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30 16: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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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际工程 承包合同 管理 风险控制 建议 一、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展开研究之意义
(一)实践意义
对于承包商而言,合同是确保自身利益的关键所在。但是,由于我国国际工程承包行业兴起较晚,发展时间也不长,许多承包商不具备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意识。往往无法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进而失掉合同中应当享有的权利,给自己带来不便甚至造成损失。纵观整个国际市场,在国际承包界其实已然形成了以法律合同观念作为基础的承包合同管理体系,并且也产生了相应的专职专业人员进行合同管理。但是,我国在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管理时,囿于东西方文化差异、语言能力、法律知识、实践经验等。无论是在合同签订、合同管理还是风险控制方面,都与国际标准存在着一定差异。
(二)理论意义
从理论上看,我国当前对合同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以下内容:合同条款、合同招投标、合同索赔等方面,针对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开展的研究并不多。本文另辟蹊径,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展开研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该领域理论知识,在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方面做探索性研究,对专家学者研究有一定启发意义。 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相关概述(一)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概念建立在“合同”概念之上,一般指涉外经济合同,往往是在国际工程承包活动中签订,签订主体为业主和承包商,主要目的则是确定两者之间的权利、业务,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并且,一旦签订合同,双方义务及权利就产生,受法律保护和制约。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与其他工程承包合同相比,具有以下几点特征:
特征一,国际化。国际性主要是体现在承包合同签订双方各自来自不同国家,通常是某一个国家的承包商为另一个国家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从而与该国业主、法人签订合同。正是由其国际性决定了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受到多个国家的法律制约与束缚,在合同签订之时,应当对具体条款仔细考虑,不得违反任意一方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此外,在工程款项结算之时,由于来自两个不同国家,其结算货币种类往往为两种、两种以上。再者,一旦工程发生纠纷、出现争议等需要劳动仲裁的问题,为公平公正起见,往往需要第三国介入,进行仲裁。
特征二,多元化。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时通常只有承包人、业主双方,但是,在合同实际执行、正式是工程中往往会牵涉到其他多方。例如,业主方还可能涉及到咨询公司、咨询工程师。承包方则会涉及到原材料供应商、分包商、合伙人等。除与双方存在业务往来的各方之外,还包括有银行、保险公司诸如此类的担保机构。而国际工程往往建设时间较长、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在建设时需要多家公司一同进行、联合承包。在实际国际工程承包中,有时候可以看到几十家承建商签订合同。基于此,在承包主合同之外,其往往还附带着原材料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设备租赁购买合同、融资贷款合同等其他合同。
特征三,履约时间长、风险大。通过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建设时,其施工周期通常较长,少说几年,多则十几年,甚至更长。因此,在如此长的施工时间里,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影响因素,使得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约风险加大。例如,政治环境、经济发展、自然条件、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都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承包方履约造成影响,增大了其履约风险。
(二)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通过对风险发生前的规律进行研究,尽可能的控制风险发生的频率,降低风险损害的一种策略、方法、技术、手段。其主要目的是规避、减少由风险带来的损失,将企业损失降低到最小化,以最小的经济成本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目标。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风险识别。所谓风险识别,是指对风险识别源、影响范围、产生原因、可能导致的后果等进行分析,生成较为全面的风险列表的过程。在识别时,考虑的不仅仅是该事件潜在的损失,而且还要思考其中是否藏有机会。
第二,风险估计。 风险估计需要以识别为基础,运用概率统计、资料分析等方式,结合分析结果对承包项目中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概率、一旦发生对施工的影响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估。简而言之,风险估计就是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
第三,风险应对。这是风险控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风险识别、估计均是为其做铺垫。风险应对主要是对改变、规避风险的措施进行选择,并加以执行,达到改变、降低风险的目的,并且对风险带来的影响做好预案,减少损害。
三、我国当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现状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大,人们物质文化提升,国际市场越来越规范化,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是,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并且由于受到这些问题的影响,使得一些承建公司不再继续承接国际工程或导致其经济受到了损失。通过在实际工作中走访调查,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以下归纳:
(一)缺乏合同管理意识
众所周知,从事国际工程承包的管理人员大多经验较为丰富,其主要经验来源为国内工程项目的管理。在我国工程承包过程中,对承包合同的认识并不够深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以业主的命令、要求代替合同条款,从而造成了管理人员对合同并不重视的情况。如果管理人员将这种思想延续到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很有可能给项目建设带来极大的风险。
(二)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准确度不够
纵观国际工程承包行业,FIDIC合同条款是使用较为广泛的标准合同条款,也是被绝大部分国家、部门公认相对而言较为合理的合同条款。然而,在实际合同管理中却发现,我国工程承包商对该合同的条款理解并不充分,甚至存在着偏颇。尤其是在国际惯例、默认条款出现之时,许多工程承包商并不了解,也未加以重视,从而造成风险。
(三)合同管理人才十分缺乏
通过上述论述可以得知,国际工程承包需要签订的合同数量多、种类杂,涉及技术、经济等多个方面。这就对合同管理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我国当前建筑市场尚不发达,尤其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更是存在很大一段距离。此外,受到我国与别国文化、思维等多方面的差异影响,我国合同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时阻力也较多。因此,在我国几乎很少见到专门从事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人才。 四、我国当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策略
(一)提升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意识
要想在国际工程承包中规避由合同带来的风险,首先需要切实提升合同风险控制意识。其一,应当对上述包括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管理等在内的概念及其特征进行了解。其二,还需要明确意识到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其三,承包方应当就合同事宜与委托方开展有效、持续的沟通,保持沟通渠道顺畅。其四,承包方必须将以上三点理论运用于实践中,并不断总结、反思存在的不足,及时修正。
(二)提高风险控制理论知识
为规避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承包方需要具备一些实际可行的风险控制理论知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第一,风险回避策略。风险回避是一种最为彻底的风险管理策略,直接将风险事件可能发生的概率降为零。一般来说有两种方法,第一是自动放弃合同的签订,从源头规避了风险。第二则是,通过合同条款对风险进行回避,是较为积极的方法。例如,在签订合同之前,与工程承包合同中加入风险防范条款就是十分有效、积极的风险回避策略。
第二,风险转移策略。顾名思义,风险转移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把自己有可能会承担的风险转移出去,让他人承担,以此达到避免损失的目的。这一策略主要是针对一些不可预见的风险,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使用最多的策略。例如,通过保险、担保的方式实现风险转移。以担保为例,国际工程承包商可以在签订合同之时向业主明确提出担保,并且在将保证条款、抵押物品、期限、范围等具体内容在合同中写明。
第三,风险自留策略。风险自留是指在对合同风险进行一系列识别、评估、分析等措施之后,将其中存在的风险逐一对比,仔细权衡,主动把某一类风险留在承包商内部解决。风险自留策略需要具备一定的风险储备金,并且做好风险预案。
(三)提升全员风险意识,组建专业合同管理队伍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主要存在于承包商一方,而承包商往往需要进行激烈的市场竞争,最后夺标成功,方能承建工程。而承包方的每一位员工都关乎到工程的承接、施工、进度、质量等多方面,要想控制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就必须提升全员风险意识。例如,在投标、合同谈判、签约、执行等各个阶段,所涉及的工作人员并不相同,承包方应当尽量提升每一个员工的风险意识。此外,组件一支专业的合同管理队伍也是确保风险控制效果的有效途径。在进行承包合同管理时,不仅仅需要用到工程专业知识,还涉及到法律、管理、造价、财务等方面。因此,要想真正胜任合同管理工作,就必须组件专业队伍。按照队伍中成员精通技术、法律、管理、造价、财务等不同的方面,将合同中对应部分分发给起查阅、审核,尽量做到不将任何可能潜在的风险遗漏掉。 四、结语
