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08 15: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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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管理

篇(1)

1.地质灾害的种类及分析

1.1平原地区地质灾害及分析

地震、地面沉降、岩溶坍塌、地裂缝等是平原地区多发的地质灾害,主要的是地震。地震是由于板块与板块的碰撞挤压或地壳的剧烈运动而引发的,它多发生于板块与板块的交界处,全国有两大地震带,分别是环太平洋火山地震带、地中海-喜马拉雅火山地震带,而在我国的平原地区正好是地震多发区,它具有分布广、频率高、震源浅、强度大、破坏性大的特点,严重危及附近地区人们的生命安全,主要多发城市有北京、天津、呼市、太原、兰州等,这些城市都有可能是未来的震中位置,而且这些城市中不乏北京这样的发达城市,它不仅人口建筑众多而且是我国的经济中心,一旦遭到破坏后果不堪设想。由于人为和自然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地表垂直下降现象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地面沉降,人为因素主要是我们过度开采地下水,自然因素主要是地下的升降运动和地震的影响。岩溶坍塌是指岩洞上方的岩土体发生形变而向下陷落的现象。地裂缝顾名思义就是指地面产生开裂而形成裂缝的现象。它包括地震地裂缝、构造或非构造地裂缝、混合成因的地裂缝。

1.2沿海地区的地质灾害及分析

我国沿海地区正好处于环太平洋火山地震带上,所以平原区多发的地质灾害如地震等,在沿海地区发生的频率也比较大。再加上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城市建设好以及对环境的改造力度大,所以这里不仅是地质灾害的高发区而且毁坏程度也是最高的,所以此地区的灾害防治工作刻不容缓。沿海地区导致灾害发生的因素中比较特殊的一种就是海水作用对城市的影响,这也是其发生的地址灾害的主要成因之一。主要灾害有土地盐渍化、海水入侵、风暴潮灾害、海岸蚀退等。土地盐渍化是由于海水入侵或海水倒灌导致的,因为海水中含有大量的盐分,所以当海水渗入到陆地的土壤中时,会使土壤的含盐量大大增加。风暴潮主要是发生在春末或初秋时由于飓风或台风所导致的地质灾害。海岸蚀退主要是海水对地面的侵蚀作用引起的,海水不断侵蚀陆地,使得陆地面积减小,海岸后退,海平面不断上升,这已经使得一些沿海国家面临着被淹没的危险,如马来西亚等。另外还有一些河流的不断淤积使三角洲的面积扩大、地下水的运动使得地面沉降等现象发生。

1.3山区地区地质灾害及分析

山区的地址构造比较复杂,所以在这里发生的地质灾害比较多,危害程度也比较大,发生频率最高的为泥石流、滑坡、崩塌。泥石流主要发生在降水多的季节, 山地地区植被常年遭到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导致土质疏松,在加上连绵的雨水不断冲刷,就容易爆发泥石流。泥石流发生时会对沿途的村庄和农田造成毁灭性打击,所以它的预防和治理是十分急迫和重要的。崩塌的发生也跟植被破坏有很大的关系,再加上山地地势陡峭,夏天一遇到大雨就易引发崩塌。虽说崩塌和泥石流的成因比较类似,但是两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泥石流是连绵的小雨引起的,泥土石子混着水一同从山顶上滑落下来。崩塌是暴雨的巨大冲击力导致的,整块山体的脱落,俗称“塌方”。另外在高纬度高海拔的山地地区还经常发生冻土灾害,使得此地区寸草不生。山地地区的情况比较复杂,所以其影响灾害发生的因素也比较复杂,有人类工程活动的强度和频度、地貌、地质构造、气候、沟谷发育程度、植被覆盖程度等,这些也都是我们对山地地区灾害治理所要考虑的因素。

2.地质灾害的防治

2.1地震灾害的防治

地震灾害的主要成因是自然原因,这通常是人力所不能避免的,所以我们要加强对地震灾害的预报,提高预测地震的技术手段,提前做好准备,尽可能的减少损失和避免伤亡,这就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利用先进的预测工具及时观测,避免在发生像汶川地震这样的惨剧。我们在做好地震监测、预报的同时,更要投入很多精力在做好抗震工作、加强工程抗震能力上,这项工作的关键在于要提高新建工程的抗震能力,在工程开始建设之前,应该做好该地区的地震烈度评定工作,以此确定此项工程的抗震标准,建筑材料也最好选用轻便不易坍塌的,这一点上可以借鉴日本的技术,日本最为一个地震多发的岛国,抗震的技术水平可以说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其建筑所用的材料也十分轻便,对此我们可以引进使用。另一方面,我们还要经常宣传地震逃生方面的知识,经常在各大学校和单位组织较正规的逃生演习,帮助人们掌握此方面的知识,当真正发生地震时,有利于人们快速撤离,减少伤亡。

2.2地面沉降及地裂缝灾害的防治

对于地面沉降灾害的防治我们首先要明白,这种灾害是不可能根除的,因为它是由于过度开采地下水而造成的,但就现在的水资源状况来看,我们不可能不去开采地下水,所以我们只能尽力采取措施减少地面沉降的发生或控制其危害程度。

对于地下水的开采我们可以适当减少,在开采之前做一些相关调查,使开采量和沉降量之间的比值适合当地的环境,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深入研究区域内地面沉降的形成机制,确定合理的开采层次和井位布局。相关工作人员还有继续探索控制此灾害的新技术、新方法,使得开采量引起的地面沉降尽可能的小。地裂缝大多是由于其它的地质灾害所引起的,所以只要我们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其它灾害的发生,这种情况也就会相应的减少。

2.3泥石流、崩塌和滑坡灾害的防治

篇(2)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地质灾害防治方针及基本概念

1.1保障责任体系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管理机制,并根据自身施工业务板块进行分类管理。管理工作做到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同时,应实行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按照“谁分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地质灾害防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的实现。总部机关应成立由法定代表人为主任的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所属单位应成立以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建设项目还应根据防治工作需要成立相关职责明确的工作小组。总部各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责任;各事业部全面负责管理企业或分管业务板块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所属各单位(项目)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对负责区域及场所的地质灾害调查、预防、监测、报告和处置承担主要责任。并应结合所在地域特性,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实施细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应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与灾害防治工作“五同时”。

1.2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的职责

(1)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和标准。

(2)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负责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的排查、评估、监测、预警、培训及应急响应工作。

(4)负责预警联动机制的建设及信息报送工作。

(5)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6)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提高员工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抗灾、救灾、避险意识。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除应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责任:

(1)主动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联系,接受其指导,根据其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施工、生活区域内项目地质安全评估,提出分析评估报告。

