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5 16:21:3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农业产业化的思考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带动者、市场开拓者和营运中心,内联千家万户,外接国内外市场,具有开拓市场、深化加工、提供全程服务的综合功能。互助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河湟谷地农业区,是青海省的农业大县,发展农业产业化是互助农业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互助农业经济的必由之路。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互助县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带动能力明显提高,从而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截至2011年6月底,互助县拥有地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4家,其中省级1家,地级13家。14家企业总资产达到7.56亿元,从业人数达到3514人,2010年上缴税金2.43亿元。在县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中,也相应得到了政府、银行等部门不同程度的扶持。在政策扶持上,除青稞酒有限公司、西海油脂加工有限公司、绿革公司、生产资料公司、互丰公司和介实公司外,其它重点龙头企业都享受了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在财政扶持方面,2010年互助县重点龙头企业共获得财政扶持资金668万元。在信贷支持上,截至2011年6月底,重点龙头企业共获得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贷款1.49亿元。
经过几年的经营,互助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企业规模不大、数量少、带动能力弱、发展不平衡、运行机制不畅、缺乏管理人才等问题,尤其是金融支持的力度不足是制约互助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突出问题。截至2011年6月末,互助县各项贷款余额为12.41亿元,其中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为72.4%,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仅占农业贷款的16.56%左右。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也限制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法律的障碍。
一是龙头企业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不允许抵押。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只限制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协商方式取得的“四荒”,而龙头企业通过发包方与集体组织成员签订合同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允许设定抵押权。目前不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的土地均是以租赁方式取得,不具有对该土地的承包权,只享有约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法律上没有明确该土地经营权可以设定抵押权。由于土地经营权缺乏法律支持,当贷款出现风险时,抵押物就难以变现,因此,不能以此作为抵押取得贷款。二是龙头企业租赁农地征用补偿尚未明确。按照现行国家征用农地补偿有关法规,土地补偿款主要是针对依法取得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或村集体,对于龙头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农地经营权,其补偿标准并未明确,因此一旦出现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农地等不确定事件发生,不仅影响龙头企业的正常经营,也会给银行信贷资金带来风险。
(二)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
一方面是龙头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和操作不规范,财务报表数据与实际经营情况出入较大,有的企业甚至只有流水账。或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公司收支与个人收支不分,使银行信贷人员的贷款“三查”制度很难落实,直接影响了龙头企业在信贷市场的准入。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在承担支持农业发展重任的“三驾马车”中,农业银行前些年对发展战略进行了调整,大量收缩了县域和农村地区的网点,上收了业务权限,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日渐减弱。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狭窄,专注于粮棉油等农副产品收购,虽说从近一两年看贷款面有所松动,但功能发挥不充分,其服务于农业产业化的功能不全。农村信用社支农积极性高,但其资金来源渠道较窄,资金规模有限,无法满足龙头企业日益高涨的大额贷款需求。由于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造成金融机构运作机制僵化,特别是对于涉农贷款的风险控制非常谨慎。一是信贷门槛较高。过于追求足额抵押担保等“硬指标”,忽视龙头企业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等“软指标”。二是信贷决策链过长。
层层审批、手续繁杂、时间过长,大大降低了服务效率。三是信贷激励机制缺失。
责任追究对于管理激励,缺乏免责条款,对信贷员实行贷款终身责任制,因此影响其对农业放贷的积极性。
(三)经济环境的障碍。
一是信用环境的障碍。相对于城市工商业而言,农村地区是信用严重缺失,部分农户、涉农企业缺乏诚信意识,逃废贷款债务的现象仍然存在,涉农信贷业务的不良率大大高于平均水平。二是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的障碍。农业具有天生的弱质性,属于风险比较高的产业,除受到龙头企业自身经营风险的影响外,还要受到变幻莫测的气候变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如果没有必要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的配合,基于风险和收益的比较,金融机构普遍不愿介入涉农产业。三是中介环境的障碍。目前尚无统一专业的农地经营权流转和租赁市场,农地经营权要成为商业信贷的抵押物,需要有农地确权、登记、颁证机构,需要专业的机构评估和依法履行抵押登记手续。
(四)农业龙头企业内在的弱质性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投入。
农业龙头企业融资的内在弱质性主要表现在一些农业龙头企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强,农业产业化的科技水平不高;内部信用达不到银行贷款的要求;原始积累历程短,自有资金匮乏,自有流动资金先天不足;经营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弱;内部治理结构常常不规范、企业产权不清,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企业的资信等级低,没有在银行形成长期信用基础,信用地位不稳固,获取担保贷款能力差。金融部门在充分考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下,必然对产业初始阶段龙头企业谨小慎微,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信贷投入。
(五)农业保险缺位,加剧了农业金融供给紧张状况。
农业保险是稳定农业生产、保障经营者利益的有力手段,它提高了农业经营者的收益保障程度,有利于改善农业和经营主体的经济地位,便于其获得贷款,引导农业金融资本的流入,促进农业生产扩大规模、提高集约化生产水平和降低资金融通成本。由于保险行业未能有效的切入农业产业化的建设,间接影响到了金融机构对产业化的资金支持,加大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的难度。
(六)缺乏行之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和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
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使企业能够更加有效地获得金融支持,强化企业的间接融资系统。从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支持的现状来看,目前缺乏行之有效的针对龙头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相对工业企业而言,目前农业企业大多为中小型企业,处于创业成长期。由于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健全和银行对信贷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要求的不断提高,对于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来说,获得贷款的门槛较高,而已有的政策性贷款在实践中很难得到落实,直接制约了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制度创新,破除农地经营权抵押瓶颈。
建议按照国家有关土地经营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一是扩大可用于抵押的土地经营权的范围。使通过转包、租赁、互换、入股等形式获取的土地经营权可用于贷款抵押。
二是将土地经营权上附着的龙头企业投资形成的农业基础设施纳入信贷抵押物的范围。三是明确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中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规定,从法律上保护龙头企业的投资权益。
(二)推进机制创新,建立农业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通过提高农业产业化投资收入的稳定性,使农业产业化信贷成为金融机构眼中风险可控、商业上可持续的业务领域。一是要建立健全农产品保护价收购制度,尽量减少市场供需波动和价格波动对农业经营风险的影响。二是建立农业信贷风险的补偿机制。在综合测算涉农贷款损失率情况的基础上,对农业贷款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或税收减免。三是通过区域市场准入统筹的手段来补偿农业保险承保损失,吸引有实力的保险机构开发农业保险产品。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经营、思考
一、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应进行多角度观察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得到了中央的重视和肯定。十五大报告指出:“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十五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农村出现的产业化经营,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这样做,不动摇家庭经营的基础,不侵犯农民的财产权益,能够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是我国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十五届三中全会能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这样的认识,是来之不易的,是经过相当长的过程才取得的共识。这符合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与规律。在此之前,从什么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业产业化经营摆在什么位置,是颇费脑筋的。刚开始的时候,多是从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试图以此解决小农生产的盲目性。的确,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业实现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农业面向市场的问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建立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体系。这个产业体系是贸字当头,把产品的销售放在了第一位,依据市场的需求兴办农产品加工业,依据农产品加工业的需要去布局和组织农产品的生产。这是对生产什么卖什么的传统生产方式的根本性改革。农民生产的原料通过加工、销售的龙头企业变成最终产品流向市场,解决了以市场为导向生产初级产品的问题。
