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与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06 15:55:1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公共经济与管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公共经济与管理

篇(1)

二、公共经济管理与改善民生之间的关系

公共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着基层民众的基本生活。所以对于基层民众来说,加强公共经济管理对改善民生非常有利。下面对加强公共经济管理和改善民生之间存在的关系进行分析。

2.1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可满足民众对公共品的需求,达到改善民生的目的。政府的社会职能是组织社会力量对公共生活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保障实施、公共产品提供、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以及人口控制等等。在政府的社会职能中,公共产品提供是一项基本能力,但这一项基本能力对于民众来说,却是改善其生活环境,提高生活品质的重要手段。以社会保障实施为例,我国近两年的农村社会保障已经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虽然暂时还无法与城市社会保障的内容相比,但在以前的基础上已经算是有所完善。且随着国家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愈加重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在正式建立,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公共产品服务,对改善民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2政府的公共经济职能是协调公共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改善民生的必要条件。民生的改善,不是小部分人的生活改善,而是大多数、全部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这是公共事业。也就是说公共资源的配置体现公平性要靠政府。因为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是强调效率,而不注重公平。因此,只有政府在公共事业的发展中承担责任。强化其对公共资源的协词配置作用。才能够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才能在保证社会公平的基础上。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需求,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生的改善。

2.3调整政府公共支出弥补市场调节带来的一些问题,是民生改善的保证。目前对教育、医疗卫生及社保这类关乎民生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主要是政府采取补助的方式,如提供补助津贴、减免税收、优惠贷款及直接投资等。这就牵涉到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生产公共品的财政支出问题。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看,比较合适的是,政府对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提供采取间接生产,不能把自己当作“划桨人”,而应该成为“掌舵者”,通过规范市场秩序、充分利用其支出预算安排形成经济刺激,从而创造一个有效率的公共品供给市场,鼓励私人部门参与公共产品提供的活动中来,但这也并不是说,对于与民生命脉有密切联系的公共产品的提供只有通过市场经济的刺激,才能得到高效配置。

2.4政府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健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目前的一些民生问题尽管也有公共产品供应结构的问题,但主要来说还是供给不足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在财政支出结构进行调整,压缩非公共品的支出,将“服务投资性财政”转变成为“公共服务性财政”。将政府投入的重点放在公共民生领域,支持公共产品的供应,使国家财政支出以改善人民生活为宗旨,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一个现代国家在公共经济管理中,如果存在较多的民生问题,就应该反思公共财政体制的问题,研究如何保证财政结构更为合理,保证公共产品供给更有效率,怎样改善民生。如果公共财政体制不完善,政府系统内部未理顺各级的财政分割问题,那么各部门、各级机构就可能产生自利倾向,对民生改善拖拉、互相推诿。因此,政府的公共经济管理中,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使公共产品供给有资金保障,落实公共产品实际供给效果是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篇(2)

一、在民生改善方面加强公共经济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国民整体福利的有效提高,确保分配的公平、公正性是当前公共经济管理的宗旨和根本出发点。要想实现公共经济管理目标,那么公共经济财务管理是经济保障和必要前提。在公共经济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应确保市场基础性作用在公共经济资源的配置中得到充分发挥。公共经济财务管理部门应对社会成员承担责任,其对公共资源加以掌握、运用,对公共权力加以行使、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关的公共服务,以进行资源的分配、筹集、管理和使用等财务活动。

民主社会中人们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民生改善观念,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推动公共经济财务管理获得健康发展的动力。因为其承担着公共服务、公共产品提供、公共政策制定等职能。在民生的改善过程中,公共经济财务管理就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民生在领域和内涵方面进行了拓展,除包括基本生存以外,还包括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确保资源得到公平公正的分配,从而使得改善民生真正成为人民利益实现、社会稳定维持的比需和根本。

但是民生的需求应有公共部门进行科学合理预算的编制,确保收入的依法组织,并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对财务监督制度进行建立和完善,以处理好财政和本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总而言之,要想实现民生的改善,就应确保公共经济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从而保证财政管理措施以及相关决策得到有效执行,真正实现民生的改善,真正做到惠及民生。

二、公共经济财务管理和民生改善之间的相互关系

改善民生主要涉及到国民的基本生活,而国民经济的基础为公共经济。因为民生建设的覆盖面广、资金投入大,资金能否得到规范应用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切身利益。所以公共服务部门应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服务,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管,使其效益得到最大发挥。但是在公共经济财务管理过程中,其只是一个方面,要想对其在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性进行探讨,就应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理清。

1.公共经济财务管理的效率对民生改善具有直接影响

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就是其对当前的公共产品是否满意。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在基本生存方面的需要得到了充分满足。但是,国民在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福利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因为公共经济资源主要是由公众对自身经济权利的让渡所形成的,所以应提供能够满足人们需求以及其本身认为有价值的公共服务和产品,以进一步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如果公共服务部门的财务效率十分低下,就会对公共管理效率和公共财政效率产生消极影响,导致公共管理经济效率无法满足市场经济的基本效率。而公众的付出和公共产品、服务提供所得的不对称,会对公众满意度产生消极影响,从而动摇公共部门公信力。所以,政府部门应对公共经济的财务管理加以重视,确保相应措施的科学采取,提供公众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为民生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2.公共经济财务管理对于社会公平的实现、市场资源配置的协调具有重要作用

在当前公共部门的经济财务活动过程中,如果缺乏明确的财务效率责任主体,公共经济财务管理人员就会,从而导致公共部门出现财务效率下降,不能对公共经济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情况。因此,在公共经济财务的管理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以实现公共经济资源的科学配置,采用市场有效机制来实现经济资源的有效运行,通过市场理念的运用来对当前公共部门的财务效率加以衡量,防止出现公共部门效率的损失问题。此外,当前的法治框架为部门履行约定、项目决策、结算付款、核实业务等财务事项创造了择优选择、充分竞争、规范运行、内在驱动的良好环境,结合等价交换、竞争择优、公开透明等市场原则和机制进行相关交易,在提高社会公平性的前提下,使得公共资源配置合理性得到有效提高,以在真正意义上实现民生的改善。

3.公共经济财务管理能够对市场调节中出现的问题加以弥补,从而为民生改善提供保障

当前,在社保、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相关的公共产品、服务提供方面,主要是采用政府补助方式,比如补助津贴的提供、贷款优惠、减免税收以及直接投资等,这会对涉及到公共管理过程中在公共产品、服务的生产和提供方面的财政支出。从公平和效率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公共部门应不断进行市场秩序的规范,以通过支出预算安排的充分利用来形成相关刺激,并积极引导私人部门参与到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过程中,满足人们对公共品的基本需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仅通过市场刺激,就可以实现高效配置,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具有一定的功利性和盲目性,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公共品分配出现问题,从而不利于民生的改善。这就要求对公共经济财务管理进行加强,尤其是公共产品在财政支出方面的力度。这不但可以确保公共产品得到充足的供给,而且还可以对市场盲目调节带来的问题加以有效弥补,确保公共产品需求的可及性和公平性,为民生的改善提供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经济财务管理的制度规范,这是实现民生改善的基本要求。

当前需要解决的医疗体制问题、安居工程问题以及教育就业问题等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缺乏充足公共产品供给所带来的问题。所以,政府应对公共经济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加以建立和完善,实现财务管理体系的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科学调整,对于非公共品支出进行压缩,将支出重点放在医疗卫生、公共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关乎民生改善的方面,并将政府投入重点定位于公共民生的领域,确保公共产品在供给上有足够的资金保障,确保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和质量,真是实现民生的改善。

5.建立法制化的公共经济财务管理,以为民生改善提供制度保障。

从受托管理上进行分析,公共部门中的财务管理人员实际上是公共人,这种权的形成是因为人们对自身权利的让与实现的,所以,公共经济财务管理人应为公众办事,并对公众负责,只有将公众的事情处理好,才不辜负公众的委托。在对公众负责的诚信氛围建设中,应积极倡导信用文化。在对诚实信用理念进行确定的过程中,应实现公共经济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积极进行法律法规的制定,从而进行公共经济财务管理活动的有效开展。确保公共经济财务管理整个活动都能够实现有法可依,引导人们形成良性预期,在制度上对人民利益加以保护和尊重。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应坚持法治思想,对公众生活条件进行公平、公正的改善,制定科学的法律标准,来对相应民生问题加以解决,为民生的改善提供制度保障。

6.不断扩大的民生需求对公共经济财务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公共经济财务管理在民生改善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而民生所关心的问题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变化。在公共经济财务的管理过程中,政府要想为公众提供充分的公共产品和公务服务,就应确保公共经济财务管理规范的健全和完善,实现财政支出结构的不断完善,加大对民生领域的财政支出;并及时对财务管理模式进行更新。同时,还应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财务管理手段的不断改进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日益提升;注重建立开放性的财务管理过程,确保财政预决算的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对预算资金效率和效果进行科学的评价,提高预算资金的效益,真正实现民生改善、真正惠及民生。

参考文献:

[1]高志勇.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市场性分析与运用[J].财政研究.2006(05)

[2]荣莉.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公共部门的财务管理[J].企业经济.2001(10)

[3]鲁靖文.优化政府财务管理[J].企业导报,2010(14)

[4]荣莉.政府公共部门的财务管理探析[J].审计与理财.2005(19)

篇(3)

民主社会中人们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民生改善观念,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推动公共经济财务管理获得健康发展的动力。因为其承担着公共服务、公共产品提供、公共政策制定等职能。在民生的改善过程中,公共经济财务管理就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民生在领域和内涵方面进行了拓展,除包括基本生存以外,还包括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确保资源得到公平公正的分配,从而使得改善民生真正成为人民利益实现、社会稳定维持的比需和根本。

但是民生的需求应有公共部门进行科学合理预算的编制,确保收入的依法组织,并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对财务监督制度进行建立和完善,以处理好财政和本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总而言之,要想实现民生的改善,就应确保公共经济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从而保证财政管理措施以及相关决策得到有效执行,真正实现民生的改善,真正做到惠及民生。

二、公共经济财务管理和民生改善之间的相互关系

改善民生主要涉及到国民的基本生活,而国民经济的基础为公共经济。因为民生建设的覆盖面广、资金投入大,资金能否得到规范应用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切身利益。所以公共服务部门应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服务,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管,使其效益得到最大发挥。但是在公共经济财务管理过程中,其只是一个方面,要想对其在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性进行探讨,就应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理清。