(2)落实监测人员,做好监测、记录和资料上报工作,及时传递预警预防信息。

(3)组织开展本项目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按照上级命令,及时组织员工转移避灾;危急时,直接组织员工迅速避灾自救。

(5)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演练执行情况。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

建立健全符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及自身特点的管理制度体系是保证地质灾害预防与防治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和根本所在。施工企业所属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制定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1管理制度应包括(不限于)的内容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细则。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值班制度。

(3)灾情险情速报制度。

(4)汛期险情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5)应急调查评估制度。

2.2预案编制

各单位(项目)应结合所处地域及场所的地质、气候等情况,按年度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依据单位(项目)的实际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认真组织演练。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编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地质灾害的类型与特点、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威胁对象及范围、主要地质灾害险情的应急处置对策、预警信号和人员及财产转移路线(避难场所)、主要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抢险救援实施对策、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措施等。

各单位编制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评估,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最长时限不能超过5年,建设项目的预案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更新)。

2.3工作方案编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所处地域及场所易发地质灾害概况、防治目标及原则、重点防范区域和场所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建设遭遇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排查及监测防治原则与职责、具体要求及保障措施、预期效果等。

3地质灾害防治的监测、预防与预苦

地质灾害防治最重要的手段是建立科学、系统、有效的监测、预防与预警机制。尤其是多数施工企业建设施工项目具有地域跨越性大、人员流动性强、通信条件差等问题,监测、预防与预警机制的完善越发突显重要。

3.1预防评估与检查

建设项目应会同有关部门沟通业主和设计单位索取地质资料,并参考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行项目安全评估及安全设计,辨识、分析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地质危险因素,评估划定本单位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形成地质灾害预防分析评估报告。同时,要定期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执行情况,落实包括防灾组织机构、责任人、报警信号、通信联络、紧急疏散撤离路线、避难场所、应急抢险等内容的组织措施,建立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严格执行讯期24h值班制度,在遇到强降雨等异常气候环境时,各单位(项目)应建立保持与国土资源管理、气象、业主等部门24h灾害预警信息定时联系制度;必要时,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及时获得水文、气象、地震等信息支持。

3.2监测预普

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地质灾害信息的权威机构。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严格的预警预防信息传递责任制。预警预防信息传递必须做到及时、准确,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包括分包商人员)。同时,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气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业主、参建各单位建立灾害预警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预警的信息沟通及传递,对地质灾害实行动态监控,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评估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应落实灾害监测预警负责人,安排监测人员,进行经常性监测,并做好隐患点的监测、记录和资料上报,加强对数据和资料的统计分析。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此外,要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险情排查、巡查工作。认真落实临时避灾场地和撤离路线,规定预警信号,准备预警器具,及时传递预警预防信息。

4地质灾害防治灾情报告

施工企业实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本单位负责人。各级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时限要求如实报告灾害发生地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时逐级上报到企业总部。

5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响应与处置程序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严格执行分级响应,并建立相应的处置程序。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5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6,组织现场力量抢险救援。现场力量不足时,应就近组织足够力量赶赴现场支援,并对地质灾害现场严密保护,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有足够的防范措施,防止人员伤亡扩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在核实地质灾害初步情况后,根据本单位5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6应急响应划定的预警级别,在向当地政府、国上资源管理部门及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分级启动预案,进行抢险救援处置。小型地质灾害由受灾单位做应急响应,并负责处置,企业所属相邻单位给予帮助支持。受灾单位分管领导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按规定分级上报;中型地质灾害由企业各事业部、子公司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做出应急响应,并组织各单位和各方力量进行处置。受灾单位第一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灾害的调查处理,并成立内部调查组,协助政府调查组开展调查。施工企业总部酌情组织调查;大型和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由施工企业总部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组织应急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地方政府及国家相关部委报告,请求支援。

各级类型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处置程序执行施工企业总部5地质灾害应急预案6规定。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子公司、总部事业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施工企业总部地质灾害分管领导及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施工企业总部成立内部调查组开展灾害调查,并协助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地质灾害调查组组长由施工企业总部和子公司、总部事业部或受灾单位指定,成员应由地质灾害管理部门、监察部、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6结束语

篇(3)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和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适用于本办法。但地震灾害的防御管理除外。

第四条防治地质灾害,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诱发或者加重地质灾害。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在地质灾害防治中运用先进适用科学技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

第二章规划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调查。

第九条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跨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第十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地质灾害现状;

(二)防治目标;

(三)防治原则;

(四)易发区和危险区的划定;

(五)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

(六)基本措施;

(七)预期效果。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地质灾害

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第三章预防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内容包括: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重点;

(二)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威胁对象、范围;

(三)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四)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预警信号、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

第十三条对地质灾害应当实行动态监测。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监测规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负责监测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监测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第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上设立明显标志。

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各种活动。

第十五条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

(三)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十七条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行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包括:

(一)发生时间;

(二)发生地点;

(三)成灾范围;

(四)影响强度。

第十八条地质灾害的预报分为长期、中期、短期和临灾预报。

地质灾害长期预报,是指五年以上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报。包括地质灾害区划和易发区的圈定。

地质灾害中期预报,是指几个月到五年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地质灾害短期预报,是指几天到几个月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地质灾害临灾预报,是指几天之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第十九条地质灾害长期预报和重要灾害点的中期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地质灾害的短期预报和一般灾害点的中期预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

地质灾害的临灾预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

群众监测点的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

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第四章治理

第二十条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界定。

第二十一条主要由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主要由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由诱发者承担治理责任。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供地质灾害治理所需经费;

(二)制定或委托制定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三)向有关部门报送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四)承担或委托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治理责任人拟定的地质灾害治理方案,应当符合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规范,按规定的程序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治理方案有重大改变的,必须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批。

第二十三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应当依据经批准的治理方案。

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对已有的地质灾害险情进行监测,制定出现突发性异变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四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治理方案的审批机关组织验收。

禁止侵占、损毁或者破坏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确有必要变动、关闭或者拆除的,必须征得原验收机关的同意。

第二十五条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领取资质证书。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六条对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给予表彰与奖励。

(一)在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治得力,出色完成任务者;

(二)从事生产建设时,防治措施有效,防止诱发或者防止加重地质灾害成绩突出者;

(三)采用先进科学技术,防治地质灾害成绩突出者;

(四)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取得显著防灾效果者;

(五)保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成绩显著者;

(六)在抢险救灾工作中,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

(七)有其他特殊贡献,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视不同情节处以警告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数额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活动的;

(二)故意虚假的地质灾害预报信息造成损失的;

