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概念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19 16:14:51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乡村治理概念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乡村治理概念

篇(1)

一、已建工程管理状况

(一)林州市

水利产权改制主要涉及机井、库塘等,形式有拍卖、承包、租赁、股份经营。其中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一种是深井供水约占。管理模式有:、产权归集体所有,村委指定专人管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个人承包,村委核定水价,电费、维修费、人员工资由承包者从水费中支付。第二种是引泉水供水约占。管理模式仍是集体管理,基本上是按人头收费,人均年收费元。第三种是吃旱井水窖水约占,“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受益”,产权全部归个人。

近几年,林州市在省、市水利部门的支持下,依据当地实际,大力兴建以乡镇水利站为主体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走出了一条农村饮水工程的新路子,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林州市东岗镇、姚村镇、城郊乡、合涧镇、桂林镇、茶店乡、原康乡、临淇镇等个乡镇以水利站为主体,建立了乡镇集中供水,解决万余人饮水安全,东岗镇水利站投资万元建成一套水净化处理系统(其中水净化处理设备万元),保证了饮用水的卫生合格。合涧镇投资万元,购置消毒净化水处理设备,保证了供水符合饮用水标准。

(二)汤阴县

年以来水利工程产权改革主要采取了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所有权归集体,经营权竞价拍卖或承包。该方式以宜沟为主,水价由村两委制定,水价包括电费、管理人员工资、少量维修费。第二种方式是所有权归集体,管理人员由村两委指定或村干部或村电工代管,实行按方收费或按人收费。

从林州市和汤阴县饮水工程管理模式调查情况看,无论是个人承包制还是集体管理;无论是按方收费还是按人收费,其水价中都不包含折旧费,有的甚至连人员工资和维修费仍需村集体补贴。通过几年的运行,总的来看,情况基本是好的。首先,基本解决了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基本生存条件的解决,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人民安居;其次,水利基础产业的不断发展,促进了种植业、养殖业、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三,通过对水利工程产权政策的宣传、实施,水的商品意识,水利工程政策观念正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接受;第四,在农村进行水利工程产改,可盘活水利资产,拓宽投资渠道,增加水利发展活力;第五,农村水利工程产改后,促进了用水量占的农村节水工作,这个社会效益是无法用金钱来表达的,对安阳市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通过调研活动,也发现了一些在改制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出现的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详情在第三第四个存在问题和几点建议中谈。

二、××年项目区情况

(一)林州市

林州市××年计划围绕东岗镇、合涧镇、原康乡集中供水工程,优先解决项目区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即把项目区饮水安全村庄纳入集中供水范围,扩大现有集中供水规模。思路是:上级补助经费作为国有股埋设主管,建调节池等,村饮水工程经营者筹资建设支管和村内管网,收取的水费除上缴水利站外,即为自己的。

例如:项目区合涧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有弓上水库和淅北渠,淅北渠归水利站管理,弓上水库归林州市水务局管理,从弓上水库引水,水库负责总干管,合涧水利站负责干管和调节池的建设、管理,每方水交弓上水库元。对下放水收元。郭家园村:口人,人均收入元,个自然村,原有深井四眼(米以下),淅河从村南穿过,户户有水窖。深井供吃水,每人年交费元,隔天定时供水。由于村庄地势不平,高差近百米,加深井水量不足,村内高处供水不正常,村民有意见,造成收取水费困难。为解决群众吃水难,决定改引水库供水,村委通过召开群众、党员代表会议,决定把此次饮水工程推向市场,由个人投资,竞价承包。××年冬,由高陆洲、程林虎、李如增人筹资多万元承包村内饮水工程,承包期年。年后,饮水设施仍归集体所有。饮水工程项目是,合涧水利站负责干管和调节池建设,调节池以下米管路和村内管网的完善由承包人负责。目前水费暂按每人每年元计收并详细规定了牛、羊、猪及建房交费标准,如建房用水按一层元,二层元计收,只羊,三头牛顶一个人水费。由于人均每年降低了近元水费支出,村民对饮水工程改制赞同,满意。

(二)汤阴县

项目区宜沟镇后李朱村,半岗半坡,人,亩地,户。拟建工程为:打米的机井眼,埋管到村内,建村内管网等,总投资近万元。拟改制方案一是把上级补助的万,全补助给个人,不再收回,其余部分,由个人竞标筹资,个人负责兴建全部饮水工程。二是如果上面情况没有人有能力建,则村委把修汤伏铁路时卖地款万元再补贴进去,个人 再筹万元,工程基本上可完工。该办法,目前正在讨论中,需要通过详细算账才能明了。

五陵镇朱家营村:人,耕地亩,人均收入元,户,目前吃水靠多眼联户小口井解决。新建工程是打井,埋管,村集体没/,!/钱。拟招标建设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按照上级精神,股份制或承包制。

对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市、县、乡是积极的,而且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例如:林州市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理模式;临淇镇临淇村农灌工程竞价承包农灌工程经营权,一次交清承包费模式;汤阴县宜沟镇竞标饮水工程经营权,一次交清承包费模式的方法值得推广,虽也存在欠缺,但主流是好的,要给予肯定。

当前,农村正在进行村级换届选举,对饮水工程改制有一定影响,换届结束后要加强工作,加快进度。

三、目前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村干部和群众对饮水工程改制认识模糊,观念陈旧,对改制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不是积极想办法从制度上防止,而是苦等苦熬,要吃不上水都吃不上。对饮水工程,部分人认为自己投工投劳也投过资,吃水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如果进行改制,把集体财产(也包括自己的一部分)卖给个人,成为私有财产,想不通,也担心会不会形成新的水霸。承包期年、年,后期供水工程老化后,投资额增大,在剩余承包期内,回收资金不足以弥补投入,如经营者不再投入,势必造成饮水工程瘫痪。例如:林州东岗镇大河村,人,原吃水工程借用岩峪眼机井解决本村吃水困难,二次提水,年本村群众刘某以元承包金承包,水价定为元立方米,其中元交岩峪村一级提水费,剩余元作为大河村二级提水(扬程米)电费、设备维修费、承包人工资等,该村属山区地势,落差达百米,供水管网经常崩裂、跑水,运行个月后,承包人认为无利,不合算,要求提高水价,或停止承包,追还承包金,都被村委拒绝,承包人不要承包金,也坚决不干了,加上班子不稳定,停止运行年,××年该村利用农村饮水解困资金,又动员原籍大河村的新疆乌鲁木齐市民营企业家李江洪投资万元资金,打井配套埋管,才二次解决饮水困难。现该村饮水工程为集体管理。

(二)有关人员对产改政策及相关法律知识知道很少。对股份制、承包、租赁等知识学习少,一知半解,对操作程序掌握更少,调研中,普遍发现合同签订过于简单,张稿纸,手写不足页即为合同或协议,一旦发生争议,无章可循。例如:临淇镇前寨村,有个自然村,人,原先个饮用水机井,米深。年承包后,由于合同不规范,对双方约束力不大,导致承包者在设备坏了后,不维修、不更换,××年供水瘫痪。××年村委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公开招标,现场测算,重新确定了承包合同,使工程效益得到发挥。前寨村本次承包,注重了承包人的可信度,但从签定合同看,还是过于简单,总共条,不足页稿纸。

(三)单项工程解决人数少,运行成本高,工程效益低。目前,多数饮水工程普遍存在覆盖人数少,运行成本高,经济效益低,经营者投资难以在短时间内收回,这是部分村庄仍实行集体管理、喝大锅水的主要原因。如:茶店乡西沟自然村,人,“八五”期间,以工代赈解决人畜饮水工程,实行“一表一户”制,采取集体管理,由村支书代管(村支书饲养几百头猪)。水费元方,收取的水费不足支付电费、维修费和人员工资,所以不足部分集体给于补贴。茶店乡庙郊村,人,也是“八五”期间,以工代赈人畜饮水工程,年产改时,由于无利润,招标时无人问津,现由集体管理。临淇镇洪土沟村,机井供水,口人,耕地亩,效益太小,没人干,现由村民组长代管。

临淇河东村,人吃水,灌溉面积亩,年,村民张章希个人投资万元,打米深井眼,静水位在米左右,××年月又投资万元建容量方压力池座,现村内未建成管网,群众吃水是用水带从压力池直接放水到院内水窖,灌水窖和浇地都按每小时元收费。××年净收入元,××年净收入元,××年丰水年没有收入,工程运行无效益。用张章希自己的话说:“在农村搞饮水工程,人少,灌溉面积小,投资万元,别说利润,连工资都保不住,回收投资更不知道到猴年马月了”

相类似情况还有:汤阴县菜园镇,几年来解决了个村万多人,村平均人左右;宜沟镇肖下扣人,石庙村人;五陵镇闫庄人等。截至××年底,林州市共建饮水工程处,其中日供水立方以上的处,日供水立方有处,日供水立方有处。汤阴县建饮水工程处,其中日供水立方处,立方处。从调查情况看,人均日用水量在立方左右,按国家规定人均日饮水量是升。

(四)按方收费,单一生活用水,使饮水工程运行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山丘区屋顶接雨水,旱井水窖蓄水,平原区自备联户小口井与使用饮水工程吃水并存、除吃水用自来水外,其余均用旱井水窖水或自备井,使饮水工程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林州市东岗镇个行政村,除个自然村使用纯旱井水窖水外,其余各村均同时使用饮水工程水和旱井水窖蓄水,全乡共有旱井水窖多处,现在还以年均增长旱井水窖处速度建设,并且有新的发展趋势:南木井村,已有多户在新建宅基地建两座旱井水窖,一座用于蓄住天上水,一座用于蓄积自来水。汤阴菜园镇人,亩耕地,个行政村,个自然村,多数都有小口井汲水。宜沟镇肖下扣村,人,由个人投资元建井房承包年,水费元方,月用水量只有方,日均方,没有利润,村委以七亩半地,免费种植年作为补贴,以保证全村人饮用水。五陵镇朱家营村属氟水区,人,耕地亩,人均收入元,原先全村户联户打小口井多眼解决吃水,新建吃水工程后,吃水条件改变了,群众为节约支出,其他用水还是原来的。汤阴平原项目区,苦、涩、咸水,用于洗衣服、洗澡,吃水才用自来水。

