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研究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21 08:59:4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金融机构研究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金融机构研究

篇(1)

二、上海集聚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机构的现状和问题

1.主要成效。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和上海金融全球影响力不断提升,国内外金融机构在上海设立总部或功能性机构的进程明显加快。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方面,在金融方面,截至2012年末,在沪银行类功能性总部持牌专营机构总计七大类12家,非持牌专营机构达到34家。其中,大型商业银行第二总部持续推进,继中国银行率先在上海设立人民币交易总部之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中心揭牌成立。外资银行机构数量也占全国一半以上。在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方面,上海积聚了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财富里昂、海际大和、东方花旗等证券公司,以及光大、国投中谷、新湖等期货公司总部。全国161家期货公司中28家期货公司在上海设立总部,占总数的17.4%。在保险业金融机构方面,太平洋保险、中国大地财险、海尔纽约人寿保险、劳合社再保险(中国)、丘博保险(中国)等保险公司总部,以及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落户上海。在新型金融机构方面,集聚了中银消费金融、农银金融租赁、交银金融租赁、上汽通用汽车金融、纽银梅隆西部基金、弘毅跨境投资基金、方源资本等新型金融机构总部或业务总部。在金融监管和市场功能机构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中国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国银联等金融机构落户上海。

2.基本特点。一是外资或合资金融机构总部集聚特征明显。截至2011年末,累计有25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来沪设立机构,机构数量占全国一半以上,资产规模占全国48.8%,从业人员占全国逾40%。二是金融机构总部能级不断提高。众多国内外金融机构将中国、大中华乃至亚太总部设在上海,并不断升级总部管理权限和扩大业务范围。如花旗银行除了将中国总部设在上海,在亚洲新设的首个亚洲拉美贸易服务处也落户上海。三是金融机构总部辐射带动效应较强。如中国银联总部落户上海,充分发挥组织枢纽作用,推动了支付产业资源和大批的金融、芯片技术和IT人才向上海集聚。四是各类新型金融机构集聚速度加快。近年来,金融租赁、消费金融、科技银行、基金管理、股权投资、资信评级、第三方支付、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村镇银行、企业财务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加快向上海集聚。五是金融机构主要集中于中心城区并逐步向扩散。金融机构总部目前主要集中在陆家嘴金融城、外滩金融集聚带等中心城区。随着中心城区商务成本不断提升,新型金融机构和传统大型金融机构的金融后台服务机构向城区集聚。

3.主要问题。一是缺乏明确的认定标准和统一的统计口径。全市层面目前还没有制定专门关于金融机构总部认定的明确标准,导致目前没有统一规范的金融机构总部统计口径和准确的金融机构总部数据。二是金融机构总部数量和能级与国内外金融中心城市差距较大。与纽约、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相比,上海集聚的金融机构无论是数量还是能级都相差甚远。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上海也不占有明显优势,国家级的金融监管决策机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金融集团企业总部大多集聚北京,且面临着深圳、天津等的激烈竞争。三是政策扶持和配套体系还不完善。调研中普遍反映比较突出的是与人才引进相关的户籍、住房、医疗、子女教育、出入境等问题。目前的人才政策针对企业高管居多,核心专业人才和一般金融人才难以享受。由于供给能力有限,引进人才在享受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实际效果也不甚理想。四是政府服务意识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调研发现,政府在政策宣传和主动对接企业上做的不够,很多被访企业都反映对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如何享受这些政策、应该找谁办理等方面都不太清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的落地和惠及面。五是金融制度环境对引进金融机构总部形成一定制约。在金融国际化程度、金融会计准则体系、金融人才数量、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税收制度、信用体系建设等软环境方面的不足制约了外资金融机构总部落户。六是上海商务生活成本不断攀升给企业经营带来较大压力。随着上海城市建设不断加快,写字楼租金、人力资源和生活成本不断上涨,给企业带来较大压力并导致很多企业向外转移。

三、加快上海集聚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机构的对策建议

篇(2)

关键词:小微金融;农村金融;创新策略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比例较大,属于发展中国家,且我国城乡经济水平的差异性较大,因此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打造富裕和谐的新农村是目前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当前农村市场金融发展的背景下,加强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积极作用,由于农村的经济基础不稳固、城乡经济差距明显、以及农村居住人口整体收入水平偏低等情况,造成农村小微机构发展情况不理想,因此,加强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发展,带动农村经济增长,是目前首要任务。

一、我国小微金融机构发展现状

1.金融服务单一

目前我国小微金融机构发展速度虽然比以前有所增长,但是相对别的国家而言依然缓慢、干预力度不强,目前贷款依然是主要集资形式,进而成了小微金融机构企业主要经营的支柱,但社会发展更倾向多元化的趋势,单一的集资方式,无法满足当今金融发展的需。就湖南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就是几大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湘乡市村镇银行作为我省首家村镇银行,于2008年3月开业。随后,上海农商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长沙银行、汇丰银行等银行业机构,作为主发起行共在我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31家,覆盖13个市州(除怀化外)的38个县(市)。至去年底,资产总额达328.37亿元,其中,贷款余额165.1亿元。但是,这也不能满足湖南广大农村企业和农民的资金需要。

2.缺少政府支持

证券公司针对小型企业的资金方面,制定了高要求和过高的标准,使小型企业在贷款时出现了很多不便之处,造成了一定的限制,因此大多数小型企业单位没有办法在证券公司得到赞助。并且我国目前的小微金融机构相关企业单位没有制定完善的服务体系,在风险筹资形式和鼓励小型企业服务机制上没有过多鼓励扶持,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小微企业在贷款方面的困难处境。这些情况的发生的根本和政府的政策有很大关系,政府没有适当的鼓励政策,给予一定力度的扶持,加上不明智的决定,没有为小微金融机构带来发展平台,因此,政府加大财政的支持,合理决策,从而小微金融的更好发展。

3.信用体系不完善

对目前小微金融机构发展的形式来看,m然我国的信用体系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针对小型单位的服务举措上有很多不足,造成小型企业单位没有良好的筹资平台。主要由于我国信用保障体系制度发展较晚、速度缓慢,在贷款力度小、程序复杂、资金风险责任承担不统一等方面的问题,另外,我国没有形成完整有规模的信用征信系统,相关制度和政策尚未建立完善,造成很多小微单位的许多公司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缺乏信用记录,也是造成小微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有很多困难,影响了小微金融机构的发展进程。

4.小型企业贷款困难

我国目前没有和小型企业相匹配合作的银行,加上目前农村信用社和一些农村私有的商业银行机构整体的金融规模太小,不能为小型企业资金提供足够的支持。并且现在这些银行金融机构当时成立之初是参照国家国有银行的经营模式而构建自己的机构系统,直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从这种现象中脱离出来,由于大型银行机构与农村商行规模不同,一味的参照和借鉴,会使现有农村信用社类型的银行机构在管理中存在很多不适应的问题,影响其发展,侧面制约了对小微企业单位的服务项目。想要改变这种情况,应该及时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进行制度改革,制定符合小规模金融机构的经营体系与管理政策,从而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促进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小微金融机构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政策落后

篇(3)

[中图分类号] F640 [文献标识码] B

一、引言

风险管理是现代金融机构的核心。近些年来,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理念、制度和技术方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和迅速发展,从而大大增强了这些金融机构在风险日益加大的市场中的竞争力。我国国有金融机构股份制改制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到空前的高度,风险管理问题的研究成为现代金融机构的急需。盈利是金融机构的天性,但通常高风险与高收益是成正比的,所以金融机构必须加强对风险管理、风险控制的准确性、合规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金融机构的特殊性

金融机构的特殊性最直接的表现在于金融中介的出现使得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创新,使金融机构融资不在受到时间、地点、融资数额、融资对象等的限制。以银行为例,银行通过吸存和发行债券等方式将分散的资金募集集中在一起满足大额投资的需求,克制了银行自身资金数额、期限的限制,满足不同期限的借贷需求。其次,金融机构能够起到提高资金运作率、增加运作的安全性、降低融资成本的作用。由于金融机构自身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对于存款者来说是比较信任的,对于借款者来说其融资成本相对降低,大大减少了借贷双方的风险,提高了资金的运作效率。而且金融机构又具有专业性、融资工具丰富、规模大、网点多等特点,有使得金融机构融资成本降低。

