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整改措施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22 09:33:1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合同管理整改措施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合同管理整改措施

篇(1)

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针对合同改革发展形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过程中。做出开展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重要决策,这既是深化合同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

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合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合同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合同工作体系基本健全,合同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合同管理与操作日趋规范,依法采购、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合同功能和作用得到明显发挥,合同法》实施五年来。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推行合同制度改革的时间还比较短,不少方面还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合同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与制度和程序规定不相符合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执行合同政策存在偏差,有的政策和规定还没有得到落实;应当实行合同的项目,没有完全纳入采购监管程序,存在脱离甚至规避监管的现象;合同中的违规操作、随意操作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有的违规性的故意行为,背后还可能隐藏着不正当交易。这些现象和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活动的公正性,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合同的声誉。总体上看,无论是合同规模还是合同行为,都必须着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指出,要站在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推动合同制度改革。因此,当前形势下,开展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摸清和掌握合同领域中存在问题,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广泛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合同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方面严肃查处和纠正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合同管理体制奠定基矗

促进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进一步掌握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通过检查。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得以正确贯彻执行。

三、专项检查的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区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获得合同资格的社会机构和合同执行情况。

四、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联合成立区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组长由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监察局局长区审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监察局副局长马文刚、区审计局副局长区财政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主任担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工作,并负责区直部门和单位以及区直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汇总全区专项检查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五、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从月开始,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月19日至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合同法和有关制度规定。

1纳入合同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

2合同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

3合同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合同情况。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合同情况。

8合同政策功能落实情况。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财务开支情况。

11其他有关情况。

要对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电子版自查自纠有关表格,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

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单位和下载安装过程中有困难的单位,区财政局负责对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软件的下载安装提供支持。也可以到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拷贝后安装。请及时与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联系。自查报告和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必须在5月30日前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月1日—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重点对采购规模较大、采购项目较多的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部分社会机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不按时填报自查自纠报表的单位同时列入重点检查范围,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本地所有采购人的20%以上。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或检查工作承担机构要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及时上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篇(2)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过程中,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针对合同改革发展形势,做出开展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重要决策,这既是深化合同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

《合同法》实施五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合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合同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合同工作体系基本健全,合同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合同管理与操作日趋规范,依法采购、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合同功能和作用得到明显发挥,在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推行合同制度改革的时间还比较短,不少方面还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合同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与制度和程序规定不相符合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执行合同政策存在偏差,有的政策和规定还没有得到落实;应当实行合同的项目,没有完全纳入采购监管程序,存在脱离甚至规避监管的现象;合同中的违规操作、随意操作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有的违规性的故意行为,背后还可能隐藏着不正当交易。这些现象和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活动的公正性,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合同的声誉。总体上看,无论是合同规模还是合同行为,都必须着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指出,要站在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推动合同制度改革。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开展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在广泛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合同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合同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方面严肃查处和纠正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合同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通过检查,促进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进一步掌握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得以正确贯彻执行。

三、专项检查的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区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获得合同资格的社会机构和合同执行情况。

四、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按照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联合成立区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孙爱忠担任,副组长由区监察局局长张毓、区审计局局长赵立群担任,成员由区监察局副局长马文刚、区审计局副局长田欣华、区财政局副局长张寅生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张寅生担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主任周永勃担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工作,并负责区直部门和单位以及区直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汇总全区专项检查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五、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5月19日至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合同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各单位和采购机构开展和合同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内容包括:

1、纳入合同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合同的行为;

2、合同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3、合同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 合同检查方案第2页

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合同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合同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合同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1、其他有关情况。

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对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电子版自查自纠有关表格,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购人填写表格1、表格2和表格7;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填写表格3、表格4和表格7;社会机构填写表格5、表格6和表格7)。

区财政局负责对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软件的下载安装提供支持。自查自纠表格软件可以直接从中国合同网下载安装,也可以到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拷贝后安装,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单位和下载安装过程中有困难的单位,请及时与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联系。自查报告和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必须在5月30日前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6月1日—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重点对采购规模较大、采购项目较多的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部分社会机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不按时填报自查自纠报表的单位同时列入重点检查范围,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本地所有采购人的20%以上。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或检查工作承担机构要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及时上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整改提高。8月1日—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提交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好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

(四)验收总结。9月1日—30日为验收总结阶段。整改提高工作完成后,各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好本地专项检查的验收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形成分析报告。

各单位要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检查期间,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区、县和市直被检查单位进行督导。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县区和市直被检查单位进行督导。