(五)部分县乡领导(包括水利部门)对于涉及多村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认为工作量大,协调任务重,麻烦事多,搞不好还会引起纠纷,因此借口中央有文件不能增加农民负担,不能乱摊派,乱集资,怕群众上访为由,不愿管,群众观念不强,为人民服务宗旨不牢。部分村干部都愿自成体系,自立山头,自己说了算,有可能还可以免交水费等,不热心集中供水工程,本位主义、自私自利思想严重。部分群众担心多村集中供水工程能否长远解决问题,水价是否很高,能否承受住,出了问题谁来挑头解决等。以上这些是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展慢的主要原因。

(六)工程改制后若干年,因一些不可抗因素导致一方利益受到损失,在签合同时又无法预见,也不好写入合同,但实际却是发生了,对这类事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比如地下水位下降,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工程报废;小城镇规模扩大,灌溉面积减少,原承包工程效益严重衰减等,使经营者利润降低,甚至无法经营。例如:临淇镇临淇村,年前有亩耕地,由于城镇扩大,现有亩耕地,口人。有眼机井,年拍卖眼,租赁眼,所有权归集体。许栓喜出资万元(包括井,寸泵,变压器)购买眼机井,××年由于水位下降,机井报废,该井涉及个村民小组,多亩地,个人无力兴建新工程,集体又出资万元打了眼多米机井,仍由许栓喜经营。赵宝根租赁的机井,随着临淇城镇规划发展,灌溉面积由原来的亩减少到现在亩,××年全年灌溉个小时,每小时收水费元,共收入元,除去电费、维修费,几乎没有利润。赵五林,年通过拍卖,以万元的价格购买眼米机井,运行年无利润,主要原因是当时电费元,随着电价上涨,水费没变,当时承担着亩灌溉,现减少到亩,承包人无利可图。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承包期是年好、年还是年为好,如果一些不可抗因素发生,如水源变化,耕地减少等,经营 者利益减少,如何办?

(七)部分村庄未按计量收费,又全天供水,村民没有节水意识,用水浪费大,另一方面又造成提水费用增大,供水效益差;部分群众用滴水形式收集水,既解决吃水,水表又不走,节约支出。例如,林州市合涧镇郭家园村,从弓上水库引水,水管进户但未安装水表,又常天供水,全村人,今年前几个月试用期,日用水量达,人均达,人均月收费元,收费率,才够交水利站供水水费元。如实行按方收费,人均月用水左右,所收水费除上交元外,还会有剩余元。调研中,一部分村干部反映部分村民采取用滴水形式解决吃水,但水表不走,水费收入不抵支出。有的承包人员为减少亏损,采取倒算形式,即每月能收取多少水费,扣除本人工资,少量维修费后,其余作为电费按天平均,以钱定开泵供水时间。汤阴县瓦岗乡东江窖村,××年以前承包人实行的是这种办法,群众时有吃不上水现象,意见较大,××年该井因水位下降报废,重新打井,供此机会,撤换了承包人,现为集体管理。

(八)林州市、汤阴县“三区一闸”规划正在进行,但速度较慢。

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十分担心一个问题:

在××年农村饮水水利工程建设时,部分经济效益低的工程,会不会出现群众没人愿意参与拍卖、承包、租赁和股份制改革?部分县、乡、村为争取到工程建设资金,会不会联合做假搞产改,一旦经费到位工程完工后,仍会回到以前的管理模式上?

四、几点建议

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调研组经过多次研究、讨论,仅根据我们对林州市、汤阴县少数乡、村的调研提出几点建议。

(一)乡镇水利站是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产改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是水利系统代表政府行使水行政职能的最基层组织,其人员素质高低、政策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村水利工程能否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关系到水利基础产业地位正常发挥作用。建议对水利站有关人员定期对水利法规政策、产改政策以及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召开县、乡、村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或专题座谈会,请专家从政策到如何按政策具体操作,请搞的好乡、村领导介绍思路、做法、达到效果等。比如请专家讲股份制政策、章程、具体操作程序,应注意问题等;请安阳县白壁镇介绍全镇成立水利协会从创意到实施运作以及起到效果;请白壁镇东北务村支书赵玉生讲现行体制下如何搞农村公益事业,如何建立行业组织协会等。北郭乡龙凤村介绍拍卖荒沟植树经验等。我们认为,通过专题培训或座谈会,人们的思想认识会有不同层次的提高,对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是大有益处的。

(二)创造条件,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三区一闸”工程进行集中联片建设,以提高工程效益,建议制定相关政策给以扶持,资金运作上给以倾斜。

(三)农村安全饮水集中供水工程,在条件具备的乡镇建议以水利站为依托,建设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向外辐射,以此为产业,发展基层水利站的经济实力。

(四)为使产权改革到达群众和经营者双赢,发挥工程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改革的方式建议采取多样并举。工程效益较好的采取拍卖,一次性到位;效益一般(仅能维持人员工作)的采取承包;经济效益是负数的,建议仍由集体来负责管理,加强管护。

篇(2)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1-0067-02

20世纪末,治理一词才逐渐为大家所了解。学术界关于治理的概念和定义是这样的: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者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的诸多方式的总和[1]。一方面体现公共权力的多元化,政府,非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自身都可以作为权力的主体。另一方面,各治理主体之间是一种互相依存,互相协调的关系。而乡村治理界定了治理的主体和范围,很多学者对乡村治理都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和雪峰认为,乡村治理是指如何对中国的乡村进行管理,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党英国把乡村治理看作一种制度和系统,涉及选拔优秀干部,变更政府行政规程、监督政府廉政建设等,是多个乡村主体在协商合作的基础上共同管理乡村事务的自主管理,提高村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将村民纳入乡村治理的管理体系融合多方力量对乡村进行共同治理的过程;吴克伟认为,乡村治理主要是运用公共权威对乡村社区进行组织管理,构建乡村秩序,推动乡村发展。简言之,乡村治理是针对广大农村地区,由国家和社会共同作用形成公共权威,实现对乡村社会的调控、引导和管理,以求最大限度地增进共同利益,实现农村发展的动态过程。

一、乡村治理的概念与内涵

对于乡村治理的定义和概念的不同解读,实质上都包含了以下的共同点:第一,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是乡村治理的重要条件,国家,政府,社会组织能够获得广大村民的信任与支持,尤其是能够吸引社会与乡村精英参与管理。第二,治理主体能够在思想上与时俱进,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治理方式化解矛盾和危机,做出实质性的工作,构建良好的服务体系。第三,乡村治理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发展现代化农业,使占9亿人口规模的广大农村成为我国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而不是阻力。

二、乡村治理的时代特征和困境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现代化进程,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乡村的治理不同于一般的地方治理,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三农”问题历来是国家和政府关注的焦点。本文先从现有的乡村治理模式出发加以分析,试着探究新的治理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针对三农问题,政府打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的口号,在乡村治理采取村民自治的模式,设立村民委员会,民主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也得到鼓励,乡村治理的水平和质量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村建设有了一定的进步,然而,在新的形势下乡村治理又面临着新的危机和困境。

1.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缺陷。联产承包制是改革开放后农村的主要制度,虽然带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在与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对比之下,小规模,小户生产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物质的要求,因此出现很多空心村现象,很多劳动力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农村里只剩下了妇女、老人和儿童,在物欲横流的时代,乡村正在被遗弃,急需发展农业现代化来弥补小规模生产的缺陷。随着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社会出现了很多问题,留守儿童数量多,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农村资源闲置,城市拥挤,资源紧缺,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为农村发展寻求新的出路。只有让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缩小城乡差距才能发挥农村的潜力。所以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就显得特别重要。农村的资源很丰富,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都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在农业发展未形成大规模产业时,政府应该鼓励农民积极进行尝试,养殖业,畜牧业,零售业,旅游业等防止产业单一化,并给予指导和培训。近年来,很多乡村的旅游产业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旅游产业可以带动交通运输业,饮食,娱乐等服务业的发展,旅游产业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农村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政府应该给予合理的指导和鼓励,让农民动起来,让农村活起来。

2.城乡二元现象严重。二元现象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障碍,若不尽快解决,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将会停滞不前,甚至中断。城市居民、发达地区居民与农村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加大,会引起农村居民的愤怒和不满,导致社会不稳定,为现代化建设埋下隐患。统筹城乡发展是解决二元现象的重要手段,仅靠农村本身的力量来促进农村的发展是远远不够的,乡村治理不应该走单纯的“以农治农”“以乡治乡”,乡村与城市在发展模式、生存习惯、生活方式,自然环境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别,二者是互相依存的关系,乡村治理离不开城乡的统筹发展。城乡的统筹发展需要国家强有力的制度支撑。统筹城乡发展,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第一,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的是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的基础设施简陋,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的倾斜,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让农村居民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重视,从而加强对党和国家的信任。第二,统筹城乡文教卫生事业,城市的文教卫生事业在稳步发展的同时,农村的文教卫生工作由于先天的薄弱更需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与卫生工作要依靠国家政府的监管,让农村的孩子和城市的孩子一样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农村居民能够和城市居民一样在家门口就医,加深农村居民对乡村的归属感。第三,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国家收入再分配维护社会公平,让农村居民能够免除后顾之忧,聚精会神搞建设。

3.乡村治理主体存在缺陷,治理资源匮乏,主要包括治理主体单一,农村精英流失。民主建设需要重点加强,要听取多方意见,完善农村选举提拔制度,现在的农村治理中,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农民处于被动地位,农民积极性低,导致农村公共事务瘫痪,乡村不能作为一个整体齐心协力搞建设。