1.公共经济财务管理的效率对民生改善具有直接影响

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就是其对当前的公共产品是否满意。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在基本生存方面的需要得到了充分满足。但是,国民在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福利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因为公共经济资源主要是由公众对自身经济权利的让渡所形成的,所以应提供能够满足人们需求以及其本身认为有价值的公共服务和产品,以进一步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如果公共服务部门的财务效率十分低下,就会对公共管理效率和公共财政效率产生消极影响,导致公共管理经济效率无法满足市场经济的基本效率。而公众的付出和公共产品、服务提供所得的不对称,会对公众满意度产生消极影响,从而动摇公共部门公信力。所以,政府部门应对公共经济的财务管理加以重视,确保相应措施的科学采取,提供公众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为民生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2.公共经济财务管理对于社会公平的实现、市场资源配置的协调具有重要作用

在当前公共部门的经济财务活动过程中,如果缺乏明确的财务效率责任主体,公共经济财务管理人员就会滥用职权,从而导致公共部门出现财务效率下降,不能对公共经济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情况。因此,在公共经济财务的管理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以实现公共经济资源的科学配置,采用市场有效机制来实现经济资源的有效运行,通过市场理念的运用来对当前公共部门的财务效率加以衡量,防止出现公共部门效率的损失问题。此外,当前的法治框架为部门履行约定、项目决策、结算付款、核实业务等财务事项创造了择优选择、充分竞争、规范运行、内在驱动的良好环境,结合等价交换、竞争择优、公开透明等市场原则和机制进行相关交易,在提高社会公平性的前提下,使得公共资源配置合理性得到有效提高,以在真正意义上实现民生的改善。

3.公共经济财务管理能够对市场调节中出现的问题加以弥补,从而为民生改善提供保障

当前,在社保、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相关的公共产品、服务提供方面,主要是采用政府补助方式,比如补助津贴的提供、贷款优惠、减免税收以及直接投资等,这会对涉及到公共管理过程中在公共产品、服务的生产和提供方面的财政支出。从公平和效率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公共部门应不断进行市场秩序的规范,以通过支出预算安排的充分利用来形成相关刺激,并积极引导私人部门参与到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过程中,满足人们对公共品的基本需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仅通过市场刺激,就可以实现高效配置,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具有一定的功利性和盲目性,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公共品分配出现问题,从而不利于民生的改善。这就要求对公共经济财务管理进行加强,尤其是公共产品在财政支出方面的力度。这不但可以确保公共产品得到充足的供给,而且还可以对市场盲目调节带来的问题加以有效弥补,确保公共产品需求的可及性和公平性,为民生的改善提供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经济财务管理的制度规范,这是实现民生改善的基本要求。

当前需要解决的医疗体制问题、安居工程问题以及教育就业问题等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缺乏充足公共产品供给所带来的问题。所以,政府应对公共经济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加以建立和完善,实现财务管理体系的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科学调整,对于非公共品支出进行压缩,将支出重点放在医疗卫生、公共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关乎民生改善的方面,并将政府投入重点定位于公共民生的领域,确保公共产品在供给上有足够的资金保障,确保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和质量,真是实现民生的改善。

5.建立法制化的公共经济财务管理,以为民生改善提供制度保障。

从受托管理上进行分析,公共部门中的财务管理人员实际上是公共人,这种权的形成是因为人们对自身权利的让与实现的,所以,公共经济财务管理人应为公众办事,并对公众负责,只有将公众的事情处理好,才不辜负公众的委托。在对公众负责的诚信氛围建设中,应积极倡导信用文化。在对诚实信用理念进行确定的过程中,应实现公共经济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积极进行法律法规的制定,从而进行公共经济财务管理活动的有效开展。确保公共经济财务管理整个活动都能够实现有法可依,引导人们形成良性预期,在制度上对人民利益加以保护和尊重。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应坚持法治思想,对公众生活条件进行公平、公正的改善,制定科学的法律标准,来对相应民生问题加以解决,为民生的改善提供制度保障。

6.不断扩大的民生需求对公共经济财务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公共经济财务管理在民生改善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而民生所关心的问题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变化。在公共经济财务的管理过程中,政府要想为公众提供充分的公共产品和公务服务,就应确保公共经济财务管理规范的健全和完善,实现财政支出结构的不断完善,加大对民生领域的财政支出;并及时对财务管理模式进行更新。同时,还应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财务管理手段的不断改进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日益提升;注重建立开放性的财务管理过程,确保财政预决算的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对预算资金效率和效果进行科学的评价,提高预算资金的效益,真正实现民生改善、真正惠及民生。

参考文献:

[1]高志勇.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市场性分析与运用[J].财政研究.2006(05)

[2]荣莉.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公共部门的财务管理[J].企业经济.2001(10)

[3]鲁靖文.优化政府财务管理[J].企业导报,2010(14)

[4]荣莉.政府公共部门的财务管理探析[J].审计与理财.2005(19)

篇(4)

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将公共产品定义为“那些在消费上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从公共产品理论可以看出,公共体育场馆的产品大都属于非竞争性弱和非排他性强的公共服务,属于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一些具备准公共物品属性的诸如高速公路、桥梁、公共体育场馆等产品,适当地依靠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可以有效地缓解政府的经济压力。这为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尤其是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带来了理论的支持。

民营化是指将国有、公营的公用事业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到民间,引入真正的市场机制。根据e•s•萨瓦斯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三大类即为委托授权、政府撤资和政府淡出。委托授权是公共物品供给民营化最常用的方式,它通常通过合同承包、特许、补贴、法律等形式来实现。WwW.133229.COM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共体育场馆一直是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收支、统一管理,致使其功能单一,使用率低。同时,政府对公共体育场馆无所不包、无所不管,充当着无限政府的角色,然而,由于缺乏科学的经营管理,公共体育场馆长时间低效率的运转和无底洞式的消耗成了各级政府的一个沉重包袱。近几年,随着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成功实践,这种改革方式已悄然被引入到公共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中。当前,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制度的改革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以委托经营为代表的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模式已在全国各地相继出现,改变了过去政府或者体育职能部门运营的单一的传统模式,通过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剥离,以市场化途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来改变原有的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和管理体制。“政府引导、民资营馆”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营化改革可选择的模式。然而,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中遭遇了诸多难题,严重影响了民营化改革的进程。如何找准民营化若干瓶颈问题,如何分析与破解瓶颈问题,已成为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1研究方法

1.1文献资料法根据论文的研究内容与研究目的,阅读大量的公共经济学、社会学著作,同时通过cnki中文数据库、中国期刊网以及其他互联网查阅大量国内外有关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等文献资料,为论文构架奠定理论基础。

1.2专家访谈法根据研究主要内容,针对省、市体育局等行政部门领导以及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的专家学者设计了相应的访谈提纲,对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遭遇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为研究提供了原始材料。

1.3实地考察法根据研究内容,选取国内较早采取民营化模式运营的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绍兴市游泳健身中心、

金华市义乌梅湖体育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与场馆运营方的直接交流,了解场馆运行管理的实际情况,为论文的撰写提供详尽的第一手资料。

2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瓶颈问题的剖析

2.1理念滞后的问题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权转让后,政府及相关体育职能部门更多的是扮演服务者、监督者的角色。经营主体的转换以及完全市场化的运作,带来了理念的全新改变。在政府层面上表现为民营化理念、服务为核心理念等相关理念的浅薄,导致了系列问题。

2.1.1民营化理念浅薄公共体育场馆采用民营化机制对于许多政府官员、国内私人投资者以及消费者来说,都是“新生事物”,他们不仅对于民营化机制所涉及的商业、技术、法律和政策各层面的种种复杂问题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经验,而且在理念上也存在不少误区。主要表现为:1)有的地方政府认为公有制是公共体育场馆效率低下的原因,只有引进外资或者民间资本,改变其所有制性质才是真正的改革;有的地方政府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责任认识不清,将公共体育场馆改革当成“政府甩包袱、财政脱负担”的手段,错误地认为把公共体育场馆推向市场后,政府的责任也可以“一推了之”。2)公私双方短期化倾向严重,缺乏长期合作精神。政府方面对当地公共体育场馆往往是一脱手就了之,对公共体育场馆在民营化实施过程中支持、协调和监督的作用认识不足。同时在民营资本方面,投资行为也存在严重短期化的倾向,忽视了公共体育场馆投资与收益长期化的特点。3)对公共体育场馆的产业特殊性以及民营化所涉及的商业、技术、法律、政策等问题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在具体运用上往往是急功近利、顾此失彼,对各种可能面临的风险评估不足。政府和私人投资者的决策非常草率,缺乏充分论证,一旦出现问题,各方就表现出机会主义倾向。

2.1.2服务为核心的理念浅薄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中,政府依然扮演着管理者的角色,拥有高度的调动和配置社会资源的权力,主导着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这种过于集中的权力导致政府对社会生产生活的过多控制,从而限制公众的个人行为,使得社会公共服务仍然停留在管理的层面上。美国学者e•s•萨瓦斯在《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的著作中提到“西方政府治理的新理念,在政府角色和职能的定位上,表现为市场价值的回归,表现为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在政府管理的价值选择上,新理念包括市场优位、顾客至上、服务意识……”,提出了“管的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本质,便是由公共社会管理向公共社会服务转变,不但适用于政府,更适用于具有政府性质的公共组织向社会市场组织的转变,其中就包括了公共体育场馆。

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给企业经营,企业就是政府服务的对象。如何帮助企业,服务企业经营公共体育场馆,并在政策、制度、监管、宣传、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服务,成为政府应扮演的角色。然而,在实践中,政府或出现了“甩包袱”现象,放纵任其自流,或出现了“管卡压”现象,处处严厉管制,这种状况有悖于政府的服务理念。

2.2制度缺损的问题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深入,本就不完善的制度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主要表现在宏观层面上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缺失以及微观层面上的绩效评价体系的缺损两个方面。

