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然灾害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21 08:59:39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农村自然灾害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农村自然灾害

篇(1)

1.1监测预警机制

监测预警机制是根据某种灾害演变的规律,应急管理主体使用科学的方法,对灾害的产生、发展进行监测,并在分析大量数据的基础上做出预测,做好充分预防准备,提前采取相应措施,以降低或消除不利后果的活动。当灾害发生时,根据灾害级别的不同而启动与其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对自然灾害所涉及到的范围和可能涉及到的领域进行准确的预判,将灾害扼杀于萌芽状态,是避免和降低自然灾害给人们正常生产、生活带来的威胁与损害最有效的手段。

1.2信息报告机制

信息与信息上报是地方政府对信息反应能力的体现之一。目前,我国县级政府实行的信息报告机制是分级上报,具体分为初报、续报、核报。①初报。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的2小时内,向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含分乡镇数据)。对于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的2小时内,同时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民政部。②续报。灾情稳定前,省、地(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每日9时之前将最新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上报。③核报。灾情稳定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并逐级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5日内核定灾情和救灾工作数据向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政府信息获取能力与渠道关系到地方政府应对自然灾害的主动性与有效性。

1.3响应处置机制

响应处置机制一般包括三方面:决策机制、指挥协调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目前,各级政府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决策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收集决策信息、弄清灾害状况及程度、制定决策方案、执行决策方案、检查执行情况、反馈各种信息等。灾情发生后,各级政府实行的指挥协调机制主要包括:预警通知———激活应急预案———建立或启动应急指挥中心———召集与分派工作组深入现场指导工作———召开新闻会等。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是应对突发事件不可或缺的力量,各级政府采取的社会动员措施包括:进行宣传、组织捐赠活动、公布捐赠信息等。除此之外,在灾区,政府也积极动员,进行宣传教育,指导灾民开展自救、互救等。

1.4善后处理与评估机制

善后处理与评估机制是应急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将灾区的日常生产、生活恢复正常的状态和秩序,所进行的各种善后处置活动。各级政府善后处理事项主要包括:转移灾民、排查次生隐患、恢复基础设施、部署重建工作、进行灾后总结、实施灾后补偿以及人员奖惩等。评估事项主要包括:评估预案的合理性、评估各部门的灾害处置效果、评估部门整体应对灾害的能力以及构建灾害分类、分级的指标体系。进行善后处理与评估是在过去的基础上吸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也为进一步的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经验,指明方向。

2南疆农村地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2.1应急管理机构设置落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以后,由国家最高层人民政府到县级人民政府都纷纷相继设立了政府的应急办公室,南疆农村地区各级政府也相应地设立应急办公机构。但是由于对应急办公室的设置,国家并没有制定统一的设立标准,导致不同层级不同地方设置的应急办公室五花八门,形式各异。有的是独立设置,有的是挂靠在当地政府办公室。有的属于行政机构,有的又属于事业单位。应急办公室是应急管理指挥主体和责任主体,是应对自然灾害最根本的组织保障。但机构的设置混乱,有名无实,导致应急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2.2监测预警机制建设薄弱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南疆农村地区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建设仍较为薄弱,突出反映在预警监测设备和手段相对落后,应急信息传输不畅。以气象部门为例,天气预报不够准确,预测能力仍然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由于各种软硬件设施配备不足,气象灾害的应急监测水平较低,预报预测准确率不高,精细化水平欠缺。尤其是地形复杂、山高沟深的特殊地区,局部小气候变化迅速,更难以预测。除此之外,气象预警信息的覆盖面还不够宽,特别是对偏远山区、牧区的预警信息覆盖率较低,监测状况不能完全满足应急预警工作的需求。

2.3响应处置机制有待健全

目前,南疆农村地区的应急响应机制运作迟缓,跨部门行动欠缺综合协调性,相关机构职能分散。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应充分发挥主导者作用。但在多次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过程中,各应急主体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缺乏,职责交叉和脱节现象严重,条块分割加重了应急指挥协调的难度。在常态管理中各部门间为争夺利益,推诿、扯皮现象就屡见不鲜。在灾害发生的初期阶段,某些部门领导存在侥幸心理,没做好充分准备,增加了灾害处置的难度。因此,提高基层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重视基层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和合作机制的建设是当务之急。

2.4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保障不足

应急设施与资源配置是预防灾害、进行救援和应对所配置的设施和资源的总称。新疆南疆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地区财政资金有限,各种应急技术、物资、人才极其缺乏。常常存在应急设施陈旧老化、技术滞后、应急资源配置不系统等问题。加上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缺乏训练,灾害中救援的行动力与应变力明显不足。很多地震频发的地区,由于缺少救援工具,地震发生后,灾民只能靠铁锹、锄头等农具挖掘,严重影响了应急救援的开展与实施。合理的应急设施和资源的配置,是县级政府有效应对特大自然灾害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先决条件,也是救援成功的重要保证。

3完善南疆农村地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机制的对策

3.1完善应急管理机构的建设

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涉及的部门较多,比如:国土、地质、农业、林业、畜牧、气象、水文、水利工程、民政、公安、交通等部门。单个部门的管理将无法达到综合减灾效益的目的。南疆农村地区各级政府应当完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机构的建立,建立统一专门的应急机构。这种应急管理创新模式的关键在于将分散于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统一由应急管理职能部门来实施。将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传递与公布、应急决策、应急响应、公众沟通、资源的配置与征用、事后恢复与重建等职责应对活动统一赋予该综合应急管理部门,从而真正解决长期存在的因部门分工不明确、责任主体不明确,而导致的准备、预防、应对和恢复等工作难以落实的问题。

3.2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健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是客观、及时、准确地监测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为预警提供依据的重要基础。面对自然灾害,哪怕是最原始的预警系统,也能挽救人民生命财产。现阶段,在有条件的地区,应深入研究和科学分析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灾害案例,并对其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进行总结,提高各类突发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对频发的自然灾害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且还要在财政上予以支持,在政府财政预算中纳入其所需经费,并给予法律保障。

3.3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应急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诸多部门、领域和区域,必须依靠各级政府和各方社会力量的参与。首先,理清各方参与部门职责,化解部门利益,协调部门合作。按照属地为主、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横向与纵向各部门间人、财、物以及信息等各种资源的共享机制。其次,建立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整合各方参与主体,统一指挥,做到灵敏反应、有序协调、高效运转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快速处置突发自然灾害的合力。最后,加强应急演练。演练可以提高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应急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提升熟练程度,从而增强系统的应急处置能力。

篇(2)

一、自然灾害对农民的影响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占中国人口大半的农民开始逐渐富裕起来。随着党和政府精准扶贫政策的不断深入,广大农民的消费能力开始凸显。与此同时,近些年来,全国范围内的自然灾害突发率、破坏性与日俱增。地震、洪水、干旱、雨雪冰冻等灾害时有发生,造成的经济破坏、自然损害、人员伤亡的直接损失以及公民收入与消费能力的下降的间接损失。在这些受到自然灾害袭击扰乱的人口之中,农民占有绝对的分量。长期以农业为工作内容使得他们与自然关系密切,因此遭受的损失也就尤为严重。自然灾害的发生直接会导致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以及附着在土地上的经济作物收到损失,破坏基础农田水利设施,甚至夺取人民的生命,此类影响的危害是巨大的。还需考虑的是自然灾害危害的深远性,如农田被破坏,在短时间内不能够恢复生产,将会导致一定时间内农田的主人得不到任何经济来源,对其日常生活影响巨大。因灾害返贫、致贫现象时有发生。

