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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59.22;F832.2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5.07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5-15-02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我国物流金融业整体规模扩大,发展速度加快,运行效率提高,对经济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
一、企业物流金融的现状分析
(一)国外物流金融的发展现状
随着现代物流的发展,物流金融已经成为世界各大物流企业新的利润来源。世界最大的船运公司马士基、快递物流公司ups等都在大力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这些跨国公司依托良好的信誉和强大的金融实力,结合自己对物流过程中货物实际监控,在为发货方和货主提供物流服务的同时,也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如开具信用证、仓单质押、票据担保、结算融资等,这样不仅吸引了更多客户,而且在物流金融活动中还创造了可观的利润。以ups为例,为了推进物流金融服务,公司于2001年5月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将其改造成ups金融部门。在ups提供的物流金融服务中,ups在收货的同时直接给出口商提供预付货款,货物即是抵押,这样,小型出口商们得到及时的现金流;ups再通过ups银行实现与进口商的结算,而货物在ups手中,也不必担心进口商赖账的风险。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借用ups的资金流,货物发出之后立刻就能变现,如果把这笔现金再拿去做其他的流动用途,便能增加资金的周转率。
(二)国内物流金融的发展现状
目前,国内进行物流融资业务的主要有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提供商、专业担保公司、企业和其他机构。金融机构是资金的提供者,主要是由提供资金等间接融资渠道及结算等其他金融服务的商业银行和提供直接融资渠道的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提供商(包括物流公司、市场公司),一方面提供货物运输或仓储服务,对在物流环节中的“物”进行监管;另一方面基于对客户和货物的了解,也在物流融资中充当融资担保人或承诺附条件购买货物,实际上分担了融资风险。专业担保公司(包括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主要为信誉度不高的中小企业提供外部信用增级,使其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企业(包括核心企业及上下游客户)这些经营主体可以是物流融资的需求方,也可以通过承诺附条件购货、指定发货或充当融资担保人等方式在物流融资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其他机构是一些大宗货物交易平台网站(如上海大宗钢铁电子交易市场、金银岛交易网等),网上交易平台也积极参与该领域业务的开拓,它们在客户来源、“物”的价格监控、质物处置渠道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此外,包括拍卖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典当行、公证机构等一些机构均在物流金融的某些环节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二、企业物流金融的特点分析
通过对整个物流金融市场和对各参与者进行分析总结,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商业银行
第一,多家商业银行看好物流金融市场,并以物流融资为重点加大力度开拓或继续延伸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产生了较大的市场影响。第二,现正在推出各种“物流银行”的产品,如深发展的供应链金融,光大银行的金色链等等,并将上述产品作为一种特色产品逐步在全行范围内推广。第三,各家商业银行参与的程度和已占有的市场份额差距很大,综合来看股份制银行的积极性、灵活度、参与程度最高,国有银行其次,城市商业银行最低。市场份额与之同向发展。第四,商业银行大多选择了与物流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将监管货物等非核心业务外包,共同推广物流金融产品。第五,银行充分发挥了营业网点的优势,将地域优势和行业优势有机结合。第六,通过几年的实践,物流金融业务使得银行的业务量增长迅速、利润收益可观,同时坏账率也控制在银行认可的范围内。
(二)物流公司
以中储、中外运、中远等为代表的大型物流企业积极涉足物流金融领域;中小物流企业由于自身实力较弱,获得银行认可的程度较低,部分物流企业计划发挥各自优势结成物流企业联盟与银行进行合作;物流金融业务更多利用了物流公司的仓储优势和运输及物流管理等业务优势;作为发展物流融资业务的主要合作者和配套服务商,为客户提供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三者集成的创新服务。经过几年的发展,开展物流金融使得物流企业扩大了企业规模,获得了丰厚的收益。
(三)核心企业
多为供应链中绝对强势企业,银行和担保公司公关的难度较高。主要集中在钢厂、煤厂等资源型行业,或如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核心企业的加入,增强了融资企业的信用,使其更易获得银行贷款;反之,融资企业获得贷款后,向核心企业交纳更多的预付款,变相增加了核心企业的资金来源。一方面,核心企业希望扩大资金渠道,另一方面,核心企业也为融资企业额外承担了监管货物或回购等责任,使得上下游在谈判中始终存在利益的博弈。核心企业只对合作期限长、信用记录良好的上下游企业提供服务,并通常有一套控制风险的制度。经过几年的尝试,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扩大了核心企业的生产规模,带来了一定的收益。
(四)担保公司
国内多家担保公司都在尝试开展库存/仓单/货权质押担保等物流金融业务,尤其是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现代物流业发达的地区;与银行相比较,由于实力差距较大,尚未形成担保机构的特色产品;银行和物流公司既是合作伙伴,又是竞争对手;为了避免和银行正面竞争,除银行认可的行业外,向其他行业渗透;反担保措施和风险控制措施更为灵活;担保对风险防范和处置手段的研究仍有待加强。
三、企业物流金融的发展策略
物流金融的长远发展是建立在社会各方面的通力合作基础上的,不仅需要政府政策的有利倾斜和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而且还需要在培养从事物流金融方面的精英和人才上下功夫,要开拓创新,不断拓展市场空间,逐步强化金融服务于物流工作的内容,同时在物流工作领域更是有创新金融的理念。
(一)必须将创新的金融与物流发展成集成式服务
物流金融相比传统意义上的物流业,最显著的特点是将金融的元素纳入其中,使客户享受到了金融与物流的集成式的创新服务。这种理念已逐步影响着物流业的发展方向。因此,在供应链中第三方物流企业必须提供一种包括物流、流通加工、融资、评估、监管、资产处理、金融咨询等系列的集成式服务,才能更加有效地促进物流与金融的双向发展。
(二)必须将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有效合作
物流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有效合作。为达到这种有机的长期的合作,物流企业务必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互信的合作关系,以赢得金融机构的最大支持。金融机构要对物流业开展统一授信,把贷款额度直接授权给物流企业,再由物流企业根据客户的需求和条件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结算。这样长此以往,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就会向有益的方向发展,从而使物流金融越来越高效可信,逐步提升银行合作的层次(上升到分行级别),与银行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扩宽双方合作空间和业务范围。
(三)必须用保险的理念分担物流金融的风险
随着现代物流业的服务领域逐渐拓展,传统运输仓储的范畴已经远远不适应当前社会对物流业的需求,从而向集运、存货管理、分拨服务、加贴商标、订单实现、属地交货、分类包装等多领域发展。各种无法预测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任何一个环节经营管理的疏忽,都可能造成物流企业的重大损失,因此迫切需要配套的保险服务予以支持,以分担经营过程中的风险。
(四)必须有效拓展各方面业务的发展合作
加强行业发展合作,按照集中优势、由简入难、纵深推进的原则,先从比较熟悉的大宗产品入手,并同时对汽车物流、机电设备物流加大研发力度。扩大地域开发,遵照重点推进、逐步完善和扩展的原则,以几个大中型城市为辐射点扩展开发区域。强化企业模式应用,以基础模式为核心,逐渐推广物流公司模式、核心企业模式,直至综合模式,并逐步探讨创新应用。重视产品开发,以发挥功能集成优势、增加担保现金流入、降低业务开发成本、突出资源整合特长为原则,推广担保保证金制度,在有条件的基础上发展中长期担保产品,加强担保与其他功能的协同效应。培养加强担保后的管理及处置能力,借鉴投资银行业务,扩宽担保下或有资产的处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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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1
进入新时期后,我国经济增长推动了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面向个人和家庭的金融服务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个人、家庭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推动了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调查研究发现,我国商业银行利润中,个人金融业务占据了较大的比例,且较大程度上优化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因此个人金融业务也愈加为我国商业银行所重视。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家银行需要着重考虑如何发展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
一、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概述
具体来讲,商业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是商业银行以个人客户(含家庭客户)为对象所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的统称。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基础为居民存款及贷款业务。二十一世纪,我国加入ETO后,不断提升银行业的开放程度,对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也起到了较大程度的促进作用,出现了丰富的理财产品、个人汇兑等业务。
近年来随着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及金融产品类型的增加,个人金融业务对商业银行贡献的利润度持续提高。个人金融业务的稳健发展对加快我国商业银行收入结构优化起到了推动作用,通过稳健发展个人金融业务,拓展个人金融业务范围,有利于推动银行经济功能的转变,提升银行经营业绩,对促进商业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现状分析
1.个人金融业务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较大程度上增强了社会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加了居民个人财富,我国居民对于个人金融业务的需求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社会环境的变化,货币贬值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除了在银行存放一定的资金之后,人们非常希望银行能提供丰富的、多元化的投资渠道,以便达到资金增值的目的。这样就给银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提供了动力基础,要求银行结合实际情况,对个人金融业务不断拓展,对金融产品类型逐渐丰富和完善,以便促使银行的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商业银行只有对个人金融中间业务不断发展,方可以获得生存和发展。
