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5: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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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能源管理机制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能源消耗不断增加,在全世界各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节约能源消耗问题已近成为全人类关注的首要问题。从上各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市场上出现一种新的投资机制,这是一种全新的节能模式,人们称为“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这种模式新颖独具创新,很快在许多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伴随着它的出现一种全新的非常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简称(EMC)迅速的发展起来,尤其是在一些比如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EMC已经遥遥领先,称为大家追捧的节能产业。
2.1关于EMCEMC又被称为能源管理公司,它是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运作的、并且以赢利为目的专业化公司,通过这种运作方式可以使项目的节能效益提高很多占总效益的一半以上。节能服务公司与市场上很多亟待改造争取节能的建筑商或者其他用户签订合同。然后为客户制定相适应的节能方案。前期的调研,可行性研究,到后期的节能设计方案,甚至项目的实施过程材料的采购,施工的管理和节能的检测等等一系列的流程都由节能公司进行包装设计。最后产生的节能收益以此获得利润。节能服务公司要求在合同期内,他们拥有节能改造的设备,并且分享的足额效益。但是在合同结束以后,节能设备和全部节能效益都要全部移交给客户。
2.2节能服务公司带给能耗客户的效益(1)能耗客户不用任何资金投入,便可以完成节能技术改造;(2)节能工程施工完毕,便可以分享项目的部分节能效益;(3)在合同结束以后,节能的设备和全部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4)节能服务公司可以为能耗客户承担很多技术风险以及一定的经济风险。
2.3关于EMC的运作流程EMC在市场上与能耗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以后,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EMC在市场上运行有自己的特殊性,同样是企业它销售的却不是某种具体的技术或者产品,而是一系列的节能“服务”,换种说法是EMC向耗能客户销售节能量。节能服务公司在市场的上的全部服务内容:在项目前期准备中,根据用能诊断报告,提出项目建议方案,并且测出项目能耗基准线。在项目过程中,与客户签订合同并进行融资,同时工程设计,以及设备安装和调试,最后项目验收。项目效益分享、项目的维护以及设备的操作说明最后全部移交客户。
2.4示范工程上海浦江金融广场就是典型的示范工程,在其设计之初相关部门就建立最终的节能目标,并且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后期的运营和管理中都始终严格执行。人们称之为“全生命周期”,这也是我国节能项目中首创此举的新建建筑工程项目备受瞩目。在这个基础上以这个项目为起始,周边很多新建的商业建筑、办公建筑都探索推行这种模式,使上海的北外滩成为我国领先的节能建筑示范区。从建筑设计角度,我们在前期策划阶段就把节能问题考虑进去,对于以后的节能举措将是一帆风顺。在上海浦江这个项目建设阶段,相关的生产和技术部门通过智能服务管理监控新建建筑的能耗,在运行中不断调整方案。在运营过程中采取同一时期同类建筑的能耗水平为准则,通过第三方托管服务的形式托管能源费用,最终实现在同类建筑中能耗最低为目标,从而建立完善的综合节能系统实现全面智能化的能耗监控。作为建筑设计从业人员我们应该在建筑设计初始阶段就应该联合不同的节能机构针对新建建筑的不同部分进行评测,然后根据国家要求的相关建筑节能标准还有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LEED标准来设计建筑方案。通过建筑能耗的数据模拟,最后来确定建设项目总体的节能标准和实施方案。
3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相关问题
虽然我国的节能服务全面推行,但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还有很多问题:(1)国内信誉环境不利于EMC的发展。当前,在我国境内由于EMC作为一项新兴的产业还没有完全投入市场,没有有利的信誉知名度,对于这个问题很难扭转市场的尴尬局面,很多能耗企业怀疑EMC公司的承诺的真实性,然而EMC公司也怀疑客户能否真正按合同分享节能效益。(2)现行财务管理制度使EMC公司难于为政府机构实施节能项目。国内的财务管理制度与国外不同,EMC公司很难与政府分享节能效益,政府在EMC公司运营中如果不增加能源费用才能切实与EMC公司分享节能效益。另外政府机构关于节能效益没有建立奖励制度,从事相关管理人员没有工作积极性。(3)融资困难重重。EMC的融资过程困难重重,很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为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项目进行融资,他们认为原因是:在我国EMC都属于中小型企业,很难让金融系统信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评估部门由于不熟悉EMC公司的业务很难操作;节能项目不是形态物品,不能形成抵押物。但是在发达国家就不存在这些问题,发达国家的政府非常鼓励金融机构为节能项目融资。(4)节能服务产业运行不规范。EMC还是属于早期发展中的中小型产业,目前处于鱼目混珠的市场混乱状态,即使有很多方面的政策支持,我国建筑节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有很多经验,但是它毕竟没有非常成熟的行业规范和行业服务标准,节能多少的测量和方法都没有成型的管理规定。还有很多的EMC没有很强的专业化能力和市场经济下的运营能力,那么复杂的运营机制导致在市场上很难生存。如果加强相关的行业培训,增强市场的开拓能力,并且在财务和技术上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完全可以大大提高耗能客户的服务水平。规范行业运行轨迹使得EMC更容易在国内的市场条件下生存。
2风险评价矩阵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运作机制决定了节能服务公司在项目实施中必须承担风险。因此,应完善项目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识别与项目有关的风险,评价和管理改善项目的执行效果,从而使潜在机会或回报最大化,潜在风险最小化。风险矩阵是项目管理中识别风险因素重要性的一种结构性方法,风险矩阵能够全面、动态地初步识别风险因素,包含风险来源、可能结果、预期发生概率,然后对风险进行分级整理,为风险管理的后续阶段打下基础。利用风险矩阵收集的数据和评估结果可以在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应用,有着重要的推广应用价值。风险矩阵方法关于各风险评价因子的权重系数是通过专家打分或调查投票的方法来确定的,以识别对项目影响最为关键的风险,为节能服务企业经营者提供制定相应风险处置措施的依据和历史纪录。
2.1原始风险矩阵
原始风险矩阵由需求栏、风险栏、技术栏、风险影响栏、风险概率栏、风险等级栏和风险管理/降低栏等构成。风险矩阵通常由项目风险管理小组来完成,负责对项目风险因素的识别和评估。
1)需求栏:列出项目的基本需求,通常包括项目操作要求和项目管理需求。
2)风险栏:描述项目的具体风险。
3)技术栏:根据具体需求列出可采用的技术。如果所需技术不存在或不够成熟,则可能会不能满足需求,风险发生的概率就会相对高些。4)风险影响栏:用于评估识别风险对项目的影响,通常用I表示。将风险对项目的影响划分为五个等级。
2.2Borda序值
由于风险等级栏仅给出了三个直观的风险等级,因此在评价结果中会产生很多风险结,即处于同一等级可以继续细分的风险模块。为了能够识别同等级下相对关键的风险,在风险矩阵中引入Borda序值方法,以尽量减少同等级的风险评价结果。Borda序值是对某准则进行排序,统计出风险因子在该准则下的排名,然后进行综合考虑。设总共有N个风险值,i为风险因子,k为相应准则(k=1表示风险影响,k=2表示风险发生概率)。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评估
根据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特征选取风险因素。在编制风险清单基础上,结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具体特点,进行专家投票。经过对收回的有效问卷进行整理,即可输入风险影响和风险发生概率。对于风险影响,应根据加权后的投票结果,采用取多数原则;对于风险发生概率,应采取加权平均原则。其中,U24项目运行管理能力属于高等级,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最大风险;U23工程质量和U27预期效益适应性条件其次,前三项高等级风险均属于内部风险,可以通过自身技术力量的完善进行规避。U11政策影响作为外部风险,对项目的实施具有重大的导向作用,可以通过及时了解政策趋势,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和控制措施。
险规避和应对措施
通过风险识别找出影响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顺利实现的主要风险,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提出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风险的控制措施,尽可能地降低工程项目风险,实现节能运行项目的预期目标,这是项目风险管理的主旨所在。虽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大量风险客观存在,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通过项目经验和积累,以及通过测试、模拟、分析掌握的节能技术相关数据资料,来识别甚至是量化风险,判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造成的连带后果,从而通过适当的技术和方法来应对与控制风险。根据风险清单指标体系的要素,可以提出相应可采取的应对与控制方法。
4.1外部风险的应对与控制
外部的政治、经济环境是不可控制的。规避这些风险,需要节能服务公司仔细研究政治、经济动态和走势,了解国家在节能事业方面的政策和优惠措施,熟悉法律法规,相应风险清单的应对措施。
4.2内部风险的应对与控制
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执行过程中,节能服务公司内部技术实力是项目成功的重要保证,这部分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控制这些风险,节能服务公司应通过不断提高自身技术实力,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运行管理方案,保证预期的节能收益。
中图分类号:F2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011—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尤其是“十一五”期间,住宅与房地产业从投资与消费两个方面拉动了国民经济发展,正在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目前是我国住房新旧体制转换的关键性阶段,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运行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
