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5:55:2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当前,我国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上强制进行招投标采购。这些项目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之上的,招投标活动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质量好坏,而建设工程合同是整个工程实施的依据,所有的建设活动都要围绕着合同进行。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使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互为依托,依法依规,有章可循。
1招投标与合同
法律分析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当事人的合意在民法上被抽象为要约和承诺。无论公开招标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还是邀请招标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这个“特定”是指数量特定,并不是相对人特定。招标文件虽然列示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但仍不具有确定的特点,且目的是邀请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并不是为了直接签订合同。从这些要件判断,招标属于要约邀请。同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目的就是签订合同,投标属于要约。
2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关系
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整体。招投标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和前骤。招投标是双方为达到最佳经济利益的角逐,招投标过程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律法规的调整,但这个过程中双方未形成合同关系,表现的是一个市场交易行为。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它是我国建筑业发展和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实现市场交易的重要方式和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一步规范化的产物。双方只有签订施工合同,招投标的交易行为才以法律形式正式固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管理是个全面、系统、持续的管理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实现预期的合同管理目标的活动。
3招标投标的重要性
(1)形成了由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使工程价格更加趋于合理。不断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使工程价格得到有效控制。(2)工程价格更加符合价值基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贯彻,能够减少交易费用。
4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本着“精算、严谨、诚信”的原则,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和要求,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它确定了工程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等目标,规定了合同双方责、权、利之间的关系。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作用,对于承包商和建设方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存在问题
(1)招标与合同管理相互脱节。发包人对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作用认识不到位,管理工作不深入。招标管理人员只管审查招标文件、标底、监督开标,合同管理人员只管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2)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够规范细致。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合同签订的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另一方面,便于政府合同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的裁决。(3)招投标机制仍需完善。(4)对施工合同重视程度不够,操作性不强。(5)招标文件背离示范文本,使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困难。
1引言
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建筑市场赢得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呈现日益繁荣的局面,但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的建设还处于刚起步的阶段,还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其中,工程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制度的缺陷就是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要想有力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更好的推动我国建筑、经济的发展就要立足于实际生活中招投标、合同管理存在的每个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努力让招投标双方处于互利共赢的状态。
2招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管理与招投标未保持同步状态
实际上绝大多数建筑企业都会出现合同管理和招投标不能保持同步的状态。由于招投标存在商品交易的属性,招投标双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就会更加重视价格是否低廉,服务、工程、货物等的质量是否合格;相关人员也将几乎全部的精力放在了对招投标的审查和其他相关工作上,也就搁置了对于管理工作的处理;而合同管理涉及到的内容有拟定合同条例、控制中途突发的一系列变更行为等,相关工作人员却只对合同的签订和义务的履行加以重视。这样就造成了招投标双方缺乏交流接触,对彼此存在认识上的不足,也会对下一步的工作能否顺利展开产生影响。
2.2招投标中不规范的文件内容
目前,越来越多的招投标文件是由相关机构撰写的,对于企业工作量的减少、缩短拟订文件的时间、增加企业的效益等都具有诸多的好处,但这些机构通常对于企业投标的项目、技术要求等其他细节都缺乏深刻的认识,撰写出来的文件无论在深度方面还是在广度方面也就较为简浅,不利于后期合同的进一步制定,也不利于合同完整性的拟定。机构中撰写文件的工作人员大都未系统的学习法律知识,使得撰写出来的文件存在极大的漏洞,同样不利于后续合同工作的开展。
2.3招投标机制并不完善
虽然招投标管理机制早已确立,在招标文件内容以及主体的资格审查、招投标过程的监管等方面也已有了明确的规范和约束,但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的不正当的竞争现象,虚假招标、规避招标、评标不公等现象更是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着后期合同可行性的执行力度,甚至引发一系列本可以避免的法律纠纷,对于企业的利益也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2.4合同管理体系也存在不足
合同管理体系的不足之处总结起来可以概括为:①合同的谈判力度不强。当招投标的结果被公示之后,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及时的与对方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内容的交流,对于企业竞标过程中而合同却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要及时的进行补充和改正,但双方的管理人员对这些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于合同的细节更是不予重视。②合同的管理职责没有明确的规定。合同中出现的非招标确定项目事先得不到完整、准确的调查,也没有详细的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资历、信誉能问题。若签约对方是一个履行合同能力差、资历浅、信誉差的单位,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将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同时,若不能了解市场最新的发展行情,同样会为企业的投资带来风险。
