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行为理论与反讽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18 10:44:0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言语行为理论与反讽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言语行为理论与反讽

篇(1)

一、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的创始人J.LAustin(1962)在《论言有所为》中首次提出语言并不仅仅是用来“陈述”、“描写”或“说明”,而通常是用来实施某一言语行为的。他将言语行为分为言内行为(1ocutionaryact)(一个有意义句子的产出)、言外行为(dleoutionaryact)(通过“说”本身来实施某种行为,完成某一意图或目的)和言后行为(pefloeutionaryact)(说话行为在听者身上所产生的效果)。Austin认为,要成功地实旌某一言语行为必须满足三个条件:说话人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条件的人;说话人对自己所说的话不能反悔;说话人必须对自己说出的要去实施的行为抱有诚意。

后来,他的学生Searle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这一理论。Searle(1969)明确提出了言语交际的基本单位是言语行为,而不是传统的语言学所认为的符号、词和句子。他认为要成功地实施某一言语行为,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基本条件。说话者打算通过说出一个语句,使他承担实施某一行为的义务。(2)命题内容条件。说话者在说出某一命题时表达了一个命题,同时断定了自己将来的行为。(3)预备条件。听话者愿意说话者实施某一行为,并且说话者相信他要实施的这一行为符合听话者的利益。(4)真诚条件。说话者打算从事某一行为。Searle把言语行为重新分为五大类:阐述类(assertives)、指令类(di—rectives)、表达类(expressives)、宣告类(delcaratives)和承诺类(commissives)。

随着Searle对这一理论的发展,人们已经成功地将该理论应用于哲学、语言学、心理学、文学批评等领域的研究中,对言语行为理论应用于文学作品分析的可行性也作了深入的理论研究。M.LPratt(1977)就认为“文学语言”和“普通语言”并无二致,用研究“普通语言”的理论来研究“文学语言”是可能的也是有必要的。荷兰的VanDijk(1976)建议“将文学当作具有自己的恰当条件(appropriatenessconditions)的一种具体言语行为”,并区分了文学作品中的宏观言语行为和微观言语行为(inac.ro—speechactsandmicro—speechacts)o概括地讲,宏观言语行为是指一部文学作品的作者通过他的作品与读者进行交流时所执行的宏观上的言语行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作品的主旨;微观上的言语行为是指小说中人物所执行的言语行为,也就是人物之间的交流。前者决定整个语篇,后者则由语篇中的单个句子来执行。

二、言语行为理论与反讽

文学语言,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以文字形式记录下来的作家的言语,它用来实施某种言语行为。那么文学作品,其实也就是作家一个或若干个具体言语行为组成的一个综合体。文学言语行为除了通过言内行为,传达语言表层结构的命题意义,还通过言外行为表达作品言语的深层信息,即作家言语行为的意图和创作的主题,从而可能产生相应的言后行为,即{导到读者的认同或共鸣。如果能以言语行为理论为指导,运用现代语言学和文学评论相结合的方法,就能更好地理解作品的精髓。

作为文学写作常用手法之一的反讽就是一种间接言语行为。它是“作者用来说明小说本意上的表里虚实之悬殊的一整套结构和修辞手法。”它通过故意违反诚意原则而达到“言在此而意在彼”的效果,说话人真实的言外之意是句子命题内容的反说或否定。19世纪美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家EdgarAJlanPoe的短篇小说《一桶白葡萄酒》,就是借助于将反讽的艺术手法成功地运用在人物对话中,情节的处理上,乃至整部作品的构思之中,从而大大渲染了令人窒息的恐怖氛围与复仇主题。本文将根据言语行为理论,对《一桶白葡萄酒》中的反讽言语行为进行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的分析。

三、《一桶白葡萄酒》中的反讽言语分析

(一)宏观上的反讽言语行为

《一桶白葡萄酒》是复仇主题小说的代表作之一,讲述了一个疯狂的复仇故事。故事中杀人者头脑清晰,镇定从容,丝毫没有普通人实施犯罪时的那种局促与不安。他一步步将仇人引入酒窖,用铁链将仇人拦腰缚在壁龛上,准备砌墙将其活活闷死。当砌墙将近一半时,“Iceasedmylaboursandsatdownuponthebones”(我索性歇下手中的活,在骨堆上坐下),欣赏起仇人的垂死挣扎,把谋杀的过程当成了复仇的享受过程。犯罪结束后,他没有丝毫的害怕与罪恶感,只说:“Myheartgrewsick”(觉得有点恶心),而且:“Itwasonaccountofthedampnessofthecatacombs”(这是由于墓窖里那份湿气的缘故)。这与读者对死亡以及复仇所固有的观点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对比,反讽由此产生。在这里反讽的使用不仅映射出复仇者充满仇恨的心灵和扭曲病态的心理,而且也在最大程度上让读者产生了恐惧。这种言后效果就是作者通过反讽所执行的主要的言语行为。

小说中作者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叙述角度。“我”行走于小说文本之间,并不插入作家的现实生活,但对于我们读者来说这一点可能会造成截然相反的效果!因为在传统的第三人称叙事小说中,以读者的阅读心理,“我”与作家肯定具有极大的认同感。这一认识与我们在阅读小说时所遇到的叙述语气产生了矛盾。作者这种言语行为方式的言外之意是渲染故事的真实性,而事实上在这部短篇中,我们除了知道“我”是一个对伏契那托不满和对美酒也有一定鉴赏力的人之外,其他一无所知。他没有明确的身份,没有籍贯或家世。连他的名字也只出现两次,第一次是说到他的整个家族提起的,第二次是临近结尾处伏契那托一声绝望的叫唤。这种印象根本无法与作者本人联系起来。所以最终我们发现这种仿真性叙述语气欺骗了作为读者的我们的阅读感受,反讽在此时就产生了!

(二)微观上的反讽言语行为

Searle(1969)将言语行为分为阐述类、指令类、承诺类、表达类和宣告类。在《一桶白葡萄酒=》中的反讽言语行为中,这五类并不是均匀分布的,其中以宣告类为最,所以本文仅对文中最有代表性的实例,即其他四类言语行为,加以分析。

1.阐述性反讽(assertiveirony)

阐述类言语行为的言外之意是使说话人对所表达的命题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也就是说他必须相信自己所说的话的真实性。如果在发出话语时说话人本人并不相信命题的真实性,该话语就具有反讽意味。

比如,当“我”在狂欢节晚上遇到伏契那托时,本应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而“我”却热情地与他打招呼:“Mydear F0rtun砒o,youareluckilymet”(亲爱的福图纳托,遇见你真好呀)。读者在阅读到此处时,可以清楚地从这种表面的热情中感觉到这句话所代表的真正含义:“我的仇人,遇见我你该倒霉了。”这种“言在此而意在彼”的词句在文中反复出现。比如,在后面“我”恨不能让他立刻进入地窖将其除掉之时,口里却说:“Yourhealth ispredous;You8reirch,respected,admierd,belov-ed…;youwillbeill”(你的身体重要。你有钱有势,人人敬慕,又得人心……你会生病的)。“我”为了确保伏契那托烂醉如泥让他再喝一些酒,而嘴里却说的是:“AdraughtofthisMedocwilldefendUSfromthedma ps”(喝点梅科多酒去去寒吧)。这些表面上嘘寒问暖、阿谀奉承,实际上却缺乏诚意、暗藏杀机的句子反衬出了“我”的老谋深算和工于心计,反讽的效果便油然而生了。

2.指令性反讽(directiveirony)

指令言语行为的言外之意是说话人试图使听话人去做某一件事。说话人运用指令性反讽来表达与他所说的相反或不同的含意。

小说中“我”千方百计想将伏契那托骗进酒窖,欲除之而后快,但在语言上却欲擒故纵。从刚开始的顾左右而言他:“ButIhavereceivedapipeofwhatpassesforAmontil—lato”(我弄到一大桶所谓白葡萄酒),到开始激将:“And yetsome foolswill haveitthathistaste is a match foryour own”(可有些傻瓜硬说他眼力跟你不相上下呢),再到假意地拒绝:“Myfriend,no;…Come,weiwllgoback”(我的朋友,不行……走,咱们还是回吧),还有后面虚伪的奉承:“Yourhealthisprecious;Youaerirch,respected,admired,beloved”(你的身体要紧。你有钱有势,人人敬慕,又得人心)。这些句子的表层结构所传达的意思都是在拒绝他,而实际上这些言语行为的言外之意都是在试图使伏契那托跟他到酒窖去:“快跟我走吧,傻瓜,今天我一定要除掉你!”根据奥斯汀和塞尔的成功会话原则,这些话语违反了原则,产生了反讽的效果。

3.承诺性反讽(commissiveirony)

承诺类言语行为的言外之意是使说话人对某一未来的行为作出许诺。承诺类的先决条件是说话人对所承诺的行为有能力去完成,所以当交谈双方都清楚说话人并没有能力或不可能去实施那一行为时,承诺便赋予了反讽的含意。

