,缺少人工识别。对于由客观标准为主观识别构成的上报标准,一些机构按照客观标准设定系统参数,筛选出大量可疑交易后未经人工识别即予上报。三是要素填写不全。银行业、保险业可疑交易报告要素为40项,证券期货可疑交易报告要素34项,有的要素系统不能自动提取,人工填写需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有些就不进行补充,这样造成可疑交易报告缺少一些项目。
二、影响我国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有效性的原因
(一)可疑交易报告主动性不足
在我国主要采取义务报送制和举报制,其中金融业和特定行业实行义务报送制,举报制则作为义务报送制的补充。义务报送制缺乏质量控制机制、举报制缺乏市场化激励机制,导致信息完备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影响了可疑交易资金监测的分析效率。特征型的可疑交易在有关制度上已经明确,是强制性报告的,但非特征型的可疑交易则取决于金融机构的意愿。如果激励机制不完善,不能促进报送机构将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内在化,将导致金融机构采取非合作博弈的策略,如防卫性的报送特征型可疑交易,消极甚至拒绝报送非特征型的可疑交易,导致可疑交易报告的准确性和完备性降低[5]。
(二)反洗钱社会成本高,金融机构反洗钱主动性难以调动
金融机构是反洗钱的主阵地,根据反洗钱监管要求及反洗钱工作的实际需要,金融机构在反洗钱方面会增加五种成本:一是制度成本,金融机构根据监管要求需要建立一整套反洗钱内部政策、程序和控制措施;二是雇员成本,包括工资成本和培训成本,三是检查成本。金融机构检查过程中形成的计算机设备、办公用品费和差旅费等支出;四是流失客户,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了解和对可疑交易资金数据的报告制度会使金融机构失去一部分客户,客户的失去意味着利润的损失,尤其是当其他金融机构不认真执行反洗钱规定时,将会使该金融机构处于更不利的地位;五是档案管理成本,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在一定期限内保存客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这使金融机构保管档案成本增加。如果金融机构付出的成本得不到适当补偿,则其参与反洗钱的积极性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三)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存在缺陷
一是部分可疑交易标准虽然看似简单,却不易操作。如《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第十二条第五款“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第十三条第十五款“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等规定中的“地区”或“中心”不明确,在实际报告时无法参考。二是部分可疑交易标准未充分考虑证券市场的特征。《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证券业可疑交易报告标准,仍主要停留在对客户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监测的简单层面上,未充分考虑证券业在证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评估、证券交易、证券交割、让利分红等环节可能存在的洗钱风险点,在当前股市资金实行银证转账,客户保证金流出流入股市实际由银行监控的情况下,明显呈现证券业反洗钱工作与银行业反洗钱工作的同质化,对股市可疑交易资金的监测分析容易流于形式。《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第六款将“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列为可疑交易标准。在股市上涨期,上述两种现象大量存在,将此交易列为可疑交易,既大量增加证券营业机构无价值的可疑交易报告量,也增加反洗钱监测信息中心分析、处理信息的工作量。三是部分可疑交易标准未考虑新型业务的特点。随着金融创新力度的加大,新型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如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银证产品、银保产品等,这些金融产品有别于传统金融产品的新特点,如资金形态的虚拟性、交易行为的隐蔽性、交易速度的快捷性、业务办理的无纸化、产品特征的模糊性等,但《办法》仍缺乏针对这些金融新型产品设计可疑交易识别标准[6]。
三、提高我国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效率的若干建议
要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有效性,既要从源头掌握客户全部信息,通过激励机制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和举报积极性,通过多层次分析机制和引入先进的分析技术和可疑交易模型技术,发现更多的犯罪线索。
(一)全面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一是以银行结算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号为基础,构建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体系。一个单位首次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经当地人民银行核准后产生一个核准号,以后这一核准号伴随着该单位存款终生,开立其他账户都必须凭此核准号,就算基本账户开户行发生改变,其核准号也不改变,可以考虑以存款人信息智能卡方式管理。所有银行账户纳入基本存款账户下管理,包括单位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单位银行卡,条件成熟时可以将单位保险账户、单位证券账户和单位期货账户也纳入管理。账号管理系统和反洗钱分析中心其信息管理都是以基本账户的核准号为基础进行管理,全面掌握存款人资金动态,这样账户管理和信息管理相统一。二是以个人社会保障号为基础,构建个人银行账户管理体系。为方便自然人管理自己所有个人银行账户,也为监管部门对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和资金信息监管提供支持,建立以个人社会保障号为基础的个人账户管理体系,按照社会保障号码标准,首次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开立个人账户的自然人,由系统登记社会保障号码。以后个人不管以何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开立何种账户,都集合在此号码下管理,不但包括个人结算账户、个人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个人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和定期储蓄存款账户,而且还包括个人证券投资账户、期货投资账户和国债投资账户,也包括各种银行卡和信用卡。对于联名账户,需要指定账户主体,主要信息归属于主体人,其他从属人只是标注。