二、自然灾害对农民消费能力影响的几个因素分析

(一)自然灾害造成农作物减产使得农民收入降低

自然灾害不断发生,使得以土地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广大农民收入急剧减少。农业作物的减产、绝收,一方面影响到第一产业的经济规模,另一方面直接造成次年农民在农业投入资金上的缩减。根据统计资料显示,受到自然灾害后,对CPI的直接影响将会持续到灾后的6个月到12个月。新千年以来,受灾较为严重的2003年、2007年以后随后两年,对应时段的国际粮食价格明显上涨。由此可见,对于经济尚不十分发达的来说,第一产业依然占据重要的地位,大多数的农民仍然处在靠天吃饭的阶段,对于因灾难造成的粮食产量降低,必然会导致农民收入的降低。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民的经济来源无外乎农田和畜牧两个大的途径,副业收入相对较少,特别是广大的西部地区靠农牧业很多农民只能解决日常生活,一旦受到自然灾害的破坏,农民的日子更是雪上加霜,本来薄弱的消费能力将更加微弱。

(二)自然灾害损害农民家庭财产安全

农村家庭最重要的财富莫过于居住的房屋和从事农业生产的相关工具,这些物质财富在自然灾害面前极易受到损失。山洪暴发、六级以上的地震、泥石流、滑坡、台风、大暴雨等自然灾害破坏力巨大。例如,山洪暴发时强大的动力会把一些老旧的房屋一次性冲垮,地势较低的房屋经过长时间的浸泡,抵御能力骤然降低。山区较为常见的泥石流灾害,具有爆发性强、时间短、破坏力大、砂石堵塞力度大等特点对建筑物、基础农田设施具有致命性的打击。发生在东南沿海的台风往往具有灾害发生季节性强、登陆时间难以预料、造成影响巨大、伴随性灾难频发等特点。台风来临时,往往使得不太牢固的海面建筑物、沿岸经济作物、渔船、养殖网箱受到巨大破坏。在云贵山区,雨季伴随着泥石流灾害的频发,大多数土木建筑将会受到致命的打击,房屋的损毁也就更加剧了屋内财产的不稳定性。灾害过后,恢复住房、重新添置生活必需品都是一笔巨大的开资,这也就使得部分家庭在短时间内无法拥有较强的购买力。

(三)自然灾害对家庭成员的伤害使得农民增加医疗费用

家庭成员受到自然灾害伤害对家庭消费能力的影响可以从两个因素考虑。家庭成员一旦遭受身体的伤害,在短期内不能恢复身体,作为一个重要劳动力来说,其带来的农业收入必然减少。与此同时,患者在医疗期将要使用大量的本该用于教育投资、改善家庭生活投资、农业生产再投资的资金。正是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影响,使得受到伤害的农户重新返贫。在灾难面前,受到伤害的家庭成员不论是青壮年劳动力还是妇女儿童、耄耋老人,对于家庭来说不仅是来至医疗费的经济压力,往往在精神上也受到很大的影响。长期陷入悲伤,使得劳动积极性不高,经济状况不好,自然消费能力逐渐减弱。目前,我国医疗保险体系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受伤农民的医疗费用多为自筹,巨大的开销对于遭受自然灾害的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四)自然灾害对农民心理造成影响使得消费欲望减弱

在中国农村,尤其是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农村,很多农民不同程度迷信。在遭受连续的自然灾害之后,他们往往把正常的灾难看作是天神的处罚,带来经济损失的同时,精神情况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一般灾难过后,很多农民表现出思维迟纯、判断力下降、神情恍惚、社交减少,认为自己有错,对不起死者之类的现象。这种状况往往需要较长一段时间才能逐渐恢复。与此同时,还有部分农民在灾害过来,产生消极厌世的思想,鼓不起生活的勇气。这样的不良心理影响,反作用于农民的经济生活就会造成他们对于消费欲望的减退。

三、自然灾害对农民消费能力的影响

在目前的中国有很多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仍然是以粗放生产为主,加之农田基本水利设施不完善、农业机械化普及率不高等诸多因素,使得很大一部分农民所从事的农业生产依然存在“靠天吃饭”的状况。这就使得自然灾害对农民的经济收入影响巨大,主要体现在农作物减产、家庭财产损失、对农民自身安全的损害以及对农民心理上造成的不良影响等方面。经济收入的减少,自然使得农民群众的消费能力减弱。从以上因素分析可以得出,自然灾害与农民的消费能力之间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

参考文献:

[1]罗文映.自然灾害因素对中国农民收入影响的实证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12.

[2]王敏. 不确定性预期对西部农村居民消费行为影响的实证分析[D].陕西师范大学,2011.

篇(3)

[中图分类号]X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6)09-0068-04

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大数据、智能终端以及云计算等新信息通信技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助统筹机制与救助服务网络。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是推动我国当前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国家战略,也是我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智能化创新发展的重点方向。2014年至今,尤其在国家《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后,国内一些科研团队、自然灾害救助等行政部门积极开展理论政策研究与实践探索,提出了互联网+自然灾害预警、互联网+自然灾害金融扶贫、互联网+智慧农村信息等发展方向。这些颇有价值的研究和探索取得了一定实效。然而,互联网与自然灾害救助深度融合、共享发展的理论与政策研究及实践探索尚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一些亟待讨论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

一、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政府相关部门对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观念转变速度滞缓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农业、民政等自然灾害救助部门虽积极探索互联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模式,但实际上并不十分重视,甚至是抵制,行政层级越低,问题越严重。二是对大数据下的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安全存在担忧心理。尤其对大数据海量资源使用和信息公开存在“不公开是常态,公开是找麻烦”的旧思维。常以涉及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公布社会民众具有知情权的公共数据。三是工作人员排斥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新兴工作模式,不愿意改变原来的线下工作模式,认为线上和线下频繁转换比较麻烦,抵制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模式,导致线上和线下两种工作模式无法快速融合发展。四是工作人员懈怠学习“互联网+”新知识。不了解其科学内涵和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的政策思路,有些人甚至歪解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的国家战略意图,竟然认为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融合是政府的噱头。

(二)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基础工程建设滞缓,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

农村地区是自然灾害的重灾区,农业灾害损失和救助问题比城镇地区更加突出,但是农村地区的数字化基础工程建设却远落后于城镇地区。一是农村地区年度互联网普及率大大低于城镇地区。2008年到2015年,农村年度互联网普及率依次为12.3%、15.5%、18.6%、20.7%、24.2%、28.1%、28.8%、30.1%,分别低于城镇地区年度互联网普及率21.6个百分点、27.5个百分点、31个百分点、33.9个百分点、33.2个百分点、32.2个百分点、34个百分点、34.1个百分点。农村地区年度互联网普及率虽然逐年提高,但是仍远低于城镇地区年度互联网普及率,且城乡差距逐渐扩大。例如,2015年农村地区年度互联网普及率是30.1%,大大低于全国互联网普及率的50.3%。二是城乡地区网民数占比差距总体上呈逐年扩大趋势。2008年到2015年,农村网民数占全国网民总数的比重依次为28.4%、27.8%、27.3%、26.5%、27.6%、28.6%、27.5%、28.4%。城乡占比结构约为7?押3。截至2014年12月,农村网民数占比低于城镇地区占比45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12月,农村网民数占比低于城镇地区占比43.2个百分点。这些突出问题阻碍了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发展进程。

(三)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制建设明显滞后

一是目前,国家对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制建设缺乏科学规范的顶层设计,就连《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对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制建设也缺乏应有的表述,地方政府构建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制缺乏标准和指导。二是政府救灾行政部门对互联网企业参与自然灾害救助仍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政府大包大揽的指令性救灾机制未发生根本变化。绝大多数地区的自然灾害救助行政部门并未与诸如百度、阿里、腾讯等各类知名互联网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平台和共享运行机制。互联网公司在自然灾害救助大数据挖掘利用、网络捐款、网络支付、位置服务、网络寻亲、网络监督、网络信息传递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仍被政府自然灾害救助行政部门排除制定精准救灾方案之外。三是对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服务体系全民化趋势缺乏足够认识。

