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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依法享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的权利,同时也拥有独立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高校经济合同是指以自己为合同一方的主体,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的基础之上,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各类具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协议或合同。高校经济合同一般包括物资采购合同,基建工程施工合同,零星维修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及各类服务类合同(主要包括加工测试技术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委托审计业务合同等)。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中,因为一些人为或客观上的原因,会出现一些合同纠纷,而在双方主体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仲裁或诉讼等不良后果,对高校的经济及声誉都有所创伤。如何减少或者消除这些不良后果,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就必须投入更多的事前精力,去减少因签订合同而引发的风险。
目前高校从它的财政资金投入及在校生人数划分,可以划分为部属高校,省属高校和市属高校。对于部属高校而言,因它的校区分散、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科研项目种类、科研项目金额等都比较大,相应的在管理制度上也逐步的完善,由校长办公室下设法务部门,专门审核经济合同条款;对于省属高校而言,因它的校区一般由老、新两个校区,教职工人数一般在1000-2000人左右,学生人数一般在10000-20000人左右,科研项目种类由少数中央支持地方,国自然,973项目等和众多横向科研经费组成,科研项目金额年总额可以达到1亿-2亿之间,在管理制度上不是很完善,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基本上局限于审计处、招投标办、资产处或者计划财务处等部门的一项附带智能;对于市属高校而言,因校区基本上就一个,教职工人数一般也就几百人,在校学生人数也有限,科研项目及金额不多,管理上比较简单,基本也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相应的经济合同管理也无处可寻,处于无人审核、领导签字同意即可的现象。
二、高校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不管是部属、省属还是市属高校,因为它们本身管理机制存在很大的差别,但高校的管理目标是一致的,是需要将各类经费用好,发展好教学与科研事业。对于经济合同管理,各高校的管理目标也应该是一致的,是要减少合同存在的各类风险,保证教学与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综合而言,目前各类高校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有下列几项:
1.合同管理机构缺失。高校经济业务种类庞大,部门设置也较多,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一个部门之中的有的经济业务类型不是其他部门所弄明白的,对于一个经济事项需要签订合同,对于它的可行性,必要性,具体金额的确定等,缺少相应的管理机构来审核把关。
2.合同前期手续不全。目前高校合同签订的程序基本是部门领导或部门经办人员与合同主体另一方协商好后,根据对方单位提供的合同模板或者学校自身的合同模板,根据盖章程序的要求,相关领导签字后即盖经济合同专用章。在对合同主体双方协商的相关内容和过程,没有相应的材料支撑,无从了解经济事项的立项、谈判、审批等相关重要流程。
3.合同条款审核不严。一般高校一年签订的各类合同大概有5000多份,除去寒暑假等节假日,平均每天需要签订30份左右的合同。对合同条款的把握必然存在不仔细,特别是一些特殊经济事项合同。合同条款审核不严,后期的合同风险将很大,容易造成高校的经济损失。
4.合同履行缺乏监督。高校各部门领导对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履行情况不是很了解。设备采购合同是否已经到货验收?工程类合同是否已竣工验收?款项是否已按合同条款支付?维修项目是否还在质保期内?等等,对于这些问题,需要各个部门或者归口管理部门整理清楚,以免多付款,设备工程未验收,质保期内发生维修费用等情况的出现。
三、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建议
1.制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人治不如法治,在规范管理之前,制度先行。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组织管理机构框架,制定适合自身管理要求的相关制度要求。好的管理制度应具有实际可行性,在理清实际工作运行流程的基础之上,提炼出相应的管理措施,指导实际工作,规范流程,填补漏洞。
2.确立经济合同管理机构。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的设定在经济合同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规模及管理要求,确定是设立专门的法务部,还是在已有的部门下设置经济合同管理科,对于已有的部门,权衡确定是在资产管理部门、招投标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还是审计处,所有的设置都是为了在达到管理要求的基础之上简便流程,将合同管理的前期立项审批、招投标与后期的审计、付款相串联起来,一体化管理。
3.设立合同审核专家库。一份合同的审核,在注重它的前期手续的是否完毕的条件下,主要还需要审核它的具体条款。目前高校对于一些经常出现的设备物资采购合同、基建工程合同、零星维修工程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已基本制定了比较正式的模板合同,对于模板合同的审核相对比较容易点,但对于没有模板的其它经济事项,特别是金额比较重大,期限比较长,主体比较复杂的合同,需要相应的专家对合同条款进行把控,并出具相应的专家审核意见。比如对于数据库的采购合同,物业托管合同,对外投资合同、加工测试技术服务合同等,需要相关专家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审核,充分维护学校的相关利益,减少合同条款存在的风险。合同审核专家库可以由学校具有相关知识的教职工、领导及校外的中介机构专家等组成,根据需要审核的事项,随机抽取专家库中的专家,匿名审核修改,最终由经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统一修改意见,形成最终合同文本。
4.建立合同履行汇报机制。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履行是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相关的经济事项才能结束,合同才能终止。对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需要形成常态机制。合同承办人负责具体跟踪合同履行的负责人,当出现异常情况时,需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是需要重新签订补充条款还是终止合同,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具体处理。对于重大经济项目合同,需要根据相关领导小组的讨论或者校长办公会的研究来决定。
5.加强外单位的信用评估。合同主体的另一方外单位的资质,信用,履约情况等,是高校需要持续考核的,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外单位出现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不能开具正规发票等情况,高校应及时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如证实外单位存在债务风险,履约风险,诉讼风险等,学校应将其纳入不正常单位名单,在后期其它经济事项签订合同时,避免与这家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关系。
作者:郜婷婷 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
参考文献:
[1]唐凌.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5,(16):324-325.
[2]刘静.浅议高校经济合同管理[J].经济管理,2015,(10):73-75.
