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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科技管理存在问题和建议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进入21世纪,科技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政治地位与经济实力的关键,成为决定一国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科技管理体制是否合理,关系到科技政策能否得到认真正确贯彻,科研机构和队伍的潜力能否充分发挥,科技规划、计划能否顺利实现。笔者通过分析当前科技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探索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的路径,以期为提高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提供若干可资借鉴的参考。
一、科技管理的内涵
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 (NRC) 在1987年的报告中将科技管理定义为:科技管理是一个包含了科技能力的规划、发展和执行,并且用来规划和完成组织营运以及策略目标的跨科别领域。
科技管理的目的在于鼓励创新,促进经济成长和增进全人类的利益。短期的科技管理包含品质改善程序、高效率的制程设计等,长期的科技管理内容则包含了整体性、策略性的科技预测与规划。
科技管理是一个整合了各种专业领域,诸如科学、工程学、企业管理等跨领域的学科,其影响组织的研发、设计、生产、营销、财务、人事以及信息等各个不同功能部门的活动,包括组织的日常运作以及策略规划。
二、我国科技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科技管理体制,是科技活动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和制度的总称。我国原有的科技体制存在着科技与经济严重脱节的现象,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到今天,仍然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包括科技管理体制所需要的基本法律框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研院所的治理结构,科技资源的使用和监督等,这些都是制约我国科技发展的瓶颈。目前,我国科技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源配置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在科技资源配置中,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二)决策机制不适应科技创新的需要。宏观调控能力不足,科技和经济在国家层次上的决策机制中存在许多弊端;缺乏高层次的科技决策咨询、评估、监督机构,不能就科技发展的总体设计、战略重点提供政策建议与咨询意见。
(三)自主创新不适应科研活动的特点。各创新主体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科技管理僵化,人才活力难以激发,无法适应科技创新的规律。
三、现行科技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现行科技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科技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这主要表现在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到30%,高新技术在经济增长中所占的比例不到10%。
(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科研开发力量过多,企业内应用研究仅占全国总量的约10%,大大低于美国80%这一比例。
(三)科技力量内部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独立科研机构的大量重复设置;科技人员难以流动,难以进入企业和市场。
四、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的路径选择
分析我国目前科技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制度变迁造成。只有逐步探索、研究和解决好这些科技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我国经济才能走上依靠科技自主创新促进发展的良性轨道。为此,笔者就改革我国科技体制机制提出以下三大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3-0129-02
1 引 言
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文化的影响,归根结底是通过科技项目实现的,特别是重大科技项目正逐渐成为解决重大科学研究和社会生产难题、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中之重。一般认为,“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财政稳定持续支持,以提供公共科技产品为主的国家科技主体计划,都属于重大科技项目。经检索发现,目前对于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并不多见,仅有的文献主要是对重大科技项目的概念、特征、项目管理模式以及存在问题/对策方面的研究。下面将从上述三个方面对重大科技项目的相关研究进行述评,以期能为我国重大科技项目的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
2 关于概念和特征的研究
对于重大科技项目的概念,兰劲松已经给出了较为完善的定义,而对于重大科技项目的特征则不同的学者却有着不同的看法。兰劲松在参考美国佛罗里达国际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阿威克教授提出的大项目(Megaprojects)概念的基础上对重大科技项目进行了定义,将其界定为国家科学研究计划中意义重大、规模庞大、耗资巨大、内容涉及广、研究周期长的科技项目。同时他也分析指出了重大科技项目具有重、大、难、深四个特征,其中,“重”是指重大科技项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大”是指项目规模庞大、耗资巨大;“难”是指项目研究往往存在着不少困难,是科学研究中的难题;“深”是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过程的深入尤其是其研究结果的精深。张智文、申金升提出重大科技项目具有先导性和前瞻性、综合性、影响或效益的广泛性、长期性、高投入与高风险性、组织管理的复杂性等特点。倪健在继承兰劲松成果的基础上从管理视角分析了重大科技项目的基本特征即体现政府意志、整合科技资源、高投入与高风险性、组织管理的复杂性、影响或效益的广泛性。综合上述分析,我们认为重大科技项目的特征可以概括为高创新性、高风险性、高整合性、高投入与高影响性。
3 关于项目管理模式的研究
项目管理模式是重大科技项目研究的重点,是通过对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实践的分析而总结出来的经验性管理运作方法论。张智文、申金升针对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面临的新问题从提高体制效率(即因采用某种组织管理体制后而增加的收益与成本之比)视角对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运作模式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建立全过程闭环控制与项目协调管理两方面建议。兰劲松在分析构建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结构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目标一致原则、分工协作原则、信息沟通原则和机构精简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重大科技项目的权变制矩阵结构与合同制组织结构的管理模式。王化兰、王长峰在分析出重大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过程管理模式落后等问题后,基于整体一致性原则、先进可行性原则、数量适中性原则、突出关键性原则和动态协调性原则提出了节点控制、接口管理、监督管理等建议。陈省平、郑湘峙、罗轶、刘涛以国家“863”计划“深海抗风浪网箱的研制”项目为例,对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的模式进行了探讨,从中总结出“强调以企业为主的技术创新行为、实行‘产学研’联合模式、加强重大项目的过程管理等项目组织实施模式”的经验。蒋玉涛、招富刚、朱星华在分析了重大科技专项组织管理中存在的需求调研分析不足、过程管理比较落后、成果转化比较薄弱、经费支持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管理部门缺乏协调五个问题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具有主体层次多元化、资金管理、行政管理、技术管理三足鼎立、凸显过程管理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特征的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模式。王芳、赵兰香通过对美国国防采办创新管理过程、技术方法的研究,分别从工作分解结构方法、并行决策技术、阶段门方法等方面分析并提出了重大科技项目模块化资源配置管理技术模式。陈强、鲍悦华、程妤以国家“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的管理实践为分析对象,对重大科技项目管理中的资源配置模式、内部协同机制、组织管理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重大科技项目管理模式变革路径设计的基本思路与保障措施。不难发现,上述研究可以概括为对重大科技项目管理过程类、项目组织结构类以及项目投入产出类问题的研究,也就是说,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管理模式的研究都能被划归到上述三个类别之中。
4 关于问题与对策的研究
现有研究分别从法律法规制度、项目监控机制与项目评估机制分析并给出了重大科技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倪健针对重大科技项目管理机制中存在的过程管理模式落后、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投资管理体制存在弊端三项问题,提出了对治的五条建议即引入监理机制、实施过程创新管理、实施风险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加强成果的社会化评估评价。胡宝民、王婷、李子彪对从表现形式、实施过程、行为分布、发展趋势等视角对重大科技专项的特征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对新时期区域重大科技专项科技计划的制订提出建立重大科技专项长效机制、加强专项成果的示范推广、健全评价和监督约束机制等建议。李春好、杜元伟在分析现行科技项目管理机制中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健全和监控、评估机制不完善等缺陷的基础上,从项目管理全过程视角提出了对科技项目合作实施科学管理和提高管理效率的对策。现有研究对重大科技项目管理所提出的改进对策可以归纳为健全项目监控机制、健全项目评估机制以及提高科技管理部门管理效率三个方面。
