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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建筑工程中,项目管理得到了业内人士的重视,而项目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管理、质量进度管理、成本管理等主要管理工作。这些管理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又是相辅相成的,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它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对质量、进度、投资等项工作起着控制、协调的作用。因此必须明确合同管理的内容和特点,以便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1 国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1 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的定义 不同国家的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之间为了在某个工程项目中实现特定目的而签订的,以此来确定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此协议称为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国际工程是一种跨国性质的经济活动,所以这种合同要比一般国内的合同复杂很多。
1.2 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国际工程的合同的特点主要包括: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文件内容全面;合同制定、实施期长;有比较完善的合同范本;每个工程项目都有各自的特点;合同项目数量多。
2 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1 什么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发包方)和施工人(承建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并明确相互权利、义务而签订的协议即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也被称为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施工合同规定,承建方应完成约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等施工任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为承建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按时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2.2.1 对合同主体的要求要严格 合同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同履行能力,严格杜绝那些无营业执照、无承包资质及资质等级低的单位成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并严格禁止越级承包建设项目。
2.2.2 合同标的具有特殊性 各类建筑产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建筑产品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建筑物本身,除建筑物本身它还包括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地下岩土和建筑物周边的服务设施等。每个建筑施工合同的标的都具有不可代替性,都是唯一的。
2.2.3 合同的履行期限比较长 建筑物的体形庞大,结构很复杂,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建筑材料种类繁多,再加上施工的工作量很大,所以建筑施工的工期一般都比较长。在合同签订后,建设工程才可以实施;在合同签订后至正式开工前需要的施工准备时间比较长;工程进行实施阶段,会遇到工程变更、材料供应不足、进度款支付滞后,甚至会遇到不可抗力、疫情等原因而导致工程的工期延期,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还要办理竣工结算工作,最后还要有一定的保修期,上述种种均会影响到工程的工期,也是合同履行期限长于施工工期的主要原因。
2.2.4 严格计划和程序的制定工作 应以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去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模,无论建设项目是国家投资的、非国家投资的,还是其他方式的投资,都一样要受到当年的批准限额和贷款规模的限制。在符合国家关于建设程序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同时还要满足法定及内在规律所要求的各项条件。
2.2.5 对合同的形式要有特殊的要求 由于建设工程具有复杂性和重要性,所以在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纠纷,这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影响,所以建设工程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相关的约定。
3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
3.1 建筑工程合同有比较长的管理周期 建筑工程施工的持续时间长,必须循序渐进地进行实施,这就决定了合同要连续的履行并且履约周期会很长,并最终导致合同生命周期也比较长。订立合同时有很多不能预料的情况,在日后的合同管理中都会出现,所以要依据合同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以此来实现有效管理的效果,从而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3.2 只有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才能取得显著的效益 对整个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及所有工程活动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及时准确地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只有抓住在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这一核心,才能进行全面的统筹和调控工作,使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处于可控状态,并保证建设目标得以实现。管理人员要有很强的合同管理意识,否则会造成工程项目整体目标不明确;如果没有严格的合同管理,那么项目管理就难以高效系统地形成完整的项目管理系统。争取企业经济效益最佳途径是进行有效的工程合同管理,这项工作做的好可以避免纠纷的产生,杜绝诉讼费用的损失,并通过有效的索赔工作,获取应得的合法利益。
3.3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会出现频繁的变更 工程合同履行的时间长,会有很多事件发生,这势必会影响到合同的管理工作,由于合同中会出现频繁的变更,这就要求管理人员根据变化的情况不断地进行调整工作,由于各种变更,必然会产生大量的签证、索赔和反索赔工作,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要全面,只有这样才能降低建筑企业的损失。
3.4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要有较强的系统性 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不确定因素多、合同种类也很多,合同管理人员需要了解与掌握每一份具体的合同,并且都需要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合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建设取得最终的成功。
3.5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具有很强的法律性 合同是契约的一种,依照《合同法》规定,合同契约签订后双方均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从而可以避免当事双方人发生纠纷和事后变更合同签订事项。对合同法的运用是合同管理的本质。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合同管理人员了解国内外的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规定及具体施工条件。所以,熟悉一般的法律知识并精通建设领域法律知识是做好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的知识储备。
3.6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要求高信息化 我国建筑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使得建筑工程项目的组织结构和生产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已基本形成,这种体制以工程项目管理为核心。加入世贸以后,工程项目管理也不可避免的将向着国际化、信息化的趋势发展。合同管理工作复杂、繁琐,并且要求有高的准确性,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着合同类型繁多、制约性大、信息力量大等特点,所以管理是耗时费力的,单纯依靠人工管理是很难做好此项工作的,加上缓慢的信息传递,根本不可能对信息进行及时搜集、处理并加以利用。在这种情况下,要开展有效合同管理工作,就必须建立起完备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4 建筑工程合同法
4.1 概述
4.1.1 合同法的含义:所谓合同法,是用来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在设立变更、终止合同时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
4.1.2 合同法的调整的范围包括:合同主体的扩大、合同类别的增加、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关于政府机关参与相关合同的调整。