六、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相关配套文件和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安排负责重点检查的工作人员,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有向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及时加以解决。

(二)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要通力合作,从经费和工作人员上给予必要的保障,精心组织和安排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要安排专门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配合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做好重点检查工作。

篇(3)

根据区局对我单位**年记账凭证及相关报表的延展抽查发现的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账务科目使用混乱:

1.2021年2月40#凭证增减挂钩工作经费、2018年12月3#凭证公司扶贫款

存在问题:补助收入科目运用不恰当,部分应记入代收代管款、专项应付款等,且存在收付系统内收入使用的科目与记账平台内使用的科目不一致。

整改情况:因为村资金薄弱,该经费用于发放工资,所以记入的补助收入,以后正确使用会计科目。

2.2018年12月5#凭证殡葬押金、2019年12月15#凭证吉扬钢结构公司

存在问题:内部往来、应收应付款等下级明细科目未设置单位或个人。

整改情况:已将科目设置到单位和个人。

(二)财务报销流程不合规、附件不完整

1.2020年2月49#凭证购买电脑

存在问题:固定资产购买无审批单、价格比对单。

整改情况:当时未要购买审批表,政府平台走绿色通道。(附件附后)

2.2018年3月12#凭证标准化厂房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

存在问题:项目验收清单未盖公章。

整改情况:已盖村委会公章。(附件附后)

3.2019年2月21#凭证姜辉付车费

存在问题:车费报销未填写具体明晰的办事事项,制定统一的外出报销标准。

整改情况:原有经办人已外出打工,以后车费报销填写具体明晰办事事项,制定统一外出报销标准。

4.2019年1月42#凭证二姜喜福临酒店用餐费

存在问题:招待费无公务接待单,菜单抬头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抬头不一致。

整改情况:喜福临酒店没有印制菜单明细,现已经去酒店盖章核实。(附件附后)

5.2018年2月23#凭证庄洪富付款

存在问题:白条付款未出具真实有效附件。

整改情况:真实有效附件已打印。(附件附后)

6.2021年2月57#凭证扬州飞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付款

存在问题: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工程合同已重新更改。(附件附后)

7.2021年1月8#和9#凭证固定资产捐赠

存在问题:固定资产捐赠转出及调整无协议或情况说明

整改情况:因为村组分账,村里部分固定资产需转到各组,现已写情况说明。(附件附后)

(三)合同管理台账登记不规范

1. 组级A202100001号姜志才承包合同

存在问题:未填写进场编码。

整改情况:进场编码已填。(附件附后)

2. 村级A201900010号杨武承包养殖合同

存在问题:明细内附件上传格式不对。

整改情况:已上传合同。(附件附后)

3. 组级A202100002号彭秀红承包合同

存在问题:未以村级名义对外盖章。

整改情况:由于电脑上传拍摄不清楚,实际已盖章。(附件附后)

4. 村级A202000002号姜志才承包合同

存在问题:超期未收合同

整改情况:实际已收,因为村部分合同要转入组内,在村合同变更上未操作未到位未终止合同。

二:整改目标及成效

篇(4)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quality management;contract management;cos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4-0075-01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建筑过程就是质量的形成过程,坚持并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办事,把好建设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质量关,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因此,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必须加强质量管理与控制,同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也自然成为各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面对的重大课题,更值得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坚持把关质量,建造放心工程。加强质量管理,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①强化意识。质量意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也是搞好质量管理的第一关。必须从根本上树立质量意识,使建设、施工单位意识到工程优质的重要性,并通过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激发其质量责任感。建筑工程质量涉及到多个方面,是一个由多部分、多层次、多因素组合的整体,此,必须从筹建协调到具体施工全过程都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手段和措施,从而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②加强检测。施工现场质量检测是质量控制最具体的体现和操作,其工作的严格程度、科学程度和细致程度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在现场质量检测过程中应遵循三个“不放过”原则,即:不查清质量原因不放过;不认识到质量事故的危害不放过;无整改措施、整改不当、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③提高队伍素质。当前些施工企业的管理是非常松散的,特别是一些施工企业在调整企业内部机构后,削弱了管理工作。因此,要引导施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可先推行GB/T 19000系列标准。在规范建筑市场中,先要规范市场主体各方的行为,特别是要规范建设位的行为。另外,还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提高施工队伍的素质。

④实施全过程监理。目前,国内的监理工作仍局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几乎已经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的掌握深入程度不够,这对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是相当不利的。因此,必须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监理制度,实行全过程监理。

