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债券投资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13 16:27:1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会计债券投资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会计债券投资

篇(1)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20009902

债券投资因其收益相对稳定、安全性高、流通性强,而广为稳健投资者所欢迎。在会计处理中,债券的溢价、折价的摊销是债券投资核算的难点。由于债券溢、折价的存在,导致企业每期应计利息收人与实际利息收益不相等,从而债券投资溢、折价的摊销,易被误认为投资收益得以增加或减少的原因。

长期债券投资,是投资报酬约定在先,然后才发行的,债券的发行总会经历一定的时间,资金的供求是时刻都在变动的,所以才会出现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不等的情况发生,然而协议是约束双方当事人的一种合同。我们在经济活动中,是根据市场的变动来调整投资策略的,正常情况下,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总是希望获取最大的报酬。显而易见,投资企业是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报酬标准来计算利息的(应收利息=票面利率×票面面值),而投资收益的实际取得是根据市场上的公允价标准来计算收益的(投资收益=实际出资金额×市场的实际利率),差额部分作为债券溢、折价即利息调整来处理。在资本市场中,由于企业债券具有节税功能,资金成本相对低等特点,并可为债券发行企业提供财务杠杆收益,因此,债券发行已成为成长性良好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方式之一。

1 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债券投资的规定

(1)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债券投资使用核算科目及明细科目:资产类科目“持有至到期投资”(下设“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三个二级科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应收利息”;损益类科目“资产减值损失”。

(2)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确定:按照债券的票面价值借记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末领取的债券利息借记“应收利息”。

(3)企业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票面利率×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实际利率×摊余成本)。

企业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长期债券投资存在重分类的问题,借记“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贷记“资本公积”(差额);长期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减值时,计提减值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企业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调整在债券的存续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长期债券投资存在重分类的问题,长期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减值。

(4)企业处置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或收回的债券本金(或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2 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债券投资的会计核算案例分析

2009年1月1日,红华公司支付200万元(含交易费用)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T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150000份,面值210万元,票面利率5%,于年末支付本年利息(即210×5%=10.5万元),本金最后一次偿还。实际利率为10%。

(1)2010年12月31日,有客观证据表明T公司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红华公司据此认定T公司的债券发生了减值,并预期2011年12月31日将收到利息10.5万元,2012年12月31日将收到利息10.5万元,但2013年12月31日将收到本金150万元。

(2)2011年12月31日收到T公司支付的利息10.5万元。2012年12月31日收到T公司支付的利息10.5万元,并且有客观证据表明T公司财务状况显著,T公司的偿债能力有所恢复,估计2013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10.5万元,本金180万元。

(3)2013年12月31日收到T公司支付的利息12.5万元,本金180万元。

解析:①2009年1月1日,购入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250

贷:银行存款 2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0

②2009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12.5(250×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7.5

贷:投资收益 20(200×10%)

③2009年12月31日,收到票面利息(以后年度实际收到利息略)

借:银行存款 12.5

贷:应收利息 12.5

④2010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计提减值)

确认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12.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8.25

贷:投资收益 20.75〔(200+7.5)×10%〕

确认减值损失

摊余成本=200+7.5+8.25=215.75万元

现值=12.5×(P/F,10%,1)+12.5×(P/F,10%,2)+150×(P/F,10%,3)=134.34万元

确认减值损失=215.75-134.34=81.41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81.41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81.41

⑤2011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12.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0.93

贷:投资收益 13.43(134.34×10%)

⑥2012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12.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03

贷:投资收益 13.53(135.27×10%)

转回计提减值准备

2012年12月31日预计的现金流量现值=(200+125)/(1+10%)=193.18万元

2012年12月31日转回前的账面面价值=135.27+103=136.30万元

所以应转回计提减值准备金额=193.18-136.30=5506万元

2012年12月31日,确认公司债券投资减值损失转回额56.88万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56.88

贷:资产减值损失 56.88

⑦2013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收入及收回本金

借:应收利息 12.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6.64

贷:投资收益 19.31

借:银行存款 12.5

贷:应收利息 12.5

借:银行存款 18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47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24.53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210

对企业损益累计影响=20+20.75-81.41+13.43+13.53+56.88+19.31=62.5万元

3 对持有到期投资的利息调整在债券的存续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的原理

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债券溢、折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实际利率法是按实际利率和债券的期初摊余成本确定债券的实际利息费用(或收益),再按其与债券票面利息费用(或收益)的差额确定当期债券溢、折价摊销金额的方法。实际利率法摊销债券溢、折价的几个核心问题:债券溢折价的形成、债券实际利率的确定、债券溢、折价的摊销以及债券溢折价摊销的会计核算等内容。并从发行债券企业和购买债券企业的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债券发行价格主要因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或市场利率)的。当债券票面利率高于实际利率,表明债券发行单位实际应按票面利率支付的利息将高于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发行单位应按高于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即溢价发行。溢价发行对于发行单位而言,是为以后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的补偿;对投资者而言,是为以后多得利息而事先付出的代价。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表明债券发行单位实际应按票面利率支付的利息将低于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发行单位应按低于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即折价发行。折价发行对于发行单位而言,是为以后多付利息而事先给予投资方的补偿;对投资者而言,是为以后少得利息而事先获得的报酬。

通过对上述经济业务的分析,以期能帮助财会人员更好理解和掌握长期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篇(2)

二、摊余成本与资产减值损失

摊余成本是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基础上的,同样,期末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是在资产采用成本模式后续计量下进行的。而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客观上确实是由于存在某种既定的减值因素,才导致其公允价值大额的、单向的持续下跌,其对成本的影响是确定的、持续的,因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时,计算摊余成本要考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与此同时,期末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其摊余成本高于公允价值的部分来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即资产减值损失=摊余成本―公允价值)。

三、摊余成本、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时,计算公允价值变动额是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比较(即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价值-公允价值),而不是用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比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就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抵减资产减值损失后的差额,而账面余额就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管辖的所有二级子目的余额代数和,包括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以及公允价值变动这四个子目余额代数和,用公式来表示: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资产减值损失=成本+应计利息±利息调整±公允价值变动-资产减值损失。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是不包括公允价值变动的部分的。下面通过举例来体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例]2008年1月1日,东方公司从证券市场上购入利华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面值为2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实际利率为4%,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的利息,到期日一次归还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实际支付价款为2172.60万元,假定按年计提利息。2008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040万元。2009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2000万元并将继续下降。2010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回升至2010万元。2011年1月20日,东方公司将该债券全部出售,收到款项1990万元存入银行。

东方公司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分录单位:万元):

(1)2008年1月1日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2000

应收利息1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72.60

贷:银行存款2172.6

(2)2008年1月5日

借:银行存款100

贷:应收利息100

(3)2008年12月31日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2000+72.60)×4%=82.9(万元)

借:应收利息100

贷:投资收益82.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17.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2000+72.60-17.1=2055.5(万元),公允价值为2040万元,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55.5-2040=15.5(万元)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5.5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5.5

(4)2009年1月5日

借:银行存款100

贷:应收利息100

(5)2009年12月31日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2000+72.60-17.1)×4%=82.22(万元),注意这里不考虑2008年末的公允价值暂时性变动。

借:应收利息100

贷:投资收益82.2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17.7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2040-17.78=2022.22(万元),其摊余成本=2000+72.6-17.1-17.78=2037.72(万元),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由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会持续下降,所以资产减值损失=摊余成本-公允价值=2037.72-2000=37.72(万元),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价值-公允价值=2022.22-2000=22.22(万元),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转出:

借:资产减值损失 37.72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2.22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5.5