2.2.1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缺失目前,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的过程中颁布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系列的法律法规,为我国公共事业改革保驾护航。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了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过程中的经营、投资等方面,主要的法律依据。但是无论是国家层面颁布的系列法律法规,还是地方行政法规均未直接涉及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相应领域,可以说,与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经营相关的制度及法律法规基本上属于空白。目前,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很大程度上都是借鉴的其他公用事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法,并无明确的关于公共体育场馆的立法,用于平时操作性的文件大多只是以政府性发文为主,在执行依据上尚得不到保证,更不无法确保相应过程中行为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缺失还会在后期监管上带来一个严重后果,使得名正言顺的相关监管行为无法可依,导致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严重受阻。

2.2.2绩效评价体系的缺损民营制度选择中风险存在是客观的,然而能否有效地规避,除了过程的管理外,更注重结果管理,而绩效评价问题是衡量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效益的重要指标,也是民营制度选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绩效评价不但是检验最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重要手段,更是提升内部管理、企业凝聚力等的有效手段。通过定量分析准确地评定体育场馆设施的工作成绩,是现阶段对我国体育设施实施有效管理的措施之一。对公共体育场馆进行公益和经营的绩效评估非常必要的。企业的经济效益的评估,可以直观地体现在相应的收入、利润、税收等方面,比较便于数据的收集与作为以现代企业形式经营的公共体育场馆,必然存在相应的财务报表等,便于经营绩效的评价。与之相比较,公益性质的社会效益由于缺乏相应的评估指标与评估体系,其社会效益评价一直处于被人们忽视的状态。当前,对民营化模式的绩效评价体系学术界也未达成完全的统一。在实践评价中更是缺乏依据与权威,导致了绩效评价体系的缺损,严重地损害了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进程。

2.3伦理失范的问题市场机制的引入,引发了一系列有关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伦理失范问题,主要集中于受托方的企业经济伦理和以及委托方的政府行政伦理两大领域。

2.3.1企业经济伦理失范经济伦理是指人们在经济制度安排、经济活动中产生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以及对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行为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公共体育场馆提供服务是其获得经济效益的手段和途径,因而它具有明显的利己性。企业必须追求利润,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是每一个企业的天然的追求。民营化后的公共体育场馆,委托方政府所追求的是社会效益,而受托方企业所追求的是经济效益,双方所追求的效益与目标函数不一致,从而导致了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后产生了经济伦理失范。其主要表现三个方面:其一、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过分求利现象。民营化的公共体育场馆以市场化为导向,其价格虽然由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调监管,但是由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真实成本难以确定,广大消费者难以知道企业内部确切成本,门票等服务价格的定价相对较高,容易产生企业的过分逐利情况,导致经济伦理的失范;其二、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公平与效率缺失。政府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提供时,必然以社会效益为根本出发点,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作为准公共产品的公共体育场馆,即使转换了相应的经营主体的亦不发生目标的改变。对于企业而言,是以追求自身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为目标的,其为了保证充分地获取经济效益,有时会忽视社会效益的获取,破坏了公平与效率。例如,减少规定的开放时间,以降低相应的人员支出与设备的运营费用。其三、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不道德竞争。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管理企业是一种从私利出发,基于对回报的期望的合作,在法律、行政、经济等约束手段还尚未形成的过程中,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竞争机制和合作机制往往出现了违背社会经济伦理的现象。有些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给企业运营没有经过公开竞标,也有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仅有少数几家企业参与竞标,甚至存在不道德竞争。

2.3.2政府行政伦理失范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中,政府行政起着推动与保障作用,但是在改革过程中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却遭遇了若干行政伦理问题,阻碍和减缓了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进程。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中所面临的行政伦理失范主要表现在政府行政组织伦理的缺失、行政人员行政职业伦理缺失以及公共政策制度伦理缺失。政府行政组织伦理行政活动主体及行为的伦理,而其伦理原则表现在政府行政管理所追求的基本伦理目标——公正、廉洁、高效。目前,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过程中,涉及相关权益的转让或者审批,但是相关事宜的最终决定因素却不是法律法规,而是部分行政职能部门或者行政领导的权利。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的领域中,各类腐败问题层出不穷。行政人员责任意识的缺乏,使得在工作中,不以工作为己任,出现工作拖拉,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其缺乏服务理念,使得其工作中与人与事态度傲慢,官本位思想更加根深蒂固;忽视日常的道德自我教育,久而久之使得其行政效率降低,更会产生诸多腐败、滥用职权等不良现象。公共政策伦理是制定良好公共政策的前提,以美国、英国等为代表的欧美发达国家就在公共政策伦理的理论支持与实践下,制定了有关产业民营化的系列法规与政策,其内容详尽,切合实际,并且与时俱进,不但符合民营化政策要求,也符合公共政策行政伦理的要求。相比之下,我国政府在法规与政策方面的作用还没凸显出来,具体表现为法规制度供给不足,法规制度的规定过于宽泛,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等,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缺乏专门的法律和法规,导致行政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无从着手,对政策法规制度认识,对现有政策法规有机可乘、投机取巧,影响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

2.4监管缺失的问题我国的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是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转轨时期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取得相应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主要表现在监管主体单一、监管内容混乱、监管手段缺失等方面,这些问题和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种运营方式的进一步发展和成熟。

2.4.1监管主体单一在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相关监管过程中,直接参与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的监管主体还是以政府为主,缺少行业协会、大众传媒等多元监管主体,目前的政府还是不能脱离建设者、委托方、监护人的三重角色,并且担负着监管基本上全部的责任,导致监管缺乏全面性、科学性和客观性。目前,对民营化的公共体育场馆进行监管的大部分职能分散在政府部门,尚未建立起职责明确的专门监管机构,而相关政府部门又缺乏监管的专门人才和监管经验,也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管内容与标准,导致监管效率低下、监管成本高等问题。我国目前的情况是政府在监管过程中缺乏与中间组织的必要的信息沟通和交流,这是导致扭曲性管理的重要原因。监管作为政府管理委托经营性公共体育场馆的一种手段,其对经营企业所施加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监管主体不仅仅是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如在涉及到价格听证的情况下,媒体等也就成为行为主体。大众传媒不仅能够影响政府决策部门的政策制定,而且可以起到政府监管机构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公共体育场馆涉及的在委托经营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改革和创新,涉及到的消费者甚众,仅仅依靠政府部门有限的人力物力显然是不够的,需要借助社会力量,借助市场的力量。其中,大众传媒作为各类行为主体披露和传递信息的主要载体,能够影响和反映广大消费者和整个场馆日常运营的方方面面,因此,提高市场化改革的透明度,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既能够辅助政府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的监管,又能够强化市场化机制的约束作用。此外,大众传媒还可以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者进行监管,促进监管部门及其监管者依法行使监管权力,防范腐败的产生,还可以反映民意,成为政府监管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

2.4.2监管内容混乱在公共体育场馆在民营化过程中监管的主要内容随着民营化的深入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限制进入的经济性规制转向社会性规制,相应的监管应该更多的强调了公共体育场馆服务产品的质量、价格服务水平以及合同的规范程度。目前,我国各级监管主体,缺少对于监管内容的明确认识,相应的监管机构不了解监管的内容,导致了现有的监管内容混乱,主要表现在:第一、忽视安全监管。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前提就是必须确保其正常安全运行,这是政府有效规制的首要内容。公共体育场馆及其产品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影响范围广,影响程度深,并且将直接威胁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因此,安全规制必须放在最为突出位置;第二、忽视价格监管。由于价格规制直接涉及到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因此价格的规制监督是规制内容中的核心部分。工商部门等政府组织缺少通过不同的类型价格监督的选择,使得公共体育产品的价格的监管形同虚设;第三、服务质量监管。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目标之一就是提高服水平和服务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获得利益最大化,同时使公众能够享受到高品质的服务。因此服务的水平和产品的质量如何,是否达到了品质标准,是否令公众满意,直接关系到对民营化的评价。民营化之后,服务水平公共产品质量不但没有显著进步,反而有所下降,民营化的种种努力就失去了意义,公共体育场馆的民营化也必将遭遇瓶颈;最后,缺少合同监管。合同监管是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模式下的新型的规制模式,通过委托方与受托企业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实施过程中相应的事项都进行事前详细的规定,这是一种双方约束机制。目前,合同监管严重缺失,企业合同监管缺少对于进入许可、资格审查以及随时监督和促进合同的履行,缺少切实的合同的条款来规制受托方企业的绩效。

3实现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思考

3.1树立深层次的民营化理念以及公众服务理念在政府层面上,应当深入研究学习民营化的相关理论,并借鉴国内外公共事业领域改革的成功案例,树立系统地、科学地、深层次的民营化理念,认识到民营化不但是一个过程,而且是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而言,整个经营活动要求站在公众的角度,以公众的观点和想法来分析考虑其健身休闲、体育运动等消费行为的需求。以公众为主体的理念转变,提升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服务质量,带来更多的经济与社会的双重效益,为其今后进一步民营化发展提供了新的理念支撑,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

3.2完善民营化法律制度结构与绩效评价体系在宏观层面上,在不断完善公共事业改革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出台相关的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的专门性法律与法规,为其运营、监管等提供法律支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在微观层面上,应该采取系统全面的绩效评价体系,构建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指标,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为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提供相关评估制度的保障。

3.3规范民营化经济伦理与行政伦理针对受托方的经济伦理,通过树立合作的理念来保障双方的共赢,达到利己与利他的统一,通过对公共服务进行规制,并加强伦理建设,通过社会监督树立诚信的经济伦理;针对委托方行政伦理,通过树立政府的现代公共服务理念,完善政府行政的相关制度与机制,加强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的自我修炼,加强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的培训与教育,实行全面严格的行政人员的准入制度,从行政伦理层面上保障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的顺利推进。

3.4明确多元监管主体与监管内容对公共体育场馆的监管应贯穿于其民营化的全过程,从安全、价格、服务质量、合同等全方位地进行监管。同时,引入行业协会、媒体等多元的监管主体,推广第三方参与监管方式,以提高监管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从而提高监管的效果。

4结论

1)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是我国体育领域内公共事业改革的一种有益尝试,但遭遇了理念滞后、制度缺损、伦理失范、监管缺失等若干瓶颈问题。

篇(5)