文中的“我”利用仇人对名酒的嗜好,以一桶自葡萄酒(Amontillato)一步一步将他诱骗到自家的酒窖时,嘴里说着:“1willnotimposeuponyourgoodnature”(我不会利用你的好心的),但实际此时他正是利用了仇人的“好心”才将其骗人酒窖的。而后面他将伏契那托用铁链锁住后所说的:“Oncemoreletmeimploretoreturn”(让我再一次求求你回去吧,也并不是真正要将伏契那托放出去,而是对伏契那托的愚蠢的一种嘲弄,是计策成功后得意的表现,因而具有反讽的意味。

4.表达性反讽(expressiveirony

篇(2)

关键词 :术语翻译 言语行为理论 准确性 一致性

一、引言

术语是专业语言的核心和灵魂,术语的标准化对学科建设有重要意义。“术语翻译的具体标准跟所有翻译一样,第一个要考虑的也是准确性”(姜望琪 2005:80)。语言学术语的译名亟待规范,语言学术语的翻译问题也值得专门探讨(罗天华 2012)。王宗炎(1987)提出术语译名的六条原则:通用、准确、明白、简洁、有系统性、有区别性。赵世开(1992)把语言学术语的译名简化为三条:准确、好懂、照顾系统。从上述对术语翻译的论述可见,“准确”是术语翻译中需要遵循的第一原则。语言学术语的翻译存在不一致和不规范的现象,表现为两个方面:同一个术语有不同的中文译名,且各个中文译名的意思相差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术语的准确性;不同理论中的术语又有相同的中文译名,造成了混淆,失去了区别性。这些现象影响到对语言学的理解和学术交流。作为现代语用学最重要的理论来源的“言语行为理论”[1],其译名以及相关术语的中文翻译也存在着译名不一致、和原文所表达的意思不同甚至错误的问题,同时这一理论又和其它语言学理论的中文译名相混淆,缺少区别性,而这一问题得到的关注却很少。系统地梳理和甄别这一理论的概念体系,根据原文探讨各个相关术语的确切涵义和所指,区分该理论和其它理论在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内容方面的不同,有助于找出恰当、贴切的中文译名。

二、文献综述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是二战后英国最有影响的哲学家之一奥斯汀(1962~2002)首先提出的。奥斯汀属于日常语言学派,研究非理想化的语言和人们熟视无睹的现象。在他之前,大多数人都没有关于“言语行为”(speech act)的概念,他们把语句看作在实际上与陈述相同的东西,并且用研究语句的方法来研究陈述。由于奥斯汀、维特根斯坦和其他所有哲学家的工作,人们开始认识到,语言学习中所涉及的东西并不仅仅是抽象的语句形式,而是使用这些语句实施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正是通过说出这些语句完成的。这种认识为研究语言哲学指明了一个新的方向,将语言研究变为人类意向行为的一种形式,由此产生了“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在语言哲学中,整个“言语行为理论”是对传统的语言研究狭隘性的一个非常了不起的突破。

奥斯汀打开了语言学研究的新领域,他研究的具体问题是人们如何以言行事。他之前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仅关心命题的真伪问题,但奥斯汀发现,很多情况下,人们说一句话并不是要表达一个命题,而是要做一件事情,例如宣布开会或给一个婴儿命教名(christen),这就是以言行事(陈国华 2007:F24)。

国内对于奥斯汀的介绍和引进始自1979年许国璋(1991)对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如何以言行事》)的摘译和介绍。近四十年来对奥斯汀及其理论的研究从未中断,一类研究主要集中于语言学领域,侧重于对“言语行为理论”的阐释和发展。一类研究致力于探究奥斯汀理论的哲学渊源和哲学意义。第三类研究属于应用研究,主要是将“言语行为理论”应用到不同研究领域。除了传统的领域如运用该理论研究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反讽(曲家丹 2006)、英语教学、翻译、广告、跨文化交际等等之外,有些研究也结合了较新的领域。陈海庆、张绍杰(2004)将之应用于分析语篇连贯性的问题。刘风光、张绍杰(2007)运用该理论中的以言行事分析诗歌语篇问题。付习涛(2004)认为“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为自然语言处理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尽管上述研究涵盖了“言语行为理论”的很多方面,但是都未关注一个问题:“言语行为理论”这一中文译名是否确切,是否准确反映了原本的意义。特别是speech act theory,其最普遍的译名是“言语行为理论”,但是这一译名和另一常用的语言学术语“言语行为(verbal behavior)”完全相同,使人无法区别二者的异同。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是奥斯汀自创的体系,概念是新的,术语也是自撰的,他将“言语行为”分为三种: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初学者很难理解其中的前缀il-,per-,将它们翻译确切则更为困难。

最早关注这一问题的是陈国华(1984:35)。他将speech act这一术语译为“言语动作”而不是沿用已有的“言语行为”。他认为有两个原因:1) 将act译为“行为”,其汉语意义与behaviour(行为),无法区别,而verbal behavior(言语行为)又是语言学的一个常用术语;2)acts是可数名词,“动作”也是可数名词,(如two directive acts指两个指使动作),而“行为”前面的量词只能是“种”,不能用来翻译单位意义上的acts。尽管这一探讨很有意义,但是并未引起足够重视,固有的译名仍然被沿用下去。

王宗炎(1987)讨论了翻译中术语译名的问题,认为有如下的原因会导致译名的错误:1.误解原文,如对乔姆斯基的术语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误解而译为“语言习得方法”,而乔姆斯基实际上讲的是人类大脑中的一种机制(mechanism);2.原文意思清楚,译名意思含混;3.原文一名一义,译文一名两义;4.两个原名意义各异,译名的界限不大分明。他也分析了“言语行为理论”的涵义以及它所包含的三种行为: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在理解上的困难以及给翻译所造成的困难,但是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译名。本研究在对“言语行为理论”的涵义以及相关的译名进行仔细分析梳理后,发现其译名的翻译所存在的问题和王宗炎的归纳基本吻合。

三、“言语行为理论”以及相关术语的译名辨析

通常speech act theory被译为“言语行为理论”,《现代语言学词典》也使用了这一译名,但是该译名和语言学中常用的另一个由斯金纳首创的理论verbal behavior完全相同,因此,这一译名存在的问题有两个方面:和原文的意思有偏差;原名名字意义各异,译名界限不清,一个译名对应了两个原名,失去了术语该有的区别性。speech act theory和斯金纳的verbal behavior在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内容上都完全不同。verbal behavior 和speech act都是各自研究领域里重要的术语,作者选择某个单词自有其意图和含义,而汉语却用完全相同的字眼表示,未免会引起混淆和误解。Verbal Behavior是斯金纳的代表作,属于行为主义语言学说,是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哲学和心理学理论基础。斯金纳认为人类的语言行为不只是简单的刺激和反应,他研究可观察到的行为,以及为什么有这种行为,该行为是如何形成的,属于行为学的一种。其研究对象是可见的,能说出因果关系的,可控制的。behavior一词被翻译成“行为”由来已久,如behaviorism被翻译成“行为主义”。

查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verbal:1a:of,relating to,or consisting of words b:of,relating to,or involving of words rather than meaning or substance

behavior:1a:the manner of conducting oneself b:anything that an organism does involving action and response to stimulation c:the response of an individual,group,or species to its environment.

中文维基百科对行为的解释:行为是指人类与其他动物的动作、行动方式,以及对环境与其他生物体或物体的反应。词性为中性。在人类或其他群居动物的社会里,有一些行为是不被接受的。对动物而言,行为可以是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可以是自愿也可以是非自愿的,而且受到内分泌系统与神经系统的控制。综合上述释义可见,verbal behavior译为“言语行为”符合源语言的含义和用法。

和斯金纳一样,奥斯汀也创造了新术语,而这些术语对于理解奥斯汀的意图很关键,术语理解不准确,对其理论的理解也会有偏差。因此其理论中术语的中文译名不可忽视。奥斯汀主要关注说话的作用和说话者的意图,研究非理想化的语言和人们熟视无睹的现象。他不研究言语如何起作用以及人的表现,他关注的是不同情况下说话者不同的目的,强调的是言语的交际及效果层面。

查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speech:1a:the communication or expression of thoughts in spoken words b:exchange of spoken words

act:a:the doing of a thing b:something done voluntarily

由上述释义可见,speech 侧重于交流,符合奥斯汀关注说话者意图的研究目的,而act侧重于某一具体动作,正是奥斯汀(Austin 1962/2002:94)所强调的“就通常意义而言,‘说某事’的举动,如‘封……为爵士’,就是以言行事,因此在这个层面就是研究言语,或者是整个言语的举动”[2]。克里斯托(Crystal 2008:446)认为,奥斯汀所谓的speech act并不是仅仅指 an act of speech(张嘴说话)这一动作,而且指a communicative activity(交际活动),并且交际活动是其术语的重心所在。其翻译不仅要表达出系统性,还要表达出区别性,因此,将speech act theory译为“言语行为理论”,既和已有定名的“verbal behavior”相冲突,也不完全符合奥斯汀的本意。“言语举动(speech act)”(陈国华2007:F24)这一译名既可以避免和verbal behaviour的译名相冲突,又强调了“说话”这一具体动作和交际目的,更为符合奥斯汀原意,同样,speech act theory可以译为“言语举动理论”。

