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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律经济学;研究视角;理论拓展
中图分类号:F069.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7)02-0015-09
作为一种学术思潮,法律经济学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经济学界也是法学界发展最快的流派之一,是20世纪后半期经济学界乃至法学界最重要的学术成果。[1]但是,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视角并不统一,虽然对于研究目的有着共同的表述。
一、法律经济学:经济学的视角
用波斯纳的话说,法律经济学是“将经济学的理论和经验方法全面应用于法律制度分析”的学科。具体地说,法律经济学采用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方法,研究特定社会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以及不同法律规则的效率;其研究的目的在于“使法律制度原则更清楚地显示出来,而不是改变法律制度。”[2]根据尼古拉斯・麦考罗和斯蒂文・G・曼德姆的定义,“法律经济学是一门运用经济理论来分析法律的形成、法律的框架和法律的运作以及法律与法律制度所产生的经济影响的学科。”[3]因此,从根本上说,法律经济学就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其他视角的研究都是对经济学视野中法律的经济分析的深化和拓展。
经济学视角下的法律经济学认为,虽然法律经济学起源于1960年罗纳德・科斯《社会成本问题》一文的发表,但是大卫・休谟、亚当・弗格森以及亚当・斯密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关注的经济学和法律之间的关系,以及杰瑞米・边沁关于“法律的创造是为个人获得最大的幸福”的理论,都对法律经济学形成做出了重要的贡献。[4]
经济学视角下的法律经济学“关注三个紧密相关的领域:预测特定的法律规则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解释为什么特定的法律会存在、确定应该存在什么样的法律规则。”[5]鉴于所使用的研究方法不同,经济学视野中的法律经济学区分为三个不同的学派:芝加哥学派(实证学派)、耶鲁学派(规范学派)和弗吉尼学派(实用学派)。[6]
芝加哥学派在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时,以财富最大化、效率最大化、坚定的市场观念为核心观点,采用新古典主义的边际分析、均衡分析、成本―收益分析等实证的经济分析方法。其基本信条是“法律分析应集中研究效率而不是正义,效率应该成为法律解释的关键。”[7]因此,法律应尽力遵照帕累托效率或者卡尔多―希克斯效率配置资源。帕累托效率是指资源配置的改变在以下情况才是有效的,即至少一个人的境况变得更好,而没有人变坏;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是指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在于受损失者可以由获利者给予补偿(财富最大化)。因为无论在学术层面还是在政治层面,人们很难对什么是公正达成共识,所以考虑是否公正,只会使法律(司法程序)陷入令人无法接受的模糊地带,因此效率才是法律制度(司法裁决)的最佳标准。芝加哥学派的法律经济分析为理解法律提供了一种有影响力的、意义重大的方法,并对法律本身的解释与实施产生了影响,它使法律经济学成为经济学内的一个次级领域,一种新的分析制度和一系列新观念被引入法律研究之中。[8]
虽然芝加哥学派在对法律效率及其对财富和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分析上极具竞争力,但是,在为社会变革或法律改革提供规范性视角方面,它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与此形成对照的是,经常被描述为规范学派的耶鲁学派认为,为了纠正广泛存在的市场失灵,对法律的干预存在着更大的需求。对分配的关注是耶鲁学派的核心。不同于芝加哥学派与经济学派,该学派的全部哲学观点经常被表述为具有更多的价值内容,和倾向于进行政策干预。”[6]在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时,耶鲁学派运用芝加哥学派的方法,并把这些方法拓展到“应然”领域,即法律应该是怎样的,并提出了规范性的主张:通过法律追求公平和正义是最高目标,因此,由芝加哥学派界定的效率标准不能够成为法律体系的终极目标。
弗吉尼学派是在法学、经济学与公共选择理论的交织中产生的新学派,它拓展了经济学分析方法在法学中的运用范围,认为经济学分析方法的运用是实用性的,应该忽略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区别,因为人们努力从整体上去解释的社会现实,应该被看作是对周围的社会现实具有独立理解力、追求自身目标的个体选择与行动的结果。因此,弗吉尼学派吸收了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成果,并将之与法律的经济学分析相结合,认为在对法律的不同渊源之间进行价值比较时,需要对最初环境所具有的激励结构进行恰当的分析,而不是直接去评价单个规则的成本收益情况。与此同时,弗吉尼学派关注法律形成中的政治失灵,认为在法规创立与选择过程中,应注意制度设计与个人选择之间的关系,研究市场与非市场机制对法律制度的影响,研究在制定有效率的法律规则时,是采取集权还是分权立法更适宜的问题。
经济学视野中的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最新进展,是将实验经济学的成果运用于法律的经济分析之中,形成了实验的法律经济学。[4]实验的法律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中的实验方法探究了不同的法律和法律制度对经济决策的影响。经济学中的实验方法可以被描述成一个精心控制的、综合的经济环境,在其中各对象参加一个或更多的在经济学上相关的真正的货币回收决策活动。每一种实验对参加者来说都有一套指示。这些指示描述了经济环境、控制参加者之间信息交换的规则,对特定个体或团体货币回收决策的计划。构成货币回收使用基础的基本设想是各对象宁愿得到更多的钱而不是更少,在这类实验中实验者使用那些货币回收工具可以利用该激励去导致一组其偏爱的结果。实验的法律经济学已经证明,市场制度至少在决定能否行使垄断权利方面与市场中卖方数量的多少一样重要,因此,反垄断法的经济学分析必须重新评估关于改变市场制度的政策。实验的法律经济学另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是探究了公共物品供给中的自愿贡献和市场交易机制,研究表明单纯地要求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将是非效率的,贡献中的互惠使自愿提供公共物品是可能的;当有差别的财产权具有社会合法性和政府可以执行私人合同时,通过市场交易(谈判机制)人们可以自己决定公共物品、外部性和税收的理想的分配。因此,政府的作用应当受到限制,政府在公共物品和外部性分配中的决策权力应当分权。伊丽莎白・霍夫曼指出,当政府向私有化和分权的经济体系移动时,这些研究结果在法律的经济分析中越来越重要。[4]
二、法律经济学:法律的视角
由于法律的经济分析影响了法律思维,法律体制及其参与者都受到了以促进效率配置为目的的强烈影响,因此,有必要从法律角度评价法律经济学的意义,探讨法律经济学和传统法律推理之间的差异,由此形成了法律视角下的法律经济学研究。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法律视角集中分析了私法和公法、刑法和家庭法、法制史和比较法领域经济推理和法律推理之间的差异,并探究了法律的经济分析对这些领域的影响。[4]
传统的私法领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司法判决,而司法判决就是把已经建构好的、相对稳定的法律条文运用到个案中,法律推理是在普遍区分法律概念的详尽体系中做出的,法律寻求的是个人争端中“公平”的结果,而这种公平的结果又要基于裁决对未来行为产生的事前影响。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法律经济学采纳了一种主导的事前观念来预测一种裁决或替代性裁决对社会总行为的影响,要求判决者用一种更系统的方法阐明法律的目标,使之能够说明在追求非经济的目标中所涉及到的经济损失(机会成本)。在法律视角的法律经济学看来,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已经对私法的普遍原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私法的大部分领域广泛地运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成果。例如,从法律的角度看,侵权法历来被视为这样一组原理,这组原理就是确定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加害者对受害者作出补偿才是公平的。但是,侵权法的经济分析使人们知道如何选择适用的责任规则,使意外事故成本、预防成本以及行政成本最小化。[9]同样,合同救济是保证履行承诺的手段,如果承诺未履行,合同救济可以为受约方提供充分的补偿。但是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表明,违反合同可能会产生某种收益,因此,判决者应被告诫保证特定的救济不能抑制这种收益。从法律的角度讲,随着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股东对公司的法定权力应该得到加强,但是,通过评估公司的业绩,法律经济学则直接关注金融市场如何对企业的无效生产施加了强有力的约束。[10]
在公法方面,虽然公法领域本来就需要专门的经济学知识,但是公法的经济分析却出现得较晚,因为公法的研究受到法律程序理论的限制,法律程序理论认为政府应合理运作以便实现公共利益。因此,直到20世纪80年代,法律的经济分析才开始渗透到公法领域,特别是公共选择理论的运用,使公法的经济分析产生了大量的新见解。它不仅阐释了自利的政客、国家官员以及个人群体之间的交易如何出台了总体上违背公共利益的法律,而且描述了更适合秩序控制的宪法性安排,使人们重新审视宪法性安排的基本特征。“当想到公共政策时,我们不仅需要知道谁获得了利益、谁失去了利益,而且还应该知道他们获得和失去了多少利益。这不仅是战略性公共管理中必要的一部分,而且对规范性考虑立法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也是十分重要的。”[11]但是,公法的经济分析所形成的成果不仅源于公共选择理论的运用,也源于对公共选择理论的批评。即便公共机构容易受到个人利益和判决者自身利益的影响,公法在处理市场失灵和追求其他公共利益(包括再分配)方面仍然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如果资源分配问题不能通过选择性的制度体系来加以完美解决,特别是市场、私法和政府行为,那么主要的任务就应该是对每一种体制所设定的问题或者一系列问题的优缺点(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分析。
在刑法和家庭法上,法律的经济分析激起了主流法律学者对它的“极端敌意”。法律经济学把潜在的罪犯设想成为理性的功利最大化者,他们会权衡从非法行为中获得的利益以及可能因逮捕、控告和定罪而遭受刑事处罚的成本。法学家认为,这种法律的经济分析是肤浅的,对刑事责任、刑罚的种类及刑事违法的严重性、刑事制裁以及对法律执行强度的经济分析,忽视了道德义务观念以及刑法的非威慑功能,而这两者是刑事审判体系的根本。因此,刑法的经济分析脱离了基本的价值主题,不能切中要害。但是,也必须承认,对犯罪行为存在一种重要的经济性界定,这种界定的严格分析产生了许多的见解,即使这些见解不能被看成是决定性的因素,从政策制定的角度看,它们还是很有价值的。对家庭法也是这样。如果把婚姻视为一个需要高额的实际交易投资,而且容易受到极不完全信息影响的长期合同,那就会使人际关系中的情感与社会的满足显得异常平庸。但是对经济因素的关注则会强调法律结构对行为动机的严重影响,而这种动机通常为人们所忽略。
在法制史和比较法方面,法律的经济分析将法律变迁的主要动机归结为诉讼行为,认为争议者倾向于使用有效的法律规则来解决诉讼请求,因而会对无效的法律规则提出质疑,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效的法律规则会保留下来并代替无效的法律规则。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法律视角认为,这种分析过分地简化了诉讼的动机,没有考虑到外部因素和这样的事实:很多受法规影响的人们没有能力质疑规则,而且效率标准也是有问题的。另外,这种分析也没有讨论立法,而立法是引起法律变化的重要原因。由于法律的变化也可以从比较的角度来考虑,因为法律经常从一种体制中移植到另一种体制中。这种现象已为比较法学所研究,但它对这种变化的发生没有提供清晰的解释。法律经济学填补了这个空缺,因为立法是朝着效率的方向发展的,法律制度对经济压力存在敏感。随着要素在不同的管辖区之间不断的流动,不同法律体制必定会出现某种程度的竞争以满足公司和个人的偏好。
三、法律经济学:哲学的视角
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哲学视角源于法律经济分析引发的对哲学问题的争议,它所关注的是法律经济学的三个核心原则:效率原则、功利主义原则和财富最大化原则中内在的哲学意义。在法律经济学中,居于主导地位的论点是,法律规范应该满足经济效率的原则。而在经济理论中,最常用的效率标准与帕累托密切相关。经济学家通常所说的效率就是帕累托效率。这是以意大利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维尔弗雷多・帕累托命名的。如果有人的境况不会变差,有人的境况就不会变好,具备这种特征的资源配置就是帕累托有效或者帕累托最优。这种标准以比较X和Y两种社会安排对相关个人的福利的影响为基础。倘若在X社会安排中每一个人的福利至少不比在Y社会安排中的福利差,并且在X社会安排中至少有一个人的福利比在Y社会安排中更好,那么X社会安排对于Y社会安排就有帕累托优势(相对有效率)。相应地,如果不可能调整一种社会安排X,在这样一种安排中每一个人的福利至少不比在别的社会安排中的差,甚至某些人还会更好(换句话说,如果将X社会安排改变为其他社会安排,就会导致某些个人更穷)那么X社会安排就实现了帕累托最优。[4]
由于个人福利是一个优先选择――偏好――的问题,因此对于社会安排的评价来说,帕累托效率通常被认为是一个相对较少争议的标准。同其他标准相比,它们对信息的要求低得多,因为它们不预先假定任何个人之间的偏好或者功利的比较。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体系中,帕累托标准可以作用于社会安排的改变。正如科斯所指出的那样,在没有交易成本,并且有关各方都通情达理的时候,分配权利和义务的方法――法律与帕累托观点便不会有任何的差别。倘若它们的分配不能满足最佳标准,相关的个人就会进行相互交易,直到达成一种对于原来的分配具有帕累托优势和帕累托最优的安排。问题是完全竞争市场是不存在的,在一个有交易成本的社会中,交易成本会损害效率,以至于有可能封杀任何朝向优越的和理想的社会安排的过渡。因此,如果帕累托效率被认为是法律变革的必要条件,那么许多法律变革是不符合帕累托标准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在此必须求助于其他原则。