5 结 论
虽然已经学者开展了对重大科技项目的概念、特征、管理模式以及存在问题与对策方面的研究,但是现有研究仍处于前期探索阶段,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仍存在众多有待完善之处,特别是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合作管理方面的研究成果还未见报道。考虑到界面管理作为一种消除界面障碍的协调理论,已被应用于合作管理领域并被认为是能够有效解决合作冲突、提高合作效率的重要管理模式。但令人遗憾的是,界面管理理论目前尚未被应用于重大科技项目合作管理领域。从界面管理视角来看,现有成果因为都是直接地或间接地针对重大科技项目中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配置问题而展开的冲突协调,所以都可以被抽象为是对重大科技项目中的人才类、实物类或者资金类等界面问题(资源优化配置)进行管理的研究。从研究方法的基本假设和研究问题的具体类型上看,现有成果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其一,只是简单地以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个或者几个界面问题为研究对象,并未考虑重大科技项目中界面问题具有类型多样性的特征,从而使其研究结论仅是资源配置问题的局部最优解而非全局最优解。其二,没有考虑界面与界面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或者说都隐含着一个共同假设前提即界面与界面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因此无法解决现实项目管理中更为普遍存在的界面与界面之间具有复杂影响关系的资源优化配置问题。其三,仅考虑了存在单一实施主体的重大科技项目界面管理问题,故并不适用于解决存在多个实施主体的项目合作界面管理问题即容易引起合作主体之间为之冲突的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优化配置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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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监督是在科技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的核心问题,不仅会影响科技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到政府的财政支出是否合理,为促进科技项目顺利有效的推进,必须建立一套严密的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否则容易造成管理失当甚至是影响整个计划和专项的效率效果,导致整个专项失败、财政资金大量流失。因此,加强科技项目监督和管理,既是政府公信力和管理效率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科技项目经费的合理、高效使用的重要衡量指标之一。
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中要求“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面对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新形势,我省整合原有科技专项体系,全力推进科技阳光再造行动,构造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权力平衡模式,建立痕迹管理、责任到人、畅通公众、公开公示的透明业务流程。结合科技阳光再造行动部署,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文件,如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因此,现代科技管理从控制型管理向监督型管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建构法治科技的重要内容。尽管我省的科技监督评估体系在不断完善,但在目前的科技管理工作中仍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与国家重大专项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有不足。本文围绕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和监督评估工作部署,分析我省科技专项监督评估工作的困境和挑战,提出加强和完善我省科技项目的监督评估体系的对策和建议。
1 国内外科技计划和专项监督评估
1.1 国外科技专项的监督评估
科技项目监督管理是科技管理中的核心问题之一,各国政府都予以高度重视。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在科技项目监督管理方面的有益经验,对我省在完善科技项目监督管理方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1.1 美国科技经费的监督审计作为世界头号科技强国,美国是实施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和专项最多的国家,其对科技计划监督是全方位的,目的是在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督促各方管好用好资金。监督评估不仅纳入立法机构以及联邦系统常规的监督评估体系,而且依法指定专门机构进行专业评估,有利于与各方沟通以获取监督评估所需信息,使得监督评估结果具有可靠性、权威性和效用性。在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管理层比较注重项目信息的获取和信息沟通的管理,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信息沟通,提高监管效率。
1.1.2 日本政府政策评价
日本政府的政策评价制度形成是以一系列法律体系建设为基础的,对政策评价的对象范畴、实施主体、评价的视角和评价方式作出具体规定。为提高政策评价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日本政府于2002年正式实施《政策评价法》。该法律的框架清晰,结构合理,系统而完整地规定了政府政策操作的规程,为日本政府的政策评价制度建构确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1.2 国内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现状
科技计划是政府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方式,目前国家正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着力点探索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以构建统一、高效、透明、规范的科技监督评估体系和工作机制为目标,一体化部署计划管理监督评估工作。制定了《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启动了《科技监督工作通则》和《科技评估工作通则》的研究起草工作。实现“有决策、有选择就要有评估,有授权、有委托就要有监管”,“中央财政科研资金流动到哪里,监督评估就跟踪到哪里”,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现代科技治理体系。根据五类科技计划性质和特点,分类开展监督和评估,包括实施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监督、对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的重点监督评估、建立统一的监督评估信息平台、对科技计划的综合绩效评价及强化监督评估结果的应用。
2 我省科技项目监督评估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综合发达国家和我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方法,我省在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然而,与国家的科技监督评估体系制度相比,我省的科技监督管理机制尚在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局限和不足。
2.1 完整的监督评估体系尚待形成
完整的科技监督评估体系应该是由内部和外部两个系统组合而成的,一个是政府系统内部的自我监督评估,另一个是政府系统外部的监督评估,所谓政府系统外部监督应是独立于政府外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监督评估,目前,我省科技项目监督评估主要依赖于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评估系统,而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往往依存于政府系统内部,无法发挥应有的影响力,独立第三方监督评估的虚位容易导致“监管失灵”,影响监督评估的公正性。
2.2 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备影响监督评估的有效性
2013年底启动实施的“阳光政务平台”尽管解决了以往的制度建设不完善、财政科技专项配置不合理、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模式传统单一等问题,但在监督评估信息系统的跟踪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省的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还未能足够支撑科技评估的要求,信息报送存在不规范、不及时、不完备等问题,不能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使监督评估得不到有力的信息支撑,影响监督评估整体效果。
2.3 缺乏专业的监管机构及人才
现阶段我省的科技项目主要由项目牵头领导及部门负责,但存在管理人员编制紧张、管理经费不足,加上现有的管理人员缺乏大型科技项目的监督管理能力,一直沿用传统固化的科技管理模式,没有使用现代创新的项目管理手段来进行有效的监管,导致项目监管力度不足。
3 对我省科技项目监督评估的建议
我省的科技项目监督评估尽管已经开展多年,但目前的科技管理体制尚缺乏明确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无法充分发挥监督评估的作用,以监督评估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仍然是是目前亟需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及我国的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科技项目的监督评估体系。
3.1 发展独立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体系
