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6 16:03:4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风险投资的优缺点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二、中国风险投资基金组织模式的选择
(一)现行的市场环境
中国风险投资基金行业已经具备了成熟的法律环境。与中国风险投资基金运作相关的主要法律已经颁布,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最近一次重新修订中,取消了企业对外投资规模的限制,这为以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则详细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有限合伙式风险投资基金提供了法律保障。目前,本土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公司式和有限合伙式的组织模式,采用信托式组织模式的风险投资基金较少。中国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的热情较高。自2013年开始,风险投资行业出现了一种新的“众筹模式”,该模式的运作方式是普通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参与企业投资。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中国采用‘众筹模式’完成风险投资1.56亿元,完成投资430起。‘众筹模式’的规模正在快速成长,2014年6月份的投资额超过了前5个月的总和。”上述情况表明,中国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的热情极高,但是投资渠道明显不足。
(二)中国本土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及优缺点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的要求,中国本土风险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可行的组织模式。第一种是公司制的风险投资基金。这种模式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来组建的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的股东就是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他们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具有决策权。第二种模式是近年来刚刚兴起的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合伙人依照其投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第三种模式是信托式风险投资基金。这类风险投资基金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设立。通常情况下是以信托公司为依托,以信托合同为主要标的,集合投资者的资金,委托专业的风险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上述三种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是国际上的通行模式。在中国,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采用的是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而信托式的基金由于有合同期限的限制,这种组织模式主要用来设立“阳光私募基金”,用来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很少被采用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从各个组织模式的特点来看,公司制风险投资基金所有权及关系清晰,属于现在世界通行的企业制度,可以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它的最大的缺点是资本扩张的手续较为繁琐复杂,还面临着着重复征税。有限合伙制的优点在于便于资本扩张,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意味着合伙关系确立了,因而有限合伙企业有着灵活、快速的优点。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的缺点在于它不是法人,在进行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基金对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需要另行申明,这不利于投资那些具有复杂股权关系的风险企业。另外,有限合伙人只有利益分配权,没有企业的管理权,无法约束管理人的行为,存在着重大的治理缺陷。契约式的风险投资基金产权关系明晰,可以随时扩张规模,也避免了重复征税。它的缺点是具有确定的期限,这个缺点可以通过事先设定长期契约或新设契约的方式来解决。
(三)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从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必要性来看,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急需改善环境和扩大规模,以便最终能够在中国的风险投资市场拿到更大的话语权。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可以帮助中国的风险投资行业达成上述目标。由于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能够在大型项目投资中快速地实现规模扩张,能够便于投资者监督人的行为,还具有清晰的产权结构,因而它是中国风险投资事业快速发展的不二选择。也只有选择契约型的组织模式,才能在短期内快速形成大量的具有较大规模和持续融资能力的本土风险投资金群,才能掌握资本市场的话语权,才能改变优质上市公司资源流失的不利局面,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从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可行性来看:首先,契约式基金的法律基础完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制定,为契约式基金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中国这种契约式的资金管理方式较为普遍,所以在法律环境上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是可行的。其次,契约式基金的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都是以契约方式设立的,投资者普遍认同这种管理模式,这为契约式风险投资资基金的筹资带来了便利条件。再者,契约式基金的组织模式有助于风险投资基金在沪深交易所挂牌交易。风险投资基金的盈利期往往在三年以后,这与沪深交易所的挂牌制度相矛盾,但是契约式基金不受“连续三年亏损摘牌”这个规则的制约,这使得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可以充分地利用交易所的良好环境实现快速发展。
风险投资已逐渐成为我国直接投资的一种重要形式,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投资工作与投资当地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很多东西并不能照搬国外的经验。如何在我国的环境下更好地开展风险投资工作,广大的从业人员都还是在摸索尝试之中。估值是风险投资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估值的方法较多,目前国内使用较多的是比较估值法,通常是采用市盈率估值,同时也会采用现金流量贴现估值法进行估值。本文主要交流一些在工作中对现金流量贴现估值法在风险投资中的应用的一些思考。
一、我国的风险投资应该更多采用现金流量贴现估值法
投资估值的方法主要有现金流量贴现法、市盈率法、实物期权法等。各种方法各有其优缺点。在蔚辉和冯科的《风险投资价值评估方法比较分析》一文中有较详细比较。在我国的风险投资市场环境下,我认为应该更多地采用现金流量贴现估值法。
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主要投资创新企业。我国的风险投资与他们不同的是,我国的风险投资除了投资于创新的企业之外,由于我国还比较缺乏创新,我们还大量地投资于传统产业中比较有优势的企业。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比较早期的企业,而我国的风险投资大部分投资于PRE-IPO企业,即处于发展期已有一定规模正准备上市的企业。这两个不同点意味着在我国很多的风险投资项目中,其现金流量相对比较容易预测,确定性较高,更适合于采用现金流量贴现估值法。而且使用现金流贴现估值法可以帮助投资人更好的理解目标公司,是一个帮助作出投资决策的好工具。
二、风险投资中现金流量贴现估值法的应用
现金流量贴现估值法主要有两个关键步骤,一个是折现率的选取,一个是现金流量预测。风险投资估值也是企业估值,大部分的情况与一般的企业估值是一样的。这里对一般的情况就不再赘述。本文主要探讨一下风险投资中经常会碰到的较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折现率的选取
1.投资期间折现率的选取
现金流量贴现估值法的折现率通常会选择目标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先找到可比公司的β值,然后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出目标公司股本的预期收益率Re。
Re=Rf+β×(Rm - Rf)
然后再根据目标公司的资本结构以及债务成本Rd计算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E/V)×Re+(D/V)×Rd×(1-Tc)
用WACC做折现率不太适合风险投资。
(1)计算WACC需要先找到可比公司的β值,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的项目很难以在二级市场上找到严格的可比公司。
(2)由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公式可知,WACC与公司的资本结构有很大的关联。由于风险投资的目标公司通常处于发展期,需要进行多轮融资,资本结构并不稳定,因此用统一的WACC进行折现不合适。由于很难以预测每次融资后目标公司的资本结构,如果要在不同的时期用不同的折现率操作上也有难度。
(3)投资中收益率与风险正相关,风险越高要求的收益率也越高。风险投资基金是一个投资组合,基金的投资者希望的收益率是组合的收益率。投资组合可以分散风险。目标公司的WACC仅代表与单个项目风险相匹配的收益率,并不能代表组合的收益率。
综上所述,认为用WACC做折现率不太适合风险投资,我们可以选择用内含报酬率(即基金投资人要求的报酬率)做为折现率。内含报酬率即代表了与组合风险相匹配的报酬率。
当然,如果基金的投资人要求的报酬率是20%,基金的管理人就以20%对所有项目进行折现估值来判断及选择项目的话,由于风险投资中会有部分项目失败,这样加总起来,基金可能达不到投资人要求的报酬率,我们需要对它做一些调整。
在David Gladstone&Laura Gadstone的Venture Capital Investing一书中曾经用到概率来计算内含报酬率。我们这里也可以采用这个概率的方法,但是做一些小小的变形,得出一个怎样根据投资人要求的报酬率来计算对项目估值使用的折现率。我们假设基金管理者对项目的预期收益率即折现率为R。由于风险投资不确定性较大,每个项目可能出现的结果不一样,我们这里假设结果符合预期的概率是50%,超预期(获得3R的收益)的概率是10%等等。具体如