关键词: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现状;问题分析;思考对策
市场经济加剧了企业的竞争,加强了劳动合同的管理,这样劳动者的行为得以约束,企业的经营安全也能够得以保障,因而,建立和健全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是大部分企业都迫切需要完善的。
一、关于企业劳动合同的概述
第一: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双方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第二:签订企业劳动合同的双方都必须要达到签订的要求,例如,企业必须是遵纪守法的,按照法律设立的企业或者公司。劳动者也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年龄和能力都要达到任职岗位的要求,否则企业也不可能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三:一旦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任何一方都有自身的责任、都具备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总之,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关系的凭证,为后期的续订、更改和解除等提供了依据。
二、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现状
1.企业对劳动合同管理的不重视
企业因为对劳动合同管理的不够重视,吸取了不少教训。更何况,随着现代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公民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高了,例如:有些劳动过期了没有续签,甚至是已经构成实际的劳动关系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这些情况就会带来了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矛盾,而且其劳动合同的纠纷呈上升趋势,这让很多企业都吸取了教训。
2.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不健全
关于劳动合同的管理,大多数的企业都比较混乱,没有专门的职务和特岗来负责这一块,更没有劳动合同管理的专职人员来进行管理,一般来说,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兼职了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如果出现了问题,没有明确的负责人,更不会第一时间进行问题的解决。在企业的制度上,基本上也不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管理,这样就会使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处于无序状态。
三、对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思考
针对目前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本文从两点进行思考:第一是企业对于劳动合同的准备是否充分;第二是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的方式方法是否与时俱进。
1.企业对于劳动合同的准备工作
企业对于劳动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直接影响着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后续进行。例如: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的身体健康和心理素质的检测,检测报告的结果是否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等等。劳动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是非常关键的因素。
2.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的方法问题
一直以为企业的劳动合同都是人员在负责,甚至在现代企业中还有很多都在实施中,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发展,人为管理模式的不足就愈加明显。人为管理说到底还是依靠管理人员,如果管理人员自身出现问题,会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的。因而,形成规范的有效的管理方式是非常有必要的。
四、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有效策略
1.设立劳动合同管理的特岗,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
设立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特岗,必须把劳动合同管理与人力资源部分离出来,建立专门的管理体系。此外,加强管理者的职业技能的培训,重点学习所涉及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让管理人员熟记在心,遇到企业有关劳动合同的纠纷时,能够第一时间规避风险和解决问题,最小限度的减少企业的亏损,达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2.重视劳动合同管理,改善和健全管理模式
无论是企业自身意识到了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需要引起重视,还是受到过有关劳动合同纠纷的历史教训,总之,现代大小型企业都特别关注这一方面。重视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是必要条件,但仅仅是重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要与时俱进,改善和健全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的模式。首先是要知法懂法,对于任何有关企业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都不能忽视,尊法守法,依据法律法规来签订劳动合同。其次是合理地规避用人风险,避免劳动纠纷。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就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预测要签订合同的风险并有意识地进行规避,以免后期的不良影响。最后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在当今瞬息万变的信息时代,无论是劳动合同管理的制度还是模式,都要采用最新的科学技术和有效的管理方法,进而改善和健全管理模式,更好地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
五、结语
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的稳步进行是企业能够飞速向前发展的基础,当然,企业的劳动合同在管理过程中肯定会有问题存在,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健全,从而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企业的发展也能够得以可持续进展。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是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 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房地产开发就是通过企业投入资金购买土地,经过专业人员策划、设计、实施和销售获得投资利润的过程;目 前,绝大多数房地产公司没有勘察、设计、施工等能力,很大部 分的工作必须通过合同形式委托其他企业实施;所以,房地产企 业的合同及合同管理则显得尤为重要,甚至决定企业的经营成 败。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十分重视合同管理。
一、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特征
l.合同管理内容复杂
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包括土地出让、资金借贷、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监理、销售等类型,这些合同的内容各不相同。一个开发项目需要签订几种不同类型的合同,每种类型的合同往往又会签订数个以上的合同,而且合同内容又涉及很多工程技术等专业知识,形式与内容较为复杂。
2.合同管理时间的长期性
房地产开发具有资金投入大、技术要求高、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小型项目的建设周期可能有几个月,大型项目建设周期可能长达数年,甚至更长,相应合同的履行也具有长期性、连续性 的特征。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通常是随着项目建设及合同履行进度顺序实施的,依次经历项目取得、设计、施工、销售 、前期物业管理等环节。
3.合同管理涉及人员的众多性
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内部来讲,需要涉及本单位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人员。从外部来讲,又涉及每个合同对方单位的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等人员,同时还涉及建设、土地、质检、税务等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员。
4合同管理的高风险性
房地产开发的有关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均面临许多风险,既有如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合同条件及国际惯例修订等客观 原因造成的风险,也有如合同订立时的疏忽大意、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一方违约等主观原因导致的风险。这些风险如果不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控制,势必会给房地产开发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仍有较多房产企业尚未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工程秩序,合同管理无章可循,不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的管理,导致合同风险事故频繁发生。同时,房产企业管理人员更多的集中于工程技术方面,企业中专门负责管理合同的人员较少,因此,经常导致工作责任划分混乱,致使合同管理失效。
2.总分包合同管理混乱
我国目前尚无规范的总分包合同文本,缺乏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的相应法规。分包市场管理混乱,建设单位随意肢解工程,严重制约了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就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企业,无论从市场运作方式,还是经营、管理、技术水平,都不具备总承包能力,更谈不上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模式。而且,我国的专业承包商,专业化程度很低,大部分都是建筑安装企业,一部分为机械安装企业,市政工程企业,还有少数基础工程、装修工程、空调工程等企业。这些情况都妨碍了我国建设工程总分包管理的发展,造成我国建筑市场大、中、小企业一块上,竞争混乱的现状。
3.合同多头起草、多头谈判、多头签订