(四)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法规制度体系尚未健全

一是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平台和机制暂未建立,部门间信息割据、数据资源不能共享的问题严重。例如气象部门、地震部门与减灾部门、民政部门之间没有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数据分割问题严重。即便是同处于民政系统的救灾业务部门和救灾物质储备调度部门之间也是如此。二是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匮乏。现有的自然灾害救助行业标准主要是线下的标准,且标准数量占防灾减灾标准总量的比重太小。截至目前,全国已编制完成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计353项,其中灾害救助标准只有22项,占比6.2%。国家标准合计135项,其中自然灾害救助标准仅5项,占比3.7%。行业标准合计218项,其中民政行业标准只有17项,占比7.8%。也就是说,在现有的自然灾害救助行业标准中,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基本没有。三是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大数据资源的保护和确权法规建设滞后。2016年4月份,贵阳市在全国首创大数据确权结算和产权保护试点改革,但多数省份仍在观望,并未启动大数据资源保护和确权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四是管理机构设置和部门业务分工缺乏统筹性、战略性的法规调节和规范。一个突出表现是法规制度体系设计理念滞后,管理机构层级较低。2014年年初,广东省成立了大数据管理局,不是独立机构,而是设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属于正处级内设机构。此后的四川成都市、湖北黄石市、广东广州市等地成立的大数据管理局级别都是正处级。概言之,从长远发展战略角度单独设立层级较高的大数据管理局的地区实属凤毛麟角。

(五)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的技术手段应用较为滞后

一是物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发展滞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重点、难点和关键点是帐篷、棉衣棉被、食品、饮用水、居住设施、服装、药品等救灾物资应急调度。2013年雅安地震灾害救助物品曾因没有使用RIFD物联网技术致使发放混乱。如今救灾物资网络化联接已成历史大趋势,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并不重视物联网推广使用工作,对构建地面、高山、水中、空中四位立体化的物联网救灾体系缺乏整体规划设计与大量设备投入,未在致灾因子上普遍安置读写器、传感器及地震带上安装监测装置,且RIFD技术使用推广滞缓。二是移动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方式的使用滞后。手机报灾APP系统应用范围小,安卓系统、苹果移动操作系统、思科网际操作系统等主流技术系统与北斗、GPS等导航定位技术系统融合度低。三是无人机和互联网远程遥控智能机器人等救灾救助工具的使用范围狭窄。影响了监测灾害、图像视频信息传输及灾后搜救成功率。

(六)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大数据资源挖掘力度小,大数据蕴含的重要价值未得到充分重视和使用

对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的大数据资源挖掘存在固化思维。未充分理解大数据时代的主要特征,存在重视样本数据而忽视全体数据;重视确定性而忽视混杂性;重视因果关系而忽视相关关系等旧有思维。同时对大数据与自然灾害救助管理之间逻辑关系的发展趋势认识不够。大数据正在推动科学研究向除了以观察和实验为代表的经验研究、以逻辑分析为代表的理论研究和以模型为代表的计算机仿真研究以外的以大数据挖掘和分析为代表的研究范式转变。四是缺乏对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受灾地区人群行为信息的深度挖掘。

二、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的应对措施

(一)政府部门应转变并牢固树立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理念

一是切实提高重视程度。互联网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冲击是颠覆性的,政府自然灾害救助等行政部门应尽快转变并牢固树立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理念。尽早构建互联网+灾害预警、互联网+灾情、互联网+社会参与、互联网+灾害救助、互联网+救灾捐助、互联网+舆情应对等重点保障机制和平台。防灾救灾部门和工作人员应改变抵制、漠视、懒政等做法,深刻理解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大趋势,提高认识,加快推进多元化、社会化、全民化“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二是地方政府应改变工业经济时代的工业园区建设思维和认识盲区,禁绝大张旗鼓的招商引资,在本行政区划内自建独立的信息数据库。要具有虚拟全球思维,同等对待本土互联网企业和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在自然灾害救助中的作用。

(二)加快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政府应根据《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加大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政策扶持力度。尤其是加大农村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差别,提高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成效。二是加快推进自然灾害救助服务体系与互联网、物联网、通信网、遥感网、传感网等技术系统的深度融合。2013年9月5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4部委联合下发了《2013-2015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10个物联网计划中就包含有“公共安全防范与动态监管”计划,这一个计划的应用领域是“重大自然灾害预警与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各地区应抓住这一物联网应用示范和规模化推广专项行动契机,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同时还应注意物联网业务种类细分导致的大量“信息孤岛”现象,促进物联网与自然灾害救助业务快速融合。三是为乡镇、村级组织配备必要的网络设备和技术系统。扩大农村地区APP技术系统覆盖面,使其辐射到村级社区、农户、乡镇企业和其他组织。四是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信息,清理僵尸网站,发挥部门领导信箱、QQ咨询、微信平台、公众号的作用。五是积极培育建设网络新基础设施。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的新基础设施可归纳为云、网、端。其中应重点发展云技术和智能终端。

(三)构建以政府+互联网企业为主要框架的多方合作防救机制

一是政府应改变大包大揽的救灾理念,充分调动民间力量参与救灾。二是建立自然灾害救助部门与各类知名网络公司的战略合作平台和运行机制。发挥百度、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公司在自然灾害救助大数据挖掘利用、网络捐款、网络支付、位置服务、网络寻亲、网络监督、网络信息传递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政府制定精准救灾方案提供有力支撑。三是重视全民参与救灾的时代趋势,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在自然灾害救助中的服务功能。最大程度的吸引社会大众参与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受灾情况报送等工作。推广互联网+远程医疗救助服务,提高救助率和人员生还率;推广互联网+金融平台服务,捐赠信息,便于民间捐赠,让捐赠资金接受社会监督。依托互联网,利用视频监控及人脸识别快速搜索需要寻找的人。

(四)健全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

一是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健全体制和标准规范。完善基于互联网的全国性防灾救灾救助风险管理信息平台与数字减灾工程建设。二是健全大数据公开、资源使用、数据确权等制度。三是建立健全灾害舆情监测和监管处罚制度。依法监控和打击虚假灾害信息传播行为。四是制定民间志愿者参与灾害救助管理办法等制度。五是依法建立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转变“信息公开是例外,不公开是惯例”的旧观念。破除信息孤岛、数据割据等观念、理念、部门利益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政府海量信息数据资源在自然灾害救助中的重要作用。把气象、地震、农业、民政、国土、海洋等部门存储控制管理的信息整合成一个互联互通的共享平台。

(五)提高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中的技术手段的使用范围和效率

一是加快移动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首先,移动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具备普及率高先决条件。在农村移动互联网接入设备中,网民使用智能手机上网的比例最高。截至2014年12月,农村地区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重是81.9%,远高于使用台式电脑(66.6%)、笔记本(31%)、平板电脑(25.4%)、电视(13.2%)等四种设备接入网络所占的比重。其次,移动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具备技术优势。当重大突发农业自然灾害发生时,由于信源通道不同,灾区的电话往往都打不通,而手机微信却能畅通。因此要发挥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移动互联网工具在灾情播报、辅助救援、通信联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最后,移动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具有丰富的基层人力资源。加快开发推广村级、乡镇级的移动电话报灾APP应用技术系统,设置干旱、洪涝、风雹、台风、地震、山体崩塌、山体滑坡、泥石流、低温冷冻、雪灾、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其他等模块,以文字、照片、视频、语音等形式上报灾情。村级、乡镇级的移动报灾APP应用都要指定专人和负责部门,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做到据实上报灾情,防止虚假信息引发居民恐慌和灾后救助混乱。

二是完善信息技术系统和救助方式。首先,利用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和工具及时报送灾情,进一步开发推广手机报灾APP系统,使其与安卓系统、苹果移动操作系统、思科网际操作系统等主流技术系统融合,并与北斗、GPS等导航定位技术系统融合。其次,使用无人机监测灾害,通过互联网传输采集的图像和视频信息,提高救灾救助综合分析能力。最后,使用互联网远程遥控智能机器人开展灾后搜救,提高灾后搜救成功率。