专项评估按评估主体可分为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但目前的监督评估还仅限于内部评估,也就是政府部门“包打天下”的局面,各种监督评估的形式均依赖政府内部进行监督,既当运动员又作裁判员,往往导致监督评估失去了其根本的意义。
3.2 构建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的管理体系
建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将监督和评估工作内容融入科技工作重点环节和计划管理全过程,明晰各主体职责,并注重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政府内部形成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相互制衡的监督运行机制,对外邀请特邀监察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参与,加强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监督,使监督工作更加完善。
3.3 完善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由创新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小组成员负责全队的科技管理工作。
附:采煤二队科技创新管理图。
一、创新小组科技管理职责
(一)科技创新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贯彻执行上级领导机关下达的科技工作任务;
3、审定队内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审定科技创新成果及奖励;
5、负责履行对专利等其它重大科技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创新小组组长职责
1、负责对科技创新小组中长期及年度工作重点的审定;
2、负责全队科技创新工作的方向性决策;
3、负责队内科技创新工作相关重要事项的决策;
4、工作紧急时负责直接召集科技创新小组成员讨论并决策科技工作有关重大事宜。
(三)副组长职责
1、科技创新小组副组长作为组长的助手,并主持科技创新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和主持科技创新小组日常会议;
3、负责科技创新小组内部及公司科技创新相关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4 、协助组长做好其它创新相关工作。
(四)创新小组成员职责
1、负责具体办理科技创新小组对各班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2、负责向公司科技创新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反映并协助解决本队科技工作中存在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3、负责根据公司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区队实际创造性安排并做好本区队科技创新工作;
4、负责协调队内班组力量,确保班组科技工作按照队内统一要求的进度高质量完成;
(五)各班组负责人职责
各班组负责人作为生产一线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班组高效执行上级部署的各项创新工作;
负责向本班组技术骨干及时反映班组创新工作存在问题,并提出班组科技创新工作的改进建议;
负责发动本班组成员做好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议等群众创新工作;
负责带领班组人员钻研业务,创建班组良好的科技创新工作氛围。
(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支持采煤二队全体员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积极开拓思维,更新观念,勇于革新工艺,创新方法,促使采煤二队工作效益提高、施工管理成本降低,特制定本办法。并规定申报、评审、奖励创新成果程序。
第二条 创新定义,在采煤二队所管辖范围内管理,施工工艺,安全,质量,进度等各方面,在满足各项规章制度,符合规程规范及相关法律前提下,打破现有的条条规规,以提高质量,安全、效益为目的的一切方法、手段。
第三条 创新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采煤二队所有员工。
二、管理创新:
1、突破思维,在工程管理上采用新的管理模式提高生产效益或改善劳动环境;
2、安全管理中,采用新的技术手段在不降低经济效益下,安全成绩突出;
3、在各项目上创新技术管理模式,技术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整体工程质量优良。
三、制度创新
1、修改和完善了原有的管理制度。
2、结合安全、质量、成本、进度提出和制定了结合实际的新制度。
四、活动创新
1、策划和组织了有利于职工生活、学习、健康的特色活动。
2、策划和组织了有利于提高施工水平、降低工程成本、促进团队和谐、加强党的建设的活动。
第四条 创新成果申报范围:
1、各项创新成果向采煤二队进行申报,由队创新小组上报公司;
2、创新成果申报材料包括创新成果申报表,及文字材料,申报材料应包含成果应用情况简介,成果图文资料,成果应用情况及效益,效果的评价。申报材料两份文字版及一份电子版。
第五条 创新成果评选及奖励:
1、采煤二队按年度组织创新小组成员对所有申报成果进行择优评选,评选结果在采煤二队内部进行公布;
1 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监控的发展过程和现状
对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监控的工作,我们历来十分重视,为不断完善对项目实施的监控。保证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计划项目的成功,监控研究也在与时俱进,不断发展了新的模式和方法。
“八·五” 以来,各级科委在科技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起草并颁布了一大批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标志着我国科技法制建设跨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特别是“十·五”期间,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发展,推动了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科技管理的法规建设有了大的发展。在项目管理上,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范》为基本规范,制订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和《国家科研计划课题评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定了对项目活动中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加强了各方面的监督作用,推动了监管工作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计划管理部门、经费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管理单位在加强管理和协调的同时,在不同层次上加强监督制约;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社会舆论等外部监督作用,实现对科技项目申报、审批、管理、验收和科技经费的配置、管理、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督,并使之制度化。
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除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为各类科技计划相配套的管理办法之外,还依据当地实际,制定了专门的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办法。为实施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理制提供了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对项目的监控发展了新的监控管理办法。
2 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监控的运行机制、主要特点和监控内容
从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监控机制上分析,目前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机制:
2.1 行政监控机制。这种监控机制适用于各省市科技厅。其主要特点是:按科技管理职能的相应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各职能部门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开展监控工作。在监控组织形式上有:(1)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组成的专项资金监管小组。(2)科技部门相关处室组成的联合检查组。(3)科技部门相关处室独立与行业专家组成的检查组。
监控的具体职能和内容为:对项目的实施情况每年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项目检查以面上检查为主,重点抽查为辅。重点跟踪项目的开发进度和阶段成果情况;监督检查项目资金匹配落实和专项资金经费使用情况;了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监督落实相应处理措施。
2.2 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专家小组监管机制。其主要特点是:结合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设立了专家组,以及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在管理上形成了由政府负责宏观目标的决策、政策和措施的制定,领域专家委员会负责咨询、监督和评价,主题专家组负责技术决策和项目管理中心负责过程管理的体制。这个行政、专家和管理中心三方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监控的具体职能和内容基本上与第(1)点相似。监督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3年。
2.3 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专业管理机构监管机制。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资格的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管理机构对项目实施负责全过程监督管理,定期向科技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管理建议。其主要特点是:按照运作市场化、管理规范化、人员专业化的原则,建立专业化的管理机构,对受委托的项目管理范围和领域进行监管。管理机构作为中介机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进行项目的跟踪管理,且不干扰或干预项目的正常实施。监控的具体职能和内容为: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承担各类计划项目跟踪管理的日常工作,实施各类计划项目的追踪和绩效考评,跟踪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资助和研究开况进行考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项目任务节点的完成情况,提出项目继续执行、调整执行、终止执行的建议。
