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5:55:0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进口贸易融资方式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我国风电行业的发展在近些年不容小觑,由于其尚属新兴产业,基础不够扎实,资金积累也不够,因此迫切需要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融资以增强发展实力.
国际贸易融资是指外汇银行对进口商和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有关的一切融资活动,并具备简便、快捷、准入门槛低等优点,因此风电行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并充分利用国际贸易融资,以达到融资的最佳效果.本文通过分析风电行业进行国际贸易融资的方式及其存在的问题,以期拓宽风电行业的融资渠道.
1.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的必要性
我国的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至今已走完20多年的历程.“十五”期间,风电发展非常迅速,累计总装机容量从2000年的3.44x105 kW增长到2008年的1.2153x10’kW,位居世界第4名,仅次于美国、德国和西班牙.我国历年风电机组累计装机容量如图1所示.
虽然我国风电机组装机容量发展迅速,但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我国风电设备却始终依赖进口,尤其是高端的技术设备.据统计,在2007年中国风电设备新增市场份额中,国产设备(包括合资)占57%,进口产品占43 % ;2008年我国风电设备市场40%需求仍由进口产品满足,见图2.
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2009年上半年我国共进口风力发电机组976台,金额超过了9 853万美元.现在世界几大风机制造巨头订单已经排到两年以后,主要订货商都是中国的公司.这些设备价格昂贵,生产周期长,因此占用了大量生产发展所需的资金,影响了风电企业发展甚至日常生产经营.
我国的风电企业在设备制造技术上要与国际大厂商竞争还为时过早,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只能通过进口来弥补技术上的不足.因此,我国风电行业必须从进口方面入手,以获得最大限度的贸易融资,解决我国风电行业在国际贸易中的资金问题.
2.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2.1短期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融资期限在一年内的属于短期融资.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以短期融资为主.需要进口风电机组的企业可以选择以下短期国际贸易方式.
2.1.1进口发票融资
对于一般性的单笔金额不大、生产周期不长、付款期限也不长的经常性贸易,应该选择进口发票融资,又称进口汇出汇款融资.它是在进口商收到进口货物,进口货物销售货款回笼之前,向进口地银行申请资金融通用以对外支付进口货款的业务.这一融资方式不需要冗长的审核,只要有票据就可以进行融资,而且效率高、风险小。因此,采用此种融资方式可以减少风电企业在进口设备时资金占压,并可优化资金管理.有了银行的信贷支持,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但由于银行需要控制风险,并不会对所有的发票都进行贴现,因此这种方式也有较大的局限性,
2. 1.2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银行为帮助进口商解决资金周转问题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根据所使用结算工具的不同,可分为进口信用证押汇和进口托收押汇,前者是开证行在收到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后即先行付款,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取得单据并将货物销售后,再偿还银行先行垫付的进口货款本息.对进口商而言,进口信用证押汇是以信托收据为抵押品,利用银行信用和银行资金完成其商品的进口贸易和国内销售的融资方式.进口托收押汇是银行给予进口商凭信托收据提货的一种融通资金方式.在付款交单条件下,进口商为了不占用资金或减少占用资金的时间,而提前付款赎单又有困难,希望能在汇票到期前、或在付款以前先行提货,就可以要求银行进行进口托收押汇.实际上,这是一种对进口商较为有利的短期融资方式.
2. 1. 3假远期信用证
在假远期信用证下,买卖双方达成的是即期交易,但规定受益人出具远期汇票,待提供单据后可即期收汇.这种操作方式对出口商来说是即期收款,对进口商来说要等到汇票到期日才对外付款.这实际上是出口方银行对进口商提供的融资,是进口商通过兑现它所持有的银行远期承兑汇票而实现的融资,因此付款银行的贴息及承兑费均由进口商承担.对于进口商来说,借助银行资金既实现了对出口商即期付款的承诺,又减缓了自身暂时的资金短缺.这样,不仅可以即期取货销售,还可以即期付款为条件,要求出口商对商品价格和数量给予一定的优惠,从而降低进口成本.
2. 2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我国风电企业针对付款期较长、金额较大的交易可以采用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期限一般在1一5年或5年以上.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较多应用于大型机电产品、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或进口融资.
2. 2. 1福费廷
福费廷是一种以无追索权形式为出口商贴现大额远期票据提供融资,并能防范信贷风险的金融服务.主要适合对大型成套设备提供出口融资.福费廷是包买票据(Forfeiting)的音译,是指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业务.福费廷属于批发性融资业务,适合于100万美元以上的中型合同,对于金额较小的项目而言,由于收费较高,优越性并不明显。
2. 2. 2出口信贷
相对大型的风电企业可以选择出口信贷形式,其贷款金额大、融资期限长,有些甚至可以长达10年.出口信贷是出口国银行通过向本国出口商或国外进口商提供优惠贷款,从而使国外进口商获得融资便利,增加购买本国出口产品的能力,以达到鼓励本国产品出口的目的.出口信贷作为一种支持本国出口贸易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受到了各国政府的推广.出口信贷可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两种.
我国风电企业主要通过买方信贷进行中长期融资.买方信贷是进口商在进口货物运到至该货物销售出去取得货款期间,从银行获得的资金融通,一般由出口商所在的国家银行在出口信贷机构的担保下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贷款,用于支付进口所需贷款.买方信贷对进出口双方都有利.对于我国风电企业而言,买方信贷可以使机组或者零件采用现汇报价,以便企业对商品货价、费用了解得比较清楚,而且也便于和其他国家企业的同类产品进行比较.另一方面,出口商则可以及时收到货款,从而避免向出口方银行申请贷款,支付不必要的费用.
3.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常见问题
当前,在我国风电行业充分利用国际贸易进行融资的过程中,也存在转多问题.
3.1缺乏完备的信用管理体系
当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很多从事进出口贸易的风电企业没有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做后盾,一旦遇上风险便束手无策.究其原因是企业对国际贸易风险的认识不够深刻,易忽视对对方资信的调查一旦没有及时收到零配件和机组,就没有足够的收益,不仅企业难以归还银行的贷款,让自己的资信受到牵累,而且连国家也会受到巨大的损失.
因此,我国风电企业必须建立完备的信用管理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贸易欺诈行为,同时圆满地完成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浅谈我国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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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贸易业务前,可以通过信用管理体系的全球信息网络,进行客户资信调查,从资金实力、信用程度等多方面了解客户的信息并对其作出全面的评估,帮助企业防患于未然.在交易过程中,可以通过信用管理体系即时跟踪国外客户的动态变化,适时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并提示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如果企业自身规模较小,设立这样专门的信用管理体系会大大增加管理成本,也可考虑直接将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外包”给信用管理咨询公司,同样可以达到规避贸易风险的目的.
3. 2对国际贸易融资相关业务不够熟悉
由于企业内缺乏高素质的相关人才,对国际贸易业务和银行业务不熟悉,从而不能熟练地运用新的金融工具.现在越来越多样化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要求操作人员要有更高的技能和经验,而大多数的风电企业都不能很好地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工具.因此,风电企业应该加大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相关人才的培养力度,对业务人员进行国际贸易、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工作人员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
另外,企业可以根据贸易条件和自身财务状况,选择国际贸易中的组合融资工具,达到最佳融资效果.单一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必定有其特殊性和不足,可通过与其他贸易融资相结合的方式来填补缺陷.我国风电企业大多进口金额大的成套风机设备,融资期限较长,更需要根据国际贸易的特殊要求,创造性地利用传统贸易融资方式与现代融资方式,将整个贸易流程作为融资对象,通过组合搭配各种融资方式和风险缓释技术,设计专门的融资方案,以实现充分融资的目的.
3. 3担保条件难以达到银行要求
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通常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一方面,企业在寻找第3方担保时,会顾虑对方将来会要求自己提供担保,进而产生其难以控制的风险;另一方面,风电企业进口的风机设备是用于进一步投资风电场项目,而且投资风险较大、期限较长,缺乏银行认可的担保条件,如厂房、土地等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虽然能用于抵押,但是抵押率低,而且还有费用高、手续繁琐、时效性差等缺陷.在担保不能落实的情况下,银行不可能为没有实力和担保能力的企业提供较大的融资额度.
针对上述问题,企业本身要努力提高实力,提升自身的担保能力.只有在提升自身能力,增加资金积累、资信度和业务量的情况下,使银行承担的风险随之减小,自然就会愿意提高企业的资信额度,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融资.当然,当前我国的风电产业还处于成长阶段,政府应该出面为风电行业的贸易融资提供担保,这可作为政府扶持绿色能源产业的一项措施.从世界各国风电产业的发展经验来看,政府的政策扶持显得非常重要.