按照1993年底《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国务院为领导的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商政分离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以有序竞争、统一开放、严格管理为目标的金融市场体系”[7]围绕这一目标我国已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金融机构体系,其组成如图1所示:但它们都面临许多相同点风险。具体而言,首先,所有的金融机构都面临如下问题:(1)持有的资产可能面临违约或信用风险;(2)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与负债的期限会在一定程度上不匹配。因而暴露于利率风险之下。第二,所有的金融机构都面临某种负债提现或流动性风险,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向负债持有者出售的债权凭证种类。第三,大多数金融机构都面临某种承销的风险,不管是通过证券的出售,还是发行各种类型的表内或表外的信用担保。最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面临经营成本风险,因为金融服务的提供需要使用实际资源与后台支持系统。因为这些风险及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所扮演的特殊角色,金融机构被赋予特殊性。

图1 中国金融机构体系

(一)降低家庭储蓄者的监督成本

对一般的储蓄者来说,直接投资于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将会面临收集信息将要付出较高成本,要是有人参与合同就会产生成本,收集信息的难度越大,成本越高,违约的风险就会越大。这时储蓄者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解决的办法就是让许多小储蓄者把他们的资金放到金融机构,由这个金融机构把这些资金集中一起投资于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凭证上。可以通过比较在没有金融机构的世界中资金的流动和有金融机构的世界中资金的流动来说明金融机构的作用。如图2、图3所示:

图2 没有金融机构的资金的流动

图3 有金融机构的资金的流动

(二)增加流动性降低价格风险

由于金融机构具有分散部分但不是全部资产组合风险的能力,使其在向储户提供流动性较高且价格风险较低的各种合约的同时,又能够投资于流动性较低且风险较高的公司证券,并且在金融机构投资于风险资产时还能确保向投资者和储户提供流动。分散化就是只要不同的投资回报不是完全正相关的,金融机构就可以利用规模效应来分散大部分资产组合的风险。在美国和英国的实践表明,一项包含15种证券的分散投资可以给金融机构和资产组合的经理人带来显著的分散化效益。金融机构在投资过程中利用大数法则,随着金融机构的资产组合中证券种类的增加,资产组合风险就会以一个不断递减的速度下降。而对于家庭储蓄者来说,由于他们的规模较小因而只能持有那些相对不太分散的资产组合。风险分散使一个金融机构能够更准确的预测其资产组合的预期回报,可以确保对家庭储蓄者的承诺以很低的价格或资本价值风险提供高流动性的债权凭证。

(三)降低交易成本和期限中介

如同金融机构在信息收集过程中提供潜在的规模经济一样,在交易成本上也能提供规模经济。如自1975年5月1日来,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的固定佣金就被取消了,所以小的零售购买者就面临着比大的批发业务的购买者更高的交易成本。通过将其资产集中于金融机构,由他们大批量购买资产,家庭储蓄者就可以降低购买资产时的交易成本。金融机构还可以通过期限不匹配能够创造出新型合约,例如在向家庭提供长期抵押贷款的同时仍能通过短期债务合同融资。

三、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一)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目标和程序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安全保障,要求金融机构在充分、全面的认识风险的基础上选择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全面的处理与控制。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受市场、客户、技术等多因素的影响,其面临的风险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到组合,所以为使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受到风险影响最小化,首先应当确立金融机构内部风险管理的体制,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人员,确定风险管理的目标,将风险管理纳入日常管理范畴,按照设定的目标进行日常经济活动的开展。

风险管理中无论面临的是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自然风险,或是什么样的风险,采用什么样的机制,其风险管理的程序归纳起来都可以分为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管理以及风险管理执行和评估:(1)风险的识别。风险识别就是调查是否存在风险以及存在风险产生的原因,其是整个风险管理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其中调查风险的方法通常包括:风险调查询问法、财务报表分析法、流程图分析法等。在对风险识别的过程中,除了调查风险还要分析引发风险事件的主要原因,从而采取应对措施消除不利因素,而分析风险是识别风险的关键。一般采用风险清单、威胁分析、风险逻辑树分析和暮景分析等分析方法。(2)风险衡量。风险衡量一般是采用数理统计和概率论的方法并借助电子计算机等现代精算工具进行,以风险发生生的频率和风险发生的强度为主要测算标志,对某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者风险发生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预测和估算。(3)选择管理风险的方法。在确定风险种类和影响程度之后,应进一步的针对风险选择相应的管理方法,最大程度上避免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4)风险管理的执行和评估。风险管理的执行就是对前面选定的风险管理方法进行认真的执行,定期的修检风险管理的目标,对风险管理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二)风险管理对策

金融机构风险种类很多,可能使金融机构收益,也可能使金融机构受损,对风险的管理是金融机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这里的风险管理主要是对能引起盈利变动的不确定因素进行管理;对能引起利润增减变动的因素应采取措施,妥善处理。(1)回避风险。风险回避一般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不采用回避的放大,因为它是对付风险最有效的、最彻底的手段之一,在实际经营中进行经营决策时以方案有无风险为标准,尽量采取无风险或风险小的方案。一个成功的经营者往往很少采用这种方式,因为经营中风险和利润是连载一起的,没有风险也就没有大的利润。(2)减少风险。在风险经营中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减少因风险出现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损失。这是一种主动控制风险的类型,能够体现管理者的聪明才智。(3)接受风险。这种对策是做好足够的前期准备,能够接受并应对风险带来的损失。经营中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如贷款就会有信用风险,市场波动就会有经营风险等。对于这些风险应采用接受风险,即每期存放一笔钱留做准备,用做将来风险出现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补偿,这是一种被动的风险管理对策。(4)转移风险。转移风险是指通过某种方式转出可能发生损失的项目、财产,转入相对安全的项目或者财产进入金融机构。一般可以采取期权、期货、远期、互换交易等金融衍生品来转嫁风险;或者通过中介机构如保险公司转移风险。

四、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承担主体不够明确

风险是无处不在的,任何有效的风险管理都应该有承担着,明确承担者的权力、责任、利益,对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和管理。只有明确风险承担主体才能更好的转嫁风险。在发达国家,银行体系中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管理的决策,以全部注册资本作为承担风险的资本,明确的承担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在我国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着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的问题,以商业银行为例,在商业银行风险承担主体不够明确时,发生风险没有部门来承担风险,最终只能以国家资本承担金融风险,当风险金额不断扩大时最终造成财政巨赤,为弥补赤字国家就会通过印发货币来满足货币的流动性需求,接连就会引起通货膨胀,最终是让整个经济体系来承担金融风险。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产生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需要非常重视,必须要加强风险管理的意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风险管理方法落后

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体系中风险管理工具是不断创新并且是多种多样的,不仅开发了在线价值VAR计量模型还开发了量化风险的计量模型。相比之下我国金融市场风险管理工具相对落后,管理能力薄弱,风险识别、度量的不够精确,不能够提供衍生金融工具满足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需求。模型化和量化是西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重要发展趋势,而我国还停留在资产负债指标管理、头寸匹配的水平上,对量化、在险价值、持续期、信用计量等概念不够熟悉,不能提供最直接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在应对风险时不能做出科学、准确的决策达不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三)风险管理体制不完善

在发达国家不是单一的注重风险规避、创造利润,而是注重两者的结合风险和收益相匹配,风险管理的同时兼顾收益。而在我国通常会把风险和收益放在对立的位置,不能够正确的认知风险和收益应该兼得,风险管理体制不健全,阻碍了金融机构、企业的发展。风险管理就是采取正确的手段、突进对风险进行规避、管理及转嫁,而在我国的金融市场风险管理中存在这样的一种普遍现象,许多机构为了逃避风险而放弃自身的业务,不仅以损害企业自身的发展我为代价,还对企业的人力、物力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最后反而降低了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2]。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是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得以正常进行的保障,打破传统的束缚,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是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必不可少的环节。我国金融体制自改革开放以后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在风险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体制不健全,部门之间衔接不顺利,风险管理活动效果不佳的问题。

