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16 16: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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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管理

篇(1)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01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合同管理

要做工作,制度先行,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座右铭,也是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能够得到稳步、协调发展的关键。因此,本人任职以来一直十分重视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几年来,先后制订了《东滩煤矿经济合同管理暂行规定》、《东滩煤矿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规范了从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到合同审批、签订、履行、终止、归档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矿属各单位和部门在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制度规定,签订经济合同必须有承办部门、合同科、财务科参加;合同科对经济合同的全部条款综合把关,承办部门对经济合同的质量、技术标准、履行等条款把关,财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结算方式等条款把关。在此基础上本人又起草形成了统一的《东滩煤矿经济合同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践,本人又根据不同种类的合同在立项、审批、签订、履行方面的具体情况制订了专门的单项规定:先后形成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规定》、《修缮修理合同管理规定》、《购销合同管理规定》等单项制度;根据煤炭销售的实际情况,本人又对《煤炭销售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煤炭销售合同管理办法》对煤质科、合同科、财务科在管理中的职责,合同相关方的资格,销售人员具备的条件,合同审批与签订都作了明确规定,为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法律基础;为支持企业环境贯标工作,在本人指导下,合同科制订了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环境保护制度。

二、完善管理体系,加强管理监督

1.纵向管理系统

纵向管理系统上有经济合同领导小组,中有经济合同管理科,下有兼职合同管理员组成。经济合同领导小组,是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合同立项、审批,并指导检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同管理科是经济合同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经济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兼职合同管理员,是企业各主要单位和科室配备的专门办理合同业务的联络人员,是联系合同管理部门、业务科室的纽带,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2.横向监督系统

横向监督系统有合同科、财务科、纪委、审计科等部门组成。签订经济合同必须有合同科和财务科参加;在工作中,根据合同的种类不同有不同的承办部门和使用单位,会同上述部门共同参与合同的签订。对于数额大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合同还应邀请审计、纪委等部门参加。合同科对经济合同的全部条款综合把关,承办部门对经济合同的质量,技术标准,履行方式等条款把关,财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把关,审计、纪委检查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纵向管理使得企业的经营决策得以顺利地贯彻实施,并能将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及时反馈,既保证了决策的客观性,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横向管理则使合同会签部门共同参与、互相监督、协调一致、各负其责,形成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互相交织,相辅相成,既避免了个别单位权力过于集中和合同承办过程中的推诿、扯皮现象,又保证了合同立项、审批、签订、履行、验收、终止过程有条不紊、高效运作。

三、制定规范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1.立项程序

矿属各单位如需签订合同,均需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合同标的的基本情况及数量、价款等,上报矿分管领导,经矿分管领导和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决定取舍,如认定项目合理,则由矿分管领导签字简要阐明矿合同管理小组的意见进入下一程序。合同标的列入集团公司批准的各项计划的,以集团公司批准的各项计划作为立项依据。

2.调研程序

项目经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于金额较大、产品质量和价格市场情况不明的,经汇报请示矿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合同科招集有关部门本着“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信誉”的原则,对市场进行广范调研,确定供应商。

3.审批程序

上述工作完成后,根据合同的性质和矿领导的要求,填写《经济合同审批表》,上报合同主管部门审查,无异议的,上报矿分管领导,明确签署意见后,再返回合同主管部门,进入会签程序。

4.会签程序

合同科接到矿领导签字同意的《经济合同签订审批表》后,便进入合同管理的中心程序。会签合同由合同科召集承办部门、财务科参加,与合同标的有利害关系的部门应合同科的要求也应参加,重大合同还应邀请矿审计部门、监察部门或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参加,上述部门密切合作,一致对外,对合同标的的数量、价款、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逐一谈判落实,与对方形成初步意见后,填写《经济合同签约单》,向矿领导汇报同意,合同部门盖章后,合同生效。

5.验收程序

合同签定后,由承办部门和对方根据合同所订立的原则,具体协商履行合同,合同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可随时监督检查、提出问题,承办部门和对方应负责解释,并及时解决解释不了的问题,履行完毕后,由参加订立合同的部门全面验收,填写《验收单》,及时终止结算合同。

6.终止程序

合同规定的对方义务全面履行完毕,矿属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对方持合同、验收单等有关资料到合同科办理终止手续,填写经济合同终止报告单,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合同终止。

篇(2)

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合同管理必须遵循《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但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的管理公司,“重合同、守信誉”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核心。

一、经济合同的签订

(1)签订注意事项。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除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给委托证明外,超越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权;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2)合同格式要求。经济合同除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而且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二是正文部分要注意产品名称、技术质量、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三是结尾部分要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

二、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1)经济合同审批权限。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一是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二是标的超过额定值;联营、合资、合作合同重大涉外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三是重大合同由董事长(法人代表)审批;四是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 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五是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由法律顾问室负责进行审查,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2)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主要包括:第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第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3)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首先是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其次是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三、经济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

(1)经济合同的履行。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经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变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经上级主管机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四、经济合同的其它管理

(一)专业归口制度

经济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具体是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顾问室。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总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法律顾问室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下属企业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180托人的法律素质;负责考评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配合各企业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配合各企业处理合同纠纷;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等。

(二)法人书委托制度

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一是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帛;能拒腐蚀,不贪污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二是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三是法律意识强,对《经济合同法》等经济法规认真学习,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主要内容: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学习及思想情况,取得什么成绩,发生什么问题,有无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所在企业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

(三)合同专用章制度

合同管理签订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保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术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合同专用章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四)基础管理制度

公司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其一,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应有限制,并经企业经理审批,超过数额较大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或由总经理审批;其二,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其三,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其四,填写“经济合同情况月报表”。各企业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和法律顾部室。

参 考 文 献

[1]郝秀凤.试论企业合同管理[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7(1)