2.适应瞬息万变的国内外竞争环境
首先,有利于商业银行适应利率市场的变革。目前,全世界范围内的利率都普遍不高,银行收入的压力大。银行需要不断创新,改变经营模式,将个人金融业务作为工作的中心,方可以适应国内利率市场化趋势。其次,有利于银行应对外资银行的竞争。研究发现,中间业务是外资银行的切入点,个人金融业务是非常重要的竞争对象,为了扩大零售业务的客户群体,就需要对个人金融业务大力发展。
3.科学技术促进个人金融业务发展
现阶段,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在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过程中,都将一系列科学技术积极运用过来;如对电子银行大力发展,将移动电话、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利用起来,以便保证时间、空间等因素不会限制到个人客户对金融产品的使用。其次,对综合信息交易系统大力发展,借助于一系列完善的系统,对业务、客户信息数据等有效采集,将综合交易系统统一账务利用起来,促使交易成本、交易环节得到减少,促进了个人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
三、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相应的创新策略
1.大力创新和开发金融产品,不断优化产品结构
发展个人金融业务要与时俱进,与时展相适应,大力拓展和开发新品种。因为个人金融业务关系着人们的生活,因此银行应采取针对性措施,促使产品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升,通过改进品种适应市场竞争。如将银行卡的载体作用发挥出来,有机融合现有的个人金融业务品种和功能,对银行卡使用程序适当简化,提升客户管理质量。开发多功能银行卡,以便对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起到有效推动作用。
此外,要对目前个人金融产品同质化的问题有机改变,充分考虑客户需求,筛选整合现有产品,对产品结构科学优化,促使客户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可将对公产品与个人产品有机结合发展个人金融业务,发挥优势,共享资源,促使个人金融产品综合竞争力得到不断增强。如将基金托管业务与借记卡联名卡发卡相结合等,以便增强金融产品服务内容的灵活性和个性化。
2.积极运用先进技术加快网络化进程
个人金融业务具有成本高、业务量大、金额小的特点,人工处理需要投入较高的成本,因此,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竞争,就需要大力提升银行网络电子化水平。通过科学技术的运用,可以促使产品功能、产品层次得到提升,人工成本得到有效降低。因此,商业银行要充分重视科技的力量,增加科技投入,积极运用先进技术,促使个人金融业务综合竞争力得到不断增强。首先,要集中全国范围内的数据,实现柜面业务核算的集中处理,共享客户信息与账务数据,集中开展后台监管,保证用户能够更加便捷的开展自动转存、约期转存以及实时汇兑等业务。其次,要通过网上银行的构建,对个人客户服务体系大力完善,建立以产品的多元化、智能服务化为主要特点的电子服务系统。另外,在业务管理中要逐步扩大应用范围。通过互联网、数据库等先进技术的运用构建网络系统,更加智能化的开展管理工作,提升业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3.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涉及范围广,包括证券、保险、银行等领域,同时要求业务人员掌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相关知识,因此加快对复合型人才培养就显得至关重要,银行可以通过国内外考察、对员工定期组织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促使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强化人员配备,促使客户服务比得到降低,客户体验得到显著优化。要从软件及硬件两个方面着手,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结合银行实际情况,分类管理银行网点,结合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构建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将服务网点的便捷性、舒适性等优势凸显出来。增强商业银行的渠道服务质量。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12-0056-04
中图分类号:F830.56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物流金融是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在供应链运作过程中向客户提供的结算、融资和保险等相关服务的创新业务,其核心是物流融资,即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通过合作创新,对供应链上企业资金投放、商品采购、销售回笼等经营过程的物流和资金流进行锁定控制或封闭管理,依靠企业对处于物流企业监控下的商品和资金的贸易流转所产生的现金流实现对授信的偿还。不同于传统质押贷款中银行――借款企业的二方关系,物流金融由于物流企业的深度参与,形成了银行――物流企业――借款企业三方关系,由于物流企业对供应链物流的运行非常熟悉,它们能够有效监管质押动产、防止贷款风险,并且不会影响供应链上企业的具体运作,保证了供应链运行的效率,具有使物流金融参与方共同受益的多赢性质。
物流金融业务以物流为核心、主要依托供应链上存货、应收账款、订单等丰富的担保品资源进行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整合运作,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升我国产业链水平的有效途径,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相关数据,2007年我国仅社会物流的总额就达到75,2万亿元人民币的巨大规模,而根据国民核算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资料,中国目前所有企业拥有存货51394亿元,应收账款55519亿元。我国现阶段的流通机制主要以商品交易市场(包括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主,这些商品交易市场能提供物流延伸服务、市场配套服务和融资服务等,是聚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综合物流基地。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02年我国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8.9万多家,成交额34772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33.95%,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4.99%。2004年,我国超亿元的大型交易市场达3365个,交易额26102亿元,至2007年,成交额亿元以上的已达4000多家,10亿元以上的有800多家,最大的电子交易市场规模甚至超过900亿元。这些商品交易市场衍生了对资金的大量需求,也表明现阶段物流金融业务主要依托商品交易市场尤其是钢铁交易市场开展的格局。而随着供应链时代的到来,物流金融必须在整个供应链条上进行运作,因此要求存货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预付款融资等其他的融资形式紧密结合,甚至要和结算、保险等金融活动有机结合,才能保证物流在整个供应链上的无缝化运行,因此物流金融今后的业务也必然向全程化、组合性和客户化等方向发展。
目前制约物流金融的主要问题之一是相关业务管理技术的欠缺,而物流金融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则是提升业务管理水平的最有效的工具。这一系统集仓储物流管理、存货质押等融资管理、金融质押监管、风险管理等功能为一体,能实现供应链各环节的无缝衔接,保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融合,同时为物流企业,客户和金融机构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化服务,还可以有效防范运作风险、提高业务运转效率,促进管理和物流成本的降低,使物流监管方、银行、生产商、经销商等多方获益,最终提升产业链水平。因此本文将针对我国的物流金融业务特点构建信息系统的基本构架,分析我国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市场的现状,以及我国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市场拓展风险,提出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我国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基本构架
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是根据物流金融服务对物流企业的特殊要求,针对客户存货的动态质押,结合金融机构实时监管的要求,为提高三方管理协调效率,面向物流金融业务高效运作而开发的管理信息系统。这一信息系统应该适用于物流金融业务的动态管理,既需要进行物流企业自有存货质押仓库的物流金融管理,也需要为社会第三方仓库、银行指定的专业质押仓库提供物流金融管理,还可以独立构建银行的物流金融监控系统。
这一信息系统还应该集仓储物流管理、存货质押等融资管理、金融质押监管、风险管理等功能为一体,实现各环节的无缝衔接,并融存货实物监管、工作量统计及成本核算于一身,为存货质押各方提供全方位的管理决策依据。这一信息系统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还应该为金融机构、物流企业的监管信息系统以及客户(融资企业)的ERP等外部信息系统提供多种开放式数据接口,以确保仓储――质押――监管的业务联动和数据共享。
在设计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过程中,企业应该根据市场调查分析,对物流金融业务的流程进行分析和整理,了解客户的基本架构、功能、信息响应等需求。一般而言,企业应该在充分调查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基于先进的SOA架构(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构建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遵循SOA的模块化和开放标准接口设计,数据交换采用标准的XML格式,能够实现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与物流企业原有IT资源的共享和复用,以及物流企业IT架构动态和柔性变化组合,使得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能够与物流企业业务紧密结合,提高物流企业业务流程的灵活性。
在构建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基本构架时,企业必须充分地考虑以下技术特点来进行设计:
(一)平台化、组件化:采用平台化设计和应用分层技术,基于组件式开发,减少子系统和模块之间的耦合度,增强系统稳定性。
(二)高速度、高性能:采用多进程/多线程编程、高速缓存、负载均衡、快速队列机制等各种先进的软硬件技术,可在最短的时间内响应大量用户的并发访问,同时降低对系统资源的占用。
(三)高可靠性:采用分布式体系结构,负载动态均衡,可提供一天24小时、一年365天的不间断服务。
(四)高安全性:通过多级权限管理,保证系统中不同角色问的数据访问安全性,系统网络环境安全由网络构成方式、系统防火墙保证。数据传输采用SSL加密技术,对用户名和密码采用MD5算法加密,兼容第三方CA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电子证据保存。
(五)高灵活性:采用模块化设计,可方便实现功能的分拆组合和个性化定制。系统可以根据企业需求进行模块重组和流程再造,支持不同角色拥有不同的模块和不同的操作权限。
(六)易用性、易检索性:信息检索提供详尽的复合查询条件,便于快速查找。
(七)开放性:采用开放的技术标准和接口标准,数据交换采用标准的XML格式,能够方便实现与各种外部系统的对接。支持Internet与Intranet。