我国风电行业的发展在近些年不容小觑,由于其尚属新兴产业,基础不够扎实,资金积累也不够,因此迫切需要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融资以增强发展实力.
国际贸易融资是指外汇银行对进口商和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有关的一切融资活动,并具备简便、快捷、准入门槛低等优点,因此风电行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并充分利用国际贸易融资,以达到融资的最佳效果.本文通过分析风电行业进行国际贸易融资的方式及其存在的问题,以期拓宽风电行业的融资渠道.
1.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的必要性
我国的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至今已走完20多年的历程.“十五”期间,风电发展非常迅速,累计总装机容量从2000年的3.44x105kW增长到2008年的1.2153x10''''kW,位居世界第4名,仅次于美国、德国和西班牙.我国历年风电机组累计装机容量如图1所示.
虽然我国风电机组装机容量发展迅速,但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我国风电设备却始终依赖进口,尤其是高端的技术设备.据统计,在2007年中国风电设备新增市场份额中,国产设备(包括合资)占57%,进口产品占43%;2008年我国风电设备市场40%需求仍由进口产品满足,见图2.
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2009年上半年我国共进口风力发电机组976台,金额超过了9853万美元.现在世界几大风机制造巨头订单已经排到两年以后,主要订货商都是中国的公司.这些设备价格昂贵,生产周期长,因此占用了大量生产发展所需的资金,影响了风电企业发展甚至日常生产经营.
我国的风电企业在设备制造技术上要与国际大厂商竞争还为时过早,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只能通过进口来弥补技术上的不足.因此,我国风电行业必须从进口方面入手,以获得最大限度的贸易融资,解决我国风电行业在国际贸易中的资金问题.
2.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2.1短期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融资期限在一年内的属于短期融资.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以短期融资为主.需要进口风电机组的企业可以选择以下短期国际贸易方式.
2.1.1进口发票融资
对于一般性的单笔金额不大、生产周期不长、付款期限也不长的经常性贸易,应该选择进口发票融资,又称进口汇出汇款融资.它是在进口商收到进口货物,进口货物销售货款回笼之前,向进口地银行申请资金融通用以对外支付进口货款的业务.这一融资方式不需要冗长的审核,只要有票据就可以进行融资,而且效率高、风险小。因此,采用此种融资方式可以减少风电企业在进口设备时资金占压,并可优化资金管理.有了银行的信贷支持,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但由于银行需要控制风险,并不会对所有的发票都进行贴现,因此这种方式也有较大的局限性,
2.1.2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银行为帮助进口商解决资金周转问题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根据所使用结算工具的不同,可分为进口信用证押汇和进口托收押汇,前者是开证行在收到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后即先行付款,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取得单据并将货物销售后,再偿还银行先行垫付的进口货款本息.对进口商而言,进口信用证押汇是以信托收据为抵押品,利用银行信用和银行资金完成其商品的进口贸易和国内销售的融资方式.进口托收押汇是银行给予进口商凭信托收据提货的一种融通资金方式.在付款交单条件下,进口商为了不占用资金或减少占用资金的时间,而提前付款赎单又有困难,希望能在汇票到期前、或在付款以前先行提货,就可以要求银行进行进口托收押汇.实际上,这是一种对进口商较为有利的短期融资方式.
2.1.3假远期信用证
在假远期信用证下,买卖双方达成的是即期交易,但规定受益人出具远期汇票,待提供单据后可即期收汇.这种操作方式对出口商来说是即期收款,对进口商来说要等到汇票到期日才对外付款.这实际上是出口方银行对进口商提供的融资,是进口商通过兑现它所持有的银行远期承兑汇票而实现的融资,因此付款银行的贴息及承兑费均由进口商承担.对于进口商来说,借助银行资金既实现了对出口商即期付款的承诺,又减缓了自身暂时的资金短缺.这样,不仅可以即期取货销售,还可以即期付款为条件,要求出口商对商品价格和数量给予一定的优惠,从而降低进口成本.
2.2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我国风电企业针对付款期较长、金额较大的交易可以采用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期限一般在1一5年或5年以上.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较多应用于大型机电产品、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或进口融资.
2.2.1福费廷
福费廷是一种以无追索权形式为出口商贴现大额远期票据提供融资,并能防范信贷风险的金融服务.主要适合对大型成套设备提供出口融资.福费廷是包买票据(Forfeiting)的音译,是指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业务.福费廷属于批发性融资业务,适合于100万美元以上的中型合同,对于金额较小的项目而言,由于收费较高,优越性并不明显。
2.2.2出口信贷
相对大型的风电企业可以选择出口信贷形式,其贷款金额大、融资期限长,有些甚至可以长达10年.出口信贷是出口国银行通过向本国出口商或国外进口商提供优惠贷款,从而使国外进口商获得融资便利,增加购买本国出口产品的能力,以达到鼓励本国产品出口的目的.出口信贷作为一种支持本国出口贸易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受到了各国政府的推广.出口信贷可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两种.
我国风电企业主要通过买方信贷进行中长期融资.买方信贷是进口商在进口货物运到至该货物销售出去取得货款期间,从银行获得的资金融通,一般由出口商所在的国家银行在出口信贷机构的担保下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贷款,用于支付进口所需贷款.买方信贷对进出口双方都有利.对于我国风电企业而言,买方信贷可以使机组或者零件采用现汇报价,以便企业对商品货价、费用了解得比较清楚,而且也便于和其他国家企业的同类产品进行比较.另一方面,出口商则可以及时收到货款,从而避免向出口方银行申请贷款,支付不必要的费用.
3.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常见问题
当前,在我国风电行业充分利用国际贸易进行融资的过程中,也存在转多问题.
3.1缺乏完备的信用管理体系
当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很多从事进出口贸易的风电企业没有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做后盾,一旦遇上风险便束手无策.究其原因是企业对国际贸易风险的认识不够深刻,易忽视对对方资信的调查一旦没有及时收到零配件和机组,就没有足够的收益,不仅企业难以归还银行的贷款,让自己的资信受到牵累,而且连国家也会受到巨大的损失.
因此,我国风电企业必须建立完备的信用管理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贸易欺诈行为,同时圆满地完成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在进行贸易业务前,可以通过信用管理体系的全球信息网络,进行客户资信调查,从资金实力、信用程度等多方面了解客户的信息并对其作出全面的评估,帮助企业防患于未然.在交易过程中,可以通过信用管理体系即时跟踪国外客户的动态变化,适时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并提示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如果企业自身规模较小,设立这样专门的信用管理体系会大大增加管理成本,也可考虑直接将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外包”给信用管理咨询公司,同样可以达到规避贸易风险的目的.
3.2对国际贸易融资相关业务不够熟悉
由于企业内缺乏高素质的相关人才,对国际贸易业务和银行业务不熟悉,从而不能熟练地运用新的金融工具.现在越来越多样化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要求操作人员要有更高的技能和经验,而大多数的风电企业都不能很好地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工具.因此,风电企业应该加大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相关人才的培养力度,对业务人员进行国际贸易、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工作人员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
另外,企业可以根据贸易条件和自身财务状况,选择国际贸易中的组合融资工具,达到最佳融资效果.单一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必定有其特殊性和不足,可通过与其他贸易融资相结合的方式来填补缺陷.我国风电企业大多进口金额大的成套风机设备,融资期限较长,更需要根据国际贸易的特殊要求,创造性地利用传统贸易融资方式与现代融资方式,将整个贸易流程作为融资对象,通过组合搭配各种融资方式和风险缓释技术,设计专门的融资方案,以实现充分融资的目的.
3.3担保条件难以达到银行要求
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通常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一方面,企业在寻找第3方担保时,会顾虑对方将来会要求自己提供担保,进而产生其难以控制的风险;另一方面,风电企业进口的风机设备是用于进一步投资风电场项目,而且投资风险较大、期限较长,缺乏银行认可的担保条件,如厂房、土地等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虽然能用于抵押,但是抵押率低,而且还有费用高、手续繁琐、时效性差等缺陷.在担保不能落实的情况下,银行不可能为没有实力和担保能力的企业提供较大的融资额度.
针对上述问题,企业本身要努力提高实力,提升自身的担保能力.只有在提升自身能力,增加资金积累、资信度和业务量的情况下,使银行承担的风险随之减小,自然就会愿意提高企业的资信额度,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融资.当然,当前我国的风电产业还处于成长阶段,政府应该出面为风电行业的贸易融资提供担保,这可作为政府扶持绿色能源产业的一项措施.从世界各国风电产业的发展经验来看,政府的政策扶持显得非常重要.