一个显而易见的可供选择的原则是功利主义原则。功利主义“是伦理学中一种传统的名称,它直接地或间接地评价行为、政策、决定和选择的正当性,其根据是看它们增加受其影响的人们的幸福的趋向。”[12]功利主义原则将个人福利的量(平均水平)最大化,并因此允许平衡权利的分配――减少一部分人的福利,这“失去的部分”又通过增加另一部分人的福利而抵消。只要相互交易能够使各方增加福利,功利主义原则就不会禁止任何权利分配。问题是,诉诸于功利主义原则时,法律经济学不仅需要面对人与人之间福利的比较问题,还必须面对所有针对功利主义的道德上的反对意见。[13]为此,在功利主义原则之外,法律经济学(尤其是波斯纳)又强调了另外一条原则――财富最大化原则。
波斯纳认为,财富最大化是法律经济分析中的解释性和规范性标准,谋求社会财富最大化是法律决策的重要准则。在波斯纳看来,财富最大化是合理的,财富最大化促进了效率最大化,从而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因此,财富最大化也是正义的标准(资源浪费对稀缺社会来说是最大的不正义),财富最大化至少可以衡量(正义则涉及伦理的、哲学的评价标准,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且为人们的社会福利最大化提供了实现手段。[14]
问题是同功利主义原则一样,财富最大化原则也要面对大量的道德上的反对意见,财富最大化标准具有不正当分配的倾向。而且,要使财富最大化具有合法性,还会导致现行法律制度的重大调整。原告将不再限于受害的一方,被告也不会限于加害的一方。如果让第三方参加诉讼能够有效地增加收益,那么就应该鼓励第三方提讼。同样,如果第三方比那些实际造成损害者能够有效地将成本最小化,那么他们反对诉诸法律行动就应该是适当的。如此一来,在财富最大化的法律制度中,私法就会被公法彻底吞没,法院将不再履行其传统职能――将公正给予各方当事人。[15]
由此,在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哲学视角看来,不管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是奠基于财富最大化,还是效率最大化亦或是功利主义标准,法律经济学都必须面对着一些基本的哲学问题,这些问题是难以驾驭的,因此,不足为奇的是,近年来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已经转向更加实际得多的应用性问题。
四、法律经济学:批判法学的视角[4]
作为法学研究的流派之一,批判法学在对法律的经济分析提出批评时,形成了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批判法学视角。批判法学认为,自由市场的效率取决于对外部性问题的解决,而外部性问题比经济学家们可能认识到的更严重,外部性因素包含重大的政治问题。但是,法律经济学强调,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增进效率,因此,应该从一种能够使产出的价值最大化的资源配置方式来制定调节自由市场的法规,而不管分配的结果如何。自由市场能够做的就是使财富最大化,可以把分配的问题(外部性问题)留给立法机构制定的税收制度和调节计划解决。这样做在制度上是适当的,因为这些决定是政治的,应该由多数表决来决定;在经济上也是适当的,立法机构是有权制定税收和转移调节计划的――成本最小或效率目标最大的再分配的最佳方法――惟一法规制定机构。
在批判法学看来,这不是一个“好主意”,实际上是不可行的,其本身的论证前后矛盾。立法机构能够颁布法典,通过调整税收和转移调节计划的法令以修正外部效应,但是只要存在交易成本,就可能会有几种具有不同分配后果的法律规则,从效率观点来看,它们具有同样的优越性。在一种办法具有决定性时,就相当于使一种大规模的再分配成为事实。显然,每一个法规都会产生不同的财富效应。“一旦我们选定了规则,游戏本身也会产生许多可能的结果(外部性),这要取决于力量和技巧的黑匣子。许多可能的结果中的每一种,都包括一种分配和与之相联系的资源配置。”[4]于是又只能通过税收和转移修正分配结果。因此,即便立法机构是通过税收和转移调节修正外部性问题的适当机构,在存在交易成本的情况下,这种修正的实际影响也是非常复杂和捉摸不定的。
由此,批判法学认为,法律经济学试图以效率为中心建立一套适合资本主义经济的有效法规是不现实的。由于存在众多的选择,每一种选择又都导向一套不同的现实世界的有效法律和不同的税收调节计划,所以不会有有效的法典。运用效率标准(尤其是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来制定法律规范,既不现实在理论上也行不通。作为一个事实,法院和立法机构在决定损害法的范围、要不要对消费者和劳动合同强加强制条款之类的问题时,都要排他地把全部非效率目标考虑进去。在这种背景之下,制定规范自由市场的基础法规,似乎本身就是“调节性”的――涉及一个又一个案件,一个又一个的部门,特别是政府为鼓励做大蛋糕及做出来之后的公平分配所制定的决策。因此,不可能简单地按照效率原则来确立界定自由市场的法律规范,权利、道德、公共利益,一句话,政治、哲学、意识形态在法律制定过程中都会起作用,冲突的权利、道德原则和意识形态等对于法律规范的选择都是关键的因素。
五、法律经济学:女性主义的视角
女性主义“是对一种复杂现象的总称,就该词的含义引起的争议可以部分地解释女权主义。它主要可以理解为基于妇女因其性别遭受痛苦这种认识而对妇女在过去和现代社会中与男人的关系方面的社会作用的一种关注。”[12]女性主义的法律经济学是汲取法律的经济分析中有用的成分,用于解决女性问题。
女性主义法律经济学认为,法律的经济分析受到以效率为焦点的规范的支配,但是把法律的经济分析与作为规范标准的效率联系起来是有局限性的:效率分析是有分量的,但是它只在自己的领域内有分量;它在需要更多的法律而不是使每一个人都维持现状的领域是无所作为的。因此,女性主义的法律经济学“抛弃以效率作为常规的标准”,[4]它的标准取自经济――分配的正义、反对歧视、监护――以外的,却具有适当经济概念的理论。例如,女性主义认为,在就业平等的立法中,基于性别但与工作无关的歧视是不正当的,因为这种歧视而导致的经济上的不平等是不正义的。
在女性主义的法律分析中,经济学概念是在这样的范围使用的:它们须经得起是否“最管用”,是否同“经验要求的集合”相一致的检验。因此,在分析性骚扰时,女性主义的法律经济学使用劳动力市场中的抉择人这样的经济概念,在分析离婚时使用人力资源、自我利益和机会主义的概念。因为这些概念符合女性主义范式:通过这些分析(就业、选择、性别特征、婚姻、爱情等在经济抽象中被忽略了的要素)所失去的,必须通过发掘理解和强有力的,也许是带有偏见的论点而有所得。
虽然女性主义的法律经济学强调必须将法律的经济分析从效率中剥离出来,但是它仍然重视诸如价值、成本、效益等概念的运用。因此,当女性主义者运用经济理论审视法律问题时,她们探讨了如下的主题:儿童到底是公益的还是私益的?是福利政策还是抚育儿童所必须的额外补贴导致纳税人的额外负担?当女性主义者在研究婚姻家庭法时,她们提出了如下的疑问:结婚的效益是什么?结婚对人力资源的贡献有多大?是把结婚理解为一种契约还是视为一种关系状态?什么是女性心目中婚姻的重要内涵?到底哪种方式――市场的和非市场的――是家庭贡献的适当方式?因此,在女性主义的法律分析中,经济学是实用主义的运用,是要从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发现对女性主义有用的内核,将法律经济学置于服务女性主义的主题,而不是其他相关的东西。
六、法律经济学:博弈论的视角
从学科分类来说,博弈论属于数学的一个分支,其主要内容是运用数学方法构造人类行为的理论。而人类行为理论是所有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如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基础。博弈论有四个基本特征:群体性(社会生活是两个人以上的世界)、互动性(事情的最终结果取决于所有人的行动)、策略性(每个人都认识到并考虑到这种相互依赖性)、理性(所以每个人选择行动的时候要针对对手的可能行动而选择一个最优对策)。[16]由于博弈论对于理解法律的构成及其影响人们行为方式的途径“提供了非常深刻的洞察力”,[17]因此博弈论被广泛地用于法律的经济分析。
在《法律的博弈分析》一书中,道格拉斯・G・拜尔(Douglas G.Baird)、罗伯特・H・格纳特(Robert H.Gertner)、兰德尔・C・皮克(Randal C.Picker)运用博弈论的基本原理,对法律及法律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1)策略行为、纳什均衡与法律规则。策略行为出现在两个或多个个体相互作用的场合,这时候每个个体的决策取决于对其他个体行动的预测。纳什均衡是指在参与人将选择的策略组合中,没有参与人能在给定对方策略选择的情况下通过选择其他策略而使状况变得更好;每个参与人选择的策略是对对方所选择策略的最优反应。由于一项法律会引申出一套策略行为,签订一项契约也就意味着进入一个博弈,因此,策略行为和纳什均衡引入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将揭示出每个参与人在不知道他人做什么的情况下必须做决策时法律规则如何影响了参与人的行为。这为理解不同的侵权制度如何运转以及财产法、劳动法和其他一些特定内容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有效的途径。(2)信息、博弈与法律规则。信息在个人相互影响的方式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一方当事人从隐瞒信息中得到的个人利益可能诱导该方以一种尽管对个人有利,但对社会而言并非最佳的方式行动。因此,在信息不对称时,博弈过程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不可避免。此时,“要理解法律规则的作用,必须不但要注意到法律规则对当事人实际采取行动的影响方式,还要注意到它对当事人即使在没有该法律规则时也不会采取的行动的影响方式。如果拥有信息参与人不能利用从其他参与人行动中推论出的任何信息,那么拥有不利信息的参与人就没有激励去仿效其他拥有信息参与人的行动。”[17](3)声誉、重复博弈和法律规则。声誉是指一种社会评价。在博弈过程中,即使只有少数人认为自己的声誉有价值,每一个其他的参与人可能认为仿效他们也符合自己的利益,从而在许多情况下,长期合作成为重复博弈的结果就是可能的,尽管大多数的参与人在阶段博弈中背叛是符合自身利益的。法律规则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影响声誉的形成并最终建构重复博弈中的合作意愿。例如,将一个个体从某一社会圈子中排除出去变得更为容易的法律规则就具有建构声誉的直接效果。(4)讨价还价、非合作博弈和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存在不仅便利了贸易,它们同样影响了当事人从交易中获得的收益的分配方式。换言之,法律规则界定了一个社会讨价还价的环境,任何一项法律规则的变化都可能改变了交易双方讨价还价的能力。许多法律规则,例如合同法和破产法之所以起作用,并不是因为法庭常常被要求使用这些法律规则,而是因为它们确立了当事人之间谈判(讨价还价)的框架,给予了一方当事人或其他当事人以退出选择,即通过行使某种法律权利而有能力离开谈判桌(非合作博弈)同时还能获得某些利益。
博弈论为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实证的理论基础,它描述人们在一个制度环境下是如何做出行动决策的,这些行动导致了什么结果,因此“法律经济学只有以博弈论作为分析工具的时候,才能达到真正成熟和完善的地步。”[16]正因为如此,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运用博弈论分析特定的法律问题。例如,利用博弈论,贝克丘克(Bebchuk)考察了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卡茨(Katz)分析了合同法中的出价与接受问题,约翰斯顿(Johnston)阐述了合同违约规则,戈顿(Gordon)和利布郎(Leebron)考察了公司法,布里尔梅尔(Brilmayer)分析了法律的冲突问题,埃里克森(Ellickson)说明了习惯如何能与法律规则一样发挥作用。
七、法律经济学:比较分析的视角
法律经济学研究比较分析的视角也被称为比较法律经济学。比较法律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的认识论假设是:法律不仅是创造了相应的激励的法律规则的集合;它也不是立即就可以转化为一些直接影响个人行为的隐含定价系统,法律的修辞学或意识形态性质也是不能忽视的重要方面――如果我们希望了解用来分析法律的法律和经济观念的话。[7]基于这样的认识,比较法律经济学以公平与效率的理论分析为基础,探讨了法律制度的变迁与移植、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体系的改革以及欠发达国家的法律结构。
效率与公平通常被认为是两个对立的概念,一个有效率的法律解决办法可能是不公平的,而一个公平的解决办法可能是缺乏效率的。法律经济学认为,法律分析应集中研究效率而不是公平(正义)。比较法律经济学不认同这种观点,认为在法律制度的舞台上,公平与效率都具有作用,效率是一件值得追求的好事,但是效率与公平总是在一起的,一定法律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都会涉及公平与效率两个方面。财产征收法(或民法中因公共利益而征收财产)提供了这两方面结合的一个例证。因此公平与效率“远非对立的观念”,在比较法律经济学的视野中,它们都是进行法律经济分析的基本要素。
基于对公平和效率的讨论,比较法律经济学分析了法律制度的变迁和移植。在比较法律经济学看来,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法律在全世界都会是有效率的。法律的多样性可以被理解为由法律传统和法律意识形态所导致的不同交易成本的结果。法律制度的变迁和移植,不论是有意识的选择或由于社会的需要,都有追求效率的强烈倾向,即降低交易成本而使法律制度更好地运行。但是法律的变迁和移植方向也同样追求公平的取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所有法律制度的共同核心”,因此,法律制度的变迁和移植是法律对社会所感知的公平正义需要所做出的政治反应。
建议发展一个合乎有效市场需要的法律体系的使命,使比较法律经济学关注转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体系的改革问题。比较法律经济学指出,改造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要小心地选择适合的制度供给。为了有效实施,改革方案不能忽视基础背景。几十年的计划经济形成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遗产,是法律体系改革中不能忽视的因素,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建构新的法律体系,需要考虑社会与经济现实。虽然市场化改革的成功必定要求法律以效率为导向,但是不公平的改革就会对市场有影响。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改革必须回答以下三个问题:一是立法在创立市场经济中能否起重要作用?二是立法能否在民主的创立和维护中成为一个重要因素?三是民主的创立和维护是否是市场创立与运作的一个先决条件?