表 1
概率 收益率 计算结果
超预期 10% 3R 9%
符合预期 50% 0.5R 15%
一半预期 20% 0.5R 3%
保本 10% 0 0
亏50% 5% -50% -2.500%
全亏 5% -100% -5.00%
R 30% 合计 20%
如上述计算我们可以看到,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策略来调整自己的概率和收益率来后,根据自己的内含收益率来推算一个合适的平均要求的项目收益率,并以这个内含收益率来折现。
如上例,如果投资者要求的收益率是20%的话,那么他们做项目时要求的内含收益率应该是30%。
2.稳定增长期间折现率的选取
在现金流贴现模型中,通常会预测一定期间的现金流量,如5—7年,然后利用永续增长模型计算一个在预测期末的终值TV。这样做的依据是认为一般企业在发展一段时间后会进入稳定增长期,直接用永续增长模型计算出当时的终值比较符合实际情况且操作简便。
永续增长模型:TV=FCFFN+1/(R-g),即第N+1年的现金流量除以折现率与增长率的差。
这里也用到折现率,这个折现率我认为应该用WACC比较合适。因为一般风险投资基金在这个时候已将股份出售,而出售的价格是根据市场上的价格确定的。市场上给股份定价的依据应该是使用与该企业的风险相匹配的折现率对未来的现金流折现的结果。
(二)现金流量的预测
风险投资中的现金流量预测与一般的企业价值评估中的现金流量预测并没有什么大的不同,其做法及要注意的因素也与一般情况一样。本文要对风险投资中出现较多的一种情况的处理方法做一个探讨。
风险投资的特点是投资一个企业,一段时间后通过上市或其他途径实现退出获得收益。风险投资的目标企业通常处于高速发展期,通常需要经过多轮融资,这是风险投资中较多也较特殊的情况,怎样在现金流量预测中对这种情况进行处理,我们在这里假设一个例子。
为了简化情况,我们这里假设目标公司没有有息负债;风险投资基金在年初投资,2年后目标公司上市再融资,增发25%的股份,发行市盈率20倍;风险投资3年后退出。在风险投资持有期间不分红,之后全部分配。退出后企业以年3%的速度稳定增长。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为30%,假设融到的资金马上能产生收益。投资前目标公司净资产1亿元。欲融资5000万元。问这个企业的POST-MONNY Valuation是多少,风险投资应占多少股份。假设使用上文计算的30%做为折现率,TV的折现率假设为12%。
FCFF=EBIT(1-T)+D-CAPEX-NWC
NI=CAPEX+NWC-D,
E=EBIT*(1-T)
FCFF=E-NI
NI=IR*E
注:FCFF:自由现金流量,EBIT:息税前利润、T所得税率、D折旧、CAPEX资本开支、NWC新增运营资本、NI净投资、E净利润、IR投资率(净利润用于再投资的投资率)。
表 2 (单位:百万元)
T0 T1 T2 T3 T4 T5 T6 TV
期初净资产 100.00 150.00 195.00 546.00 709.80 922.74
净利润再投资 45.00 58.50 163.80 212.94 276.82
融资 50.00 292.50
期末净资产 150.00 195.00 546.00 709.80 922.74 1,199.56
E 23.08 45.00 58.50 163.80 212.94 276.82 359.87
减:NI 45.00 58.50 163.80 212.94 276.82 -
FCFF - - - - - 359.87 4,118.50
权益比例 75% 75% 75% 75% 75%
*FCFF 0 0 0 0 0 269.90 3,088.87
npv 695.858
share 7.19%
由表2计算可知,这家企业POST-MONNY Valuation可评估为6.95亿元,相当于40倍PE。风险投资基金投资5000万元可占比7.19%。以这个价格投资,在5年以后卖出的话,卖价可达约1.86亿元,卖出价格相当于PE为12.44倍,收益率年均30%。
这里在预测现金流量时考虑到了在IPO以后股份被摊薄了,所以现金流量要乘以被摊薄后的权益比例75%(本轮投资后的所以股东的股东权益,包括原股东和风险投资基金)。
另外在折现时用到了2个折现率,一个是现金流量贴现的折现率为内含报酬率30%,另一个是计算TV时用到的WACC12%。
三、总结
总的来讲,我国的风险投资目前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工作还处于摸索尝试阶段,需要摸索出一套更适合我国国情的理论和方法,提高风险投资的工作质量。本人认为现金流量贴现估值法比较适合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的特点,可以针对风险投资的具体特征和问题做更多地探讨,使之在实践中能有更好地应用。
参考文献
政府部门型中介机构即政府部门设立的中介机构,多是公益性。这类中介机构的优点是掌握着众多有效信息资源,信誉状况良好,容易吸引客户,有利于协调高校、科研机构、农业科技企业、风险投资公司等多方社会利益关系;而且具有一定的政策导向作用,起到了市场风向标的作用,利于引导投资和在市场的引导下及时给予优惠政策,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以贯彻国家政策,促进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但同时也存在着很多缺点,如主要依靠政府出资,资金来源渠道过窄,资金短缺现象严重,缺乏利益激励机制的驱使,配置资源效率低,行政干预严重,易产生黑箱操作,管理模式僵化,技术经验不足,提供的服务有限等。
2非营利性民间机构型
非营利性民间机构在我国目前比较普遍,可以由业内组织如农民合作社、大学、科研机构等组建,为一定区域内农业经济的发展服务。这类机构多采用会员方式,经费主要来源于会费,服务对象也主要针对会员。其优点主要表现在:这类组织多是区域性的,对区域内经济技术条件有足够的了解和较强洞察力,利于成功经验的传递和吸收,信息传播迅速;另外非营利性使得其利于吸引客户,利于区域内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缺点主要表现为:辐射范围小、信息资源有限、资金规模小、来源不稳定、不以盈利为目的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加入,与其他经济部门、各组织成员间不易协调,缺乏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
3营利性股份制公司
型营利性股份制公司可以由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出资,置于中介机构的顶层,组织协调各机构以及整合经过初步筛选的资源,提供有用信息和平台。优点是利用现代化公司的管理模式及运作方式,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便于采用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机构的高效运作;用市场机制来对投资中介机构进行评价、监督和激励,有利于市场规则的建立,配置资源的力度强,有利于吸引高素质管理人才。缺点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风险企业投资项目的开支。
二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设立模式的选择
比较上述三种最主要的设立形式,结合市场经济规律,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应越过政府的行政干预阶段,直接进入企业化管理阶段。实践证明,股份制公司形式是目前最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市场化运作的必然产物。股份制公司形式便于采用现代企业的管理机制,解决非营利性机构难以吸引高素质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的困难,并且其逐利性有利于市场发挥作用。结合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发展政策依赖性强、发展不规范的特点,开始时政府可以占有较大的股份,充分依靠政府引导、完善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市场环境。充分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协调风险投资企业、农业科技项目来源、经济管理行政部门的关系;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宏观调控,打破区域性限制,逐渐培育全国性的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体系。待该中介机构发展到一定阶段,要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政府要减少持股比例,只参股不控股,以董事身份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参与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决策,并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另外可以模仿引导基金的运行模式,政府无论参股还是控股,都选择让利于企业的方式,通过转赠股份的方式把资金返还给公司。企业、大学或科研机构的参与一方面提供先进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经验;另一方面提供理论知识与技术指导和评价。这种官产学一体的组织形式既有政府支持,又能发挥民间机构的积极性,体现了辅以行政管理的企业管理,为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三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运行模式
1性质和宗旨
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是为农业科技项目与风险投资对接提供中介服务的组织,可以是盈利性的,也可以是微利性的。一方面作为信息服务平台,需要全面搜集风险投资及农业科技项目的信息,并进行必要的研究筛选,建立信息数据库、人力资源库,为提供匹配服务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作为对接平台,在提供匹配信息的基础上,对可行项目进行培训,帮助农业科技企业完善企业管理,尽力实现其与风险投资的成功对接。对接完成后根据需要对企业进行培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人力资本水平,提供首次发行上市等方面的顾问培训服务。
2组织结构股份制
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客户经理、基层部门及专家顾问构成。设置客户经理使员工直接面对客户,对客户负责。实行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员工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并在公司内部实行有效的信息、知识、利润与报酬共享机制。同时对客户经理的激励与约束实行业绩记录,可将部分发展基金会员费作为对客户经理的激励。基层部门主要负责信息的收集和筛选。由业内权威人士担任专家顾问,匹配政策顾问、技术专家、经济学家、管理专家,提供全面的咨询顾问服务。
3客户来源
客户资源是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运作成功的关键。2011年首届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显示,社会上的优秀项目有很多,不仅存在于高校和科研单位,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区、产业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都存在很多优秀的具有市场潜力的项目,可以建立档案把这些优秀的项目集中起来,由县科技局负责对本地区的优秀农业项目进行筛选,把符合条件的有潜力的项目存入档案,并向市科技局备案,经过进一步筛选上报到省科技厅,再到科技部,最终把这些资源提供给公司。也可以由企业直接报名,由公司对农业科技项目进行评估,对有价值的项目备案入库。另一方面,要吸引业绩较好的风险投资公司的加入,了解风险投资公司对项目的要求,以便更好地为其提供合适的投资对象。
