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5 16:21:3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服务贸易外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目前日常服务贸易业务完全交由银行按规定办理,外汇局主要实施非现场监测。基层外汇局对非现场监测核查的相关工作内容、方法、流程、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关内控制度。
(二)服务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功能日益完备
该系统数据主要来源于国际收支申报和外汇账户等系统,增设了大量预警监测指标、趋势变化图表和灵敏分析等功能,涵盖了货物贸易、资本和金融项目涉外收支数据,实现了非现场监测数据全口径采集和分析,可通过单笔大额、高频累计、异常波动、交易种类异常凸现等预警指标进行数据筛查,对筛查出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核查,预警监测能力和信息共享程度大幅度提高。
(三)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核查相结合查处违规问题
目前基层外汇局非现场检查基本能够做到实时监测,对当期超过预警值的全部跨境收支业务进行非现场核查,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提交相关业务材料,外汇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格审查,并与外汇指定银行进行逐一核对,以及时发现及查处违规问题。
二、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贸易系统非现场监测指标有待完善
一是服务贸易监测指标阈值设置欠灵活。目前服务贸易监测指标阈值由省分局统一设置,而各地涉外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涉外收支规模存在较大差异,统一的筛选标准未能充分体现地区差异;另外由于不同服务贸易行业的企业外汇收支存在较大差异,譬如无形资产与艺术品拍卖个体金额差距较大,如果大额交易预警指标阈值设置过大,则筛选出的结果往往集中在少数大企业;如果阈值设置过小,则筛选出的结果过多,失去了预警的意义,同时给业务监管带来了困难。二是缺乏分拆交易预警指标。目前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原则上可不审单,部分企业通过分拆将大额资金混入服务贸易渠道,对此缺乏相关的监测预警指标。三是缺乏纵向和横向比对指标。服务贸易种类多、定价灵活,现行的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系统主要有监测预警指标、趋势预警指标和主题分析指标,缺乏如服务贸易与外汇账户收支、货物贸易和资本项目收付汇等动态比对预警指标,服务贸易本外币比较、与海关和商务部门服务贸易的比较等横向指标和分拆校验、关联交易核对等纵向指标。
(二)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预警能力偏弱
一是违规定价转移难以监测,主要包括无形资产和劳务定价转移等。由于无形资产既无可比对象,又无市场标准价做参考,且收费标准高低不同,境内外关联企业易通过抬高或降低管理费、专利和商标使用费等方式调整跨境资金流出入;对于劳务定价,境内外关联公司可通过提供背离市场价格的劳务进行跨境资金转移。二是部分交易合规性难以判定。如违约赔偿金流出入,现行货物贸易政策只涉及货物贸易赔偿中的退汇部分,而对于货款未转移或超出转移货款部分发生的违约赔偿存在管理空白,企业可利用服务贸易项下违约赔偿证明材料缺乏统一要求、发生真实原因难以认定等特点实现变通解决。三是借艺术品拍卖转移资金行为难以监测。艺术品出入境尽管涉及货物流,符合货物贸易特性,但部分拍卖品的体积和数量较小,达不到报关标准,加之艺术品价格真实性难以判定,难以从非现场监测分析中发现违规问题。
(三)非现场监测岗位设置和工作流程有待规范
一是缺乏职责清晰、程序规范、控制有效的非现场监管工作制度。按业务种类设置岗位的模式,如服务贸易管理岗、货物贸易管理岗和资本项目管理岗等岗位,不利于对同一交易主体的非现场综合监管,加之监管重点主要依照个人经验确定,监管效果依赖监管人员素质和责任意识,且非现场监管缺乏有效的控制和评价机制,不利于非现场监测工作效率的提高。二是缺乏非现场延伸监管流程。服务贸易项下利润汇出等项目与直接投资项下数据可交叉印证,以此判断服务贸易交易的真实性。但目前未实现与其他外汇业务系统数据的关联,对预警信息和可疑交易延伸检查往往较少,对企业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核查深度不够。三是外汇业务系统综合利用程度较低。目前外汇业务系统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资本项目监测系统等不同系统,由于每个工作人员授权不同,往往不能同时使用上述系统,且人员转型不足,无法实现数据综合利用,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四)部门间信息共享程度有待提升
一是缺乏服务贸易本外币联合监管有效机制。目前外汇局与人民银行尚未实现数据共享,实际工作中针对某些重点企业的服务贸易非现场核查需查询征信、反洗钱等人民银行部门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但由于相关信息在部门之间未共享,导致查询流程烦琐,无法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外汇局与海关、税务、商务等部门业务系统信息共享有限。如服务贸易改革后,税务机关当场无须对纳税事项进行审核,只需在《备案表》上盖章,而《备案表》中并不体现有关纳税事项的内容,这样虽然保证了企业的对外付汇效率,但客观上造成相关部门间信息和政策沟通弱化,为不法分子骗汇、逃税等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五)异地主体本地外汇交易监管难度较大
随着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及金融机构的业务拓展,不少企业因业务需要在异地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故存在异地主体服务贸易收支交易本地化和本地企业服务贸易收支交易异地化的情况。尤其是异地主体在本地金融机构发生服务贸易异常或违规交易后,由于异地主体流动性较强,服务贸易违规调查取证等核查环节都存在较大难度,对违规主体无法有效监管。
三、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体系构建
(一)总体思路
按照“五个转变”的工作思路,将现有的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系统定位为综合监管系统。按照主体监管和均衡监管理念对系统进行优化和完善,通过增加监测指标、制定企业交易异常类标准、改进监测分析方法、提高全口径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完善工作流程、加快人员转型等途径提升非现场监管效能,构建贸易便利化和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监测分析体系。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多层次监测指标体系