(6)2010年1月5日

借:银行存款100

贷:应收利息100

(7)2010年12月31日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2000+72.60-17.1-17.78-37.72)×4%=2000×4%=80(万元)

借:应收利息100

贷:投资收益8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2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摊余成本=2000+72.60-17.1-17.78-37.72-

20=1980(万元),公允价值为2010万元,应该转回原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2010-1980=30(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

贷:资产减值损失30

(8)2011年1月5日

借:银行存款100

贷:应收利息100

(9)2011年1月20日

借:银行存款199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7.72(15.5+22.22-30)

投资收益 2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17.72(72.6 -17.1 -

篇(3)

对于内部应付债券与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年末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应予以相互抵销。其基本思路是,在每年年末应依据子母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上应付债券项目与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及子母公司个别利润表上,财务费用与投资收益项目中属于内部交易事项引起的虚增虚减部分予以相互抵销。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除最后一年的抵销分录为:“借:投资收益,贷:财务费用”外,其他年度都应编制如下抵销分录:(1)借:应付债券,贷:持有至到期投资;(2)借:投资收益,贷:财务费用。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如果利息在每年年末支付,则其抵销分录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相同。如果利息在次年支付时,则最后一年的抵销分录为:(1)借:应付利息,贷:应收利息;(2)借:投资收益,贷:财务费用。其他年度的抵销分录为:(1)借:应付债券,贷:持有至到期投资;(2)借:应付利息,贷:应收利息;(3)借:投资收益,贷:财务费用。其抵销分录金额的多少,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某些情况下,企业集团内部一方持有另一方的企业债券并不是从发行债券的企业直接购进,而是在证券市场上从第三方手中购进的。在这种情况下,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券投资与发行债券企业的应付债券抵销时,可能会出现差额,应分别进行处理。如果债券投资的余额大于应付债券的余额,其差额应作为投资损失计入合并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如果债券投资的余额小于应付债券的余额,其差额应作为利息收入计入合并利润表的财务费用项目。除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应付债券会有差额外,投资收益项目与财务费用项目也可能会存在差额。如果投资收益发生额小于财务费用发生额,应以投资收益项目的金额进行抵销;如果投资收益的发生额大于财务费用的发生额,则应以财务费用的金额进行抵销。

一、从发行债券企业直接购买债券的情况

(一)债券溢折价摊销采用直线法,且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甲是乙的母公司。甲公司于2009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乙全部购买,该债券的票面金额为100 000万,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12%,实际发行价格为94 000元,属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折价。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乙公司各自的会计分录以及甲乙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第一年:(2009年)

1.甲公司会计处理

(1)2009年1月1日

借:银行存款 94 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6 000

贷:应付债券――面值100 000

(2)2009年12月31日

借:财务费用 14 000

贷:应付债券――利润调整 2 000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12 000

2.乙公司会计处理

(1)2009年1月1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6 000

银行存款94 000

(2)2009年12月31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12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 000

贷:投资收益14 000

3.甲、乙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应付债券108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108 000

借:投资收益14 000

贷:财务费用 14 000

第二年(2010年)

1.甲公司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 14 000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2 000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12 000

2.乙公司会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12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 000

贷:投资收益14 000

3.甲乙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应付债券 122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122 000

借:投资收益 14 000

贷:财务费用14 000

第三年(2011年)

1.甲公司会计处理

(1)借:财务费用 14 000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2 000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12 000

(2)借:应付债券――面值100 000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36 000

贷:银行存款 136 000

2.乙公司会计处理

(1)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12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 000

贷:投资收益 14 000

(2)借:银行存款136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6 000

3.甲乙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投资收益 14 000

贷:财务费用 14 000

(二)债券溢折价摊销采用实际利率法,且分期付息一次还本

2009年1月1日,A公司(B公司的母公司)支付价款1 000 000元(含交易费用),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B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12 500份,债券票面价值总额为1 250 000元,票面年利率为4.72%,实际利率为10%,于年末支付本年度债券利息(即每年利息为59 000元),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偿还。A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编制A、B公司以及AB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第一年(2009年)

1.A公司会计处理

(1)2009年1月1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 250 000

贷:银行存款1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50 000

(2)2009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59 000 (1 250 000×4.72%)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1 000 (100 000-5 900)

贷:投资收益100 000(1 000 000×10%)

(3)2009年12月31日

借:银行存款59 000

贷:应收利息 59 000

2.B公司会计处理

(1)2009年1月1日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250 000

贷:应付债券――面值1 250 000

(2)2009年12月31日

借:财务费用100 000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41 000

应付利息 59 000 (1 250 000×4.72%)

(3)2009年12月31日

借:应付利息 59 000

贷:银行存款 59 000

3.A、B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应付债券1 041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1 041 000

借:投资收益100 000

贷:财务费用100 000

第二年(2010年)

1.A公司会计处理

借:应收利息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45 100

贷:投资收益 104 100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 59 000

2.B公司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104 100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45 100

应付利息59 000

借:应付利息59 000

贷:银行存款59 000

3.AB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应付债券 1 086 1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1 086 100

借:投资收益 104 100

贷:财务费用104 100

第三年(2011年)

1.A公司会计处理

借:应收利息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9 610

贷:投资收益108 610

借:银行存款59 000

贷:应收利息59 000

2.B公司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108 610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49 610

应付利息59 000

借:应付利息 59 000

贷:银行存款59 000

3.AB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应付债券 1 135 71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1 135 710

借:投资收益108 610

贷:财务费用 108 610

第四年(2012年)

1.A公司会计处理

借:应收利息 5 9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4 571

贷:投资收益113 571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59 000

2.B公司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113 571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54 571

应付利息59 000

借:应付利息59 000

贷:银行存款59 000

3.AB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应付债券 1 190 281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1 190 281

借:投资收益 113 571

贷:财务费用113 571

第五年(2013年)

1.A公司会计处理

借:应收利息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9 179

贷:投资收益 118 719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 59 000

借:银行存款1 250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 250 000

2.B公司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 118 719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59 179

应付利息59 000

借:应付利息 59 000

贷:银行存款59 000

借:应付债券――面值1 250 000

贷:银行存款1 250 000

3.AB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投资收益 118 719

贷:财务费用118 719

二、从证券市场间接购买债券的情况

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于2008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一批债券,该债券面值为100万元,票面利率为5%,期限为4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全部由企业集团以外的M公司购买,2010年1月1日,乙公司从M公司购入甲公司发行的全部债券,其实际购买价为118万元,债券溢折价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编制甲、乙企业的会计分录,以及甲乙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第一年(2008年)

1.甲企业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付债券――面值 100

借:财务费用 5 (100×5%)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

2.乙企业

不编制会计分录。

3.甲乙企业集团

无内部应付债券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抵销分录。

第二年(2009)

1.甲企业

借:财务费用 5 (100×5%)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5

2.乙企业

不编制会计分录。

3.甲乙企业集团

无内部应付债券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抵销分录。

第三年(2010年)

1.甲企业

借:财务费用 5 (100×5%)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5

2.乙企业

(1)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1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8

贷:银行存款118

(2)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5 (100×5%)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 (8÷2)

贷:投资收益 1

3.甲乙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1)借:应付债券115

投资收益4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119

(2)借:投资收益 1

贷:财务费用 1

第四年(2011年)

1.甲企业

(1)借:财务费用 5 (100×5%)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5

(2)借:应付债券――面值 100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20

贷:银行存款120

2.乙企业

(1)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5 (100×5%)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 (8÷2)

贷:投资收益1

(2)借:银行存款 12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20

3.甲乙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投资收益 1

篇(4)