接着,人们又多从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利润,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的角度看问题。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业从单纯原料生产向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农产品的生产在农村,加工和流通往往在远离产地的城市,而且产、加、销三大环节又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形不成完整的产业体系,形不成利益共同体,农民的收入限于出售初级产品,不能分享加工、流通利润,因而农业比较效益低。农业从单纯原料生产向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完整的产业体系转变,农产品在初级产品的基础上通过加工、流通,多层次增值,农民在出售原料的基础上分享加工、流通利润,可以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后来,又从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的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一是可以改变我国传统的农产品加工业的布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多年来,我国农产品主要是运到城市加工和销售。实现农产品的就地加工,既可以降低运输成本,又可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如可以利用食品工业的副产品发展养殖业,增加有机肥料等。二是促进农村工业化,开辟新的就业门路,扩大就业容量。将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到农村,既能为农村工业化开拓新的领域,又能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进城的压力。三是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多的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贸易,换回廉价的初级产品,与国际市场实行资源交换。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耕地少,但劳动力充裕。在农产品国际贸易方面的比较优势,是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出口贸易,或者进口初级产品经地加工后再出口,以劳动含量大、价值高的加工品来增加较多的外汇收入,再从国际市场购回价值相对较低的初级农产品,以补充国内市场的需求。这种以劳动换资源的办法,应是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基本方针。实现这个方针,就要推行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建立发达的、现代化的农产品加工业。现在,我国肉鸡、蔬菜等加工出口已经打开局面,取得成功经验,为发展农产品加工出口贸易创造了条件。
农业产业化
思考。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带动者、市场开拓者和营运中心,内联千家万户,外接国内外市场,具有开拓市场、深化加工、提供全程服务的综合功能。互助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河湟谷地农业区,是青海省的农业大县,发展农业产业化是互助农业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互助农业经济的必由之路。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互助县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带动能力明显提高,从而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截至2011年6月底,互助县拥有地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4家,其中省级1家,地级13家。14家企业总资产达到7.56亿元,从业人数达到3514人,2010年上缴税金2.43亿元。在县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中,也相应得到了政府、银行等部门不同程度的扶持。在政策扶持上,除青稞酒有限公司、西海油脂加工有限公司、绿革公司、生产资料公司、互丰公司和介实公司外,其它重点龙头企业都享受了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在财政扶持方面,2010年互助县重点龙头企业共获得财政扶持资金668万元。在信贷支持上,截至2011年6月底,重点龙头企业共获得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贷款1.49亿元。
经过几年的经营,互助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企业规模不大、数量少、带动能力弱、发展不平衡、运行机制不畅、缺乏管理人才等问题,尤其是金融支持的力度不足是制约互助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突出问题。截至2011年6月末,互助县各项贷款余额为12.41亿元,其中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为72.4%,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仅占农业贷款的16.56%左右。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也限制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法律的障碍。
一是龙头企业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不允许抵押。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只限制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协商方式取得的“四荒”,而龙头企业通过发包方与集体组织成员签订合同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允许设定抵押权。目前不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的土地均是以租赁方式取得,不具有对该土地的承包权,只享有约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法律上没有明确该土地经营权可以设定抵押权。由于土地经营权缺乏法律支持,当贷款出现风险时,抵押物就难以变现,因此,不能以此作为抵押取得贷款。二是龙头企业租赁农地征用补偿尚未明确。按照现行国家征用农地补偿有关法规,土地补偿款主要是针对依法取得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或村集体,对于龙头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农地经营权,其补偿标准并未明确,因此一旦出现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农地等不确定事件发生,不仅影响龙头企业的正常经营,也会给银行信贷资金带来风险。
(二)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
一方面是龙头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和操作不规范,财务报表数据与实际经营情况出入较大,有的企业甚至只有流水账。或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公司收支与个人收支不分,使银行信贷人员的贷款“三查”制度很难落实,直接影响了龙头企业在信贷市场的准入。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在承担支持农业发展重任的“三驾马车”中,农业银行前些年对发展战略进行了调整,大量收缩了县域和农村地区的网点,上收了业务权限,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日渐减弱。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狭窄,专注于粮棉油等农副产品收购,虽说从近一两年看贷款面有所松动,但功能发挥不充分,其服务于农业产业化的功能不全。农村信用社支农积极性高,但其资金来源渠道较窄,资金规模有限,无法满足龙头企业日益高涨的大额贷款需求。由于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造成金融机构运作机制僵化,特别是对于涉农贷款的风险控制非常谨慎。一是信贷门槛较高。过于追求足额抵押担保等“硬指标”,忽视龙头企业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等“软指标”。二是信贷决策链过长。
层层审批、手续繁杂、时间过长,大大降低了服务效率。三是信贷激励机制缺失。
责任追究对于管理激励,缺乏免责条款,对信贷员实行贷款终身责任制,因此影响其对农业放贷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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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环境的障碍。
一是信用环境的障碍。相对于城市工商业而言,农村地区是信用严重缺失,部分农户、涉农企业缺乏诚信意识,逃废贷款债务的现象仍然存在,涉农信贷业务的不良率大大高于平均水平。二是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的障碍。农业具有天生的弱质性,属于风险比较高的产业,除受到龙头企业自身经营风险的影响外,还要受到变幻莫测的气候变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如果没有必要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的配合,基于风险和收益的比较,金融机构普遍不愿介入涉农产业。三是中介环境的障碍。目前尚无统一专业的农地经营权流转和租赁市场,农地经营权要成为商业信贷的抵押物,需要有农地确权、登记、颁证机构,需要专业的机构评估和依法履行抵押登记手续。
(四)农业龙头企业内在的弱质性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投入。
农业龙头企业融资的内在弱质性主要表现在一些农业龙头企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强,农业产业化的科技水平不高;内部信用达不到银行贷款的要求;原始积累历程短,自有资金匮乏,自有流动资金先天不足;经营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弱;内部治理结构常常不规范、企业产权不清,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企业的资信等级低,没有在银行形成长期信用基础,信用地位不稳固,获取担保贷款能力差。金融部门在充分考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下,必然对产业初始阶段龙头企业谨小慎微,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信贷投入。
(五)农业保险缺位,加剧了农业金融供给紧张状况。
农业保险是稳定农业生产、保障经营者利益的有力手段,它提高了农业经营者的收益保障程度,有利于改善农业和经营主体的经济地位,便于其获得贷款,引导农业金融资本的流入,促进农业生产扩大规模、提高集约化生产水平和降低资金融通成本。由于保险行业未能有效的切入农业产业化的建设,间接影响到了金融机构对产业化的资金支持,加大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的难度。
(六)缺乏行之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和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
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使企业能够更加有效地获得金融支持,强化企业的间接融资系统。从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支持的现状来看,目前缺乏行之有效的针对龙头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相对工业企业而言,目前农业企业大多为中小型企业,处于创业成长期。由于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健全和银行对信贷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要求的不断提高,对于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来说,获得贷款的门槛较高,而已有的政策性贷款在实践中很难得到落实,直接制约了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制度创新,破除农地经营权抵押瓶颈。
建议按照国家有关土地经营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一是扩大可用于抵押的土地经营权的范围。使通过转包、租赁、互换、入股等形式获取的土地经营权可用于贷款抵押。
二是将土地经营权上附着的龙头企业投资形成的农业基础设施纳入信贷抵押物的范围。三是明确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中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规定,从法律上保护龙头企业的投资权益。
(二)推进机制创新,建立农业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通过提高农业产业化投资收入的稳定性,使农业产业化信贷成为金融机构眼中风险可控、商业上可持续的业务领域。一是要建立健全农产品保护价收购制度,尽量减少市场供需波动和价格波动对农业经营风险的影响。二是建立农业信贷风险的补偿机制。在综合测算涉农贷款损失率情况的基础上,对农业贷款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或税收减免。三是通过区域市场准入统筹的手段来补偿农业保险承保损失,吸引有实力的保险机构开发农业保险产品。