论文关键词: 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瓶颈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将公共产品定义为“那些在消费上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 竞争性的产品”。从公共产品理论可以看出,公共体育场馆的产品大都属于非 竞争性弱 和非排他性强的公共服务,属于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 一些具 备准公共物品属性的诸如高速公路、桥梁、公共体育场馆等产品,适当地依靠市场机制进行 资源配置,可以有效地缓解政府的经济压力。这为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尤其是公共体育场 馆民营化带来了理论的支持。

民营化是指将国有、公营的公用事业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到民间,引入真正的市场机 制。根据ES萨瓦斯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三大类即为委托授权、政府撤资和政府淡出。委 托授权是公共物品供给民营化最常用的方式,它通常通过合同承包、特许、补贴、法律等形 式来实现。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共体育场馆一直是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 ,实行统一收支、统一管理,致使其功能单一,使用率低。同时,政府对公共体育场馆无所 不包、无所不管,充当着无限政府的角色,然而,由于缺乏科学的经营管理,公共体育场馆 长时间低效率的运转和无底洞式的消耗成了各级政府的一个沉重包袱。近几年,随着我国公 用事业民营化的成功实践,这种改革方式已悄然被引入到公共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中。当前 ,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制度的改革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以委托经营为代表的公共体 育场馆民营化模式已在全国各地相继出现,改变了过去政府或者体育职能部门运营的单一的 传统模式,通过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剥离,以市场化途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来改变原有的公 共体育场馆运营和管理体制。“政府引导、民资营馆”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营化改革可 选择的模式。然而,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中遭遇了诸多难题,严重影 响了民营 化改革的进程。如何找准民营化若干瓶颈问题,如何分析与破解瓶颈问题,已成为公共体育 场馆民营化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1 研究方法

1.1 文献资料法根据论文的研究内容与研究目的,阅读大量的 公共经济学、社会学著作,同时通过CNKI中文数据库、中国期刊网以及其他互联网查阅大量 国内外有关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等文献资料,为论文构架奠定理论基础。

1.2 专家访谈法根据研究主要内容,针对省、市体育 局等行政部门领导以及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的专家学者设计了相应的访谈提纲,对我 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遭遇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为研究提供了原始材料。

1.3 实地考察法根据研究内容,选取国内较早采取民营化模 式运营的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绍兴市游泳健身中心、

金华市义乌梅湖体育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实地 考察。通过 与场馆运营方的直接交流,了解场馆运行管理的实际情况,为论文的撰写提供详尽的第一手资料。

2 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瓶颈问题的剖析

2.1 理念滞后的问题 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权转让后,政府及相关体育职能部门更多的是扮演服务者、监督者的 角色。经营主体的转换以及完全市场化的运作,带来了理念的全新改变。在政府层面上表现 为民营化理念、服务为核心理念等相关理念的浅薄,导致了系列问题。

2.1.1 民营化理念浅薄 公共体育场馆采用民营化机制对于许多政府官员、国内私人投资者以及消费者来说,都 是“新生事物”,他们不仅对于民营化机制所涉及的商业、技术、法律和政策各层面的种种 复杂问题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经验,而且在理念上也存在不少误区。主要表现为:1) 有的地方政府认为公有制是公共体育场馆效率低下的原因,只有引进外资或者民间资本,改 变其所有制性质才是真正的改革;有的地方政府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责任认识不清,将 公共体育场馆改革当成“政府甩包袱、财政脱负担”的手段,错误地认为把公共体育场馆推 向市场后,政府的责任也可以“一推了之”。2)公私双方短期化倾向严重,缺乏长期合 作精神。政府方面对当地公共体育场馆往往是一脱手就了之,对公共体育场馆在民营化实施 过程中支持、协调和监督的作用认识不足。同时在民营资本方面,投资行为也存在严重短期 化的倾向,忽视了公共体育场馆投资与收益长期化的特点。3)对公共体育场馆的产业特 殊性以及民营化所涉及的商业、技术、法律、政策等问题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在具体运用上 往往是急功近利、顾此失彼,对各种可能面临的风险评估不足。政府和私人投资者的决策非 常草率,缺乏充分论证,一旦出现问题,各方就表现出机会主义倾向。

2.1.2 服务为核心的理念浅薄 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中,政府依然扮演着管理者的角色,拥有高度的调动和配置 社会资源的权力,主导着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这种过于集中的权力导致政府对社会生产 生活的过多控制,从而限制公众的个人行为,使得社会公共服务仍然停留在管理的层面上。 美国学者ES萨瓦斯在《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的著作中提到“西方政府治理的 新理念,在政府角色和职能的定位上,表现为市场价值的回归,表现为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 社会化;在政府管理的价值选择上,新理念包括市场优位、顾客至上、服务意识……”,提 出了“管的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本质,便是由公共社会管理向 公共社会服务转变,不但适用于政府,更适用于具有政府性质的公共组织向社会市场组织的 转变,其中就包括了公共体育场馆。

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给企业经营,企业就是政府服务的对象。如何帮助企业,服务企业经 营公共体育场馆,并在政策、制度、监管、宣传、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服务,成为政 府应扮演的角色。然而,在实践中,政府或出现了“甩包袱”现象,放纵任其自流,或出现 了“管卡压”现象,处处严厉管制,这种状况有悖于政府的服务理念。

2.2 制度缺损的问题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深入,本就不完善的制度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主要表现在宏观层面 上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缺失以及微观层面上的绩效评价体系的缺损两个方面。

2.2.1 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缺失 目前,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的过程中颁布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关于加 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全国城市物业管理 优秀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等系列的法律法规,为我国公共事业改革保驾护航。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了我国公共体 育场馆民营化过程中的经营、投资等方面,主要的法律依据。但是无论是国家层面颁布的系 列法律法规,还是地方行政法规均未直接涉及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相应领域,可以说,与 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经营相关的制度及法律法规基本上属于空白。目前,我国公共体育场馆 民营化很大程度上都是借鉴的其他公用事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法,并无明确的关 于公共体育场馆的立法,用于平时操作性的文件大多只是以政府性发文为主,在执行依据上 尚得不到保证,更不无法确保相应过程中行为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专门性法律法 规的缺失还会在后期监管上带来一个严重后果,使得名正言顺的相关监管行为无法可依,导 致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严重受阻。

2.2.2 绩效评价体系的缺损 民营制度选择中风险存在是客观的,然而能否有效地规避,除了过程的管理外,更注重 结果管理,而绩效评价问题是衡量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效益的重要指标,也是民营制度 选择 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绩效评价不但是检验最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重要手段,更是提升 内部管理、企业凝聚力等的有效手段。通过定量分析准确地评定体育场馆设施的工作成绩, 是现阶段对我国体育设施实施有效管理的措施之一。对公共体育场馆进行公益和经营的绩效 评估非常必要的。企业的经济效益的评估,可以直观地体现在相应的收入、利润、税收等方 面,比较便于数据的收集与整理。作为以现代企业形式经营的公共体育场馆,必然存在相应 的财务报表等,便于经营绩效的评价。与之相比较,公益性质的社会效益由于缺乏相应的评 估指标与评估体系,其社会效益评价一直处于被人们忽视的状态。当前,对民营化模式的绩 效评价体系学术界也未达成完全的统一。在实践评价中更是缺乏依据与权威,导致了绩效评 价体系的缺损,严重地损害了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进程。

2.3 伦理失范的问题 市场机制的引入,引发了一系列有关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伦理失范问题,主要集中于 受托方的企业经济伦理和以及委托方的政府行政伦理两大领域。

2.3.1 企业经济伦理失范 经济伦理是指人们在经济制度安排、经济活动中产生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以及对社会 经济制度和经济行为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公共体育场馆提供服务是其获得 经济效益 的手段和途径,因而它具有明显的利己性。企业必须追求利润,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是每 一个企业的天然的追求。民营化后的公共体育场馆,委托方政府所追求的是社会效益,而受 托方企业所追求的是经济效益,双方所追求的效益与目标函数不一致,从而导致了公共体育 场馆民营化后产生了经济伦理失范。其主要表现三个方面:其一、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过 分求利现象。民营化的公共体育场馆以市场化为导向,其价格虽然由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 调监管,但是由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真实成本难以确定,广大消费者难以知道企业内部 确切成本,门票等服务价格的定价相对较高,容易产生企业的过分逐利情况,导致经济伦理 的失范;其二、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公平与效率缺失。政府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提供时 ,必然以社会效益为根本出发点,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作为准公共产品的公共体育 场馆,即使转换了相应的经营主体的亦不发生目标的改变。对于企业而言,是以追求自身经 济效益的最大化为目标的,其为了保证充分地获取经济效益,有时会忽视社会效益的获取, 破坏了公平与效率。例如,减少规定的开放时间,以降低相应的人员支出与设备的运营费用 。其三、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不道德竞争。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管理企业是一种从私利出 发,基于对回报的期望的合作,在法律、行政、经济等约束手段还尚未形成的过程中,公共 体育场馆民营化竞争机制和合作机制往往出现了违背社会经济伦理的现象。有些公共体育场 馆委托给企业运营没有经过公开竞标,也有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仅有少数几家企业参与竞 标,甚至存在不道德竞争。

2.3.2 政府行政伦理失范 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中,政府行政起着推动与保障作用,但是在改革过程中我国公 共体育场馆民营化却遭遇了若干行政伦理问题,阻碍和减缓了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 进程。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中所面临的行政伦理失范主要表现在政府行政组织伦理 的缺失、行政人员行政职业伦理缺失以及公共政策制度伦理缺失。政府行政组织伦理行政活 动主体及行为的伦理,而其伦理原则表现在政府行政管理所追求的基本伦理目标——公正、 廉洁、高效。目前,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过程中,涉及相关权益的转让或 者审批, 但是相关事宜的最终决定因素却不是法律法规,而是部分行政职能部门或者行政领导的权利 。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的领域中,各类腐败问题层出不穷。行政人员责任意识的缺乏 ,使得在工作中,不以工作为己任,出现工作拖拉,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其缺乏服务理念 ,使得其工作中与人与事态度傲慢,官本位思想更加根深蒂固;忽视日常的道德自我教育, 久而久之使得其行政效率降低,更会产生诸多腐败、滥用职权等不良现象。公共政策伦理是 制定良好公共政策的前提,以美国、英国等为代表的欧美发达国家就在公共政策伦理的理论 支持与实践下,制定了有关产业民营化的系列法规与政策,其内容详尽,切合实际,并且与 时俱进,不但符合民营化政策要求,也符合公共政策行政伦理的要求。相比之下,我国政府 在法规与政策方面的作用还没凸显出来,具体表现为法规制度供给不足,法规制度的规定过 于宽泛,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等,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缺乏专门的法律和法规 ,导致行政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无从着手,对政策法规制度认识,对现有政策法规有机可乘、 投机取巧,影响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

