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0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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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如果超过容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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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入职劳动合同1甲方(单位)名称: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文化程度: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聘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
无固定期限合同,除按规定变更、解除、终止外,本合同可至乙方达到退休年龄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1、甲方根据单位情况和有关人事政策法规,通过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竞争上岗等方法,确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其岗位职责按签订的岗位聘任合同或岗位责任书执行。
2、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三、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自己接到广告类生意,可分得50%提成。
试用期未3个月,在试用期间,公司给予_________元的试用期工资,加上伙食津贴300/月,转为正式员工后,每月薪金为__________元。底薪为:__________元+_______%的期提成。
2、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法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以货币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建立档案工资。
3、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特殊情况请参阅《公司管理制度》
四、工作纪律
1、甲方应明确并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乙方有违反
3、乙方应努力学习政治文化,主动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或聘用合同支付工作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的。
(3)按照国家规定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应征入伍,以及经甲方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被开除、自动离职以及死亡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在正常的合同工作期间的。
(2)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中有本聘用合同第五条第2款的第5、6、7项情形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七、违约和解除合同责任
八、聘用合同争议处理
九、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因故需代签的,须经合法授权,否则,代签无效。
3、本合同在生效后,若有条款与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抵触的,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依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商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中山入职劳动合同2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月日至年月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个月的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路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或岗位)担任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
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中山入职劳动合同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止。其中,试用期(有/无),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为,工作地点为。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
第四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计时/计件)标准为。其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第五条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项目为。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乙方发生工伤时,甲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委托人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中山入职劳动合同4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双方的劳动关系、工资、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为乙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并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办理完结。
甲方在乙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时按照乙方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4、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5、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6、本协议是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本协议书生效前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互不追究。
7、上述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职工档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中山入职劳动合同5合同编号: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
委托人:,本市(县、区)办公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市)市县(区)乡(镇)村(街)
本市(县、区)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第二条试用期约定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从下列a、b、c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每月工资总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按月工资标准计算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元(人民币大写:);