3加强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3.1促进合同管理与招投标保持同步的状态
合同管理与招投标之所以达不到同步的状态,最大的原因就是双方工作人员缺乏交流,对彼此的工作了解不完整不深刻。因此,要想让合同管理和招投标工作保持同步状态,就要在双方负责人展开工作的过程中积极加强交流。合同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参与招投标的全过程,适当的参与招投标负责人审查招标文件的工作,第一时间掌握招投标的具体情况,帮助招投标的负责人及时调整招标内容,并提出一些可行性较强的建议,在保障合同可行性的同时维护公司的利益。招投标的负责人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也要积极配合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与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共享招标文件并耐心的做出解释,双方在顺利展开工作的情况下,企业的效益也能得到良好的提高。
3.2招投标文件内容的规范性要切实加强
机构为企业撰写的招投标文件会直接影响招投标双方的经济利益,尤其是在招投标文件存在内容不完善、法律不规范、撰写水平不够的情况下,投标效果会受到最直接的影响,对双方的利益都有较大的损害。因此,招投标的负责人一定要加强对招投标文件的重视程度。要想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文件的内容,要确保撰写招投标文件的工作人员具有过硬和综合技能和全面、扎实的法律知识,可以通过向机构提供实质性较强的示范文本,让机构在比较招投标的异同的情况下完成具体的撰写内容。企业提供的示范文本应包含一切细节类的内容,如技术要求、项目内容等。机构完成招投标文件的撰写之后,企业要对其进行详细的审查,确保招投标文件内容的深度和广度都能具有竞争优势,可以最大化的维护招投标企业的合法利益。
3.3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的制度体系
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许多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在钻研现有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法律加强招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和约束性。建立招投标的制度体系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对法律完整性的进一步健全,进一步明确招投标细节的实施法则,杜绝因合同内容字里行间的歧义而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有效推动招投标工作能够更合理、更标准、更科学、更规范的展开。除此之外,审查工作要严格落实,通过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约束审查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减少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恶意招投标、评标不公平现象,从而更好的保障招投标当事人、企业的合法利益。
3.4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的体系
谈判合同的力度、合同管理的职责明确性一直影响着合同管理体系的完整性,招投标的合同漏洞一般都是出于负责人谈判合同的力度弱、合同管理的职责不明确。因此,在合同管理人员展开谈判工作之前,要及时的了解并审核招投标单位的资历和信誉、履行能力等状况,在谈判的过程中要将足够多的精力投放在细节和核心内容上。同时,做好市场的调研工作,了解市场最新的形势;设立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实现监督的有效性和约束性;定期对合同规定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合同的内容能切实得到落实。
4结束语
在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产生了相对公平的竞争方式——招投标,合同管理也因此成为了其公平性和招投标双方利益的有力保证。因此,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要注意将合同管理工作和招投标双方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对待其中存在的每项问题,在给双方最大化的利益前提下促进工程的顺利开展,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发生,从而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进梅.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具体措施[J].工程技术:文摘版:233.
[2]郭海宾.探究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J].建筑•建材•装饰,2015(7):123.
[3]韩世伟.基于招投标的合同管理在当前企业实践中的问题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6):125.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指建设单位或个人通过招标的方式,将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监理等业务,一次性或分步发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通过投标竞争的方式承接。其最突出的优点,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将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方统一纳入市场,实行交易公开,给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赋予了极大的透明度;鼓励竞争,防止和反对垄断,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效益的最优化;通过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的运作程序和监管机制,有力地保证了竞争过程的公正和交易安全。
(二)合同管理工作
承包合同是指工程建设的承发包双方以完成该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既是明确双方关系的法律文书,又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具体地讲,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审查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招标文件中有关的合同条款以及承包合同文本,监督双方签订、履行承包合同,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及时调解合同纠纷,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作为招投标活动的管理机构,之所以既要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要约和承诺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定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了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二、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重要性
(一)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脱离给工作带来的弊端
过去,由于我们对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招投标只管招标文件、投标、开标,合同只管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二)合同审查的必要性