2.4 监管缺失的问题 我国的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是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转轨时期中逐渐 发展起来的,取得相应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主要表现在监管主体单一、 监管内容混乱、监管手段缺失等方面,这些问题和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种运营方式的 进一步发展和成熟。

2.4.1 监管主体单一 在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相关监管过程中,直接参与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的监管 主体还是以政府为主,缺少行业协会、大众传媒等多元监管主体,目前的政府还是不能脱离 建设者、委托方、监护人的三重角色,并且担负着监管基本上全部的责任,导致监管缺乏全 面性、科学性和客观性。目前,对民营化的公共体育场馆进行监管的大部分职能分散在政府 部门,尚未建立起职责明确的专门监管机构,而相关政府部门又缺乏监管的专门人才和监管 经验,也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管内容与标准,导致监管效率低下、监管成本高等问题。我国目 前的情况是政府在监管过程中缺乏与中间组织的必要的信息沟通和交流,这是导致扭曲性管 理的重要原因。监管作为政府管理委托经营性公共体育场馆的一种手段,其对经营企业所施 加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监管主体不仅仅是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如在涉及到价格听证的情况下 ,媒体等也就成为行为主体。大众传媒不仅能够影响政府决策部门的政策制定,而且可以起 到政府监管机构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公共体育场馆涉及的在委托经营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 改革和创新,涉及到的消费者甚众,仅仅依靠政府部门有限的人力物力显然是不够的,需要 借助社会力量,借助市场的力量。其中,大众传媒作为各类行为主体披露和传递信息的主要 载体,能够影响和反映广大消费者和整个场馆日常运营的方方面面,因此,提高市场化改革 的透明度,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既能够辅助政府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的监管,又能够强化市 场化机制的约束作用。此外,大众传媒还可以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者进行监管,促进监管部门 及其监管者依法行使监管权力,防范腐败的产生,还可以反映民意,成为政府监管部门与社 会公众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

2.4.2 监管内容混乱 在公共体育场馆在民营化过程中监管的主要内容随着民营化的深入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从限制进入的经济性规制转向社会性规制,相应的监管应该更多的强调了公共体育场馆服务 产品的质量、价格服务水平以及合同的规范程度。目前,我国各级监管主体,缺少对于监管 内容的明确认识,相应的监管机构不了解监管的内容,导致了现有的监管内容混乱,主要表 现在:第一、忽视安全监管。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前提就是必须确保其正常安全运行,这 是政府有效规制的首要内容。公共体育场馆及其产品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影响范围广,影响 程度深,并且将直接威胁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因此,安全规制必须放在最为突出位置;第二 、忽视价格监管。由于价格规制直接涉及到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因此价格的规制 监督是规制内容中的核心部分。工商部门等政府组织缺少通过不同的类型价格监督的选择, 使得公共体育产品的价格的监管形同虚设;第三、服务质量监管。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目 标之一就是提高服水平和服务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获得利益最大化,同时 使公众能够享受到高品质的服务。因此服务的水平和产品的质量如何,是否达到了品质标准 ,是否令公众满意,直接关系到对民营化的评价。民营化之后,服务水平公共产品质量不但 没有显著进步,反而有所下降,民营化的种种努力就失去了意义,公共体育场馆的民营化也 必将遭遇瓶颈;最后,缺少合同监管。合同监管是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模式下的新型 的规制模式,通过委托方与受托企业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实施 过程中相应的事项都进行事前详细的规定,这是一种双方约束机制。目前,合同监管严重缺 失,企业合同监管缺少对于进入许可、资格审查以及随时监督和促进合同的履行,缺少切实 的合同的条款来规制受托方企业的绩效。

3 实现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思考

3.1 树立深层次的民营化理念以及公众服务理念 在政府层面上,应当深入研究学习民营化的相关理论,并借鉴国内外公共事业领域改革 的成功案例,树立系统地、科学地、深层次的民营化理念,认识到民营化不但是一个过程, 而且是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而言,整个经营活动要求站在公众的角度, 以公众的观点和想法来分析考虑其健身休闲、体育运动等消费行为的需求。以公众为主体的 理念转变,提升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服务质量,带来更多的经济与社会的双重效益,为其今 后进一步民营化发展提供了新的理念支撑,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

3.2 完善民营化法律制度结构与绩效评价体系 在宏观层面上,在不断完善公共事业改革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出台相关的公 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的专门性法律与法规,为其运营、监管等提供法律支持,做到有法 可依,执法必严;在微观层面上,应该采取系统全面的绩效评价体系,构建以公共服务为导 向的绩效评价指标,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为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提供相关评估制度的 保障。

3.3 规范民营化经济伦理与行政伦理 针对受托方的经济伦理,通过树立合作的理念来保障双方的共赢,达到利己与利他的统 一,通过对公共服务进行规制,并加强伦理建设,通过社会监督树立诚信的经济伦理;针对 委托方行政伦理,通过树立政府的现代公共服务理念,完善政府行政的相关制度与机制,加 强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的自我修炼,加强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的培训与教育,实行全面严格 的行政人员的准入制度,从行政伦理层面上保障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的顺利推进。

3.4 明确多元监管主体与监管内容 对公共体育场馆的监管应贯穿于其民营化的全过程,从安全、价格、服务质量、合同等 全方位地进行监管。同时,引入行业协会、媒体等多元的监管主体,推广第三方参与监管方 式,以提高监管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从而提高监管的效果。

4 结 论

1)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是我国体育领域内公共事业改革的一种有益尝试,但遭遇了理念滞 后、制度缺损、伦理失范、监管缺失等若干瓶颈问题。

篇(6)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and the reform of highway market unceasingly thorough, how in practical work to raise the level of economic management is the highway departments at all levels should actively face and explore issues.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necessity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conomic management system of highway, and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of highway economic management.

Key words: highway; economic management; necessity; measures; development trend

中图分类号:DF416

1、公路实施经济管理体制的意义和必要性

1 . 1 公路实施经济管理体制的意义

近些年来, 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公路作为交通运输中的重要内容在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中的作用逐渐凸显, 所占据的地位与日俱增。自改革开放至今, 我国的公路的大量兴建, 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公路事业的发展, 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成为资金密集程度集中的行业, 是现代化公路建设水平的代表和体现, 对其实施经济管理体制建设是适应其大量资金优化的需要,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2 公路实施经济管理体制的必要性

1.2.1 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

市场经济作为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社会程度的重要产物,只要是立足于社会化大生产的,无论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都必然要求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交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高速发展,各种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和市场竞争程度日益增加,是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一部分。因此,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现代生产力高度社会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

1.2.2 保障公众出行利益的需要

在公路管理中需要政府扮演公众出行利益的捍卫者角色,这是由公路自身所具备的公益性、外部性、网络性等属性决定的。按照公共经济学的解释,社会物品总体可分为纯公共产品、纯私人产品、公共资源、准公共产品四种类型,其类别的判定是由消费上的竞争性和供给上的排他性共同决定的。纯公共产品既具有非竞争性又具有非排他性,纯私人产品既具有竞争性又具有排他性,公共资源是具有非排他性与竞争性的产品,准公共产品是具有排他性与非竞争性的产品。我国公路是既具有非竞争性又具有排他性的典型的准公共产品,这是我国公路本身性质所决定的,与采用何种管理模式无关。

1.2.3 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的需要

我国公路资产的国有在法理上讲来自两方面:一是国家自己投资建设公路,按照物权法取得所有权;二是在引进非国有的国内外投资时,在投资建设合同中明确保留公路资产的所有权,依据债权法则取得所有权。根据以上分析,目前我国的公路,不管投资主体是谁,也不管属于

哪种管理形态、经营管理主体是谁,公路资产所有权均属国家所有。公路的国有性决定了其经济管理是对国有资产的安全进行保护的一种形式。基于此,依法对公路国有资产实施有效的经济管理,维护公路设施安全完整,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政府作为资产所有者角色拥有权利与应尽的义务。此外, 经济管理也是政府所必不可少的义务。

2、公路经济管理的措施

2.1 法律手段

2.1.1 立法方面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发达国家的公路之所以管理有序、发展健康,与其有一套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是分不开的。与公路发展速度和规模相比,我国对公路的管理显得比较滞后,公路没有完全体现其应有的高效运行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快公路建设与管理的立法工作刻不容缓。毋庸置疑,公路立法是公路健康发展的保证,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公路管理体制的需要。当前要在遵循和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同时,积极制定和修订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人们在公路交通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使人们的行为能够有章可循,减少和避免纠纷,使公路建设、管理尽早实现法制化、科学化,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2.1.2 执法方面

公路的执法问题是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目前,公路执法主体繁多、效率低下成为阻碍公路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要解决好公路的行政管理体制问题, 特别是行政执法管理体制问题, 必须要建立“精简、统一、高效”的公路交通管理体制。也就是要实行综合执法,统一调度公路的各种力量和管理资源,形成快速反应能力,避免政出多门、多头处罚。同时,为了提高路政执法效率,维护公路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还必须有先进的管理设施和配套的管理信息系统。

2.2 经济与行政手段

公路是经济社会活动赖以进行、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但它所具有的公共性、规模性、非营利性和不可替代性,以及它具有的起始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慢、经营风险大等特点,使一般企业无力经营或因无利可图而不愿涉足。这时就应该由政府出面对市场进行干预,承担起

提供这种公共产品的责任,组织建设和管理公路,提供良好的交通服务,赋予特定企业的垄断经营权。即让一家企业独家垄断,允许企业垄断经营某条公路,但同时要对其进行治理。治理方式就是以特许经营为特征的微观规制。政府对公路经营进行规制,既适应了公路运营

发展的规律,又体现了政府宏观经济的目标要求。

2.2.1 公路的经营主体应当是以非营利性的特许经营机构为主要形态。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企业的特许经营,是有政府参与并由其授权经营但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特许经营方式。