比较法律经济学认为,虽然欠发达国家的经济与社会结构和西方国家是不同质的,但是法律经济学对分析欠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同样是有用的。在一个软弱政权以及相应的发展中的法律体系中,交换关系主要通过非竞争的市场机制进行的。关系原则(relational principles)不仅适用私人安排,例如契约,而且适用于所有政府、法律和人事各方面。因此,在欠发达国家,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层次并不构成一个传统,法律制度是可以改变的,但是当法律制度的改变面临着政治选择的时候,由于不发达国家法律制度的一个共同特点是法律程序与政治程序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分,意识形态的偏见可能在不同程度上提高法律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拒绝法律向效率的渐进演变。所以,欠发达国家的挑战是发展一种适应现代化的法律传统,在这一进程中,比较法律经济学可以作为一种强有力的分析工具,帮助欠发达国家厘清它与发达国家在法律制度与文化上的差异性特征,认识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并不是惟一可能的路径或最佳路径,通过相互学习,较不发达的法律制度最后可能将最初的解决办法发展成一种有效的且不同的发展路径。
八、法律经济学:心理学的视角
由于人们的行为“不仅仅由有关经济约束条件决定,而且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人们内生偏好、知识、技能、天赋以及各种心理和生理约束条件的影响。”[18]因此,要真正理解人们是怎么选择和行动的,就必须将心理学的理论引入到法律的经济分析中,才能更好地解释法律所追求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法律目标的手段。通过将心理学和其他行为科学的成果融入法律的经济分析中,法律经济学对人类选择的过程以及人类判断和福利的结构重新进行了更系统的评估,从而正在逐步形成行为法律经济学。[19]
行为法律经济学认为,法律经济分析中大量使用的理性选择理论对日常行为缺乏解释力,在《告别理性选择》一文中,罗伯特・弗兰克(Robert Frank)指出,由于纯粹理性选择理论对认知错误这一部分人类行为不能给出充分的解释,所以其分析力大打折扣。不仅如此,该理论也解释不了那些导致人们做出看似非理性选择的冲动克制问题。而且,理性选择理论假定人们总是做出自利性选择,无法说明为什么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匿名慈善捐款。因此,行为法律经济学认为,必须修正理性选择理论,“提出反映人类真实行为的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这些新的假定,作为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基础。有限理性意味着人们在做出决定时,只是具备了有限的知识和资源,因此,人类的决策行为会出现与最大化利益不一致的现象。有限意志意味着人们往往不能坚持选择与最大化自身总体利益相一致的行为,人类最终的决策可能偏离利益最大化的轨迹。有限自利意味着个体决策受到社会规范、道德规范等影响,并没有完全追求自我表现利益的实现,而是追求了自我表现利益以外的东西。[19]
在研究了人类如何选择的基础上,行为法律经济学将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的假设运用到法律的经济分析中,重新审视了作为行为工具的法律。行为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如果人们是有限理性的,不能获得完全理性所需要的充分信息,那么法律的惩罚措施往往不能有效地制止恶行,实现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阻吓的效果。如果人们是有限意志的,无法有效控制自己的整体效用(利益)并对多重效用进行排序,就必须对交通安全法、侵权法、合同法以及管制法规等进行重新的解释。如果人们的行为是有限自利的,人们就会为了追求公平与正义等法律规范所倡导的价值而愿意承担额外的货币成本、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等。
由于在法律制度的设计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要预测人们会对法规和制度约束做出何种反应,因此,行为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向人们展示了法律经济学“理论方面最激动人心的进展和相关的政策含义”,“有可能为法律和制度建构工作提供一系列政策建议”,[18]因此,将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融入法律的经济分析将显示出巨大的理论力量。
九、结束语
虽然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视角不同,但是“大部分法律经济学的参与者都认为,不论各个学派的意识形态信条多么独特,总会存在共同的基础可以将该学科内所有的学派统一起来,这个共同的基础就是运用经济学的概念与理论,在法学内寻求新的理念。”[6]基于不同视角的法律经济学研究,在不断修正法律经济分析存在的局限性的基础上,提高了法律经济学的解释力和预测力,不仅使法律经济学的触角几乎遍及了法律和法学的每一个领域,并使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日益充实和拓展。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经济活动的实践会对新的制度产生需求,而制度中最重要的就是法律,因此,法律的变迁在中国将会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变迁的研究领域。在这个领域里,不同视角的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成果,为我们体察和审视中国经济改革中的法律制度的变革与演进,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理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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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币汇率波动与中国总体贸易效应研究评述
近年来,由于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关于人民币币值汇率波动对我国总体贸易影响的讨论一直十分激烈。纵观这些成果的研究结论,大致可以分为三种观点:人民币汇率波动对贸易有着正面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对贸易有着负面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对贸易影响不大。
1.1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中国总体贸易有正面影响
魏巍贤早在1997年发表于《统计研究》的《中国出口与有效汇率的关系分析》一文对此有比较详细具体的实证分析研究,最终笔者得出结论:从长期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出口总量的不断增大与有效汇率的持续贬值密切相关,因此这意味着两方面内容,一是我国以促进出口增长为目标的汇率政策是长期有效的,改革以来的汇率贬值确实起到促进出口长期增长的作用;二是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不尽人意,长期的出口增长过分依赖于汇率的贬值。临时眭政策因素在短期内也百弱f起出口总量的变化使之脱离它与有效汇率的均衡关系水平。
另外,李海菠2003年在《世界经济研究》发表的一文《人民币实际汇率与中国对外贸易的关系》根据1973—2001年的年度统计数据,采用与魏巍贤相类似的方法.即用单方程协整分析检验调整后的实际汇率arer、中国外贸进出口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的协整关系。加之eg两法估计它们之间的长期关系,最后使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等实证分析方法,研究了人民币实际汇率与中国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也得出了相类似的结论,即人民币实际汇率与中国对外贸易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并且笔者还证实了实际汇率可以改善短期内中国的对外贸易状况。
通过检索文献发现.该类文献的数量相对而言比较少,原因应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事实与该理论有所不一致。
1.2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中国总体贸易有负面影响
郑恺2006年发表于《财贸经济》的一文《实际汇率波动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基于sitc比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中国总体贸易有负面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简要综述如下:
根据有关的国际贸易理论,决定对外贸易通常有3个变量。第一是外国收人大小,第二是相对于外国商品的贸易条件,第三是货币比价即汇率大小。由此,为了度量汇率波动对贸易的影响,必须控制以上3个变量。但由于gni不存在月度统计数据,笔者采用美国的工业生产指数来代替gni或gdp数据,此外由于我国不存在进出口价格的完整时间序列数据,因此可以利用实际汇率进行替代。在构造实证模型时,笔者将波动率作为外生变量,在存在协整的情况下,相应采用var的扩展vec模型来估计估计短期内波动率对贸易波动的影响。其构造的模型为:
其中,ex为中国对美国的出口数量的自然对数值,i表示为不同的行业,ipf为美国工业,生产指数的大小,r表示人民币兑美元的实际汇率的自然对数值,v表示实际汇率的波动率,ecm为误差修正项,反映了贸易变化的长期趋势。j表示变量滞后阶数。
笔者运用了以上var的扩展模型进行分析,由于var可以解决不平稳数据造成的不稳定性以及内生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因此可以更好的估算出汇率波动对贸易的影响,他研究了自1994年以来中国对美国按sitc出口贸易与实际汇率波动的关系,结果表明我国的一些行业受汇率波动的负面影响较大。
此外,李建伟、余明2003年在《世界经济》发表的《人民币有效汇率的波动及其对中同经济增长的影响》一文也对“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中围总体贸易有负而影响”这-fq题进行了实证研究.笔者利用的是1995年1月一2003年6月的季度数据,与郑恺使用的方法不同.李建伟、余明两位学者运用的是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对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与进出口贸易和利用外资的十日关关系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是影响中国进出口贸易和利用外资的重要因素,从而他们认为人民币有效汇率大幅度波动会对中国经济增长形成巨大负面冲击。
1.3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中国总体贸易影响不大
曹阳、李剑武于2006年在《世界经济研究》发表的《人民币实际汇率水平与波动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一文基于1980—2004年的年度数据,首先用ak—garch模型测算出人民币实际汇率的波动率。最后采用engle—grnager两步法,进行了协整分析,从而对“实际汇率波动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进行研究,笔者发现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增加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不显着。
强永昌等2004年于《世界经济研究》发表《有关人民币汇率问题的对外贸易分析》一文.笔者通过对我国1990—2001年各种价格研究了1990年以后的人民币汇率和中国对外贸易的关系。首先分别构建了出口方程以及进口方程,根据1990—2001年的样本数据,用eviews软件进行回归分析,最终得出了中国对外贸易出口额、进口额与人民币实际汇率之间存在的弹性关系不大,相关性较弱的结论。
综上所述,以上三类文献分别从人民币汇率波动对贸易的正面影响、负面影响和影响不大三个方面进行了实证研究。
2.人民币汇率波动与中国区际贸易效应研究评述
刘巍、郭友群2003在《国际经贸探索》发表了《对人民币汇率与广东省进出口额之间关系的实证分析》一文,笔者运用广东省1987-2001年的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人民币牌价汇率变动1个单位,广东省的出口额就同方向变动o.15亿美元.人民币牌价变动1%,广东省出口额就同方向变动29%。这个结论说明,人民币贬值有利于广东省出口的增长。得出同样结论的有关研究文献是戴世宏2006年发表于《上海金融》的《人民币汇率变动对上海市贸易收支的影响》一文,笔者采用adf检验,对上海1993—2004年度的gdp、进口额及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进行研究.发现人民币汇率贬值有力地促进了上海市出口贸易的增长,这种促进作用随着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而不断增强;进口方面,人民币贬值对上海市进口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以上两篇文献主要是基于实际汇率与进出口量的关系分析,而陈志昂2001年发表于《商业经济与管理》的《人民币汇率与浙江出口变动的实证研究》一文则是分别考虑了实际汇率和名义汇率对贸易的影响,在泰米姆·贝佑米估计的贸易方程的基础上,利用浙江省1990-1998年的相关数据,建立了以汇率和贸易国国内生产总值为变量的长期和短期回归模型,实证分析分析得出结论:人民币名义汇率对浙江出口正相关,实际有效汇率对浙江出口负相关,但汇率弹性较低。