现在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已超过10平方米,实现千人住宅竣工20套。农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5.7平方米。城乡居民住房的工程质量、功能质量、环境质量和综合配套水平都有了较大改善,居住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随着住宅建设的发展和居住条件的改善,我国住房供应极度短缺的时代基本结束。
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舒适的建筑热环境日益成为人们生活的需要。这与我国大部分地区冬冷夏热的气候特点关系很大。与世界同纬度地区相比,1月平均气温我国东北要低14~18℃,黄河中下游要低10~14℃,长江以南要低8~10℃,东北沿海要低5℃左右;而7月平均气温,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却要比同纬度地区高出1.3~2.5℃。由此可见,我国冬冷夏热的问题是相当突出的,而人民生活越是改善,越不堪忍受寒冬酷夏的折磨,因而耗能问题也就越突出。我们不得不承认,建筑物是用能大户。
我国有400亿平方米的既有建筑需要进行节能改造,但目前的障碍是这笔巨大的改造费用由谁出资,由谁受益。纵观国外这几十年来的成功经验,我们发现其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比较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内涵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是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管理模式,是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国际上称为Energy Service Company,简称ESCO;国内称为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针对不同的需求和不同的建筑类型,与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相应的能源服务合同,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全过程的服务或者是提供检测、能效审计、设计、融资、改造、运行和管理等部分一项或几项服务的组合,并通过与客户分享改造项目运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节能收益来收回投资并取得本公司的利润,如果改造后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的节能量,节能服务公司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合同能源管理下,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为客户提供专业性的综合节能服务,拥有项目(包括设备)的所有权,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由节能服务公司和客户共同分享。合同期结束后,项目的所有权和全部节能效益转移给客户。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点
EMC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解决了我国目前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上面临的诸多问题,如节能改造资金筹措困难,系统运行节能效率不高,能源浪费现象严重等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1.客户投入少风险低。既有节能建筑改造中的一个难点是改造的资金来源。针对改造资金问题,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如果能够得到政府和金融部门的支持而参与到节能改造中,就可以承担部分或全部节能改造所需要的前期投资,以克服客户的资金障碍。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节能改造项目经济效益明显,投资回收期一般为3~5年,而且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客户因为与节能服务公司共享节能收益,因此能从节能改造后节约的能源费用来偿还先前为节能改造项目的贷款并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相关的服务费用。
由于节能服务公司是专业化的服务公司,技术成熟而且使用设备规范可靠,并有在不影响生产情况下实现节能效益为前提的承诺与保证,而且在能源合同中规定了如改造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将由建筑节能公司全部承担。这样客户所承担的改造项目的风险很低,甚至趋于零。
2.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建筑节能公司为客户提供检测、能效审计、设计、融资、改造、运行和管理的一条龙服务,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提供资金;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节能设备并保证节能项目的质量;在项目运行后提供最优服务方案等,为客户提供的是项目的总体的节能解决方案及集成化的节能服务。这种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将会形成节能改造项目的效益保障机制,有效地降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成本,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经济效益,并促进建筑节能向产业化发展。
3.多方共赢。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单位主要有:EMC、客户企业、工程施工单位、银行、节能设备制造商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一种实现多方共赢的管理模式。首先,建筑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可以在合同期内通过分享大部分的节能收益而收回先前支付的改造投资并取得可观的利润。而客户企业一方面在合同期内能从节能收益中分享属于自己小部分收益,另一方面,由于合同期结束后,项目的所有权和全部节能效益转移给客户,客户因此获得的收益是非常可观的。其次,银行因为可以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节能改造项目的贷款而获得银行自身的收益。再次节能设备制造商也可以因为节能产品和设备而实现他们的收益,等等。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中,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各方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合作关系,节能成为了参与各方共同的目标和努力方向。
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类型
我国建筑领域的合同能源管理大致有三种模式:保证节能量型、节能效益共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
1.保证节能量型。在这种形式的合同中,客户分期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按合同规定,客户向EMC支付服务费用,如果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按照合同约定由EMC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客户筹措节能改善计划与过程资金,而EMC即保证依计划执行,保证节能计划之节能金额可抵偿客户之债务偿还。假如节能计划之节能金额未达到客户债务偿还金额,即由EMC负责偿还其差额。如果节能金额超出先前的承诺保证额,超出部分则依据双方同意的方法在客户与EMC之间分配。
2.节能收益共享型。这种模式是EMC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满后,项目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节能效益分享合同因受贿投资的时间要比保证节能两合同场,所以合同期限也较长,风险也较大。
3.项目融资合同型。项目融资合同型允许节能服务公司收取一笔固定费用,作为回报,客户可以享受某一水平的服务,该服务覆盖了客户用能的所有方面,包括支付能源费用和日常维护。
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运行流程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运行流程主要包括建筑能效审计、合同签订、节能改造方案设计、实施改造、运行保养和维护、节能量检测评价以及分享节能效益等。如图1所示。
1.建筑能效审计。
第一步,与客户初次洽谈业务,了解客户要求,与客户讨论节能改造的潜力;进行初步的能效审计,初步分析客户的节能潜力,所需要的投资和节能改造的经济效益,并向客户提出节能服务的具体建议,与客户签订意向书。
第二步,进行详细的能效审计和经济分析。根据改造前客户的设备特征和运行状况进行项目的能源审计、确定工程技术方案,分析项目所需的投资、运行费用及节能收益。
2.合同签订。与客户商议合同的商业条款和法律条款后即可签订合同。
3.提供能源管理服务。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EMC与客户合作执行合同。具体包括:a.确定改造前的能源消耗量,监测技术和办法,并应得到双方的确认,以确认改造后的节能量;b.工程设计和施工。EMC自行设计/施工,或委托其他公司设计/施工,EMC负责这期间的管理和费用;c.交付使用。确保施工质量,验收后交付并培训客户正常使用;d.项目维护。根据合同提高设备维护服务。
4.监测节能量,效益分享。根据合同规定的节能量检测方式进行节能量的监测,确定节能效应,并根据合同规定的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分享节能效益。
人们目前对于建筑能耗占全国总能耗的比例已经达成了共识,即在30%以上。这样大的比重,超过了所有其它的行业。而建筑节能可实现的幅度也是所有行业中最大的。我国对建筑节能的要求是最低也要节能50%以上,而且很多大城市已将次标准提高到了65%以上。任何其它的行业都不可能有这样大的节能幅度。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建筑节能对于我国整体节能减排的贡献是巨大的。
建筑节能所面临的困难就是节能改造的投资与收益归属问题。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完美地解决这个问题。北美和欧洲已经进行了超过30年的实践,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合同能源管理既在政府的指导监督下有序进行,又因其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而得到了银行和企业的支持,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又使政府得到了解脱。
