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6 16:03:4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跨境电商的风险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中图分类号: F840.323
一、 跨境电商的知识产权现状
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U.S.-China Business Council)2015年底针对美国企业的调查发现,美国在华企业首要担心的事项是面对中国企业的竞争,而其次是投资限制、运营成本以及知识产权保护。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外国企业制约中国企业的重要竞争手段之一。美国企业利用中国电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对美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熟悉以及不愿意投入法律成本等特点,频繁对中国企业提起知识产权诉讼,使中国企业遭受巨大损失。
中国海关总署在2016年4月26日《2015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2015年中国海关共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2.5万余次,查扣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2.3万余批,涉及货物7000余万件。其中进口环节共查扣侵权嫌疑货物753批次,在出口环节查扣的侵权嫌疑货物2.2万批次,占查扣批次总量的96.76%。海关查扣的侵权嫌疑货物侵犯的知识产权类型包括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等,其中涉及侵犯商标权的货物高达6800余万件,占侵权嫌疑货物总量的98%。邮递渠道查扣侵权货物呈现批次多、数量少的特点,共查扣侵权嫌疑货物近2万批,约占查扣批次总量的84%。
无论从国外形势还是从国内数据分析,都可以看出我国跨境电商所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巨大,已成为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重要“短板”。我国跨境电商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知识产权保护职能部门缺位、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侵权现象较为严重:域名与商标权、商号相冲突;店面装饰使用他人的版权;产品宣传使用他人的商标、外观设计;处理涉外侵权纠纷渠道不畅:语言障碍、不了解外国法律规范、司法程序。
二、跨境电商的知识产权风险表现形式
(一)商标侵权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店铺名称或标识,并通过该店铺进行相关商品宣传或商品交易;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二) 专利侵权
未经许可,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制造他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产品;未经许可,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制造依照他人专利方法获得的产品。
(三)著作权侵权
在电商平台的网络上直接传播侵犯著作权的内容,如传播盗版视频、音乐、动画等;未直接在电商平台直接传播侵权内容,但侵权产品的信息,线下完成交易;为了实施商品交易,在开设的网络店铺中,使用盗版的图片、视频、文字等方式对店铺及商品进行宣传。
(四)不正当竞争
主要包括混淆行为及虚假宣传行为。
三、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风险产生的原因
与传统的外贸模式不同,跨境电子商务中,卖家以自然人和中小企业为主,由于缺乏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意识,知识产权问题变得十分突出。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已构成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问题。
在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中国企业的国际形象和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长足健康发展。本质上来看,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仍是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具有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的共同属性,但在“跨境”的经营环境下,它又具有显著的独特性。这些共性和个性知识产权问题对平台商和卖家的知识产权能力和风险防控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通过人民法院受理的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来看,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又以侵犯“商标权和著作权”的知识产权案件居多。其主要原因在于:1.众多知识产权权利人“试水”性质的诉讼,一旦获得成功,对于其他权利人而言具有重大的传导示范作用;2.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商担心法院判决和态度会引发规模化、模式化诉讼,从而危及生存、影响发展;3.法院对网上商标侵权的判罚态度直接影响国际大品牌的“网店和实体店”经营策略;4.跨境电子商务不仅为中小企业带来了新活力、新契机,也为跨境电子商务自身注入了血液,但是知识产权是中小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走向海外的短板。
四、跨境电商防止侵犯知识产权的具体措施
(一)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发展自主知识产权
尽管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欧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而且发展迅速,但与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如美国知识产权法赔偿额度较高,在专利诉讼中,美国法院经常会做出数百万美元甚至上亿美元的赔偿判决。尽管知识产权法保护主要为联邦法,但在美国某些地区如伊利诺伊州,出台了地方性法规,规定任何人不需要金钱上的损失,利润或意图欺骗损失的证据,就可以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行举报和并获得赔偿。因此,国内企业在向美国出口、销售、许诺销售商品时,应当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避免售卖侵权产品,不可存侥幸心理。我国企业应当注重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在没有做好充分准备之前,建议可以发展南美、非洲等知识产权竞争程度相对较低的国际市场,再行考虑进军欧美市场。
(二)知识产权先行,做好尽职调查与产品回避设计
国内企业在产品进军欧美市场之前,一定要知识产权先行,做好产品侵权尽职调查和回避设计,以降低侵权风险。美国的专利法、商标法和版权法对于故意侵权规定了法定的三倍赔偿额并附加律师费,因此国内企业其产品在美国销售之前,应对有关知识产权进行尽职调查,聘请律师事务所就产品做出不侵权法律意见书或竞争产品专利权无效的法律意见,则能有效避免或降低被指控承担三倍赔偿的法律风险。此外,有效的回避设计也能大大降低被提起知识产权侵权及败诉的法律风险。
(三)善用法律程序,争取维护最大权益
我国部分企业在国内对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不够,也缺少进行诉讼的经历和经验,再加上对美国法律制度不了解,在收到美国律师函或状后往往应对失措,导致最终遭遇损失。企业在收到律师函或状之后不应当置之不理,在美国如果缺席法院程序,法院往往会做出对缺席方不利的缺席判决,甚至不会进入到实质审理程序,通过简便程序即终止案件,最终导致中国电商败诉。美国的知识产权案件由于律师费等法律成本,绝大多数最终以和解告终,原被告双方不一定会走到最终判决。有些案件在被告积极应对后,原告甚至会主动撤诉。
(四)尽力寻求诉讼期间的调解
美国知识产权诉讼在判决之前,原被告双方都可以寻求调解。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数案件在判决前都已经和解。对于中国商家而言,囿于诉讼成本的高昂,多数案件符合商业利益的策略仍是尽快调解。繁琐冗长的知识产权诉讼程序不仅耗费双方当事人的金钱,还要花费很多的时间精力。因此,制定短、中、长期的调解策略会节省很多费用,尽可能迅速达成调解方案。中国国内的跨境电商顺利参与跨境电子商务的长远之策,还应当努力提升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跨境电商业务均是通过互联网进行,而互联网具有无国界、跨地域性等特点。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过程中,学习国外的相关法律并善于运用维护自身商业利益,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付金.跨境电商怎样规避法律风险[N].北京日报,2015-03-11.
中图分类号:F713.36;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148X(2017)12-0162-06
一、引言
近年来,跨境电商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發展迅速,交易规模持续稳定增长。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整体交易规模达6.3万亿,预计2018年将达到8.8万亿[1]。然而,在跨境电商贸易中,普遍存在通关效率低下、退税结汇不畅、跨境电商商品质量不合格、跨境物流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众多的经营风险严重阻碍了跨境电商的发展。因此,分析跨境电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对相关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Kurnia等[2]运用因子分析法和描述统计法分析马来西亚125家中小企业数据,发现国家就绪、行业就绪、组织就绪以及环境压力是影响跨境电商成功实施的四大因素。Estrella等[3]通过考察欧盟市场的消费者数据,并分别剖析成本优势、在线支付、物流模式等因素对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建议国家应积极从规划、监管、通关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便利。我国跨境电商起步较晚,对跨境电商及其风险的相关研究也积累了一些成果。杨振华和郭怡君[4]通过研究我国跨境电商出口贸易,发现在通关、物流、监管等方面存在阻碍因素。高翔和贾亮亭[5]利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167家跨境电商企业的相关数据,发现影响企业跨境电商供应链的关键性风险包括网络营销风险、跨境电子支付风险、电子通关风险、跨境物流风险和信用风险,而法律法规风险是间接风险因素。
目前理论文献大多基于静态分析方法研究跨境电商风险,事实上,跨境电商贸易过程是一个复杂、非线性的动态系统,风险管理具有明显的反馈动力学特征。因此,本文考虑采用静态与动态分析方法相结合的方式,从系统动力学(SystemDynamics,SD)视角分析跨境电商风险系统的风险演化机制,并将层次分析法(AnalyticHierarchicalProgramming,AHP)及模糊综合评价法(FuzzyAssessmentMethod,FAM)的静态分析结果应用于SD模型,并借助SD模型进行仿真试验,实现对跨境电商贸易中所存在的多种风险的识别、评估及动态管控,指导跨境电商企业的决策与管理。
二、跨境电商风险分析
(一)跨境电商风险分类
围绕供应链的主要环节,跨境电商可以分为交易阶段、物流阶段及海关通关阶段三个部分,对应地存在着跨境交易风险、跨境物流风险及海关通关风险。另外,包括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等外部环境风险也制约着跨境电商的发展,有必要将环境风险作为重要风险因素纳入本文研究中。