总而言之,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是一项意义重大、任务繁重的工作。承包方应当不断完善理论知识,了解、掌握更多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策略,在实际工作中对理论知识进行完善,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本文结合自己多年来从事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实践,从承包商的角度出发,系统地总结了实践中涉及到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前准备管理和签订后的实施管理,重点介绍了在合同管理中比较重要的索赔管理。围绕降低风险,提高效益和效率,保证合同的实施,结合实际案例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实施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研究。
一、合同管理在国际承包工程建设中的战略意义
对外承包工程施工经营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们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Contract Administration);从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己成为工程施工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它将工程施工经营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推向新阶段。
在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它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具体来讲,合同管理在对外工程承包中的地位和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进入项目首先作合同分析,它控制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其次,合同管理本身所具有的管理职能和工作过程。它由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合同实施控制和索赔管理等组成。它们构成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子系统。
最后,合同管理与其它管理职能,如计划管理、成本管理、组织和信息管理等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既可以看作是工作流,即工作处理顺序关系,又可以看作是信息流,即信息流通和处理过程。
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
(一)签约前合同的管理及相关问题分析
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前的两项主要任务是:争取中标和通过谈判签订一份比较理想的合同,这两项任务均非易事。下面主要从签订一份比较理想的合同的角度出发,讨论投标阶段、合同谈判阶段的管理问题。
1.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投标阶段又可分为两个阶段
(1)资格预审阶段
能否通过资格预审是承包商能否参与投标的第一关,承包商申报资格预审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积累资料。资格预审的内容实际上即是公司的现实情况,特别是财务能力和工程经验,因而应在平日即建立一个供资格预审专用的信息库,将有关资料存储在内并及时补充完善。
2)在投标决策阶段,即在进行市场开发调研阶段,要注意搜索信息,如发现合适的项目,应及早动手作资格预审准备,并应及早针对该类项目的一般资格预审要求,参照一般的资格预审评分办法(如亚洲开发银行的办法)给自己公司评 分,这样可以提前发现问题,研究对策。
3)做好递交资格预审表后的跟踪工作,可通过人或当地联营体伙伴公司跟
踪,特大项目还可依靠大使馆的力量跟踪,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补充资料。
4)资格预审时,对如果投标中标后要采取的措施(如派往工地的管理人员、投入的施工机械等)能达到要求即可,不宜作过高、过多、不切实际的承诺。
2.投标报价阶段
以下从合同管理角度讨论投标时应注意的事项:
1)写一份投标备忘录。
2)订好联合体(简称 JV)协议。如果和外国公司或国内公司组成 JV 投标时,一定要事先认真订好 JV 协议,包括 JV 各方的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等。
3)要设立专门的小组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包括业主提供的原始技术资料、数据是否够用,是否正确,技术要求是否合理,本公司的技术水平能否满足要求,有哪些技术方面的风险等。
4)投标时要有专人或聘请当地律师研究项目所在国有关法律,如合同法、税法、海关法、劳务法、外汇管理法、仲裁法等。
5) 投标报价时一般不能投“赔本标”,不能随意设想“靠低价中标、靠索赔赚钱”。
6) 投标时一定要有物资管理专家参加。因为一个工程项目中,物资采购占费用的很大份额,物资管理专家参加可保证物资的供应并在物资采购这一重要环节中大量节约本提高效益。
(二)合同实施时的管理及相关问题分析
1.施工进度计划的递交
合同管理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首要任务就是编制进度计划。一般的,承包商在投标时应递交一份进度计划,作为业主评标时评定承包商是否在投标阶段己经充分认识到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相关工作。一旦签定施工合同,按合同条款递交的进度计划则是对投标时的修订,目的在于经济而有效的利用人员、设备等资源,确保合同的圆满完成。
2.合同履行分析
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基本任务是使自己圆满的完成合同责任。而整个合同责任的完成是靠在一段时间内,完成一项项单位工程和一个个工程活动实现的,所以合同目标和责任必须贯彻落实在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各工班以及各分包商的具体工活动中,承包商的各职能人员和各工区都必须熟练掌握合同,用合同指导工程实施和工作,以合同作为行为准则。
(三)索赔管理及其相关问题分析
对外承包工程的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一项内容,而且是一项非常关键的环节,在当今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容量增大、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它又是承包商是否顺利完成工程,同时获得客观利润的重要影响因素。索赔管理的成功与否,一方面依赖于对每个合同要求程序的规范,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优良的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作为后盾。可施工的不施工,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履行,一味地认为“索赔和变更”就是无条件和无理由的可以获得赔偿和使工程盈利,都是对合同精神的歪曲,必须在索赔管理中加以避免。“没有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也没有只要求权利的义务”,这是对过去的总结,也必将是对以后索赔工作的要求。索赔实质上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在分担合同风险方面重新分配责任的过程。在项目实施阶段,当发生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施工风险等意外困难时,项目成本大幅增加,可能大大超过投标时的计划成本,因而应该重新划分合同责任,由业主和承包商分别承担各自应承担的风险费用,对新增加的项目成本进行重新分配。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索赔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向另一方提出调整合同价格,调整项目合同工期,或其它方面的合理要求,以弥补自己的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通过对公路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研究,本人认为要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要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含义、有关关系方、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其相互关系、合同的常用条款,特别要熟悉和掌握FIDIC合同条件的精髓。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日结束止,特别是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确保把合同落到实处。
一、合同管理的基础分析
管理合同不只是表面上签订合同、拨付资金、整理归档合同工作, 而是要通过合同管理合理控制工程投资, 促使施工单位按工期、质量要求建设好工程。所以, 合同管理的基础是工程前期工作和施工招标评标。
1、前期工作。主要是做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编审工作。可研投资估算是国家控制投资的标准。初步设计概算是建设单位使用投资的最大额度。项目法人单位或建设单位要及时抓住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报告和初步概算的机会, 积极提供各种基础资料。在国家审查时充分反映工程建设可能发生的情况, 尽量做到工程不漏项, 费用标准取上限, 使国家批准的工程投资总量充足, 变化因素尽量减少; 使每个合同都能控制在概算的项目和额度范围内。
2、招标评标工作。它关系到选择什么样的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 投标单位的报价、信誉直接关系到合同的额度和未来合同变更的多少。所以, 做好招标评标工作至关重要。要做好招标评标工作, 首先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 可操作性强的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一般都用综合评估法, 不宜采用最低报价法。通过综合评审投标单位的资质和信誉, 施工技术方案, 报价, 把综合因素最优的投标单位确定为承包人, 是管理好合同的良好开端, 其次是编制一个合理的评标标底。原则是不突破概算, 又不过分压价。尽量避免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情况发生。标底与评标方法相结合,对总价和单价分别控制, 因为主体工程合同一般都是单价合同, 主要单价不合理同样不利于控制投资。最后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预付款比例和结算方法, 是完工一次性结算, 还是按形象进度结算或是按完成工程量结算。
二、合同管理内容及方法分析
1、合同的分类和编号。为了合同管理方便,随时掌握分析投资完成情况, 必须对所签合同进行分类编号。分类一般依据费用性质并结合概算项目进行划分。工程投资性质一般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费, 设备费, 其他费用。在总概算中按永久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临时工程、其他费用列项。所以, 在尼尔基工程中, 将合同分为 10 类, 即: 土建工程合同、房建工程合同、机电工程合同、金属结构工程合同、物资供应合同、贷款合同、移民合同、环境工程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租赁合同。合同编号由工程名称, 合同类别的拼音缩写和签订年度、序号组成。
2、合同形式。合同的形式分三种, 一是总价合同, 二是单价合同, 三是总价和单价相结合的合同。总价合同适用于工期短(两年以内)投资小, 工程量计算繁杂的项目, 如道路、房屋、供电线路等。总价合同项目一般留 5%左右的备用金, 适应小的设计施工变更, 保证结算不超过合同额。二是单价合同, 适用于施工内容单一, 且工程量可能变化较大的项目, 如灌浆防渗墙、石料供应等项目。单价和总价相结合的项目, 适用于工期长、工程量大、施工复杂的主体工程项目, 如大坝、厂房、溢洪道等。这种合同总价承包部分一般数额不大, 一次包死, 不再调整。关键的是单价承包部分, 单价严格按合同执行, 不轻易修改。机电设备合同一般都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名称、数量、规格、技术要求、售后服务内容签订总价合同。