(三)侵占、盗窃、毁损或者破坏地质灾害监测、治理工程设施的;

(四)阻碍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的;

(五)不按防灾预案要求承担监测预防任务的;

篇(4)

2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重分配轻管理

在《地质灾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主要规范了项目申报及项目资金分配,而缺少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适宜的财务核算及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各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中控制意识薄弱,许多单位把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只是赋予会计核算、资金支付等简单的服务性工作,把财务管理完全游离于业务管理之外。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支出无有效的控制和监督手段,各项费用基本上是实报实销,专项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和专项资金的效益是符合预期等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甚至不予过问,严重弱化了财务控制意识,造成了财务管理在专项工作中始终处于盲从地位,无法发挥监督、控制职能。如:地质调查项目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管理制度,它从项目的立项、生产组织、成果资料汇交、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的验收等,它把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机的联系在一起,而在实际项目的立项、生产组织、成果上报及财务管理上,各项目偏重项目立项管理及成果管理,忽视项目财务管理。以预警调查为例:2001年中地环(2001)43号文对邻水县等11个县市地灾调查与区划作为一个项目下达至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批复预算220万元,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作为总站的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极为重视,为保证项目进度及工程质量,省厅以川国土资发(2001)176号文分成11个子项目下达给6个单位,即4个地勘单位和成都理工大学,省地环总站,各子项目经费20万元,总站按要求下拨项目经费至项目具体承担单位,各单位开据行政事业性收据在该项目中列外协费。各子项目早已提交了地质成果,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因缺资料汇交回执单(电子文档)无人问津,一拖多年,不利专项经费管理。再则,分散下达多个承担单位,其性质不一,所执行财会制度不同,增大了财务管理的难度,要按现行国调办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存在客观困难。

2.2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批复约束力不强

1)预算编制标准及编制办法缺失,项目申请立项编制预算时,借用相关预算标准及编制要求,不能客观准确反映具体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特点,出现预算标准不能全覆盖地质灾害相关工作手段,存在漏项和重复预算两方面的问题。如地质灾害勘查项目设计预算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中“岩土工程勘察”标准进行编制,而地质灾害勘查设计项目中1:5万比例尺等工程地质测绘无费用标准;地质灾害防治施工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概、预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组织编制,而水利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水库、水电站等)和引水、河道工程部份组成;地质灾害基础调查评价,按中国地调局地质大调查《关于印发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标准》编制;地质灾应急抢险及预警预报项目按我省财政项目管理等。2)主观上项目承担单位预算编制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单位内部部门协调好,注重预算编制质量,项目立项时技术部门与经济管理部门沟通好,且预算编制人员对单位所从事的主业生产流程熟悉,预算编制水平较高。国有的单位生产组织和预算两张皮,主要表现在单位领导思想意识方面,重项目技术方案及是否能够把项目资金引进来,只要能把项目拿下来,生产组织方式是可以改变的,有的单位预算编制人员对项目生产流程、生产组织方式、工程技术手段无基本常识,有的单位预算直接由技术人员按项目工程手段编制,根本不管项目预算有何要求,认为这才是理所当然申报资金形式。3)财政预算批复存在随意性。由于缺乏明确的核定标准,对于申报项目预算资金超过控制额的项目,财政预算批复时往往采用“一刀切”的方法来平衡预算,导致某些按实际申报预算的单位得不到充足的资金,致使工作难以开展,同时也使的项目单位为避免预算被削减虚高预算编制,助长超额申报预算现象。

2.3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性差

在现行财政体制条件下,由于申请和审批的时间安排不尽合理,几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是在次年的三四月份才获得财政批复的专项资金,而地质灾害专项资金常年主要在待分配资金中落实,项目资金下达到单位更是接近下半年甚至年终,项目承担单位垫资现象普遍且增量项目预算资金大,显示出项目承担单位对年度工作缺乏客观预期。拨款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的不一致,不仅影响了工作进度和质量,而且影响了财务对资金的有序管理,甚至给项目承担单位导致资金管理失控。比如震后地质灾害勘查资金,投入资金量大,承担单位众多,项目任务重,时间紧,按照《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行预拨制,项目工作在按规定时间内全面完工,而项目资金至今滞留财政,项目资金保障不到位,给项目承担单位带来了资金和项目核算管理困难。再如:我站主要承担全省地质灾害调查、应急抢险、监测、评价及开展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等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专项,且属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批复与项目开展不一致,项目资金保障严重滞后,对于突发性地质灾害专项资金的保障,往往是拆了西墙补东墙,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省政府、省厅立急成立了6个汛期地质灾害督导组,奔赴地震重灾区,我站为组长单位,其他成员由四川省各大地勘局派出,动员会上,省厅业务部门领导要求各组不能给基层国土部门增添负担,经费由总站先支付,我们财务工作必须服从大局,一方面要保障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加一方面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当年经费未下达。我站将大调查专项资金垫付于该项目,最终只好采用预提费用列支项目成本,这不仅违背了大调查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办法的规定,也完全不符合财政集中支付管理要求。

2.4预算执行缺乏规范的要求和标准

预算制定固然重要,但预算的执行更为重要,目前地质灾害项目资金因预算下达滞后,各单位预算执行问题突出。一方面上级拨款难以满足正常需要,导致预算的执行难以按计划完成;另一方面,预算的执行缺乏规范的要求和标准也是一方面的原因。许多项目承担单位都感受到了预算执行上的混乱,但始终没有这个方面的规范要求出台,与逐年加大的预算规模很不相称。

2.5专项资金核算和使用不规范。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了承担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治理项目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这就决定了项目承担单位性质不一,我省地质灾害项目承担单位有行政、事业、地勘、院校、建设集团等单位,各自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又有所不同,加之地质灾害专项资金管理又没有明确的核算管理要求,项目会计核算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较普遍。如:项目经费通过往来账进行核算;专项资金之间互相混用;成本划分不准确等。地质灾害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主要表现:一是普遍存在经常性经费挤占专项资金现象,其主要原因是经常性经费无保障;二是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专项资金滞留在财政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缺乏跟踪机制,项目经费节余无分配办法,致使项目承担单位节约意识淡薄,致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2.6购置专用设备的报废及毁损处置存在较大困难

专项资金购置专用设备如何按规定程序实现报损,账实相符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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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的背景之下,根据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建立相应的防治管理体系是有效缓解地质灾害损失的方法之一。目前,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已经形成了以政府行政管理体系为主,辅以群测群防的协助体系和专业监测预警体系以及专项科研和治理体系、科普宣传教育体系的综合防治管理体系,其核心是政府的相关部门。建立市级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能使灾害的损失有所降低,保障国民经济不受较大损失。