由于商业企业的资金实力有限,企业间提供的商业信用资金较小,且期限较短,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国际贸易资金需求。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际贸易的发展,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为了寻求更多的资金,进出口商开始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寻求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始登上国际贸易发展的舞台,国际贸易融资由此产生。
二、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及其比较研究
1.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国际贸易融资的方式有很多种,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资信状况往往遭受怀疑,且所需融资的资金金额较小,时间也较短,归结起来常用的主要有以下几种:1.1押汇(NegotiationunderDocumentaryCredit):进出口商将代表物权的提单及其他单据抵押给银行,从而得到银行扣除押汇利息和费用后的垫款。对于出口商而言,这种方式可以加快出口商资金周转,提前收回货款,适合在托收或信用证结算方式下使用。采用出口押汇融资,需要向银行递交具有物权凭证的提单作为押汇单据,否则银行不受理,所以此方式不适用于非海运提单交货的运输方式。此外,只有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都良好的企业才能从银行的融资那里通过押汇得到垫付货款,且银行一般采用的是出口信用证押汇和托收押汇,极少提供电汇押汇。融资对于进口商而言,不仅能解决资金周转困难,提前赎单,减少货物的滞港费用。而且能加快进口商品的加工或销售,加速资金的回笼,同时能促进进口贸易。但由于融资期限较短,一般要求专款专用,且逐笔申请,逐笔使用。对于加工贸易类的进口商,后期加工面临的资金短缺很难从银行等金融资机构中得到支持,尤其是中小外贸企业。1.2打包放款(PackingLoan):出口地银行以出口商提供的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正本作为抵押向其发放贷款的融资行为。这种方式主要是出口商在备货期间向银行寻求资金准备货物,以便能按期完成交易。此种方式若能推广,将极大促进中小企业的出口贸易成交量。但这种方式要提防出口商不真实贸易的欺诈行为或者一证多贷的行为,以免遭受损失。出口商与金融机构之间,应突破局限,寻找更加双赢的方式,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1.3出口保理业务(InternationalFactoring):又称保付,是指保理银行为出口商提供的一种兼有担保、融资、销售、管理、催收账款等一揽子综合服务业务,并且能根据客户的需求灵活提供服务项目。这种方式不管从出口商角度还是金融机构角度,无疑都是较理想的双赢方式,但由于根据提供的服务项目不同,收费有所不同。但这种方式能个性化的解决出口商融资及风险等问题,深受出口商青睐。但由于中小企业往往资金实力,企业实力,贸易业务量等问题的制约,面对收费较高的国际保理业务仍是未能推广。采用国际保理,对于进出口双方都有利,对于出口商而言,降低收汇风险,对于进口商而言,有利于资金周转,降低了进口成本。同时,在国际保理业务下,货物比单据重要,若货物出问题,进口商可以拒付,这大大降低了进口商的收货风险。但是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风险较大。1.4福费廷业务(Forfaiting):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无追索权的从出口商那里买断由于出口业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是一种新型的出口贸易融资业务产品,是提前获得货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其最大特特点就是无追索权,出口商可以在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的基础上,100%的获得资金融通,改善资产负债比率。2.国际贸易融资方式比较研究。2.1出口押汇与打包放款。出口押汇与打包放款两种融资方式都是为出口商解决资金融通问题,但是还是有一定的差异。首先,融资的时间不同,出口押汇实在发货后获得物权单据后提交单据到银行,经银行审核无误后发放;打包放款是在货物发运前,具体来说是在出口商备货期间,帮助出口商筹措资金备货时发放的。其次,融资期限不同,出口押汇一般经申请最快的当天就可以完成,晚则几天可以完成,期限较短。打包放款的期限较长。此外,融资费用的结算方式不同,出口押汇的费用是在发放融资款项前在款项里扣除,打包放款的费用是除向出口商收取本金外,费用按利息方式收取,是额外的。2.2国际保理业务与出口托收押汇。国际保理业务与出口托收押汇类似,但也有同。首先,银行是否有追索权;在出口押汇中,银行保留对出口商的追索权;其次,银行是否担保收款;出口托收押汇项下,银行不负责担保收回货款,但是国际保理项下,银行对于一定额度内的风险和坏账是负责担保的。
三、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小企业贸易融资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融资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并在促进贸易成交,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降低贸易风险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小外贸企业融资并没有那么容易,国际贸易融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实现,归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单一。我国国际贸易融资方式与发达国家差不多,但是真正运用的少。这点与发达国家日益增多的贸易融资方式相比,差距较大。我国主要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目前用的最多是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主,不仅品种单一,且功能单一。出口买方信贷融资是我国出口贸易业务的核心业务之一,但是自发展以来,融资金额也并不多,使用频率和对出口的支持力度并不高。此外,我国银行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不高,对金融工具、融资手段的运用、结算方式的选择等了解不够,专业知识不扎实不全面,在实际操作中不仅不能恰当使用,反而加大融资风险。这也是造成融资方式单一的原因。2.国际贸易融资对象单一。目前我国的国际贸易融资主要针对的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他们企业实力雄厚,资金需求大,是我国经济产业主要支柱力量,理应得到更多资金支持。但是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及加入WTO,许多外资企业,中小企业,三资企业等如雨后春笋版出现,已然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中间力量。然而这部分企业由于企业实力不强,经验较少,而被金融机构视为高风险对象,给予的资金支持少之又少。很大程度上遏制的非国有企业及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利于我国经济的更好更快的发展。广西钦州保税港区作为国家第六个保税港区,是中国-东盟合作以及面向国际开放的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经济区主要以中小外贸企业居多,更需要得到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以促进经济区更好更快的发展。3.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现象频出。我国银行金融机构为了帮助经验不足的国际贸易的发展,经常违规操作。以信用证结算为例。作为开证行的银行金融机构在收到出口商递交的单据后,应履行审单义务。审核单据是否与合同一致,是否单单一致,是否单货一致,并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然而有些银行缺把单据交给进口商审核,从而导致有些进口商在未付款的前提下,拿到单据,从而提取货物甚至销售。甚至有些进口商在面临产品市场价格下降或亏损的情况下,故意找不符点,甚至偷换单据等拒付货款。等等诸多现象,给出口商带来的巨大的收汇风险,从而也使得我国的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誉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四、对中小企业贸易融资的建议
1.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对于国际贸易而言,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不仅可以提高经济效益,还可以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增加贸易机会,扩大贸易。当前各大金融机构针对风险防范和控制,均采用五级分类客户管理,各银行均有自己的风险防范和评估机制,但是若要对国际贸易融资中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需加强金融监管,制定专门的授信审查标准,完善金融风险评估机制,政府要参与监管,改善部分金融机构因高额利率放宽准入条件和降低风险防范职能。尤其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小企业居多,应制定出一套针对中小企业的风险防范体系和准入标准,出台专门授信体系或政策,在准入程序中加入政府职能部门的审批,多举措,多形式的加强风险防范,真正发挥风险防范措施的作用,为国际贸易中小企业融资保驾护航,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客户资信状况的调查与管理,采取五级分类管理,对于资信状况或财务状况不好的客户,应加强监控,加强大数据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客户档案,完善银行管理体系,调查、提交资料、审查、放款等工作分离开,防止违规操纵和腐败。2.大力发展多种融资方式。融资方式单一问题,主要还是金融机构风险防范体系不完善,不敢采用多样化的融资方式,尤其针对经济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更是显得畏首畏尾。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考虑中小企业的特点,将授信风险和客户主题风险划分开,多从中小企业的贸易信用和交易实力来综合分析中小企业的风险,风险防范控制从传统的抵押物权控制到从贸易的各环节进行防范和控制,如贸易单证真实性的控制、收发货过程的物流控制、资金回收风险的控制等方面入手,综合的分析和控制风险,更符合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此外,随着贸易竞争日益激烈,延期付款想象频繁,采用福费廷方式融资必将成为融资发展的趋势和必要。3.创新融资产品,帮助中小企业乘“一带一路”东风走出去。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际贸易的发展,尤其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以及“一带一路”发展建设的需要,呼吁银行等金融机构跟上时展步伐,利用互联网创新金融服务,提高国际贸易融资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流问题,从而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更好的走出去。五、结语国际贸易融资影响国际贸易的长足发展,尤其是对于企业体量小,经济实力弱,市场竞争复杂的中小企业,融资难成了阻碍这些中小企业发展的拦路虎。我们应当在加强风险防范和监控、丰富融资方式、创新融资产品的基础上,帮助中小企业更好的走出去,也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献上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熊柳煦.促进中小外贸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对策和建议[D]西南财经大学.2007.
[2]文燕.国际贸易融资创新在我国的应用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06.
[3]席高阳.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问题探讨[D]华北电力大学.2007(12):83-85.