[2]刘永杰.浅谈我国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山西建筑.2008(2)

[3]张婷.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2009(18)

[4]李国华.经营工作中的合同管理浅谈[J].铁道勘测与设计.2006(5)

[5]陈红陵.新形式下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导报.2009(5):180

篇(3)

在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教育及组织优化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建筑企业应进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统一管理施工队伍的合同,突出合同管理的关键点。不同建筑企业因其管理资源状况,历史经验等因素的影响,合同管理工作都具有其特色,即使是以同一标准为蓝本,在最终工程合同文本中呈现出一定的独特性。

第一条 合同制定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总部和各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根据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制定本合同规范和条款,以便顺利实现经济目的的一系列活动。

第二条合同管理的原则

(一)合同管理采用谈判权、评审权和批准权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原则。谈判人对合同的真实性负责,评审人对合同的严密性、合法性、经济合理性负责,批准人对合同的风险性和经济收益负责。

(二)法定代表人批准和授权委托相结合的原则

签订经济合同实行授权委托原则。有些经济合同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批准。

(三)招标原则

下述各类经济合同,如果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必须经过竞争性招标选择合作对方、确定合同金额、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1、工程发包、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2、勘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服务合同;

3、市场调研合同;

4、前期可研评估、面积测绘合同;

5、其他采购、咨询顾问等各种经济合同。

合同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经济合同,可以采用议标谈判的方式。有关招标、议标的具体规定详见我司有关业务的《招标管理办法》。

第三条合同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条合同的适用范围

XXX公司就商品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而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均执行本规范。

第五条对合同的定义

(一)经济合同

是公司为开展业务,与社会上法人或自然人设立、变更、终止一定经济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重大或重要的经济合同

重大或重要的经济合同包括以下几种合同类型:

1、土地(项目)转让合同;

2、合资(合作)经营合同;

3、资金借贷合同、融资合同、担保合同;

4、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发包和材料设备购合同;

5、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服务合同、市场调研合同、前期可研评估、面积测绘合同、其他采购合同、咨询顾问合同等。

(三)法定代表人

本管理办法中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合同的授权委托方式

签订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采用长效委托和短效委托结合的方式,由公司合同管理部负责办理相关的手续。

第七条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

(一)成本管理部和财务管理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核心部门,由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两个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各相关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利用合同成本管理软件共享合同管理信息。

(二)合同管理部负责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合法性、经济合理性。

财务管理部负责合同付款方式的合理性、筹措资金、合同文件的盖章、保管、分发、牵头建立并运用合同管理软件。

(三)经办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真实性,组织合同履约。

对合同实施状况进行跟踪,必须强化履约意识。要约一经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违约行为要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即采取仲裁或诉讼手段,尽最大努力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管理的流程

谈判流程

首先,由经办合同管理部提出合同的起因,起草合同文件、组织合同谈判,经过谈判的合同文件经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并且每次谈判参加谈判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评审流程

其次,由合同管理部和财务管理部对合同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流程需要经过合同管理部的合约主管(或造价工程师)、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财务管理部经理)四个程序。

重大或重要的经济合同,还需要通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相关业务部门和总部财务管理部评审,由经办部门向评审人提交合同的简要说明,包括: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谈判过程等。

评审人对合同的严密性、合法性、经济合理性负责:即评审人必须检查合同文件是否严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经济合理性。评审人是成本管理部的合约主管、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财务管理部经理)。

批准流程

经过评审的合同,由经办合同管理部门把《合同评审表》和合同文件一并送交总经理。一般的经济合同由总经理批准。

批准人对合同的风险性和经济收益负责:即批准人在参考评审意见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市场行情,综合判断是否可以签订合同文件。

第九条合同起因的提出

(一)与产品研究有关的合同

包括: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有关的咨询顾问合同等,由设计管理部提出。

(二)与工程建造有关的合同

包括:勘查合同、工程发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社会监理合同、有关的咨询顾问合同等,由工程管理部提出。

(三)造价咨询顾问合同

包括:造价咨询合同、招标合同、委托结算合同、有关的咨询估算合同等,由成本管理部提出。

(四)其他合同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由合同管理部门提出。

第十条合同文件的起草和谈判

(一)合同文件的文本或起草

根据合同业务内容的不同,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起草常用合同的格式文本,无格式文本的由公司经办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必要时也可以使用政府主管部门编制的示范文本或行业内公认具有较高水准的格式文本。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合同对方起草的合同文本。重大或重要的经济合同文件起草完毕后,要征求法律顾问和其他相关项目部的意见。

(二)谈判的主要责任人

根据合同内容的不同,经办合同管理部门是合同谈判的主要责任人。

(三)重大或重要的经济合同

重大或重要的经济合同,随着谈判进展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合同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项目部、法律顾问要参加合同谈判。

(四)谈判过程中的情况通报

如果谈判过程比较复杂或谈判时间较长经办合同管理部门要把谈判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通报给公司和其他相关项目部。

(五)合同文件起草、谈判的责任部门

1、与工程建造有关的合同

由合同管理部组织工程管理部共同起草合同文件并组织谈判。在合同文件的起草过程中,工程管理部仅负责起草工期、质量标准等技术要求的内容,由成本管理部统合合同文件。

与造价咨询顾问有关的合同

由成本管理部起草合同文件并组织谈判。

3、与资金财务有关的合同

签约对方是国有银行等企业的,可以采用其编制的合同文件格式文本,由财务管理部谈判并争取适当增加补充条款约定;签约对方是普通企业的,由财务管理部起草合同文件并组织谈判。

与公司管理有关的合同

由综合管理部起草合同文件并谈判。

篇(4)