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造价咨询合同、配套采购合同、营销推广合同……项目部、设计部、营销部、预算部……各种合同管理混乱,合同版本各不相同,合同的条款和内容也就不规范、不统一,漏洞在所难免。合同条款内容不具体、不全面、不规范,尤其是在承包范围和甲乙双方责任划分上界定上不清晰,往往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遗漏和扯皮,延误工期。
4.合同纠纷不断
一些企业缺乏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未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分“私下合同”和“正规合同”两份,“正规合同”形式正规,内容合法,但双方并不真正履行,仅用于应付管理部门的审查,“私下合同”在形式上不完备,实际上属于不平等合同,会给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带来很大损失,并容易造成合同纠纷。
三、完善合同管理的建议
l、建立并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并落实合同管理制度。要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出发点对合同管理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制定合同归口管理、审查、考核等相关制度,对合同签订之前的调研和准备、合同签订的协商和谈判、合同执行过程和执行后的评估整个流程进行有效管理。让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运转顺畅。管理制度要确保合同内容规范、执行顺利.通过对合同管理活动进行明确的权责设置和分工协作。达到合同管理的目标。
2、设立规范的组织机构
房地产企业受根据全面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对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进行科学的管理。首先要自上而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并将业务熟练、品德优秀的工作人员分配到各个合同管理岗位上,不断充实管理队伍。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要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运营模式,以及市场竞争中所处的地位,来规定合同具体管理模式和工作内容,制订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3、加强合同管理的监督
企业要完善合同管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事前是指合同签订之前的准备阶段.要做好防范工作。比如对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主体进行调查和评估,了解他们的商业信用、偿债能力和竞争能力。以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事中主要是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以杜绝违约情况的发生。企业的管理人员要深入到部门具体的管理活动中,检奋合同记录,评估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纠正偏差。这样做既可以保证自身的权利不受侵犯.也可以督促自己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项目的质量。事后管理要及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反馈,对合同违约的情况,可以及时反馈给法律顾问部门,通过以协商为主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利.改进企业的经营水平,提高企业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的经营成败与合同以及合同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企业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
合同签订阶段常见的问题情形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不成立的;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
合同履约阶段。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施工企业,通过合同变更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原材料大幅涨价致使企业难以承受,已显失公平,企业有权要求变更或撤消,但企业不行使或未及时行使;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应当追究的债权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企业不会或不善于行使。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设计文件,因发包人的原因中途停建、缓建,承包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企业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但却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对市场来说,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增强顾客满意,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转贴于
对策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企业法律顾问的考试,选聘专职企业法律顾问。选送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企业、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由上而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企业应当独立设置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全权负责单位的法律事务,配合合同专项管理部门,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则根据自身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9-054-02
内部控制以责任、牵制、程序、手续等各项制度为控制依据,建立健全合理的组织机构,明确部门和个人的职权范围及其责任界限,规定授权处理程序及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内部流程和方法。当今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仅只是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查错纠弊行为和防范风险的手段,它已经上升为受到政府监管和社会大众关注的强化法人治理的重大举措。财政部了多项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和行业操作指南,标志着强化内部控制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大中型国企、上市公司等企业适用的管理制度与手段,它同样成为行政事业单位、各行业经营活动加强管理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石和重要途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控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正式施行,该规范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供了一个内容全面、框架清晰、路径明确的指引,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依法治国,制定了一系列针对以权利制衡权力、预防、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方面具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一、内部控制调查与结论
A单位为一事业单位,其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保障,财政补助拨款不足部分由单位经营创收弥补。下属事业单位6个,投资兴办国有企业2个。为掌握《内控规范》施行之后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2015年10月,我们对A单位所属8个单位展开了全面的内部控制调研。我们在制定调研提纲的基础上,主要运用了调查问卷、实地查验、个别访谈、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对A单位内部控制的现状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并选取了合同管理的控制情况进行了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的调查情况
调查表法,就是评价人员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考虑理想的控制模式,将需要调查的全部内容制成固定式样的表格,由被评价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回答,以此来了解测试内部控制的一种方法。我们设计了包括工程项目、对外投资、合同管理和内控方法运用等12项内容,对每个控制点只需回答“是”、“否”或“不适用”,问卷发放给8个单位的职工回答,我们按照各单位职工总数的20%比例发放,调查结果的可靠性与被调查者和收到多少反正相关,容易发现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系统中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环节。A单位在制度设计方面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会议分类管理、车辆单车核算、信息内部公开等方面。如在各种内部控制方法中运用比例最低的是信息内部公开制度,问卷调查其中一部分的内容见表1。
(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调研
我们依据内部控制五要素框架和《内控规范》,结合A单位实际情况设计了内部控制调查的14个项目和110个内容。调查表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按照事业单位的属性进行设计,划分为良、中、差、无和不适用5个级别,依次从控制机制、风险管理、流程控制、货币资金控制、实物资产控制、对外投资控制、预算管理控制、采购环节控制、合同控制、流程手续档案控制、工程项目控制、绩效考评、信息沟通和内部审计14方面进行考核,由各单位负责人根据标准分值进行自我赋值得分,权重系数是根据指标间的相互关系确定。设计合理的标准调查表,容易发现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系统中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环节,保证调查效果。就内部控制框架而言,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没有根本区别。但在内部控制体系的目标与内容方面两者会有所不同,企业在预算管理控制和采购环节控制方面会有部分不适用的内容,但不影响总体评价。
(三)调查结论
经过对回收问卷的统计分析,可以得到8个单位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得分:
调查总体认为A单位普遍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其内控制度遵循了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和适应性的原则。其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两方面:
1.内部控制调查显示各单位内部控制整体水平不均衡,部分单位尚未将《内控规范》的要求落实到本单位的制度建设中。一些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一些内部控制虚设,管理权限失控,职责不清,内部控制存在着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根据COSO内部控制框架,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五个相关要素。其中,控制环境是其他因素构建的基础,控制环境一般包括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人力资源政策和组织文化等。A单位应从岗位设计和职责权力分配入手,让控制环境在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
2.从内控方法运用来看,突出问题是信息内部公开方面较差。由于内部信息的不透明,为管理者的提供了空间,国有资源的运作就会出现随意性和隐蔽性的状态。信息不公开,就没有竞争与监督的压力,各类导致内部控制失衡的现象就会发生。A单位要以此内控调研为契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的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合同管理内控制度的调研
合同管理为内部控制的关键岗位之一,在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调查的同时,我们选取8个单位的合同起草、审查、签订、执行、备案及监督管理方面进行实地查验。经济合同,作为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论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在合同管理环节及其风险管控方面也具有一致性。2014年以来,8个单位对外签订了100万元以上重大经济合同61份,合同金额10575.15万元,其中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居多。A单位签订的合同类型主要有四类,包括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租赁合同、购销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一)经济合同管理情况
A单位经济合同管理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单位制定了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和技术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对合同起草、审查、签订、执行、备案、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有专门机构对合同进行了归口管理,负责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合同文本档案的存档和编号及合同履行的监督。某设计院的合同监管部门为综合经营室,其合同签订的流程如下:
第二种模式是合同由各单位、各部门自行管理。对外签订合同实行授权委托制,经济合同签订由部门参与洽谈、起草,各部门管理存放合同档案,进行合同登记、统计、归档等日常工作。
(二)合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1.个别合同不能得到有效履行,款项无法如期收回。一些技术服务合同,由于分部实施,项目验收要待各期项目全部完成后才能进行,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还有一些项目因主体工程变更,导致技术服务顺延。另外,由于个别业主经济出现异常,已验收项目的尾留款不能如期入账。
2.部分合同条款不全面、缺少委托手续。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仅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可以签订,而且委托人也可以签订,但是其必须有委托授权书,书中明确委托事项的范围时间等问题。调研中发现个别合同基本要素不全,合同主体资格未达要求,条款不完整或约定的意思不明确、不具体。如违约者承担违约责任等条款等于没有约定,签订合同时未充分考虑到自身的风险。另外,个别企业对外出借资质,看似合同总额大,但单位实际收益小。这些因素都容易产生法律风险。
3.部分单位没有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对经济合同的签订流程没有进行制度上的规定和约束,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显然A单位的第二种合同管理模式不符合内控规范的要求。一些签订的合同由相关部门自行保管,没有统一登记编号,对近年签订的合同统计不清,在纠纷发生后寻找合同原本大费周章。
三、内部控制视角下合同管理策略
当前经济环境实际上是一种契约经济,单位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是对外交易的主要手段,我们有必要从内部控制视角约束合同管理,预防潜在风险。为增强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我们针对A单位在合同管理方面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首先,增强内部控制意识,提升内控执行力。内控范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首先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提高内控意识,明确岗位职责,自上而下,各个职能部门都要将内控意识融入日常工作之中,树立内控制度的权威性。依照《内控规范》检查内控制度设计的薄弱环节,确保不相容的岗位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内部控制重点从单位层面、业务层面出发,明确领导机构责任职能,清晰组织机构划分,规范执行机构业务流程,加强管控监督意识。使制度本身能够突出重点,弥补不足,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以制度保障执行,提高组织运行的理性化程序。强化风险控制,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对合同风险管控的重点包括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和严密性,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对技术服务项目中合同款项无法如期收回问题,建议以项目负责人为主,加大合同资金的追偿力度,解决部分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问题。
其次,基于内部控制运行机制,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内部核算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系统实质上是一个信息系统,是一个对信息进行收集、核对、整合、传递的过程,并且通过反馈机制进行沟通与改进。按照《内控规范》的要求,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拟定合同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参与重大客户的资信调查,对各类合同进行法务审查,统一管理合同专用印章和合同档案。建立资金收缴台账和合同履行情况登记表,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并由单位审计部门定期对自己的收缴情况实行跟踪检查与监督。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强化关键环节的控制,如对签约主体资格、合同协议履行、变更或解除进行有效监控。把握重点合同,对一些标的较大、风险较大的合同实行会审制度。
第三,提高内部信息的透明度,运用激励机制调动工程技术人员对外承揽项目的积极性。利用信息技术搭建信息共享的平台,对于单位承揽的技术服务项目,应该信息公开、财务公开,运用民主决策程序,采取技术人员内部竞标的方式选择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加人,增加技术服务项目的透明度,做到机会公平、规则公开、结果公正。与此同时,单位负责人要运用激励机制鼓励工程技术人员对外承揽项目的积极性,规范外揽项目收入分配秩序。控制出借资质行为,预防风险,提高单位收益率。项目负责人不但关注合同中的自身利益,更要提高技术服务质量,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书,树立良好的契约意识。
参考文献:
[1] 彭俊.浅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J].财会学习,2016(1)
[2] 谢海娟,何和阳,刘晓臻.基于五大目标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指标研究[J].财会通讯,2016(3)
中图分类号:F5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合同是指业主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包括投资、融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等合同。加强合同管理,可以促进公路建设市场的规范化,从而达到公路工程建设质量优、进度快、费用省、安全生产、环保目标提出了要求,合同管理的作用日益凸显。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1.1 合同的基本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它是当事人双方或数方设立、变更和终止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协议应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手段,是法律规范在具体问题中的应用,签订合同属于一种法律行为,因此,依次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经济合同是法人与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和调整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是指业主就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与各经济人(承包人)为实现工程目标而以书面协议形式缔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
1.2 工程合同的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工程建设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有利条件,工程合同的普遍实行,将更有利于工程建设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加速推进工程施工监理制度。工程合同的科学性、公平性和法律效力使合同各方自觉遵守,有章可循,其具体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工程合同可以有效管理工程进度;工程合同可以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合同可以公正的维护合同双方利益;工程合同有利于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
二、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成本、质量、工期是由合同定义的工程范围内的三大目标,承包人通过合同控制可以使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协调一致,形成一个有序的项目管理过程。合同管理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对于保障艰巨的建设项目顺利地完成作用是十分显著的。因此,在进行公路监理合同管理时,需要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培育合同意识,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明确工程建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既促进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的管理,也有利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发展。