3、调差方法。合同调差一般是指合同在执行过程中, 由于人工、材料费上调或政策发生调整,合同双方同意调整合同额度。调差方法分为按单价调差和按指数调差。按单价调差又分为材料调差和施工方法调差, 一般计算方法比较简单。指数调差比较复杂, 计算方法的确定非常关键。一般价差计算采用公式法, 由价差计算公式、权重计算和价格指数采集三部分组成。计算公式按《水利工程价差计算方法》执行。价差计算权数, 结合工程实际按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填筑、抛砌石、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钢筋锚筋、基础处理,主要设备, 以及设备安装工程等不同工程性质进行分类, 以工程量和相应单位价格为依据, 分别测算各分类工程中价格因子权数。即作为工程分年度价差所需要的各分类工程变值权数的依据。价格指数由中介机构每年采集、分析、确定。价差计算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程及独立费用( 含基本预备费中支付的工程及费用) 在各施工年度完成建筑、安装、设备、费用的价格水平与国家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以下简称设计概算) 的价格水平年不同而发生的价差。价差包括由人工费、材料费 ( 含装置性材料费) 和机械台班费组成的建筑及安装工程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 以及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所发生的价差。
4、合同变更处理。变更原因有设计变更、施工方法与条件变更、材料与设备价格变更、政策性变更。合同变更是增加投资的主要因素, 也是合同管理中较难控制的部分, 主要应在程序、价格、时间上严格控制变更。重大变革处理程序。由设计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变更的原因、技术方案、变更主要工程量、增加投资数量。监理单位初审并提出意见, 报公司审查。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审查技术方案和工程量, 计划合同部门审查合同变
更金额。公司初步审查意见提出后, 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召开会议讨论批准。合同变更单价执行三原原则, 即投标时采用的原定额、原价格、原取费标注。合同内变更按月随时办理, 按月结算。合同外新增项目原则年底一次性审理。
5、严格执行合同。 严格执行合同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按程序支付, 二是认证审核工程量。合同内变更按月及时结算支付, 程序是: 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初审———业主计划合同部门复核并制作支付凭证———业主有关部分会签———主管领导审核———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门拨款。合同签订后, 合同单价是固定的, 而且一般多为单价合同, 所以结算的工程量审定非常关键。工程量的审核是施工单位单独申报———监理初
审———业主单位复审。
引言
二战之后,世界的经济进入了一个相对较稳定的时期,全球的建筑业随着经济的平稳发展得到了快速地发展及提升。随着全球建筑业规模的不断“膨胀”,一个份额巨大的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市场就应运而生了。本文就是为了能够使国际工程的承包和合同管理能够更加地趋近于标准化,在实际的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管理中采用的了FIDC合同条件在合同管理中对国际工程合同变更的应用,探讨了国际工程承包管理中的工程变更的具体应用和程序、国际工程变更与索赔之间的关系。
1 概述
1.1 国际工程承包
所谓国际工程承包,指的就是一项以工程建设为重要对象的、特点为跨国经济技术的综合性的技术经济交往及商务实践活动。国际工程承包主要通过国际间的招投标,由具有法人地位的承包商与国际工程项目业主之间按照一定的价格和其他条件来签订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进行约束和规范,承包商与业主都要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办事。
1.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日益广泛,且适用于比较广泛的经济项目,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大类经济项目:(1)基础设施及土木工程项目;(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项目;(3)制造业工程项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类型也可以分为三大类,即(1)总价合同,即在一个国际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中已经对承包价格进行了规定,业主按照承包合同中的规定分批次或者是一次性地付清工程款。(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相对于总价合同而言的,指的是按照合同的单价来支付工程款。(3)成本加酬金合同。指的是业主将工程的成本所需的成本费用以及双方商定的管理费和利润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一种合同形式。
2 FIDC合同与国际工程承包
2.1 FIDC的涵义
FIDC的的英文缩写为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singenieus Consils ,翻译过来即为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C成立于1913年的英国,二战结束之后,随着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FIDC迅速发展起来。迄今,全球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其中而成为会员。中国于1996年加入,这就使得FIDC迅速壮大。
2.2 FIDC与国际工程承包变更
当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规范出现了让业主不够满意的情形时,业主就会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对工程项目加以更改,使得工程项目某些部分的质量、形式以及施工的顺序等方面均发生变化。这就称为工程变更。在FIDC的条款规定中,国际工程承包变更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2.2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分析
工程项目的业主应该在工程项目合同专用条款中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并保证在实际的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地按照合同中的变更程序进行施工。笔者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及实际的工程经验,先将工程变更的程序罗列如下几点:
2.2.1 首先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是工程师)需要准备一份经过授权的申请书,指出该项目需要变更的地方、费用估算以及工程项目变更的依据和理由;
2.2.2 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工程师将申请材料准备完毕之后,需要上交给工程项目的业主,业主需要对该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地查看,待其对申请进行了批准之后,此时项目负责人需要与承包商共同协商下即将变更的项目的价格,对变更工程的价格进行确定;
2.2.3 如果价格等于或少于批准的总额, 则工程师有权向承包商必要的变更指示,如果价格超过批准的总额, 工程师应请示业主进一步给予授权;
2.2.4 在紧急情况下, 不应限制工程师向承包商他认为必要的此类指示。如果在上述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 他应就此情况尽快通知业主。
根据如上关于工程变更的程序的描述,可以将上述的五个国际工程变更的程序用下述拓扑图来表示:
图1 国际承包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2.3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之间的关系分析
对于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两个概念之间的界限,有很多人都不能够很好地辨别。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看到很多文献中经常将二者混淆视听,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二者的区别进行澄清显得十分有必要。究其原因,可以知道施工索赔主要是由于工程变更、业主原因(主要有工程图纸、征地以及支付等发生了延期)、施工的自然及社会条件发生的变化、业主风险、物价原因、工程效率低下等方面,而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中的一个方面。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有着本质的、较为明显的区别(施工索赔和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均有三步,但是却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主要区别可以用下表1所述。
表1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处理程序上的差别
项目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发生前工程师同承包商协商变更支付价款 工程师发出工程
变更指令 承包商实施工程变更
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事项发生后, 承包商发出施工索赔通知, 提出索赔要求 承包商报送同期记录,索赔事项结束后, 在规定时间内, 承包商报送索赔报告及总帐单 合同双方协商解决施工索赔支付 业主、工程师决定索赔支付款
由以上对工程变更以及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的区别的分析可知,二者存在如下的区别:(1)工程变更的价款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就已经确定好了,而施工索赔价款却恰恰相反,在一个工程项目在索赔事项结束之后才确定;(2)工程变更时,工程项目价款的确定需要工程师与承包商共同协商而定,而施工索赔款的确定权却在于业主和工程师,承包商却处于被动的地位。(3)施工索赔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但是工程变更却不同,只有业主和工程师有权作出工程变更, 承包商只能要求工程变更, 没有决定权。
由上述对施工索赔的定义可知,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的一个方面,这就是说发生了工程变更并不代表施工索赔就会产生,按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一般原则, 发生工程变更后由工程师确定变更工程单价并报业主批准。如承包商对此无异议, 则按合同正常程序支付。此时, 承包商不存在施工索赔问题。只有当承包商认为工程师确定的单价不合理时, 承包商可就他认为的不合理款项进行施工索赔。在这个过程中, 承包商对变更工程单价的认可与否是确定下一步是否进行施工索赔的分界点。
3 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对工程变更的正确认识,非常有利于对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也能够保护施工项目各方的利益。在这其中,无论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还是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承包商,都应该对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进行熟悉的掌握和了解,如果一个工程项目在发生某些纠纷时,完全可以按照程序进行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参考文献:
[1]李太成,申明亮. 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工程变更研究[J].湖北水力发电,1999(2).
张久国.论施工承包商工程合同风险管理[J].科技资讯,2008.
吕文学.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化学工业出版社,2O06.