2.内部因素分析。从中小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来看,人民币升值使得企业的筹资成本、运营成本以及投资风险加大。我国的一大批中小出口企业是由外销员投资成立的,他们既是经营者又是管理者,他们虽然拥有客户资源,但是他们对财务管理不够专业,没有将其纳入企业管理范畴;有些中小出口企业意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但是财务管理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财务控制薄弱,管理粗放。比如,应收账款外汇风险是出口企业最典型的经营风险,但超过50%的中小出口企业经营者认为:老客户没有风险和信用证结算没有风险。据外贸、外汇、银行和保险等部门提供的综合数据情况分析发现,在我国恶意拖欠在我国全部逾期应收境外账款中占到60%,其中70%以上是老客户欠款。据统计,在国际贸易活动中,82%是非信用证交易,其坏账率只有0.25%~0.5%,但我国出口贸易中信用证就算超过60%,坏账率却高达5%。而且中小出口企业缺乏主动控制汇率风险的意识,能够采用远期、期货、期权等金融方式降低风险的能力以及意识都比较低。
二、中小出口企业贸易融资渠道分析
中小出口企业贸易融资主要集中在两个阶段:一是在签约后备货阶段,由于买方市场的出现,以及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的作用,赊销、应收账款等以卖方承担更大风险的贸易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大幅度上升,造成卖方在签约后备货阶段存在大量、长时间资金占用的问题。二是在货物出运后至收货阶段。由于货物出运与货款结算存在时间点上的不对称,因而卖方还要承担在这一阶段的资金风险。
1.传统国际贸易融资渠道分析。我国中小出口企业大部分处于创业或成长阶段,还不具备上市条件,直接融资条件不成熟,再加上我国企业发行债券的要求较高,我国大部分中小出口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可能性也不大。间接融资方面,中小出口企业担保比较困难,中小出口企业之间相互担保,一个企业出现问题,其他企业都会受到牵连;中小出口企业的市场风险高但信用相对低,从而使得我国中小出口企业的融资成本过高。以2010年为例,大企业享受基准利率下浮10%的贷款利率,而中小出口企业的贷款利率介于基准利率至上浮20%之间,有些银行上浮利率达到30%,甚至高达40%。这些因素导致我国中小出口企业通过通常渠道获得贸易融资成为不可能。打包贷款和出口押汇是在进口商开立信用证的前提下进行的,进口商要承担较高的费用,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进口商由于资信不佳导致信用评级下降,则需提供抵押或者担保,加大了进口商的资金成本,银行因为要承担较大的信用风险,开证意愿下降,中小出口企业采用前两种贸易融资方式可行性下降。相对于前两种融资方式,票据贴现、国际保理与福费廷则不存在开证问题,但由于我国中小出口企业规模小,业务主要以金额较小的货物贸易为主,而福费廷主要适合于出口大、中型机器、成套设备,期限较长,金额也以100万美元起做,虽然最近几年推出了小额贸易,但由于费用较高,不适合中小型出口企业进行贸易融资。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只有票据贴现与国际保理更适合于中小出口企业。
2.新国际贸易融资渠道分析。对上表进行分析可见,银行对贸易融资产品的创新方向主要是多元化,多方式,贸易融资与金融工具相结合,一定程度的解决了贸易融资问题,但仔细研究就会发现,出口全益达更适合于国际工程项目的贸易融资,对中小出口企业适用性不强,出口汇利达和应收账款收购更适合于中小出口企业,国际组织担保项下贸易融资针对性更强。银行融资产品更适合大中型企业进行贸易融资,真正适合中小出口企业的产品较少。
三、应对中小出口企业贸易融资难的对策建议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我国中小出口企业运用传统的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不畅通,贸易融资渠道单一,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产品虽有很大进步,但对中小出口企业适用性差,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解决问题。
1.加强自身企业管理和风险规避措施。中小出口企业应将经营与管理分离,由专业的懂得财务管理的人才进行财务管理,将企业出口经营风险纳入财务核算的范畴,加强对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运用多种结算方式,避免信用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加强对企业客户的资信调查与管理。运用多种金融方式规避风险,运用远期合约、期权、期货合约合理规避外汇风险。密切银企关系,掌握多种贸易融资方式的使用,同时引进懂得国际贸易、国际金融、法律以及WTO规则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熟悉贸易融资方式操作,同时能知悉贸易动态及风险规避方式,为中小出口企业合理规避风险。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3-0200-02
近些年,世界经济受国际金融危机以及欧债危机的影响一直萎靡不振,国际贸易也由此受到很大的影响。由于受危机影响造成信贷萎缩而带来的资金压力连同经营压力使外贸企业面临资金紧缺、生产链断裂的困境。2008年经济危机以来,中国进出口额逐步恢复,出口增速由2009年的-16.01%,到2010年的31.3%,2011年的20.34%已经慢慢趋向于稳定,2011年,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36 420.6亿美元,比2010年同期增长22.5%,① 外贸在中国经济增长中仍然占有很大比重。同时出口贸易结构也在不断优化:工业制成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飞机汽车船舶等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大宗能源产品均有很大的不同程度的增长,新的贸易结构变化也需要更适合、更高效的贸易金融服务与之相适应,中国商业银行和各种金融机构也在贸易融资方面不断探索和创新。尽管如此,资金匮乏仍是中国出口企业迈向国际市场最大难题,贸易融资仍然是外贸企业维系资金链的重要依赖和保障。因此,合理的贸易融资方式选择显得尤为必要。
一、企业选择结构性贸易融资的必要性
(一)结构性贸易融资的发展趋势
结构贸易融资起源于西方工业化国家,最初用于金额较大的自然资源和基础工业的大宗商品如钢铁、石油等的交易。随着融资业务的不断发展,进出口商面对激烈竞争要减少成本,使得在欧美信用证交易正在慢慢减少,而赊销由于成本低、效率高,交易方式直接被越来越多的采用,而我们在与其进行交易时需要更多地规避风险,需要新的贸易融资方式,同时银行为了寻求信用证以外的担保措施,也需要重新构建融资结构。此外,随着融资和财务管理理念的深入,企业对于融资服务已经不仅仅限于交易支付和现金流控制,而是寻求更好的融资方式来实现资金最有效的利用和财务增值。由于进出口商和金融机构都想要在贸易融资的发展中寻求更高效,更灵活的融资产品,结构性贸易融资也就越来越受欢迎。
(二)结构性贸易融资的优点
相比于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结构性贸易融资由于其高灵活性有其自身的特点,在融资效果上对企业有更好的适用性。
首先,结构性贸易融资是一种全程性的融资服务。它是多种贸易融资方式组合,根据贸易项目的不同要求,量体裁衣,在不同的贸易阶段、不同的需求和要求下对各种融资工具进行设计、组合。对于非常规或者复杂的个案,结构性融资的灵活性使其有很强的适用性。其次,银行会对贸易全程进行风险控制,这样一来就减轻了外贸企业的风险负担。比起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的分段融资,银行不能控制整个贸易流的全部风险,而只能进行部分控制。而结构性贸易融资是对整个贸易项目的融资,银行可以对整个项目流程提供风险控制服务。这样可以使企业在贸易流程中的各个阶段减轻风险负担,提高价值度,增加企业贸易的附加值。再次,结构性贸易融资条件简单。结构性贸易融资安全性是靠该融资项目本身的资金来源,贸易交易状况和未来现金流来保障。银行会对特定的贸易活动来提供融资放款,放款的时间和金额和贸易项下的时间和金额一致。这样,对于企业而言,解除了由于资信不足而难以融资的压力,为企业融资减除了更多限制,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最后,融资价格灵活。由于结构性贸易融资有不同的融资结构,会产生不同的操作难度和风险控制,使得银行提供融资的成本也会不同,企业在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合适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产品时,会产生不同的融资成本。企业可以参照融资成本的不同,综合考虑融资结构,相较其他的融资方式,企业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结构性贸易融资使企业融资更安全便利,出口商可以接受对方苛刻的付款条件,扩大销售量,进一步巩固或者占有市场;进口商可以及时付款提货,保证生产、资金顺畅。对于受经济危机影响面临资金周转困难,收款风险大等难题的外贸企业,结构性融资无疑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
二、中国企业结构性贸易融资的问题
结构性贸易融资在国际上发展十分迅速,已经成为贸易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在中国结构贸易融资的融资手段少,业务量稀少。随着中国外贸结构不断优化,贸易企业对适用性强的结构性贸易融资需求将越来越强烈,各银行也抓住趋势开展各种创新的贸易融资方式。但是调查表明,传统贸易融资方式仍然是大多贸易企业融资方式的首选,而银行尽管开展了福费廷、银行保函、银团贷款等融资方式,却仍旧没有形成规模,以福费廷、银行保函、银团贷款等融资方式作为支撑的结构贸易融资更难以被企业大规模运用。
