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服务贸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27 16: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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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服务贸易

篇(1)

中图分类号:F74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7-0080-04

一、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的内涵

金融服务贸易属于服务贸易的一个部分,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WTO、《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的相关定义,综合来说金融服务贸易出口是指贸易出口方向进口方提供金融服务并获得收入的过程,包括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和通过外国附属机构实现的服务。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相关内容,金融服务贸易出口可以有以下四种形式:一是跨境供给,这是服务生产者和服务消费者都不移动的金融服务贸易,比如通过电信手段实时向国外消费者提供金融交易服务。二是境外消费,如境内机构组织培训境外金融服务人员。三是商业存在,即金融服务机构出境设立机构。四是自然人员移动,如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出境提供服务。[1]

二、当前金融服务贸易发展形势

(一)金融服务是各国产业转移重点之一

放眼世界,随着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继续推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在各国经济中的地位还将不断提升,服务贸易发展更加趋于活跃。

目前全球经济总量中,服务业已占60%以上,1990年至2005年,以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占比则从37.5%逐步增长到47.8%。表明金融、保险、旅游和咨询等领域,是产业国际转移重点领域。WTO新一轮谈判、区域性经济合作谈判,金融服务贸易都成为主要议题。加快服务贸易发展,增强服务贸易竞争力,将成为各国长期关注焦点。

(二)我国已把服务贸易发展放在重要位置

1.政府对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相当重视。在2007年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强调要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根据国际服务业转移趋势和我国服务业发展需要,我国承接服务业转移的重点首先应是生产性领域服务,这其中就包括金融服务。

地方政府也已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服务贸易发展。比如:2005年《上海市政府关于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意见》对承接国际服务业外包的服务出口企业给予研发资金、优惠政策等扶持。2006年5月在上海举行的金融BPO研讨会上,上海把金融服务出口提高到了一个战略高度,预备建设成国际跨国金融机构的亚太总部和服务全球的后台部门。

2.在入世“后过渡期”,金融服务对外开放成为重点领域。随着外资机构的进驻,服务贸易进口将快速增加。同时,扩大优势服务贸易领域出口,将成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点。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将在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和新一轮对外开放中、在政府积极推动中获得更大的动力。可以预见,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将进入“井喷”时期,金融服务贸易的出口也面临新的的发展机遇。

(三)高储蓄率构成了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的有力支撑

1.巨大的金融资产是金融服务出口的资源和保障。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质量的改善,对金融服务业有了多层次的市场需求。中国拥有世界最高的储蓄率,2006年1月中国居民储蓄率达到51%,中国居民储蓄率余额突破1万亿人民币,人均储蓄超过1万元人民币。同时,中国外汇储备高居世界榜首,突破9000亿美元。这为金融服务出口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2.高储蓄有利于提高金融服务出口竞争力。同有形产品相比,服务产品的消费具有其独特性,由于服务一旦被生产出来,如果不能立即消费掉就会形成损失,因此,服务贸易竞争更加依赖于需求方面的因素。居民储蓄增加也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更多更复杂的要求,这将成为金融机构改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的原动力,从使金融机构逐步提高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增强金融服务出口的实力。

(四)服务外包兴盛推进金融服务业新领域不断开辟

服务外包是近年来兴起的国际分工模式,也是我国扩大服务贸易出口的机遇。

1.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承接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发展金融服务出口。根据2004年3月20日德勤会计事务所在美联储理事会会议上做的《银行业务离岸及跨境外包情况》报告估计:2004年后的五年内,美国金融服务业将有占成本15%的业务,计3560亿美元,外包到境外,并预测2010年的离岸业务市场产值将达到4000亿美元,占整个行业总产值的20%。与此同时,其他欧美国家的金融离岸外包业务量也不断增长。我国金融机构应该把握这个大好时机,积极承接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开拓金融服务出口途径。

2.为服务外包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持将成为新的金融服务贸易出口增长点。在我国企业承接其他服务外包时,作为服务提供者的国内企业,在各种的交易模式中都需要金融机构相应的支持。在世界最大的1000家公司中,大约70%的企业尚未向低成本国家外包任何商务流程,服务外包市场潜力巨大。[2]为金融机构应该根据不同的业务发展需要、不同的投资主体及投资比例,提供个性化服务。

(五)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使得金融机构得益于技术外溢效应

在全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背景下,2006年12月11日中国入世5年保护期结束,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中国向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零售业务。这标志着中国对WTO承诺的全面兑现,也代表平等国民待遇下的中国后金融时代已经到来。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是一种非零和博弈,在让渡本国部分市场的同时也能扩大出口。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服务手段与管理方式,当发达国家采用跨国经营方式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服务业转移时,子公司很大程度上是母公司的复制,所以经营方式与企业文化等先进理念会随着资源和自然人的流动在东道国得到扩展。服务业价值链的弱拆分性使得服务FDI过程中技术外溢效应十分明显,这显然对东道国的服务水平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对金融服务出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金融服务出口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不高

1982至2005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长近29倍,年均增长15.9%,为全球平均增长水平的2倍,出口世界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05年的第8位。我国金融服务出口发展也十分迅速,1997-2005年间年均增长23.5%,2005年出口规模达到1.45亿美元(见表1)。然而,尽管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增长很快,但出口的产业结构不合理,多集中于传统服务业,而金融等技术含量高的现代服务领域,更是出口总量少且占世界市场份额小。2005年金融服务出口额仅1.45亿美元,占所有服务出口额的0.2%。比较美国在2002金融服务出口额就达到了158.6亿美元,2003年的金融服务出口额达175.4亿美元。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说,这恰好体现了金融服务出口的发展空间广阔。

(二)服务贸易结构日益向知识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

全球信息技术革命的不断发展增强了服务活动及其过程的可贸易性,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扩张。与近年来出现的大型呼叫中心、数据库服务、远程财务处理等一样,新的金融服务贸易业务也将逐渐衍生出来。世界服务贸易将逐渐由以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如何跟上现代技术变化的脚步对金融服务贸易来说是个挑战。

(三)我国金融机构创新能力较弱

我国银行创新能力与外资银行相比差距很大。1996年起仅花旗银行就已经在我国申请了19项金融产品的“商业方法类”的发明专利,而中资银行几乎没有金融产品的发明专利。我国银行开发的产品和服务,多数品质还属于低层次、简单模仿外资银行的阶段,同质化也很严重,各家银行的服务基本上差不多,没有个性化的、有特色的产品和服务。外资银行国际服务网络和投资咨询服务的优势、长期积累的经验和雄厚的信用基础都会对我国金融服务出口的市场开拓造成压力。

(四)高素质人才的短缺

根据波特的“钻石理论”,影响服务业竞争力的四大因素之一就是生产要素的禀赋情况,包括基本要素和高等要素,其中高等要素起到关键作用。服务具有不可存储性,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都是在交易时刻短暂存在的,现代服务贸易以人力资本密集型服务为主,人力资本的获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通过长期的教育、培训和研究开发才能形成。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进驻,在高薪、有效的激励机制、先进的管理理念等因素的吸引下,许多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对外资机构趋之若骛。如何培养人才同时避免高素质人才的流失是金融机构面临的问题。

(五)在外设立的金融机构本土化程度不够

近年来中国银行在海外机构越来越多,但是本土化程度还不够,这主要表现在机构的骨干主要都是国内派出去的,当地银行的工作语言是汉语,招聘的员工主要是华人华裔,而且客户主要也是华裔,外国当地的客户非常非常少。这对业务的发展有制约,需要从策略上进行改变。