(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

在金融服务体系中,中介服务机构在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如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保证了投资者能够全面、及时、准确的获得市场信息,减少了信息部队称造成的风险。但是我国目前的金融中介机构还是比较落后的:首先,缺少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现在的金融机提供的不只是产品,更是一种信用,缺少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束缚了金融机构对风险的规避,如企业在发行股票、债券时是以信用等级来确定利率水平,如果信用评级机构不能给以企业正确、合理的信用等级就会使企业发行的股票、债券不能准确的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其次,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运作不规范,缺乏可信度,给出的验证结果不能得到行业普遍的认可。再次,缺少专业的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公司,缺少相关的专业人才,校企之间沟通不畅缺少有效的合作机制,使得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不能够快速、有效的传播。

五、完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诚信建设,提高对风险的关注度

一些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者只顾眼前利益缺少长远的目光,没有将风险管理安排在各个经营管理环节,没有高度关注利益背后潜藏的危机,没有加强企业、个人诚信建设,导致金融危机爆发时金融机构存在破产风险。所以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时应该加强诚信建设,加强风险意识,避免由于信用问题给企业带来的风险隐患。

(二)强化内部控制,重视对创新风险的防范

金融机构在迈向国际化道路的过程中要注重国内外宏观环境、政策对金融机构风险的判断,要加强风险管理、内控管理,做好风险预警和资产流动性的配置,加强各类风险间相互研究,完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内控体系,在创新业务的同时注重风险的防范,及时对创新风险进行评估、规避,保证金融机构在创新中更加安全、稳定的发展。虽然创新带来利润,提高了市场效率但金融创新不能滥用,尤其是在新产品、新业务开发和销售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风险的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控措施,重点突出高风险领域的风险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

(三)转变模式创新风险管理理念

创新风险管理理念就是在规避风险的同时兼顾收益,正确看待风险和收益的关系,把风险管理的过程变成创造收益的过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正确处理风险识别、计量、监控等活动,站在局外能够更清晰的认识风险,调整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吸取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创新风险管理技术,实现更好的规避风险。转变风险管理模式,优化资源配置,做好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工作。具体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实现:(1)扩大风险管理范围,由国内想国外扩展;(2)转变风险管理模式有原来的定性分析结合定量分析;(3)转变风险管理的重点由审批、放贷分离向完善管理发展;(4)转变风险管理内容的单一性,不仅针对一种风险而是针对多种相互结合的风险;(5)转变风险管理的形式由直接向直接、间接相结合的模式转变;(6)转变风险管理的目标,不仅是单一的贷款而是整体。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金融机构管理风险,获得更多的收益。

(四)完善中介服务

金融中介机构在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完善的、良好的金融中介机构有利于金融机构正确的识别、度量风险;有利于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有利于做出正确的风险管理决策。金融中介机构一旦出现问题将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所以完善金融中介服务,有利于金融机构获取信息,做出正确决定规避风险。

(五)谨慎开创海外市场防范金融危机

金融机构最强大的对手就是金融危机,在面对金融风险时金融机构需要拥有良好的对应措施。2008年影响全球的金融危机正是由于高风险的外币债券所传导的,所以在金融机构立足于国内市场时应以稳健的经营活动为前提,不要盲目的扩张海外市场。一方面选取高评级的债券进行投资,加强新增外币的风险控制,控制持有量预防和缓解投资风险;另一方面建立长效的外币风险管理机制,完善外币风险管理制度,计提减值准备。不盲目扩张境外投资,以安全、稳健为投资前提,谨慎开拓海外市场防范金融危机。

[参 考 文 献]

[1]柳才萍.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企业经济,2006(1):166-167

[2]王丽璞.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J].时代金融,2012(4):70-71

[3]马嘿克补.浅谈金融危机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J].2013(1):117

[4]龚礼红.金融危机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J].现代企业文化,2011(4)

篇(4)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 2)05-0095-03

2009年12月全球瞩目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未如人们所愿达成共识,但是低碳经济为全球各国愈加重视,使国内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的空间日益扩增。作为环境金融的一个分支,碳金融是指与碳排放交易有关的一切金融活动,如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和银行贷等,是对碳排放进行规制社会中的一种新型金融运作模型。

历史很短的碳金融,被认为是近年来国际金融领域出现的一项重要金融创新。近几年国际碳金融市场呈现出迅速发展的态势,从2006年10月巴克莱银行率先推出标准化的场外交易核证减排期货合同,到2008年荷兰银行与德国德雷斯登银行开发追踪欧盟排碳配额期货的零售产品,紧接着投资银行开始以更加直接的方式参与碳金融市场,涉足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减排项目,随后,韩国光州银行作为新兴市场机构也推出了“碳银行”计划。对于我国来讲,碳减排资源极其丰富,碳减排市场极具潜力,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显示,目前我国提供的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居全球第二,这预示着巨大的金融需求和盈利商机,碳金融市场具有可持续发展空间。

一、我国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业务创新的必要性

发展中国碳金融体系,对我国意义重大。一方面,对我国经济转型意义重大,有助于我国实体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有利于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另一方面,低碳经济的巨大前景对金融业而言,同样意味着历史性机遇的到来。碳金融作为金融体系创新的载体,有利于我国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提高我国与其他国家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水平。随着碳交易市场的蓬勃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对碳金融这一新的金融模式进行了积极尝试,在金融层面也出现了相当多的创新。2007年,我国推出了首个中国绿色碳基金,之后,碳基金在北京、山西、大连、温州等地相继启动,规模不断扩大。商业银行也纷纷开展碳金融有关业务,推出了CDM项目融资和挂钩碳交易的结构性产品等业务和产品,如兴业银行进行的绿色信贷业务创新。不过,尽管国内与低碳经济相关的金融创新已取得了相当的进展,但其发展仍处于相对初级的阶段,业务类型比较单一,有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此时,研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碳金融市场上如何进行产品设计、制度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而由兹维·博迪(zvi Bodie)和罗伯特·莫顿(RobertMer-ton)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提出的审视金融机构的“功能观点”,对应到我国的碳金融市场,这一理论的要求便细化为紧跟这一交易市场的现状与前景,在提高碳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推动金融体系的完善。以商业银行为例,CDM项目中蕴含着对金融中介服务的巨大需求,商业银行通过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可以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来源,优化收入结构。碳金融作为一项全新的业务,需要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运作模式,客观上可以促进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而且,CDM往往涉及两个或多个国家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商业银行可以借此提高国际业务的议价技巧,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积累国际化经营的经验。另外,碳交易的兴起和新能源的巨大市场正成为助推货币多元化的绝好契机,构建碳金融体系将有助于我国在人民币国际化中掌握更多筹码。

二、我国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创新存在的问题

首先,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全国性的碳交易所。目前全球碳交易所全为发达国家所主导。2008年成立的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是我国最早的三家环境权益交易机构。2009年山西吕梁节能减排项目交易中心和武汉、杭州、昆明等交易所相继成立,我国碳交易体系雏型初现。但目前国内碳交易主要是针对欧洲市场制定的规则而进行的一些买卖行为,真正的国内碳交易市场尚未出现,全国范围内的碳交易所尚未建立。

其次,目前我国相关中介市场发育不完全。CDM机制项下的碳减排额是一种虚拟商品,其交易规则十分严格,开发程序也比较复杂,合同期限很长,非专业机构难以具备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国外CDM项目的评估及排放权的购买大多数由中介机构完成,而我国本土的中介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开发或者消化大量的项目。另外,目前我国也缺乏专业的技术咨询体系来帮助金融机构分析、评估、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

篇(5)

二、金融机构变革对国际贸易与融资影响的理论基础

(一)金融机构的相关概念界定

金融机构是指为人们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都属于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主要为人们提供办理储蓄、购买证券、保险、基金管理的服务,每个国家的金融机构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包括银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境内外的外资融资机构,这三种金融机构构成一个完整的金融体系[1]。

(二)国际贸易与融资概念界定

国际贸易是指国际上各个国家地区进行商品交换的活动,是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相互联系的基础上,实现各个国家或地区在经济上的流通活动,由各个国家或地区对外贸易构成了国际贸易。

融资是指在企业单位或个人直接或间接的从事资金的融入和融出活动。

国际贸易融资是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出现的融资活动,国际贸易融资要依托国家或企业个人的资金实现资金流动,这种融资活动会在国际贸易结算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出现,包括出口商品的制造、运输、销售等过程。因此,金融机构发生变革会对国际贸易与融资产生重要影响。