4收入来源
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标准要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性质,对农业科技企业提供服务应充分考虑到农业科技企业利润水平低的实际情况。对风险投资机构的收费也应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和法律的规定。基本费用包括:1)注册费,即客户登录、入库、信息、查看信息、出席相关活动所缴纳的费用。2)服务费,包括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特殊服务如定购出版物、电子期刊等费用。3)成功费,当客户的需求得到满足,风险投资公司成功选择了投资对象的情况下,要付出对接成功的成本或代价,可按项目的盈利能力制定等级收费标准。4)发展基金会员费,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成立发展基金,使其具备更多的经费,方便业务的开展,可以在双方的合作期内,将部分年收入额作为发展基金的会员费,享受优惠待遇。
5提供服务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服务
贯穿于从研究和筛选、匹配、谈判、签协议、风险企业运作到农业科技风险投资退出整个过程,主要提供信息和匹配服务以及咨询培训服务。
5.1提供信息、匹配服务
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基层部门负责对客户信息进行研究筛选,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按照需要进行供求匹配,避免了客户自己筛选信息的麻烦,降低了风险企业或农业科技项目的搜寻成本。根据客户需要,可以在先前政府提供的资源中进行筛选,如果能够筛选到合适的匹配对象则进行下一个环节。如果没有,可以定期出版刊物,刊载客户信息。举办大赛,进行客户集会,使得双方有机会共同探讨寻找合适项目对接。
5.2顾问培训服务
顾问培训服务可以在任何阶段展开,匹配前后都可以根据需要享受服务。单独的顾问培训服务有单独收费标准,对基础性的服务可以实行公益化,某些专业的服务对注册会员免费。匹配成功后的项目,要促成投资,使双方满意。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可以为农业科技企业提供管理经验、人才中介服务、再融资及贷款的匹配服务,规范企业管理,提供多方面的培训指导,有助于提高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专业水平。
关键词 风险投资 退出渠道 IPO 时机选择
一、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现状
2004年之前,我国风险投资项目近七成以上是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随着中小企业板块的开启和相关政策法律环境的完善,我国风险投资全面复苏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如图1所示,股权转让退出方式稳中有减;随着市场的完善,清算方式退出的比重逐年下降。自2001年开始,以IPO方式退出的项目比例不断增多,在2007年股票市场火热的时候甚至与股权转让方式相差无几。
受金融危机影响和对全球经济前景的担忧,2008年股市大幅下跌,上证指数从6124点跌到1664点,市场持续低迷,使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大减,新股发行频率减小直至暂停。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编写的《2008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研报告》中统计,有146个风险投资项目在2008年实现退出。其中,39个项目的退出金额为11.8亿元,平均单个项目的退出金额仅为3044万元。
2009年IPO重启和下半年创业板的正式推出,我国的企业上市回升势头明显,企业的上市数量和融资额均较2008年同期出现大幅反弹。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统计,有173个风险投资项目在2009年实现退出。其中,披露退出金额的69个项目的累计退出金额为37.80亿元,平均单个项目的退出金额为5478.26万元。自2009年10月30日首批创业板登陆A股以来创业板上市数目已达194只(截至2011年3月22日)。IPO正逐渐成为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渠道。
二、IPO退出方式分析
IP0即首日公开发行,是指第一次面向公众发行公司的股票,对于风险投资行业来说,就是当风险企业成长达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时,通过一定的程序,在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首次公开上市发行退出方式是最受风险资本家青睐也是最常用的退出方式,因为它的投资回报率通常是最高的。经典案例来看,苹果公司、莲花公司等通过IPO分别获得了235倍、63倍的超额收益。据统计在美国大约三分之一的风险投资机构都选择采用IP0方式退出。
IPO方式可以选择在主板市场或者创业板市场,对我国风险投资来说,常用的有内地主板、深圳中小板、深圳创业板、香港主板、新加坡主板、美国纽交所、美国纳斯达克、韩国创业板、日本主板等。如下图2所示2008年我国风险投资的IPO市场分布情况:
IPO的优点有很多:第一,为风险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成熟筹集了大量的资金。风险企业渡过初创期的艰难,在发展的中后期仍需要更大的资金投入,通过IPO可以募集大量闲置资金。第二,为风险投资家提供高额回报与快速变现渠道。从供求的角度来说,在市场火热的时候供不应求,股票常以溢价方式发行,回报率较高。上市后,可以逐步在二级市场出售股份。第三,有利于分散风险。上市后投资者数量增加,投资风险得到有效的分散。
IPO也还是存在一定的缺点:第一,公开上市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财力。公开上市的准备工作是繁琐的,上市企业将为此耗费巨大的精力;同时IPO惊人的费用,也是上市企业必须面临的问题。第二,上市后股份限售期,容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风险企业在上市后,其大股东将所持有的股份出售在股票上市初期会有一定的比例限制,增加了因退出时间过长而产生的不确定性。第三,风险企业的自主性降低。风险企业上市后,必须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定期披露相关信息,或使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此外IPO退出还受到证券市场周期的影响,牛市中退出远较熊市中简单,退出的数量以及价格都会有很大的不同。
三、IPO退出方式的时机选择
IPO退出的时机选择其实包含两个问题,一是在不同退出方式之间何时选择IPO退出,二是针对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IPO方式的选择时间问题。
(一)几种退出渠道之间的时机选择
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在于选择最恰当的时机退出风险企业,实现风险资本的安全退出和获取高额利润。从理论上讲,风险投资的最佳退出时机应为利润最大化的时间。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在IPO、股权转让和清算这三种退出方式之间抉择,主要取决于风险企业的成长阶段、法律政策环境变化以及证券市场状况等因素。
1.风险企业成长阶段
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NVCA)的定义,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可以划分为种子期、起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五个阶段。根据产业周期理论,普遍认为风险投资在“种子期”或“起步期”进入,而在“成熟期”退出。并且在产业周期的不同阶段退出,其退出方式也是不同的。总地来说,退出时机的决策主要与风险企业的经营状况有关,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风险企业的股权价值的增值水平。Murray(1994)通过对美国风险投资协会的统计结果进行研究分析,发现那些处于企业成长早期阶段的风险投资家更喜欢通过出售的方式来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
2.法律政策环境
风险投资选择以何种方式退出,从长期的角度来看与当时的政策法律环境具有很大的相关性。自2001年之后的几年全球风险投资发展步伐放慢的影响,我国风险投资业也不如调整期,清算的案例比重较大,随着整合的进行尤其是2006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国内创业投资的发展,清算比重逐渐减少。同时可以看到随着深圳中小板的推出IPO比重逐年提高,在2007年达到小高峰70%。2009年6月正式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月30首批公司登陆创业板。截至2011年3月22日短短一年多时间就有194只创业板个股实现IPO。如下表1所示:
3.证券市场状况
戴国强、王国松在“信息不对称和风险资本退出”(2002)风险投资是采取IPO方式退出,还是采取其他方式实现退出,主要取决于IPO的市场状况,也就是说,在市场状况不好的时候,通常应该采取IPO以外的其他退出方式。在表2中我们可以看到,股权转让和清算基本上与IPO互补,2004年前后证券市场长期走熊,IPO比重很小,清算和股权转让比重大;在2007年前后证券市场火爆时IPO比重较大,清算和股权转让比重较小。
2008年,市场指数一直呈现不断下挫的趋势,在上表2中列出退出方式的项目中,上市的有18个,占项目数量的23.28%,股权转让的有58个,占75.32%。上市交易的项目数比例与2007年相比大幅降低,而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项目数比例与2007年的28.9%相比增长近47个百分点。
(二)IPO方式的时机选择
IPO方式退出选择主要考虑退出的收益率以及发行的难易程度。下面考察从2009年10月―2011年3月登陆的194只创业板个股,以上证指数代表市场行情;发行定价与上市首日收盘价涨幅表征收益率,以月为跨度,对当月上市的所有个股收益率采用算术平均;一段时间的发行数量代表发行难易程度,采用eviews5.0作图。
如上图3所示,图左表示的是市场指数与发行数量的关系,图右表示的是市场指数与发行收益率的关系。两子图基本是一致的,在09年12月―10年6月市场指数下跌中,发行收益率以及发行数量也基本是下跌的,在10年6月―10年10月指数回升时,发行收益率与发行数量出现同步回升。
风险企业达到上市条件并想通过IPO方式实现退出,最需要考虑的因素就是当时的市场环境,市场指数步入上升通道,市场成交活跃,供不应求,同时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审批通过较多时,是发行的最好时机。此时发行成功率会较高,溢价比率会较大,上市后二级市场退出也较为简单。
参考文献:
[1]丁璐,赵寅.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现状分析及政策创新建议.武汉金融.2010(7).