治理主体单一,农民民主政治素质亟待提高。很多农村中的党委书记连任很多年,农村居民对农村选举比较冷漠,参与民主建设的热情也比较低,这就使得干群之间隔膜加深,不容易团结起来干大事。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较低,没有自主意识,不能够较好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还要积极发挥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影响,引进社会资金和管理经营体制,为乡村建设积累经验和资金。

乡村精英外流。乡村精英在乡村社会发展和乡村治理中起着关键作用,这不是盲目夸大精英的作用,而是重申人才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贺雪峰指出,精英在农村社会中扮演重要角色,他们一方面对国家的政策有理解能力,另一方面与普通村民联系密切,所以农村精英是沟通干群关系的桥梁[2]。我们知道华西村、的乡村治理奇迹,我们在想到华西村的时候就想到了吴仁宝,的发展离不开王宏斌,所以无论什么样的农村社会,无论多特殊的情况,精英的角色都对农村的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而在过去的二十年间,由于农村经济状况差,农村精英流失严重,这些接受了高等教育有思想的人更愿意去城市打拼,不愿意留在村里担任干部或留在村里发展,精英人群的流失是信息、知识、观念、技术的流失,如何吸引精英人群来建设乡村,减少精英人群流失,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虽然近年来国家政策鼓励大学生回乡村担任干部,即我们说的大学生村官,在部分地区有了一些影响,但具体情况与预想相差甚远,很多大学生因为农村的条件太差,只是挂名,并没有实质的工作和乡村建设的热情,村民只知有大学生村官,却不知姓名,一年也见不到几次面,乡村精英急需回归。

三、乡村治理的建议和对策

在当前情况下,乡村治理的推进需要做出如下调整。

首先,最重要的是乡村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主体多样化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使得乡村发展可能性增多。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村民自身都是乡村建设的主体,村干部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建立完善的干部选拔、培训、激励机制,从全局考虑,为村民的利益着想。村民也要提高自身素养,提升自己的主人翁意识,履行自己的义务,享用自身的权利,提高乡村民主建设水平;要发挥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影响,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使得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可以借鉴这些组织的管理体系,以及吸收农村劳动力,为农业现代化注入新的活力。未来的乡村治理将呈现由乡村主导到市场主导转换的趋势。

其次,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村继联产承包制后的又一大变革[3],农业产业化的实践使得我国的农业发展及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并将有着长远的生命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要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业产业结构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对乡村产业结构进行整合和调整,提高乡村的资源利用率。农业现代化要转变只有第一产业的传统,向第二三产业转移。

最后,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文化素质逐渐提高,产业发展刚刚开始,各方面逐渐起步的时刻,政府的指导和政策倾斜是必需的,政府应在乡村治理上加大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发挥城市对农村的拉动作用,充分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

乡村治理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各地的情况也各不相同,我们要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以理论指导实践,从实践中寻找规律,在国家政府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乡村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乡村治理情况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各因素的发展速度不同,我们只能先从紧要处着手,然后逐渐铺展开来。同时寻求多个方面发展的可能性,从而推进新农村建设,影响国家的现代化进程。

参考文献:

篇(3)

一、乡村旅游与休闲治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在一些大中型城市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放慢奔波的脚步,希望摆脱高楼峡谷、水泥森林的束缚,享受休闲生活,缓解工作高负荷的压力,通过旅游观光让自己的身心得到放松和修复。乡村以其宁静优美的生态环境、天然的自然景观及纯朴的生活方式,迎合了久居城市的人们对清新环境、回归自然、心神宁静及健康快乐生活的渴求。乡村旅游把自然、民族文化和农耕文化融入到传统旅游文化中,丰富了旅游业的内涵,满足了新型的消费需求,是旅游业的一朵奇葩。

这里所说的“乡村”并非简单指从地理角度考虑的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更多的是指农业人口、农业景观、农事活动和乡村村落分布区,以及地域辽阔、人口密度及规模较小、生活节奏较慢并且安逸幽静的非城市化地区。

乡村旅游作为一种旅游形式,是将场所界定在乡村地区的旅游活动,它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以城市居民为行为主体、以乡村空间环境为依托、以乡村独特的自然风光(气候地貌、农家庭院、经济作物、森林田园等)和人文特色(民俗文化、生产形态、生活方式等)为对象,满足人们求新、求异、求乐、求知、求根的需求。人们去乡村进行休闲旅游,其行为动机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物质方面,如体验、健身、娱乐、餐饮、购物等;二是精神方面,如观赏、摄影、习作、学习等。

所谓休闲治理,就是在我们面对问题时,要从休闲学或满足人们休闲需要的角度去思考、去梳理、去分析、去研究、去解决。所谓乡村旅游休闲治理,也就是面对乡村旅游发展中的诸多问题,要从休闲学的角度或从人们休闲需要的角度去过滤乡村旅游的管理过程、设施建构和景观设计等,力求实现基于休闲的物质空间建造和精神文化构建,力图充分满足人们的休闲需要。

二、乡村旅游休闲治理的方略

对乡村旅游进行休闲治理,其重要价值和意义表现在以下几点:充分满足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休闲文化需要,创造出丰富多彩的乡村旅游品牌,有利于拓展、挖掘和保护我国乡村文化的休闲特色、起到传承传统文化的功能,充分发挥乡村旅游的潜在旅游优势,促进文化旅游业创新升级。

乡村旅游与农业旅游、农村旅游、农家乐等概念不完全相同,乡村旅游有着独特的内涵和定位。为了避免休闲治理的单一性、片面性及扩大化开发和经营,在进行乡村旅游的休闲治理时,要正确认识乡村旅游的内涵、挖掘乡村旅游的特色、明确乡村旅游的定位,尤其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重休闲性

乡村旅游是社会进步和旅游得以发展的产物,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城市居民,或者长期没有生活在乡村的人。这些人到乡村去旅游,其目的有二:旅游观光(看看美丽的自然、体验传统的乡村劳作等)和休闲(感染传统的文化,得到心理心灵的安慰与慰藉等)。休闲,不仅是人们去进行乡村旅游的最终追求,而且也是去治理乡村旅游的最好结果。一种休闲方式的产生与发展总是伴随着深厚的社会基础。近些年,我国乡村旅游得到快速发展,这与我国人民休假时间的增加和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紧密联系。一方面,我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日益提高;另一方面,我国人民的精神生活也日益丰富。这对传统的旅游度假提出了新的诉求。基于满足人民的物质与精神的需要,基于人民休息时间的增加,乡村休闲旅游应运而生且朝气蓬勃。也正是如此,在对乡村旅游进行休闲治理中,就要注意以下几点:旅游地建设必须将传统地域文化和现代休闲文化有机结合,将乡村的休闲景象、休闲生活和休闲风貌充分展现给游客,要增加旅游地的休闲设施和内容,提高旅游区档次,为游客提供交通、食宿、娱乐等各种便利的休闲条件,延长游客逗留的时间,提高重游率。当然,为了达到休闲的目的,游客在旅游的过程中也要注意调节工作和旅游的关系,调整自己的行程和情绪,力求达到这样状态:聚精会神工作,全身心投入休闲,工作时不要休闲,休闲时不要工作。

2.突出乡村性

我国乡村的明显特征是不论在自然空间建构、道路交通设施,还是生产工作方式、社会文化与组织,与城市社会截然不同,存在一种乡村所独有的文化吸引力,这种吸引力是传统文化,具有有别于城市的文化差异性。乡村旅游的标识是“乡村性”。对乡村旅游进行休闲治理,要使乡村旅游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注重乡村性。否则,将使乡村旅游目的地失去个性,旅游产品出现同质化。何景明、李立华认为,“理清什么是乡村性是界定乡村旅游的关键”。乡村旅游“乡村性”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风土――特有的地理环境,如辽阔的土地与人口的稀少;风景――可供欣赏的景象,如一个特别的湖泊、一座清秀的山峰、一望无际的草原等;风物――一个地方特有的景物,如一个乡村独有的自然景观和经济活动、劳动方式等;风俗――一个地方不同于另外一个地方的民俗,如具有典型传统文化特征的文体活动等。刘德谦也认为,乡村的风土人情是乡村旅游的核心内容。李开宇认为,乡村旅游的本质特征就是实现乡村性,通过乡村性的空间和景观意向去实现休闲认知。冯淑华、沙润则认为,所谓乡村性指的是地域性、旅游资源特性、社区参与性、旅游本土性和可持续发展性等。由此可见,乡村性既包括乡村居民世代生活遗留下来的诸如建筑、村落等静态景观和风情,也包括伴随着乡民们繁衍、生息、传承的乡村文化、氛围、环境和活动。乡村旅游的休闲治理应该突出“乡村性”的发掘、保护和完善,而不是削弱或减少乡村性,不能走“准城市化”的发展道路。

3.注重参与体验性

人们之所以去一个地方旅游,不是因为这个地方有多么好的规划、多么好的开发与管理,而是因为人们去哪里能获得什么――物质的或精神的,有价值才值得人们向往,没有价值谁都不会去浪费时间。久居“水泥丛林”的城市人,备受钢筋混凝土的束缚,饱受都市生活的快节奏和工作压力,被逐渐卷入亚健康的漩涡里。于是,远离尘嚣、回归自然成了城市人日益增长的心理需求,人们向往乡村“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惬意生活,去那里呼吸泥土气息、欣赏田园美景、享受宁静闲逸、感受淳朴人情。简而言之,乡村旅游的核心和人们选择乡村旅游的主要目的就是休闲体验。乡村旅游就是实现在乡村内的体验为主要目的。较之于一般的旅游来说,游客更注重参与性和体验性。为此,乡村旅游应提供基于乡村特色的差异化休闲体验。