(八)移植性:基于Java技术开发,具有良好的平台无关性和可移植性,可方便移植到UNIX、Lin―ux、Windows等不同平台应用。
(九)可扩展性:采用SOA架构,可根据需求随时进行扩展。
在充分考虑这些技术特点的基础上,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应该从底向上进行设计,这一信息系统应该由系统设置、业务管理、决策分析三大部分组成,支持以下多种管理内容:
1 系统设置:金融机构设置、客户设置、物流资源设置、质押模式设置、质押流程设置、监控等级设置、工作组/角色/员工设置等。
2 业务管理:存货质押、解除质押、存货流量监控、存货品质监控、存货价值监控、质押到期预警、客户信用评级、计费与结算、工作量统计、存货物流信息汇总、金融信息汇总等。
3 决策分析:系统建模分析、风险评估与预警、融资成本分析、服务增值分析、潜在客户挖掘等。
在开发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基础系统以及基本模块后,开发企业应该在试点企业的实验基地进行试运行、调试和完善工作,进一步满足物流企业物流金融业务管理的基本需求,为融资银行及客户提供动态查询,并强化系统的管理功能,扩大对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及众多客户的适应性,实现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功能提升。一般而言,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功能提升的主要内容包括:
(1)增加自定义报表功能:按用户需要,由用户自由定制报表。
(2)加入数据导入导出功能:提供多种格式的数据交换。
(3)模版打印功能:质押单、存货单、预警单等的模板自定义功能。
(4)多系统的接口:可以对接ERP、CIMS、SCM、BI等大型管理软件。
(5)可视化工作流定义:按需定制物流金融业务的审批流程。
(6)加强决策分析:增加决策参考因素,提高分析效率。
三、我国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市场现状分析
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在市场上具有旺盛的需求,这主要是因为物流金融业务的高成长性和巨大发展空间。而且由于我国物流金融业务本土化特征,也表明现阶段物流金融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目标市场将以大宗物资电子交易市场为核心,并随着物流金融业务向纵深化、全程化和全面性的发展而发展,因此市场规模非常巨大,成长性很强。
据2008年第一季度中国物流管理信息化调研报告显示,在未来5年内,物流软件行业将会一直持续高增长的态势,预计到2010年将超过21亿元的市场容量。物流金融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市场规模,初步按照物流软件总规模的5%估算,预计到2010年将肯定超亿元。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主要用户有3类:物流企业、金融融资机构和物流金融融资企业。参照全球供应链软件市场9.2%的年增长率,考虑到物流金融业务的高成长性以及相关软件的欠缺,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市场需求年均增长率应在10%以上。
针对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软件的巨大需求,国外物流企业、银行与软件商都在进行联合开发,其优势是资金雄厚、开发能力很强,例如,微软(Mi-crosoft)、SAP、Oracle等知名软件企业都具备开发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实力,而且参与物流金融的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对国外相关物流金融业务的流程和面临的风险都相当熟悉,例如美国货币监管署和一些商业机构就专门分析了物流金融中的操作流程和风险,并制定了标准的流程和风险控制策略。不过,在我国市场,国外相关机构在业务发展上受到的政策限制较多,而且我国以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为依托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特点与国外物流金融业务具有明显不同,国外针对我国业务具体情况的本土化开发还需要较长一段时间。
国内相关系统开发最近几年也发展较快,有些方面达到了国际水平,国内的用友、金蝶、新中大等软件商实力很强,但它们涉及的物流和金融软件较少系统涉足物流金融领域,一些和物流金融业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开发也多集中在银行系统。由于目前国内对物流金融业务内涵与模式的研究不够透彻,因此针对我国的具体业务特点并以物流企业为核心进行的联合开发非常缺乏。
综上可见,我国物流金融业务发展空间很大,相应的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软件需求市场也很大。由于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研制与开发,不仅需要雄厚的软件开发实力,更需要对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的深刻理解与实际运作管理,这些造成了国内外相关信息系统的供应明显跟不上市场的需求。而且物流金融业务成长性很好,业务形式变化较快,这也说明相关信息系统开发的基本架构必须是开放式的,能够满足业务不断发展与成长的需要。因此,只有既能够满足我国物流金融业务市场现实性需要,又能够满足高成长性与发展需要的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才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实用性优势,这样的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才会有巨大的市场发展前景。
四、我国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市场拓展风险与防范
我国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和软件业在拓展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市场时,从市场的开发到稳固地占领市场,需要经过许多环节,这些环节面临着各种风险。这些风险包括:
(一)宏观经济与政策风险。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小企业的市场需求急剧下降,中小企业经营尤其面向进出口的中小企业的经营面临很大的挑战,相关融资更加困难,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恶化,因此对一些信息系统的市场拓展来说会存在宏观环境的风险。此外,物流金融业务也面临着大量法规和政策方面的风险。
(二)竞争风险。主要面临着国外物流业和银行业巨头以及相关软件企业入侵我国物流金融市场的风险,此外,还面临着一些竞争者强有力的竞争和不正当的竞争手段造成的风险。
(三)市场拓展风险。主要包括意识上主动积极性不够,技术上难以拓展以及目标市场选择过大或过小等风险。
(四)客户需求风险。即系统功能不适合客户的需要及变化的风险,尤其是针对我国的物流金融业务,如果不清楚我国物流金融业务发展的特点以及国内客户对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要求,相关的客户需求风险就会很高。
(五)成本风险。导致成本过高风险的原因包括相关技术不成熟、实用性差、设备选购上出了问题、基建预算控制不力、人工成本偏高、原材料采购价格偏高、浪费严重等,但最主要的是技术上以及产业转化上的风险。
面对这些风险,我国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和软件业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有效化解,从而使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能够得到很好的市场拓展:
1 对于宏观经济与政策风险,国家一直意图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尤其要求优先对中小企业融资,而物流金融创新业务能够有效规避贷款风险并具有多赢性质,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有效
途径,也是政策推广的主要融资业务,因此相关业务的信息系统开发和市场拓展不用过多担心这类风险。对于政策和法规风险,国家也在2007年7月颁布实行了《物权法》,这给物流金融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而且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等信息产业发展。由于政府及各相关主管部门对民族软件产业的扶植政策,因此,物流金融信息系统相关的产品开发及推广应用的政策和法规风险将大大减少。
2 对于来自竞争对手的风险,由于物流金融业务需求很大,只要企业开发的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在先进性和实用性上都具有明显优势,并充分地考虑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和特点使系统具有良好的拓展性,就能够使竞争对手的风险有效避免,保持开发的信息系统的长期高利润。
3 对于市场拓展风险,企业在开发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时必须具有清晰的战略意识,在业务开发上充分发挥主动积极性,并在意识和组织保证上有效防范市场拓展的风险,而且,在具体的开发时,企业还必须对目标市场定位合理,保持开发的灵活性,根据市场情况及发展分阶段地开发项目,并在技术上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关发展,这样就能够有效地消除市场拓展的风险。
4 对于客户需求风险,企业可通过对国内主要客户的调查进行功能分析,使产品适合国内客户需要,并可根据现实情况进行拓展,有效地适应客户需求的变化。
引言
P2P网络金融业务是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张宏光、谢勇模,2011)。民间金融以互联网为依托,以P2P式网络营销为手段,有效扩张其在金融市场中所占比例。民间金融机构掀起的以P2P网络金融业务为代表的金融产品创新浪潮给传统金融企业造成了巨大冲击。P2P网络金融业务的迅猛发展得益于其内生性技术优势和交易模式创新优势。与线下传统金融机构相比较,P2P网络金融业务主要以线上操作为主,其产品交易费用相对较低,民间金融机构借助成本优势来获取在大型金融机构的市场夹缝中生存的能力。再者,P2P网络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相关金融监管措施尚不健全,这使得民间金融机构的P2P网络金融业务可以获取金融制度套利机会,从而增进其借助制度监管缺位机会而获取盈利的能力。故此,民间金融机构应当充分结合P2P网络金融业务的金融创新特点来深入剖析该业务的实施风险,并据此制定其开展P2P网络金融业务的具体发展策略,以有效增强我国金融市场的活力。
P2P网络营销模式下民间金融存在风险分析
(一)监管风险
第一,金融监管机构缺乏对P2P网络金融业务监管的意识准备和能力建设。在传统金融业务框架下,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通常通过事前的行政命令指挥和事后制定补救性制度措施等方式来行使其金融监管职能。随着互联网时代的金融业态创新,传统金融监管模式难以适应网络新时代的金融监管需求。民间金融机构的迅速崛起开启了以P2P网络金融业务为代表的金融业态模式的持续性创新,这要求金融监管机构采取有力的变革措施来革新金融监管理念和金融监管方法,形成一种依托高技术的高度灵便的系统化金融监管新体系,以提升金融监管机构对复杂化金融业态的监管能力。
第二,民间金融资本充足率相对较低,这使得民间金融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源自美国次贷危机的全球化金融危机仍在深化和蔓延,这给包括民间金融机构在内的金融系统提出了提高资本充足率以低于系统性风险的要求。从长期而言,我国宏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取决于宏观经济结构从投资导向型向消费导向型转型的成败。消费导向型宏观经济结构将直接刺激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及其他个人消费信贷活动,这为民间金融业务拓宽业务规模提供发展契机。但当前宏观经济转型进展不畅及个人住房消费比例过重等因素制约了我国居民在非住宅消费领域的消费意愿,从而降低民间金融业务的拓展空间。
(二)技术风险