我国已经局部开始了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的试点。3年前在邯郸的某个小区进行了节能改造。该项目由当地政府和国际机构共同出资。改造完成后由出资方和居民共同益。该小区的居民一开始对节能改造不完全理解,认为施工会妨碍正常生活,且担心改造影响房屋的安全性。在当地政府的耐心工作下,人们认识到节能改造已经是一项很成熟的技术,不会伤害房屋。施工虽然会对正常生活有一定影响,但考虑到将来通过节能所能得到的收益,居民们最终对节能改造非常支持,积极配合。目前该项目已经完工2年了,各方已经开始分享节能改造所带来的收益。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 A
一、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渠道分析
1、自有资金和用能单位提供的资金
建筑节能服务公司在进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时,自有资金并不充足。因为这些公司一般为资金基本自筹、独立运营的成立时间较短的新企业,主要依靠所有者权益资金谋求发展,技术条件上不够成熟。多数用能单位对建筑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节能改造的节能效益持怀疑态度,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越是缺乏资金的建筑节能服务公司就越难取得用能单位的资金支持。
2、专项支持资金
国际专项支持资金主要包括以下3种: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合作组织开发的“中国节能融资项目”;国际金融公司为合作的商业银行发放的节能减排融资贷款提供风险分担的“中国节能融资项目”;法国开发署提供的低于市场利率的“绿色中间信贷”等。由于国际资金支持的项目对贷款企业的资信条件、财务条件、项目条件准入门槛较高,实际从这种渠道中获得融资的建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不多。国内专项支持资金是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规定。
3、项目融资租赁与股权融资
项目融资租赁中最常用的是杠杆租赁融资方式。杠杆租赁充分利用了项目的税务优势作为股本参加者的投资收益,所以降低了建筑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成本和投资成本,同时用能单位的融资成本也随之减少,对用能单位有一定的吸引力。股权融资即以建筑节能服务公司的名义对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建筑节能作为一个朝阳产业,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极大。建筑节能服务公司应该综合考虑各种融资渠道的优缺点,不断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即使在无法进行股权融资的阶段,也应随时做好吸引潜在“股东”的准备,待建筑节能服务公司逐渐发展壮大上市之后就可以进行股权融资。
二、中国合同能源管理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在我国,对于节能服务公司而言,融资困难是制约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一个突出的问题,不管是在工作层面或者是在学术研究层面,如何解决融资难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本文认为,目前中国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过程中主要由由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节能服务公司自身的问题。目前,中国五批累计备案节能服务公司总数已达3210家。但由于初期备案的门槛相对偏低,因而已备案的公司一般以轻资产、可抵押资产少、缺乏良好的担保条件为特征,而且也存在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人才匮乏,以及金融素质偏低等问题。而EPC项目参与主体众多,面临着市场以及政策环境的不确定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缺乏节能技术专业评估能力,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属于高风险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融资的积极性,节能服务公司如何提高自己的信誉度来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是国内EPC项目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
二是合同能源管项目投资回收期长,资金回笼慢。中国EPC项目的合同期一般为3到5年,甚至更长,这就造成无法快速回笼资金的后果,当节能服务公司同时开展多个EPC项目时就可能会出现资金短缺的现象。同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投资收益可计量的回报时间较长,前期就需要节能服务公司垫付大量的资金,这就决定了节能服务公司未来必然要向金融方向发展,银行、风险投资、保险机构的进入,是解决合同能源管理融资难问题的重要出路,但这样又会造成节能服务公司和金融单位的竞争,降低金融单位为其提供贷款的主观意愿度。
三是我国金融体系缺乏完美的节能融资服务体系。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开始试点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的节能量产值”做抵押来发放贷款,如:浦发银行推出的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即是针对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面临的资金瓶颈而推出的专项产品。浦发银行以“未来实现的收益”作为质押,向企业提供专项贷款,浦发银行按照节能项目未来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前将该项目未来的收益一次或分次发放给企业。但是受风险估计与控制等因素的影响,这种规模的贷款发放对中国越发壮大的节能服务产业来说也是杯水车薪,国内的整个EPC市场需要更大规模更规范化的节能融资服务体系。
三、破解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融资困难的新思路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融资面临着各式各样的问题,主要依靠赠款与国家财政资助的现状必须打破。依据中国目前的节能产业及金融市场现状,下文对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创新有以下几点建议:
1、将资产证券化(ABS)引入合同能源管理
把ABS项目融资方式引入合同能源管理,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资金来源。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委托受托机构发行的一种可交易的证券融资形式。资产证券化模式只关注EPC项目未来现金流情况,且破产隔离可以实现EPC项目信用与节能服务公司信用相互分离,而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规模、自身信用没有硬性要求。此外,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银行可以将流动性差的专利质押贷款转移给有特殊目的的机构,以此来帮助拥有专利资产的ESCO获得融资。另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根据节能项目的特点,特别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设计出保理、信托、互助基金联保等多个金融品种,多渠道、多模式为ESCO节能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
2、绿色债成为债券市场的新宠,可以为合同能源管理融资开辟一条新道路
绿色债券目前并没有严格的定义,可以理解为一种以债务债权关系为基础的金融工具,不过募集资金通常仅仅用于对环境友好的项目。2008年,世界银行发行了全球首只绿色债券,随后绿色债券发行人类型不断增加、投资者队伍不断扩大,其投资者中既有养老基金,也有全球资产管理机构(如高盛、黑石、苏黎世保险)、知名公司(如微软、福特汽车)和中央银行(如巴西和德国中央银行)。2014年6月17日,由世界银行旗下的国际金融公司发行的3年期,票面收益率为2%的首只以人民币计价的“绿色债券”在伦敦市场成功发行。绿色债券作为投资节能环保领域以期能够获得收益的金融工具,可以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资金来源。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潜力很大,特别是在中国,这是一个新兴市场。当然,对于这种新型债券,规模较大的企业发行成功的几率会比较高一些。针对中国目前节能服务行业中小型企业居多的现状来说,如果建立起金融机构、节能企业之间以及第三方机构的合作交易平台,在中国这种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下,节能服务公司及节能企业能够以绿色债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那就为EPC项目融资开辟了一条新道路。
3、结余碳排放额交易应用于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新机制
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碳减排项目占了很大的比重。由于碳排放权具有一定价值,因此可以利用碳减排项目预期节余排放配额为其融资。目前中国北京、上海、天津、湖北、广东、深圳、重庆等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已全部开始实际交易。配额企业所已经拥有的碳排放权就是企业的一种私有财产,它具有稀缺性、强制性、排他性、可交易性以及可分割性。而进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企业在节能项目完成后是有一部分的排放权剩余的,这就可以用来向排放权需求方进行出售,进而解决一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问题了。交易可以在项目进行前,根据预期的节能量进行排放权部分出售,不过节能服务公司要承担较大的风险,一旦项目失败,由此而带来的损失将会有节能服务公司全部或部分承担。如果能在节能项目正常运行后,节能企业分期将已经完成并经过主管部门审批的、与减排量相当的排放权卖出获得当期收益,所得收益按照合同约定分配。这种模式的风险相对较小,但是对于缓解项目前期巨大的资金压力作用就小了一些。
结束语
国家在《“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并对合同能源管理“十二五”期间发展设定了目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业销售额年均增速保持“30%”,到2015年,分别形成20个和50个年产值在10亿以上的专业化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环保服务公司。中国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单一、融资困难的现状尤为突出,合同能源管理融资存在着如国家支持力度、投资回收期长造成的融资困难、金融市场体制缺乏完善的节能融资服务体系、节能服务公司自身信誉等诸多问题,阻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开展。
参考文献
[1]卞昊.合同能源管理在N公司的应用及分析[D].宁夏大学,2014.