限于篇幅本文仅以“商业债券投资核算”作为对象,进行二者的差异。债券投资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资产,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债券投资的核算,对于商业银行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增强信息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债券市场的稳步发展,商业银行债券投资迅速增长。但债券投资核算明显滞后,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规定有着显著的差异。因此,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合理成分,改革和完善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核算,不仅是推动商业银行会计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提升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水平,增强信息透明度,加强风险管理,促进债券投资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文试图通过对《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关债券投资规定的对比分析,提出中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的改革取向。

一、债券投资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平衡收益与风险的重要工具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既要吸收存款,又要通过发放贷款、同业拆放或购买债券等形式,将所吸收的资金有效地加以运用,以赚取合理的利差。同时,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强调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并通过有效的资产组合,去化解风险,提高收益。贷款无疑是银行资金运用最重要的手段,但是贷款的发放不仅要有客户需求,而且要充分考虑到贷款的风险。长期以来我国银行贷款质量不高。呆坏帐多的现状,说明贷款风险很大。而债券投资相对于贷款而言,虽然名义收益率相对较低,但其风险较小,收益稳定。相对于存放和拆放资金而言,收益又较为可观。而且,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通过期限匹配,可以保持债券投资较好的流动性,以满足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因此,债券投资的特点决定了银行在没有即时和可靠的贷款投放渠道的情况下,为了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必然会将大量的资金投入债券市场,通过购买债券,取得相对稳定的收益。

(二)具有良好的市场和发展空间

这些年来,随着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和央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的需要,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发行了大量的政府债券和央行票据,这些债券和票据具有流动性好、收益稳定、风险低等特点,为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提供了良好的市场。

同时,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也促进了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业务的快速发展。如政策性商业银行成立后,为解决自身资金不足的问题。发行了大量债券,商业银行成为这些债券的购买主体;1998年,为支持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财政部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以补充资本金;1999年,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为接受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贷款,定向发行了约14000亿元资产管理公司债券;2004年,在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中,央行发行了专项票据,用以购买两家银行的可疑类贷款;商业银行为提高资本充足率,发行了长期次级债,商业银行也是这些债券的购买主体。

(三)国内商业银行的第二大资产

随着债券投资的不断增长,已成为国内商业银行仅次于贷款的第二大金融资产,也是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2002年-2004年年报中可以看出,债券投资占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总额的20%以上。具体数字见表1:

表1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02年

债券投资 总资产 占比 工行 9,338  47,768  19.55% 农行 4,202 29,766 14.12% 中行 6,927 28,541 24.27% 建行 6,765 30,832  21.94% 合计 27,232  136,906  19.89%

续表1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03年

债券投资 总资产 占比 工行 10,918   52,791  20.68% 农行 5,763 34,940 16.49% 中行 6,999 31,402 22.29% 建行 7,744 35,543  21.79% 合计 31,424 154,676 20.32%

续表1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04年

债券投资 总资产 占比 工行 12,354   56,705  21.8% 农行 7,731 40,138 19.3% 中行 9,776 39,799 24.6% 建行 10,912 39,048 27.9% 合计 40,773 175,690 23.2%

注:数字来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2002年一2004年年报,中国农业银行的数字中包含了股权投资。

从表1数据可以看出:

1.无论相对额还是绝对额,债券投资都在商业银行中占据重要地位。如2004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债券投资余额为4.08万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3.2%。

2.总体来看,债券投资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逐年提高,2002年~2004年分别为19.89%、20.32%和23.2%。

3.债券投资的增长速度要快于资产总额的增长速度。2003年和2004年债券投资增长速度分别为15%和29.7%,分别比资产总额的增长速度高出2%和13.5%。

近年来,商业银行对债券投资的交易和管理日渐重视,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设置了专门的资金部门,并在境内外设立资金交易中心。专门从事以债券投资为主体的资金交易。同时也越来越关注投资收益水平的提高和风险的有效控制,要求对债券投资核算中存在的分类不、计量不规范、信息不透明、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接轨等问题尽快加以解决。

二、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的比较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债券投资在商业银行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但国内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核算,却明显滞后于债券投资的发展。不能很好地满足债券投资的管理要求。

债券投资的核算是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最显著的差异之一。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关于债券投资的核算主要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和2001年11月27日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下合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二者在债券投资核算方面的规定基本相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于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规定主要包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合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有关规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于债券投资核算规定的主要差异如下:

(一)债券投资的分类

1.《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按期限将包括债券投资在内的各种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债券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债券;长期债券投资是指持有时间准备超过一年的债券。

2.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债券投资作为整个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按持有意图被划分为以下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 financial asset at fair value through profit or loss)。是指为了从价格的短期波动中获利而购置的金融资产,以及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就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Hold—to—maturity Investments)。是指具有固定的或可确定金额和固定期限,且企业明确打算并能够持有至到期日的金融资产。不包括:①在初始确认时就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②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3)贷款和应收款项(Loans and Receivables)。是指有固定或可确定的回收金额。且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投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不包括:①打算立即或于近期出售,以及在初始确认时就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②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4)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Available—for—sale Financial Assets)。是指不归属以上三类的金融资产。

3.二者的差异比较

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比较分析来看,二者在债券投资分类上存在显著差异。国内按照资产负债表的流动性列示习惯,将债券投资分为两类,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则按照持有意图和债券的自身特点。将债券划分为四类(以下简称“债券四分类”)。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来看,更加强调债券的持有意图,以便向报告使用者披露各类债券的风险和收益。

同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还对债券的分类进行一定的限制,以避免管理层改变分类操纵利润。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如果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在本会计年度或过去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出售,或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比例较大(通常指超过该类债券出售和重分类前本金总额的5%),则需对整个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组合进行重新分类。

债券四分类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债券投资有关规定的核心概念,其关于债券投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的规定都是围绕债券四分类为基础进行的,这种分类的差别,也就导致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债券投资核算规定上的根本区别。

(二)债券投资的确认

确认是指将符合财务报表要素定义和确认标准的项目纳入资产负债表或收益表的过程。

它涉及以文字和金额表述一个项目并将金额包括在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的总额中。

在确认环节,《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取得”和“处置”作为债券投资初始确认和终止确认的标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债券投资确认的规定较为详细,强调的是对合同权利的控制或丧失。通常是以交易日或结算日作为确认的时间。这种确认标准。较为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风险和报酬的转移”这一概念。但总体来看,二者在债券投资确认方面并无本质的差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确认的规定较为详细,更多的是针对衍生金融工具而言。

(三)债券投资的初始计量

计量是指为了在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内确认和列示财务报表的要素而确定金额的过程。

计量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即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计量单位是指对计量对象就某一属性进行计量时,具体使用的标准量度。计量单位通常包括名义货币单位和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从来看,名义货币作为计量单位的地位仍很难动摇,因此。会计计量的主要问题是计量属性的选择问题。计量属性通常包括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现值等。

1.《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债券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其中:(1)以现金购入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不构成初始投资成本。长期债券投资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2)投资者投入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债券投资应以其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是指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交易费用应在初始计量时计入债券投资的成本。公允价值一般参照交易价格或其他市场价格确定。如果这些市场价格不能可靠地确定,则公允价值应按所有未来现金流量总额的当时市场利率来折现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不构成初始投资成本。

3.二者的差异比较

从初始计量来看。国内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二者在计量属性上存在根本的差别。具体差别在于:

(1)成本的外延不同。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交易费用必须作为债券的投资成本,而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长期债券投资的交易费用可以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不作为成本。

(2)成本的内涵不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实际上是历史成本,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的成本则是指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并对公允价值的确定进行明确规定。