由于前几年没有建立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审查制度,在进行合同检查时发现没经审查的合同存在着许多严重问题,对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十分不利;由于签约行为的不规范,引发的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方面的违约现象比比皆是,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三)正确处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地处理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地向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的宣传工作。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工程建设的“四项制度”真正推行开来,各地在这方面的探索实践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了很多问题。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但实际操作中,却往往是分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施工合同背离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是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强势心理,往往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去掉范本条款,自行附加一些霸王条款,或者通过条款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将工期提前,不计赶工措施费;提高工程质量等级,不计工程质量奖,不计材料差价;工程价款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甚至设置复杂的计量程序等,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国家正式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合同中语句有歧义
由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其中的矛盾、错误、歧义等问题常常难免。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建设单位应主动起草合同文件,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施工企业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施工合同不加细致研究,最终与招标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对其不够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或因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不够,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错误和有歧义的语句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建设单位,不计成本,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低于建设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
(三)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脱节
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机构的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会给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依据,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将会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的合同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四、对策与建议
(一)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
合同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招标人的施工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的拟签合同主要条款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全面性、公平性等进行必要的先期审查。
(二)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合同管理部门配合参加较大工程的开标和现场勘察。在开标会议上,各投标人要唱标,发包方要宣布标价等,这些内容中有许多都是招投标当事人对将来签订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检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参加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是因为在合同中有诸多条款是涉及到施工现场条件的,合同管理部门掌握一些现场情况,有助于调解合同当事人的不同意见,从而起到协调关系、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作用。
(三)参与招投标项目的后期管理
合同管理部门配合好招投标项目的回访工作,可以征求承发包双方对其履行政府监督职能的意见,还可以督促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巩固招标投标成果。在回访过程中,要依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书等资料,对工程进行合同履约检查并建立考核制度,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处理,强化承发包双方的合同意识,督促其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提高合同履约率。建立合同履约检查,考核制度,提高合同履约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跟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水平、巩固招标投标成果的需要。合同履约的顺利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招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否。定期的合同履约检查,既是对该项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一种评估,也为下次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借鉴。通过对施工合同履行的检查、监督,建立工程招投标跟踪管理档案,将每次检查情况填表,最后整理成评价报告,分成等级,作为今后招投标活动中评标的参考资料,以此引导投标企业充分适应竞争机制,使其树立“以履约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意识,使信誉高的施工企业多中标、中好标,逐步提高招投标的工作水平。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严格的管理,因为决定了建筑工程能否顺利开展,从问题出发来研究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要点,是我们分析的方向。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和作用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爵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探析
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仍存在着较为复杂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建筑事业的发展,因而科学化、合理化的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促进我国建筑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其中具体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法律观念模糊,执法单位执法不严,使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成了对立关系。招投标工作扰,法定建设程序遭到破坏,甚至出现以言代法的现象。钱权交易、暗箱操作等违法犯罪行为虽然较为隐蔽但是经常发生,使建筑各方利益体系错综复杂。由于建筑事业的蓬勃发展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实施法律的环境产生了重大变化,造成影响建筑市场秩序主要原因就是建设单位行为失当。导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招、投标工作存在严重阻力与难题。从实际情况来看招投标工作没有具体的细则,从法规上来说,监督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根据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地方法规进行监督。因此,《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从法律上降低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定标的行政直接影响,对招、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委员会的位置进行了界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评标委员会确未能实现其预定功能与价值,所以只是从理论上体现了项目评标的科学和民主化。
2、监督体制体系亟待完善
(一)政企关系复杂,行政干扰较多