而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中的三个acts: 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的中文译名情况更为复杂。最常用的是言内行为,言外行为,言后行为,其它相对应的译名分别还有:1.以言指事,以言行事,以言成事;2.言内力,言外力,言后力;4.说话行为,施事行为,取效行为;4.话语行为;5.话语施事行为,话语施效行为。这些译名是否全面准确地传达原文的意义和内涵,还需要对原文进行深入的解读。

细读原文,先看奥斯汀如何阐述“locutionary act”。“言辞举动”大约等于说出某种感觉和指称,这还是相当于传统意义上的“意义”[3]。(Austin 2002: 109)由原文可知,“言辞举动(locutionary act)”只是奥斯汀把言语举动抽象化后所分析出的其中的一个层面,并无内外之别;奥斯汀也阐述了关于“言辞举动(locutionary act)”和“以言行事举动(illocutionary act)”的关系,“我们可以说,通常而言,实施‘言辞举动’本质上也是实施‘以言行事举动’,这是我打算采用的术语。因此,在实施一个‘言辞举动’时,我们也在做这样一个举动:问或回答一个问题,给出信息或确认或警告。”[4](同上:98)可见,“以言行事举动(illocutionary act)”是同一言语举动的另一个层面,查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in- or il- or im- or ir-意为in,within,toward,所以将其译为“言外行为”正好与原意相反。奥斯汀对另一个术语“言辞取效举动(perlocutionary act)”的表述是:再进一步讲,实施一个言辞举动的同时也在实施一个以言行事举动,同时也还在实施另一种举动。说某件事常常是,甚至通常是对听众,说话者或其他人的感情,思想产生某种效果…我们把实施这种举动称之为“言辞取效举动(perlocutionary act)”[5](同上:101)。

这段话更加清晰地阐明了所谓的三个acts并非把一个言语举动切分为三,事实上是做了一个言语举动就一定同时有这三个举动,奥斯汀原文一直用的是“sense”,即从不同的层面来剖析同一言语举动,也即在阐释奥斯汀理论的核心“说话就是做事”。“per-”在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中的释义是through,所以perlocutionary 表示透过locution完成的举动。姜望琪(2005)在分析了奥斯汀的理论和原文之后,也认为在实施一个locutionary act时,也是在实施下列行为,如提出或回答问题,提供信息、保证或警告,宣告一个决定或表达一种意图,认为奥斯汀在挑战传统的把说话和做事、言论和行为对立起来的观念。如果将locutionary act译为“言外行为”,就将其理解为游离于言说之外的行为,如此奥斯汀所谓的“说话也是一种行为”就成为毫无意义的命题。另一方面,将三种acts译为“言内力、言外力、言后力”则忽略了奥斯汀在阐述该理论时所强调的“言语是一种具体举动”,而且,“力”和acts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没有对应之处。因此,本文认为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较为确切的译名分别为:1)言辞举动(locutionary act);2)以言行事举动(illocutionary act);3)言辞取效举动(perlocutionary act)(陈国华 2007:F24)。

四、结语

原则上一个术语指称一个概念,一名一译是理想的,但在实践中很难做到。准确地翻译术语需要研究其概念、所指对象、文体特色、语义区分度、语境以及术语产生的背景。术语译名的统一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过程,在一定时期内多个译名并存的局面常常存在,原有的译法可能会被新的译法取代。在遵循一定的术语翻译原则的基础上,逐渐地规范术语翻译,促进其标准化,不仅是语言学发展的要求,也是翻译学研究的要求。

注释:

[1]“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中文译名,但是和另一语言学理论“verbal behavior”的中文译名完全相同,本文将会详细对比二者的异同。

[2]英语原文:the act of‘saying something’in this full normal sense I call,i.e.dub,the performance of a locutionary act,and the study of utterance thus far and in this respects the study of locutions,or of the full units of speech.

[3]英语原文:A locutionary act is roughly equivalent to uttering a certain sense and reference,which again is roughly equivalent to“meaning”in the traditional sense.

[4]英语原文:To perform a locutionary act is in general, we may say,also and eo ipso to perform an illoctionary act,as I propose to call it.Thus in performing a locutionary act we shall also be performing such an act as:asking or answering a question,giving some information or an assurance or a warning.

[5]英语原文:There is a further sense(C)in which to perform a locutionary act,and therein an illocutionary act,may also be to perform an act of another kind.Saying something will often,or even normally,producing certain consequential effects upon the feelings,thoughts,or actions of the audience,or of the speakers,or of other persons.…we shall call the performance of an act of this kind the performance of a“perlocutionary”act.

参考文献:

[1]姜望琪.论术语翻译的标准[J].上海翻译(翻译学词典与翻译理论专辑),2005:80-84.

[2]罗天华.也谈语言学术语的翻译问题——以增译《语言共性和语言类型》为例[J].当代语言学,2012,(1):73-79.

[3]王宗炎.关于译名的三个问题[J].外语教学与研究,1987,(4):38-43.

[4]赵世开.语言学术语译名中的新问题[J].语言文字应用,1992,(4):3-51.

[5]Austin,J.L.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1962/2002).

[6]陈国华.导读[M].Fawcett,2007:24-26.

[7]许国璋.许国璋论语言[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8]曲家丹.言语行为理论与《哈姆雷特》中的戏剧反讽[J].长沙大学学报,2006,(3):85-87.

[9]陈海庆,张绍杰.语篇连贯:言语行为理论视角[J].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语文双月刊),2004,(6).

[10]刘风光,张绍杰.取效行为与诗歌语篇[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7,(10):6-8.

[12]付习涛.论言语行为的性质[J].语言学研究,2005,(4):81-86.

[11]陈国华.称谓动作与英语祈使句的分类[J].外语教学与研究,1984,(3):35-39.

[12]沈家煊(译),克里斯特尔,戴维编.现代语言学词典(A Dictionary of Linguistics and Phonetics)[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篇(3)

1 引言

英国哲学家J.L.Austin在他的《论育有所为》(1962)中提出:语言并不仅仅是用来“陈述”、“描写”或“说明”,还通常是用来实施某一种言语行为。之后美国语言学家Searle(1969)对这一理论加以发展,现在该理论已经成功地应用于哲学、语言学、心理学、文学批评等领域。国外许多学者对言语行为理论应用于文学作品分析的可行性作了深入的理论性的研究,如Marry Louise Pratt(1977)曾充分地论证了“文学语言”和“普通语言”并无二样。因而用来研究“普通语言”的理论可以用于文学批评中。本文以《傲慢与偏见》为文本,从作者与读者进行的交流和作品中人物之间的交流两个角度来分析该小说中反讽的语言特色。

2 理论背景――言语行为理论

Austin认为,要使“言”成功地有所“为”,即通过语言成功地实施某一行为,有三个条件必须满足。即三个“恰当条件”:1.说话人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条件的人,如:并非任何一个人对着一艘船扔香槟酒瓶并说“I namethis ship Elizabeth,”时这船便命上了名:2.说话人对自己所说的话不能反悔,如在对某人说出了“I give and be-queath my watch to...”后便不能不给:3,说话人必须对自己说出的要去实施的行为抱有诚意。如果口中说“Ipro-mise...”,心却毫无履行承诺的诚意,许诺就成了空话,说话人只不过是滥用了施为句的句式而已。诚意条件是实施任何言语行为时所固有的必须条件。

Haverkate(1990)强调指出:“对诚意条件的反讽性的操作是实施任何反讽性的言语行为时所固有的。”正因为说话人真实的言外之意是句子命题内容的反说或否定,所以故意流露出无诚意而产生反讽。其间接含意往往是其命题内容的对立、否定或矛盾,它可以是正话反说(通过责备来赞扬)或反语正说(通过赞扬来责备),所以反讽句是一种间接施为句,实施的是一种间接言语行为,其以言行事是借助另一种以言行事的表达方式间接地实现的。当其所“言”是“赞扬”时,所“为”却是“责备”或“批评”,反之亦然。间接施为句一般都可以插入施为动词。但反讽却不行。鉴于反讽字面意义上遵循着礼貌原则而言外之意却威胁对方或第三方的积极面子,反讽可以说是一种“戴了面纱的”威胁面子的言语行为,它能让说话人委婉、间接地攻击对方而又不引起冲突,从而也就保住了双方的面子。

3 《傲慢与偏见》中的反讽特色

3.1 《傲慢与偏见》中作者与读者交流上的反讽特色

众所周知,《傲慢与偏见》之所以能超越通俗小说的范围而跻身于世界巨著之列,其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其贯穿全书的反讽基调。作者以一种嘲讽的口吻讲叙了一些年轻姑娘们找丈夫的故事,抨击了当时社会中怪诞的价值观念。这就是作者通过反讽所执行的主要的言语行为。这种言语行为表现在小说的叙述、故事的展开及结局中。