4.彰显民俗性

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农业国家,中国传统文化根生在乡村。农村的饮食、着装、礼仪、节庆、婚嫁、民谣、传说等都充满了浓郁的乡村特色。乡村旅游作为民俗文化性产品,其特点主要是具有物化民俗的体验性、制度民俗的参与性、精神民俗的感知性等。丰富性和鲜活性的民俗文化是乡村旅游发展推陈出新的源泉,是参与旅游市场竞争的机制与基础。因此,在进行乡村旅游休闲治理中,要注重对彰显民俗性的农家土特产、手工艺品、风俗活动等旅游资源的开发,深入挖掘和展示这些地方民俗,使游客充分体验到不同的乡村特色,接受乡村文化的熏陶,切身感受到淳朴的休闲体验。

5.维持生态性

随着人们环境保护和“绿色消费”意识的增强,旅游者越来越关注旅游环境的生态质量。乡村的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的根基和生命线,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乡村旅游的持续发展就会受到制约。维持旅游地的生态性成为乡村旅游休闲治理不容忽视的任务之一。首先,应促进乡村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对农田、庄园、野生动物等富有价值的乡村旅游资源进行保护,因为没有了清新悦目的田园风光、自然和谐的奇山秀水、质朴怡人的农耕景象、天地人相融入画的和谐意境、丰富多样的动植物资源,乡村旅游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其次,要最大程度地保护和改善饮食、语言、服饰、古迹等乡村人文生态资源,维持农村的民俗文化和农耕文化,不断推出生态旅游产品。因此,在进行乡村旅游休闲治理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态经营的理念,实现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6.提升文化性

文化是旅游发展的灵魂,旅游是文化发展的依托。旅游的各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体现着策划、规划和开发者对文化应用、旅游产品的品味和文化的理解。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文化因素的价值作用和价值导向越来越重要,只有注重挖掘乡村旅游文化的内涵,才有可能提高乡村旅游的附加值。因此,我们在对乡村旅游进行休闲治理时,首先就要过滤文化的因素,实现文化的设计、文化的规划和文化的提升。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挖掘并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性:一是培养乡民基于“文化自觉”的心理认同;二是提高乡村居民的文化素质;三是促进区域休闲文化的形成,以引导人们的休闲观;四是大力营销宣传,开展品牌战略。

7.发挥产业的带动性和示范性

发展乡村旅游不能就旅游而旅游,要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规划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整合旅游要素和资源,实现以点带面,让各乡村相互学习借鉴,放大示范带动效应。目前,我国乡村旅游的休闲治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或理论体系。中国各乡村的自然环境资源、自然及人文景观资源差异很大,可以首先对乡村旅游的休闲治理进行示范,让各地农民相互考察借鉴。这样不仅可以扩大乡村旅游的市场,还可以促进农业科技交流与推广普及,推进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和区域合作。因此,在对乡村旅游进行休闲治理的过程中,各地应相互借鉴、相互学习,治理有成效的地区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进行合作交流,以便推广良好经验,同时也可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8.提高乡民参与治理的自觉性

乡村旅游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关键就在于它具有“土生土长”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而当地的居民正是这种景观的重要载体和拥有者、保护者、传承者,如果没有了当地居民的参与,旅游资源的开发难免会造成本土文化的变质和流失,乡村旅游将失去原真性和生命力。另外,当地居民的态度和热情是乡村旅游目的地重要的软环境。居民亲自参与乡村旅游的经营服务活动,可以从中获得旅游带来的经济利益,感受到发展旅游带来的乐趣并将这种乐趣和热情转移到旅游服务当中,进而扩大旅游的乘数效应,减少经济漏损,提高游客感知满意度和体验质量,满足游客的休闲需要。

如何才能提高乡民参与治理的自觉性呢?首先,要使乡村旅游治理与所在乡村形成利益共同体,要让居民从中得到切实的经济收益,拓宽居民创收和就业渠道。其次,旅游治理措施要考虑居民的多层次需求,增强居民的自我意识、认同感和凝聚力,强化参与治理的意愿。最后,建立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利益共享和分配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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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开宇.基于“乡村性”的乡村旅游及其社会意义[J].生产力研究,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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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我国就提出了乡村治理的概念,而概念的提出也使得相关问题的研究不断开展[1]。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学界针对我国乡村治理的模式和结构等问题进行了深刻而又全面的了解,其取得了非常深入的研究成果,不过,长时间乡村治理在理论研究中还是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在不断深入的考量乡村运行以及设计等相关因素的情况下,还应该研究来自主体自身因素影响。

一、乡村治理主体作用发挥模式研究

就我国目前状况而言,乡村治理的主体还有很多类型有多重的界定以及多样化的表现,在问题的实质上绝对不能一概而论的讨论乡村治理主体的研究究竟是何人。其存在的影响因素范围涉及广,而究竟应该以乡镇政府还是村委会为治疗主体,也是问题的关键,在该问题上,必须尽可能的考虑作为治理基础本土资源。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乡村不管是在经济的发展水平亦或是地方文化问题等方面都有着极大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非均质性。也正是考虑了此种均质性问题,我国很多研究学者都把村庄作为治理研究的关键突破点,根基于详细样态村庄,而乡村治理主体的发挥作用模式也有着多样化的发展,也有学者从村庄的基本秩序进行分析,区分出集中可能存在的乡村治理类型,即原生秩序型、乡村谋和型以及次生秩序型、乡村治理无序型。本文作者通过分析发现,应该从社会视角等问题为出发点,立足于村庄的秩序形态。

(一)乡村主导行政型

次种类治理结构还是传统意义上统筹治理结构,在充分代表体现社会和国家关系乡村关系中主要表现在强乡弱村,此种类型的乡村财政往往主要来自于工商业收入或者我国财政转移支配收入。因为乡镇在某种程度上说具备建立的分配型的财政制度能力,所以乡村关系中往往处在优势地位,而所谓的村集体并没有大量的受益来源,此种类型的主要结构模式往往必须来自于工商业重镇以及部分国家大量的财政转移资金。

(二)村庄主动自治型

此种类型的治理结构往往能够直接反映出该地方村民的自治实践成果。在充分代表和体现社会以及国家关系乡村上则主要表现乡村和谐以及若乡强村的格调中,该种类型的村庄往往具备非常强烈的自主生产能力,经济的发展程度能够直接体现出来,部分村庄的集体经济往往较为发达,很多村庄有着来自于村庄自己所创立的企业,或者部分土地出让的收入。也正是因为村庄集体的财力相对较弱,而乡镇乡镇相关政府对村庄的直接控制以及影响力就会更加的薄弱,主要体现在村强乡弱方面。

(三)乡村治理无序型

在此种治理结构方面,所谓的无序主要体现在没有统一的发展趋势,而在乡村的关系中则有可能体现在乡强村若等方面,而后面的各种体现则为一种常态性。因为乡镇在某种程度上没有较为稳定的外部经济来源以及来自特殊的政府拨付,往往会面临各种债务危机,在和村庄的关系上往往也只能维系一种最为基本的智能。另外存在本身因为地理环境或者人才的流失等因素,往往日益破坏。在此过程中乡村的治理运行类型只是一种形式,不能真正意义上的取得乡村治理达到繁荣的目的。

二、我国乡村治理的主体行为关系和研究视角

就乡村治理主体问题而言,需要正视的问题就是,乡村治理主体完全不相同的主体之间的关系,由于对于该问题研究,为分析乡村治理模式和绩效评价内在的机制,现阶段对于乡村治理主体的各种界定也完全不相同,所带来的治理主体行为关系也各不相同。就高角度而言可以从村委会以及村党委会等组织,把宗族当成乡村治理的主体实施研究,在分析乡村治理主体关系的过程中大多数的重点考察为两队关系,即乡村以及两委关系,实际上该关系的本质还是社会和国家之间的深层次关系,尽管在某种程度上说党领导权和村民自治权有一定关系,不过在现阶段政治格局中还是能够归于社会以及国家关系。现阶段,我国很多地方就乡村治理提出了自己不通过看法,围绕宏观主体之间的乡村关系以及两委关系研究,目前存在的观点往往从制度主义出发,从法律制定以及政治体制设计等相关角度实施研究,同时就问题提出了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法[2]。

就微观行为者的个体角度而言,其对乡村治理主体实施界定也有一定的区别,正常情况下均把乡村治理的主体界定是普通的村民以及村干部,而同时围绕次三层的群体行为关系探讨重点分析乡村治理实践,普通村民、村干部以及乡村精英之间是怎样影响的。很多研究人员往往从选取田野的调查方式入手,从个案进行分析。在研究重点领域往往也是从乡村治理方面实施研究。

三、我国乡村治理的主体关系模式向着多中心治理发展

兴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治理理论内涵主旨为一种多种的公共或者私人的个体与机构的管理方式总和,该方式主要强调多中心的参与以及多主体的信任合作,这是此种治理模式的全新要求。我国相关研究人员最早就使用了乡村治理一词进行替换,同时被泛化使用的乡村政治发展中的村民自治一词,此种转变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涵盖了对治理模式的追求以及认可,同时也必须承认我国乡村社会政治的实践局限性,在传统理论研究以及实践的操作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情况下仍然为乡村治理传统单一的治理方式,要不就把乡镇政府、要不就将村委会默认为治理的主要客体,而未从市场、社会以及国家的宏观层次进行界定,不得不承认的是,在民族以及国家建构的统一大趋势下,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需要一定的外力推动,如果仅仅依靠单一的企业或者政府模式,往往不能直接的避免市场失灵或者政府失灵的现象[3]。在我国民主建设的基础试验场乡村社会里,相对较为单一的统筹与治理模式走向多主体的治理模式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正是在这样一种发展趋势的大背景下,我国围绕乡村治理主体逐渐凸显。不可否认的是,乡村治理必须以农民组织作为主要的资源,以农民群众为主要力量的新农村建设治理模式出发。

结语

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加之民主化进程不断推进,我国乡村治理的实践也一定会日益突破为单一范本的解说空间,另外乡村治理的研究也一定要从现阶段以静态治疗为主向着动态治理转变。要以乡村治理作为主要客体的研究向着多元化的立体研究迈进。把乡村治理真正的放置于宽广与开放的市场经济下,这是我国乡村治理主体的基本关键性问题。(作者单位: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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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6.11.022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research on rural governance was in the ascendant. From the existing literature, the academics studied the connotation, mechanism, mode and path of rural governance, analyzed the problems and the reasons for the existence of village governance, and obtained some valuable results. But there were also some disadvantages, such as the lack of systematic and holistic research, the research of rural governance mechanism and rural governance model needed to be further studied. In the research method,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research studied mostly below normal. From the trend, not only to pay attention to theoretical study villages, but also to focus on rural governance practices specific analysis of the problem; research methods should be diversified, especially in the use of mathematical models and advanced technical means to carry out empirical research.