地方部门排斥外来企业,对非本体系的企业设置各种障碍专心刁难,限制其参加投标,甚至被直接排除在外,而对于本体系企业则大开绿灯,提供有利条件,一些特权部门凭借职权便利甚至公开索要好处,直接规定招投标工作,此等现象严重的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通常一些行政监督部门会进行“客串”,变身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干扰和介入招投标工作;甚至还有一些地方行业项目单位和投标单位通过随意调整评标活动及方法,进行暗箱操作,以此等手段求取暴利进行违法犯纪的事实。
(二)招投标过程难以得到科学有效的监督
缺少一个统一且具有权威强有力制衡机构对招投标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因为相关部门不仅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实行管理,还对招投标活动细则实施监督,甚至还对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
3、评标定标的科学合理性亟待提高
科学准确的评标方法是招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能体现出招投标的合理性及公平性。但是,实际中确难以显示出公正性,因其过程中随意性与自主性较强,而又缺少规范的操作方式,致使评标过程中定性因素较多,定量因素较少;甚至开标后议标现象严重,公开招标演变还能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
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几点措施和建议
1、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
针对建设单位的假招标、规避招标以及压价的违规行为,需要对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从制度上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如在招标时,应对其招标公告的范围进行严格监督,约束建设单位的行为;在评标时,一定要做好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以及评标过程的保密工作,并严格监管,以规避建设单位操纵评标的可能性;另外,应对中标入围者在等同于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2、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鼓励公平竞争
在工程招投标中要将政府和交易中心分开来,明确职能,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有效治理市场混乱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互联网招投标,从而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使外地企业也不再受地方政府的阻碍,并且交易过程能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下完成,加强了行业间的竞争,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
3、加强评标的管理,坚持“廉政第一”
建立专家评标资格进退机制,定期更新的动态管理模式,提高专家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综合评价专家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出勤情况等,加强对专家评标过程的行为监督,强化内部工作人员“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观念,坚决抵制外来不正之风的侵蚀。可以通过AB岗工作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提高廉政水平,并建立发现违规违纪即予以警告直至取消资格的清出机制。
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意识和经验,导致签订合同的约束条款不完善、内容存在歧义、权责不清等现象产生。部分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取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取一些自制的、不规范、不公平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的方式下达任务,完工后待工作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难以实现本身的约束作用。
2、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部分建筑项目忽略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上的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相关手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措施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七、结束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工程经常会出现问题的环节,因此,我们需要及时的发现问题,尽量避免在招投标和合同方面出现问题,尽量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integral part two, is in the relevant governmental departments under supervision, the construction unit by invited many, according to legal procedures, the justice and equality standards according to the process of selecting good construction unit. In view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market established market is not standard, and the tender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exist in the negligence of the problem, we should take reasonable and effective measures to ensure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order of rapid and stable development. This paper respectively from the construction of project bidding scope and significance, and in view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of som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tract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bidding,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 引言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当今建筑市场中必备的条件,工程项目的过程中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开放式的合同方式。签订施工合同就是为了承、发包双方实行承诺保护双方利益的表现。
1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1 什么是建筑工程招投标
工程招投标是国际通用的工程建设预期的管理方式,是完全以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与结构做基础而进行的工程建设管理方式。它是在政府的管理部门的监督下, 由发包方制定建筑工程包括工程价格、质量、时间限制为主要的准则, 邀请众多施工单位参与进来,并且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实行公平、公正、开放性的竞争,而最终选择最具有优势特征的施工单位来进行施工。
1.2 合同管理的含义
所谓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指的是在承发包双方,以合理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而明确制定的双方所需履行的权利与义务。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进度、质量、费用管理的依据。
依据法律法规,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指导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中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处理施工中的纠纷,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保证了施工合同顺利实施。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的经济效益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2 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之间的存在问题