三是重视物联网+自然灾害救灾物资运输管理。首先,加快储备救灾物品智能化建设进程。对分散运输的救灾救助物品的不同组成部件采用RFID技术,可确保不同部件数量、型号在发放和组装时能完全匹配。尤其需要注意救灾帐篷各部分的智能化问题。对于食品、饮用水等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生活物资,借助RFID技术,可快速准确识别生产日期、类型,确保灾民安全放心使用。其次,利用RFID对救灾救助物资进行精准管理,实时了解物资的运输及分配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对物资进行及时调配和分发。最后,发挥顺丰、申通、中通等民营物流企业免费邮寄救灾物品作用。

(六)挖掘发挥互联网+自然灾害救助大数据资源的价值

一是充分重视网络大数据下的人类行为信息对自然灾害预防的价值。实时监控、及时统计分析网络信息,深入挖掘人群行为和自然灾害发生之间的相关性。二是充分重视灾后有价值大数据的深度挖掘。这一方面可以借鉴日本和欧洲的一些经验,日本和欧洲的科研团队高度重视基于互联网+自然灾害信息深度挖掘。东京大学科研团队采用东日本大地震灾害中受灾人群使用手机信息研究了人们疏散的时间、方向、距离、道路拥堵、回流等问题,精确地计算出了人们逃离灾区的中长期避难行为的具体里程数、受灾城市不同时间点的人口变化率等数据。意大利、英国等科研人员基于移动互联网研究了海地大地震和阿尔卑斯山受灾人群疏散时间、方向、距离、回流等问题。在关于海地大地震的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挖掘中,研究人员精确地计算出了人们在灾后一个月内撤离到同一省份的比例(85.5%)等数据,误差仅为0.85%~1.6%。同时应转化国内的科研成果,国防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减灾中心减灾和应急工程重点实验室等国内科研机构和团队目前也在积极挖掘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灾害救助数据信息,并取得了积极成果,自然灾害救助部门应加速推广诸如此类的科研成果。

参考文献:

[1]刘三超.物联网技术在灾害应急救助中的应用[J].中国减灾,2011,(9):8-9.

[2]范一大.防灾减灾从“+互联网”到“互联网+”[J].中国减灾,2016,(3):12-15.

[3]陶亮.从世界互联网大会看互联网+减灾救灾[J].中国减灾,2016,(3):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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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2-0017-3

1 相关研究回顾

中国是农业大国,是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国家之一,粮食生产受自然灾害影响极大,粮食安全问题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学者们也就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进行了广泛研究并取得较一致的共识。自然灾害发生频率升高、自然灾害发生的范围扩大、灾害强度加大、灾害发生周期缩短、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严重(何静,1997;王国敏等,2007);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影响巨大(尹成杰,2009;龙方等,2010);自然灾害与粮食生产关联度呈现周期变化(龙方等,2011);干旱和洪涝灾害对粮食生产影响最大(王春乙等,2007;佟远明,2006;王道龙等,2006);极端气象灾害、农业生物灾害影响加剧(黄国勤等,2005;李帅,2010)。同时有学者对自然灾害对居民粮食消费的影响方面的研究(张颖华,2010)。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包括恢复生态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张营等,2007)、减灾和农业风险管理意识(孔圆圆等,2007;徐雪高等,2010);完善灾害防御体现(王桂荣等,2007;矫梅燕,2010);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马九杰等,2005;何燕等,2010);提升灾害研究、预测水平(黄国勤等,2005;颜晓飞等,2009)等等。

目前学者们有关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影响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值得肯定和借鉴的成果,但是考虑到各地的实际情况,从宏观研究对提升抗灾水平、保证粮食产量稳定作用有限。因此,本文在于通过研究自然灾害对贵州粮食生产的影响,提出对策建议提升贵州粮食生产能力,保证粮食产量稳定。

2 数据来源与处理

2.1 数据来源

本文涉及的数据主要来源于2009~2011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和《改革开放三十年农业统计资料汇编》。其中,1978~2007年的农作物播种面积、稻谷播种面积、稻谷产量、小麦播种面积、小麦产量、玉米播种面积、玉米产量、水灾受灾面积、旱灾受灾面积、风雹灾受灾面积和霜冻灾受灾面积数据源于《改革开放三十年农业统计资料汇编》,2008~2010年对应数据来源《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

2.2 数据处理

在中国发生的多种灾害中以自然灾害(包括干旱、洪涝、干热风、霜冻、台风、雹灾、尘暴、寒潮等)对农作物产量影响最大。统计年鉴中统计的自然灾害有水灾、旱灾、风雹灾和霜冻灾,根据贵州粮食生产结构和农作物生长特点本文以水灾、旱灾、风雹灾作为研究对象。由于在统计年鉴中没有单独的粮食作物受灾资料,因而本文假定粮食作物受灾状况等同于农作物受灾状况。相关指标计算方法为:

(1)、(2)式中,N表示单产,单位千克/公顷;TN表示产量;S表示播种面积;P表示受灾率; 表示受灾面积;TS表示农作物播种面积。

3 播种面积和单产对粮食产量变化的影响

3.1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贵州粮食生产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贵州粮食产量由1978年的643.5万吨上升到2009年的1168.3万吨,增幅81.55%。贵州省的粮食生产可以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1978~1990年低增长时期,粮食由643.5万吨增长到721.0万吨,增幅12.04%;第二个阶段1991~2000年快速增长时期,粮食由885.5万吨增长到1161.3万吨,增幅80.47%;第三个阶段2001~2009年低增长时期,粮食由1100万吨增长到1168.3万吨,增幅6.18%。三大粮食作物产量占粮食总产量的比重有各自特点,其中稻谷所占比重由52.0%降至38.8%,小麦所占比重一直低于16.0%且在1993年以来有下降趋势,玉米所占比重由27.0%增至34.7%。由此可见,研究贵州粮食生产必须要研究稻谷和玉米的生产。

3.2 播种面积和单产对贵州粮食产量变化的影响

粮食产量主要是由粮食播种面积和单产水平决定的,即粮食播种面积和单产的变化影响粮食产量的变化。粮食播种面积和单产对粮食产量变化的影响分别有多大,需进行计算和分析。

粮食产量(TNt)的年际变化(TNt),可分解为单产(Nt)变化影响( ,其中 为单产的年际变化量, 为前一年播种面积)和播种面积( )变化影响( ,其中, 为播种面积的年际变化量, 为当年单产)两个部分,即:

(3) ; 表示年份。

用(4)—(6)公式分别表示单产、播种面积对粮食产量的影响:

(4)—(6)式中, 表示单产、播种面积对稻谷总产量的总影响程度, 表示单产影响所占比例, 表示面积影响所占比例。

表1 稻谷、玉米单产和播种面积对贵州稻谷、玉米产量的影响(%)

利用上述方法对贵州1978~2009年稻谷、玉米生产数据进行计算,得到表1。由表1可知:①总体而言,单产变化是影响总产量变化的主要因素。其中稻谷单产贡献约为82.97%,面积贡献约为17.03%;玉米单产贡献约为75.96%,面积贡献约为24.04%。②总产量减产、增产年份单产贡献都在70%以上。这表明,在粮食产量变动中单产的提高起了主导作用。

4 稻谷、玉米单产与自然灾害因素灰色关联分析

4.1 自然灾害影响粮食产量的提取及处理

物质投入、科技进步、财政支农、农业基础建设及农田治理和自然灾害是影响粮食单产的主要因素。根据发挥影响的时间长短可以把主要因素分成两类:一类是长期发挥影响作用的因素,有农机投入、科技进步、财政支农、农业基础建设和农田治理;一类是短期发挥影响作用的因素主要是自然灾害。鉴于此,本文把粮食单产分为长期趋势单产和短期波动产量。