1 重庆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随着全球气候环境的变化,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产生了危害,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增长。了解地质灾害相关知识,做好防治管理是减少损失的有效方法之一。

1.1 地质灾害的定义

所谓地质灾害就是由于外部环境中的自然因素以及人类活动的破坏而导致危害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相关的灾害[1]。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灾情严重、分布面积广,给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都带来较大的损害。

1.2 重庆市地质灾害情况简述

重庆市是我国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地质灾害分布的区域较为广泛,类型也相对多样化,并且成分散发育的特点[2]。市辖区内局部的地质灾害类型统一,比较集中。近年来,重庆市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居高不下,其危害性相当大,社会影响也较大。

重庆市特殊的地形地貌和为了城市发展而进行的大规模工程建设引发了人为的滑坡、泥石流以及崩塌等地质灾害。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这样的地质灾害可能会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阻碍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重庆市位于四川盆地的东部边缘,整个城市的地貌以丘陵和山地,而且坡面的面积较大,气候温和,且雾多,全年降水量较多。受这些自然环境的因素以及人类的活动的影响,导致重庆地质灾害频发。为了能够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各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积极排查辖区地质灾害情况,摸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内在原因,使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同时,还不断摸索,力求建立和完善成熟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

2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重庆市在长期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中,结合当地地质灾害的相关情况,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但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仍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分散,缺乏完整的信息管理系统

目前,全市虽然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但是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过于分散[3],实际的防治工作要依靠大量的信息做参考,然后做出具体的决策,进而将防治工作落实到每一项具体的工作中。信息的分散制约了防治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大量的信息不能进行有效的整合,成为分散的碎片垃圾,不能成为防治工作开展的有力信息,影响了防治管理工作的发展。

2.2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网络平台信息更新缓慢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在信息化技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背景下,获得了较好的发展。然而,在具体的网络信息平台中,政府部门与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互动不足,信息搜集面相对较窄,地质灾害相关信息的更新速度总体较慢,导致防治管理工作有所滞后,进而影响地质灾害的防治效率。

2.3 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决策缺乏科学性和主动性

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中,只有科学的决策和管理人员主动积极的参与相关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与防治工作相关的活动,才能使防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但是,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辖区内的部分政府部门和相关的主管部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在具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缺乏主观能动性,不能发挥其最大的职能作用[4],将相关具体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由于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够高,对决策的考虑缺少学科性的依据,使得防治管理工作陷入困境,进而使得整个地质灾害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也缺少一定的科学性。。

3 完善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的对策

3.1 整合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将收集的地质灾害信息及时录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并在实际的应用中不断完善该系统,这是防治管理工作的关键。通过实践的经验和信息整合技术不断完善监测预警系统[5],可以实时监测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在第一时间获得有效信息,组织人民群众做好灾害的预防措施,避免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3.2 调动管理体系中各级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结合灾害情况作出科学的决策

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体系中,工作人员的每一项工作都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应调动各级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协调管理体系中的每一项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尤其是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知识。同时,还应结合具体的灾害情况作出科学的决策,将防治管理工作引向科学发展的方向。

3.3 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网络向全民开放

随着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获取较多的信息,从而指导具体的生活。因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也应面向全社会进行,政府适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服务平台,将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信息以网络信息的方式呈现在大众面前,使得人民群众可以多渠道获取地质灾害防治信息,更好地配合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 结语

在地质灾害日益频发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有效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灾害的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减少了地质灾害带来的危害和影响。重庆市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有效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姜万林.探究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体系构建[J].地球,2014(7).

[2]陈保林.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问题和体系构建[J].地球,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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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M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5-0157-01

一、引言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在整个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其整个防治流程比较复杂,防治技术人员要做好前提的检测和项目评估工作,根据地质防治工程的管理要求制定出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案。项目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其他施工项目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之处,风险系数相对较高,在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因此为了确保建筑企业人生财产安全,技术人员要加大风险管理力度,从细节问题抓起,对不同的风险影响因素展开分析探究,才能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灾害防治,将风险问题与政策环境及技术水平有效结合,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类别

1、政策与环境风险

(1)风险管理的构成因素

政策与环境风险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着不同化的风险问题,政策风险管理受国家规章制度的制约,主要是指由国家规定的标准方案出现更改作废等现象从而产生的一系列风险问题。环境风险管理受地形、自然灾害的影响,主要是由不同性质变化带来的风险问题。

(2)风险管理控制

政策风险需要进行一定的管理控制,在整个控制过程中需要制定缓冲期限。因此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核对信息,加强风险问题的管理与控制。而环境风险问题具有不可预测性,随时可以出现不同的问题。因此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技术人员要加大信息数据的搜集渠道,全面了解完成气象、水文、地质条件的信息因素,并展开探究分析工作,各部分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制定出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总而言之,面对政策与环境风险时,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科学的预测和管理,提前做好预防工作,从而将风险问题降到最低。

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度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1)风险问题产生的基本原因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中风险问题的产生于建筑企业单位的管理手段有着直接关系,经调查发现,除了实施单位外,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策略都或多或少的影响了建筑项目的施工进度。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管理中受施工条件的影响,导致前期设计的勘察报告与地质条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从而影响了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不然会停止生产,严重的情况下整个立项重新开始。技术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技术方面的失误也会延长工期,当管理措施不合理时,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在选用新型材料时没有进行安全质量性能检测,就投诉使用,导致了不同细节问题的产生。组织管理部门管理不够到位,没有正确引导每一位施工技g人员,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工期进度有着较高的要求,因此需要投入足够的时间进行管理,以此减少不良问题的出现,如果流水施工组织失误,没有及时调配更新机械设备都会影响施工进度。在整个施工流程操作中,意外事故随时可以产生,比如说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会导致企业单位破产,多种因素的出现,影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进度风险管理控制

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来说进度风险管理控制问题是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大部分工程项目很难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因此,在实际工作管理流程中,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方案编制,并留有足够的缓冲时间,从而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在编制进度计划表时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全面,其中主要包括活动时间估算、项目进度规划等内容。活动排序与时间估算对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中的风险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当出现影响因素时,技术人员能够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进行维护,及时与项目相关方取得提前联系。另外,在施工的过程中,还要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测分析,如果与实际要求的进度存在一定的偏离,则需要加大管理手段。

3.财务风险管理问题

财务风险问题是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资金短缺、超支等问题,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护处理,就会带来更大的风险问题。从工程项目的实践经验可以得出,大部分项目都会导致财务风险问题产生,因此,需要财务风险管理人员编制成本报表进行费用估算和控制。其中,资源计划主要是指具有潜在价值的资源进行计划编制利用,而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来项目来说根据自身的特征进行资源的利用和配置。费用估算要对项目中的资金成本紧张规划调整,掌握开支偏离计划的具体原因。