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因为它符合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制度已经逐渐被人们认识接受。它对当今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有着引导、优化资源配置等作用。虽然这几年我国出台了许多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招投标工程作出了一系列的规范和防治措施,相对于之前较为健全,但是我国很多的相关管理单位对建筑施工的单位管理还是不够严格完善,对承包的施工单位资格审查监督不到位。甚至有的没有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竟然也可以中标。这种违反常规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私下的协议、幕后交易的事情随处可见,可见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方面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2.1 评标的方法没有结合实际情况
所谓的综合评标法就是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给出分数值,最后,结合总体比较,取分数值最高者为中标人。评标时的各个评委独立打分,互相不商讨,最后汇总分数。但是这种评标的方法并不太符合实际情况的评标方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评标办法和标准可能五花八门,很难统一和规范;在没有资格预审的招标中,容易由于资格资质条件设置的不合理,导致“歧视性”条款,造成不公,引起质疑和投诉;还比较容易发生“最高价者中标”现象,引起对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质疑。
2.2 合同内容不够充实,投招标的结果没能真正体现在合同上
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意识淡薄,管理的措施太过疏松。政府的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对于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力度还远远不够,有些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于招标文件的管理审核不够仔细严格,导致其中的很多条款并不完善,这样会为之后的签订合同、合同管理造成很大的麻烦。
2.3 管理机构的机制不够完善
管理机构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没有注意落实实际行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低下,为了能顺利的承包建筑工程的任务,私下的协议、幕后交易不断的出现。一些承包商还被迫签订了一些不平等的条约,使管理机构的一部分人员在中间利用职位谋取了利益。
2 .4 缺乏合同意识
缺乏合同意识, 法律观念淡薄。许多承发包对于合同管理的意识极度缺乏,缺少依法管理合同的观念以及全局利益的观念,并且对于政府的管理工作不积极地配合,往往造成了工作的拖延。政府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许多承发包的监管和管理意识淡薄,政府的监管部门的各方面措施也相对的落后,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不去及时有效的进行解决,导致之后给合同管理造成了很大麻烦,没有保障好承发包的切身利益。
3 针对出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及建议
3.1.完善评标方法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的建筑事业也取得了不小进步。自引入招投标制度以来,我国的建筑市场正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项目作为建设工程的市场交易过程,其实质应是一种公开、公平、开放式的签定合同的方式。我国引入招投标制度较晚,目前在招投标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我们对此进行探讨。
1 建筑工程招投标概述
1.1 建筑工程招投标概念
建筑工程的招标主要是指建筑单位就其拟建设的建筑工程公告,通过法定方式吸引建筑工程承包商参加竞争,通过法定程序择优选择承包商的法律行为;建筑工程的投标是指经过审查获取投标资格的建筑单位,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1.2 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意义
我国建筑工程实施招投标制度是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的,主要体现在:
1.2.1 规范市场
我国建筑事业以前的交易方式为任务分配形式,这样不能保证合理的工程造价,具有一定的机械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在建筑领域引入招投标制度,交易方式变为了以市场为中心的交易形式,建筑产品得到了商品化和市场化。在市场的作用下,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更加趋于规范、合理。同时,我国制定了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有利于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1.2.2 促进行业发展
建筑市场中采取招标投标的方法,各个建筑承包单位为了中标,会不断地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增强企业信誉,不断增加自身的企业实力。在市场经济中,各个承包单位之间相互竞争,客观上有利于建筑行业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与推广,促进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对于招标单位,由于是对投标单位综合考量,从优选择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质和量上都可以达到更好的效益,实现双方互赢。
2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招投标管理机构除了监督招投标活动外,还要对施工项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进行监督。这是因为,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也是建筑合同的谈判与签订的过程。从市场行为上来看,招投标的过程也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的交易过程,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正是对这种交易行为结果的确认,从而形成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此外,从招投标的跟踪管理的角度去看,想要评价招投标项目是否成功,只有通过检查与监督双方对于施工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履行情况才能体现。
在实际操作中,招投标的管理单位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三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相辅相成。正确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保证建筑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
3 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建筑领域中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对市场的发展起到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被人们普遍地接受。虽然我国制定了较为健全的法律规范,但是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建筑工程招标不规范、缺乏合同意识,存在假公开投标和串标、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格、过分重视投标报价等一系列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要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为目标,加强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3.1 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有提高工作效率,进行相关部门的合并和职能部门的分离。
3.2 建立投标组织机构