中国人民银行应按账户管理系统的设计要求,加快与工商、税务、质量监督等信息管理部门合作的步伐,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与账户管理系统进行连接,从各信息系统的比对情况对存款人提供的开户资料、证件的真实性进行确认,真正做到了解客户,促进存款实名制的落实,为反洗钱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非现场监管信息资料。可疑交易分析监测系统更应与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和现代化支付系统等相关业务系统相连接,对有关业务系统的处理情况进行监测、分析。近几年房地产价格升值预期持续居高的环境下,大量文献资料表明了大量来源不明的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已成为洗钱的重要工具之一。建立全国统一的房地产数据库,将这些信息也纳入反洗钱监测分析信息范畴,就可以更有效地提高相关可疑交易资金的监测分析效率。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依托账户管理系统,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库,进行集约化管理,更能综合反映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以供各金融机构和反洗钱分析中心以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查询和分析。同时以仓储方式管理可疑交易客户信息,并进行长期跟踪分析。洗钱犯罪分子的识别不可能单凭一次交易就可以确定的,洗钱犯罪活动往往是在合法交易中掩盖其非法交易,这就需要根据长期交易信息进行跟踪分析。
(二)全面推行洗钱风险分类管理制度
鉴于客户身份识别在洗钱预防措施中的基础地位,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逐步呈现以风险为基础的发展趋势。金融机构应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考虑行业等因素,在对客户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客户实行正常、关注、可疑三类风险管理。对于高风险客户,应实施更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对于低风险客户,可以采取简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甚至免除实施客户身份识别措施,从而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的有效性,同时也适当平衡了反洗钱成本和收益之间的关系。当然,在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后,还应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更新客户资料信息,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险等级,使风险分类管理更准确。
客户风险分类管理,目前银行类金融机构在这方面还做得不够,许多机构还没有推行。针对近期监管对恐怖融资监控要求的提高,各商业银行应加强对黑名单尤其是联合国制裁名单有关交易的监测。如可将经过一定程序筛选出的部分低风险客户甚至是有把握不会涉及可疑交易的客户名单维护到现有反洗钱报送系统,让系统不再生成与之相关的可疑交易报告。这样做即减少了需要人工识别交易的数量,同时减少了报送人民银行的可疑交易总量,也意味着没有通过校验的可疑报告被退回而需要人工补正的工作量的降低。当然,这一操作需要以金融机构客户风险分类制度的有效、各机构对客户的了解、名单的确定和更新流程的可控等条件为前提,随意使用将会产生较大的控制风险。
对高风险洗钱客户,不仅局限于标准化可疑交易信息的分析,逐步开展财产关系的分析,通过拓展分析法,提高发现、识别涉嫌洗钱犯罪信息情报的效率。要使反洗钱机制有效地发挥效率,对具有高度洗钱风险的客户不仅要分析交易行为或交易过程,也需要适当扩大对其财产关系的监测分析,从财产状态追溯可疑交易,进而获得洗钱犯罪情报。
(三)建立有效的反洗钱激励机制,激发反洗钱的内部活力
只有建立激励相容的监督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将外在的义务内化为金融机构履行好义务的动机,在现代化金融企业中已形成了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员工利益最大化的均衡协调机制,建立有效的反洗钱激励机制,就是对反洗钱工作特别是可疑交易报告工作融入利益最大化机制。
一是建立金融机构反洗钱效果评估制度。对金融机构反洗钱情况实行评级制,并定期向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通报评价结果。对积极参与反洗钱活动做出重要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较高等级评价,并将评价等级与金融监管部门提供的金融优惠政策挂钩,评价等级越高,金融机构享受的金融优惠政策就越多,如市场准入政策。同时对于评级差的金融机构加大现场检查频率,对评级高的少检查甚至免检,从而降低检查成本。