2.2.2 政府和公路特许经营企业之间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必须合理划分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以及确立合理的特许经营期限,尽量使其成为规制合理、激励适当的激励合同。

2.3 公路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中的财务评价

财务评价宜参考《旧办法》和《方法与参数》,并按照《新办法》实施。

由于公路建设的资金使用期限较长,如果贷款利息过高,则公路建设还本付息的压力将会非常沉重,因此,贷款利率对项目的贷款偿还能力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应加以高度重视。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按不同的贷款利率对项目进行财务分析,观察其对项目的贷款偿还能力的影响。

在所有的税收(包括附加税)中,所得税对项目财务评价结果的影响因素最大。所得税税率一般为33%,但由于各地区对招商引资实行不同的优惠政策,公路项目的所得税税率较低;财务评价时还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分析采用,并可按照不同的税率计算结果作出对比分析。

收费标准的变化即意味着收费收入的不同,从而将对财务评价结果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应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的高等级公路和现行道路收费标准,结合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综合分析确定。同时可根据拟定的多种收费标准计算项目的财务效益,并进行对比分析。

在高速公路项目中,采用多种收费标准、税收优惠政策等办法对项目财务评价指标进行多方案对比分析,分析结果经业主选定后可作为报告的评价指标。

2.4做好公路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中的不确定分析

项目的不确定性分析包括敏感性分析和风险分析。一般情况下,项目不作风险分析。但对于利用外资项目及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做风险分析。其分析的主要因素为:公路建设投资总额、交通量、贷款利率、收费标准、通货膨胀率、汇率、运营费用(养护管理)等因素。对项目结果采用外币的项目,需特别注意外汇比价对项目收益的影响,以预测分析项目实施所承担的外汇风险。

进行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不能对所有的数据都预测得足够精确,往往是根据经验数据来推测,带有很大程度的假设,而工程开工后又不能保证不发生变化,因此,造成项目的经济评估具有一定的不准确性。

对于投资决策者来说,这些不确定的项目经济分析意味着一定程度的风险,即投资风险,如何在这种不确定因素条件下作出比较合乎情理的决策,就需要在项目决策之前做好敏感性分析,以便使决策者了解风险的大小与风险程度,采取有效的措施与对策,尽量降低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变化因素主要有工程造价、建设工期、交通量、汽车运输成本等、受影响的经济评价的指标有:经济效益费用比,经济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进行敏感性分析的目的是判断项目承受不确定因素变化风险的能力,一般具体做法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几项预计可能会发生较大变化的,如交通量、投资额等,然后,在以取得的评价指标成果的基础上,据设定±10%、±30%、±50%等多个变化幅度范围,分别按规定计算的方法逐一计算分析经济效益费用比、经济内部收益率等指标,若这些指标仍然都符合规定要求和经济合理的话,则表明项目对不确定因数的变化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结束语

综上所述,经济管理体制的建立是对于公路行业的重要要求,公路要想实现长久高效的发展,需要相关的经济管理活动, 依赖合理的经济管理措施,以实现公路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篇(7)

审计和公共管理之间存在紧密关联。自公共管理在西方国家起源之后,就会公共部门管理特别是政府管理理论和实践造成了直接而深远影响,极大促进了国家和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实际上,对包括政府在内的公共部门来说,对其进行绩效审计属于国家审计发展到特定阶段的审计范式,指的是独立性的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借助特定的审计方法,按照既定的审计标准与程序,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对审计对象的透明性进行评价的过程,旨在借此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纠正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可以说,绩效审计将成为政府审计的未来发展趋势,这一行为不但会促进政府管理效果的提高,还能使更多的公共资源释放出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当然,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需要按照自身特点和诉求进行绩效审计,让绩效审计更加灵活、多样,不断破除影响绩效审计的阻力,提升政府治理的现实成效。

一、政府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

1.政府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

(1)效果性审计。效果性审计涉及到对政府计划完成情况开展的审查工作,也就是说要通过审计确定产出是否与预期效果相符,是否取得了既定效益。比如,要对政府经济活动与预期要求的一致性进行评价,对资源使用的方式与成效进行衡量等;(2)经济性审计。经济性审计涉及到对公共资源占用与耗费情况进行审计,看其是否存在节约或者浪费的行为,在这一经济性评价中,需要重点发现出现资源浪费的环节,对其中不经济的领域和做法进行纠正。其重点在于对政府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等进行检查,对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审查,以保证其能够量入为出,最大限度的发挥资源使用成效;(3)效率性审计。效率性审计涉及到对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系开展的审查,其重点内容为对政府机构的经济活动进行评价,看其是否经济有效,并发现其低效率的成因。然后借助评价政府机构设置的合理性与管理职能发挥之有效性,寻找能够提升其绩效的方法和途径。

2.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基本目标

在政府绩效审计中,公共资源使用与管理之有效性是审计的重点所在,在对其进行检查与评价的过程中,要能够保证为公共事业管理提供重要保证,以此促使政府管理成效和公共资金使用效益的提升等。一般情况下,政府绩效审计之目的需要以第三者的视角进行观察,在向利益相关者提供经济责任履行效果等信息的同时,能够督促资源管理者和项目经营者不断优化工作成效,更好的履行其经济责任。这是因为,所有与政府绩效相关的审计行为均要以特定的审计目标出发,然后围绕审计目标开展接下来的审计工作。从这个角度讲,绩效审计目标需要以审计的本质决定,应该首先对政府使用公共资源和履行职责之经济性、效率性以及效果性予以综合评估。具体而言,政府绩效审计的目标应该是——审查和评价政府项目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与效果性,在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之后能够向社会公众公示独立审计意见,以便让更多纳税人、投资人和立法机构等更加了解政府行为的运作效果与投入产出成果,在获得了可靠信息之后,能够在更多力量的参与下,让政府绩效和与之相关的公共管理工作得到持续提升。

二、公共管理场域中政府绩效审计的困境

1.审计评价标准亟待提升

按照已有的审计经验和审计效果,政府以公共财产对自己的社会关系和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难以有效保障审计机关和审计对象能够在实质上与形式上保持独立,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意义也将失去,这不但会导致对政府绩效审计效果打折,还无法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而究其原因,是因为在政府绩效审计中审计标准亟待提升。虽然评价经济活动之标准要借助管理当局负责设计与应用,审计人员按照管理当局制定的标准开展审计和评价工作。可是,在实际操作中,评价绩效指标体系由于潜在和显在的局限性,使得审计人员无法深入了解审计对象的经济效益,唯有从其他领域借鉴相关标准或者自己设计标准后才能借此衡量政府的工作成果。比如,因为财政资金和政府决策之社会效益难以予以量化评价,政府绩效审计对象存在较大差异,在对审计对象的经济性、效率性与效果性进行衡量时,就会出现标准无法统一的情况,原有的政府绩效审计标准体系内缺乏专门的准则对审计实践加以规范,审计成果无法得到及时评判、改进与优化。

2.审计方法和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无法适应要求

(1)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当前,很多审计人员对财务知识的储备丰富,但是在审计知识和技能、现场审计经验和技巧方面显得缺乏,这就导致其对政府绩效的综合评价能力较差,和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2)技术方法滞后,分析评价水平处于低位。我国在对政府进行绩效审计的过程中,实践应用还更多采用传统模式,比如统计分析法与分析性复核法等,借此进行政府绩效审计,势必无法让审计效果与既定的预期保持一致;(3)全过程跟踪审计无法到位。在对政府进行绩效审计时,审计项目之安排与实施一般都注重事后审计,而非全过程跟踪审计,而当审计人员只对当期业务产生的直接绩效开展审查时,就无法就此得到及时、充分、更有价值的审计证据。

3.对政府绩效审计认识缺位

从当前已有的文献资料和实践成果来看,很多政府在绩效审计方面并没有形成主体意识,很多还停留在对国外相关情况的介绍和理解当中。在部分政府中,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还认为政府绩效审计与中国政府治理和公共管理无关,属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产物,与中国的国情不符。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期,一些旧的观念逐渐被破除,可是新的观念并没有随之确立。比如,在社会上还存在很多不良道德风气,很多行为还与我们所倡导的公序良俗无法吻合,这就使得政府绩效审计的社会地位和其发挥的功能无法匹配。此外,我国在财政领域和相关经济活动领域的透明度较差,法制的完善性有待提升,这就使得政府部门处在了假账盛行的外部环境当中。再如,一些政府的预算支出十分随意,负责人的责任心较差、观念陈旧滞后,不大不对审计工作进行主动、深入的了解,甚至还会产生抵触情绪。

4.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当前,很多政府绩效审计部门还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以合法性和合规性审计为主要形式,政府绩效审计的开展状况并不乐观。虽然近几年我国政府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的成绩,政府治理和公共管理取得了明显效果,可还是由于体制和机制问题,使得政府绩效审计长期处在困境之中。比如,部分政府职能没有实现转化和优化,在从“权力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不但步伐缓慢且存在诸多助力,使得政府的转型发展和自身定位十分模糊。大量政府机构还希望在政策执行层面上完成对社会资源的大规模调试,这种缺少科学性、前瞻性的政府绩效审计模式,不但会造成政府绩效和公共管理效率的下降,还会让政府行为的透明度难以得到提升。加之部分政府公共财政体系有待完善,以及政府存在越位、错位以及缺位的情况,使得政府绩效审计工作难以摆脱制度层面的制约,实现绩效审计事业的快速发展。再如,在对政府进行绩效审计时,现有的审计体制还在沿袭传统社会的“行政模式”,这不但消弱了政府审计机关的独立性,还极大限制了审计机关独立监督职能的发挥。