在以市场原则进行交易的情况下,二者并无差别。如银行直接从债券市场上购买的国债,其买入价(市场价)即公允价值,即成本等于公允价值。但在非市场交易的情况下,二者则存在显著差异。如商业银行因政策性原因购入的债券,如果其票面利率低于同期可比债券的市场利率,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该笔债券需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折现率为同期可比债券的市场利率),因此,该笔债券在入帐时就会产生折价(金额为债券面值与折现值之间的差额),而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仍以取得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由此导致两套准则下当期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不同。

(四)债券投资的后续计量

1.《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短期债券投资的利息,应当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帐面余额,但已记入“应收利息”科目的利息除外。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确认利息收入。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未到期债券利息和计入初始投资成本的相关税费,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关于减值准备,《制度》规定,短期债券投资期末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长期债券投资应当在期末时按照其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

2.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于债券投资的后续计量规定,与债券四分类紧密相关,不同债券的后续计量不完全相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反映在当期净损益中;(2)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中。当该债券收回和对外转出时,应将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数额(即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3)持有至到期日的债券投资和应收款项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债券溢价或折价的摊销采用实际利率法。

关于减值准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如果有客观证据显示金融资产出现了减值,且减值数额可以可靠地估计,则应确认减值损失。(1)持有至到期日的债券投资和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在损益表中直接加以确认;(2)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发生减值损失时。应将原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相应转出,并在损益表中加以确认。

3.二者的差异比较

(1)关于摊余成本的确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摊余成本(即债券溢价或折价的摊销)可以选择实际利率法或直线法确定。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只能采用实际利率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一做法与其按公允价值计量(在无法取得公允价值时,以未来现金流量按市场利率折现确定)的思路是完全吻合的。

(2)关于期末计价。《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长短期投资期末计价分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和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同债券分类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和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作为短期债券投资核算,因此,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对该投资只能确认损失,不能确认收益。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则即可能产生损失(市价低于成本情况下),也可能产生收益(市价高于成本情况下)。

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可能作为短期债券投资核算,也可能作为长期债券投资核算。如果是作为短期债券投资核算,其在两种制度下的差别同上;如果是作为长期债券投资核算,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下,按成本计价,对债券溢价或折价进行摊销。而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是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即会随着市价或市场利率的变化而改变。

(五)不同债券分类之间的转换

1.《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金融企业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债券投资划转为长期债券投资,应按短期债券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债券投资新的投资成本。拟处置的长期债券投资不调整至短期债券投资,待处置时按处置长期债券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2.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

债券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或贷款和应收款项后,不能再转为其他类别的债券投资;其他类别的债券投资也不能再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或贷款和应收款项。

持有至到期日的债券投资、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在符合规定条件时可以转换。其转换条件及相关会计处理原则如下:

(1)因持有意图和能力等因素发生变化,使某债券仍作为持有至到期日的债券投资不恰当的,应将其转为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并以该债券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结转,该债券的摊余成本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直至该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终止确认时再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因部分出售或转换的金额比例较大,使某债券的剩余部分仍作为持有至到期日的债券投资不恰当的,应将该债券剩余部分转为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并以该债券剩余部分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结转,该债券剩余部分的摊余成本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直至该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终止确认时再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因持有意图和能力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地计量,或持有期限超过了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使某债券仍作为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不恰当的,应将该债券转为持有至到期日的债券投资,并以该债券在转换日的帐面价值结转,成为所转持有至到期日的债券投资入帐价值。原计入资本公积中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应在该债券的剩余持有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损益;该债券于转换日的摊余成本与到期时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在该债券的剩余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损益。如该持有至到期日的债券投资在转换后发生减值,则原计入资本公积中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的余额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二者的差异比较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仅允许长期债券投资转为短期债券投资,并按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确定结转后的债券投资成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仅允许持有至到期日的债券投资、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相互转换,并按公允价值作为结转后的债券投资成本,且明确了结转前后债券价值差额的处理方法。由于债券的分类方法完全不同。因此,决定了二者在债券转换方面的规定存在本质差异。

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来看,其强调的是债券投资分类的连续性,因此,对债券的转换作了明确的限制和规定,其意图在于限制管理层对债券分类的随意改变,以扭曲债券初始持有意图。同时,在转换后的债券投资价值确认方面,《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更多的是从谨慎原则的角度出发,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强调的是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以与各类债券投资的初始计量方法保持一致。也体现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逻辑的严密性和内在思想的统一性。

(六)债券投资的披露

1.《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债券投资披露的规定较少,仅要求商业银行披露金融工具的风险头寸,如信贷风险、货币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对债券投资披露的规定较为详细一些,如应披露投资损益、当年提取的投资损失准备、投资的计价方法等。

2.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债券投资的披露相当广泛,主要包括:(1)各类债券投资的分类;(2)风险管理政策;(3)风险头寸,如信贷风险、货币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4)各类债券的期末计量基础及价值变动的处理方法;(5)对期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券,应说明其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6)对须计提减值准备的债券,应说明表明其发生减值的依据。

3.二者的差异比较

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于债券投资披露的有关规定来看,强调对债券投资的完整披露,以向报告使用者提供债券投资分类、风险管理政策、风险暴露及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等全方位的信息。

(七)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

从以上可以看出,《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债券投资核算上存在显著差异,造成这些差异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会计环境是制约债券投资核算改革的重要原因。从会计环境角度来看,一方面是要减少管理层通过会计政策操纵利润的空间。

实行债券四分类,既要考虑到分类的合理性和连续性,又要避免管理层随意改变分类操纵利润,二者之间有一个权衡的过程;另一方面,采用债券四分类,需要可靠的公允价值作基础,在债券市场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公允价值的取得可能成为障碍,而采用估算技术又会成为管理层粉饰报表的手段。从国内上市企业的表现来看,会计质量不高的现象一直较为突出,因此,防止管理层操纵利润、粉饰报表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考虑的重要因素。

2.国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债券投资核算的相对滞后。1993年以来,国内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研究制定取得了长足进步。通过依托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结合中国国情,中国会计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但相对于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改革的步伐相对滞后,而对金融企业会计方面的规定,长期以来侧重于贷款,而忽略了债券投资。当然。这种现状与中国会计改革的整体规划密不可分。但客观上也导致了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改革的相对滞后。

3.债券投资核算的改革必然会带来对准则体系的冲击。如在计量属性上采用公允价值、改变资产负债表按流动性分类的做法等,这些改变都构成对现有准则制定的理论基础的冲击,需要一个逐步完善和成熟的过程,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制约了债券投资核算的改革步伐。

三、完善国内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的若干建议

从以上差异分析,不难看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于债券投资的规定比《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更为符合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在决策中有助于一系列使用者的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的信息。能否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相关、可靠的信息,决定了会计职能的发挥程度。如对国内商业银行而言,在贷款方面,需要披露应计贷款与非应计贷款、贷款的产品、行业、五级分类、抵押状况等多维度信息。而对于债券投资,仅披露长、短期等少量信息,有悖于债券投资是商业银行第二大金融资产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利于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相对充分的会计信息。