遵循科学性、可比性和实用性原则,依托现有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系统,将非现场监测指标扩充为“总量类”、“样本类”和“个体类”3大类7小类指标(见表1)。
(三)建立全面系统的统计分析方法
一是完善服务贸易真实性审核和审价体系。充分利用各部门统计数据,建立不同模式的服务贸易样本审价指标,进行时间序列与交叉比对审价预警提示,对借服务贸易进行定价转移、阴阳合同和虚高报价等行为进行早期预警,同时对超过一定金额或企业信息等级较差的服务贸易收入,要求企业提供其他材料进行引证。二是建立外汇局定期统计分析报表制度。定期从总体上分析服务贸易各项目外汇收支的变动情况,同时对行业中影响较大的企业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不定期了解其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以及生产经营情况,从点和面上对服务贸易收支进行监测。三是建立整体趋势和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制度,根据外汇收支形势和监管目标,对外汇业务和资金流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研判,加强趋势性预测,开展延伸监测,并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和差异化管理的分类监管模式。四是建立科学的核查方法。主要包括:(1)对比分析核查法。主要是外汇局各系统数据相互核对,外汇业务与企业财务数据相互核对。(2)趋势分析核查法。主要根据行业与个体一定时间段内跨境收支走势发现异常情况。(3)关联信息核查法。主要是利用海关、商务、税务等部门监管信息佐证服务贸易真实性和异常情况。
(四)建立规范有效的监测工作流程
一是建立职责清晰、程序规范、控制有效的监管工作制度,明确服务贸易外汇监测管理的工作职责、日常监测管理内容及目标、工作方法、程序及考核管理等,使基层外汇局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核查工作有据可依。二是建立重点企业定期走访制度。通过定期走访对外汇收支状况有重要影响且内部管理较为完善的大型企业和各行业龙头企业,及时掌握其生产经营变动情况,预测分析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总体运行形势,为非现场监管建立起一个连续的、有规律的监测数据库。三是建立集体审议制度,对指标设置、样本组建立、非现场和现场核查名单确定及形成现场核查结论等重点工作进行集体审议。
(五)优化岗位设置,加快人员转型
一是依据主体监管理念核定岗位人员职数,每个岗位人员可对全部外汇业务进行非现场监管。二是明确监管人员工作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建立分级授权的内控制度,明晰各级监管责任,实行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大对外汇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非现场监测核查方法的研究交流,尽快培养一批专家型、研究型外汇人才。
(六)加快信息共享,形成监测合力
一、回复客户询价要特别说明报价与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
无论是价格条款还是产品规格,如果报价与客户要求不一致,一定要在给客户的回复中将不一致的地方一一列出来,并且要让客户一目了然。例如有客户询盘10000个Glass Ashtray(玻璃烟灰缸),要求外形尺寸为100Lx100W x35Hmm,而我方工厂现有的模具尺寸是100Lx100W x36Hmm,事实上高度上多出1mm对烟灰缸的功能几乎没有影响。但如果根据客户要求的尺寸重开磨具,磨具的费用必然要平摊到价格上,又因为订货数量不多,所以价格势必要增加不少。
这种情况下,业务员首先要在回复客户的邮件正文中告知产品外形尺寸的差异,比如“很抱歉,我们的产品与您的询价有些微差异:您要求的高度是35mm,我方现有产品的高度是36mm,其它条件均符合贵方要求。当然,我们也可以按照您要求的尺寸新开模具进行生产,但每套要在现有报价的基础上另外附加模具费用20%”。客户看到回复之后就会明白报价产品的高度,以及重开模具要提高20%价格。
其次,业务员还要记得把邮件附件中报价单里的尺寸按实际情况修改好,并且加粗变色突出显示,使客户看起来一目了然。如果业务员在回复客户询价的邮件正文里没有事先说明,即使报价单里有修改,客户可能还需要再确认一遍,明显降低了工作效率。另外,如果正文中没有说明,客户又没有注意到报价单里的尺寸修改,按原尺寸下了订单之后业务员再提出尺寸差别,显然会引起客户的不满,甚至会因此丢掉订单。
二、回复客户询价要特别提醒其需要注意的地方
有的客户,尤其是中间商,对产品了解并不一定非常专业,所提出的产品要求可能不是很详细,甚至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此时就需要业务员在回复时特别提醒客户。例如,有客户根据某外贸公司网站上的产品目录询价“10台MR-500型COD测试仪”。其询价中既没有说明所需要的配套辅材,也没有提到产品的包装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有经验的业务员一般会按照产品的基本配置和标准包装进行报价,因为这类产品通常也是出货量最大的,但一定要在邮件的正文别提醒客户注意“报价中已经包含了基本辅材:1瓶250ml试剂,2只瓶口分液器和25套空试管,该配置能够完成大多数情况下的测试要求,如果您对辅材有特殊要求,各种辅材的价格请参考附件中的报价单。产品包装采用标准塑料盒装,价格中已经包含了包装费。”当客户看到说明之后,即使并不专业,也能够了解产品的基本使用配置,而且对特殊情况下的费用也有了核算的依据。
现实中,很多业务员对上述情况不能合理处理,在报价前会以“专家”的身份要求客户一一确认所需要的各种辅材或配件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所使用的包装等,如果客户属于中间商的情况,还需要客户跟最终用户进行确认,可能在确认完之前竞争对手已经给了客户一个或多个可选择的方案了。
三、回复客户询价要尽量按照客户要求的报价格式,并有利于客户存档
有些国外客户的询价,尤其是中间商的询价,都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格式。之所以如此,从客户的角度来看,首先是询价中所列参数或项目一般是客户最为关心的内容,其次按照统一的格式便于客户对不同供货商的报价逐项进行比较。因此,业务员在回复客户询价时,应尽量采用客户要求的报价格式。即使采用自己的报价格式,也不能太过简单,单纯回复一个价格,而是至少要提供诸如价格、产品型号和规格、产品包装、样品费用、装运期、付款方式、报价有效期等详细信息。因为报价单的内容足够详细,产品说明足够清楚,可以明显提高客户对供应商的信心。
目前一般通过E-MAL的方式对外报价,在报价时尽量不要在邮件的正文中直接回复,最好将报价单做成一个单独的文档,以附件的方式发送给客户,以利于客户存档。如果直接在邮件的正文里回复报价,除非客户会复制出来单独存档,否则,这样的邮件将会被客户大量的往来邮件所淹没,等客户真正需要时甚至连我们的联系方式都查找不到。