合同能源管理进入实质性阶段
9月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告审核推荐第一批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其中主要涉及余热利用、照明系统改造、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锅炉系统改造、热泵技术、电机拖动系统改造(变频器)等节能改造技术,上榜名单涉及上市公司分别为达实智能、延华智能、九州电气、合康变频、荣信股份、动力源、智光电气和中科电气。
这是继6月8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和8月9日的由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之后的又一重要举措。这一举措为相关公司在获取节能补贴、绿色低息信贷、税收减免方面提供了绿色通道,使相关节能服务公司获得了国家认证,这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又一次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节能服务发展空间巨大
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主要应用领域。节能服务项目分布在工业、建筑、交通等各个领域,涵盖钢铁、石化、建材、交通、电力、建筑、水泥等各行各业。合同能源管理适用于合同金额较大、能源计量便利的用电大户和用能大户,在工业高低压变频器、工业余热回收利用、工业锅炉,建筑HVAC、配电系统、LED路灯系统等领域,都是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的重点领域。2009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31.0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6.3%,单位万元GDP能耗为1.08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2.2%,而今年上半年我国单位万元GDP能耗同比上升0.09%,减排压力骤然增加,完成2020年减排40-45%的目标难度十分艰巨。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有望成为推动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的有效手段。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坚持“市场运作、政府引导、政策支持、服务创新”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科技创新,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我市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扶持培育5家左右在各自领域有特色、有专长、有优势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初步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形成1—2家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综合性节能服务公司,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二、加快培育节能服务产业市场
(三)加大能源审计力度。组织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对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节能目标或能源利用效率明显低于本省同行业(同类建筑)平均水平的,依法实施强制能源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用能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完善能源计量、能源统计、能耗标准体系,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基础条件。
(四)推进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各级各类政府机关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要加快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在实施节能改造时,原则上应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会同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抓紧出台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办法。
(五)积极抓好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者、物业管理者或长期租用者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在实施节能改造时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
(六)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改造。重点用能单位在实施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改造项目时要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加快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推广高效节能机电产品和高效照明产品等。
(七)大力发展节能服务公司。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整合资源、联合重组,增强核心竞争力,拓展服务领域,提升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使其发展成为产业龙头;培育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诊断、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节能服务。
三、加强节能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八)加强对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和指导。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财政局对符合《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节能服务公司向注册所在地的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进行汇总、初审,满足省备案条件的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评审。通过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通过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逐级向省、国家申请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并对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财政局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情况、节能效果以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等行为的节能服务公司,要追缴扣回财政奖励资金,报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取消其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备案资格。
(九)严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建立节能量第三方审核制度。对凡申请国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的项目,要有省级主管部门备案的节能量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并作为拨付节能奖励资金和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十)建设节能服务信息平台体系。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托网络资源,及时准确节能政策和新技术、新产品等信息以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信息服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节能服务市场环境。公共机构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及政府出资开展的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和节能改造项目,应通过有关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节能项目信息,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节能服务机构。
(十一)发挥行业组织的服务和自律作用。引导行业协会配合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推广节能技术,开展公益性节能咨询服务,为中小用能单位进行节能诊断等。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加快建设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项目实施经验,促进节能服务公司间的沟通与合作,制定行业公约,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不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十二)建立银行信贷支持机制。金融机构要积极增加信贷产品,拓宽抵押范围,创新担保方式,简化信贷申请和审批手续,将节能服务公司纳入信用评级范围,对符合资质要求、信誉良好、有发展前景的,积极给予授信并提供项目融资等金融服务,有效满足节能服务公司资金需求。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十三)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中小节能服务公司申请贷款信用担保,其担保条件、担保程序、担保额度、年保费率等按照中小企业相关扶持政策执行。各级政策性担保机构要结合节能服务公司的特点,创新运用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互保联保、个人资产抵押等反担保措施,积极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适当放宽贷款担保受理条件。
(十四)积极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信息平台,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并加强对接,鼓励风险投资机构资金以及各类专项基金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合同能源管理,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
五、积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