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于债券投资的规定来看,其主要优点如下:(1)更好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债券投资交易的对象虽然都是债券,但其背后所反映的管理意图却截然不同。如交易类的债券主要是在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取合理的价差,而持有到期日的投资主要是为了获取相对较高的收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于债券投资一系列规定的核心就是债券四分类,而债券四分类恰恰是按照债券的持有意图进行分类的,因此,较为完整地体现了管理意图和风险管理方法。很好地体现了经济业务的实质。此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不同种类的债券转换进行了限制,既有助于减少管理层操纵利润的空间,又很好地体现了管理层投资策略的变化。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仅以长短期划分债券投资。无法完整地反映这种经济业务的实质。(2)更好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公允价值为主要计量属性,并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化,调整债券投资的价筐和损益,有助于更好地体现市场变化对商业银行财务状况的。更好地披露经营业绩。这种计量方法,能够及时地反映债券投资风险,对于防范金融风险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历史成本作为主要计量属性,无法及时、动态地反映市场情况的变化。不能充分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3)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完整、充分的信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债券四分类和相应的确认、计量的基础上,完整地披露了各类债券的信息,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更加符合财务报表的目标要求。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于债券投资的核算规定。是以债券市场的成熟为重要前提的。而国内债券市场的日渐成熟以及商业银行在海外成熟市场上债券投资的增加,为改革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提供了可靠动因和奠定了良好基础,可以说。改革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的外部环境基本成熟。

完善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核算,需要从准则及制度制定和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两个方面着手,即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上,要加快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接轨;在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上,要抓紧做好按债券四分类进行核算和管理的准备工作。

(一)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合理成分,完善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核算规定

从准则和制度制定的角度来看,关键是要抓紧引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合理成分,提升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的国际化水平。

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键是要引入其债券四分类的概念以及相应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的一系列规定,以提高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强化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有关具体规定,在前述中已做论述,在此不再重复。

需要说明的是,在引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关规定时。需要对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进行明确限制,包括提前出售或重分类等情形,以避免管理层随意改变分类,调节利润。同时,考虑到中国实际情况,在过渡期安排上,对于商业银行以前年度因政策性原因购入的债券,可以不进行追溯调整,以减轻商业银行执行新制度所带来的财务压力。

(二)改进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列示方式

在引入债券四分类概念的基础上,需要相应改革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列示方式。目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与一般工商企业相同,采取长、短期分别列示的方法。而债券投资的四分类并不区分长、短期,因此,必将导致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列示习惯的全面改变。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应按客户存款、客户贷款及垫款、债券投资等资产负债的性质进行列示,不应按流动性的顺序进行排列。

实际上,由于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按流动性方式列示资产负债表,不仅不符合商业银行的自身特点,也与国际惯例不符。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0号一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财务报表中的披露》中明确提出, “流动性项目和非流动性项目不分开列报,因为银行大多数的资产和负债都能够在近期内变现或结算”。对于商业银行流动性,可以通过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资产负债的偿还期加以解决,对报告使用者来说,并不影响信息的完整性。

(三)提前做好按债券四分类进行核算和管理的准备工作

会计最终是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如果经济业务没有根本性的变化,会计改革就缺乏内在的意义。债券投资的核算亦然。采用债券四分类,首先一点商业银行必须切实按照债券四分类要求,对债券帐户进行细分和管理;其次才是从核算上对债券进行如实反映和披露。

按照债券四分类进行核算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建立债券帐户细分的原则。即根据债券四分类的定义,结合债券的持有意图和自身特点,明确每一类债券的划分标准;(2)对债券投资组合进行细分。即根据债券帐户细分原则。确定每一个债券帐户的归属;(3)建立四类帐户的管理原则。即针对不同债券的性质。确定相应的投资策略、授权管理、交易管理、风险监控手段等,其中在风险监控方面,市值重估应及时进行,并分别确定每类帐户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及其限额;(4)建立机系统,实现对交易和核算的自动处理和监控,包括通过系统对摊余成本的自动计算和公允值与成本的自动匹配,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客观、及时、完整。

目前商业银行持有的债券主要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央行票据等。因此,从债券细分角度来看,各类债券帐户可以按以下原则进行细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主要是银行以短期交易为目的债券,包括:(1)流动性高、买卖价差小、易于交易的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央行票据; (2)交易员自营帐户中根据市场判断建仓的债券;(3)满足日常柜台做市报价需要的柜台报价券种等。

2.持有至到期的债券。主要银行以持有到期为目的并具备相应融资能力的债券。包括:(1)以前年度行政摊派的部分低收益、流动性差的柜台交易国债(少量为满足日常柜台交易需要的国债则需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或可供出售的债券);(2)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流动性较差的金融债券;(3)商业银行发行的收益较高、资信较好的次级债券或普通金融债;(4)通过承担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以提高收益的企业债(主要是外币企业债);(5)流动性好、有市场报价的可赎回、可回售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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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持有短期投资期间所得利息或现金股利的账务处理差异

新旧企业会计制度对于“企业持有短期投资(股票、债券)期间获得的除取得时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或利息外的利息或现金股利”是否作为短期投资实现的投资收益这一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表现在:

1、《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持有短期投资期间收到的除去在取得时已记入应收项目之外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直接作为收到当期的投资收益处理。相应的账务处理为: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其他应收款”科目。

2、《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基本上与《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相同,公司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利息,直接计入当期实现的投资收益。相应的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等科目。

3、新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的现金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而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相应的账务处理为:企业在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收益时,对取得时已记入应收项目之外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短期投资”科目。

(二)企业出售短期持有的股票、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实现的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差异

1、《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不要求企业在持有短期投资期间对短期投资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因此,在出售短期持有的股票、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时,企业只需按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短期投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收到款项与短期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2、《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要求公司在待有短期投资期间应对短期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同时调整当期投资收益。公司在出售短期持有的股票、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时,按实际成本转账,但不同时调整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账务处理时,只需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投资”、“投资收益”科目;待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再对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予以调整,当期投资收益的净额。

3、新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在持有短期投资期间应对短期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企业在出售短期持有的股票、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计算当期的投资收益时,要同时结转该项投资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账务处理时,按实际收到的余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已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未领取的股利或利息,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实现的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差异

(一)关于是否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差异

新旧企业会计制度在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实现的投资收益方面的差异在于企业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是否对其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不要求企业在持有期间对长期股权投资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在处置时也不需考虑长期投资减值因素,直接按处置时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即可;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新企业会计制度则明确要求企业在持有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在处置时需考虑长期投资减值因素,结转该项投资对应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余额,以正确计算处置该项长期投资的收益。账务处理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长期投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余额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时取得的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差异

对于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时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两者都未考虑“清算股利”的相应,而新企业会计制度则对此作了规定:股权持有期内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账务处理上,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部分,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三、长期债权投资实现的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差异

相对而言,新旧企业会计制度在这一方面的差异较小。《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1、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的债券,其溢价或折价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分期摊销,以调整企业持有债券期间各期的真实利息收益。溢价购入的债券,按当期应计利息,借记“长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当期应分摊的实际支付价款中的溢价部分,贷记“长期投资(债券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折价购入的债券,按当期应计利息,借记“长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当期应分摊的实际支付价款中的折价部分,借记“长期投资(债券投资)”科目,按应计利息与分摊数的合计数,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2、企业长期债权投资持有期间不考虑减值准备,也较少考虑企业中途处置长期债权投资的情形,因此只需在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科目和“投资收益”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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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1-0160-01

一、不同金融资产类型债券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差异比较

根据CAS22及其应用指南规定,债券投资被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取得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应会计科目设置不反映债券面值。而债券投资若是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初始计量应以取得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对应会计科目设置需反映债券面值和利息调整。无论债券投资被划归哪类金融资产,若所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现举例进行比较分析:

例1:2009年1月1日,光明公司从二级市场支付价款1090000元购入南钢公司2007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10000张,每张市场价格105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2100元,(交易费用为成交金额的2‰)。该债券的面值为100元,剩余期限为2年,票面利率为4%,按年支付利息,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利息。

分析:由于该债券为南钢公司2007年发行,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利息,所以光明公司2009年1月1日购入该债券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40000元(100×10000×4%)。