4.1.3 合同法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公共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以及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原则等四项基本原则。
4.1.4 合同应包含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4.2 建筑工程合同成立需要哪些法律规定
4.2.1 合同成立 《合同法》当中符合下述规定情形的,合同即宣告成立: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②若在签字或盖章前,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③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了确认书。
4.2.2 合同成立的地点通常为承诺生效的地点。
4.3 建筑工程合同有可变更、可撤销的特征
4.3.1 只有撤销权人才有权决定可撤销合同效力的消灭,对于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撤销合同。
4.3.2 当事人不得以合同具有可撤销因素为由拒绝不履行合同义务,因为可撤销合同在合同未撤销以前是属于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
5 结语
通过上述,我们可以意识到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地位是很重要的,只有加强合同管理我们才能进行好项目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展是有深远的意义的。对于当前的建筑企业,竞争对手不只局限在国内,还有来自国外的。所以合同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并应在政府的领导下,逐步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同时企业要培养出优秀的合同管理人才来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并最终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我国要建设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高度发达的法制是我们发展的目标。在建筑工程领域主要表现是落实合同法,提高承发包人的合同法律意识, 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保证合同管理实施的力度。确保提高我国建筑市场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提高我国建筑从业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在我国加入WTO组织后,在建筑市场将逐步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的同时,确保我国的建筑从业企业能与国外企业竞争,实现利润效益最大化是 我们的必要工作。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指的是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实现工程建设目标,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的签订为项目管理提供了管理对象,成为全过程施工管理的基础。它是安排项目施工的指导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报表及竣工结算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编制,工程材料、设备等也要按照合同规格购买;工程合同又是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合同中约定了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材料价格的确定办法,还约定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等内容;工程合同也是进行工程索赔和反索赔的依据,合同中约定了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它是分析索赔事件能否成立及 索赔性质的主要依据。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就成为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
2.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 , 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
2.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
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
2.3 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 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 。 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 、 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 。 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
2.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经全面开放 , 面对接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 , 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 、 遵循国际惯例 。 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三、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3.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
随着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的颁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本健全。但是,在实践中,这些法律的执行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其中既有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不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忽视工程质量的问题,也有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的问题,还有建设单位不认真履行合同、特别是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我们在管理建设工程合同时要严格依法进行管理,这样,我们的管理行为才能有效,能提高我们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的水平。
3.2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方参建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3.3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建议在建设工程招标中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积极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中标价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
3.4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是非常频繁的,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因此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加强管理。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必须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 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无条件服从,导致工作做了却无法获得赔偿。
3.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索赔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发包方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索赔要求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合同是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活动是为了履行合同内容。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保证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它是承包工程基础上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工程造价是直接涉及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从经济的观点来看合同管理中造价问题是核心闷题,承包商就是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少支多收、用最佳的经济效益,尽可能快的速度,最合理的人力和资源配置来收到预计的效果。
一、合同管理的本质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实现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二、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目前中国的建筑市场的发展是不完美的,交易行为的建设是尚未标准化,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着许多矛盾,突出的问题是:部分合同不规范,不详细,不真实的,达标率不高等,没有充分发挥约束签约双方行为的作用,是造成当前建筑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合同签订中的问题