为了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早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必须以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建立现代农业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以现代经营为基础,以产业经营为纽带,以农村工业为支撑,以小城镇为载体,使之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整体联动,以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推进农业与农村现代化,为早日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创造条件。
一、农村城镇化对推行农业产业化的影响
据中新社的消息,卫计委王姓官员在一次会议上报告了一份调查:74%农村流动人口不愿意放弃农村户籍、不愿意"农转非"的主要原因是想保留土地。为什么流动人口不愿意放弃农村户籍?原因多样。一是许多地方的农村户籍与不少利益挂钩,虽然呼吁城市的公共品服务与户籍脱钩,而在有些地方的农村却在不断地强化这些关系,比如不少发达地方的农村集体分红,农村承包地的调整、农村宅基地的分配等都与农村户籍挂钩。如果放弃了农村户籍,则承包地、宅基地就随时有可能被收走。另外一层原因是农村承包地为农民工的最后退路。目前农民工大部分在城市从事的是最低收入工作,能够购买到房子的不到1%,如果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失业的可能性很大,而在危难关头,农村户口及其承包地是一个巨大的缓冲地带。但是农民进城而不愿意放弃农村的承包地,则会带来稀缺资源的低效率配置。一方面抬高农村务农者的经营成本,另外抛荒土地或者低效种植土地也是对谢却资源的巨大浪费。目前的农民工两头挂,城里也靠不着,农村也靠不着。这样只能造成稀缺资源的浪费。这样一来,政府也就无法集中土地,不能很好的大规模利用土地,进行机械化的生产。而这种状况主要因为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所产生的。
二、农业产业化实现的重大意义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又是人口大国和农业大国,土地可以称得上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之一,关乎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关乎国计民生和社会的发展,粮食安全成为世界各国的核心政策。粮食安全是经济稳定发展基石,2013年12月13日,被誉为经济工作风向标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闭幕,会议提出了2014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其中,"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首次被提至国家战略的高度,并列六大主要任务之首。据全国政协常委、为我国粮食生产作出巨大贡献的杂交水稻育种专家袁隆平估计,到2020年,我国人口可能会增至14.5亿左右,而每年会减少数百万亩耕地。所以面临如此大的粮食压力,土地资源应该有效高效地利用。所谓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指农户与供销、加工服务主体的产销协作和经营组合,使资源可以更好的被利用,实行对农业的集约化经营。
三、经济转型时期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
农业产业化是对的突破,是经营模式上的创新,是继之后又一次新的尝试。给予农民长期而有保证的土地使用权,使农民具有充分的生产自,从而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以及经济的发展,这种土地经营方式已逐步暴露出不适应性,影响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必须进行更大力度的改革。
(一)一家一户的不能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积极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中国长久以来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价格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工业产品如农药,化肥,种子,农业器具等这些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飞涨,另一方面,农产品价格的长期的稳定,使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受到很大的打击。
(二)一家一户的不便于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的实施
农业机械化水平是衡量现代农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农业机械化推动了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提高了农产品的竞争力,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要素。但现阶段这种一家一户的经营模式却阻碍了农业机械化的实施。现代农业机械一般较大,成本也比较昂贵,购买和使用的费用较高,单个的农户难以承担。即使能买的起,在使用时也有难题,因为一家一户的土地面积较小而且较为分散,在农业机械的使用上非常不方便,导致使用率较低,造成资源的浪费。
(三)一家一户的不便于农业的综合治理
与工业相比,农业对外界的自然环境的依赖更强。而现阶段由于全球气候的变化,导致局部地区极端性气候的频繁出现,使得农业的生产面临一个更加复杂的环境,在大涝和大旱面前,个人或小集体的力量是非常渺小的,因此需要集体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和统一的治理,才能战胜自然灾害,将自然损失降低到最小。
(四)一家一户的造成了人力资源浪费,降低了农业的竞争力
分散了土地的经营权,使得中国的农业效率非常低下。美国一个种田的人可以养活大约一百个不种田的人,而在中国一个种田的人只可以养活0.5个不种田的人。一家一户几口人,围绕自家的几亩耕地转,一亩田地上困住了一家的大部分劳动力,使得不能去从事农业以外的其他产业,影响到生活水平的提高。一家人种几亩田地的土地经营模式,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四、农业产业化难以推进的原因
(一)农村金融供给体制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
农村资金供给数量与农业产业化数量无法匹配我国目前农业的生产特点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农村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要素的缺失,恰恰是农村金融机构缺失的充分体现。我国农村金融体制虽然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和创新,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从现行农村金融机构来看,其市场定位虽然是为"三农"服务的,但从贷款的额度、期限和服务方式上很难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更不用说需要大量资金支撑的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自身的要求与农村金融结构的矛盾是突出的问题。
(二)落后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
流通体制改革滞后,造成了小生产与大流通、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从总体上分析,流通体制综合功能薄弱,是我国国民经济整体运行质量和综合效益不高的重要原因。这在我国农业经济和农村经济增长中更有特别而过度的表征,这既与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长期以来的集中计划经济模式缺陷有关,又与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社会效益、轻经济效益"的特殊单一目标相连。从而造成了我国农业经济增长中所特有的弱质产业特色。随着我国改革和开放的不断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滞后状况更加明显,它在阻碍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障碍功能日趋突出。
(三)市场体系不健全
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制约, 各级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重生产、轻流通的传统观念仍有一定市场,农村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举步维艰,例如棉花、蚕茧等主要农产品流通长期处于垄断经营状态,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平等竞争的农产品流通新体制和新运行机制尚未能建立起来。体制改革效果难以让人满意,一方面,各级政府对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认识模糊,在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与创新模式上主动性不够,在相关政策设计和政策操作上只满足于"上文下达";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所形成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主要农产品种植和收购的指令性管理模式,再加上对农业基础产业的片面舆论导向和狭隘的国情认识,使国人对农业的社会效益的青睐远高于了对农业经济效益的必要追求。
(四)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能力低下的制约因素
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弱,农产品国际市场化竞争没有能够形成对我国农业产业化较大的推动作用,是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效果一般的重要原因。走国际化的农产品大流通通道,是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是建构我国农产品大流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五、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措施
农业产业化经营既是生产力要素的优化配置,也是生产关系的最佳结合,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现代化经营方式,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如何不断改进、完善和提高,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更好更快发展,应该把握关键环节,突出政策扶持,强化组织指导,着力突出以下重点:
(一)培育主体,增强竞争能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内连基地,外连市场,辐射带动千家万户,在产业发展中居主导地位,是推动发展的核心力量。与此同时,应该有选择地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大型集团等战略投资者,参与我省农业产业化建设;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推进优势企业兼并困难企业或小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推动同业企业或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集中度高、关联度强、竞争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二)打造品牌,提高产业层次。品牌是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提高产业档次、拓展市场的一张王牌。应积极培育产品品牌,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培育优秀产品品牌,做大做强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品牌,支持中小企业培育自己的拳头产品,逐渐形成特色品牌。应以产品品牌为基础,培育和创建一批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品牌,集聚要素,扩大影响,提升企业规模和产业层次。
(三)建好基地,保证加工资源。原料基地是龙头企业的第一车间,是加工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开展基地建设应该稳定增加总量、切实加强重点原料基地建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推广先进实用农业技术,积极推进优质粮食、精品牧业、特色园区等基地工程建设,在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上加快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建设一批生产条件好、集约化水平高、供给及时稳定的原料基地,提高规模化、专业化水平。