(十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范围和支持条件的,在项目完工后向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提出财政奖励资金申请,并由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符合享受财政奖励资金条件的项目。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60元/吨标准煤。将节能服务纳入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范围。列入省级节能量审核机构目录的节能量审核机构,按照规定承担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委托开展的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等相关业务,有关费用从同级财政节能减排资金中予以安排。
(十六)落实国家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资产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同时从事不同税收政策待遇项目的,其享受税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收入、扣除,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用能企业用于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或其他相关科目。
(十七)完善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对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处理;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节能服务公司收到财政奖励资金后,在财务上作资本公积处理。
六、营造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八)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支持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掌握先进的节能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性、关键性节能技术和设备,促进节能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市级科技经费资金要向节能技术研发项目倾斜。加快节能服务产业专业人才培养。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公共机构总量158.56万家,用能人数约4.97亿人(包括公共机构自有人员及接受公共服务人员),建筑面积约82.73亿平方米,能源消费总量1.63亿吨标准煤,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3.29%;用水总量106.97亿立方米,约占全社会生活用水总量的12.39%。目前,我国公共机构办公条件舒适性还远不如发达国家,如果办公条件要达到同样的舒适程度,我国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会要增长2至3倍,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空间巨大。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公共机构点多线长面广、基础条件各不相同,在节能工作中投入的财政资金也存在一定差异。“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累计投入财政资金开展节能改造资金总量为145亿元,平均每个单位不到1万元。“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应用市场化机制不够,全国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仅为2570个。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领域相比,公共机构具有便于集中管理、执行力强的优势,对全社会有着示范作用。公共机构节能应用市场机制可为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提供巨大的市场需求,并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在全社会的推广应用。
公共机构用能管理社会化进展情况
公共机构节能市场化主要包括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是应用中最主要的方式,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较多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的模式。合同节水管理借鉴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是一种用于节水改造的新型市场化商业模式。在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实现公共服务提供的竞争性与私营化。国管局积极推进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改造,在《“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中明确要求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同时,将合同能源管理推行情况纳入节能工作考核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在全国12个省(区、市)29个市(县、区)开展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取得良好效果。组织编制《公共机构绿色节能节水技术集》,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新技术、新产品。各地方也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创建工作,深圳市率先出台了《深圳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上海市、江苏省、广州市等地方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费用和成本结余核算办法;重庆市政府创新商业模式,在项目采购阶段采用项目打包进行招标,并设立“建筑节能产业基金”。
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公共机构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节能意识淡薄,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节能工作机制,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不了解、不重视。有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在机构改革中行政职能不断弱化,节能工作缺乏获得感,节能压力传导机制不够顺畅。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主动实施节能措施的内生动力不足。在现有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费用财政预算制度下,如果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可能会减少下一年的能源资源费用预算,缺乏节约能源资源的动力。此外,公共机构属于国有资产,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可能涉及国有资产处理,为了规避不必要的管理风险,往往选择保持管理现状,不会主动实施节能措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规模小、散,节能服务公司融资困难。一方面,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常规模较小、较散,难以形成规模效益。节能服务公司需要提前垫付大量项目资金,大大增加了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压力。另一方面公共机构领域从事节能服务的公司大部分为中小企业,企业自有资金规模有限,从商业银行贷款又难以提供足额的担保抵押物,导致融资困难。节能服务公司资质水平参差不齐。一些资质较差、技术管理水平不达标的企业往往能通过低价竞争手段抢下项目,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因缺乏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导致项目失败或成本增加。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费用和成本节余预算规则缺乏明确、细化的说明,尤其是对于节能改造后能耗下降了,项目合同期内的预算是否会消减,尚无明确的解释。能源费用列支分散,缺乏统一归口管理。目前公共机构的能耗费用在会计账目中未能单独列支或独立体现,且列支存在相互交叉,按照“实报实销”方式结算,难以体验到用能管理的资金压力。项目审批流程复杂,严重影响项目进度。传统的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比较复杂,需要经过项目立项审批、可形性研究审批、项目概算审批、投资计划审批等环节,迟滞节能改造项目的进度,也增加了项目的时间成本。项目招投标流程不清晰,政府采购管理存在制约。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付方式特殊、项目周期长(大多数超过政府采购项目周期3年要求)等因素,通常的采购评标方法不能直接适用。对招标文件编制、综合方案评定涉及项目投资、施工管理等内容,还缺乏明确的制度安排。技术产品缺乏相关标准规范,用能单位对服务水平有质疑。缺乏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不同用途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不利于公共机构用能管理和评价。缺乏市场普遍认可的第三方节能效益评价机构,也没有对节能效果进行评价的行业标准,这对公共机构支付费用的多少产生不确定性,财政性资金使用难以得到合理保证。
中图分类号: TE08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期,特别是城市建设日新月异。近10年来,每一个城市的建筑面积都迅速的扩展了好几倍。在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如交通拥堵、建设用地紧缺、污染排放增多、能源和资源消耗严重等大量涌现,能源消耗巨大,能源利用效率低,对环境影响突出——比如现阶段最突出的阴霾天气、水源污染等,这些都导致全社会保护生态的意识迅速增强。
面对城市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许多城市不再过分追求过快过大的建设思路,积极转变城市建设模式,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要把城市建造得更加干净、更加美丽、更加生态环保。许多城市都将节能确定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主要内容。
节能成为了全社会的共识并成为了政府重要的战略举措,因为能源供应的安全问题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2009年北京市提出了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口号,这就是当前政府深刻认识到必须转变城市发展模式而提出的应对战略。
二、绿色建筑的特点及政策支持
所谓的绿色建筑就是指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城市建筑是城市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居民居住、工作、休闲娱乐的主要活动场所。推进建筑节能,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把城市建筑建设得更加节能环保,建设得更加舒适宜居,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市建设,转变城市的建设模式,破解资源瓶颈,正是体现了倡导城市节能发展绿色建筑的必然需求,终将会为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增添光彩。
