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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乡村治理路径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进入21世纪,我国社会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尤其是在全球性金融危机大背景下,我国社会经济独树一帜,这对于我国的国家地位与社会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在看到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我们却不得不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这就是我国经济的发展是以环境的污染,生态的破坏为代价的。随着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郊区和乡村粗放型经济的影响,这就给乡村水土保持,环境防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一、乡村林业治理小流域的功能与目的
乡村是我国社会的一种重要表现形态。在城乡二元结构下,乡村与城市成为一个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有机整体。在城市中主要进行着工商业基本活动,而乡村则是以农林畜牧为主要活动,随着城市土地资源的紧张以及城市环境卫生的改善,越来越多的厂矿企业逐渐搬离了城市,来到乡村选址落户,这极易打破乡村脆弱的生态平衡。加之,乡村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重一时的经济效益,忽略乡村生态的保持,这使得乡村的生态环境一方面受到脆弱的生态平衡的压力,另一方面也受到经济发展的压力。因此探索乡村环境治理的特殊模式和路径,对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小流域综合治理是指,“为了充分发挥水土等自然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小流域为单元。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农、林、牧等各业用地,固地制宜地布设综合治理措施,治理与开发相结台。对流域水土等自然资源进行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1】乡村林业治理就是这样一种特殊路径。林业治理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首先,林业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治理。林业资源是生态资源的一部分,林业资源本身就能够改善乡村生态环境,通过绿化环境,保持水土来减少水土流失。其次,林业治理促进乡村社会发展。林业治理是乡村小流域治理的组成部分,林业治理一方面能够有效的实现小流域治理的基本功能,另一方面也能给乡村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即通过林业治理实现生态效果与经济效果的共同发展。因此,从以上功能出发,乡村林业治理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乡村小流域生态环境的改善,并且促进乡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乡村林业治理小流域的基本路径
(一)统筹规划乡村林业,促进小流域治理
乡村小流域治理时一个系统工程,即是指通过对小流域单元内的生态环境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之上,合理规划,科学治理,运用生态的,工程技术的以及其他各种方式对其进行综合的治理。林业治理是乡村小流域治理中生态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林业治理也需要针对小流域单元内的农林畜牧业以及河流,土地资源综合考虑基础之上进行统筹规划。统筹规划林业治理的基本目的就是让林业规划服务于综合治理的全局目标,尽最大可能的利用林业治理的效能以及给乡村小流域单元内的农副业生产带来积极的效果。具体见下图:
(二)加强乡村林业治理的补助力度
乡村林业治理小流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单单依靠小流域范围内的政府投入和群众投入显然是远远不够的。通过比较全国各地在小流域治理方面的投入来看,吉林省仅2011年,全市投入治理资金1288万元,对22条小流域进行治理,完成治理面积10.1万亩。而山东省莒县借助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植树造林等项目进行水土流失治理。4年来,累计投资达6761万元,通过对芦家河、大山、万子山等3条重点流域进行了清洁生态型集中连片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8.62平方公里,先后治理小流域38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86平方公里。小流域单元不是一个独立的单元,其生态,水土环境直接影响到周边地区生态环境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小流域区域的群众参与治理的力量是有限的,并且是薄弱的,因此必须加强乡村林业治理的政府财产补助力度。因为小流域治理不仅对现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有重要意义,更是一件利在千秋的大项目。
(三)提升乡村林业发展加工水平
小流域治理是对已经造成的生态破坏,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性,补救性质的治理。其直接的目的是为了恢复乡村地区水资源,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减少不必要的环境成本。与此同时,乡村社会经济需要不断的发展,这就需要在对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的基础之上,探索一条促进乡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而又不影响乡村小流域生态环境的道路。通过林业治理乡村小流域作为一条重要路径,那么则可以通过提升乡村林业加工发展水平,摒弃粗放式的林业加工模式,增加乡村林业加工发展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将乡村小流域的林业治理与乡村林业发展相结合。让林业资源一方面为小流域的生态环境服务,另一方面也为乡村的经济效益服务。
三、结语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近年来出台了系列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政策措施,特别是推出中职教育免费政策,职业教育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有了长足发展,但是职业教育仍然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而农村职业教育更是弱中之弱。笔者通过调研发现,影响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原因很多,其中,农村劳动力的价值取向是影响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农村劳动力价值取向的现状
当前,由于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想观念交融,农村劳动力的价值观念也呈现多样化,主要是对政治理解多元化,但是权利意识增强,经济利益尤其重视,更加务实理性。这两方面的观念导致教育和就业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总体上来说,认为教育是改变命运的方式,但是更为现实的是会考虑教育是否对就业有帮助,对职业教育尤其是要求职业学校能够让学生学到技术,为就业增加筹码。经过调研发现,农村职业学校招生难,因为绝大多数农村家长和学生都希望学到真正本领,如果考上普通高中,再考上大学,毕业后就有更多的机会找到理想的工作,以改变世代为农的命运。只有在进入普通高中无望或者家境贫困的情况下,农民才肯将子女选择上职业高中或进职业学校,目的是混个国家承认的文凭,增加到城市就业的机会。
二、农村职业教育发展路径分析
为适应农村劳动力这种价值取向,为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关键在于使得农村职业教育要贴近农村实际,发挥农村优势,真正繁荣农村职业教育。
(一)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农村职业教育走怎样的发展模式?笔者认为,农村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融合化”发展模式是符合当前农村劳动力价值取向且符合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的较好的路径,具体就是走专业“融合化”,专业和文化“融合化”,升学和就业“融合化”,即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适应农村就业的专业,在新生入学普通高中的第一年和第二年,适应农村就业的专业不分对象,每个学生都要学习,以学分的方式修满一定的学分作为职业技能学业水平考核合格。目标是将农村学生培养成为既懂多门专业技术和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综合素质较高的合格劳动者。具体做法是文化课程和多个专业课程按一定的比例开设,使每个学生既有扎实的文化功底,又能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既使农村职业学校的学生学到了农村就业的本领,又为学生以后进一步深造打好了扎实的基本功。因为,采取农村职教与普通高中“融合化”发展模式,可以融文化知识学习与兴趣爱好选择为一体,让学生进行1-2年的“融合化”学习,既可以普遍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养,又能发现兴趣特长,为今后的职业选择打好基础。
(二)“融合化”学习的具体形式。在“融合化”学习专业的过程中,学校应开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为主的旅游、花卉、幼师、计算机等专业,在第二年的“融合化”学习专业的同时,学校设立相应的专业社团,让有兴趣的学生通过社团活动,进一步培养个人的兴趣爱好,进一步较全面地获取相应专业知识,使其逐渐形成专业走向。到第三年的学习中,根据学生的兴趣和基础向“专长化”培养,开设文科班、理科班、体育班、美术班等对口升学班、计算机班、旅游班、花卉班、幼师班,集中精力攻一门专长。总之,整个中等职业教育的三年课程流程为:高一“融合化”,高二“融合化”兼“社团化”,高三“专长化”。这种培养模式,既符合学生兴趣发展规律,更符合农村职教实际;既培养了学生多专业素质,也培养了他们的文化素养;既可以满足学生升学愿望,也可以满足学生就好业的需求;既克服了农村职教空洞化的现象,同时也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既克服了农村职教“城市化”倾向,也解决了农村职教招生难问题;既符合学生发展的需要,也满足当前家长价值取向。我们要面向农村学生,面向当地农民,面向当地农村市场,做活做优对接当地市场。只有做自己的特色专业,只有做自己的优势专业――“农”字专业,只有零距离就业,农村职教才有活力,农村职教才有生命力。
(三)“融合化”发展模式的意义。农村职业教育不能像城市职业教育那样开设专业,应该按照农村学生和家长的实际需求进行培养模式设计。如果按照城市职业教育那样开设专业,不能针对农村劳动力的价值取向进行专业和教学设计,会导致农村职教招生难,就业难,导致农村职教失去活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要按照党和政府的教育政策,围绕当地企业需求,围绕当地农村,农民、学生需求,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才会有广阔前景。当农村职业教育发展至今,单一的专业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而空洞的多专业也不能使农村职业教育走出困境,走农村职业教育与普通职业教育“融合化”发展模式是农村职业教育当前切合实际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1]翟学伟.中国人的价值取向:类型、转型及其问题[J].南京大学学报,1999,(4).