Key words: rural governance; theory; summary

自20世纪20年代起,研究农村问题的专著在我国陆续面世。1998年,在治理理论的基础上,华中师范大学学者提出“乡村治理”的概念。随着该理论在乡村管理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学术研究也愈来愈深入,从现有文献来看,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乡村治理主体、治理权力配置方式、治理目的以及治理过程等4个方面[1]。

1 乡村治理研究的主要观点

1.1 乡村治理内涵

在治理主体方面,赵树凯[2]认为,乡村治理中多种主体参与,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来解决分歧,实现共同治理。郭正林[3]提出,乡村治理的主体应该是乡镇的党委政府及其附属机构,以及村委会等村级组织和各种民间团体。在乡村治理目标上,贺雪峰[1]认为“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其中“有序发展”也就是公共利益所在。徐勇指出进行现代化乡村建设是治理的目标。

1.2 乡村治理机制

由于公共信息不透明等原因,腐败问题日益严重。陈力予等[4]提出户代表会议制度,以户为单位,成立村民小组会议,协商、监督村务。王朋琦等[5]指出新农村建设在操作机制上要走出传统误区,禁用“指标摊派”的方法,慎用“试点推广”的方式,避免“典型激励”的惯性,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在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难方面,张恒利[6]提出要重建农村公共财政运行体制,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应机制[6]。针对当前村民选举非理性投票过多,精英政治受到阻碍的现象,盛义龙[7]提出选举机制要与乡村治理保持整体一致性,特别需要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相结合。

1.3 乡村治理模式

陈洪生[8]以村民自治实施效果为出发点,通过对影响社会自主性的发育与发展的4个基础性条件――经济发展、利益分化、公民素质以及政府控制和主导社会力量的程度的分析,提出了自觉自治乡村治理模式。龙立军[9]以广东珠海幸福村建设为例,提出构建可运转的乡村治理模式。将治理融入幸福村居建设之中,并使其机制化,使得乡村的发展更加人性化和可持续化。王海侠等[10]通过对江西分宜的乡村治理模式进行考察,提出从“党建+村民自治”的角度来进行治理探索,以党建强化乡村治理的思路的分宜模式,运用“党建+”理念,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民自治水平。阎占定等[11]提出嵌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乡村治理模式。这种模式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乡村治理结合的产物,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到乡村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之中。郐艳丽[12]以巴林左旗后兴隆地村为例,提出了“农民置上”的本原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农民始终作为受益和实施建设的主体,其政策效果具有扩散效应。

1.4 乡村治理路径

张继兰[13]认为可以通过完善协商互动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等路径来解决乡村社会自主性缺乏、乡村组织不健全、治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周朗生[14]择取较有代表性的云南乡村治理为考察对象,提出了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完善乡村的治理结构和切实解决乡镇财政困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路径开展乡村治理。唐绍洪等[15]提出在现有的基础上对各决策主体进行权力关系界定,走多元化主体治理的科学发展道路。赵艳霞等[16]在调查唐山农村新民居建设后,提出乡村治理的成功路径是开展新民居建设。兰海洋[17]认为当前要实现中国乡村善治,有三大治理路径:一是优化治理结构,政治生态和谐化;二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三是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

2 乡村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基层民主建设滞后

因乡镇基层民主建设的滞后性导致很难有效推进村民自治的民主化进程。在王华[18]看来,由于缺乏有效监督,腐败现象严重。贿选、不合理决策与管理现象屡有发生。高宝琴[19]提出当前村民自治组织长期缺乏有效组织形态,是治理危机出现的重要因素之一。欧阳雪梅等[20]认为基层政府缺少民主素质教育,致使村民主人翁意识不强,从而导致村民自治能力不强。

2.2 乡村治理主体混乱,机构权利分工不明

欧阳雪梅等[20]认为由于治理权力配置不明,一方面导致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在权力间的冲突,另一方面也增加政府与村民在管理上的冲突,影响了治理目标的实现。郑红娥等[21]提出,国家行政权和村庄自治权的冲突是目前乡村治理困局的主要原因。在钟涨宝[22]眼里,缺乏合理有效的机构、人员改革是乡村治理面对的困境之一。

2.3 乡村债务问题突出,农民生活不够宽裕

在李文政[23]看来,乡村治理面对的困难不仅是管理及文化教育上的缺陷,经济发展落后与农民积贫积弱问题同样严重。赵艳霞等[24]提出乡村治理的制约条件包括民主化的现实制约、法律制约和经济制约。袁金辉[25]认为目前乡村仍受到小农经济的束缚,收入低,债务多。钟宜[26]提出因财政经费短缺,乡镇为发展只得过度干预村庄事务。同时基层政权缺少财政来源,村、乡两级财政缺口过大,故造成当今治理困境。

2.4 其他方面

刘勇[27]认为由于我国幅员广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村民政治素质不齐。当利益受损,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及方式维护自身利益时,越级上访、申诉或暴力对抗等就容易成为他们维权的工具,这严重破坏了乡村治理的政治环境。陈柏峰等[28]认为灰色势力是治理乡村的一个恶疾。

3 完善乡村治理的对策

3.1 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

李文政[23]觉得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组建公共服务体系,重视村民自治,发挥村委会作用是治理乡村的路径之一。张志英[29]认为进行新农村建设需加强村民自治、大力发展创新村民组织。李莉等[30]提出乡村治理的关键是两个尊重:一是尊重村民意愿,二是尊重村民自主性。

3.2 加强乡镇制度建设,加快服务型步伐

在马宝成[31]看来,完善乡村治理一方面需要体制改革,另一方面要加强建设现代化村庄。韩冰[32]提出解决当前问题需要根据现实情况进行乡镇体制改革,完善管理模式,规范和完善有关村民自治法律法规,大力发展村民组织,建设现代化乡村。陈双鹏[33]认为减少治理危机出现的方法有改革基层组织,特别是乡镇政府;建立村民参与政治的合理机制,动员建立村民组织。

3.3 提高村民民主素质,加强政治文化学习

张晓忠等[34]认为要在尊重村民权利和自由、保障村民权益的基础上提高村民的组织化水平。刘勇[27]认为村民非理性化的利益诉求方式影响了和谐的政治环境。因此需要对村民开展政治参与培训,推动村民合法合理参与政治生活,为乡村政治和谐化发展提供有效保障。欧阳雪梅等[20]认为开展村民意识教育是完善乡村治理的对策之一。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学术界对乡村治理理论进行了较全面的研究。不少学者研究了乡村治理的内涵、机制、模式、路径,分析了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一些研究还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乡村治理机制和乡村治理模式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入等。从研究方法看,定性研究居多而定量研究偏少,实证研究更是鲜见。从趋势看,不但要重视乡村的理论研究,更要注重对乡村治理实践中具体问题的分析,尤其是对个案经验的总结;研究方法应当多样化,尤其是运用数理模型和先进技术手段进行实证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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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650(2016)02-0006-01

1.农村低保与乡村治理的互动关系

1.1什么是乡村治理

乡村治理是治理理论运用于乡村研究中产生的一个新的分析概念。徐勇教授认为乡村治理就是公共权力对基层社会的公共事务的管理,亦即使,乡村政府和其他性质不同的村级组织向乡村社会提供各种公共物品,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和自主发展。在乡村治理活动中,治理主体、治理手段、治理内容和治理效果等方面构成了乡村治理机制。具体我国乡村治理的情况主要表现为:首先是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为主体的治理结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为核心内容,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村民自治委员会,与村党支部共同管理乡村社会。乡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群体,这种“面对面”的人情制约和“人言可畏”的压力对农村社会具有很大的控制力,使得长久积累的村规民约也成为乡村治理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另外,还有保障乡村社会的安全与秩序,组织建设乡村社会的教育、医疗等事业,以及引导农民建立生产和互助组织等综合性的治理活动。

1.2农村低保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农村低保”,是政府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标准的农村困难群众,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供差额补助的制度。该制度作为一种扶贫路径的新创新,在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生活救济制度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重点保障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农村居民。农村低保的建立主要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属地管理,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在实际践行中,农村低保制度作为―种配置型资源,使村组干部可变通式地将这种自上而下的资源转化为一种新治理手段纳入乡政府的治理范围。农村低保在保障贫困农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使困难群众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不致因为无法谋生而出现行为越轨,缓解了社会压力。温饱问题的解决也为迈向小康奠定了基础,也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的确立建立了平台。从法律意义上看,通过保障陷入困难的农民群众的生活,就保障了农民的生存权等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维护乡村社会稳定,为乡村治理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农村低保实施的问题分析