3.1.1 反讽性的叙述

小说一开篇便打着“举世公认的真理”的口号:“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that a single man in D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当读者看到这句话时,对交流情景的了解很可能还仅限于这部小说的名称和作者。作为文学作品的一种,“小说”这个标签告诉读者摆在面前的是一个叙述性的语篇,既然这一开篇句紧随小说的“摘要”与标题而来,那么推断这句话就一定是作为故事“摘要”的继续,或者是对即将叙述的事件的评价。句中所执行的主要言语行为是阐述真理,但要读者认定这一“真理”是“举世公认的”是不可能的,于是读者假定作者是在暗示故事的叙述者在讥讽某些人。于是可以这样来理解叙述者:即便没有人作出过或会作出此类声明,但小说中的人物,如一心只想将女儿嫁入豪门的Bennet太太和以嫁人作为生活目标的Lucas家的女儿们,就是认定了这一“真理”并以此为处世准则的。说这话的人似乎是站在“有钱的单身汉”的立场上而作出的假设性的声明,但这一声明单身汉们未必认可,读者们也会质疑,因此故事的叙述者即作者故意违反了Grice(1975)的合作原则中的第一条――“质的准则”。根据Grice的“会话含意”理论(当说话人故意违反合作原则时,产生会话含义),因此叙述者在说反语。因为就英国19世纪早期的经济环境和社会传统而言,很可能是未婚的妇女需要有钱的单身汉;并且就故事本身而言,不是有钱的单身男子如Darey,Bingley等想讨老婆,而是Bennet家和Lueas家的女儿们急着找丈夫。

于是这一开篇句为小说的下文定下了基调。当我们看到文中的Bennet太太急着将女儿嫁给所见到的任何一个有钱男子时,我们就知道作者所嘲讽的是什么了。小说中所陈述的观点和作者及读者所持的观点形成了一种对比反差,反讽由此产生。

上述诠释可在小说的第二段中得到验证:

However little known the feelings or views of such a man may be on his first entering a neighborhood,this truth is so well fixed in the minds of the surroundings families,that he is considered the rightful property of some one or other of the their daughters.

这一段揭示了那“真理”的主观来源。这一来,“真理”的真实性就大大地降低了,其气势也大大减弱。而句中被动语态(“he is considered”)的运用则贬低了单身男子的地位,将其置身于被动状态,几乎扮演着受害者的角色。作者又将那些单身男子比作猎婿者眼中的“合法财产”,从而加强了其讥讽的口吻。

3.1.2 作品情节安排上的反讽

作者宏观上的反讽还体现在故事的展开、发展和结尾上。Austen对其作品情节的安排似乎是对18世纪传统罗曼史的一种讽刺。传统爱情故事中的男主人公完美无缺,男女主人公一见钟情。而在《傲慢与偏见》中的前几章中,读者几乎无法预料到男女主人公会互生爱意,也不曾设想到作者会在这两个人物中搭红线。作者甚至设置了不少的障碍来阻止他俩的发展。在故事的前半部中,男主 人公Darcy是令人生厌的,而女主人公Elizabeth对他也毫无好感,还不时批评指责他。Darcy初次在舞会上见到Elizabeth她们那群人时。曾声称:"Your(Bindley's)sisters are engaged,and there is not another woman in the room,whom it would not be a punishment to me to stand up With."而最终与他密切相关甚至结为亲友的恰恰就是这一群人:“In whom there was little beauty and no fashion.for whom he had felt the smallest interest.and from none received wither attention nor pleasure.”他第一次见到Elizabeth时,冷冷地评价她说:“She is tolerate;but not handsome enough to tempt me.”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就是这样一位女士让他陷入情网而不能自拔,不顾社会地位与家庭背景的巨大差距向她求婚。Elizabeth曾决定就算世上只剩Darcy一名男子也不嫁他,甚至在他第一次求婚时不但断然拒绝并且对他不留情面地进行批评指责。Darcy转变后,Eliza-beth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傲慢,于是两人冰释前嫌,终成眷属。

3.2 《傲慢与偏见》中小说人物之间交流上的反讽特色

Haverkate(1990)对词语反讽进行了开拓性研究,他认为在阐述类、指令类、承诺类、表达类和宣告类这五种基本言语行为中。反讽性的言语行为并不是均匀分布的,反讽主要见于阐述类。因为宣告类是通过施为公式行事的,通常就无所谓有无诚意,也就产生不了反讽。而其余的四类反讽言语行为正好在该小说人物之间的交流上充分体现。

3.2.1 阐述性反讽

阐述类言语行为的根本条件是“说话人(在不同的程度上)对所表达的命题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说话人的意图是使听话人接受话语命题内容,相信其真实性。而运用反讽的说话人是通过赞扬而进行批评或通过批评予以赞扬来作出某种评价的。反讽性阐述的交际目的在于使听话者接受所暗含的命题内容,相信其真实性。前面所讨论的反讽性的叙述和评议实际上也是阐述性反讽。下面的人物对话中也执行的是这类反讽言语行为,如以小说中Bennet先生和他的太太之间的对话:

"My dear Mr.

Bennet, "said his lady to him one day, "have you heard that Nertherfield Park is let at last7 "Mr.Bennet replied he has not."But it is," returned she; "for Mrs.Long has just been here ,and she told me all about it."

Mr.Bennet mad no answer."Do not you want to know who has tak-en it7 "cried is wife impatiently."You want to tell me,and I have no objection to heating it." This is invitation enough.

"You want to tell me,and I have no objection to hearingit."就是一例阐述性的反讽言语行为。Bennet先生说这话时违反了合作原则中方式准则第三条:说话要简洁。根据Searle所列举的“询问”的基本条件中的诚意条件――“说话人想要得到相关信息”,Bennet先生应该对他太太的发问作出简洁热情的回答。但正是他的上述答复充分揭示了Bennet太太的询问行为中根本没有诚意。因为她早已迫不急待地想告诉Bennet先生这一好消息并鼓动他尽早去结识她的“猎物”,即“一位有钱的单身汉”。另外,这一反讽性的阐述也提醒读者去注意Bennet先生对他太太所采取的那种嘲弄挖苦的态度和Bennet太太一心只想着串门、说闲话。以及最主要的如何将五个女儿嫁出去。

3.2.2 ―指令性反讽

指令类言语行为的言外之意是说话人试图使听话人去做某事。说话人运用指令性反讽来表达与他所说的相反或不同的含意。它与阐述性反讽的区别在于适从性不同,前者是要使客观世界去适从话语而后者正好相反。

在《傲慢与偏见》前两卷中女主人公Elizabeth一直对傲慢、不讨人喜欢的男主人公Darey怀有很深的偏见,所以在他们之间的对话中,Elizabeth总是话里有话、话中带刺,挖苦、攻击Darcy。如,他俩在一次舞会上跳舞时:After a pause of some minutes she [Elizabeth] addressed of him a second time with "It is your turn to say something now,Mr.Darcy.――I talked about the dance,and you ought to make some kind of remark on the size of the room,or the number of the couples.

Elizabeth的最后那句话就是典型的指令性反讽。Leech(1983)曾说:“礼貌不仅仅体现在谈话的内容上,还表现在交谈双方的谈话方式上。如在该开口时保持沉默或该沉默时却又开口都是不礼貌的。”根据当时的礼节,跳舞时双方应有所交谈。Elizabeth于是采用了这一指令性反讽言语行为来指责对方不合时宜的缄默(也正是这种不礼貌的缄默使Darcy给人留下了极为不利的印象)。之前,Elizabeth本打算在沉默中与他跳完这一曲。但转念一想,“It would be great punishment to her partner to oblige him to talk”,于是才有了上述讥讽性的建议。它的会话含意是:如果你默不作声,我偏要你作些乏味而无意义的谈话来捉弄你、惩罚你。

3.2.3 承诺性反讽

承诺类言语行为是说话人对一个将来的行为作出许诺。它与指令类的根本区别在于说话人是所许诺行为的执行,而在指令中是听话人去执行某个将来的行为。承诺类的先决条件是说话人对所承诺的行为有能力去完成,所以当交谈双方都清楚说话人并没有能力或不可能去实施那一行为时,承诺便赋予了反讽的含意。

又以Bennet夫妇之间的一段对话为例。Bennet太太试着说服丈夫去拜访Bingley先生:"...Indeed you must go, for it will be impossible for us to visit him,if you do not." Mr.Bennet : "You are over scrupulous surely.I dare say Mr.Bing-ley will be very glad to see you~ and I will send a few lines by you to assure him of my hearty consent to his marrying which ever he chooses of the girls..."

Bennet先生的“seNd a few lines”是一种承诺性反讽言语行为。因为按当时的社会习俗,Bennet太太是不可能去拜会那位新邻居的,Bennet先生所许诺的“捎几句话去”的行为也就无从谈起了。通过毫无诚意的空口许诺,Bennet先生又在讥讽他太太:一门心思只想着拜会有钱的单身汉,"Single man of a large fortune...What a fine thing for our girls...You must know that I am thinking of his marry-ing one of them...what an establishment it would be for one of them."。

3.2.4 表达性反讽

表达类言语行为的根本条件是说话人对某种客观事态表达自己的心理状态。这类言语行为主要有“感谢”、“祝贺”、“欢迎”、“道歉”等。它们在交际双方间建立某种社会心理关系。说话人的反讽含意可以从语境中来推断。表达性反讽的主要意图是对听话人的行为作出一个贬抑的陈述。

在《傲慢与偏见》第三卷中,Elizabeth最小的妹妹Ly-dia与不负责任的Wickham私奔了,使Elizabeth全家蒙羞。多亏Darcy的秘密安排才替他们补办了结婚仪式。当这两口子以新婚夫妇的身份到Bennet家时,竟然自我感觉良好,没有丝毫不安或羞愧感,尤其是Lydias:

"...You and papa,and my sisters,must come down and see us.We shall be at Newcastle all the winter,and I dare say there will be some bells,and I will take care to get partners for them all.And then when you go away,you may leave one or two of my sisters behind you; and I dare say I shall get hus-bands for them before the winter is over." "I thank you for my share of the favor," said Elizabeth; "But I do not particularly like your way of getting husbands."