4.技术风险问题的管理控制

技术风险要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施工基础上选用新点材料和技术进行管理控制,由于同类工程项目较为稀缺,因此参考经验也比较少,由此产生不可预测的风险问题。再加上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养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也会导致大量的风险问题产生,技术风险问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还是比较少见的,但是对工程项目的应用有着重要影响,在实际施工管理上要引起高度重视,明确风险管理控制的基本操作流程,做好风险问题分析,在对风险进行量化的前提下,采用针对性方法进行风险问题调控。分析时应注意将不同的影响因素与实际情况相互结合,充分掌握项目风险存在的因素。编制科学有效的风险应对方案:技术人员在全面掌握项目所存在的技术风险问题后,加大创新管理力度,有针对性的提出应对的措施,同时做好质量监督工作,有利于促进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还要进行方案评估措施管理控制,要听取专家和现场人员的的重要意见,从而确定最佳监控与管理办法,注重项目利益的全面发展,进行方法审批核查,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来说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实际项目施工风险问题管理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工作,从用户的基本需求出发,从而确保工程质量水平,为我国“防灾减灾”奠定了基础条件,有利于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确保其真正发挥实际作用。

参考文献:

[1] 邵生龙.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中不足点及改进[J]. 财经界(学术版),2016,(13):53-54.

[2] 王大斌. 浅谈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质量管理[J]. 中国集体经济,2016,(13):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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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地下过度开采情况严重,已经造成了众多灾害性的问题,如地下水污染严重、地面沉降问题突出。如何有效管理地下水开展,减少灾害的发生,成为水利管理部门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研究地下水开采与灾害发展之间关系,了解地质沉降等灾害的危害性,为合理开采地下水提供参考意见。

1.地下水过度开采与各种灾害

1.1地面沉降

(1)区域的地面标高降低 造成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分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包括:地壳新构造运动、海平面相对上升造成地质抬升、土层的松紧程度及其结构、地震的冲击作用以及火山运动等等。人为因素有:抽取地下液体(包括了水、油、天然气等)、对地下矿产进行开采(如对有色矿产开挖)、修造地下工程并对地下结构进行改造(如修建地铁、隧道等)、还包括地表活动对地质施加负荷(包括地表的各种建筑)等。在我国北方地带地壳运动不频繁、土质结构稳定,因此自然因素对地面沉降的影响较小、沉降的速度也十分缓慢。但是,在我国大部分地区于近年集中出现了不同程度、不同面积的地面沉降现象,其中,人为因素是最主要的原因。

(2)地下水位下降地表因此出现下降 地面沉降是当今我国很多地区出现的较为严重的地质灾害之一,地面沉降会造成基础建设受损、人员伤害、降低城市防洪能力等严重的后果,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基础设施、房屋等建筑受到损害。由于地质表面出现局部下降等不规则升降,容易出现地表建筑倾斜、墙壁开裂,基础设施如公路、铁路、地下建筑等更容易受到破坏,公路塌陷、铁路地基不稳、地下建筑坍塌等严重事故出现的概率增多。②供水成本增高:由于地面沉降,使抽水井管相对上升,导致抽水深井降低甚至失去取水功能,从而增加工农业用水的重复取水投资。③农业损失加大,在农村出现地面沉降虽然不如城镇肯能会造成重大损失,但对农业的影响也是极大。④降低城市防洪能力,地面沉降造成整个城镇的地面不平,地段有高有低,排水系统则不能发挥作用,容易造成堵塞情况。⑤在水系发育丰富的河网地区,地面沉降造成桥梁净空减小,使过桥能力大大地降低,同时也使城市的港湾、码头的使用能力降低。

1.2地下水化学灾害及水质污染

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的特征,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如果不受到人为影响,则地下水资源不易造成污染,水质也较为自然。地下水可分为浅表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一般对地下水的开采和利用多为浅表地下水,浅表地下水所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更为深远。现今中国发展速度离不开工业等行业拉动,各地不同程度的污染排放直接或者间接地通过地表水渗入这一方式补给至浅表地下水,从而造成地下水污染情况日益严重。除了补给特征造成污染外,地下水径流及排水特征也加重了地下水污染和化学灾害。浅表地下水的径流及排泄主要受地形、地貌、水文条件的影响,一般由山区向平原缓慢流动,也有部分向深层地下水渗入。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如今绝大城镇区域的地下水的排水方式为人工开采,彻底改变了地下水的天然特征。同时,由于地下水被过度开采,容易造成水位低槽带或临时性水位降落漏斗,地下水越来越向漏斗中心流去,地下水污染问题则集中在低槽带不得排泄,使得地下水污染更加严重,化学灾害出现可能性更大。

1.3 山体滑坡

通常认为山体滑坡的主要原因是受到人类活动而破坏了地表层,致使山体滑坡出现。但事实上据统计,因地下水渗透作用引起的山体滑坡占90%以上。受到地下水的补、径、排特征影响,山体地下水越是丰富则山体滑坡的可能性则越大,在城镇区域,地下水的径、排特征被人类活动彻底改变,而山体中的地下水无法按照原有规律进行排水,而加大了山体滑坡发生率。

1.4 地下水咸化

随着地下水开采不断加重,浅表层的淡水区被不断开采,水位越来越低。根据地下水的补、径、排的特征,浅层地下水不断被人为排出,而补给的淡水却是越来越少,出现了深层地下水、咸水地下水反补浅层地下水和淡水地下水,出现了地下水咸化的现场,同地下水漏斗地带和低槽带的出现也加重了地下水咸化的过程。 地下水咸化的现象在我国各个地方,特别是北方沿海地区都有不同程度的危害。地下水是北方的主要水源,若是咸化则直接影响了人民的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极大地影响了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

2.科学管理地下水开采与防治灾害

2.1合理利用客水,减少地下水开采量

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将黄河小浪底水库水资源调给涑水河流域,运城拥有大量客水资源,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农用和生态用水采用上客水,减少地下水的开采量,把优质不易得到的地下水用在居民饮用水工程上。减轻对地下水的超量开采,有利于缓解地面沉降问题。

2.2建立地下水科学监测体系,分区控制开采地下水

结合地下水现状,地下水补、径、排的特征通盘考虑,对运城市各地的地下水进行分级评估,划分为地下可采区、控采区、禁采区。这就需要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监测工作,完成地下水监测网络。可采区域限定开采数量,提高地下水资源利用率;禁采区域严格执行禁止令,通过行政法律手段加以管理;控采区域一般条件下不得开采,只有满足特定条件才准予开采。这样,可以极大缓解地下水消耗量过大,防治出现地下水漏斗带,缓解地下水污染及咸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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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一、形成滑坡的条件及主要特征