在投标机构的设置上,建筑企业必须要按照企业自身的特点,组织自己的投标机构,并能够掌握投标技巧。投标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有一般性原则的,即要结构精简、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各部门之间协调运作。设立投标组织除了要遵循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明确设立该机构的目的,即要通过这支有知识、有水平的专业队伍,在建筑招投标市场中,能够顺利的拿下项目,进军建筑市场。
此外,为了规范投标行为,投标单位还要认真编制标书。首先要认真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的工程综合说明、施工图纸及相应的说明书和工程量清单,还要弄清合同条件,了解施工合同中承包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其次,承包单位要进行现场踏勘,对现场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和经济条件进行仔细勘察。在做好充足工作的情况下,认真编制标书。
为了增加中标机会,承包单位不得采取违规违法的手段,应当采取合法手段公平竞争。承包单位可以聘请专家进行预测,为决策提供较为科学的依据;在进行工程报价时,要把握好投标报价的高低带来的利弊关系,既不能高出拦标价,也不能以比成本价更低的价格和苛刻的附加条件去赢得工程项;承包单位为了降低风险程度,应以工程的难易程度确定项目的单价,根据工程量的多少决定增减项目单价,按照工序的先后顺序调整项目的单价等等。
3.3 加强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
工程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投标报价价格、工程量风险、合同风险等。这些风险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形成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且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做好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对手情况,规避风险;注重投标报价技巧,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选择适用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替代方案报价法、并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注意风险的转移和风险的分散;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损失。
3.4 加强过程管理
对招标单位进行诚信评估,进而建立有关诚信档案,对影响正常招标秩序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对不法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理。同时,还要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合同进行严格控制,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可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此外,还要规范评标阶段的行为,建立评委专家库,制定管理统一、专业齐全的评委专家名册,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每年对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取消其评价不合格的评委的评标专家资格。
4 结束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建筑领域的建设模式也更加地灵活多样。实行招投标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招投标引进竞争机制,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性等等。为了使招投标制度在建筑工程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要不断地总结经验,理清思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是工程造价专业与房产策划与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其任务是培养学生系统地学习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领域的基本知识,了解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各研究领域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深刻认识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我国的发展与利用培养专业的管理型人才。
二、课程改革方案
管理性质的课程学习起来难免枯燥,《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也不例外,针对这一特点,为不打消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学过程中还需组织好教学内容,做到主次分明,重点突出;课堂讲授多以提出问题,引发学生思考,带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来解决问题;甚至对于过于偏重理论部分的章节,直接以形式多样的小组竞答来完成教学,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又使课堂的教授不那么枯燥。
三、课程改革内容与方法
1、理论联系实际,实践巩固理论
(1)课程内容设计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这门课程共有八个章节的知识点,在涉及到每一个知识点时,都会由一个引导案例来展开,而所要教授的理论知识往往都是和这个引导案例紧密相关联的。在授课过程中,需要不断的将理论知识关联到实际案例中去,有的案例起到警示作用,告诫学生不能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及施工中有违法乱纪、行贿、受贿等行为,同时还应知法、懂法;有的则是建筑业的热点话题,需要学生更深入的去学习的。不断的将社会上发生过的,或是正在发生的案例运用于课堂,使学生清楚这门课程是去做什么的,能解决怎样的问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
(2)课程改革方法
在这个环节,主要运用到了两种方法:
①案例教学法
有章前引导案例作为开篇话题,也有实事热点议题作为理论知识的佐证,还有综合性的案例分析题目作为知识点的巩固,能用事实说话的,尽量用案例说明,使理论充分结合实际。
②课内实践教学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学生带到实验室,提供充分的实践教学设备和条件,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先布置的任务,并在整个过程中,解决学生的疑问。
2、变被动为主动,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
①课程内容设计
为改变传统教学模式的单一与枯燥,也是基于本门课程的特点,在对部分章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融入了更多学生自学的元素。这些章节可以是这样几方面的知识点:招标文件的构成内容、评标方法、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等,学生的自主学习体现在,前面说到的依据范本进行相应文件的编制,比起听课来,他们更愿意做;另外像合同条款这样的内容,采用小组竞答回答问题的方式来学习,给予一定分值的奖励来形成小组间的竞争,以解决问题的方式来自学完成学习,并增加了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
②课程改革方法
在这个环节,主要运用到了下列方法:
a、问题式学习
利用一次课的时间,组织学生学习一个知识点,不是传统的上课模式,而是以回答问题的方式来学习。问题可以由老师提前准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找答案,上课时以抽签方式决定回答哪道题;也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问题,抽签决定回答的小组,以自问自答的方式完成学习。
b、任务导向学习
针对某个知识点,布置任务,以完成任务的方式,完成学习内容。例如,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对于这部分内容,不安排课内讲授,而是要求学生完成一份投标文件的编制,先将招标文件发给大家,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要求,以组为单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编制过程中,既阅读了招标文件,了解了招标文件的构成,同时,在投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又对投标文件的构成内容有了深刻认识。
3、要说要动,综合素质的培养
课程内容设计
学习,不仅要学理论知识,还应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学生的表达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等应当得以体现,在课内应安排这样的环节和机会给学生锻炼。主要通过组织课内实践的方式来实现,在课前应提前说明任务和要求,再以一定的形式来展现,如针对某个话题开讲五分钟,对开标会议进行情景模拟,问题式学习法里面的竞答表现,任务式教学里的任务完成与分配等,在这样的过程中要让学生开口说,动手做。