篇(4)

《白象似的群山》是20世纪美国着名作家海明威颇具特色的短篇小说之一,该小说语言简明清新,内容蕴含丰富。海明威通过巧妙安排句法结构、精确的用词以及男女主人公之间一系列对话的描摹,很好地呈现了两个男女主人公微妙的心理变化。

这部小说中人物没有确切的身份,整个故事甚至没有一个确切的历史时间,只是截取了一个名叫吉格的年轻姑娘和一个美国男人在西班牙某个小火车站的酒吧门口喝酒候车时的一个生活片段,而二者间的身份、关系则是通过一系列对话呈现的。仔细研读这番对话,会发现男女主人公之间逐渐凸显的不和谐关系及其鲜明的性格特征,语用学理论中格莱斯会话含义的合作原则为研读这部小说的语言特征提供了新的方法。看似平淡无奇的一番对话,我们可以通过语言形式和使用者之间的关系,捕捉其交际的意图和行为,洞察交际双方的社会关系。

合作原则是美国语言学家格莱斯为弥补索绪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提出的。格莱斯认为,在所有的语言交际中,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都有着一种默契的合作,说话人和听话人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使整个交谈过程所说的话符合交流的目标和方向,这种合作使他们能够持续进行有意义的言语交际。¨合作原则具体体现为四条准则:质量准则、数量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遵循这四条原则,能促使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达成默契,以顺利完成交际。但在实际交际中,人们常常出于礼貌或其他原因有意违反这四条准则而产生言外之意。合作原则为我们赏析小说中的对话提供了新的方法。小说《白象似的群山》中违反合作原则次准则产生的言外行为较为丰富。

一、违背数量准则的言外行为

数量准则包含两个方面:(1)使自己所说的话达到所要求的详尽程度;(2)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更详尽。数量准则规定了人们说话时应提供合适的信息量,不应多说,也不应少说。如果违背数量准则,会产生相应的语用效果。违反数量准则的言外行为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靠超出必要信息量的信息产生言外之意,另一种情况是话语中有意减少必要的信息量,从而含有某种言外之意。

篇(5)

《白象似的群山》是20世纪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颇具特色的短篇小说之一,该小说语言简明清新,内容蕴含丰富。海明威通过巧妙安排句法结构、精确的用词以及男女主人公之间一系列对话的描摹,很好地呈现了两个男女主人公微妙的心理变化。

这部小说中人物没有确切的身份,整个故事甚至没有一个确切的历史时间,只是截取了一个名叫吉格的年轻姑娘和一个美国男人在西班牙某个小火车站的酒吧门口喝酒候车时的一个生活片段,而二者间的身份、关系则是通过一系列对话呈现的。仔细研读这番对话,会发现男女主人公之间逐渐凸显的不和谐关系及其鲜明的性格特征,语用学理论中格莱斯会话含义的合作原则为研读这部小说的语言特征提供了新的方法。看似平淡无奇的一番对话,我们可以通过语言形式和使用者之间的关系,捕捉其交际的意图和行为,洞察交际双方的社会关系。

合作原则是美国语言学家格莱斯为弥补索绪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提出的。格莱斯认为,在所有的语言交际中,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都有着一种默契的合作,说话人和听话人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使整个交谈过程所说的话符合交流的目标和方向,这种合作使他们能够持续进行有意义的言语交际。¨合作原则具体体现为四条准则:质量准则、数量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遵循这四条原则,能促使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达成默契,以顺利完成交际。但在实际交际中,人们常常出于礼貌或其他原因有意违反这四条准则而产生言外之意。合作原则为我们赏析小说中的对话提供了新的方法。小说《白象似的群山》中违反合作原则次准则产生的言外行为较为丰富。

一、违背数量准则的言外行为

数量准则包含两个方面:(1)使自己所说的话达到所要求的详尽程度;(2)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更详尽。数量准则规定了人们说话时应提供合适的信息量,不应多说,也不应少说。如果违背数量准则,会产生相应的语用效果。违反数量准则的言外行为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靠超出必要信息量的信息产生言外之意,另一种情况是话语中有意减少必要的信息量,从而含有某种言外之意。

在《白象似的群山》开篇对话中,女孩吉格问男孩“我们该喝点什么呢?”男人的回答是:“天太热了!喝啤酒”。对话之初,男主人公就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数量准则,女孩只是问喝点什么,而男主人公则附加了信息。天太热了,女孩用了“我们”和较为委婉的“应该”,而男人则不假思索地决定喝啤酒。可见对话中的这个美国男人有着很强烈的权力意志。尔后,在等待侍者奉上啤酒的空档中,女孩望着远处的群山说:“他们看上去像白色的象群。”男孩喝着啤酒漫不经心地说:“我没见到过”。此番对话使得两个年轻恋人之间的冲突逐渐产生。吉格觉得远处的群山像白色的象群,男孩则不以为然地辩解道,“光凭你说我没见到过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可以看出在这段对话中女孩用象群来比喻远山的说法显然是她个人感性的观点,而男孩对自己的异议进一步补充说明则有意违背了“数量准则”中的次准则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更详尽。而吉格对男孩的反讽则进一步加深了二者对合作原则的违反程度。

二、违背质量准则的言外行为

格莱斯有关质量准则包含两个次准则:(1)不要说自己认为是不真实的话;(2)不要说自己缺乏足够证据的话。小说中随着两人进一步的交谈,读者逐渐获悉是女主人公吉格的怀孕使得男人感到心烦,希望女人做流产。而女人的回答言不及义,经过一段关于山和酒的开场,男人首先提出手术,随着交谈的深人,他们的分歧变得越来越尖锐起来。如文中这段对话:

吉格:我们能再喝点别的吗?

男孩:好的。

男孩:啤酒很不错。

吉格:太好了。

男孩:吉格,那真的仅仅只是一个小手术而已。甚至根本算不上是一个手术。我知道你是不会介意的。

上述对话中,年轻男人借着女孩问他再喝点什么的机会趁机又想说服女孩去把孩子作掉,甚至把在女孩看来非常紧张的手术说成是一个简单的只需注入空气就一切正常的手术。显然男孩在这段言谈中刻意地违反了质量准则,他对女孩期待的回答由于口是心非缺乏真诚而产生了言外之意。年轻的吉格要承受失去孩子的身心痛苦,因而有着复杂的心理和情感,而男人则坚持让她流产。因此二者之间以往那种平衡、和谐的关系逐渐打破,冲突则进一步升级。

另外一处明显违反合作原则的对话在小说的尾声部分,两人的分歧达到紧张的程度。两人话语交锋的中心是是否做流产手术的问题。

男人:好的,如果你不想做手术你不必勉强自己。如果你不愿意我是不会让你做的。但是我知道这是一个相当简单的手术。

吉格:如果我接受手术了。你会高兴吗?你会爱我吗?

男人:你知道我是爱你的。你知道我并不担心这个手术,因为相当简单。

吉格:那么我就做吧。因为我并不在乎我自己,我只在乎你。

男人:如果你不愿意我是不会愿意让你做的。

这段对话中男人再次有意地违背了会话合作原则中的质量准则。于女孩而言,和怀孕的事相比,她更怕失去男人对她的爱。为了一如往昔的爱,她可以委屈自己承受流产的风险与痛苦,而男人不断地强调这个手术很简单,同时又重申他很在意,一如既往地爱女孩,要女孩知道他有多么的担心她,如果女孩不愿意,可以不去做手术。显然他说了对自己和对女孩而言都不真实的话,女孩作为听话者始终处于这番对话的弱势地位。

篇(6)

《白象似的群山》是20世纪美国着名作家海明威颇具特色的短篇小说之一,该小说语言简明清新,内容蕴含丰富。海明威通过巧妙安排句法结构、精确的用词以及男女主人公之间一系列对话的描摹,很好地呈现了两个男女主人公微妙的心理变化。

这部小说中人物没有确切的身份,整个故事甚至没有一个确切的历史时间,只是截取了一个名叫吉格的年轻姑娘和一个美国男人在西班牙某个小火车站的酒吧门口喝酒候车时的一个生活片段,而二者间的身份、关系则是通过一系列对话呈现的。仔细研读这番对话,会发现男女主人公之间逐渐凸显的不和谐关系及其鲜明的性格特征,语用学理论中格莱斯会话含义的合作原则为研读这部小说的语言特征提供了新的方法。看似平淡无奇的一番对话,我们可以通过语言形式和使用者之间的关系,捕捉其交际的意图和行为,洞察交际双方的社会关系。