[2]张志忠. 新生代农民工价值观念透视[J].《浙江日报》2009年07月06日.
[3]刘怀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新论[M].北京出版社,2004.
[4]周 予.新时期中国农村职业教育课程价值取向研究.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沦为,2008.
作者简介
刘清林(1978-) 女,江西萍乡人,硕士,江西科技学院讲师。
(一)通过引进资金要素促进农地利用
一方面,由于农户单一个体经济规模小、势单力薄,金融机构考虑到自身效益和风险对农村单个农户的金融支持行之谨慎。然而放贷给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则具有一定规模效益和成本效益,加之组织“捆绑信用”的保障,因此信用机构更乐意向农村经济组织放贷,甚至会以比较低的借贷利息借给组织。另一方面,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通过政府的财政支持、农村领头人的集资和民间借贷等方式积淀资金。土地高效利用要求科学地按照生产要求与资源环境条件去组织生产。如果缺乏资金,土地资源优势就无法形成生产力,也不能转为经济优势。资金要素集约化可以作为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的途径之一。这进一步说明了资金要素的引入,势必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良种优苗的引进,农业机械设备亦会增多。这样一来,农地利用的适度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程度则会提升,农地利用的技术方式和结构也会改善,农地利用经济效益提高、农地资源优势转变成经济优势步伐加快的同时,环境和生态效益也显著提高,对于农地的合理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二)通过引进市场要素促进农地利用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生产――加工――销售”方面为农户提供了一条龙服务,特别是在销售方面,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联合千家万户开拓市场,积极加强与市场的联系。管理者或者领头人会通过产品交易网站、农产品交易市场等渠道积极主动联系客户,把客户吸引到田间,与客户进行产品交易合作。更进一步,具有一定组织化程度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可以有效抵御侵蚀农民利益的不合理因素,提高农户在产品市场中的谈判能力和农户市场主体地位。市场开拓和竞争力的提高,可以帮助农户及时把产品以合理价格卖出去,农户利用土地进行生产的积极性大大提高,沉睡的荒地和弃耕地终于被唤醒过来,农地利用率大大提升。
(三)通过引进土地要素促进农地利用
农民“带地入组织”,分散的农地就可以集中起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对农户条块分割的土地进行整理成块和初步开垦,接下来就是对这部分土地进行最合理的利用了。如果土地是用来进行农户间的互换,则会使组织的成员得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好处,土地就时刻与农民“生活”在一起了,农民会更用心的经营利用好土地。如果土地是整租给农业能手、生产专业户或者转包给其他使用者,农地的流转则代表这些规模经营主体对土地的经济评价会更高,他们必然会按照农地的最佳方式去利用,农地在那里会充分体现应有的价值,土地利用必将会更充分更高效。如果是可以“拼地”拿去抵押,则成规模的农地就得到了资金支撑,对土地的附加值增加会起积极作用。总体来看,无论是哪种方式,农民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吸引农民带地入组织,加快农地的整理,为农地利用向适度规模化、科学化、纵深化发展增加了动力,拓宽了农地利用的内涵。
(四)通过引进制度政策要素促进农地利用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作为在农村由农民自发形成、自下而上的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在民间盘活土地流转利用的同时,作为一股强大的组织力量也时刻影响着政府的制度和政策供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政府农地体制、用地规划布局和农业扶持政策的出台和完善。一方面,作为农民利益的代表,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可以积极开展与政府机构的对话,反映农民的意愿和利益诉求,也有利于增加成功与政府博弈的筹码,促使政府出台一些有利于农地高效利用的农地制度,使农地利用得到政府自上而下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作为政府和农户的中间桥梁,可以把国家的宏观政策及时有效地送到千家万户。另外,政府会依据区域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合理组织,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这样土地利用得到合理的政策导向和指示,使农地向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提高了农地利用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地的和谐利用。
(五)通过引进人才、技术、和信息要素促进农地利用
一方面,农村土地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引进土地利用专家、人才和高新技术,可以使得组织内成员利用土地的方式和工具得到改善。通过先进机械设备的研发,农地利用的机械化水平得到提高,设施农业得到进一步推广,农地利用水平会向深度发展,农地利用的规模化效益则更加显著。同时,技术进步作为土地利用持续性的技术因素响应指标,农户可以通过先进技术的更新和应用,综合开发未利用地,有效控制土地污染,改善土地质量,可以在合理的土地利用强度下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土地集约利用的程度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加速农地利用的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农地的可持续性利用。另一方面,组织通过加强与市场、政府和中介组织的联系,取得农产品,农地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建立一个信息服务平台,则会在减少农民信息成本的同时让农民根据信息及时调整作物生产结构和规模,调整土地利用方向。同时由于农产品极受天气影响,组织的信息服务平台如能及时为农民提供有效、准确的气象信息,相信在减少作物灾毁等方面有很好的效果,这样农民则会更加合理安排自己的生产,积极利用自己的土地。
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深化发展的重要启示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农村土地要素与外部要素的有效对接搭建了良好平台,为农地流转和高效利用注入了一股持久活力,使得农地利用的适度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成为可能。但从现在广大农村地区土地利用的规模效益低下,农地闲置严重,荒地开垦利用效率低等现状看来,通过深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来改变农村有资源缺要素现状,进一步促进农地高效可持续利用确有必要。下面就基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影响农地利用的路径的分析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出几点建议。
(一)“内聚外宣”
1.“内聚 ”
要引导社员加深对合作制度和组织章程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他们的合作意识和对合作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联合度。对内要减少内部消耗,杜绝纯粹利益导向行为,众志成城利用好组织内的土地;对外要作为一个整体,用“同一张嘴”说话,争取土地高效利用的最优外部环境。
2.“外宣 ”