b.按工日工资标准(1工日=8工时)、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劳动报酬,每工日工资为¥元(人民币大写:);
c.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
第五条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样式制作记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在记工考勤卡上予以记录;甲方项目部应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对记工考勤卡上的记录进行审核、确认。
第六条对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元(人民币大写:)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工资按月支付,具体支付、结算方式为
(从下列a、b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支付、结算方式,每月支付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每月日前结算付清上月工资;
b.每月日前支付¥元(人民币大写:),余款按如下约定结算支付:
第八条工资发放方式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银行: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开立工资结算账户,工资发放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b.现金发放:甲方直接向乙方发放现金,乙方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
第九条工作时间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人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2天。
b.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报劳动部门备案。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方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六、劳动保护
第十一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cj146-__)。
第十四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八、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2.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4.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5.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确保劳动条件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完成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5日内,甲方要与乙方进行工资结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未发放工资。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规定如下: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发放工资,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除须全额补发工资外,还应按每天¥元(人民币大写:)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发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其他: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要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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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
陈某于2011年6月30日入职某公司,担任人力行政部员工,负责员工档案管理工作。2011年8月17日,陈某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某公司提交辞职报告。随后即以要求该公司支付其2011年7月30日至2011年8月17日期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仲裁裁决某公司向陈某一次性支付2011年7月30日至2011年8月17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
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主张陈某入职当日即与其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与《员工录用审批表》、《公司物品申请表》一起放在了陈某的人事档案袋中。陈某利用保管员工档案的便利在离职时将包括劳动合同在内的相关资料带走,但在仲裁庭审质证时出具了与劳动合同一起存放的《员工录用审批表》和《公司物品申请表》的原件。故诉至一审法院,请求判决某公司无须支付陈某2011年7月30日至2011年8月17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
[诉讼过程]
一审法院认为,依据某公司提供的《工作职责》的内容,陈某负责公司员工的档案管理工作。但仅凭陈某负责保管档案以及其持有部分某公司文件的事实并不足以证明某公司曾与陈某订立有书面劳动合同。反而,陈某持有的《员工录用审批表》中明确约定了其工作部门、工作地点、聘用期限、试用期、工资待遇等,并附有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上述审批表内容已经具备劳动合同的要件。因此,一审法院认为该审批表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并据此判决:某公司无须支付陈某2011年7月30日至2011年8月17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
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某公司支付其2011年7月30日至2011年8月17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