四、促进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的对策

(一)加强国内外宣传推介

在服务贸易中,产品的产生都是即时的,消费者的因素往往对贸易起着决定作用。由于服务贸易服务本身是抽象的,不具有实体性的,所以服务的消费者很难事先对服务做出评估,服务的提供者的声誉和形象就成了消费者选择的依据,因此,企业形象和知名度在服务贸易中是非常重要的。

自20世纪50年代美洲银行将时常营销观念引入金融领域以来,美国在这方面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美国商务部专门设有项目咨询中心,每年在国内几十个城市和几十个国家开展宣传推介活动。一方面向国内相关公司介绍项目情况,另一方面向国外项目单位推介美国企业。[3]对于金融服务出口,就是要加大对国内金融服务机构的品牌宣传、相关金融产品宣传。

(二)加强政府支持

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政府行为的有效介入是十分必要的。要发展我国的服务贸易,政府必须担负起相应的重要责任。政府对金融服务出口的支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利用政治力量,通过双边和多边市场开放谈判,迫使外国政府消除服务贸易壁垒,开放市场;二是有针对性地制定金融服务业出口市场战略;三是出台相关的财税鼓励政策,促使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服务外包,促进金融服务外包的进一步发展。[4]同时,对现行财税制度进行税率等方面的改革,以便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在提升金融服务业竞争力中的作用;四是建立出口对策支持中心,收集并向企业提供有关外国重大项目信息与对策建议,全力帮助金融机构争取金融服务,协调其他所有政府相关机构,应用各种资源对目标项目提供全力支持。

(三)通过行业协会促进金融服务的出口

目前我国行业协会和金融服务的民间组织数量不多,影响力也还不大,不过金融机构一直在进行探索。2006年10月9日,7家全国性金融行业协会宣布建立全国金融行业协会联席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契机。通过行业协会联合金融服务业,用一个声音说话,共同争取利益将十分有利于金融服务出口的发展。

(四)完善相关法律

一是加强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的前提之一。金融服务外包通常采取电子交付的方式,这就使得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受到了网络的挑战。这就需要我国完善服务外包领域知识产权立法,对网络环境下的新型知识产权给予保护。

二是完善个人数据资料保护法。金融服务离岸外包必须伴随着金融机构所独有的非公开的客户或业务信息的转移,因此必将把数据资料保护方面缺乏力度的国家拒之门外。我国应从自己的实情出发,根据国际相关法规,完善相应的资料跨国流通的监管法律,以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国利益。[5]

(五)注重人才库建设

建设人才库可以从三方面入手:一是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培养国际化的高素质的银行员工,并且从制度上入手,留住人才,建立完善的人才梯队。二是利用海外机构地处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员工培训基地,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三是从全球招聘海外机构的高管人员。吸纳有高素质的、国际化的专业人才。

(六)重构海外发展战略方针

为了实现在海外设立的金融机构实现本土化,应当从战略上加以调整。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制定战略计划:一是收购参股海外银行。这样即可以解决机构网点业务员工的本土化,也可以扩大当地业务,同时还可以定期派出员工去进行实习和培训。二是针对性地对跨国公司以及当地的有关企业进行投资参股。这样可以建立海外机构的稳定客户群,有利于把业务做强做大。

参考文献:

[1] WTO Document S/C/W/72.Council for Trade in Services: Financial Services: Background Note by the Secretariat.

[2] 黎世奇.《金融服务外包文件》之评析[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0).

[3]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服务外包[DB/OL]. http://cbrc.省略/chinese/home/jsp/docView.jsp?docID=1495.

[4] 韩龙.世贸组织与金融服务贸易[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

[5] 龚柏华.从WTO的视角,论中国承接金融服务离岸外包相关法律问题[DB/OL]. http://省略:7001/wto/content.jsp?id=14541.

Strategies of Export in Financial Services in New Circumstances

WANG Jing

篇(2)

关键词:海运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EBOPS

随着全球化的加深,世界格局发生了改变,新兴市场国家在不断崛起,伴随着新兴市场国家货物贸易的不断发展及顺差增加,同时存在的是服务贸易的逆差增加。服务贸易正成为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全球经济70%是服务型经济,而运输服务贸易在服务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海运服务贸易又在运输服务贸易中占比最大。根据UN Sevice Trade Database 数据,2008年,海运服务贸易占到了运输服务贸易的38.23% 。同时,海运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提高有利于减少运输成本,直接影响着货物贸易的成本,从而提高新兴市场国家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因此,关注海运服务贸易,对于强化竞争优势并带动其他服务业和货物贸易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新兴市场国家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服务贸易各行业总体竞争力的测度,对运输服务贸易的研究,比较多的研究对象是中国。目前的文献对于我国运输服务贸易是否存在竞争优势具有不同看法。另一种观点是基于比较优势要素的分析,认为运输服务需要的要素是设备(船队、飞机)和人员(船员、飞行员),随着中国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中国在造船、设备的拥有、购买外国先进船只以及劳动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因而我国在运输服务贸易上具有比较优势(洪晓东,2003)。第三种观点认为不能简单地以数字运算来判断竞争力的强弱,运输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形成有着更为复杂和深刻的原因。逆差的产生及持续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的货物贸易增长过快,运输服务在短期内供给不足,供求的缺口需要由运输服务的进口来弥补;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运输服务市场的开放程度较高,市场被外国企业抢占(何伟、何忠伟,2008)。

但目前的文献主要是集中研究运输服务贸易整体行业,未对运输服务贸易的分类项目进行研究。多数研究数据是基于《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BPM5,Balance of Payments Manual)统计分析,BMP5统计的缺陷在于没有服务项目进行细分,只有大类数据,而扩大的国际收支服务分类(EBOPS)对BPM5分类进行细化。不能简单的认为海运服务贸易整体行业的优劣势即为海运客运、海运货运和海运其他所有项目的优劣势,应该分析出海运服务贸易主要的劣势来源于哪个项目。本文将选取2001-2008年UN Sevice Trade Database按《扩大的国际收支》EBOPS统计的数据,运用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和贸易竞争力指数对“金砖四国”海运服务贸易及各分类项目国际竞争力进行测度,并选发达国家代表德国进行国际比较。

“金砖四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一)海运服务贸易增速快且在运输服务贸易中比重大

中国的海运出口占运输服务贸易总出口的份额由2001年的43.4%上升到2008年的66.2%,增长了23个百分点。2008年,巴西的海运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相比2001年增长了200.3%,印度和巴西的海运出口占运输服务贸易总出口的份额都高达80%以上,俄罗斯的海运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的年平均增速为15.5%,但俄罗斯的海运出口的比例略有下降,2008年占到了24.6%。说明海运作为传统的运输方式,其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金砖四国”海运服务贸易进口增幅则较为平缓,中国从2001年占运输服务进口总额的28.84%,2008年达到31.67%。巴西从2001年的66.2%上升到71.0%,印度和俄罗斯的海运进口占比还略有下降。在“金砖四国”中,海运服务贸易出口占比最大的是印度,进口占比最大的是中国。