土地的二元制度背景下,使得农地不但具有生产功能而且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小农意识”下绝大多数农民不肯带地进组织,把土地视为“保命田”“养老地”,土地依恋情结严重。基于此,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则应该加大对组织过去取得辉煌成效和相关章程、政策的宣传力度,帮助农民突破思想和认识局限;亦可通过树立典范奖励先进的方法,吸引农民积极带地入组织,从而帮助其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二)“优内拓外”
1. “ 优内”
要优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利益分配机制、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减少内部摩擦消耗,提高农民利用土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对组织内的成员进行有效管理,杜绝短期行为和可能发生土地利用外部不经济的行为,监督并及时纠正农民损毁组织信誉的行为。要保证服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强化组织自助服务和信息咨询的职能,要提高组织内部的服务效率。
2. “拓外”
拓外是指要多渠道挖掘销路好,产品吸纳量大的合适市场。组织的管理者和领头人要走进市场, 同时把信誉高的客户带到地去,向他们推广特色农产品,要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与商家探讨发展产品品牌的好路子。组织要克服封闭性和排他性,主动组织农民走进市场,共同开拓市场,加深他们对市场运作的了解,从而使生产适应市场配置的要求,及时调整生产结构和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的广度和深度。
(三)“引技吸资”
1. “引技 ”
DOI:10.16640/ki.37-1222/t.2016.06.240
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环境来看,经济发展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总体而言,东部经济的发展比较迅速,中部次之,西部经济发展较为缓慢,在这样的经济发展环境下,环境污染也表现出不同的区域性特征。东部环境污染最重、中部次之,西部相对较好。区域环境的污染出现这样的特征,一方面与工业生产有着重要的关系,另一方面与城市车辆密度也有着关系。为此,各个区域都应采取不同的环境污染治理路径,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对环境进行大力的整治,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可持续发展。
1 东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路径
1.1 产业结构的调整
目前,东部区域的环境污染愈演愈烈,东北三省、京津冀地区都是环境污染的重灾区,尤其是大气污染,严重程度领跑全国。面对着严重的污染现状,东部区域各个地方积极采取措施来治理环境污染,调整产业结构就是其主要的治污路径。目前在东部地区,尤其是京津冀地区,积极地进行高污染产业的调整,有些企业被下令关闭,而传统的工业生产,一方面在进行区域搬迁,另一方面有了严格的污染排放制度,在这样的情况下,东部区域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娱乐产业等可持续发展性比较强的产业来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力求从产业结构的调整上走出一条治污道路。
1.2 市场机制的引入
为了促进治污工作的进行,东部区域利用自身经济发展的优势,积极地引入了环境市场的机制,即在东部区域内进行发展的企业,尤其是工业产业,必须要符合环境标准才能在区域内进行发展,这样的准入门槛使得企业对环境污染的认识更加的深刻,也促进了企业治污工作的开展。另外,在市场的机制作用下,城市汽车的尾气排放也受到了严格的控制,这也为治污工作的进展提供了某方面的促进作用。市场机制在污染治理中的引入,一方面使得环境污染的排放标准显著下降,另一方面,利用市场的竞争机制淘汰一批污染大的小企业,这对于社会资源的整合,对于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都具有积极地意义。
2 中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路径
2.1 区域品牌的打造
中部城市的环境污染治理从总体而言具有自己的优势,目前,中部各个省份都在通过区域品牌的打造来实现自身价值的提升,而在区域品牌的打造上,污染治理被纳入其中。郑州目前在中部城市中发展迅猛,郑州发展的优势主要是发达的交通网,郑州利用自身的位置优势,将铁路发展打造为自身品牌,在发展铁路交通的过程中,对环境污染进行统一化处理。合肥也是中部城市中区域品牌打造比较突出的一个城市。合肥利用自身优势发展起来的高铁线路成为了现在城市品牌中一道抢眼的风景线,在大力进行高铁建设的同时,合肥统筹规划,将污染治理与品牌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和处理,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2.2 科学城市规划
中部区域的环境污染治理,除去区域品牌的打造外,对城市进行科学合理化的构建也是一项重要措施。城市的科学规划方面,中部有几个城市做的非常不错,武汉首屈一指。武汉的城市规划体现着“大武汉”的原则,即武汉的城市规划不仅仅是对武汉一个市的规划,还包括了孝感、咸宁等周边城市的规划,在这样统一的规划下,城市的发展和污染的治理得到了统一化的对待,这对于城市污染的治理具有积极作用。除去武汉,南昌的污染治理采取的也是城区科学规划的理念。南昌的城区规划仿照上海的模式,采取“一江带两岸,两岸齐行”的模式,在这样的规划体系中,南昌市的污染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3 西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路径
3.1 强化工业生产污染排放的标准
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所以在目前的环境污染治理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还是以控制污染排放为主。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长期落后导致西部地区目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大力发展经济,所以西部城市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理念是在不影响经济发展的前提下,进行污染排放物的控制。为此西部地区加强了环境污染物排放的标准设置,通过提高排放标准来实现污染的减少。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西部地区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生态恶化方面,值得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3.2 大力进行环境建设
大力进行环境建设是西部地区进行污染治理的又一项比较重要的治污路径。西部地区的污染主要就是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气的排放,另外就是农业生产的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废水和废气的治理一方面要利用专业的技术,另一方面就需要环境的自净能力来完成,所以在西部,目前大量的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都是为了恢复生态环境,强化环境的自净能力。
4 结束语
区域经济的发展不同导致区域内污染情况存在着差异,面对区域性的污染差异,必须要进行针对性的治污工作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所以面对东、中、西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同,要走不同的污染治理路径,这样才能抓住地区污染的特点,进行针对性解决。区域治污是一个长期坚持的过程,必须要走适合自身的治污路径,并且长期坚持,才会取得良好的治污效果。
参考文献:
[1]孙晓伟.论我国农村工业化过程中环境污染的成因及治理的路径选择[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2(02):225-229.