合作原则是美国语言学家格莱斯为弥补索绪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提出的。格莱斯认为,在所有的语言交际中,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都有着一种默契的合作,说话人和听话人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使整个交谈过程所说的话符合交流的目标和方向,这种合作使他们能够持续进行有意义的言语交际。¨合作原则具体体现为四条准则:质量准则、数量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遵循这四条原则,能促使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达成默契,以顺利完成交际。但在实际交际中,人们常常出于礼貌或其他原因有意违反这四条准则而产生言外之意。合作原则为我们赏析小说中的对话提供了新的方法。小说《白象似的群山》中违反合作原则次准则产生的言外行为较为丰富。

一、违背数量准则的言外行为

数量准则包含两个方面:(1)使自己所说的话达到所要求的详尽程度;(2)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更详尽。数量准则规定了人们说话时应提供合适的信息量,不应多说,也不应少说。如果违背数量准则,会产生相应的语用效果。违反数量准则的言外行为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靠超出必要信息量的信息产生言外之意,另一种情况是话语中有意减少必要的信息量,从而含有某种言外之意。

在《白象似的群山》开篇对话中,女孩吉格问男孩“我们该喝点什么呢?”男人的回答是:“天太热了!喝啤酒”。对话之初,男主人公就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数量准则,女孩只是问喝点什么,而男主人公则附加了信息。天太热了,女孩用了“我们”和较为委婉的“应该”,而男人则不假思索地决定喝啤酒。可见对话中的这个美国男人有着很强烈的权力意志。尔后,在等待侍者奉上啤酒的空档中,女孩望着远处的群山说:“他们看上去像白色的象群。”男孩喝着啤酒漫不经心地说:“我没见到过”。此番对话使得两个年轻恋人之间的冲突逐渐产生。吉格觉得远处的群山像白色的象群,男孩则不以为然地辩解道,“光凭你说我没见到过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可以看出在这段对话中女孩用象群来比喻远山的说法显然是她个人感性的观点,而男孩对自己的异议进一步补充说明则有意违背了“数量准则”中的次准则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更详尽。而吉格对男孩的反讽则进一步加深了二者对合作原则的违反程度。

二、违背质量准则的言外行为

格莱斯有关质量准则包含两个次准则:(1)不要说自己认为是不真实的话;(2)不要说自己缺乏足够证据的话。小说中随着两人进一步的交谈,读者逐渐获悉是女主人公吉格的怀孕使得男人感到心烦,希望女人做流产。而女人的回答言不及义,经过一段关于山和酒的开场,男人首先提出手术,随着交谈的深人,他们的分歧变得越来越尖锐起来。如文中这段对话:

吉格:我们能再喝点别的吗?

男孩:好的。

男孩:啤酒很不错。

吉格:太好了。

男孩:吉格,那真的仅仅只是一个小手术而已。甚至根本算不上是一个手术。我知道你是不会介意的。

上述对话中,年轻男人借着女孩问他再喝点什么的机会趁机又想说服女孩去把孩子作掉,甚至把在女孩看来非常紧张的手术说成是一个简单的只需注入空气就一切正常的手术。显然男孩在这段言谈中刻意地违反了质量准则,他对女孩期待的回答由于口是心非缺乏真诚而产生了言外之意。年轻的吉格要承受失去孩子的身心痛苦,因而有着复杂的心理和情感,而男人则坚持让她流产。因此二者之间以往那种平衡、和谐的关系逐渐打破,冲突则进一步升级。

另外一处明显违反合作原则的对话在小说的尾声部分,两人的分歧达到紧张的程度。两人话语交锋的中心是是否做流产手术的问题。

男人:好的,如果你不想做手术你不必勉强自己。如果你不愿意我是不会让你做的。但是我知道这是一个相当简单的手术。

吉格:如果我接受手术了。你会高兴吗?你会爱我吗?

男人:你知道我是爱你的。你知道我并不担心这个手术,因为相当简单。

吉格:那么我就做吧。因为我并不在乎我自己,我只在乎你。

男人:如果你不愿意我是不会愿意让你做的。

这段对话中男人再次有意地违背了会话合作原则中的质量准则。于女孩而言,和怀孕的事相比,她更怕失去男人对她的爱。为了一如往昔的爱,她可以委屈自己承受流产的风险与痛苦,而男人不断地强调这个手术很简单,同时又重申他很在意,一如既往地爱女孩,要女孩知道他有多么的担心她,如果女孩不愿意,可以不去做手术。显然他说了对自己和对女孩而言都不真实的话,女孩作为听话者始终处于这番对话的弱势地位。

篇(7)

1. 话语意义的内隐特征

语用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语言的内隐意义。在日常交际中,人们不能完全依赖话语的字面意义来理解说话者意思。Verschueren认为意义完全外显是不可能的,话语意义(utterance meaning)总是要大于句子的字面意义。无论多么面面俱到,话语措辞所留下来的隐含信息总比能明确表达的更多。(Verschueren,1999:26-27)为研究话语字面意义之外的那部分隐含意义,J. L. Austin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并造了说话用意/施为力(illocutionary force)这一术语,他认为话面意义或句子意义(locutionary meaning)和说话用意有着根本性的区别;P. Grice则提出了会话含意理论(theory of 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并使用了含意(implicature)这一术语,表示“隐含之义”,与“所说内容”相对。(见何自然,陈新仁:2004:91)在此二人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语用学可以认为就是研究言外之意的学科。(姜望琪,2003:3-4)言外之意的理解要依赖于语境和释话人的相关语境知识。Verschueren把意义(包括字面意义和言外之意)的生成和获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他把话语所携带的未披漏的信息世界叫做背景信息或者共有知识,因为必须假定这种信息在某种程度上为发话人和释话人所共有。(Verschueren,1999:26)他把交际双方放入由心智世界、社交世界、物理世界共同构成的语境中,语言交际中发话人和释话人依赖语言语境以及更深层次的这三个世界的背景知识。关联理论的提出者Sperber and Wilson则指出,话语与语境特征联系越小,意义就越外显。(Sperber and Wilson, 1995: 182)反之,话语与语境特征联系越大,则意义越内隐。Verschueren(1999:33-34)总结了传递隐含意义四种手段:前提(或者预设)、蕴涵、常规会话含意和非常规会话含意。常规会话含意由话语定词语的意义所决定,可以看作是使用特定词语的话语所常规带有的特征。而非常规会话含意则产生于具体的场合,其推导离不开对当时语境特征的把握。(何自然,陈新仁:2004:92)前三者是隐含意义传递的常规手段,可以加以策略性利用,而非常规会话含意则涉及外显意义的策略性回避。(Verschueren,1999: 34)在书中的另一处,Verschueren(1999:156)指出了外显意义策略性回避的几种手段:会话含意、反讽、隐喻、礼貌和幽默。

2. 隐喻:一种语用现象

隐喻(metaphor)一词来自希腊词metapherein,即meta + pherein,大体可以理解为带到[字面的]后面。(见陈嘉映,2003:374)隐喻的字面意义与说话者的实际含意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也就是说隐喻的意义总是内隐的。对于隐喻的认识,学界经历了从修辞学到语义学再到跨心理学、哲学、语用学、符号学等不同学科进行研究的几个阶段。现代隐喻理论对于隐喻本质的认识概括起来有隐喻是一种认知现象、隐喻是一种语用现象、隐喻是两个不同语义领域的互动、隐喻是一种述谓现象等几种。(见束定芳,2000)这几种认识其实是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对隐喻进行的描述和解释,相互之间构成互补的关系。但无论哪一种理论都必须承认,隐喻意义的生成和理解都依赖于语境特征,隐喻是一种话语现象。用M. Black(1962)的理论来说,隐喻是一种以句子(话语)为框架(frame),以词为焦点(focus)的话语现象。(在更大的语境下,焦点不仅限于词语层面,它可以延伸至句子和篇章层面。)隐喻的判别必须在上下文中,在一定的语境里。在一般情况下用作隐喻的表达在某些情况下会回归字面意义,如死隐喻的复活或者语义的回归现象。例如,“老虎屁股摸不得”一般情况下都作为隐喻表达来使用,甚至被视作一个死隐喻,表示不能惹的人或事物,但是如果在动物园的虎笼旁边贴上了这样一个告示的话,其意义显然已经由隐变显,回归了字面意义。离开了动物园、老虎和游人等因素共同构成的物理世界,人们很难孤立地判断“老虎屁股摸不得”这一表达究竟是否隐喻。再来看一段美籍华人学者唐德刚对打麻将的精彩描述:

一次在他背后看他打麻将,我忽有所悟。抓了一手杂牌,连呼“不成气候,不成气候!”可是“好张子”却不断地来,他东拼西凑,手忙脚乱,结果还是和不了牌。原来之这位启蒙大师就是这样东拼西凑,手忙脚乱。再看他下家,那位女士慢条斯理,运筹帷幄,指挥若定。她正在摸“清一色”,所以不管“好张子,坏张子”,只要颜色不同,就打掉再说!