二是对追缴的洗钱非法收入实行分成制度。为有效调动和保护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洗钱非法收入分成制度,为反洗钱提供情报和线索的金融机构、单位和个人,在洗钱资金追缴以后,可根据其贡献的大小给予一定比例的奖金。即使洗钱资金追缴不回来,政府也应该给予奖励。或者对收缴的赃款不立即上缴国库,而是仍然存放于银行一段时间,这样至少可以给金融机构一个调整期,以缓冲大额存款的减少对其经营管理的影响。政府也可从罚没收入中拿出一定资金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基金,对为反洗钱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是建立涉嫌洗钱行为和可疑支付交易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打击洗钱犯罪的威慑作用,强化对可疑支付交易的监督,积极鼓励单位、个人通过举报方式提供涉嫌洗钱行为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情报和线索,形成“打击洗钱、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四是建立可疑交易质量考核制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开展可疑交易甄别,将识别和判断依据深入到交易实质的判定上,结合客户身份识别、行业特点分析及相关交易背景判断交易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形成可疑交易报告。对由反洗钱数据采集系统自动生成但有足够理由排除的可疑交易数据应及时删除,对未达到可疑交易报告标准、系统未采集但经办过程中发现明显可疑的报告,应审慎识别、确定可疑后予以报送。监管部门可对报送的有价值的非标准型可疑交易给予奖励,鼓励金融机构提高报告质量,另外还应建立反洗钱信息披露成本补贴制度。
(四)建立多层次分析机制
一是建立分类分析中心,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金融机构提供的可疑交易信息集划分为若干子集,如将可疑交易信息划分为银行类、证券交易类、保险类和其他类等,对可疑交易的分布特征和洗钱犯罪的相关度进行经验分析。二是建立综合性分析中心,就是根据分类中心的分析结果,进一步综合各类信息进一步判断。三是建立区域性分析中心,可以根据不同洗钱犯罪的区域分布特征建立区域监测分析制度,即根据洗钱上游犯罪的区域分布特征,推断相关洗钱犯罪及可疑交易的分布特征,确定不同区域应重点监测的可疑交易类型。有些洗钱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分布是全球性的、有些是全国性的、有些则是区域性的,因而有必要建立区域性分析中心。洗钱犯罪活动具有区域性特征,建立区域性分析中心,并且改变现在全国统一可疑交易标准,可以根据区域特点增设区域性可疑交易标准,区域性分析也需要根据区域反洗钱活动的特点不断创新监测分析方式和方法,以不断挖掘可疑交易,从而更好地为打击洗钱犯罪活动服务。建立多层次的分析机制,就是不同的分析团队,采用不同地分析方式方法和分析技术,有效地发挥聚合分析和拓展分析的各自优势,提高监测分析效率。在分析上引入目标锁定技术:一是锁定所分析的机构,二是锁定区域的行业,三是锁定某一行为人,这样可以为反洗钱检查提供可靠依据。
(五)建立灵活的可疑交易报告标准制度
我国由反洗钱主管部门规定可疑交易报告的客观标准,而不是由金融机构自主判别和决定一项交易是否可疑。《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列出了58种可疑交易报告标准,要求金融机构予以报告。实际上,与其它国家相比,我国规定的可疑交易标准实际上大多被看成是需要金融机构在判别可疑交易过程中应该加以关注的异常交易。简单地说,我国所谓的可疑交易报告按照国际标准只是异常交易。在《反洗钱法》审议通过后中国人民银行制订和颁布了新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减少了银行业可疑交易报告的客观标准数量,首次规定了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的可疑交易报告的客观标准,并强调金融机构应在分析基础上识别和判断可疑交易,但仍没有完全取消客观标准。
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应逐步将目前可疑交易报告的客观标准调整为主观标准,让金融机构真正承担起识别可疑交易的职责,这将对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努力程度、情报分析的能力、案件调查效率和整个反洗钱制度的效力产生持久影响。一是逐步取消目前可疑交易报告的客观标准,明确规定由报送主体主观判断和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当然,反洗钱主管部门要调整对报送主体的监管理念和方式,加强对报送主体的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和合作,必要时进行检查和处罚。二是主管部门会同其它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根据破获案件所总结和归纳出来的洗钱类型和指标,制定各行业可疑交易报告的识别指引,并且根据新的洗钱类型和新业务开展特点定期修订、更新和增加,当前需要尽快建立网上银行和手机支付等业务的可疑交易标准。三是前面也提到了可以根据区域性可疑交易特征设立区域性可疑交易标准,并不断调整。
(六)不断引入国际先进技术,不断总结我国可疑交易特征
所谓的可疑交易模型是指某种可疑交易在客户和交易特征方面的不同组合模式,是各种现实洗钱或犯罪行为模式的抽象。由于洗钱行为的共性,许多交易模型在全球都会被认定为可疑,但由于各国监管要求不同,各银行的业务领域和产品不同,可疑交易模型的数量、高发领域及组合也会具有不同特点;另外,可疑交易模型库应是一个动态更新的过程、某一时期新的犯罪类型、某个地区高发的犯罪形式都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量化和模型化。目前国际比较成熟的可疑交易分析技术,如智能数据分析和朴素贝叶斯分类技术。新的洗钱方式会不断被犯罪分子利用,也会在不同国家传播,引入国际成熟可疑交易分析技术和可疑交易模型,就是总结学习以提高我国的可疑交易监测分析能力,同时不断总结不同上游犯罪诱致或恐怖融资派生的洗钱交易的资金流向、流量和分布模型,在现有的各种特征型可疑交易基础上扩大特征型可疑交易的类型。为义务报送机构提供更多的经验支持。在经验分析的基础上将某些非特征性的可疑交易提炼为特征型的可疑交易,形成分析模型,在再次出现相同特征交易就能及时发现,有利于提高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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