1.跨境交易风险
包括信用、信息、法律法规等风险。我国缺乏完善的信用体系,失信现象屡见不鲜,而在跨境交易中信用风险尤为突出,其中导致风险出现的主体包括境内卖方、境外买方、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信息风险主要存在于供应链及网络安全两方面,其中供应链信息风险来源于供应链中的信息不对称及信息失真现象,而网络安全信息风险则来源于网络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遭受恶意进攻时出现的信息和数据泄露、交换延迟等现象。法律法规风险在于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跨境交易的相关政策及监管措施不完善,导致出现兜售客户信息、假冒伪劣商品、退换货争议等阻碍跨境电商发展的现象。
2.海关通关风险
跨境贸易中,一切出入国境的货物均需要接受海关的监管,在完成申报、查验、征税及放行等基本环节后,即完成海关通关。在此过程中,由于海关部门及通关环节中的不确定因素所形成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申报风险、查验风险、征税风险及通关风险等四方面。与海关部门相关的风险因素,包括通关时效及通关率两方面,海关部门需提高工作效率以满足跨境电商日益发展的要求。申报环节中,由于跨境电商订单具有批量小、批次多的特点,报关方式以电子数据报关为主,所涉及的收发货人信息、货物信息均为虚拟电子信息,海关部门难以核查,从而形成申报风险。查验环节中,海关主要核查货物的性质、数量及重量等实际情况是否与报关单信息相符,以及货物是否存在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情况,本文将该过程中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归纳为检验检疫风险和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而在征税环节中,风险主要来源于税制体系改革、税收执法失误、税源监管遗漏等方面。
3.跨境物流风险
目前,跨境电商物流包括传统跨国物流、邮政小包、专线速递、海外仓及多式联运五种模式。影响物流网络协同效应的主要因素包括物流成本、物流效率、物流损耗、物流信息方面。跨境物流运输时间长、距离远,增加了通关、商检、退税结汇、海外仓储等环节,极大程度上增加了跨境物流风险,也对跨境物流的服务质量及效率提出较高的要求。跨境物流涉及多种运输方式及物流节点,对货物的包装技术、存储条件、退换货流程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物流过程中的包装、库存及运输等方面的物流成本,跨境物流成本风险即来源于此。物流效率风险在于物流时效不高,跨境交易中各国国情差异较大,物流基础设施有所差异,不确定因素较境内物流明显增多,造成跨境物流工作无法高效展开,在运输、配送及清关阶段中延迟现象较为严重。另外,跨境物流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可能出现信息错误或难以实现实时追踪的情况,跨境商品出现货物破损或货物丢失,以致商品无法按时、安全的到达境外消费者手中,本文将其归纳为物流损耗风险及物流信息风险。
4.环境风险
跨境电商的环境风险是指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对跨境电商产生的风险,包括自然环境、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及行业环境四方面。自然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火灾、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对跨境电商造成人员、货物、财产等方面的重大损失;另一方面是跨境电商货物自身以及其物流的过程中出现泄露、自燃、爆炸等现象,对自然环境造成的环保威胁。经济环境方面,其风险主要源于国际市场复杂多变,市场经济波动以及汇率、利率变动较国内贸易更为明显。政策环境风险主要体现在国家针对跨境电商领域所制定、推行的政策是否有利,以及国家为其发展所建设的基础设施水平的高低。最后,行业环境也影响着跨境电商的发展,需要考虑市场需求、市场规模、增长速度、竞争程度以及发展前景等因素。
(二)跨境电商风险的演化机理
跨境电商的风险系统具有明显的动力学特征,跨境电商感知到风险时,会采取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管控,所进行的治理活动又将反馈至风险因素,可能使原有风险量减少,也可能导致风险量增加甚至诱发新的风险源。因此,对于跨境电商现存风险量而言,将形成如图1所示的因果反馈回路,对已识别的跨境电商风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价,根据评估的风险等级对是否采取管控措施进行决策,管控措施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信息和物质延迟,且管控力度将引起风险量的动态变化;另一方面,系统累积的风险量影响风险转化率,风险量值越高时,各类风险因素间的相互作用、交叉性增强,风险转化率较高,进一步影响未控制风险量。
三、基于模糊层次分析的跨境电商风险评价
(一)模糊层次分析法
AHP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目标决策优化方法。AHP方法应用于跨境电商风险评价中,可将该问题中的风险因素及评价体系进行细化分解,并建立其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使其评判过程定量化和系统化,提高了风险评价的合理性、可靠性及精确性。
FAM方法基于模糊数学应用模糊关系合成原理,将不易量化的定性因素巧妙的量化。风险评价中,风险量、风险发生概率以及风险造成的损失都难以具体量化,并且跨境电商是一个新兴事物,历史经验及相关数据尚少。因此,将FAM理论应用于跨境电商风险研究中是十分适合的。
跨境电子商务中的风险因素较多,风险因素间相互影响,使风险管理复杂多变而难以展开。AHP的优点在于可将复杂的风险系统以多准则将系统进行细分并形成相对程度判断矩阵,但其对模糊信息的处理能力较差,结合模糊数学的方法便可得到改进。因此,将二者结合起来,则可实现定量与定性方法的良好结合,从而完成对跨境电商风险进行综合评价。
(二)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建立
基于前文对跨境电商风险因素所进行的识别分析,并参照国内外相关风险管理的研究成果(宋健,2011),构建跨境电商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按照AHP的基本思想,将跨境电商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目标层、准则层、指标层及方案层四级。遵循构建风险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原则,本文构建了4个准则层、15个指标层以及45个方案层指标(表1)。
(三)风险指标权重的计算
确定跨境电商风险系统的指标体系后,将层次结构中的风险因素进行两两比较,构造风险系统所对应的判断矩阵,该矩阵中的元素采用1-9标度法进行赋值。基于判断矩阵,可得到各层次各风险因素之间的权重值,包括下层风险相对于上层风险的权重以及各层次相对于目标层的权重,同时得到权重综合排序。根据以上结果,可判断出各风险因素对其上层风险以及对跨境电商整体风险的影响程度。针对高权重风险因素,跨境电商相关企业及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对其进行实时监控。
(四)风险等级的模糊综合评价
利用AHP所得到的风险因素权重值,建立起对应的模糊隶属度矩阵和评价矩阵,并遵从最大隶属度原则得到风险综合评价的结果。对指标进行评价时,将评语集设为五级,对评语集中各评价等级赋值为1-5,其参数设置详见表2。对于综合评价为高风险等级的风险因素,企业应考虑是否接受其风险度,若不接受则需要在随后的风险管理活动中决策采取何种治理措施以及其管控力度。
四、基于系统动力学的跨境电商风险管理模型构建
基于前文对跨境电商风险系统所进行的风险分析及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借鉴相关文献并简化提炼模型[6],最终构建出跨境电商风险系统模型的流图(图2)。该模型设置4个准则层风险因素作为状态变量,由FAM结果及专家意见,可得其初始值。根据状态变量的存量,可对其风险等级进行综合评价。所得风险等级决定了是否采取风险管控措施,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若当下风险等级在企业接受的风险程度范围内,企业不采取管控措施,此时对应风险管控率设为0,而风险未管控率值为1;当风险等级超过企业所能接受的风险程度时,企业进行风险管控,此时对应风险管控率非0,其具体值取决于企业的管控力度,而风险未管控率=1-风险管控率。由AHP计算所得各层次各风险因素权重值作为权重参数输入对应的变量方程式中,如对目标层跨境电商风险而言,其方程式设为:S=wAA+wBB+wCC+wDD。分别为4个准则层风险设置风险转换率,其取值由跨境电商风险系统当前整体风险量决定。
五、跨境电商风险管理实例
本文选取国内某一跨境电商平台作为实例展开研究,以该企业近年来的贸易案例为基础,结合专家调查问卷的结果,将其中所涉及的各类风险指标进行量化,再利用模糊层次分析模型及所建SD模型对其展开跨境电商风险管理的分析。
(一)跨境电商风险系统的模糊层次分析
按照前文的分析,建立该企业风险系统的AHP模型,并以该模型为基础形成调查问卷,根据专家反馈的数据进行群决策,采用几何平均法进行相对权重的计算,最终得到计算结果。
根據判断矩阵,首先计算各层次中各风险因素相对于其上层风险的权重值。计算得到准则层相对于目标层的权重向量:
該向量表示各风险因素在跨境电商风险中所占权重值,如表3所示。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其CR=0.0113<0.1,满足检验要求。从权重值表中可以看出,准则层中海关通关风险及跨境交易风险权重较大,对跨境电商整体风险的影响较大;环境风险权重最小,其对跨境电商风险的影响较小。同理可得到指标层中的风险因素相较于准则层的权重值,以及方案层中各风险因素相较于指标层的权重值,计算均通过一致性检验。结果显示,交易风险中,信用风险权重值最大,对其影响较大;海关通关风险中,通关风险影响较大;物流风险中,物流时效风险影响较大,其次是物流损耗风险;环境风险中,政策环境风险影响较大。
进一步可计算出各层次中风险因素相对于目标层跨境电商风险的相对权重值,并得到各风险因素的权重综合排序。为避免赘述,现根据计算结果分别罗列出综合排序中排名前20%的高权重风险因素(表4),指标层中的高权重风险包括通关风险、信用风险、法律法规风险3个因素,方案层中则是货物通关率、通关效率、支付信用风险等9个因素。在该企业的日常风险管理工作中,应对以上风险因素给予重视。
在AHP所得结果的基础上,结合专家意见,对各风险因素进行模糊综合评价(见表5)。结果显示,跨境电商整体风险评价等级为较高,4个准则层风险因素评价等级均为较高,其中海关通关风险的评价结果最高,应引起该企业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跨境电商风险管理的SD模型仿真
模型仿真是SD模型应用的重要部分,其目的在于通过动态模拟识别系统存在的问题,并为进行政策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基于前文所构建的跨境电商风险SD模型,结合模糊层次分析模型的计算结果,设定其中的参数值。结合专家意见及模型试验,设置各风险因素的风险转换率为跨境电商整体风险量的表函数,且满足fB>fA>fC>fD。考虑到模拟时间长度所蕴含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误差,设置仿真时间为15个单位周期。
本文结合该企业实际情况共设计5组仿真试验,包括基本模拟及4组对比模拟。基础模拟中,对所有风险不采取管控措施,风险管控率均设置为0,各风险因素相互作用并进行累积。基本模拟的结果显示,该企业风险因素及整体风险的风险等级均高于一般水平,且在仿真时间内各风险因素持续增长,导致跨境电商整体风险也保持增长,其中海关通关风险增长较快(图3a)。对比模拟试验中,企业将根据当前风险评价等级对风险因素采取力度不同的管控措施,设置各风险因素的风险管控率为风险评价等级的函数,且等级越高则其风险管控率越高。模拟结果显示,随着管控治理措施的实施,各风险因素的风险存量有所下降,且管控力度越大,治理效果越为明显;对准则层中某一风险因素进行风险管控时,该项风险下降最为明显,而其他风险略有下降;对准则层4个风险因素施以同一控制率时,海关通关风险灵敏度最高,即控制海关通关风险时,跨境电商整体风险下降最为明显,而环境风险灵敏度最低,对跨境电商整体风险影响最不明显(图3b),以上灵敏度试验结果与AHP中的权重综合排序基本一致。
(三)相关建议
根据以上静态分析及动态模拟的结果,对该企业当前跨境电商风险系统提出以下建议:
1.准则层4类风险因素及跨境电商整体风险的当前风险等级均高于一般水平,若不采取管理措施将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另外,4类风险因素对整体风险的影响程度有所不同,海关通关风险对整体风险的影响最大,环境风险的影响最弱,跨境交易风险的影响高于物流风险。因此,当管控措施被实施时,各风险因素的变化程度存在差异,在企业的风险管理决策中应针对各风险因素制定不同的管理体系。