1、假定光明公司持有该债券是为了短期内卖出,赚取差价,从而把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光明公司在2008年7月1日购入债券时应作会计处理如下: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50000元,投资收益2100元,应收利息40000元;贷:银行存款1092100元。

2、假定光明公司购入该债券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公司管理层把它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则相关会计处理如下: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000元、――利息调整52100元,应收利息40000元;贷:银行存款1092100元。

3、假定光明公司依据管理层决策意图,将该债券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相关会计处理: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1000000元、――利息调整52100元,应收利息40000元;贷:银行存款1092100元。

由以上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三类不同金融资产类型的债券投资在初始计量时,对于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会计处理相同,都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处理。对于投资成本和交易费用的会计处理却不尽相同,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其成本即为购买债券的公允价格,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且债券面值与公允价格的差异不作利息调整。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在初始计量时的会计处理相同,却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在这上面的处理原则不同,其交易费用计入债券投资成本,作为初始入账金额的组成部分,且债券成本与面值之间的差额需要作出利息调整。

二、不同金融资产类型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差异比较

一般来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持有期间较短,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为投资收益,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则通常持有时间较长,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所谓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实际利率法就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持有时间可长可短,其在持有期间需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并摊销溢价,资产负债表日,应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

三、不同金融资产类型债券投资在处置时差异比较

三类不同金融资产类型的债券投资在处置时会计处理大体相同,都是将所取得的价款与债券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和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还需将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所计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投资收益,以体现投资获利的完整性。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和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是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管理者的意图进行处置的,处置对象可以是债券投资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全部,处置部分在会计处理方法上也是一致的,这是由两者的基本性质和后续公允价值计量的共同属性决定的。所不同的是,前者要把计入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转入投资收益,后者是把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转入投资收益。而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在政策上要求较严,一经划定,就不能因为债券投资持有企业的主观意图随意处置,因为特殊情况作出处置的,就必须把剩余部分进行重分类,所以其处置时的账务处理分两步,第一步确认处置投资收益,方法与其他两类债券投资大体相同,但由于其摊余成本的计量属性,也就没有公允价值变动转出之说;第二步则需将剩余部分进行重分类为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这也是其会计处理的差异所在。

作者单位:华北电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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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会计信息;债券定价;公告效应;债券市场

一、会计信息在债券定价中的作用及其研究意义

会计信息泛指信息提供者通过财务报表、财务公告、财务报告及附注等形式向资本市场中股东、债权人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提供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自BallandBrown[1]及Beaver[2]给出会计盈余公告具有信息含量的结论以来,会计信息在资本市场中的作用已得到学者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对于会计信息在股票市场中的重要作用国内外已有了较为充分的讨论,具体研究会计信息与股票价值相关性的代表包括Collinsetal.[3],Dechowetal.[4],陈信元等[5],党建忠等[6]。但研究债券市场中会计信息作用及会计信息和债券价格相关性的文献还较为有限,尤其是我国债券市场中类似研究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实际上作为资本市场中的不同品种,资本市场中股票与债券定价上存在一定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可具体分为个体层面差异和市场层面差异。个体层面上看,债券具有非线性收益的特征[7][8]。持有债券相当于持有一组由公司资产和以公司资产为标的的看涨期权空投构成的证券,这一投资组合具有收益上限。因此,作为固定收益产品债券持有人的收益浮动非常有限。而公司业绩发展良好时,股权投资者能享受更多公司业绩上涨带来的红利。另一方面当投资者预期公司资产现值小于债券面值时,理性债务人可能会选择违约而使投资者遭受利息或本息可能无法偿付的风险。因而在收益结构上股票收益结构和债券收益结构是有所差异的。市场层面上看,债券与股票差异主要指市场规模、市场流动性等差异对投资人造成的影响不同,这种差异在我国债券市场中更为明显。从成因来看:(1)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晚、起步慢。以企业债券市场为例,直至2007年《企业债券管理办法》,企业的债权融资渠道才正式通畅,而中小企业规模性发行短期融资债券和中期票据的时间还要更晚。(2)我国债券市场体量仍过小。从成熟金融市场的经验来看,目前我国债券市场整体规模占资本市场整体规模的比例还较小。如美国债券市场规模与股票市场规模的比例一度稳定在3∶1,即便在经济下行时债券融资占比也高于我国同期水平很多。(3)我国市场债券发展不规范。由于我国特殊制度背景,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债券市场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债券市场的发展,诸如“两个类型、两个中心、一个平台”①的特殊体制、地方政府债券与城市投资类债券并存的特殊现象屡见不鲜。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制度不断完善,问题不断解决,目前债券市场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综上所述,充分发挥会计信息功能,有利于纠正资本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中的不合理定价,这对于促进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稳固债券市场地位无疑有着重要意义[9]。

二、会计信息在债券定价中的作用研究现状及主要成果

目前对债券定价实证分析的最主要方法即要素分解法,这种方法的核心思想是将影响债券价格的要素分成宏观层面(包括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变动等)、债务主体层面(包括债务主体财务会计信息、债务主体经营状况、债务主体所处行业背景等)和债项层面(包括债券期限、久期、凸性等)等多个层级并逐一分析。在要素分解框架下,信用债价格可以看成是无风险利率债价格与风险溢价之和,财务会计信息对债券的影响主要就体现在财务会计信息对风险溢价部分的影响上。从会计信息的功能上看,会计信息的主要作用包括定价功能和治理功能[10],特别是其定价功能会对债券最终价格产生直接影响。具体而言,财务会计信息的定价功能主要反映在债务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和财务报表中。此外,会计信息还具有公告效应,因此研究财务报表中盈余公告信息对债券价格作用的影响也成为债券定价研究的重要部分。