(1)、滑坡灾害形成条件

1、地形特点。主要包括斜坡和洼地地段,在这些地方地表水和地下水容易汇集壮大;河流的凹岸和缓坡,因其容易受到雨水冲刷和水流侵蚀往往形成滑坡;上陡下缓的堆积体地段和下伏基岩向外倾斜的斜坡;黄土地区阶梯前缘的缓坡地段等。

2、地层条件。容易风化或见水易软化的软质岩层;夹有软弱夹层的硬质岩;上松下密的黏土、膨胀土层和堆积而成的黏性土地层等在具备贮水功能、聚水条件和地层有隔水软弱面时易形成滑坡。

3、地质构造。倾向性较大的斜坡和断层交接面以及不整合面、岩层层理面,连通节理面、褶曲两翼的倾斜面等软弱结构层(面),由于地质结构的脆弱性易形成滑坡。

4、环境因素。水、气候、地裂、地震等自然因素。

5、外在因素。乱砍乱伐,破坏植被等人为破坏地表的行为。

(2)、滑坡判别特征

1、形态特征。滑坡主要呈现圈椅状或马蹄状环形谷。上部常有裂缝、中部是起伏的坑洼;前缘有鼓丘且常伴有扇形裂缝、后缘有陡壁和擦痕;两侧有羽状的裂缝并常常形成双沟谷现象。滑坡时常会形成鼻状凸丘和多级平台,有的还会伴随凹地积水、房屋倾斜、道路开裂和建筑倒塌等现象。

2、土层特征。滑坡发生时地层的完整性遭到破坏:岩层层位、产状或构造与不连续;有的岩层发生重叠或顺序颠倒;地表出现张性裂缝,并掺杂有树叶及泥土等参杂物。

3、水文特征。发生滑坡灾害时,地下含水层发生断裂,完整性和连续性遭到破坏。具有单独的含水层的滑坡体,此时水文特征变得毫无规律可言:水位变化、方向错乱、滑动带前缘位置溢出泉水等。

二、滑坡防止中的关键技术及处理方法

(1)、抗滑桩

1、滑坡治理中抗滑桩的设计

第一,确定桩群平面布置,确定桩距桩位。桩群平面布置和桩距一般是按照规定通过计算而得。桩位的确定有悬臂梁法、地基梁法、有限单元法、地质工程法、经验法。不同桩位将影响滑坡的稳定安全系数和滑动面的形状等。这里主要谈谈有限单元法。有限元折减法把滑带和滑体的强度参数进行折减,从而得到相应安全系数。把桩看作是埋入滑坡体中的梁单元,利用有限单元法计算其推力等,从而确定桩位。通过设计滑坡推力大小、地形、地层性质及理论计算,选定桩长、锚固深度、桩截面尺寸和桩间距。第二,选定桩型,确定桩长等,根据地质条件和一般规定选择。第三,力的分析。作用抗滑桩的力系分为作用于桩上部的滑坡推力和桩周围地层对桩的反力也可以说是内力。一般采用地基梁法测定内力确定变形。而对于滑坡推力的,其在桩背上的作用点和大小分布与滑坡的类型、部位、变形情况、地基反力等有关。可以用不平衡推力传递系数法去计算滑坡推力的大小。处于弹性阶段时,地基反力按弹性抗力计算,而在塑形阶段时,计算反力较复杂,但反力大小不能超过锚固段的许用承载能力。由于抗滑桩主要是承受水平荷载作用,而某些引起竖向压力的力如摩阻力、粘着力、桩变形等对抗滑桩的稳定安全可忽略不去计算。

2、施工机械抗滑桩施工技术探析

在当前大型工程施工机械抗滑桩的施工中,技术人员需要在进行抗滑桩施工之前首先对工程项目测量放样,并对施工图纸中的导线点、水准点、桩位坐标进行过复测。通过测定的桩位中心进行抗滑桩桩孔的开挖。在进行水下抗滑桩孔的孔口护壁施工时由于采用孔口钢护筒,故不需进行混凝土护壁的浇灌。施工机械抗滑桩进机械挖孔施工时一般采用隔桩施工法。每次需要对固定数量的桩基进行施工然后才能对其他桩基进行施工,以保证工程桩基之间土体的稳定。施工人员在进行桩孔土方的挖掘时,需要首先将桩孔间的土方进行挖掘,然后逐步进行周围的扩挖。施工中施工人员需要控制桩孔截面的尺寸,每个阶段的开挖高度与钢护筒的高度相差不大。当施工中发现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施工人员需要及时进行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保证施工的安全。技术人员在每个阶段的桩孔开挖完成后及时进行施工机械抗滑桩孔径和垂直度、桩孔中心位置的测量,保证桩孔开挖的过程中其中心位置与桩中心在同一垂线之上,保证钢护筒的安装的垂直性和衔接的密封性,使抗滑桩的护壁厚度和孔径保持高度的一致。

在进行施工机械抗滑桩的施工中,桩孔挖掘过程中施工人员需要注意安全的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当桩孔挖到设定深度时需要利用杆孔规进行桩孔的直径和井壁圆弧度的测量,若发现不符合施工机械抗滑桩的设计要求,技术人员需要及时进行修正作业,保证桩孔的上下贯通和垂直。桩孔挖掘完成后技术人员进行钢护筒的下方和固定,每个阶段下放的钢护筒需要保证衔接的密封性和垂直性,并进行针对性的加固施工,保证施工机械抗滑桩孔中钢护筒的有效性和稳定性。施工机械抗滑桩采用钢护筒技术能够有效提高滑面的抗剪力,通过科学的灌浆施工使钢套筒桩孔具有良好的特性,如有较高的刚度,钢套筒在桩孔中施打比较容易和便捷,其横向刚度较小,在工程施工中布置比较灵活,有效提高施工机械抗滑桩的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

(2)、快速锚固技术

快速锚固技术主要包括:快速钻探成孔、快速下锚和快速注浆技术与工艺的组合,而深层自适应锚固技术具有快速、安全、经济、创新的特点。

1、快速下锚技术与工艺概述

在复杂地层条件下,快速下锚技术以锚索的快速安装为基础,通过机械化辅助装置的使用,尽量缩短长大锚索的安装时间,实现钻进效率高、锚索安装速度快、注浆时间短、施工工艺先进、锚固效果好。