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依法享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的权利,同时也拥有独立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高校经济合同是指以自己为合同一方的主体,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的基础之上,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各类具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协议或合同。高校经济合同一般包括物资采购合同,基建工程施工合同,零星维修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及各类服务类合同(主要包括加工测试技术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委托审计业务合同等)。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中,因为一些人为或客观上的原因,会出现一些合同纠纷,而在双方主体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仲裁或诉讼等不良后果,对高校的经济及声誉都有所创伤。如何减少或者消除这些不良后果,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就必须投入更多的事前精力,去减少因签订合同而引发的风险。

一、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现状

目前高校从它的财政资金投入及在校生人数划分,可以划分为部属高校,省属高校和市属高校。对于部属高校而言,因它的校区分散、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科研项目种类、科研项目金额等都比较大,相应的在管理制度上也逐步的完善,由校长办公室下设法务部门,专门审核经济合同条款;对于省属高校而言,因它的校区一般由老、新两个校区,教职工人数一般在1000-2000人左右,学生人数一般在10000-20000人左右,科研项目种类由少数中央支持地方,国自然,973项目等和众多横向科研经费组成,科研项目金额年总额可以达到1亿-2亿之间,在管理制度上不是很完善,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基本上局限于审计处、招投标办、资产处或者计划财务处等部门的一项附带智能;对于市属高校而言,因校区基本上就一个,教职工人数一般也就几百人,在校学生人数也有限,科研项目及金额不多,管理上比较简单,基本也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相应的经济合同管理也无处可寻,处于无人审核、领导签字同意即可的现象。

二、高校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不管是部属、省属还是市属高校,因为它们本身管理机制存在很大的差别,但高校的管理目标是一致的,是需要将各类经费用好,发展好教学与科研事业。对于经济合同管理,各高校的管理目标也应该是一致的,是要减少合同存在的各类风险,保证教学与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综合而言,目前各类高校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有下列几项:

1.合同管理机构缺失。高校经济业务种类庞大,部门设置也较多,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一个部门之中的有的经济业务类型不是其他部门所弄明白的,对于一个经济事项需要签订合同,对于它的可行性,必要性,具体金额的确定等,缺少相应的管理机构来审核把关。

2.合同前期手续不全。目前高校合同签订的程序基本是部门领导或部门经办人员与合同主体另一方协商好后,根据对方单位提供的合同模板或者学校自身的合同模板,根据盖章程序的要求,相关领导签字后即盖经济合同专用章。在对合同主体双方协商的相关内容和过程,没有相应的材料支撑,无从了解经济事项的立项、谈判、审批等相关重要流程。

3.合同条款审核不严。一般高校一年签订的各类合同大概有5000多份,除去寒暑假等节假日,平均每天需要签订30份左右的合同。对合同条款的把握必然存在不仔细,特别是一些特殊经济事项合同。合同条款审核不严,后期的合同风险将很大,容易造成高校的经济损失。

4.合同履行缺乏监督。高校各部门领导对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履行情况不是很了解。设备采购合同是否已经到货验收?工程类合同是否已竣工验收?款项是否已按合同条款支付?维修项目是否还在质保期内?等等,对于这些问题,需要各个部门或者归口管理部门整理清楚,以免多付款,设备工程未验收,质保期内发生维修费用等情况的出现。

三、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建议

1.制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人治不如法治,在规范管理之前,制度先行。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组织管理机构框架,制定适合自身管理要求的相关制度要求。好的管理制度应具有实际可行性,在理清实际工作运行流程的基础之上,提炼出相应的管理措施,指导实际工作,规范流程,填补漏洞。

2.确立经济合同管理机构。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的设定在经济合同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规模及管理要求,确定是设立专门的法务部,还是在已有的部门下设置经济合同管理科,对于已有的部门,权衡确定是在资产管理部门、招投标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还是审计处,所有的设置都是为了在达到管理要求的基础之上简便流程,将合同管理的前期立项审批、招投标与后期的审计、付款相串联起来,一体化管理。

3.设立合同审核专家库。一份合同的审核,在注重它的前期手续的是否完毕的条件下,主要还需要审核它的具体条款。目前高校对于一些经常出现的设备物资采购合同、基建工程合同、零星维修工程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已基本制定了比较正式的模板合同,对于模板合同的审核相对比较容易点,但对于没有模板的其它经济事项,特别是金额比较重大,期限比较长,主体比较复杂的合同,需要相应的专家对合同条款进行把控,并出具相应的专家审核意见。比如对于数据库的采购合同,物业托管合同,对外投资合同、加工测试技术服务合同等,需要相关专家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审核,充分维护学校的相关利益,减少合同条款存在的风险。合同审核专家库可以由学校具有相关知识的教职工、领导及校外的中介机构专家等组成,根据需要审核的事项,随机抽取专家库中的专家,匿名审核修改,最终由经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统一修改意见,形成最终合同文本。

4.建立合同履行汇报机制。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履行是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相关的经济事项才能结束,合同才能终止。对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需要形成常态机制。合同承办人负责具体跟踪合同履行的负责人,当出现异常情况时,需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是需要重新签订补充条款还是终止合同,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具体处理。对于重大经济项目合同,需要根据相关领导小组的讨论或者校长办公会的研究来决定。

5.加强外单位的信用评估。合同主体的另一方外单位的资质,信用,履约情况等,是高校需要持续考核的,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外单位出现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不能开具正规发票等情况,高校应及时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如证实外单位存在债务风险,履约风险,诉讼风险等,学校应将其纳入不正常单位名单,在后期其它经济事项签订合同时,避免与这家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关系。

作者:郜婷婷 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

参考文献:

[1]唐凌.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5,(16):324-325.