[2]Armin Schwinenbacher.Adoption of uncertain multi-stage technology projects:a real options approach.Journal of Mathematical Economics.2001.
1风险投资在我国的理论研究
1.1融资理论
(1)风险资本的来源。风险资本的来源都是有规律和固定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来源的资本在风险投资市场中所占的比例不尽相同。在我国,目前风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和政府商业银行科技开发的贷款,资金规模偏小,没有调动起民间主体投资的积极性,投资主体单一且投入严重不足,不能达到有效分散风险的目的。
(2)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关于我国风险投资基金组织模式的选择,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主张设立契约型基金,即是按照一定的信托契约原则,通过发行收益凭证而形成的投资基金组织。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没有自身的办事机构系统。基金证券的发行不是由基金公司作为发行人,而是由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发行人;第二种观点主张设立公司型基金,即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以盈利为目的的投资基金公司,它的主要特点是其公司性质,即基金公司本身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在公司型基金中,基金的持有人是基金公司的股东,反映的是所有权关系,因而所有权以股息的形式获得投资收益;第三种观点主张根据风险投资的不同阶段,选择不同的组织模式。在起始阶段,采用契约型封闭式投资基金,随着条件的成熟,可逐步试点契约型半开放式、契约型开放式、有限合伙公司型封闭式、公司型封闭式、有限合伙公司型半开放式、公司型半开放式、公司型开放式等基金形式。
1.2投资决策理论
(1)项目筛选与审查。风险投资项目评估可以说是整个风险创业活动中最重要的部分,而其中对项目的战略筛选是评估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而该阶段也最能体现风险投资家的宏观眼光和战略水准。从众多没有或只有少量经营历史纪录的风险企业中选出最具有获利潜力的投资项目,是风险投资有别于其他投资形式的特色之一。
(2)项目价值评估。目前,在企业价值评估中采用的方法有账面价值法、重置成本法、市场价值法、清算价值法、折现现金流法和实物期权定价法。各种方法都有其自身的优缺点,在实践中,美国创业投资家是用拇指规则方法(修正风险贴现率的折现现金流法)对创业企业价值进行评估,而我国评估创业企业价值的方法则一般是使用重置成本法。相比较而言,修正风险折现率的折现现金流方法对创业企业价值评估是一种可行的方法,因为它既考虑了创业者对预测值的乐观估计,也考虑对早期投资的稀释,可纠正过高的预测估计,并能保护早期投资,并对创业投者和创业投资家起到激励的作用。而重置成本法虽然也考虑了无形资产,但所占股份份额较小,以现有的实有资本为主体,无法充分反映创业企业的特点,因而不适用于创业企业的价值评估。由于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家的成熟度的差异,折现率的确定要根据各国的情况而定。我国的创业资本刚刚起步,还不是完全的创业资本投资,股市的市盈率过高,因此,不能完全照搬美国创业投资家的模型,否则会使得本来就乐观的估计更为放大。相反,应该在借鉴美国创业投资方法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的特点,探寻适合中国的、客观的、合理的创业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3)项目投资协议。风险投资家还需要与创业企业家签署投资协议以完成投资行为。从根本上来说,投资协议的实质是控制权的分配。在风险投资协议中,风险投资家可以将现金流量分配权、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清算权等对创业企业的控制权根据某先事先确定的业绩指标相互独立地进行分配。一旦创业企业经营业绩太差(低于某些预设的标准),风险投资家可以获得对企业的完全控制权。此外,风险投资家通常会利用竞业限制条款和股份逐步落实条款,提高企业家离开企业的成本。
(4)参与管理——基于价值增殖型管理。投资后参与管理是风险投资家控制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的重要环节。这种基于价值增殖型的管理,可以使企业获得专业化的管理及充足的财务资源,充分发挥创新型企业潜在的资源优势,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和实现企业的价值增殖的目标。风险投资家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包括帮助企业获得后续融资、协助企业进行战略规划、招聘管理人员、协助安排经营计划、介绍潜在的客户和供应商、解决企业家报酬问题等。
1.3撤资理论
(1)撤资时机的选择。关于撤资时机的选择,大部分研究都集中于分析首次公开上市(IPO)的时机。风险投资家都希望被投资企业在对自己最有利的时候上市,至于什么时候对风险投资家最为有利。理论界认为,对于具有高质量项目的企业来说,风险投资家的参与有利于增加被投资企业的价值,但由于参与企业管理也有时间、机会和资金上的成本,风险投资家会选择边际利润为零时退出企业,让企业实现IPO。
但在实践中,由于风险投资家需要筹集下一个基金,为了及时报告前一个基金的投资业绩,风险投资家可能会在时机尚未成熟时将企业推上市。
(2)撤资方式。关于退出的方式选择,风险投资家们首选公开上市。研究证明,在同等条件下,IPO是利润最高的退出方式,是推动风险投资的动力。在公开上市市场表现更已成为风险投资业的景气指标。尽管IPO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但在实践中,将股份出售给第三方是最常见的退出方式。对于投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的风险投资家来说,如果不打算长期留在被投资企业,将股份出售可能是最佳的退出方式。
(3)收益分配的决策。首先,如果风险投资家将股份出售后分配现金,短时间内出售大量股份会导致股价下跌,这是风险投资家不愿意看到的;其次,分配现金会让有纳税义务的投资者立即产生资本所得税纳税义务,而分配股份则可以推迟纳税;再次,在许多情况下,风险投资家需要首先让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投资者先行收回其全部投资,然后才能开始得到附带收益(即投资利润分成),为了完成让有限合伙人收益投资的任务,在股份价格被高估的情况下,风险投资家一般会选择分配股份而不是现金。除此之外,证券监管机构往往限制公司内部人(管理人员、董事、大股东等)出售股份的数量,这在客观上也影响了风险投资家的分配行为。
2风险投资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实践
中国风险投资事业目前还处于发展初期,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仍然处于对如何将国际通行做法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艰难探索之中,必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从各地发展风险投资的实践分析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政府主导型的风险投资
目前我国几乎所有的风险投资机构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创立的,并且直属政府部门领导。实践证明,这种模式缺乏市场操作经验和风险意识,抑制了民间主体的积极性,使得经济没有效率和活力,不符合风险投资自身的特点和运作规律。从各地区不同公司类型风险投资机构实际风险投资总量进行对比分析,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比例占据了重要比例(见表1)。该项调查的有效样本为64家风险投资机构。本项调查的有效样本数为64家,其中政府类风险投资公司27家,外资风险投资公司(含中外合资)3家,其他商业风险投资公司34家。
2.2融资渠道的单一化
中国风险投资规模偏小,融资渠道单一,目前尚没有充分利用个人、企业、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等具有投资潜力的力量共同构筑一个有机的风险投资网络。目前我国几乎所有的风险投资公司都是在政府的主导投资下创立的,其资金来源也主要是由政府出资,其弊端已暴露无遗,因而,风险投资公司设立时要注意政企分开,鼓励非国有企业、个人、外商及其他机构投资入股,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实现投资多元化,努力使民间资本在风险投资中扮演重要角色。
2.3风险投资业务地域分布不均
中国风险投资主要集中于深圳、上海、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无论是从新增投资项目数、投资金额还是新增管理资本方面,深圳、上海、北京三城市都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而西部地区却发生退减现象。根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的问卷调查,对全国141家风险投资机构进行了考察(见表2)。
2.4政策法律环境的制约
完善的外部运行环境是支持风险投资体系顺畅运作的前提条件,是风险投资发展壮大的基础。风险投资发达的国家实践证明,要使风险投资获得大力发展,政府必须要有一系列相应的政策引导和支持,要有对应的法律体系和资本市场体系与之相配套。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对政策环境具有很高的要求。近年来我国风险投资发展迅速,但政策法规建设还显得相对滞后。
2.5文化环境的缺失