三、现行公路监理中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工程建设市场僧多粥少的现实,造成业务承揽上的激烈竞争,不少承包商经常为了迎合业主,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致使签订合同时,没有应用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合同出现各种问题,最后引起了诸多纷争。
3.2 合同管理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
许多承包合同失误,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没有合同意识,不重视合同的法律性质,忽视合同的审查和风险分析,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3.3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现行公路监理中,在进行合同管理时,许多承包人忽视合同管理,不能控制好合同索赔工作,致使出现各种索赔不合理、不公平等问题,损害自己的合同权益,削弱了自己的合同地位。
四、加强高速公路工程中的监理合同管理措施
4.1 强化法律风险意识,规范合同管理
合同纠纷的大量增加是对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重大考验。要进一步强化合同规范化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就要提高企业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但法律风险事前是可防可控的,要抓紧强化防范工作。
以合同管理作为企业防范内部法律风险的重点和突破口,利用“合同管理”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有效地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规范并净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针对合同履行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违约纠纷事件,及时采取要求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第三人保证、提高客户保证金等多种保全手段,尽量减少因违约造成的企业损失。总之,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这对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4.2 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
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4.3 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在高速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认真钻研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在商签合同过程中,应对明显问题提出修改,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合同签订过程中,对业主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业主进行书面澄清,该澄清文件及随后的其它补充文件都将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4.4 做好工程量清单复核,严格履行合同
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履约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义务。按照合同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向业主移交工程。
4.5 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
索赔作为一种重要的合同行为,对合同的履行结果影响巨大。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合同管理,需要具备很强的专业性和多方面知识,比如经营、估价、法律等,还要了解工程管理和公关的内容,设有专门的人员、机构,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各种费用,加强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程序的控制,做好工程的结算工作。
4.6 规范争端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虽然对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质量、计价、变更、索赔和风险等已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同,在处理涉及各方经济利益的问题时可能会产生争端。争端解决方式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如何规范争端解决方式,首先依据合同规定,正确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查明争端产生的原因;其次由争端的双方确定争端解决方式,按照双方达成的解决方式进行处理。争端解决首选方式应为协商。其次是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能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或双方达成的协议去解决争端,维护各方的权益,保证合同的执行。
4.7 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公路工程完工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仔细分析合同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推广,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化、制度化是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相应要求。因此,在对公路监理中合同管理进行研究时,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培养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准确掌握监理信息,对于完成质量监理、进度监理和费用监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一、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
(1)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双方当事人在经济合同的签订之前,需对双方都有清晰、彻底的了解。如,对方当事人企业是否真正具有企业经营权、是否具备有效的法人资格、是否对合同的履行有充分的履约能力、是否具有良好的诚信以及签约人真实的法人身份或有效的法人委托权限等。在做到对对方利益的让步时也要考虑是否符合自己的经济利益需要;双方都需有清晰的思路,对于双方的各方面实际能力予以切实摸底,防止上当受骗和无效合同签订的发生;确保合同签订以后的真实有效性;与此同时在合同的签订时必须遵循我国的《经济合同法》、《公司法》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签订对外经济合同时,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无法出席,则委托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法人委托书等有效的委托依据。除此之外,其他非法委托人或超越权限人都没有对外签约的权限,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签订的格式要求
在双方经济合同的签订时,除了采用正常的书面格式以外,还必须使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进行签约,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属于无效合同。以上两点遵循以后,在签订的内容上首要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对权利、义务阐述时须做到字字斟酌、语言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精确,不能含糊其词,更不能有错别字的出现。具体的注意事项如下:
1.合同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合同正文部分;注意: 产品名称; 技术质量; 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 交( 提) 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 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合同结尾部分;注意: 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
二、我国目前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经济合同管理中关于合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实践中,往往在合同的签订主体中出现一方当事人不具有签订资格或者超出其权限范围,甚至还有根本就不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本主体。
2.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对经济合同签订条件认识不深,对于对方当事人及其企业调查不透彻,在合同的签订中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格式办理,签订草率,使签订的经济合同没有书面依据,合同内容不真实,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无法索赔,一些甚至还要向对方承担责任。
3.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实践中,合同内容不明确,签订合同的条款存在漏洞,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规定,在对于有效履约的条款编制中规定模糊,甚至一些出现忘记规定,合同内容粗枝大叶,导致违约方使对方利益得不到保护。
4.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实践中,一些合同履行主体没有按照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签订内容,从而造成对合同不完全履行或者瑕疵履行的后果,以至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5.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实践中,出现当事人双方由于个人利益导致发生纠纷,在此没有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没有从客观出发,去取得和保存有利的证据,致使自己处于不利情况。另外,也有一些人出于侥幸心理利用经济合同来做违法活动。