我国目前建设市场是买方市场,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承、发包双方的地位难以对等。业主(发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居主导地位,是强势一方;施工单位处于被动地位,是弱势群体。不少发包方不顾施工现场的客观实际,主观臆断地决定合同条件。为了片面追求自身的“效益”,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要求其接受条件苛刻的合同条款,这样的合同有失公平。“不平等契约”和“霸王条款”为合同的正常履行埋下了隐患。另外,部分地区的施工企业,为了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和压力,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工程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低价抢标或者与发包方签订阴阳合同等。
(二)合同履约中的问题
1、合同流于形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与关系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时,只是将签订合同当作一种形式。比如,有的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先实施,在需要付款时再后补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就很难将双方的责、权、利划分清楚,给项目的实施带来麻烦。
2、承包方转包工程,出借资质一些承包商中标后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转包给资质比较低或没有资质的小企业和劳务队伍;或者假借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转卖工程,从中牟利。有的承包商甚至将工程层层转包,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留下了隐患。从当前建筑行业的现状看,大型施工企业大多都挂靠着众多的中小企业,造成实际上的超越资质承包。这种现象相当普遍。
3、发包方不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按期办理竣工结算
4、承包商恶意索赔有的承包商针对低价中标的原则,利用我国目前索赔法规不完善和发包方不甚懂得索赔业务的特点,采取低价抢标、高价索赔的谋略,投标时低报价,设下暗井,得标后,在执行时恶意索赔。受建筑市场主体自身和客观条件的阻碍,施工企业恶意索赔和建设单位不准索赔的现象同时存在。
(三)合同管理问题
由于合同管理法制不健全,一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不熟悉《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合同管理不规范,导致合同执行纠纷,合同纠纷的使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浪费。
1、合同意识普遍缺乏。不重视合同管理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就将其柬之高阁,不去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和内容,直到发生争执和索赔才将合同找出来。
2、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不规范大多数合同签订方尚未制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缺乏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文档管理混乱,合同管理水平远未达到专业化管理的程度。
3、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对合同管理人员要求不严,培训力度不够,造成合同管理人员法律观念不强,合同管理知识缺乏,素质有待提高。合同的约定粗糙,合同条款和现场实际情况脱节,也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扯皮、互相推诿、乃至引发争议的重要原因。本次调研的问卷显示,虽然大部分企业都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但对合同条款的熟悉程度并不高。
4、把罚款作为执法的主要手段政府在建筑市场监管中,常常把罚款作为执法的主要手段之一,有的执法机构甚至把罚款作为创收的渠道,失去执法者的公正,损害了执法者的形象。
5、合同纠纷逐年增加近年来,建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已由过去局部的单一层面向综合型和大型层面扩展,涉及的工程量大,关乎的问题层面也随之扩大。
三、发挥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原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及其配套相关文件已经实施十年了,对规范建筑市场承发包双方交易行为起到了制度性作用,对我国建筑市场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随着市场的发展,示范文本应更加突出国际性、系统性、科学性,更好地体现示范文本应具有的完备性、平等性、合法性、协商性,为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作出更大贡献。
1、尽快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体系应在现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做好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款的制定工作。应吸收借鉴国际工程合同范本中适应我国国情的内容,女HFIDIC合同条件,将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形成“补充条款”,让签约双方确认其中的解决办法,以便承、发包双方有所遵循,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随意性和出现纠纷后各执一词,不知如何处理的问题发生。增加和细化索赔条款。把双方索赔作为合同执行条件发生变化时调整总价的正常手段。
2、建立适合不同合同参与方的合同体系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然而,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只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文本。应根据合同缔约方的不同,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合同体系,包括:业主一工程师;总承包商一分包商;承包商一材料或设备供应商等合同文本。
3、建立适合不同项目管理模式的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近年来,工程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的越来越多,这样做,既有利于建筑产品成本低,质量好,又能够简化建筑产品购买的组织管理,使建筑业能提供更广泛的服务。如国际上实行的EPC、PM、POT等合同模式。我国地域广大,自然环境、经济体制等方面影响因素很多,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情况也不同,迫切需要根据工程总承包的特点,加速建立各种不同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合同文本,以适应建筑市场的要求。
4、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实用性和权威性修改、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时,应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地位和作用。只有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才能提高它的权威性,才能充分发挥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价值。
结束语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内容的不同,地点条件不同,承包方式的不同都会引起管理和控制的转化和发展。只有灵活的把握和运用经济管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适时改进管理工作及方法,才能做好合同管理的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1]刘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前期管理要点[J],建筑工人,2006( 5) : 29-32.
0引言
建筑工程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因此,如何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对每个施工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它不仅关系到建筑企业的经营效益,更关系到建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下面就如何加强建筑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的三个方面与大家共同研讨。
1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合同是由建设单位双方在达成共识之后一同签订的关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具体内容、要完成的目标以及具体事项等多方面的经济合同,合同管理则是由建设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建单位以及相关监理部门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制度的基础上来共同执行的建筑工程施工的依据,同时确保了合同条款中每一项具体内容的有效实施。