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填有《员工录用审批表》且该表为陈某持有和提举,结合《劳动合同法》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予以双倍工资惩罚的立法目的予以分析:首先,该第两倍差额的性质并非劳动者的劳动所得而是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惩戒,其目的在于提高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晰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非劳动者可以从中谋取超出劳动报酬的额外利益。其次,陈某所持有的《员工录用审批表》已基本实现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功能,表中明确约定了陈某工作部门、工作地点、聘用期限、试用期、工资待遇等,并附有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既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又固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具备书面劳动合同的要件。故二审法院对陈某要求某公司支付两倍工资差额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并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之法理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陈某与某公司之间是否订立过书面劳动合同,即能否对某公司处以双倍工资的惩罚。一、二审法院作出了与仲裁裁决截然相反的判决,分歧点是法院与仲裁部门在《员工录用审批表》能否视为是书面劳动合同上存在差异。就此,笔者基于《劳动合同法》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予以两倍工资惩罚的立法目的,结合分析陈某所持有的《员工录用审批表》的性质,并适当考量了陈某工作职责的特殊性,认定该《员工录用审批表》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对某公司不能处以双倍工资的处罚是正确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两倍工资的立法目的在于通过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来明晰劳动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的违法成本极低,不少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签订甚至不订立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追索劳动报酬或经济补偿金等纠纷时,用人单位便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作为主要抗辩理由,劳动者的损失难以计算。为了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规范劳动用工市场,《劳动合同法》创设了“两倍工资”条款。
但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出现了一些劳动者利用用人单位合同管理上的不完善,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订立劳动合同而单方面销毁,而后以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的现象。针对两倍工资条款在适用中所面临的劳动者的道德风险,审判实践中,法官应当本着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劳动法律规定的立法目的,维护正常有序的劳资关系,面对较为复杂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价值取向问题,考虑个别公正的因素。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因此,“两倍工资”实质上所要保护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通过书面劳动合同来明确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一方面,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即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一旦受到侵害便可按劳动合同申请法律保护、维护自身利益;另一方面,有了书面合同,便于双方再劳动过程中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按照合同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减少不必要的争端。而正是基于此,两倍工资的立法本意是一种双向保护,并不是一般认识中的单维度保护劳动者,更不是劳动者可以从中谋取超出劳动报酬额外利益的手段。
其次,从某种意义上说,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双方之间有了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管理职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职工也可依据劳动合同保护自身的权益、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此可以认为,即使存在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的事实状态,但只要用人单位已经具备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必要履行行为,两倍工资规定的目的就已经得到实现,也应予以排除适用两倍工资的支付责任,由此确保相关义务与责任的合理配置,避免不当加重用人单位一方的负担。
本案中,陈某诉称某公司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法院一概以书面劳动合同逾期未订立的事实状态为适用双倍工资支付责任的条件,支持其诉讼请求,极易引发劳动者的道德风险,对坚持辩称已经与所有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陈某的工作职责系员工档案管理的用人单位一方也是不公正的。本案一、二审法院综合了案件整体情况,将两倍工资支付责任的规定进行目的解释,而不单单从书面订约这一行为外观上作简单判断。
(二)劳动者所持有的《员工录用审批表》可以视为是双方的书面劳动合同
本案中,陈某提交了《员工录用审批表》这一证据证明某公司仅与其签订了该审批表,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员工录用审批表》中载明:姓名陈某,性别女,部门人力行政部,工作地点北京……;聘用期限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4年7月1日止共叁年,试用期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止,共叁月;试用期待遇:基本工资1500元、岗位工资1500元、各项补贴500元、加班工资500元,合计4000元;转正后待遇:……,合计5000元;审批表下方“人力资源部意见”以及“总经理批示”栏分别由相关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苏树平的签字。由此可见,陈某持有的《员工录用审批表》明确约定了其工作部门、工作地点、聘用期限、试用期、工资待遇等,并附有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树平的签字。
对照《劳动合同法》第10条所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可以认定该《员工录用审批表》已经具备了劳动合同的要件,既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又能固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实现了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功能。
此种情形下,即使用人单位某公司未与劳动者陈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基于《员工录用审批表》上的种种约定,陈某最基本的劳动者权利已经得到保护。再结合上述对两倍工资立法目的的分析可知,陈某所主张的两倍工资差额不仅没有事实基础,也不符合两倍工资关于通过提高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来明晰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立法本意,缺少法律依据。
由此可见,如果审判实践中一概因逾期未订立书面合同就直接适用两倍工资罚则既有失公允,也不符合两倍工资条款的逻辑体系,更不利于劳动者道德风险的防范。但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排除两倍工资的支付责任,又能确保各方的利益平衡,尚需进一步结合个案实际进行分析。
(三)法官基于案件证据材料形成自由心证