(7)式中 是实际单产; 是长期趋势单产,反映物质投入、科技进步、财政支农、农业基础建设和农田治理对粮食生产影响产量; 是短期波动产量,反映自然灾害影响单产偏离长期趋势的产量,即自然灾害影响下的产量。目前,测定产出长期趋势的方法很多。本文中选择HP滤波法。

表2 贵州1978~2010年自然灾害影响下的稻谷、玉米产量

注: 表示稻谷短期波动产量, 表示玉米短期波动产量,单位:吨/公顷

利用Eviews软件得到代表稻谷、玉米长期趋势单产的HP值并计算出自然灾害影响下的产量(见表2)。

4.2 改革开放以来贵州自然灾害受灾情况分析

根据公式(2)对贵州1978~2010年农业生产数据进行计算,得到旱灾受灾率( )、水灾受灾率( )、风雹灾受灾率( )及霜冻灾受灾率( )。

由于自然灾害受灾率与自然灾害影响下的产量之间呈现反向相关关系,而灰色关联分析是分析变量间一致性,为研究的方便,故令 ,得到未受旱灾率( )、未受水灾率( )、未受风雹灾率( )及未受霜冻灾率( ),见表3。

4.3 稻谷、玉米单产与自然灾害因素灰色关联分析

利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对上文计算得到的贵州1978~2010年自然灾害影响下的稻谷、玉米产量以及各种自然灾害未受灾率等数据进行处理,得到结果,如表4、表5所示。

注: 表示未受旱灾率与自然灾害影响到的玉米单产的关联度;( 表示未受水灾率与自然灾害影响到的玉米单产的关联度; 表示未受风雹灾率与自然灾害影响到的玉米单产的关联度; 表示未受霜冻灾率与自然灾害影响到的玉米单产的关联度。

根据表4、表5可知,①四种自然灾害未受灾率对稻谷单产的影响强于对玉米单产的影响。其中,四种自然灾害未受灾率与稻谷单产的关联度在0.7760~0.7792,与玉米单产的关联度在0.6125~0.6191。有两个原因:一是稻谷和玉米的抗逆性不同;二是自然灾害发生的时间与稻谷、玉米的生长时间不同;②四种自然灾害未受灾率与稻谷、玉米单产的关联序差别较大。其中,未受旱灾率对稻谷单产的影响最强,以此为未受水灾率、未受风雹灾率和未受霜冻灾率;未受水灾率对玉米单产的影响最强,以此为未受霜冻灾率、未受风雹灾率和未受旱灾率。因为稻谷是喜水作物,抗旱能力差,故旱灾发生对稻谷单产影响较大;玉米是喜温怕湿作物,抗涝能力差,故水灾发生对玉米单产影响较大。同时说明一方面该地区的农田水利设施的抗旱能力存在一定的不足,另一方面基础农田治理有待加强。

综上可知,①稻谷和玉米的抗逆性强弱的不同;②农田水利设施对粮食生产影响较大;③农田基础设施存在不足和不合理的问题;④农田治理有待加强。

5 对策建议

5.1 加强对粮食作物研究,提高农作物的抗灾能力

一方面加强粮食作物育种研究,提高粮食作物的抗逆性;另一方面加强粮食作物栽培研究,推广科学栽培管理以增强粮食作物的抗逆性。

5.2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一是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较少的地区加强建设;二是在农业基础设施管理不到位的地区加强管理;三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农业基础设施使用效率。

5.3 加强农田治理

一是发展农田防风固沙林,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二是平整农田,避免旱时不便灌溉,涝时不便排水;三是推广深耕改土,改变土壤的理化性状。

另外,考虑到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复杂性等特征,要减轻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一是要提高农业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二是健全农业自然灾害服务体系,三是加大救灾补损力度,提升战胜自然灾害能力。

总之,应对自然灾害就要积极搞好防灾、抗灾、减灾准备工作,努力做到未受灾地区多增产,轻灾地区不减产,重灾地区少减产,努力保证粮食产量稳定。

参考文献

[1] 何静.对农业自然灾害的经济学思考[J].经济问题,1997

(6):37-40.

[2] 王国敏,郑晔.中国农业自然灾害的风险管理与防范体系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3] 李茂松,李章成,王道龙,杨修,钟秀丽,李正,李育慧.50年

来我国自然灾害变化对粮食产量的影响[J].自然灾害学报,2005,

142:55-60.

[4] 尹成杰.粮安天下[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5] 龙方,杨重玉,彭澧丽.粮食生产波动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0(9):97-104.

[6] 龙方,杨重玉,彭澧丽.自然灾害对中国粮食产量影响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1(5):33-44.

[7] 王春乙,娄秀荣,王建林.中国农业气象灾害对作物产量的影响[J].自然灾害学报.2007(16):37-43.

[8] 佟远明.当前我国稻米市场特点及趋势分析[J].农业展望.2007年第6期.

[9] 王道龙,钟秀丽,李茂松,杨修.20世纪90年代以来主要气象灾害对我国粮食生产的影响与减灾对策[J].灾害学.2006年第7期.

[10] 黄国勤,钱海燕.江西省近年来的农业自然灾害及其防治对策[J].灾害学,2005,02(2):61-65.

[11] 刘年喜.农作物生物灾害的形势与对策[J].中国植保导刊,2007,6:41-43.

[12] 杨正周.极端气候对我国粮食生产安全的影响及保障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0(21):329-330.

[13] 李帅.浅析极端天气对我国粮食安全的影响和对策[J].决策观察,2010(8):33.

[14] 张颖华.论自然灾害对居民粮食消费安全的影响[J].消费经济,2010(3):2-84.

[15] 张营,徐刚.陕西省农业自然灾害与减灾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5):1450-1451,1454.

[16] 孔圆圆,徐刚.重庆市自然灾害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11):3412-3413.

[17] 张平,索志林,唐立兵.刍议农业自然灾害对黑龙江省农业经济的影响[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2010,8(3).

[18] 徐雪高,沈杰.我国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现状、成因及应对机制[J].天府新论.2010(1)

[19] 王桂荣,李志宏,王慧军,贾建明,范凤翠,石玉芳,李敏.河北省农业自然灾害发生的特点、成因及对策研究[J].河北林果研究.2007,2(3).

篇(5)

续建乡镇自动站,实现全市195个乡镇全部覆盖。对已建自动站全部升级改造为4要素或以上自动站。

(二)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监测网建设

在暴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加密布点建设自动气象站。在武都、文县、康县等重点防御县城和人口密集防御地段建设实景监测站。

(三)风廓线雷达建设

在武都建设一部风廓线雷达,实现高空气象加密观测。

(四)农业干旱监测系统建设

市县所有气象站建设固定式土壤水分自动观测仪,配备便携式土壤水分观测仪。为成县、文县、礼县农气观测站配备农业气象灾害调查和农情调查设备。

(五)专业气象监测站网建设

在气象灾害多发区及重点区交通路段建设交通气象观测站。

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系统建设

由市气象局为技术总负责,组织气象、水务、国土、水文、地震、环保、泥石流预警站、安监等部门,对全市有关气象监测站点实行统一布局,整合全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项目,建立《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实现全市自然灾害监测资料信息和预警信息通道的共享,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综合能力和水平。建成市级气象数据海量存储及检索系统,实现全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资料信息的共享。

三、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及服务系统建设

(一)乡镇精细化天气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建设

建设精细化预报数据库、综合天气分析业务系统和乡镇精细化预报业务系统。

(二)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建设灾害性天气短期预报系统、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和雷电临近预警系统,建设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

(三)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系统建设

建立农业气象服务指标体系。建设和完善特色农业服务系统、农用天气预报系统、农林病虫害发生发展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系统。开发农村气象灾害预报服务产品制作系统、农村气象灾害应急指挥管理系统。