中图分类号: F53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双方确立相互之间关系的直接依据,工程建设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和合同进行。总承包项目部作为总承包项目承发包合同的直接管理者,应将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工作的重点。应根据项目承发包特点及合同标的实际,紧抓合同管理中的重点,制定有效措施,做到全面、规范、有理、有据,才能通过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
一、EPC工程总承包的概念及特点
在工程建设中所谓EPC工程总承包是指工程的承包商按照工程业主的委托,然后对工程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的设计。所需材料采购以及施工全过程的承包。它是一种以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和服务为目的,对整个工程项目实行整体构思、全面安排、协调运行、前后衔接紧密的承包体系。与传统的工程承包方式相比,它有利于克服工程设计、设备采购、项目施工和开车等环节的相互脱节现象,能有效的控制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
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参与方涉及到业主、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等,它们均以合同关系为纽带相互协作,使得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点:
1、合同管理任务的双重性
总承包商一方面需要以承包人的身份加强与项目业主之间的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另一方面需要以发包人的身份,加强对分包项目的分包合同管理。这使得工程总承人的合同管理具有双重性。
2、合同参与方多,管理的风险大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资质与能力的限制,总承商需将自身资质与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来实施,这就增加了项目的参与方,过多的参与方增加了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控性,使项目的管理风险也明显提高。
3、合同的管理过程复杂
从总包项目合同的谈判签约到合同的履行结束,要经历许多过程。除需加强对总包合同的管理外,还需要进行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分包合同的签订、实施与管理。
二、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建议
1、合理确定合同范围
在铁路工程建设招投标中,一般征地不列入招标范围,而拆迁工程列入工程总承包范围,这给总承包商工作造成很大困难。征地与拆迁都具有工作周期长、不确定性因素多等特点,它们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再加上工程项目申报立项、审批,设计调查深度不够等原因,造成项目开工时间未定,工程数量和拆改方案无法明确确定,到真正开展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时,实际拆迁工程数量和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所以应将征地、拆迁工程都不列入招标范围,其工作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负责实施。此外对于初步设计阶段不能确定的工程量,比如岩溶处理等,也可以采用调价总价合同,分为包干部分和非包干部分,对于非包干部分按实际工程量计价,有效减少成本风险。
2、工程节点划分及节点验工计价
工程总承包采用总价下的节点计价方式,计价节点一般依据工程类别和工点进行设置,节点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到工程的进度计划,划分清楚、节点大小适中。如某项目桥涵工程节点设置为:基础、承台、墩身、托盘顶帽、垫石支座、架梁、桥面系及附属工程等;轨道工程设置为:底砟、面砟、道床、铺轨、道岔、附属工程等;基础房屋工程设置为基础、主体、装饰3个节点。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将合同总价分配到各节点,按照节点验工计价和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款项。根据铁路投资项目管理现状及工程总承包的特点,采用节点验工计价支付工程款有利于验工计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业主与总承包商都非常有利,节点计价直观有效,既保证了业主对工程款的严格管理,又减轻了管理协调工作量,对于总承包商来说解决了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阶段的量差计价问题。
3、加强资金管理
在EPC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承担了很大的资金压力,面临业主拖欠工程款和分包商索赔双重压力,所以加强资金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对一项EPC工程来说,项目运行过程中资金状态应保持现金流始终为正,即收入大于支出,同时也不能拖欠分包商工程款,以免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影响。为了达到资金管理的目标,通常采用以下措施:(1)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结合施工组织安排,编制详细的资金利用计划,并根据施工进度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动态调整。(2)督促业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办法执行,制定合理的审核办法,缩短审核周期。(3)根据工程节点进度和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计价结算工程款,做到不影响总承包单位的信誉和违反合同约定。
4、加强合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保证项目工期、造价和质量的重要基础。EPC工程为了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建设周期,通常在招投标签订总承包合同时只完成了初步设计,并没有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待开展施工时,工程范围和技术标准可能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承包方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因此铁路总承包企业在签订总承包合同时,应尽可能明确界定工程范围、职责范围,并且应注重积累铁路总承包合同条款经验,制定有利于铁路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范本,减小风险。同时也可以利用分包合同适当对总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进行合理转移,付款方式可以采取背靠背条款,分包合同也可以采取总价合同,总价包死,将二、三类设计变更纳入到风险包干费中,通过合同条款对分包商构成约束,有效控制成本风险。合同签订后,要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总结自身的经验教训,完善各种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方法,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消除风险,保证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并且最终形成适合铁路EPC项目的风险管理体系。
5、加强合同违约索赔管理
在工程建设往往建设时间比较长、施工过程比较复杂,这就造成了在工程施工中容易发生违约现象,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合同签订时一定要做好关于违约索赔及争议处理的问题。总包单位在发生违约事件时,应立即收集相关证据,证据要以书面或图片等形式为主,并尽量留有业主或在于监理签审的关于合同违约事实的相关意见。然后对其违约证据包括违约的时间、数量、费用等进行详细的记录,以此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违约索赔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要其时效性。
6、合同的收尾管理
合同收尾管理包含两个方面,即合同文档资料的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评价。合同文档资料的管理包括文档的收集、分类、整理、储存、使用和移交等环节。合同文档资料的管理,要符合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要求,符合档案管理和项目验收备案的要求,符合工程管理规范和文档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总承包项目结束时,要按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移交。
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评价是指合同执行完毕后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以总结合同管理的经验,便于合同管理工作能力的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评价是项目部全员参与的活动,应重点对合同的分包方式、签订、相关方的责任划分及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对合同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评审,并将评审中总结出的改进经验运用到下一个项目的管理工作中。
结束语
工程EPC总承包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工程承包企业面临着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巨大的挑战,作为EPC总承包商,需要认真分析EPC总承包模式存在的主要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努力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提升自身的实力,才能在工程领域站稳脚跟,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无论业主、承包商,或是从事咨询、监理工作的工程师,不熟悉掌握合同,不会充分运用合同就无法对项目进行良好的管理。国内企业去国外承包工程,通常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都能令业主满意,但合同款和索赔款却迟迟要不回来,导致项目不能盈利,主要问题即在于对合同的理解不透彻和管理不当。
一、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一)国际工程合同的概念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不同国家的有关法人之间为了实现在某个工程项目中的特定目的而签订的确定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国际工程合同文件内容全面,包括合同协议书、投标书、中标函、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表等多个文件。
(二)国际工程合同与国内工程合同的不同点