2.SD模型动态模拟结果显示,在风险等级较高时,若系统中的风险管理主体积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风险量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因此,跨境电商相关企业应对当前风险系统中的风险进行识别及评价,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完善风险预警体系,建立风险应急预案以应对风险。
风险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5
一、跨境在线支付产生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增长放缓、有效需求降低以及国内人力成本上涨,传统货物进出口“集装箱”式大额贸易方式受到一定的冲击。海关统计数据表明,2011~2015年,中国传统进出口贸易年交易额维持在25万亿上下,2011~2014年保持平稳增长,但增长幅度较小,2015年出现负增长,年增长率为-6.96%。外贸市场规模增长乏力,进出口增速趋缓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与此同时,由于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和日渐成熟,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跨境电商支付报告显示,2011~2015年中国跨境电商年增长率在25%以上;跨境电商交易额从2011年的1.7万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5.4万亿元;跨境电商交易额与传统外贸总额的比例从2011年的7.19%增至2015年的21.96%。跨境电商已经成为中国进出口不可忽视的一个迅猛增长因子,成为我国外贸新的增长点。
另外,在人民币持续升值(近期开始出现贬值)的情况下,海淘、留学教育、出境游等产业增长速度快、增长幅度较大,中国跨境清算结算需求增长强劲。在经济金融、个人消费不断走向全球化、国际化的环境下,跨境在线支付服务的不断提升和完善对于促进跨境电商和跨境个人消费生活的发展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小额跨境电商支付方式比较
根据交易双方是否需要R柜办理转账业务,跨境支付可以分为线上支付和线下支付两大类。线下支付主要包括传统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信用证、托收、汇付)、西联汇款和速汇金等,而线上支付主要包括国际信用卡和第三方支付方式,线上支付手段方便快捷,比较适合跨境电商零售的小额交易。跨境电商零售模式下,信用证方式与托收方式均极少使用,因为信用证作为传统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主要适用于传统货物进出口“集装箱”式大额贸易方式,而托收多用于金额较大、往来多年的、彼此比较熟悉、信誉较好的客户,本文对此两种方式不进行阐述。
1.银行电汇T/T
银行跨境电汇是传统的进出口贸易跨境结算方式之一,汇款人通过所在地的银行将款项划转国内各指定银行,同时由汇入行通知收款人就近存取款项。也常常用于跨境电商零售模式中,适合跨境电商零售较大金额的交易付款。
(1)优点:在跨境电商零售模式中,采用电汇方式时,一般要求前T/T,即先付款后发货,可以较好地保护跨境电商卖家的利益;银行电汇设置汇款手续费的最高限,但是对汇款金额没有最低限和最高限的设置,不管汇款金额多少都可以使用;电汇对于汇款人的身份也不做限制,相对于传统结算方式中的信用证和托收,结算手续比较简单易于操作。
(2)缺点:作为传统的线下支付方式,汇款人需要去银行柜台办理相关业务,业务的发展受限于银行网点的分布;银行基本占领传统进出口贸易的跨境支付结算市场,买卖双方都要支付手续费,相对于新兴的线上跨境支付工具,手续费较高;在跨境电商零售交易中,一般卖方要求使用前T/T,买方承担较大的风险,不利于交易的迅速达成。
2.西联汇款Western Union
西联汇款是世界上成立较早并成功转型的金融服务公司,拥有先进的电子汇兑金融网络,在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众多特快汇款网点。西联汇款在中国的合作伙伴主要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银行,适用于1万美元以下中等交易金额的支付。
(1)优点:跨境电商商家即西联汇款的收款人无需支付任何汇款手续费;西联全球安全电子系统提供操作密码和自选密码以核实款项的相关信息,确保每笔汇款的安全快速汇到指定的收款人手中;办理汇款手续简单,依托全球电子金融网络系统,收款人仅需短短数分钟即可收到汇款;西联国际汇款公司在国外的点包括银行、邮局、外币兑换点、火车站和机场等,网点分布众多,便于交易双方汇款和收款;西联汇款与国内银联电子支付共同推出在线汇款方式,实现从线下到线上的转变,更加方便快捷。
(2)缺点:对于汇款人而言,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汇款金额的手续费,如有其他额外要求,则加收附加服务费,对于小额款项而言手续费偏高;对于初次交易的买卖双方,先付款后交货,买方因承担较多风险而易于放弃交易;结算货币单一,目前仅支持美元汇款。
3.速汇金Money Gram
速汇金国际汇款是一种个人间的环球快速汇款业务,与西联汇款相类似,业务模式也基本相同,适用于年交易额在5万美元以下的跨境电商零售业务。采用速汇金汇款无需通过银行渠道,而是依托于速汇金的汇款通道。速汇金与国内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均建立了广泛的业务合作关系。
(1)优势: 汇款速度快,在速汇金网点(包括汇出网点和解付网点)能够正常受理业务的情况下,速汇金汇款在汇出后十几分钟即可到达收款人账户;汇款手续费实现系统自动扣收,分为业务手续费和佣金两个部分,无其他附加费用和隐藏费用,收费略低于西联汇款。与西联汇款相似,手续费由汇款人支付,收款方无需承担任何的手续费或附加费;汇款手续简单,无需填写复杂的汇款路径,也不要求收款人预先开立银行账户。
(2)缺点:速汇金服务仅限工作日办理,因此非工作日无法为客户提供汇款服务;并且仅服务于境外汇款,汇款人及收款人均必须为个人,不适用于公司身份的交易双方;若客户使用现钞汇款,需交纳一定的现钞变汇的手续费;属于传统的线下支付模式,不能很好的适应跨境电商零售的发展需求。
4.第三方支付
随着跨境电商的不断发展,尤其是跨境电商零售如B2C、C2C、F2C模式的迅速发展,线下跨境支付方式日益不能满足小额跨境消费的支付需求,跨境电商第三方支付方式应运而生,如Paypel、阿里巴巴Secure Payment、CashrunCashpay、Moneybookers、Payoneer、WebMoney等众多在线支付方式层出不穷,相比于线下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更适用于从事跨境电商零售平台的企业和个人。
(1)优点:方便快捷,无须临柜办理汇款手续,实现足不出户完成跨境交易的支付环节;在网络环境下可随时随地完成跨境在线支付,不受时空分布的影响;支付成本较低,操作方便,交易双方不必考虑背后复杂的技术操作过程;第三方支付平台在交易中充当信用保证的作用,可以促进跨境交易的达成;整合多种支付方式,并与银行相关联完成交易结算,交易双方可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支付方式,使网上购物更加快捷便利。
(2)缺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提现手续费较高;容易造成收款方资金沉淀,在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的情况下,存在资金安全和支付风险;由于没有强制性的付款约束,在交易纠纷中第三方支付往往更偏向保护客户的利益,收款方存在被拒付风险。
5.国际信用卡方式
信用卡兼具支付和信贷功能,持卡人无需事先存款,即可先行刷卡消费,并享有一定期限内的免息还款的权利。国际信用卡支付方式适用于从事跨境电商零售交易平台和独立B2C平台。许多跨境电商平台支持信用卡支付方式,通过与国际信用卡组织合作如Visa、MasterCard等,或直接与海外银行进行合作,用于外贸中的1 000美元以下的小额支付。
(1)优点:买家付款过程简单方便,付款快捷,仅需3~5秒钟;信用卡的用户人群非常庞大,尤其欧美地区客户,因其习惯于提前消费,信用卡支付方式迎合国外买家提前消费的习惯;由于属于银行对银行模式,如果是恶意拒付,会影响持卡人在银行中留下的信用状况,给日后的生活学习工作会带来极大的不便,有助于降低拒付风险;采用信用卡方式进行支付,当涉及交易争议时,银行仅冻结该笔交易的金额,而不会对整个账户进行冻结。
(2)缺点:国际信用卡需要支付开户费和年服务费,用以国际银行支付网关的通道维护;一般而言,每张信用卡都设置了一定的信用额度,甚至部分信用卡还设有单笔限额和日交易限额,超出额度与限额的付款请求将无法完成;信用卡普及率在不同国家间有较大差异,一些国家和地区如中东,信用卡的持卡比率较低;国际信用卡有180天的拒付期,持卡人在拒付期内可以向银行申请拒付账单,因此收款方仍存在被拒付的风险。
三、跨境小额在线支付的风险
作为跨境电商零售业务的关键环节,小额跨境在线支付直接关系到双方的资金安全,当前跨境电商零售业务模式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线支付方式逐渐被交易双方所接受,但是其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资金的安全行方面仍然避免不了可能发生的网络攻击、欺诈行为等,在线支付的L险也随之而来。
1. 交易信用风险
交易信用风险是指交易中的一方没有履行事先约定的承诺,而给交易另一方带来经济利益损失的可能性。在跨境交易中,由于交易双方存在时空差异以及商业习惯的不同,货款支付与货物收发往往并不同步。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及开放性,在跨境电商交易模式下,这种不同步极易带来交易的信用风险,即交易的一方收到货款却并不发货或者已经发出货物但对方却并不准备付款等等。交易参与者的信用问题成为阻碍行业发展的一大难题。目前,在跨境电商在线支付服务中,跨境信用协调体系尚未完善,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不能充分地了解交易主体的信用及信誉状况,难以确定交易的实际情况。在不同信用状况的国家中,第三方平台由于种种原因无法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比如PayPal在跨境电商交易纠纷时,往往更倾向于保护买家,而使我国卖家企业在面对交易纠纷时处于被动地位。
2. 交易核实风险
交易的真实性是跨境电商赖以运行和发展的根本,是跨境电商平台必须守住的底线。跨境交易的核实既包括对交易主体真实性的核实,也包括对交易内容的真实性的核实。
首先,从跨境交易的对象方面,跨境交易双方难以进行交易对象的审查,难以真正了解客户。在当前,跨境交易双方缺乏对交易对象进行审查的有效方法与手段,即使是第三方交易平台及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交易者的身份识别也往往仅停留在形式审核的阶段。而在国家层面,也尚未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身份识别加以指导和规范。
其次,跨境交易的内容真实性审核同样也存在一定困难。由于电商平台和支付平台属于两个不同的主体,它们之间的信息并不完全共享。作为支付平台而言,并不掌握交易的订单信息和物流信息,那么如何判断客户经营范围与交易内容是否一致?如何核实交易金额和交易商品是否匹配?网上交易的部分商品或服务是虚拟产品,虚拟产品定价的衡量标准是什么?买卖双方基于邮件联系达成交易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此邮件信息是否能够认定为交易真实性的材料?支付机构难以通过比对订单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等方式,难以确认现金流与货物流或服务流是否匹配。此外,支付机构从电商平台和物流公司获取的信息可能滞后,信息的准确性也可能受影响。
在跨境电商交易中,由于交易核实的诸多困难,一方面导致了交易双方无法真正了解对方,另一方面可能出现网络诈骗和欺诈交易。
3. 跨境在线支付的网络风险
随着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尤其是跨境电商B2C与C2C的发展,迫切需要一站式跨境支付综合服务,开展线上支付、信用支付、移动支付等业务。而这些一站式跨境综合支付往往通过互联网渠道来进行,网络信息技术在为我们提供支付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支付风险,危及交易双方资金的转账安全。这些风险包括电子信息传输系统故障或计算机故障造成的支付信息丢失的风险、因遭受黑客恶意攻击而造成支付信息的泄漏的风险、各种病毒及木马程序以及钓鱼网站泛滥造成资金流失的风险等。另外,跨境支付对支付信息的审核要求更高、审核时间更长、审核难度更大,因而相应的跨境支付需要更长的时间,进一步加大了跨境支付的风险。
4. 资金沉淀风险