第一,P2P网络金融业务模式下的民间金融机构面临网络技术安全性问题有待解决。从P2P交易的安全风险角度分析,民间金融机构在借助网络渠道展开金融业务营销的过程中,其金融业务的相关单据的数据信息均以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格式在进行传输。全流程使用互联网渠道传输的民间金融机构的金融数据存在如下风险隐患。由于民间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其金融数据难以处于绝对保密状态。在涉及重要财务资料的内部安保措施缺位的情形下,由民间金融机构经办员工掌握客户的存款资料及贷款资料的制度安排为将来的安全风险暴露埋下隐患。
第二,P2P网络金融业务模式下的民间金融机构面临着网络信息安全性问题有待解决。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是制约民间金融机构的P2P网络金融业务实施的关键障碍。在民间金融机构借助高新信息技术来拓展其P2P业务的同时,入侵民间金融机构的P2P业务平台数据库的黑客的技术力量也随之进化。通过伪造个人信用资料以骗取贷款的非法金融行为屡禁不绝,通过篡改个人信用信息或盗取数据库管理员帐号的形式来入侵民间金融机构数据库的非法行径亦有大规模爆发的风险。
第三,在跨地域推进P2P网络金融业务的同时,民间金融机构并未做好与跨区域业务风险控制相匹配的金融风控技术准备。P2P式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拓展使得金融机构摆脱了地域限制,但是民间金融机构却并未做好与之匹配的P2P网络金融风险控制对策。
(三)信用风险
第一,信息不透明是导致民间金融机构的P2P网络金融业务的信用风险暴露的主要威胁。由于民间金融机构通过网络借贷平台来获取的借款人的必要信用信息量相对较少,从而使得民间金融机构难以精确判断借款人的真实信用水平。虽然民间金融机构可以获取借款人在认证阶段提供的征信报告、财务报表及银行流水证明等信息,但却缺乏权威机构来核实上述信用信息,从而在一定水平上影响民间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信用水平评估结果的精确度。
第二,金融风险暴露后的风险控制措施不足制约民间金融机构P2P网络金融业务信用水平度的提升。P2P业务中实际借款人因经营不善或蓄意欺诈等行为所诱发的P2P网络金融业务风险增加了借款人对放贷行为的担忧,从而遏制了P2P网络金融业务规模的扩张。由于民间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团队的风控能力相对薄弱,风险抵御能力相对不足,从而难以有效应对P2P网络金融风险。部分民间金融机构通过外借注册资本金的方式来应对金融监管机构的稽核,在通过稽核后即行撤资。这使得部分民间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实际到位规模远小于其实收资本申报规模,从而难以有效应对P2P网络金融业务中的信用风险。
基于P2P网络营销模式的民间金融发展策略
(一)民间金融风险监管策略
第一,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健全针对民间金融机构P2P网络金融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P2P网络金融的借贷关系形成的基础是网络平台,由此诱发金融系统的不确定性,故将网络借贷纳入政府部门监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显得尤为迫切(何晓玲,2013)。金融监管部门应当顺应时展和网络技术进步的要求,积极转变传统金融监管理念,在支持民间金融依法开展以P2P网络金融业务为代表的金融创新的前提下,建构适合网络化时代金融监管特色的金融监管新体系。
第二,民间金融行业协会应当强化行业企业间的合作关系,联手建立针对P2P网络营销金融业务的金融风险监测与防控体系。面向P2P网络营销金融业务的金融风险监测与防控体系应当将目标客户的借贷款项所投资的项目内容、借贷成本与期限及客户偿债能力作为金融风险监管重点,从而为民间金融机构建立全时空和立体化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提供客观的量化依据。民间金融机构的P2P网络金融业务的分散交易和高频交易特点为金融监管机构提出了监管难题,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利用P2P网络金融业务的交易特征,充分发动民间金融行业协会的力量,以扩大监管主体数量的方式来增强对P2P网络金融业务的监管力度。
第三,为防范P2P网络金融业务所衍生的系统性风险对既有金融风控体系的冲击,民间金融机构应建立风险准备金账户。P2P网络金融业务风险准备金账户是以维护P2P网络金融业务中资金借出方的共同利益为目标,其资金来自民间金融机构依契约向借款人所收取的服务费。通常该服务费的收取比例与贷款产品的品种及期限等信息相挂钩。民间金融机构应当对风险准备金账户实施专户管理,并对风险准备金账户的资金收支状况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披露,以有效降低所暴露风险对民间金融机构运营秩序的冲击。
(二)民间金融新渠道拓展策略
第一,民间金融机构应采取差异化渠道战略来建设P2P网络金融业务渠道。传统银行通常采取增加营业网点的方式来拓展其营销渠道,增加其金融服务业务覆盖范围。民间金融的资本实力和金融业务运营能力相对较弱,缺乏通过增设营业网点的方式与大型金融机构展开正面竞争的实力和能力。民间金融应当建构P2P式金融业务网络营销新渠道,与大型金融机构展开迂回式市场竞争。具体而言,民间金融应当本着扬长避短的原则对其P2P网络金融营销重新定位,以满足城镇地区中产阶级和底层普通居民的终端消费作为本机构的长期发展战略起点,从而确保民间金融的P2P网络金融业务覆盖的客户群与大型金融机构的主流客户群无本质冲突。这要求民间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发挥P2P网络金融业务优势,通过互联网渠道来提升其对目标客户群的市场覆盖率,进而实现民间金融机构的市场差异化战略目标。再者,通过设计单位交易成本相对低廉的理财产品的方式来吸引中低收入群体客户的小额资金,民间金融机构可有效达到积少成多的资本金积累效果,从而开辟与大型金融机构不同的目标市场。
第二,民间金融机构应以普惠金融理念为指导来建立P2P网络金融业务渠道。2006年联合国的建设普惠金融体系蓝皮书中指出,各国应当通过健全政策和法律的方式来发展可服务各阶层的金融机构体系,为各阶层提供适合其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由于普惠金融体系服务对象的总量庞大,其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需求内容庞杂,这使得大型金融机构缺乏为普惠金融体系下的客户提供价格适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民间金融机构应当本着普惠金融的理念,将其P2P网络金融业务渠道建设的重点放于被大型金融机构所忽视的小微企业和居民个人,以合理价格为其提供符合其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从而有效满足在传统金融体系下受到金融抑制的社会阶层的金融需求。
(三)民间金融的产品策略
第一,民间金融应当通过积极推进P2P网络金融业务的方式来拓展自身业务规模。当前金融监管部门对大型和小型金融机构分别提出了11.5%和10.5%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虽然对小型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低于对大型金融机构的要求,但多数民间金融机构难以企及该指标。民间金融机构不可通过营业网点总量建设的方式与大型金融机构展开正面竞争,而应当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优势与大型金融机构展开非对称性市场竞争。为此,民间金融机构的理性选择是通过改造其业务运营模式的方式来改造其资产结构。通过推进P2P网络金融业务的方式可以确保民间金融机构能扩张其金融业务规模,实现民间金融机构达成自身发展目标与满足金融风险监管目标的双重要求。
第二,民间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轻资产型金融产品开发策略。民间金融机构需着力规避在传统金融业务领域与传统大型金融机构展开正面竞争,转而以创新战略为指导理念,以P2P网络营销技术为切入口,在现有金融生态系统外部培育网络型金融生态新系统。民间金融机构应当摆脱传统金融机构所奉行的大规模布局营业网点的粗放式经营模式,转而将企业的投资与运营重心放在以互联网络为支撑的P2P式网络金融业务领域拓展项目上,形成以网络资产等轻型资产为特色的精细化金融经营新模式。这要求民间金融机构应当与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及金融网络技术服务公司等机构展开战略合作,通过变革金融业务运营流程的方式来约减传统金融业务运营流程,形成与网络金融技术有效融合的新型金融业态和金融产品,以充分满足网络金融业务客户对便利化金融产品的切实需求。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F830.3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7)04-0028-03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等5家机构联合的《2015中国职工养老储备指数大中城市报告》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已达到较为严重的程度。截止到2015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人口将达到2.16亿人,养老资金缺口大,依靠传统的养老模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人口比例。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主体,大力发展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对丰富养老产品种类,推动养老产业以及构建银行多元化盈利模式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老龄化为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带来的发展机遇
根据联合国预测,我国到2050年60岁以上老人将达到36.5%,人口老龄化将远远高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将催生一批养老新兴产业的发展,当前,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因此养老资金缺口比较大,需要依赖于金融机构的支持,需要商业银行各级养老产业发展特点积极创新符合养老市场的金融业务产品。
在经济新常态发展背景下,商业银行盈利空间越来越小,如何提高商业银行盈利空间,实现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是当前金融市场改革所必须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实践证明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创新养老金融业务是商业银行盈利的重要抓手,具体表现在:
(一)创业养老金融业务能够为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对于面临诸多转型压力的商业银行而言,创新养老金融业务能够为银行增进利润,养老产业属于新兴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商业银行将养老金融业务与传统金融业务相融合能够为商业银行提供巨大的经济效益。例如,从我国养老基金入手,可以为银行带来巨大的资金流动量,商业银行可以将养老基金用于稳定的资金投资等为银行创造收入,进而降低商业银行的授信风险。
(二)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要求以发展养老金融业务为主
在银行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一方面,商业银行的直接融资增量大于银行信贷增量,造成银行利差减少;另一方面,信托、保险等非银行融资工具占比的快速提升,使商业银行传统的盈利方式落后。养老产业是我国新兴产业,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未来老年人服务产业将占据市场的很大份额。根据兴业银行2015年的数据调查,老年人已经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主力军,由此可见商业银行战略转型必须要以开展创新养老金融业务为主要内容。
(三)我国相关政策制度为银行养老金融业务发展提供了依据
例如《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种类齐全、功能完备、服崭咝А安全稳健,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符合小康社会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