演进经济学是一门关于研究经济行为演化的学科,而不是新古典经济学所研究的关于存在的学科(贾根良,1999)。演进经济学兴起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当代高科技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社会经济结构处于一种高度不确定的创新变迁状态,主流经济学无力解释日新月异的社会经济实践的变迁势态;另一方面,20世纪中叶以来认知科学、生物基因科学以及现代物理学中的不确定性理论、非平衡系统热力学和耗散结构理论等自然科学理论的革命性进展,为一门新学科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方法论以及分析工具。演进经济学由此出现和成熟。
沿着schumpeter(1912)开辟的研究方向,15近几年来演进经济学在技术创新、知识经济、网络经济以及制度变迁等领域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并取得了颇有影响的学术成果。相比主流经济学,演进经济学还缺乏精致和清晰的数学推演以及严整的理论体系,但我们同样可以归纳出其独具一格的研究范式。
演进经济学的内核可概括为:社会经济本质上是一个动态非均衡的演进状态。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层含义:(1)时间不可逆。演进作为一种过程首先是一个时间的概念,而流逝的时间本质上是不可逆的,是单向的,是无法重复与试验的。时间不可逆决定了经济系统演进的路径依赖特征;(2)非最优与多样性。在各种高度不确定的随机因素扰动下,经济演进过程是非均衡状态,演进过程无法实现最优解。另外,路径依赖以及随机因素扰动决定了系统中个体之间的期望、偏好、能力、知识存量和认知模式等都将存在不可避免的差别,从而出现个体行为的多样性;(3)群体协同演进(coevolution)。生物学新的研究发展表明,施加选择压力并被生物所适应的“环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动态概念,既包括变化着的非生命方面,也包括变化着的生命方面。生物个体及与之相互作用的所有生物都是其环境的一部分,相互作用的生物之间“协同演进”并彼此适应而非“生存竞争”,是生物世界的普遍现象。经济学家对演进概念的理解是有分歧的,但生态系统协同演进观是生物学类比的演进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命题。
与内核相对应,演进经济学的保护带包括:不确定性、有限理性、信息不完备且非对称分布。这里的不确定性是knight意义上的不确定性,才有了非均衡的演进状态的持续存在;这里的有限理性意味着对最优解的否定,意味着多样化世界的本貌;这里的信息不完备与非对称分布表明了个体的异质性以及信息(知识)分布的差异性,意味着经济个体获利机会的不同。
演进范式的内核和保护带,决定了演进经济学对知识的应有关注及强大的经济解释功能。实际上,演进经济学的最初发展是寓于schumpeter(1912)的创新理论之中的,演进经济学的成熟是与创新(本质上指的是知识创新)理论的发展交织在一起的。新古典范式中被忽略或被内在排斥的关于知识的一些重要命题和原理,如知识创新、知识演进等问题在演进范式中得到了充分阐释。
(二)演进经济学对知识性质的深化理解
遵循演进范式,经济学家们对知识问题的认识前进了一大步,首先是对知识性质的深化理解。
1. 知识创新的高度不确定性与系统性。知识要素的复杂性、知识配置的特殊性以及知识作用于经济的多层次性,决定了知识创新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不确定性的经济世界中,这个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知识创新的高度不确定性。在schumpeter看来,这种不确定性就是knight意义上的不确定性。16与knight意义上的不确定性世界直接对应的必然是认知主体的知识创新的不确定性。知识是主体对外在世界的认知和主观反映,知识创新是知识主体对不断演进、变迁的自然界和社会经济机体的认识深化。
知识创新的不确定性,导致了知识创新的系统性。不确定的知识创新属含着高风险性和高成本。知识创新的持续、顺利推进需要一种能够有效规避风险的分摊机制,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的契约安排。这样,就需要社会经济体系中的各个要素、各相关经济主体、各契约组织之间的有机协调、配套以及紧密合作,充分发挥系统效应。由此,才有了freeman(1987)、lundavall(1992)、nelson(1993)等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的形成。同时,创新知识的应用、传播、扩散与检验也必须依托于一个相对完善的经济体系。总之,知识创新本身就是一个系统,也即知识创新具有系统性,而且,知识创新的系统性与知识创新的不确定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2. 知识的不可逆性。这里所谓的知识的不可逆,是指知识所有者对某种特定知识的学习、获取、体验、应用必须在而且只能在某种特定的时空状态下进行,不同的时空状态(这里所说的不同时空状态是种区间意义上的时空,是可鲜明地予以辨认和区分的)决定着不同的知识积累与知识存量,也决定着不同知识应用的不同效果。换句话说,知识的不可逆性是指知识积累和知识应用的实验的异质性,这种异质性是产生于知识主体对知识体验的时空性。这既包括同一知识主体在不同时空中形成的知识的异质性,又包括不同知识主体之间的异质性。
知识的不可逆性表明了企业知识的异质性。不同的企业知识,依托于不同的知识所有者以及不同的契约组织载体身上,具有实验意义上的时空性,也就是不可逆性,由此形成了企业的异质性。企业之间知识的异质性框定了不同企业相应的竞争行为以及战略取向,进而决定了企业之间长期存在着的竞争优势以及利润获取上的差别(刘刚,2002:第66页)。正是因为知识的不可逆性,nelson & winter(1982)、penrose(1959)、prahalad & hamel(1990)等才把企业知识和能力的积累看作是企业竞争行为的基础以及利润的来源,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各自的经济理论研究。
3. 知识的难言性。因为语言的抽象性和局限性,知识具有难言性。任何知识都含有无法用准确的语言来表达的成分,我们可以明晰说明的知识仅仅是人的知识当中可用语言交流的那部分,还有很大一部分知识是难言的,这种难言的知识也称为隐性知识(polanyi,1962)。研究知识难言性的重要意义在于:(1)个体或组织的隐性知识是一种高度专用性的、难以转移的且难以模仿和替代的非竞争性要素,这意味着经济个体和组织具有是异质性;(2)知识的很大一部分是难言的,如何把隐性知识转化为可以表述的、规范的显性知识而加以利用就显得相当重要;(3)隐性知识是难以直接通过市场交易来进行计量定价的,需要一种特别的定价机制。
(三)演进经济学关于知识创新机制的研究
对知识性质的上述判断、理解与解释,为经济学家们研究知识演进问题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演进经济学家眼里,知识演进机制就是知识创新机制,而关于“怎么做的知识”的技术的创新与知识的创新二者并无本质上的差异。演进经济学家们关于知识创新机制的研究主要是围绕技术创新来展开的。在现有的文献中,有关技术创新、知识创新机制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 创新的动力源研究。schumpeter(1912)是最早研究知识创新动力源的经济学家, 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他认为,不论是在经济组织外部,还是在企业实验室中产生的科学技术,都是创新的源头,进而提出了“科技推动说”。 schmookler(1966)对此提出了异议。他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创新与其他经济活动一样,也是一种追求利润的经济行为,要受市场需求的引导和制约。换言之,在刺激科技创新方面,需求比科技进步更重要,由此形成了“需求拉动说”。mowery & rosenberg(1979)则指出,供给和需求都是创新成功的重要决定因素,只是在不同产业中以及在创新的不同阶段上,二者的重要性可能会有所区别,但是,无论如何,技术和市场都是创新成功的基本因素。对于创新而言,科技推动与需求拉动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交互作用、缺一不可,这就是创新的“双因素说”。
2. 创新的契约载体研究。marshall(1890)指出,知识是生产中最有力的发动机,而组织则有助于知识的形成。penrose(1959)则直接把企业的本质理解为在知识积累过程中不断扩展其生产领域的机制,也即“企业是知识创新体”。在penrose看来,企业新知识的积累,就是以某种特定方式,把关联的和正式的知识转化为非正式程序化的富有针对性的隐性知识的过程。通过这样的一个过程,就逐渐形成了程序化的决策机制,从而有利于企业管理者才能的充分发挥,有利于企业的健康成长。在penrose的基础上,nonaka(1994)构建了一个企业内部知识创造螺旋的动态模型,在该模型中,企业知识创新与知识积累过程被具体描述为四个知识转化模式,即隐性知识向隐性知识的转化、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的转化、显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的组合以及显性知识到隐性知识的转化等,这四个模式互为一体、相互转化,共同构成企业组织知识创新与积累的机制。
知识拥有状况框定了企业知识创新与积累的几率,进而决定了企业的成长过程。20世纪80年代初兴起的企业能力理论把企业内生的知识和能力的积累看作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17其中,对企业的竞争优势起关键作用的知识和能力被prahalad & hamel(1990)称为核心能力,企业正是通过其特有的核心能力的积累及由此所决定的竞争行为或战略来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和超额利润的。nelson & winter(1982)的企业演进理论推动了这方面的研究。他们认为,在企业演进过程中形成的生产性知识和能力表现为组织“惯例”,惯例框定了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行动方式,决定了企业的竞争策略及其后果。同企业的核心能力一样,表现为惯例的知识也是高度隐性、难以模仿和替代的。nelson & winter同时指出,惯例象生物进化理论中的基因,虽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惯例也要相应地作出调整,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惯例才具有生命力。
另外,teece、pisano and shuen(1990)的动态能力理论则从演进的视点具体分析了企业核心能力的更新等组织发展问题,这引起人们关于如何运用已有知识去开发新知识问题的研究。近年来兴起的组织学习理论就是对此的发展和深化。组织学习理论的基本命题是:(1)企业知识创新的方向并不是随机的;(2)企业内部学习的功能在于实现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的顺利互动转化,这与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密切相关;(3)对于风险和不确定性都很高的创新技术而言,企业的外部学习也是至关重要、不可缺少的;(4)当代市场经济中的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是以经济网络为运营平台的。
3. 创新的生态系统研究。考察创新理论发展史,20世纪60~70年代,关于创新过程,大多数学者认为:(1)创新的过程遵循发明—开发—设计—中试—生产—销售这样一种线性的过程,研究与开发、生产与销售之间以及与创新相关联的各类组织之间的信息流动是单向的,不是一种互动循环;(2)整个创新过程都是在企业内部进行的,企业是唯一的创新主体;(3)创新与扩散过程是可以明确加以区分的。随着创新研究的不断深入,许多学者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nelson and winter(1982)较早认识到,创新过程的长期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创新不是一种由发明到扩散的简单线性模式,创新能力也不是仅限于企业组织。1987年freeman提出了国家创新系统概念,后经lundvall(1992)、nelson(1993)等人的努力发展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该理论认为,创新是一种交互的学习过程,是不同主体和组织相互作用的产物;创新主体是一个系统,是企业、科研机构、教育部门、中介服务机构、供应商和客户等所组成的复合体,企业创新离不开其他经济主体的协作;创新活动是一种动态的、相互反馈的非线性过程;创新是一种连续性的过程,创新与扩散是交织在一起的,扩散过程存在增量创新,而创新过程本身就是新思想、新观念的扩散。
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研究了创新的生态系统性,但并没有进一步研究生态系统的形成和创新优势的机理问题。这则是当前颇为盛行的集群理论研究所关注的重点。saxenian(1994)、钱颖一(1999)、chong-moon lee、william f. miller 、marguerite gong hancock & henery s. rowen(2000)等学者认为,知识创新是一个生态系统,成功的创新需要一系列的环境条件。硅谷作为创新与创业精神的栖息地,是由多种要素共同构成的,如大学、研究机构与产业界的互动、不断促进创新的风险投资机构、鼓励创业的氛围、流动的高质量劳动力等。这些要素之间构成了某种复杂的、动态的、相互依存的演进关系。williamson(1975)、dunning(1997)、porter(1998)、bresson(1999)等认为,产业集聚所形成的知识外溢与信息共享机制、降低交易费用的机制、互补性机制以及竞争机制等增强了企业的创新能力,而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又增强了整个集群的竞争优势,由此形成了企业与集群网络共进的产业经济发展格局。
综上所述,遵循演进经济学范式,人们对知识性质以及知识创新有了更为透底的认识,知识的经济学研究由此跨入了一个新阶段。
六、知识经济学范式:一个结论