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主体,农村低保在具体实践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当前,我国农民仍占大多数,农村低保的保障水平和补差额f,示准远远落后于城市,与相对成熟的城市低保相比仍处于扩大覆盖范围的阶段。这些有待完善的问题阻碍了农村低保功能的正常发挥和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农村低保工作管理失范。在实施中行政性强、效率低下、缺乏监督、管理粗放、工作透明度有待提高。乡村治理仍然是由上而下、政府主导的行政体制,乡镇政府并不能了解基层社会的具体情况,低保名额的确定主要由熟悉乡村情况的村委干部来完成,而村级干部在具体执行中受乡镇政府约束少,农民整体科学文化素质偏低,信息不对称,因而容易发生主体越位的现象。当前,我国县级以下的民政部门只设立了少量的低保科,办公手段滞后,缺乏专门部门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由于农民的一些实际实物收入不易货币化,且农作物等受外界影响较大,且一些困难群众外出务工的临时收入也难以评定,村干部在衡量时具有很大的随意陛。另外,那些流入城市的农民也没能被覆盖在保障范围之内。其次,低保制度方面缺乏统一立法和专门性的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文件,只有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建议》以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方案》,各地具体执行和出台的政策又缺乏权威性和法律依据。这是执行程序混乱的最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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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的中国社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的快速转型时期,要理解当今社会的深刻变革,首当其冲应该考察乡村社会的变迁,而要研究乡村社会的变迁,乡村社会关系的嬗变无疑是最基本的视角。同时,为了实现乡村社会的井然有序和和谐发展,仅仅重视基础设施和物质层面的改善是不够的,还需要对乡村社会关系有深刻的认识,从这个角度说,考察研究乡村社会关系也是乡村社会治理、构建乡村社会秩序的重要前提。

一、社会关系的定义

在村民的日常实践活动中,个体所能涉及到的关系主要有三个层次:村民与村民之间交往所形成的关系;村民与组织(村委会、基层政权)之间互动所形成的相互依赖关系;村民个人所属群体与整个社会的关系。韦伯认为“社会关系”是“根据行为的意向内容,若干人之间相互调整并因此而相互指向的行为”;青井和夫将其定义为“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互动的模式相结合,形成一个功能性单位”;本文中“社会关系”的释义参照贺雪峰关于“村庄社会关联”的定义:“村庄社会结构的基础是内部人与人的关系,而人与人之间具体关系的性质、程度和广泛性就构成了村庄社会关联,它是村民在村庄社会内部结成的各种具体关系的总称”。

二、国外学者对中国乡村社会关系的研究

西方学者也曾对中国乡村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杜赞奇用“权力的文化网络”概念对中国国家政权和乡村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解读,认为村庄并非是封闭性的,总是以各种各样形式和外界发生联系;韦伯则认为中国的乡村是一个自治性很高和自我防伪能力较强的村庄联合体;黄宗智认为中国的传统乡村是一个关系紧密且封闭的关系共同体,因为乡村有着高度的自给自足性;施坚雅把目光聚焦于中国乡村的乡镇集市贸易,认为中国农民经济活动的中心并不在村庄,而在基层集市;詹姆斯,斯科特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框架内,认为村庄共同体中农民有着社会公正和伦理道德的观念意识,并会把集体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这就是农民的道义经济学;塞缪尔,波普金则有着跟斯科特不一样的看法,他认为村庄并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村民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会搁置集体利益,而奉行个人利益至上原则。这就是著名的“斯科特―波普金论题”,也即“道义经济”还是“理性小农”之争。对于中国村落共同体是否存在这一问题,日本学界有著名的“戒能―平野”之争。平野通过考察村落传统的祭祀仪式、集会情况和社会治安等活动认为,庙就是村落共同体的表征;戒能通过考察村落的土地所有权问题,认为村民和村民之间、村民和村落之间的关系非常疏散,从而否认村落共同体关系的存在。

以上国外学者对于中国乡村社会的若干研究,有一定的借鉴和可取之处,但是,要真正理解中国乡村社会的结构和性质,不应该单纯的从“经济的”或是“政治的”视角,而应该以传统乡村的社会关系为核心,立足于“”差序格局”和“伦理本位”的本土社会,这样才会使研究结果更具精确性和适用性。

三、本土化的乡村社会关系研究

自20世纪以来,中国社会学界就开始重视对中国乡村社会关系的探讨,因为了解乡村社会关系的概况和发展有利于学者更加深刻地理解我国乡村组织的运行和农民的行动逻辑。其中,对乡村社会关系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个视角:

(一)传统的文化和心理视角

传统的文化视角以中国儒家价值取向为基础,作为研究中国乡村社会关系的起源。有着浓重的中国传统文化心理倾向,因其深刻的解释力度一直为后人引用和修正,但分析过程缺少实证数据资料的支撑和动态意识,导致对当今乡村社会关系的解释力减弱。典型的代表就是的“差序格局”论、梁漱溟的“伦理关系本位”论、林耀华的“关系均衡”论等。特别是的“差序格局”概念是对乡村社会关系研究的开拓性概括,对后来的乡村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研究产生了深刻影响。比如孙立平就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实际上是一种对社会中稀缺资源进行配置的模式或格局,传统社会中血缘与地缘关系之所以占有重要地位就是因为社会中最重要的资源是以血缘与地缘为基础进行分配的,而建国后稀缺资源的配置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由此也带来了‘差序格局’的变动;”黄光国的人情与面子模式;翟学伟的“缘、情、伦”三位一体的人际关系模式;陈俊杰、陈震提出的差序格局的“伦理、情感、利益”的三维建构等,都是对差序格局模式的补充。

(二)变迁中的结构视角

从结构视角研究中国乡村社会关系,把整个乡村社会内部看成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从分析的层次上看,它属于宏观或是中观层次,其中最能体现这个分析视角的是对中国家族和宗族组织的研究。宗族组织的研究假设是传统的“皇权不下乡”思想,认为整个农村是一个自给自足的乡村共同体,村民们在这个共同体内可以得到情感、生产和生活上的全部满足。“乡绅阶层”是乡村社会关系的主要研究对象,传统农村“士绅阶层”不仅是乡村秩序的主要维护者,也是村民日常生活中关系的调节者,是农村社会和国家政权互动的缓冲地带,孔飞力的“士绅统治”和黄宗智的“第三领域”反映的就是中国传统农村士绅的力量。

自中国社会学重振以来,农村的家族或宗族组织就是社会学关注的焦点,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中国农村社会的转型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开展,宗族组织和宗族活动却没有随着现代因素对农村社会的影响而式微,相反,许多学者在研究近年来的农村宗族问题时,却发现宗族组织和宗族活动在农村有复兴的趋势。王沪宁从功能主义视角深入地分析了当代中国的村落家族文化;杨善华、刘小京从变迁的视角详细解读了中国农村宗族在改革开放后的变化;贺雪峰、全志辉从社区记忆的层面分析了村庄中国家、村级政权和村民三层之间的社会关系;而肖唐镖则从乡村治理的角度探讨了家族的各项功能。自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乡村治理的一系列问题都是社会界的研究热点,近年来,随着宗族的复兴,不少学者开始挖掘农村家族在乡村治理中和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而对宗族的研究,正是探究乡村社会关系网的窗口。

(三)日渐流行的网络分析和社会资本视角

相对于文化和结构视角,运用网络分析和社会资本专门研究乡村社会的视角还比较新,研究成果也比较少,研究的问题一般都集中在社会网络与地位获得、不同阶层的社会网络和社会资本的差异、公司企业等组织的网络和社会资本等。其中,专门对农村关系进行考察的有:张文宏对天津农村居民的社会支持网进行了大规模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天津农村居民的社会网是以高趋同性、低异质性、高紧密性为特征的。同传统中国农村相比,以血缘和婚姻联系起来的亲缘关系在社会网中的重要性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是一种最重要的社会关系;胡荣运用普特南共同体趋向的社会资本理论,测量了中国农村基层社区的社会资本状况,并据此探讨了社会资本与村民政治参与及村级选举的关系;林聚任从社会风气观、公共参与、处事之道、信任安全感和关系网络五个维度,调查了山东农村的社会资本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农村社会资本呈现出传统性、关系主义、家族主义、特殊性信任、社会参与性低的“明流”特点;也有学者研究了关系与信任在农村社会的地下“”蔓延中的运作逻辑,邓燕华通过对湖南某村长期的田野调查,发现了关系是地下“”蔓延的主要渠道,而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着“自己人”和“外人”的界限和不同的交易规则,关系信任是地下“”交易成功的根本保障。

四、结语

长久以来,学者都视中国乡村为一个村落共同体,在滕尼斯对共同体和社会所做的对比分析中,共同体内亲属、乡邻和朋友的交往原则是情感、认同和依恋;而社会中成员的交往原则则为理性、功利和弱认同。显然,村民的社会关系状况深受所处的共同体结构的影响,然而从建构主义的视角来看,村民之间的互动也在重塑和改变着乡村共同体的结构和内容。村民对原有乡村共同体的认同已经逐渐弱化,功利主义不断侵蚀着人与人之间的亲密情感,因此不少学者预测乡村发展的终点将是城市化,乡村社会关系和乡村人际交往最终将成为城市社会关系和人际交往的特征在乡村的复制。然而乡村社会的某些特征,例如相近的邻里、共同的血缘和共同的集体利益都是在短期内无法完全消除的,这些村庄特征仍然将日益个体化的村民联结在一起。村民仍然对乡村共同体有着最原始的认同,这可以解释,虽然村民间交往的功利性因素不断增强,但是交往中依然保有充满乡土气息的人情味。这种充满人情味人际关系的存在也就决定了村庄变革的未来绝不是简单的对城市的复制,而是带有自己独特之处的乡村秩序的重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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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林聚任.当前中国乡村社会关系特征与问题分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9)

[9] 马克斯・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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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内涵