由于国际工程是跨国的经济活动,因而国际工程合同远比一般国内的合同复杂。国内项目的合同形式比较简单,内容也比较单一,更多关注的是工程质量问题。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是按照国际通行条款编制的,内容详细而复杂,其中很多条款均对业主有利,而承包商又无法更改的。一般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利润仅占合同额的6-8%,而被业主或分包商索赔的费用却高达合同额的10-20%,其索赔依据就是合同。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在合同的条款、合同的谈判和执行过程上投入相当大的精力。
在国内的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商和业主大多属于国有企业,一旦发生分歧,习惯于通过协商或由上级部门裁定。而执行国外项目时,业主和承包商只是一种买卖的契约关系。业主对承包商的制约是通过合同形式来表现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分歧,会通过合同解决争端,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的行为指南。
二、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项目中标以后,在与业主签订合同之前,承包商应对预签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查,对其中不合理及对承包商不利的条款及时提出异议,同业主进行谈判和协商。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费用、进度和质量。
(一)合同的费用管理
国际工程项目的中标价格通常以一个总价的形式来体现,但合同价格与最终结算价格往往有很大的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有:工期延误、设计变更、设备和材料到货推迟、进度款支付延迟及货币兑换损失等。这些因素在项目实施的初期很难预料,故有关这方面的合同条款应该引起承包商高度的重视。
不管是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都要明确业主和承包商的责任和义务,为今后可能发生的索赔做好准备。在施工现场会发生大量的变更工作,如果是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变更,那么双方都要记录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由业主来承担相应的损失。在工程完工结算时,合同工程师要和费用工程师共同核算所发生的变更及索赔的费用。
(二)合同的进度与工期管理
每一个工程合同均会规定具体的工期以及付款进度。工期短的几个月,长的有几年。在政局不稳定及工业落后的国家,如果工期较长,则相应的风险就比较大。因此承包商在对合同价格进行管理的同时,对进度和工期的管理也不可忽视。一般而言,由于业主的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和工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业主未能按合同要求向承包商提供预付款;
2.业主未能按合同要求向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
3.业主工程师未能按合同要求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图纸;
4.业主未能按合同要求向承包商支付进度款;
5.业主工程师未能及时验收已施工完成的工作。
针对上述原因,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由于业主造成的进度延误,工期应相应地顺延,而且要支付因工期延误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如果是付款延误,不仅工期要顺延,而且应赔偿延期付款的利息,并规定延期付款的期限。
(三)合同的质量管理
合同中的质量管理涉及很多方面,诸如材料质量、施工质量和是否符合HSE(健康、安全、环境)的要求等等。
1.材料质量的管理
我国大部分材料都已经实现了标准化,设计图纸也有规定的格式和型号。而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在合同及图纸中对项目材料的规定,其标准是多种多样的,具有材料资源广泛和不稳定的特点。这就要求承包商在合同中要对大宗材料进行明确的规定,包括材料等级、规格以及该材料应该符合哪一个国家的标准和规范要求等;另一方面要和业主工程师友好协商,一切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办事。包括材料质量的检验和实验,不管材料材质如何,首先要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例如,某承包商在执行某国外项目中碰到过这样的合同条款:“一切材料均应按合同规定的若干地点或其中任何地点进行检验,并应在开工前提交样品。”根据上述对材料的要求,应该在合同里对各种材质有明确的规定。但实际上合同中对钢材、铝合金等各种材料的等级和材质规定都很模糊,也未说明需满足哪一国家的标准规范。这样如果业主要求承包商使用某国最好的材料,这就可能与承包商所做的预算价格相差价很大,给承包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2.施工质量的管理
在项目投标阶段,承包商要想中标,除了价格优势以外,其施工质量和施工队伍的水平也是业主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越来越严格的环保标准的实施,业主对承包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能做到最低限度的满足合同要求,既按照合同要求的质量完成施工,又能做到让业主满意,是承包商面临的一个难题。
对业主过多的承诺也许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因为业主的满意标准是无止境的。有时工程质量已经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但业主就是不签字认可,或找各种理由要求承包商修改甚至重新施工,而且把责任推到承包商身上,这样会给承包商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国际工程合同实施的管理
合同实施的管理就是在业主和承包商签订合同之后的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来全面指导施工的管理过程。对国际工程来说,要有一切以合同为行动指南的思想。如果一意孤行,不按合同办事,尽管做了很多不属于合同范围内的工作,业主也不会因此而受感动。相反可能会给业主以各种理由提出索赔的借口,从而给承包商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有效地保护承包商的利益,除严格按照合同完成规定的义务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组要认真学习研究合同文本极其附件,从合同中找出本部门应该执行的合同条款以及与其他部门相联系的有关条款,按合同要求去执行。只有深入地了解合同文件,才能自觉地执行和运用合同文件保护自身的利益,避免人力、财力和物力的不必要损失。
2.项目组各部门应该做好工程变更的记录工作,对于业主工程师的口头指令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其予以确认,并及时提出索赔报告,取得相应工期的延长和经济补偿。
3.做好每个月的进度款发票及材料价差的申报工作,主动与业主工程师配合,催促审批的速度,加快资金的周转与回收。
4.严格把握工程进度走向,一旦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应立即引起重视,分析拖期的原因,根据合同条款确定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国际工程分包合同的管理
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总承包商不可能将全部的工作交给自己的施工队伍去做。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1.标书中有明文规定或遵守当地的法律,合同中标后,承包商要将部分工作分包给当地的施工企业。业主通常会要求最大限度地使用本地资源,有时会占合同额的40%~50%。
2.出于成本的考虑,当地的施工劳动力价格相对低廉。如果承包商都从本国带去施工队伍,无疑会增加项目成本。但技术含量高的工种还是要从本国内带去一部分人员,以保证工程的质量。所有这些都会导致总承包商与当地分包商建立分包合同关系,分包合同的管理就成为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分包合同签订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项目实施的成败和盈利,因此,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确定分包商之前,应该做好分包商的资格预审工作,对其技术力量、财务状况和以往的工程业绩做详细的考察,不能仅考虑低价中标的原则。因为有的分包商往往会以很低的价格拿到合同,然后想方设法找分包合同的漏洞,提出各种变更和索赔,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
(2)签订合同时,尽量做到严谨和全面,学会运用合同条款和经济手段防止违约。对于总包合同中的风险和不利于总承包商的条款,要将其相应地转移到分包合同条款中去,让分包商与总包商共同承担风险。
(3)灵活地运用合同的规定,层层把关,对工程量和价格的审核以分包合同规定的范围和单价为准,防止多报和重复报价的情况发生。
(4)充分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分包商的工作习惯,充分做好反索赔的准备工作。
(5)始终将安全放在第一位,时刻提醒并检查分包商是否严格遵守HSE的要求,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让步和迁就。
总之,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有既懂专业知识又精通外语,还要了解相关的金融、法律、索赔等知识的人员来完成,同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努力去探索去总结。
参考文献
[1]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2]中国工程咨询协会.FIDIC施工合同条件.机械工业出版社,1999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9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代春泉认为,合同是协商一致的产物,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保证实现此类权利和义务的可靠且可操作的程序。对于工程合同,刘国买等人认为工程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就工程承发包而规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是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法律依据。赵伟兰认为风险是指从事某项特定的活动因为不确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以及自然破坏或损伤的可能性或时间。
一、承包工程合同风险分析
(一)工程合同风险主要来源。一是工程合同管理模式带来的风险:每种合同管理模式都有不同的适用范围、管理方法、风险分配情况,所以合同管理模式是最基础的选择,要确定一个适合该项目的管理模式是重中之重;二是工程合同计价方式带来的风险:现在大部分合同计价方式其实都是混合式的,有一个总体指导计价方式,但很多细节上还是可以灵活选择其他计价方式的,所以承包方要足够了解这些计价方式的优劣。
1、合同工程价款方面带来的风险。在工程价款方面尤其是工程款或者进度款的支付问题近年来一直影响着工程项目、乃至屡禁不绝问题始终未得到根治,还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严重影响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还直接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