[2]刘静.浅议高校经济合同管理[J].经济管理,2015,(10):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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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企业之间的合作更加的紧密,贸易往来日渐频繁。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再是经济效益方面,而是更多的在企业的文化和管理方面,财务监管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部分,贯穿于企业发展的整个过程,因此,就需要企业的管理者在制定各项决策方案时不能忽略这方面的考虑,在日常工作中抓好这方面的实施。在企业与合作商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参与部门就是财务部门,而财务部门对经济合同管理中所扮演的角色就是财务监管,可以这么说,财务监管和经济合同的管理两者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二者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以便更好的实现发展战略目标。首先,在企业的日常经营过程中,要把财务监管对经济合同管理的目的进行明确,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其顺利的实施;其次,把它在经济合同管理中所承担的责任进行全面的落实,充分的发挥财务的监管监控作用,最终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财务监管对经济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合同管理的顺利实施

企业在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的交付时,财务部门需要对经济合同的原件以及结算所需要的资料等进行核对,以确保信息的一致,这是其职责义务所在,并且还要采取正确的方式对质保金、预付款比例以及合同标的进行合理的控制,如果不符合合同要求不予结算,这样可以有效地保证合同中付款环节的公平合理,有利于企业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控制资金的支出

现在很多的企业往往会认为只要控制了成本费用,压缩了成本支出就可以促进企业综合效益的提高,但是实际却是,企业的成本往往会受到投资超出预期范围以及超预算的支出影响,因此,就需要充分发挥财务监管的作用,对各项资金的支出有严格的把控,协调好各个部门间的衔接,确保资金能够很好的周转。

(三)有利于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除了强化财务监管的作用来提高合同的管理之外,还需要充分调动其他各个部门的配合协调性,因为不论是从经济合同的管理还是从财务监管来说,都是贯穿于整个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可以使经济合同的签订更加的科学,减少了违规现象的发生,对各项潜在的风险有很好的防范,为合同的执行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也就促进了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使企业的经营状况得到了保证。

三、经济合同管理中财务监管的控制作用分析

(一)对合同签订前的风险进行预测及评估

企业在进行经济合同的签订之前,因为涉及到财务方面,就必须要由财务部门和其他相关的部门进行合作讨论,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综合预测和评估,包括对合作方的资金状况、信用状况以及合同的履行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然后制定出一个较为健全的对策,给合同的签订提供参考,另外,就是在发挥监管作用的同时也要对合同的具体事项进行详细的解读,保证全面、公平、公正。

(二)合同签订中的财务监管

企业对于所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活动都要进行书面合同的签订,除了零星小额采购外,这样可以更好地管理约束合同的双方。在具体的签订过程中,要对合同的授权和审批程序进行严格的落实,不得私自签订,在这一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这些方面:合同的标的是否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目标相一致;合同的双方履行能力是否具备;经济合同所涉及到的各项财务数据是否做到了严谨规范;对资金的结算时间是否恰当;对于资金的结算方式是否合理合法等。

(三)合同的执行以及结算阶段的财务监管

对企业经济合同备案后,需要进行实时的关注和跟踪,对于不同的经济事项的合同需要设立相应的收益成本核算体系。财务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建立相关核算办法,针对于不同的经济事项建立相适应的账目进行核算,以确保在进行对合同收支核算时的准确性及合理性。在经济合同结束阶段,也要做好相应的收尾工作,财务监管人员要严格的根据合同的内容中的相关规定,对收入进行确认,对未收回的账款要进行催收,编制合同履行情况表,报送给企业相关部门,对合同的整体履行状况进行评算,对合作方建立必要的信用等级,以便做为日后再次合作的需要。

篇(6)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与客户签订各种经济合同,不断行使合同权利与履行合同义务,进而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这是企业运行的主线。对经济合同,应建立良好的财务监管控制规范,不但对企业财务部门准确核算经济业务、出具真实准确的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意义,更是财务管理实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具体实现财务对经济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因此,企业的财务部门应寻求各种渠道,主动参与经济合同的管理,维护财务在企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知情权,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目前在企业管理实务中,许多企业财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签定、执行与结算过程监管缺失,财务人员在事后被动地接受业务部门传来的结算单据,依据自己对结算单据的理解进行核算,甚至没有真实经济合同的备案资料,这种经济信息传递过程中的不准确、不及时,导致财务人员对经济业务性质不了解、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不掌握,使财务数据失真,财务核算严重滞后,使出具的财务报表与真实的经济业务脱节。这样的财务数据既不能给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有用的决策支持,也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投资信息,这是对现行新会计准则的严重背离,也是企业财务工作者的失职。

要改变这种现状,既需要财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努力改变财务工作环境,更取决于企业管理者改变经营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财务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经济运作流程的关键环节设置财务控制,决策过程中应更多地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在企业管理中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当前我国正在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要实现的一个目标,就是在财务领域实现国际趋同。实现新准则,首先需要改变的是财务人员与企业管理者对财务管理的作用的认识,否则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只能照猫画虎。财政部于2007年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这份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版“COSO(内部控制框架)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合体”的内控规范,在具体准则中对合同控制规范作了较全面的阐述。

笔者认为,财务部门如何在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发挥其监管的职能作用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财务对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环节控制

(一)经济合同的签定

经济合同的签定过程,应建立授权与审批制度。业务部门与客户签定各项合同必须经公司授权、同时经相应层级审批。未经授权及未经审批,无权签定合同。

企业应确定不相容岗位的分工。不相容岗位包括:一是合同的谈判与审批;二是合同的审批与执行。合同审批过程应有财务部门的参与,财务部门关注的重点事项包括:

1.标的是否符合企业经批准的经营范围,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2.双方企业是否具有履行经济合同的能力,如企业资信的可靠性,筹集充裕资金的能力,取得的担保是否切实、可靠等。

3.所涉财务数据是否严密准确,包括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准确;计算方式正确;财务等有关附件齐备;符合企业价格政策、采购政策等有关规定。

4.是否符合相关财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资金来源合法;资金使用合法;结算方式合法等。