⑤加强政府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必须强化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推动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此外,仅靠建筑施工企业来培训农民工是不现实的,如果由政府相关部门指定一个机构对农民工进行专门培训,对其素质的提高是十分明显的。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政府相关部门管理职能的体现。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为完成一定的建设工程任务而签订的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一种。工程项目建设的控制归根到底是合同履行问题。所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在签订合同时,招标人与中标人还应对清单项目以外的项目单价作出规定,一般来说,与清单项目相近或类似的,可调整相应项目的主材费用;找不到相近或类似清单项目的,可套用定额计算。

单价及合价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机械及材料价格变化、施工条件变化、工程规模变化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调整各项收费等进行调整。为了防止综合合价项目漏项,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凡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综合合价项目,同时中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补充的综合合价项目,且在招标图、招标文件、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为完成工程实体而采取的一切施工技术措施费等涉及与工程相关的其它一切费用均被视为已在合同综合单价内包括。

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事情,问题在于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协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有效证据的收集整理是对合同顺利履行的保证,也是构成合同有效性的补充。

3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的目的是分析建筑工程具体造价以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控制各细节以及总体工程造价。对于建筑工程而言,工程质量和工期必须要得到保证,同时,必须核算各项指标来规划成本,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评估,以有限成本来创造效益最大化。

在施工决策以及设计阶段,必须采取合理的分析方法,对市场进行有力分析以及调研,组织项目研究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集思广益,各抒己见,提出个人建设性意见,这样对项目决策起到重要的作用。全面实行限额设计,明确设计标准。所谓限额设计,首先必须全面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初步设计的要求,估算出工程造价,在结合实际,从细部出发,控制技术性造价以及图纸所包含的施工造价,保障工程达到预期目标的基础上,限定的造价控制标准。

在施工阶段,必须树立正确的市场观。对于建筑市场来说,其供需比例,一般来讲,倾斜于买方,重要对施工企业影响较大,建筑企业相互间抢标,造成工程合同价远比成本价低,给施工企业套上经济枷锁。作为施工企业而言,其必然减少施工管理费用的投资,来增加相关利润,使得施工过于随意化。因此,必须加强施工阶段管理,一切从实际出发,利用现代化管理机制和手段,实行项目绩效责任制,合理应用新技术手段,最大程度降低工程造价,同时树立正确的市场观,提高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对于建筑工程而言,实际现场与图纸设计难关会出现矛盾,这样就会产生变更,工程变更往往对工期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影响工程整体造价。所以,必须加强变更的审核,减少无谓的变更,不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对工程变更必须采取严密的审核机制。

篇(5)

二、分权重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

我们根据科室工作的实际,把道路开挖、排水许可证、住宅小区(组团)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专项验收和施工许可证等四项审批工作作为分权制衡的重点。

(一)、道路开挖

1、原办理程序:(1)、填写表格:要求道路开挖的单位或个人在施工前递交申请报告及所需资料,并填写《道路挖掘审批表》一式三份交市政管理处。(2)、审核审批:由市政管理处、城建监察大队、公安交警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政管理科,重大事项报分管局长审批(前阶段实际情况是市政管理处没有将审核意见报市政科和分管局长审批)。(3)、缴纳规费:向市政管理处预缴道路挖掘修复和保证金。(4)、领取《道路挖掘许可证》。

2、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从现场踏勘到审批都由市政管理处经

办人负责,中间环节缺少监督,职权过于集中,重大审批事项不透明。

3、整改措施:本项目审批的业务流程在现有的基础上,我

们根据分权制的精神,确定流程为初审、审核、审批三级审查制度,成立一个审核小组,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相关科室人员作为成员。整改后的审批流程如下(1)、由市政管理处和城建监察人员、公安交警进行现场勘察,对道路开挖出具初审意见。(2)、由市政管理处上报市政管理科审核,经办人员进行审查后,由科长负责审核,并上报分管局长。(3)、分管局长召开审核小组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是否同意审批。以此分散权力,严格程序,权责明确,形成对审批权的监督制约。本审批项目时限为5天。