法律规范的僵硬性与现实生活的流动性之间的矛盾,主要通过司法裁量加以消弭。在案件的审理中,司法裁量是对于抽象判断标准进行具体化的过程,也是对于完整的裁判标准进行要件化的过程。法官对于案件证据的综合判断与裁判标准要件相对应的事实情况,由此导出相应的裁判结论。在两倍工资支付责任的司法裁判中,应本着利益平衡原则,根据劳动者道德风险的具体样本,考量相关法律要件的事实查明问题。本案中,陈某为了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属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然而陈某与某公司之间各种利益的冲突决定了出示于法庭的证据真假掺半,法官必须充分地验证判断该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由于存在以下事实,故法官在进行心证时有了相应的判断:
第一,公司与其他员工订立过书面劳动合同。某公司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坚称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已日渐完善,公司与其他员工都订立有书面劳动合同。陈某身为公司人力行政部员工,深知公司管理规章和劳动法律法规,公司没有任何理由独拒与其一人订立劳动合同。
第二,根据公司的人员档案保管管理,公司其他员工档案袋中都有《劳动合同》、《员工录用审批表》和《公司物品申请表》,陈某的员工档案亦应如此。现陈某在仲裁庭审质证时仅出具了《员工录用审批表》和《公司物品申请表》的原件,唯独没有提交《劳动合同》,缺乏合理性基础。
中图分类号:F406.72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深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工程施工中如何更为科学合理有效的规范合同管理、优化成本管理、强化成本控制,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甚至关乎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而这成为了工程项目管理最为关心的内容。下文围绕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管理进行探讨。
1.规范合同管理
所谓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订立、评审、交底、履行过程与风险控制、变更、解除、终止、基础资料管理、纠纷处理以及考核评价等内容。做到订立主体适格、内容合法、文本规范、条款齐全、手续完备、权利义务明确、责任清楚、文字表述准确、履行全面、基础资料齐全、纠纷处理及时。
1.1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在企业总法律顾问领导下,实行合同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归口把关的原则。项目经理部在代表公司履行项目管理职能中,应明确合同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项目合同的管理。合同综合管理机构与合同专项管理机构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在分包工程日常管理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坚持跟班作业制度;对分包商的现场组织机构和人员、设备配置应进行检查。
1.2推行规范合同文本
分包合同采用公司制定的分包合同范本,签订前应组织评审。未签订分包合同前,禁止分包商进场施工;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报公司招(议)标工作组批准。有学者提到:“随着我国的入世,国内建筑工程逐渐有境外建筑商的参与,就需采用国际模式进行工程招投标,所以进行合同管理是必然的趋势”。规范合同管理首先要解决合同文本问题,不少施工企业目前使用的合同文本仍然是传统的文本格式,而随着建筑市场的逐渐对外开放,很多传统合同文本已经无法与国际惯例接轨。作为施工企业,只有积极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文本才能真正适用当今建筑市场。
1.3加强合同风险防范
在合同谈判、签订以及执行的过程中,施工企业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保证工程合同中清单项目完整详细、价款调整合理有据,保证合同主体的公正与公平。制定与签订合同前应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深入了解发包人资信以及“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到位,签订合同时力求细致严密,理清业主及分包队伍要求,清晰的表明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坚持利益原则,保证双方责权关系平衡,以此降低风险,为日后规避风险提供有力的合同依据。
1.4加强合同归档保管
建筑工程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率的重要文件,施工单位要有专人专职建账并保存,做好合同归档工作,同时要保存与合同相关的资料文件,并分门别类的进行编号、登记以及装订,这些都属于合同归档的范畴,这些合同与相关资料是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的真实反馈,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纠纷及索赔问题,合同及相关资料就是解决问题的最佳证据。
2.优化成本管理
2.1提高成本管理意识
所谓思想不牢、地动山摇,优化成本管理根本之计是通过思想教育、正面教育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成本管理意识,让成本管理行为在施工现场落地生根。不少施工企业积极推行各类成本管理培训活动,定期宣传成本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增强全体施工人员对于成本管理的理解,经过统一的培训和协调解决项目管理人员经济观念不强的缺陷,从技术、材料、计价多方面入手提高成本管理效果,这一注重培训和协调出的成本管理方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2.2引入优秀管理人才
突出一个“实”字抓好成本管理人才引入机制,严把质量关,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实在在推进人员选拔的规范化,从而做好专业人员配备工作。在管理中重用既懂合同法律,又精通经营管理,并且对于施工技术和财务审核相对了解的成本管理专员,能够极大的增强施工现场成本管理,给与施工人员正确的指导,并能敏感的把握监督方向,查核出不符合成本管理要求的违规行为,增加成本管理的质量,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2.3健全成本管理体制
任何经济管理活动都需要根据其特色建立科学有序的管理体制,成本管理活动也应当如此,但是目前大多数施工单位的成本管理体制并并不严密,岗位责任制度得不到贯彻落实,虽然大家各司其职,但是鲜有互相配合的行为,这就使得每个岗位只关注自己岗位的成本管理,而将其他环节管理忽略不计。就像李跃林学者所言:“在混乱的管理制度下,当发生项目成本管理责任时,要么将其简单的归于成本管理主要负责人,忽略了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要么各方面相互推诿,无法确定责任人,最后导致问题不了了之,使项目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制定一套系统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并将其由高到低贯彻执行,就能有效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2.4创造有利的成本管理条件
编制科学合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根据项目规模,配齐业务熟练、事业心强的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项目施工进场开工前必须有明确的责任成本目标、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和变更索赔目标。项目责任成本目标确定后,必须按照工程结构和管理结构详细分解到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及作业单元。各责任单位应建立完整配套的日常记录、验工计价、成本核算、分析评价、考核兑现、系统报表等责任成本管理制度。