四、课程考核与考试的改革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13级人才培养方案中,是一门考试课程,不能免除考试这个环节。但笔者认为,这门课程的实践性意义远大于对理论知识的死记硬背,所以,对最终成绩的评定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1、课堂表现和课内实践成绩(占总评成绩50%)
这个成绩是由两个方面综合评定,课堂表现,是在平时的上课过程中,与老师的积极响应程度来定夺,规定在上课只要积极回答老师问题的,都会给予一定分值的奖励(视问题的难易程度给分)。
课内实践部分,包括课上组织的一些小活动,每一次大家的表现都应当关联一定的分值。在活动组织完成后,都应当详细记录每位同学的得分或扣分的缘由。有些活动是以小组为单位完成,要注意奖励有贡献或表现优异的个人,惩处那些不作为、滥竽充数之人。
2、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实务
强化合同管理对于减少工程交易中的纠纷,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收益意义重大。首先要强化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看重文本管理,落实各项责任,优化管理流程与环节,确保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整体受控,有序进行,做好风险防范,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工程实施过程就是合同的实施过程。业主或者监理工程师可以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发出工程变更指令,承包商也可提出合同变更申请。变更协议一经批准,与合同一样有法律约束力。要落实合同计划,选派专人跟踪、协调参建各方建议和批评,坦诚以待,着力化解各种矛盾,打造宽松、适宜的经营环境。建立对客户的满意度调查等回访制度,全面评价项目投标组织、投标、施工组织等环节的不足,不断改进。“说得好,只是口才好;干得好,才是真的好”,要始终牢固树立“干好现场是最大的市场公关”的战略思想,坚持“以干促揽,以揽保干,相辅相成,良好互动”。比如:我单位襄渝铁路项目部通过与业主的良好的互动,已连续几年每年均能在该建设单位管内中标承揽多个后续项目,这就是对“以干促揽、良性滚动发展”的最好诠释。最后,在合同执行后必须进行合同后评价,将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利弊得失、经验教训总结出来,作为以后工程合同管理的借鉴。四、工程合同的争议处理与实务施工合同纠纷大多由于建设工程市场缺乏规范性,施工建设中合同意识不强以及工程建设的复杂特殊性等因素引起,常常产生工程款价支付主体争议、结算与审价争议、工期拖延争议、合同终止或中止争议、安全赔偿争议以及工程质量与保修争议等。在遇到工程合同争议的情况下,可根据《合同法》规定,先通过当事人调解或和解的方式处理,若双方均不愿意和解,或调解失败,可按照相应的协议申请仲裁。若仲裁协议无效,还可采取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
1、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当组成施工合同的各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矛盾时,应按( )顺序解释。
A.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
B.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合同履行中的变更协议
C.合同履行中的洽商协议、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
D.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
2、施工企业与材料供应商订立的材料供应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2.0万元,但供应商的违约行为给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是2.2万元,施工企业应要求供应商支付( )万元。
A.4.2 B.2.2 C.2.0 D.0.2
3、下列有关设计变更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承包人不得因施工方便而进行变更 B.承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需经工程师同意
C.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需经工程师批准 D.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需经工程师同意
4、10.有关承包商的申请变更,下列描述错误的是( )。
A.未经工程师批准不得变更
B.变更的建议必须是给业主能够带来利益的建议
C.对部分永久工程的变更,承包商应设计该部分工程
D.承包商可自行实施变更
5、下列关于工程变更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工程变更总是由承包商提出
B.监理工程师审批工程设计变更时应与业主及设计单位协商
C.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令应以书面形式发出
D.发生工程变更,若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依此计算结算价款
6、当工程内容明确、工期较短时,宜采用( )。
A.总价可调合同 B.固定总价合同 C.单价合同 D.成本加酬金合同
7、建设单位在( )合同种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A.成本加酬金 B.单价 C.总价可调 D.总价不可调
8、在下列合同文件中,( )具有最高的解释效力。
A.工程洽商 B.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C.图纸 D.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9、如果下列合同文件出现不一致,( )具有最高的解释效力。
A.工程量清单 B.中标通知书 C.图纸 D.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10、发包人在( )合同中承担的风险最小。
A.可调总价 B.不可调总价 C.单价 D.成本加酬金 11、依据《合同法》的规定,( )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A .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B .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C .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 . 对方当事人采用欺诈手段
12、某水泥厂因技术问题使水泥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该厂用其他厂家生产的水泥换上自己包装后,作为样品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则该合同属于()。
A . 采取欺诈手段
B . 采取胁迫手段
C . 超越经营范围
D . 无效
13、承包商签订合同后,将合同的一部分分包给第三方承担时,(A )。
A.应征得业主同意 B.可不经过业主同意
C. 自行决定后通知业主 D. 自行决定后通知监理工程师
14、下列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M1999—0201)的是( )。
A.《协议书》 B.《通用条款》
C.《专用条款》》 D.《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案例:
背景: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1、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m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2年3月12日
竣工日期:2002年9月2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五一节放假)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5)合同价值
合同总价为:壹佰陆拾陆万肆仟元人民币(¥166.40万元)
(6)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7)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扣留工程保修金。 2
(8)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02年3月5日
合同订立地点:X X市X X区X X街X X号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及公证后生效。
1. 上述合同属于哪种计价方式合同类型?
2. 该合同签订的条款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
3. 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又必须进行的工程内容,承包商应如何处理?