中国结构性贸易融资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外贸企业在结构性贸易融资方面缺少参与性,主要是由于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银行提供的贸易融资工具较少,方式单一。虽然中国银行在开展贸易融资的业务上不断探索和创新,但在实践中基本上仍然是以传统的融资方式为主,而国际保理、福费廷和银团贷款等新兴的融资方式整体上却发展很缓慢,业务量较小。贸易融资工具普及度和新型融资方式的推广度不足也就使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的开展更困难。此外,目前主要的结构性贸易融资品种不外乎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和福费廷的组合,缺乏个性化的设计。银行融资业务的不完善给企业的融资条件造成了一定的限制。其次,外贸企业对结构性贸易融资认识不足。中国外贸企业进行贸易融资方式选择时更倾向于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没有认识到结构性贸易融资的便利,也没有借助贸易本身的现金流获得融资的意识。而且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贸易企业会更加保守地认为新型贸易融资方式更加复杂、风险更大,而有抵触情绪。此外,中国外贸企业有融资需求时,更多的是向国内商业银行求助,而中国银行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的开展和普及尚不完善,企业在融资方式上会更多的选择银行熟悉的传统方式。但是,相比中国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结构性贸易融资的开展更成熟,更有优势。其中,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在中国开展的结构性贸易融资走在前列。最后,高素质专业人才的缺乏。贸易融资是一项对专业知识水平要求很高的业务,而结构性贸易融资更是需要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来操作。中国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外贸企业人员往往缺乏足够的贸易知识,因此倾向于选择简单的融资业务,这势必造成企业融资时选择更多的传统融资方式,而放弃结构性贸易融资。
三、中国外贸企业开展结构性贸易融资的对策
针对之前提到的外贸企业开展结构性贸易融资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第一,企业要提高对结构性贸易融资的认识。外贸企业要真正重视贸易融资的作用,提高贸易融资的认识,树立融资、财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意识,全面学习了解结构性贸易融资的适用性和风险,建立必要的企业的融资管理机制,在企业自身需求和贸易项目条件的基础上选择合理的贸易融资方式或者贸易融资工具组合。第二,企业在进行结构性贸易融资时要选择合适的融资银行和融资产品。外资银行由于融资业务开展的早,融资体系和产品设计比国内银行更有优势和经验,贸易融资业务开展也更加成熟,是企业开展新型和复杂贸易融资的最佳选择,但是企业在进行选择时要考虑到不同银行融资的产品定位不同,如渣打银行,主要集中于大宗农产品、金属、原油和煤炭、通讯行业和半成品、资本性商品。中国商业银行结构性贸易融资方面虽处于初级阶段,但是已经有不少针对不同的企业需求而设计出的不同的融资产品,例如中国银行的基本具备仓单融资特性的“融货达”、与出口信用保险相结合的“融信达”等。民生银行专门为企业定制的各种不同的融资方案,如应收账款、进出口贸易链等融资方案等。外贸企业要及时全面了解各银行的不同贸易融资服务,结合贸易条件和企业自身的融资需求合理选择不用的银行服务。第三,选择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外贸企业要充分重视贸易融资的管理,在选择贸易人员时要注重对其融资知识方面的考核,加强贸易人员融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必要时可以和银行合作,使贸易人员及时了解新产品的功能,同银行人员一起合作加强对融资进行管理,以求达到最大化的双赢效果。
结构性贸易融资是一种创新型的贸易融资方式,比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更加灵活,融资性更强,风险更低。在后经济危机时代,外贸企业要在经济“严冬”中安全度过,需要保证企业资金流的连续和高效利用,实现财务增值最大化,风险分担最小化。结构性贸易融资显然比传统的融资方式更能帮助企业实现这个目标。外贸企业要重视结构性贸易融资的应用,慎重合理的选择融资银行和融资产品,同时加强企业内部对贸易融资管理和人才培训等工作,实现融资效应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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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贸易融资的含义和特点
(一)国际贸易融资的含义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是银行为满足进出口商进行贸易活动时出现的短期融资需要,而提供的短期资金融资,以便于进出口商顺利地从事进出口贸易。狭义的国际贸易融资,国际贸易融资是指外汇银行在为进出口商办理汇款、信用证和托收等业务时,为进出口商提供的短期或长期的融资业务。广义的国际贸易融资是在国际贸易结算的各个环节中发生的资金和信用的融资活动。国际贸易融资是以进出口商所从事的贸易活动的现金流量作为进口商或出口商履行约定的资金来源,以结算中的商业或金融单据等凭证作为进出口商履行约定的凭证。它的基本方式包括出口项下的打包放款、票据贴现、押汇,进口项下的信托收据、押汇、提货担保等等。国际贸易融资是围绕着进口和出口贸易展开的,融资的对象也仅仅局限于进口商和出口商,不管进出口商所从事的行业是什么,所经营的商品是什么,只要它的贸易伙伴是外国一方,都属于国际贸易融资的范畴。
(二)国际贸易融资的特点
国际贸易融资也是一种中间业务,但是与其他的中间业务和融资方式又有不同的地方,它具有自己的一些特点。一般的中间业务为客户提供所需要的服务而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而国际贸易融资不仅提供相应的服务,还为客户提供资金的支持。国际贸易融资把传统的中间业务和融资业务结合起来,将贷款和结算融合于一身,并延伸了结算业务。传统的中间业务对银行而言,风险微乎其微,而国际贸易融资则存在一定的风险,不同的结算方式面临着不同的风险。对信用业务的影响也不相同,国际贸易融资把传统的中间业务和融资业务结合了起来,融资就会伴随着信用业务,会促进信用业务的发展。与一般的银行贷款相比,贸易融资的自偿性比较强,一般的银行贷款几乎参与了企业从生产到销售的所有环节,由于贷款参与的环节较多,所以遇到的风险就比较大,只要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带来较大的风险。而国际贸易融资则是一种高收益、低风险的业务,因为它对资本的占用比较少,避开了复杂的生产过程,风险仅仅局限在销售环节,然而销售也几乎已经完成,所以风险比较小。国际贸易融资能够在相对比较短的时间参与到企业的贸易环节中去,而且有清楚的贸易背景和还款来源,还具有短期性、周转快、重复性及流动性强等众多特点,可以为银行带来丰厚的利润。
二、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技术落后
我国许多外汇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领域采用的还是比较传统的运作模式和业务系统,用于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技术还比较落后。银行与企业之间缺乏信息共享的平台,缺乏相应的技术将银行与企业之间联系起来,双方之间无法及时有效的传递数据,分享动态。双方之间的信息无法及时的沟通和了解,会造成融资的期限无法与贸易期限匹配,会使外贸企业错失贸易机会,造成损失。而且国内银行在引进和应用电子商务技术方面,还是比较落后的,无法满足不断变化发展的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二)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单一
如今的国际贸易在贸易方式和规模都越来越多样化,自然需要多样化的融资方式来适应如今快速发展的国际贸易,而目前我国国际贸易的融资方式却比较单一。我国目前主要的融资方式还是以传统的融资方式为主,也就是以信用证结算和融资结合的方式为主,方式比较单一,缺少像发达国家那样种类繁多的贸易融资方式。我国大多数的外汇银行都是运用传统的简单方式,如打包放款、减免开证保证金和进出押汇等,发达国家新出现的保理、福费庭等很少有银行开展。国际上流行的新兴融资方式是随着时代的变化,更适应如今外贸企业的融资方式,能够很好的满足我国外贸企业的融资需求,但是新兴的融资方式在我国开展的比较晚,也比较少。
(三)业务创新速度慢,不能适应企业的需求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在我国发展的时间也比较久了,但是与银行的其他业务相比,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创新速度还是比较缓慢的,不能满足目前我国许多外贸企业的融资需求。国际贸易融资领域很少有新产品推出,业务模式也总是按照原来的程序进行,时效性比较差,操作成本却比较高。如今的世界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国际贸易也是不断的更新变化,外贸企业需要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机会,而国际贸易融资领域业务的创新速度较慢,会限制我国外贸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四)缺少防范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有效措施虽然国际贸易融资涉及的风险较小,但是其涉及的风险种类较多并且十分复杂,而目前在实践中却缺少防范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有效措施。虽然国际贸易融资涉及的风险比较复杂,但是这些风险是可以预测到的,而且及时地采用有效的预防措施,这些风险还是可以预防的。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运用科学的方法来预测和防范风险的发生,多数情况下不能根据各种科学的数据来评估某一国家的国家风险,而是根据自身的主观判断,具有较大的随意性,评估的结果也不够全面、科学。另外,我国对国家风险的评估和管理相对的静止,不能根据趋势和时态的发展变化而调整评估的结果,评估出某国的风险额度后,很少会做出相应的调整。其次,我国用于管理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技术手段还比较落后,不能将银行的各个部门和各个支行有效的联系起来,无法做到资源共享。
三、国际贸易融资的创新趋势
(一)及时更新业务观念,创新业务模式
如今,世界上的国际贸易日新月异,大多数的国际贸易公司同时与多个国家或地区进行贸易,涉及许多的生产商和供应商。提供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银行也应顺应这种趋势和新的国际市场的情形,及时地更新业务观念,创新业务模式,满足更多外贸企业的需求,促进我国外贸行业更好的发展。银行应顺应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形成和发展,推出供应链融资的产品策略,要了解客户的需求,以客户的需求为基础,创建新型的国际贸易融资的业务模式。银行应全面把握不断更新的业务理念,并着眼整体,从整个交易周期的范围内进行跟踪把握,保证交易的准确、合理和规范性。只有及时更新业务观念,创新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模式,才能促进提供国际贸易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与外贸企业相互协调,共同发展。
(二)技术和战略创新