3.工程成本控制的措施
3.1技术措施
采取技术措施是在施工阶段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对标书中主要技术方案作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以需求较为经济可靠的方案,从而降低工程成本,包括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节约能耗,提高机械化操作等。进行经济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3.2管理措施
积极采用降低成本的管理新技术。如系统工程、工业工程、全面质量管理、价值工程等,其中价值工程是寻求降低成本途径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项目管理人员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进行执行,必要时可根据合同及相关资料要求索赔,确保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损失,从法律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3经济措施
3.3.1材料费的控制。材料费一般占工程全部费用的65%~75%,直接影响工程成本和经济效益,主要要做好材料用量和材料价格控制两方面的工作来严格控制材料费。在材料用量方面:坚持按定额实行限额领料制度;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等。在材料价格方面:降低存货成本减少资金占用;在保质保量前提下,择优购料;降低运输成本。
3.3.2人工费的控制。人工费一般占工程全部费用的10%左右,所以要严格控制人工费,加强定额用工管理。主要是改善劳动组织、合理使用劳动力,提高工作效率;执行劳动定额,实行合理的奖励制度;加强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压缩非生产用工和辅助用工,严格控制非生产人员比例。
3.3.3机械费的控制。根据工程的需要,正确选配和合理利用机械设备,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修理工作,避免不正当使用造成机械设备的闲置,从而加快施工进度、降低机械使用费。
3.3.4间接费及其他直接费控制。主要是精减管理机构,合理确定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实行定额管理,制定费用分项分部门的定额指标,有计划地控制各项费用开支,对各项费用进行相应的审批制度。
3.4组织措施
3.4.1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由物资结构、工程技术、试验测量、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成本管理领导小组。
3.4.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成本控制体系。在项目部建立一个成本控制量化责任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按内部各岗位和作业层进行成本目标分解,明确各管理人员和作业层的成本责任、权限及相互关系,使责任人有效地承担成本控制的责任和风险。
4.结语
在建筑工程行业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通过规范合同管理、优化成本管理、强化成本控制,能够有效降低施工企业的项目风险和工程成本,从而提高经济效益。本文所介绍的几点方法,鉴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在施工建筑工程中的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方法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使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1.麦角胺咖啡因片:该药的主要成分为咖啡因和酒石酸麦角胺,属于5-羟色胺受体激动剂。它具有收缩血管的作用。偏头痛患者可在出现头痛先兆或刚开始头痛时立即服用1~2片麦角胺咖啡因片。需要注意的是,过量地摄入麦角胺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肌肉痛和周围血管痉挛等不良反应。因此,偏头痛患者在每次头痛发作时服用麦角胺咖啡因片的剂量不应超过4片,每周服用该药的总量不应超过8片。有严重心血管病、肝病、肾病者及孕妇应禁服此药。
2.英明格:英明格又叫琥珀酸舒马普坦、舒马普坦、磺马曲坦等。该药属于5-羟色胺1D受体激动剂。它对脑血管有高度的选择作用。成年偏头痛患者可在发病后口服100毫克的英明格,一般30分钟后其头痛的症状即可得到缓解,4个小时后头痛的症状可基本消失。若24小时内头痛的症状复发,患者可再加服100毫克的英明格,但两次服药的时间应间隔8个小时以上,24小时内的用药量最多不得超过300毫克。人们在服用英明格后可出现一过性全身发热、胸闷、胸痛、心悸、口干、头部有压迫感和关节酸痛等不良反应,但这些症状一般在停药后即可消失。
另外,偏头痛持续的时间特别长或疼痛特别剧烈的患者可口服或肌注氯丙嗪,也可口服泼尼松进行治疗。伴有恶心、呕吐者可服用止吐药等进行治疗。
二、平时的预防治疗:每月偏头痛至少发作2~3次者应考虑长期服用以下药物进行预防性治疗:
1.盐酸普萘洛尔(心得安):该药为β受体阻滞剂,可调节血管的舒缩功能。据调查资料显示,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偏头痛患者在服用该药后,其头痛的发作次数会明显减少。该药的用法为每日服三次,每次服10~40毫克。个别患者在服用该药后可出现恶心、共济失调及肢体痉挛等不良反应,但停药后这些症状即可消失。
2.尼莫地平:该药属于钙拮抗剂,具有扩张脑血管,改善脑细胞功能的作用。其用法为每日服三次,每次服20~40毫克。个别患者在服用该药后可出现头昏、头胀、恶心、呕吐、失眠或皮肤过敏等不良反应。
会议通知是把参加会议的有关事项告知与会者的会议文书。
会议通知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可以传递有关会议的性质、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基本的会议信息,以便与会者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赴会。二是可以借助于它来收集与会者提出的议题、对会议议程的意见、提交的论文或报告以及其他需要在会议上进行交流的文件,以便进一步完善议题与议程,审定或筛选论文、报告和其他交流性文件。三是有关人员可以用它来向会议组织者反馈与会者的有关信息,如姓名、职务、职称与人数等,为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做好准备。四是可用它来履行相关义务。在一些法定的会议中,正式成员具有出席会议的法定权利,向他们发出会议通知,是会务工作机构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对与会者的尊重。
二、会议通知的规范格式
会议通知的告知项目必须齐全、明确、具体。会议通知的一般结构包括标题和正文两个部分。会议性质、规模、重要性不同,会议通知的写法也不同。
(一)小型会议会议通知的格式
小型会议会期不长,告知事项简单,会议通知的写法也相对简单一些,一般结构是:
1.标题:一般写“会议通知”,或“关于召开×××会议的通知”,不宜只写“通知”,甚至不写标题。
2.正文:写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出席(列席)人及与会的有关要求等。
(二)大型会议会议通知的格式
大型会议或重要会议会期较长,内容丰富,告知事项比较多,会议通知的写法就相对复杂一些,一般结构是:
1.标题:通常的写法是“×××会议通知”或“关于召开×××会议的通知”。
2.正文:通常包括开会的缘由、赴会应知事项和要求等。开会的缘由要写明会议的原因、目的、任务;赴会应知事项要写明会议的内容、议题、时间、地点、出席人员、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及方式、应带材料、注意事项等,有些会议通知中还要说明代表资格、名额分配等事项。
3.说明:写明有关的联系方式、电话、联系人等。对外地与会者,通知中要说明接待办法。
三、常见会议通知的写法