(三)国际贸易融资的特点

1.国际贸易在融资过程中,融资的成本比较低,因为在国际贸易融资时有货物抵押和清楚的还款来源作保障,对于银行来说,在对贸易融资的处理上就会比较宽松,银行收取的利息也会相对较少,因此,国际贸易融资要比银行贷款的成本低,而且容易得到批准。

2.国际贸易融资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性,融资人不仅要承担银行贷款的风险,还要面对利率和汇率的风险,还有国际贸易融资与国际贸易结算联系密切,在进行国际贸易结算时会存在欺诈、单交等风险,

3.国际贸易融资的融资人构成复杂,由于融资是在国际背景下进行的,融资人可以本国国民,也可以是外国人,而且如果涉及到国内与国外的融资,就要涉及到两国货币兑换的的问题,在进行国际贸易融资时要根据货币的汇率变化情况,结合具体情况作出是否进行融资的决策。

4.国际贸易融资作为国际资本流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不同国家的融资资金在国际间的流通和转移。作为国际贸易中的融资者要遵守本国政府颁布的融资法令,本国政府要从本国的利益出发,对本国的金融机构进行管制,确保融资过程的安全性[2]。

三、金融机构变革对国际贸易与融资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把整个世界的经济关系联系紧密,主要体现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各国的资金可以流动任何国家和地区,这就导致当出现金融机构变革时,由于金融的传导性各国会不同程度的受到影响,国际贸易中的融资风险就会扩大。

(一)金融机构变革对融资环境和融资需求的影响

在金融机构变革环境中,我国与世界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金融机构的变革会在世界范围内造成极大的动荡,2012年,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出现经济衰退的情况,许多国家还出现了经济负增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受到阻碍,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变慢,许多国家出现失业率上升,中小型企业停产倒闭的现象。

金融机构变革对融资需求产生重要影响,以中小企业为例,中小企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能够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很少,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资金的投入,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一方面,中小企业的资金少,规模小,企业管理不完善。另一方面国际市场中,对融资标准过高,这就导致中小企业不能在国际金融市场中进行融资。因此中小企业陷入了融资困难的危机中[3]。

(二)金融机构变革对国际贸易融资成本的影响

由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和贸易出口困难导致了融资成本的增加,由于融资难度的增加,银行等借贷机构对融资的条件会更加苛刻,办理的手续会越来越繁琐。利率的波动上导致风险的发生,各国在进行国际贸易融资时一定要把握好汇率的波动规律,减小损失。

四、金融机构变革中完善国际贸易融资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与国际贸易融资相关的法律,为贸易融资提供法律保障

各国应结合当今国际贸易融资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不断健全贸易融资法律法规实现与国际接轨,同时还要立足于本国国情出发,解决本国贸易融资法律与国际惯例间存在的分歧。通过研究当前贸易融资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法,努力实现与国际上的惯例相接轨,以法律保障国际贸易业务的发展。

(二)与其他国家积极交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国家应出台一系列的贸易融资措施,帮助我国企业解决贸易融资问题,推动我国贸易发展。国家完善进出口贸易政策,发挥各省市经济管理部门的作用,实现各部门单位支持进出口贸易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参加国际上的贸易融资合作,加大对主要贸易国家的融资支持,推动双边贸易融资。

(三)企业与企业之间形成良好的合作意识

篇(6)

现有的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主要是银监会对其监管。根据银监会现有的发文认为我国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两类。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村镇银行被列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银监会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市场准入方面的监管,业务运营监管和退出机制上的监管。在市场准入方面包括准入门槛的设置,对于成立所需要的准入材料、持股结构等细则做出了具体要求。业务运营方面的监管包括要做好非现场监管工作,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资本,保证资本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等。退出机制方面的监管有规定了破产倒闭或撤销要求。对于达不到要求的机构要依照规定进行破产或撤销。

(一)信息不对称,监管难度大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大多设在偏远的乡镇地区,监管机构大都设在城市等繁华地区,两地距离较远,沟通和联系非常不方便。同时存在“山高皇帝远”的问题,实施现场检察和实地调查的难度增大,频率降低。同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业务较为复杂,规范程度也不能和大型国有银行比较。一些偏远地区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现代化设施落后,与监管机构信息互通不够畅通。同时一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也不够透明,造成监管困难。

(二)缺乏具有针对性的适合市场特质的监管制度和体系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众多,农村金融市场复杂,现有的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具有普适性,并没有考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特殊的市场定位、服务对象,并且资产规模较大的国有商业银行和小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适用同样的监管法律。监管制度体系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缺乏针对性。

(三)基层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与众多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相比,基层监管人员较少。监管人员高学历者较少,且缺乏监管经验。大多没有经过系统培训缺乏分析判断金融风险的能力没有足够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同时缺乏能够熟练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高素质人才。

二、国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经验借鉴

(一)国家政府提供资金支持

农村金融主要是为“三农”服务的,国外政府对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采取保护与监管并重的措施。通过立法来保证农村金融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于农村服务于“三农”的前提下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这种监管与保护并重的方法可以促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从而进行监管也会更加便利。

(二)建立保护网

一些发达国家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和紧急救援制度,增加了金融机构应对风险处置的平台,形成了保护网。我国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不高,资本充足率难达到监管要求,资产种类以对农贷款为主,资产结构单一。由于农业经济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进而导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引发金融风险的不确定性较大。2015年我国正式发文实行存款保险制度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参保,以增强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能力。

(三)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

一些国家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上充分发挥了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协会颁布制定了一些同业公约及奖惩制度,通过自律组织进行自律监管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行内部自律监管的好办法。我国应尝试进行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

三、对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从人力、物力、财力三个方面加强基层农村监管队伍建设。人力方面教育培训现有的基层监管人员,充实监管知识、监管方法,提高监管的工作能力,同时引进高素质的专业的有能力的金融人才加入基层监管队伍,以此来增强监管队伍的建设。物力方面要建设现代化的监管网络,加强监管的基础设施、设备,保证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的水平。财力方面,国家要给予政策支持充分保证监管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方法

由于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三农”,农村经济特别容易受到自然条件影响,有特殊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资产规模,资产质量,资本充足水平和抵御金融风险的水平上与国有、股份制大型商业银行不能相提并论。所以要创新出一套适用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方法。实行差别监管。在市场准入,业务营运和退出机制上要充分考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监管内容。同时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内部,要充分考虑农信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不同机构的特殊性。实行差异化监管,细化监管内容,监管措施,监管范围灵活监管。使得能够形成完整合理的监管层次和体系。

(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实行自律管理并加强自身建设

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之间加强联系和交流,成立行业协会或自律组织,组织内部可以通过公约的办法制定统一的行业规范,业务规范,奖惩措施等,以增强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同时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股权结构,提升资本、资产质量。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和应对危机的能力完善内控机制,信贷审核机制,开展岗位交叉检查。(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基金项目:本项目得到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CX2015SP22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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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郑晓燕、樊丽娜、黄海林.美德日农村合作金融监管体系的比较[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57-59

篇(7)

前言

中小金融机构一般是指股份制的商业银行和地方性的金融机构。其主要包括国有和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机制比较灵活,其最初的服务对象是集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而对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也有一定的支持作用。目前,中小金融机构的服务业务也延伸到了大银行所经营的一些业务。目前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在我国经济中已举足轻重,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国城镇就业量的75%,中小工业企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中的比重各占60%和40%。但是,从目前金融市场的结构来看,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并不理想。

一、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现状

中小金融机构具有许多优势,但也存在一些发展中的障碍,主要表现为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信誉低,容易受到股东的不当操纵,因此风险要高于大银行。

从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实际我们可以看出,其贷款规模发展的潜力并不够大,而其面临的主要客户群体,中小企业由于公司规模小,企业人数少等原因,其资金需求量也不大。另外中小金融机构想做出重大项目也要捡国有大银行挑剩下的,而大银行并不会主动让中小金融机构来与他们分享这份大蛋糕,所以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也陷入狭缝之中。

暂且不说政府政策上的支持力度如何,就中小金融机构自身来说,其资金运用效率就相对较低,当然这个有客观因素的存在,比如说产品种类少、业务范围窄、资金周转速度慢等。然而除了许多大企业选择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中小企业也是更倾向于从资金丰沛的大银行贷款的,这更加大了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难度,加上其本身的贷款利率高,许多中小企业只能望而却步。