重庆市某开发公司于2002年3月与重庆市某建筑公司签订的水库隧洞出口段工程承包合同中就遇到上述问题。合同双方约定在基础验收通过后,按照完成工作量的70%付款。结果基础验收后,施工方上报的工程量5,000多万,而业主方审核的工程量为4,000万左右,双方仅基础部分就相差600多万元。双方对此争论不休,工程时断时续,整整拖了一年,连主体验收都没有完成。双方都认为是对方不够诚信,最后双方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2、合同工期方面带来的风险。科学合理的工期有利于承包方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承包方的经济效益。在合同中,有些业主为提前完工,常要求承包方将工期安排得很紧,甚至还要求夜间施工而不支付赶工措施费,这无疑会给承包方带来风险。还有一些业主限定:合同工期一经确定,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竣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这实质上剥夺了承包方进行工期索赔的权力。
3、合同文件方面带来的风险。承包合同签订后,施工的具体工作中会出现大量的各种形式的问题,如平水水电站施工时,由于业主与承包方对项目的具体技术条款的解释出现了纠纷而形成索赔,尤其是条款间不协调与歧义性最容易产生具体风险。
(二)工程合同风险的具体表现。一是承包方在合同谈判中,受制于业主,被业主牵着鼻子走。毕竟业主方肯定是站在主导位置上,在这种条件下签订的合同很难体现互惠性和平等性,自然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性;二是承包方对签订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显不足,对业主的资质缺乏详细的调查,对合同的有效性缺乏严格审查,有的盲目投资,甚至垫资履行合同,结果惨淡经营;三是承包方对合同缺乏识别力,想要快速签订合同,这样往往忽略了合同很多隐藏条款或者歧义条款,最终在合同实施后导致了承包方的损失;四是因承包方合同谈判人员能力不够,对合同审查不细,把关不严格,草率从事导致了合同漏洞和缺陷,造成了本无须有的合同风险,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有的承包方偷工减料,妄图占业主的小便宜。也有的承包商自视聪明,以图利用模糊的合同款项为以后索赔埋下伏笔,然而结果事与愿违,反而给自己带来了更多的麻烦。
二、工程合同风险的有效防范
(一)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招标文件是投标的主要依据和信息来源,投标人员应认真细致地阅读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分析,弄清楚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和真实内容,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以降低承包商的风险。如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商业信誉、支付能力、违约责任及索赔的实现;工程本身的难度,合法性及周围环境等,承包商应该对这些风险因素进行深入研究,以方便确定风险等级,做出正确的投标决策。
(二)认真编写、审慎递送投标文件。在决定投标后,要认真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第一,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在各个方面响应招标文件,避免废标的产生;第二,投标报价要计算准确,不要遗漏任何费用,使其不出现亏损。在报价中对风险费用承包商要充分考虑,风险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难以事先预见的费用,当风险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时,就变成工程成本的一部分,但如果在施工中没有发生,这部分风险费用就会转化为企业利润,因此在施工中尽量减少风险费用的支出来增加利润就变成了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风险费估计太大会影响中标,风险费估计太小有可能会减少企业利润甚至亏损,所以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要特别注意风险费用的编制。如,工程量计算准确程度偏低,单价估计不够精确,自然环境的不可预测性,人材机价格的波动,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政治社会风险等等,承包商要分析确定其中的风险系数,以便确定合理的风险费用和其他费用,从而确定总的投标估价。为了减少风险并且提高中标概率,承包商在递送投标文件之前要采取一些报价技巧,如不平衡报价,多策略报价,开口升级报价,以及在投标书中使用保留条款附加或补充说明等。
(三)推崇使用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标后,进入合同谈判签约阶段,这是承包商合同风险防范的重要阶段。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合同双方是平等的,但在工程合同签订时,往往由于业主拥有僧多粥少的特殊优势,使承包方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很多业主希望自己拟定合同,这样一定会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要求承包方履行义务,而对承包商应享有的权利则只字不提;或者在合同中隐含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反而强调业主的反索赔条款;又或者在合同中采用一些模糊不清的词语,有意造成业主和承包商理解出现偏差和歧义。针对一些缺乏对业利限制和对承包商保护的合同条款,承包商应该坚持原则,利用法律和计划修改完善合同条款,忌急于求,成盲目接受。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获得利润才是承包商最基本的目标,不合于利,即使失去合同,也不能违背原则去接受责权不平衡明显的合同,为了减小风险及合理分配风险,承包商应尽可能地要求或建议使用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因为它借鉴了国际上通行的FIDIC合同模式,同时还结合了我国建设市场及工程的实际状况,将工程技术法律经济管理等尽可能地融合起来,能够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建设经济制度,解决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长时间存在的问题,有效避免了业主与承包商长期存在的无法明确处理的问题。
(四)对目标进行有效控制,降低合同实施风险。合同实施前,承包商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人材机及资金措施等进行精心安排,以提高风险的应变能力和对风险的处理能力,为了保证合同各项指标的顺利实施,承包商应实行目标控制,主动防范风险,尤其是投标时所列风险因素较大,发生可能性大的严重风险,企业内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每一项工作都要严格管理,有效地监控,详细地对比分析,及时地调整纠偏,尽量避免成本超支、工期延期、质量不过关等其他违约风险的发生,使合同的实施系统化、标准化,促进承包方的成长,并能适应因环境的变化而迅速变化。对一些无法避免的风险损失,承包商应加强索赔管理,用索赔来减少或弥补风险造成的损失。
(五)利用合同谈判完善合同条款。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许多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而合同双方都希望签订一个有利的、风险较少的合同。因此,实现双方责、权、利的平衡和合理减少或避免合同风险,变成了施工合同谈判的重点。合同双方利用合同谈判,完善合同条文,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平衡和公平合理,这是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广泛,也是极其有效的对策。建筑企业应就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建立具体的、可操作的、完整的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变得更加容易。同时,承包方需要有一个有丰富经验的合同谈判小组,要充分了解整个市场的运行机制以及本公司和业主方双方的真实情况,这样才能真正签订一份达到公平合理的合同。合同管理制度健全程度关系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优劣。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属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委托机制;合同考察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账面、统计及归档制度。同时,还要将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与建设工程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有机结合,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
(六)购买保险,采用分包分散和转移风险。承包商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包括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设备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通过与其他承包方建立联营体,联营承包,共同承担风险,分散自己的风险;对于一些风险大的分项工程采用分包方法,向分包商转嫁风险。避免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矛盾给各方带来的风险和麻烦,将分包合同的责权利条款与总承包合同挂钩。对于重要的分包人,总承包人应要求其开具以总承包人为收益人的有关保函,利用保函获得经济担保,制约分包,规避风险。
(七)尽可能充分合理利用风险。风险与赢利机会并存,风险大小关系着合同价格高低。风险越大,高额盈利的可能性也越大。因此,在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采取管理、技术、经济和组织等措施,提高施工合同风险的预测能力、应变能力和对风险的抵抗能力,消除和降低风险,获得超额利润。
三、结语
合同实施结束后,承包商应该专门针对风险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便提高本公司风险分析和防范水平。总之,对承包方而言,一定要重视合同风险的有效规避,合理地保护自己的利益,进而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树立风险意识,在投标时将合同条款研究透彻,考虑风险预备费用;在谈判时细化明晰合同内容,争取有利条款;在项目执行中采取一系列措施制定风险对策,规避风险并加强索赔管理,以求取得良好的经济收益。
主要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近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许多成就,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在交通建设领域也成果丰硕,全国高速公路、铁路网基本建成。问题也随之出现,数十万的筑路大军面对日益萎缩的市场,接下来该往什么地方走,成了全行业最关心的话题。庆幸的是,国际工程市场正逐渐扩大,需要大量技术人才参与到国际工程项目中。由于国际工程承包涉及门类的广泛性、分布地域范围的广阔性、接触不同民族文化的多元性、以及不同货币汇率的多样性 ,在机遇出现的同时,面对的问题就更多更复杂。作为国际工程承包企业,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管理好合同就显得极其重要。合同管理的范围涵盖了某项承包工程所覆盖的全部领域,包括主合同的各个环节所涉及的单元及子项工程以及主合同派生的各分包、采购、运输、保险、融资、劳务、技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许可等各类合同。经营企业就是在经营合同,执行合同就是经营活动的主线。企业尽力以合同的方式寻求获得最大利益,同时保障企业尽量少的承受风险。