(二)、排水许可证

1、原办理程序: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告,由市政管理处派

人到现场勘查,符合条件即办理押金手续,签署同意意见。

2、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市政管理处的权力过于集中,没有形成

严密的程序。

3、整改措施。首先是成立排污接管审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分

管局长担任,相关科室人员作为成员。其次整改后的审批流程分权如下:(1)、由市政管理处发放审批表。(2)、市政管理处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并对周边环境、交通出入、污水接管方案签署勘察意见,报市政管理科审批。(3)、市政管理科经办人员进行审查,报科长审核。(4)、由分管局长召开审核小组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是否同意审批。(5)、待业主把有关排水设施完工后,由市政管理处进行验收,并把有关资料报市政管理科备案。(6)、发放排水许可证,办理时限为3天。这样的审批流程既严格了审批程序,又把权力和责任分到了各个职能科室,实现有效的分权制衡。

(三)、住宅小区(组团)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专项验收

1、原审批流程:(1)、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书面申请报告。(2)、

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相关资料。(3)、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不具备条件的,5日内告知,具备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4)、对小区进行验收,达不到标准的,发整改通知书。(5)、接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整改通知书后进行正式验收。

2、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审批事项结构不合理,审批流程不流畅,

基本有我科独自操作,没有形成对权力的有效监督。

3、整改措施。首先是成立验收领导小组,成员由局级领导和各科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其次整改后的审批流程分权如下:(1)、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书面申请专项验收报告和有关资料。(2)、组织三个局科室和三个下属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条件予以退还,具备专项验收条件的,在5个工作内组织专项验收。(3)、由我科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和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和预验收,三个局科室和三个下属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对验收项目逐项进行审查,提出整改意见。(4)、整改意见统一上报验收小组,由其发出预收整改通知书,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整改。(5)、接到开发公司整改完成通知书后,由我科牵头组织三个局科室和三个下属单位进行正式验收。验收评定意见报验收小组审批,审批同意后签发住宅小区(组团)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专项验收评定表和会议纪要。

(四)、施工许可证

1、原审批流程(1)、领取申请表。(2)、提交相关资料。(3)、

由经办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报科长审核。(4)、分管局长签署意见。(5)、发施工许可证。

2、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审批事项过于简单,没有形成有效监督,

重大事项不透明。

篇(6)

(一)时效性强:后续审计一般安排在审计报告结束后一段时间内进行。其主要原因,一方面被审计单位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自检、整改;另一方面对个别需要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或上级领导帮助解决的问题,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才能整改到位。但后续审计的时间距离审计报告结束又不易太久,若不及时督促整改被审计单位相关责任人调离岗位,容易造成推诿扯皮、整改不彻底的现象出现。

(二)目标明确:后续审计的重点和范围,一般只限于上次审计结论所涉及的内容,目标清晰,针对性较强。

(三)效果突出:后续审计可以通过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管理者切实采取措施,纠正错误,而不是敷衍了事。它是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工作成果得到确实转化的重要举措。

二、后续审计的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

后续审计既是对审计人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准确性及整改的可行性进行验证,也是对审计人员沟通、专业判断能力的一次检阅。同时,后续审计结果也是对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实行绩效考评的有效依据,有助于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有利于帮助审计人员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提高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质量水平。

(二)有利于维护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实施后续审计,可以促使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在被审计单位得到正确落实和采纳,使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实现,体现内部审计在组织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后续审计可以保持审计监督的连续性,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对于维护审计决定的严肃性,增强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有利于正确处理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内部审计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的宗旨,当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遇到设备投入、人员配备不足等实际困难时,内审机构利用其独立性、专业性,协助被审计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通过加强协调沟通,促使问题得以尽快解决,从而促进管理效率的提高。

(四)后续审计是审计机构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后续审计的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后续审计制度、跟踪审计意见、决定和建议的落实以及建立审计项目档案的责任制度等,并确定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后续审计是内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关键程序,是审计质量控制系统的重要环节,对于审计机构制度建设和风险预警、确保审计程序的完整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后续审计应注意的事项

(一)有选择性地将后续审计列入年度项目计划

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审计领域不断拓宽,但不是所有的内部审计项目都应该实施后续审计,应根据审计事项的性质及风险大小来确定后续审计的范围。例如:合同管理审计、购销环节审计、离任审计等内部审计项目。由于合同审计与购销环节审计具备跟踪审计的特点,审计人员全过程跟踪,而离任审计具有一次性审计的特点,审计结束时对被审计对象已经做出综合评价,通常这部分审计项目无需进行后续审计。

(二)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

后续审计的对象通常是问题多或者问题少但性质严重的被审计单位。审计过程中,需要抓住重要环节、关键时点开展审计。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对于偶发事件或无重大影响的问题,仅做口头询问督查即可,而涉及到内部控制失控、影响生产经营和违法违纪现象等严重问题时,需要书面和现场核查处理结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审计人员的配备