转贴于 3 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监控的绩效与问题
3.1 监控绩效。上述各种监督控制的运行模式,都不同程度地获得较好的管理效果。如国家科技部根据“九·五” 期间对863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于2002年8月正式成立了由9名院士组成的863计划监督委员会,负责受理对863计划课题评审和计划执行中发生问题的投诉、举报,并对863计划管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重大管理问题,表明管理机制创新取得良好效果。
湖北省科技厅针对长期以来重立项、轻管理的科技管理部门的通病,2003年委托武汉市科技咨询评估中心对l6个“十·五”科技攻关重大项目的128个课题进行了中期评估,结果有l3个课题评为一般,被亮黄牌,有3个课题定为较差被停止执行。这一做法在全省科技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中引起了较大的震动,此举对项目承担单位是一种督促,可以更有效地促进项目合同的执行。
实践证明,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使科技管理部门了解计划项目运行的状态、地方资金结构的问题,为项目调整和滚动支持提供了科学依据,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逐步做到科学化和高效率。
3.2 监控工作中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原因。中国科技项目管理总体上是严格的,总体状况是好的。但由于在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还不尽科学和完善,因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科技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2.1 主要存在问题为:
(1)管理分散。由于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主要由计划部门和相关处室共同负责,因而在实施监督中缺少真正的负责部门,加之相关处室分别对项目进行监督,有关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实施变化的信息系统不够完备,互通情况不够,使计划管理部门不能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过程。
(2)重立项、轻管理。科技管理部门重在资金分配,轻过程管理。由于受人力和时间的多种因素限制,只能对重大项目进行监督,项目检查容易走过场,监管不到位,多为短期行为,缺乏全过程的动态监督。
(3)监督管理办法简单。项目实施监控信息的采集依靠两种方法,一是项目承担方填报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二是管理部门的抽查。检查的对象、时间、内容没有制度化,监督缺乏体系,往往很难全面、深入地了解项目实施过程的真实情况。
(4)管理观念落后。缺乏有效的监督控制机制和办法,办法生硬,缺乏适当的及时的调控能力,监管的工具和技术相对落后。
3.2.2 产生问题的原因。从项目监控存在的问题上分析,可以认为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首先反映为认识缺陷和技术缺陷。
(1)监管法规和制度不健全。大多数省市科技厅把对项目的监督作为一项内容,归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之中,操作性不强,对监督的职能、职责、要求、措施、内容、办法、标准缺乏严格的确认和规范,管理分散,管理者可监可不监,可多监可少监。
(2)监管观念落后,管理方法生硬,对管理的功能认识不清。管理者往往认为是一种管与被管和的关系。然而,现代监管的观念是,项目监管的职能实质上是为项目相关各方提供多方面的支持,项目监管将不仅仅是监管,应该是监管加咨询,也许更多的是以咨询和服务的身份参与项目的实施中去。而目前的监管观念还未充分认识到这些。
(3)项目监管缺乏科学性。长期以来,科技部门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多是根据当年的工作忙闲情况,在年内的某一时段集中多部门进行一次大检查。这种检查违背了项目运行的科学规律。每一个项目均有自身的运行周期,每个阶段的控制节点才是有效监管的关键点,集中大检查的作法,是对项目运行缺乏理解,浪费监督资源。
(4)监管缺乏明确的程序和方法论,缺乏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方法。对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风险控制等科学方法得不到应用,在遇到问题时,缺乏规范的科学的方法来处理。
3.2.3 运行机制缺陷。目前我国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监控,主要采用的是行政监控方式及专家小组监控方式,其利弊也是明显的:
(1)关于行政监控机制的利弊。有利方面:管理人员直接进行监督,对管理工作比较熟悉,容易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监督与控制相结合,管理效率高,管理成本低。不利方面:立项和管理合一,立查不分,容易出现管理的偏差和腐败;由于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较多,对项目的监管往往是临时性的,短期行为,监管不到位,难以实现全过程管理;不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和宏观管理。
(2)关于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专家小组监管机制的利弊。有利方面: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进行监管,利于发现项目问题;专家小组相对公平、公正,评价较为客观;行政部门可以摆脱过多的日常管理事务,有利于宏观管理。不利方面:专家也是项目承担者,有利益相关性,影响评价的公正性;专家监管也非本职工作,往往也是临时性的短期行为,难以实现全过程管理;专家监管缺乏专业化、规范化。
4 新时期科技计划项目监控管理的改革建议
新时期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了科技体制的创新,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中介机构的发展和逐步成熟,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管工作获得了明显的发展和进步,科学监督的认识也已有了较大的提高。
首先,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监控应是开放的、多元组织的共同协作,是政府、机构和公众的共同监督。其次,科技计划项目的监控应属于过程型监控,需要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的监控。再之,应从监控法规、协作团队、监控标准、信息体系和监控方法、监控对象等方面建设完备的监控系统。
为进一步使项目监控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出如下改革建议:
4.1 完善政策法规和监控责任制,依法管理。计划项目的实施应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作保证,严格的管理制度、管理程序以及明确的各管理主体的职能、职责、权利和义务,是确保科技计划目标得以实现的基础,项目监控系统应以这些法定文件为依据,从项目立项至验收的全过程都应遵守管理法规,依法管理和监控,因此,建立健全计划项目的管理办法有利于科学规范管理。
对于项目的监控,可以认为监控的责任不是由一个监管单位独立承担的,而是由项目的实施关联者共同承担的。因此,在设立项目的初期就应该明确各工作流程、各工作层面的有关单位、人员应负的监控责任,这其中包括行政管理部门、项目委托管理者、项目实施者和社会中介机构。为了避免监控缺位和纠纷,应建立硬约束的监管责任制,保证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4.2 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 实行委托的专业机构监管模式,保障项目监控的有效运行。项目监控活动应置于动态全过程的监控范围,改变目前主要依靠临时检查和专家小组监管的方式,由人员监控变为系统监控。
近年来政府科技投资出现不断增长趋势,政府要管的重大项目也日趋复杂,因而,政府对项目的监管难以到位。为了提高监管工作的质量,不应提倡政府内部建立庞大的监管机构,具体的监管工作可以通过由政府向社会中介机构订立合同的方式开展,中介机构在履行合同的基础上实施项目监管,保证监管工作的质量。
科技中介组织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科技中介组织作为科技宏观调控的中间环节,能替代政府延伸行使部分社会职能,其所具有的沟通作用、调节作用、监督作用、作用、服务作用、组织协调作用,可使政府的意图体现在微观的科技运行过程之中。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为1—3年,通过引入中介机构参与管理,可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监督,并根据国家和地方的需求、市场变化和执行情况,适当调整计划内容,项目目标和经费配置。
因此,充分利用科技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和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与控制,已成为主要的发展方向,其项目监管的主要职能为:
(1)对行政管理者负责。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进行监督,帮助行政管理者正确的完成项目,主要起到咨询、服务和建议的作用。
(2)对项目承担者进行监督和咨询。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的监督,同时对项目承担者的一些问题能够提供咨询,对重大问题能进行协调和解决。
(3)充当行政管理者和承担者的沟通桥梁。对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应主动与行政管理者和承担者进行沟通以解决问题,特别从一个公平公正的第三方的立场来阐述问题的本质。
科技计划的监控,涉及项目评估评审、项目进展调查、财务管理核算、组织协调、信息资料统计分析、决策建议等,有大量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因此,建立受行政委托的监管机构,将项目监督工作从行政管理中分离出来,发挥市场作用,以经济杠杆和适当的行政措施进行指导性开放性管理,有所为,有所不为,既有利于监控工作的正常进行,又有利于行政宏观管理。可有效地改变重立项、轻管理,管种不管收,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使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全过程管理得以实现。