1.1 强化合同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化,才出现了合同。近年来的实践证明,通过合同能够有效的对建筑市场进行管理,在对建筑市场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常常会因为没有较为具体的内容条款而无法行使职能,但是通过对合同的使用恰恰弥补了这一缺陷,利用具体的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1.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1.3 加强合同管理是时代所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建筑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开始逐渐开放。近年来在建筑市场上所引起的国际竞争越来越明显,为我国建筑行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与挑战。
2加强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的措施
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具体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对外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使用建设部示范文本,详尽填写。并根据相关法律取其精华,制定本公司示范文本的推荐填写文本,也就是说,可根据工程需要选择一种业主既易接受又能实现承包方目的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当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同时,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有足够预见性。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
3.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索赔制度。施工索赔是法律和合同赋予损失者的权利,对建筑企业来说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施工索赔可以化解工程项目的各类风险,是建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施工索赔是建筑企业在对业主索赔的过程中,把协商、解决经济损失作为上策,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施工索赔要以合同为基础,要以事实证据说话,索赔的证据包括投标文件、会议纪要、来往信函、通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各种验收报告、有关原始凭证及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有效信息等。
(2)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订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3) 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 (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4) 及时处理停工损失 (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5) 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及定额规定,对于定额未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不少建筑工程企业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在意识和认知上对合同管理存在着问题,合同管理的流程缺乏可执行性,使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流于形式,合同管理的观念并未真正深入人心。另外,从合同文本来看,存在着下面一些问题,合同责任划分不清、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缺乏具体明确的描述;承包方和业利、义务不公平的情况;一部分施工合同缺少对工程保险责任、索赔计算原则的具体约定。
2.项目管理合同专业人才缺乏
现阶段,我国众多的建筑企业没有正规的管理队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大多数缺乏法律和合同管理方面的相关培训,有时甚至有一般工作人员代办。长期存在操作流程与合同管理不相符的情形,对整个行业整体管理造成不良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的繁荣发展,建筑行业也将面临国际竞争,这对合同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掌握国内的相关规定,还要按照国际惯例、项目运作原则和法规制度办事。
3.项目管理合同的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建筑工程合同项目管理缺乏完善的体制和机制,没有一套健全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难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造成合同签订、执行、终止不规范进行,严重影响了施工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于由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违法行为,缺乏监督、处理的依据。建筑施工过程中,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各方主体法律意识淡薄,出现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甚至违背合同规定,这些问题的出现影响了工程正常进度和质量,给各方面造成巨大的损失,建筑工程合同项目管理迫切需要走上法制化道路。
二、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完善策略
1.加强项目管理合同意识
建筑工程的参与方应该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引起高度重视,树立合同管理观念,养成良好的合同管理习惯。建筑从业人员要提升法律意识并加强项目合同管理意识,培养规范的执行行为。基于项目合同文本内容里工程承包中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苛刻条件、略显不平等的情况,双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来明确责任、权利和风险,以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另外,企业应强化索赔意识,要增加索赔条款的内容,为后续的索赔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力度。
2.培养项目管理合同专业人才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合同管理队伍,是企业加强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首先,可以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选拔优秀的人才从事相关管理工作。其次,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和定期培训,扩充专业知识,结合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研讨当前业务热点。最后,企业应该加大人员培养力度,选派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业务骨干到有关院校深造和继续教育,研习最新前沿理论,把握建筑合同项目管理的发展脉络。通过企业和合同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具有较高综合素养、通晓法律知识、熟知工程项目的运作规律的专业性人士。
3.健全和完善项目管理合同的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一套适于业主、工程师、总承包商、分承包商等相关关系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和体系,明确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机构人员的职责以及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合同管理制度,以提高项目合同管理质量和水平。其中包括,首先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根据相关部门报送的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动态,对发生的各种状况做出决策。其次是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级项目及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阐明合同主要内容,以明确自身工作范围和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管理。最后是建立补充合同制度。若出现项目的任务范围、合同价款、标准范围重大变更事件时,必须估算该重大变更对工程成本、进度的影响,及时通过双方谈判协调签订补充协议。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是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础依据,是促进各方主体合理履行合同和维护好各方面利益,确保建筑市场正常运行的首要前提。制定包括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到最后工程交工验收全过程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将纳入工程建设整个过程入法制轨道进行规范和管理。制定新的更规范的法律法规,遏制建筑市场中的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等问题出现,规范各方行为。制定相应的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应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为建筑市场创造更好的宏观环境,促进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严格的管理,因为决定了建筑工程能否顺利开展,从问题出发来研究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要点,是我们分析的方向。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和作用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爵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探析