在跨境支付业务中,交易方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虚拟账户中往往形成一定的沉淀资金,这些沉淀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三种:其一,客户选择第三方支付作为交易中介时,从客户款项汇入第三方账户到第三方将款项划入商家账户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而这段期间资金在第三方账户上的停留,形成沉淀。其二,商家在支付平台需要保留的备付金,用于应对因货不对板、货损货差、恶意拒付等原因造成的退款,以Paypel为例,提现比例若超过80%容易使Paypel账号被限,再如国际信用卡对于跨境电商交易,收取10%左右的保证金,180天拒付期后再滚动返还给商家。其三,在诸多跨境第三方支付方式中,将虚拟账户的资金提现需要缴纳金额不等的手续费,同样以Paypel为例,每P提现需支付35美金的提现费用,商家为了降低提现成本,会将第三方支付系统中的资金累积到一定的金额才进行提现。
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管难度大、支付机构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客观上造成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轻易挪用虚拟账户的沉淀资金;同时,第三方支付机构在管理上一旦出现失误,如资金调度不及时、资金操作指令错误等,也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另外大量的沉淀资金容易引发洗钱、套现、赌博、欺诈等非法行为。
5. 外汇监管风险
跨境支付外汇管理监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部分跨境电商平台的参与者是个人用户,而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没有对企业用户和个人用户进行区分,加大外汇管理的监管难度。其二,目前我国实行的资本项目下的外汇管制,而外汇经常项目基本处于可自由兑换的状态。对于个人结售汇实行年度限额管理,个人年度结售汇限额不超过等值5万美元。为了规避这个限额管理,部分跨境电商商家通过开设香港离岸账户以期实现账户资金的自由管控。其三,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了保护交易双方的相关信息,对交易双方的银行账号、信用卡账号等进行保密,屏蔽资金的真实来源及去向,影响跨境电商商家的国际收支申报和外汇监管部门对其国际收支的监管。其四,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沉淀资金的存在和不断积累,不仅产生流动性风险等资金安全问题,同样会影响国际收支的统计工作及监管问题。
四、小额跨境在线支付的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小额跨境电商在线支付中出现的如信用风险、网络风险等潜在的风险问题,从跨境电商商家、支付机构和监管机构角度出发,提出如下具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措施和建议,以期尽早发现跨境在线支付的诸多风险,并促进跨境电商零售业务模式的顺利进行和快速发展。
1.应对跨境电商在线支付中的信用风险
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诚信。鉴于网络的虚拟性,买家和卖家没有面对面交流,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通过沟通工具和视频工具进行交流,交易成功的关键取决于买家对于卖家公司、产品以及交易安全性的信心。
从跨境电商商家的角度,卖家也可以自己采取一些措施来鉴别买家的信用状况,如通过买家的平台信息和购买行为分析买家的真实购买意图(是否具有购买意向?或者仅仅是骗取免费样品?或者是网络欺诈或诈骗?),通过IP地址定位服务跟踪并核实送货地址,对于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买家保持高度警惕等。对于敦煌网和速卖通等小额外贸批发平台,除了信息、支付和物流服务外,可以充分利用系统平台上的风险预警系统。另外,商户可尝试可以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于失信的客户及时将其纳入黑名单,终止与其业务往来和交易。
从跨境电商平台的角度,应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向买家提供真实、可靠的卖家信息,鼓励卖家诚信经商,引入第三方诚信认证和自身诚信评价。目前,国内较大的B2B网站(如阿里巴巴、慧聪网、中国制造网、环球资源、酷配网、敦煌网、中国供应商、阿土伯交易网等)纷纷推出了自身网站诚信认证和第三方诚信认证两种方式。同时,跨境电商平台可与保险机构合作,推出针对平台卖家的跨境交易保险产品,如退货运费险、拒付货物损失险等网络购物类保险和个人消费信用类保险。
从政府层面的角度,建立跨境电商出口信用体系,搭建跨境电商公信息共享共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信用主体数据库,将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公共组织和政府等五类信用主体纳入其中,营造良好的跨境电商交易环境,逐步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同时,协同外国政府、机构或国际间组织,积极构建跨境信用保障体系,在跨境电商交易中能够秉承公平公正的态度,不给予国外买家过度的保护,给国内跨境电商商家提供一个公开的申诉渠道和公正的争端解决机制,以帮助跨境电商企业、个人商家和跨境电商平台更好地防控信用风险。
2.应对跨境电商在线支付中的网络风险
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跨境在线支付一方面给国内外消费者带来便利、给银行业带来新机遇,促进跨境电商业务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因在外贸业务、日常管理、跨境支付中大量运用网络信息技术,也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需要相关主体做好自身的网络安全防范,以降低网络风险。
首先,对于交易者应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不要随意下载未知软件系统,不随意登陆未知网站;加强密钥管理,定期修改系统登陆口令与支付口令;定期升级杀毒软件、查杀电脑系统,清除木马程序。
其次,对于交易平台与支付平台,应从技术、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加强网络风险防范。一方面要不断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来确保网络支付的信息流通和操作安全,如防火墙、滤波和加密技术、网络使用记录检查评定技术、人体特征识别技术等。另一方面要采取物理安全策略、访问控制策略、构筑防火墙、安全接口、数字签名等高新网络技术,防止非授权用户如黑客对网络支付所存储的信息的非法访问和干扰。
再次,政府相关的监管机构应加强网络环境的检查执法力度。定期组织公安职能部门对支付安全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查处,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和谐的网络跨境消费氛围。
3.应对交易真实性的核实风险
针对交易主体的真实性,从商家的角度,应通过IP地址查询、买家购买行为分析、买家购买意图等多方面进行买家身份的核实,以降低欺诈等情况的发生概率;从电商平台角度,应采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实现对交易者信息的核查,通过数据比对防范交易主体利用技术漏洞伪造个人身份信息,确保交易主体身份真实;从政府监管层面,外汇管理局及央行应出台相关的信息审核指导意见,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按照有关指导意见,认真核实跨境支付业务中参与者的身份信息。
针对交易真实性的核实风险,从商家的角度,应本着诚信原则进行跨境电商交易,避免采用刷单、虚假信息引流等制造假交易的行为。从电商平台角度,应着力于构建有效的交易审查机制,对交易对象信息、订单信息、物流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制定严厉的奖惩制度,对于不诚信提供虚假信息的交易对象予以产品下架、账号限制等惩罚,以尽量减少刷单、欺诈等行为的发生。从支付机构角度,做好对客户的风险警示工作,对于高风险业务尽量在操作前、操作中分别予以风险提示,提醒客户潜在的交易风险。从政府角度,应当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由央行、海关、税务、外汇局、邮政等多个监管部门联手构建统一的监管和服务体系;针对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进行全面的监管,确保跨境电商运营过程中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应对跨境电商在线支付的沉淀资金风险
首先,应建立健全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2016年7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准备金制度和交易赔付制度……支付机构应在年度监管报告中如实反映上述内容和风险准备金计提、使用及结余等情况。”按照这一规定建立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准备金,可以有效避免账户里沉淀太多的资金,弱化部分支付机构账户体系的隐形清算结算功能,从而减少风险的积累和信息的不透明。
其次,设计风险监控指标,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账户资金与自有外汇资金严格区分,并设立自有外汇资金风险监控指标、系统后台交易与客户端交易的相关监控指标,对后台操作和客户的危险转账行为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级别划分,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机制。一旦出现可疑交易便立即触发风险指标预警,针对不同风险预警等级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再次,监管部门可在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逐渐尝试分层监管的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支付机构在支付清算、资金融通、风险和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
最后,必须限制支付机构沉淀资金的投资范围。在跨境支付过程中的沉淀资金,其实际所有人是参与交易的客户,而支付机构应归属于资金的保管人。为了确保资金安全,必须出台相应措施,限制支付机构将沉淀资金投资于一些高风险的产品和领域,防范和化解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
5.应对跨境电商在线支付中的监管风险
现行的国际收支申报制度及其主要规定是建立在贸易方式传统、货物贸易占交易额巨大多数的基础之上的。随着越来越多的贸易由线下转移到线上、服务贸易占比逐渐攀升,虚拟商品大量出现,已经出现了一些贸易找不到对应的国际收支统计项目。需要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项目进一步细化,保证国际收支统计的准确,缩小国际收支统计误差。国家外汇管理局应当协同有关部门(工商、海关等)共同建立跨境电商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细化统计项目和内容,使得跨境电商交易的信息监测更加准确。
支付机构应加强对客户进行交易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对客户账户进行风险分级管理,定期向外汇局或央行等监管机构汇报客户备付金资金状况。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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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艾瑞咨询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行业研究报告简版[R].艾瑞咨询,2014(12).
[5]叶华文,旷彦昌.第三方跨境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电子商务,2014(09).
[6]严圣阳.我国跨境电商支付现状与发展前景[J].经营与管理,2014(05).