后续审计时,需要对主审进行轮岗更换,利用后续跟踪审计的机会,重新审视当初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是否恰当,避免受习惯性思维和惯性的影响使后续审计流于形式。这既是对审计人员业务能力的考察,也是审计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四、后续跟踪审计的步骤和方法

(一)计划阶段要求被审计单位反馈整改意见

根据审计计划的安排,结合被审计单位整改的复杂程度,由审计机构统一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一问题一方案,将存在问题、整改关键环节进行分类,根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配合部门及不能整改原因等内容详细填报,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

(二)实施阶段注重审计技巧的灵活运用

首先,对已经整改问题采用逆查法。例如:对财务账务处理错误的问题,根据反馈的整改方案,直接对调整会计凭证进行核对即可;其次,对内部管理控制方面存在问题,进行现场数据追踪和实地检查记录资料等方法,检查措施是否到位;最后,对落实有困难的问题,采用座谈的方式,必要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了解相关情况,并通过充分交流获得其支持和帮助,促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对于受客观因素限制,确定无法解决的问题,要作详细记录,避免日后审计重复提及,力求审计工作有创新、有突破。

(三)提交后续审计报告

后续审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使管理层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整改后的现状,提高审计结果的透明度,明确审计责任,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后续审计中的审计发现、风险重估结果、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都可以列示在后续审计报告中。

凡事要“有始有终”,审计工作也不例外。在审计实践中应切实重视后续审计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服务职能,根据审计对象的具体特点,实施完整、高效的后续审计程序,以体现审计工作的完整性,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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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前的隐藏风险

大多情况下,这种企业合同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和履约的能力上。因为双方企业在合同签订以前,未能及时、有效地对合同合作的对方进行充分了解和调查,这样极易出现和主体资格不符的情况。能力有限的当事人或者是企业的人签订合同,最终将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甚至存在和履约能力有问题的当事人或者企业的人签订合同,最终导致合同中途停止,无法继续履行。

2.合同签订时的风险

这里的法律风险通常有关于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等。合同内容集中体现在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或者合同形式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从而使得合同无效。如A企业要建设某一个项目,而该项目又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履行招投标的程序,但是A企业没有经过招投标就直接和B公司签署了建设施工合同,而这种合同依照法律就是无效合同。合同形式风险集中体现在合同的形式不健全,变相地使合同有着潜在的隐藏法律风险。如合同中约定产品质量标准并单独制作了合同附件,但是双方签约时合同又没有附质量标准附件。

3.合同履行时的风险

这主要指企业在履行合同时,由于对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遭遇不可抗力因素等,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集中体现在企业忽略了合同的日常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合同对方的变化,给企业带来了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企业对于合同违约反应滞后,对追究责任不及时,举措失当给企业造成了损失;结算延误,债务催要不力,错过了诉讼时效,同样会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此类合同的法律风险通常也包括在合同的履行时,由于自身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问题或者投资失败等,导致企业自身违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4.合同纠纷时的法律风险

合同纠纷时的法律风险指的是在合同可能出现纠纷时,采取措施不当而导致企业自身在日后诉讼中处在不利的地位。如A企业和B企业签订了商品买卖合同,并支付了相应的定金,但是后来双方都没有继续履行合同。而A企业由于投资调整,不再向B企业购买原材料和设备,就发函向B公司说明情况并要求终止合同,这里A企业给B企业的函就是一大错误,可能会给日后的法律诉讼带来A企业先违约的第一印象。

二、合同法律风险的有效防范措施

1.强化合同风险的防范意识

强化意识是有效规避风险和防范风险的保障,企业缺少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就是因为企业缺少合同风险防范意识。通常情况下,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不仅指表层的主观意识,还应包括风险的识别、分析和有效规避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是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当企业的法律风险不能用商业利益弥补时,企业就会选择趋利避害的方法。所以,企业法律风险和商业利润的有效平衡对企业的合同管理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是保证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的组织保证。企业应统一管理,科学分工,责任到人,并遵循大力协同的原则。建立一套由企业法人主管,专职法律机构统管,各个职能部门分管的组织体系,并相互协调、配合,保证合同工作处处有人管,层层有人抓,各尽其责。

3.完善合同基础事务的管理制度

企业发展建设中,如果想把决策变为现实,达到预期的风险防范目标,就一定要形成一套完善的激励和约束制度。由于合同中企业的相互关系都是法律关系,所以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应该是全过程、全方位的,包括每一项细化的基础事务。