从科技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和管理规律分析,应用市场化方法,由受委托的专业化规范化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对项目的监督管理,是一种较为科学的监管运行机制,效果也最好。
4.3 建设科学的项目风险监控体系,提高监管的科学性。由于项目实施过程的不确定性,因而导致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果不能管理和控制这些风险,就会给项目带来很大的损失,同时也给政府的科技计划及经济发展带来损失。
应用风险监控的科学方法,采用节点检查制度,通过跟踪项目的实施过程,可以识别项目的风险,即识别剩余的风险和出现的风险。预测未来风险,评估风险级别,修改风险管理计划,提出风险控制决策,评估风险控制效果等一系列风险管理过程。
传统的监控模式多数为结果型监管,一般在问题突现后才开始对项目监督检查,此时的纠偏,事倍功半,损失较大。合理的监控体系应属于过程型体系,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的监控,这样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和得到纠正,将损失减少到最小,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4.4 根据科技项目的不同层次和重要性,采取不同的监管形式。从项目的科技经济关联度,依据项目的重要性、急迫性、样板性、复杂性和经费数额等,可将计划项目分为三个级别:“重大、重要、一般”,对不同的级别,监控关注的程度不同,方式不同,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对于重大项目(重大计划、重大专项等),大多关系到科技经济结合的大项目,资金投入较大,应作为重点监管的项目。对于重要项目和一般性项目,其监控力度比重大项目降低一定的档次。委托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监管,以保证监督的科学性与实效性。在监控指标体系的建设上,应制定较全面的完备的监控指标、评价方法、评价工具,对项目的实施全过程实行动态的监控,采用节点监控法,使管理层清楚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发展趋势。
4.5 积极培育项目监管中介机构。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是实施监督的主体,也是监督结论的责任者。监督机构的信誉、能力、经验以及监督人员的素质都是决定监督质量的关键因素。同时也必须明确科技监督机构必然是独立于决策部门或科技管理部门以外的专业机构,其监督结论也是这个机构在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下独立做出的,这是从机制上保证监督质量的必要措施。但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只是这种保证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监督机构要通过自身建设的不断完善来适应监督事业的发展。
项目的监督需要监管团队具有良好的技术背景,很好的项目风险预警能力,很好的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现代项目管理知识。需要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的监管团队。
2存在问题和不足
2.1科技支撑能力有待增强
林业三新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是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集成和推广,通过示范和带动,为林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有力促进绿色江苏建设。从林业三新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来看,项目的科技支撑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如新品种引进数量虽多,但精品少,推广力度也不足,杨树一统天下的局面还很难打破;困难立地造林的品种及技术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盐碱地造林问题仍很多;品种、技术和模式配套组合的集成力度还需加大,产、学、研、推相结合及加快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2科技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受全省林业机构设置的影响,各级林业科技管理体系不健全或不完善,管理人员缺乏,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一是绝大多数市县级林业行政管理部门没有专门从事科技管理的职能处室,林业科技管理工作主要由林业处(造林处)等业务处室承担,个别地市甚至由林业站负责科技管理工作,造成了林业站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既是林业科技管理部门、又是三新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的尴尬局面。二是由于基层林业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极其薄弱,承担项目的能力总体不足,只好求助于省市科研院校的支持,由此而造成了基层承担单位的项目任务量与资金分配往往极不对等,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基层单位的积极性。
2.3实施项目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
项目单位重项目申报,轻项目实施现象存在;有的项目选题创新不强,有的项目贪大求全,品种、技术、模式简单拼凑;有的为申报项目将目标任务无限扩大,而在实施时却大打折扣、无法完成;有的单位对验收查定不重视;有的资金预算不科学、配套资金不到位,造成资金使用不规范,经费支出不合理。47第5期王学东等:强化林业科技推广深入推进绿色江苏建设
3建议措施
3.1提升林业科技支撑能力
围绕林业建设重点和主导需求,继续开展林木引种、品种改良、良种选育等常规育种技术研究,加快转基因、分子标记等生物技术在品种创新中的应用,培育一批高产、优质、高抗品种,积极开展良种繁育和配套栽培的先进实用技术研发。进一步加大困难立地造林及健康森林培育模式及关键技术攻关及推广力度,在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支撑上力求科技新突破。加大林业主导产品和优势产品的科技研发,加快良种选育、林产品精深加工等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推广。积极搭建科技服务平台,搞好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为全省林业提质增效提供有力的支撑。
3.2创新林业科技管理方式
建设林业科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将标准化和信息化的理念模式引入到项目管理中,通过网络平台实现林业科技项目全程管理,并实现全省信息资源共享。充实完善林业科技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林业科技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大技术成熟度高、适合面上推广的林业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比例,突出技术集成推广,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覆盖与辐射带动作用,适当兼顾点上单项品种、技术、模式的创新示范与推广。
3.3严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密不可分,要管好项目就要管好资金。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农业三新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合理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使用项目经费。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3.4明晰项目管理职责
林业三新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上必须上下协同、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依据项目合同,了解项目执行进度和进展情况,督促项目单位按照进度要求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及时发现和帮助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5完善项目执行奖惩机制
强化项目申报的审核工作,真正使实施基础好、技术先进实用、管理规范的项目得以立项。探索建立项目实施的激励机制,对各市和省级单位完成项目质量情况进行评估,其结果作为今后增加或减少立项数量的重要依据。对项目实施成效显著、代表性强、基础条件好、示范带动面广、作用明显的项目,进行滚动支持,把项目基地作为长期的示范基地。对未按合同规定执行,情节严重的项目单位和责任心差,服务意识弱,脱离项目实施的专家,进行通报,并在3a内不得承担和主持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
当前,高校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创造的重要力量,高校专利申请量稳步提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逐步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体系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人员和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以知识产权工作与单位科研开发、教学实践和事业发展为一体的管理方法初步形成,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专利成果转化初见成效,高校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占其技术合同总数的20%以上。当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表现在“兼设、专设、单设”三类:科技管理部门设置相关科室兼管模式、科技管理部门设置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模式、独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北大模式和清华模式等。总体而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仍存在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意识、管理、保护、运用和机构设置五个方面:①知识产权意识层面,保护意识不足,战略意识欠缺。多数地方高校并没有将知识产权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战略当中,缺乏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识。②知识产权管理层面,缺乏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知识产权机构设置不健全,缺乏专业人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运作机制缺乏。③知识产权保护层面,保护措施不足,流失现象普遍。地方高校科技产业发展不规范,科技人员自身问题导致知识产权流失。④知识产权运用层面,商品化、产业化程度低。高校科技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不完善,缺乏专业的运用机构和转化机制,使得专利闲置严重,转化率低下。⑤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完善。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立还处于自发阶段,多数没有成立与科技管理部门同级的负责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机构。