四、回复客户询价要尽量按照客户要求的价格条款报价
不同价格条款(贸易术语)下,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是不同的,因此即使同一种商品,在不同的贸易术语下,其价格高低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客户在询价时,出于自身业务的需要,一般会询某种具体贸易术语下的价格。例如,有客户询CIF条件下螺纹钢的价格。根据CIF的价格构成,业务员在报价时除了要掌握螺纹钢的国内采购成本外,还要对各项费用一一包括国内的运输和仓储费用、通关费用、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和保险费等核算清楚,并将这些费用计算到报价中,即CIF报价=国内采购成本+国内费用+净利润+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
另外,有经验的业务员,在根据客户要求报CIF价格的同时,还会注明相应的国外运费和保险费的具体金额。这样做的目的,一是如果客户需要了解FOB或CFR条件下的价格,那么他无须再次询价,也无须通过船公司和保险公司查询运费及保险费,自己就可以根据这三种价格之间的关系很方便的进行核算;二是可以让客户感觉,我方的报价明明白白,实实在在,从而给客户留下比较好的印象,自然更容易打动客户。
但实际业务操作中,有些业务员却忽视了这一点。比如,有客户要求报FOB 离岸价,业务员接到客户的询价后却直接回复EXW即卖方工厂交货价;更有甚者,在报价中没有体现价格条款与客户询价的不一致,待客户进一步确认时才告知客户。这样的作法,是很容易失去客户的。
五、回复客户询价要把握合适的报价时间
在接到客户的询价后,通常情况下要尽快给客户回复,但也要视具体情况灵活处理。比如询价的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是普通询盘还是订单询价等不同情况。
如果是新客户的普通询盘,通常对报价时间的要求比较高。因为一般情况下客户在收到3-5个报价后,就会做出初步的选择。如果报价时间太晚,被选中的几率将很低,因此这种情况下报价越快越好,最好在收到询价的当天就报价,争取成为第一个或第二个有效报价。根据经验,在相同的条件下,当天报价、第二天报价和第三天报价,拿到订单的几率通常为70%,25%和5%。
对于新客户的订单询价,通常是客户手边已经有实单,之所以又向新供应商询价,可能是因为某些原因导致有更换供货商的计划,比如原来供货商的交货不够顺利,或者原来的利润不够高等。客户更换供货商也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因此这种情况下,除了利润足够高外,客户更为关心的是交易能否顺利完成,因此要求报价应尽可能的准确和详细。对于这类询价,业务员一定要落实好各项条件后再予以报价,因此除非交货期要求特别紧,一般隔天报价甚至2-3天后报价也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此时给客户一个准确可靠的印象尤其重要。但即便如此,也要与客户保持沟通,告知客户因为有一些具体的细节需要确认,所以最终的方案将在XXX时间之前报出。
如何判断客户的询价是普通询盘还是订单询价呢?一般有实单的客户,询盘时通常对交货期比较敏感,在询盘中可能会提到“我们需要在XXX之前装运”或者 “请告知最快的装运期”等关于交货期的要求。
对于老客户,不仅不能因为是老客户就掉以轻心,还要给予足够的重视,毕竟维护老客户比开发新客户要容易得多。因此,对老客户的询价,要尽快回复,即使当天不能报价,也要及时告知客户原因,与客户保持互动,让客户了解具体的进展情况,并且尽快给客户报价。否则,会给客户造成我们对他的单子不感兴趣的印象。
六、回复客户询价要针对客户的目标价进行合理的分析
很多业务员在跟进客户时,得到客户反馈回来的目标价很低。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有如下两种可能:其一,客户对另外一家供应商的价格不是很有把握,通过询价来证实一下;其二是客户有合作的意向,因此告知自己的目标价看是否可行。面对这种情况,业务员该如何应对呢?
首先,作为业务员一定要对自己所在的行业有充分的了解。如果按客户的目标价自己做不下来,在什么地方有可能做下来?或者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做下来?要心中有数。比如雨伞,浙江上虞、福建厦门和广东深圳是主要的出口生产基地,质量方面一般深圳的最好,其次是厦门,上虞的质量要稍次一点儿,价格上自然深圳产的要高一些。
其次,对于客户给出的目标价,要帮助客户进行合理的分析。还是以上述雨伞为例,如果报的是深圳工厂生产的价格,比如30元,客户可能会回复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只有25元。那么有经验的业务员就应该向客户解释清楚这种产品在中国的几处主要产地,以及这几处产地产品质量和价格的差异,然后告诉客户这个价格对上虞产的可以做到,但深圳产的因为质量高,所以价格也高,这也是合理的报价。
当然,接下来一定要进一步跟进客户,如果可能,可以给客户寄送样品,以便客户进行质量对比。如果能将自己的报价再稍微降低一些,那么客户很可能倾向于与你合作了,因为他差不多以厦门产的价位买到了深圳产的质量。
七、回复客户询价要对利润率灵活掌握
大多数外贸公司,都要求业务员按一定的利润率报价。诚然,公司的利润是要保证的,但在收到客户的询价后,究竟按多高的利润率报价,最好是在综合考虑产品特点、当地的市场行情、客户情况以及订单数量等各种基本情况后,灵活处理。
例如有巴西新客户询价20000把两用扳手。在接到询价后,业务员首先要对当地市场行情有个大体的了解,类似产品在当地市场规模大体有多大,价位处于什么水平。接着,就要对客户的情况进行了解。如果比较大的采购商,都会有自己的网站,因此业务员可以登录客户网站,了解客户的资料。如果通过网站信息获知该客户是当地规模较大的五金工具类批发商,那么可以猜测这次询价的数量很可能是试订单,这种情况下,可以将报价的利润率降低一些,争取成交后得到更大订单。相反,如果客户只是零售商,可以判断其订单的数量应该不会超过20000把,而且很有可能先按照20000把询价,拿到比较低的价格后,实际采购数量却有限,这种情况下,报价的利润率就应该高一些。
实际业务操作中,不少业务员在接到客户的询价后,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公司规定的利润率算出价格,直接就报给了客户。抱着先按正常利润率报价,等客户反馈价格高了再去谈的想法,这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如果产品本身具有独特的设计和工艺、核心的技术或专利,这种做法无可厚非。但现实情况是目前我们国家出口产品中很大一部分并没有很强的市场优势,面临着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比如手动五金工具的生产厂家,仅江苏昆山就有上千家。所以除非是很难找到供应商的产品,基本上如果第一次报价太高,客户不会有兴趣也不会有时间再来进一步的磋商。等业务员跟进客户时了解到报价过高再调整价格时,可能客户已经和其他供应商进入样品确认阶段了。
以上列举了外贸业务员在回复客户询价时最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出口报价既是一门技术,也是一门艺术,熟练掌握报价的技巧,避免操作细节上的错误,对顺利拿到订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吴百福.国际贸易实务[M].安徽科技大学出版社,2012.