1985年,墨菲(P.E.Marphy)的《旅游:社区方法》一书引入了“社区参与”的概念,2009年6月,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与地球理事会联合颁布了《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明确提出将居民作为旅游业发展的关怀对象之一,并把居民参与作为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突出了社区参与在旅游业发展中的重要性。社区参与是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物与公共活动的规划、决策、执行、监督与评估等环节的过程。因此,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应理解为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社区居民通过各种方式和行为,积极、主动地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环节和相关层面,并且在其发展中获取相应的利益,以保护当地环境和维护传统社会文化,促使旅游地和旅游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由此可以看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核心体现在参与的内容和目的两方面:居民获得参与社区旅游发展决策的权利和公平获得旅游收益的机会。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是体现社区因素和居民意志的有效机制,包括了旅游规划、旅游经济活动、环境保护以及社会文化维护等多方面内容,它更强调把社区作为旅游规划和治理的核心,是一种新型的旅游发展模式和开发理念。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积极意义

近年来乡村旅游在我国快速发展,尤其是2009年国家旅游局推出“2009中国乡村年”,更掀起了乡村旅游开发的热潮。在乡村旅游深度开发过程中,社区参与是实现其良好发展的保障,同时也符合国家发展乡村旅游的初衷。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积极意义在于:第一,乡村旅游之所以对城市居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要害就在于它具有和城市景观完全不同的“土生土长”的乡村自然、人文景观。就自然景观而言,当地居民是它们的拥有者、保护者,所以绕开当地居民参与而进行的乡村旅游资源开发是没有生命力的;就人文景观而言更是如此,如田园风光、农事活动、风土民情等,这些都是当地最生动、最鲜活的乡村旅游资源,而当地居民则是它们的重要载体,通过当地居民的参与,才能使这些无形的精神资源得以展现。第二,当地居民通过参与乡村旅游的开发经营、决策治理,获得旅游收益。收益的提高会极大地促进居民对发展乡村旅游的热情,这种支持与友好的态度,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第三,当地居民通过各种形式对乡村旅游的参与,会无形中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生态保护观念和环保建造的意识。为了更好地发展当地的乡村旅游,他们会自觉保护当地的生态景观,美化环境,同时会更注重保护当地的乡土文化,使其得以传承和发扬光大。

当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中存在的问题

(一)各地社区参与发展不平衡

少数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开放的地区,乡村旅游起步较早,乡村利用本地的旅游资源,引导社区居民全面有效地参与到旅游开发、治理、规划、经营中去,实现了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还有一些乡村处于摸索阶段,采用的是组织参与的模式,部分居民参与其中,主要从事的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如为游客提供手工艺品和土特产品等。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乡村地区,旅游的发展完全是一种政府行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进程较为缓慢,在比较偏僻落伍的地区,乡村旅游更是毫无社区参与可言。可以预见,这些地区的旅游业,最终会随着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的不断加剧而逐步衰落。

(二)社区居民参与乡村旅游的程度偏低

社区全面有效地参与乡村旅游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在参与的规模上,应是全部居民,起码是大多数居民的参与;在参与的内容上,指当地居民全方位地参与到当地旅游业发展中,包括旅游业发展的规划、决策、治理、经营和当地的环境保护及文化的维护与传承;从参与的目的来看,居民不再仅以就业、增加经济收入为单一目的,考虑到他们今后的发展,居民还视环境保护、维护传统文化为己任,最终达到自身、社区、当地旅游业三者的共同发展。

目前从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总体来看,社区参与程度和层次普遍偏低,多数地区主要表现为少数居民开展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真正在旅游决策、治理等方面的参与少之又少。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第一,政府部门一些拥有决策权的各级领导,对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社区参与的积极意义认识不足,理解不透。认为只是简朴的农民个体经济行为,没有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利益、需求,在旅游开发决策中多采用“一言堂”的作风,未采取任何措施调动当地居民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全方位参与。第二,从当地居民角度分析,由于旅游治理者或规划人员在制定一些对社区产生重大影响的旅游规划时,常将社区居民排除在外,强化了社区居民不愿参与乡村旅游的意识。他们认为开发旅游是政府行为,是为公司谋利,进而有意无意将自身与旅游发展隔离开来。第三,由于农村居民文化知识水平有限,整体素质较差,客观上限制了他们的参与。

(三)乡村旅游开发中社区居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1.当地农民直接利益受到损失。乡村旅游开发中居民最关心的莫过于利益分配,尤其是经济收入的分配。但由于农村居民参与程度低,目前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在资源利用上,包括土地资源在内的可利用资源,在旅游开发以前是当地社区居民赖以生存的生产生活资源,其使用权归农民所有。当旅游区进行规划后,这些资源即变成景区治理部门所有,而景区在经营中所得经济利益没有或很少分配给当地居民,直接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同时在将这些资源使用归属权转让给旅游企业时,政府或村委会未能使农民获得最大利益,甚至个别地方出现权钱交易等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

其次,在就业机会上,目前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各地大多数旅游项目是以委托经营、承包、经营权转让或租赁承包的形式委托给一些外地开发公司开发与经营,而不是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大量外地人的涌入与参与,使乡村旅游区的旅馆、餐馆及纪念品经营等被外地企业所垄断。这样的结果,造成当地居民被排除在经营决策之外,就业机会大大减少,并使部分旅游收入通过工资和商业利润等方式流向外地,致使当地居民丧失了在旅游活动中应得的直接经济收益,同时也削弱了“旅游扶贫”的效果。

2.当地居民间接利益的丧失。社区居民参与乡村旅游所获得的利益除了经济利益外,还包括环境利益和社会文化利益。环境是当地居民长期生活、生产的场所,一旦遭到破坏出现生态问题,会首先危害到他们的生活和健康;乡土文化是当地居民在情感和心理上的归属,然而随着旅游的开发会被城市文化所同化。没有了良好的环境和独特的文化,便失掉了发展旅游的“灵魂”。当地居民不是参与的主体,甚至根本无法涉及旅游开发的规划、决策等工作,由于开发者指导思想和治理上的原因,旅游开发中往往存在着重经济利益,轻环境和社会影响的行为,进而使当地居民间接利益得不到保障。

(四)社区居民对参与旅游活动的态度淡漠

由于当地居民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利益得不到保障,却还要承受环境破坏、正常生活秩序受干扰和价值观念受冲突等不利影响,目前乡村旅游开发中社区居民对参与乡村旅游活动的态度淡漠甚至产生不满抵触情绪。社区居民对发展旅游的态度研究表明:一旦社区居民产生这种消极情绪,会极大地影响到当地旅游业的发展,甚至导致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失败。例如印度海岸旅游地Goa,因当地居民不满旅游者带来的种种不便,向游客散发敌意传单,并演变成向政府施加压力的消极行动。可见居民参与的态度直接关系到当地乡村旅游发展的成败。

保证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有效性的措施

(一)政府应在乡村旅游开发中转变职能

假如政府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既是利益的主体,又是政策的决策者,必然造成乡村旅游收入不科学合理的分配等一系列问题,最终会大大降低乡村居民的“参与度”。所以政府要由包揽一切的主导作用,转变为在以当地居民为主体乡村旅游开发中发挥引导、调解、监督等作用。政府应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处于中立地位,积极营造发展的良好环境,保障居民的参与权,规范居民参与的行为及过程,处理好开发商与当地居民之间的矛盾,成为他们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的推动作用

当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内涵及重要意义,提高重视程度。政府通过制定实施各项鼓励扶持政策,例如通过贷款、补贴、税收刺激等措施,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并给他们创造多层次的参与机会和就业岗位。当乡村居民在经济收入和就业等方面得到平等的利益分配,就会极大地激发他们参与旅游开发的积极性和热情,乡村旅游才能真正持续健康地发展。

(三)加强培训以提高乡村居民参与的能力

如前所述,乡村居民受教导程度低,文化素质及综合素质差是造成他们参与程度不高、参与意识淡漠的另一重要原因,所以必须加大对当地居民的培训和教导的力度。通过整体培训,普遍提高乡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参与意识、商业意识、竞争意识;通过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当地不同类别、不同人群参与乡村旅游的能力,从基本的旅游服务和经营到高层次的旅游治理与决策,保证人人都有一技之长参与到乡村旅游活动中去,使当地居民真正成为旅游业的主体。

综上所述,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目前在我国乡村旅游发展中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与欠缺,但随着我国乡村旅游的深度开发,要确保当地旅游、经济、社会文化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社区参与必将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肖富群.居民社区参与的动力机制分析.广西社会科学,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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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彭敏,付化.中国乡村社区参与旅游开发研究.中国农学通报,2009.1

篇(9)

作为当今两大公共管理理论之一,提善治就得从治理理论说起。治理的基本概念,是指政府、社会组织或个体在面对人民共同事务进行不同组合时,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诉求,运用公共权威秩序,有序、协商、互动、不断进行的过程。治理的目的是,当面对各种冲突或不同利益时,各种行为个体在权力的引导下,本着互惠互利、原则,以满足自身的要求,同时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善治是治理的最高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社会持续不断互动的管理过程,是政府与个体互动合作的一种新颖的管理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