中国绿色建筑的发展和城市节能的应用,与发达国家有着显著的不同。中国目前正处于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而发达国家是在工业化、城镇化高速发展期之后的后工业时期开始绿色建筑和城市节能的进程。因此中国的绿色建筑和城市节能建设具有边发展边推广节能的特点。
从1980年世界自然保护组织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口号以来,节能建筑的体系开始慢慢地进入人们的视野。在1987年联合国环境署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直到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才将绿色建筑逐渐确定为发展方向。绿色建筑的概念进入中国后,在2004年建设部举办了“绿色建筑创新奖”,这标志着我国的绿色建筑发展进入了全面发展的阶段。从这个时间算起我国的绿色建筑发展进入了快车道,200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颁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09年我国政府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提出了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概念。2012年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又在2013年的国务院办公厅1号文件中转发了发展改革委、住建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从2009年贵州省出台《贵州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北京、上海等十三个省市相继出台了相关的评价标准和办法。从上述绿色建筑的发展之路来看,绿色建筑是当前国内外未来建筑发展的共识,它将会是未来政策导向的重中之重。
三、照明节能在城市绿色建筑中的位置
一个能源消耗巨大的建筑,无论它有多么的时尚和豪华,都不是绿色建筑。
一个没有照明的建筑,是一个不适用的建筑。
一个没有照明的城市,是一个毫无美感的城市
照明节能是建筑节能的重中之重,照明节能是城市节能的革命性领域,是引领城市节能的先行者。
城市照明分家用照明、商场照明、酒店照明、机场照明、道路照明、场馆照明等。照明节能是发展绿色建筑的必经之路,照明节能更是节约资源四项内容中的重要一环。
发达国家照明用电消耗的比重已经占到总用电量的25%,中国照明用电量占全国总用电量也已经达到12%以上,并在以平均每年15%的速度递增。
以2012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为例:
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49591亿kW.h
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6219亿kW.h
如果城乡居名生活用电中有一半是照明用电,这部分照明用电全都更换为LED或者太阳能等高效节能的照明产品,按照节电率50%计算,每年就能节约电量1555亿kW.h左右,大略相当于两个三峡工程的发电量(三峡工程多年平均年发电量846.8亿kW.h)。
所以城市照明节能是发展绿色建筑的必由之路,也是倡导低碳生活的必由之路。
四、新技术在照明节能中的应用情况及实现措施
现有节能新技术大概有如下几种:
使用高效光源,降低使用光源的功率,从而降低能耗,比如用LED灯代替荧光灯等。
使用低功耗照明电器,比如用扼流圈式整流器代替电感式整流器等。
使用高效率灯具,比如增强光罩透光率、反射率,相同条件下增强照度。
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代替原有照明用电。
使用光感、遥控等照明智能控制系统,比如根据纬度的不同设置自动开关灯时间,减少手工开关灯时间出现的大白天还在亮灯的情况。
照明设计阶段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使用效果等,避免照度浪费。
上述各种新技术的使用均有现成的案例,效果突出,但集成使用节能技术还在初级应用阶段。例如将节能产品、节能设计方案、节能管理应用等打包节能的方式还只是零星的在一些点应用,如果能大规模推广应用,将会取得更明显的节能效果。
照明节能的实现措施有以下三种:
1、照明设计节能——对空间的照明方式重新规划,合理的调配照度需求,达到节能。
2、照明产品节能——应用新型的照明产品和先进的照明技术,比如应用LED产品、太阳能光伏产品等达到节能。
3、管理节能——就是在利用低能耗照明产品的同时,集成光控、遥感等科技,再辅之以计量监测、无线数据交换、集中控制、数据处理、远程监控软件等技术和产品,实现了能耗系统在科技节能的基础上达到管理的二次节能,并将分散的数据,通过无线移动网络集中到一个统一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能准确的对数据进行统计、存储,并形成详细的用电档案,在方便相关人员查看实时能耗等数值的同时,还可以进行数据分析。
在上述三种节能措施中管理节能的变化最大,即使产品和设计都达到了节能目标,但管理跟不上,也会造成大量的浪费,将上述两种措施实现的节能又浪费掉了。笔者曾经遇到过一个显著的案例,通过优化设计和应用节能产品,项目节能率达到了50%以上,但实际使用中发现节能率只有30%左右,20%的差距出现在哪里呢?经过分析和检测,发现线路老化损耗一部分,手工管理中提前开灯,延后关灯等又浪费一部分,造成实际节电率达不到设计节电率的情况发生。
五、能耗基数的确定是实现管理节能的基础
一个小局部的点即使没有准确的能耗数据也影响不大,但一个区域、一个城市如果没有准确的能耗数据,节能将无从下手。因为能源应用广泛,各个行业、各个区域用能情况都不一样,拿照明来说,分家用照明、商场照明、酒店照明、机场照明、道路照明、场馆照明等,如果不根据各种照明的情况使用符合这种照明的节能措施,将无法达到节能的目的。就像现在有些地方推行的免费用节能灯具更换家庭原有白炽灯等的方法,虽然达到了一定的节能效果,但从整个区域来看,节能效果并不理想。因为每个家庭都会从最经济的角度去使用照明灯具,绝不会无端的浪费,加之不用掏钱就能领取到免费的灯具,大家并不珍惜,所以设备人为损坏严重。商场照明、机场照明、道路照明、场馆照明等才是节能的重点方向,这些地方用电量大,用电时间长,如果使用综合节能措施,节能效果最明显。所以能耗平台的搭建势在必行。
当前,在数据孤岛丛生的情况下,对自己能耗家底的统计显得尤为重要,如果不清楚自己的能耗现状,就不能有的放矢,就会像上述所说的陷入盲人摸象的境地。
当前社会能耗数据的现状是:
无数据状态——粗放式的能源管理
只有总的能耗数据(月账单、年账单)
对工艺及设施的能耗数据不了解
缺乏有效的能源管理机制
有数据但缺乏数据管理和分析——基本能源管理
传统的人工抄表,并对抄表数据进行汇总、制表
简单的抄表和电力监测系统
缺乏对海量数据进行统计、整理和分析
能源管理系统——建立高效的能源管理体系
对能耗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
对能源用量、能耗成本进行分摊
生成各种关键能耗指标
根据系统的分析数据进行需求管理
利用能源管理系统发现浪费
利用能源管理系统进行绩效考核
所以将能耗数据电子化,搭建一个城市能耗计量平台需要形成共识,数据本身不产生价值,数据只有通过分析才能产生价值。但数据的电子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效的城市能耗计量平台的搭建,形成城市自己的能源消耗终端数据,能将城市的能源消耗透明的展示出来,能定量描述区域内能耗的具体情况,如能耗发展变化趋势、不同行业的用能情况、不同功能建筑的用能情况、不同季节和时点的用能情况、甚至于不同终端的用能情况都能完整清晰的展现出来。这个数据平台的搭建是节能工作的重要基础,目前这样的平台搭建还处在无意识状态,都是企业根据自己的需要搭建,成片区域的平台搭建还处于理论的状态。
城市能耗计量平台的一般模式是通过网络搭建一个无线的能源计量平台,这个平台主要借助无线移动通信网络,通过安装在现场的无线传输终端,读取各配电箱中的数字式电能表的数据,实时传输到能源计量平台,实现了能耗的分散采集、集中管理和耗能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主要功能和特点:
1、规范和加强能源管理,从粗放式的能源管理模式到科学的能源管理模式。
2、发现系统中能源使用过程中浪费的情况。
3、生成各种用能需要的能源经济性指标,例如:单位产量能耗,单位面积能耗,单位销售额能耗等等。
4、帮助用能单位建立能耗基准线。
5、帮助用能单位管理生产或运行各个环节的能耗。
6、发现设备及生产管理中低效的环节。
7、对节能措施产生的节能效果进行测量和验证。
8、分析各种变量对能耗的影响,如天气、运营时间、产量等。
9、和用能单位的ERP系统(如SAP、Oracle等系统)对接,为用户提供各种能耗指标。
只要能上网的地方,任何相关方都可以登录这个计量平台适时察看历史能耗数据、现实能耗数据等,还能知道平台中的开灯情况,哪里灯具有损坏都能及时的反应出来。
城市能源数据平台是摸清能耗家底的利器,是指导节能方向的灯塔,是节能管理的中枢。
在这方面也有具体的应用案例:
1、机场照明节能案例:山西省太原武宿国际机场航站楼照明节能改造
2、公路照明节能案例:北京市京通快速路道路照明及收费站照明节能改造
3、物业小区照明节能案例:新疆乌鲁木齐某物业小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
这些案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引入社会资金,在节能的同时,达到多赢的目的。他们合作的模式是EMC模式,就是所谓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者技术,它是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这是一种在国际上成功运用的节能融资新模式。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就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收益,并可以获取EMC公司提供的设备。分享期一般为5到8年,节能服务公司和业主的分享比例一般为8:2,合作目标一般为在满足原有照度甚至照度略有提高的基础上降低能耗,实现节能,节能率以照明为例一般不低于60%,它具有如下优势:
1、业主零投资,没有资金和技术风险,固定资产折旧转移到节能服务公司,合同到期后免费赠送给业主,节约能源后全部的利润归入业主方。
2、节能效益高,节能率在50%以上,业主分享节约能耗的收益时间长,效益收益在15年左右。项目实施完成见到节能效益后才与客户一起分享节能成果,达到双赢甚至多赢的效果。
3、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享受政府节能减排补贴。
4、新产品性能稳定,降低维护频率,减少了维护人员,运行维护费用降低,适应环境能力更强,运用最先进的电子监控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5、改善客户现金流,将有限资金投资在更优先的地方。
6、使客户内部管理更科学,可以获得专业节能咨询和能源管理经验,提升内部管理的科学性,将竞争力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建立绿色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六、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在城市节能及管理中的前景
在照明合同能源管理的平台上未来还可以将水、电、气、油等数据集成进来,形成一个大数据,再利用云技术,将全国的水、电、气、油都汇入这个大网络,让企业、城市、国家的各层管理者都明晰自己的能耗家底,耗能方向,有的放矢地实现节能的目标。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经指出,绿色建筑这场建筑界的革命既有可能助推我国走向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同时,也给城市规划和建筑界带来巨大的挑战与机遇。
未来的前景就像初升的太阳一样耀眼和灿烂。
建成“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也将给投资界带来巨大机会。我们准备好了吗?