三、公共管理场域中政府绩效审计困境的纾解

1.重构政府绩效审计体制和机制

为了提升政府绩效审计绩效,就需要在公共管理场域中不断重构与之相关的体制和机制,让政府绩效审计能够在政府运作与公共责任方面扮演关键角色。这是因为,政府绩效审计之结果一般会被视作对政府及其责任人进行奖惩与预算分配的根据,也被看做政府再造的关键评价尺度。所以,需要构建起立法型的政府绩效审计体制,或者让立法型与行政型相结合,以此保证绩效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为政府绩效的提升提供更多保障。如,2017年7月,河北省某县审计局通过“四位一体”的形式深化公共资金预算绩效审计,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做法是:第一,持续关注财政闲置沉淀资金的清理盘活情况,督促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第二,以扶贫项目、安居工程、市政交通建设项目等为重点,采取跟踪审计的方式,对各类项目建设进度、现场管理、资金结算、建后运营或管理等方面实行常态化的跟踪问效;第三,综合“营改增”、清费降税和市本级产业结构及发展态势等因素,整合运用财政电子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对财政收入征管数据进行总体分析和关联分析;第四,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以行业为整体,对部门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管理、执行财政政策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全过程整体性的审计,加大检查的深度。

2.为政府绩效审计提供法律依据

以政府绩效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为出发点,以公共管理为视角去开展审计工作,需要全面整合审计力量,构建政府绩效审计的实施范式,在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过程中,依据现实需要执行相关审计任务。当前乃至以后一段时间,应该解决的重点问题是要优化组织制度,在培养复合型人才和探索审计人才职业化道路以及开发规律的过程中,进一步优化政府绩效审计机制,一方面要保障绩效专业队伍的综合素质处于较高水平,另一方面,需要为政府绩效审计提供法律依据,促进政府绩效审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政府需要构建起绩效审计监督体系,最大限度发挥国家在政府管理中的关键作用,并在坚持社会审计和财务审计同步进行的同时,让政府绩效审计更多的体现法律法规之规定,体现审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此外,还应进一步拓宽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使之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然后以此为出发点对审计机关内部结构进行优化和协调,在外资、财政和资源环境等层面更好的落实政府绩效审计工作。2016年以来,河南省某地级市某区审计局积极探索,以现有法律为准绳,稳步推进绩效审计工作。第一,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民生实事项目,从法律的视角出发,按照重要性、增值性、可行性等原则确定绩效审计项目;科学编制方案,结合区域和部门工作特点,以及审计项目的工作内容、实施形式等情况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创新审计方式,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计算机辅助审计、收集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了解审计项目成效及经费安排使用情况;从严把关质量,严格执行审计报告复核审理制度,确保审计报告立足全区中心工作体现相关工作的绩效情况;第二,绩效审计报告通过全面反映相关项目的实施情况,客观评价项目实施效果,为更好落实民生实事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促进完善制度管理,针对项目主管单位管理在推进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审计建议,帮助其不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建立整改跟踪机制,通过审计回访、审计整改会议等方式,充分交流沟通,明确整改要求,检查落实情况,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3.协同政府绩效审计与国家治理战略

在公共管理视角下,政府绩效审计工作需要从国家治理的现实需要出发,和国家治理战略保持一致,同时有重点的制定审计工作战略规划。在实际操作中,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战略的制定还应该围绕国家治理之阶段任务和重点审查项目以及发展趋势进行,在规划实际绩效审计项目和安排审计任务的同时,针对公共部门、公共项目和公共资源以及公共政策等进行绩效审计实践。同时,应以政府反腐倡廉工作为重点,针对领导干部行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以国家治理的视角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实现优化配置公共资源的最终目标。比如,河南省某地级市审计局于2017年9月对涉及民生的重点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与竣工结算全过程实施跟踪审计。具体做法是:(1)以建设单位为主体,做到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就跟踪到哪里;(2)重点审计隐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大宗材料设备采购、工程造价结算等重点控制环节;(3)对与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全面延伸审计,促进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有效运行。截至10月2日,共完成112个投资项目的审计,送审投资总额超过13亿元,查出主要问题金额近3亿元,工程结算款不实2.5亿元,审减率近20%。4.优化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体系(1)寻求更多客观、公正的替代标准,如果现有标准难以满足政府绩效审计评价的需要,就需要寻找可以替代的标准,这些标准包括同类先进组织可参照的标准、范例以及政府以往的最佳绩效等;(2)构建指导性标准,针对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与必要的做法给出原则性规定,这些规定需要来自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等;(3)设立技术性标准,这些标准涉及到被广泛使用的专业标准、国家标准以及行业组织设定的标准等,也包括审计对象、受审计项目的业务目标和用在衡量评价政府绩效的相关标准等。比如,2017年以来,河南省某县审计局积极探索审计方式创新,通过“三点”模式对政府绩效审计进行综合评价:第一,选好切入点。紧紧围绕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构建和谐审计、改善民生、维护生态环境等热点难点,以重要性和可行性等原则,选择和确定绩效审计项目;第二,把握结合点。注重做好绩效审计与常规审计的结合,不断拓宽财政审计、投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绩效审计内容,关注审计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第三,找准分析点。对政府部门职责履行效果和资金管理使用所达到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完善制度、改善管理等合理化建议。借此,该县政府绩效审计工作取得了极大进展,很好的履行了审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

作者:王孝刚 沈晶晶 单位:宿迁学院法政学院

参考文献:

[1]周华:《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政府绩效审计》,《焦作大学学报》2017年第3期。

篇(8)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推进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现实意义

相比计划经济时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商品流通更为顺畅、自由,但市场经济体制也绝非是完美的,由于受政府宏观调控等因素的影响,市场经济也有自身的缺陷。有些人认为市场经济受到政府干预的情况只会出现在那些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是不存在这种困惑的。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在实际中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真正完全实现市场经济的完全自由,为保障经济运行稳定,可以说每一个国家都会借助“有形的手”来对市场经济进行一定的干预。要想进一步深化改革,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积极主动的参与进来,因此,与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推进市场经济发展相结合,定能实现二者的协同进步[1]。

二、市场经济与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关系论述

(一)促进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1.市场资源配置的要求

以市场为依托的市场经济,其运行以竞争、自主等原则为前提,作为近展起来的一种经济体,其成长十分迅速。市场经济在价值规律的约束之下、在市场机制的调控之下,能够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能够调衡供需关系,最大程度提升效益。面对市场经济体制的这一特点,公共管理方面必然需要跟进,这也将有利于使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得到有效协调。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公共管理制度创新需要首先从转变观念做起,要打破以前单一的管理模式,还要培养一批高素质管理人才,这样才能有助于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全面推进。

2.社会主体日益多元化的要求

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的时候,因个人能力、资源等的不同而逐渐产生差距,并划分成不同的群体,最终社会贫富差距悬殊,整个社会的社会结构也随之发生改变,社会主体越来越趋向于多元化。人们在追逐利益的时候也积极投入到公共管理当中去,期待能够获得更多的财富并使既有社会地位得到巩固。在各利益体的博弈过程中,公共管理制度变得愈来愈复杂、越来越丰富。面对社会主体的日益多元化,为了跟上市场经济的发展步伐,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势在必行。

3.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体制进入到了市场经济阶段,我国的经济模式开始与世界先进市场模式对接,经济体制改革开启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但是政治与经济发展不协调直接导致了公共管理制度无法很好地体现其应有价值,而公共管理制度能否积极完善、创新则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2]。

(二)公共管理制度创新能够有效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1.对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有着促进作用

市场经济与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是相互的,市场经济是公共管理制度创新而发展的基础,而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也能反作用于市场经济,这种反作用主要表现为制度是经济发展的有效支持,且对于市场经济的建立与的发展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2.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在我们生活中、在我们社会中所起到的规范作用是不容小觑的。公共管理制度,也是诸多制度中的一种,其能否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直接关系到其作用能否被有效发挥,能否为维稳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市场经济要想平稳健康发展,稳定的社会大环境是不可缺少的。而在创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的过程中,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又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首先,公共管理制度创新能够直接提升公共管理的水平,为经济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其次,经济发展也会受到政治环境的影响,而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执行者,除了可以在法律以及制度等方面提供保障,还能够给予政治领域的支持。政治体制革新对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着一定的影响,所以不能忽视。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推动作用[3]。

(三)市场经济与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协调发展

1.方向一致

由于方向一致,市场经济与公共管理创新才能做到共同前行,这个所谓的方向,小到实现个体经济利益,大到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离不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经济发展又需要倚靠政治体制与文化环境。稳步推进市场经济发展以及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是全面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2.相互促进

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二者相互影响,市场经济是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基础,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效助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对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公共管理制度属于一种意识形态,市场经济则隶属于经济基础,二者具备唯物史中相互依存的条件。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需要以市场经济为前提,要把握市场经济特点、遵循经济规律,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创新。在此过程中,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可能会因为市场经济自身因素的制约而出现一些问题,但是不能一概而过,而是要认真分析,找到原因,然后及时调整创新方式方法,同时还可以通过深化市场改革等方法来促进创新。

三、结束语

虽然我国已经全面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而且经济体制也已基本建立起来了,但是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方面却还是相对滞后的,制度创新与经济发展步伐不一致很容易导致社会化改革受阻。所以说,要想办法克服这种不同步问题,促使市场经济与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实现同步前进,这样才能有效发挥二者的协同作用。经济发展对于国家整体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对市场经济的扶持力度也是相当大的,有了这样的背景为依托,相信市场经济与公共管理制度的协同发展必将得以实现。

作者:魏蕾 单位: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篇(9)

就当前社会发展形势而言,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加强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区域经济合作发展作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有助于推动我国经济的更好发展。然而,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受利益的诱惑,地方政府各自为政,区域公共管理工作效率低,严重阻碍了区域经济合作发展,为了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区域政府就必须重视区域公共管理工作,在政策以及制度方面进行深层次的调整,加强区域公共管理,为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提供保障。

一、区域公共管理与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概述

区域经济合作指的就是多个区域为了经济的发展而开展合作,使多个区域组成一个共同发展的整体。就目前来看,我国区域经济不平衡发展越来越严重,区域经济的不平衡发展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此,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有着重大意义。区域经济合作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必然有趋势,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有助于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区域公共管理是指区域内的多元主体为了解决在政治、经济或社会其它领域的一面或多面的公共问题,实现共同利益,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以及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间交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然而不同区域的经济、政治、文化各不相同,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中,区域公共管理有着重大作用。区域公共管理是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保障,只有做好区域公共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保障各区域的经济利益,进而实现各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