(一)政府会议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市审计工作暨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议的通知
(会议通知[20****]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审计工作暨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市党政大楼会议厅报到,9:00准时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内容
传达全国、全区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20****年审计工作,部署20****年全市审计工作,表彰先进。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区政府分管审计工作的副区长,各区财政局长、审计局长(由各区政府通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分管财务领导、财务科长及有关内审机构负责人;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财务科长及内审机构负责人;驻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内审机构负责人(参会名单附后)。
四、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需请假须向市政府办公厅提出申请。
2.邀请市人大、政协各一位领导出席会议。
3.新闻单位到会采访,由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安排。
附件:参加会议名单(略)
二六年三月七日
(二)学术年会会议通知
××省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20****年学术年会会议通知
根据20****年××省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决定,××省高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20****年学术年会定于7月15日到7月17日在××大学软件技术学院召开,请各高校、各会员单位选派有关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一线的教师参加,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创新与计算机教育。
二、研讨的主要内容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改革研究。
2.计算机公修课程教学研究、计算机实践教学研究。
3.研究会理事会换届(本届推荐理事请务必参加)。
4.研究会成立十周年纪念活动。
5.其他。
三、征文要求
论文应具有新思想和新观点,并未在其他会议或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论文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并复印60份,提交大会。凡符合大会会议主题的研究论文可在会上进行交流(参加会议报到时交会务组),文章作者可以申请由研究会组织的论文评奖。本次年会将评选优秀论文,向《计算机教育》杂志推荐发表。需要在大会发言的与会人员,请提前告知会务组。
四、会议费用
1.每人会务费、资料费××元,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各团体会员单位交20****年团体会员费××元。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的会员单位交20****年全国研究会会员单位费××元。
3.参加论文评奖的文章,每篇文章交评审费××元。
4.非会员单位交费××元,安排10分钟左右的大会发言;大会设有展台,每个展台费用××元。
五、报到注意事项及报到地点
××市××北街与××路交叉口御花园××宾馆(原××工业大学南门向南50米路西)。乘车路线:乘6、28、1****路公交车到文化路工学院站下,沿红砖路到工学院南门。报到时间:20****年7月15日下午6点以前。
联系人:×××
联系电话:0××638888××(办)、0××686863××(小)、139385619××
电子信箱:lxx@
××省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
××大学软件技术学院
20****年6月15日
(三)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年5月25日上午8:30时。
2.召开地点:××省××县×××宾馆五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1)凡是20****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1)审议《公司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公司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公司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审议《公司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6)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7)审议《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8)审议《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9)审议《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10)审议《预计公司20****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11)审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议案》;(12)审议《关于公司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货服务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13)审议《关于公司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合同的议案》;(14)审议《关于公司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合同的议案》;(15)审议《关于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银行贷款资产抵押的议案》。
2.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年度述职报告。
3.披露情况: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见20****年1月5日、20****年1月24日、20****年3月21日、20****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报》和《××时报》的20****02号公告、20********号公告、20****08号公告、20****10号公告。
4.特别强调事项:《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需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2)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3)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年5月18日—20****年5月22日(8:30—17:00)。
3.登记地点:×××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北大道××科技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300××
联系电话:0××81610××
传真电话:0××81610××
联系人:××××××
五、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撤销?