4.建立合同审查制度

严格的合同审查制度应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内容形式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审查等。审查可以直接、客观地反映问题,从而及时有效地提出整改措施。尤其对那些合同周期长、履行程序复杂和重要物资的进出口合同的管理更为重要。

5.动态全过程管理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合同中的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并随着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战略方向和业务范围等不断变化。同时,企业合同的法律风险种类、形式也都在变化。所以,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也应是动态的,并实施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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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自查、重点抽查、全区联动、集中整治的原则,深入开展建筑业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整顿建筑市场行为,规范法定建设程序,促进我区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内容

(一)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

(二)工程招标投标情况,重点是有无规避招标、规避公开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等;

(三)工程承包情况,重点是有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无证、越级承包工程等;

(四)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尤其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五)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情况,重点是有无违反规定搞地区封锁或部门保护等;

(六)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情况;

(七)建筑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

其中重点是:

(一)不依法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避招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无证或越级承包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业务,出卖或向他人提供证照、图签、图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其它群众投诉的违反监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合同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步骤

(一)自查阶段(6月1日∽6月15日)

结合近几年在建筑市场和建设程序管理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对整治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建筑业有关法律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检查按《*市*区建筑业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一)的要求,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业主牵头,各方主体自查并填写自查表,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落实措施,及时整改,并由业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存在问题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处罚,补办相关手续。对自查中主动批露问题、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二)抽查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自查结束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抽查。抽查面不得少于自查项目的20%。抽查时,要对照项目立项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情况、招标(交易)情况、质量监督情况、施工许可情况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情况,确定抽查对象。对拒绝自查和自查不彻底的工程项目,必须列入抽查范围。对抽查中新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从严从重处理。

在此基础上,结合自查和抽查情况,分析当地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抽查结束后,列出10个重点案例并写出整治总结报告,填写《*市建筑业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二)和《*市建筑业专项整治重点案例表》(附件三),在6月30日前报市城建监察支队。

(三)重点抽查阶段(7月1日∽7月15日)

重点抽查由市局组织。重点抽查的范围是列入重点案例的项目、自查未发现问题的项目、自查整改措施未完全落实的项目和已作出行政处罚的案卷。

(四)正常管理阶段(7月16日以后)

集中整治结束后,要在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业执法监察工作,确保职能到位,力度不减,不留死角。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分局成立建筑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解军辉副局长担任组长,陶春才、刘健任副组长,周书钦、林威、王建明、石晓海、鲍如兵、陈子健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工处,陶春才兼办公室主任。

六、整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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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树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理念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无论人们从事何种经济活动都要受到相关法律保障与约束。所以,人们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主要是围绕着按照相关法律签订合同(制度化明确合同当事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和履行合同(规范化合同当事人从事经济活动的行为)而进行。经济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不仅得到法律有力保障,圆满实现经济行为的目的;而且会促进经济行为的科学化,提高行为的效率与效果,极大地创造社会价值。因此,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是包括业主在内所有工程建设参与者必须遵循的行动指南。包括业主在内的所有工程建设参与者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受到按照《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编写并签订的各类建设工程合同保障与约束。各工程建设参与者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活动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是通过编写并签订相关建设工程合同确立的。当前,我国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广泛按照建设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或者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发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3]或者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颁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结合具体工程情况编写并签订施工合同。根据这三种“合同范本”编写的施工合同都包含业主与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条款,咨询/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条款,合同分包与变更、担保与保险、违约责任、索赔、争议和终止等保障合同履行的条款,质量检查与验收条款,计量与支付条款,工程进度控制条款等内容。这些通用合同条款是人们从长期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实践经验和教训中总结提炼的科学结晶,是法律、工程管理、成本控制、质量标准、进度计划和安全要求的综合体现,是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的行动指南。咨询/监理工程师只要树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理念,充分掌握并遵循这些施工合同条款,监督管理包括业主在内的所有工程项目管理参与者行为,就能建立“以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为核心”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做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圆满实现业主的工程项目建设目标。