[8]刘松柏.第三方治理还需跨越多道坎[N].经济日报,2015-01-20.
[9]洪大用.绿色城镇化进程中的资源环境问题研究[J].环境保护,2014,(7).
[10]王尔德.“十二五”环境服务业增速达40%左右[N].21世纪经济报道,2012-04-10.
参考文献:
[1]李培林.全球化与中国“新三农问题”[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
[2]温铁军,孙永生.世纪之交的两大变化与“三农”问题[J].经济问题探索,2012,(9).
[3]吴太贵,陈湘舸.“新三农”问题探讨[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2,(6).
[4]陈林.“新三农”问题的十大关键[J].太平洋学报,2007,(10).
[5]张晗.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新三农”问题研究[J].农业经济,2015,(5).
[6]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2016-04-28)[2016-07-31]..
[12]蔡P.以农民工市民化推进城镇化[J].经济研究,2013,(3).
[13]徐勇.现代化视野中的“三农”问题[J].理论月刊,2004,(9).
[14]范辉.农村住宅空闲超一成[EB/OL].( 2014-6-20)[2016-07-31]..
[16][美]乔尔・科特金.全球城市史[M].王旭,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17]陈家喜,刘王裔.我国农村空心化的生成形态与治理路径[J].中州学刊,2012,(5).
[18]田毅鹏.乡村“过疏化”背景下城乡一体化的两难[J].浙江学刊,2011,(5).
[19]陈小玉.土地碎片化与农业规模经营――土地问题思想研究与启示[J].西部学刊,2016,(3).
[20]刘圣中.国家和集体压力下的农户产权: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结构及其缺陷的政治学分析[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0(4).
[21]韩长赋.切实把《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J].农村经营管理,2015,(1).
[22]新华网.中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将超过61%[EB/OL].( 2014-11-03)[ 2016-7-31].http:///fortune/2014-11/03/c_1113097444.htm.
[23]冯创志.土地抛荒屡屡出现的警示 [EB/OL]. (2012-02-16)[2016-7-31].http:///comments/2012-02/16/c_111530572.htm.
[24]徐祥临.“三农”困境之根源:双重教条束缚[J].人民论坛,2011,(8).
[25].乡村・市镇・都会[M]//乡土中国,乡土重建.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253-254.
[26]刘彦随,刘玉.中国农村空心化问题研究的进展与展望[J].地理研究,2010,29(1).
[27]龙花楼,李裕瑞,刘彦随.中国空心化村庄演化特征及其动力机制[J].地理学报,2009,64(10).
[28]祝金甫,冯莉.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宏观经济管理,2011,(8).
[29]于水,丁文.土地流转纠纷的治理:从“碎片化”到“整体性”――基于江苏SY县的田野调查[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
[30]黄祖辉,王朋.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对策――兼论土地流转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影响[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8(2).
[31]黄延信,张海阳,李伟毅.农村土地流转状况调查与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11,32(5).
[32][美]西奥多・W.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 梁小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64-74.
[33]黄宗智,彭玉生.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与中国小规模农业的前景[J].中国社会科学,2007,(4).
[34]黄宗智.发展还是内卷?十八世纪英国与中国――评彭慕兰《大分岔: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J].历史研究,2002,(4).
[35][英]E.F.舒马赫.小的是美好的[M]. 李华夏,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7∶73-78.
[36]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EB/OL]. (2014-07-30)[2016-07-31].http:///yzyd/local/20140730/c_1111862094.htm.
[37]魏后凯,盛广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进展、障碍与推进思路[J].经济研究参考,2015,(3).
[38]文军.农民市民化:从农民到市民的角色转型[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6(3).
[39]刘远风.刘易斯拐点后的中国农村空心化治理[J].经济经纬,2014,31(1).
[40]邓大才.改造传统农业:经典理论与中国经验[J].学术月刊,2013,(3).
[41]曹锦清.中国土地制度、农民工与城市化[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3(1).
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生存的必需物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承载,各行各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水。污染物排放造成的水体破坏不仅威害人民生活,更威胁到经济的发展。在经济求发展、生活质量求提高、社会求和谐的情境下,群众对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的诉求日益强烈,国家对此也在政策层面进行大力倡导。《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先后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社会发展目标,这是增强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举措。《辽宁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在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省建设方面提出了不少具体要求,其中的一个就是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目前,在全省范围内,正在并行实施两个国家级发展战略,即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和环渤海经济带开发战略。2009年通过的《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是环渤海经济带开发战略的一部分,这一发展规划立足辽宁,依托环渤海,在资源环境方面通过提倡“强化渤海环境治理和保护”来“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辽宁省内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工作,不仅是国家发展政策所提倡的,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现实所必需的。
一、辽宁省水资源污染现状
辽宁省河流众多,海域广阔。全省境内有大小河流390多条,其中大部分河流汇往中南部注入渤海,小部分河流注入黄海。辽宁省并不是水资源大省,但由于历史或现实的原因,却成为水污染①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伴随着以工业为主导的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新兴工业区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水污染已经突破了原有的范围,出现新的趋势。因此,密切关注水污染的发展动向并探索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成为当前摆在全省人民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水资源概况。辽宁省水资源总量341.8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820立方米,从人均占有量来看,仅相当于全国水平的1/3。
(二)主要河流现状。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凌河和鸭绿江是辽宁省的6条主要河流,鉴于省内河流污染造成的严重生态问题,近年来,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倡导大,开展了以辽河流域为重点的水污染整治行动,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2009年,辽河干流断面按化学需氧量考核已经实现全部消灭劣Ⅴ类水质。截至2010年底,42条支流河按化学需氧量考核也全部达到Ⅴ类水质标准。据《2010年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省6条主要河流中,浑河、太子河、大凌河源头已为Ⅰ类~Ⅱ类水质,鸭绿江支流干流全年保持Ⅱ类水质。2011年1至10月,在辽河的26个被监测干流断面中只有7个为劣Ⅴ类水质,超标断面同比下降34.6%;在被监测的支流断面中,48.8%的入干流河口断面为劣Ⅴ类水质,这一数量也同比下降14.0%。以辽河流域为重点的水污染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但是也依然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1.支流水污染依然严重。在2009年对辽河支流的监测中,3条支流的化学需氧量在60mg/L以上,氨氮在3.0mg/L以上;11条支流的化学需氧量在40mg/L以上,氨氮在2.0mg/L以上;27条支流的化学需氧量在30~40mg/L之间,氨氮在1.5~2.0mg/L之间。