一、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现状分析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是以互联网为载体,交易双方为主体的一种支付结算手段,其伴随着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的蓬勃发展而发展。近些年来,电子商务的发展是日益发展壮大,支付方式也随之多样化。而互联网的出现,为支付方式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目前,PayPal作为世界第一的国际贸易支付工具,拥有巨大的市场份额。2010年,阿里巴巴和海外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PayPal联合宣布,双方达成战略合作伙伴。我国的跨境电子支付结算体系正处于发展阶段。
二、跨境电子商务支付风险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的风险主要体现于信用风险、网络风险、法律风险以及管理风险等方面。由于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方式的特殊性,使得交易的真实性难以确定,并且虚拟化的交易带来了一系列单据审核的困难。本文主要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支付风险进行相关的研究与分析。
(一)信用风险
由于跨境的货物贸易可能造成款项已付而货物未收,或者货物已发而款项未收等现象,第三方支付平台对于其监管也只是停留在虚拟的层面上,很难确定交易的实际情况,因此,对于交易双方而言,都存在着一定的信用风险,可能承担着对方违约的风险来进行交易。另外,在此引入第三方介入也是存在诸多困难的。比如PayPal在针对海外贸易发生纠纷时,可能会对其他国家有意偏袒,使得我国企业在面对海外贸易时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及信用风险得不到保障。
(二)网络风险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是通过互联网的渠道来支付钱款的,因此在交易转账的过程中会产生一系列网络安全问题,比如遭受黑客攻击,数据系统遭到损害,使得大量内部数据被泄露或者篡改。另外,由于支付的虚拟化,会造成相关的交易单据审核产生困难。
(三)法律风险[2]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涉及多个国家,因此在支付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纠纷在不同的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中会增加其跨境支付的法律风险。例如在跨境电子商务中退货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各国的法律会偏向于保护本国的企业,可能会造成交易中的某一方损失。
(四)流动性风险
跨境的支付结算会伴随着资金到账时间问题,一般资金不能立即到账,需要经过结算银行购汇或结汇支付,一般支付平成交易资金清算常需要7至10天,可能会导致企业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比如,企业需要交易所得的货款来支付职工工资、生产产品、购买原材料等,但是由于资金在支付过程中停滞了一段时间,那么就会造成企业的经营周转出现问题,造成了企业经营的流动性风险。
三、风险的解决措施
针对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的一系列风险,企业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防范风险:
第一,对于信用风险,可以建立信用机制,针对失信的交易方纳入信用黑名单中,限制其跨境交易范围。第二,对于网络风险,可以加强交易系统的维护,对交易数据加密,配置网络安全漏洞扫描系统,对关键的网络服务器采取容灭的技术手段。第三,对于法律风险,各国可以联合起来专门建立有关于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的法律,针对解决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结算中所产生的纠纷。第四,对于流动性风险,企业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向银行借款等,来抵御流动性风险。
四、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所带来的影响
一方面,在跨境的电子商务交易中,伴随着清算银行的购汇和结汇,使得在支付结算中人民币的使用次数增加,结算时使用的人民币也增多,因此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以及国际贸易的频繁往来,从而逐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另一方面,一部分资金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造成国家外汇管理的困难。因此,可以根据传统的国际贸易管理原则,将其外汇收支纳入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范畴,并确保交易的合法合规。[3]
五、跨境电子商务与中国经济“新常态”
跨境电商对我国新常态下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贡献。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跨境电子商务大大节省了中间成本,降低了社会资源的占用,有利于促进出口国和进口国的就业,推动我国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推动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跨境电商的诞生意味着贸易商无需到大城市做生意,减少人口的流动,这有利于推动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时伴随着跨境电商带来的的生产,销售,交换,物流等业务,这些都将带动周边区域经济的发展,拉动需求的增长,从而解决当地人民的就业问题。
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和跨境电子商务在全球的发展,由于各国或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差异,这要求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在进行市场定位时,要做好相关市场研究工作;结合新常态下沿边开放和新丝绸之路等战略的开展,物流企业可与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合作,建立海外仓持基地,节约陈本,提高经营效率。同时为有效应对国内外市场的变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之间应加大合作协调的力度,避免恶性竞争,提高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谈判能力。
新常态下,要实现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规范化发展,跨境电子支付结算、跨国资信调查与跨国物流体系三者缺一不可。但目前我国在这三大要素方面的发展比较有限,制约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规模的扩大。在新常态下,国家一直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希望能促进贸易增量不断扩大,同时也致力于从政策和法律规范层面对存在的各种支付风险进行防范。
参考文献:
[1]黄永江,韦继强,韦念妤.关于构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外汇业务管理体系的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13(06):44-49.
一、跨境物流行业发展概述
1.电子商务
我国拥有世界上约五分之一的网民数量,市场基础十分庞大。跨境电商的订单凭借着高质量、高频次、小批量的特点迎合了国内外众多消费者的需求,“中国制造”名声的打出,也使越来越多的本土产品走出国门,再加上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大幅度稳步提升也加大了人们对更加美好生活的向往,由此推动了跨境物流的发展进程。传统电商为了追随市场需求的变化,着力于自主创新,壮大了我国跨境订单供应链。从最初的欧美市场到现在的东南亚、中非等,各个国家和地区积极的响应我国的消费及供给市场,从而互利共赢。与此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得到了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为鼓励中小企业的创新进步,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水平,政府大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2020年RCEP经济自贸区的正式形成,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展现出新常态。
2.跨境物流
跨境物流方式目前有两种,直邮和海外储仓;前者适合对于交易量较小的商品,降低物流成本。后者主要是针对运输成本高,需求量大的商品设置。直邮的物流方式又分为以下五类,国际小包、B2C外贸企业联盟集货、B2C外贸企业自身集货、国际物流公司仓储集运、外贸B2C电子商务平台仓储集运,风险系数最高的是国际小包,丢件率在五种方式中居第一,但速度快,便捷性高,此外B2C外贸企业联盟集货和自身集货的速度也相对较快。国际物流仓储集运及第三方平台仓储集运速度慢,优势是成本和前三种方式相比低很多。此外,由于跨境物流人才的缺乏,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技术信息化水平及融资能力低下等原因,我国的跨境物流水平仍旧滞留在运输、配送和储存这些最基础的服务,始终缺乏更高端和增值的服务水平。也正基于此,即使近些年跨境物流行业突飞猛进,但我国跨境物流行业与国外跨境物流相比核心竞争力处于劣势,长期无法形成更高水平的供应链。
二、我国外汇管理制度特点
1.监管范围逐渐扩展
国内电商虽然起步时间晚于欧美国家,但是经过近些年科学技术和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发展态势迅猛,电商行业已经非常成熟,如今已经成为着世界上最大的电商市场,这使我国外汇监管范围逐渐扩展。我国外汇监管政策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做出调整,不仅会对各个国家的外汇监管的范围进行更改,也为随着主体的扩大而扩展范围。以“一带一路”为例,与我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从2018年的68个国家增加为2019年的123个,随着外汇监管范围也会相应的扩大。
2.监管渠道日益多样
随着跨境交易量的增大,监管任务量也愈加繁重,再加上物联网的虚拟性,海外用户信息的未知性,第三方支付机构国际收支申报不规范,种种因素的叠加更加加大了外汇监管的难度。由于异常的、违规的外汇资金流入或流出的渠道日趋多样化,因此出台的相应的监管渠道也日渐丰富。外汇监管不单单是一个部门的职责,更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公安、商务、海关、工商、银监会等部门的共同配合,严阵以待,共同围堵违规资金的流动渠道。
3.监管方式更加科学
外汇监管日益信息化、科学化是我国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显著特点。注重建立科学的监测指标,信息化技术的运用,大大提高了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严格的监管方式极大地限制了国际投机资本的大规模流入,使我国的外汇环境更加安全有序。跨境物流行业的外汇交易量庞大,可与跨境电商平台进行信息互换,不仅可以增强交易的流畅性、准确性,同时方便银行通过核验模块查询相关数据,实现共赢,将外汇数据“在阳光下”进行。我国逐步放松对部分正常资金的流动限制,推动企业利益最大化,进一步优化我国外汇管理体系。
三、电子商务对跨境物流行业资金流动的影响
1.外汇资金流动更加频繁
2015年至2019年五年期间,我国海淘用户规模不断扩大,从2015年的0.23亿人增长为2019年的1.54亿用户,同比增长率为52.5%。与此对应的交易额从2015年的5.4万亿人民币增长至2019年的10.5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率16.66%。再加上“一带一路”的深入发展,沿线与我国合作的国家不断增长,随即开展的“中欧班列”也成为中欧物流的中流砥柱,2019年,8225列中欧班列开通,与上年相比增长29%。直邮需要通过跨境物流的方式运输,海外仓储则不需要,直邮在两种邮递方式中所占的比重为60%,跨境物流依旧是电商平台包裹运输的主力军。据相关数据显示,仅2019年,通过直邮运输的跨境包裹约20亿件。显然,如此巨大的交易量将会随之带来的相当规模的资金流动。
2.外汇管理面临严峻挑战
消费者在电商购买商品之后会进行交易结算,但该账款并不会直接打到卖家账户,而是通过第三方平台作为中介,防范违规诈骗的发生,确保交易安全有序进行,方便日后退款申请的处理。当消费者收取到自己买的商品,并确保无误后点击确认收入,至此账款才会抵达卖家账户。中间存在大约二至三周的时间差,这段时间汇率发生的变动就是跨境电商将要承担的风险。除此之外,物流的配送时间是影响确认收货时间的主要因素,物流的配送需要经过多个程序,从发出地到海关,这中间需要经过国内的物流,国内海关到目的地海关中间需要国际物流,目的国到消费者中间还需要目的国的物流,从发出地到消费者中间的时间差造成的汇率变动所造成的风险同样需要跨境电商来承担,这些变动为外汇监管带来严峻挑战。
3.小额零散流动趋势明显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以小额为主,与国内的淘宝网类似,对应的消费群体由国内转变为海外消费者。该交易的特点是交易额小,订单量大。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现有的物流方式主要有六种,前五种都是由国内向海外发货,分别是国际小包、B2C外贸企业联盟集货、B2C外贸企业自身集货、国际物流公司仓储集运、外贸B2C电子商务平台仓储集运,最后一类是海外仓储,也是唯一一种不需要跨境物流的邮递方式。前三种的物流成本偏高,但快捷性较强,第三方平台仓储集运及国际物流公司集运成本相对较低,相应的物流速度较慢。跨境贸易的物流方式虽然成本不同,但均属于相对小额的资金流动,并且由于物流的运输时间地点具有不确定性,资金流动较为零散。
四、跨境物流行业外汇管理策略
1.重视日常基础监测,优化数据处理模式
跨境物流作为大数据时代的产品,不同于传统的外汇管理。传统物流被动地为第一、第二产业提供服务,现代物流贯穿一二三产业,它融合了个人、企业、金融等不同的主体,将产品、贸易和服务结合,跨越时间、空间,如果继续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必将产生矛盾。外汇管理策略需要紧跟潮流,充分运用互联网云储存、大融合技术,将各监管部门采集的信息汇总起来,扩大信息数据库,不同部门拥有各自不同的权限,还可以交叉使用多个共同的管理数据,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发现和分析风险,将风险值降至最低。加强跨境电商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建设是提升其服务能力的必由之路。
2.提高政务服务质量,降低物流企业负担
外汇管理工作不能一味的要求企业,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与配合。推动外汇服务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端正服务态度。此外,外汇业务部门可以和税务部门加强合作关系,促进信息的交换共享,让信息在部门之间流通起来,降低企业手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在保证交易的真实可靠的前提下,进一步的完善外汇管理制度。真正做到提高政务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负担,温暖企业,促进发展。
3.树立风险管理理念,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外汇市场的交易是高风险的金融活动,企业和政府需要时刻准备紧急应对机制,居安思危。提高对国家经济环境的前瞻性和实时性。根据当下的国际局势对未来经济环境做出预判,对外汇储备是否会遭遇风险,风险的种类,风险的水平做出初步的界定,随即做出风险应对措施。风险评估作为风险管理的主要理念,重要性不言而喻。对风险的评估不能一味的依赖外部的评价,内部要对风险进行自我的评估测试,这就需要进一步提高风险评定的系统性,可以从其资金规模、期限、信用等级等方面进行测评,并密切跟踪发展势态,及时调险等级以及相应的应对策略。
4.把握行业发展特点,提高外汇管理效率