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养老金融是以提升养老保障为目标的各项金融服务,基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养老金增值的需求,当下的财富已经不足以覆盖老年人支付未来生活需要,因此大力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成为银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实践调查我国银行参与养老金融业务的数量越来越多,养老金融业务的种类越来越丰富,但是基于当前巨大的养老资金缺口,我国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的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养老金融业务模式同质化形象严重
近年来,商业银行逐渐意识到养老产业的价值,纷纷开展了系列的养老金融产品,例如光大银行推出的颐享阳光卡,该卡是光大银行针对55岁以上的老年客户,提供除了基本的借记卡功能外,还涵盖四大专属增值服务,涵盖财富、便捷、出行、健康等。但是我国商业银行所推出的养老金融产品存在同质化、零散化等问题:一是养老金融产品缺乏个性。根据对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产品的收益看,养老金融理财产品收益要远远高于一般存款利率,但是其存在发展期限短、操作繁琐以及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的问题,尤其是商业银行开发的养老金融产品没有考虑到老年人的需求,满足不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导致金融业务功能紧紧体现在理财层面,而缺乏对老年人生活水平质量的关注;二是银行养老金融业务模式零散化。从我国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产品发展规划而言,各大商业银行都在积极拓展养老金融业务,但是银行却没有建立完善的养老金融业务组织体系,而是将养老金融业务挂管在金融服务公司或者零售部门业务之下,没有设置独立的养老金融机构。而且银行在研发养老金融业务时缺乏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导致养老金融产品的市场化需求不高。
(二)养老金融市场结构存在失衡
完整的养老金体系涵盖“三个支柱”: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金制度,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账户。目前,舆论呼吁建立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第三支柱养老金体系。但是从当前养老金融体系看我国养老金融体系存在“头重脚轻”的格局:一方面我国企业年金比例相比OECD成员国发展水平要低很多。根据最新的世界央行数据,我国商业银行企业年金基金累计规模要远远低于经和组织成员国的比例。同时企业年金的收益较低,影响其业务发展。在企业年金制度改革推动下,我国企业年金发展规模在不断扩大,但是其收益却非常低,甚至要低于同业存款收益;另一方面养老金融产品过度倾向于非银行机构,银行机构开发的养老金融业务规模较小。在养老金融产品上,金融机构推出的养老产品更加具有针对性,市场在养老产品选择上也倾向于保险机构等,而商业银行所推出的养老金融业务往往是在基于自身各类产品的重新调整组合,缺乏对老年客户的特定需求上。
(三)银行考核体系制约养老金融业务
长期以来由于养老金融业务具有业务经营、投入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再加上现有的养老金融业务管理制度制约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的发展:首先银行对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考核体系的不完善,以企业年金为例,由于企业年金规模比较大,市场竞争性比较高,商业银行获得企业年金需要前期投入过多的资源以及资本,因此其很难在短期内获得收益。而现有的银行考核体系缺乏对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前提投入的考核,因此很多银行管理者为了短期的绩效考核,不得不放弃企业年金业务;其次养老金融业务受到多重监管机构的制约。从我国政府监管职能看,养老金融业务受到多个部门的监管,同样以企业年金为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年金政策的制定、银监部门负责银行托管以及账管业务的规范运营等,证监部门则负责投资运作,保监会则负责养老保险公司参与年金,这样一来在多重部门的交叉监管下,商业银行在开展企业年金业务时需要涉及多个部门,影响其业务开展效率。根据监管要求,养老金融业务多数有准入限制,商业银行需要获取相关资格才能从事业务。自2007年后至今,管理部门再无公开企业年金管理人资格申请通道。这样大大制约了商业银行参与企业年金业务的积极性。
三、创新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的对策
基于我国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商业银行要积极适应新常态发展要求,依托已有的养老金业务经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顶层设计构建多层次、系统化的养老金融业务体系:
(一)明确养老金融发展策略,完善组织结构
在商业银行转型的关键时期,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养老产业已经成为经济新常态发展的新兴产业,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发展契机,如何抓住老年客群是商业银行利润新增长点,因此,商业银行在深入研究自身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养老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围绕养老产业发展及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在社保资金结算、养老基金投资管理、老年综合金融服务、养老产业投融资等多个领域加紧布局。另外,由于养老金融业务涉及多条线的业务内容,商业银行应该从内部构建完善的组织结构,见下表:
(二)弥补养老金融业务资质短板,积极争取政策优惠
银行监管部门、商业银行应加强与养老金管理部门的沟通,争取补全管理资格,特别是养老金投资管理资格。囿于多数商业银行缺乏参与企业年金等B老金融业务的资格,限制了商业银行进一步拓展业务的范围。即使已经获得年金业务管理资格的银行,主要业务局也限于即将开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业务,投资管理人范围限制在具有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经验的机构中,大多数商业银行基本没有参与资格。对商业银行而言,积极争取养老金融投资管理人资格,分享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遇,成为最现实,也是最迫切的需求。此外我国相关部门要积极针对商业银行开展养老金融业务的服务,通过商业银行与保险机构的合作,进一步丰富我国养老金融业务体系的不断完善。
(三)整合商业银行内外部资源,构建养老金融综合服务体系
首先,商业银行应整合内部资源,解决养老金融业务模式零散化、产品碎片化问题。商业银行着手将涉及养老金融不同板块的业务进行重新规划,对内建立统一的养老金融产品研发平台,对外创立基于商业银行信誉的养老服务品牌。在产品研发方向上,对企事业单位等公司客户,提供包含受托、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综合金融服务在内的一揽子服务。其次,整合外部资源,完善服务体系。商业银行寻求与其他银行、养老保险公司、信托、基金、券商的合作,建立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整合渠道及产品资源,在养老金融市场实现利益最大化。在企业年金领域,商业银行与养老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可共同成立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年金服务,提高了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例如太平洋保险集团旗下太保养老投资公司首个实施日间照料运营输出及居家养老业务的落地项目――上海市普陀区“真如意同心家园长者之家”照护站(以下简称照护站)签约了首位轻度失智失能客户并收取服务费,实现该公司成立以来第一笔养老服务收费。
(四)积极关注“以房养老”等不动产养老资产潜藏的金融需求
老年人除了在工作期间储蓄用于个人养老外,不动产等其他财产也可以在老年时通过银行融资获得即期现金流。银行应未雨绸缪,研究房屋“反向抵押”等以养老为目的的金融产品,注意金融产品创新与我国特殊的房地产环境对接,制度设计上要紧紧把握养老需求,防止把“反向抵押”获得的养老金用于还债、后代教育等非养老用途。目前,在我国“以房养老”的衍生模式是“以租养老”,以房屋租金支付养老院费用等。银行也可以和房屋经纪机构合作,在房屋代管、租金监管等多方面介入房屋养老市场,在市场发展中不断发现新的金融机遇。
(五)加大养老金融人力资源投入
养老金融业务属于新兴业务,由于养老金融业务具有专业性高、政策性强的特点,因此需要银行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一是银行要积极培育专业的销售队伍。基于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未来养老金融业务必然会受到市场的欢迎,根据最新数据显示,在存款利率不断下降的环境下,居民选择养老金融业务的积极性不断提高。银行销售养老金融业务必须要构建专业的销售团队,从而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差别化的销售服务,从而提升银行的销售业绩;二是商业银行要加强对现有客户经理的培训。商业银行要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精算能力和咨询服务能力。由于养老金融业务需要多个部门的联合操作,因此涉及面比较广,需要银行销售人员要具有较强的专业管理技能。
[参 考 文 献]
[1]陈艺.中国养老金融业务发展行政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3(4)
大集团大客户“一枝独秀”,是工行北京分行的重要经营特点。近些年来,随着经济金融形势变化,这种客户结构和发展基础开始面临一些不适,加快战略转型显得越加迫切。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既是商业银行贯彻国家政策要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客观要求,也是优化经营结构、加快经营转型、分散业务风险的内在需要。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工行北京分行将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提高到战略高度,提出“无大不强,无小不稳”和“双轮行车,双腿走路”的发展理念,从根本上为全行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支持小微企业成长奠定了思想基础。与此同时,紧密围绕银监会提出的“六项机制”建设,大胆探索、创新发展,实施了“专营机构、专职人员、专属产品、专业服务”的专业化经营模式,逐步建立健全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发展管理体系,为迅速打开业务发展局面提供了保障。
聚集区设金融业务中心
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对工行北京分行而言是“摸着石头过河”,既要“快进”,也要“稳走”。为此,该行明确了“由点及面,梯度推进,稳步发展”的发展策略。
2008年起,在中关村、顺义、朝阳、丰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小微企业聚集区域,成立了10家小企业金融业务中心,实行“专业化经营、属地化管理”,打造全方位、全产品、一站式、综合化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牌。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推进服务中心针对所辖客户群体特点,实践特色化发展。截至目前,10家小企业金融业务中心贷款额、客户数占全行的逾60%,成为该行发展小微金融的生力军。
小微企业贷款建浮动定价机制
小微企业贷款具有“短、小、频、急”的特点,做好小微金融服务,必须有完善高效的配套机制。为此,工行北京分行研究实施了“2+1+2”的垂直审批机制,即“双人调查、一人审查、双人签批”,建立小微企业贷款审批绿色通道,设置独立的业务审批流程,实行专职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分行选派经验丰富的审批人组成专职审批人队伍,定期赴支行现场审批,第一时间了解业务需求,将审批流程前移,在防控风险基础上大大缩短审批时效。