2广东省产学研合作现状分析
近年来,广东省高校在产学研合作模式下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战略:①积极推动建立省部高层会商机制,不断建立完善多级联动机制,建立校市、校企全面合作机制,推动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400多家大中型企业与全国高校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关系。②构建产学研合作保障体系,完善组织保障、政策支撑、多元化投入和产学研服务体系。③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组建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派驻企业科技特派员,联合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各类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发动组织60多所国家重点建设高校与广东200多个省级专业镇、产业集群区、产业转移园区等进行对接。广东省产学研合作取得明显成效,引领广大企业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率先突围,加快广东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步伐,大幅提升了广东区域创新能力,拓展了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发展空间,示范带动了全国产学研合作加快发展。但是,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①区域、产业、企业对产学研合作的迫切需求与省部院产学研合作现有规模之间的不适应。②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一线的高涨热情与高校、科研机构现行的考核评价体系之间的不适应。③部分创新平台运行机制与海外高层次创新团队和人才之间的不适应。④区域产学研合作工作发展仍存在明显差距等方面。究其原因,主要源于产学研合作主体之间的契约关系和产学研合作模式面临的制度环境问题。产学研合作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合作的系统工程,其中不同成员的利益诉求不同,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但也存在明显的矛盾与冲突;知识产权法规、政策还不完善和管理水平低下导致知识产权的外部风险,同时知识产权管理层面缺乏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
3产学研模式下地方高校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战略模型
(1)报告提出“三位一体”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从西方发达国家创建知识产权制度的经验来看,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发展表现为“社会生产科技化、科技成就商品化、知识商品产权化和权利制度体系化”的特征。知识产权与技术和市场密不可分的,三者相互作用,我国产学研模式下的高校知识产权战略构建应该立足于这三个要素,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在这一模式下,知识产权管理将“技术、市场、产权”融合为三位一体,遵循三位一体的内在互动机理:技术的形成是知识产权创造的过程,知识产权在法律上对技术创新成就的确认,能够科学引导、规范和保障技术创新。而技术创新,又能促进产权战略的完善和深化;市场战略是知识产权运用的过程,能够保证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和增值,而知识产权能够为市场提供保障;市场为技术创新提供引导,技术到市场的转化,有赖于知识产权的运用。(2)报告提出高校知识产权发展的三个战略重点。核心思想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保障,以创新为路径,以产权为核心,规划地方高校知识产权战略,来提高地方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运作效益,提升科研实力与创新能力,最终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具体表现在三点:①规划专利战略。主要包括专利信息调研战略、专利开发战略、专利申请战略、专利实施战略和专利防卫战略5大方面。其中,专利信息调研战略集中体现在专利信息服务网络、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和专利信息调查三个方面;专利开发战略分为开拓型技术开发和追随型技术开发;专利申请战略包括抢先申请和分散申请等专利申请方式;专利实施战略包括专利转让、专利许可、专利共享、独占实施等专利实施举措;专利防御战略体现在文献公开、专利诉讼等方面。②规划著作权战略。发展壮大高校著作权产业,形成著作权产业集群。为高校自主研制的计算机软件、编制的程序代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出版物和数字内容产品申请著作权并进行严格保护,完善著作权质押、作品登记和转让合同备案等制度,拓展著作权利用方式,降低著作权交易成本和风险。③规划商标战略。重视和保护高等学校的校名(校号)和校训、校志等无形财产,在本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文件中加强规范和约束。为配合上述三项知识产权战略,务必加强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动态化管理:基于优劣势分析,确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和战略原则,制定与本校发展相吻合的知识产权战略并予以落实,同时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实现动态监控与评价反馈,按既定目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中图分类号 G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7-0276-01
农业科研项目主要是指研究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大难点和关键技术问题,对农业科技进步有重要突破,对现代农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1]。随着国家对农业的重视,农业科研项目立项和支持也逐渐增多,项目的管理工作也开始变得精细化、信息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一般意义上的农业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是指课题项目申请、立项论证、组织实施、检查评估、验收鉴定、成果申报、科技推广、档案入卷的全过程管理。其目的是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本文仅针对农业科研项目立项之后、结项之前,即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讨论。
1 农业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现状
1.1 缺乏必要的管理和控制,无法保证研究质量
管理方面存在“重立项,轻执行”的模式,即只重视项目申报和立项,合同签订后,项目执行与管理脱节,对于项目如何执行没有任何措施,缺乏有效的监管,以致项目的实际成效达不到预期目标。
1.1.1 沟通不畅,加大过程管理难度。在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课题组等各个方面。由于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往往导致主管部门、管理部门和课题组相互之间沟通不及时,从而出现“信息不对称”[2]的现象,主管和管理部门不能准确地掌握研究动态,无法了解具体执行过程,评估和预防出现的风险,加重了过程管理的难度。
1.1.2 项目预算缺乏监管,影响过程管理。在项目预算执行方面,很多单位和部门未能充分开展财务监管,难以保证经费的使用效率。由于项目负责人不重视以及各个管理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在预算执行监督中往往出现“支出随意、滥用经费、中饱私囊、用票据滥竽充数”甚至“监管真空”等现象[3]。
1.1.3 影响因素多,重大科研项目过程管理难。重大科研项目涉及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项目的实施过程管理尤为关键。由于是多个单位联合攻关、共同协作,重大科研项目实施过程影响因素较多,难以预测每个子项目的结果。因此,缺乏必要的监管措施,出现技术路线存在差异、人员流动、信息资源不平衡等,都会影响项目的执行[4-6]。
1.2 管理模式和方法有待改进和创新
随着国家对项目管理的重视和信息化程度的提高,项目管理多是采用网络信息化管理,这种管理模式方便快捷,在节省资源的情况下,提高了工作效率。其中过程管理多是采取固定时间段内填报执行进展或者中期研究报告等方式开展。笔者认为目前的模式还无法达到有效监管的预期水平。其一是科研项目具有高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不能准确定量,因此此种单一模式无法全面、深入了解项目的实际和真实的进展情况,使得项目中期检查成为“表面文章”而流于形式,最终导致项目完成时,只能凭借项目产出来评估项目完成情况。其二是不同的科研项目研究节点不同。基础研究项目重在探索和创新,可能短时间内不会有突破或进展。应用项目则是对基础研究的扩展,有特定的目标和目的。在同一时间节点内,开展项目过程评估,必然会影响项目的完成质量。此外,目前项目的评估方式和体系过于单一,无法开展项目全过程评估,使项目始终在可控范围内进行[7]。
因此,综上如何利用便捷的信息化管理,选取适合的节点,提高项目的过程管理水平,及时鉴别和评估项目执行中的风险,才能更好地保证项目的完成质量。
2 加强农业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的建议
2.1 采取“动静”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的过程管理