银行在提供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同时,还应该优化技术水平,创新技术手段,才能保证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完成国际贸易融资。银行可以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建造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平台,提高贸易信息传递的效率,更高效的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利用电子商务技术构造的平台可以快速的传递供应链信息流的真实数据,使银行和外贸企业之间更加快速便捷的传递信息,使双方更好的交流,银行能够及时的了解客户的需求,客户也能及时的掌握银行的信息。还可以开发订单管理员功能,根据贸易量灵活设定信息管理功能和自动化程度,还有网上银行、开发银企直联等方式,更加便利的为客户提供服务。金融机构还应调整自身的战略,进行战略创新,实行战略兼并和战略集中来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增强核心竞争力。
(三)创新管理策略,降低融资风险
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首先要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要全面、系统的评估风险,才能保证国际贸易融资正常进行,并取得良好的效益。这就要求银行要创新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管理策略,转变管理的理念,提高对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还要创新风险管理的方法,利用信用风险计量法,对一定的时间和置信度下的价值损失额进行分析,以确定信用度量值。还应采用国家风险分析法,包括清单分析法和计量分析法,来确定和评估风险。
四、结语
综上所述,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及时更新业务观念,创新业务模式,创新技术和战略,创新管理策略,降低融资风险,使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适应时代的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政府还应规范法律体系,规范市场的秩序,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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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迫切
与其他企业不同,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在经营和贸易过程中,其程序十分复杂,在一次贸易过程中,需要涉及多个环节。以出口贸易为例,在出口贸易中,企业通常要备货、定仓、制单、报关、结算、退税等多个环节,这样一来,企业所需的资金较多,而且资金回笼的周期也会增强。如果遇到突况,如出现企业货物积压、被人为的扣押等,资金回笼的周期就会变的更长。另外,我国的外贸公司多数是纯贸易公司,并不是生产性企业,因此在前期还需支付庞大的货物存储费用,这些因素都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极为迫切。
1.2中小企业在银行融资有局限性
尽管中小企业对国际融资的需求非常迫切,但是其融资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中小企业的规模划分给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设置了较大的障碍。我国将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上、年营业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中型企业,将从业人员在5-20人之间,年营业额在1000万-5000万元之间的认定为小型企业。银行对企业进行融资,主要是根据从业人员的多少将其判定为何种规模的企业,进而对其进行融资支持。这对于许多加工型企业来说,未必不是好的区分方法,但是对于具备一定的现代化的企业及从事贸易的企业来说,并不是太过科学。
另一方面,中小企业选择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依然十分单一。当前由许多诸如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贷款、出口商业发票融资贷款、出口退税贷款、应收账款池贷款等的新兴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不管是企业还是银行,仍旧偏向于选择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而且多为出口方向的托收贷款和进口方向的信用证结算配套信托收据贷款。
从表1可以看出,小企业从青岛某商业银行所选择的贸易融资产品中,有近八成是传统的出口方向贸易融资产品,进口方向基本上都是传统的贸易融资产品。从中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国际贸易融资在融资方式上仍就倾向于传统贸易融资方式,且银行热衷于出口方向融资而对进口方向的融资相对比较保守。
1.3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融资困难
在国际贸易体系中,中小企业处于国际贸易链的下游,不论是资金水平,还是企业规模,都难以与大型企业相提并论。近年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的经济危机导致全球经济区域低迷,我国经济也呈现下行趋势。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尤其是从事国际贸易的中小企业受到了很大冲击,频繁出现下游客户信用危机,导致不能正常收回货款,或者因为价格问题导致产品大量积压,这些情况的发生使得中小企业的资金链难以保证,银行贷款不能及时归还,从而使得它们在银行的信用值不断下降,许多银行或者在对其贷款时增加考察难度或者干脆不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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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国际贸易融资规模逐年扩大。特别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外贸企业资金周转普遍困难,国际贸易融资因具有高流动性、强时效性以及风险相对低的特点,成为国家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而力推的金融工具。从2008年12月份开始,国家相关部门多次出台支持国际贸易融资的政策措施。国际贸易融资作为一种围绕国际贸易结算的各个环节开展的资金和信用融通活动,既能缓解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又能推动银行业务的拓展,对银企双方都有着积极的影响。据世界银行估计,全球80%的国际贸易都需要融资,目前,全球国际融资缺口达3 000亿美元,我国国际贸易约占全球贸易总额的8%,融资缺口将达到240亿美元左右,在当前全国对外贸易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下,进一步加大国际贸易融资的支持力度,将有效减少金融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使对外贸易走上增长轨道。
一、国际贸易融资概述
国际贸易融资是指企业在贸易过程中,运用各种贸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现金流量的融资方式,是银行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进行的融资。在国际贸易中,规范的金融工具为企业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际贸易融资的主要方式有保理、信用证、福费廷、打包放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等6种。
(一)国际保理融资。国际保理融资是指在国际贸易承兑交单、赊销方式下,银行或出口保理商通过行或进口保理商以有条件放弃追索权的方式对出口商的应收账款进行核准和购买,从而使出口商获得出口后收回货款的保证。
(二)福费廷。福费廷也称票据包买或票据买断,是指银行或包买人对国际贸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即买断)。
(三)打包放款。打包放款是指出口商收到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开立的未议付的有效信用证后,以信用证正本向银行申请,从而取得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生产、采购、装运所需的短期人民币周转资金。
(四)出口押汇。出口押汇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货运单据质押给所在地银行,该行扣除利息及有关费用后,将货款预先支付给受益人,而后向开证行索偿以收回货款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
(五)进口押汇。进口押汇是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全套相符单据时,向开证申请人提供的,用以支付该信用证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进口押汇通常与信托收据配套使用法。开证行凭开证申请人签发给银行的信托收据释放信用证项下单据给申请人,申请人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先行办理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和销售,并以货物销售后回笼的资金支付银行为其垫付的信用证金额和相关利息。
(六)提货担保。提货担保信用证项下进口货物先于单据到达目的地,银行应进口商申请,为其向船运公司承运人或其人出具的提货担保书以提取货物的一种授信业务。
(七)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出口商发货后,采用商业承兑交单(D/A)或赊销(O/A)方式收取货款的情况下,将应收账款转让银行,银行保留追索权以贴现的方式买入出口商业发票项下应收款项,为客户提供短期资金融通的一种授信业务。
二、开展国际贸易融资的重要性
作为银行现代化、国际化重要标志之一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近年来已为越来越多的银行所重视,随各银行新融资产品的不断开发和工作力度的加大,贸易融资收入在银行总收入中的占比逐步提高。