二、区域公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制度的缺失

制度作为一切工作执行的标准和依据,就当前区域公共管理工作来看,政府制度存在严重的不足。首先,不同区域的管理方式、理念不同,在区域公共管理工作中很容易造成冲突,难以达成利益的平衡性;其次,从政府治理的价值导向看,行政区行政的根本特征在于,它是以民族国家或国内地方政府的、明确的单位行政区划边界作为管理出发点的。这种管理观念很容易造成各自为政的现象,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另外,在区域公共管理中,区域管理的主体一直是政府,进而容易造成政府专权的现象,影响到区域经济合作发展。

(二)缺乏法律保障

区域公共管理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不同的区域,有着不同的经济、政治以及文化,也正是因为这些因素的存在,会加大区域公共管理工作的难度。而在区域公共管理工作中,健全的法律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就目前来看,我国区域公共管理法律法规建设存在很大的不足,区域之间的不正当经济行为屡见不鲜,严重影响到区域经济的合作发展。

(三)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不完善

在区域经济管理中,管理主体由一变多,由于没有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很容易造成利益分配不均衡的现象。在区域公共管理工作中,政府作为行政管理的主体,有着的区域政府贡献力度大,有的则稍微不足,当出现利益分配不均衡时,区域经济合作就难以持续,进而影响到区域经济的发展。

三、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中加强区域公共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政府制度

制度是一切工作执行的标准,只有健全的制度,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管理效率和水平。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中,要想确保区域公共管理水平,就必须完善政府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政府就必须响应时展的需求,用发展的眼观看待问题,及时的更新观点,加快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树立合作共赢的意识。其次,政府要拓宽管理视野,适当下放权力,大力发展非官方组织,形成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进而更好地提高区域公共管理效率和质量,为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提供保障。

(二)完善法律建设

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中,区域公共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依靠法律来为其提供保障,为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法律法规具有法律效率,在区域公共管理工作中可以更好地约束管理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为此,政府就必须加强和完善有关区域公共管理法制建设,利用法律效力来约束行为,为区域经济合作提供法律保障。在经济领域中,要完善经济法,对区域产业发展方面的规则进行调整,确保区域产业的稳定发展;在社会领域中,要加强制度改善,加强医疗、社保、教育、就业等制度的改革,进而实现各方面的协调发展。

(三)加强区域经济联系

区域经济合作作为我国现代社会发展一种必然趋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也越来越重要。而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中,区域公共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区域双方或者多方的利益,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方面的,而要想提高区域公共管理效率和水平,就必须加强区域联系。首先,区域合作双方必须建立统一的平台,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统一的管理网络,实现区域公共管理信息的贡献。其次,在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各区域要深入到对方区域中去,全面了解市场信息,进而为区域公共管理工作提供保障,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更好发展。另外,在区域公共管理中,要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就区域合作内容进行明确,当利益分配出现矛盾时,要明确补偿方式,进而确保区域经济的更好发展。

(四)建立完善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在区域公共管理中,建立完善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有助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中,政府为了促进经济的更好发展,会采取各种方式来对区域经济行为进行管理,而政府管理活动的效益的好坏需要一定的评价体系来进行评估。就目前来看,政府绩效评价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很难满足区域公共管理的需求。为了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就必须建立健全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中,要就区域经济发展各项内容进行明确,对各项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在政府绩效评价主题上实现多元化发展。完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四、结语

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有助于推动区域经济的稳定发展,进而带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过程汇总,区域公共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区域经济合作双发的利益,如果不能处理好,就会产生利益冲突,进而影响到区域经济的发展。为了更好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中,就必须加强区域公共管理。在区域公共管理中,不断完善公共管理体制,加强公共管理法律建设,加强区域经济联系,完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进而推动我国现代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瑞莲.论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缘起与发展[J].政治学研究,2003(04).

[2]刘仁春.区域治理:由行政区行政到区域公共管理———以区域经济合作为视角[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4).

[3]刘仁春.区域公共管理与区域经济合作发展[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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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郑.“泛珠三角”经济发展与区域公共管理创新[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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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our country all trades and professions have made outstanding achievements, the achievements of special attention i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Want to achieve greater progres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must camp by the development and economic link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trategy to be able to carry out smoothly,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rationalize, standardization and optimization of resources is essential condition, at the same time to ensure the realization of objectives of the project contract, project economic benefits and social efficiency three unity. This article from the construction aspect elaborated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nd economic relation.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conomic

中图分类号: [TU761.6]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建筑工程项目是企业培养管理人才的摇篮,是企业形象的透视窗,更是企业财富的生命之源。建筑工项目对企业来说是不可或缺的,正因为这些原因,要求企业必须拥有一套完善的、合理的管理机构来为建筑项目工程服务。应用完善的管理模式,并且不断的提高管理的水平,为质量监控、施工管理、资金周转及安全保证等方面可以合理、有序的运转。与此同时,正视管理与经济的关系,并且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问题,做好合同价的管理和成本的管理,从而优化项目投资取得的效果,争取获得更大的利润。

一、建筑工程经济与管理的任务建筑工程经济与管理的主要任务有四点:一是对建筑产品生产应该遵循的经济规律进行研究;二是建筑工程的经济评价、技术经济分析的原理和方法的选择和具体应用;三是建筑企业科学管理方法的的探寻;四是建筑企业的主要业务活动等。

二、建设工程经济与管理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建筑技术方案经济评价和基本建设投资;现代建筑经营和管理概论;建筑工程预算;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建筑工程定额;不确定性分析;建筑工程全面质量管理;决策与预测;设备更新分析;IS09000国际标准;建筑企业管理;价值工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与项目管理;房地产经济;风险分析;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中线性规划的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资金筹措和项目后评价;投资方案评价和投资方案的选择;建筑企业财务经济核算和成本管理;项目经济评价等。

三、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应具备的因素在建筑工程中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一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成功完成是以一套完善的项目管理配套设施为基础的。项目工程管理是一个很复杂的工作,它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工作和人员组成,并且有着复杂的环境,它的影响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因素:

1.工程项目各种管理人才配备主要有四大类:A.经营型工程项目管理人才。他们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直接对企业进行负责。经营型人才主要负责项目的相关人事安排、行政管理及招标谈判等具有决策性质的的工作。B.项目经理管理人才。作为项目工程的执行者直接对项目负责。与经营型人才不同他们主要负责不同技能施工人员和不同技术管理人员的人事安排。C.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作为工程的实施者,他们对工程质量和项目经理负责。他们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技术不同,有针对性的负责自己专业的技术,质检及对具体工种施工人员进行人事分配。D.各工种技能人才。直接接触工程的人,他们对A.B.C提及的人才和质量都负责。

2.项目资金配备和材料配备项目施工是以项目的资金配备为基础的,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它是工程项目施工的前提条件。而材料配备指的是材料组织、进场、实施的一个过程,确保材料的的运送和使用有序合理。做好项目资金配备和材料配备才能最有效的做好成本控制,做到经济。

3. 施工机械配备施工机械配备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人工费和材料费成本。并且施工机械配备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有着最直接的影响。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成本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内容,下面以成本管理为例进行详谈,明确工程成本控制的内容。1.合同控制。合同将施工项目的各种经济活动有机协定起来,如果合同不规范,合同内容含糊其辞,很容易给对方机会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因此合同中要对质量、安全、成本、工期做好明确的规定。2.材料控制。在工程造价中,材料费所占比例一般都会大于50%。成本管理中材料控制尤为重要。第一,采购员要有降低采购成本的意识和承担的责任,企业要狠抓监视,期望购买到物美价廉的材料,并且材料采购也要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签订采购合同。第二,材料验收管理。对采购的材料要进行实事求是的验收,保证其质量和数量不出差错,在这基础上才能进行入库。

第三,材料的入库、出库管理。要求对入库、出库的材料办理相应的入库、出库手续,无法及时办的,也必须先登记,最快补办。第四,材料用量控制。在施工中对材料的用量要做到严格的控制,加强材料的现场管理,材料的使用都必须有所凭据,设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少用既奖的鼓励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浪费。第五,剩余材料管理。剩余材料在竣工后往往疏于管理,出现丢失,剩余材料也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要做好清查、重新入库的工作,减少企业损失,善始善终。3.质量控制。在成本控制中质量控制是十分有必要的,从某些角度讲,质量和成本之间成正比例函数,降低质量,成本相应的就会有所减少。因此形成了某些企业过度重视工程的成本控制,不惜以损失质量为代价。这种情况对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危害,另外,一旦发现,企业会为此付出很多的额外费用,得不偿失。并且对一个企业的名誉造成的损害是不可估量的。当然我们也并不能一味的强调质量而不顾及成本的增加,质量过高也是一种社会损失,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没有好处。因此,企业要努力平衡好质量和成本的关系,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尽力降低成本,这才是最明智的做法。4.费用控制。施工过程是一个时间长、现场乱、人员复杂的过程,这样的特点导致期间有很多空子可钻,提高了费用。要做好费用控制就要严格按章程办事,对费用的支取做严格的记录,同时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各工种、工序的衔接程度,缩短工期,降低工资费用和福利费用。

五、重塑建筑企业核心能力及其对经济的影响企业只要拥有强大的适应和自我调整能力,不论外界环境如何变化,都可以做出最正确的反映,在巨大的竞争中,实现核心竞争力的一次次重塑,保证企业在愈演愈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核心能力具有显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获得客户肯定的作用。一项能力它同时可以给消费者和企业双方都带来好处,因此称它为核心能力。企业的核心能力对本企业和消费者都应具有独特的价值,这种价值对消费者来说是其它企业无法提供的。也因此核心能力为企业赢得了竞争优势。建筑企业应该从各个角度对业主进行分析,了解业主的偏好,衡量业主各种需要的权重,对症下药,因地制宜,形成更加强有力的核心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开辟道路,力争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建筑业的经济与管理二者相辅相成,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将经济与管理有机的联合在一起才能在建筑领域争取一席之地。想要做好管理,必须注重工程经济效益,想要有可观的工程经济效益也必须形成全方位的管理。分析各个阶段需要,根据需要做出决策、寻求合适的方法以满足需要,做好细节工作。同时,质量和经济并重,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灵魂和生命,只有在拥有灵魂和生命的前提下才能寻求利益,享受效益所带来的。在建筑企业中,将工程经济与管理有机的结合,使二者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提高建筑企业的核心能力,相信我国建筑业未来的发展道路是一条阳光大道。

参考文献

[1]刘伊生主编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法规第四版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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