针对跨境物流行业来看,它的行业发展特点主要有三点。第一,由于运输方式主要为空运或海运,增值服务少,服务内容单一化。第二,受地区割裂限制,物流行业虽然市场竞争者众多,但地域性竞争行业尤为激烈,不同区域的物流公司竞争并不明显。第三,企业集中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同时方便空运和海运两种运输方式。做好外汇管理工作,需要清楚市场是如何运作的,它有什么特点,明白这些,再优化自己的监管方式,划分监管的重点区域,配置好相关资源,随之才能提高外汇的管理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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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化信息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和普及,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逐渐加快,成为推动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跨境电商是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体现,数字经济在此背景下不可避免地改变了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为跨境贸易提供了新的窗口,扩大了国际市场份额,在发展跨境电商的前提下改变外贸发展方式和国际贸易规则。它兼具结构调整和整合世界资源的优势,即形成有效的跨国合作新渠道,提供发展空间,优化产业结构,解决产能过剩问题。经过不断的发展和探索,中国跨境电商正在进入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阶段。随着数字化技术发展的不断成熟,跨境电商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因此,构建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对于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数字经济及其对跨境电商的影响
1.1基本概念
数字经济是一个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石的全新经济形式,以大数据技术为发展导向,实现社会经济的高效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资源再生。数字经济将促进经济社会在各领域的相互渗透与融合,推动各领域与国际贸易合作的进程,推动社会经济成长,提升劳动生产率,培养新市场、新增长点。跨境电商,是指在全球商务活动中与世界各个国家的交易主体开展跨境交易,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结算和跨境物流配送完成交易。在国家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一带一路”政策倡议下,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量持续稳定增长。
1.2数字经济对跨境电商的影响
在中国数字经济的带动下,跨境电商的发展越来越快,这也带动着中国外贸企业跨界融合的快速发展。自2016年数字经济成为我国创新发展战略提出以来,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庞大的市场需求和新型信息的广泛运用,都推动了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随着数字科技的日益发达,无形商品和服务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流行。数字化服务主要通过电子商务等网络平台进行跨境服务,将原来有形的产品和服务,逐步地向无形的产品和服务转化。无形产品和服务的输出,已经彻底改变了中国以往的线下贸易流程,实现了线上即时交付,并由此大大提高了贸易效率。但如今,由于交易内容和贸易模式的改变,导致了中国现行的跨境电子商务规则体系已经无法支撑中国现实发展的市场需求,因此跨境电子商务规则体系迫切需要弥补中国数字商品市场与服务领域的空缺。
2数字经济中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存在缺陷
跨境电商平台的综合业务能力定位,由于缺少对行业和企业发展的深度认识,仅在经营策略上重视企业利益,而忽略了客户的现实业务需要,最后造成了资源投放走向偏离,企业服务质量无法提高,使基本业务功能难以实现,也难以实现整个企业综合业务能力的改善与提升。同时,因为没有跨境电商平台服务体系的策划与构建,在交易过程中就会存在着环境风险、流程风险与结果风险。目前,国内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仍然着眼于基本业务,而不是从企业需求的视角来思考问题,系统平台需要从结构、业务、系统、标准化、便利化等方面进行重新规划和重建。
2.2跨境电商物流系统有待完善
现有的物流运输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跨境电商的发展。海铁联运作为跨境物流的主要运输方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着联运不畅、松散等问题,这增加了运输成本,使使用环节更加复杂,也浪费了时间。根据跨境电商的业务运作,物流模式可分为商流和物流。构建跨境电商生态系统,最重要的是建立跨境物流体系。由于交通枢纽和物流设施建设时间长、周期长,物流运输对跨境电商的帮助有限。同时,不同的物流模式有着不同的物流标准,往往无法顺利对接,影响跨境电商的有效开展。物流设施的不同标准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跨境电商的工作效率。这些成本最终会由跨境电商企业承担,不利于跨境电商企业的发展。
2.3海关流程仍旧处于模糊监管
由于货物种类繁多,不同的部门需要协同工作来协调和监督。由于中国各地海关的监管职责分工边界并不清楚,各监管部门任务目标的不同,工作重心也有所不同,监管流程和监管成本增加,从而造成了跨境电子商务的经营成本和商品价格增加,这也最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销售额的减少。同时,跨境电商是一个服务性的营销活动,需要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需要。但国外顾客的需要无法精确预估,企业无法根据不确定的需求制定相应准确的运输计划。当货物到达顾客手中时,顾客经常会因为对货物不满意而退换货,因此他们不得不支付退货或换货所需的关税。虽然我国的保税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但其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复杂性,会增加跨境电子商务的时间和成本。
2.4跨境电商经营理念陈旧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是生态系统中的核心点,其自身陈旧的经营理念,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首先,供应链的风险很大。跨境电商作为一个长产业链,其经营风险不易控制,上游商品供应出现虚假宣传的行为,下游服务出现退货流程繁琐、时效延长的现象。其次,资本流转风险较大。在资本流转中,最主要的条件是安全性和便捷性,但是目前的跨境支付方式面临着不少风险,比如由于现在的外汇管制制度,使人民币无法自主地兑换和在全球流动,使跨境出口的公司主要在境外采用第三方付款方式。这样,就可能会面临着帐号被盗、资金冻结乃至洗钱和套现的经营风险,不仅对消费者的资金安全构成了威胁,也给跨境支付安全带来了挑战。最后,缺乏数字思维。在实际运行中,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通常较为简单,其管理主要集中在库存和供应链管理等方面。使库存的预测与实际销售产生一定的差异,因此库存成本控制不科学。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是基于信息技术,而缺乏数字管理思想导致的静态库存管理和落后供应链管理能力问题,使其发展无法赶上数字经济发展速度。
2.5跨境电商生态系统不平衡
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带动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快速发展,从而参与到全球数字商务中来。由于跨国电子商务公司的初始数字化管理水平相对较低,没有数字化人才和数字化管理理念,其数字化发展水平也和公司增长速度不相适应,从而造成了其抗经营风险能力相对薄弱,无法对抗因国际数字商业而产生的各类经营风险。跨国电子商务公司通过积极参与国际交易,能够更好地实现全球贸易,但是经营风险也会增加,比如中美贸易摩擦、数字贸易壁垒等。跨境电商企业数字化水平落后,缺乏竞争优势,无法应对各种风险。数字经营中的跨国运营,对数字水平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同时跨国电子商务企业也必须向数字化经营转变,才能更好地处理各种风险。
3数字经济下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发展策略
3.1专注于平台服务
跨境电商平台是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核心,应加强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特别是适合本土企业需求的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政府部门应加强与企业的合作,积极推动贸易便利化;大力支持本土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推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在发达国家和重要节点国家适时布局,沿着“一带一路”路径,加快跨境电商平台全球化覆盖的进程;通过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促进综合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通关服务平台的融合发展,提升各平台的协调服务能力,从而加快信息、资金、货物自由流通。同时跨境电商企业应通过国际合作或并购等方式扩大销售网络、物流网络和支付网络,并通过本地化经营提高对海外市场的认识和服务能力。
3.2完善物流体系
跨境电商应逐步按照核心和的方式适应数字经济环境。除了打造更完善的跨境电商平台外,也要重视跨境物流体系的完善。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已经进入每个家庭,这种信息和网络环境被应用到各个领域,这就为跨境物流运输业务流程的改进提供了保障。跨境电商存在着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如对消费者市场的认识不准确、消费者心理不一致等,提升了供应链管理的难度和退换货的风险。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更为完善,更加灵活的物流体系的支撑。外贸企业可以比较国内港口到世界各地的运价,降低物流成本,实现利润,帮助客户获得最高的性价比。“海外直销、本地配送”的新模式和仓储物流的进一步转型升级,为跨境电商卖家提供了新的机遇,通过投入资金和资源,创造更高效的国际贸易市场,建立更为高效的物流体系势在必行。商流与物流深度融合,并协调发展,共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3.3完善海关作业设备和流程
为了支持跨境电商业务的发展,海关监管部门和相关业务流程部门应共同完善通关流程,解决如海关监管严格、流程复杂、等待时间长、用户需求大等问题。因此,海关监管部门应在不降低监管效果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电子技术和设备,在推进电子口岸建设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不同信用的跨境电商企业,海关监管部门应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例如,对跨境电商进行分类监管,将不同诚信、信誉等级的跨境电商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同时,还需要对海关管理系统方案进行修改设计,完善部门的业务操作流程。要明确职责,减少空白处和监管重叠,各部门要在监管管理范围内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使通关手续更加灵活,海关审批手续更加便利。此外,要加强各业务监管部门的监管合作,提高进出口货物的质量,共同建立一个严格维护、协调、高效的通关环境。
3.4采用先进的经营理念
在发展过程中,跨境电商企业必须注意对数字技术的投资,确保数字技术发展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跨境电子商务公司要从模块经营转变为数字化管理,并高度重视经营中的数字化发展,把数字化发展融入到公司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如编制相关的数字化发展计划,制定相关预算,并设立年度技术研发专项资金等。在数字技术的开发过程中,公司应重视科技研究成果的转化,对取得的研究成果加以检测与评价,使得新的数字科技可以促进跨国电子商务公司的数字化发展。对跨国物流来说,打通环节不仅是宏观政策层面的,也是技术层面的。新一代信息系统的引入,显著提高了跨境电子商务的产业竞争力、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其中,区块链技术手段大大改善了传统底层的支付技术,显著提升了支付效率。另外,由于大数据分析、新一代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系统的运用,使以往许多非标准化问题转变为标准化问题,大大促进了企业管理过程规范化的进展。虚拟现实技术和增强现实产品与服务,极大地提升了使用体验。因此必须大力支持和引导创新,运用区块链技术手段,强化企业合作关系,保障跨境支付的安全性。要更加重视企业内外部数据建设,进一步丰富信息应用手段,建立和健全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增强供应链管理的有效性,运用信息推动跨国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
3.5优化生态环境
首先,从政治制度与社会文化环境的视角,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特别是政府监管。政府部门要抓好政策保障工作,形成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布局,通过采取税费优惠政策或政府财政补贴等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国家生态战略的落实,以宏观策略的视角引导中小企业规范运营;同相关国家开展政治沟通和文化交流,积极降低贸易壁垒与摩擦;推动各级、各地方政府、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全面开通国际监管协作平台,建立全球信用风险监测系统。其次,从技术环境的视角,关注数字人才的培育,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在中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数字人才培养已成为从根本上促进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跨境电子商务公司也应该更加重视对数字人才的培育。一方面,跨国电子商务公司应该主动吸纳优秀的数字人才,并利用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培养优秀的数字人才。此外,跨国电子商务企业还应该定期地对现有人才开展数字技术培训,并构建好数字人才发展评价系统,建立自己的数字人才团队。唯有如此,数字化管理思想才能代替传统的管理思想,而数字化人才的优势,也才能充分体现到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经营管理工作中。
4总结
生态系统建设是跨境电商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路径,特别是在数字经济时代下,研究和发展跨境电商的生态系统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相关人员需要结合现有条件进行探索和实践,依靠数字化信息技术为跨境电商开发新的商业模式和物流模式,以改进和加强跨境电商的生态系统建设。本文通过研究,指出数字经济时代下,跨境电商的生态系统建设应明确遵循核心原则,构建适应数字经济时展的生态系统。同时,跨境电商应该以主营业务为方向,以相关产业为支柱,构建具有优势资源的核心业务生态集群。此外,跨境物流业务具有的独特复杂性和货物流通高风险的特点,决定了跨境物流是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的主要障碍。因此,跨境物流应通过优化物流业务流程,提高跨境物流与跨境电商的融合程度,这有助于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建设中物流资源的高效利用。数字经济时代下的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通过对综合性人才的引进和管理,可以实现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高质量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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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部长助理张骥介绍新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张骥表示,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虽然只有6个多月时间,但是,它作出了很可贵的探索,这个经验是很宝贵的。探索的“六大体系两大平台”非常好,但是还有待进一步试点。因为有的是在先进行的,有的是刚刚开始的。