贸易融资的作用从改变企业的资金流到影响企业整个财务管理。国际贸易融资是以国际结算为依托、在国际结算的相关环节上提供的资金融通,进出口商选择的结算方式直接决定了贸易融资的种类和操作流程,通过结算环节的融资,加速了企业的资金周转,解决了企业应收账款或对外付款所面临的资金困境。但是随着贸易融资业务的不断发展,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已不仅仅停留于资金层面,由融资带动的服务逐渐扩大到资信调查、催收账款、信用担保等企业的财务管理。如保理业务即是对企业采取赊销时提供的集融资、担保、咨询、收款、管账等为一体的一揽子服务,涉及企业的大部分财务管理。如今的贸易融资已远远超出“融资”本身,其所能发挥的效力涵盖企业的整个财务管理。
从国际上看,近几年,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在融资方式、市场组织形式等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创新的步伐远在中国银行业之前。从总体上看,不仅强调和重视流动性、风险性及对国际贸易发展的适应性,而且积极借鉴其他市场的做法,使国际贸易融资更为灵活和方便,如移植了辛迪加这种组织形式,由多家银行或机构联合对大额交易共同提供融资;采纳了证券市场的管理经验,运用诸如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来评估融资风险;通过地域分散化来降低整体风险;采用出售、贷款证券化等方式优化融资组合;甚至出现了二级市场,一改贸易融资缺乏流动性和透明的弊端。可见,我国的国际贸易融资还是刚刚起步,任重道远,必须不失时机地创新,方能融入世界潮流。
三、国际贸易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际贸易融资的资金在不同性质的银行中分配不平衡。为国际贸易提供资金融通的银行其一为各商业银行,其二为政策性银行。相比而言,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雄厚,但他们做的多为期限短、流动性强、金额小的贸易融资;而对于政策性银行,由于国家的大力支持,风险由国家来承担,就可以做那些中长期的贸易融资。因此,国际贸易融资的资金来源出现了结构性不平衡。
(二)担保难问题仍是制约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据了解,由于外贸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大多数外贸企业在办理贸易融资时,即使在授信额度范围之内,也被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因外贸企业普遍存在可供抵押的资产不多、能提供保证的单位难找的问题,担保条件难以达到银行要求,所以,担保难是外贸企业在办理国际贸易融资时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三)融资方式简单,融资对象集中。目前,国内各银行办理的业务主要以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为主,如出口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等,约占贸易融资总量的70%,而相对较为复杂的保理、福费廷等业务则开展有限。如福费廷是一项无追偿权的贸易融资方式,对外贸企业而言,可确保应收账款的安全性,加速资金周转,有效防范信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且不占用企业授信额度,但目前各银行对这项业务开发不够,业务额极其有限,很难满足企业需要。
从融资对象来看,主要集中于大型外贸企业。这些企业国际竞争力强,业务发展稳定,资产质量优良,是各家银行主要融资对象。而对广大中小企业,则往往设定额外条件,不利于中小企业申请国际贸易融资贷款。
(四)审批程序繁多,操作流程不畅。不少企业反映,申请国际贸易融资所需程序复杂、手续繁杂,办理期限较长,效率较低,这些都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给办理业务带来很大的不便。如有的银行将国际贸易融资的业务审批等同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忽略了贸易融资的业务特点,缺乏一套符合其特点的快速、高效的审批方法,有时甚至出现货款已经收回,融资申请还未批复的尴尬局面。
(五)缺少有效的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措施。国际贸易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涉及的风险较为复杂,但它们
是可以预测和防范的,然而科学有效的预测方法和防范措施,并没有在企业中得到具体的应用。如对于信用风险,仍使用传统的、无针对性的5C法,没有考虑到国际贸易融资的新特点和有别于一般贷款的形势;就国家风险来讲,其评估和预测的方法也不是十分的科学。
(六)我国的国际贸易融资易与国际上其他国家发生法律纠纷。国际贸易融资由一种传统的融资方式,逐渐形成了一套规范的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然而在我国,却存在着与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不相协调甚至是相冲突的情况,违规操作的事件时有发生,法律纠纷不断。
四、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在我国的国际贸易融资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国际贸易融资信贷力度。在银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做好传统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同时,进一步推广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出口保理、福费廷等新兴产品及目前使用不多但前景广阔的产品,同时降低贷款利率,减轻企业成本压力。另外,银行还应利用国际业务方面的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对外贸企业的业务培训和风险提示,充分发挥好理财顾问的作用。
(二)探索建立适应外贸企业经营特点的信用评级与国际贸易融资贷款审批制度。建立外贸企业信用等级制度,科学合理地反映外贸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创建有别于其他企业的授信管理新模式。在进行传统财务报表分析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外销渠道、经营者素质、结算方式、产品科技含量、市场潜力等方面的审查,对基本面好、有订单、有市场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国际贸易融资支持。
(三)政企银通力合作促进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多样化。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进出口企业的融资渠道逐渐由单一的银行贷款方式转变到更多地利用贸易融资来解决企业的资金问题,贸易融资业务以其风险小、收益高、手续简便、融资的时效性强等优势越来越受到银行和企业的重视。除了银行和企业之间要很好的合作之外,政府也在融资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时时关注国际形势的新变化做到时时更新,也不使银行和企业在做融资时不会太被动,使他们的融资更加高效和成本最低。贸易融资的其他形式如押汇、打包放款、国际保理业务、福费廷、银行保函及备用信用证等可以在三方通力合作的背景下顺利展开,先通过信贷部门对客户进行全面考察,总体上把握经济实力和短期偿债能力,确定其可以承受的授信总额;再通过国际结算人员对该客户的业务跟踪,把握客户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特点,制定适用的融资方式及配套额度,在总额内充分开展相关业务。这样,就可以借助三方的力量促进贸易融资向多样化的方向发展。
(四)提高金融机构贸易融资能力。国家直接向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或利用国际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内出口信贷机构的信用和资金,支持金融机构扩大贸易融资。我国外汇储备充足,也可以通过回购协议向我国银行或进口商提供外汇资金。
(五)增加对贸易相关信用保险和担保的支持。增加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资本金,提高信保机构承保责任法定上限,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范围,进一步便利中小企业投保,对部分较大的经济体承保不受总额限制等。
(六)帮助企业解决国际贸易融资担保问题。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由于存在贸易背景,又有物流保障,信贷风险总体上低于普遍融资。因此,在国际贸易融资过程中,建议银行适当降低国际贸易融资的担保要求,重点考察贷款企业单笔贸易的真实背景及企业的历史信誉状况,保证外贸业务发生后的资金回笼,以控制风险。同时,建议省里设立国际贸易融资风险资金,专项用于外贸企业国际贸易融资担保,帮助企业解决担保问题。
(七)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规范国际贸易融资市场的秩序。一方面立法部门必须加强对国际贸易融资政策法律的研究,另一方面必须从现有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出发,分析国际惯例与中国现行法律之间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立法提供依据,制订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并与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接轨,进一步促进我国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但是这需要一个过程,我国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是在现有的法律环境上,如何与国际惯例接轨,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业务操作方案,依靠法律来为我国企业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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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跃雪.发展国际贸易融资的问题和对策[J].经济经纬,2003(4).
[3]赛学军.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问题及对策[J].浙江金融,2007(5).
[4]赵瑾璐,杨熹薇.企业国际化发展中的政府职能探析[J].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8(1).