(二)经济合同管理中有关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一些企业在经济合同的管理中,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到位,而对于合同管理制度也过于形式化,对于管理的机构、人员因素等都没有正规的定位。也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重视起来,认为合同签订完成就算大功告成,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企业管理工作来抓,致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无法渗透到企业生产、销售、服务全过程中去。
2.在企业的管理中,由于一些人情、面子关系问题,致使企业内部经济合同的签订效率不高,很多时候达成口头协议或基于对对方的信任而无书面协议等。
3.在一些经济合同的签订中,对于签订内容审视不严谨,签约不正式,没有经过经济合同管理部门的有效制约。再或者在一些经济合同的签订中虽然有合同会签流程,但对合同内容编制不够规范,使合同发生变更或解除的时候,产生纠纷的隐患很大。
(三)在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济合同归档制度的缺乏使得很多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在履行完毕之后便无档可查,一旦日后发生合同纠纷,则使得企业处于被动的局面,对于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教训也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 同时也不利于企业整体规划的实施。
三、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对策以及经济合同管理与ERP信息化的结合
(一) 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是企业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企业的必要工作。同时企业可以指定某个部门,如经营、计划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体制上, 可以采取归口管理和分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由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企业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 对本企业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 同时在企业各分部门,视需要设专职、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分类专项管理相关合同。
(二) 明确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1. 作为一个合格健全的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做到:
①制定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②进行直接有效的管理工作。
③对企业内部的员工进行专业和法律常识的普及。
④监督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对已签订的经济合同做到应尽的审查义务,并向本部门的负责人汇报。
⑤在企业发生经济合同纠纷的时候能有效的解决纠纷并使企业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⑥代表企业参加有关经济合同的仲裁和诉讼活动
2. 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①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合同的签订人员进行合同的谈判,协商。
②从法律的角度审查合同,防止合同中出现违法以及危害企业利益的内容。
③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阶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得到及时有效的履行,并对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以合理的方式解决。
④负责建立合同的保存档案,总结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⑤制止非法的合同行为,同时在合理的范围内规避合同风险。
⑥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三) 建立健全企业各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实事求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建立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 经济合同综合管理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对企业合同实行统一管理,确定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规定合同管理原则和基本内容,规定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程序和要求, 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岗位资格要求, 及对合同管理人员与合同承办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进行考核奖惩等。
2. 经济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应根据本企业合同的种类和特点,在合同综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各类合同的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包括确定专项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规定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内容。
3. 经济合同授权委托制度
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中,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或者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人签订。被授权人签订合同,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在企业内部来说,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拥有所需的资质并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才能被授权,同时也保障了企业的利益。人所持的授权书必须严格按照格式书写,应明确包括人姓名,单位名称、授权范围、期限,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并加盖公章。人的授权范围应结合该业务人员的业务范围由合同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负责人批准, 授权委托书的印制应由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人外出签订合同应携带授权委托书,无授权或者授权不明时合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可拒绝协助其工作。
4. 经济合同的审查制度
鉴于经济合同签订关系到企业诸方面的利益,且其签订的专业性以及法律性都很强,所以经济合同的审查制度至关重要,尤其是对一些关乎企业重大事项的经济合同,更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因此就要求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经济审查制度,一个完善的经济合同审查制度包括企业各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等。
5. 经济合同的公证制度
我国公证制度日益完善,作为市场经济主题的企业应充分利用公证制度,在签订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的时候进行公证,会使得合同的履行得到有效的保证,且一旦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则可以有确切的维权依据。因此,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加强对合同公证工作的管理。
6. 经济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及经济合同统计报表制度
经济合同专用章作为企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的重要依据, 应由专人保管、使用, 建立经济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档案,并定期整理向主管领导回报,对滥用合同专用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立合同统计报表,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详细登记, 以便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可以随时掌握履行进度,及时把握合同对方的动向。主要有合同执行情况进度表、合同签订情况进度表。
7. 经济合同归档制度
要制定严格的归档制度, 妥善保管经济合同。合同依法签订后, 合同承办人员应将合同正本交单位合同管理人员保管, 合同副本留承办人员备用,必要时抄送、抄报有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件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档案保管期限保管。
(4)经济合同管理与ERP系统的结合
ERP系统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它是新一代集成化管理信息系统,其核心思想是供应链管理。它跳出了传统企业边界,从供应链范围去优化企业的资源,ERP系统集信息技术与先进管理思想于一身,它对于改善企业业务流程、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显著作用。
中图分类号:F1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随着建筑功能越来越完善、复杂,建筑工程施工也越来越专业化,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方面通常是把复杂的工作交由一个承包商来全面管理,并与之签订总承包合同。而总承包商再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进行分包管理。因而规范严密的制度化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其次,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维护自身利益,化解合同纠纷。再次,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促进工程建设市场的繁荣发展。最后,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迎接国际化竞争挑战的需要。
二、国内外工程合同管理
1.国外相关研究现况
国际工程合同体系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不断得到完善,合同种类齐全,针对不同性质的工程,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合同条件,内容涵盖了工程的各个方面。