(二)海运服务贸易逆差差异较大

虽然海运服务贸易出口额逐年扩大,但中国和巴西的海运服务贸易逆差较大,2001-2008年间我国海运服务贸易逆差仍呈逐步扩大的趋势,海运服务贸易逆差2001年为48.83亿美元,2007年达到152.79亿美元的峰值,随后开始回落,2008年为151.49亿美元。我国运输服务贸易中,主要逆差来源于海运,2001年海运逆差为48.83亿美元,占运输服务贸易逆差的73%,这个比例持续上升,2007年超过了运输服务贸易逆差达到152.79。巴西的海运逆差2001年后开始回落,由2001年的18.23亿美元一度降到了2005年的6.93,2005年后又开始上升,2008年达到了28.09。印度的海运服务顺差在2001年以后逐年扩大,由2002年的5.56亿美元上升到2006年25.37。俄罗斯的海运服务贸易从2001年开始持续顺差,2001-2005年平均增速为44.51%,2006年开始顺差减小,2008年降到了2.97亿美元,相比 2001年减少了40.72%。

“金砖四国”海运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

基于《扩大的国际收支》EBOPS统计,海运服务贸易包括海运客运,海运货运及海运其他,海运其他包括沿海船和远洋船拖和推运输服务、领航和停泊服务、船只救助和打捞服务及其他运输设备的保养和维修服务等。本文将依据EBOPS统计采用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和竞争力指数对“金砖四国”海运服务贸易进行测度与比较。

(一)国际市场占有率分析

国际市场占有率是指一国某种产品或服务的出口额与该产品或服务世界出口总额之比。这一指标测度的是一国出口的绝对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国在贸易出口方面的地位和竞争能力。其计算公式为:

MSij= Xij/Xwj

其中,MSij表示i国或地区j产品或服务的国际市场占有率,Xij表示i国或地区j产品或服务的出口总额,Xwj表示世界j产品或服务的出口总额。表1计算了按EBOPS统计的“金砖四国”海运服务贸易及分类项目的国际市场占有率。

从海运服务贸易总体来看(见表1),中国的海运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在“金砖四国”中是最高的,并逐步上升,由2001年的1.82%上升到2008年的7.44%,而印度、巴西和俄罗斯在海运市场的占有率较低,并且俄罗斯的市场占有率还在逐步下降,印度和巴西的占有率在缓慢上升,上升速度不及中国。就分类项目来看,中国海运市场的占有率主要来自于海运货运,这跟中国货物贸易的快速发展有很大关系,而巴西和俄罗斯在海运货运上的占有率很低,在海运其他上的占有率较高。

作为发达国家代表的德国的海运市场占有率远远高于“金砖四国”,并有不断上升的趋势,说明传统的发达国家在国际海运市场上依然占据重要地位(见表2)。从分类项目来看,德国在海运货运和客运的市场占有率都高于“金砖四国”,特别是在海运货运上具有很高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只有在海运其他项目上低于巴西和俄罗斯。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标只考虑了出口因素,没有考虑到进口的作用,还应结合其他指标进行补充。

(二)竞争优势指数

贸易专业化指数(TSC)反映某一产业净出口与该产业进出口总额的比例,用来说明该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贸易竞争力指数作为一个与贸易总额的相对值,它剔除了通货膨胀等宏观总量方面波动的影响,因此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之间是可比的。其计算公式为:

TSC =(Eij-Iij)/(Eij+Iij)

式中Eij为i国j产品或服务的出口,Iij代表i国j产品或服务的进口。TSC在1和-1之间变动, TSC>0表示产业处于优势,越接近1,竞争优势越大,TSC

从海运服务贸易总体来看(见表3),中国和巴西都没有竞争优势,但是中国和巴西的 TSC指数都在稳步上升,印度和俄罗斯在海运服务贸易上具有微弱优势,这种优势在逐步减小。从海运分类项目来看,中国在海运客运项目上具有竞争优势,2005年达到峰值0.679,此后开始下降;在海运货运项目上,中国、印度和巴西的TSC指数都为负,都没有竞争优势,俄罗斯也在2006年由竞争优势变为了劣势,但是中国的竞争劣势在逐步减小,2008年,中国的TSC指数值是四国中最大的,劣势最小。在海运其他项目上,俄罗斯具备竞争优势。

相比“金砖四国”,德国在海运服务贸易上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并且这种优势在不断扩大,特别是在海运货运项目上,优势非常明显(见表4),这与“金砖四国”在海运货运上的弱势形成鲜明对比,说明“金砖四国”在海运货运上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

结论

本文基于EBOPS统计,结合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和贸易竞争力指数对中国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进行测度,并分析了造成我国运输服务贸易劣势的原因,主要结论有:

同发达国家相比,新兴市场的代表―“金砖四国”在海运服务贸易上尚未形成类似商品贸易领域的优势。甚至比照发达国家的代表国家德国来看,“金砖四国”中只有俄罗斯在海运其他上具有微弱优势,中国在海运客运上具有优势,而在海运中占比最大的海运货运具有显著劣势,与发达国家具有较大差距。横向比较金砖四国,俄罗斯依靠在海运其他项目上的优势,在海运服务贸易总体上具有微弱优势,而其余三国都处于劣势。但在分类项目上又存在不同,中国的优势在于海运客运,俄罗斯在于海运其他,而在共同的弱势项目海运货运中,中国的劣势最小。

参考文献:

1.陶明,邓竞魁.新兴市场服务贸易比较研究―以“金砖四国”为研究对象[J].国际贸易问题,2010 (3)

2.徐光耀,于伟.“金砖四国”服务贸易的结构及影响因素分析[J].山东经济,2010(5)

3.孙江明,苏琴.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国际比较[J].国际贸易问题,2006(4)

4.殷凤.中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测度及其稳定性分析[J].财贸经济,2010(6)

5.黄庐进,王晶晶.中国和印度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比较研究[J].财贸经济,2010(1)

6.洪晓东.试论中国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J].经济导刊,2003(7)

7.何伟,何忠伟.我国运输服务贸易逆差及其国际竞争力[J].国际贸易问题,2008(11)

篇(3)

近年来,由于政府放宽对服务贸易的限制,使其得到一定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起步阶段,而对于金融贸易服务来讲,更是相差甚远。一直以来,我国金融贸易服务呈逆差局面且逆差程度在扩大;从国际及国内市场上看,与其他类服务贸易相比,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相对滞后。

从我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来看,1991年到2015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08亿美元增加到7130亿美元,呈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但从贸易结构上来看,服务贸易进口和出口的发展极不平衡,从而导致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这也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2015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居世界第二位,美国领先局面未改变。从行业结构上看,尽管我国IT服务、金融服务、咨询服务等高附加值贸易增长速度较快,但传统服务贸易如运输、旅游、建筑等仍占主导地位。从地理区域发展来看,东部地区在IT、信息、保险等服务领域占有比较优势;从城市规模来看,一线城市及部分二线城市在咨询服务、银行、证券和广告宣传等领域较有优势,这也是我国服务贸易的主要出口地区。

金融服务贸易的进出口业务,理论上有“银、证、险”三种大类。以保险服务贸易为例,早在2005年我国就对外全面开放了保险业,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保险业的开放程度远低于银行业。在主营收入方面,中资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总量很大且逐年递增,而外资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很不稳定,总体上在上升,但增长幅度不大,总量小,这也一定意义上取决于中国保险服务业“平安”、“人保”、“太保”三足鼎立的局面。我国保险服务贸易在快速发展同时积极引进国外龙头企业,如在信用险方面:我国三大保险公司均在2014年6月实现与国外“险企”在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上的正式合作。“引进来”当然是必要的,但自身也要逐步成长壮大以适应时展的需求,在今后的发展中应重视“走出去”,通过股权及非股权方式在主要的贸易国家设立跨国公司,逐步提高跨国经营程度。