[2]银杏.企业出口报价核算方法分析[J].对外经贸实务,2011(6):64-66.
武荣: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的宗旨之一就是为对外贸易企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协会的各项工作都是围绕这个宗旨展开的。信用评估部具体负责协会行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的实施,2008年我会对45家企业进行了信用评价,其中37家企业获得AAA级信用等级,8家企业获得AA级信用等级。
针对此次金融危机对众多对外贸易企业带来的巨大冲击,我会的信用建设工作主要围绕“增强企业抗御风险能力,扩大企业出口创汇”来开展。
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改版升级“中国外经贸企业网”,将该网作为推广信用建设的主要宣传阵地。通过内容丰富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优秀企业产品展示,尽最大努力把守信企业推向市场。
二、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防范机制,组织开展会员企业信用管理知识培训。
三、召开政策宣讲会,解读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分析当前的经济形势,把握行业走向,同时将来自企业的呼声反映给上级主管部门。
四、针对会内众多企业均不同程度地遭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我会及时调整有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参评企业每家收费从7800元下调至6600元。
五、联系企业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或企业协会,及时沟通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情况,发动他们也参与到信用建设工作中来。
《WTO经济导刊》:行业信用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各个协会、企业、政府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您对于此项工作的持续改进有何具体建议?
武荣:行业信用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把优秀的企业推向市场,这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推动。政府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倡导企业诚实守信,对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同时严格惩戒不守信的行为。作为行业的中介组织,我谈几点工作中的体会:
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企业历史形成的相关数据做真实的记录,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形成初步的信用等级评价。
二、定期补充企业的相关数据,形成企业动态信用档案。
三、和与企业交易的关联方联系,对企业的信用等级做动态考评。
四、建立社会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功能。
五、建设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公示和服务的专有网络平台。
广州市旅游业的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位于我国各大城市的前列,尤其是2010年亚运会的举办,又一次推动广州市旅游业进一步发展,广州旅游业早已成为广州经济新的增长点。旅游服务贸易是国际服务贸易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国际贸易出口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世界发展最快、最具潜力和竞争力的贸易方式。一个城市或地区的旅游服务贸易创汇能力是反映该城市或地区的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最直接的经济效应指标,是衡量旅游经济效应的重要内容之一。旅游创汇收入是指给境外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一、广州旅游服务创汇与贸易出口创汇分析
全球知名杂志《福布斯》2008年把广州评为最适合发展旅游业的城市。对2006-2015年十年的广州旅游外汇收入及广州贸易出口额进行比较,从中可以看出在广州贸易出口额中广州旅游创汇的所占地位作用。
(一)增长率
通过2006-2015年这十年广州旅游外汇收入增长率与广州贸易出口额增长率进行比较。
由表1可以看出,2007年、2009年增速非常快,尤其是到了2010年广州亚运会,增速达到近十年最高峰29.38%。上述十年间,除2008年负增长,其他年份均是正增长,但增长率波动较大。2015年的旅游创汇收入是十年前2006年的二倍余。
广州贸易出口额除2009年负增长外,其他年份大都保持较高增长,许多年份保持在二位数的增长率,2010年广州亚运会达到增长率最高。从表中也可以看出,广州市贸易出口额的增长是超过广州市旅游外汇收入增长。
(二)比重
比较2006-2015年这十年来广州旅游外汇收入所占广州贸易出口比重。
谋2可以看出,广州市旅游外汇收入占广州市贸易出口额比重不高,最高值都没有超过10%。但占比比较稳定,波动幅度不大。
二、广州旅游创汇与GDP增长
(一)增长贡献率
为了进一步分析广州旅游外汇收入对广州总体经济的影响,采用贡献率来衡量分析广州旅游创汇对广州GDP的拉动作用。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可以反映出经济增长中有多大比例是该产业所贡献出来的,是考察一个产业时常用指标。常用公式:Ri=xi/yi,其中Ri表示产业i的贡献率,xi表示产业i的产值增量,y表示GDP的增量。
由表3可知,2010年广州市旅游创汇对GDP的贡献率是4.85%,是这几年的最高点,主要原因就是当年的广州亚运会直接影响。从2006-2015年期间,保持着较为平稳的贡献率。其中,2008、2011、2013这三年旅游创汇对GDP的贡献率相对比较低,都出现了负值。广州市旅游业在经济增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旅游创汇对广州GDP增长有一定的贡献。可见,广州市旅游创汇对GDP有一定的贡献率,总体呈现较为平稳的态势。
(二)散点图和回归分析
同时,为了更好的研究广州旅游创汇与GDP增长的关系,让旅游创汇效应更直观的体现出来,根据广州2006-2015年GDP和旅游外汇收入的数据绘制了散点图(下图)
此散点图可以看出广州的GDP与旅游外汇收入之间存在一定的线性相关。现假设二者存在线性相关关系,则设线性相关关系为Y=a+bx回归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其中Y为广州市历成的GDP,x为广州市历年的旅游外汇创汇收入,用Excel得出分析结果:
其回归结果的方程为:
(二)陕西省加工贸易外汇收支情况。加工贸易收汇在贸易收汇总额的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加工贸易的不断崛起表明其在整个贸易收汇中的份量逐渐增加。2008年全省加工贸易收汇额为10.60亿美元,占全省贸易收汇总额的17.17%;2009年全省加工贸易收汇额为9.25亿美元,占全省贸易收汇总额的23.55%,加工贸易收汇额较上年减少12.74%,其中,来料加工收汇额增长68.3%,但进料加工收汇额占加工贸易收汇额的98.2%,进料加工收汇额减少13.03%;2010年全省加工贸易收汇额为14.33亿美元,占全省贸易收汇总额的26.05%,加工贸易收汇额较上年猛增54.95%,其中,来料加工收汇额激增294.76%,进料加工收汇额增长53.06%。可以看出,来料加工收汇增势迅猛,然而来料加工收汇占比仅为2%,基数小、占比低,远远少于进料加工收汇,因此加工贸易收汇的变化趋势仍由进料加工收汇的涨跌起伏决定。
二、陕西省加工贸易发展的主要原因
(一)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为了促进陕西省涉外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解决资源瓶颈约束,缓解出口退税负担,地方政府大力引进外资,采取多项政策措施,改善投资软环境,鼓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二)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为缓解贸易顺差过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减少贸易摩擦的发生,我国进行了多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刺激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积极性,因为“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出口能有效降低退税调整带来的消极影响。
(三)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加工贸易两头在外,来料加工仅收加工费,进料加工需对外支付原材料费用,可抵消大部分外汇收入的结汇风险,相对一般贸易来说,加工贸易受汇率变动的影响较少。因此,为减少汇兑损失,部分企业转变出口贸易方式,改一般贸易为加工贸易或逐渐扩大加工贸易的比重。