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仍存在着较为复杂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建筑事业的发展,因而科学化、合理化的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促进我国建筑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其中具体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法律观念模糊,执法单位执法不严,使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成了对立关系。招投标工作扰,法定建设程序遭到破坏,甚至出现以言代法的现象。钱权交易、暗箱操作等违法犯罪行为虽然较为隐蔽但是经常发生,使建筑各方利益体系错综复杂。由于建筑事业的蓬勃发展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实施法律的环境产生了重大变化,造成影响建筑市场秩序主要原因就是建设单位行为失当。导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招、投标工作存在严重阻力与难题。从实际情况来看招投标工作没有具体的细则,从法规上来说,监督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根据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地方法规进行监督。因此,《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从法律上降低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定标的行政直接影响,对招、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委员会的位置进行了界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评标委员会确未能实现其预定功能与价值,所以只是从理论上体现了项目评标的科学和民主化。
2、监督体制体系亟待完善
(一)政企关系复杂,行政干扰较多
地方部门排斥外来企业,对非本体系的企业设置各种障碍专心刁难,限制其参加投标,甚至被直接排除在外,而对于本体系企业则大开绿灯,提供有利条件,一些特权部门凭借职权便利甚至公开索要好处,直接规定招投标工作,此等现象严重的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通常一些行政监督部门会进行“客串”,变身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干扰和介入招投标工作;甚至还有一些地方行业项目单位和投标单位通过随意调整评标活动及方法,进行暗箱操作,以此等手段求取暴利进行违法犯纪的事实。
(二)招投标过程难以得到科学有效的监督
缺少一个统一且具有权威强有力制衡机构对招投标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因为相关部门不仅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实行管理,还对招投标活动细则实施监督,甚至还对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
3、评标定标的科学合理性亟待提高
科学准确的评标方法是招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能体现出招投标的合理性及公平性。但是,实际中确难以显示出公正性,因其过程中随意性与自主性较强,而又缺少规范的操作方式,致使评标过程中定性因素较多,定量因素较少;甚至开标后议标现象严重,公开招标演变还能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
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几点措施和建议
1、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
针对建设单位的假招标、规避招标以及压价的违规行为,需要对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从制度上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如在招标时,应对其招标公告的范围进行严格监督,约束建设单位的行为;在评标时,一定要做好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以及评标过程的保密工作,并严格监管,以规避建设单位操纵评标的可能性;另外,应对中标入围者在等同于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2、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鼓励公平竞争
在工程招投标中要将政府和交易中心分开来,明确职能,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有效治理市场混乱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互联网招投标,从而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使外地企业也不再受地方政府的阻碍,并且交易过程能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下完成,加强了行业间的竞争,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
3、加强评标的管理,坚持“廉政第一”
建立专家评标资格进退机制,定期更新的动态管理模式,提高专家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综合评价专家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出勤情况等,加强对专家评标过程的行为监督,强化内部工作人员“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观念,坚决抵制外来不正之风的侵蚀。可以通过AB岗工作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提高廉政水平,并建立发现违规违纪即予以警告直至取消资格的清出机制。
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意识和经验,导致签订合同的约束条款不完善、内容存在歧义、权责不清等现象产生。部分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取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取一些自制的、不规范、不公平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的方式下达任务,完工后待工作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难以实现本身的约束作用。
2、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部分建筑项目忽略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上的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相关手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措施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七、结束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工程经常会出现问题的环节,因此,我们需要及时的发现问题,尽量避免在招投标和合同方面出现问题,尽量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integral part two, is in the relevant governmental departments under supervision, the construction unit by invited many, according to legal procedures, the justice and equality standards according to the process of selecting good construction unit. In view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market established market is not standard, and the tender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exist in the negligence of the problem, we should take reasonable and effective measures to ensure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order of rapid and stable development. This paper respectively from the construction of project bidding scope and significance, and in view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of som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tract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bidding,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 引言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当今建筑市场中必备的条件,工程项目的过程中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开放式的合同方式。签订施工合同就是为了承、发包双方实行承诺保护双方利益的表现。
1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1 什么是建筑工程招投标