2.河流氨氮污染总体严重。通过对省内水污染的污染成份分析得出,污染物主要有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挥发酚。除西辽河水资源区外,全流域的其他监测断面水质数据均表明,氨氮已成为导致流域水质达标率较低的重要原因。2010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4.16万吨,氨氮污染仍然较严重,57.7%的干流和59.5%的支流断面氨氮超Ⅴ类水质标准。
3.辽河流域水生态退化严重。据辽河干流藻类、底栖动物、鱼类多样性调查资料表明,辽河流域的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鱼类数量已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90多种减少为现今的仅10余种,辽河水生态系统结构退化严重,生态功能衰退明显。
4.重化工业污染特征明显
据污染普查统计最新数据表明,冶金、印染、制药、石化、等行业,排污总负荷占总量(扣除造纸行业)34.62%,各自分别占3.27%、6.09%、7.73%和17.53%。
以上各项统计数据均表明,辽宁水污染治理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二、辽宁省水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辽宁省内的水污染治理工作已经进行多年,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具体反映在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主要河流的污染治理上。必须指出,在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骄人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布局的调整,在水污染治理原有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的同时又出现了新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反映在治理的领域、治理的主体和治理方式和路径等方面。
(一)在治理的领域方面,前一个阶段的努力重点在城市,即城市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流经城区的主要河流的治理。然而,经济的发展不仅使得城区的地理范围不断外扩,即原本农村的地方成为郊区,原本郊区的地方成为城市外延,而且使得一些产业向城市边缘迁移。近年来国家倡导实施的主体功能区战略,生活居住区、工业发展区和环境保护区并行发展,要求“修改完善现行产业指导目录,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②在新的工业发展区内由于纺织、石油、化工、造纸类企业的运营,工业废水排放有时会避开监管漏洞,引起新的环境问题,因此新工业发展区的污水排放成为污水治理的一个新领域。此外,经济发展在带动农民生活进步的同时,也在对农村自然环境造成破坏,比如农业产业中经济作物种植和畜牧养殖业使用的化学药剂会造成农业面源污染③、农业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和治污措施不完善造成的水污染问题等。“我国农村每年产生的生活污水约80多亿吨,污水量还在不断增加,而80%以上的村庄没有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往往将污水随意地排入周围的水系之中,造成地表和地下水源的严重污染,农村污水已经是我国非点源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④长久以来,水污染被无意识地局限在陆地范围内,即城市、农村以及主要河流的污染,近陆海域的海水污染问题虽然日益严重,但是还没有被明确列入政府水污染的治理范围。200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作出明确规定,即“直接或者间接地把物质或者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害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环境质量等有害影响。”辽宁省作为环渤海大省,拥有其他省份不可比拟的环海海洋资源,但是同时也肩负着环渤海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水污染治理的艰巨任务。陆地上水污染治理的不彻底、污水随河流入海而导致的近海污染情况,加之海洋开发作业带来的污染问题,使得近海污染治理工作迫在眉睫。邻国日本的核污水泄漏入海事件以及我国的渤海湾石油漏油事件均为海洋生态保护和海水污染防治工作敲响了警钟。
(二)在治理的主体上,长期以来一直是政府为主导进行水污染治理工作。在全省范围内,上至省政府,下至各地市政府都有专门的环境保护专门机构,这些机构把水污染防治作为部门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虽然行政管理式上令下行的做法便于工作过程的层层纠责,但是单独依靠行政力量来解决问题的做法在关乎民生的水污染问题面前显得势单力薄。因此,如何发掘更为广大的力量参与到水污染治理工作中来、向更高的目标迈进,就成为全省人民必须面对的新问题。
(三)在治理的方式和路径上,辽宁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对水资源的保护长久以来走的都是先污染再治理的路子。这一路径其实是经济发展初期的必然选择,即经济发展初期把注意力全部放在各种经济指标的提升上,而没有意识到环境代价的严重性。但时至今日,当各种环境问题特别是水污染问题突显、水资源保护重要性被广泛认同的时候,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就不再可行了,必须探索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的水污染治理路径。
三、辽宁省水污染治理的几点建议
经过多年的综合治理,辽宁省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工作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从上文的分析中可知,在今后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无论是在治理的方向、治理的主体、还是在治理的路径及方式上都出现了新的趋势和要求。
(一)在治理的领域上,继续深化城市污水治理工作的同时,分重点、分阶段地开展城郊经济开发区的工业废水处理、农村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以及海洋水体污染特别是近海海水污染治理。在农村污水处理中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在农村推广清洁生产,将农业废弃物、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通过资源化途径加以综合利用,这是目前治理农业污染的最佳途径。从而最大程度地使农业废弃物得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将污染降低到最小或变废为宝。”⑤相对于河流水污染控制而言,海洋污染控制的工作相对滞后,因此,只有坚持综合治理,控制陆地水污染,加强对入海河流的综合整治,即工业点源、生活点源和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才能切实控制陆源污染物入海,有效解决环渤海污染问题。此外,各种近海海域作业也必须注意环境保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
(二)在治理的主体上,改变单纯依靠政府力量开展水污染治理工作的现状,提倡并鼓励社会团体、个人力量参与到水污染治理工作中来。鼓励包括企业在内的赢利组织和其他非赢利公益组织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支持水污染治理工作,争取在最广大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参与到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这一重大民生工作中来。具体措施上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成熟做法,比如美国的相关“管理部门可以与具有资质的民间管理实体签订合同,委托其完成分散系统的规划、评估、技术咨询或培训等工作。”⑥
(三)在治理的路径和方式上,改变原有的“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探索预防在先的水污染预警机制。改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进行污染治理的办法,鼓励市场机制在水污染治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探索水污染治理的产业化路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技术方面的大力支持,逐步完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治理方式。
此外,还要通过各种有效办法在资金和法律上提供有利的保障,使辽宁省水污染治理工作在原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在密切关注水污染发展最新动态的同时,调动各种积极力量参与到水环保工作中来,通过有效的治理方式来把水污染治理工作引向下一个胜利。
注释:
①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为“水污染”下了明确的定义,即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征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称为水污染.
②参见《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年03月17日.
③面源污染也称非点源污染,是指溶解和固体的污染物从非特定地点,在降水或融雪的冲刷作用下,通过径流过程而汇入受纳水体(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和海湾等)并引起有机污染、水体富营养化或有毒有害等其他形式的污染.
④谢良林,黄翔峰.北方地区农村污水治理技术[J].建设科技,2009年第13期.