经济学家们对于知识的研究是依托于严谨的经济学范式之中的,同时也是随着经济学范式的变化发展而不断深化的。上文我们是以范式演进的角度来梳理既有的关于知识的经济学研究文献的,从中,我们可以形成一个极有意义的经济学范畴——知识范式。
之所以能够形成和提出知识范式范畴,理由有三:
第一,知识的经济学研究的进展是极其鲜明地附着于、渗透于、深化于经济学范式的演进之中的。从古典经济学范式到当前的演进经济学范式,都在不同的角度、层面与视点注入了关于知识以及知识经济分析的理论传统与纲领启迪。知识的经济学分析需要对现有的经济学范式进行高度综合与概括。综合出创新,概括出新意,知识范式的提出,其要义即在此。
第二,从本质上讲,知识范式是从属于演进范式的,但又是可以从中相对独立出来的。一般地讲,演进范式可以解释一切经济行为以及经济行为所依附的经济运行机制动态变化的根本内涵与本质特征,它所关注的对象与要解决的问题是高层面的,同时又是具有高度抽象意义的。鉴于知识作为当代经济运行的一个极为突出的生产要素的身份,有必要对知识配置、知识创新及其相应的运行机制等问题给予特别的关注和青睐。这方面的深入研究,需要一个独立的范式。
第三,总体而言,经济学家们对知识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知识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还不成熟,还大有探索的空间。提出知识范式范畴显然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与理论生命力。
笔者认为,知识范式的保护带是古典范式保护带以及演进范式保护带的自然延伸。具体包括:生产方式变迁的内生性、knight意义上的不确定性、有限理性与信息不完备性。
与保护带相适应,知识范式的内核可概括为:关于知识配置的经济耗散系统。这包括如下两层含义:(1)它是一个经济系统。一方面,知识分工以及知识本身的性质决定了知识要素配置是一个系统的范畴;另一方面,在各类生产要素中,只有知识才是一种附着在劳动者身上的,最为真实、最为内在的要素,而劳动者又是经济运行系统各个层面的全方位的参与者。因此,知识配置系统与经济运行系统是相互嵌套在一起的,知识要素是根植于经济运行系统的基本因子,渗透在经济运行的所有层面。研究知识配置,就必须研究经济系统的各个层面;(2)这个经济系统是个耗散结构。18经济耗散系统指的是在开放的、非均衡的条件下,通过非线性机制、正反馈机制和有规律性地波动涨落而最终形成的一种自组织和自适应系统。耗散结构的意思表明,系统处于一种动态平衡中,在远离均衡态的非线性区内,一个非常小的随机扰动或涨落就会通过以上机制的作用而放大发展为一个整体宏观的巨大涨落,使系统进入不稳定状态,达到一定阀值后又通过自组织再上升到一个新的有序状态,形成一种充满活力的、螺旋上升的有序结构。我们认为,经济耗散系统深邃地揭示了知识配置的内在属性,也是对知识本质的准确概括。
近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史表明,一种经济理论是否完美与慎密,取决于该经济理论的研究范式。一个规范、成熟、严谨的研究范式具有强大的经济解释功能与广阔的理论拓展空间。某种既定的范式(尤其是其内核)在一段时间内往往是确定的,甚至是刚性的,但建立在此范式基础上的某个经济理论却具有相当的弹性与柔韧性,可以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发展而不断拓伸。同样道理,知识范式的提出,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学术界对知识的经济学研究已经有一定的理论积累,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也为我们对以知识为对象的经济学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规范的讨论框架。我们可以基于这样的知识范式,循着前人的研究成果,直面当代知识经济社会的新势态、新景象,作出更新、更广、更深的知识理论的开拓。这当中,笔者认为,如何全面透析知识范式的保护带,深刻理解知识的本质与特征,从知识及其知识配置的内在运行机理等层面来认识和把握当代社会再生产方式,以及如何深刻领会知识范式内核,准确剖析知识利用、传递、学习与创新等问题,具有广阔的探索空间。而现有的文献在这些方面的研究显然还不够深入、不够系统、不够全面,尤其是在关于知识配置的经济契约制度分析方面,现有的研究还相当薄弱,这当中大有可为之处。作个大胆的假设,笔者甚至认为,把关注的目光与重心聚焦于此,或许会成为知识经济学研究的一个主要方向,甚至可能引发一场关于知识经济学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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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对每个具体的图书馆来说,必须按照本馆的性质、任务及本馆读者的实际需求确定藏书范围。地方综合性大学担负着为本地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服务的重要使命,尤其是在当前市场经济浪潮中,它在教学和科研上与本地区社会经济建设的结合更加密切。与此相联,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无论是为满足本校师生在新形势下对文献的新需求,还是出于自身主动走向市场经济、为本地区建设服务的目的,都必须有选择地搜集反映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状况的文献资料——地方文献,并把其作为藏书重点加以开发利用。但我们注意到,一些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由于片面理解地方文献属公共图书馆藏书重点的观念,对地方文献的搜集利用缺乏应有的重视,个别馆甚至连最起码的本地区经济统计资料也无法完整地提供给读者,这既不符合图书馆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需求的服务原则,也严重影响到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在市场经济形势下的服务效果。本文拟就市场经济形势下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搜集地方文献的必要性、以及搜集范围、搜集利用手段作一浅述。
一、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搜集地方文献的必要性
笔者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不仅要搜集地方文献,而且应把其作为藏书重点加以开发利用,这是因为:
1、为广大在校学生服务必须搜集地方文献
高校图书馆为在校学生服务集中体现在配合学校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由于地方综合性大学对人才的培养主要是满足本地区的需要,因此,大部分在校学生来源于本地区,毕业后一般也留在本地区工作,甚至一些外地籍学生也因受本地区宽松的人才环境吸引,毕业后主动在本地区扎根。因此,大多数在校学生都希望了解本地区的风土人情,尤其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状况,以便毕业后尽快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图书馆成了他们查阅有关地方文献的最佳去处。有些学生甚至有意识地把研究本地区的政治经济状况与自己的学业结合起来。以我校经济系学生为例,近几年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来馆查阅宁波改革开放、对外贸易、经济发展状况等方面的地方文献。特别是随着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学生就业由原来的国家统包统配改为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择优录用”,这迫使学生主动去了解本地区的人才需求状况,他们除了经常查阅当地报刊上有关人才需求状况、各单位招聘信息外,更希望图书馆履行情报职能,系统搜集本地区人才需求方面的地方文献,及时供他们参考,以便找到最能发挥他们自身才华的工作岗位。
2、为本校教师服务必须搜集地方文献
高校教师作为学校教学和科研任务的直接承担者,是高校图书馆的重点服务对象。就职于地方综合性大学的广大教师,同样需要本校图书馆为其提供地方文献服务。 改革开放促进地方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及人才流动的加快。在地方综合性大学尤其是建校历史较短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每年都有大批教师调入。譬如我校自1985年建校以来,年年扩大规模,每年调入的教师中,绝大多数原在外地工作,即使其中有一部分是本地籍人士,也因长期工作生活在外,对本地区状况反而人地两疏。这些新调入的教师为尽快熟悉当地环境,适应当地生活,并且在对学生因材施教的同时做到因“人”施教,迫切需要图书馆能提供有关本地区历史、现状的地方文献。我馆所藏的《宁波实用大全》、《宁波大观》等,历来是我校教师的阅读兴趣所在。
地方综合性大学一般是当地科技人才的集结地,学校也组织各学科力量承接了部分有关本地区的重点攻关项目,要完成这些科研项目,需要查阅有关地方文献。我校两位教师在参与编写历史上第一部有关宁波的综合性词典——《宁波词典》时,就曾多次来馆查阅有关文献。我们所藏的有关宁波经济研究、浙东文化史研究等专题资料,都是为不少教师所青睐的热门资料。
3、为本校科技产业服务必须搜集地方文献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不少地方综合性大学为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主动引进市场经济观念,逐渐形成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科技产业,如何积极主动地为这些科技产业服务,是当前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深化服务功能的一个重要课题。图书馆有必要把搜集地方文献作为履行情报职能,为学校科技产业服务的重要手段,即着重搜集以本地区科技发展状况、厂矿企业对新产品开发需求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文献,供本校科技产业部门参阅。这样,一方面便于这些部门集中力量开发当地市场急需的科技产品;另一方面,也便于他们为已有的科技产品找到满意的“婆家”,使之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4、图书馆自身走向市场经济,向社会开放必须搜集地方文献
高校图书馆在为本校教师和学生服务的同时,应以本馆丰富的文献信息资源为依托,主动投身市场经济的浪潮,向社会开放,为社会服务,这已成为当前高校图书馆界的共识。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着眼点。首先是在本地区。但是,尽管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十分丰富,若不及时了解当地经济建设对信息的实际需求,盲目投入人力物力搞信息开发,即使编成的二次文献、三次文献再多,也只是劳命伤财。因此,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要真正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有效信息,工作人员首先就必须走出馆门,及时搜集有关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动态,如市场经济信息、商品供求信息、科技开发信息等地方文献,然后才有可能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利用本馆信息资源编成商务信息、科技产品信息等,提供给本地区信息需求用户。而且,图书馆也可视具体情况向这些信息需求用户收取一定报酬,使之成为一条开报资源、实行有偿服务的新路子。
二、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对地方文献的搜集范围
综上所述,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在市场经济形势下把地方文献作为藏书重点加以开发利用是十分必要的。这也并不违反高校图书馆与公共图书馆分工合作、资源共享的原则。我们知道,公共图书馆对地方文献的收藏包罗一切,凡涉及到本地区政治经济、历史文化、自然环境、资源等等的书刊资料,不论是古代、近代还是现代的,都是其收藏对象,而且,凡是能搜集到的都作为永久性史料保存。由于公共图书馆是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图书馆,读者类型众多,不可能专门依据某一高校师生的需求来开发利用地方文献。对任何类型的图书馆来说,从自身读者需求出发收藏的文献中,必有一部分与其它类型图书馆收藏的文献重复。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对地方文献的搜集正是出于新形势下本校师生对文献的新需求,并为自身走向市场经济创造条件。也正是基于此,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对地方文献的搜集决非照搬公共图书馆的收藏范围,而应遵循以下两个原则:一是实用性原则,即从本馆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出发,有选择地加以搜集;二是时效性原则,把地方文献作为一种重要信息源加以搜集,力求搜集最新资料。因此,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当前搜集地方文献的范围应是:
1、介绍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风土人情的普及性读物。
2、与本校所承担的有关本地区的科研任务密切相关的专题研究资料。
3、反映本地区社会经济信息的各类资料,如反映本地区人才需求、商品需求、科技开发等方面信息的资料,本地区社会经济统计年鉴等等。
三、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对地方文献的搜集开发利用手段