另外,中小金融机构人员素质问题和法人约束性问题也比较棘手。由于民主管理、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及其他部门的监管都没有完全到位,中小金融机构的人事决策、信贷决策及其他的管理决策随意性很大,经营管理上粗放、不规范,效益很难提高。

这种不公平环境和自身固有的缺陷,一方面遏制了同业之间的公平竞争,难以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的竞争实力,另一方面也影响了中小金融机构的顺利发展。

二、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自身在金融市场中的定位模糊

从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来看,其对自身的定位很想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保持水平,但其自身的信用保障程度、制度结构、流动资金规模、网络覆盖面积等,都很难与大银行相比,甚至差距悬殊。其对自身的定位,完全与中小金融机构成立和生存的环境与发展战略相不符。由于自身的定位不准确,致使其对区域定位、客户定位以及产品定位等都存在偏差,不具备严密性,不能取长补短,在市场竞争中难免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威胁自身的生存。

此外,由于自身的定位不清晰,也导致了众多中小金融机构的业务选择大同小异,没有自身的特色产品,客户难免出现混淆,无法做出想要的威望和树立起市场形象,这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二)内部调控缺乏力度和规范性

内部调控的规范性和管理力度是企业有条不紊运行的基本保障,中小金融机构内部普遍存在管理组织机构不规范、管理力度不足的现象,这在一方面也促成了其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差,评估能力弱的局面。风险的识别与评估是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基础和前提,企业要在市场中立足就要具有快、准的风险控制与决策能力,全面掌握银行各类风险。中小金融机构自身的控制能力弱,缺乏规范性是不争的事实,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市场信息在金融机构上的交流和反馈,影响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导致中小金融机构自身无法快速而准确的得到有效信息,更不能规范的做出控制、避免风险,结果只能是蒙受损失。

(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

在中小金融机构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上,其远没有大银行一样的规范化要求。中小金融机构的股东大会和董事大会之间缺乏有效的关系,而董事和董事的产生及成员机构的建立并不完全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和职业化的标准,董事与董事会之间的责权问题并不明确,没有全面的平等原则。中小企业自身的管理机构部合理,往往造成法人治理结构的不严密,是内部管理缺乏权利机构、监督机构。没有有效的经营班子,就不会与长远的发展,这是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中面临的最根本问题。

(四)大银行的冲击

造成中小金融机构夹缝生存的因素很多,其中大银行的冲击对其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国内,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是最具实力的国有大银行,其经营规模是中小金融机构不可比拟的。除了占据大城市、大企业的区域外,其发展规模也开始逐步扩展到了市级下县城、城镇,导致本来发展空间就少的中小金融机构更加陷入发展空间的局限性。此外,大银行的金融产品丰富多彩,资金充沛等,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企业的发展需求。中小金融机构只能在独木桥上缓慢前进。

三、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出路

(一)国家给予支持政策

中下金融机构的发展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需要市场的包容。根据中小金融机构在我国经济市场发展中的左右和服务对象而言,国家需要对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相对于大银行来说,中小金融机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政策上的企业只能导致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越来越局限,甚至导致灭亡。不但是中小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就其服务的对象来看,国家更应该给予优惠政策,让他们更好的为中小企业服务。

(二)中小金融机构自身要明确其在市场中的定位

中小金融机构自身的信用保障程度、制度结构、流动资金规模、网络覆盖面积等,都与国有大银行相差较大,因此,要明确自身的优缺点,给自身制定一个合理的地位,科学的扩展自己的业务领域、客户系统以及产品方向,不盲目与大银行竞争。

(三)做出自己的服务特色和品牌

中小金融机构必须创出自己的服务特色和品牌,不断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中小金融机构服务的最主要对象是中小企业,因此,要根据中小企业的需求特点,要制定自身业务特色,如增加短期融资的速度、制定合理的贷款利率、小额及时放款等,来满足客户群体的需求。此外,要在业务发展、资产保全、人事管理、分配制度等方面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新路子,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做出属于自己的品牌。

(四)规范法人机构

首先,要规范股东大会的运行机制,防止“一股独大”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其次,要建立和规范董事会的运行机制,这是改善治理机制的关键环节。二是建立董事会下属的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商业银行治理中的关键作用。三是强化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有效防止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错位。如若一家金融机构不能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的话,任何外部的监督管理都难以长期奏效。若一家金融机构有真正的风险意识.愿意进行自我控制的话,监管者会是十分轻松的。要使金融机构有真正的内控能力,必须做到产权明晰治理结构台理,政策引导适当。当然,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却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五)提高内部控制力度,实施规范调控

首先,中小金融机构要建立一个有力度的控制环境,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革新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内部控制文化。其次,要提高内部风险识别与评估的能力,建立有能力的风险调控组织,成立风险业务监控和评估预警系统。此外,还要健全企业内部的控制措施,增加控制的规范性,建立通畅的信息传递系统,防止控制信息出现偏差。

(六)建立专业的金融人才队伍

中小金融机构有必要建立一支现代化的金融人才队伍,培养、引进高素质的人才。基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中小金融机构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针,请国内外专家前来讲课,提高本单位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与国内外高校联合,利用现有的条件,定向培养适应现代化金融企业管理的尖端人才,或者改善自身条件,吸引更多人才。这样,才能在抵抗大银行冲击时,做出有力的反击。

(七)加强法制和信用基础

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离不开法制的约束和保护,而信用基础是促进金融机构发展的另一重要保障。可以说,法制和信用是中小金融机构在市场经济中的左右臂。市场经济本身也是法制经济和信用经济,缺少了法制和信用,市场经济就是一个被掏空的外壳,也失去了市场经济的意义。全球《财富》50强在上海聚会,指点中国21世纪发展的时候,就有人指出中国最根本的问题是信用基础不行,法制基础不完善,茅于轼先生也曾撰文指出:中国当前经济萎缩的根本原因不是消费不足,而是信用不足。靠信用生存的金融业离开信用更是寸步难行,离开法制则难以维护信用。若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是软约束.法制是硬约束,“软、硬”配合,则相得益彰,若偏废一者,则两者俱失。从长远看,不辅设好信用和法制这个市场经济快车的路轨,我们任何的经济金融改革都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环境、金融业务发展的空间和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确定重点服务或者合作对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走特色化的市场定位之路,也即遵循求异型为主,跟随型为辅的特色化市场定位战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市场细分,同时结合各行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寻求“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特”的特色化的市场定位战略,更多地采用求异型市场定位形式。

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本来就举步维艰,加上金融危机的冲击,其发展道路更加受阻。整体来说影响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因素是多样的,要解决众多因素,开拓自身的发展空间,提升竞争实力,中小金融机构就要积极改变自身的经营理念,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抓住机遇,适应挑战,处理好外部环境和自身不足带来的问题,也许出路就在下一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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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07-0003-06 中图分类号:F830.34 文献标识码:A

很长时间以来,旨在向低收入家庭和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小额金融机构(Micro-financeInstitutions,MFIs)一直是全球各地消除贫困的重要手段。这些机构往往由非政府组织(NGO)或政府发起成立,资金多来源于社会捐赠或政策性资金,并以较低的利率提供给需要资金的穷人。然而,这种非市场化的运作有很明显的弊端,资金来源的有限性和资金低收益,以及补贴方式的低效率,妨碍了小额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20世纪90年代后期,人们开始尝试引入市场机制,并进行了大量的创新,由此开启了小额金融发展的新阶段。从1997年到2002年,全球小额金融机构数量增长了4倍多,商业银行和其他市场化的金融机构开始占据主导地位。这些机构绝大部分已经能够实现财务上的自我可持续发展,对捐赠和政府资金的依赖下降,并在促进落后群体发展以及缓解金融抑制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小额金融机构的发展也有一定的时间,不过,早先的实践大都没有基于市场机制,其规模和影响范围都相对有限。在随后的一段时间中,商业化的发展方向逐渐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认同。2006年,有关当局开始推出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并在随后的两年多时间中,取得了迅速的发展。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08年末,在试点省份,已先后建立起了超过100家的新型小额金融机构,其中包括89家村镇银行,6家贷款公司和lO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当然,目前这些小额金融机构仍处于尝试和实验阶段,能否最终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尚未可知。也正因为此,借鉴国际经验,对促进我国小额金融机构的实践有一定的意义。