在信贷规模与定价管理上,该行特别设立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资金,随时审批、随时发放、优先调剂,最大程度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针对小微企业贷款建立浮动定价机制,重点结合客户担保方式、还款方式、行业政策等情况,实行差别化定价,最大程度地让利于广大小微企业。
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工商银行的大客户大多是某个生产领域的核心企业,其上下游关联着不少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这些小微企业数量多,融资规模小,贷款需求急,如果以传统的融资服务模式去开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势必遇到成本偏高、审批效率低下、风险较难控制等问题。对此,工行北京分行积极探索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
一、银行业个人金融业务部门岗位的现状与个人金融业务发展趋势
1.银行业个人金融业务部门的主要岗位工作分析。目前,银行的业务主要分为公司业务、个人业务、银行卡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四大块。个人金融部门的主要业务包括传统的按揭贷款、消费贷款和创业贷款,另外还有部分政策性贷款。个人金融业务正逐步由传统的存贷业务转向综合理财业务,积极开展“交叉销售”,在柜面开展销售凭证式国债、保险业务、外汇买卖和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并为投资者提供理财咨询服务。风险防范是个人金融业务岗位中的主要内容。这一工作除了要求从业人员认真仔细之外,还特别要求从业人员诚实守信。目前,不良率较高的贷款主要是助学贷款。
2.岗位人员的配备与规格。调查得知个人金融部门一般配备10个员工,学历要求高职以上,贷款业务员必须持证上岗。新员工除来自金融保险专业外,其他专业的也不少。
3.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
(1)个人金融业务将成为银行的核心业务。个人金融业务是一种非常讲究规模经济的银行业务,只有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才能保证银行实现合理利润。随着中国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消费能力正不断增强,各商业银行都将个人金融业务作为银行的核心业务来抓。
(2)重视个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个人金融业务将朝着投融资、咨询、等方向发展。在产品和服务的经营策略上,各商业银行正逐渐从传统的大规模批量生产,转向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提供个性化或量身定做的零售金融服务,制定不同的营销产品组合。
(3)重视个人金融业务的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个人金融业务在人才培养方面将会积极培养,择优录用,留住人才。同时也会加强对金融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高级营销人才的培养,以适应个人金融业务不断创新发展的需求。
二、高职院校为个人金融业务培养专业人才的应对措施
1.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培训。从调研的结果可以看出,一些非金融专业的学生也受到了银行业的青睐,成为金融专业学生强有力的竞争对象。因此,金融保险专业应引导学生认清当前日益严峻的本专业就业形势,有计划地有针对性地组织一系列就业培训和应聘指导。
相对正规金融而言,那些自发于民众之间,游离于金融机构之外、游走于政策法规边缘,具有资金借贷性质的资金融通行为,称为边缘金融业务。
目前,边缘金融业务融资行为已经从当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给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决借款人一时的生产生活需要,演变成为以获利为目的的信用借款、担保及有价证券抵(质)押融资、动产或不动产抵押借款、企业集资、社会公众集资、高利贷等隐性借贷业务。可以肯定,边缘金融业务作为民间资金调剂的方式,对解决部分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其急、频、短的特征,弥补了金融服务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企业融资难的压力。但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必须加以规范管理。
一、边缘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
从企业融资角度看,边缘金融业务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和体制性原因。从个人投资角度看,金融市场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从而为边缘金融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来源。此外,国家对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特别是县域网点的收缩撤并也推动了边缘金融业务的较快发展。
(一)县域个体、民营等小企业发展迅速,融资缺口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县域和基层地区,小企业数量占全社会企业总数90%以上,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由过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 /3。但是,目前小企业贷款在全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占比不高,距离小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虽说经过几年的发展,小企业已经摆脱了发展初期财务管理不正规、信息管理不透明状况,走上了规范化轨道,自我约束力不断增强,但这并没有改变有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印象,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大客户集中的取向,使银行越来越脱离了广大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私人银行,致使小企业融资缺口起来越大,给边缘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生存空间。
(二)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在逐步面向“重点客户、重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不但大大上收了贷款权限,还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了严格准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倾向,这使得小企业、小客户贷款难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县域中小企业难以具备目前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很难提供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担保或抵质押,尽而很难得到银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从边缘金融业务进行融资。
(三)银行业信息收集过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视“软信息”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
边缘金融业务经营者非常重视借方“软信息”的收集,他们依靠人缘、地缘等关系获取相关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软信息”较之标准的企业“硬信息”(财务报表、抵押担保及信用纪录等) ,对正确决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国银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抵质押情况等“硬信息”,忽视对借款人的人品、还款意愿等“软信息”的考查,导致不少有还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门外。同时,正在发展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财产,且嫌办理有效抵押或担保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贷款审批时间长、环节多,因而不得不考虑边缘金融业务融资。
(四)银行业激励与约束制度的执行标准过高、过严
近几年,各银行纷纷上收贷款权限,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业银行甚至不切实际地追求新增贷款“零风险”和“100%的收贷收息率”,片面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由于信贷权限上收,了解中小企业“软信息”的基层信贷员没有贷款权力,却要承担100%的收贷收息责任;而远离企业“软信息”的上级行凭企业“硬信息”决定是否贷款。其后果是信贷人员贷款越多,收回的风险就越大,导致基层银行机构慎贷、惜贷、惧贷,使得一些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取银行贷款,不得不转向边缘金融业务市场融资。由于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贷款审批主体远离申请主体,从而加剧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延长了贷款审批时间。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都具有时间急、频率高、数额小的特点,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不求助边缘金融业务。
二、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边缘金融业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容易诱发非法办理金融业务行为,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终岁尾,企业和个人用钱的地方增多,在企业贷款难、无恰当的筹资渠道,而银行等主要资金融部门贷款权收紧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就有了挣钱的对象和时机,一些部门或个人便私下抬钱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虽然这种做法是被严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贷有当物作质押或抵押,当物的价值远高于贷款额,当不能按期收回贷款时,可以通过处理绝当物品而收回贷款,一般不会受到损失,从而使其业务违规难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边缘金融业务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在当前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大多与高利贷联系在一起,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一旦出现纠纷, 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三)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行业风险过高
大多数从事边缘金融业务的企业是以个人和中小企业为对象,主要经营房地产、黄金首饰、股票证券、古玩字画、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业务,发展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同时,由于大多数的业务经办人员没有金融工作经验,对金融业务知识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对金融业务及金融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业务违法,哪些业务不违法,从而造成行业经营风险增加。