与本地区公共图书馆相比,地方综合性图书馆与当地社会的联系相对较少,搜集地方文献确有一定困难。形势的发展又要求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快、准、新”地向读者提供地方文献。因此,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必须把地方文献的搜集作为日常业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确定专人负责,又强调内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在具体搜集过程中讲究搜集方法的科学性和多样性,力争快速高效地收齐所需地方文献。笔者认为,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搜集地方文献的主要途径有:
1、订齐公开发行的有关本地区的图书、报纸、杂志。
2、从本馆收藏的外地报刊中选辑有关地方文献。
3、与本地区有关部门建立经常联系,及时搜集由这些单位参与编写的内部出版物,以及与本馆搜集范围密切相关的信息简报等零星资料。这是一种极为简捷有效的搜集方式。如与本地区人才交流中心等单位挂钩,搜集本地区人才供需的最新信息;与统计部门挂钩搜集本地区社会经济统计资料;与政协文史委员会、地方志编篡委员会等部门挂钩搜集本地区文史资料及其它介绍本地区的普及性读物;与科技情报所挂钩搜集本地区科技动态资料等等。
当然,与本地区有关部门挂钩搜集地方文献,并非一味索取。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可利用文献信息资料丰富的优势,满足这些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对地方文献的需求,实行互相合作,互惠互利。这也不失为地方综合性大学图书馆在新形势下向社会开放,为社会服务的一种好形式。
对于我国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研究虽然不是直接属于教育经济学理论范畴,但是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利于促进教育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为我国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提供合理化构想,完善我国高校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研究。
一、我国教育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研究进展
1.我国教育经济学学科性质研究进展
教育经济学的学科性质是我们研究教育经济学人才培养的前提,对学科性质的不同认识影响到对其他问题的认识。教育经济学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自形成之日起,国内外学者在对教育经济学的学科性质认识上存在诸多分歧。教育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社会科学,它从教育学和经济学这两门社会科学中分化出来,但又在具体内容上把教育学的知识和经济学的知识综合起来,分化与综合并进,使其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国内学者对教育经济学的学科性质的不同认识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新兴的教育学科说、经济学归属说、独立的交叉学科说。总体上讲,国外学者更倾向于将教育经济学归属于经济学科。
2.我国教育经济学人才培养研究成果综述
我国现有对教育经济学人才培养的研究主要涉及教材内容现状研究、人才分类培养研究、学位论文研究、人才培养现状研究等。其中,对教材的研究分析了我国教育经济学现有教材内容体系,提出我国教育经济学教材内容在重视宏观研究,介绍教育经济学基本理论知识的同时,开始注重专题研究,以解决实际问题。在借鉴国外教育经济学内容体系的同时,注重体现中国特色,重视学科的本土化发展。中国教育经济学的教材建设应注重概念体系条理化、研究视角多样化、研究领域丰富化。教育经济学教材建设对我国教育经济学人才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关于我国研究生课程设置的研究
近几年,研究生课程设置受到更多的重视。通过检索中国期刊网的论文进行查阅和梳理,对研究生课程设置的研究包括以下几方面:研究生课程设置原则研究;研究生课程设置现状及改革研究;中外研究生课程设置比较研究;国外研究生课程设置特点的考察与借鉴;对美国和我国教育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研究。学者们通过对比和借鉴国内外研究生课程设置,发现我国研究生课程设置的优点和不足,提出了我国研究生课程设置的改进方案,以更好地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二、我国教育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研究成果综述
1.取得的进展
研究者对教育经济学学科建设的关注在不断加强,研究的范围在不断扩展,既包括宏观上对学科体系、历史回顾和国外教育经济学理论的研究,又有针对教育经济学这一学科具体的研究方法、人才培养和教材体系的具体研究。在对教育经济学的学科性质认识上,越来越多的学者逐渐认识到,成为一门真正的交叉学科是21世纪教育经济学的发展方向,在研究方法、人才培养、课程设置等方面也应该向着交叉学科的方向发展。
无论是关于我国研究生课程设置的研究还是中外课程设置对比的研究都很丰富,这些研究指出了目前我国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方面,能为我国教育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研究和改革提供参考意见。
2.存在的问题
从以上综述可以大体窥见我国教育经济学人才培养和研究生课程设置方面的研究状况。对于教育经济学人才培养的研究大多数只是对研究生人才培养现状的论述,缺乏针对性地对教育经济学研究生的培养模式进行探讨,特别是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缺乏系统研究。笔者认为,只有对我国教育教育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现状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才能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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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通过经济学文献的阅读,培养学生学习经济学理论的兴趣,从而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济学的文献中,有相当一部分文献是用有趣的经济活动故事和浅显活泼的语言,通俗易懂地讲述经济学理论,深入浅出地分析经济活动主体的各种行为及市场有效运行的经济机制。例如,经济学家伦纳德•里德撰写的《铅笔的故事》,从制作一支铅笔需要的各种原材料(木材、石墨、油漆、铁皮、橡胶等)的来源,娓娓道来,讲述了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厂商如何把分散在世界各地不同的人所生产的产品(制造铅笔的各种材料)从市场购买来,然后在工厂进行资源配置,生产出各种铅笔,再通过市场把铅笔卖给世界各地的消费者以满足他们的需求。铅笔的故事很好地向刚入门的经济学初学者,说明了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即市场在经济活动及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强这一类经济学文献的阅读,可以使学生更好地了解经济学的学科性质、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进一步培养学生学习经济学的兴趣,使学生能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经济学理论。
一、引言
近几十年金融危机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破坏性越来越大。危机对各经济体而言均意味着巨额损失,因为挽救金融系统不但要付出直接成本,而还要付出因经济增长受挫造成更为惨重的间接经济损失。近年出现的新问题是,一个国家的危机经常波及其他国家的市场。因固定汇率制度解体引发的货币金融危机的发生机制和传播途径,不仅为固定汇率制度国家所关注也为其他浮动汇率国家所重视。因为,这种危机会像传染病一样扩散,致使国际金融系统发生混乱,给很多国带来巨大损失。
事实上,无论固定汇率国家还是浮动汇率的发达国家,各国央行以及相关部门都非常关心货币金融危机的发生和传染问题。自Krugman[1979][5]和Flood 等[1984][3]的研究问世以来,人们陆续提出了多种模型研究货币金融危机。这些模型常常和一些具体的危机纠缠在一起,难于从总体上加以把握。李雪等[2009][9]从模型演化的角度出发,综述了该研究领域的主要工作,论述了全局博弈方法在金融危机模型研究中的必要性。本文则在李雪等[2009][7]的基础上,从试验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这一问题做进一步讨论,并综述一些相关研究成果,说明试验经济学的不可替代性。本文着重讨论,Heinemann等[2004][4]和Taketa等[2007][8]的研究结果。
二、传统的货币金融危机模型
货币金融危机传统模型有三代,他们皆以现实中实际发生的货币金融为背景。因此,所以它们考虑的重点都是危机的某些侧面而非全部。
一代模型以1960年~1970年发生在南美金融危机为背景,其中的代表性文献是 文献[5],[6]。模型的前提是货币当局为填补政府财政赤字不断用发行纸币,讨论的重点是货币危机的发生时间。二代模型以1992年欧洲的汇率机制危机为背景。其前提不是财政赤字而是萧条和高失业等经济基本面信息,讨论的重点是货币金融危机会发生的条件。二代模型和一代的主要不同点在于前者有多重均衡。三代模型以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为背景,关注的不再是经济基本面恶化问题而是市场情绪,从金融面上揭示了自实现金融危机的关联机制。三代模型种类很多,因涉及的问题不同而不同。
它们主要贡献是:一代模型揭示了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货币当局发行纸币弥补政府财政赤字引发的货币危机的时间,揭示了建议健康财政政策对防范货币危机的重要性;二代模型表明,一个国家即便经济的基本面良好也可能发生取决于投机者判断的自实现货币金融危机,建议政府适时经济基本面信息,控制市场情绪,防止自实现货币危机发生;三代模型则从理论上展示了引发货币金融危机原因的多样性。该类模型和前两代,共同点是都强调防止市场情绪恶化以避免自实现货币危机发生的重要性,不同点是更强调针对具体问题建立模型。
然而,传统货币危机模型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际上都有其局限性。第一代模型自不必说,第二、三代模型的理论局限性更为突出。尽管它们揭示了经济基本面处于中间区域时,投机者们会采取共同行动以实现多种均衡中的某一种,但是未揭示促使投机者们共同行动根本驱动力的形成机制,因此不能解释(1)乔治・索罗斯之类的金融大鳄对危机发生概率的影响;(2)不能解释货币金融危机的传播机制。
三、传统模型的推广――全局博弈方法的引入
造成上述困境根本原因是,它们都使用投机者信息对称假定。放宽该假定,情况会变得非常不同,这时全局博弈方法展现出其独特的优势(参见竹田(2007)[10])。使用全局博弈的方法可以找出被称为信息切换值的临界值,这是决定投机者是否发动进攻的惟一标准。在投机者发动进攻的前提下,仍然运用全局博弈方法可进一步发现被称为基本面切换值的和基本面有关的临界值,这是决定货币金融危机发生与否的惟一标准。使用这两个切换值可突破了传统模型的局限性,较好地解释金融大鳄的作用并揭示危机的传播机制。但是,由于投机者的决策数据不公开,所以使用实际数据的传统实证研究方法(例如,计量方法等)无法研究上述模型的现实性。
总之,传统模型由于采用投机者信息对称的假定,所以对近年来的金融危机缺乏解释力,故有局限性。基于全局博弈的推广模型,由于放宽了投机者信息对称假定,所以提高了传统模型的解释力。但是,推广模型的现实性研究目前尚不充分,所以有必要引入试验经济学方法处理这类问题。近年来,一些学者开始使用试验经济学的方法应对这一问题,下一节将讨论这方面的研究。
四、推广模型的试验经济学研究
试验经济学的一般做法是,将试验参与者(被试验者)召集在计算机室,根据模型要求在机器上给出假想的经济状况,要求试验者根据自己的观察做出决定并采取行动。这些行动反过来也会影响机器原来给出的经济状况。在人和机器的相互作用中,每个被实验者最后都能获得其试验业绩,他们将根据这个业绩来获得自己的报酬,业绩是决定报酬的唯一决定因素。试验经济学家则根据试验结果,判断待验证的经济理论是否有现实性。
试验经济学的好处是不受实际观测数据的限制,可以自己创造试验数据来研究问题。正因为如此,一些金融学家也开始使用这一方法来处理金融问题,特别是处理金融危机模型的现实性问题。另外,由于试验中能够很好地控制各种干扰因素,所以可以将理论要求的经济场景忠实地再现于计算机,这更能直接反映被验证理论的妥当性。
正是由于金融危机模型面对的是日益频繁、复杂的现实货币金融危机,所以这类模型通常是复杂的,且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又由于现实中不能取得足够的数据(特别是和投机相关的数据),使得计量性的实证分析方法在这个领域中很难有所作为。现在,已经有一些研究者开始借助试验经济学方法对现代危机模型进行实证研究。例如,文献[4]和文献[8]等。接下来具体介绍他们的工作以及由此获得的结论。
文献[4]使用试验经济学的方法研究了文献[6]的模型。研究设计了切换值含噪音干扰和不含噪音干扰两种场景。首先是含噪音的情况,试验结果表明被试验者的行动相对于经济基本面信息更受切换信号的影响,这和文献[6]的结论一致。其次是不含噪音的情况,试验结果表明被试验者的行动所受的主要影响,依然还是受切换信号,这和文献[6]的结论不同。后者结论的政策含义是,公布经济基本面信息或许并不明智。前者的结论则是,即便公布经济基本面信息,投机者看中的仍然是切换信号,因此基本面信息公布与否对危机的发生作用不大,这更符合实际情况。
文献[8]考察了文献[2],[6]的模型。他们的试验也设计了两个场景:一个允许巨额买空(金融大鳄)的被试验者存在;另一个不允许。根据文献[2]的结果,金融大鳄存在时,投机者会更加积极地参与投机攻击活动。文献[8]的试验结果表明了同样的结论。除此之外,文献[8]考察了文献[2]没有考虑过的事情。文献[2],[6]只表明,金融大鳄存在时,货币金融危机发生的概率明显增大,但是并未考虑更进一步的情况。文献[8]则表明,金融大鳄存在时的危机发生概率的增大效果比逐出时的大。这个发现可引发监管政策方面进一步的思考:是加强监管不让金融大鳄进入市场好,还是将先将它们放进来然后再将其逐出好?