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网络建设

(一)气象信息传输网络改造

省、市、县局域网改造实现市到省接入速率达到20—50Mbps,县到市接入速率达到8—20Mbps,并同时接入两家通信运营商,实现线路双备份。

(二)应急通信系统建设

购置车载式移动雷达1部,建设移动应急保障气象平台,车载式数据处理系统和覆盖全市的短波单边带通信系统。在市局和部分县气象局配备海事卫星电话。

(三)高清视频会议会商系统建设

建设省市县三级互通高清视频会议会商系统以及气象部门与乡镇直通的信息系统。

(四)气象预警信息系统建设

在县气象局建立气象预警“村村通”中心。完善手机短信预警信息平台,同时,依托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利用多部门预警信息通道气象预警信息。

五、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系统建设

(一)人工增雨防雹系统建设

建立市级人影作业指挥中心,建立基于气象信息网络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市级人影业务指挥平台,统筹规划、统一指挥全市人影业务。建立以车载式新型火箭作业为主的增雨作业系统。建设市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建立人影作业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全市人影常态作业区;建设林区防火和生态环境保护型人工增雨服务系统。建立县级增雨防雹减灾作业平台。新建标准化防雹炮点40个,更换原有老式防雹高炮11门,新购置30门,实现主要冰雹路径线上有布点、全覆盖。建立作业效果评估系统。

(二)农村雷电灾害防御业务建设

根据全市雷电分布特点,建设雷电监测站和大气电场仪,开展雷电灾害普查和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和中小学、农村、重点行业防雷示范工程建设。完善雷电监测预警业务平台。

(三)农村气象灾害风险及影响评估建设

篇(6)

1.1农业自然灾害对耕地的影响。(1)农业自然灾害对耕地的毁坏是导致我国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洪灾冲毁耕地而造成水土流失,将直接导致耕地面积的减少;风雹剥蚀土壤,使耕地沙化。(2)农业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将引发严重的水土流失而造成对耕地资源的严重破坏,使土层浅薄,土壤肥力下降,土壤的pH值及微量元素等都遭到改变,严重时可能导致耕地的粮食产出能力发生不可逆转的下降。

1.2农业自然灾害对农田水利设施的影响。

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有利于提高人类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粮食生产对自然气候的依赖性,降低水灾、干旱等对粮食生产的影响程度。然而一旦遭遇自然灾害,水利基础设施本身也可能成为被损毁的对象。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不少地区的水利基础设施还比较脆弱,农村水利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六七十年代的设施设备还在被广泛使用,因此非常容易遭受自然灾害的破坏。

1.3农业自然灾害对劳动力的影响。

(1)农业自然灾害的发生将直接造成农民收入的减少,使农民因灾而致贫或返贫。调查表明,水灾对农业生产的破坏平均每提高10%,农村贫困发生率将会增加2%-3%,而农民的贫困将造成农村贫困地区基本建设落后,文化、卫生、教育水平差,最终降低了粮食生产要素的投入水平。(2)粮食生产因经常受到低温、干旱、台风、暴雨等恶劣自然条件影响而变得不稳定,粮食作物种了毁,毁了种,加之种植效率低下,农民反复对生产进行投入,同时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成本不断攀升及人工成本的上涨导致生产成本增加,农民辛苦一年却收入微薄。在自然灾害降临时,农民们可能会无法承受因承种土地而带来的风险与压力,由于劳动生产率很低,农机具闲置浪费很大加上农业自然灾害的影响,以致种一年的地不如打一个月的工,由此导致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粮食生产积极性逐年下降,很多农民就宁可让耕地荒芜也不愿耕种,出现弃田荒田的情况。

二、减轻农业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能力影响的对策

1.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第一,地方政府必须制定严厉的政策规范,禁止胡乱砍伐树木、破坏草地及毁林开荒等行为,加大耕地的保护力度,开展大规模的造林、种草还草的运动,提高森林覆盖率,让其充分发挥生态“稳定器”的作用,从而有效防止发生水土流失和土壤沙化。此外,政府还应该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的财政投入和补偿力度,最大程度上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可以促使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天然绿色屏障。第二,政府要加大财政对农村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力度,推进水利工程设施的配套工程建设来确保现有的水利设施充分地发挥其作用,并且加快先进水利设施和节水灌溉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此外,在推进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时,一方面要深入认识和理解到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与其带来的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项水利工程能够很好地发挥其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不能丢掉市场的竞争机制,因为市场的介入将可能会很大程度上降低水利工程自身的运行和管理成本;另一方面要把水利工程的建设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防灾同等主要的位置,不能只注重工程建设而忽视了管理,而是应该再加大工程建设投入的同时,相应地增加管理资本的投入,做到“建设和管理并重”。

2.提高粮食作物的抗灾能力。

第一,选育抗逆粮食作物。为了切实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从根本上提高粮食作物的抗灾能力,育种工作中在选育粮食作物时要尽可能利用品种间杂交/远缘杂交或人工物理化学方法来挖掘与抗逆相关的新基因,选育耐抗逆性强的粮食作物,确保它们能适应恶劣的生长环境。第二,用物理方法或化学制剂来增加粮食作物的抗逆性。在自然条件较好的环境中,大部分粮食作物具有的性状更适合其生长发育;但当生长环境出现恶化时,粮食作物具有的性状可能就会对其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人们为减少不利因素对粮食作物生长发育的影响,一般釆用物理方法或化学制剂来改变粮食作物的性状提高其抗逆性(例如施用矮壮素抑制株高来增强作物抗风能力),这就需要科研人员研发出效果更有效、使用更方便、价格更便宜的化学制剂或发现新的物理方法来提高粮食作物的抗逆性。第三,科学栽培管理来增强粮食作物的抗逆性。科学栽培管理能极大地增强粮食作物抗逆性,例如科学灌溉能有效控制小气候湿度,从而影响粮食作物性状发育提高其抗性并减轻病害的发生;合理施肥能提高土壤肥力并改良土壤结构,使其疏松绵软且透气良好,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从而有利于粮食作物根系的生长发育;合理轮作能调节地力,有利于粮食作物的生长发育。

3.调动农民的粮食生产积极性。

首先,在控制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同时,继续加大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及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力度,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让农民生产粮食能够获得利润。只有建立科学、规范且统一的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对粮食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在财政、税收及信贷等各方面给予粮农实惠,使农民减产年不减收,丰产年大增收,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第二,加大粮食生产保险的投入。农业保险属于典型的低收益、高风险产业,而保险公司作为利益主体,难以在低保费、高赔付之间寻求平衡,所以必须依靠政策性支持。因此要以政府为主体,建立农业保险长效发展机制,加快完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发挥政策促进作用,运用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尤其是水稻保险),建立将农业信贷、救助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机制,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机构和农业自然灾害风险保障基金。这样做,既能增强农民抵御农业自然灾害的能力,又能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篇(7)

本次调研的范围是边远山区缺粮农村,其中冰冻雪灾期间粮食部门紧急调粮援助的农村列入调研重点。调研内容主要有:边远山区农村大米应急加工基本情况等。这次共调研了个乡镇,个行政村,个村民组,户家庭,被调查人口为人。调查乡镇、村和村民组数分别占缺粮山区总数的%、%和%。

由于边远山区农村经济都很落后,耕地少,基本不种粮食。即使极少数农户拥有山地,也主要种植旱粮。近年来,山区交通环境日益得到改善,农户的存粮数量也随之减少,农户存粮食主要为成品粮,多数为随购使用,没有大型的存粮容器,都为米缸和木制容器,平时都为食用完即购,不备过多的粮食,如遇粮食价格上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来临时,有争购风潮。每个自然村都有粮食销售点,全部销售成品粮,成品粮以大米为主,农户方便使用。由于缺粮,绝大多数无粮食加工企业,少数有水田的村因只种植一季中稻,也仅个别农户家中置有一两台小型碾米机。粮食经营企业也很少,少数村也只有经营日用杂货的店兼营少量粮食。