为了在场地狭窄的应急救灾现场快速、准确地将锚索安装到位,提高锚索施工效率,锚索辅助安装装置的设计原则是小型、灵活、操作简便、适应性强,与国外大型、安装和灌浆一体化设备互为补充。因此,机械化辅助下锚装置技术方案为:锚索安装系统由孔内和孔外两大部分组成,孔内装置主要起锚索定位作用,孔外装置主要起孔外固定、支撑和送绳辅助作用,二者相配合达到辅助下锚的效果。孔内装置由孔底装置和送绳装置两部分构成,是整个锚索快速安装系统的核心部分,关系到锚索孔内定位的可靠性。孔外装置由绞车、电机、减速机、联轴器、底座、配重钢轨等部分构成,作用是连接并牵引孔内装置已安装到孔底的牵引钢绳,将锚索安装到锚孔内的需要深度,实现机械辅助下锚准确到位,减轻锚索人工安装的强度,提高安装速度,从而提高锚索加固效果。

为确保安装质量,对锚索的安装工艺进行了研究。施工时,首先将孔底装置送至锚索孔内底部,靠机械装置进行固定,然后再连接锚索和送绳装置,与孔外装置联合作用将锚索安装到孔内指定位置,最后取出送绳装置,进行锚索的下一步施工,以达到快速、准确的施工效果。

2、深层滑坡自适应锚固技术研究

在深层滑体的锚固过程中,由于滑面埋置较深、钻孔深度大,如果采用传统的拉力型预应力锚索,锚索势必很长,工程造价成本较高。自适应锚固技术是指锚索在基岩和滑体中均设置锚固段,滑面位置设置自由段,利用滑体剩余下滑力在基岩与滑体中分别产生锚固力,在中部自由段(钢绞线套管防护,套管外钻孔注浆)产生“预应力”。当岩土体有滑动迹象时,自适应锚固即产生锚固力,中部自由段产生位移,适应岩土体变形,两端锚固段产生锚固力,及时控制岩土体变形,达到加固岩土体的目的。同时由于不张拉、不安装锚具、一次性注浆完成,具有快速、安全、经济、效果好的特点。同样的原理,这种自适应锚固技术也可用于多层滑面的快速加固工程。

为了尽快完善自适应锚固技术的程序和工艺,利用试验和数值模拟研究自适应锚固作用的机理,探讨自适应锚固的适用性,为自适应锚固的工程应用提供科学依据。试验技术流程为:预制混凝土块(预留孔道)―制锚―应力传感器埋设―锚索安装―注浆―试验模型组装―加载试验及数据采集―数据分析与处理。其中关键技术环节包括:应变传感器埋设、注浆、加载试验及数据采集以及数据分析与处理。然后采用FLAC3D对室内试验进行数值模拟,以检验室内试验的可行性及试验成果。

计算结果表明,在受外界干扰,如滑体发生较大变形时,锚索能利用岩土体与砂浆体的粘结力进行自锚固,且其内力分布模式为对称于滑动面的双曲线。

(3)、锚索 + 格构梁系统

该系统是利用锚索外端与格构梁联接固定于坡面,另一端锚固在滑动面以内的稳定岩体中穿过边坡滑动面的预应力钢绞线,从而直接在滑面上产生抗滑阻力,增大抗滑摩擦阻力,使结构面处于压紧状态,以提高边坡岩体的整体性,从而从根本上改善岩体的力学性能,有效地控制岩体的位移,促使其稳定,达到整治顺层、滑坡及危岩、危石的目的。

因而在实际的滑坡体治理措施中该系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其施工工艺为:确定孔位钻机就位调整角度钻孔清孔安装锚索注浆制作框架梁锚索张拉封锚。施工前坡面需修整成一定的坡比,格构梁纵横正交呈“井”字形( 或斜交呈菱形) 紧贴在坡面上,锚索设在纵横梁的交点上,并可考虑在坡面上的梁格内植草绿化,在适当部位还可以种植一些低矮的灌木,既保证其抗滑的效果又增加了美观性。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长期的山体滑坡治理过程中,需要根据总结滑坡的防治原则,采取及时有效的滑坡预防措施,使治理方案的实施更加具有时效性和安全性。参与国家防灾减难的工作人员应该根据滑坡的变形特征、滑体物质及性质组成特征、稳定性影响因素等影响程度分析,秉着“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宗旨,科学合理的对地质灾害中的滑坡进行防治,同时也希望滑坡的防治工作可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促进我国防灾减灾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景奎.抗滑桩在滑坡治理中的应用研究[D].合肥工业大学,2007.

[2]李盛斌.试论岩土锚固技术在公路边坡治理中的应用[J].科技创业家,2013,13:16.

篇(9)

1.1 由于矿体赋存空间的限制,构成露天矿边坡的岩体、结构、地下水条件、以及原应力状态都是明显的不可选择性。因而,露天矿边坡设计—生产—管理的系统化,只能而且必须通过既定条件和改善可控因素来实现。

1.2 露天矿边坡是经历几十年的开采过程逐步形成的,具有工程构筑和使用同步、工程实践和认识同步的特点。由于露天矿边坡工程条件和评价模型的不确定性,使其在整个服务期间都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为了消除或减少风险,需要跟踪监测边坡的工作状态,实施提供准确反馈信息,促使边坡工程性能在动态变化过程中不断达到完善。

1.3 就形成过程而言,露天矿边坡是采矿工程的伴随工程,依附于采矿作业而存在,它的形态在很大程度上受采矿作业的制约;就运行系统而言,露天矿边坡是采矿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的功能要服务于采矿工艺,又在很大程度上制约采矿生产。边坡与采矿工程整体观是我们处理一切边坡工程问题的出发点。

1.4 随着大型采掘设备的发展,露天开采能力日益增加,最大限度地加大露天采矿场的深度成为当今采矿工程一个总趋势。工程规模越来越大,工程环境越来越复杂,工作条件越来越恶劣。边坡工程所面临的新课题迫使工程设计与工程实施要与之相适应,特别需要加强边坡工程管理,包括投产前的决策和生产过程的控制。

1.5 露天矿是矿山重大的安全性的工程,作为工程,无论是总体设计还是局部工程处理,都必然是一个有约束的多方案对比和优化的问题 ,必须且能够在安全的前提下,寻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这种优化具有明显的时间效应,它不同于一期落就的其它结构物,必须克服由于时间的推移、工程条件的变化所造成的安全系数和可靠性的降低,进而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认识能力的发展,不断提高优化水平。