(四)国内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近年来,国内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为降低生产成本,出口企业转向国际市场寻求原材料,以进口料件来对国产料件进行替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加工贸易的发展。
(五)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的促进。近年来,沿海加工贸易发达地区土地资源紧缺,能源、原材料供应紧张,劳动力成本上升,部分产业特别是传统产业的加工贸易逐渐失去竞争优势,导致加工贸易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西北地区加工贸易的发展。
三、当前加工贸易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加工贸易企业工缴费收入核定自主性过大,潜存异常资金流入的隐患。当前加工贸易工缴费收入是由外经贸部门根据企业与外方的来料加工合同予以核定。海关负责来料加工手册审批及工缴费的备案,考虑对原材料价格、国际市场行情和汇率的不断变化等客观原因,海关对于工缴费收入的核定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仍以企业报价为准。外汇局负责对来料加工贸易收汇进行核销管理,没有对工缴费率高低的审核义务,其监管的重点是外汇资金能否及时收回。由于各部门的监管重点不同,往往会形成各部门都管但又都不管的局面,企业可以通过根据外汇形势随时调整工缴费比率,缺乏监管,自主性过大,这样就存在异常资金随意流入的隐患。
(二)来料加工超比例结汇缺乏上限控制,外汇指定银行难以审核其真实性和合理性。按现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规定,对于来料加工贸易项下收汇超过出口额的20%为超比例收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后进行超比例收汇登记、核注,不需外汇局审核。然而对来料加工贸易收汇比例并没有设置上限,且企业只需向银行提供《出口收汇说明》、出口合同、加盖企业公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承诺书等资料即可向银行申请超比例登记,外汇指定银行在日常操作中难以确认其真实性和合理性。
(三)借道服务贸易项下支付,暗藏异常资金流动的漏洞。加工贸易中,加工企业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等方式汇入外汇,或以支付商标等无形资产费用汇出外汇,金额往往较大。由于服务贸易的多样性及其交易过程的无形性等特征,外汇局和银行只能根据企业提供的单据和合同进行表面真实性审核,难以把握服务贸易的真实性及定价的合理性,其收汇的真实性和付汇合理性实难掌握。
四、政策建议
(二)陕西省加工贸易外汇收支情况。加工贸易收汇在贸易收汇总额的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加工贸易的不断崛起表明其在整个贸易收汇中的份量逐渐增加。2008年全省加工贸易收汇额为10.60亿美元,占全省贸易收汇总额的17.17%;2009年全省加工贸易收汇额为9.25亿美元,占全省贸易收汇总额的23.55%,加工贸易收汇额较上年减少12.74%,其中,来料加工收汇额增长68.3%,但进料加工收汇额占加工贸易收汇额的98.2%,进料加工收汇额减少13.03%;2010年全省加工贸易收汇额为14.33亿美元,占全省贸易收汇总额的26.05%,加工贸易收汇额较上年猛增54.95%,其中,来料加工收汇额激增294.76%,进料加工收汇额增长53.06%。可以看出,来料加工收汇增势迅猛,然而来料加工收汇占比仅为2%,基数小、占比低,远远少于进料加工收汇,因此加工贸易收汇的变化趋势仍由进料加工收汇的涨跌起伏决定。
二、陕西省加工贸易发展的主要原因
(一)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为了促进陕西省涉外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解决资源瓶颈约束,缓解出口退税负担,地方政府大力引进外资,采取多项政策措施,改善投资软环境,鼓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二)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为缓解贸易顺差过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减少贸易摩擦的发生,我国进行了多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刺激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积极性,因为“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出口能有效降低退税调整带来的消极影响。
(三)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加工贸易两头在外,来料加工仅收加工费,进料加工需对外支付原材料费用,可抵消大部分外汇收入的结汇风险,相对一般贸易来说,加工贸易受汇率变动的影响较少。因此,为减少汇兑损失,部分企业转变出口贸易方式,改一般贸易为加工贸易或逐渐扩大加工贸易的比重。
(四)国内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近年来,国内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为降低生产成本,出口企业转向国际市场寻求原材料,以进口料件来对国产料件进行替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加工贸易的发展。
(五)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的促进。近年来,沿海加工贸易发达地区土地资源紧缺,能源、原材料供应紧张,劳动力成本上升,部分产业特别是传统产业的加工贸易逐渐失去竞争优势,导致加工贸易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西北地区加工贸易的发展。
三、当前加工贸易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加工贸易企业工缴费收入核定自主性过大,潜存异常资金流入的隐患。当前加工贸易工缴费收入是由外经贸部门根据企业与外方的来料加工合同予以核定。海关负责来料加工手册审批及工缴费的备案,考虑对原材料价格、国际市场行情和汇率的不断变化等客观原因,海关对于工缴费收入的核定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仍以企业报价为准。外汇局负责对来料加工贸易收汇进行核销管理,没有对工缴费率高低的审核义务,其监管的重点是外汇资金能否及时收回。由于各部门的监管重点不同,往往会形成各部门都管但又都不管的局面,企业可以通过根据外汇形势随时调整工缴费比率,缺乏监管,自主性过大,这样就存在异常资金随意流入的隐患。
(二)来料加工超比例结汇缺乏上限控制,外汇指定银行难以审核其真实性和合理性。按现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规定,对于来料加工贸易项下收汇超过出口额的20%为超比例收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后进行超比例收汇登记、核注,不需外汇局审核。然而对来料加工贸易收汇比例并没有设置上限,且企业只需向银行提供《出口收汇说明》、出口合同、加盖企业公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承诺书等资料即可向银行申请超比例登记,外汇指定银行在日常操作中难以确认其真实性和合理性。
(三)借道服务贸易项下支付,暗藏异常资金流动的漏洞。加工贸易中,加工企业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等方式汇入外汇,或以支付商标等无形资产费用汇出外汇,金额往往较大。由于服务贸易的多样性及其交易过程的无形性等特征,外汇局和银行只能根据企业提供的单据和合同进行表面真实性审核,难以把握服务贸易的真实性及定价的合理性,其收汇的真实性和付汇合理性实难掌握。
四、政策建议
2.建立工作制度,完善非现场监测工作机制。外汇管理改革后,监测分析成为常态化工作,天津外汇局要分别建立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和账户非现场监测规程制度,明确非现场监测与综合分析内容和具体业务流程,并定期形成分析报告作为监测分析常态化重要载体。同时要成立外汇综合分析工作小组,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对分析报告内容进行充分讨论,集体研究确定下一步监测核点,形成一套完善的非现场监测工作机制。
3.优化人员配置,提升综合监测分析水平。外汇管理改革后,外汇局职能有所转变,天津外汇局将按照总局要求重新划分科室、对业务流程再造、整合岗位设置,让学习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过硬的年轻骨干负责综合分析和非现场监测工作,做好对经常项目外汇形势分析工作,发现趋势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反馈,切实提高综合监测分析水平。
二、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
1.创新监管模式,实行专人负责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管。外汇管理改革后,天津外汇局应不断探索新型监管模式,将所有需重点监测及关注问题进行梳理,按照业务系统模块与贸易方式相结合再任务分解的方法,对监测工作进行划分,明确监测重点和责任,实行专人专领域监管,全方位、立体化监测跨境资金流动,并按月沟通监测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核查方向,提高监管有效性。