工程招投标是国际通用的工程建设预期的管理方式,是完全以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与结构做基础而进行的工程建设管理方式。它是在政府的管理部门的监督下, 由发包方制定建筑工程包括工程价格、质量、时间限制为主要的准则, 邀请众多施工单位参与进来,并且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实行公平、公正、开放性的竞争,而最终选择最具有优势特征的施工单位来进行施工。
1.2 合同管理的含义
所谓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指的是在承发包双方,以合理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而明确制定的双方所需履行的权利与义务。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进度、质量、费用管理的依据。
依据法律法规,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指导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中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处理施工中的纠纷,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保证了施工合同顺利实施。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的经济效益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2 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之间的存在问题
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因为它符合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制度已经逐渐被人们认识接受。它对当今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有着引导、优化资源配置等作用。虽然这几年我国出台了许多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招投标工程作出了一系列的规范和防治措施,相对于之前较为健全,但是我国很多的相关管理单位对建筑施工的单位管理还是不够严格完善,对承包的施工单位资格审查监督不到位。甚至有的没有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竟然也可以中标。这种违反常规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私下的协议、幕后交易的事情随处可见,可见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方面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2.1 评标的方法没有结合实际情况
所谓的综合评标法就是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给出分数值,最后,结合总体比较,取分数值最高者为中标人。评标时的各个评委独立打分,互相不商讨,最后汇总分数。但是这种评标的方法并不太符合实际情况的评标方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评标办法和标准可能五花八门,很难统一和规范;在没有资格预审的招标中,容易由于资格资质条件设置的不合理,导致“歧视性”条款,造成不公,引起质疑和投诉;还比较容易发生“最高价者中标”现象,引起对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质疑。
2.2 合同内容不够充实,投招标的结果没能真正体现在合同上
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意识淡薄,管理的措施太过疏松。政府的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对于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力度还远远不够,有些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于招标文件的管理审核不够仔细严格,导致其中的很多条款并不完善,这样会为之后的签订合同、合同管理造成很大的麻烦。
2.3 管理机构的机制不够完善
管理机构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没有注意落实实际行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低下,为了能顺利的承包建筑工程的任务,私下的协议、幕后交易不断的出现。一些承包商还被迫签订了一些不平等的条约,使管理机构的一部分人员在中间利用职位谋取了利益。
2 .4 缺乏合同意识
缺乏合同意识, 法律观念淡薄。许多承发包对于合同管理的意识极度缺乏,缺少依法管理合同的观念以及全局利益的观念,并且对于政府的管理工作不积极地配合,往往造成了工作的拖延。政府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许多承发包的监管和管理意识淡薄,政府的监管部门的各方面措施也相对的落后,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不去及时有效的进行解决,导致之后给合同管理造成了很大麻烦,没有保障好承发包的切身利益。
3 针对出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及建议
3.1.完善评标方法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已成为项目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每一个建筑的合同都涉及到企业施工的各个层面,影响了企业的施工管理,对企业的成本控制影响非常大。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施工企业承接的各种工程不断增加,引入现代合同管理理念,制定较为科学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必须采取必要的策略和措施,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能够依照相关的合同顺利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必须依照相关的工程合同,工程合同是施工的基础和依据,也是建筑发包单位对工程进行最终综合验收的依据。但是,当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却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并完善,从而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进程,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1、企业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
在经营过程中,不少施工企业存在着诸多不规范问题,很多施工企业没有明确的合同意识,也更缺乏相应的合同管理策略和制度,造成合同管理较为混乱。虽然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建设部制定了相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企业的施工方和发包方没能够严格按照相关的制度和政策来执行,对相关的责权利没有明确的分配,合同的撰写内容也存在着不规范问题,很多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他们所签订的各项合同都流于形式。不能够严格的按照相关的法律政策和程序去签订各种合同,并且对合同进行真正的管理,以确保施工得以顺利开展,保证企业最终的验收,会对整个施工、审核带来更多的不利影响。
2、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行为不够规范
工程承包人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的赚取经济利益,很多承包方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为了能够揽住相应的工程,往往通过不正当的程序或者手段,通过行贿或者租用其他承包资质进行投标,既缺乏相应的合同意识,并且程序和手序都不合法,会给以后的工程施工和各方面的审核结算带来诸多的麻烦。
3、缺乏完善合同管理体制
当前的工程合同的管理,示范文本规定渐渐不能够适应当前的企业和承包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无法更好地结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对他们进行约束,一些合同关键环节出了问题,在相关示范文本当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样就不能够对合同进行有效约定,而发包方在合同时往往不能够充分地考虑各种意外因素,造成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不能有效约束和规范,出现各种纰漏现象。同时合同分级管理以及授权机制不明确等造成合同管理存在各种风险,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的执行不力等现象,又缺乏有效的监督,使得合同管理存在着诸多的漏洞和风险。
二、建筑合同管理的有效策略研究
为更好地发挥建筑工程合同的作用,重视合同的管理质量需要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1、在招标阶段加强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签约一般都是以招标为基础,发包方需要制定相关的文件,根据文件的条款和细节进行相关的谈判。为此,在事前就要做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合同是工程项目中最为重要的契约,影响着工程施工的时间、工期、造价以及各方面的目标控制,也是以后的施工管理的重要依据。科学施工必须注重合同管理,必须从招标开始做好相关管理程序,从建筑施工企业自身实际出发,立足于企业经营的质量和目标,对合同进行严格管理。
2、完善亲证签证管理制度
一个建设单位一定要注重建筑施工合同的签证管理,既影响以后的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又影响工程造价控制。明确工程变更或者签证程序,通过事前审核、结算预算等划分,准确把握合同中的每项条款和关键词汇,防止出现理解不透彻、误读而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保证施工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时也为后期审核结算奠定较好的基础。
3、建立合同预警机制