3.参与施工招投标管理,严格审查招标文件编制深度

施工招标工作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选择一个守信用、重合同,综合素质较高的承包商是保证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一个与施工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不相适应的承包商,咨询/监理工程师是难以通过监督管理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目标的,能做到的仅仅是通过监控把承包合同风险减少到一定程度。因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属于技术服务和咨询而不是项目承包,不是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它的责任是通过科学的管理/监理促进项目承包合同目标实现,而不是保证目标的实现。如果工程项目管理/监理企业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那么咨询/监理工程师就能参与施工招投标管理,协助业主审查招标文件的编制并选定承包商,及早掌握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条款,做好合同工程施工监督管理准备。施工承包合同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直接决定工程项目管理/监理的科学性。因此,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而言,如果说施工招标是工程项目管理的“立法”阶段,那么就可以说工程建设管理/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执法”阶段。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工程监理企业是配备一批具有建设类专业齐全、学识素质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团队的智力密集型企业。在迈进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征途上,工程监理企业应发挥人才优势,直接参与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或审查;这样不但能解决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不妥之处(通过审查加以完善、修正和优化使其更具科学性),为咨询/监理工程师开展施工监督管理起着事半功倍的作用,而且也能使得施工招标发包工作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坚实基础。招标文件编写的质量(文件内容深度与广度)决定工程建设管理/监理工作效率与效果。招标文件作为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纲领性文件,既是各承包合同管理的依据又是工程项目建设目标控制的起点。招标文件应该全面、准确地体现投资项目业主的意愿,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便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如果在招标文件编制环节上发生遗漏或偏差,不仅直接影响招标成果而且将会给日后的承包合同管理与建设工程目标控制造成困难,容易引发工程索赔,导致项目建设目标难以实现,甚至出现“烂尾”工程。例如有关工程变更如何结算的问题,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那么在竣工结算时就会引起变更部分结算争议。类似的招标文件漏洞,常成为承包商追加工程款的突破口,业主容易陷入承包商以低价中标后大幅度调增造价的圈套。因此,把握招标文件的编制或审查这一中心环节,是体现工程项目管理/监理企业技术水平与实力、声誉与信用的关键。

4.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赋予承包商项目经理职责

实践表明,由承包商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管理团队组建而成的承包商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保证管理体系是合同工程实施的基础;承包商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保证管理体系的运转效率决定合同工程建设的成败。作为承包商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保证管理体系的领导者—承包商项目经理既是合同工程实施的总指挥,又是承包商全面履行合同权利与义务的总执行官。项目经理本人学识素质(认知能力)、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决策、组织、指挥和应变能力)和工作经验决定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效率高低。承包商项目经理人选取决于承包商拥有多少优秀的建造师和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实际上承包商项目经理在确定中标人的同时也就选定了。为了弥补承包商项目经理选择方式的缺陷,确保项目经理代表承包商全面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应明确赋予下列承包商项目经理组织合同工程实施的职责:(1)代表承包商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承包工作。(2)代表承包商接收咨询/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指示,实施合同工程现场施工管理。(3)按照本合同赋予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进行量化分解,将量化分解后的每一项工作(责任)落实到承包商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施工管理层人员);从而组建并领导合同工程项目现场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4)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履行本施工合同义务有关的当地资料。(5)组织编制合同工程施工管理实施规划(包含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款现金流动估算表)、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包含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款现金流动估算表)、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法、分项工程的操作规程、关键工序的作业指导书以及建筑材料与工程设备采购计划并报送咨询/监理工程师批准。(6)组织制定并落实合同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和环保等控制措施、管理制度与工作程序,按照GB/T19000族质量管理标准,采用PDCA(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理)循环法进行施工过程管理。(7)定期召开施工调度会议,针对本期施工管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处理相关施工管理和作业层人员;研究、制定下期施工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和环保等计划,安排下期施工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和资金等生产要素资源;将会议做出的整改措施和下期计划报送咨询/监理工程师。(8)不定期召开施工专题会议,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和环保等重大潜在隐患及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防和整改措施并报送监理人批准。(9)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施工管理层人员)将经咨询/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以及施工专题(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和环保等)预防与整改措施向施工作业层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与安全作业交底,并监督参加技术与安全交底人员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10)督导材料与设备采购和化验与试验人员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实施使用功能检测和试验,监督项目经理部质量检验人员对检验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和验收,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施工管理层人员)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评定,并将试验报告和检验评定结果报送咨询/监理工程师批准。(11)对为完成合同承包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和资金等生产要素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与动态管理,确保生产要素资源的有效使用。(12)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制度、劳保用品采购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员对施工管理与作业层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审查;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和分包人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用电设施和现场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并履行验收合格签字确认手续。安排专人定期对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用电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13)在使用起重与运输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分包人、设备出租人和安装人以及具有相应特种设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办理起重与运输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14)组织制定并落实危险品使用管理制度和实施危险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向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办理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具、消防设施和器材等)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等)和危险施工作业的批准手续,确保由具备危险施工作业资格的管理与作业层人员按政府和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施工。(15)组织制定并实施和执行经咨询/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和处置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16)在合同工程所在地有形建筑市场挑选分包商选并报咨询/监理工程师批准。审查分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分包商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检查分包商的施工现场活动。(17)参加业主和咨询/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各项本合同工程管理活动,组织落实监理人的各项指示。(18)在履行本合同工程现场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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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房地产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市场迅速发展。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建设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知识结构并没有与之一同提高,造成了建筑安全事故频发, 时常有人员伤亡事件出现,给施工企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和财产损失。这为新时期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1.建筑施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具体,含糊其词,难于执行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其具体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项目经理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更有甚者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彻底整改。