一、小额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性的界定

目前,大多数的研究者都认同,小额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状况主要应从财务可持续角度来衡量,即营业收入能够弥补相关成本,实现独立生存和发展。从财务角度看,小额金融机构的成本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营业成本(Operational cost),主要涉及小额金融机构在从事核心业务时所发生的费用和成本;二是风险成本,与计提的坏账准备直接相关;三是融资成本,主要涉及各种市场化资金来源的成本。Vento(2006)根据收入与成本的对应情况,将小额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性分为四种不同的类型。

(一)“补贴依赖型”(Subsidies dependenccy)。小额金融机构的经营收入不足以覆盖其营业成本,这类机构无法利用有偿性资金,其在经营上的持续,实质上依靠的是各种各样的补贴。

(二)“营业成本自足型”(Operational self-suffieiency)。小额金融机构的经营收入足以覆盖其营业成本,并略有盈余。这类机构对补贴的依赖稍低,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利用有偿性的资金来源。不过,由于其收益不足以覆盖拨备成本,这类机构的可持续基础比较脆弱,容易受经济波动的影响。

(三)“完全营业成本自足型”(Fully Operational self-sufficiency)。小额金融机构的经营收入除能覆盖营业成本外,也能负担拨备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小额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性较强,不但能在很大程度上摆脱对补贴的依赖,也能经受一定的经济波动影响。不过,由于这类机构的盈利能力还不足以使其利用市场化资金,其发展规模会受到一定限制。

(四)“完全财务自足机构”(Fully financialself-sufficiency)。营业收入足以覆盖全部的成本,包括利用市场化资金所产生的成本。这类机构已能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市场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机构规模扩大、服务人数增加的同时,也能给其债权人及股东带来市场化的收益和利润。

以上对可持续发展层次的划分,仅是基于财务层面的考察,并不意味着某种状态的机构要更为优越。因为,由于所处国家的不同,以及服务对象的不同,对小额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不过,从发展趋势来看,上述可持续性标准中的第四种,即完全财务自足,已成为一个广为接受的判断小额金融机构可持续状况的指标,该指标可用一个完全财务自足指数FSS(Financial self sufficiency index)来反映。该指数等于经调整后的营业收入除以经调整后的财务成本,再乘以100。该指数大于等于100,说明小额金融基本已实现可持续发展,小于100,则意味着尚未实现可持续发展。

应该说,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全球范围内的小额金融机构,在盈利能力以及可持续性发展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根据MIX所公布的数据,2007年,在向其报送财务数据的892家小额金融机构中,有549家的FSS比率在100以上。而且,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小额金融机构,平均的资产收益率、股权收益率以及财务自足性比率等指标,均处于较高的水平。

二、小额金融机构可持续性的影响因素分析

以FSS为标准,我们可以从标准的财务分析人手,从小额金融机构的收入和成本两个大的方面,考察影响小额金融机构可持续的各种因素。由于相关数据的可得性限制,本文分析的数据均来自MIX。

(一)经营收入

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小额金融机构的经营收入必须要能覆盖其全部成本。在典型的小额金融机构中,经营收入大致可以划分为三大类。一是来自贷款组合的收入,主要由贷款利息和手续费等构成;二是来自其他资产的收益,主要是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三是来自其他金融服务的收入,如提供保险服务、汇款服务等。

数据显示,贷款组合是小额金融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占总收入比重90%左右,而其他资产收入占4%,其他金融服务的收入占6%。表2列出了MIX样本机构的收入构成状况。

贷款收入占据绝对主导的地位与小额金融机构的客户特征有关。他们通常收入偏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相对单一,更多地集中于对贷款的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小额金融机构收入结构的多元化。而从小额金融机构的角度看,由于贷款组合的收益要远高于其他资产组合,将更多资产配置于贷款,会有助于收入的提高,这也会导致小额金融机构收入来源向贷款收入的集中。

表3列出了小额金融机构不同资产的收益率

状况。2007年,全部小额金融机构贷款组合的平均收益率约在34%左右,远高于其他资产3%的收益水平,然而,实现财务自足的小额金融机构的资产收益率与非财务自足的机构相比并无太大差异。这似乎说明,两类机构在收入方面的差距,可能主要在于资产配置结构的不同。根据MIX的数据,在2007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小额金融机构,贷款占总资产的平均比重为77%,而在未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机构,这一比重为68%,差异相对明显。

1 已实现财务自足的小额金融机构;

2 未实现财务自足的小额金融机构。

贷款之外的其他收入,特别是来自其他金融服务的收入,尽管目前在小额金融机构营业收入中所占比重并不高,但其重要性也不容忽视。在2007年的样本中,如果剔除非贷款收入,549家已实现财务自足的机构中,有181家的收入将不足以弥补其全部的财务成本。从长远看,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小额金融机构的贷款能力或许会逐步受到削弱,非贷款收入对其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将会越来越重要。

(二)营业成本

在小额金融机构的成本中,营业成本占比在60%以上,大大超过普通商业银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小额贷款的平均额度小,客户相对分散,信息收集和服务提供都存在着很大困难。在营业支出的构成中,职工薪酬占据主要部分,占比约在55%左右,日常管理费用约为35%,折旧及其他支出约占10%,该结构与普通商业银行没有明显差异。因此,营业成本占比较高主要是小额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与业务特征决定的。

1 表中各项资产均为资产费用率概念,即相关成本支出与平均总资产之比。所列出数据按样本机构整体计算得出,样本机构间存在很大差异。

2 总资产费用率包括营业外支出。

营业支出的相对重要性意味着,控制营业成本对于实现小额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现实中,影响小额金融机构营业成本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成立时间的长短、规模的大小、所处的地区、服务对象,甚至所有制结构,可能都会对营业支出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Gonzalez(2007)利用跨国数据,对影响小额金融机构营业支出的各种因素进行了统计分析。其分析的变量包括,小额金融机构所处地区的基础设施,人口密集程度,金融基础设施(如分支机构数量),营业时间长短,宏观经济环境,以及贷款规模等等。其研究发现,在众多可能的因素中,有三个变量对营业支出的影响最为显著,即贷款平均规模,经营时间长短和小额金融机构的总资产规模。

第一,贷款平均规模的扩大可减少贷款的数量,能有效降低贷款管理的工作量以及对劳动力投入的需要。在Gonzalez的研究中,随着贷款平均规模扩大,经营成本呈明显下降趋势。平均规模扩大一倍,会导致营业成本费用率降低7个百分点左右,不过,随着平均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其所导致的营业成本节约有逐渐缩小的趋势。

第二,经营时间对营业支出也有显著影响。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经验积累,以及员工业务熟练度逐渐提高之后,小额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会随时间的推移而逐步提高。这会有助于经营成本的节约。这种节约效应,在小额金融机构成立的最初阶段,会尤为明显。根据Gonzalez的研究,在小额金融机构成立的最初6年里,经营时间每延长一年,营业支出费用率会下降约2个百分点。不过,在运营时间超过8年之后,小额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似乎开始进入相对稳定的状态,随时间推移而产生的成本节约效应开始趋于消失。

第三,资产规模对小额金融机构营业支出也有着显著的影响。规模较大的机构的支出水平要大大低于规模较小的机构,平均营业成本费用比要比规模较小的机构低11个百分点。而且,如果将机构规模进一步细分,处于两个极端的机构之间的差异会更大。

应该说,由于数据方面的限制,Gonzalez的研究还有很多值得改进之处。不过,其所得出的结论,在很大程度上符合我们以往有关小额金融经营的一些判断,基本反映了真实的情况。在其所得到对营业支出影响最明显的三个变量中,贷款的平均规模以及小额金融机构总规模,所反映的其实都是规模经济效应,即随着规模扩大所产生的成本节约。规模经济效应一直都是金融业的一个基本特征,小额金融机构也并不例外。从长期看,扩大规模可能是小额金融机构跨越营业成本障碍最为重要的手段,也正因为此,在全球范围内,在可持续性层面最为成功的小额金融机构,都以规模庞大著称(如格莱珉银行和印尼人民银行等),而且也正是这些大型机构,服务了绝大多数需要资金支持的落后群体。