(一)会计信息定价功能研究现状及成果由于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中信息来源较为有限,特别是一些中小机构投资者获取债券信息的来源仍通过财务报表和信用评级报告,这两类信息对债券价格的影响研究也是最丰富的,因此,财务会计信息的定价功能主要反映在债务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和财务报表中,学者也围绕信用评级报告与债券价格的关系展开了深入探讨。信用评级又称资信评级,是一种社会中介服务,为社会提供资信信息,或为单位自身提供决策参考。评级机构在进行信用评级时不仅参考企业行业信息和宏观经济环境,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也是重要的判别标准之一。同时参考国内主流评级公司给出的评级框架,财务会计信息也是其度量债券价格和债券风险的主要标准。换言之,信用评级水平对债券价格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是由债务主体财务会计信息反映出来的。早期研究主要考虑评级迁移和评级变化对债券价格的影响。如Katz[11]等最早研究了公司债价格对信用评级改变的调整过程,发现评级改变之前债券的价格没有表现出任何预期,而评级改变之后需经过6—10周价格才会调整到新的合理水平;CopelandandIngram[12]研究市政债券发现,债券自身的财务会计信息对信用评级变动具有较强的预测作用;根据不同机构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不同理解,HsuehandKidwell[13]研究发现投资者可根据美国两大主流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和穆迪的评级报告差异赚取16至21个基点的超额回报。之后学者逐渐将研究重心转移到评级自身特征上。由于一旦债券发生违约投资者只能获得部分本金和利息,因此违约率也是衡量债券价格水平的领先指标。FonsandKimball[14]研究了信用水平和实际违约率的关系,结果发现不论是标准普尔作出的评级还是穆迪作出的评级,与违约率都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衡量证券价格的另外两类常用利率包括债券到期收益率(Yieldrate)和债券即期利率(Spotrate)。Ziebartetal.[15]研究债券交易时到期收益率变动对债券价格造成的影响,结果表明二级市场中信用评级与到期收益率成正向的相关关系;HofmannandWatrin[16]则关注与信用评级对债券即期利率的影响,发现信用评级的差异会影响债券在市场中的回报率。此外,他们还发现债券流动性的变化及可征税收入的变动也是影响债券回报的一类重要指标。从经验来看,债券市场中同样符合“高风险高回报”②的逻辑。从投资组合的构建来看,Blumeetal.[17]横向对比了美国1977—1989年间股票市场、高评级债券市场和低评级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发现以投机级债券为代表的低评级债券其回报率要低于同期股票市场回报率并高于同期高评级债券市场回报率,并且这类债券具有较低的凸性,实际收益率与债券所剩期限并无直接联系。我国对评级信息与债券价格关系的研究开展较晚。齐寅峰和李礼[18]在回顾西方学者企业债券评级的方法、企业债券评级与违约率之间的关系、企业债券评级与权益投资回报率之间关系这三个问题后,总结了我国学者对其研究现状,为较早研究我国债券信用评级情况的规范性研究;实证研究方面,何平和金梦[19]利用2007—2009年间发行的企业债数据研究我国信用评级在债券市场上的影响力,较早研究了我国债券一级市场债券发行成本的相关问题。研究表明债券评级和主体评级分别对发行成本具有解释力,但债券评级对发行成本的影响力大于主体评级;债券评级市场的另一优势是可通过债券评级机构给出的信息研究分析我国一些非上市公司的情况,如周宏等[20]利用2008—2011年中国非上市企业债券数据,实证检验企业债券发行者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企业债券信用利差的影响,结果表明企业债券发行者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与企业债券信用利差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而针对财务报表中会计信息与债券价格关系的研究目前仍较为有限。Elton[21]通过时间序列分析和横截面分析对会计信息与债券价格关系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市场回报、违约风险、期限结构风险和未预期波动等指标能决定债券价格。Barth[22]基于含权债券价格估计和公司债基本面分析等方法研究发现选择不同会计信息和不同基准对债券价值估计会产生重要影响。这些指标基本要素包括债券的买入价格、卖出价格、转换溢价等;王博森和施丹[9]较早尝试研究了我国债券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中会计信息是否有用,结果表明会计信息无论在发行市场还是交易市场都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指标。同时他们进一步考察了会计信息在我国不同债券种类、不同债券市场中的有用性程度。研究表明产业债券相比城投债券其价格对会计信息的依赖程度更强;银行间市场相比交易所市场更关注会计信息对债券价格的影响。

(二)会计信息公告效应主要研究现状及成果会计信息对债券价格的影响还体现在其公告效应上,如不少学者指出盈余公告后漂移(PEAD)现象。盈余公告后,未预期盈余较高的企业其证券超额回报率在盈余公告期内持续增加,而未预期盈余较低的企业其证券超额回报率在盈余公告期内持续降低。如Beaver[2]对盈余公告信息含量进行了定义:当盈余公告使投资者对股票未来回报(或价格)的看法发生改变,从而使市场均衡价格波动时,盈余公告被认为具有信息含量。股票市场中盈余公告信息含量的实证研究最早开始于Beaver[2]、BallandBrown[1]。相比之下,公司债市场中盈余公告信息含量的实证证据在2009年才被学者系统地发现。Easton[23]首次用实证数据证明了会计盈余信息在债券市场中的作用,研究发现在公司盈余公告日附近公司债券的交易量有显著的增加,债券的回报率与盈余信息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Easton不仅证实了盈余信息的有用性,还发现了债券作为固定收益证券所具有的区别于股票的收益支付方式对盈余信息有用性产生了影响。类似研究还包括Bartovetal.[24]、BattalioandMendenhall[25]、Sadka[26]、Pollet[27]。国内关于债券市场的盈余公告研究仍较为有限。付雷鸣等[7]利用2007—2009年的公司债样本研究了债券市场对公司债发行公告效应的反应。其结果表明,公司债发行会产生负的公告效应,但在公告之前的累计超额回报率为正,而在公告之后的累计超额回报率为负。高碧云[28]利用2008至2012年的公司债样本实证分析并检测了债券市场对于好消息和坏消息的反应,探寻不同债券特性产生的影响。因此,研究公司债市场对盈余公告的反应对进一步了解中国公司债二级市场以及盈余信息在中国公司债市场的有用性具有重要意义。王博森等[29]通过交易量分析、价格分析和盈余反应分析等方法研究发现同时发行股票与债券的公司,投资者会对不同的盈余公告期内债券和股票的超额回报率作出不同反应。盈余公告期内债券和股票超额回报率呈不同变化趋势,未预期盈余较高时债券超额回报率高而股票超额回报率低。

篇(8)

小企业长期投资主要指不满足短期投资条件的投资,即不准备在1年或长于1年的经营周期之内转变为现金的投资。小企业取得长期投资的目的在于持有而不在于出售,这是与短期投资的一个重要区别。小企业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通常在1年以上)的权益性投资;其他长期投资是指除了上述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以外的其他长期投资。小企业准则只对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的核算作了具体规范。

二、长期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准则规定,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不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

例1:某小企业2011年1月5日,购入甲股份公司发行的3年期公司债券10张,面值10 000元,利率6%,按年付息。支付债券款99 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债券投资――成本 99 000

贷:银行存款99 000

小企业准则规定,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月计算的应收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按月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利息,不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例2:

承接例1,按月计算利息如下:

月息=10 000×10×6%÷12=500(元)

借:应收利息500

贷:投资收益 500

年末,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6 000

贷:应收利息 5 500

投资收益 500

同时,小企业准则还规定,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按月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应当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例3:某小企业2011年1月5日,购入甲股份公司发行的3年期公司债券10张,面值10 000元,利率6%,到期还本付息。支付债券款100 100元。会计处理如下:

(1)购买时

借:长期债券投资――成本100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100

(2)按月计算利息如下:

月息=10 000×10×6%÷12=500(元)

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500

贷:投资收益 500

小企业准则规定,“处置长期债券投资,实际取得价款与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例4:承接例2,该小企业因急需用款,于2012年12月初转让上述债券,收款106 500元,存入银行。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6 500

贷:长期债券投资――面值 100 000

应收利息 5 500

投资收益 1 000

小企业因转让债券,产生的损失应计入“投资收益”账户的借方。

例5:承接例3,该小企业因急需用款,于2012年12月初转让上述债券,收款11 0 900元,存入银行。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10 900

投资收益600

贷:长期债券投资――债券面值 100 000

――应计利息11 500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准则要求,“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例6:2011年2月28日,某小企业购买甲股份公司股票10 000股,价款5元/股(每股含0.2元现金股利),连同手续费等附带成本600元一并用支票付讫。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 48 600

应收股利2 000

贷:银行存款50 600

收到股票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2 000

贷:应收股利 2 000

小企业以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所换出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余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非现金资产为固定资产的,应当按照所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这里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价(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后的金额。

例7:2011年1月8日,某小企业用自有设备一台,原始价值100 000元,已计提折旧20 000元,换取乙股份公司股权,准备长期持有。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 000

累计折旧 20 000

贷:固定资产 100 000

当然,由于小企业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除了固定资产有备抵账户外,其余资产类均没有调整账户。所以,小企业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余额一般就是该账户的余额。

例8:2011年1月19日,某小企业用专利权一项,账面余额为50 000元,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20 000元,材料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换取丙股份公司股权20 000股。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 73 4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50 000

原材料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小企业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例9:接上例8,2012年2月5日,丙公司宣告上年亏损200万元,不分红不转赠。2013年2月16日,该小企业接到丙股份公司通告,上年公司盈利1 0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每股0.5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股利 10 000

贷:投资收益10 000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应收股利10 000

小企业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实际取得的价款与其成本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例10:接上例9,该小企业于2013年11月6日转让上述股权,收银行存款90 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9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73 400