从网络中心度的度量角度出发,将网络中心性分为点度、中介和接近中心性,具体针对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特点,我们以点度、中介中心性为主。将全球保险服务贸易看成是一个有不同国家或地区组成的网状结构,因此在保险服务贸易中具备点度和中介中心性的节点被认为是具备优势地位的节点。从宏观层面上来看,一国政府扮演着以上的两种角色,它既是一国对外贸易的核心也是与外界联系的桥梁;从中观层面上来看,保险行业的发展在金融体系中日益突显了其重要地位;从微观层面上来看,各保险主体力量对比悬殊,导致保险服务贸易的出口依赖于有优势地位的几大保险公司,主要保险主体的综合实力在网络结构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实际上,在整体网络中过度依赖于个别节点的网络结构并不合理,如我国保险服务贸易集中在几个大型保险公司,一旦一家保险主体出现失误,而在大部分险企都不曾涉及国际业务时,对整体网络的影响将是不堪设想。因此从点度中心性和中介中心性的角度出发,应允许更多的综合性保险公司出现,充分拓展其海外业务,在更多险种上创造收益,同时抓住中小型险企,逐步扩大保险服务贸易的出口,扭转逆差局面。最后在应对当前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化、自由化和保护主义盛行下,应从以下方面努力:

1.提高人力资本的质量

金融行业具有产品无形性以及其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其人力资本无疑是其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对于人力资本的要求更高。研究表明,一国人力资本存量水平越高,其跨境服务的提供质量就会越高;人力资本要素作为金融服务贸易的重要部分,其所带来的溢出效应是无法想象的。随着金融服务贸易专业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必然要求贸易双方人力资本质量的提高,因此政府应在政策和资金上适度倾斜,企业应加强专业和技能培训及专业人才间的交流,同时专业人才自身应在明确方向的同时努力实现综合素质的提升。

2.优化金融市场结构

金融市场结构是否相对完善是代表一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具体表现。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处于逆差状态,这不仅源于我国金融市场自身机制的问题,也体现在金融市场结构上的失衡,而且这种现象也日益突出,侧面影响了金融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因此,优化金融市场结构是我国金融市场持续发展面临的一项长期任务,具体应着眼于金融市场结构的合理化、高级化和梯度化方向,处理好影响金融市场结构的各因素,选择好适当的优化路径。同时,也要为金融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社会环境、适度宽松的政策环境及良好的市场生存环境。

3.营造良好的贸易环境

政府可在多边贸易谈判中争取有利于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则,并充分利用现有网络中心及网络中介的优势,对外积极拓展国际关系,尤其是一些资源型大国,为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保证本国市场需求的基础上鼓励金融服务贸易的进出口,一方面把更多的新产品、新知识、新理念引入我国,另一方面提升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出口水平,同时通过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也能为我国货物贸易的发展提供便利,通过服务贸易的发展来拉动货物贸易发展。

4.提高金融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

金融服务贸易市场的适度开放发展是顺应当前金融全球化发展的需求,我们需要在保护与开放二者中去平衡,可以减少和避免由于金融市场的过分开放对国内金融系统带来的风险。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国家政策影响很大,政策一定意义上决定了其发展速度;同时,随着国际服务贸易开放程度的提高,以跨境支付和商业存在形式发展的金融服务贸易就越多。总之,一国服务贸易市场越开放,其他国家金融服务提供商进入的机会就越大,这对于双方来讲都是利大于弊的明智选择。

篇(4)

关键词:世界服务贸易;中国服务贸易;制约因素

1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服务贸易不断发展,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排名不断上涨,贸易额不断加大。随着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不断提升,中国越来越成为全球服务贸易的重要国家之一。服务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也逐步提高,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看到,中国服务贸易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注意。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对于当前中国服务贸易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1.1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整体水平仍然偏低,缺乏整体竞争力

2007年,在世界15个经济体中,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与服务贸易进口额分列第7位和第5位,其规模较前几年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服务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为3.9%,位居世界第7位,与美国、英国和德国还存在较大差距;2007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额占商品与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9%,而我国服务出口占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仅为9.44%,在15个经济体中居于末位。按照WTO国际贸易统计数据计算,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指数自1992年以来基本为负数,且变动幅度不大。

1.2中国服务贸易知识含量不高,结构缺乏合理性

2008年上半年,运输和旅游收入分别占服务贸易总收入的27%和28%,支出分别占服务贸易总支出的33%和23%,收支合计占服务贸易总规模的56%。而对于金融、保险、计算机信息服务、专利、版税和许可证费用等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中国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所占比重很低,呈现出贸易逆差。

1.3中国服务贸易地区发展不平衡,出现东强西弱的现象

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城市化水平较低,导致现代服务业地区发展也不平衡,服务贸易的地区分布过于集中,出现东强西弱的现象。东部沿海地区服务贸易发展态势良好,在咨询、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行业所占份额较大,中西部地区服务贸易虽然有所发展,但规模较小,所占份额仍然很小。同时服务贸易收支也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和广东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

2对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建议

针对上述提到的关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目前中国服务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使得中国服务贸易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2.1加快我国服务贸易的产业结构调整

现阶段,中国服务贸易总体水平落后,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其中,最大的制约因素就是中国第三产业规模和比重较小,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且服务部门、种类和设施尚不健全。为此,必须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大力发展有影响的战略产业与行业。要优化服务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信息、科技、会议等行业,从而带动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2.2积极稳妥地加大服务贸易的开放力度

有研究表明,政府管制总体上是不利于竞争的,政府管制对竞争行业的影响更为显著,加大国内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力度,改革部分行业垄断经营严重,市场准入限制过严和透明度不高的状况,按市场主体资质和服务质量,逐步形成规范,统一的市场,有利于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可以吸引大量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增强创新动力,改变我国服务业发展落后的现状,最终将有利于国内服务业的发展和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2.3加快服务贸易立法

篇(5)

    法定代表人:陈长清,局长。

    原告新津县太平光明贸易服务部(以下简称服务部)于1985年下半年开始,经被告四川省新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工商局)批准并领取营业执照,经营五金交电,兼营建材和日杂。1988年12月1日换照,经批准经营范围为:主营:五金交电;兼营:摩托车及配件、农副产品、日杂、副食。经营方式为零售、批量销售。1990年10月19日和1991年5月25日,被告又先后两次变更原告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主管:五金交电(不含国家专控商品);兼营:日杂、饲料原料(批零销售)。经营方式为零销。经营期限至1992年9月30日止。

    1990年10月19日至1991年1月,原告从四川省川西嘉陵摩托车经销部等单位购回嘉陵70型等各型摩托车135辆,已卖出82辆。1990年和1991年被告分别收取原告个体户管理费2000元和2300元。1992年1月17日,被告在原告经营地书面宣布扣押、封存各型摩托车42辆;几天后又将原告剩余的15辆(包括代销的4辆)嘉陵70型摩托车口头宣布扣押,未出具清单。1992年4月3日,被告以原告“倒卖重要生产资料”构成投机倒把为由,对原告作出强制收购被查扣的53辆各型摩托车(原告代销的4辆双狮摩托车已在处罚前退还)和罚款4万元的处罚决定。

    处罚后,原告不服,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复议维持了被告的处罚决定。原告仍不服,于1992年6月10日向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起诉,称:经营摩托车没有违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45000元。被告辩称:根据国务院国发(1987)76号、川府发(1987)153号和川府发(1989)56号等法规、规章规定,摩托车属重要生产资料,不准个体户经营。原告无权经营重要生产资料,没有经营两轮摩托车资格,请求法院依法维持处罚决定。