二、当前边远山区农村粮食应急加工存在的突出问题

本次调研了解到,我市边远山区农村粮食应急加工问题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1、农户存粮备荒意识淡薄。主要是交通方便和购粮网点的增多,农户多年没遇重大自然灾害,风调雨顺已成为习惯。对已往储备成品粮的习惯已淡忘,备灾备荒的意识更是淡薄,基本是吃一点购一点,家中极少库存。加工大米的更少。

2、山区境内没有粮食加工企业,农户多为购买成品粮,而山区气候变化较大,存粮器具简陋,不利于成品粮长期存放。只有少数村的个别农户拥有几台小型碾米机,设备简陋,加工成品质量较低。

3、网点虽多,但存粮少,抗风险能力差。边远山区有诸多的粮食销售网点,但多为个体商店,不是以粮食购销为主,仅是附带销售,加之,受经营场所、资金等方面的制约,其经营之道也只能是勤进快销。经营量小、库存少,遇到特大自然灾害,远不能满足应急情况下的用粮需要。

三、解决边远山区粮食应急加工问题的几点建议

根据边远山区农户存粮现状,现就做好我市边远山区农民粮食应急加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篇(8)

(1)农业自然灾害对耕地的毁坏是导致我国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洪灾冲毁耕地而造成水土流失,将直接导致耕地面积的减少;风雹剥蚀土壤,使耕地沙化。

(2)农业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将引发严重的水土流失而造成对耕地资源的严重破坏,使土层浅薄,土壤肥力下降,土壤的pH值及微量元素等都遭到改变,严重时可能导致耕地的粮食产出能力发生不可逆转的下降。

2农业自然灾害对农田水利设施的影响

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有利于提高人类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粮食生产对自然气候的依赖性,降低水灾、干旱等对粮食生产的影响程度。然而一旦遭遇自然灾害,水利基础设施本身也可能成为被损毁的对象。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不少地区的水利基础设施还比较脆弱,农村水利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六七十年代的设施设备还在被广泛使用,因此非常容易遭受自然灾害的破坏。

3农业自然灾害对劳动力的影响

(1)农业自然灾害的发生将直接造成农民收入的减少,使农民因灾而致贫或返贫。调查表明,水灾对农业生产的破坏平均每提高10%,农村贫困发生率将会增加2%-3%,而农民的贫困将造成农村贫困地区基本建设落后,文化、卫生、教育水平差,最终降低了粮食生产要素的投入水平。

(2)粮食生产因经常受到低温、干旱、台风、暴雨等恶劣自然条件影响而变得不稳定,粮食作物种了毁,毁了种,加之种植效率低下,农民反复对生产进行投入,同时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成本不断攀升及人工成本的上涨导致生产成本增加,农民辛苦一年却收入微薄。在自然灾害降临时,农民们可能会无法承受因承种土地而带来的风险与压力,由于劳动生产率很低,农机具闲置浪费很大加上农业自然灾害的影响,以致种一年的地不如打一个月的工,由此导致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粮食生产积极性逐年下降,很多农民就宁可让耕地荒芜也不愿耕种,出现弃田荒田的情况。

二、减轻农业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能力影响的对策

1.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第一,地方政府必须制定严厉的政策规范,禁止胡乱砍伐树木、破坏草地及毁林开荒等行为,加大耕地的保护力度,开展大规模的造林、种草还草的运动,提高森林覆盖率,让其充分发挥生态“稳定器”的作用,从而有效防止发生水土流失和土壤沙化。此外,政府还应该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的财政投入和补偿力度,最大程度上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可以促使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天然绿色屏障。第二,政府要加大财政对农村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力度,推进水利工程设施的配套工程建设来确保现有的水利设施充分地发挥其作用,并且加快先进水利设施和节水灌溉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此外,在推进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时,一方面要深入认识和理解到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与其带来的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项水利工程能够很好地发挥其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不能丢掉市场的竞争机制,因为市场的介入将可能会很大程度上降低水利工程自身的运行和管理成本;另一方面要把水利工程的建设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防灾同等主要的位置,不能只注重工程建设而忽视了管理,而是应该再加大工程建设投入的同时,相应地增加管理资本的投入,做到“建设和管理并重”。

2.提高粮食作物的抗灾能力

第一,选育抗逆粮食作物。为了切实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从根本上提高粮食作物的抗灾能力,育种工作中在选育粮食作物时要尽可能利用品种间杂交/远缘杂交或人工物理化学方法来挖掘与抗逆相关的新基因,选育耐抗逆性强的粮食作物,确保它们能适应恶劣的生长环境。第二,用物理方法或化学制剂来增加粮食作物的抗逆性。在自然条件较好的环境中,大部分粮食作物具有的性状更适合其生长发育;但当生长环境出现恶化时,粮食作物具有的性状可能就会对其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人们为减少不利因素对粮食作物生长发育的影响,一般釆用物理方法或化学制剂来改变粮食作物的性状提高其抗逆性(例如施用矮壮素抑制株高来增强作物抗风能力),这就需要科研人员研发出效果更有效、使用更方便、价格更便宜的化学制剂或发现新的物理方法来提高粮食作物的抗逆性。第三,科学栽培管理来增强粮食作物的抗逆性。科学栽培管理能极大地增强粮食作物抗逆性,例如科学灌溉能有效控制小气候湿度,从而影响粮食作物性状发育提高其抗性并减轻病害的发生;合理施肥能提高土壤肥力并改良土壤结构,使其疏松绵软且透气良好,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从而有利于粮食作物根系的生长发育;合理轮作能调节地力,有利于粮食作物的生长发育。

3.调动农民的粮食生产积极性

首先,在控制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同时,继续加大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及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力度,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让农民生产粮食能够获得利润。只有建立科学、规范且统一的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对粮食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在财政、税收及信贷等各方面给予粮农实惠,使农民减产年不减收,丰产年大增收,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第二,加大粮食生产保险的投入。农业保险属于典型的低收益、高风险产业,而保险公司作为利益主体,难以在低保费、高赔付之间寻求平衡,所以必须依靠政策性支持。因此要以政府为主体,建立农业保险长效发展机制,加快完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发挥政策促进作用,运用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尤其是水稻保险),建立将农业信贷、救助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机制,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机构和农业自然灾害风险保障基金。这样做,既能增强农民抵御农业自然灾害的能力,又能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篇(9)

河北省农业自然灾害财政救助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救灾资金规模有待增加

政府财政救灾支出不稳定。财政的救灾支出增长速度与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密切相关,近年来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财政救灾支出总量上也呈上升趋势,但是救灾支出的多与少仅与当年的灾害严重程度有直接的关系,也反映出救灾支出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以民政救灾支出为例,河北省2007--2009年救灾支出数额为3.97亿元、8.57亿元和5.73亿元,可以看出,各年度救灾补偿资金支出的数量差距较大,和灾害造成损失的大小有关,且救灾补偿资金支出不稳定。

针对巨灾风险,政府灾后重建的补偿资金显得更加不足。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巨大损失,从公共基础设施到公民的财产甚至生命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受灾地区的地方财政支出巨大,基础设施与生产活动受到严重的毁坏,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财政部门只能依赖中央的财政拨款来获得重建的资金,但是救灾的中央拨款也毕竟有限,这些资金往往是仅能满足灾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对于社会生产力的恢复则显得力不从心。近年来,河北省加大了对社会救助支出的力度,但是社会救助资金分布于农村社会保障的各个领域中,主要包括灾害救助、五保供养等等各个方面,针对灾害救助的资金规模力度仍然有限,不能完全发挥灾害救助的功能与效果。

(二)财政救灾的作用需要提高

农业自然灾害财政救助仍停留在维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上。近年来,尽管政府财政加大了农村自然灾害救灾支出的投入总量,但在有限财力情况下,所能解决的仅仅还是受灾群众“临时性”和“紧急性”的救助,不能发挥促进生产发展的作用。