投资收益16 600

另外,小企业准则特别规定,小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以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1.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2.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3.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4.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小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

篇(9)

一、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包含债券利息的核算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在解释“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时又规定: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笔者认为,上述的账务处理欠妥,因为,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领取的利息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第二种情况是未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的处理方法只是说明上述的第一种情况,而第二种情况则恰恰没有说明其处理方法,在实务工作中,许多会计人员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的处理方法,误将未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因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要求,笔者认为,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如果支付的价款中包含未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可比性原则。下面举例说明:

2008年1月1日,甲企业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买B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10000份,支付价967680元(包含2007年度未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30000元),债券面值总额1000000元,剩余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实际利率5%。于年末计提债券利息,到期一次收回本金和全部债券利息;甲企业将其划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的账务处理:

2008年1月1日,购买B公司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96768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32320

2008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18384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48384

2009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20803.2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50803.2

2010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收回本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23132.8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53132.8

借:银行存款 1120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0

——应计利息 9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30000

笔者认为,正确的账务处理应当是:

2008年1月1日,购买B公司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0

——应计利息 30000

贷:银行存款 96768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62320

2008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18384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48384

2009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20803.2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50803.2

2010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收回本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23132.8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53132.8

借:银行存款 1120000

篇(10)

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企业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近些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投资渠道和投资环境,与此同时,税法也对企业投资所得提出了纳税上的要求。为了规范投资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我国财政部于1998年6月24日了一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并在1999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公司施行;在实施了两年后,2001年1月18日根据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其中一些方面作了修订,经修订后的投资准则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该项准则对于规范投资业务的核算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该准则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拟就以下几个问题展开探讨。

一、关于投资成本的确定

投资准则中规定:“初始投资成本是指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上述规定对于股票投资的核算以及在发行日和付息日购进的债券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是对于发行日后至到期日前这段时间购进的债券的核算就会出现问题,请看以下的例子。

例:某公司2001年6月1日以银行存款525000元购入A公司当年1月1日发行的面值为500000元的三年期公司债券,该债券年利率为12%,每年1月1日与7月1日各付息一次。

上例若按上述投资准则规定相应的账务处理为:

1.假设为短期投资,则应作分录:

借:短期投资—债券投资525000

贷:银行存款525000

2.假设为长期投资,则应作分录: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500000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25000

贷:银行存款525000

上述处理从投资准则字面分析,应是无可争议的,但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所支付的全部价款中包含的利息25000元,在一个月后(2001年7月1日)就可以收回,其本质上属于应收利息流动资产,却计入“短期投资(或长期投资)”账户与其他手续费、溢折价等项目相混淆,其理由不外乎是受到利息按期计算的外在法律形式影响的结果。此种做法对于短期投资还有些道理,因为短期投资不一定持有到期,有可能在2001年7月1日前就转让收回投资了,所以这25000元有可能不是以利息的形式收回的。但是对于长期投资而言上述处理方法显然不太合理因此,笔者认为在购买长期债券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500000

应收利息25000

贷:银行存款525000

根据以上分析,“投资准则”中关于初始投资成本确定的表述应更正为:“初始投资成本是指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这样,使债券的应收利息,服从其经济实质,而不以是否到付息期的外在形式为标志,遵循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二、关于长期债券投资相关费用的核算

所谓相关费用指的是进行投资时所要交纳的税金及手续费等,投资准则中关于长期债权投资的债券费用的会计处理的表述为“债券投资成本中包含的相关费用,可以于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在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计入损益;也可以于购入债券时一次摊销,计入损益。”

以上表述笔者认为不够明确,其中的“计入损益”具体指的是哪个损益科目准则没有指明。而在2000年12月29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中明确规定长期债券投资“如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那么,损益科目是否就是“财务费用”呢?笔者认为这里存在着一些矛盾,这些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财务费用科目在新制度中规定的核算范围是“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而投资行为是属于生产经营以外的业务,为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显然不属于财务费用的核算范围,计入财务费用必然会虚减营业利润。

其次,在新制度中对于金额较大的长期债券相关费用规定在债券取得时计入“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债券费用)”明细科目中,并在债券存续期内,于计提利息、摊销溢折价时平均滩销,计入损益。这里,利息与溢折价的摊销都是计入投资收益项目,债券相关费用从本质上类似于溢折价,理应也计入投资收益。

因此,笔者认为长期债券投资相关费用不管金额大小、是否需要摊销最终都要计入“投资收益”项目,以正确核算投资损益。

三、关于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提取

在投资准则中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以上规定一方面抵消了当期的净收益,另一方面增加了投资的减值准备,备抵调整了作为资产的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是该规定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是:

第一,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所导致的投资价值下降一般而言是永久性的下跌,并非一时所致,以后的回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价值下跌的金额与若干期间有关,而在会计处理方法上把全部跌价损失都由当期投资收益承担,显然有失配比原则。因为配比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会计原则这个大系统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内部的矛盾和冲突,因此相当一部分会计实务很难使谨慎性原则与配比性原则相互一致、相辅相成。对一些会计事项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遵循了谨慎稳健的思想往往就淡漠了配比原则的精神。反之,符合了配比原则的要求却会违背稳健原则的宗旨。这就使得会计政策的制定者在制定准则时面临着两难的选择。同时也使会计实务工作者在做出职业判断时同样也面临着两难选择。

第二,该规定实际操作起来却十分困难,最困难的是是这里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准则里的可收回金额是指“企业资产的出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有和投资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其中,出售净价是指资产的出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该表述中的出售价格难以确定,因为我国大部分的的长期投资没有一个明确的市场价,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也只能根据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来估计一个金额,而投资到期形成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就更加含糊了(对当前的市场价格都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更何况将来若干年后的出售价格和折现率)。该项业务要求会计人员要具有很高的职业素质水平,而我国的大部分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都不高,因而就会出现以及提减值准备来充当利润调节器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利润的真实性。

因此,笔者认为投资准则应当在体现谨慎性原则的同时要兼顾配比性原则,并尽快出台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执行标准,以便会计人员遵照执行。

四、关于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的清算性损益的确定

企业在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时,投资准则规定“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以上对于清算性损益的表述比较原则,但操作起来有些不便,在投资准则的指南中虽然给出了一些公式,但是对于在投资年度所分得的利润如何处理,该准则的规定就不是很明确。

例如:某企业于1999年1月3日购入W公司股票600万元,投资占W公司股权的10%.

该项业务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应作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600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00

1999年5月7日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股利100万元。

由于5月7日宣告分派的是上年度的利润,即清算性股利,因此理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作分录:

借:应收股利(100万元×10%)1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0000

以上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完全符合情理的,但如果该被投资企业1999年以来累计实现净利润160万元,2000年2月7日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股利100万元。该业务笔者认为应当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0万元(100万元×10%),应作分录:

借:应收股利100000

贷:投资收益100000

但是按照投资指南所列出的公式及有些教科书以及准则讲解对这类问题的会计处理方法却是确认160万元的投资收益,作分录:

借:应收股利100000

长期股权投资60000

贷:投资收益160000

该处理的理由是1999年度的净利润没有全部分配,就把去年分配的股利强加到这一年来了,这显然很不合理,这种做法是死套公式的做法,并不符合经济业务的实质。

因此,笔者认为投资准则应当对投资当年分配的利润或股利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股利要作严格的区分不能混为一谈。

总之,投资准则的颁布虽然使得各个公司的投资业务有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核算标准,但是有些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俗话说“实践出真知”,投资准则只有在不断的应用当中才会发现问题并逐步修改,使其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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