每一个企业都应该有一个非常明确的风险意识,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针对合同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事前评估,并且能够提出较为合理的预防方案。同时,在施工过程中针对出现的问题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对合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划分,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化解,将各种合同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4、完善合同管理体制
对于每一个施工企业来讲,一定要注重施工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进行工程开工,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操作,做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这就需要每一个企业从实际出发,立足企业自身的特点,制定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严格地按照合同管理体制来执行,不断提升工合同的管理质量和水平,确保施工质量和企业经营效益。
5、确保全员参与合同管理
建筑合同的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在施工过程中,每一个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可能会对合同执行产生各种影响。因此,需要全体参与,每一个项目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能够深入了解合同的有关内容和细节,准确把握合同的具体要求,使得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有效的协调,控制工程造价、工期和质量。
三、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的具体措施
1、建立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体系
从工程项目初期决策投资阶段开始,就要时刻把握好造价控制这个中心点,做好市场调研和经济指标的测算,科学合理做好投资估算,实行限额设计,完善招投标过程的工程量、款的审核过程,施工阶段从甲方、乙方、监理等多个单位建立造价控制的管理制度,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微小处,在计算审计阶段要给予严肃认真的审计结算过程等等。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采取有效的管理方案,让成本控制成为全员、全过程的管理活动,帮助企业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获取最大经济效益。
2、施工阶段实施成本动态控制管理
在整个工程项目的建造过程中,人工、材料、机械都是处于变动之中,注意将技术因素和造价因素相结合,对每一个施工事件,都要给予合理的处理方法和科学的造价预算,实现资源的最大限度的利用,注重施工过程中全面掌控管理,严格把关工程进度款,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不超付,不早付,充分发挥资金的时间价值。
3、控制工程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等各方面的因素,都可能给工程项目带来工程量变化、技术变更等现象,工程变更必然会给工程造价带来影响,一些施工企业甚至在工程变更中大展手脚获取不正当利益。因此,建设单位应当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查看工程实施情况,了解工程实施具体状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对于必须的工程变更,要充分计算变更对工程项目总造价的影响,从功能、经济、美观、技术等多个角度来分析是否确实需要变更,以减少不必要的工程变更支出。其中,尤其是一些隐蔽工程,更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并做好完整记录,保留相关材料,认真工程变更的实际发生。
结束语
合同是建筑施工的基础,对于整个企业来讲至关重要,影响着企业的施工、成本控制和决算,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效益,每一个企业一定要注重工程合同管理,采取有效策略保证工程合同履行,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各种合同风险,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现阶段,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在不断加快,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其中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成为建筑企业最为关心的话题。作为造价控制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保障,加强合同管理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合同管理工作能够规范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而实现对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如今,通过对合同的具体性分析,实现工程造价的精细化管理,做好合同管理具有必要性。
一、 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造价管理工作是建筑行业的重要内容,决定着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发展方向,做好造价的管理工作具有必要性。合同管理是项目造价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会涉及到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关乎着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质量和进度,是指相关工商、行管与金融部门、业主、施工单位等利用同法律法规来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与监督,以保护签订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合同纠纷,以更好的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避免违法现象的出现。合同管理工作应从订立前就要予以着手,此行为直到合同履行完毕,利用合同的法律效力来实现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更具高效性与实效性[1]。
二、 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由于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性的工程,贯穿在工程的各个环节,同样合同也在工程项目中具有相同的价值。招投标、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整体内容都被写入了项目合同书中,通过合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控制与管理造价的重要途径[2]。一般情况下,工程造价合同主要以总价、单价和成本加酬金的合同模式,是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合同类型,都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合同是造价控制的有效凭证,是解决合同双方纠纷、矛盾的有效依据,对施工阶段具有明确的规定。由此可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在造价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借助合同管理来管理造价是正确选择。
三、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有效对策
1、 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与形成是以是施工合同内容为核心,强化对施工阶段相关事宜的规定,在合同订立前,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具有必要性。合同订立前,应对诸多合同条款进行整合,紧紧抓住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与承包商订立合同的时机、合同条款的全面性等都是发包方亟待考虑的问题,由于造价是对双方都是相对敏感的话题,言辞酌句必须明确、清晰,不可模棱两可,涉及到造价管理内容的相关条例应邀请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制定,为合同的订立做好全面的准备。例如,部分企业人员对合同的订立不够重视,措施"订金"写成"定金",导致企业会蒙受巨大损失,也是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错误。
2、 加强施工合同的全面管理
施工合同的确立,是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质量、进度和造价进行全面的控制与管理。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所持续的时间较长,工程项目工期长,甚至历史几年,会让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复杂,制约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在施工过程中,会受到人为因素、自然因素、技术和材料因素等的影响,而致使工程造价得到全面的提升,会让整个工程项目陷入困境,对企业也是一项不小的打击。为了更好的控制施工阶段,必须依靠施工合同来予以约束,对工程质量、进度、工期、工程款、工程变更、材料等的变化情况进行严格的掌控,同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变更、返工或索赔等问题,都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在工程施工开展之时,应加强对合同的全面管理,从而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招投标阶段,投资方应与信誉良好的咨询方建立合作关系,并针对项目制定咨询合同[3]。同时,应对投资进行估算和预测,做好设计概算,以达到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目的。