2.强化事后管理,加大现场核查和分类管理力度。外汇管理改革后,天津外汇局要采取与企业负责人约谈等多种方式,对外汇业务存在异常的企业实施现场核查,并将符合分类管理条件的企业及时进行分类,使绝大多数A类企业享受便利,对B、C类企业在单证审核、业务类型、办理程序、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审慎监管,充分体现促进便利化与加强管理并重的监管原则,这也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一人得病,大家吃药”的管理模式。同时发现异常交易线索向外汇检查部门移交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3.注重专项管理,加强对新外贸企业的帮扶。外汇管理改革后,外汇局对新列入名录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为了更好地对新外贸企业进行服务,天津外汇局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培训,组织专题培训班全面介绍外汇法规,同时日常提供专门咨询,另一方面要管理与服务并行,对新企业实行定时提醒、分类管理的措施。这种做法将不仅强化企业守法自律意识,也使外汇局对辅导期企业管理日常化、制度化,同时也有助于外汇局提供政策服务、依法行政,形成正向激励,切实做到将服务寓于管理,为新企业保驾护航。
三、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
1.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服务机制,促进经济主体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天津地区大企业数量少、外汇收支占比高,针对此特点,天津外汇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对核心企业实行“一对一”专员联系制度,及时沟通了解重点企业新动向,并提供政策指导服务,实现从抓全部主体向抓重点主体的转变,同时也将有效促进市场经济主体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探索银行主体监管,加强对银行的窗口指导和核查。外汇管理改革后,银行将承担更多真实性审核工作,是外汇局和企业间的重要桥梁,银行是否能切实履行“展业三原则”是外汇政策能否成功落地的关键。天津外汇局将指导银行制定并完善其内控制度,同时对银行结售汇情况进行监测,加强沟通联系,使银行能及时了解外汇形势与当前时期需关注的问题,并对其外汇业务加以指导,提升银行防范外汇风险的能力。
四、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
1.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地区实体经济发展。外汇管理改革重要目的就是进一步促进便利、服务实体发展,天津外汇局也将结合地区实际,因地制宜,首先要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业务的政策便利化程度,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其业务流程和需求,加强培训和指导并给予专项服务。其次,要稳步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工作,指导有需求的公司完成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2.实行差异化管理,确保合规企业享受政策便利。近年来,天津地区外贸企业转卖业务量迅速扩大,转卖业务存在资金流与货物流偏离的特点,如不加以处理,这些指标异常的转卖企业会被业务系统自动列入重点企业监测库,进而进入现场核查,这样不仅会增加外汇局现场核查业务量和审核难度,还将加大相关企业工作量。下一步,天津外汇局将对主营转卖业务的企业进行调研,并研究措施对其实行差异化管理,实现有效监管的同时,确保合规企业享受政策便利。
五、从“正面清单”转变到“负面清单”
涉外经济的活跃程度与地方经济的发展水平息息相关,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涉外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外汇金融的有力支持。在当前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各级涉外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外汇金融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实事求是地分析主客观环境,根据当前国际金融业务发展现状,审时度势地制定应对策略,切实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外汇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外汇服务水平,创新业务品种,简化办理程序,落实外汇改革政策。要以人为本,为涉外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市对外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落实货币信贷政策
外汇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的部署,结合当前形势和辖区实际,认真落实好各项外汇改革政策,不断优化“窗口服务”质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对进出口企业等涉汇经济主体的政策培训和指导力度,引导外汇指定银行积极创新外汇金融服务产品,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规避汇率风险,积极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开展对外投资,扩大对外贸易。各涉外金融机构要结合各自工作重点与方向,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积极发挥信贷政策结构调整作用,加大信贷产品的创新力度,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大力支持外贸支柱产业、骨干企业和重要产品的发展。要不失时机地将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与积极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有效配合,促进外贸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为全市对外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环境,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对外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撑作用。
三、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管理方式转变
外汇管理要始终坚持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出发,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有条不紊转变管理方式,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在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辖区经济金融安全的前提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主动寻求便利化举措,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
(一)缩短行政审批时间。结合实际制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市中心支局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指南,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市中心支局承办的52项行政许可事项和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省分局审批的7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布,明确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依据、对象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给企业提供便利。同时缩短行政审批时间,将收到行政相对人完整材料之日起需5到20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审批业务均缩短为2个工作日内办结,能当日办结的争取当日办结。
(二)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即“承诺办理制”,对承诺办理的外汇业务无条件按要求办理;“首问负责制”,对企业咨询办理的外汇业务负责接待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完成全业务的操作;“零收费制”,在外汇管理局办理的每一笔外汇业务和业务单据不收取银行、企业任何费用。