全方位的过程管理除了监督项目执行进度外,还应包括控制执行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项目支撑和组织协调等多方面的管理。笔者建议在管理过程中应结合项目的特点采取“动静结合”的方式。“动”是指管理部门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进行项目常规管理,对项目进行动态监测,确保项目支撑条件,协调各方的关系;开展实地考察,收集和分析项目执行实际信息,监控项目执行进度;掌握项目进度动态,及时对项目执行中的风险做出评估和预防。“静”是指选取合适的时间节点进行阶段性或里程碑式的检查汇报,由课题组主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总结项目执行,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下一阶段的项目情况,必要时可委托专业的中介机构或评审机构开展经费检查或执行情况评估。“动静”结合共同保证项目的执行质量。
2.2 项目过程管理中利用信息化手段
科研项目信息化管理的目标在于实现项目管理者和项目组之间各种信息的共享,让项目组及时反映项目最新进展和存在问题,管理者及时处理反馈的问题,减少中间环节信息滞纳时间和信息失真,提高信息传递和处理效率[8]。笔者认为目前可以从两方面来改善项目的信息化管理:一是设计业务流程,完善管理系统,彻底实行信息化管理,实行“无纸化”办公,让科研人员逐步适应信息化管理的模式;二是“扬长避短”,加强管理工作,做好信息化管理的辅助工作,找到信息化手段与管理之间的最佳配合方式,发挥信息化的最大效益。如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及时预防项目执行过程出现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监管和评估项目执行情况,保障项目顺利执行。加强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科研人员与上级科研主管部门三者之间的联络与沟通,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提高项目的执行质量。
3 参考文献
[1] 刘红霞,郑健,侯佳贤,等.浅析农业科研项目动态过程管理[J].农业与技术,2014,34(12):244-255.
[2] 钟卫.过程管理方法在地方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今日中国论坛,2013(4):62-63.
[3] 李发福.从项目预算的全过程看我国科研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弊端[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8(7):59-62.
[4] 朱彩青,瞿雯婕,陈克樱.高校二级学院重大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J].云南科技管理,2015(3):21-22.
[5] 杨熙.大型科研项目模块化过程管理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2(7):84.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1
一、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基本状况的概述
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自改革开放以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2004年以后其平均发展速度超过了1980-2000年间平均速度的7.8倍,其年均发展速度实现了环比6.5%以上的增长幅度,截至到2011年底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的税收缴纳总额已经达到了全省总额比重的67.4%。从目前贵州省经济结构和产业状况来看非公有企业已经与国有企业形成了两大支柱结构并且相互之间各有渗透的局面,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个体私营企业成分的发展已经对推动贵州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劳动力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效地构筑了多元化经济体系和工业体系。
二、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虽然从纵向来看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和表现,但与国内其他省份横向比较中其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是显而易见的,归纳总结起来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相关配套的体制机制尚未得到有效的建立健全,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种体制性政策性和机制性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和调整,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的解决方案机制还没有得到建立。贵州省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相关的财政、税收、行政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体系和支撑系统同其他沿海省份和周边省份相比都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对于非公有制企业新形势下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缺乏应有的关注和解决机制规划。
第二,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由于企业自身面临的环境生存压力和自身经济实力薄弱等因素,使得非公有制企业对于科技管理创新的投入和关注没有上升到应有的水平,对于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外延规模增长向内涵质量增长转变的贡献率不高。目前贵州省的非公有制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生存压力和相关的科技产业运作体系机制不健全等因素使得整体上企业的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资金资源投入水平非常低,只占企业总收入的小部分比例,这使得企业的产品服务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水平迟迟得不到明显提高,同时企业内部管理的质量水平和效率也没有得到明显提升。
第三,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由于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相关的金融配套体系和支撑系统没有建立起来,使得非公有制企业的投资融资渠道相对狭窄和不畅通,高投入产出回报率的行业和领域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形成了进入壁垒,其生产经营中对于资金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的满足。目前贵州省的非公有制企业的投资领域和投资资质受到了很大的政策限制和束缚,其平均投资收益水平较低,投资领域多集中在一些传统高能耗低产出的产业领域,另外企业高速发展和规模扩展中的资金需求多数依赖企业自身资本积累和利润留存,企业的融资周期过长和融资成本过高的现象已经严重制约了企业基本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三、加快和促进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策略和建议研究
根据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基本状况的概述,在分析了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结合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相关理论知识特别是对贵州省经济发展状况特征的综合研究分析,从下面几个方面提出加快和促进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策略和建议。
第一,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必须建立和健全与非公有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高其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支撑和支持力度,面向新形势下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研和支持体系建设,从省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角度来看待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问题来确立其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机制。贵州作为一个中西部内部省份其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政策鼓励存在一定的地理区位劣势,并且随着非公有制企业规模的发展壮大以及宏观市场环境的变化这种体制机制束缚和局限也越来越表现得愈加明显,这就需要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做好政策法规等保障机制方面的建设。
第二,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必须重视科技管理创新投入和创新力度,从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构筑的角度出发加大核心科技创新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提升企业产品服务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水平以及提高企业运行的效率,进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必须认识到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水平的提升离不开科技创新和管理制度创新,向产品服务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水平以及优化管理要效益,同时凭借核心科技水平提升和管理优化参与市场竞争并取得比较竞争优势。
第三,贵州省非公有企业发展中应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其发展的投融资渠道不畅和狭窄的瓶颈,从立法政策层面将非公有制企业和国有企业同样视为市场经济的平等主体,创造和鼓励其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条件,打破各种政策性和做法壁垒,同时发展与非公有制企业相关的金融支持和服务体系,降低其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必须打破国有企业对于高投入产出率和资金回报率行业投资的垄断状况,允许非公有制企业参与相关项目的招投标和竞争,打破各种对于非公有制企业的身份歧视,要加快金融资本市场改革,着力于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需要的金融资本支持体系的改革调整和完善,满足其快速增长和规模扩张中对于资金资本的需要。