3、 严格执行合同签订的内容
合同是由双方协定的,必须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认真阅读,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承诺和约定,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要经过要约、再要约、反复要约的过程,最终达成意见,与国际贸易雷同,要经过反复的询盘、发盘,最终达成协议,合同签订之时即刻生效。合同所涉及的内容相对宽泛,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都有所涉及,将工程款项的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明确合同中关于价格款项的相关约定。由于工程项目持续时间长,在建设的过程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实际情况与合同估算的差异较大,必须对合同条例进行补充,完善合同内容,及时调整与修改合同条款,以规范合同中对价格条款的要求,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途径。
4、 强化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
合同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工程进度、造价,制约着工程的顺利实施。合同纠纷是合同管理中的主要滋生问题,与纠纷有关的事项大都与经济,费用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合同索赔、反索赔是合同纠纷的主要内容,其主要影响因素在于施工阶段的变更,原本的合同已经确立,相关的价款、方案已经确定,后期的变更却并未添加到合同管理中,相关人员对合同变更认识不足,导致最终结算时承包商私抬价格向发包商索要更多的变更款,导致出现合同纠纷。为此,应加强对项目承包商增调价格索赔条款的控制,解决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纠纷,降低额外经济支出[4]。另外,应加强对现场签证的控制,杜绝施工现场签证混乱、管理不彻底的现象。签证是工程相关价格条款的基础和条件,慎重对待签证问题,是保障合同质量、加强合同管理的基本条件。
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项目开展的重要法律依据,借助合同来管理造价定能取得显著的效果。加强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应从合同管理的基础抓起,注重对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控制,强化对合同实施阶段与后期的管理,体现合同的存在价值,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供保证。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审核合同内容,应保证招投标、造价控制相关文件与合同内容一致,以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
参考文献
[1] 姚玉坤.探析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与工程合同管理的关系[J].低碳世界,2014,21:231-232.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4)01-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要求建筑项目的投资管理应该更加规范化。只有对投资进行合理的规划,严格的按照造价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权力、责任,合理合法的处理在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工程能够如期和高质量的完成。
1.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中的作用
工程造价就是指整个建筑从开始到结束花费的所有资金。造价的控制就是把整个工程的花费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在建筑施工之前,建筑方应该和施工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保证双方的利益,明确双方的权力。合同是施工阶段对造价的有利依据,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合同的公平性,保证双方的利益。假如合同对一方的利益产生了影响,那么势必会出现纠纷,这样严重的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只有签订清晰明确的合同才能够保证双方的利益,才能够有效的控制整个工程的投资。在合同签订之后,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并且要将合同完整的保存。
2.工程造价合同在整个工程中的作用
在整个工程中,造价合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1工程造价合同是解决经济纠纷的依据。签订合同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双发的合法权利,如果有一方不能够按照合同履行义务,那么这样就会影响另一方的权益,那么这时就可以根据合同进行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民事责任。这时就要以合同为依据,最终进行衡量,让违约方进行经济赔偿。
2.2在工程的招标阶段。招标是指招标单位将施工任务进行发放,鼓励企业进行投标竞争,然后从中选择信誉度高而且技术过硬的单位,同时其报价必须合理,在确定之后再签订合同,并以这种方式约束双方的经济活动。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保证工程能够如期高质量的完成,也能够控制工程的造价。为了能够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在进行合同的签订的时候应该明确合同价款,这样就要求在招标的时候应该结合实际情况,这样有利于提高工程的质量。进行合理的造价控制。
2.3工程的变更。在工程的建筑过程中,业主可能会因为个人原因和自然原因对工程的某些方面进行修改,或者是建筑方由于一些原因,产生变更。在产生变更之后,会对整个工程产生影响,所以说处理好工程造价对合同的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能够控制工程造价。对工程变更的处理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1)确认。在建筑工程中发生工程变更是常见的状况,当工程发生变更的时候,工程师应该及时的处理,是变更更加合理。在进行工程变更的时候,基本流程是这样的。提出变更的地方;然后建筑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变更进行分析,分析其对整个工程的影响;然后再通过相关的合同查询变更的合理性;然后再对变更所需要的费用和时间进行评估;最后再确定工程的变更。(2)处理。如果是建筑方提出工程变更的话,那么根据有关法法律的规定,建筑方必须在14天之内将变更方案交于业主,如果变更超过原来的设计或者是扩大了建筑规模,那么就必须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批准,并且与原来的设计进行对比,详细说明变更的地方。然后业主必须支付甲方变更的费用。
建筑方没有权力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所以必须交由工程师进行审查,确保变更的合理性,才能进行工程变更,当然建筑方的费用和损失都由业主承担,延误工期也是正常的现象。如果建筑方通过科学的方法为业主节约了费用,那么业主应给予建筑方一定的奖励。如果建筑方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进私自进行变更的话,那么所花费的费用由建筑方承担。
3.工程造价合同的管理
想要通过合同合理的控制工程造价,那么就应该知道其制约因素,有针对性的进行控制。
3.1制定好造价合同。造价合同是整个工程花费的依据。由于建筑工程的花费较大,而且时间长,涉及到的方面也很广,所以必须要求合同内容清晰、规范和完整,合同尽可能包含工程的方方面面,这样才能够保证合同在履行的时候能够顺利。在制定合同的时候,应该保持其与在招标的时候所定的高度是连续的;仔细的分析合同的每一条规定,明白其要求。
3.2工程变更是在工程实施的时候无法避免的。但是变更的价款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
(1)在制定合同的时候,应该将变更因素考虑进去。给出合理的变更价格,并且按照合同上的价格计算变更。(2)合同中应该列有类似变更的价格,建筑方可根据其进行合理的变更,并且参照上面的价格进行。(3)如果在合同上没有相应的变更,也没有给出价格。那么建筑方就应该把变更告诉工程师,让其进行计算,给出变更的价格。
3.3现场签证。现场签证就是指为包含在合同里,工程建筑过程发生的特殊情况。签证所产生的费用也是属于工程造价一部分。那么为了能够降低造价,就应该加强签证的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凡是在合同中有涉及到的签证,不许建筑方再次签证。(2)建筑方在现场签证的内容、时间、数量还有花费的款项都要进行仔细的记录,这样方便最后的结算。(3)对于现场签证,一定要及时,不能有所延误,除非是有极特殊的情况,但是在之后一定要补上,同时对于重大的事件,要有影像资料,以便最后的确认。
3.4质量的管理。工程的纠纷往往与质量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说在合同中应该明确对质量的要求,以及建筑方未到达要求的质量的赔偿方法。还有就是工期,工期的延长也会增加纠纷,由于工期延长,那样随着增长的就是经费,这样也间接的影响了销售等等环节,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于那种比较大型的建筑合同应该分阶段进行设置。
3.5计量管理。应该加强工程的计量管理,工程的计量管理就是说根据招标文件、工程的设计图还有承包的合同等等进行计算,对建筑方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核验。因为在签订合同时要求的质量会和实际质量有差别,所以要根据实际完成的质量进行核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合同应该更加合理,更加规范化。在制定合同的时候,应该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保证工程能够如期,高质量的完成,并且将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