入世后金融市场的开放迫切需要国有商业银行大力拓展个人金融业务。外资银行抢占中国个人零售业务迫在眉睫,国外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在发展策略、科技应用、产品创新、营销管理、市场分析、人才培训等方面比我国都具有明显优势。因此,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要加快创新个人金融服务品种,提高服务水平,开发收益性强,能满足市场消费主体需求的金融服务项目,否则很有可能失去市场份额。因此,找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开办个人金融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策略为在实际工作中应对竞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现状
(一)个人金融业务类型日渐丰富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民收入大幅增加,银行的存款利率多次下降,保险市场和消费信贷市场的形成并取得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居民对于个人金融业务的需求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他们不满足于仅将资金存放在银行,而是希望银行能为其提供更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实现资金增值。鉴于此,我国拥有十分巨大的个人金融业务市场需求,于是国家大力支持金融市场、保险市场等快速发展。随着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出现,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经营模式也显现混业经营的雏形。我国的商业银行为居民提供的理财服务也已不局限于传统的储蓄业务,还涉及到消费信贷,外汇买卖,银保、银期、银证、银基一体化等业务。短短几年间,个人理财、个人支票、信息咨询、投资顾问等新业务也将不断丰富和完善。这些新业务的产生,是商业银行服务意识增强的具体体现,也是商业银行自动化和电子水平提高的结果。
(二)个人金融业务开发潜力巨大
30多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我国社会经济实力大幅度提高,使得居民的货币收入越来越多,居民个人财富不断积累,而货币贬值速度也引起了人们的深思,面向个人和家庭的金融服务呈现不断增长的需求,这促使商业银行个人金融各类业务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居民对商业银行个人业务的需求量和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希望通过银行更多的个人金融产品服务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这为银行不断进行个人金融业务创新,优化银行信贷资产结构提供了内需动力,也为商业银行根据经济发展要求适时拓展个人金融业务,丰富金融产品类型,增强银行盈利能力提供了支持。商业银行传统个人存贷款业务发展的空间渐趋狭窄,单纯依靠存贷款业务很难获取较高的利润回报率。大力发展个人金融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国内外同业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进行金融创新的主要领域。目前应先从传统的个人金融中间业务开始,积极为客户提供、咨询、结算、清算、汇兑、担保、私人理财等业务,并通过对现有的中间业务品种进行梳理、丰富和完善,形成具有特色的产品。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产品缺乏创新
产品创新能力差。业务创新水平低且重复,一味求新却不适合客户需求,提供交易和保值的产品虽多,但缺少能够增值的产品,不能为个人金融业务拓展提供有效的工具。个人金融产品种类贫乏,缺少创新产品,如,国外银行为他国居民提供的旅行支票,就是为了方便外出旅行者,使其不必携带大量现金的金融工具,但这项个人金融业务,在国内个人金融市场上还处于一片空白。另外,受到现有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所限制,国内银行业现有的理财概念还比较狭窄,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其次,针对中高收入者应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理财产品,因为个人理财业务主要客户就是这类中高端收入阶层人群。具体应包括现金管理、投资计划、保险计划、退休计划、税务计划等在内的全方位的个人金融服务。但部分银行仅仅是提出这样的服务理念,而缺乏丰富的个人金融产品作为支撑,上述全方位金融服务也就难以实现,为中高端客户提供的个人金融产品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业务人员素质尚需提高
个人金融业务是新兴的金融业务,其金融产品技术含量大,附加值高,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具有集人才、技术、信息、资金、网络和信用于一体的特征。要求从业人员具有扎实的金融知识基础,较强的业务操作能力,丰富的金融服务经验,现代的金融管理理念。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人才还不能完全适应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个人业务专业人才的不足与拓展业务的迫切性之间形成了十分突出的矛盾。因此业务的开拓与发展需要大批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但长期以来,我国银行没有系统地培养个人金融业务的专业人才,没有形成专业的理论体系、经营理念和产品开发、市场营销机制,缺乏一个能支持这一业务发展的专家集团和一支能拼善战的营销队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有些银行从事个人金融业务的客户经理寥寥无几,既懂政策法规又掌握金融、外汇、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严重缺乏。只有拥有高素质员工的银行才能够提供高水平的服务,以服务水平和服务的深度和广度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银行业务客户经理远不能与外资银行相提并论。外资银行客户经理是一群拥有高素质、高水平的现代服务队伍,其服务水平和质量都值得我国商业银行学习。
(三)技术手段落后,网络体系不健全
我国电子信息技术应用普及率还比较低,电脑信息网络的应用我国金融也存在局限性,主要是由于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性得不到很好保障,不断涌现出恶性的网络金融事故使得我国银行和居民对于较为先进的网络金融服务存在忧虑和抵触心理。目前国内许多商业银行电子化服务还很不完善,电脑网络的联网程度偏低,一些先进的ATM、POS机设备没有得到有效的推广,电话银行没有得以普遍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刚刚起步。由于网络技术水平和网络基础设施相对落后,许多商业银行尚未建成强大的网络安全体系,因此开展网络银行还存在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安全问题。其次,业务处理的自动化程度较低。据统计表明,目前我国个人金融业务中90%以上仍由柜台人工办理,在银行经常存在着这样的现象,许多简单的完全可由机器处理或客户自助的方式解决的存取款业务,往往大家都会选择到柜台办理。一方面造成银行业务处理速度慢,办事效率低;另一方面增加了柜台压力和劳动成本,耽搁办理其它业务。此外,我国的银行卡技术应用水平在整体上也较落后,在处理全国联网交易时,各商业银行自己所发行的银行卡会出现不稳定、出错率高、处理能力低等问题。因为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持,我国商业银行无法完全把客户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在进行信息分析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数据挖掘系统,对于客户的需求掌握不全面,也就无法进行深入的客户的细分和差别式的服务,尤其是针对重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和产品开发不能得以实质性地展开。能提供还是较低水平的,技术含量不高的产品和服务,这些个人金融业务并不能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国外商业银行全方位的、高层次的金融服务相比,我们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尤其应加强技术支持,健全网络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对策
(一)加强金融产品开发创新,促进消费
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要求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金融业务,需要与时俱进,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要求银行提高产品和服务,改进品种适应市场竞争。如,以银行卡为载体,使已有的个人金融业务品种和功能完美融合,简化使用银行卡程序,便于客户管理,实现一卡多用。借助多功能银行卡来推动个人消费、外汇、基金、证券、债券、保险、消费信贷等各种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国外商业银行普遍重视金融产品的创新,虽然我国金融产品的数量不断增多,但是同多元化的市场需求相比依然不相适应。商业银行应该在优先完备和发展已有产品的前提下,不断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金融产品创新中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专注于客户和市场的需求。不可脱离市场凭直觉行事。第二,开发与仿制并行。金融产品具有同质性与无专利性的特点,决定了商业银行若要长期维持其产品和服务的优势,必须具备较强的金融创新能力。第三,有所为、有所不为。客户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多种多样,单个银行不可能包揽一切,更不可能样样领先。商业银行要突出自身的优势与特色,这就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地开发理财产品。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不断更新换代,开发新的金融产品,以赢得市场先机。
(二)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业务人员专业素质
随着个人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对银行员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杰出的决策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是确保个人金融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为此,要求商业银行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开发人才资源,尽早培养或引进相关的专业人才,造就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高、业务技术精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壮大个人业务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索质,以适应业务的急需。从现有的人员选择精通业务,年富力强,善于学习和创新精神的人员分配到个人金融业务位置上,结合“送出去,请进来”方式,对他们进行个人业务较高层次的知识培训,为个人业务的开拓奠定基础。由于个人金融业务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领域,培养方复合型人才尤其重要。制备培养复合型人才,是未来抓住个人金融业务高端市场的关键。除培养复合型人才外,商业银行还需要培育一批专业型的个人金融人才。针对某一领域或某项业务非常专业的人才,比如熟悉证券的证券分析师和理财师,熟悉房地产的评估人员等等。