总之,借助试验经济学的力量, 文献[4]和文献[8]的研究分别有力地支持和发展了文献[6]和文献[2]的工作。
五、结论
关于金融危机的发生机制和传播途径的模型很多,常和一些具体的危机纠缠在一起,难于从整体上把握。从总体上把握该领域的研究动向非常重要。受制于实际观测数据(特别是和投机相关的数据)可得性的限制,很多金融危机模型无法使用计量方法做实证分析。目前,已经有学者借助试验经济学方法研究这类有关模型现实性的实证问题,并取得了很好的结果。因此,金融危机模型研究中,试验经济学方法和全局博弈方法同样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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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制度经济学在经济学教学中的地位及作用
新制度经济学的源头可以追溯到科斯1937年的著作《企业的性质》,而其兴盛则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新制度经济学致力于考察制度非中性环境下如何实现制度分析与新古典理论的耦合。它在放宽新古典经济学前提假设的同时,采用了新古典经济学的边际分析、均衡分析等方法来研究制度问题,努力把制度分析纳入到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之中,并引入了以交易费用和产权等概念、研究视角为内核的理论体系,对现实经济世界具有较强的解释力,所以又被称为“真实世界的经济学”,这区别于抽象掉制度因素的新古典经济学,后者由于脱离现实世界而被称为“黑板经济学”。由此,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研究方法逐步渗透到经济学各领域,并悄然成为经济学界不可或缺的重要常识之一。可以说,在学派林立,学术观点异彩纷呈的学术界,以制度为主题和标签的“思维范式”已然成型。尤其值得关注的是,1991年、1993年和2009年新制度经济学的三位重要代表人物科斯、诺斯和威廉姆森先后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这无疑提升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全球影响力。新制度经济学的独特视角和理论范式契合了转型国家的理论需求。20世纪80年代末,以交易费用、产权、契约、企业、制度变迁理论为核心的新制度经济学开始传入我国并得到迅猛发展,以其理论方法研究我国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如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经济体制转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等热点问题愈演愈烈。在此背景下,高校全面传授新制度经济学别具一格的理论观点、研究视角、分析方法势在必行。所以,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制度经济学一直被列入我国高校教学计划之中,成为国内多数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主干课程,有的高校还设置了新制度经济学硕士点或博士点。[1]在教学实践中,新制度经济学的讲授有助于学生运用其理论解释与分析中国经济现实问题,以及深度参与经济学理论研讨和撰写学术论文,进而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与思维能力。
二、我国新制度经济学教学过程中的主要障碍
作为一个兴起仅半个世纪的经济学新分支,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尚未成熟。而且,我国开设和研究新制度经济学课程起步较晚,所以各高校在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上均显露出诸多局限性与缺陷。
1.从教材视角剖析教学内容。虽然新制度经济学研究视角独特、思想已经广为人知并且被广泛应用,但其理论体系尚未成熟,明显区别于其他成熟的经济学分支。对新制度经济学进行过研究的学者不难发现,该理论体系庞杂、概念和逻辑不统一、新成果层出不穷、争议此起彼伏,且基本共识和学术规范有待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就国外而言,新制度经济学教材并未完全按教材式规范来编写,最初的内容是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经典论文的汇编,之后演变为不同学派观点的文献综述,发展到现在的教材主要是通过对不同发展时期具有承继关系的文献进行梳理,大体勾勒出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框架与经典内容,为各国学习和研究新制度经济学提供了入门的基础知识,但仍表现出“思想史杂陈”的特征,在概念、术语、假设前提和逻辑系统上千差万别,尚未形成以教材式规范来呈现的普遍共识和结论,容易使初学者最后陷入无所适从、无处下手的困境。[2]就国内而言,一些新制度经济学教材将关注重心放在了叙述及解释国外相关理论的研究上,由此形成了理论性较强和内容较抽象的特征,还有一些新制度经济学教材试图“另辟蹊径”,依照作者自己的逻辑框架、学术观点构建一个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体系,重新创立一套符合国内教学需求的新制度经济学教材。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内新制度经济学体系的完善及推广,但由于这些教材在某些观点上属于“一家之言”,同时也省略掉了一些通常被视为学术共识和基本常识的部分内容,导致初学者在理论结构上存在缺漏,以及在学术共识与作者个人观点之间难以甄别,容易被“误导”,最终感觉整个理论体系晦涩难懂与枯燥乏味。
2.从教学实践洞察教学方法。透视我国新制度经济学教学实践,不难发现,教学方法存在诸多缺陷与短板。首先,由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典型特征表现为内容抽象与理论性强,且理论体系与学术规范还有待完善,所以各高校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会比较偏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较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而且,案例教学实践也暴露出各种问题,如直接采用学生不甚了解的国外案例而疏忽实用的本土化案例;选用的国内案例素材不具有针对性与典型性;分析不到位与不深入,不能有效促进学生通过分析本国经济发展历史和现状来深入参透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其次,在传统的新制度经济学教学活动中“,教师讲,学生听”的单向注入模式较为盛行,学生和老师之间以及学生之间很少共同探讨教学内容,教学基本成为学生无法真正参与其中的“独角戏”,这样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导致其对一些概念、观点、理论似懂非懂、一知半解,以及无法培养和提高他们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再次“,填鸭式”教学的推行使得大多数高校忽视将文献阅读法引入教学实践中。“灌输式”教学模式可以使学生了解交易费用、科斯定理、制度变迁等理论的基本内容,但无法使其掌握理论的来龙去脉、演进历程以及实际应用。而经典文献清晰呈现出学术渊源,其逻辑分析和问题解释能力较强。显而易见,阅读经典文献法能有效激发学生学习潜能,推动其更系统、更深入地掌握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结构,不断提升专业理论素养与综合能力。
三、我国新制度经济学教学创新路径
为有效提升新制度经济学的教学质量,必须确立以教学交往性、教师主导性、学生主体性、知识建构性为典型特征的现代教学范式。这要求我们以改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为重点突破口,全面创新教学思路与教学路径,由理论传递向既传授理论也传授方法与培养综合能力转变。
1.完善与变革教学内容。高校应从教材选用与教师讲授两个层面入手,不断推进教学内容的改革和创新,实现教学内容规范化、合理化与多元化。其一,在教材选用上,应重点关注国内外比较权威的教材,同时注重多样化与丰富化,即以一本教材为主,多本教材为辅。值得强调的是,鉴于本科生的知识结构与知识需求考虑,主教材应较为规范、系统、全面,且不宜太复杂、太难及带有浓厚的专著色彩。同时,教师在实际讲授过程中,也应依据本科阶段的学习特点,对主教材内容进行合理的取舍和调整。其二,教师需注重吸取各教材之所长,并采用中国思维方式与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授国际范围内所公认的新制度经济学的经典内容,同时对国内外不同学派、不同观点进行对比与梳理,探索一条介于“思想史杂陈”与“一家之言”之间的“比较—综合”式路线,提炼国际视野下的理论共识以构建符合教学规范的逻辑框架和理论范式。其三,教师必须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努力探索及向学生传输学术前沿动态,不断补充与更新讲授内容。在迄今为止存在争议的一些学术观点上,还需充分挖掘学生独立思维潜能,激发其从独特视角形成独特观点。其四,除了阐述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与学术观点外,教师还应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引入其中,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贯通与融合,使学生能用新制度经济学原理分析现实问题。
2.优化与创新教学方法。在教学方法上,教师应打破陈规,从教学实际出发,着力营建启发式教学、参与式教学和讨论式教学等各种教学方法有机结合的多元教学模式,不断增强学生主体性和参与性及教学互动性。其一,重点结合本国发展实际,完善与深入推进案例教学法。首先,教师应利用网络、书籍等各种可获取资源,精心收集既具有针对性也不乏多样性的素材,并注重尽量选用具有现实性与典型性的国内案例,尤其关注当前持续升温达到关注沸点的经济社会现象与问题。其次,克服“只重案例,不重分析”的普遍缺陷,激发学生利用新制度经济学相关原理深入分析现象背后的深层次根源及消除障碍的治理对策。其二,依据新制度经济学之特点,大力倡导与推行文献阅读法。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观点争论接连不断,要客观、正确地做出判断与取舍,除了要理论联系实际外,更重要的是在大量阅读经典文献的基础上深入推敲。教师应向学生列出重要代表人物的代表作(包括专著和论文),学生可从中选择各自感兴趣的专著和论文反复阅读、比较式阅读与讨论式阅读,甚至可以撰写读书笔记以深化理解和强化交流,进而不断提升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与学术论文写作能力。其三,全方位与多层次推行问题教学法,激活学生主体性和教学动态性。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全面创设问题情境,构建以问题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前思考、课堂讨论和课后交流的创造性教学方法,旨在改变教师单一信息传递模式为信息全沟通模式,不断建立健全师生间、同学间的合作与互动机制,这不仅可以推动学生认真学习本学科知识,以及建立行之有效的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与自主学习方式,也能促进不同思想观点之碰撞与交锋以实现理论升华。
参考文献:
1.城市经济学概述
1.1 城市经济学的含义
城市经济学是研究城市在生产、成长、城乡融合的发展过程中的经济关系及其规律的经济学科。在现代社会,经济价值的实现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城市经济学的研究也从单纯的经济研究扩展到与经济相关的其他领域中。发现城市产生、成长、城乡融合的规律、探求城市经济活动中各种生产关系,是城市经济学的主要研究目的。
1.2 研究城市经济学的意义
在生产力高速发展的今天,城市成为人类社会最主要的结构,城市发展的状况不仅决定着人们的生活质量,还决定了城市环境中的个体发展的可能。研究城市经济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探求城市发展的规律以及生产关系,城市经济学研究的结果对引导城市的发展方向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除此之外,城市经济学研究的结果能够评价和预测城市的“生命力”,能够为我们选择生活环境提供帮助;另外,城市经济学的研究结果还有助于揭示城市生态发展中的自然与人类生活的关系,这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是一致的。要探讨人类生活与环境之间的互动的发展,就必须进行城市经济学研究。
2.城市经济学的发展现状
2.1 城市经济学的研究领域
城市经济学于上世纪中期成为西方工业国家社会研究的重点学科,城市功特殊功能区的划分使城市经济学开始对城市郊区化、都市化、城市发展的结构以及城市的区域特征进行研究;城市区域的不断扩大使得城市更新、城市土地利用、交通规划、对城市公共设施和城市环境建设进行研究也成为城市经济学研究的内容。到了20世纪晚期,我国开始对城市经济学研究加以重视,除了以上的城市经济学研究之外,全球城市经济学研究呈现出三个共同的特征:首先,由于城市的不断增长,由于社会生产生活造成的污染成为人类生活中的巨大问题,研究城市化和自然生态的协调成为城市经济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其次,城市发展使人口流动加剧,进而引起城市就业、消费和人力资源利用等问题,这也是现代城市经济学研究的重要领域;最后,经济全球化发展带来城市文化的交流,使国际都市的发展对比和竞争力研究成为城市经济学研究中的热点内容。
2.2 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科学研究需要有严谨的研究方法作为指导,才能够在研究过程中保证研究手段和研究结果的客观性,才能够使科学研究为真实生活提供指导和建议,城市经济学也是如此。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总结为两大类,一类是使用区位分析的方法,即对城市中的微观经济学的研究,例如对城市内部商业区的建设、居民住宅区的规划、城市设施建设等进行研究,此类研究常用问卷调查、访谈、个案分析、对比分析等手段进行研究;另一类是从宏观层面探讨城市经济问题,忽略城市内部的空间结构特点而将城市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例如对城市人口发展的研究、生态问题的研究、资源利用的研究等,此类研究多应用各种元分析方法对研究目的进行探讨。无论采用何种路径和研究方法,城市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原则始终是:客观、严谨、适用。
2.3 城市经济学研究的结论