2.影响露天矿山边坡稳定的主要因素

露天矿山边坡问题直接影响到矿山的安全生产,边坡管理不好,将会给矿山作业人员和设备带来极大的危害,更严重危及到社会稳定。露天矿山的开采,打破了边坡岩体内的原岩应力平衡,出现了次生应力场。在次生应力场以及其它因素的影响下,就可能发生塌方和滑坡。

2.1岩石物理力学性质

主要有岩石的硬度、凝聚力和内磨擦角等。

2.2 地质构造

主要是破碎带、断层、节理裂隙和层理面形成的弱面。其主要形式如下。

2.2.1单层断面形成的弱面:如果断层走向与边坡走向之间的夹角小于25度,并且倾向相同,则可能引起边坡整体顺大断层面滑落。

2.2.2几条相交断层形成的弱面:如果几条断层相交把岩层切割成三角体或梯形,局部边坡可能成三角体滑落。

2.2.3层理(顺层面)形成的弱面;当露天矿场阶段坡面角等于或大于岩层倾角时,则会产生阶段坡面上岩石顺层理面滑落或坍塌。

2.2.4节理裂隙所形成的弱面,单组节理裂隙可能对上盘、下盘或端帮边坡坡面产生沿裂隙面局部塌方;多组节理裂隙可能使上盘,下盘或端帮边坡的局部呈几何体成块滑落。节理裂隙发育的露天矿场的边坡易产生浮石,险石。

2.2.5极不稳定的软岩夹层形成的弱面:这种夹层如分布范围很大,可能会引起边坡沿弱面大面积滑落。

3.露天矿山边坡管理措施和安全要求

露天矿滑坡、坍塌所带来的危害是相当严重的,因此国内外都很重视防止边坡破坏及治理有隐患的边坡,其目的就在于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提高经济效益。露天矿边坡的治理方法很多,根据各矿的条件不同防治措施也不尽相同。下面介绍几种常用防治措施和安全要求。

3.1开采技术条件的控制

3.1.1 控制合理的开采高度。对于露天矿场和采石场,有条件的均应采用分层开采,使较高的采场分成几个台阶开采,以降低边坡的相对高度。对暂不能分层的矿场 也应采取措施,控制边坡稳定。一般情况下不分台阶边坡面垂直高度超过20米时,观察和维护边 坡的稳定就较为困难。因此规定矿山工作面垂直高度超过20米时,该采矿场必须实行分层开采。

3.1.2选用合理的开采程序和推进方向。在生产过程中要坚持从上到下的开采程序,坚持打下向炮孔和倾斜炮孔,杜绝在边坡底部开挖即掏底开采和打腰炮。一般情况下应选用从上盘向下盘推进,做到有计划,有条理一开采。

3.1.3 贯彻“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方针。虽然剥离废石和表土是一种被动工作,但这项工作是为了保证矿山的持续生产能力和正常生产,更是为了矿山的安全生产。

3.1.4 合理进行爆破作业,以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由于爆破产生的地震可以使岩体的节理张开,促使边坡破坏。因此在爆破作业中应注意:(1)尽量不采用大规摸的齐发爆破,有条件的可以采用微差爆破。(2)严格控制一次起爆的炸药量,减少对附近边坡震动的影响。(3)在采场内尽量不用抛掷爆破,应采用松动爆破,这样既可使爆堆比较集中,防止飞石伤人,也可减少对边破的破坏。(4)分层开采的矿山,在接近边坡地段应推广使用裂隙爆破,缓冲爆破,光面爆破等控制爆破技术。

3.2 搞清地质构造,合理确定边坡形式和角度

对于一个矿山来说,有条件的应对开采范围内的断层,破碎程度,节理裂隙和层理地质构造先搞清楚,因在地质勘查中没有发现的构造也应在生产过程中逐步积累资料,总结规律,以确定合理的边坡形式和控制边坡角,避开或减少结构面对边坡的影响破坏。

3.2.1岩石弱面走向、倾向与倾角均与边坡的坡面相同,此时的边坡处于临界状态,它可能发生塌落,也可能稳定,但是在开采中,如果上下采挖一致,而较多地掏采边坡的中部和下部时就会使边坡塌落。

3.2.2岩石弱面的走向、倾向均与坡面一致,但边坡角小于弱面角,这时的边坡处于稳定状态,一般不易发生塌方。

3.2.3岩石弱面的倾角小于边坡角,而且弱面的下方与边坡面相同,则相交以上部分的岩体会出现滑落。

3.2.4岩石弱面的倾向与边坡相反,这时的边坡也是稳定的。

篇(10)

一、牢固树立地质防灾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加强地质环境保护、防治地质灾害是实施**生态大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早日实现“三最”目标,推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绝不能违背客观规律,以破坏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的发展。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方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规定,狠抓防治地质灾害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防治地质灾害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和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要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的网络,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妥善处理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提高防灾意识,增强防灾能力。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市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和**风景区管委会都要设立地质灾害值班室,落实值班人员,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并建立迅速、准确的信息反馈系统。

(二)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责任,会同建设、规划、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和完善相关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查处工程建设中各类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审查管理和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的认定,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市防治地质灾害的具体管理办法。

(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互相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部门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和审查,依据经评审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工程项目选址和规划管理。建设部门负责勘察设计审查和工程建设活动管理。计划部门负责项目审批,依据经评审备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组织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本行业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进行行政监察。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防治工作,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门要编制本部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严格规划编制,加强规划管理

(一)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治地质灾害是城乡防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交通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凡没有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应当限期安排或在规划修编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充,并在规划管理中进行有效控制。

(二)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选址关。从严控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活动,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进行除灾害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以外的其它建设活动。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前,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未考虑建设用地条件的,或虽经评估但未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不得批准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活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上形成联动机制,防止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审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计划部门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管理。规划部门要把严防地质灾害作为规划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与国土部门一道,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符合规划的,应坚决予以纠正。对未经国土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土地和建设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严格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安全

建设、水利、交通等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项目主管单位,要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预防,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必须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进行工程设计。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必须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主体工程设计应考虑施工进程中因挖方、填方、堆载和卸载等对山坡稳定性的影响。在建设场地内,由于施工或其它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形成滑坡、崩塌的地段,必须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单位或项目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工程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相应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无证、越级、挂靠、出卖图签、代盖图章等违法方式,从事建设工程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

(三)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做好完整的隐蔽工程记录,加强监测和维护,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层高、结构、体量和施工工艺等影响建筑质量安全和基础稳定的参数。凡边坡稳定性得不到保障或支护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主体建(构)筑物施工;凡地下工程未完成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地上工程建设。如施工中发现实际地质状况与工程勘察资料不符或存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妥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同时,要切实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投入使用。

五、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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