(四)依靠科技,延"深"产业链条。科技是推动产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走科技兴企之路,既是应对千变万化大市场的需要,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市场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农产品加工层次和水平。积极鼓励加工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对接,组建农产品加工研发中心或技术创新机构,提高集成创新能力。应注重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全面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
(五)强化扶持,营造发展氛围。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扶持,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应增强政府指导服务、宏观调控职能,引导和规范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应积极破解资金难题,培育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发展龙头企业资本市场,采取划转国有股产权、注入财政资金、引入社会资本等方法,组建农业投资公司,为加快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应充分发挥农业、财政、发展改革、税务、工商、土地、电力、金融等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的局面。不断强化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农业产业化发展贡献奖表彰活动,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 孙志浩 《浅析农业产业化与的关系》《经济研究导刊》2008年17期
[2] 吴建平 《浅析的利弊及土地规模化经营的趋势》中国农经信息网 2010年
[3] 李海燕 《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制度障碍及对策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4年
兵团要保持农业产业化持续发展,一是重点发展有辐射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可以从多方面着手,但关键是发展龙头企业;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培植主导产业,培育和发展区域性农产品生产基地。这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培植主导产业和发展商品生产基地,首先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立足兵团资源优势,发展具有竞争力的产品,逐步形成区域性主导产业;三是积极培育市场,健全市场网络,稳定销售渠道。充分发挥兵团原有的各类市场和渠道的集散作用和推动作用,有效带动区域专业化生产,尽快培育和发展各师、团的主导产业和骨干产品。制定市场保护和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打破地区间、行业间的市场封锁,以及某些主体对市场的垄断,防止恶性竞争。建立健全专业市场、批发市场,使其担当起信息传递的功能,以降低寻找成本和交易成本。整合各种媒介组织,将之纳入农业产业一体化系统;四是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化服务职能。要充分发挥各类服务组织的作用,做到多形式、多内容、全方位地对龙头企业提前包供应、产中包技术、产后包销售的服务,实现农业产业科技化,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向更深层次发展;五是强化改革,完善农业产业化的运行机制,增强产业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其核心是要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建立完善的产业化利益机制,风险机制、约束机制。提高产业组织的整合功能、效率功能和抗逆功能;六是积极转变行政职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以“引导、支持、调控、服务”为中心,以市场为中介,引导、调控企业的生产活动,强化其服务职能。
二、兵团农业产业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路径
兵团农业发展到了今天,完全可以运用工业思维谋划农业产业化。通过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的良性互动,真正意义上减少各个师、团、连的“纯农业”人口,从根本上使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富裕起来。在这几个相关联的环节中,工业化是发展的方向,产业化是发展的基础,城镇化是发展的载体。
1.农业标准化是推进兵团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点。(1)农业标准化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标准化生产是从工业开始的,也是从工业产业化开始的。农业产业化借鉴了工业产业化的经验,因此,农业产业化也重视产后农业,即要求农产品的加工、销售等环节实行农业标准化。(2)农业标准化促进和推动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推动了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促进了农业生产的科技化,促进了农业生产与服务的社会化,有助于实现农业生产管理的企业化。有助于降低农业产业化的交易成本。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经济发展到产业化和现代化阶段的产物,同时,农业标准化又有力地推动和提高了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逐步形成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有机衔接,进而实现农业的商品化、专业化生产,必须运用标准化的手段。(3)师、团在制定农业发展规划时,要把农业标准化与农业产业化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在提出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规划中提出农业标准化的要求,根据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规划来制定各自的农业标准化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4)师、团在发展主导产品和创建农业品牌时,要把农业标准化有机结合起来。要把农业标准的规划和项目重点放在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中,围绕区域农业如何形成品牌和规模、达到增产增效和扩大市场上做文章。(5)师、团在进行农业产业过程管理时,要把农业标准化和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各项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的制定,要有利于标准体系的完整性和配套性,要更注重先进技术的推广和便于操作。(6)师、团在培育和建设农业龙头企业时,要把农业标准化与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要引导龙头企业建立标准化体系,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扶持一批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业标准化推广中的带动作用,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
2.小城镇建设是推进兵团农业产业化的切入点。(1)兵团加快小城镇发展意义重大。加快小城镇发展,可以较大幅度地减少农业人口,实现农业工人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加快建设小城镇,可以增加兵团投资需求,形成长期和持久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建设小城镇,可以推动兵团二、三产业持续快速发展。(2)兵团小城镇建设的发展方向和主要措施。小城镇发展的总体规划,包括总的目标、城市布局、目标责任、发展措施及发展阶段。各个小城镇发展的总体目标、布局和规模、发展重点、措施和政策上也应该有所区别。做好从产业选择到规模经营的转变,投入要量力而行,逐步实施,突出市场建设,使产前、产中、产后整个生产过程与大市场对接,促进农业上质量,上水平,提高农业的效益,增加收入,带动小城镇发展。要根据总体目标分解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产业方向、资源使用、环境保护进行规划和提出要求;要坚持市场化操作,精简机构、调整管理职能,使小城镇的企业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得以自由健康发展;要建立面向市场的融资体制,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小城镇建设资金问题;要完善土地和房地产市场,把购房建房的信贷政策推向小城镇,在镇区按照统一规划或统一招标的方式,允许农业和其他行业的职工有偿使用宅基地。
我县在认真总结多年来农业结构调整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冷静分析县情,深刻认识到种草养畜既是全县农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又是实现全县农业跨越式超常规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关键所在。为此,县委、县政府把开发饲料、饲草资源,突破发展乳业为主的畜牧业,列为振兴西充经济、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支柱产业,提出了“乳业兴县、乳业富民”的战略决策,确立了打造川东北乳业经济第一县的农业发展目标。为统一认识,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中开展了念草经、兴奶业的大讨论、大宣传,召开规模盛大的全县畜牧工作会(“八.七”会议),各级各部门层层召开党委(党组)会、干部会和群众会,在有线电视台开辟"乳业富县"专栏节目,出动宣传车巡回宣讲,引导广大群众“三破三立”,树立新的观念,为乳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矗一是破除种植业就是种粮食的观念,树立人工牧草是“绿色黄金”、奶牛产业是“朝阳产业”的观念;二是破除农业就是以粮经二元结构为主的旧观念,树立以粮、经、饲三元结构为方向、以乳业发展为主的新观念;三是破除以生猪为主的牧业发展旧观念,树立以乳业为主的牧业发展新观念。目前,全县上下形成领导干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业苦干的可喜局面。县委、政府顺应民心的决策和干部群众对种草养畜的新认识,铸就了西充“种草养畜”的掀起和短时间见效的成功,并进一步展示着可喜的发展前景。
二、扶持龙头企业,培育乳业带动主体
县委、政府非常注重龙头企业在产业链条各个经营环节的带动作用,把引进龙头企业作为发展奶业经济的首要任务来抓,着力引进实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企业进入种草养畜项目。通过招商引资成功引进了浙江省重点骨干企业--李子园牛奶食品有限公司落户西充。李子园公司现已上两条全自动生产线,日处理鲜奶能力达40吨,现已生产出纯牛奶、甜牛奶、特浓牛奶、发酵酸奶、果味花色奶五大系列22个品种32个规格的系列产品。公司充分利用总部健全的销售体系和"新新鲜鲜李子园"的名牌效应,其产品不仅很快占领了西充及周边市、县市场,而且远销成渝两地。投产至今产值已达4500万元,实现利税近350万元。同时,引进重庆客商任大明在复安乡投资1800万元,新建日月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它是西充县委、政府招商引进的以畜牧良繁为主,集种养、休闲为一体的农业综合示范园,是目前全省最大的畜牧科技龙头,也是西南农业大学的教学实习基地之一。该公司走科研发展之路,与西南农业大~姻,聘请了博士生导师、硕士研究生等专业技术人员15名,直接参与公司的高层管理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采取胚胎移植新技术,已成功培育出了波杂一代、波杂二代山羊新品种,波杂三代正在培育之中;拟在年内开展奶牛胚胎移植新技术,快速提升公司奶牛的数量和质量,从而有力地推动我县乳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到~年,公司可实现奶牛存栏500头,年产优质羔羊30000只,建成西南片区奶牛、山羊良繁基地,实现年产值XX万元,利税250万元。
三、延伸产业链条,夯实乳业发展基础
按照“一个产业、一个龙头、一个链条”的思路,把龙头、基地、奶农有效连接起来,形成奶业产业链条。一是建基地。以加快自繁牛、稳住县内牛、选择省外牛、引进国外牛的工作方法,在以李子园牛奶食品有限公司为中心的25公里范围内,重点围绕“三线”(国道212线、西射线、西古线)“一圈”(晋城、观音、金泉、观文、凤鸣、中岭、常林、木角)建立以县城近郊、212国道线和省道沿线乡镇为主的20个奶牛生产基地,圈存奶牛150头以上的乡镇已达10个(其中关文镇奶牛存栏总量达300余头)。二是抓大户。扶持和培育奶牛养殖大户,靠大户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奶牛基地建设和全县畜牧业的发展。全县养殖奶牛50头以上的大户达10余户,10头以上的大户达90余户,养殖量占全县养殖总量的63%。三是建小区。建立奶牛养殖小区是推动奶牛产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生鲜牛奶质量、增强乳制品市场竞争能力的关键所在。奶牛养殖小区遵循“集中建尝分户饲养、业主建站、机械挤奶”的建设原则,推行“统一供料(配合饲料)、统一供精、统一防疫治并统一机械挤奶、统一收购”的物业管理模式,实行联户饲养、委托饲养或统一饲养的多种养殖方式。正在建设的奶牛小区10个,每个小区养殖规模200头以上,力争两年内完成20个奶牛养殖小区建设任务。