二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合同签订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从项目信息阶段开始孕育到签订合同,即合同前阶段,都应该属于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因为这个漫长的孕育阶段为合同条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在此阶段,我们应该重视信息收集、条件培育、感情基础培育。合同管理需要跟随项目的生命周期,不可间断、中止,与上述时间和空间范围要吻合,要符合实施工程项目的管理规律。综合有利条件优化管理,明确目标,可将合同工期分解,将合同要求及责任义务与项目阶段的划分有机结合。合同签订前的管理一般由几个部分构成,主要包括招标信息管理、现场考察、投标书制作、中标后的合同谈判四个过程,其中投标书制作与合同谈判是整个项目合同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
1招标信息管理
招标信息的采集基本上可以看作是整个国际工程承包的第一步,率先抓住国际市场上最有价值的招标信息就成为我们赢得一个完美开局的头等大事。招标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获取:
① 从招标广告、相关专业机构的信息公布、专业刊物等公开信息中筛选出适合本公司业务范围的信息。
② 通过政府部门、企业等国际社会服务机构获取适合本公司业务范围的信息。
③ 在国外设办事处,从办事处建立的关系网中探取适合本公司业务范围的信息。
④ 在当地设立机构,让机构不定期的回传当地最前沿的招标信息。
⑤ 与海外大使馆建立联系,获取信息。
⑥ 关注竞争对手与合作伙伴,从他们那里获得招标信息。
⑦ 对海外市场周密调查,结合其国情,提前规划出该国切实需要的项目,为他量身订做出适合的各种建设方案,最后提交给该国的相关部门,帮他融资做买方信贷,从而在该项目中获取更大的话语权。
2现场考察
在招标文件取得后,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考察是十分重要的。在此过程中,合同人员需全程跟随,了解各项有利于承包商的条件。考察项目包括:
① 项目现场情况,针对线路工程,路途自然条件等;
② 当地市场是否可以得到项目需要的资源以及其价格水平;
③ 影响项目运输的交通情况;
④ 该地区在未来政局是否有大变化;
⑤ 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描述不清晰的地方,确认现场具体情况;
⑥ 当地货币是否稳定等。
3投标书制作
在投标书制作阶段,需要合同人员从专业的角度对招标文件进行讲解。预算人员依据招标文件对工程造价进行计算,避免由于预算人员对于招标文件的领悟程度差异,可能会出现的漏项、重项等失误。商务合同条件是否苛刻、支付条件、风险分担是否合理等,合同人员都必须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去。对招标文件中以下各项应特别注意:
① 多长时间的投标期间;
② 投标保函额的大小。当投标保函额过大时,需要防范业主通过诈骗赚取投标保函;
③ 投标资格有无特别限制或优惠;
④ 工作量、技术难度大小以及技术标准的高低等。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工程,做到不盲目投入到自己企业不能胜任的工程当中。
⑤ 业主的信誉、经济实力、评标标准以及外部监理等。
通过对这些关键点的考查,避免公司陷入工程泥潭。
4中标后的合同签订
中标后,合同人员即将面对的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其中涉及工程款支付、索赔、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进度、调价标准等,此时业主占主导地位。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人员要是非分明,在重大问题上,把握住原则,避免为后期工程进行埋下无处可避、无法转移的重大隐患。承包商必须把握的条款主要包括:
① 工程款支付条款。作为一家承包商,如果业主在这个条款上,设置的陷阱过深、过于复杂或过于苛刻,并且坚决不同意修改时,承包商可以以强压手段进行谈判,比如提出“退出”。
② 仲裁条款。对于我们国际项目承包商而言,仲裁条款是把利剑,关键时刻可以斩断使我们窒息的锁链。包括仲裁院的选择、仲裁模式的选择、仲裁程序进入条件的选择等。
③ 变更条款。实际工程中,经常会出现工程师的纠正指令与变更指令混淆,以纠正指令进行变更活动的情况。
④ 逆编者译条款。当双方出现由于合同的歧义而引起分歧、争端时,合同解释应背离编写者的意思。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
合同管理要靠管理机制和体系,主责部门和主责人员是执行者。一般项目部自己的合同工程师,当然要对项目经理负责。为避免由于能力的局限及情况的复杂,引发重大损失,公司应通过加强普通项目人员的管理,让员工都熟悉合同、了解合同、掌握合同,以便能在工作中掌握主动,抓住每一次索赔的机会,创造更多利润。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学习班与工程进行中的变更索赔两项。
1合同管理学习班
普通工程管理人员直接接触工程一线,对项目一线情况的动态变化最为了解,他们能够最充分的理解合同,掌握合同赋予承包商的权利,对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工作范围有着比较清楚地认识。当业主企图以变更指令要求我们完成合同规定之外工作,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向业主提出工程变更,获得额外的利润,避免出现干了活,没有计入工程量,或者付出多,回报少的情况,白白丧失了本该属于承包商的利润。
此外,当工程计量、计价等出现争端,数额过大,最后不得不采取仲裁决定胜负时,由于我们一线管理人员,人人都有合同意识,不给业主留下把柄,并为公司以后的索赔创造条件,保留证据,保证公司的利润最大化。
2工程进行中的变更索赔
随着工程的进行,对于一个承包工程的合同而言,风险是不可能完全规避和防范的,各种风险存在是常态。这就要求我们时刻准备应对风险,把风险所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甚至是把风险转化成创造利润的机会。这就需要我们有很好的变更索赔意识及非常好的变更索赔能力。FIDIC合同规定,承包商索赔必须在索赔事件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索赔通知,否则丧失索赔权利。如果由于承包商人员由于对自己的业务范围认识模糊,不能及时提出索赔,很可能会丧失索赔机会。
四项目完工后的合同管理
项目完工后,合同管理工作并没有结束,最后的一些工程结算、验收、资料的提交等都需要按照合同执行,并且此时最容易出现争端,只有前期很好的理解合同,才能避开那些容易发生的争端。但是,当涉及到承包商核心利益的争端发生,必须采取措施,聘请法律顾问,全民参与索赔,迅速整合索赔资料。
此外,项目完工后,对整个项目的变更索赔事件的整理,总结这个过程中的成功与失败。合同管理人员应把此被动条款与工程实际情况详细分析并存档,对于成功索赔的款项,也应该详细分析并存档,从而建立一个合同条款库。把这些条款与工程实例详细列出,供全公司合同管理人员交流学习,从而从根本上迅速提高整个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平。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双方确立相互之间关系的直接依据,工程建设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和合同进行。总承包项目部作为总承包项目承发包合同的直接管理者,应将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工作的重点。应根据项目承发包特点及合同标的实际,紧抓合同管理中的重点,制定有效措施,做到全面、规范、有理、有据,才能通过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
1、EPC项目合同的概况
由于EPC项目是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EPC合同是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的简称。这种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在实践中,对于此类项目,业主宁可支付相对较高的费用,也期望在合同中固定价格、固定工期,并保证项目成功建设,从而使工程的成本和自己分担的风险具有更大的确定性。EPC合同正是FIDIC在理解、承认并尊重业主的这种愿望和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的。
2、项目合同管理的前期工作阶段
项目前期阶段组建项目投标团队,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审定,主要工作有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分析研究与沟通,合同文本及报价文件等的审查工作,对合同文件逐条审查,是否与招标文件中规定存在合同条款偏差,为中标后的合同谈判打好基础。
中标后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要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为了尽可能的减少项目执行中不必要的争端,合同谈判前,将合同草稿送审相关部门,合理采纳各部门意见。主要做此项目的合同风险评估,分析有利因素、存在的风险及规避措施。
2.1主要有利因素
2.1.1项目产品定位高、运输便捷、获利能力强、可实施性高。
2.1.2项目投资方履约能力强、人际关系好,容易沟通。
2.1.3该项目技术成熟、公司各专业设计人员齐全。
2.2主要风险及规避措施
2.2.1风险一:原材料、设备涨价风险;措施:尽早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2.2.2风险二:业主付款手续比较复杂;措施:及时制定相应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专人和业主沟通。
2.2.3风险三:项目总工期短;措施:严格按照制定的详细可行进度计划执行,及时纠正偏差。
2.2.险四:当地工农关系复杂;措施:由业主牵头,双方派专人与当地政府及时沟通解决。
3、项目实施中的合同管理
合同签订以后进入合同实施阶段,组建项目部,其中合同管理部在这一阶段按照合同规定进行项目分包、采购合同及合同变更等管理纳入计算机管理,建立合同台帐。
3.1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总承包合同签订后,首先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总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涉及工程进度、费用、质量、安全等多方面的内容,其实施依据是合同,所以在合同交底时组织了项目执行的各部门主要人员到场,明确合同要求,对合同进行分析、分解,重点内容主要有工作范围的确定、总体装备水平及输入输出产品要求的工艺方案的确定、工程量计量方式、与业主合同界面的划分、变更条件及程序、试车及产品验收要求等的交底,特别强调的是合同承包范围项目设计优化的原则和细节,再结合前期对此项目的合同风险评估,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3.2分包合同管理
分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此项目的分包合同涉及到技术服务、采购、施工等类别,设备采购有国内、国外设备,从弱电到高压供电、从非标加工到整机采购,种类繁多,要按照程序文件进行管理。
3.2.1根据项目总体工期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分包及设备采购计划,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书。
3.2.2对分包商进行综合审查,参照以往合同执行情况,提交合格分包商名单,确保分包合同的顺利履行。
3.2.3根据批准的分包计划,按程序安排分包招标活动,聘请专家、联系纪检审计人员,按程序审批合同手续。
3.2.4与批准的分包商进行合同谈判与签订,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
4、合同违约索赔管理
工程建设过程较长、较复杂,容易产生违约现象,所以违约索赔及争议处理是合同管理中处理最多的工作。