1.2安全教育流于形式、不落实

部分企业负责人在思想上不重视安全生产,建设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多数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

1.3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放混乱、事故隐患多

对已纳入监管的项目,事故隐患查处不力,措施不坚决、整改不到位,致使各种安全事故隐患无法及时消除。

1.4设计单位的安全行为不规范,随意变更图纸情况严重

有的设计单位挂靠的人员多,设计质量难以保证,违反强制性标准的现象屡见不鲜,施工图审查后随意迁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擅自变更,降低要求,从而埋下了安生事故的隐患。

1.5潜在风险的存在

个别建设单位为规避政府监管,不依法招标和报建、不依法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有的建设单位还违法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甚至个人。这些现象都造成了建筑施工事故频发和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2.对安全管理问题原因的探究

上述诸多现象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建筑行业职工劳动强度大,福利待遇低,劳动保护条件差,学习安全知识的机会少。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低。另一方面是安全责任不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弱化,尤其是施工现场管理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重要的的是建筑企业只重视施工进度,经济效益,从而忽视安全管理。

3.改善建筑业安全施工现状的预防措施

3.1改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采用动态跟踪抽查与专人定点负责制相结合的方法。在办理安监手续时,为工地指定一名安监员,负责对该工地的安全监督交底、平时技术指导及监督现场安全教育与防护措施的实施。对工地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水平的评定。这种一人定点服务,集体动态打分评定的方法,既解决了工地现场安全员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指导培养了企业、项目部的安全员,又确保了安全检查的公正公平,廉洁执法。

3.2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加强专业安全知识、技术的日常教育与培训,用安全典型事例和血的教训进行教育,对照法律、法规认真地进行分析、讨论。通过加强建筑施工人员安全方面的综合管理和综合教育,加快建立安全机制,不断更新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完善施工安全保证保障系统,建设好施工安全管理体制,确实形成全体成员、全部过程、各个角度的施工安全管理,才能达到施工安全、效益的最佳效果。

3.3明确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订立合同之后,安全管理工作应与其它工作同步开展,同步进行。要依法明确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明确安全控制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点,明确施工安全的承诺与目标。要编制工程项目安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保证体系。

3.4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施工企业管理者,要善于总结以往的安全教训,找出“通病”、“顽疾”,并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在日常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当场剖析原因,即时指正,限期整改。对预防措施和纠正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跟踪验证,保存验证记录。同时要建立健全奖罚制度,以经济辅助手段,促进施工安全生产。

4.给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建议

(1)建议施工企业抓好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的安全活动,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应当把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良好的形象结合起来,做到安全生产,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施工现场布置应周密策划,围墙、大门、办公室等应美观大方,现场料具堆放整齐,职工行为文明,材料设备标识清晰,安全标志醒目。确保所有上岗操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对新工人的岗前培训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对全体员工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地学习《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知识。(2)建议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法规和运行机制,法规要靠健全机构和高素质的人员去执行。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加强各级监督机构的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督管理执法队伍。为企业每年初要制定安全教育计划。(3)建议执法监察机构要打破过去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只管施工单位的单一管理模式,依据法律、法规,不但对施工单位实施监督,还要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罚,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行为,落实他们的安全责任。

5.结束语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建筑施工企业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倡导安全生产文,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着重在“管理”两字。安全管理的核心是对人员的管理,只有重视施工现场的不安全隐患,克服侥幸心理,才能从根源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建筑安全人人有责。重视人员的管理,营造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

参考文献

[1]孟宪海.国际工程担保制度研究借鉴[J].建筑经济,2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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