为做好乳业产业链的前端工作,快速夯实乳业经济发展基础,我县通过三个结合大力发展优质牧草:一是将牧草种植与退耕还林还草相结合,利用退耕退林政策,种植优质牧草1.6万亩
。二是将牧草种植与国家天然草原与建设相结合。依托该项目,在晋城、常林、关文、复安等奶牛生产基地乡镇发展优质牧草1万亩。三是将牧草种植与奶牛小区建设相结合。在奶牛养殖小区周围,鼓励、扶持种植专业大户。~年已培育种草100亩以上的大户10余户,种植黑麦草、墨西哥玉米等优质牧草2.6万亩。
四、创新运作机制,增强乳业发展活力
面对入世的严峻挑战,我县主动适应市场要求,积极创新农业发展机制,走出了一条符合西充实际的发展特色农业之路。一是全方位的激励机制。在政治激励方面,县上选派10名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干部到乡镇建设奶牛小区养殖规模200头以上,按组织程序回机关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选拔10名发展奶牛有功的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优先回县级机关任职;选拔10名乡镇事业干部到农村建小区集中发展奶牛200头以上或自养奶牛在100头以上,可转为行政干部或提升为乡镇领导干部;破格招聘10名建奶牛小区规模200头以上或全村发展奶牛300头以上的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为乡镇干部。在经济激励方面,奶牛养殖户每购进1头奶牛县上奖励1000元,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在市场激励方面,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李子园公司在三年之内以2元/公斤的保护价收购牛奶,切实保护奶农利益。二是高效益的生产经营机制。我县在继续推行“公司+农户”、“基地+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利用关文奶牛、晋城奶牛等协会的典型示范,引导农民组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多种专业协会和民间经济合作组织。三是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坚持“以业主、农户投入为主,信贷扶持(每头奶牛提供贷款7000元)、项目资金补助为辅”等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乳业经济快速发展。同时,我们与北京中盛投资公司合作,达成引进1000头优质奶牛协议。四是深层次的土地机制。按照“平等、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原则,通过转让、租赁、变卖、入股等多种形式,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培育种草大户,服务奶牛养殖小区,推进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对牧业用地简化手续,办理土地使用证免征税费。
五、强化体系建设,完善乳业配套服务
随着牧业结构的深入调整,我县加快了对良繁、防疫、服务三大体系的建设步伐。一是强化技术服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在全县建立一支心系奶农、技术过硬的畜牧兽医队伍;采取传、帮、带的形式对养殖户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奶农饲养奶牛、种植牧草水平。二是强化防疫服务。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项目的实施为契机,按“四统一”(统一防疫流程、统一用药时间、统一组织防疫用品、统一标准收取防疫费用)的办法,搞好医疗注射、圈舍消毒、驱虫、检疫和防疫监督。三是强化保险服务。对全县奶牛实行强制保险,奶牛养殖户按450元/头.年的标准交纳保险费,赔保7000元/头(残值属保险公司)。县上专门成立了“奶牛死亡鉴定小组”,专门负责奶牛死亡原因的鉴定工作,为索报、赔偿提供科学依据,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了金融及养殖风险。四是强化良繁体系建设。由畜牧部门统一负责良种冷冻的引进和供应,提高奶牛配种质量;促进日月高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依托西南农大进行奶牛胚胎移植技术的推广应用,建立起自己的良繁体系,提升奶牛品质。
由于措施得力、政策到位,我县乳业经济步入了良性发展阶段。一是更新了种植观念。全县已有500余户养殖户发展奶牛3276头,许多农户已由过去的“要我养”变为“我要养”,这是我县发展乳业经济的最大收获。二是延伸了产业链条。~年上半年,全县种植优质牧草6.1万亩,产值达750万元,粮、经、饲结构比例为5:3:2;乳业龙头企业--四川李子园公司实现产值XX万元,销售收入1700万元,实现利税180万元;同时,带动了包装、彩英运输、饲料等产业迅速发展,以天龙彩印厂、光大饲料厂为主的加工企业年产值可达3000万元,实现利税300万元。三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全县乳业产值达3.52亿元,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8.5%,奶牛产业吸纳务工人员1200余人,奶农人均增收3000元,从业工人人均增收1500—XX元。回顾西充乳业经济发展历程,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抓带动主体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龙头企业是一、二、三产业的结合点,是产业化经营的火车头,他们带动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和成效。要打破所有制、部门、行业和行政区域界线,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有条件的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开发特色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充当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要鼓励龙头企业引进先进技术、管理和设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增强竞争能力。
二、抓机制创新是农业化产业化经营顺利推进的内在动力和重要保证。运行机制是农业产业化体系有序运转的"软件",要建立起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稳定的利益连结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基地+农户、经营大户+农户等多种连结方式;要大力培育农民自己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要善于运用政府的调控职能,合理确定具有区域特色和规模效益的农业产业化区域,切实发展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
经过几年的培育和发展,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已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阶段,初步形成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据统计,2003年我市上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3家,总产值20.17亿元,固定资产10.24亿元,年销售收入14.83亿元,净利润1.42亿元,开发种植面积4.55万亩,养殖面积5.98万亩,加工面积0.98万亩,直接带动农户7.1万户。在23家农业产龙头企业中,以种植业为主的14家,产品以果蔬、花卉、甘蔗为作物种植为主,以养殖业为主的5家,主要是以水产养殖、畜牧为主,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2家,以加工农副产品为主,以综合为主的2家。其中,××市洪恩水产有限公司、广西建邦股份公司、××市正五实业有限公司,广西鸿雁食品有限公司、广西风翔家禽有限公司五家农业龙头企业率先被评为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自治区的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二、××市农业龙头企业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以五个自治区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一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航母群已成雏形。这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技术、信息、资金、市场等方面优势,与农民合作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科农工贸一体化的格局,大大推动了我市农业产业化进程。但是,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还颇受一些问题困扰着,主要表现在:
㈠传统问题。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普遍存在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松散现象,还没能真正体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关系。
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规模小。这些年,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各级政府的关注下取得了一定发展,但农业企业发展的投入大、收效慢、效益低和部分人的轻农意识,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发展不快,与实现农业产业化仍有较大差距。同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真正上规模、上水平的较少,这种状况极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竞争日益加剧的需要。
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科技投资少。我市农业企业的科技投入与工业企业相比有较大差距,虽与投入来源、资金积累、起步较晚有关,但主要是部分龙头企业安于现状,风险意识和拓展意识不强,满足于停留在半成品和手工粗加工阶段,工艺简单,科技含量不高,产品难以上档次,企业缺乏竞争力。
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质量管理不够完善。我市有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把自己定位于农业,而没有从真正的企业管理上来看待,缺乏企业管理制度,有的人员不多,又是亲戚关系,存在家族式经营管理,难以实施岗位责任制。
㈤政府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近几年在政策、资金上,自治区和我市都相继出台一些政策和拨出一些专款来扶持一些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但是一些政策落实不到位,扶农专款资金量不大,且分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大大地阻碍了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
㈥农业龙头企业的服务体系不够健全。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都相应成立了服务机构,但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服务不够深入,尤其是对企业负责人的经济、政策理论和科技等方面指导不够。
三、对策及建议
鉴于上述存在的诸多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率先在广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走在前列,以十六大精神、自治区“1234610”农业和农村工作思路为指针,结合××市农村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㈠规划引导,实行规模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到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政府必须在政策上进行引导和鼓励,根据我市的资源和商品流向,对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目前,从我市总体情况来看,应建立一批粮油糖专业基地和良种工程,树立一批科技创新,市场开拓和劳动农户能力强的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一批大型专业市场。
㈡加强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要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农业龙头企业要积极采用预付定金,提供技术服务,实行保护收购等方式,确保产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㈢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农业龙头企业的兴衰与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关系到农村改革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市应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在政策、资金、税收、信贷等方面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