    「审判

    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原告的营业执照上填写“不含国家专控商品”属越权行为;根据国发(1989)74号文件的规定,摩托车不属重要生产资料,被告认定原告无权经营两轮摩托车的理由不能成立。关于被告称两次书面通知原告不准经营摩托车之事,原告在法院查询和审理中矢口否认,被告又提不出原告对两次书面通知的签收依据,故证据不足,不予认定。被告在扣押、封存原告摩托车时,其中有15辆嘉陵70型摩托车没有给原告扣押、封存通知单,被告在程序上有部分违法。此外,被告两次变更原告执照后,还先后收取了原告两年个体户管理费,虽然在诉讼中被告称此费系原告经营玉米、编织袋和变更执照前经营摩托车的个体户管理费,但经查原告在此期间并未经营过玉米、编织袋,所以原告交纳的个体户管理费就是经营摩托车的个体户管理费,这也说明被告准许原告经营摩托车。原告提出的赔偿请求过高,不予全部支持,但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使原告停业达三个月之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一、二、三目,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院于1992年8月21日作出判决:撤销新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2年4月3日作出的处罚决定;被告新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赔偿原告新津县大平光明贸易服务部停业的经济损失1万元。

    判决后,工商局以服务部倒卖摩托车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投机倒把,对其给予行政处罚是正确的为理由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维持其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工商局在变更服务部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没有明确界定不含摩托车,且在原审庭审前提供不出足以证明服务部曾收到不准经营摩托车的通知的证据。国务院国发(1989)74号文件并未将摩托车列为限制或禁止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的品种范围。因此,工商局认定服务部经营的摩托车属于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并以投机倒把定性给予行政处罚的主要证据不足。根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工商局扣押、封存服务部摩托车中有15辆未向其出具《扣押、封存物品通知单》,在程序上部分违法。工商局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该院于1993年1月14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中,服务部作为个体工商户能否经营两轮摩托车是原、被告双方争执的焦点,对这一问题的认定也就成为处理好本案的关键。其中,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五金交电”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经营摩托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0年11月编印的《核定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用语规范(试行)》中,“交电商品”的经营范围是包括了摩托车的。工商局在两次变更原告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时都使用“五金交电”的用语,并且在营业执照上又未明确限制服务部经营摩托车。所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虽未明确写有允许经营“两轮摩托车”,但不能据此认定其经营两轮摩托车超出经营范围而否定其经营的合法性。

    二、营业执照上填写经营范围“不含专控商品”不能认定为取消了原告对两轮摩托车的经营权。“专控商品”这一术语的含义与“国家专营的重要生产资料”是迥然不同的。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0号、69号文件及其他文件规定,专控商品是指国家对社会集团控制购买的商品。“专控商品”控制的对象是作为购买方的社会集团,而不是销售方,其调整的行为是购买而不是销售。所以,在原告的经营范围中限制“专控商品”的销售对原告的经营范围不具有任何限制的作用。况且,“专控”是国家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机关行使的职权,不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范围,故新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原告的营业执照上填写“不含国家专控商品”应属越权行为,是无效的,更不能据此而限制原告经营两轮摩托车。

篇(6)

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取得了快速发展。据世贸组织2006年4月11日的报告,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世界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05年的第8位,进口的世界排名由第40位上升到第7位,并且在1982年到2005年期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15.9%,高于同期世界平均出口增速和全球服务贸易主要出口国家(地区)的增速,约为全球平均水平的2倍。更为值得庆幸的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学术界也从理论上探讨通过发展服务贸易提升我国外贸的整体竞争力。这些都将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在今后一段时期更为快速地增长。

但是,在官、产、学各界都大力鼓励发展服务贸易之时,却很少有人对我国服务贸易的结构做出探讨。笔者认为,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不仅有赖于量的增加,更有赖于质的提高,否则,很可能会发生我国服务贸易的增长陷入“比较优势陷阱”的悲剧。因此在全球服务贸易增长结构变化的大背景下来比较分析我国现行服务贸易结构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转变我国服务贸易结构的战略措施,以期从质上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即是本文研究目的之所在。

一、世界服务贸易结构的变动情况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发生了一个显著的变化,那就是逐渐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倾斜。1990年至2005年,运输服务的出口虽然在货物贸易快速增长和运输成本大幅提升的双重推动下有所增长,但占世界服务贸易的比重却从28.6%下降到23.3%;受亚洲旅游业的积极影响,旅游服务出口额保持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旅游服务出口额所占比重也呈下降趋势,从33.9%下降到28.9%。而同期以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通讯、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所占比重则从37.5%逐步增长到47.8%(王小平,2006)。给出了世界服务贸易出口中各部门金额及其所占比重变化情况。

从世界服务贸易结构的变动情况来看,国际服务贸易竞争的重点将集中于新兴服务行业。服务贸易结构日益向知识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主和以高科技为先导的一系列新兴服务将成为未来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和强大动力。

发生上述变动的原因在于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科技革命的蓬勃兴起,信息服务业迅速崛起,由此带来资金技术密集型新兴服务贸易的蓬勃发展(刘绍坚,2005)。金融、保险、证券、信息、法律、会计等服务行业伴随全球对外投资的扩张而增长,并快速进入全球贸易领域。以新兴服务贸易部门为主的其他服务蓬勃发展,充分反映了信息技术革命对新兴服务贸易的推动作用。全球信息技术革命的不断发展增强了服务活动及其过程的可贸易性,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会计、咨询等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扩张。同时,与近年来出现的大型呼叫中心、数据库服务、远程财务处理等一样,新的服务贸易业务也将逐渐衍生出来。世界服务贸易将逐渐由以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

在服务贸易逐渐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倾斜的过程中,发达国家在其中扮演着“主角”。表2给出了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06年运输贸易、旅游贸易以及新型服务贸易(此处新型服务贸易主要包括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通讯、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的进出口额及其占世界的百分比。

由表我们可以看出,所列主要发达国家在2006年的服务贸易中,新型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无论是从绝对金额上看,还是从所占世界的百分比上看,都明显高于传统的运输服务贸易及旅游服务贸易。由此充分说明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逐渐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倾斜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现在的问题是,在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出现了向新型服务贸易部门倾斜的显著变化之时,我国现行服务贸易的“质”的状况如何,其发展趋势是否与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即,我国服务贸易的增长是否也开始从传统的服务贸易部门逐渐向新型服务贸易部门倾斜了呢?