答案:
1.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看,该工程施工合同应属于固定价格合同。
2.该合同存在的不妥之处及修改: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应扣除节假日,可以将该节假日时间加到总日历天数中。
(2)不应以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而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
(3)质量保修条款不妥,应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保修。
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在工程建设项目方面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建筑工程领域的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对建筑市场的繁荣稳定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工程招标和投标作为工程承包的一种方式,与合同的管理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新形势下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对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更好地发挥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形势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面临的现状
由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未完善,招标、投标工作尚不成熟,社会大众对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仍然缺乏认识,企业和单位对于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仍然缺乏了解,对于工程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之间的联系了解不深,现有的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漏,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招标、投标的工作人员对招标、投标工作了解不足
招标、投标作为一种工程承包企业互相竞争、工程方和工程承包方之间互相选择的方式,对竞争活动的公开、公正有着具体的要求而很多招标、投标的工作人员由于对工作缺乏了解,在实际的具体操作中容易出现违反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失误,导致招标、投标工作无法实现其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根本目的。例如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公布的招标文件中不该出现对投标方技术、原料、人员、和工具的倾向性要求,这种倾向性要求会极大地限制招标的范围,无形中排除许多潜在的投标方,削弱招标投标工作的竞争性和含金量,最终影响到招标投标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工作人员对招标、投标工作缺乏了解,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认识不足,倾向性的要求广泛存在于许多招标、投标工作中。
2、招投标过程中不按照规定执行
近年来,我国的招投标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哄抬标价等情况,这些情况严重地阻碍着我国的经济健康发展,对此,我国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对工程招标、投标进行了限价,并要求招标企业将招标控制的价格进行公布。但在当前的实际操作中,由于监管力度不强,一方面是很多的地方仍然没有执行法律规定,不对外进行招标控制价格公布。这种行为不仅严重的违背了招投标过程中的竞争公平性和透明性,同时也使得工程的质量难以得到保障,长期存在的“暗箱操作”导致企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另一方面是很多地方对招标控制价没有实质性审查,导致招标控制价过高或过低,给投标人提供了哄抬标价的空间或造成投标人之间的低价恶性竞争。
3、合同签订不规范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一部分,仍应该符合招标投标工作对公平性和透明性的要求,符合国家对于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现有招标、投标工作后的合同签订中,仍存在着大量不公平、不透明的现象。首先,合同应强调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合同双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现有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常常重点强调对工程承包方的要求和义务,而较少提及工程方的义务,对工程方违约时的赔偿也所提甚少,这种含同在含同双方中明显偏向于工程方,违背了合同公平公正的要求其次,除了合同双方对外公布以备主管部门审查的合同以外,工程的方与承包方之间常常签订有别于明面上的合同之外的私下的合同,这种私下签订的合同虽然被双方承认并在实际操作中得以实施,但在法律效应方面并不明确,特别是其中与公布的合同互相抵悟的内容缺乏必须的法律依据。一旦工程承包方与方之间关于合同内容发生纠纷,这种“公开含同”与“私下含同”的矛盾常常成为矛盾的焦点,滋生双方剧烈的对抗。
二、加强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措施
为了有效的避免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保障工程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应当及时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采取必要的措施,尽量避免问题的出现。
1、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要提高工作效率,可进行相关部门的合并和职能部门的分离。
2、严格控制招标的前期工作
招标的前期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行业专业招标文件等进行仔细的了解,保障内容的全面性和清晰性,做到不漏项、不误解。同时为了防止有的单位恶意竞争,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相关的保护措施。科学的评标对招标工作来说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等来进行科学的选择,找到最合适的评标方式。对于一些简单的常用设备或者项目进行招标时,可以采取投票的方式或者最低评标方式来进行选择。而对于一些工程难度较大,价格较高的项目投标,可以采取综合评分方法,并增加项目经理答辩、类似项目考察等环节进行评标。
3、加强政府管理和监督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以仲裁者、监督者的身份执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能。通过大力宣传招标投标工作公平透明的原则,加强社会主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政府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单位能够起到规范市场秩序、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的作用。
4、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性强,要求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工程专业技术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对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高。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水平将直接影响工程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履约,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应专业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参与施工招标的合同条款设置,使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结合。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招标、投标作为当今中国工程建设领域广泛采用的一种工程方、承包方之间互相选择的工程承包方式,与最终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有着紧密联系。在中国加强法制建设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对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进一步建设是中国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应有之义,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从工程的招标开始就应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保障工程招标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从而为工程的质量奠定稳定的基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