㈣拓宽融资渠道,破解龙头企业资金约束“瓶颈”。当前,我市应从以下四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主体要转变单纯依赖间接融资的思路,拓宽融资渠道。二是建立适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所需的中小资本市场,让更多的资金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进入农业化生产领域,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创造宽松融资条件。三是拓宽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增强金融机构扶持龙头企业和产业化农户的实力。四是建立农村资本交易市场,为龙头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兼并、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运作的开展和盘活农业经营性资产提供条件,进而提高农业产业链和关联产业的经营水平,走集团化、规模化道路,壮大龙头企业经营规模。
㈤注重农业科技的投入。科技兴农是科技兴市、兴镇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加快新技术、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步伐,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因此,我市应对一批科技含量高,有发展前景和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改造的力度。
㈥树立名牌战略。在市场经济下,企业要发展,就必须抢占市场份额,塑造企业名牌形象。当前,我市应重点扶持如金品、鹅肥肝、香山鸡嘴荔、珍珠水产系列等一批名牌产品的开发。
当前,我国农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供求关系己由数量制约为主,转变成质量和品种为主,农村经济由追求农产品总量向追求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转变。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是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在较大程度上要求依靠农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和带动。因此,如何加快××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是我们当前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现状 经过几年的培育和发展,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已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阶段,初步形成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据统计,2003年我市上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3家,总产值20.17亿元,固定资产10.24亿元,年销售收入14.83亿元,净利润1.42亿元,开发种植面积4.55万亩,养殖面积5.98万亩,加工面积0.98万亩,直接带动农户7.1万户。在23家农业产龙头企业中,以种植业为主的14家,产品以果蔬、花卉、甘蔗为作物种植为主,以养殖业为主的5家,主要是以水产养殖、畜牧为主,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2家,以加工农副产品为主,以综合为主的2家。其中,××市洪恩水产有限公司、广西建邦股份公司、××市正五实业有限公司,广西鸿雁食品有限公司、广西风翔家禽有限公司五家农业龙头企业率先被评为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自治区的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二、××市农业龙头企业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以五个自治区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一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航母群已成雏形。这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技术、信息、资金、市场等方面优势,与农民合作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科农工贸一体化的格局,大大推动了我市农业产业化进程。但是,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还颇受一些问题困扰着,主要表现在: ㈠传统问题。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普遍存在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松散现象,还没能真正体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关系。 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规模小。这些年,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各级政府的关注下取得了一定发展,但农业企业发展的投入大、收效慢、效益低和部分人的轻农意识,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发展不快,与实现农业产业化仍有较大差距。同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真正上规模、上水平的较少,这种状况极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竞争日益加剧的需要。 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科技投资少。我市农业企业的科技投入与工业企业相比有较大差距,虽与投入来源、资金积累、起步较晚有关,但主要是部分龙头企业安于现状,风险意识和拓展意识不强,满足于停留在半成品和手工粗加工阶段,工艺简单,科技含量不高,产品难以上档次,企业缺乏竞争力。 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质量管理不够完善。我市有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把自己定位于农业,而没有从真正的企业管理上来看待,缺乏企业管理制度,有的人员不多,又是亲戚关系,存在家族式经营管理,难以实施岗位责任制。 ㈤政府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近几年在政策、资金上,自治区和我市都相继出台一些政策和拨出一些专款来扶持一些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但是一些政策落实不到位,扶农专款资金量不大,且分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大大地阻碍了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
㈥农业龙头企业的服务体系不够健全。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都相应成立了服务机构,但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服务不够深入,尤其是对企业负责人的经济、政策理论和科技等方面指导不够。 三、对策及建议 鉴于上述存在的诸多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率先在广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走在前列,以十六大精神、自治区“1234610”农业和农村工作思路为指针,结合××市农村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㈠规划引导,实行规模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到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政府必须在政策上进行引导和鼓励,根据我市的资源和商品流向,对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目前,从我市总体情况来看,应建立一批粮油糖专业基地和良种工程,树立一批科技创新,市场开拓和劳动农户能力强的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一批大型专业市场。 ㈡加强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要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农业龙头企业要积极采用预付定金,提供技术服务,实行保护收购等方式,确保产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㈢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农业龙头企业的兴衰与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关系到农村改革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市应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在政策、资金、税收、信贷等方面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 ㈣拓宽融资渠道,破解龙头企业资金约束“瓶颈”。当前,我市应从以下四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主体要转变单纯依赖间接融资的思路,拓宽融资渠道。二是建立适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所需的中小资本市场,让更多的资金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进入农业化生产领域,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创造宽松融资条件。三是拓宽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增强金融机构扶持龙头企业和产业化农户的实力。四是建立农村资本交易市场,为龙头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兼并、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运作的开展和盘活农业经营性资产提供条件,进而提高农业产业链和关联产业的经营水平,走集团化、规模化道路,壮大龙头企业经营规模。 ㈤注重农业科技的投入。科技兴农是科技兴市、兴镇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加快新技术、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步伐,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因此,我市应对一批科技含量高,有发展前景和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改造的力度。 ㈥树立名牌战略。在市场经济下,企业要发展,就必须抢占市场份额,塑造企业名牌形象。当前,我市应重点扶持如金品、鹅肥肝、香山鸡嘴荔、珍珠水产系列等一批名牌产品的开发。 ㈦用现代营销手段来推销企业产品。目前,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除了少数企业外,多数企业产品销售手段比较落后,还是沿用传统的以产定销、坐等客商营销方式,缺乏营销策略研究。因此,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以现代营销手段为理念,重点从人员培训,销售网络的建设、完善,专业市场建设方面做好工作。 ㈧完善制度,健全服务体系。首先,要进一步健全落实领导联系龙头企业的制度,并制定明确的奖励措施。其次,要具体落实工商、信贷、贴息、税收、土地、用电、用水、科技、人才等方面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优惠、优先办理有关手续等措施。再次是把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各级领导机构,逐步健全“横到边,纵到底”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并定期上门指导,协助引入
技术,帮助解决交通运输、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㈨要走生态持续发展之路。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还要特别注重走持续发展路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好生态环境。