⑤王佳慧,杨立男,董玉宽.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及对策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9年第33期.
⑥范彬,武洁玮,刘超,严岩.美国和日本乡村污水治理的组织管理与启示[J].中国给水排水,2009年第10 期.
本文系2010年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建设生态辽宁的思路与对策”(L10BJL017)阶段性研究成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组织化的社会基础。尤其在农村,要在尊重农民权利、保护农民权益的基础之上把农民组织起来,因为“现代的个体都是权利主体,它们之间因权利而平等,彼此之间的联系只靠契约建立。为了实现权利,大规模的社会组织和普遍的社会交往成为必需”。。然而,在我国,农民的组织化水平仍然比较低,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我国农村社会,非正式组织的数量少、种类单一。有学者把我国农村组织分为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认为“在我国农村社会,正式组织包括乡(镇)党委、乡(镇)政府、村支部、村委会等;非正式组织则主要包括宗(家)族组织、宗教组织、农民自发的维权组织以及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等”。。然而,就我国广域的农村社会和庞大的农民数量而言,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的数量显然很少,组织种类也比较单一,不能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第二,从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的发展趋势上看,一些组织出现衰微趋势,而一些组织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还不稳定、不成熟。首先,就农村社会中的宗族组织而言,虽然宗族组织和宗族观念在我国根深蒂固,仍会在以后很长时间影响基层农村社会,但是随着社会和经济条件的变化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则是民工潮的出现,因为农民再也不会被固定在生他养他的血缘和地缘社会,宗族势必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千年基础”,因此,宗族会不断地瓦解,不断地浑蚀其固有的劣根性。其次,对于农民的维权组织来说,只能算是一种临时性的组织,它为维护农民的权益而成立,一旦所要求的权益得到解决便自行解散。至于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于它产生时间短,所以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成熟,而且数量也很少。只有宗教组织在农村社会迅速复兴,填补了人们的精神需求,农村成为宗教活动的重要场所,人教人数不断增加,但即使这样,宗教组织也没有成为农村社会的主导组织。
第三,就正式组织而言,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组织的治理效能不理想,没有发挥应有的组织功能。首先,从国家与社会层面上看,由于农村实行和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以及国家在农村推行“乡政村治”,农民开始自我管理,实行村民自治,国家政权与农村社会逐步分离,尤其在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以后,村民自治组织由于缺乏必要的财力支撑,难以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已经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有效运行。其次,从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运行机制来看,“村两委”相互掣肘,影响村级组织的有效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村党支部作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这样,“村两委”在行使公共权力时就难免产生矛盾和冲突,“在这个问题上,抱怨是双重的,党支部方面认为村级直接选举削弱了党的领导,村委会方面认为组织法不落实”。加之“组织体系的制度化水平不够,组织运作的规范性、统一性、灵活性还都很差”,因此,“从改革之初到现在……一套真正体现乡村经济社会内在要求的组织体系还远没有建立起来。……民主化程度的提高并没有带来组织体系的适应性提高,也没有有效地保障乡村社会经济的协调运行”。。最后,从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组织与村民的关系上来看,农民对村级组织的疏离感加剧了。“从乡村生活的观察出发,我们没有办法得出基层组织对于农民的服务越来越好、农民对于基层组织越来越亲的整体判断。相反,农民和基层组织的疏离感加剧了。”这已经被一项“农民对村组织、村干部的信任程度”的调查所证实。
从一些数字可以看出,村民对村组织和村干部的信任程度主要集中在“有点不可信”和“有点可信”之间,村民并不怎么信任村干部和村组织;更严重的是,在农村社会的实际生活中,一些村干部腐败、不检点的行为也引起了农民的极大不信任甚至是反感。因此,村干部和村组织在村民中的威信并不高,其管理活动依靠的不是权威而是权力。农民对村干部和村组织的不信任,大大地阻碍了“村两委”组织功能的发挥和乡村治理的效能。但是,“客观地说,基层组织在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是强大而积极的,但比较而言,在治理方面的努力就差强人意。或者说,目前的基层组织体制,如果说在动员和组织经济方面是有效的,那么在改善乡村治理方面,是基本不相适应的。所以,改善乡村治理,首先要反思和检讨的,是改造基层组织体制”。“基层组织改革必须有大动作。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现在的任务是要再造基层组织体系”。再造农村社会基础,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
二、农村(民)组织在农村基层的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整个社会的发展状况,为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历史性的机遇,创造了非常好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我们要在现有的农村经济政策的空间里改造基层农村社会基础,逐步解决“三农问题”,在农村社会建立各种形式的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这有利于促进基层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发展,具体体现在:
首先,在基层农村政治建设上,农村组织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公民民主意识的成长,有利于农民利益表达和民主参与过程的有序化、制度化和对国家权力社会监督的机制化。从民主管理的角度看,农民组织可以平衡农村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制约基层政权组织的权力,防止强势群体侵犯农民权益,“必须让社会中的主要利益团体联合参与政府组织,以此来防止任何一个利益团体可能将自身的意志强加于其他利益集团”。。从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的角度来看,随着社会格局的深刻变动,农民的利益关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此而产生的许多社会矛盾和经济纠纷,就需要农村有相应的解决机制。而单个农民的利益表达和诉求就显得“软弱无力”,在整个政治参与体制中处于劣势;而且,作为单纯原子化农民的政治参与,容易带来政治参与的失序和低效,需要农民组织起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建立与国家政权的联系通道。从农民组织的公益性来看,它会更多地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关注社会的多元化需求,统筹社会各方,兼顾弱势群体,发扬民主,实现社会公平。广大农民应该组织起来,在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结成各式各样的农民组织,集中农民意见,代表农民利益,和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对话,有序地进行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以增强农民与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博弈能力。
其次,在基层农村经济发展上,农民组织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建设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向科学化、商品化、集约化转型;有利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经营的有序竞争,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也有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宏观组织。应该把原子化的农民个体结成代表农民权益的组织,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也可以以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农村合作社、农民互助协会等形式,参与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贸易和流通体系建设中去。另一方面,随着市场化、信息化和农业科技的快速发展以及电话、电脑、网络等现代信息传输工具在农村的使用,农村市场服务型中介组织发展很快。这些中介组织在市场营销、信息服务、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等方面提供了许多便捷服务,有利于农民r解市场信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规模,避免盲目生产}在弥补市场和政府的不足,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方面能起到重要作用。 最后,在基层社会和文化建设方面,农民组织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农村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对于农民个体来说,一方面,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以及国家权力对农村社会控制的减弱,使得农民在生产、生活方面的需求不断增长,从而产生对各种社会组织的需求。在现实生活中,农民自发结成各种组织,如生产帮扶组织、特困户救助组织、儿童上学接送组织等。这些农村社会组织在社会互助、公共援助、社会福利、情感交流等方面进行合作。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基本上都是一家一户进行生产,大多数农村家庭很难备足各种农具,很难具有足够的资金、技术,或因家庭劳动力不足等原因,程度不同地需要各种农村组织的帮助。除了在物质利益方面需要实际帮助以外,农民在体育、卫生、文化和精神等方面还需要组织实体,以便于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卫生活动、文化活动等。这些活动既能满足农民的社会情感需求,也能满足他们的精神信仰需求。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农村组织的各种活动,不乏有迷信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以及违法活动。所以,我们要对农民进行教育,以提高他们的素质,使广大农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消费观、婚育观,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让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既然农民组织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促进基层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那么,就应该给予农村社会组织和农民组织相应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在基层社会的活动,提高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的民主化、制度化和法律化水平。