我国城市经济学研究发展至今,在城市经济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上都得出了十分符合我国国情的结论,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在宏观的城市经济学研究中,研究城市化进程中的道路与城市圈进化问题,认为城市圈和城市发展以道路的形成主要原因,这使得我国的道路建设一度成为城市发展中的重点内容;研究城市化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发现我国经济结构发展的不均衡是导致城市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得出了“城市化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互动性是建设现代化城市之根本”的结论;探讨城市化水平的测量问题,发现城市常住人口量是城市化测量的重要指标;在微观的城市经济学研究中,解释城市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所得的结论包括不同城市区域的土地使用和经营管理权力划分对城市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城市规划应遵循艺术性和科学性的原则、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进行城市生态重构、发展“城中村”等行为对城市发展的促进作用、城市建设规模失控、土地资源枯竭、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和加重企业负担会影响城市的健康发展等。
2.4 城市经济学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很多社会学领域都存在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脱节的问题,这也是城市经济学发展中出现的最主要问题。首先,城市经济学理论研究始终是薄弱的,很多研究结论是基于当前城市发展状况的,因此,当城市行政管理人员将城市经济学研究结果搬用到城市管理上的时候,研究结果对城市发展并不能起到十足的促进作用,对城市经济学研究结果的否定和忽视就此产生,这在城市经营当中尤为明显。不恰当的城市经营观也是城市经济学应用中的弊端:有人将城市视为超企业的经济实体,进行城市产业发展和建设发展的经营比比皆是;还有观点认为城市经营就是经营城市者通过创造、提供有价值的城市产品以满足城市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这成为城市经济发展和文明发展的主线,这实际上是不符合城市经济学研究结论的,“畸形”的城市也因此产生。
3.关于城市经济学的未来展望
3.1 城市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将进一步细化
追求城市经济学研究的前瞻性,使城市经济学研究结果具有“预测”功能,能够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起到指导作用,规避城市发展的风险,是目前城市经济学研究的主要目的,这就意味着城市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将进一步细化。除了继续在目前的宏观城市和微观城市的研究路径中继续发展之外,探索文化发展与城市发展的内在机制,解释城市发展、文化发展、经济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以后城市经济学研究的重点内容。社会文化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不同城市的文化风格不同,经济发展状态不一,城市发展历程必然有区别,城市发展趋势也不相同。无论是在宏观城市经济研究还是在围观城市研究领域,将城市经济研究细化到探讨文化元素方面,将对预测城市发展以及为城市发展提供预测性建议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3.2 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创新
采用问卷调查、实际访谈等方法进行微观的城市经济学研究,采用对比研究、文献分析等方法进行宏观的城市经济学研究,仅能满足目前的城市经济学研究要求,在未来的城市经济学研究过程中,研究方法的创新是十分必要的。为了使城市经济学的研究结果具有前瞻性的作用,进行跟踪调查、进行不同年代的城市发展总相比对研究、探求城市发展的共性,进行空间上的横向对比研究,是模拟化的“实验研究”方法,这能够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预测性的研究结果。另外,在城市内部的不同区域进行对比性的实验研究也成为可能、进行试点性的城市发展行为研究成为以后研究的主要方法,这些创新性的研究方法的使用,都能够为城市经济学研究提供动力。
3.3 城市经济学研究结果作用范围更广
现代城市发展受到全球信息化和知识经济发展的影响,便捷而快速的信息交流不仅使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手段更加先进、研究更加高效,也使得研究结果的作用范围更加广泛。在信息化的支持下,针对一个城市的发展研究结果会很快被其他国家和城市经营者接收到,比对当下城市发展的状态,并采用其他国家和城市经济学研究的结果继续完善城市发展和建设的手段,成为城市经济学研究结果的作用方式之一;另外,跨国公司已经成为当前大多数城市的经济发展动力之一,这使得城市经济学的研究结果从单纯的“对政府经营城市提供帮助”逐渐发展为“为相关经济体的发展提供帮助”,跨国公司和连锁企业的发展也需要借助城市经济学研究的结果,这也是城市经济学研究作用范围扩大的表现。
3.4 城市经济学研究受到政府大力支持
城市经济学发展对城市发展、社会文化发展、经济发展乃至自然生态发展的重要影响,使世界各国和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对城市经济学研究本身的建设。我国确定城市经济学的二级学科地位,允许全国各高等院校设立城市经济、城市管理等本科专业、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学研究生教育,在条件具备的大学和城市,设立城市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将城市经济学的学科重点基地建设纳入教育部哲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设规划中就是政府大力支持城市经济学研究的表现,随着城市经济学研究的不断发展,政府对城市经济学研究的投入将不断增多,城市经济学在社会科学中的地位,将逐渐由边缘学科向学术研究的中心靠近。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经济学研究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领域,城市经济学研究在内容、方法上都在不断发展,即使城市经济学研究还存在一些问题,但研究结论已经为我国城市发展起到帮助,除了城市经济学本身的不断发展进步之外,政府对城市经济学研究的支持,终将使城市经济学发展成为我国社会科学的核心内容,城市经济学研究也将为我国乃至全球城市发展起到指导作用。
引言
很多学者认为应用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的关系就是理论经济学是应用经济学的基础,而今应用经济学是理论经济学的具体实践和应用。然而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现在普遍存在着轻理论以及重实务的问题,而这一问题的存在使我国经济学方面的研究受到了较大的局限。必须要认真的梳理清楚应用经济学和理论经济学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的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够与我国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相适应,并且能够对我国经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的指导。
1.我国轻理论以及重应用的经济学研究现状
1.1出版界在经济学研究中的片面倾向
目前出版界普遍的认为,相对于理论经济学而言应用经济学的成果更加受欢迎,因此现在很容易发表和发行关于应用经济学的刊物或者论文。相比之下,大部分的出版社并没有对理论经济学研究成果具有太大的兴趣,而且往往会冷淡理论经济学的投稿作者。甚至还有一些出版社将一些硬性的规则和条例颁布了出来,要求作者如果要出版理论性学术专著必须要对相应的资助金进行提交,而且资助金额均有非常高的额度,这样就导致理论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很难发表出来,造成了这一类高水平学术著作的严重流失,从而严重的影响到了经济学的整体发展。
1.2不受重视的理论学术研究
在应用经济学在我国的经济研究学术界受到了普遍的欢迎,这样就导致很多学者急功近利,对经济利益和名誉进行片面的追求,特别是在研究和解决各种经济实务的问题上存在着很多的人才,很多学者不惜运用各种手段从而能够在应用经济学的研究队伍中加入进去。而现在理论经济学的研究却变得越来越冷门,由于经济实务问题以及应用经济学方面集中了大量的年轻的学者,因此造成理论经济学研究严重的缺乏人才[1]。
2.导致经济学研究出现片面倾向的主要原因
市场从客观上调控的人们对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进行追求的行为,现在理论基础研究具有见效慢以及收益少的特点,而应用经济学则恰恰相反,因此不管是学校研究人员还是学生都对应用经济学在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方面存在的巨大潜力具有充分的认识,因此使得应用经济学集中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学校的研究基金大量的倾斜于应用经济学,而经济刊物编辑社和出版社也对市场效应和经济利益进行片面追求,从而忽视了自身应该在学术研究中需要承担的各种责任。总之,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应用经济学占有了大量的资源和人才,最终造成理论经济学严重的缺乏发展的动力[2]。
3.应用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
从本质上来讲应用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就是实践和理论的关系,理论体系告诉我们,实践是理论的来源,而理论又能够对实践进行指导。然而现在在很多人看来理论经济学只是具有学术价值,真正具有实际价值的是应用经济学,只有应用经济学才能够将各种经济问题很好的解决掉,哪怕不需要理论经济学,只需要有应用经济学就能够对企业进行很好的管理,并且可以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然而理论告诉我们事物都是有规律的发生和发展,而且其规律具有不可替代的客观意义,只有具备基础理论上的支持,才能够真正地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只有充分的认识到这一理论,才能够将经济问题产生的原因真正的找出来,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最终能够有效的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因此,只有大力的发展理论经济学才能够将前进的动力提供给应用经济学,并且能够将各种经济变化和现象的理论依据和价值找出来。
总之,要想真正的对应用经济学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首先必须要将理论经济学作为指导。而理论经济学的发展和进步也能够有效地促进经济事物的产生和发展,因此,从本质上来讲现有的片面化的重实务、轻理论的的思想属于一种本末倒置的落后观念[3]。
3.对应用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片面发展的问题进行解决的有效对策
3.1促进学术界研究现状和观念的积极转变
现在我国的学术界过于倾向于对应用经济学的研究,要想保证应用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实践平衡发展,首先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学术界在经济学方面研究现状和观念的积极转变,并且将当前轻理论以及重应用的研究误区扭转过来。积极采用政策上的支持、鼓励以及研究基金的投入措施从而将更多的动力提供给理论经济学的研究,将更广阔的前景和发展空间提供给理论研究者,这样才能够使理论经济学的研究中集中更多的学术工作者,使当前学术研究中存在的片面现象得以根本解决,并且充分的保证两大学科之间的平衡发展。
3.2对经济学教育观念进行积极的革新
不管是学校也好还是教师学生也好都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到应用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之间具有缺一不可一击相辅相成的密不可分的关系,并且要深刻的了解理论经济学指导应用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植根于理论经济学的本质特征,并且要积极地鼓励教师和学生展开对基础经济学理论的学习,这样才能够使学生在理论经济学的学习中自觉地参与进来,并且致力于自身学习和实践基础理论的不断加强,对理论经济学进行积极主动的钻研。
3.3对教学手段和学习方法进行创新
教师在对理论经济学进行讲授的时候要尽可能的避免采用传统的满堂灌的教学方式,这样很容易导致课堂学习变得十分乏味和枯燥,很难有效地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教师在具体的理论经济学教学中必须要鼓励学生多交流、多思考以及多阅读,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拓宽学生视野以及启发学生思路的作用,同时还要对学生的写作进行积极的鼓励,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必须要对学生进行引导,使其在学习应用经济学以及理论经济学的时间和精力得到有效的平衡,最终能够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4]。
3.4真正的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对理论经济学的重要性进行强调,并不是要将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分割开来,如果完全脱离实际的纯理论也并不具备对实践进行指导的作用,因此必须要密切地结合经济社会的实际发展,才能够保证理论经济学研究的长远进步。在对经济学人才定向培养的时候也要注意到使经济学研究人才真正的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紧密地结合经济学实践以及基础理论的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加深刻的理解相关的理论,并且能够更加有效的认识经济实践活动,最终能够使经济研究者能够对所拥有的知识进行充分的运用,从而将经济实践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解决掉。
4.结语
各种应用经济学的基础就是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由于理论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而具备了更强大的动力和支持,如果只是对应用经济学进行研究,不具备扎实的理论经济学基础,那么其无异于纸上谈兵。因此应用经济学要想实现更好的发展,必须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学作为基础和指导,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促进我国的经济建设。
参考文献
[1]余斌.“第二届全国现代政治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创新研讨会”综述[J].研究,2011(08).
[2]程恩富,王朝科.用发展的政治经济学引领应用经济学创新[J].教学与研究,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