经审核同意签定的合同,应当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编号并加盖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印章管理部门不得对未经审批的合同用印。

(二)已签定合同的备案

合同签定后,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将合同副本送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备案。发生变更或达成解除协议的,应重新审批并及时报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备案。合同正本由承办部门负责履行、保管,合同履行完毕应按有关要求及时归档。

(三)合同的履行

财务部门对送存备案的经济合同应严密关注其实际履行情况,针对不同合同建立不同的收益成本核算体系,制定有效的费用管理控制办法。按不同项目建立明细分类账,做到核算清晰、准确。

财会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或验收未通过的业务,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在会计期末应根据合同的不同性质、区分是否履行完毕的合同及时确认收入,同时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及配比制原则归集费用,结转成本。

(四)建立合同管理及保密制度

送存备案的经济合同,作为重要的财务档案应指定专人保管,同时提高财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水平,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在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二、对经济合同的监管必须与企业其他管理体系相结合

对经济合同的管理不是一个简单独立事项,同时必须有其他相关内部管理政策的支持才能达到预期效果。企业管理本身就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系统工程,单纯强调某一方面往往使管理失衡,进而影响全盘。在讨论财务对经济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如果合同签定部门、执行部门、合同审批人员,对合同的管理控制没有调整到位,那么财务的监管就如同空中楼阁,失去了管理的基础和存在的理由。

三、企业财务部门对销售合同的监管

下面以企业签定的销售合同为例探讨财务及其它部门如何共同履行其对合同的监管职能。

要实现财务对销售合同的监管职能,首先企业应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建立售价控制制度。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应收账款管理体制,制定客户信用管理政策。

(一)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加强对产品价格的控制

企业应以产品成本核算为基础,根据市场需求与竞争情况,结合企业产品营销策略等因素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包括产品价目表(应包括浮动范围、执行期间等信息),折扣政策、收款政策等。销售定价政策作为企业核心决策方案应经企业高层审批,经审批确定的政策文件送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备案,企业应依据市场变化定期对现行定价进行评估、修正与重新审批,价格政策一经确定后就要求业务部门严格执行。

(二)建立客户信用管理政策

对于任何存在赊销的企业来说,客户信用评估和授信既是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始,也是信用管理者运用专业能力最多、投入精力最大的工作,是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企业应定期组织(或至少每年)相关部门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做出规范。评估过程应有财务部门的参与。对评估确定的赊销客户的名称、批准赊销额度等信息应送业务部门及财务备案。

与客户签定赊销合同时,赊销额度应控制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对签定销售合同的授权与审批

销售合同应区分现金销售合同与赊销合同,执行不同的授权审批程序。签定不同金额的销售合同须由公司不同级别的经授权人员谈判确认,并经公司不同级别的领导审批。

对现销合同财务部门需要审核的重点事项包括合同标的是否符合本企业经济利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合同定价是否符合本企业价格政策等,不需要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坚持款到发货。

对赊销客户及赊销订单,财务部门除审核现销合同需审核的项目外,还需依据已备案的客户信用评估资料及连续的应收账款管理情况确定赊销额度是否合理,对不符合公司赊销信用条件的客户,不得签定赊销合同。赊销合同应明确注明收款方式、收款期限及未能按期收到货款的违约责任。货物发出后及时记录应收账款。

(四)已签定销售合同的备案

已签定的销售合同副本送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备案。合同正本由业务部门保管并具体执行,合同执行完毕应通知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并及时归档。

(五)应收账款的管理

赊销行为发生后,业务部门应按赊销合同收款期限及时向客户催收货款,催收记录(包括往来函电)要妥善保存。财务部门对逾期应收款项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通报。

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对确定发生的各项坏账,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做出会计处理。已核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六)销售发货及开具销售发票

销售部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向库房下达销售发货单,通知库房发货,同时编制发票通知单连同出库单一同送达财务部门,销售发货单及发票通知单上应注明合同编号,财会部门在开具销售发票前对客户收款情况、信用情况及实际出库记录进行审查无误后,向客户开具销售发票。

四、结论

目前,在国内的很多企业管理实务中,财务部门的合同监管作用受到多方面的抑制和约束。财务核算水平较低、财务管理缺失,严重制约着企业规范化管理。应以提高企业中经济合同的财务监管职能作为一个切入点,完善与其关联的其他配套管理体系,以提升整个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进而保证财务部门出具真实准确的财务报告,使经营者与投资者对财务报告数据的有用性有所期待,得以满足。

【参考文献】

[1] 陶志明.合同管理在会计事前监督中的运用[J].财会通讯・理财,2008.6.

[2] 刘慧.如何使财务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J].今日科苑,2008.14.

[3] 石兆梅.对当前企业财务管理的思考[J].会计之友,2007.12(下).

篇(7)

经济合同管理是对合同从商谈开始直至签订、执行以及终止全过程进行的管控工作,主要负责对外签订的数量、类别增加、采购物资以及宣传、服务等多个领域,是单位内控体系中非常关键的内容,需加以重视。内部审计监督是经济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得以有效落实的根本保障。本文以上海地区医院为背景,分析公立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问题,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提供借鉴。

1公立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

公立医院内部经济行为包括相关设备、物资以及物业管理等方面,存在以下风险。

1.1价格风险

公立医院在发生经济行为的过程中,价格差异明显,若经济合同内没有设置约定价格,或明确价格的方式以及依据等,便会出现问题,导致购买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出现差距,造成医院资金浪费以及投入增加等一系列风险。

1.2质量风险

公立医院如果发生经济行为,其质量具有不确定性[1]。若经济合同内没有明确表明对提供服务或产品质量的控制和约束,会导致物资、设备以及物业管理等存在质量问题,为医院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1.3法律风险医院发生经济活动期间,会面临经营单位在经营行为、安装、运输、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如安全事故或医疗纠纷等,面临法律风险。1.4其余风险公立医院经营期间发生的经济行为面临合同标的疏漏、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合同对方与主体资格不符等问题,都会影响医院合法权益,使其面临风险。出于对上述风险的考虑,公立医院内部经济部门务必重视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对容易出现的风险严加控制,保障医院正常运营。