二、我国现行服务贸易结构及存在问题

虽然我国服务贸易近几年取得了快速发展的喜人成就,但却存在着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结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从我国服务贸易的结构来看,2005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为1582亿美元,其中占有比重最大的仍然是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两大传统的服务贸易部门,分别为41.39%和30.28%,合计占我国服务贸易的70%以上。已有的实证研究表明(孙文博等,2003),我国服务贸易中,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主要是具有资源禀赋优势的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行业,而大量的诸如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通讯、专有权利使用等现代新型服务行业则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

从我国服务贸易的增长来看,图1给出了1992-2005年我国服务贸易中旅游、运输以及主要包括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通讯、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新型服务贸易的增长变动趋势。

由图我们不难发现,从1992年至2005年,我国旅游服务贸易和运输服务贸易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而新型服务贸易部门的增长速度相对缓慢。从图我们还可以看出,旅游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增长曲线与新型服务贸易的增长曲线之问的距离越来越大,这表明传统服务贸易与新型服务贸易的增速差距在逐渐拉大。

上述分析表明,无论是从服务贸易的结构来看,还是从其增长情况来看,我国现行的服务贸易都与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极其不一致。当然,这也正从另一角度说明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的确是按照所谓比较优势在世界服务贸易格局中进行分工的结果。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是否应该依然按照现行的比较优势原则,继续发展诸如劳动密集型等资源禀赋优势的服务贸易部门,放弃当前尚不具有比较优势的新型服务贸易部门的发展,即,放弃实现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动态转换的机遇?下文将给出明确的答案。

三、转变我国服务贸易结构的必要性

服务贸易结构是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其结构变动趋势是一国经济转型的重要信号,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来说,转变服务贸易结构,促进服务贸易结构优化,对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增长、促进经济转型、提高服务贸易自身竞争力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概而言之,转变我国服务贸易结构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应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

面对近年来世界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态势,未来大力提高服务贸易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已成为各国贸易政策的主要着眼点。同时,自加入WTO以来,我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承诺得到落实,外国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准入水平大幅提高。在WTO分类的160多个服务贸易部门中,中国已经开放了100多个,占62.5%,接近发达成员水平。这都必将使得我国服务贸易部门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我国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在国际竞争中的确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在经济全球化以及互联网、卫星、数码技术进步等多重力量的推动下,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与扩张对高新技术的应用能力、研究与开发能力以及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国际服务贸易结构正逐步向新型服务贸易倾斜。从长远来看,我国如果不注重优化服务贸易结构,现有的“比较优势”将随着经济逐步国际化而丧失殆尽,甚至转变为“比较劣势”,更无从谈起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

(二)跨越服务贸易壁垒

尽管在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推动下国际服务贸易呈现出自由化倾向,但是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浪潮下,各国纷纷采取市场准入限制、所有权和控制限制以及经营限制等隐蔽的贸易壁垒措施来保护本国的服务业。相对而言,贸易壁垒限制的往往都是进口国国内能够大量生产或者提供的服务,而对其本国需要却又不能够生产和提供的服务,则减少贸易壁垒的限制。出口国如果能在这些方面拥有比较优势,则往往能够在对外贸易中居于主动地位。据此,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如果我国服务贸易仍然按照现行的比较优势一味地发展资源禀赋密集型的传统服务贸易的话,那么其出口到国际市场上必然会面临着形形的贸易壁垒,增加贸易摩擦,进一步快速增长的机会也因此而受到制约。相反,如果能够逐渐转变我国服务贸易的结构,将现行的比较优势从资源密集型向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转变,顺应甚至是引领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那么就将有利于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增强跨越服务贸易壁垒的能力。

(三)避免出现“悲惨增长”

所谓“悲惨增长”也叫贫困化增长,是指一国贸易条件恶化所导致的国民福利的下降将足以抵消从增加供给中所得的收益。有关实证分析表明(林林等,2005),近年来我国贸易条件有恶化的趋势,出现了所谓“悲惨增长”的倾向,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实行的“出口导向”的外贸政策客观上刺激了我国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的大量出口。这也就是为什么近来政府以及理论界都呼吁转变外贸结构的主要原因。沿此思路,我们不难想象,如不及时转变我国现行的服务贸易结构,继续按照传统的所谓比较优势出口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的服务,如旅游和运输服务贸易,那么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或许能够以低价销售换取量的增长,但是这种增长很可能会步我国货物贸易快速发展的后程,出现“贫困化增长”的倾向。

另外,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货物贸易结构的逐步转型升级,应该能够成为快速推动服务产业转型和增强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助推器,但事实上并没有出现我们所期望的结果,即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货物贸易结构逐步转型升级不但没有推进我国新型服务贸易部门的快速发展,甚至出现了巨大的贸易逆差。这也说明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为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带来了市场机会。如此之好的发展契机,岂能让“肥水”尽流他人之田。

分析至此,我们不难发现,与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相比,我国现行的服务贸易结构的确存在一定的问题,并且有着转变的必要性。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更为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转变我国服务贸易结构?

四、转变我国服务贸易结构的战略措施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要想从根本上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应从以下方面来统筹考虑实施转变我国服务贸易结构的战略措施:

(一)发挥政府在服务贸易结构转变中的积极作用

服务贸易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一方面,中国政府要加大对国际服务贸易企业尤其是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企业的政策倾斜与扶持力度,完善财政、信贷等优惠措施,辅之以积极的产业政策,优化中国服务贸易结构并提高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分层次地逐步加大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步伐,引进竞争机制,处理好对外开放和适度保护的关系。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仍有不少制约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因素,故而决定了中国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充分利用GATS条款中的灵活性,分层次、有步骤、稳妥谨慎地开放国内服务市场,对某些尚处于幼稚状态的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要加以适当保护,促使其尽快发展并逐渐地对外开放。

(二)在现行比较优势基础上逐步转变我国服务贸易结构

在我国服务贸易总体竞争力水平不高的情况下,要实现我国服务贸易结构的转变,不仅不能放弃现行的比较优势,反而应该以此为依托,即继续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例如旅游;在搞好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力量,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电信服务等知识密集型领域的服务贸易,这是提高服务贸易档次和结构效益的根本。

(三)通过开发高级要素逐步转变我国服务贸易结构

篇(7)

二、研究内容及主要观点

(一)(1)研究目标:本课题试图以湖南省发展新型加工贸易为契机,在职业教育和国际贸易理论的指导下,借鉴省级示范特色专业的建设成果,将湖南省与江苏或浙江等某个沿海发达省份在国际贸易专业建设和加工贸易转型省级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深入研究教育部十一五中长期规划和商务部等相关政策和法规,将国际商务类专业建设的提升和湖南省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发展进行有效对接,同时通过计量模型的构建和测算,对新形势下加工贸易影响湖南经济发展的程度做一个经济预测,从而为湖南构建新型加工贸易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借鉴,也为国际商务毕业生的对口就业率的提高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2)研究内容:国际贸易省级示范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国际商务专业学生就业区域选择与湖南省产业转移关系分析;湖南省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对国际商务专业方向创新的效用分析;湖南省与浙江省国际商务人才培养模式和加工贸易发展对比分析;新型加工贸易促进湖南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考虑风险的加工贸易模型的假定及说明;模型的实证检验分析以及测算结果的导出;湖南省发展新型加工贸易促进经济增长的可行性分析及建议;国际贸易省级示范特色专业的社会辐射作用与湖南省发展新型加工贸易及产业转移的关系研究;湖南省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升级对拉动国际商务类毕业生就业的效用分析。(二)主要观点。(1)国家“十二.五”中长期规划明确规定了发展加工贸易,特别是中部省份应承接东部甚至国外产业转移,这为湖南省提升现有加工贸易内涵,构建新型加工贸易格局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基础。(2)国际贸易省级示范特色专业的成功申报与前期建设为湖南省提升现有加工贸易内涵,构建新型加工贸易格局提供了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基地。(3)将加快湖南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与国际贸易省级示范特色专业的后续建设进行对接研究,既是经济发展对更高级别人才培养的要求,也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中“产学研”结合的重要理念。

三、基于新型加工贸易转型下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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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间服务的输入和输出的一种贸易方式。国际贸易效益的概念是指传统的为国际贸易服务的运输、保险、金融以及旅游等无形贸易,而广义的是指现展起来的、除了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服务以外的新的贸易活动,如承包劳务、卫星传播与传送。国际服务贸易的之一概念的发展,最多只有30年的时间,所以国际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占重要的位置只是近30年左右的事情,近年来我国的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上升是非常快的,但是波动幅度较大。根据各种数据显示,我国的服务贸易仍然面对着停滞不前的趋势,今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活跃的部分,国家也开始对这种贸易形式越来越重视,所以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是符合世界经济发展的形式,所以我国目前应着眼于未来的国际服务贸易的提升策略,努力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逐步实现由货物贸易为核心到服务贸易为核心的转型。