参考文献: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美国传统上没有与建筑管理对应的联邦管理机构,建筑标准一般是地方城市的管理任务。联邦政府不负责建筑的管理。地方政府(一般为州政府和市政府)负责制定建筑管理政策。目前,美国能源部是建筑节能领域发挥最大作用的政府机构,但是,也并不从事全责制的管理,其主要任务是支持技术传播、制订标准和组织科研工作。其他与建筑节能有关的管理主体包括联邦部门(能源部、环保署、财政部)、州政府监管管理者、地方管理机构(如加州能源委员会等)、行业协会(如暖通空调工程师协会、绿色建筑委员会等)、大学、节能产品制造商等。值得一提的是,以上各个机构并不是从属关系,彼此之间的活动不是依靠行政命令,而是依靠手中的资源和经费的使用。各个部门虽然不相互从属,也没有单位和个人在全局上的协调,但是,都会按照默认的行业规则进行工作。比如,行业协会中美国暖通空调协会每年都会在没有联邦政府支持的情况下,依靠工程师自愿编制大量的行业规范,各地政府也往往自觉采用这些规范而不是自己重新编写。
(二)美国建筑节能政策与标准
美国的建筑节能政策包括能源使用政策、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和2008年经济危机后出台的美国经济恢复和再生能源法案,其中,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非常有特色,涵盖了住宅、商业、公共建筑和工业等多个行业。以商业建筑节能的减税而言,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新建或已有建筑,只要通过安装室内照明、围护结构、制热、制冷、通风和热水系统,标的建筑总能耗比美国暖通空调工程师协会标准90.1-2001所规定的最小能耗小50%,那么此建筑每平方英寸可获得1.8美元的减税。此项政策主要给予建筑业主,但是也同样适用于进行了结构扩建的房客。”美国建筑节能还拥有诸多行业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自愿性标准。在强制性标准中又包括商业建筑标准、居住建筑标准等多项细分标准。比如,美国早在2005年就推出了美国能源管理计划,根据相关法案规定,联邦政府新建大楼至少应比现有建筑条例节能30%。自愿性标准包括中小型办公楼先进节能设计指导、绿色建筑标准等,其中,在全球较为有影响力的标准是绿色建筑标准(LEED),此标准适用于所有建筑类型——住宅建筑和商业建筑的整个生命周期评估、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并且除了建筑之外还涉及邻里地区。具体包括“新建和改造项目分册、既有建筑分册、商业建筑室内分册、学校项目分册、住宅分册、社区规划分册、商店分册、疗养院分册”等诸多细分内容,内容针对性强且极具实操性。
(三)建筑节能行业协会
美国建筑节能行业协会众多,包括能源效率经济委员会、太阳能学会、暖通空调工程师协会、机械工程师协会、建筑性能模拟学会、绿色建筑委员会等众多专业协会,他们都是没有政府背景、自负盈亏的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于会展、出版行业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及对行业人员的培训。其中,暖通空调工程师协会的影响最大,在全球有51,000名会员,100个分会,每年都举办两次会议,积极发展青年工程师和尖端节能技术的交流与培训。近年来,绿色建筑委员会凭借绿色建筑评估体系认证的影响力,已经成为全球有较大影响力的行业协会。
(四)建筑节能市场
美国建筑节能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其中,合同能源管理在美国建筑节能市场中占据了较大比重,这是一种以节省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美国的能源管理产业以平均每年24%的增长率高速发展。能源公司主要由楼宇设备和控制公司(如霍尼韦尔、西门子等)、电力、燃气公司等和独立的中小型能源管理公司组成,其中前两者占据了主要的市场份额。而且,就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场对象看来,公共客户群体是主体,中小学校、政府、公立医院等占据了50%左右的市场,其他公共客户占据了24%,而私有客户群体比例仅为26%。因此,政府采购的项目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主体市场。
(五)社区建筑节能的社区节能
美国的建筑节能没有局限在建筑本身,而是扩展延伸到使用人群和社区,因此,节能活动不仅体现在技术节能方面,更围绕业主的使用习惯展开了诸多深层次的竞赛。比如,美国西部的萨克拉门托市就组织社区业主进行能源节约比赛,通过报名或随机挑选,在100个相同居住面积,相同取暖热水燃料系统的家庭进行能源节约竞赛,在网上公布胜利者的名字与相片,比赛内容包括扔弃废物,取暖热水燃料,电力和食品。此外,物业公司在节能知识普及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在美国东部的一些社区进行少扔垃圾的比赛,物业公司会具体地告诉小区业主怎样减少垃圾,比如,不要买有包装的食用品而是尽可能买散装的食用品、购物不用一次性塑料袋等,该地区的生活垃圾减少了30%。
二、美国建筑节能管理发展对我国绿色物业管理的启示
美国与中国相比,具有不同的政治管理体制和国情,消费者的消费认知和消费习惯也有较大差异,但是,纵观美国建筑节能管理的具体情况,从管理主体、政策标准、行业协会、技术支持,到市场发展和社区延伸管理,对我国绿色物业管理行业的推广仍然有诸多启示。
(一)政府综合政策强力支持,中央与地方共同发力
美国联邦政府重视节能管理,制定了多项政策,其中,以经济激励作为调整和刺激的核心手段,采取补贴、税收减免等措施,有效地提高了相关主体实施绿色物业管理的积极性。而且,积极制订了相关节能标准,地方政府也积极配合并分别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相比之下,我国政策过于倾向于宏观和中观,经济刺激政策较少,缺乏明确可实操的标准。我国各地政府在节能管理工作的主动性方面差异较大,在绿色物业管理方面全国尚未有统一的标准,仅有深圳于2011年6月颁行了《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2013年4月1日印发了《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细则(试行)》,目前也在试运行中,全国其他地市的绿色物业管理有待全面展开。
(二)全生命周期、全类型的建筑节能管理
绿色物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规划和设计单位、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及房地产开发等多个环节,只有通过政府的推动才能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从美国的经验看来,美国政府非常注重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的节能,既注重开发规划设计,又关注后期管理,还鼓励既有建筑的改造。反观我国,却过于注重前期规划而忽视了后期的管理。相关数据显示,“自2008年开始至2013年3月,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认定的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共有611项,其中568项获得设计标识,43项获得运营标识”。这就给我国推动绿色物业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而且,从美国节能管理的经济刺激政策和美国绿色建筑协会推动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LEED)认证内容看,节能的对象不仅包括商业、公共物业,还包括住宅、工业等等。而在我国,绿色物业管理主要应用于商业和公共物业,在住宅和工业方面的应用较少,技术含量较低,尤其缺乏系统的节能标准。尽管国家颁布的绿色建筑标准有关于住宅和公共建筑运营的指标,但是相关指标不够完善,缺乏细致分类,难以反映出绿色建筑运营管理的特点和目标,有待于制订更为细化、针对性强的全生命周期、全类型的绿色物业管理标准,促进后期物业管理与前期规划、设计与施工的融合。
(三)建筑节能协会组织的积极推动
正如前文所言,美国拥有多个专业的建筑节能协会,而且,各个协会都积极制订相关行业节能标准并且通过会员活动、展会、培训加以推广,这些协会成为美国节能管理知识传播和发展的重要载体。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是物业管理行业的重要协会,目前,在全国各个城市都有相应的分会,并在推动绿色物业管理方面组织了多次交流活动,并将重要文章刊登在其会刊上,但是,相比于美国相关协会和我国绿色物业管理发展的现状,中物协有必要作出更多努力,比如成立专门的发展绿色物业管理的专业委员会,研究制订适合我国行业需要的绿色物业管理的服务规范、标准,与电力、暖通、机械、光能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中心合作,推广更多有效的节能技术,指导各地协会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绿色物业管理活动提供行为引导;建立和完善绿色物业管理评价体系,包括评价办法和评价技术细则,尤其是在增进行业交流和向政府争取更多的资金扶持等方面开展更多的工作。
(四)政府采购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发展
美国联邦政府的公共服务采购占据了合同能源管理的较大市场,即从政府层面保证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广。我国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刚刚起步,政府采购实施能源管理的项目还只在深圳、北京等少数一线城市开展。主体市场在商业项目和住宅项目,只是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成本管理的手段,并未真正在全社会取得节能降耗的共识,相关政策激励不足。在现实中,住宅小区的合同能源管理还面临业主大会授权难、改造回报周期长、风险大导致物业公司积极性不高等诸多问题,商业中心的开发和运营商也往往因为担心影响运营效果而拒绝实施。导致既有建筑改造的管理体制不太完善。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分析
1.合同能源管理介绍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是指:节能服务公司(EMCo)与自愿进行节能的企业签订合同,然后对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分享节能收益,到期后,节能设备归客户企业所有。EMC这种模式最新颖的特点是:被改造的企业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也不需要担心技术和资金问题,节能方案、节能设备和项目资金全都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并且双方都能获得节能收益,是一种双赢模式[1]。具体流程如表1
2.国内外发展情况
2.1 国外发展状况。20世纪70年代, EMC这种新型节能模式起源于美国,伴随着当时的“世界能源危机”迅速在其他国家发展起来,比如加拿大、日本。
20世纪90年代,美国EMC得到快速发展,能源管理整个产业以每年百分之二十几的速度递增,这主要得益于当时联邦政府的扶持和推动。首先,当时联邦政府和各个州政府制定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EMC的指导性文件,并通过了关于所有联邦政府办公楼建筑至2005年达到30%的目标议案;其次,DOE通过先进的技术和网络服务,促进各个州政府、联邦政府和国家实验室之间的交流合作,共同吸取经验教训,从而促进了EMC在美国的发展[2]。