2公立医院经济合同管理要点

2.1合同主体信息

公立医院签订经济合同之前,需了解对方信息,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情况、注册资金、法人代表等,以保证自身权益[2]。没有被授权的部门或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都不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这是目前1.华东疗养院,江苏无锡214065公立医院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之一。

2.2经济合同条款

经济合同明确了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务必详细阅读每项条款,保证内容清晰缜密,不存在任何纰漏,以免导致后期纠纷[3]。

2.3经济合同监管

为了保证经济合同的有效性(签订流程见图1),公立医院需设置专门的监管部门,对经济合同进行监督与管理,重点监督合同落实情况,以免经济合同印章与授权被滥用,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纷。若出现经济合同纠纷,需在合同有效期内积极行使权利,全面维护公立医院权益。

3公立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3.1管理人员缺乏重视

当前,有些公立医院管理者认为医院属于事业单位,主要目的不是营利,突出强调公益性,对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视不足,未能充分认识到经济合同管理是医院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出现“重服务、轻管理”问题,尤其在医疗工作较为繁重时,经济合同管理为医疗服务让步的现象时常出现。

3.2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公立医院经济合同管理一方面关系到社会、市场,另一方面也关系到不同科室,必须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进行约束[4]。当前,一些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依然不够完善,无法满足医院经济管理方面的需求。3.3医院内部组织结构有待完善组织结构与人才是做好医院管理工作的基础,尤其是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必须要有完善的机构以及高素质人才作为保障[4]。结合当前形势,一些医院在内部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置方面与经济合同管理的实际需求不符,影响了医院运营。

3.4投入少、效率低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进行经济合同管理,已成为当前社会的共同认知。这就需要公立医院增加资金投入,采购相应的设备。然而个别医院认为不如将资金投入到医疗设备中,所以对经济合同管理设备采购的资金投入一省再省,导致经济合同管理操作方式效率低,效果不明显。

4公立医院经济合同管理策略

4.1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内控机制

4.1.1完善合同管理机制按照我国《合同法》,结合公立医院当前运营实际,完善经济合同管理机制。对合同从签订到最终的存档环节均要做出相应规定,并明确各部门承担的职责,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有据可依。4.1.2建立经济合同联审会签机制有关人员需要对经济合同联审会签程序、具体审核内容、使用方法等进行明确,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审计、财务、监察等部门须进行必要审查,并在合同审批表中表明审核建议[5]。同时,为有效规避经济合同隐藏的政策与经济风险,针对重要的经济合同,医院需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对合同内容逐条审核,并附上签署建议。4.1.3健全经济合同履行机制签订经济合同后,公立医院需确定合同实施的具体流程以及相关人员承担的管理职责,定期考核合同执行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管理人员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以提高各部门对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

4.2完善经济合同管理实施制度

4.2.1审批管理经济合同涉及的种类以及部门较多,加上对技术的要求也存在较大差异,公立医院职能部门必须各司其职,严格掌握合同条款的制定与落实情况。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审批监管力度,使经济合同更具时效性。签订经济合同前,医院有关部门需积极论证经济事项,合同主管部门做好合同内容的拟定工作,财务、审计以及监察等部门积极参与到经济合同审核中,经分管领导确认,最后由管理人员审批签章[6]。当合同进入到非正式签订程序后,合同经办部门需要将涉及的全部资料送至办公室,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登记、编号、归档。经济合同的草拟稿以及成文稿等,要送至财务科、审计科备查,合同原件则留在经办部门。

4.2.2付款管理付款管理是经济合同实施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同时也是内控的重点。相应的职能部门需按照合同规定,办理好合同款项的所有支付手续。4.3加大经济合同跟踪监管力度

4.3.1合同签订环节(1)正式签订经济合同前,医院内部审计需要对物资与劳务采购、工程项目投资等相关经济事项决策进行审查,掌握经济事项相关内容,做好经济合同审计的准备工作。对科室申请的采购方案、管理人员的批复文件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与物资采购流程规定相符,尤其是大型设备采购以及基建工程等,都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2)对医院各经济事项,内部审计要审查其是否需要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单位内招标议价等方式进行;对符合招标采购规定的经济项目,确定其是否按照政府集中招标管理要求组织招标采购工作;对超出限额的经济项目,确定其是否按照要求通过竞争性谈判、单位内部招标议价等方式明确合同价格[7]。内部审计需积极参与到经济事项招标工作中,掌握书面记录,以及合同签订的服务承诺和设备配置等,保证合同价格的合理性。(3)合同文本签订后,医院内部审计需重视对合同文本的审核,做好管控工作。第一,审核签约对方的资信与履约能力,重点包括合同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主体资格合法,并具备履约能力,合同内容和招标内容相同。第二,审核合同条款是否严谨,重点围绕商务条款内有关合同价款、支付条件等诸多内容和招标、议标结果的一致性进行审核,以及关注预留质保金的合理性、违约责任与解决手段的有效性等。第三,审核经济合同送审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等,必须保证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内容的真实性、表述的严谨性,以免出现风险。

篇(8)

一、引言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是煤矿企业效益合法化的关键形式。签署合同是维护企业利益的合理途径和保证,而加强合同管理是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环境下提高企业效益的有效途径。但由于煤矿企业的特殊性,长期以来企业管理人把精力更多地放在煤炭产量和安全生产方面,对经营情况重视度不够,以致于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方法不够先进,缺乏法律意识,导致相关工作做得不到位,甚至造成一些经济损失。因此,煤矿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仍存在改进的空间,需要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