(三)财政救灾的时效性差需要加强

财政自然灾害救助监督体制不完善。根据当前的政策与制度安排,发生自然灾害之后,河北省级政府如果向国务院申请救灾与补偿资金,需要通过农业部和财政部之间的协调。可能会造成救灾资金不能及时发放、不能不及时转拨、滞留救灾资金等问题,延缓了财政资金的补偿时效,更不能满足受灾群众“救灾如救火”的资金补偿的时间要求。

(四)财政救灾资金分配需要进一步完善

当前政府财政救灾中存在资金分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目前全国针对灾情的核定没有具体的标准和参照依据,河北省也基本上没有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对于具体的农业作物灾害的评估与灾害标准就更不用说了。各地市可能存在虚报灾情来希望获得更多上级政府财政救灾资金的现象,在政府财政救灾资金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向上级部门“要钱”的能力就代表着当地救灾的能力,导致救灾的资金很难保证资金分配与使用的公平性,也不能保证救灾补偿资金支出分配的合理性。

提高河北省农业自然灾害财政救助水平的对策建议

首先,引入市场救助主体,缓解财政救助压力。引入市场方式规避风险是指以市场为依托,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因此建议:河北省政府从政策上鼓励保险公司经营农作物保险,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或进行经营补贴,形成政府支持,各级政府、农户、保险企业多级分担,市场运作的灾害损失救助与补偿机制。通过财政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发挥市场主体农业自然灾害救助的作用,减少财政农业自然灾害支出的负担。

第二,建立河北省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基金。政府要建立长效的投入机制,筹建专门的农业自然灾害风险基金,确保在大灾面前,抗灾有力,救灾有序。各级政府在年度经济发展规划和财政支出预算中,预留和拨付救助农业自然灾害损失的财政专项预算,用于建立农业自然灾害风险基金,同时,也可接受社会力量的捐助。该专项基金正常年景只增加不使用,大灾之年用滚存的基金进行救助,这样可充分发挥不同地区和不同年份之间的调剂作用。

第三,改变传统的灾后救助的方式,灾前防范和灾中的减灾资金配置也要到位。财政救助资金或者农业自然灾害风险基金,还可用于风险的防范,比如,通过兴修水利设施来防范洪涝和旱灾的发生,或者对农业生产的环境进行补偿。这样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财政救助的压力。

最后,提高财政救灾资金的效率与支出的时效性。农业自然灾害发生之后,政府部门可以委托风险评估事务所或者保险公估公司,对灾害发生的损失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损失大小支付救助资金,避免由于各部门的灾害损失申报数据不实带来的支出效率较低的问题,还能够根据评估结果得出不同地区灾害程度,确保将财政救助资金及时、准确的发放到重灾区,避免自身的决策失误与管理不畅。

参考文献:

[1]祁毓.我国自然灾害救助的财政投入现状、问题及对策[J].地方财政研究,2008.1

篇(10)

一、赣州自然灾害主要特点

赣州,地处江西省南部,位于赣江上游,东以武夷山脉为阻,西以罗霄山系为障,南凭巍峨的南岭,北临低矮的雩山,形成一个周高中低,向北开放的地形。由于这种特殊的地形,北方强冷气流极易侵入该地。因此,赣州地区自然灾害主要特点为:

1、自然灾害种类多,甚至连其他地区少有的灾害也经常发生。如,赣南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所致的恶劣天气春寒、瘴疫等。

2、发生频率高,几乎无年不灾。更有甚者,往往有多种灾害在某一时期内同时爆发,更增加了危害的程度。尤其是水涝旱灾特别严重。频繁的自然灾害,给赣南人们带来巨大的灾难。它不仅给农业生产造成极大的影响,而且使人们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例如,水旱风雹都是赣南极为常见同时危害性极强的灾害,每次灾害都使农业遭到极大损失。

二、当前赣州应对自然灾害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1、应急预案体系有待进一步具体化

横向来看,赣州市各级地方政府虽然已就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工作,编制了总体应急预案和众多针对性的专项应急预案,但是预案体系仍不系统、不全面,很多场所、部门的应急预案尚未制定,应急预案体系有待于进一步细化,以达到应急处置预案无缝隙化的目标;纵向来看,各级人民政府及农村、社区基层组织的应急预案体系也不健全,虽然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应急预案体系,但是仍有较多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一级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还十分薄弱。此外,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预案体系建设也难以适应现实需要。

2、各级部门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不足

目前,虽然各级政府、部门等应急预案体系已具雏形,但更多的是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常规来制定的,绝大多数预案尚未启动过,除消防、公安等少数部门安排演练外,其他部门尤其是基层政府部门并未对相应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模拟演练或者是进行相关培训。只有通过进行实际的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才能知晓编制的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切实可行,另外,对应急的具体运作程序也可进行了解。要真正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培训和演练是最好的方式。有了忧患意识仅仅是第一步,第二步要掌握安全知识,第三步还要通过培训和演练变为安全技能和指挥才能。

3、救济物资储备以及公共财力不足

自然灾害的突发性特点, 要求应对自然灾害必须居安思危, 防患于未然, 做好救济物资储备非常重要。在调查中发现, 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储备足够的救济物资, 而是在灾害发生后, 紧急召开会议临时筹措资金,一定程度上延误了救济时机。在乡(镇)一级,普遍是保吃饭的财政,没有财力用于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也没有建立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机制;在村一级,集体经济非常脆弱,还有一部分是空壳村,自我救助能力较低。一遇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只能是请求和等待上级调拨物资和装备予以支援和救助,难免渴近水远、捉襟见肘,影响减灾效果。除此之外,在调查发现, 虽然政府给予了及时的救济, 但是救济标准偏低。然而,科学合理的救济标准是救灾物资实现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标志。与此同时,救济覆盖范围有限。长期以来, 我国救济标准偏低, 救灾资金总量不足, 因此地方政府往往只能用有限的救灾资金保障重点对象的救济, 总体水平不高。

三、提高赣州市城乡居民应对自然灾害能力的有效途径

1、多举措强化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在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中,大多源于防灾减灾、自救意识的单薄或空白,因此首先要重视灾前教育。政府应加强对当地灾害的灾前征兆、灾害背景和防灾准备的宣传教育。要通过编制各类灾害的科普读物、彩页、张贴画,以及举办知识讲座、摄影展、专板专栏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宣传自然灾害和科技成果,普及灾害基本知识、防灾避险常识。其次,加强临灾教育。可针对灾害区域分布特点,分地区、分层次、分对象传授,特别要深入农村、学校、社区进行广泛宣传,把灾害常识宣传工作常规化、普及化,从而不断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使人人知道怎样防灾、抗灾,灾害来临时如何自救和互救,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三, 加强灾后教育。灾害发生后, 灾民容易走向心理极端, 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2、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综合减灾管理体系

各种自然灾害都有其各自形成、发展和致灾的规律,但从总体上看,各种灾害的发生都是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关联性。我国长期以来采用的是分灾种管理机制,各涉灾管理部门之间缺乏灾害信息和数据的通道,这种情况限制了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的提高。因此,各级政府应尽快建立相应的综合减灾管理体系,完善综合自然灾害监测网络,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和技术规范,加强灾害链的综合防御。

3、进一步完善各类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

针对现有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备的状况,继续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形成完备的各级政府应急预案体系。特别是要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急预案体系,要着重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使预案明确回答事前、事发、事中、事后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用什么资源做,而且需要通过必要的演练来不断完善,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科学性、时效性、完整性和经济性。

4、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

尽可能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将信息技术广泛运用到监测、预测、应急决策、资源调配等各个方面,坚持信息先行,快速反应。充分利用现有部门和地方公共安全资源为基础,以公共安全科技和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立足自主创新和强化科学管理为途径。■

参考文献

1、 邹春生、自然环境与客家人文特质的形成【J】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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