四、总结
加快和推进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对于促进贵州省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和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质量都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在概括了贵州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状况及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下面几个方面提出了加快和促进其发展的建议和对策,即完善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相关体制、企业自身应该加大对于科技管理创新能力的投入以及拓展相关的非公有企业投融资渠道等。
参考文献:
关键词:后补助 国家科技计划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 G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10(c)-0000-00
近年来,我国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大幅增加,有力保障了国家科技发展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而如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发挥引导、带动作用,促进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已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财政部、科技部在国家科技计划现有财政支持模式基础上,引入了后补助管理机制,并于2013年11月印发了《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财教[2013]433号,以下简称“《规定》”)。
1国家科技计划后补助的内涵与资助模式
1.1国家科技计划后补助的内涵
国家科技计划后补助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围绕国家科技战略目标,利用自身的研究基础,自筹经费、先行投入、开展项目(课题)研究,项目(课题)完成并取得成果后,根据事先约定的验收评估内容、指标、程序和方式,定向或择优对项目(课题)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或金额,给予补助的财政资助方式。
实施后补助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确定的产业化导向,成果具有明确的用户需求和应用、转移、转化对象;同时,项目目标应明确具体,预期成果应为可物化的技术及明确的目标产品,具有量化的考核指标以及相应的考核方法;最后,考虑到企业在开展项目研究时,具备更强的支撑条件和资金实力,后补助项目实施主体应以企业为主。
1.2国家科技计划后补助的三种资助模式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的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国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后补助的支持对象、管理程序和研发成果与国家目标的结合程度,国家科技计划后补助分为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和共享服务后补助三种类型。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是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根据国家科技战略和产业发展规划提出需求,单位结合自身研发需要自愿提出申请,经过立项程序签订任务书后,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研发活动,通过验收后给予补助。这一资助模式是国家科技计划后补助的主要资助模式。与国家科技计划目前的管理流程相比,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事前不拨款,在签订任务书时,明确补助额度、验收形式及要求;二是无中期检查和财务审计,结题时也不做财务验收,仅作技术验收;三是结题时按照任务书约定的验收形式及方法开展技术验收,通过后给予补助。具体管理流程对比。
奖励性后补助是对单位先行研发取得科技成果,满足特定国家需要,经单位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审查通过后,给予奖励。此资助模式主要面向解决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技术成果,并要求该技术成果必须实际应用,未实际应用的,将收回奖励经费,将切实提高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解决突发性、应急性重大问题的能力。主要管理环节有,公告、提交申请、审查验收、实施奖励等。
共享服务后补助主要为支持科技部、财政部认定的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发展、提高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水平而实施的补助。通过共享服务后补助,进一步促进科技条件资源整合和高效利用,推动科技资源的市场化、社会化共享,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达到促进创新主体实现技术进步、推动产业发展的目的。主要管理环节有,通知、绩效考核、实施补助等。
2国家科技计划后补助机制的实践情况
近年来,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和放大效应,两部委积极研究和探索后补助管理,就后补助的管理方式、补助标准、适用范围等,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开展了试点。
2.1国家科技主体计划的后补助实践情况。
“九五”期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选择了部分重大农作物新品种培育的攻关项目进行后补助试点。采取一次性拨款的补助方式,且款项仅限用于科研开发工作中。共进行四次后补助,补助农作物新品种276个。2009-2010年,国家科技计划选择了8个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进行了后补助试点。
《规定》后,支撑计划对7个2013年立项项目共21个课题开展了后补助试点。863计划对5个2013年立项项目共10个课题开展了后补助试点。
2.2其它科技计划的后补助实践情况。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一直采取财政专项后补助形式对新产品再开发及本项新产品产业化。“十五”期间,对获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立项的星火计划重点项目,已完成通过验收且取得有效的技术成果或形成一定产业化能力或规模的,开展了财政经费后补助。
此外,2010年,民口科技重大专项有部分项目采用后补助的支持方式;2011-2012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进行了运行服务奖励补助试点,即为《规定》中的共享服务后补助。
3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后补助作为国家财政科技经费资助方式的有益补充,目前的实施总体尚处于探索阶段,从专门针对企业研发活动开展后补助试点的情况看,主要是围绕科技计划及专项的实施,强调先立项,研发后再补助,大多只是将经费拨付时间由“先实施,后拨款”变为“先拨款,后实施”。
3.1严格按照规定的后补助适用范围选择项目
后补助的形式能够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但中央财政资金的第一属性不是安全,而是要及时准确的支持和保障国家必要的科研活动的正常运行,这一性质决定了后补助只能作为一种辅助的资助方式,在选择后补助项目时,因严格按照其适用范围选择。为提高成果产出率,避免单位因研发活动存在较大风险而中途放弃,高风险或失败几率较高的科技研发活动不适宜采用后补助进行资助。另外,对于基础研究或共性技术研究项目,由于其技术存在外部性、公共性和成果的滞后性,也不适宜采用后补助进行资助。
3.2签订任务书时应进一步明确考核指标
单位能否获得后补助资金取决于能否通过验收考核,因此,后补助项目的验收环节更为关键。《规定》要求后补助项目应对验收评估的内容、指标、程序和方式进行事先约定。但从实践来看,目前后补助项目签订的任务书格式并未在之前基础上进行修订,故部分项目对考核的指标、验收方式等的约定欠细致。建议在任务书申报系统中,针对后补助项目任务书格式进行修订,提出明确的填写要求,如项目将取得的技术或产品及其相应的性能指标、验收考核的内容、程序和验收方式等。
3.3加强单位研发能力和支撑条件的事前考核。
因后补助项目无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完成后的财务验收,在立项环节对企业经费投入的评估成为确定后补助额度的关键因素,同时,为避免单位为规避过程监管和财务检查而申请将项目列为后补助的情况,建议在立项环节加强对后补助项目申报单位的支撑条件、研发实力、单位财务资产状况、现金流情况、是否得到过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从而使后补助额度的确定更加科学,更加公平。
3.4.明确实施期限,及时安排验收,并开展验收结果的公示。后补助项目要求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约定事项,且未进行过程监督,故在任务书截止时限届满,应及时安排考核验收,特别是多家单位竞争,需择优对完成项目的单位进行支持的后补助项目,应按程序进行验收结果的公示。
3.5对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的后续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因奖励性后补助的设计原则为一事一议,《规定》对满足奖励性后补助项目 “解决国家急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利益或重大产业技术问题” 的要求决定了这一补助形式仅在出现以上情况下进行资助,如发生H7N9禽流感疫情时,为控制病毒传播,开展的病毒检测试剂和药品征集工作等,此为非常态情况下的资助形式。故要求单位获得奖励性后补助后,应将其技术成果实际应用于解决相关问题。建议加强对获得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的单位后续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其技术成果的实际应用情况和经费开支的合规性。
参考文献
[1]欧阳进良,陈华雄,李志勇. 关于政府采用后补助支持科技项目的探讨[J].科技管理研究,2012(21):20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