二、煤矿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当前状况浅析

现代企业的经济活动主要是通过合同的形式,合同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规避企业风险,调整各经济实体平衡关系方面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对煤矿企业而言,合同的签定是企业自身权益的法律保证,必须认真对待。如果在签约重大投资,技术等方面的合同时粗心大意,出现纰漏,不仅会导致企业资产流失,而且甚至可能直接导致破产。一些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经营理念不够先进,仍坚持“以产能为导向,管理为辅助”的方针,导致合同管理观念落伍,方式陈旧,以至于造成无谓的经济亏损。尽管大多数煤矿企业都注重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也针对合同管理定制了相关规章条例,但在落实过程中仍然普遍存在如下问题。

1.经济合同管理不被重视

经济合同管理过程缺乏专业部门人士负责。许多企业并未设立专门的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的管理工作由内部的管理部门职员协管,除却合同的管理工作,管理人员仍肩负人事管理等工作任务,这就导致合同管理工作混乱,工作效率和稳定性都大大降低。有的煤炭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由业务部门人员在具体业务中制定销售合同,从制定各项条款到合同签章,所有流程均由业务人员自行完成,这样的合同程序难免出现漏洞,不能充分体现企业的利益。在签署合同后,仍需进行大量详细和专业的调查,包括合同各方的主体资格,信用和履职能力,都要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在合同规定的具体规定过程中,必须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的理解是否存在歧义,违约合同条款,技术标准等都应做出详细的解释。为改善煤炭经济合同管理的落后,还需跟踪管理合同的履行情况,对数据收集进行评估和分析,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往往存在签订的合同专业性不强,甚至影响合同管理质量,执行过程中很容易引起经济纠纷。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进步,科技已经普遍应用于企业管理,对合同管理的要求更加严格专业。但是一些煤炭企业的合同管理,仍未使用先进的管理软件,不仅浪费人力资本,还有可能造成经济效益的损失,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有着不利影响。由于煤矿企业的特殊性,经济合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煤矿企业的类型决定了必须以工业生产为重,企业最为重视的是生产安全生产工作,把提高煤炭产量作为企业发展的首要任务,不能从根本上给予合同管理足够的重视。

2.经济合同管理规定的实施情况不理想

虽然煤矿企业目前对合同管理设定了相关规章制度,但大多没有落到实处。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原因是所制定管理规章制度不切合实际,理论脱离现实导致规章制度过于僵化,最终执行起来阻力重重。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签订合同的双方法律意识不强,态度不够端正,甚至没有签订合同就先行进行业务,把签订合同留到最后草草补办;或责任人违规操作,在签订合同中利用不正当手段损害企业利益而谋取自己的私利;(二)缺少监督机制对合同签约双方进行监管,只签完合同就万事大吉,而在经济合同签订后是否履行合同,合同中涉及货物与钱的交付没有具体的监督程序约束。如果合同履约涉及方面太多,各种信息无法及时收集,整理,结果往往导致合同无法正常执行;(三)由于签约合同对象始终发生变化,合同内容不统一,合同签订的限制水平,容易出现合同条款不完整,合同信息不完善,甚至条文语言表达词不达意,都会造成审计和监督执行合同的麻烦,提高法律风险。

三、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措施

如何加强经济合同管理,使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符合理合法,让能够使企业快速发展的一切资源快速整合,成为企业的迫切问题。为此,企业必须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培训专业化合同管理人员,依法签署合同,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

1.制定和使用统一的标准合同文本

由于煤矿企业合同制定没有统一规定,缺乏严谨性,导致在未来易出现一定的风险。因此,有必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与专业法律咨询机构进行协商,制定出可以反映企业自身利益和遵守法律的严格合同样本。这样可以减少非标准业务造成的缺陷,解决合同双方违约时的纠纷。授权和委托制的合同应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具体负责的销售人员应由有关领导经过认真考虑后授权,在法律顾问协助下签订合同,确保合同签订手续符合法律要求,方便履行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2.对合同管理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目前,合同管理相关人员由于缺乏相关方面的专业培训,对合同的管理工作执行不到位,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容易出现纰漏。因此必须做好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无论合同文本多么好,规章制度如何详细,没有合同管理人员来履行,都不可能完成合同管理水平的质的飞跃。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加大煤矿企业法规管理力度,作为煤矿企业管理层的领导,必须率先学习,发挥榜样作用,邀请专家教授法律法规,运用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通过案件分析,提高法律意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依法操作,使煤矿企业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成立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规范化

由于大多数煤矿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并不独立,以致合同管理过程中涌现了较多问题,缺乏监督机制,操作过于武断,对此,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煤矿企业合同需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实行集中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合同管理部门一般肩负法律管理职责,有权建立和修改合同管理制度,有权对合同管理企业各部门的审计,履行等活动进行监督引导。国外签订合同的,应使用专用印章或合同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外国企业签字,也可以授权他人签订合同。合同管理由合同承办单位,考核机关,审计机关问责制管理。合同审查应进一步规范化,企业合同管理应履行包括正常审计在内的职能,审查对方的资质和信用状况,合同项目审批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审查合同应符合国家技术行业和企业标准,价格的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合同事项是否通过投标确定交易对象,内容形式是否合法。最后,做好合同文件的保管工作,利用网络管理体系对合同进行分类妥善保管,方便随时查阅。

四、结语

综上所述,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合同纠纷总是不可预测的,当出现纠纷时,合同成为企业利益最大的保障依据。因此,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科学严谨地缔结合同是企业开展正常经济活动的保证。在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煤炭企业必须做好相关工作,才能在企业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参考文献