杭州市初步建成以“六大体系两大平台”为核心的一套适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已经开始显现它的优势。具体来讲,这“六大体系”是指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信息共享体系。它将实现企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这是很大的进步,解决了企业无法通过一次申报实现各部门的信息共享问题。部门和企业都能够共享信息,同时还解决企业过去多次申报的情况。
二是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规范的开展合作,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的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一站式的金融服务,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是智能物流体系。通过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和现有的物流公共的信息平台,构建物流智能信息系统、仓储网络系统和运营服务系统等,实现物流供应链全过程的可验可测可控,解决了跨境电商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
四是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指建立跨境电商信用数据库和信用评级、信用监管、信用负面清单系统,记录和积累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以及其他的综合服务企业的基础数据,实现对电商信用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和有序公开,着力解决跨境电商商品的假冒伪劣和商家不诚信的问题。
五是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和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方法,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着力解决跨境电商无法获取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的问题。六是风险防控体系。主要是指建立风险信息的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机制,有效防控综合试验区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方面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以有利于确保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产品质量安全。
2012年,国家发改委和海关总署开展了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确定了上海、重庆、宁波、郑州、杭州5个试点城市;2014年,哈尔滨也成为试点城市;2015年,国务院又批准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虽然试点和试验区正在逐步扩大跨贸进口量,但目前通过这一途径入境的跨境电子商务商品仍只占总量非常小的比例。事实上,通过邮寄、快递途径仍是跨境电子商务最终实现的重要途径。目前入境邮寄物和快件大部分是跨境电商物品,约占总量的70%-80%。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近几年入境邮寄物数量呈逐年大幅度递增之势。
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形式之一,其贸易内容、物流途径、物品性质等不同于传统国际贸易和个人自用的非贸易物品,与通过保税物流园区途径跨境电子商务也存在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其一,与传统国际贸易区别。传统的国际贸易过程长、流程复杂、风险高,贸易内容多涵盖于大宗商品、精密仪器、稀缺物资等,罕见于小件低值品。而邮寄途径跨境电子贸易内容呈碎片化,订单由大变小、速度由慢到快、交易由线下转为线上。如邮寄的内容多为个人日用品、跨境邮寄物流时间为10-15天,比传统贸易的几个月物流时间缩短很多。
其二,与保税跨境电子商务区别。保税途径跨境电子商务运行模式为B2B或B2B2C,而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应为B2C2C或C2C的模式。两者根本区别在于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全部在线上完成,而保税途径跨境电子商务部分环节在线下完成。
其三,与非贸易物品区别。传统的国际邮寄物大多属于信件、小包裹等个人自用物品,按商检法规定,应归类为样品、礼品等非贸易性物品。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物品应属于贸易物品,但由于其没有明显异于其他邮寄物的信息特征,很容易在考察论证时被忽视。如个人通过亚马逊等电商平台在美国等地邮购的商品,就属于贸易性质的物品。
二、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存在的风险问题
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在带动电商、物流、金融等企业发展,给消费者带来便利和实惠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这其中包括产品质量风险、国门检疫风险、部门职能风险、法律盲区风险等。
(一)产品安全风险
首先,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层出不穷。纸尿裤、奶粉、保健品、皮具、服装等大量商品通过邮寄途径进入消费者手中,这其中充斥着大量假冒伪劣商品。以进口婴幼儿奶粉为例,跨境网购打破了传统的海外供货商到中间商,再到国内最终消费者的贸易链条,直接形成对传统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突破,实现了从海外供货商直接面对国内终端消费者的交易模式。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口岸执法把关的检验检疫机构,对网购进口婴幼儿奶粉的质量风险从可控转向了失控,不法分子正是抓住监管真空这一空子,大肆在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其次,产品售后服务无法保障。由于产品缺乏监管,且物品又来源于国外,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往往陷入维修无路、投诉无门的褰。再次,产品运输安全问题。传统海淘模式要经过海外购物网站、转运公司、仓库、快递公司等多个环节,一旦运输途中出现货品被调换或者破损,往往也没法投诉。
(二)国门检疫风险
社会公众对生物安全认知度不高,遵守生物安全法规的自觉度不够,抵制和打击邮寄途径生物安全不法行为的社会氛围不浓。一些个性宠物、植物繁殖材料以及各种新奇物种等禁止进境物不断通过邮寄途径进入我国境内,威胁我国的生态安全和农林业生产安全。检验检疫部门每年从进境邮寄物中截获大量禁止进境物,且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截获的数量呈大幅上升趋势,据统计,2014年,全国各邮政口岸共计截获各类禁止进境物高达2万批,截获数是2007年的5倍之多。截获物品有红豆杉、欧洲松、松柏、多肉植物等植株,香肠、腊肠、火腿、海参、牛奶、奶酪等动物产品,枫树种子、满天星种子、郁金香种球等种苗及玛卡、东哥阿里等中药材。大量违禁物品通过邮寄途径涌入国内,给国门生物安全造成巨大隐患。
(三) 部门职能风险
我国邮寄物监管工作起步较晚,发展基础较为薄弱。目前全国59个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有27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开展了邮检工作,初步形成了邮寄物监管局面,但是相比全系统海港、空港和陆路口岸机构完善、设施到位、运转有效监管体系而言,邮政口岸还有差距,监管有效性不够,表现在人员不足、硬件设施简陋、查验场地狭小等。邮政、海关、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配合力度也不够,邮寄物监管常常处于有法无为、有责无职、有岗无位、有人无器的尴尬局面。邮政法以及质检总局和国家邮政局联合下发的《进出境邮寄物检疫管理办法》明确检验检疫对入境邮寄物实施监管,邮政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邮政物流为企业化经营,为了最大限度保证物流畅通,总是以各种理由不配合甚至阻止检验检疫机构开展工作,这也是到目前为止部分国际邮寄物互换局检验检疫机构还没有入驻的原因所在。
(四)法律盲区风险
首先,邮寄物的责任主体具有跨国性,实施处罚比较困难。根据《万国邮政公约》第五条关于“邮件的归属”的规定,“任何邮件,除按寄达国法令已被扣留外,在未投给收件人之前,归寄件人所有”。另外,第五十四条关于“寄件人的责任”的规定,“1.由于所寄物品属于不准运输的物品或因不遵守准寄条件,致对其他邮件造成的一切损失,只要不是邮政或运输部门的过失和疏忽,函件的寄件人应承担责任。责任范围和各邮政所承担的相同。2.寄件人不能因原寄局收寄这类函件而卸除责任。3.证实损失系由于寄件人的过失而造成的邮政,应把这项情况通知原寄邮政,由原寄邮政在必要时向寄件人提出诉讼。”可见,依照国际惯例,倘若邮寄物出现违规侵权等情形的,其法律后果由寄件人承担,除非邮政或运输部门存在过失和疏忽。然而,由于寄件人在境外的现实因素,导致监管部门陷入了处罚不能,无法充分行使管辖权的尴尬境地。其次,我国目前的法律对违法违规的邮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从入境邮寄物中截获未申报、未办理检疫许可证或虚报品名的禁止进境物,如要处罚,现有的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仅仅规定:“未报检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或者未按检疫审批的规定执行的;报检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与实际不符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低,法律震慑力远远不够。而同样情况,在发达国家如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可能面临巨额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广大消费者对生态安全认知度不高,对邮寄物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认知和遵守意识还很弱,禁止进境物屡禁不止,虚报品名逃避检验检疫监管的现象严重。
三、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做法
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面临着上述诸多问题、困难和挑战。为提高政府职能的有效性,笔者认为可以从完善法律体系、加快电商大数据建设、形成一体化通关平台、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建立产品监测体系、扩大公众宣传等六个方面加强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
(一)变更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收件人法律地位
对于邮寄禁止进境物品行为的处理,《进出境邮寄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由检验检疫机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可见,在《进出境邮寄物检疫管理办法》中,对该类行为的处理,仅限于对邮寄物本身予以“退回或销毁”的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并没有采取追责措施。根据《万国邮政公约》的规定,出现上述行为需对寄件人追责,收件人或承运人无需承担责任,这样的追责规定没有实际操作意义。因此在新形势下,对于跨境途径邮寄物所有权的转移应该有新的认识,建议将收件人或电商平台(指国内电商)作为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法律责任主体。此外,目前邮寄物法律法规政策相对滞后,建议尽快修订《进出境邮寄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同时,对将新出台的自贸区、物流园区等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相关政策延伸到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物领域,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二)加快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交流信息的大数据建设
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的特点是高度的信息化和碎片化,传统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不适合也不可能对其合理、有效的监管,必须进行监管模式改革,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一是加强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信息和物流信息大数据建设,将邮寄物的电子信息全方位纳入检验检疫监管体系,经过系统分析、数据对碰,采取针对性措施。二是结合信息化管理,建立诚信管理体系。结合日常查验中发现的问题、违规邮寄禁止进境物等情况,对责任主体进行诚信扣分,根据扣分情况实施监管差别化。
(三)建立一体化邮寄物通关平台
近年来,为了加快通关速度,促进外贸发展,国务院要求全面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三个一”通关模式。各地政府出台了各项便利措施扶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政企都迫切希望有一个快捷便利的通关环境。而以往邮寄物的监管模式是国检与海关拥有有各自的查验场地,根据各自职责对入境邮包进行监管,这给邮寄物通关增加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对此,国检和海关两部门急需理顺相关职能,由邮政部门开辟统一的查验场地,完成对邮寄物的监管工作。
(四)探索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负面清单制度
针对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物品杂、货量小、需求时效性高的特点,探索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邮寄物“负面清单”、实施企业及其产品备案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事前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农业部质检总局联合第1712号公告)的基础上,结合风险分析及产品特点,建立邮寄物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内的物品进行分类分级。列入1712号公告内的,一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涉及安全、卫生等高风险物品,实施电商、物品备案制度,并采信第三方检测结果,检验检疫机构进行验证管理。负面清单外的物品,直接放行,必要时抽样查验。
(五)建立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物品监控检测体系
在传统检测合格后放行模式不适合也不可能用于邮寄途径跨境电子商务物品监管的现实情况下,迫切需要研究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质量管理机制。建议采用目录外商品抽查的监管方法,即检验检疫机构以消费者的身份,对电商平台上的物品进行风险分析,制度抽样监控计划,检测结果不定期向社会通报,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并督促电商平台建立质量自控体系和诚信经营。
(六)加大科普宣传保证邮路安全