从文化环境看,鼓励冒险、崇尚创新、倡导创业的民族精神有利于风险投资的发展,而我国还没有完全给人提供创新和创业的环境,这方面的支持和激励也很少。另外,诚信合作的商业氛围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我国高发的经济欺诈案件表明了信用环境并不佳,而整体信用环境对风险投资资金的筹资和退出都有很大影响。此外,人才流动、知识产权保护、缺少具有竞争力的项目等方面也问题颇多,如困扰我国软件产业的盗版问题已经严重地损害了许多软件公司的利益,抑制了风险投资的本土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夏清泉,凌婕.风险投资理论和政策的研究[J].国际商务研究,2002(5)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高新技术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和第一支柱。然而,高新技术高难度性和低成功率使它与资本结合,并最终转化为生产力困难重重,这意味着传统的投资方式已不能满足蓬勃发展的高新产业的需要。二战后,国外逐步形成较完备的风险投资机制,正是这种新兴的金融中介机制的作用使得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涌现。
中国是一个科技大国,而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根本原因就是缺乏风险投资这个促进科技转化的有效工具,因而开展风险投资促进国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当务之急。
一、中国风险投资现状
1.总体规模稳步增长
行业分化趋势显现,2006年上半年风险投资在国内完成投资已达7.72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128%,且过去几年出于多元化和资本运作目的进入风险投资行业的资本在逐渐退出,国际化、专业化风险资本却在此时看到新的机遇而加速进入。
2.本土资本与外资的差距明显
在可投资于中国大陆的全部风险资本额中,有40.57%的资金由外资背景机构所掌握,且本土风险投资公司资金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企业集团和政府,保险、养老基金等资本时下还不允许进入VC业。
3.种子期项目融资依旧难
在美国,天使投资的规模大约是后期VC的2~4倍,每年资助的项目大约是后期VC资助项目的2个数量级,但在中国,天使投资却出现了断裂,中国风险投资业存在结构性失衡的问题。
4.西部地区异军突起
据统计,西部地区的投资金额比例已经从2004年的4.3%猛增至2005年的20.4%,显示出了强劲的增长势头。
二、我国目前风险投资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1.政府政策扶持不力,受传统法律法规的限制,新的法制建设不完善
风险投资有效发展需要政府的外在有力支持,包括资助、税收、担保、信贷优惠和特殊管理等。对照发达国家发展风险投资的政府支持环境,我国的风险投资存在明显差距。既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和明确的发展计划,又缺少规范的管理办法。
2.风险资本筹资渠道不畅
资本规模的大小直接决定了行业的规模,也决定了行业的生存能力。一般来看,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是政府拨款,企业投入,保险公司、社会保障基金、共同基金以及私人资本。但在我国,风险资本的筹集受到很大限制,人们长期受计划经济,以及传统思想影响,剩余资金的使用偏好是储蓄而不是投资。这样就造成我国风险资本来源渠道单一,总量太小。更多的依靠于政府出资。
3.风险投资人才缺乏,风险投资和管理评估不完善
风险投资健康发展需要高素质的投资管理和技术人才,人才是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成功运作的关键因素。风险投资公司的人才必须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知识,能够识别高科技风险项目的可行性,同时又要懂企业管理,具备金融投资和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实践经验,能够很好地管理企业,对风险项目的风险及其价值做出正确评估。但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下,人才知识结构单一,导致培养出来的人才很难适应社会的需要。
4.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不畅
风险投资的本质是追求超常规投资收益和尽可能减少投资风险,客观上要求有一个投资者进退自如的机制。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三种:公开上市,收购,清算破产。在我国,对企业股票上市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没有考虑到风险企业的特殊性。由于成长中高新技术风险企业不具备上市公司的条件,无法像上市公司那样在证券市场进行股票或期权的交易,这就使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没有可以使风险资本及时退出的资本市场。
三、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对策与展望
如前所述,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阶段,且我国风险投资业由于起步较晚,发展并不完善。但目前我国经济处速发展阶段,整个宏观经济形势喜人,并且随着我国加入WTO,与世界交往更为紧密,国际风险资本将进一步渗透国内的风险投资领域,它的进入一方面有利于我们学习与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另一方面,也会增加风险投资市场的竞争,它将有利于风险投资的发展,同时市场的逐渐成熟及大量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国家财政也响应“科技兴国”战略的号召,增加了科研经费的投入,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居民收入大幅上升,随之而来的是巨额居民储蓄,只要利用得当,便可为风险投资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
推进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制定有利的税收政策,完善法制建设
税收政策直接影响投资的收益和风险,只有当投资的收益和风险对称时,才能吸引投资者。美国对风险投资资本收益税率由49.5%降到15%,允许资本收益和损失互相冲抵,对于经核准的风险投资公司,可以冲抵8年内的一切资本所得,同时对研究开发的投资减税25%。针对我国风险投资的收益和风险不对称的情况,有必要加大税收政策对风险投资的扶持力度。具体地讲,有以下措施:(1)进一步降低高科技风险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由现行的投产后2年免税,第3年行15%的低档所得税率逐步向零税率过渡,同时延长免税年限;对高科技风险企业自用的高技术设备可考虑实行加速折旧。(2)对高科技风险企业投入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费用,年增长幅度超一定幅度的,可考虑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所得税;对高科技产品的增值税,可考虑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3)对于将80%及以上资产投资于高科技风险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免征所得税,个人高科技风险企业投资可以免交所得税。(4)对于风险投资企业在投资中所发生的损失可以等额抵扣收益,以减免其资本收益所得税。
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必须受法律的保护、制约和引导,要创造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法律环境,需要制订有关高科技风险投资的法律。此外,还必须加强技术市场、社会服务中介机构等风险投资支撑体系的政策法规建设,以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2.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机构组织形式,培养高素质的投资和创业人才,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
风险投资机构从事的是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投资活动,建立有效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解决好资产所有权虚置、预算约束软化等问题,直接关系到风险投资业能否成功。美国风险投资业的有限合伙制已经成为其机构组织形式的主流。这种合伙制的出资者是风险资本的供应者;而经营管理者称为基本合伙人,即真正意义的风险投资家。这种组织形式将风险投资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有效地结合在一起,规范和约束了经营者的行为,保证了风险投资机制的顺利运作。我国的风险投资企业在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
国外风险投资业发展的经验表明,技术创新是创办企业的基础,也是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动力,而技术创新的能力来自于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国外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公司都十分注重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风险投资家应该是既懂企业管理,又懂工程技术,并具有金融投资经验的综合性人才,风险投资公司应该是这类人才的聚合体。这就要求对我国的教育体制进行改革,注意跨专业人才的培养,并且使教育与实践结合起来。
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是企业能否获得高收益的关键。可以借鉴国外已经成型的评估机制,根据科学的风险评估,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和发达的金融市场,完善风险投资企业的退出机制