三、国内有关乡村治理理论和农村(民)组织对乡村治理结构的影响
国内理论界对于乡村治理理论的研究以及乡村治理的模式和路径选择,大多是从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视角出发,立足于解决乡镇存在的问题而提出来的,而很少有专文从尊重农民的权利。
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的视角,提出农民组织化水平的提高对于乡村治理结构改革的影响,而这恰恰是解决中国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的核心所在。
中国问题的实质是农村问题,而农村问题的实质是农民问题,解决农民问题的出路在于改造农村社会的社会组织结构以及农民的联结和组织方式。针对我国目前农村组织化水平低、农民居住分散以及农民群体具有散漫性的特点,乡村治理的根本出路就在于把农民组织起来,建立各种农民组织,再造农村基层组织化的社会基础。理由是:
根据多中心治理理论,把农民组织起来,建立各式各样的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使这些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成为乡村治理的中心,与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各种社会组织进行合作治理,实现基层社会与政府之间的互动,“一方面,社会中分散的利益按照功能分化的原则组织起来,有序地参与到政策形成过程中去;另一方面,从这种制度化的参与机制中,国家权力获得了稳定的支持来源(合法性)和控制权”。在经济上,这些组织参与基层社会的经济管理,可以把乡镇政权从繁重的经济事务中解脱出来,切断了乡镇政府作为“谋利性政权人”的经济基础。在政治上,这些组织参与乡村社会的政治民主建设,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这样,乡镇政权可以从传统的政治管理繁琐的事务中解放出来,而它所要“扮演的角色越来越不是服务的直接供给者而是调停者、中介人甚或裁判员”。这样就切断了上级政府可借以利用的压力型体制的通道。在社会文化建设上,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可以为村民提供各种服务和帮助,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活动和互助活动,实现农民的自我教育、相互合作和相互援助。这样,乡镇“政府与社会力量通过面对面的合作方式组成了网状管理系统”。乡镇政府与农民组织及其他社会主体就能以平等的身份,通过对话建立合作关系来实现乡村治理的目标。
从国家对农村社会政治整合的转型来看。由于实施城乡一体化和“工业支持农业、工业反哺农业”的农村战略,国家对农村社会的整合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以农业税费改革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为标志,国家对社会的整合开始由“汲取式整合”向“供给式整合”转型。在这个转型过程中,国家应该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维护农民的权利和自由,保护农民权益,对农村社会应该采取新的整合方式,挖掘基层社会的内在潜力,为乡村社会的民主治理和自主治理提供内生动力。这种内生动力借助于国家、市场和社会等外在力量的推动,使农村社会的民主治理和自主治理具有坚实的社会组织基础。把农民组织起来,让农民组织在基层农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中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农民的各种权利,以便与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各种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治理。
中图分类号:F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农村环境污染不同于城市,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存在家庭化、个人化和无序化的特点,污染源小而多、广而散;农村居住分散使得环境设施的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无法形成规模经济,再加上贫困和环境意识滞后,使得农村的环境治理成本畸高。评估农村环境治理的绩效,反思环境治理路径势在必行。
一、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概述 农村环境问题主要指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而造成的生态系统结构破坏、功能衰退、生产力下降、水资源丧失等一系列生态环境恶化以及对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农民的健康和生命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 我国农村环境问题主要有不科学的农业生产、乡镇企业的不合理结构和布局、农村城镇化、城市污染向农村转嫁、盲目的物种引进等等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农村环境问题。在生产上,农村对于城市是作为一个原料输入地而存在的,因此也就相应成为了因供应城市原材料而导致生态破坏的直接受害者和部分城市污染物质的接受者。在生活方式上,农村生活、居住以一家一户一院的形式为主,生活废物因为基础设施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其生活的环境中。农村环境污染不仅受到来自农村内部的污染和破坏,还受到外部城市的污染转移,而农村环境治理的范围很大,农村基础生活设施建设因耗资巨大还没有得到普遍展开,因此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持续性将继续增强。
二、农村环境污染原因分析
(一)粗放型的经济增长 低效率、低产出、高能耗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粗放型掠夺式的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是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和贫困恶性循环的经济根源。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以高开采、高消耗、高排放、低利用、难循环和粗放经营为特征,消耗大量的资源取得暂时的经济增长,这既是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根本原因,也是经济效益低下,导致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持续的关键因素。 (二)环境保护法制不完善 环境保护法规不健全,导致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协调,环境保护没有落到实处。我国环境法律法规虽已成体系,但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不严,没有引入刑事责任,基层环保部门监管手段落后,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企业的偷排、漏排和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造成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环保执法成本高、环境治理成本更高的不良现象。 (三)环境意识淡薄,社会制度缺失 首先是环保跟不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去,基层政府的注意力多用在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发展经济等方面, 对环境问题视而不见,看不到环境恶化将会带来的恶果,甚至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其次是政府的宣传教育没有重点关注农村。政府只注意到大量重点企业的显性环境问题,忽视了农村的宣传教育,也没有相应的制度及措施来制止大量分散的环境破坏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四)环保投入不足 政府对环保的投入主要集中在城市生活及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及生态保护的投入极少,由于农村环境污染对政府的税收直接影响不大,政府目前不愿也没有足够的财力来治理农村环境。基层环保管理网络没有真正形成,乡镇环保机构不健全,农村环保管理不少地方处于失控状态,造成农村缺乏可靠的社会保障机制。 (五)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乡村企业污染加剧 随着国家对城市环境保护的重视, 污染重的化工、造纸等企业,利用农村环境管理力量薄弱和农民致富心切,纷纷进驻农村。如电镀、印染、造纸、化工、炼焦等重污染行业,布局分散,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无人监管,绝大部分企业没有污染防治设施,乡村企业没有形成规模经济,无力承担污染治理费用。目前,乡村企业污染占整个工业污染的比例已由20世纪80年代的11%增加到45%,一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已接近或超过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的一半以上。
三、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对策
所谓环境治理,是指在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持续利用中,环境福祉的利益相关者们谁来进行环境决策以及如何去制定环境决策,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达到一定的环境绩效、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并力求绩效的最大化和可持续性。