案例:王小姐原是某酒业公司的营销部推销员。2012年4月初,通过应聘,王小姐被该酒业集团公司录用。该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来《录用通知书》,告知她已被录用,以及职位、试用期、月薪待遇等,还指定了报到日期、时间、联系人。其中,报到须知中还温馨提示:“您若愿意接受本公司的聘用,希望您尽快办妥所有辞职手续,及时告知我公司!”王小姐很快向原公司递交了辞呈。可就在王小姐办理完解除劳动手续关系后,她却接到该酒业集团公司撤销录用的电话通知。王小姐立即找到该公司说明自己已经辞职了,如不被录用将面临失业,并要求公司接受录用她。公司却认为录用通知不是劳动合同书,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撤销。
点评:该公司与王小姐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又不能等同于合同书,但是,录用通知书作为处于缔约阶段之合同关系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随意违约撤销,不仅是一种违背《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行为,更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之程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表示。一方发出要约,一方表示同意后合同成立,对双方均产生约束力。本案,王小姐因基于合理信赖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而该公司的违约,必然导致王小姐失业,该公司因违约应承担王小姐损失的赔偿责任,其赔偿额度通常为合同有效情况下当事人所享有的履行利益(有法院通常按3个月工资标准判赔)。
二、录用通知书和劳动合同不一致时,以哪个为标准?
案例:2012年6月18日,小赵毕业时,参加某信息咨询公司“程序技术员”一职招聘,经过笔试、实际技术操作和面试,小赵的总成绩排名第二,公司立即确定录用小赵,并向小赵发出了录用通知书。公司为吸引来小赵,除了在录用通知书中注明其职位、主要职责、入职要求、月薪及基本待遇等内容外,还允诺“凡在当年结束试用期的正式员工,将会获得公司发给的、相当于其2个月工资年度奖金。小赵按时上班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三个试用期结束后,恰好是12月中旬。可公司发放工资时,小赵并未得到相当于2个月的奖金,小赵找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方解释说:入职时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无此项内容,劳动合同书在录用通知书之后,应以合同为准。
点评:录用通知书中内容没有在劳动合同中出现,该以哪个为准?这种情况下,关键是看录用通知书在劳动合同签订后是否还有效。如果该公司与小赵签劳动合同时,并未说明录用通知书将在合同签订后失去效力,或者两者不一样时以劳动合同书准,那么,作为受《民法》保护具有要约承诺法律效力的录用通知书来说,其中关于奖金之内容在劳动合同签订后仍然有效,对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小赵要求支付相当于2个月工资的奖金要求,应当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三、录用通知书后未签订合同,可否主张双工资补偿?
案例:2011年9月中旬,应届毕业生齐小姐应聘某传媒公司广告业务员的招聘,经过层层筛选,齐小姐终于如愿被录取。公司向齐小姐发出录用通知书,其中标注了她的工作岗位、职责、薪酬等。齐小姐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后转为正是职员。但这期间,公司一直未与齐小姐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8月下旬,公司因效益不佳开始经济性裁员,齐小姐被列入裁员名单。解除劳动合同时,齐小姐提出公司一直没有与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在职期间的双倍工资。公司认为当初发的录用通知书中包括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所有条款,工资、福利、试用期、岗位等内容一应俱全,而且双方也一直按通知书中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齐小姐认可录用通知书的内容和效力并未提出过异议,既然录用通知书的内容涵盖了劳动合同所需的内容,其效力就可以等同于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与劳动合同具有同行效力。
点评:公司的说法与法律规定相悖,齐小姐可主张双倍工资补偿。录用通知书与劳动合同不能等同,更不能相互替代。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想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愿,而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该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上述规定明确了劳动关系建立之前的录用通知书不能替代劳动合同。那么,依据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四、录用通知书约定试用期工资,不受法律调整?
案例:小李大学毕业前夕,经某食品销售公司网上招聘录取。公司向他发来的录用通知邮件文件明确了小李的工作职位、主要职责、入职要求及基本待遇等内容。其中,还特别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每月只发给基本生活费600元。转正后月薪数额待签订劳动合同时确定。因急着有份工作,小李没多想就同意并按时上班开始了试用期工作。就在试用期结束的前半月,小李又接到了一家通讯公司的录用通知书,其工资待遇远远高于食品销售公司,小李决定辞职,公司只给付小李2个半月的试用期工资1500元。双方关于录用通知书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有法律效力吗?