通过邮寄途径入境的跨境商品存在诸多风险,而群众普遍对这些商品的风险缺乏认知,遵守生物安全法规的自觉度不够,抵制和打击邮寄途径生物安全不法行为的社会氛围不浓。社会各界急需通力协作,发挥各自平台功能,加大邮寄物入境的科普宣传。邮政部门可以开辟截获物成列窗口,提醒和警示民众勿将违禁物以邮寄形式入境。国检等监管部门可以开展“国门生物进校园”等主题活动,将相关知识向学生普及。媒体可以通过制作违禁物品对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专题片,让广大群众认识到违禁物品入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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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为几乎所有的国家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如果能抓住这个机会并善加利用,就可能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甚至赶超发达国家。但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发展电子商务也面临着种种挑战,需要制定合适的应对策略。
一、发展中国家发展新型商业业态面临的挑战
1.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
目前,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对于新型商业业态缺乏监管以致行业发展混乱、市场竞争无序、信用评价体系欠缺,使得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着高风险。
2.跨境电子商务的配套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一方面,跨境金融和物流等产业在发展中国家还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信息化程度低,难以满足跨境电子商务的需求。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针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尚不完善,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制度就更待加强,需要与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协调跨境贸易税收的征管:并加强征管技术手段的研发。否则,互联网将变成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的避税天堂,而政府将面临税收收入从网络上的大量流失。
3.基础设施不完善
发展中国家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移动通信技术不够成熟,影响着移动商务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4.专业人才缺乏
移动商务、互联网金融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目前发展中国家的人才缺乏,成为制约新型商业业态发展的瓶颈。
二、发展中国家发展新型商业业态的对策
1.简化通关手续,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管
发展中国家为了应对跨境电商对通关流程便捷高效的要求,其海关需要创新监管模式,在有效履行监管查验实物的前提下,依托电子口岸,探讨针对跨境电商的报关、报检、收汇、核销、退税、结汇等问题的力、法,探索无纸通关和无纸征税等便捷措施,做到快速通关。法律方面,发展中国家也需要完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核实与管理、跨境电子支付、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用户隐私保护、电子数据法律效力、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各国政府部门间加强国际协商与合作,探索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合作的对策,建立国家之间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关税优惠、争议解决以及防范打击计算机犯罪方面的协调机制,合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围绕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国家也需要完善现有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其一,建立关于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法律法规。例如P2P网络货款、众筹融资等,明确王体资质,规定市场准八条件,限定经营范围和操作规范以及处罚规则,将这些创新业务纳入法律监管范围,防范其游走于灰色区域带来的风险。其二,完善相关的基础性法律体系,例如隐私权保护、电子交易、数字文档的法律效力、信用体系等的相关立法还需加强。其三,出台相关的技术规章和国家标准。如身份认证、支付结算等业务的操作规则还需标准化。
互联网金融打破了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的鸿沟,其业务复杂性对传统金融业分业监管提出了严峻挑战,因此需要多部门联合建立统一有效的综合监管体系。发展中国家可以由央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工信部、法律、商务等部门通力合作,打造互联网金融监测系统,明确分工,建立横向合作监管体系。
2.大力完善物流体系
发展中国家应从国家层面做好第三方物流的全局规划和部署,对第三方物流行业进行重新洗牌,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物流资源,形成一些具有规模效应、信息化水平高、管理科学、服务专业的大型物流企业,由它们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快捷、安全、低价的物流服务。这些大型物流企业还可以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向海外扩张,以追求跨境物流的低成本。除此之外,发展中国家在现阶段也可统筹各方资源争取多建设海外仓储,在外贸出口的主要流向国多设立第三方仓储,这样既有利于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还易于为当地的消费者所接受。
3.进一步完善支付体系
一方面,发展中国家要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保证支付系统的稳定性,防范网络安全事故,规避技术问题给跨境电商支付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要大力扶持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扩大在跨境支付市场的占有份额。同时,还需要完善对跨境电商支付的监管机制和相关法律制度,例如,完善跨境支付的管理统计制度,第三方支付要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人民币和外币跨境资金往来情况,准确提供交易信息:多部门(工商、商务、海关、央行等)联合建立跨境电商信息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有效沟通,加强对异常交易的监测和审核等。
4.建立信用体系和争端解决机制
发展中国家应构建一个第三方信用中介体系,它不仅要对商家加强资质审查、机构评估、交易评价反馈。还需要设法核实买方的信用状况,防止恶意订单、信用卡支付时收货后撤回资金、恶意拒绝收货等情况。从卖方角度而言,需要加强自律,以优质的商品和诚信的经营在海外市场打响品牌、收获美誉度;从跨境电商平台角度而言,需要采取措施,去伪存真,确保平台上交易的商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毁坏平台声誉和其他出口商形象。此外,政府主管部门还需要积极参与国际协商与合作,建立争端解决机制,明确出现争端时适用哪国的法律法规以及解决的程序等。
5.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
除了法律法规约束、有关部门监管之外,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还函需成立相关行业组织、协会,尽快制定行业技术标准、业务准则和行为规范,引导企业自律,净化互联网金融经营环境,赢得公众对互联网金融的信任,树立信心。行业协会的成立,可以先由目前互联网金融活跃地区牵头成立,再向周边扩散;也可以由传统金融行业协会与互联网、电商相关协会合作成立,在实践中总结行业发展经验,探索发展道路,引领企业前行。
6.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管控力度
发展中国家的风险管控体系的完善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技术方面,加强技术研发和投入,综合应用成熟的网络安全技术构建互联网金融运行的安全网络环境。制度方面,首先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规定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必须拥有的技术条件、管理水平、风险防范机制等条件;其次,从业务操作规则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完善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制度。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应该在借鉴传统金融业风险管控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大数据分析,将大数据所揭示的企业行为趋势作为传统风险预警机制的一个有效补充,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此外,风险管控体系中各主体之间应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最大程度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环境中的风险是不断变化的,尤其是技术和市场的活跃更加剧了这种变化,因此风险管控机制也应不断创新完善。
DOI:10.16640/ki.37-1222/t.2017.08.250
SWOT分析方法是通过将发展过程中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对跨境电子商务的优势与劣势、威胁与机遇进行综合分析,能够有效的发现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1 跨境电商发展概述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行业也悄然兴起,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是互联网,具有全球性、无形性、即时性等特征,主要的行业模式是B2B、B2C、C2C三种,能够有效的提高跨境贸易发展的水平。但是,跨境电子贸易作为新型的贸易方式在其发展运作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的漏洞,例如,在跨境电商在交易的过程中具有虚拟性,这就增加了相关部门对于交易监管的难度,对于交易真实性、合法性的核实存在难度,也导致贸易税收存在一定风险。
2 跨境电商发展的SWOT分析
2.1 跨境电商发展的优势分析
(1)市场基础良好。近年来,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速度迅猛,在我国的发展也独具优势。首先,在国际市场上对于中国商品的需求量较大,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有着十分广阔的国际市场。其次,我国的原材料质优价廉,劳动力资源丰富,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占据着独特优势。跨境订单有着低批量和高频率的特点,适应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求,因此,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在我国有着独特的优势。
(2)电商平台发展成熟。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依赖于互联网络,需要搭建相应的电商平台来完成商务贸易。目前,我国第三方的贸易平台发展较为成熟,阿里巴巴的业务发展覆盖范围更加广阔,这些第三方贸易平台的搭建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优质的载体,有效降低了支付风险。
2.2 跨境电商发展的劣势分析
(1)跨境贸易服务不到位。首先是体现在跨境支付的方面,跨境贸易的发展依赖于电商平台的搭建,而跨境贸易具有虚拟性的特征,资金的结算和流转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进行第三方电商平台支付的过程中,无法保证网络支付的安全性能,也容易出现利用电商交易的渠道进行洗钱等非法活动。电商跨境支付具有延时性,导致企业在收款的过程中能够也存在很大的风险。另外,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对跨境电商行为进行约束,在税收方面存在漏洞。
(2)品牌效应低。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以低附加值的制造业为主,主要是靠低价格为主要竞争优势,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难以发挥品牌效应的优势。尤其是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中国制造的商品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在服务、文化等方面的优势还相对比较落后,不利于我国跨境贸易的长足发展。
2.3 跨境电商发展的机遇分析
(1)国家政策的扶持。我国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正在不断的扩大,通过政策扶持、税收支持等各方面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的发展。首先是国内自贸区的支持,在自贸区设置跨境电商试点平台“跨境通”,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契机和突破点,为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了切实有效支持。其次是国家的政策支持,先后印发了一系列的文件,如《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等,在政策方面对跨境电商发展给予扶持。在税收方面也有一定的倾斜,在2014年颁布了《关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优惠。
(2)社会环境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环境之下,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密切,其中的经济政策和贸易流程信息也更加的公正透明,国际环境为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其次是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程度不断加深,人们越来越青睐于网络购物,这也为跨境电子贸易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4 跨境电商发展的威胁分析
(1)海外企业的威胁。跨境电商的发展是面向于国际市场,因此不论是在服务企业还是在生产企业都受到来自海外的威胁。亚马逊、E―Bay国外电商平台发展体系已经十分成熟,对我国电商平台造成了巨大威胁。在支付系统中,我国发展较为成熟的支付宝系统,但也面临着Paypal支付系统的挑战。在跨境物流方面,国际物流一般是由国外公司所垄断,国内物流存在货运周期较长的缺点,这与跨境电商的便利性相悖,不利于提高消费者的购物欲望。
(2)贸易信誉的威胁。由于跨境电子贸易具有虚拟性的特征,导致消费者无法确定企业的资质与信誉,存在一定的信任危机。销售者害怕出现透支消费等现象,影响自身的经济效益,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若是出现虚假订单、产品质量低下等问题,也会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3 基于SWOT分析法跨境电商发展的策略概述
(1)监管策略,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对贸易行为和支付方式进行制约和监督,保证跨境电商贸易的有序开展。对于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给出相应的惩处方式,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物流策略,在国际市场的发展之中,我国的物流运输行业是非常大的缺陷,严重制约了跨境电子贸易的发展。国家可采取相应的政策对物流行业的发展进行扶持,促进物流行业的不断完善,同时,物流企业自身也应不断的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进行物流管理模式的创新,不断提高仓储运输能力。
4 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