(一)完善农村环保法律法规 首先要完善《环境保护法》,淡化污染防治色彩、增加可持续发展的立法宗旨、增加有关生态保育与资源保护的原则性规定,明确环境保护主体的权利义务和环境保护基本政策;第二,补充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欠缺的单行法,如农村清洁生产促进法、农村环境保护评价法、农药使用环境污染法与国土整治、农业区域规划、村镇规划、农业植物资源及新品种的保护等;第三,明确农业资源权属,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与集约型经营,在法制创新的同时,发挥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控作用,改变其对农业资源的掠夺式粗放经营方式;第四,在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增加综合性的农业环境管理法律,规定环境资源管理体制、明确环境管理机构的权责,克服农村环境立法、执法、守法中的薄弱因素,推进生态城镇、城乡一体化环境管理进程。 (二)加大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的力度 首先各级政府应重视城镇规划作用,注重小城镇规划和乡村居民点、农田规划的结合。其次,增加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农村垃圾随意堆放,污水不经处理随意排放等严重的环境问题。第三,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力度,规范乡镇企业的发展,通过对企业施加环境压力,促使企业主动进行技术改造和革新。
(三)发展生态农业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生态有机农业;实行生态平衡施肥技术和生态防治技术,从源头上控制化肥和农药的大量施用;大力推广先进科学的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用肥的利用率;走生态农业的道路,退耕还林,实现水环境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乡镇企业污染治理 对于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加快企业改造升级,促进乡镇工业规模化、集约化,对危害、威胁城乡水源地的乡镇企业,实行关、停、并、转、迁等强制措施;结合乡镇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区域布局,做好县级与乡镇级的环境保护规划,并重点制定乡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规划。
(五)逐步增强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解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是让农村居民树立强烈的环保意识。在增强农村的农民环境法律保护意识的过程中,一要打破城乡二元格局,实现信息上沟通;二要加大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加强对农民施用农药、化肥、节水灌溉等方面的科普教育,从而增强农民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三要是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充分认识“先污染后治理”发展模式的严重后果,切实处理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四要加强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制定和执行限定性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和法规。
结论 各种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主要在农村,农村环境的日趋恶化会对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巨大的危害。因此,必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制定更加完善的、易于执行的法律制度,在宏观层面上一定要体现农村和城市在享用环境资源和环境容量、承担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后果的区别,以利于农村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努力实现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蓓蓓,张雪绸著,《当前农村生态环境的约束与对策》,选自《经济纵横》,2009年8月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8-0192-02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四项制度之一,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利,是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现实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也随之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涉及到一些农民切身利益的利益调整、利益协调更加突出,农村社会关系复杂化、矛盾多样化,传统的矛盾疏导机制与组织效用减弱,农村公共事务管理日益凸现出来。通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能够有效地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农村基层民主政建设治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轨迹
(一)民主治理路径的初步自探阶段
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农村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给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带来了新挑战,特别是在农村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到户以后,农民逐渐有了自己的经济支配权,在此情况下,很多乡镇基层政权和村级两委会面对日益发展的农村形势,出于社会治理的需要,有些地方自发地把农民组织起来,创立了村民委员会这一组织形式,而农民对民主的学习、理解和接受还有一个过程,所以,在相当长时间内,村民自治制度并没有承担起国家所期望的民主功能。这一现状实际上告诉我们,要想使这种自发的、朴素的原生民主承担起农村民主政治的使命,完成自发性民主到制度性民主的转型,还需要国家的动员、推动,需要国家制度建构,使乡村民主进入到制度建设的轨道。
(二)国家关注、动员和推进阶段
促使农村自发民主进入国家关注、动员和推进阶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上述所说的农村自发性民主向制度性民主转型需要国家自上而下的推动外,还因为改革开放后农村政治自发演绎格局需要国家重塑与农民的关系,并在乡村重建合法性基础,以此实现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和整合。这一时期基本上还是停留在重塑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尝试阶段。这种现状,需要重新思考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进路。
(三)农村基层民主深入发展推进的全新阶段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村务公开制度,这是农村基层民主实践的与时俱进。
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现状与成效
以大丰镇村务公开为例,该镇辖区内现共有10个行政村,38个片区都设置了村务公开栏,由原来的单一的财务公开扩大到现在包括村务、党务三公开,通过认真组织和实施,村务公开工作正朝着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迈进。
(一)村务公开的现状
1、公开机制逐步健全
镇村务公开工作通过不断探索,逐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项机制:一是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党政办、纪检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真正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民政牵头、纪委协调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和健全了从上到下的村务公开组织网络,做到上有领导小组的联络协调,指导检查具体工作小组,下有实施工作组和评议监督小组,逐步形成了镇政府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为第一执行人,村民代表为第一监督人,村民群众为第一评价人的“四个第一”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三是监督机制。紧紧依靠群众力量,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完善其职责,进一步强化了对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公开意识逐渐加强
随着村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在不断提高,逐步由“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过去,各村虽然建立起了村务公开栏,村里的财务和事务也对群众进行公开,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村干部存在“繁、怕、难”情绪,往往为应付上级检查,才不得已公开,造成公开不及时、不完整,数字较粗糙笼统。近年来,大家普遍感到村级工作既要注重经济发展,也要注重政治民主,把知事权、议事权、监督权还给群众,让村民参与到村级事务的管理中来,为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3、公开内容逐步丰富
现在村务公开的内容,除了上级规定的固定公开项目之外,各村可根据本村实际,加以充实完善。近年来,针对农村发展形势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适时调整了村务公开栏目和内容,并增设了随时公开栏目,即时公开村务动态,逐步形成了由固定栏目、固定时间向因时调整、即时公开转变。
4、公开形式逐步多样化、规范化
近年来,一些村针对农村人员居住分散,外流多、难集中等特点,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运用各种途径辅助公开村务,如镇集中宣传动员期间,各村创办宣传栏,编印村民宣传小册、播放村广播等形式公开和宣传,使村务公开工作向农户广泛延伸,且更能体现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公开形式逐步由单一性向多样性转变。群众对村务公开的监督力度,逐步形成了由随意、单向向规范、双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