(三)积极开辟收结汇“绿色通道”。在政策允许、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国家外汇管理局市中心支局为诚实守信企业开辟收结汇“绿色通道”,改进和完善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和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对信誉好的优质企业开辟“高速通道”,采取企业用汇后核注、银行实时报备的方式,便利企业资金运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真实性审核给经济主体带来的额外成本。
(四)放宽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发放标准。对于首次领单的出口企业,只要提供真实的出口合同,按照企业要求发单;对于出口收汇核销率高的企业,按照企业需求发放;对于有逾期未核销情况的出口企业,在其说明一定时期内可以核销的理由后,酌情发放;对于用单量大的出口企业,国家外汇管理局市中心支局定期征求意见,采取预约方式,满足企业的出口需要。
(五)改进收结汇联网核查工作。对企业确已出口但因数据传输时滞造成可收汇额不足的,允许其先结汇后核查。将出口企业预收货款收汇比例调高至上年度收汇总额的30%,将部分业务审核权限下放到外汇指定银行。在加强贸易收结汇与贸易活动真实性、一致性审核的同时,便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贸易融资和收回货款,保障资金安全。
(六)提高出口企业收付汇比例。在加强贸易收结汇与贸易活动真实性、一致性审核的同时,将企业预收货款比例由10%调高至30%,将部分审核权限下放到外汇指定银行。简化企业申请贸易信贷临时额度、注销、退汇等环节的审批程序,对于不能满足出口预收汇比例和进口延期付汇比例需求的企业,坚持贸易真实性原则,适当提高其基础比例。取消企业已在贸易信贷系统中登记的3万美元以下的小额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的比例限制。
(七)实施进出口收付汇差额核销。在把握真实性审核的原则下,对因市场行情变动等原因引起的进出口收付汇差额,酌情给予差额核销,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由于国际市场产品价格波动造成的进出口核销难题。对有真实贸易背景、确因金融危机等国内外因素而产生的逾期未核销情况,根据企业申请适当延长核销期限,采取适时跟踪等措施加强外汇服务。
(八)完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按照均衡管理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外汇管理局《服务贸易及收益和经常转移外汇收支真实性审核监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企业提供规范、透明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管理政策。
(九)放宽境外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积极支持全市企业“走出去”的发展战略,支持我市企业抓住有利时机,开发境外资源,开拓境外市场。简化相关手续,1000万美元以下(含1000万美元)的境外投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市中心支局直接审批,10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报国家外汇管理局省分局审批。放宽跨境融资限制,便利境内企业“走出去”所需外汇资金的获取和运用。
(十)完善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适当放宽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管理限制,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流入超过账户最高限额时,允许企业在一定的比例内结汇使用。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手续,推行网上联合年检,降低年检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外汇管理透明度
中图分类号:F830.33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8)04-057-02
一、商业银行发展中小企业外汇业务的现实需求分析
(一)发展中小企业外汇业务是商业银行实现经营转型的重要内容
首先,发展外汇业务是商业银行实现赢利模式转变的需要。商业银行实现赢利模式转变就是要由过度依赖存贷利差,到逐步提升中间业务收入比重。目前非利息收入作为外资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占比达到40%以上,与之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存在着巨大的空间。外汇业务作为银行中间业务的重要种类,产品系列丰富且产品附加值高,一直以来被外资银行视为“黄金”业务,并成为其开拓我国市场的首选目标。而在我国,除中国银行外,各家商业银行一直以来并未对外汇业务予以足够的重视,其价值创造能力也未被充分发掘。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突飞猛进,我国外汇业务市场迅速扩大,形成对银行外汇服务的强烈需求,外汇业务正在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其次,拓展中小企业市场是商业银行加快调整客户结构的需要。目前,随着大客户直接融资能力和议价能力的增强,以及银行同业对优质大型客户竞争的加剧,商业银行在同大客户的博弈中处于劣势,盈利空间被不断压缩,大客户对商业银行的贡献度在逐步下降。尽快调整客户结构,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实现战略转型的迫切要求。我国中小企业市场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商业银行如能加快转型,抢在竞争对手之前进入利润丰厚的中小企业客户市场,对实现自身盈利的持续增长意义重大。
第三,发展中小企业外汇业务是商业银行应对市场变化的重要选择。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广大中小企业日益融入到国际经济与合作中,其对外贸易正在向全面快速发展的阶段迈进,并表现出强大的增长潜力。中小企业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之相伴,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也日趋复合化,商业银行单纯依靠传统业务已经难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积极围绕中小企业日益活跃的进出口贸易提供专业化的外汇服务,既是对企业金融服务的深化,也是商业银行顺应市场变化,积极调整经营战略的现实选择。
(二)银行外汇服务支持是中小企业实现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是贸易融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融资难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而贸易融资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贸易融资下银行关注每笔交易的真实性,通过对交易中物流和资金流的控制,来掌控风险,确保资金的回笼,从而规避了中小企业在披露信息和财务等方面存在的融资障碍。
二是银行外汇服务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外汇知识有限、对汇率避险工具缺乏了解的问题,这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进出口贸易的开展。在我国汇率改革不断推进,企业生产经营日益国际化的今天,中小企业亟待增强规避汇率风险的能力,而商业银行恰好可以弥补中小企业这一不足,通过提供专业的外汇服务,商业银行能够有效增强中小企业的汇率避险能力,使其更好的参与到国际经济与合作中去。
三是银行服务支持可以增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拓展能力。在国际贸易中,广大中小企业受自身规模、实力所限往往购销渠道和购销方式较为单一,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也制约了其业务市场的开拓。商业银行通过提供丰富多样的外汇产品安排,如通过信用证、保函可以给予企业银行信用支持,通过国际保理、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等安排可以使企业以赊销方式争取业务市场,同时满足其融资需要,从而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商业银行发展中小企业外汇业务的建议
(一)转变观念,重视中小企业外汇业务拓展
商业银行要从长远发展的角度、从业务战略转型的高度认识发展中小企业外汇业务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提升银行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重要手段,从发展政策上和资源配置上给予大力支持,为中小企业外汇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积极发掘、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客户
商业银行需要理性发展中小企业外汇市场,要结合自身实际状况确立中小企业客户的优选标准,通过分析、整合市场信息,寻找、发掘优质中小企业客户,在认真研究客户需求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开展营销工作。