为了使大量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能进行股权交易,许多国家专门建立了二板市场。美国的OTC市场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NASDAQ就是为没有资格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股票交易而建立的。随着股改的完成,我国金融证券市场逐步完善,应开始着手建立方便高新技术企业的股票交易的二板市场。
但鉴于目前建立二板市场的条件还不完善,为了吸引鼓励和支持产业投资的迅速发展,可以降低发行企业债券的条件,简化程序,并由相应的保证机构进行担保以降低风险。可多发行一些可转换企业债券,对投资者吸引力大,出售价格高,流动性好,是我国目前情况下风险投资资金退出的一种较好的折衷方式。
另外应推行收购兼并,实现退出变现。企业收购兼并是风险投资退出的重要渠道之一,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相结合,利用国有资本在竞争性行业中退出的时机,利用收购兼并,实现风险投资的间接上市退出。同时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升级相结合,实现风险资本退出、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升级。
笔者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风险投资业必然会迎来在我国的春天。
参考文献:
[1]成思危著:《风险投资》,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2]李好好孙克任著:《风险投资学》,山西经济出版社
一、风险投资的含义
根据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对风险投资的定义,凡以高科技及知识为基础,生产、经营技术密集型创新产品或者服务的投资,均视为风险投资。如果从操作层面,又可将风险投资定义为,投资者以风险资本形式对尚在发展初期且具有潜在风险的企业进行投资。
二、风险投资的风险因素
风险投资的项目风险,指风险资本对项目企业投资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此损失包括投入资本损失与预期收益未达到损失。具体表现为,一是投资因各种原因导致项目未能产生收益且造成损失,二是投资产生了收益但收益低于预期,三是财务上为变现投资抛售所投资项目,四是因通货膨胀或意外事件发生造成的损失。
三、传统风险投资评价方法
1. 净现值法
所谓净现值(NPV),是特定方案的预期现金流入现值减去现金流出的现值所得的差额。净现值法,以美国经济学家艾尔文・费雪的“项目价值是项目所能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这一理论为基础。按照NPV评估方法,所有预期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均要按预定贴现率折为现值。
2.内含报酬率法
内含报酬率(IRR),指投资项目本身的预期报酬率,是净现值为零时的折现率。如果一个投资项目能带来各期现金流入,则未来各期现金流入的现值与未来现金流出的现值相等时的折现率,就是这一投资项目各期的实际报酬率,也就是方案本身的投资报酬率。所以内部报酬率IRR是方案本身内在的获利能力与收益能力,假如通过借款投资,以内含报酬率IRR作贷款利率,还本付息后将收益为0。内部报酬率法事先不预定折现率, 它是从某个估计的折现率来逐步测试,直到推算出净现值为零时的折现率,即IRR,计算的过程较复杂。
3.市盈率模型
市盈为股价与收益之比,是评估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最基本指标之一。市盈率(P/E)模型,又称康贝尔-席勒模型,是哈佛大学的约翰・康贝尔和耶鲁大学的罗伯特・席勒共同创建的一种价值评估模型。运用这一模型对被投资企业估值,要在预测被投资企业未来收益基础上,依据一定的市盈率确定被投资企业价值,确定风险投资者的投资额与收购方的收购价。
4.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AHP),是多目标评价决策方法的一种。这一方法分析的基本原理为,将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简单要素,根据要素之间的相互关联度、隶属关系组成多层次的分析结构模型,对各要素进行判断、比较、计算,获得不同要素的权重比例,为方案的决策提供依据。
与其他评价方法相比,层次分析法的优点是,对项目有影响的因素综合考虑,且做出判断不需要太多定量资料。 局限性则表现为:一是应用AHP方法需要决策者对决策问题有透彻理解,熟悉掌握各影响因素,而且对影响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要清楚明白。风险投资做到这一点比较难。二是此方法中各因素的权重主要依靠以往投资经验决定,有失客观性的原则。
5.决策树法
决策树是把可选方案及有关随机因素有序表现出来而形成的一个树。当未来有几种不同的可能情况,且可以根据已有资料来推断各种情况出现的不同概率时,适用于决策树法(DTA)。决策者依据决策树构造出的决策过程有序图示,统观决策过程全局,并在此基础上分析、计算、比较决策过程,做出择优决策。
决策树法的优点为: 一是它列出了决策问题的全部可行方案,可能出现的各种状态,以及各种状态下各可行方法的期望值。二是能直观显示在时间和决策顺序的不同阶段,整个决策问题的决策过程。三是复杂的多阶段决策应用时层次清楚,阶段明显,有利于决策机构的集体研究,从而周密思考各种因素,作出正确决策。
决策树法的缺点为:一很难确定主观概率,很难计算损益期望值。二是模型对单个不确定因素发生作用时能考虑,对多个不确定因素对决策方案产生影响时不能同时考虑。三是决策者个人的风险偏好对决策结果的影响没有综合考虑。
四、实物期权评价方法
1.实物期权的概念
实物期权是以期权定义的现实的选择权,与金融期权相对应。美国学者Stewart Mayers1977年首次提出实物期权,这一概念把金融期权理论引入实物投资领域。Stewart Mayers认为,一个投资项目带来的利润,是目前拥有资产的使用和未来投资机会的选择两者共同创造的,当用金融期权的评估方法来评估拥有的实物资产时,可作为实物期权。
狭义上说,实物期权是金融期权理论的拓展。金融期权向实物期权的转化需要思维方式的转变,需要把金融市场的相关规则引入企业内部的其他战略决策。金融期权是一种特殊的金融衍生品和工具,实物期权则侧重说明是一种思维方式。
2.实物期权的优点
(1)期权的非线性损益
期权是一种选择决策,执行或者不执行两种选择。期权的持有者拥有权利根据事物的发展变化来制定决策。面临决策时,如果事态往好的方向发展,做出投资决策,如果往不好方向发展,不决策或反向决策。其后,还仍可继续依据事态发展不断决策。这就意味着期权的损益是非线性变化的,随决策变化而变化。而形成期权与执行期权的投资额差别较大,与执行期权相比,形成期权投资较小。换言之,实物期权思维的应用,可使有限的投入获得无限大的收益,这是期权的非线性损益的表现。非线性损益特点可提供一种设计工具和设计思路,降低投资风险,增加收益。
(2)实物期权的优点
从非线性损益的阐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实物期权提供了一种管理不确定性的思路,未来不确定性越大,这一思维方法价值越大。二是实物期权提供了一种非线性损益的设计工具,此工具设计出各种较小投入获取较大产出的投资组合。第三,实物期权还提供了一种思路和方法来识别、创造和获取机会,找出企业独有的创造价值的机会,为怎样规避风险实现这些价值提供思路,使企业在 在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第四,实物期权提供了一种思路与方法来分阶段投资,降低投资风险。第五,实物期权提供了一种对未来价值进行评估的思路与方法。
(3)实物期权的用途
在以下情况时,实物期权思维的用途就能体现出来:一是存在选择性投资决策,而此时也没有其他方法能更好的进行评价。 二是足够大的不确定性,此时稳妥的做法就是等待,获取更多的信息,换言之,保留期权,避免遗憾。三是足够大的不确定性,此时需要考虑灵活性的需要。 实物期权方法是仅有的能正确评价灵活性的投资方法。四是当投资项目本身的价值有倾向是由看涨期权的可能性来决定的,而非由当前现金流来决定。五是投资项目需要修正,或者中间战略需要调整。
3.实物期权对NPV法的修正
实物投资理论认为,作为一项实物资产,它的收益主要有以下两种:
(1)全部暴露于风险的收益
全部暴露于风险的收益,是指假如投资者不能在意外的市场状况出现时,用某一方式改变自己对某项资产的投资,以及在时间和数量不能改变资产的现金流入的投资者的收益。如果一定情况下,既能合理的估计现金流入,又能估计发生的相应时间,且同时以现金流的风险特征依据,得出现金流的折现率,就能估计这种收益。传统NPV法计算的就是这种价值。
(2)被规避风险的收益
假如投资者的投入、收益方式并非完全不能改变,则收益的风险就是能被规避的,具有这种能规避风险特征的收益不使用净现值法,因为此种收益的实现,是由投资者对收益的主动性影响,还有外源的不确定性一起决定实际收益。因此,假定投资者能理智规避风险,则此种收益无需风险的补偿。
所谓实物期权理论,其核心就是指出收益,并强调此类收益的存在,从而实现对收益的评估。也就是说,即使一项资产其本身只能带来很少的现金流入甚至没有现金流入,也就是不具备第一类完全暴露于风险的收益的能力,还可能提供第二类风险被规避的收益的机会。只有将两者都考虑到,才能准确、完整的对一项资产的价值进行估计。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在评价一个投资项目时,不仅要考虑以净现值等指标表示的直接获利能力的大小,还要考虑该投资项目的灵活性价值。所以,一个投资项目的真实价值应由该项目的净现值(NPV)和项目的灵活性价值两部分构成,其中项目的灵活性价值一般用期权溢价来表示。
公式表示为:ENPV=NPV+OP
公式中,ENPV表示投资项目的真实价值;NPV表示投资项目的净现值;OP表示项目的期权溢价。
五、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风险投资评价方法有很多,但是不同的方法只能从某一个角度来说明、阐述和解决问题,如果风险投资者要想进行科学的决策与选择,就需要针对不同投资项目的产业背景等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针对风险投资进行投资时所处的不同阶段,适当调整相应方法来做出判断。
参考文献:
[1]沈良峰,樊相如.基于层次分析法的风险投资项目评价与决策[J].基建优化,2002(4).