(三)信用风险成本

在一般人的意识里,小额金融业务的风险会比一般金融业务要高,而且客户对象越是贫困,信用风险会越高。然而,过去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一观点并不正确。从全球范围来看,小额信贷的风险状况并不差,甚至还好于普通商业银行。表6列出了M1X样本机构的信用风险状况,可以看到,2007年底,全部小额金融机构整体的逾期率指标、贷款核销指标和贷款损失指标都处于较好的水平。

良好的信用风险状况,与小额金融领域的持续创新不无关系。小额金融也面临信息不对称问题,金融机构搜集或者个人(小企业)提供规范和充分的财务信息的成本都相对高昂,而低收入个人和小规模企业难以提供有价值的抵押品,这些客观事实都意味着降低信息不对称性的传统方法难以适用于小额金融,因此寻求新的风险缓释手段成为小额金融机构创新的主要方面。降低信用风险的相关创新包括:1、分组信贷(Group lending)。这种方法由格莱珉银行首创。人们自愿组成小组,然后由金融机构向小组成员直接发放贷款。分组贷款与普通贷款方法的根本差异在于违约责任的承担。在普通贷款下,违约责任只局限于借款人自身,但在分组借贷下,如果个人出现违约,整个小组未来的信贷计划都会受到影响。这种以小组作为贷款对象的方法,充分地发挥了小组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有效地抑制了信用风险。2、动态激励的个人信贷技术(Dynamic incentive individuallending)。贷款对象仍为个人,但与传统上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不同,这种贷款技术试图建立起一种正向激励,以鼓励贷款人信守合约。3、引入新的担保、质押机制,例如要求借款人进行强制性储蓄,以借款人的储蓄账户作为贷款的质押品,当客户违约时,用来弥补贷款损失;设立专项担保基金,对贷款违约风险进行担保;设立专设机构或基金,对特殊风险进行剥离(如设立特殊的农业保险基金,分离可能的灾害损失等)。

总体上讲,尽管还远未完善,但小额金融在风险控制方面已经取得了极大的进步。这些进步确保了小额金融机构资产质量,进而也大大降低了为覆盖贷款损失而进行的拨备成本,从表5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一点。

(四)融资结构与成本

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已经看到,与普通商业

银行相比,小额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占比相对低一些。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因为在很长时间里,小额金融机构都没有被当作是在商业上可持续的机构来对待,其资金大多都来自于政府的支持或捐赠,资金成本比市场化资金要低很多。而且,在许多人看来,这种低成本的资金来源,也是维持小额金融机构发展所不可或缺的环节。

然而过去10年中,这种情况有了明显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小额金融机构开始利用吸收公众存款、同业借款以及发行债券等市场化的融资渠道。出现这种趋势的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社会资金面逐渐宽裕,市场化资金来源日趋多样化,且成本不断下降;二是小额金融机构经营状况持续改善,收益能力提高使之能够承受更高的资金成本。从数据上看,在小额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结构中,权益与资产比率逐年下降,2007年底,全部小额金融机构权益与资产的比率已经下降到22.5%。同时,商业性资金来源与贷款总额之比逐年上升,到2007年底,这一比率已上升到71.9%。

市场化资金来源的扩大,有助于小额金融机构突破原有的资金限制,可以迅速实现规模经济效应,以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然而,市场化资金来源的增加从另一个方面也增加了小额金融机构的成本压力和运营压力,为小额金融机构提高效率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对小额金融机构来讲,由于其自身运作能力的局限,在很长时间里,其市场化资金最主要的来源可能还会集中于吸收存款。不管怎样,从总体上看,市场化资金来源的不断扩大是小额金融机构发展的一个主流趋势,也是其获得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基本保障。

三、总结与建议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贫困问题的极大改善,国际范围内的小额金融产业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本文对国际小额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现状进行了初步分析,从财务指标探讨了影响其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从根本上讲,基于市场机制的可持续要求金融机构的经营收入能覆盖全部成本。因此,对小额金融机构自身来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可以总结为“提高收入、降低成本”。

第一,贷款合理定价和收入多元化是提高小额金融机构收入,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手段。

在提高收入方面,贷款定价是最为核心的问题。相对普通商业银行,小额金融机构的单笔贷款成本会相对较高,因此基于成本覆盖的贷款定价方法意味着小额金融机构贷款定价也会远高于普通商业银行。但在早期的小额金融实践中,出于保护借款人的考虑,监管部门大都给小额贷款设定了利率上限,这些限制性利率大大低于小额金融机构的成本,导致了小额贷款的供给的严重不足,反倒有损于借款人的利益。尽管在现实中,小额金融机构通过创新,用各种收费以及强制存款的方法,绕开了利率管制,但由此使小额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变得复杂且不透明,大大影响了效率,也不符合小额金融长期发展的需要(Yunus,2002)。因此,从长远看,在一定程度上取消利率限制,使其定价向市场化和透明化的发展,是实现小额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从实践看来,在过去一段时间中,已有相当多的国家开始了向这个方面的转变。

收入多元化也是提高收入的一个可行途径。随着金融服务范围的扩大,小额金融机构来自贷款以外的收入(如各种投资收益、服务收费等等)开始有所增加,尽管所占比重不高,但对小额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当然,小额金融机构的收入多元化,在根本上与其客户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程度相关。

第二,在降低成本方面,发展规模效应降低营业成本,通过技术创新降低信用风险以及实现资金来源多样化是促进小额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从实践来看,高昂的营业成本是阻碍小额金融实现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因素。经验分析表明,贷款的平均规模、经营时间以及小额金融机构的规模是降低营业成本的重要因素。贷款平均规模和小额金融机构规模指标,反映了由规模效应所产生的成本节约,而经营时间长短,则反映了小额金融实践“干中学”的效应。这也正说明,可持续发展能够实现良性循环。

分析表明,小额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状况并不比普通商业银行差,这要归因于小额金融机构在实践中所发展出来的一系列风险缓释方法,因此开发风险管理技术、提供合理的激励机制将有助于降低小额金融的风险,并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最后,随着小额金融机构对商业资金利用的增多,在大规模利用商业化资金扩大金融机构规模经营与有效遏止融资成本之间取得合理的权衡,将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在这一方面,小额金融机构借鉴商业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管理将日益重要。从实践来看,吸收存款是大多数小额金融机构商业化资金来源的主要方面,未来利用同业拆借、债券发行的方式吸收稳定的资金也是可选方案。

当然,由于小额金融本身的特殊性,其发展的路径也不能完全等同于商业化金融机构。由于肩负着更多的社会使命和任务,实践中还或多或少地接受着来自政府和其他机构的补贴和捐赠。一定程度的合理的补贴,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形成,也有着积极的作用。从长期看,我们应该致力于提高小额金融机构的财务自足性,逐步推动该类型金融机构的发展与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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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农村金融资源短缺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增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金额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现代农业、改善农村发展体制的有效手段。

一、我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现状

首先,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规模和比重都有所提高。根据《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08》数据显示,2007年末,我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61 151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22%,随着三农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支农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截至2010年末,涉农贷款余额增加到117 657.5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提高到23.1%。其次,县域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不断增加。全国县域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营业性网点数分别由2006年末的52 089、2 515、505个增加到2009年末的60 325、8 134、7 259个,“零金融机构乡镇” 不断减少。最后,县域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等成立专门的部门不断探索 “三农服务”与“商业运作”有机结合的新模式,逐渐开拓外汇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等,以缩小城乡金融产品和服务差距,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的步伐。

二、我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中存在的问题

(一)县域金融机构资金外流现象严重

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2007年12月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9.11万亿元,同期包括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在内的涉农贷款余额为611 51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仅为13 399亿元,农村大部分资金经金融机构由农村流向城市和农村企业。为了缓解农村金融资源供需失衡的矛盾,银监会于2010年印发《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在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用于当地放贷,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二)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向城市和农村的涉农企业、组织倾斜

根据表1数据可知,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分别为71 974.1亿元、19 640.2亿元,两者合计91 614.3亿元,共占涉农贷款总额的77.92%,而农户贷款仅占涉农贷款总额的22.08%,说明出于收益、风险、抵押品、信用等级等因素的考虑,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时虽然总额和比例有所增加,但受信主体跟城市金融机构一样向资信较好的农业龙头企业、有政府担保的部门或组织倾斜,而对大部分农民来说根本得不到贷款。