对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几点认识和思考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扩大农村经济规模,适应市场竞争,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县农业通过结构调整、培育和完善市场机制,开展一系列的切实可行的发展措施,在培育专业大户、建立龙头企业、发展基地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农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农业产业发展现状,我就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思考。一、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形已基本形成。1、龙头企业的建立和带动,促进了我县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2、基地建设规模逐渐扩大,辐射带动作用加强。通过基地建设,形成了规模化、系列化生产经营,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3、协会、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的建立,有效地解决了农民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的服务工作,有力地提高了农业的组织化程度。4、专业化交易市场的建设,大大地促进了农产品的流通。农业产业化的最终落脚点是销售和流通,完善的交易市场和畅顺的流通渠道,是农业产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二、当前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不重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有人认为农业的产业化不过是对传统农业的改头换面或换个说法而已,而没有从本质上去认识这一新生事物,导致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难,农民不接受,政府也缺乏有力的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和政策配套,在操作上也缺乏具体的规划和必要的协调,使农业产业化处于自流的状态。同时,不少人将专业大户发展单纯地与产业化相结合,发展几户大户,成立几个协会,就可以宣传产业化水平上台阶了,而不重视农产品的加工与销售,不重视产加销、农工贸有效结合,这样的农业很难参与市场的竞争,农产品的附加值也得不到深度开发。2、企业与农民、市场的桥梁作用不够明显,联系不够紧密。3、中介产业化组织规模小,实力弱,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够紧密,发挥作用不够。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实现农业组织的创新,通过产业化组织的中介作用,建立起农民与市场的协作关系,推动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4、缺乏市场风险防范机制。5、科技推广工作乏力,机构不健全。三、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与建议。1、选准主导产业,建立规模基地。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必须要求农业的规模化发展,而基地建设最为重要。通过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可以有效地带动农民大规模生产,从而形成区域化发展、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形成群体生产优势。在发展基地时,一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正确引导,合理配制和利用资源,培育适合本乡镇、本地区的,有市场潜力和开发价值的产业;二是要发展名、特、优、稀等项目,做到人无我有,人少我多,人多我优;三是要做到推进技术创新和品种改良,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现有传统农业的科技含量和生产能力;四是要做到长期、稳定发展,主导产业一经确定,不要轻易变动,使主导产业逐渐形成规模化、区域化发展格局。2、着力培育以农产品加工、流通为主的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是弱化种植农业,强化加工农业。加强加工、流通企业的发展,应围绕主导产业,按照起点高、辐射力强、市场潜力大的原则,建立一批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强化服务的骨干企业。在发展这些龙头企业时,一是政府一定要加强引导和协调,使企业与农民、基地真正形成“公司 基地 农民”的生产模式,做到优势互补、实现“双赢”;二是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投入,制定扶持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确保企业正常运行,不半途而废,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是扩大农业的对外开放,重点引进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提高农产品加工的质量的档次,积极引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大型综合项目,带动产业化上规模、上档次、上效益。3、强化中介组织建设,加强组织与农户的联系作用。一是要规范中介组织行为,克服盲目发展;二是要培育中介组织的发展载体,使中介机构在生产、销售、加工等环节均有企业支撑,从而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如我镇拟建的蛋禽协会,就依托我镇规模较大的孵抱、运销、加工等个体户,从组织形式和服务内容上将会更加完善;三是要建立组织、农民、企业的利益共同机制。中介组织在服务农民时,可采取各种形式,发展经济实体,与农户、企业建立产品(商品)供销关系,明确农民、企业、组织之间的利益分配原则,从而壮大组织实力,扩大组织规模,完善服务功能和服务内容,更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4、健立健全农业产业化发展风险保障机制。一是应建立产业化发展风险准备金,制定具体的风险金管理和使用办法,重点就放在对公司、农户的风险补偿方面;二是完善企业与农民的风险保证行为,规范两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实行商业化风险运作,让保险公司等中介组织介入农业产业化发展,采取个体投保或股份合作等办法,减轻政府压力,增大风险理赔保障,维护投保者利益,提高农户和企业生产积极性;四是成立风险保障领导 机构,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下,让风险双方共同参与,确保风险保障机制得以公正、客观地执行。5、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可通过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出租、兼并等形式,引导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序流动,完善土地流转使用制度,制定土地流转优惠政策,以使农用土地向农业经营能手转移,促使土地相对集中,以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建设。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一是不能搞强迫命令,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二是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三是不能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四是要完善流转合同,不能放任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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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问题。近年来虽然国家加大了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良种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种粮大户直补力度,提高和稳定粮食收购价格,这些好的调控政策的实施,诚然对农民收入的影响都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是通过我们深入的对部分农村地区的长期研究调查发现:一是粮食价格上涨、种粮直补与农资价格上涨的效应相互抵消。在农民收入因直补政策而有所增加的同时由于粮食基础价格的上升,农业生产资料和生产费用也随之出现了上涨,农民的生产成本有所提高。二是由于种粮农民在土地上的投入成本高,收益低,加之在山区地带,农业生产配套基础设施条件特别差,机收、机播难以推广普及,农业生产抗御自然风险能力特别弱,农民靠天吃饭的现象依然存在,致使大多数农民不愿在家中种粮,大部分青壮劳动力举家外出务工,剩在家中的都是一些年老体弱多病者,导致在农业生产方面一些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广难度特别大,农业生产水平及落后,大部分年青农民,连种粮的季节、粮食的品种都一问三不知,严重的制约和影响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三是农村生产关系的调整步伐滞后导致农村综合发展落后。过去和现在一直沿用的对农业的补助、支援、救济、开发、保价收购等简单的输血救人方式已经无法有效地解决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当前的出路是应该通过实现农业产业化来培育农业生产自身的造血机能,从而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今后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农业体制创新和生产经营方式变革首选途径,是变革小生产为大生产,实现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措施。因此,扶持和引导农民加快向现代农业转型,走农业产业化之路,是当前农村和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1 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面临的主要问题
1.1 土地问题
1.1.1 小规模生产制约规模效益 在山区地带,例如昭化区,目前耕地总面积40余万亩,现有农业人口24万余人,人均不足2亩地,同东北、新疆、河南等农业大省相比,人均耕地占有量十分少,仅靠“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模式难以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一是制约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农业机械化水平是衡量现代农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例如我区虽然是广元市的粮食主产主产区之一,但机耕、机播、机收、机防等农业机械在农业上的推广运用率却十分低。主要是由于农业机械一般较大,成本和使用费用较高,单个农户难以承担。加之一家一户的土地面积较小而且分散,在使用上也带来诸多不便,造成资源的浪费。二是难以规避市场风险。“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难以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进行农产品结构的调整,作物种植呈现"小而全"格局,当市场需求增加,价格上涨,农户无法扩大生产规模;当市场需求缩小,价格下跌,农户也无法缩小生产规模。因此,家庭分散经营难以避免和克服农产品销售中的巨大市场风险。农户在分散经营过程中大都采取多种经营来分散防范风险,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生产规模难以扩大,严重的制约和影响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1.1.2 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 地处边远山区的耕地因其自然条件差,耕作不便成为撂荒、抛荒的主要原因。调查结果显示,抛荒撂荒的耕地绝大部分是地处偏僻,离村庄较远,耕种十分不便或是地力比较贫瘠、自然条件较差的耕地。尽管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土地可以依法转让,但对于转让的范围、形式、程序、价格、管理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随着土地流转的深入开展,因土地而引起的纠纷在急剧增加,因土地纠纷上访的批次和人数急剧上升。一是土地管理者不依法管理土地引发纠纷。基层乡镇或村级组织由于接触土地方面的法规较少,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实施也较晚(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致使管理者不熟悉法律和政策,凭习惯和感觉办事,盲目管理土地,酿成土地纠纷。其主要表现:在处理长期或多年外出的农户的承包地、五保户的承包地、外嫁女或离婚分割的土地上与政策规定出现偏差;在处理按政策收回的农户的承包地、集体新开发地、移民外迁后留下的耕园地、农户拆迁房屋后的原宅基地上诱发矛盾;在没有弄清该土地属于该村村民集体所有还是属于村内几个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情况下,盲目地发包土地。二是土地权属不清引发纠纷。原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1)村组确权确地时,“闭门造车”,“纸上分田”,敷衍了事,出现确权不确地和农户有地无证、有证无地现象;(2)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位、土地发包程序不合法,导致权属不明等问题;(3)在农村,由于文化基础相对而言较差,在土地发包、流转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如履行的合同的表述不清,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不明确。