善治的基本要素包括:合法性、法治、平等、透明性、责任性、回应、有效、稳定、廉洁、公正等元素。

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善治涵盖了民主、法治、参与、公正等价值性要素。而这些要素对完善乡村治理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我国乡村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政府对乡村治理实施改革,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如调动了村民生产的积极性,村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极大地提高了村民参与政治的热情,进一步增强了对党的信赖和党执政的合法性。但是,乡村治理也面临着巨大挑战,在治理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乡政村治”体制存在问题。地方政府在管理方式上存有两大弊端。第一,领导方式。地方政府的权力与村庄自治权的来源不同、目标不同。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与乡镇政府不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而乡镇政府可以对村民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支持和帮助,而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地方政府的权力来源上级政府,而基层干部在贯彻落实各种政策性任务时需要村干部的配合,因此,乡镇政府就可能利用拥有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方面的资源优势,通过利益诱导和激励,选出对其开展工作最“有利”的人选,达到村委会服从其“支配”的目的。第二,地方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能力欠缺。在农村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利用自己的权威向广大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以确保农村转型能够顺利进行,这对农村改革具有重大意义,保证了转型中社会稳定。但是,随着农村改革深入,国家废除了农业税,使地方政府失去了财政来源。由于政府财源出现枯竭,造成了管理混乱、人浮于事,已无力满足农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加之缺乏社会的应变能力,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缺乏有利民主政治环境。在乡村现代化转型过程中,政治民主化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在村民自治过程中,村民要想参与选举并取得相应的利益却面临两种困境。第一,由于选举是一种集体行为,作为集体行动的协调者,这些团体的动员能力越强,参选率自然越高,获胜几率越高。我国村庄是“半熟人社会”,当村民缺乏相互了解和信任,无法达成共识、组成团队时,现存的村民组织便成了唯一选择。比如:以血缘关系和姓氏联系起来的宗族、教会及宗教组织,以地缘划分的自然村以及其他村民组织等;各种村民组织和利益团体通常会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对选举进行干预,但是并非所有组织都有强烈的动机参与选举事件。宗族是村庄中最为重要的动员者之一,但是其具有封建势力的狭隘性,不符合现代民主方向的要求,而教会、宗教组织的参与愿望则相对较弱。第二,乡镇政府利用相对于村庄所拥有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方面的资源优势,积极干预村民选举。

(三)村民参与政治困难重重。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公民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产生了参与政治的热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直接参与本村重大事务、实现民主决策的主要途径,但是在村务决策上,由于村委会和村民会议在事务划分、权限划分、决策程序等方面存在很大

的模糊性,使得村民质疑程序的公正、透明性,也对产生结果的可靠性产生怀疑,从而降低村民的参与热情。

三、以善治为目标,完善乡村治理

建立和完善我国乡村治理,最终达到乡村善治,既是政府的现实目标,又是最终目的。通过怎样路径才能达到目标?怎样才能做到以善治为目标,完善乡村治理呢?笔者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改革政府组织,建立强而精的政府。政府应树立建设有限政府、效率政府、责任政府的理念,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的惠民政策,改革行政管理的流程和内部制度,使能适应社会化、人性化、高效化的体制;规范政府权力,改变全能政府的传统形象,建立更加完善、运转更加协调的体系,从而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提高政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绩效等要求。而在地方政府方面,面对村民自治,地方政府应该充分利用拥有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工作;本着中立的观念对待村民选举,让村民感觉到地方政府是自己的知心人,依法监督村民自治能够有序、有效、公平、公正地运行;改善地方政府财政状况,丰富地方政府管理手段,从而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能力,丰富公共产品品种,增加地方政府对村民的回应能力,以满足村民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能力要求的不断提高,取得村民的信任和认可。

篇(10)

游客的饮食主要是由当地的特色风味和普通便餐组成,当地的民间小吃也是游客感知的重要内容。饮食产品由饮食品、服务、环境综合体现。乡村旅游地的饮食产品更多融入了乡村饮食文化和体验的因素。因此游客对乡村旅游饮食产品的感知是一种体验感知。

一、游客对乡村饮食产品感知质量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乡村饮食产品的技术质量、服务质量与文化内涵

乡村饮食产品在提供给游客时从菜肴的质量、口味、生产、文化品位、服务等一系列程序中影响着游客在消费过程中对产品的感知效果。其中渗透着技术质量与服务质量。游客来品尝乡村饮食除了解决饥饿的需求外还有一部分是体验以往知识积累中所了解到的目的地饮食产品及其文化内涵。

技术质量体现在原料、调味、口感等方面,对饮食产品色、香、味、形、器的感知影响着游客在消费饮食产品过程中的心理感知。另外,文化的熏陶影响着游客对饮食产品的文化性感知,产品中有关的文化背景、历史渊源、民间传说、神话故事、风土人情等都是很有吸引力的乡村文化现象。假如感知大于预期期望,游客就会获得高的满足度,反之,满足度会降低。

产品的质量除了通过有形的技术质量来呈现外,还通过服务人员的服务方式呈现。服务人员的言行、对客态度等都可以组成产品的服务质量。服务中无形因素不仅可以影响游客感知质量,还可以使环境、设备、饮食产品、员工、旅游地形象等有形的东西产生膨胀,为乡村旅游地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游客的个体差异

游客的感知质量源于游客个体的评价,不同个体的游客在消费时存在个体的差异。对同一件饮食产品,游客的购买心理和需求可能不同。这是因为游客的职业、所处的地理位置、收入水平、年龄、性别、个性、教导程度对产品的认知度等因素的差异而对产品及服务有不同的要求,同一产品和服务在不同游客眼中的价值是不一样的。

一些旅行的商人对携带方便的各种大众化小吃比较忠爱,小吃的味道、技法与品种、方便快捷性,产品价格成为影响他们感知质量的主要因素,满足生理的需要占据第一位,对于就餐环境、服务质量等外部因素就不显得那么重要了。知识分子、青年学生、工薪阶层人士一般具有比较高的文化水平,他们对饮食的需求不单单停留在吃上,饮食的安全卫生、绿色环保、质朴自然、原汁原味、舒适的就餐环境、热情周到的服务、体味特色的乡村饮食文化等因素将影响他们的感知质量。

(三)游客的预期期望

游客的预期期望是指包括游客从主要媒体、广告、促销人员和其他游客的口碑获得旅游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和经历。预期质量受到诸如游客需求、他人口碑、成本价格及其企业形象、预期的风险等因素的影响。

这种期望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当消费时感知质量高于这种预期,饮食产品就会在游客心中留下较高的满足度,当感知质量低于预期,产品对游客的满足度就会降低,进而对游客的重复购买产生消极影响,不利于产品的口碑宣传。

(四)游客的满足度

游客满足度影响感知质量主要体现在消费后的感知质量上。首先是文化差距,服务员工可能没有完全理解不同文化的游客对服务的要求,出现了交流问题,或者是不同文化的游客没有正确的参与服务过程等等,造成服务感知质量下降。其次是经济发展水平,非凡是乡村旅游地的发展的水平,不同的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服务提供能力也有所差异,使游客在日常生活中对服务产生了不同的预期,从而影响到最后的感知质量。

二、如何加强游客感知质量,提高游客对饮食产品的忠诚度

(一)提高饮食产品销售的过程质量

游客在消费产品中,更多经历的是一种体验,除了产品本身特性满足其需求外,还领悟到服务的细节,"细节决定成败",一线服务人员除了充分了解产品的相关知识外还应具有良好的服务素质,满足游客日益增加的个性化需求。每一个乡村旅游经营商都是对客服务的员工,经营者应加强自己服务意识的培养,了解更多服务的技能,政府相关部门应请专家学者对乡村旅游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经营者的整体素质,使其在服务过程中提高服务的过程质量,给游客带来更加完美的体验和经历。

(二)通过治理游客期望提高游客的感知质量

游客过高的服务期望会抵消其体验的感触而降低感知质量,游客对饮食产品的期望是旅游地宣传、以往体验、口碑沟通、游客需求与游客价值的函数,对饮食产品宣传过度带来的质量治理风险是营销治理不善造成的,而游客"以往的体验"和"口碑沟通"两个变量都是建立在"曾经感触"上,游客希望即将体验到的质量至少不能低于自己或别人"曾经感触"到的质量,这就要求产品提供者保持不懈地保持和改善服务质量。根据饮食产品的市场定位,制定切合游客水平的期望标准,同时也应当看到游客的期望是动态变化的,今天的理想期望的服务水平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竞争的加剧,可能会转化为游客最低可接受的适当期望。所以,经营者不仅应思索如何去超越游客期望,而且还应懂得如何去平衡游客的过高期望。

(三)进行完备的市场研究,探究游客个体心理因素,开发特色饮食产品

确认游客真正想要什么,将自己的产品特色和工作方式与特定游客群进行匹配,同时,保证服务概念和产品设计能代表当前的市场定位和发展趋势。对于同一件餐饮产品,一个饥肠辘辘的游客,其核心产品是消除饥饿,最重要的质量维度是吃饱吃好,这属于服务质量中的技术质量,此外,功能质量中的反应度也比较重要;假如是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宴请他人,则游客追求的核心产品可能是展示其慷慨大方的个人形象,有形性就成为游客最关注的维度,他们通过餐馆的装演、档次、服务人员的形象、饭菜的色、形等外在实体来形成对服务质量的初步判定,并通过就餐过程中的同情心、反应度、保证性等维度来进一步修正或加强对服务质量的判定,至于客人是否吃得饱,则退居次要目标,甚至根本不重要。

(四)客观承诺产品质量

实际交付的服务质量达不到游客的期望,就会引起游客的不满,从而影响旅游地的市场形象,甚至失去已有的市场份额。对于服务承诺要重视以下两方面的治理:(1)经营者应通过市场调查弄清游客对饮食服务的各种服务质量属性的看法,在促销宣传时强调游客最为关注的那些属性,使游客能正确判定和认识饮食服务质量标准与服务质量水平,使其游客期望值保持在合理水平。(2)做好有形证据与价格等隐含性承诺的治理。应当力求做到有形证据和价格水平与实际提供的服务水平相符,使之能正确地向游客暗示产品的质量水平。

(五)深入挖掘乡村饮食文化资源

旅游餐饮深度开发要保持"自然本味"的特色,以本地饮食文化资源为核心,在强化经营特色和差异性之时,突出乡村食品的天然、纯朴、绿色,以及清新的乡村环境氛围,以乡村文化的自然、闲情和野趣为特色,努力展现乡村旅游的魅力。在对乡村旅游饮食文化资源进行深度开发时,食品制作加工工艺、食品包装要有独特乡土气息,以吸引游客有领略"异味"的冲动。如乡村菜点的招牌菜,原料必须是地方特产,制作方法必须是地方传统工艺,还要使用地方特色的"土"器皿。食品经营地要创造浓郁的田园环境,乡村旅游的游客就是要这种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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