[2]刘开第,曹庆奎.企业技术含量评价模型[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0(2).
1 风险投资在我国的理论研究
1.1 融资理论
(1)风险资本的来源。风险资本的来源都是有规律和固定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来源的资本在风险投资市场中所占的比例不尽相同。在我国,目前风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和政府商业银行科技开发的贷款,资金规模偏小,没有调动起民间主体投资的积极性,投资主体单一且投入严重不足,不能达到有效分散风险的目的。
(2)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关于我国风险投资基金组织模式的选择,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主张设立契约型基金,即是按照一定的信托契约原则,通过发行收益凭证而形成的投资基金组织。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没有自身的办事机构系统。基金证券的发行不是由基金公司作为发行人,而是由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发行人;第二种观点主张设立公司型基金,即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以盈利为目的的投资基金公司,它的主要特点是其公司性质,即基金公司本身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在公司型基金中,基金的持有人是基金公司的股东,反映的是所有权关系,因而所有权以股息的形式获得投资收益;第三种观点主张根据风险投资的不同阶段,选择不同的组织模式。在起始阶段,采用契约型封闭式投资基金,随着条件的成熟,可逐步试点契约型半开放式、契约型开放式、有限合伙公司型封闭式、公司型封闭式、有限合伙公司型半开放式、公司型半开放式、公司型开放式等基金形式。
1.2 投资决策理论
(1)项目筛选与审查。风险投资项目评估可以说是整个风险创业活动中最重要的部分,而其中对项目的战略筛选是评估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而该阶段也最能体现风险投资家的宏观眼光和战略水准。从众多没有或只有少量经营历史纪录的风险企业中选出最具有获利潜力的投资项目,是风险投资有别于其他投资形式的特色之一。
(2)项目价值评估。目前,在企业价值评估中采用的方法有账面价值法、重置成本法、市场价值法、清算价值法、折现现金流法和实物期权定价法。各种方法都有其自身的优缺点,在实践中,美国创业投资家是用拇指规则方法(修正风险贴现率的折现现金流法)对创业企业价值进行评估,而我国评估创业企业价值的方法则一般是使用重置成本法。相比较而言,修正风险折现率的折现现金流方法对创业企业价值评估是一种可行的方法,因为它既考虑了创业者对预测值的乐观估计,也考虑对早期投资的稀释,可纠正过高的预测估计,并能保护早期投资,并对创业投者和创业投资家起到激励的作用。而重置成本法虽然也考虑了无形资产,但所占股份份额较小,以现有的实有资本为主体,无法充分反映创业企业的特点,因而不适用于创业企业的价值评估。由于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家的成熟度的差异,折现率的确定要根据各国的情况而定。我国的创业资本刚刚起步,还不是完全的创业资本投资,股市的市盈率过高,因此,不能完全照搬美国创业投资家的模型,否则会使得本来就乐观的估计更为放大。相反,应该在借鉴美国创业投资方法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的特点,探寻适合中国的、客观的、合理的创业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3)项目投资协议。风险投资家还需要与创业企业家签署投资协议以完成投资行为。从根本上来说,投资协议的实质是控制权的分配。在风险投资协议中,风险投资家可以将现金流量分配权、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清算权等对创业企业的控制权根据某先事先确定的业绩指标相互独立地进行分配。一旦创业企业经营业绩太差(低于某些预设的标准),风险投资家可以获得对企业的完全控制权。此外,风险投资家通常会利用竞业限制条款和股份逐步落实条款,提高企业家离开企业的成本。
(4)参与管理——基于价值增殖型管理。投资后参与管理是风险投资家控制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的重要环节。这种基于价值增殖型的管理,可以使企业获得专业化的管理及充足的财务资源,充分发挥创新型企业潜在的资源优势,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和实现企业的价值增殖的目标。风险投资家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包括帮助企业获得后续融资、协助企业进行战略规划、招聘管理人员、协助安排经营计划、介绍潜在的客户和供应商、解决企业家报酬问题等。
1.3 撤资理论
(1)撤资时机的选择。关于撤资时机的选择,大部分研究都集中于分析首次公开上市(IPO)的时机。风险投资家都希望被投资企业在对自己最有利的时候上市,至于什么时候对风险投资家最为有利。理论界认为,对于具有高质量项目的企业来说,风险投资家的参与有利于增加被投资企业的价值,但由于参与企业管理也有时间、机会和资金上的成本,风险投资家会选择边际利润为零时退出企业,让企业实现IPO。
但在实践中,由于风险投资家需要筹集下一个基金,为了及时报告前一个基金的投资业绩,风险投资家可能会在时机尚未成熟时将企业推上市。
(2)撤资方式。关于退出的方式选择,风险投资家们首选公开上市。研究证明,在同等条件下,IPO是利润最高的退出方式,是推动风险投资的动力。在公开上市市场表现更已成为风险投资业的景气指标。尽管IPO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但在实践中,将股份出售给第三方是最常见的退出方式。对于投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的风险投资家来说,如果不打算长期留在被投资企业,将股份出售可能是最佳的退出方式。 (3)收益分配的决策。首先,如果风险投资家将股份出售后分配现金,短时间内出售大量股份会导致股价下跌,这是风险投资家不愿意看到的;其次,分配现金会让有纳税义务的投资者立即产生资本所得税纳税义务,而分配股份则可以推迟纳税;再次,在许多情况下,风险投资家需要首先让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投资者先行收回其全部投资,然后才能开始得到附带收益(即投资利润分成),为了完成让有限合伙人收益投资的任务,在股份价格被高估的情况下,风险投资家一般会选择分配股份而不是现金。除此之外,证券监管机构往往限制公司内部人(管理人员、董事、大股东等)出售股份的数量,这在客观上也影响了风险投资家的分配行为。
2 风险投资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实践
风险投资本质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风险投资家对风险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管理与培育之后,选择一种合适的退出方式实现投资收益,并将投资再投入到下一个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资本的持续增值。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所以风险企业需要选择一定的方式通过资本市场将风险资本撤出,以求实现资本增值或者降低损失,为介入下一个项目做准备。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被称为创业投资。1985年1月11日,我国第一家专营新技术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企业——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在北京成立。经过近10年的发展,到90年代中期步入迅速发展阶段。这期间涌现了大批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参与投资了大量的高新技术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到2002年,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量创造了历史新高。但到了2003年风险资金的总量不但没有增长反而出现了下滑趋势。
到20世纪90年代,风险投资在我国经过10余年的发展,许多风险资本到了从风险企业退出实现收益的阶段,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健全,使得这些早期投入虽已到了收获季节的资金无法及时变现,风险投资公司难以融到新的资金进行新的投资,追求的高风险高收益无法实现,造成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无力进行风险投资,也不愿再进行风险投资。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已成为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
二、风险投资常见的几种退出渠道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
公开上市是金融市场对企业经营业绩的一种确认,这种方式不但保持了企业的独立性,而且有助于企业提高声誉、树立形象,并能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顺畅的融资渠道。
2.兼并与收购(M&A,MergerAndAcquisition)
兼并与收购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投资商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兼并是只有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它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现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
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
3.管理层收购(MBOManagementBuy—outs)
管理层收购是在风险投资退出时,风险企业的管理层为了不使股份被其他公司拥有,采取主动回购风险投资家手中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公司管理层可以以个人资信做担保,或以即将收购的公司资产做担保,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将股份买回,风险投资家成功退出。在风险投资的导入期和成长期,风险投资所占风险企业的股份额不是太大,比较适合采用这种途径退出。管理层收购,虽然使风险企业保持相对独立性,管理层仍持有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避免因风险资本的退出给运营造成的震动,但是,其最终的实现,取决于管理层的收购意愿和实力。