(三)运用高新技术加快网络化进程
由于个人金融业务多,金额小,业务量大,成本高的人工处理的特点,银行网络电子化水平决定了未来的市场份额多少。科技在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改进产品功能、提升产品层次、降低人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要通过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科技支撑水平,迅速提高个人金融业务综合竞争能力。一是要加快全国范围内的数据大集中,实现柜面业务账务核算的集中处理、客户信息和账务数据共享、各类业务要素参数化、后台监管集中化。增加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使全国范围内的通存通兑、自动转存、约期转存、实时汇兑等业务更便捷、更通畅、更稳定。二是以建立网上银行为目标,完善个人客户服务体系。要以电子货币为载体,以网络技术为基础,按照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的原则,建立以产品的多元化,渠道整合化,智能服务化为主要特点的电子服务系统,加大自助化服务设备的投入,将现有的网点服务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虚拟服务有机结合。三是扩大科技在业务经营管理中的应用范围。要依靠互联网、数据库等技术,构建纵向网络贯通、横向信息共享的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实现个人业务管理工作流程信息化和辅助决策智能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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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缘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
从企业融资角度看,边缘金融业务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和体制性原因。从个人投资角度看,金融市场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从而为边缘金融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来源。此外,国家对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特别是县域网点的收缩撤并也推动了边缘金融业务的较快发展。
(一)县域个体、民营等小企业发展迅速,融资缺口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县域和基层地区,小企业数量占全社会企业总数90%以上,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由过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3。但是,目前小企业贷款在全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占比不高,距离小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虽说经过几年的发展,小企业已经摆脱了发展初期财务管理不正规、信息管理不透明状况,走上了规范化轨道,自我约束力不断增强,但这并没有改变有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印象,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大客户集中的取向,使银行越来越脱离了广大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私人银行,致使小企业融资缺口起来越大,给边缘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生存空间。
(二)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在逐步面向“重点客户、重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不但大大上收了贷款权限,还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了严格准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倾向,这使得小企业、小客户贷款难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县域中小企业难以具备目前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很难提供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担保或抵质押,尽而很难得到银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从边缘金融业务进行融资。
(三)银行业信息收集过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视“软信息”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
边缘金融业务经营者非常重视借方“软信息”的收集,他们依靠人缘、地缘等关系获取相关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软信息”较之标准的企业“硬信息”(财务报表、抵押担保及信用纪录等),对正确决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国银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抵质押情况等“硬信息”,忽视对借款人的人品、还款意愿等“软信息”的考查,导致不少有还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门外。同时,正在发展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财产,且嫌办理有效抵押或担保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贷款审批时间长、环节多,因而不得不考虑边缘金融业务融资。
(四)银行业激励与约束制度的执行标准过高、过严
近几年,各银行纷纷上收贷款权限,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业银行甚至不切实际地追求新增贷款“零风险”和“100%的收贷收息率”,片面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由于信贷权限上收,了解中小企业“软信息”的基层信贷员没有贷款权力,却要承担100%的收贷收息责任;而远离企业“软信息”的上级行凭企业“硬信息”决定是否贷款。其后果是信贷人员贷款越多,收回的风险就越大,导致基层银行机构慎贷、惜贷、惧贷,使得一些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取银行贷款,不得不转向边缘金融业务市场融资。由于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贷款审批主体远离申请主体,从而加剧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延长了贷款审批时间。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都具有时间急、频率高、数额小的特点,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不求助边缘金融业务。
二、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边缘金融业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容易诱发非法办理金融业务行为,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终岁尾,企业和个人用钱的地方增多,在企业贷款难、无恰当的筹资渠道,而银行等主要资金融部门贷款权收紧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就有了挣钱的对象和时机,一些部门或个人便私下抬钱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虽然这种做法是被严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贷有当物作质押或抵押,当物的价值远高于贷款额,当不能按期收回贷款时,可以通过处理绝当物品而收回贷款,一般不会受到损失,从而使其业务违规难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边缘金融业务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在当前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大多与高利贷联系在一起,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三)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行业风险过高
大多数从事边缘金融业务的企业是以个人和中小企业为对象,主要经营房地产、黄金首饰、股票证券、古玩字画、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业务,发展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同时,由于大多数的业务经办人员没有金融工作经验,对金融业务知识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对金融业务及金融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业务违法,哪些业务不违法,从而造成行业经营风险增加。
(四)影响金融业的正常发展,加大借款人的经营成本
因违规办理融资业务,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不仅造成存款分流,影响银行信贷的扩张能力,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因利率过高,造成行业利润失衡,也加大了以经营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负担,增加了经营风险。
三、规范边缘金融业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不难发现,在目前社会意识形态下的边缘金融业务负面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只要正确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对边缘金融业务加以规范,对非法融资加以遏制和制止,我们便可以完全掌握边缘金融业务的相关情况,使其成为金融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体系,建立充分竞争的金融秩序为目标,促使正常边缘金融业务在合法化环境下得到充分发展
实践证明,边缘金融业务正逐步扩大其体外运行的体系,并发挥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笔者建议:一是在正规金融机构过少,边缘金融业务较为活跃地区,鼓励成立社区(农村)合作组织内部的、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互助合作机构允许其承接政府支农资金,或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政策资金在乡村基层的承接载体或二次转贷单位,在保证国家农业资金直接投入到基层村社同时,加快对民间金融向社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构的改制。二是适当发展典当机构,充分发挥其对民营经济资金需求方便、灵活、快捷的融资作用。并对目前存在超业务范围经营典当业务的寄售行、旧物行等不合法边缘金融业务机构进行积极引导,创造多种条件将之“改良”为典当行或其他正当的边缘金融业务机构。三是根据民间信用机构发育程度和边缘金融业务法律法规,适时成立专门的民间信用管理组织,对机构化的边缘金融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促进边缘金融业务机构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充分竞争的现代金融秩序。
(二)监管机构要从稳定和发展地方经济的大局出发,共同强化边缘金融业务的行业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