[1]李秀娟.浅谈如何做好煤炭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J].科研,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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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亦即“契约”经济,而合同是契约经济往来的桥梁,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市场主体依法签约、履约的合同行为已成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所谓的合同管理,指的是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而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一、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二个阶段:一是合同签订阶段;二是合同的履行阶段。

1.合同的签订阶段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内容不严谨。不严谨就是指不准确及不全面,容易引起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订立合法和有效的经济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不能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如果不清楚签合同应当本着“先小人后君子”的原则,那么一旦发生违约情况则难以处理。

(3)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经济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2.在合同履行阶段

(1)合同变更没有及时履行。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为了维护单位自身的合法权益,变更要及时有效。

(2)没有及时办理鉴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鉴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则当发生纠纷时,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3)忽视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应该清楚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和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二、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策略

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因此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合同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建立和健全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同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首先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合同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者和决策者转变不合时宜的思维和模糊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然后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人员确定之后,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可根据本单位与市场的实际情况,参加短期培训或进相关高校深造。同时从经济角度出发,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单位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措施,促进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

3.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顾问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减少单位的经济损失。

4.加强监控,防范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风险

加强对本单位经济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落实执行好授权制度,完善对合同履约情况的考核制度,加强合同签订后的监督和管理,促使相关人员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对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强化合同履行的有效控制。

三、结束语

经济合同管理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和签约等内容,而转化为一种全过程、全方位和科学的管理,现代单位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单位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经济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

单位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篇(10)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7019501

1医院经济合同概况

随着医院市场的放开及医疗改革的推进,公立医院面临各种挑战,提高医院的竞争力是很多公立医院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医院在参与竞争时,面临很多的风险,尤其是经济风险。规避经济风险,最直接的方式是规避经济合同风险。医院每年与合作单位签订很多的经济合同,与对方单位的经济往来都反映在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都依赖合同约束。由于合作单位多,医院没有统一的版本,签订的合同版本各式各样,造成经济风险难以把控。如何规避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值得探讨。

医院的经济合同按合同性质可大致分为三类:购买类合同、技术类合同、工程维修类合同。购买类合同主要是医院的物资采购,这类合同由于经济关系简单,且大部分参与政府集中采购,有规范的版本作为参考,所以这类合同风险较低,但这类合同要关注产品质量和后续服务;技术类合同最难管理,因为医院的技术合同涉及很多的临床科研合作,科研合作涉及的内容相对专业,非专业人士不能完全理解,所以就造成该类合同风险难以控制;工程维修类合同需关注合同的细节,因为工程维修有很多不确定性,如果在合同中对事项不作明确的规定,医院很可能需要被动的签订补充协议,不利医院利益。

2经济合同中存在风险因素

购买类合同的主要风险是价格和质量。医院的物资采购规模大又杂,政府对医院采购有严格的要求。医院的采购(除政府集中采购)严格意义上都要公开招标,整个程序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尽管医院每年投入很多精力以期降低患者的医疗成本,但是结果并不太理想。在价格方面,医院通过竞争性谈判来降低价格,但是因为缺少参考价,在谈判中总处于弱势。在合同中关于物资质量一般都有相关规定,但大多是“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具体的质量协议,所以往往被钻了大框架标准的空子。

医院的技术类合同主要是科研合作和委托类技术合同。科研合作促进医疗技术的进步,推动疾病的治疗,开展科研合作对双方都是有益的。但是科研类合作的专业性使得非专业人士不能完全理解合作的必要性,所以需关注科研技术类合同的必要性和社会效益。再者科研类合同因其特殊性,很难确定统一的合同版本,所以合同版本众多,对经济合同的审核增加了难度。

处于发展初期的医院工程建设合同相对多,而处于稳定期的医院零星工程合同多。不管哪类合同,工程维修合同中两个元素很重要,一是支付进度,二是工程质量保障。工程维修合同中都会对支付进度作规定,但因工程具有不可预见性,所以常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最大的问题是工程质量,而工程合同中很少对工程质量有具体规定,主要依靠外部的监理和决算审计来把关,故依赖性比较大。

3对经济合同的风险控制

购买此类合同不需要花很多功夫在条款上,因为政府采购有规范的样本,医院可以参考政府采购文本,该类合同重点在价格谈判和质量维保。价格贵不贵,供应商暴利,这些只有相关人员才了解,所以谈判小组应包括相关专业人员。医院的采购小组应根据物资价格和性质分院级和科级,院级应由职能科室负责人、使用科室负责人、评标专家、监察室人员、财务人员组成,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科级采购工作小组由职能科室负责人、使用部门负责人组成,监察室人员、财务人员参与监督。产品性能如何,需要怎么样的质量保障和后续服务,相当的专家库是谈判强大的后盾,所以医院应建立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家库,可以为谈判提供更充足的准备。

技术类合同需要陈述合作的必要性,很多申请科室填写申请单时随意填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办科室因其局限性,不能完全判断是否能取得预期的效益。如何避免不必要的技术开销,如何为医院争取最大的利益。笔者认为医院成立专门的科研合作评审团,医院的任何科研合作都需要先向科研合作评审团

递交申请。科研合作评审团成员陈述科研合作的必要

性和效益性,再由经办科室进行会签流转。必要时科研项目可以进行招标,专家根据投标人的价格、质量保障等方面打分,再综合专家评分,选择得分最高者合作。

工程维修类合同最重要的是要在合同中明确支付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问题不可完全寄望于监理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理作为第三方,难免不存在利益关系,而事务所在工程决算时审计,已经是事后审计,并不能起到保障质量的作用。所以建议工程管理科室为每个项目设置专业的质量监测员,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而工程支付方面,笔者以为应根据对方单位的规模、财务状况等为合作单位建立信用档案,根据信用档案登记的不同实行不同的付款方式。建立信用档案可以获得长期的优质的合作单位,为医院减少成本的同时也保障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孙凤英.新时期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的内容与保障[J].经济师,2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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