尤其是对田块四界的界定不准确或目标不明确,因历史的变迁,造成界线模糊。三是承包土地无序流转引发纠纷。由于农户土地流转(转包、转让、互换、租赁等)手续不完备,多为口头协议或私下协议,既不签订流转合同,也不按规定备案或报批,这种无序流转状态,引发的纠纷较多。引起这类纠纷主要出自三个方面的原因:(1)在土地增值后,承包户要求收回让出的土地,也就是“荒地无人耕,耕了有人争”的道理;(2)国家出台惠农政策后后,放弃土地多年的农户要求收回土地。多数人实际只图得到国家给予的那部分补贴,并非真的要种田;(3)在土地被征用时,因补偿费的分割发生争执。四是调处矛盾不力引发纠纷。主要表现为五种不良倾向:(1)对发生的纠纷不重视,不予理睬,压抑矛盾;(2)对法律和政策不熟悉,不知道怎么处理,无从下手;(3))处理方法简单,敷衍了事,将矛盾逐级上交;(4)不依法依规处理,使得当事人不服;(5)认为土地矛盾较为错综复杂,纷争激烈,处理起来也相当费时、费神,且无利益可图,撒手不管。所述倾向的出现,导致土地纠纷发生后,不能将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致使当事人越级上访。五是因历史原因引起纠纷。因土地下放到户的时间早,延续的周期长(上世纪80年代初至现在),由于缺乏前瞻性和不可预见性而引发纠纷。表现为:(1)按等级划分土地引起纠纷。在土地下放到户时考虑到地力差别,将土地划分成不同等级,综合家庭人口与地力生长条件两个因素划田到户,导致出现了同样家庭人口划分的土地面积并不相同的情况,这在当时是公平的,但后来,由于改良土壤和调整种植结构,原来的薄地肥了,形成了户与户之间农业收入的极大反差,部分农户以划地时有作弊行为为由,要求重新丈量土地。(2)人口变动引起纠纷。农村土地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顺延多年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人口因死亡、搬迁、子女升学或嫁娶原因出现变化,导致当前有的农户人多田少,有的农户人少田多,迫于生存压力,人多田少的农户强烈要求村集体对土地进行重新调整,也有少数村组没有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土地调整,引起纠纷。(3)地理变化和客观原因引起纠纷。因水土流失或受到侵害(如野猪)导致原承包地不能耕种,农户要求调补耕地,而村又无机动地调补,农户在意愿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产生怨愤。
1.2 人口问题
1.2.1 外出人口多,农业生产缺乏劳动力 例如昭化区2012年,外出务工人员达15万人,在本地从事农业生产的仅仅6万人,而且大都是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者,农业生产技术能力欠缺,利用新技术、获取新信息能力欠缺。一方面制约了农业新技术推广利用,另一方面无法准确掌握市场行情,只重眼前利益。
1.2.2 农业技术人才缺乏 一方面由于体制原因,导致乡镇农技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技术缺乏更新,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另一方面,农村实用人才整体素质不高,缺乏农业产业发展的领头雁、带头人。据统计昭化全区从事农技推广人员共有30余人,人员青黄不接,尤其是第一学历为农学、园艺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常少,随着农业市场化、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现有农技推广队伍存在的职责不清、知识老化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农技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二是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管理体制不顺;三是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亟待提高;四是农村专业技术推广难度较大,农民群众的科学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1.3 农业安全问题
1.3.1 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差 农业属于弱质产业,受政策风险、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因素影响较大。从自然风险来看,山区农业基本处于“望天收”状态,受干旱、风灾、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较大。如我区十年九旱极端天气,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发展。
1.3.2 农业抗病虫害能力弱 近年来虫口夺粮造成农业损失的现象依然存在,如小麦锈病、白粉病,水稻稻瘟病,猕猴桃溃疡病、蔬菜疫病等。
1.3.3 市场波动 如农产品价格波动,发展过程中存在工钱上涨,生产资料上涨等风险。
1.4 政策原因
1.4.1 缺乏对农业产业化的长远规划和合理指导 农业产业缺乏合理布局,对产业的优化整合缺乏有效的引导,尤其在特色产业发展方面缺乏长远和整体的产业布局,同时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有效指导不够,忽视了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长远规划。
1.4.2 农业投入严重不足 一是资金支持不足,融资环境亟待改善。二是农业投入存在总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投资效益不够高。从投入主体而言,近年来,我国反复强调要增加农业投入,而农民投入并未有多少实质性增加,其根源主要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缺乏对于农民投入的引导,只能通过改善其投入环境和提供完善可靠的市场信息去进行,而任何企图通过行政命令或口号式的宣传动员来要求农户增加对农业的投入都是不能奏效的。尽管我们持续实施农业方面的项目,但总体而言,农民“等、靠、要”思想仍旧严重。
1.4.3 农业相关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不够 当前,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大多数农民处于观望和等待状态。在现有专业合作组织中,能真正运行、发挥作用的为数不多。专业合作社呈现规模小,发展不平衡的局面。同时,绝大多数合作社资金短缺,带动能力不强。一是合作社自我积累能力弱。由于山区农业县合作社起步都比较晚,基础差,底子薄,资金缺,办公设施少甚至没有、服务工具落后。大部分合作社没有稳定的服务收入渠道和融资手段,贷款担保难,成员出资少,维持合作社日常运转困难重重,对成员开展互助服务就更难,带动效益难以发挥,这也是一部分专业合作社成立以后一直未开展业务的主要原因。二是由于很大一部分合作社规模小、组织分散,对地域经济、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能力有限。专业合作社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市场化运作水平不高。
1.4.4 农业宏观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严重妨碍农业竞争力的提高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环节相互脱节。农业发展过分偏重于产中,对于产前、产后环节重视不足。由此割断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环节的有机联系,老百姓担心农产品问题依然存在,也严重制约了农业产业链综合效益和竞争能力的提高,妨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1.4.5 农业产业化效益低 产业化组织辐射带动农户的能力弱虽然各地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做了大量的努力,农业产业化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农业产业化的实际进展与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要求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
2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2.1 加强和扶持龙头企业建设
加快发展壮大龙头企业集群 围绕主导优势产业,加快扶持一批拉动能力大、辐射范围广、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积极实施招商引资战略,引导具有全方位服务功能、中长期投资能力、市场运作能力强和自律性强的大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突出大(规模大、带动面积大)、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外(外向型)、新(新产品)、多(多种所有制、多形式),采取股份合作等模式,使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民之间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引导同行业企业通过兼并、合股、合作等方式,实行资金联合、技术联合、品牌整合,建设行业内龙头企业的“航空母舰”。
2.2 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业规模集约发展
以市场为导向,以主导产业或优势产品为基础,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建立土地合作社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做法,推动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实现农业规模、集约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实施,尽快对传统农业合作组织进行转型和规范,促其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2.3 集中整合农业产业政策,推动优势产业向外向型、品牌化发展
立足传统优势产业,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进行整合,重点在培育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上实现突破。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实施认证交流和检测结果互认合作,降低检测成本,扩大农产品市场领域。大力发展农产品专业批发和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推动产业优势向市场优势发展。制定政策,鼓励发展乡村银行、农业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农业保险,启动和活跃农村金融市场。
2.4 规范和完善互动机制,实现互促共赢
按照“规划引导,农民自愿,差别发展,政策激励”的原则,加快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开展农民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自主创业能力培训,促进企业与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共赢。在土地承包期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龙头企业经营、入股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社会保障置换宅基地使用权为前提,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新型社区,实行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农户主体的模式,在机制上寻求新的突破,增强组织整合能力和经营管理效率。要教育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树立“农民兴、企业兴,基地存、企业存”的观念,不断完善与农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要大力鼓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其一头连接农民,一头连接龙头企业和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机制,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2.5 围绕壮大优势主导产业,着力提升规模竞争力
要进一步围绕农业优势主导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发展龙头企业群体。既要搞好农产品分级、包装、保鲜等初级加工,更要加快发展绿色产品、保健产品、功能产品等精深加工。既要扶大扶强,着力做大做强一批重点骨干龙头企业,也要关心支持一批成长型企业的发展。重点围绕培育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做文章,着力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根据本地农业发展的比较优势,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优化资源配置,带动和促进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
2.6 注重科技进步和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产品技术和质量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