其实“只要颜色不同,就打掉再说”,又岂只胡家这位女客?在有生之年里,各党派、各宗师……哪一个不是只要颜色不同,就打掉再说呢?!胸有成竹、取舍分明,所以他们没有之那样博学多才,他们也就没有之那样手忙脚乱了!

如果只从字面出发的话,是无法体会这两段话的深层含意的。孤立地看第一部分,读者可以认为这就是对打麻将的描述,是字面表达。但是结合下文看,第一部分显然是一个隐喻表达。麻将的颜色隐喻不同学术流派、学科和思想流派、政治见解(当然,对了解程度不同的人或许会得出不同的解释);“打麻将”隐喻对学术、对思想或者对政治的态度;而“摸清一色”、“手忙脚乱”则分别指两种对待不同学术领域或者思想以及不同政治观点的态度。离开了上下文,离开了读者的相关背景知识和心智世界,该语篇层次的隐喻是无法得到判别和建构的。

不但隐喻的判别需要语境,隐喻意义的理解也离不开语境。Parmegiani(1983)指出,交际者获得意义一般通过一下几个阶段:1. 预测将要说的内容;2. 了解产生这一话语的语境特征;3. 观察说话者的面部表情和手势;4. 利用文化形成的可能时间的世界知识。(见束定芳,2000:31-41)

John Searle(1979)在其著作《表述和意义:言语行为研究》中专门用了一章来论述隐喻问题。他认为句子意义是话语意义的一部分,但是却不能穷尽话语意义。很多情况下,我们因为字面表达无法准确传达我们想要表达的意义而使用了隐喻。Searle还引入了逻辑语义的真值条件来对隐喻现象进行解释。他举了以下例子说明话语意义对语境的依赖:

1. Sally is tall.

篇(8)

一、引言

对幽默的研究由来已久,最早是从美学角度进行的,随着认知的不断深入,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越来越多的学科开始论及幽默,并且逐渐形成了一个多学科交叉的研究领域。“近三十年来西方语言学家运用‘会话合作原则’‘关联理论’‘礼貌原则’‘言语行为理论’以及语境、预设、指示词等语用学理论、认知科学的‘概念合成理论’等分析幽默话语,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1](P90-93)而幽默广泛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交际之中,“Pocheplsov(1981)把幽默分为情景幽默和言语幽默。情景幽默是产生在特定情景中的幽默,比如:猴子模仿人类骑车。而言语幽默是借助语言媒介达到的幽默效果,笑话就是典型的言语幽默形式。”[2](P49)美国的情景喜剧之所以备受观众喜爱,就源于其间的言语幽默。观者能否真正理解其会话含义的幽默需要译者有充分的理论基础做铺垫。因此,本文从合作原则视角出发,以经典美剧《绝望主妇》中的对白为研究对象来分析幽默的产生,旨在探讨如何在字幕翻译中实现对等翻译,使观众能更好地理解会话的幽默含义,从而使影视作品完成其文化交流及娱乐的目的。

二、合作原则和会话含义

格赖斯认为,真正的会话含义理论“本质上是一种关于人们如何运用语言的理论”[3](P11)。它不是单纯从语言系统内部(语音、语法、语义等)研究语言本身要表达的意义,而是通过透视语境与话语的关联性,研究话语的真正含义,解释话语的言外之意[4](P110-113)。人们所说的话和人们说话的用意之间常有一定的距离,这种话语的用意就是“会话含义”(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会话含义“无疑是间接语言的一种表现形式”[5](P138)。留意一下日常生活便会发现,会话含义其实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人们说话常常是话中有话,带有弦外之音,但在理解过程中,需要借助谈话者的知识和推理能力。语言学家格赖斯提出了著名的会话含义理论,认为言语交际双方在使用语言时要遵守合作原则的四准则: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联准则及方式准则。为此,人们在言语交际中要遵守真实、充分、关联、清楚等原则和准则。说话人直接遵守或故意违反合作原则,会产生特定的隐含意义,达到特定的交际意图。

会话含义对语言具有极大的依赖性,言语幽默也要借助语言媒介,因此,字幕翻译时也应实现对等,让观众体会到幽默。“曾宪才(1993)也指出,译者碰到有会话含义的语句时,一般只译出其语义意义,其语用意义留给读者去推理、体会,译者无需代劳。如果不顾及原文语境,将语用意义也译出,反而会弄巧成拙。”[6](P48)如果原文中的对白违背了合作原则,那译文也应违背合作原则,其暗示的含义让观众自己去体会和推导,以确保不失原剧中的幽默内涵。

三、合作原则及其违反在《绝望主妇》中的应用

“《绝望主妇》这个横扫第57届电视艾美奖15项提名的ABC大热剧集征服了美国,吸引了亿万人的眼球。它是唯一一部专门关注女性,尤其关注已婚女性的新兴连续剧。它既拥有神秘的剧情,又拥有许多有趣的瞬间。”[7](P103-104)下面列举一些剧中对白,以揭示主人公是如何通过违背合作原则的四条准则来传达隐含之意达到幽默效果的。

(一)违反数量原则的幽默对白

根据数量原则(Quantity maxim),在言语交际中说话人要做到以下几点:

1.使自己所说的话达到(交谈的现时目的)所要求的详尽程度;

2.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更详尽。

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同样需要遵循这条准则,但必须把原文中的信息完全地传递给译文读者,而不是根据译文读者的需要来表达。而且,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不得增加原文中没有的信息,也不得减少原文中本有的信息。

(1)Tom:Wow...I was convinced that you would think it was a dumb idea.

Lynette:Well,it’s a little dumb.But compared to what I was thinking...

Tom:What were you thinking?

Lynette:Well,it’s just...I saw you two together,and I...I didn’t know that you were...And she looks so...For God sake,Tom,the woman has to be somewhere.Just sigh the dam lease.

剧集对白翻译如下:

(1)′Tom:哇……我还以为你认为这主意糟透了。

Lynette:是有点糟,但跟我原来想的比起来……

Tom:你原来想的什么?

Lynette:只是……我看到你俩一起……我……我不知道你们……她看起来很……拜托……Tom……她要赶去别的地方……快签了那个租约。

在《绝望主妇》中,Lynette和Tom是一对夫妻。例(1)这个情节的背景是Tom迷上了玩乐队,但Lynette不喜欢Tom在自家车库玩,于是Tom就从一个比较火辣的从事房地产经销的那里租了一个仓库。而Lynette无意中发现正在交谈中的二人,以为Tom有婚外情,当发现不是时,有少许尴尬。她虽没有明显地说出自己本来的想法,违反了数量原则的第一条原则――使自己所说的话达到(交谈的现时目的)所要求的详尽程度,但其断断续续的话语泄露了她的心思。原文中是断断续续地没有回答完整,则译文也需要违背数量原则,不可以补充完整,让读者自己去体会感受其内心的尴尬,推测出Lynette的担忧及先前的想法,所以对此处的对白采用直译即可。

Lynette自从有了孩子,一直在家里做家庭主妇。当她无意中发现Annabel(Tom的前女友)是Tom现在的工作搭档时,心里焦虑不安。她特意邀请Annabel去家里做客,然后让她欣赏自己的孩子们画的一幅全家福,以此来显示自己家庭的和睦。

(2)Annabel:That is so adorable.When did you do that?

Porter:Today,mommy told us to.

Lynette(Nervous laughter):I just told them to paint something nice,the sentiment is all theirs.

Porter:But you told us to――

Lynette:Hold on,honey,grownups are talking.

剧集对白翻译如下:

(2)′Annabel:画得太好了,你们什么时候画的?

Porter:今天,妈妈让我们画的。

Annabel:我让他们画点好看的东西,画什么是他们自己决定的。

Porter:是你让我们这么画的。

Lynette:等等,大人在说话。

原剧的对白中儿子Porter的回答违背了数量原则的第二原则――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的更详尽。Porter本身只需回答“今天”就可以了,但他多回答了一句“妈妈让我们画的”,直接让现场气氛变得尴尬,让观众忍俊不禁。但是剧中Porter的第二句话显然是一句不完整的话,而翻译过来的对白却是完整的。这个情景的幽默也在于读者的推敲,所以Porter的第二句对白“But you told us to――”也适合直译为“但是你让我们――”,将余味留给观者推敲。

(二)违反质量原则的幽默对白

根据质量原则(Quality maxim),谈话人要注意:

1.不要说自己认为是不真实的话;

2.不要说自己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也就是说,“当发话人故意说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话时,便产生了夸张、反讽、隐喻等语言现象,而这些修辞手段往往与幽默效果密切相连”[8](P130-132)。这就是违反质量原则而产生的幽默,在翻译过程中,要求译者准确地传达原文中的信息。所谓准确的翻译,就是把原文转成译文之后,译文提供给读者的信息与原文提供给读者的信息一致。例如:

(3)Bree:Orson!You are amazing!...

Katherine:That's great.Well,better go marinate those scallops for the lunch tomorrow.

Orson:Oh,scallops?

Katherine:Done?

Orson:Done.I also made the pesto mayonnaise and I put the individual cobblers in their ramekins.

Bree:Oh.Well,it looks like we're all set until the morning then.Hey,why don't you,uh,take the afternoon off?

Katherine:And do what?

Bree:I don't know――read,relax,give yourself a pedicure.