一、中小企业发展以及融资现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不仅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要就业阵地。据资料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其工业产值、实现利税和外贸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的60%、42%和62%左右,还为社会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机会和岗位,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较多的困难和障碍,出现了许多制约小企业生存发展的问题。其中尤以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最为突出。支持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量小、融资成本高、限制条款多且风险也大。据世界银行2008年11月报告显示:在45个受调查的国家中,中小企业在银行信贷融资明显处于劣势。大中小企业取得银行信贷资金的占比为3:1.2:1,信贷成本比例为1:1.3:1.4,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明显高于大企业,就坏账风险来说,大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9%、5.7%和7.4%。中小企业的风险比大企业分别高66%和90%。融资难的原因主要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
二、传统中小企业融资途径
(1)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其目前发展主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2)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最重要的外部融资渠道,但银行主要提供的是流动资金以及固定资产更新资金,而很少提供长期信贷。(3)亲友借贷、职工内部集资以及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民间信用体系建设的差异,非正规金融在江浙、中西部地区发育程度差异极大。(4)中小企业普遍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5)资产规模是决定企业能否获得银行借贷以及长期债务资金的决定性因素。
三、结构性贸易融资概述
(1)结构性贸易融资是指银行为商品的出口企业以其已经持有的或者未来将要持有的商品权利作为担保,以抵押或者质押的方式发放的短期融资。(2)结构性贸易融资与交易性贸易融资的关系。交易性贸易融资更偏重于对贸易中的某一个环节提供融资,而结构性贸易融资更偏重于以货物作为抵押品或者以货物未来的权利作为质押。
四、中小企业采用结构性融资的意义
与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不同,结构性贸易融资在具体实施中,涉及的贸易环节更复杂、更多样化,潜在的风险也更大。在实施中需要更多专业人员的参与和其他机构的协作与支持。结构性贸易融资实施中的参与主体包括:融资银行、融资企业、政府贸易促进部门、融资相关金融市场及其他金融机构等。结构性贸易融资部门在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进行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在现有法律环境下,以可供选择的各种融资工具为基础,并选取与之相适应的风险缓释工具,在政府贸易促进部门或金融市场参与者协作下,最终制定出结构性贸易融资方案。我国中小企业习惯于采用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一则是因为大多数企业对结构贸易融资了解不够,融资企业大多只会凭借自身资信获得传统贸易融资,而在当今的很多贸易中,融资条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发达市场和新兴市场之间贸易的迅速增长,传统贸易融资产品无法满足对一些高风险地区的出口、期限长达数年的资本品出口、金额巨大的基础能源和大宗商品出口等的融资需求,促使结构性贸易融资兴起。今后我国产品出口的主要增长将来自于拉美、东欧等新兴市场国家及非洲等不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的进口方常常无法提供预付款或即期付款。另一方面,我国中小企业在有融资需求时,更多地会选择向国内中资银行寻求融资,而中资银行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品种较少,企业几乎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也无法享受到结构性贸易融资“量体裁衣”的定制化服务的优势。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各种新型贸易融资方式的使用和推广,阻碍了结构贸易融资的开展。结构性贸易融资以货权为核心,通过整合商品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有效地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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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郑婧.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问题初探[J].商场现代化.2010(25)
据统计,国际贸易融资仅占中国外贸企业所使用的各种融资方式的20%,其中又以大企业居多,中小企业所占比例很小。我国的进出口总额虽然逐年增长,但企业在国际贸易融资的需求上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支持,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尤其困难。
(一)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供需失衡
截止2010年5月,中国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达到4153.1万户(包括3130万个个体工商户),在全部注册企业中的比重99.83%,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价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纳税额占税收总额的50%,并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尽管如此,从中小企业获得的资金支持看,与其社会贡献度不成正比。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供应的90%以上来自银行贷款;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中小企业发展较好、信用担保机构较多的省份调查,中小企业因无法落实担保而被拒贷的比例为23.8%,再加上32.3%因不能落实抵押而被拒贷的,拒贷率高达56%。虽经各方努力,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问题,但多数中小企业融资仍十分困难。社会对中小企业的资金供给和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严重失衡。
(二)新型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应用不多
我国中小企业对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的选择缺乏自主权,即使采用,也仅限于几种简单的传统方式,如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等,甚至有时候连打包放款的条件都无法满足;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资产数量与市场提供的潜力不相适应,银行更习惯于操作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管理人员对国际贸易融资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国际贸易融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够明确和充分,提供的新型贸易融资方式要求条件对中小企业相对偏高,这些都直接影响了贸易融资的应用和推广。另外中小外贸企业本身就不精通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多数都从银行获利贷款。随着近年来国家提高贷款利率,使其贷款成本增加,企业纷纷转向了民间融资,更加压缩了国际贸易融资的比例。
二、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难的原因
(一)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状况较差
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能否从银行获得贸易融资。据调查,中国中小企业一半以上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绝大多数信用等级都很低。中小企业的信用较低体现在商业信用不足,企业信用档案记录缺乏等多个方面。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有:中小企业制度不规范、缺乏资本等。
(二)担保条件难以达到银行要求
一般地,中小企业自身难以提供合适的抵质押,企业自身机器设备虽可用于抵押,但抵押率低,费用高、手续烦琐,不符合贸易融资方便快捷的特点。而符合银行担保要求的大企业为了降低风险,因此也不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在担保不能落实的情况下,银行无法授予其融资额度。所以,担保难是外贸企业在办理国际贸易融资时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三)银行融资方式单一,融资对象集由
201 O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达到29728亿美元,占国内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50%左右,而银行贷款余额中的国际贸易融资额仅占约3%的比例。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业务仍然集中在传统的本币业务,国际业务相对较弱,在人员、技术等方面都不具备优势,导致银行提供的贸易融资产品,仍以传统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主,如打包放款、贴现、进出口押汇等。虽然这些业务风险较低,但是品种少,且功能单一。国际保理、福费廷、结构性贸易融资等新型的贸易融资方式开展较少,且发展缓慢,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限制了其发展。
(四)银行对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存在信用歧视
首先,中国的金融政策、融资制度,主要是针对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设计的,缺乏为中小企业设计的信贷评价体系。其次,当前中国银行业对贸易融资业务的授信管理未与其它信贷业务的授信管理相区别。由于缺少专门的审查标准,仍使用传统的5C法(品德、资本、担保、能力、环境)。例如,银行将打包贷款视同于流动资金贷款进行管理,除了要求企业提供有效的担保外,还需要有其它银行为企业开立的信用证原件。这样做已经失去了打包贷款的意义,中小企业因提供不了相应的抵押,而被银行拒之门外。再次,很多中小企业拥有良好的国际贸易业务,但银行没有采取逐笔业务测算的风险管理体系,也影响了中小企业获得贸易融资。银行的做法变相提高了中小企业贸易融资的门槛。
(五)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国际贸易融资属于风险业务范畴,涉及国家风险、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欺诈风险,银行按照《巴塞尔协定》的有关规定,必须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中国商业银行因为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时间不长,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还很不完备,没有将承担风险的各个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也缺乏对各类风险统一的测量标准。国际贸易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设计的风险较为复杂。但它们是可以预测的、防范的,然而在实践中,科学有效的预测方法和防范措施没有得到具体运用。
(六)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机构
在我国,就贸易融资方式种类而言,依然以采用传统贸易融资方式为主,即以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主,品种少,且功能单一。主要原因是我国全国性的金融机构数量少,且发展较慢,只是在近几年才陆续涌现了一大批股份制银行,同时,区域性的地方金融机构由于技术及规模等方面的限制,难以提供全面的国际贸易融资服务。
(七)人力资源问题
贸易融资业务具有高度的专业性,需要精通法律、国际贸易、金融、外语的复合型人才。在日常操作中对成本、收益和风险的控制也取决于从业人员个人能力的高低。中国银行业缺少贸易融资方面专业人才的现象严重,高素质人才的缺乏限制了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对金融工具、贸易手段、结算方式的不了解加大了银行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另一方面高素质人才的缺乏还限制了银行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的创新。例如,福费廷、国际保理、结构性贸易融资等方式虽然早已在中国得以开展,但因为业务人员水平不高的限制,使得这些业务发展缓慢。
(八)中国的贸易融资法规不完善
中国的金融立法缺失问题严重,明显滞后于金融业务的发展。国际贸易融资的相关法律还没有将业务当中涉及到的,包括抵押、信托等行为的权利与责任给出明确的法律界定。现有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着与国际惯例不符情况。例如,银行在押汇业务中当客户违约时如何有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信托收
据在进口押汇中是否有效,法院对银行已承兑的远期信用证汇票是否有支付的权利等。金融立法的缺失,使银行和企业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面临更大的风险,阻碍了中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
三、解决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难问题的对策
(一)中小企业应提升自身信用观念
中小企业要有信用意识,比如必须及时偿还到期款项,力争做到无不良的信用记录,这既有赖于资金的合理筹措和经营业绩的提升,同时也依赖于高层管理者的信用意识。此外,还要有质量意识和竞争意识,要提高产品质量并完善售后服务体系,通过竞争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经营理念、扩大其营销网络,从而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中小企业应树立风险意识
中小企业应加强风险意识,充分意识到国际贸易融资所涉及到的风险,转变过去粗放式的发展思路,利用不同的结算方式合理、科学的控制风险。同时,通过全面调查国外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降低风险。
(三)应要求银行积极创新
银行在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时,要针对企业的需求开展金融产品创新。现阶段国内商业银行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仍然以传统产品为主,采用非信用证结算方式的融资产品较少,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金融产品创新势在必行。银行除了发展福费廷、国际保理等新型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外,还可以发展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通过将不同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搭配组合,满足企业不同的融资需求,如打包放款和出口押汇的组合、退税质押贷款与授信开证的组合、福费廷加出口信贷与远期外汇业务的组合等。
(四)银行应完善内部风险监控体系
中国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需要完备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作为保障。国际金融危机之后,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高速发展,迫切需要完备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进行保障。要把中小企业的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到授信管理体系之中,建立专门的银行风险评估部门,对相关的国际贸易融资中小企业开展风险评级,核定风险或授信额度,由一线部门开展操作控制。
(五)开展外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只有在政府支持下,开展好外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才能实现外贸企业的信用信息透明化,促使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更为便捷。因此,政府应着手启动我国外贸企业的信用评级工作,以解决我国外贸企业长期存在的信用不透明问题。同时要根据金融危机后的国际贸易现状,完善与修订《对外贸易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及实施办法》,继续实施年度全国外贸企业的信用评级活动,及时、快速、准确地外贸企业信用信息,让外贸企业信用信息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六)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训l机制
越来越灵活和多样化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要求中小企业的操作人员有较高的操作技能,熟练掌握结算及融资业务技能。与企业一样,银行也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训机制,通过培训提高银行工作人员国际金融、国际贸易、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水平,使其能更好的运用专业知识处理各种结算业务、评价客户的信用、了解国际市场行情,达到向更多的客户推销自己的金融服务、有效控制风险的目的。
(七)健全完善与国际贸易融资有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