加拿大在合同能源管理运用方面也非常成熟,这主要是由于银行和政府在资金方面的支持。联邦政府、各个地区政府和六家大型银行都大力支持开展EMC项目。政府要求市政楼宇率先接受节能改造,而银行方面则主动对客户和项目进行评估,同时给予资金支持。加拿大节能服务公司初步测算,加拿大在节能方面的潜在市场需求达到约200 亿加元,约合180亿美元。
日本政府方面想来对“节能减排”非常重视。自1997年以来,EMC模式得到广泛发展和运用。根据新能源和工业技术开发机构测算,目前日本年均节能服务项目大约存在13亿美元的市场容量。日本政府结合自己国家的国情主要采从事业资金、金融支持、税制改革三方面采取措施支持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发展。
2.2 国内发展状况。我国在20世界90年代末开始引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模式,随后产生了一些节能服务公司,服务范围覆盖各个领域,服务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照明节能、变频器改造升级、废热回收利用。近几年,我国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逐渐从设备设备节能方向向全方位节能管理方向发展,服务范围扩展到热电系统、空调系统、蓄能系统等工程。通过能源方案的设计,可以降低用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充分利用可再利用的能源,真正达到节能减排。
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今天在北京的2012年节能服务公司百强榜及研究报告显示,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百强企业数量占全部节能服务公司数量的2.86%,年度节能量占该行业节能总量的17.51%。这凸显了节能服务业快速发展、产业集中度逐步提升的发展趋势。据悉,从2010年到2012年的3年间,我国节能服务公司数量从502家猛增到3500家,节能服务项目投资额从195.32亿元增加到412.13亿元。
EMC节能服务模式引入我过已经多年了,经过了政府、企业家和相关机构的共同努力和探索,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总的来说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加速发展的趋势还没有形成,在推进EMC模式过程中,主要还存在以下几种主要障碍:
1.融资困难。我国的节能服务公司很难通过券商、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为EMC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首先,我国EMC刚刚起步,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都是规模较小的公司,现金流不足,无法保证其能按规定时间偿还贷款。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从前期投入到产出周期较长,大型项目大概需要几年时间才有回报,后续的资金投入面临很大压力,由于缺乏资金,后期大量的项目无法开工。很难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制约了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的发展。其次,银行等相关机构缺少对这种新机制的了解,这也增加了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的难度。
2.节能公司缺乏专业性。我国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缺乏专业性,营运能力不强。现阶段,EMC机制对节能服务公司在正在市场开拓能力、风险监测能力,财务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几方面的不足,降低了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水平[3]。
3.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前景
3.1节能减排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30 年以来,我国缔造了一个经济发展的“神话”。但是,在经济飞速速发展的同时,也为此付出了大量资源。从表2可以看出,在这期间,我国能源每年耗费量迅速增长。这无论从经济还是环保方面,都是我们所无法承受的,不符合我们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实施节能减排已迫在眉睫。
3.2政策激励
1.“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出炉。不久前,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明确指出,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存在广阔发展前景。《规划》中还提出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目标。保持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率在15%以上,至2015年,该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
《规划》还明确了“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包括装备产业化与重大节能技术工程、再制造产业化工程、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及应用工程等[4]。
2.税收优惠。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为节能服务产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优惠。《意见》将EMC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的投资和节能环保产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相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和奖励;免征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节能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对节能服务公司转到让给客户企业的相关资产,免征增值税[5]。
因此,从国家出台的政策上看,对于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减排的态度,国家是明确的,积极扶持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减轻节能服务公司的负担。
3.3 合同能源管理应用前景。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低于国际先进水平10个百分点。从单位产品耗能看,有部分行业的主要产品平均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出近40%,这些数据表明,我国在节能市场方面有极大的需求空间。
1.建筑业。我国现价段95%的建筑是高耗能建筑,其中,大型公共楼宇能耗最严重。据相关机构调查,一般公共建平均能耗为20-60kwh,是城镇普通住宅的两倍;大型公共楼宇的平均耗能为70-300kwh,是城镇普通住宅的10-20倍。因此,如果这些高耗能的大型公共楼宇能实施节能改造,一方面可以大幅度降低能耗,减少用户单位的运行成本,另一方面,还可以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支持,从而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6]。
2.工业。据统计,我国工业能源耗费量占全国总量的71%,发达国家工业能源耗费只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一,在工业方面节能改造方面,我们存在大量市场空间。有研究表明,我国在2000-2020年期间,如果通过节能改造等节能措施,可实现的节能潜力达3.1亿-3.9亿吨标准煤,建材工业节能潜力为13%-22%,有色金属节能潜力为4%-10%,石化工业节能潜力为10%-24%[7]。
4.结论及建议
4.1结论
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我们可以借鉴美国、日本等国的丰富经验。
2.工业和建筑也领域,进行节能改造的潜力相当大。
3.随着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采取EMC模式的节能服务企业将会从中受益,这些企业不仅有充足的现金流,而且还可以带动节能设备的需求。
4.虽然EMC模式在我国前途一片光明,但也存在诸多问题。比如,虽然市场上有大量节能服务公司,但大多承接的项目规模较小,而且技术水平难以跟上世界先进水平,在对信用、技术要求极高的EMC模式下,必然会淘汰大批的竞争者。最终,那些在管理、资金、风险控制和技术方面都具有实力的企业才可能发展起来。
4.2 建议
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大奖励力度,对项目达到和超过预期目标的企业,明确用户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可分享奖励,从而促进节能公司和用户企业的合作,加强双方的积极性;这对我国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小,起步晚的特点,政府应在节能公司发展初期给予保护。
2.扩宽融资渠道。虽然我们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做了多方面的努力,如放开银行信贷规模,但是仍无法满足我国节能服务市场的需求。不要把融资目光仅限于银行贷款,我们可以设立专业化的基金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融资。
3.建立行业规范。为提升整个节能环保行业的专业化和节能服务公司的公众形象,避免没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扰乱市场秩序,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审查节能服务公司资质。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王婷,胡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风险评估[J].电力需求侧管理, 2007(5):24-26.
[2] 李岩 沙瑞丽.美国的ESPC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模式[J].环境保护.2012:80-81
[3] 常燕.节能投资新机制[J].能源技术经济.2011(23):40-44
[4] 《“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