4.1违约定义依据
一方是否违约是依据合同对该方的工作要求定义的,所以项目部应首先组织研究、理解合同中对双方的要求。
4.2违约证据收集
在发生违约事件时,应立即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尤其是书面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违约证据应遵循“优先提供原件或者物证的原则”。应尽量为书面、图片等直观形式的证据,应保存好原件,并应尽量保证是有监理等第三方予以见证违约事实的资料,如签审意见,提高违约证据的有效性。总承包项目部在与业主的联系文件中加入了监理审核栏,通过监理见证事实。
总承包单位面对的违约事件较多,应注意全面收集证据。收集完后应分析证据的有效性,对证据进行分类,对重要的证据应加强保管,尽量采用存档的形式保管,有利于保证索赔和反索赔工作的效果。违约证据应全面反映违约行为,包括违约的时间、数量、费用等,提高违约证据的有效性。
如为了全面规范地收集物资合同履约情况,笔者设计了“××项目物资供方人员现场服务记录单”,将系统调试过程中物资供方人员到场指导及消缺情况予以记录,将时间、事件、人员情况形成统一格式的书面记录,并由相关方签字确认。本表格应在设备厂家工代服务结束或阶段结束后办理,主要由项目物资部人员落实填写,各方会签确认后交项目物资部存档。
4.3合同抗辩权
《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都有履行抗辩权, 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抗辩权是对抗辩权人的一种保护措施,应合理有效利用。对于总包合同,总承包方可能遇到总包合同款支付无保障问题,这时要应用不安抗辩权。
4.4索赔时效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诉讼具有时效性,通常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FIDIC合同条件中一般规定索赔通知于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提出,如未能按时提出索赔,就失去了就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力。所以,当发生违约事件或变更通知时,项目部一般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通知。
5、结束语
工程EPC总承包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工程承包企业面临着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巨大的挑战,作为EPC总承包商,需要认真分析EPC总承包模式存在的主要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努力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提升自身的实力,才能在工程领域站稳脚跟,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国家加大能源和基础设施投资,国内化工能源建设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机会,这给了石化工程承包商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随着分包工程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立良好的分包工程运行机制,规范化的施工分包合同管理体系,将成为我国石化工程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施工分包合同总体分析的内容
施工分包合同总体分析在不同的时期是为了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内容。如承包商重点分析的内容包括:承包商的主要合同责任及权利、工程范围,业主的主要责任和权利,合同价格,计价方法和价格补偿条件,工期要求和顺延条件,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变更方式、程序,工程验收方法,索赔规定及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争执的解决等。
二、施工分包合同工作分析
施工分包合同工作分析是在合同总体分析和进行合同结构分解的基础上,依据合同协议书、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作量表等,确定各项目管理人员及各工程小组的合同工作,以及划分各责任人的合同贡任。
(l)工程项目的结构分解,即工程活动的分解和工程活动逻辑关系的安排。
(2)技术会审工作。
(3)工程实施方案、总体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在投标书中,己包括这些内容,但在施工前应该应该进一步细化,做详细的安排。
(4)工程详细的成本计划。
(5)合同工作分析,不仅针对平行发包的各个承包合同,而且包括各级分包合同的工作安排和合同之间的协调。
(6)合同分析实质上是合同执行的计划。在合同实施前进行合同分析,可以查漏补缺,
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确认和定界,具体落实对策措施,为合同管理打开方便之门。
三、施工分包合同的实施控制
3.1施工分包合同实施控制的依据
(l)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如各种计划、方案、合同变更文件等,他们是对比分析的基础,是合同实施的目标和方向。
(2)各种实际的工程文件,如原始记录、各种工作报表、报告、验收结果等。
(3)工程管理人员句天对现场的直观了解,如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和各种人员谈话、召开
小组会议、检查工作质量、报告等。
3.2施工分包合同实施控制的程序
工程实施监测与跟踪。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对整个工程活动实施个而的监测与跟踪。
(l)对比分析。需要将监测收集到的工程资朴}和实际数据进行整理,得到能够反映工程实施状况的各种信息,如各种质量报告、实际进度报表、成本和费用收支报表及其分析报告。然后将致谢信息与工程目标(如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分析文件、计划、设计等)进行对比分析,从而检查差异,根据差异来调整工程的执行。
(2)纠偏处理。一旦出现差异,要分析差异的原因,采取纠偏处理措施。差异表示工程偏离实际目标的程度,必须详细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和影响,有针对的采取纠偏措施进行处理。
(3)合同控制的方法。合同控制方法可分为多种类型:按项目的发展过程分类,可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按照控制信息的来源分类,可分为前馈控制和反馈控制,按是否形成闭合回路分类可分为开环控制和闭环控制。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即被动控制和主
动控制。
l)被动控制。被动控制是控制者从计划的实际输出发现偏差,对偏差采取措施,及时纠正
的控制方式。因此,要求管理人员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跟踪,对其收集的工程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再传递给控制部门,是控制人员从中发现问题,找出便宜,寻求并确定解决问题和纠正偏差的方法。
2)主动控制。主动控制就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并拟定和采取各种预防性措施。以保证计划目标得以实现。主动控制是一种对未来的控制,它可以最大可能的改变即将成为事
实的被动局面,从而使控制更加有效。
四、施工分包合同的档案管理
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记录并保持好记录是非常重要的。合同资料文档管理的主要仟务:
(l)合同资料的收集。合同包括许多资料、文件,合同分析又产生很多分析文件;在合同
实施中,每天又产生许多资料,如记工单、领料单、图纸、报告、指令、信件等。必须落实这些资料的收集工作,应由相应的职能人员每天收集这些原始资书!交给合同管理人员。
(2)合同资料价格。原始资料必须经过加工才能变成为可供决策的信息,成为工程报表或者报关文件。
(3)资料的储存。对所有合同竹理中涉及的资料,为了查找和使用方便必须建立资料的文档系统。
(4)资料的提供、调用和输出。合同管理人员有责任向项目参与方提供工程合同实施情况报告,向各职能人员和各工程小组、分包商提供资料,为土程的各种验收、索赔和反索赔提供
资料和证据。合同资料文档的建立:
a.资料的编码。有效地文档管理师以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的资料编码为前提的。在合同实施前就应专门研究和建立合同资料的编码系统。
b.索引系统。为了使资料存储和使用方便,必须建立索引系统。它类似于图书馆的书刊索引,合同相关资料的索引一般可采用表格形式,在合同实施前就应专门设计。
五、施工分包合同的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指的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的程序、工程的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做出的变更。工程变更根据来源可分为业主的变更和承包商的变更两类。
工程变更的原因和性质:
工程师签发变更指示的原因有多种,如考虑不周,计划不周密,业主主动或被动的改变想法等。根据对大型石化工程分包合同变更原因的调查,变更的原因所占比例,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变更产生的原因
在施工合同范本中依据变更性质将工程变更分为工程设计变更和其它变更两类。其它变更是指,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其它实质性变更。发生这类情况,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设计变更,对此采用工程变更程序中的流程去理。
六、施工分包合同的索赔管理
索贴是当事人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者补偿要求的行为。工程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可能发生索赔,但是施工阶段索赔发生的比较多。
索赔根据事件的性质一可以分类为: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比索贴、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以及如货币贬值、工资上涨等原因引起的其它索赔。
索赔根据目的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川索赔两类。工期索赔即提出工期顺延要求,而费用索赔内容则一可能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和管理费等。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应该合理、适度的审核。
索赔产生的主要来源于业主责任和承包商责任两类。对于业主方的责任一可能有:如施工中遇到了不利的外界障碍、施工图纸有错误等;业主的违约行为,如拖延支付工程款等;工程师的失职行为,如错误的指令、协调管理不利导致对分包工程施工的干扰等;执行工程师指令后对补偿不满意,如对变更工程的估价认为过少等。而对于承包商的责任可能有:工程合同文件多且复杂,容易出现措词不当、缺陷、图纸错误;合同文件前后自相矛盾或可做不同解释造成合同双方对合同文件理解不一致等。
结束语
本文得出的结沦主要是基于对国内大型石化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实践研究得出的,而对国外石化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实践研究还不够充分,对于国外的政治、法律、技术标准等的差异掌握的还不够全面,将来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崔军.工程分包的性质和特征[J〕.国际工程与劳务,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