在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我国的服务贸易呈现出了上升的趋势。2004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高达1300亿美元,使中国跻身于国际服务贸易的一支潜力股。但是对于我国服务贸易来说,还是存在很多的不足,我国的服务贸易集中在传统的服务贸易,它与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程度不成正比,它不单单是低于其它产品的发展,更是低于其它国家的服务贸易的发展,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自92年以来,我国的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的状态,世界出口服务贸易前十位国家中三个国家处于逆差的其中之一。

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服务贸易以及成为获得外汇改善国际收支的重要手段之一,服务贸易逐渐成为了各国竞争的焦点,服务贸易已经成为了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

根据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来说明我国国际服务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1.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的比较落后

由于我国长期不重视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致使我国服务贸易落后 与其他国家,滞后于经济发展。从服务业所占GDP的比重来分析,发达的国家服务贸易所占GDP的65%左右,发展的中的国家占40%左右,而最低收入的国家都达到了大约38%,而我国的服务贸易所占比例为30%,这个数字就足以表明我国的服务贸易的发展是非常滞后的。

2.服务贸易发展的竞争力弱

由于,我国的服务行业的垄断力比较严重,公共的服务行业,金融以及保险等行业,政府严重干预,致使我国服务业的市场化程度不高。且相关的工作人员的文化水平不高,素质较低,外加我国的基础设施落后,致使我国服务贸易的总体的竞争实力非常弱。例如在美国,电子商务发达,在国际金融业务中运用发达的科技,使工作的效率大大的提高,而我国在运用高科技方面还是不成熟的。

3.我国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

我国的自然资源排在世界的第五位,文化资源排在世界第16位,所以在旅游业类的服务贸易有很大的优势,所以在我国进出口结构中,旅游业所占的比例最大,其次是运输以及其它商业性的服务。但是相对于其它的金融业务的服务,保险业的服务所占的比例却较低。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主要是依赖资源型密集型服务,出口主要依赖于知识密集型服务。在其它方面,我国的服务贸易缺乏统一一致的协调部门,逐渐形成了垄断的贸易形态,并且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从而使贸易发展的制度缺乏透明性。

面对以上三点我国服务贸易存在较严重的问题,我们必须及时想出有效的解决策略:

1.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以及法律体系

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制度不科学,阻碍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所以我国的当务之急就是要确定明确的管理的部门,其中商务部是我国综合的管理部门,要确定明确的服务贸易的范围。

2.加大对服务业的投资

我国的服务业的基础设施、商业设施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是比较落后的,所以政府应加大在此方面的投资力度,吸引大量的外商投资,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高级的管理人才。例如铁路以及航空开辟新的线路,提高其运行速度,来加大我国的货物出口。外商对于在我国购买商品的时间需要更节省,所以高速、快捷的网络系统以及运输系统,才能迎合外商的需求,促进我国进出口服务贸易的发展。其次我国还应在教育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建立高水平的培训机构,培养专业型的人才,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为我国服务贸易提供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

3.鼓励各个部门发展新型的服务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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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国际贸易与中小企业的跨国经营

1.目前,郑州的出口相对依赖初级商品,为了提高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需要提升商品的营销手段。传统的营销和出口渠道可以通过互联网的使用得到改善和扩展。由中小企业生产的大多数初级商品的营销和出口传统上通过中间商引导,导致了高额的交易成本,生产商对市场价格并不灵通。在有些情况下,国外贸易商有意利用郑州生产商对价格信息的不了解,支付的价格低得多。郑州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可以提高透明度,允许价格信息向郑州生产商传播。通过互联网的电子化贸易,可以使生产商能够更好地获得价格信息,同时也能接触到大量的购买者。2.贸易特点使中小企业需要中间商的存在需要新型中间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国经营的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这是因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所处的战略阶段不同,大企业经过长期博弈,已形成了稳定的供应链结构和供应链契约,它已经与数量有限的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有稳定的分销渠道,它更关注的是供应链管理和渠道管理能力的提升。而大多数中小企业最重要的是生存和成长的需要,更关注如何拓展更多的客户资源,因此中小企业的交易结构、供应链往往会快速成长和变化。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目前郑州中小企业侧重经营国内市场,并且大多是源于对市场变化趋势的高强度的老板式的天生敏感。新型中间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国经营能为企业获取更多的供求信息、拓展更多的贸易机会,显然这类服务更加符合中小企业对电子商务的需求。3.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在企业销售中的作用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由于时间与空间的隔阂,企业直接对消费者销售的模式是十分困难的。由于Internet的“去中”作用,在电子商务时代,跨国直销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得以实现。国际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的出现与发展,其直接的作用是销售链的缩短;更重要的是制造企业可以直接面对国际市场,使得它们能够更快地把握国际市场的需求动态。

二、物流国际化与跨国经营网络化

1.物流网络化成为发展趋势全球信息化加速了经济全球化,使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革。网络将是影响今后国际物流走向和发展的重大因素,而建立在Internet基础上的网络贸易将会给国际物流和现有的经济运行模式带来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商业逐步国际化的时候,这种方式的特定时间和地域的局限性就暴露出来,难以适应企业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当互联网技术日趋成熟和普及之后,企业开始依托商务网站来展示和实施市场营销策略。2.国际贸易与跨国经营网络化相互促进经济全球化和网络化为郑州国际物流的信息化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应大力推进国际电子商务,通过Internet沟通世界市场,分享全球贸易利益。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网站,逐步将国际物流所涉及的服务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提供一站式的国际物流信息与交易服务,使得物流过程大大便利。网络较之以往的工具能够在降低交易成本上发挥特殊的作用。电子商务加速了外贸业务的电子化趋势,计算机及其网络技术越来越多地帮助企业从事业务,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三、跨国经营模式的发展方向1.对产品负责的服务需要新型中间商网络使得信息和沟通的距离降到零,但是商业的交易成本依然存在,而这恰恰是新型中间商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展跨国经营的机会。对产品负责的服务是很重要的一个核心竞争力,比如手工制作的产品、自创没有一定规则的商品、动态的商品都需要负责任地逐个检查,这种服务是跨国经营供应链中的一块短板,新型中间商要优化这条供应链,成为其中一个优化的节点,使产品的上游和下游对新型中间商都有依赖性。当客户的采购量足够大时,它们往往想直接从供应商那里采购,供应商可以提供它们想要的技术支持和低价位。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大客户想把物料管理、质量跟踪的苦差事甩出去,这时,大客户就成为优秀新型中间商的客户。2.未来跨国经营需要建设行业网站建设某个行业产品的集中网站,有统一的格式、同样的首页,在世界各地都有分站,各个国家的语言和货币换算都可以在后台修改。中国作为主站,不断登陆新产品,管理系统,在全世界征求合作伙伴,商分别在各个国家当地申请域名和空间,推荐网站,销售发货行为。这样通过市场资源倍增效应,形成真正的网络商务,拓展了巨大的海外市场。但是网络人工昂贵,上传上千上万件产品,成本要控制好,最关键是费用控制。3.专业采购商大量出现,新型中间商逐步形成商业联盟新型中间商发展为专业采购商在国内生产地建立基地,抓住三个环节:专业设计、品牌宣传与贸易支持,在中国生产一流质量、最时尚的产品,用最有竞争力的价格供货给网上店铺、邮购商店、国际小批发商,甚至与国际上的网络销售商合作,实行品牌共享、市场共享、销售模式共享。应当说这是一种崭新形态的采购商,他们建立品牌、拥有设计、参与贸易,与国际网络销售商合作。网络上的价格越来越透明,只有开拓新的模式才是网络销售的正确道路。新型中间商逐步形成自发的分行业、分区域、分主题的商业联盟,它们之间建立了介于市场和企业内部行政之间的一种新的经济组织形式。这种诚信的氛围,极大地降低了商盟内部的交易成本。4.无形商品交易量剧增,虚拟与实体结合网络已呈普遍之势,许多传统零售业者都在积极进军电子商务。根据ForresterResearch的估计,Tesco光靠现有的据点,就可以服务全英国90%的人口。亚马逊从虚拟到实体的逆向操作,也为网络公司展示了一种新的营销方式。更多的无形商品会加入到新型中间商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展跨国经营的商品行列中。但是现阶段由于版权、语言、民族习惯等等因素,这部分交易额非常小,产品的国际化程度较低,没有迫切开展跨国经营的需求和能力。但是随着市场的饱和、产品国际化程度的提升以及国际社会对郑州生产商制作的无形商品的认可,这部分业务终有一天会爆发出惊人的能量。