Katherine:Fine.What do you bet I take my socks off and see Orson's already done it for me?

剧集对白翻译如下:

(3)′Bree:Orson!你太棒了……

Katherine:挺好的,我还是去为明天的午餐腌制扇贝吧。

Orson:哦,扇贝?已经腌好了。

Katherine:好了?

Orson:我还做好了意式香草汁,还把酥皮水果馅饼都放进小烤盘里了。

Bree:看起来明天早上的活都干完了。嘿,要不你下午休息吧?

Katherine:去干什么?

Bree:不知道,看书,放松,修修脚趾甲。

Katherine:好吧,我看我脱下袜子会发现Orson已经帮我修好了,你跟我赌吗?

Bree和Orson是一对夫妻。Bree事业成功,而Orson因有入狱经历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于是决定和Bree一块工作。他竭力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于是将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提前完成。Katherine原来是Bree的合作伙伴,但她是一名中年单身女性,孤独地生活,工作是她的全部,会令她过得更充实一点。当她发现无事可做可以休息时,调侃说当她脱下袜子会发现她也不用修指甲了。此处Katherine的回答很明显违背了质量原则第一条――不要说自己认为是不真实的话。这句话明显是不真实的,所以直译即可,Katherine的故意违反就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自己的不满,觉得Orson没必要将她的工作提前完成。

(4)M.J.:All right.We are gonna get to see“Tom and Jerry”.

Susan:Uh,Tom is my doctor.Jerry is his nurse.When I’m late,boy,they really go at each other.

剧集对白翻译如下:

(4)′M.J.:太好了,我能看《汤姆与杰里》了。

Susan:呃,Tom是我的医生,而Jerry是他的护士,如果我迟到了,他们会打起来的。

苏珊和儿子MJ在超市收银台前排队付款,MJ抱怨如果不快点的话,就看不到动画片《汤姆与杰里》了,苏珊称她要赶去医院做透析,于是大家便让她排到最前面。MJ激动地说道:“太好了,我能看《汤姆与杰里》了。”这时所有的人都用奇异的眼光看着苏珊,苏珊连忙解释说汤姆其实是她的医生,而杰里则是他的护士,如果她迟到了,医生和护士就会打起来。不过从这段对话中可以看出Susan说的话并不是真的,而是为了解围所编造的谎话,违背了会话原则中的质量准则。中国观众在看到这里时不一定能够一下子明白,可以在翻译这段对白时用括号来注明“Tom and Jerry”是一个动画片名,这样能使观众更好地理解这段对话的含义,得到与美国当地观众所欣赏到的类似幽默效果。

(三)违反关联原则的幽默对白

关联准则(Relation maxim)规定在交际中,说话要贴切。

这条准则运用在翻译中就是指译文的表达要清晰无误。这就要求译者在翻译时采用符合译语规律的语言,以便译文能顺利地被读者看懂,顺利地接收译文的信息。关联准则要求谈话与主题有关,但有时说话人为了含蓄地表达自己意图,会有意选择绕开正题,含沙射影地表明自己的态度或观点。

(5)Susan:What’s so funny?

Mrs.Huber:I was just thinking of that expression“I’ll make mincemeat out of you”.Mincemeat used to be an entrap made of mostly chopped meat,so it was like saying“I’ll chop you up into little bits”.But that was centuries ago.Today,mincemeat is mostly made up of fruit,spices,and rum.There’s no meat in ie,and still people say“I'll make mincemeat out of you”.

剧集对白翻译如下:

(5)′Susan:你笑什么呢?

Mrs.Huber:我在想那句话,“我给你做了肉馅饼”。肉馅饼从前是指切碎的肉,所以就像是在说,我要把你碎尸万段。但这种表达早就过时了,现在肉馅里面主要是水果香料和朗姆酒,里面已经没有肉了,但人们仍说“我给你做了肉馅饼”(我要用你来做肉馅饼)。

当胡贝尔夫人在伊迪家失火的废墟中偶然发现苏珊家的杯子后,她决定借此来威胁苏珊。当天晚上她敲开了苏珊家的大门,然后就发生了例(5)这段对话。胡贝尔夫人对苏珊的回答显然是牛头不对马嘴,由“I’ll make mincemeat out of you”(我要把你剁碎)这一玩笑话引申出她的心里话“I’ll chop you up into little bits”(我要把你剁成碎片)。“make mincemeat out of”是美国俚语,有“揍扁、打烂、彻底击碎”义。因此,胡贝尔夫人看似不相干的回答,违反了关联原则,却有意地道出了她的真正来意,那就是紧紧抓住苏珊的把柄,对其进行威逼利诱。所以剧集在翻译时用括号解释了这个俚语的内涵,目的是使译文观众产生和原语观众一样的幽默感。

(6)Bree:Are you doing drugs?

Andrew:What!?

Bree:Change in behavior is one of the warning signs,and you have been as fresh as paint for the last 6 months.That certainly would explain why you are always loched in the bathroom.

Danielle:Trust me,that is not what he is doing.

Andrew:Shut up.Mom,I’m not the one with the problem here,alright?You are the one always acting like she’s running for mayor of Stepford.

Bree:Rex.Seeing as you’re the head of this household,I would really appreciate you saying something.

Rex:Pass the salt?

剧集对白翻译如下:

(6)′Bree:你嗑药了吗?

Andrew:什么?

Bree:行为异常就是嗑药的表现,在此之前的半年里你都不很正常,我想这就是你经常躲在卫生间的原因。

Danielle:相信我,他在卫生间可不是干这事。

Andrew:闭嘴,有问题的不是我,你才是那个表现得像要竞选市长似的人。

Bree:Rex,作为一家之主,你得说些什么吧。

Rex:把盐给我。

例(6)是Bree与孩子们在餐桌上的一次争吵,当Bree要求丈夫Rex帮忙管教孩子时,丈夫却出人意料地对女儿说“把盐递给我”,“这时他转移了争吵的话题,含蓄地表明了自己的中间立场,缓解了餐桌上的紧张气氛,最终及时结束了这场争吵的局面”[9](P121-122)。Rex的不相干的回答是在表明自己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争论到此为止。

(四)违反方式原则的幽默

方式准则(Manner maxim)要求在谈话中:避免晦涩的词语;避免歧义;说话要简要(避免赘述);说话要有条理。

丈夫Tom出差刚回家,Lynette请他陪同自己参加Bree举办的宴会,Tom以自己累了为由拒绝了她,后来Lynette通过照片发现丈夫出差还陪朋友喝酒了,她很生气。

(7)Lynette:No,but when I say “we’ve been invited to a party”,don’t whine about your exhausting 60-hour week.Put on your dancing[g]’shoes and take the mother of your children out for a good time.

剧集对白翻译如下:

(7)′Lynette:不,但当我说我们去晚宴吧,别老拿你一周工作60小时敷衍我,穿好你的舞鞋,带着我一起共度美好时光。

“The mother of your children”指的就是“我”,但Lynette没有用“me”,而用了这个更长的表达方式,除表达“我”这一概念外,还表达了“孩子他妈”这层意思,她想以此来显示丈夫与自己之间的不公平待遇。“同时,通过提及孩子来拉近两人的关系,取得丈夫的同情,隐含的意义为我是你孩子的妈妈,看在孩子的份上你也该带着我出去。翻译时,应该保留原语的表达方式,让译文读者也获得隐含的意义,因而译成‘孩子他妈’会更加贴切。”[10](P176)Lynette的回答违背了方式原则中说话要简要的原则,目的就是强调自己为了他们的孩子所牺牲的娱乐时间,希望Tom能理解而陪伴她一块赴宴会。

(8)Lynette:I got my boarding pass.

Mc Cluskey:Do what you need to do and don't worry about the kids. I'll keep them out of trouble.

Lynette:Isn’t this crazy?...And what if I see him with another woman?What then?

Mc Cluskey:I own a gun.

剧集对白翻译如下:

(8)′Lynette:我已经换了登机牌了。

Mc Cluskey:去做你想做的,不要担心这些孩子。我会好好照顾他们的。

Lynette:这是不是太疯狂了……那如果我看到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呢?我要怎么办?

Mc Cluskey:我有把枪。

例(8)是Lynette无意中发现Tom在出差时还有鲜花电影的票据,怀疑其有外遇,然后与邻居Mc Cluskey发生的对话。当Lynette说如果发现真的有外遇怎么办,Mc Cluskey并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回答说“我有一把枪”。Mc Cluskey的回答违背了会话的方式原则但表明了自己的立场,那就是绝对无法原谅这种行为。

四、结语

在会话过程中,谈话双方或者一方可能会通过遵守或者违反一项或几项合作原则的准则,使言语产生幽默效果。本文运用合作原则对美国情景喜剧《绝望主妇》中的幽默对白进行分析,旨在使译者和受众能够更加理解情景喜剧中的幽默,了解幽默是如何产生的,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幽默语言,提高语言的运用和鉴赏能力。在合作原则的指导下,可以从质量、数量、关联以及方式等方面来实现目的语与源语之间的一致,尽量保持信息的原有状态,使译语观众获得与源语观众相同的感受,从而达到文化传播与交流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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