(三)县域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竞争

由表2可以看出,涉农贷款金额最大的前四家金融机构市场集中度累计为66.87%,属于典型的寡占市场,其中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占比最高,达到32.88%;其次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涉农贷款合计占比达21.5%,投资领域为粮油收购、农业基础设施改造等;第三大主体是农业银行,其涉农贷款中大约仅有0.30万亿元投向农户。农村信用社在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占比处于绝对优势地位,2010年末,其贷款余额分别为3.87万亿元、2万亿元,约76.80%的农户贷款由该社承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向主要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新型金融机构数目虽然不断增加,但受资产规模、资金来源限制,在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导致农村金融市场有效竞争不足。

(四)农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步伐缓慢

2005年10月1日,我国才开始实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发展至今仅有六个年头,且主要包括有过贷款经历的个人,在金融体系薄弱的农村征信范围更窄。农民贷款受限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缺少抵押品,所以许多农民宁愿选择信用贷款。截至2010年末,共有1.34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约占农村居住人口的19.88%,约80%的农户至今没有信用记录,大大限制了农户贷款的发展规模。积极探索适用于全国农村的信用评价新模式刻不容缓。

三、对策建议

(一)鼓励农村金融资源为农村经济服务

与工业和服务业相比,农业自身具有低收益、高风险、抵御自然能力差等特性,使得农村金融经营成本和风险普遍高于城市金融,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积极性不高。为此,国家要加大惠农政策扶持力度,一方面发挥央行的职能,结合各地实际规定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最低金额和比例,成立专门的监管部门监督每笔涉农贷款的发放,确保惠农政策在基层贯彻落实;另一方面在财政方面给予涉农贷款金融机构适当的补贴,降低运营成本。此外,对城市金融机构到农村发展业务的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多层次资金需求者,拓宽农村融资渠道。

(二)增加农户贷款规模和比例

农户贷款主要分为两种用途:生产性用途和非生产性用途。增加农户贷款规模和比例,可以直接扩大生产性农户投资规模,充分利用规模经济的成本节约优势,提高资金利用的回报率;对于非生产性农户,可以将这笔资金合理分配于购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缓解困难农户的燃眉之急,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当然,增加农户贷款要以良好的信用信息征信体系为前提。

(三)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程度

有效竞争的金融市场可以提高金融资源运行效率,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程度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引导,可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在乡镇成立分支机构或村镇银行,提高各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渗透力,与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展开竞争;其次,进一步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进入壁垒,在全国县域范围推广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服务机构,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促进其快速、健康成长,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竞争主体;最后,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各金融机构创造一个积极、公平、良好运行的竞争氛围。

(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近几年,中国人民银行大力推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各类农村金融机构要与当地政府部门、村干部联手,明确各自的职责,合理分工,对农村企业和农户的资产如厂房、设备、土地经营承包权、房权、动产等进行评估,建立信用评估指标,探索征信体系的新模式,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的网点优势,对农村企业和农户开展诚信教育工作,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100%的信用评价面,完善农村信用档案,为改善农村融资环境奠定良好信用的基础。

【参考文献】

篇(10)

随着国内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能够促进业务发展和提升生活质量的贷款消费理念逐渐被企业和居民接受。赤峰市宁城县紧跟改革开放的步伐,各大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逐步开展适合当地企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各类贷款业务。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开展各类贷款业务可以得到利息收入和相关的服务费收入。对于宁城县经济发展来说。贷款业务可以推动生产、扩大内需,使经济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满足居民有效消费需求,解决一些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在本文中,笔者并未按已有的标准对宁城县现存贷款种类进行划分,只是就目前与企业及居民生活最密切相关的几类贷款进行分析、研究,阐述各类贷款业务对宁城县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金融机构贷款业务本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一、宁城县经济发展现状及金融机构贷款业务概述

近年来,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坚持实施“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的发展战略,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除大力发展农牧业经济,还注重工业经济的发展。宁城县还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型企业,积极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工业。

宁城县经济发展保持着良好的势头,2009年上半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6.6亿元,增长12.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408元,增长18.1%。农民纯收入达到3488元,增长14.6%。2009年1-8月,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51.1亿元,增长10.4%。这与宁城县政府实行的经济政策和宁城县人民共同努力息息相关。另外,宁城县金融机构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支持作用。

目前,宁城县银行分支机构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5家。其下设储蓄业务网点112个,开展的各项贷款业务包括: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等。2009年宁城县首家小额贷款公司开始营业。截至2009年8月末,宁城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0.7亿元,贷款余额268359万元,比年初增长56653万元。

二、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举例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一)农业贷款

宁城县农业人口多达46万,占总人数的89%。据统计,在宁城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业务中,农业贷款所占比例最大,约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0%以上。以2009年5月为例,宁城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24.6亿元,其中,短期贷款约为20.9亿元,其短期贷款结构如图1所示。

由图1可知,在农村居民开始进行农作物春耕备耕的5月份,农业贷款占该月短期贷款余额的54%,农户所需农业贷款除满足基本的衣食、建房、治病的需求外,40%的贷款都用于生产成本的投资,如图2所示。

在宁城县金融机构信贷的大力支持下,宁城县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农村经济成果丰硕,2009年全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达143.2万亩。此外,宁城县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农民贷款发展温室蔬菜生产。据统计,2007年以来,宁城县金融机构已累放贷款7.2亿元支持温室蔬菜生产建设。目前全县蔬菜种植面积已达到27万亩,产值高达6.7亿元。

(二)工商业企业贷款

在世界经济发展深受金融危机冲击的时候,宁城县工业生产中不同行业受金融危机影响程度有所不同,总体来说,宁城县食品工业受到金融危机影响的程度很小。截至2009年8月末,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产值13亿元,比同期增长10%,拉动全县经济增长2.6个百分点。宁城县食品工业之所以能够安然度过金融危机的冲击,与宁城县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据调查统计,宁城县金融机构对工业企业投放贷款约3.1亿元。约占全县贷款总额的15%。其中,食品工业企业贷款约2.1亿元,

(三)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2004年7月,宁城县委县政府出台《下岗事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截至2009年8月末,宁城县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731笔,累计2110万元,贷款余额1556万元,直接带动就业和间接带动就业人数1000余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压力,解决了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的劳动出路和再就业问题,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热情受到激发。由此为其他下岗失业人员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为社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服务。

(四)小额贷款公司贷款

宁城县首家小额贷款公司――宁城县众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09年在天义镇成立。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只贷不存,经营范围为发放贷款、汇款、中间业务等,同时提供担保、资产租购等业务,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均可优先获得贷款。自2009年该小额贷款公司营业以来,共发放贷款28笔,贷款余额494万元,累计3306万元。宁城县众信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对充分引入农村金融竞争机制,解决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贷款难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宁城县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由于宁城县金融机构成立较晚。各项贷款业务开展起步较慢,导致金融机构业务网点覆盖面低,贷款业务种类较少,且地域性差异较大。在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开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具体问题。

(一)农业贷款偿还周期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不匹配

宁城县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业务存在明显的流程问题:由于金融机构对信贷人员贷款收息实行按季考核,导致农业贷款按季或按月对农民进行结算。对广大农民来说,一般是春耕备耕时向银行贷款,冬季作物丰收售卖后,才有能力偿还银行贷款,很难做到及时按季或按月还款。这种借款流程违背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初衷,

宁城县金融机构应改变此种按季对信贷人员贷款收息考核管理办法,取消按季或按月结息,采取按半年结息或利随本清结息方式。这样不但可以减轻金融机构会计和信贷人员的工作量,还可以为借款人减少许多不必要的负担,有利于培养借款人守信信用观念,使按时结息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真正体现“农业贷款为农民”的作用。

(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雷声大雨点小”

虽然宁城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财政局也拨付10万元担保基金正式启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程序,但苦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压力,难以满足所有下岗失业人员的贷款担保要求。同时,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申请审核程序复杂,金融机构对此项工作的意识比较淡薄,惧怕承担风险责任。导致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进展缓慢。

宁城县政府应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同时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培育和完善金融体系,简化贷款手续,为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快捷的贷款服务,构建适应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弱势群体的金融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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