目前,国外已经有许多种总承包合同文本,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有:FIDIC的《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美国AIA文件A401《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协议书标准格式》,英国ICE的分包商合同标准格式,新加坡的指定分包商标准合同条件(NSC)等[1]。这些总分包合同的产生与发展是同国际建筑市场的发展和变化以及分包商的高度专业化分不开的。从国际建筑市场近些年的情况看,市场的变化导致工程承包方式的变化,新的工程承包方式不断产生,目前比较流行的工程承包方式有:EPC(设计—采购—施工),PM(项目管理模式),CM(施工管理)模式,BOT模式,伙伴关系项目管理模式,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方式,JV(Joint Venture)联营体合同模式,附加VE(Value Engineering)条款合同等。
在国外合同的签订是个非常严肃的过程,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价款、付款方式等细节商议的非常具体,而且希望合同条款越具体越好,以尽量避免在合同实施中产生分歧和争议。合同一旦签订后,双方就要严格履行合同,按合同办事。如果某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的损失,则另一方可依据合同条款,向对方索赔或采取其他合同规定的惩罚措施。FIDIC合同条件对业主、承包商、工程师三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规定的详细、具体而全面,它已成为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合同条件。合同各方可以依据FIDIC合同条件来规范合同的履行,防止合同纠纷的产生。
2.国内相关研究现况
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合同文本有由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先后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三种合同文本[2]。国际工程合同体系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不断得到完善,合同种类齐全,针对不同性质的工程,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合同条件,内容涵盖了工程的各个方面。
我国在长期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下,索赔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同时,收到来自建筑市场各种主体本身和客观条件的阻碍,导致了索赔工作存在一系列问题。在主观上,施工企业不懂索赔、不敢索赔、不会索赔;在客观上,则是建设单位不准索赔,缺乏建筑中介服务机构和专业性的合同纠纷解决机构等。而且,建筑企业未建立一套健全的索赔管理体制和索赔组织机构。
我国的《施工合同文本》索赔条款中,增列了索赔程序,增加了索赔条款的内容,这是我国合同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一步,但同FIDIC合同中得索赔条款相比,仍然不够详细和具体[3]。我国施工企业普遍存在当合法权益收到损害时不知所措,一般法制机构由于不熟悉专业,因此,不能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咨询服务。而发达国家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较完善,都有着广泛的专业技术和丰富的经验。
同国外相比,我国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比较少,还没有脱离行政管理的范围。此外,有些业主因急于开工,与承包商只草签一份简单的协议就让上马,但随着工程进行,双方分歧不断,合同根本无法签订。由于业主和承包商签订的协议在内容和结构上都很粗糙,使在施工中的问题无据可循,双方之间的纠纷也很难解决。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建设工程中不重视合同管理造成的。
三、当前国际工程合同的发展趋势
1.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
作为最大业主,政府运用其强大购买力改革建筑市场,建立公开、透明的承包商履约评价制度,准许卓越承包商优先参加投标并以较高报价优先中标,激励承包商建立追求卓越的企业文化以努力争取成为政府和私人部门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这样建筑市场将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转包挂靠、偷工减料等现象将绝迹。
2.建立项目性合作伙伴关系
项目各方建立共同目标和互信互惠的合作伙伴关系,统一指挥,协同工作,增强沟通,避免争端,以实现超常规的效率和效益并达到共赢。合同必须合理分配各方权利、义务和风险,条款必须简洁清晰,职责分明,尽可能避免发生对立和冲突。发现问题立即发出预警,马上协商解决。定期例会和中期评估报告是督促承包商持续进步并检讨履约表现和合作伙伴关系的机制。
3.建立争端裁定委员会(DAB)制度
合同双方协商失败时合作伙伴关系就面临危机,必须迅速解决争端以免陷入恶性循环。传统上由工程师作出决定,但工程师既当业主一方的运动员又当合同双方的裁判员,其角色既混乱又尴尬。DAB裁决人就是独立公正的既懂法律又懂技术并且是合同双方都信赖的资深专家。目前各国工程合同普遍引入了DAB之类的制度,传统三角模式“业主—工程师—承包商”正在转变为“业主—裁决人—承包商”。
4.采用里程碑付款方式(Milestone Payment)
里程碑付款方式指:在网络图关键路线上设置一定数量的进度里程碑作为合同分段目标和支付时间点。例如建筑主体结构每完成3层付款一次,如此这般制订分期付款表,各方合作共同努力达到各个里程碑目标。目前FIDIC 合同系列都有分期付款条款。香港2005建筑标准合约也增加了这种方式,以响应“唐报告”5.73~5.76款建议的“按进度里程付款方法”。采用里程碑付款方式,双方都准确地知道什么时候付多少款,有利于资金筹措和简化付款程序。
5.目标造价合同(Target Cost Contract)
目标造价合同由双方合作共同控制造价,并共担造价风险。如造价超出合同目标(总价或单价),双方按约定比例分担超出的金额,反之,双方按约定比例分享节省的金额。这种合同要求公开帐目,主要用于风险较大的工程,例如地下可能存在不利条件。NEC合同的主选项C、D就是目标总价合同和目标单价合同。
6.项目合作伙伴关系合同PPC2000
2000年英国咨询建筑师协会(ACA,Association of Consultant Architects) 出版的PPC2000《项目合作伙伴关系合同标准格式》(Standard Form of Project Partnering Contract)是世界上第一个多方工程合同,当事人包括业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裁决人、设计师、咨询师等。由于形成了一个有共同目标的项目团队,有利于群策群力,减少冲突,以达最佳项目效果。
综上所述,国际工程合同的发展趋势是建立和发展当事人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合同模式从“对抗型”和“敌对型”转向“合作型”,思维模式从“如何解决发生的问题”转向“如何合作实现合同目标”。
参考文献: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随着建筑业的迅速发展, 施工合同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施工合同签订质量的优劣和履行的效果已影响到施工企业的兴衰。施工合同没有按照招投标文件进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合同签订不规范不统一已经成为了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问题,大力加强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势在必行。
一、工程合同管理内容
施工工程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商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约束双方行为而签订的法律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遵照施工合同,承包商应完成业主交给的建筑安装工程建设任务,同时业主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且支付工程价款。合同管理是指以《合同法》为依据,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变更、解除、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称。
完善的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健康运作的一个重要标志。然而,完善的合同管理需要施工许多的资源,如何简化合同的管理而不失其完整、科学是许多施工企业头痛的问题。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基本信息的管理、合同执行进展和项目结款情况管理。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相关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基础,建设工程的合同体系、总承包合同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勘察合同管理、设计合同管理等丰富的内容。合同在建筑工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表现在合同确定了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即质量标准、工期和工程价格;规定了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同时也是双方解决争执的依据。
二、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现状
建设工程的特点是专业多、施工单位多,施工现场复杂,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控制难度大,因而风险较大。承包商如何依据合同条款,转化各种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是一项较复杂、多学科的综合技能。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很多承包商签订了工程合同,片面地重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而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了解和认识,致使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处于被动局面甚至产生严重违约,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与国际的全面接轨,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合同管理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合同管理已成为施工企业的迫切需要。在具体的合同管理中,则要求建筑企业将事前预防贯穿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即施工企业对于合同前期的管理、签订及履约过程中的注意,以及后期若发生问题后,应如何管理等,都应贯穿于整个合同管理过程中。
三、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1.重视工程前期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有标的物特性,执行周期一般较长,内容较多,涉及面较广,一次性投资大等特点。施工企业在获得工程信息和接到招标文件后,企业投标小组应组织专题会议对涉及到合同内容方面要进行预审,与建设方进行合同谈判与签订。合同谈判一环非常重要,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前,需要认真审阅、核查、分析招标文件,审查合同文本,并做出相应的分析报告,对合同的风险及企业可得利润作出综合性评估。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策划及审查,解决各合同之间的协调问题,注意合同风险的传递和转移。此外,为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提供决策的信息、建议、意见等,对合同修改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配合企业制定报价策略,配合合同谈判。