(三)整合外汇产品,提供综合化的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开展外汇业务营销要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市场细分,针对中小企业多样化的需求,对现有的国际结算类产品、贸易融资类产品、外汇资金类产品进行有机整合,为客户设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并突出差别化、精细化和个性化,提高客户对银行的认可度和忠诚度。
(四)加快产品创新,重视品牌建设
与传统银行业务相比,外汇业务国际同步性强,产品更新快,在同业竞争日趋激烈,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的今天,商业银行只有具备持续旺盛的创新能力,才能在竞争中赢得先机和主动,不断保持并扩大市场份额。在进行产品创新过程中,商业银行要注意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通过特色突出的品牌,使客户对银行产品和服务形成良好的认知度和辨识度,有效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优势。
(五)加强本外币业务的整体联动营销
商业银行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巩固传统业务与发展外汇业务的关系,大力倡导外汇业务的战略地位,明确两者相辅相成的关系。通过本外币业务的综合营销、部门立体交叉营销、产品系列营销,加强对存量客户的挖潜和对新客户的渗透,提高营销效率。在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的同时,不断提高中小企业的综合贡献度,实现商业银行经营效益的最大化。
(六)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发展外汇业务,人才是关键。商业银行要通过多种渠道吸纳、引进高素质的外汇专业人才,同时对外汇业务的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风险经理及操作人员加强产品、政策、流程等方面的培训。通过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营销管理队伍,为外汇业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周峰,2007: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J].南方金融第4期。
(一)取消贸易收付汇核销管理制度。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取消企业贸易收付汇核销和出口收汇联网核查手续,取消企业退税与出口核销挂钩机制。对进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将企业分为A、B、C三类,对占绝大多数的A类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实施便利政策,除特殊业务需要到外汇局进行登记外,其他业务均可直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同时简化对A类企业付汇单证审核要求,企业可凭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一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二)取消企业贸易信贷审批手续。取消企业预收、预付、延收、延付等贸易信贷收付汇额度、比例调整、超期限核准及注销登记,对企业贸易信贷实行事后报告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外汇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三)加快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开展。按照“积极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原则,加强对全县具有存放境外资金需求、集团化管理能力强的企业的政策支持,着重指导其稳步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财务运营成本,便利企业进行跨境资金运作。
二、完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积极促进投融资便利化
(四)简化直接投资业务流程。取消现行外商直接投资转股、
减资、清算、先行回收投资所得的对外购付汇核准,取消外商投资企业以应属境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转增资及所得人民币再投资核准(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境内合法所得再投资业务除外),统一将其纳入变更登记。
(五)放宽部分专用外汇账户资金收付限制。开立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的境内个人,可凭相应资产变现收入完税凭证向银行申请办理资产变现账户资金结汇,境内个人以资产变现账户资金结汇所得人民币支付本次资产变现收入税款的,可直接凭缴税通知书办理结汇,无需提供相应的资产变现收入完税凭证;境内个人或机构(不含银行)接收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交付的各类保证金,可向外汇局申请开立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
(六)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资企业借用短期外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中资企业,允许其在外汇局核定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内,从境外直接借入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短期外债,用于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境外融资。
(七)推广中资企业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政策。境内机构在向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时,可以接受债务人提供的外币质押,质押外汇来源仅限于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除外)内的资金。
(八)建立重大外汇业务审批绿色通道。围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国家重点支持产业,对重大外汇业务审批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支持投向高端产业的外商投资项目;积极参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为企业提供外汇政策咨询服务;支持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加强对企业海外上市融资及资金调回的政策辅导,帮助企业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三、改善对金融机构的外汇管理,进一步提高外汇服务水平
(九)全面推进电子银行结售汇业务。积极引导银行利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自助终端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促进银行业务电子化、网络化发展,在减轻银行柜台压力的同时,便利个人通过银行多种电子渠道进行自助结售汇操作。
(十)简化银行结售汇市场准入审批手续。完善推广银行结售汇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对银行结售汇市场准入实行网上备案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办结售汇业务。
四、加快转变外汇管理方式,加大对涉外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一)稳步推进外汇主体监管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总分局主体监管工作要求,积极推动主体监管试点工作,努力探索主体监管的有效实现形式,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十二)深入开展“一企一策”式外汇服务。深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个案处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有针对性地帮助涉外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量身定制外汇服务措施。
(十三)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坚持贴近企业需求、重在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等原则,继续开展外汇政策业务集中宣讲活动。积极采取政务公开、媒体宣传、网站等各种措施,加强外汇管理基础知识、重要政策以及热点问题的宣传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