作者:帖鹏飞单位: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篇(10)

一、引言

在2001年入世之后,中国服务贸易迅速发展,成为了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2014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达到6042亿美元,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服务贸易国。随着中国经济向第三产业转型升级,服务贸易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这对于改善贸易与经济增长方式、扩大就业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国服务贸易现状和问题分析

1.服务贸易总量增长,但贸易逆差扩大

入世以来,中国服务贸易总量取得了快速增长。从2001年到2014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量从719亿美元增长为6043亿美元,增长了8.4倍。其中,服务贸易进口额和出口额分别从2001年的390亿美元、329亿美元增长到2014年的3821亿美元、2222亿美元。进口额年均增长率为17.8%,出口额年均增长率为15.8%。

中国服务贸易世界占比提高,但出口占比较低。2001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世界占比为2.4%,2014年升至6.3%。其中,服务贸易进口世界占比从2.6%提高到到8.1%,中国成为服务贸易第二大进口国。由此可见,中国对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的推动作用巨大。然而,2014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世界占比仅为4.6%,落后于美、英、德、法居于世界第5。

服务贸易逆差扩大。从2001年到2014年,中国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如图1)。2001年贸易逆差为61亿美元,2014年高达1599亿美元。尤其在2011年至2014年四年中,服务贸易逆差年均扩大345亿美元。

2.服务贸易以传统服务为主,贸易结构逐渐优化

根据生产的要素密集属性,可以将其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主要包括运输、旅游等服务,这类服务的附加值较低;另一类是资本、技术、知识密集型的新兴服务,主要包括通信、建筑、保险、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技术、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广告和宣传、电影和音像等服务。

从图2和从3可以看出,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在进出口中所占比重都比较大。(1)从进出口总量看,2001-2014年,传统服务贸易额占服务贸易总额的年均比重为58.6%,传统服务在服务贸易中占据主要地位。(2)出口结构方面,传统服务出口比重逐年下降,但比重仍然较大,其中运输服务出口比重于2008年上升至26.2%,之后保持在19%左右,旅游服务出口比重则明显下降;同时,新兴服务的出口比重呈上升趋势,于2009年首次超过50%,至2014年达到57.2%。(3)进口结构方面,传统服务进口比重变化呈现“U”型状态,2008年降至54.7%,S后逐年升高,其中旅游服务进口比重增长迅速;新兴服务进口比重从2008年后逐年下降。因此,虽然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仍以传统服务为主,但是贸易结构在逐渐优化。

新兴服务贸易增长迅速,但增长率不稳定。2004年以后,传统服务的进出口增速逐渐放缓,其中运输服务的进出口增长率下降明显,至2014年分别降至2%和1.7%。相比之下,新兴服务贸易发展迅速,2001年至2014年,新兴服务贸易总量扩大了10倍,其中,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增长最为迅速。但是,新兴服务贸易的增长不稳定。以金融服务为例,2010年进出口增长率分别为202.3%和90.4%,而2011年则为-36.1%和-46%。这说明中国的新型服务发展势头良好,但是发展不成熟,容易受到国内外形势的影响。

逆差来源集中,传统服务逆差不断扩大。运输、旅游、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服务是中国服务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传统服务的逆差显著扩大,2014年达到1657.9亿美元。建筑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广告和宣传服务、其他商业服务能够保持顺差。

3.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差,竞争力下降

从表可以看出,2001年至2014年,中国服务贸易TC指数①保持负数,且数值呈下降趋势。这说明中国服务贸在国际竞争中整体上处于竞争劣势,而且竞争力逐渐下降。

通过分析2001年-2014年各行业TC指数可知,各行业的竞争力差距明显。传统服务一直处于竞争劣势状态且竞争力显著下降,新兴行业总体保持微弱的竞争优势。(1)运输、旅游、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电影和音像服务的竞争力较差,2014年的TC指数均在-0.4以上,其中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的TC指数高达-0.95。在这些行业中,除保险服务外,其他的TC指数都比2001年有所下降(2)建筑、计算机和信息、咨询、广告和宣传其他商业服务的能够保持竞争优势且TC指数有所上升,其中建筑服务2014年的TC指数为0.516。

以上分析表明,但是中国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低下,资源密集型服务业的竞争优势正逐步丧失,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业竞争优势逐渐提升,但各行业竞争力发展水平不均衡。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1.提升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的价值

长期以来,自然资源和劳动密集型的传统服务是中国服务贸易的主要构成部门,但是其贸易逆差持续扩大,竞争力下滑。在全球价值链中,中国的传统服务部门尚处于价值链的低端,技术和知识的应用程度较低,导致其不能创造高附加值,丧失了竞争优势。这说明,依靠要素禀赋的增长方式难以为继。提升传统优势行业的竞争力,充分发挥其规模效应,就必要摆脱过于依赖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转向由创新驱动的集约型增长路径上来。只有这样,传统优势行业才能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其推动作用。

2.鼓励金融、咨询、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新兴服务的创新

新兴服务已展示出了良好的增长势头,但其贸易占比仍然较低,增长不稳定。新兴服务既是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方向,也是服务业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因此,应鼓励新型服务部门的创新,积极参与世界市场的竞争,吸收国外经验,培育其核心竞争力,促进新兴服务行业发展和成熟,以提升新兴服务的创汇能力。

3.加快服务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提升服务贸易的技术和知识含量,优化产业结构,拥有一批能够适应国际竞争的创新型服务业人才是关键。因此,应加快服务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组建一支有竞争力的人才队伍,以提升中国服务贸易的创新程度。其中,引进人才只能解决短期问题,要获得持续的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就必须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完善培养体系。

注释:

①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指数)是一国服务业或服务业某部门的净出口占该国该产业或该部门进出口总额的比例,用于分析服务业或服务部门的国际竞争力和比较优势状况.

参考文献:

[1]李玉峰,张志明.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基于增加值贸易视角[J].当代经济研究,2015,(02):67-73.

[2]王贺.浅析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J].财经问题研究,2014,(S2):16-19.

[3]王卉.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比较分析[J].亚太经济,2014,(05):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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