2.努力做好施工进度的控制
进度控制在工程建设中是占有重要地位,工程进度失控,必然会导致人力、物力的浪费,甚至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拖延工期后赶进度,建设的直接费用必然会增加,在关键时刻赶不上工期,错过有利时机,将造成重大损失。工程建设各部位的施工进度应统一步调,同时应与资金投入、设备供应,还要适应当地的气象气候等自然规律,才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率。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之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成本控制是工程管理中的控制目标之一,成本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盈亏。质量控制也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和投资收益。施工企业的竞争是通过承建的工程质量来体现的。
3.积极做好工程后回访工作
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话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企业对合同依法履行的反馈和监督检查,应该作为企业合同动态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求合同经办人员对所经办合同的履行进程,随时收集信息,做相应的信息处理,并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诊断,从而对合同的实际实施提出意见,并且进行合同变更管理。主要包括:参与变更谈判,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还必须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4.加强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
建立企业内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使合同管理专业化。企业要制定专门的合同履约管理办法,比如发函催告,对证据的收缴、人员的固定都要研究,建立合约管理层,即法律顾问下的管理层,负责合约履行,成立人才库。施工企业应该在组织机构中设立合同管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员,并具体定义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确立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入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中。此外需要明确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过程签证。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5.有机结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和财务核算
合同管理工作贯穿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为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各施工企业可以从自身实际出发开发相应的合同管理软件,对每份合同进行分类、归档、登记,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修改、补充等均在合同管理中做好记录和整理,让每一份合同自始至终处于规范有序的受控状态。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在计量和支付的过程中使用该软件,实时输入工程结算和资金拨付的数据。这样,合同管理软件的数据和会计软件的数据由不同的人员分别输入,每月将两者的数据自动进行对比稽核,保证往来结算准确和清晰。将合同管理和会计核算两个环节有机联系,构筑了又一层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施工企业会计风险,发挥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会计监督作用。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合同履行进行管理,才能保证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1]翟慧泉: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科技与经济[J], 2006(7)
[2]王亚再: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之浅见.经济师[J],2005(4)
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主要指的是企业对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变更、转让、履行终止及其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的职能活动的总称,是企业的一种自我管理行为,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企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和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不断增加,这就无形中促进了电力企业发展,使得电力企业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大规模的进行电网工程建设,这就使得电力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物资就不断增加,从而导致大量物资合同的产生,同时加上电力物资合同具有专业性强、时间要求快、库存时间短等特点,使得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起来非常繁琐和复杂,进而也导致了我国很多电力企业在物资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和不足。因此,加强对其研究,提高我国电力企业管理物资合同的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了。
一、我国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物资合同管理认识不足
物资合同的履行不仅仅关系到企业的信誉,更关系到企业未来能否得到顺利发展,因此,电力企业应该高度重视物资合同的管理工作。但是由于认识不足等原因,我国很多的电力企业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物资合同的重要性。
其主要体现在:一是对物资合同认识不足。对物资合同认识不足主要表现为认识不到物资合同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简单的认为物资合同只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小部分,对企业的发展起不到重要影响;二是对物资合同的管理存在认识误区。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的,直至合同失效为止。而我国很多电力企业往往更加重视合同的洽谈、草拟、签订,而不太重视物资合同的日后履行情况,觉得只要把合同签下来就可以,履行就是下面部门的事情了,从而不太重视合同的日后管理和履行。
2.合同内容不够严谨
合同作为经济主体双方进行贸易往来的关键凭证,其具有依法保护交易主体相关权利的作用。为了避免日后发生各种纠纷行为,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应该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来拟定合同内容,从而更好的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但是我国部分电力企业的物资合同存在着内容不够严谨的问题。
其主要体现为:一是合同不够全面,没有详细的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一些小问题简单的认为双方很熟,就不再仔细探讨,从而为日后纠纷埋下隐患;二是合同部分文字存在歧义。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其文字应该要仔细斟酌,不能给人留下歧义,但我国有些电力企业认识不到这点,使得合同很多地方存在着诸多歧义,从而大大增加了日后合同的履行难度。
二、改进措施与建议
1.提高对物资合同管理的认识
物资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也有助于企业的未来发展。为此,企业管理者应该重视物资合同的管理工作,将其视为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具体而言:一是从思想高度上重视物资合同的管理,尤其是企业的管理者更要从思想的高度重视物资合同的管理工作,例如:笔者所在的电力企业,企业领导在每次日常会议上都会专门强调物资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二是为物资合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使其可以顺利开展,从而保证企业的物资合同管理水平可以在一个良好的客观环境下得到稳步提升。
2.提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电力企业要想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物资合同的管理水平和质量,首先应该提高企业物资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具体而言:一是做好招聘工作,保证有足够数量的人员来专门从事物资合同的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杜绝物资合同人员身兼数职现象的发生;二是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定期对物资合同人员进行考核,对于不能很好胜任物资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要坚决下岗,保证优秀的人员可以留在最重要的岗位上;三是加强对物资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各方面素质,使其可以更好的适应电力企业未来发展需要,例如:笔者所在的电力企业,每年都会聘请有丰富经验的合同管理专家和教授来公司讲座和授课,以提高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管理合同的能力和水平。
3.建立严格的合作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要按照依法管理、全面管理、专业管理、协作管理以及注重效益的原则进行。我国电力企业多为大型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今天,我国电力企业更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具体而言:一是建立一套适合自身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更为重要的是应该严格执行,而不是只是把制度留在口头,挂在墙头;二是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其中包含了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这样才能使合同得到完整的履行,同时也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管理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