点评:该约定没有法律效力,小李可主张二项权益:一是在试用期2个半月期间,要求公司按“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标准给付工资;二是因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公司给付双倍工资。
尽管小李同意公司的“试用期为3个月,每月只发给基本生活费600元”之约定,但因该约定违法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又因录用通知不能视为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因“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五、录用前培训未“达标”,用人单位可不承担
面对科技的高速发展,社会各界对人才要求的日益提高,高职教育的大力发展,以及普高的传统优势,中职教育显得步履维艰,在夹缝中生存。目前,很多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分制,这是一个新课题,也是大势所趋。学分制能够更大程度地体现以人为本,更大程度地考虑个性的充分发挥。学分制的核心是“选课制”,即学校制定弹性课程,由学生自主灵活选课。“选”是形式,“课”是核心,在制定学分制教学计划过程中,一方面要研究课程结构,另一方面也要考虑课程的功能,根据各种水平学生的不同需要划分不同的模块,让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追求,在教师的指导下灵活选择。对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而言,就业并非唯一目标,部分学生毕业后选择升学(包括普通大学和高职)。所以,在制定学分制教学计划时,必须考虑与高职的衔接,以及与普高的沟通,兼顾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操作方法为从目标设置入手,进行课程分析,建立课程模式,并使其通过相应的师资和设备得以实现。
目标设置
课程目标最集中、最具体地反映了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的要求,它规定了培养对象在一定时限内个体发展应达到预期的、符合社会需要的标准——总体方案(教学计划)中的培养规格和分科标准(教学大纲)中的分科目标。学分制教学计划首先应体现中职教育课程目标的定向性、直接性、兼容性特点。职业教育课程目标的兼容性反映了时代特征,并且只有通过学分制教学计划才能得以实现。科学和生产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要求提升基层劳动者的文化、科学水平;社会民主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要求为每个社会成员提供继续学习的机会。如果能为中专毕业生提供深造机会,使其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一席之地,必将极大地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学分制教学计划时,充分考虑与高等职业学校的衔接和普通高校的沟通。
课程结构及功能分析
要使中职学分制教学计划能够与高职有效衔接、与普高充分沟通,首先应对中职、高职、普高的课程结构及功能进行充分分析,找到接合点,然后采用具有多样性、应变性和共适性的教学模式实现预期目标。
(一)中职、高职、普高课程结构及功能分析
目前,我国中专教育课程按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段式进行设置。学生在3~4年时间内,将花费近一半的时间系统学习高中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这种课程设置方式与专科、本科相类似,即按学科要求具有完整的系统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但对职业教育而言,这种课程设置方式脱离了职业教育自身的特点,不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90年代中期以后,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引进了加拿大CBE理论模块教学法,该理论遵循“能力本位”,主要根据职业需要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高职的课程设置有两大特征,即要求学生学习高中阶段的科学文化知识,同时具备相关职业领域的技术能力。普通高中则强调文化基础知识的学习。中职、高职和普高在专业技能和科学文化基础两方面的要求存在着重叠,应着力改变这种状况。
(二)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课程内容的衔接
课程内容的衔接是中、高职衔接问题的核心和落脚点,应使其达到既相对分工又不重叠的有机结合状态。根据我国国情和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定位的要求,对于文化基础课部分,可采用学科课程,以便构筑较宽广的文化基础;对于与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专业课程,可采用职业分析的方法,以问题和职业活动为中心,构建综合化的活动课程模块,突出职业特色和职业针对性。另外,在文化基础课与专业课之间,可以根据专业的实际需要,按学科体系设置1~2门简明扼要的专业基础课程,起到“纽带”和“桥梁”的作用。
(三)中职与普高的沟通
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较好,但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中职毕业生则恰恰相反,这就要求加强中职文化基础课程,以使二者能够有效沟通。
课程模式及课程设置
(一)建立模块群
要实现中专与高职、普高的衔接与沟通,就应在课程安排上采用模块式结构。首先,按专业分块,再根据学生的不同要求和目标建立微型模块群。如下图所示:
(二)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体现“宽基础,活模块”的课程模式。必修课要体现“宽基础”,即必须具备适应中专培养目标的文化基础知识;选修课应体现弹性和灵活性,但也应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如下表所示:
对于有就业意向的学生,学校应与社会机构或相关企业签订用人合同,根据相关企业的要求制定技能要求、进行课程设置,提高就业率,体现职业教育的定向性。
中专学分制教学计划只有充分考虑与高职的衔接和与普高的沟通,同时兼顾职业需要,才能体现实施学分制的真正目的,使学生各得其所,体现教育的真正目的。
参考文献
[1]黄克孝.职业和技术教育课程概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