4.清算(Write—off)
清算退出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一旦所投资的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就不得不采用此种方式退出。因为投资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因此,清算退出虽然是迫不得已,但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清算有三种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产清算。
三、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分析
1.IP0方式退出困难
在常见的退出方式中,公开上市通常认为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公开上市不仅为投资人和创业人带来丰厚的回报,而且为风险企业的后续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如果条件许可大部分风险投资者都会选择上市退出。但上市退出必须有完善发达的资本市场做支撑,尤其是要具备面向中小高科技企业全面开放的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较早的计算机硬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使得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
我国在2004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通了中小企业板,但其上市标准和准入条件与主板市场一样,还未真正成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因此很难为处于高速成长期的中小风险企业提供进入证券市场进行交易的机会。所以在我国风险企业的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都很难达到上市要求的情况下,风险投资选择公开上市退出是不现实的,也是难以实现的。
2.风险资本股权转让退出受到限制
股权转让依赖于成熟的产权交易市场、发达的资本市场,我国产权交易市场、资本市场的不发达已经成为风险资本股权转让退出的重要障碍,导致企业并购形式单一,加大了企业并购的难度和风险。同时由于企业被并购后影响其已有的地位和声誉,可能会反对并购。
3.管理层收购是目标公司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或控制权结构,进而通过重组目标公司,实现预期收益的一种并购行为。它对明晰企业产权制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公司激励机制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运作中也暴露出许多与原始设想相背离的情况,如企业管理层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暗箱操作侵占国家资产问题、内部人控制问题、MBO后企业的后续发展问题等,都使人们对管理层收购在我国的实践提出质疑。
4.清算退出比例偏低
清算作为风险投资止损的一种有效手段,风险投资者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应摒弃我国长期以来人们只赏识成功而唾弃失败的思想,勇于面对失败,重视机会成本,在风险投资达不到预期目的时应及时止损,将损失降到最低。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缺点。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
参考文献:
[1]王玲玲:我国创业投资推出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其现实选择[J].北方经贸,2006(01)
[2]邱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07)
[3]桑蕙吉小锐:对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选择[J].甘肃农业,2006(07)
[4]鞠盈超:美国及中国台湾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及对我国的借鉴[J].价格与市场,2007(06)
2、融资能够体现企业或创业者良好的信用水平。
3、在各种经济领域都有信用的烙印,特别是市场经济,其本质就是信用经济。
4、创业者有很好的创业计划的前提下,实现创业计划的关键环节是及时融资。
5、“三角债”显像是经济活动中缺乏信用的典型表现。
6、创业融资是把握住创业投资机会的前提条件。
7、使资源得以充分利用,投入少而收益大。是创业机会的成效高特征。
8、如果仅因创业资金而不去努力,创业机会就有可能与你失之交臂。这说明创业机会具有瞬时性特征 。
9、当创业机会出现时,创业者不可能独处其中,许多人可能都发现了这一绝佳的创业机会,创业机会的这特征称为
公平性。
10、创业融资时应尽量使融资付出的代价最小化和融资效率的最大化,这一观点被认定是创业融资的经济性原则
11、创业融资必须符合企业的消化、配套能力。这一观点出自于创业融资的适用性原则 。
12、创业者在确定创业融资方式、融通资金数量时必须考虑的问题是资金成本。
13、创业融资的途径是指创业者为企业筹措资金所采用的形式和具体手段。
14、资金成本是每个创业者选择和确定创业融资方式、融通资金数量时必须考虑的问题。创业者力争
资金成本最小化是企业确定融资计划的首要标准。
15、创业者的融资规模、方式以及融资对象应该相对保持稳定。
16、创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两种。一般来说,创业者将二者结合起来,以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
17、发售股票属于创业融资途径中的权益融资。
18、被借款人是创业者需要的企业管理行家,创业者可以考虑通过将债务融资转换为权益融资。
19、现代租赁最基本的形式有两类: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20.创业者要解决生产过程中对大、中型通用设备的短期需要时,通常选择经营性租赁。
21、凡是以高科技与知识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的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投资,都可视为风险投资。
22、风险投资家不仅投入资金,而且还用他们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和信息网络帮助企业管理人员更好地经营企业。
23、风险投资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力图开辟新的技术领域以获取高额利润但又缺乏大量资金的企业。
24、每一个创业者,为了赢得风险投资和企业上市,都需要在心理、文化和观念上作好准备。
25、成熟的风险投资家在选择目标企业时,都有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这个企业是否实行员工持股。
26、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方向基本上都定位在高新技术企业。
27、为赢得风险投资或企业上市,都需要创业者在所创企业里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的结构。
二、名词解释
1、创业机会:就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各方面的因素配置恰当,产生有利的创业条件。
2、债务融资:是指利用涉及利息偿付的金融手段来筹集资金的融资方式,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贷款。
3、抵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提供的有一定价值的商品物资(含商品物资凭证)、有价证券作为抵押而发放的贷款。
4、经营性租赁:又称使用租赁,是出租人将自己经营的出租物品进行出租,直到该出租物品被淘汰为止的一种租赁形式。
5、风险投资:是由专业投资机构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向新创的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注入资本,并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增加风险资本的附加值。
6、风险投资对象:主要是那些力图开辟新的技术领域以获得高额利润但又缺乏大量资金的企业。
三、简答题/论述题
1、在经济活动中缺乏信用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答:(1)许多企业只敢与老客户打交道,不敢贸然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和进行经营扩张,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对未来的投资和贸易活动更趋谨慎和收缩;
(2)一些企业不是现付或没有足够数量的预付款就不敢交易,资金流转的倍增效益就无从产生;
(3)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对成千上万申请贷款者,为了规避风险,不得不采取繁琐手续,从而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效率。
2、创业机会具有哪些主要特征?
答:(1)成效高,即指资源得以充分利用,投入少而收益大;
(2)瞬时性,创业成功机会只有一个,可是竞争者很多;
(3)罕有性,即无论机会有多少,不在你掌握中的就不是你的创业机会;(4)公平性,即创业机会的分布是公平的。
3、创业融资的原则?
答:(1)适用性原则,适用性是指创业融资一定要适合所创企业资金使用的需要。首先,融资的数量和时间要合乎创业投资的需求;其次,创业融资必须符合企业的消化、配套能力。(2)经济性原则,经济性是指创业融资付出的代价最小化和融资效率的最大化。(3)效益性原则。(4)稳定性原则。(5)合法性原则
4、创业融资的效益性原则的含义是什么?怎样使企业融资活动本身效益最佳?
答:(1)效益性原则有三层含义:①企业融资活动本身效益最佳;②创业融资应有利于保持对所创办企业的控制权;③创业融资必须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2)使企业融资活动本身效益最佳:①创业者在计划融资时,一定要妥善安排企业的资金结构,适度举债,防止盲目借贷,使自己陷入不必要的债务危机。②通过对融资成本及融资风险的权衡,将创业融资的风险控制在较低的程度上,并努力运用和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以求得融资活动的最佳效益。
5、简述权益融资的特点
答:权益融资的优点是在融资过程中无需资产抵押,但它必须给予出资者在所创企业中某种形式的股东地位。出资者将与创业者一起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获得资产的分配权利,分享企业的利润。
6、租赁对企业者进行创业活动有哪些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