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研究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03 16: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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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研究论文

篇(1)

截止到目前,电子政务建设已经覆盖了税务、海关、农业、银行、公安和社会保障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并已开始为政务部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但是,电子政务建设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和有益经验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推进政务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本人提出如下建议。

一、把握公众需求,创新服务理念

在新公共管理运动和现代治理理念的影响下,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了市场机制、市场经营的理念和企业家精神等内容,强调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把服务对象的需要放在首要位置。这些变革反映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就是政府把公众作为“客户”把“一切为公众服务”作为电子政务基本取向,向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为了更好地实现“以公众为中心”的理念,我们在电子政务实践中,可以借鉴、发展商业领域客户关系管理(CRM)的理念的技术,把CRM的理念和技术逐渐渗透到电子政务建设中,进行客户(公众)细分、把握公众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这将有助于政府提高公众服务的能力、效率、水平和质量,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

服务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建立完整统一、多能高效的电子政务系统

完整统一、多能高效的电子政务系统的具体概念是什么呢?我的看法是,它是依据民主、科学和规范原则而构建起来的一个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电子平台,适合于实施高效的公共管理、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它由以下两部门构成。

第一、应急管理与应急服务电子系统。它主要为在所有紧急情况、突发事件和危机状态下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特别的全信息化高效化技术支持。它包括对应急信息的监测、收集、规整和分置,也包括介入和推动诸如应急决策、应急善后、应急战略等应急处理信息的形成、传达与成效转化,还包括应急力量、应急资源、应急条件等之间的联动协调。它以电子信息为介质,以电子速度为速度,形成一系列极为快速、精确、高效而规范的应急机制,特别是应急联动机制,可以使应急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瞬间到位、优质优异,可以使突发紧急事件或者公共危机迅速化解而使社会迅速回复到和谐、正常的轨道上。民众将因此而得到最佳的应急管理保障和令人满意的应急服务。

第二、常规管理与常规服务电子系统。它主要为一切非应急状态下的所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一般的全信息化高效化技术支持。这在整个信息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占主要部分。它覆盖了全部的日常公共运作,包括日常的政务信息收集、整理、归档和分发等。它同样以电子信息为介质,以电子速度为速度,形成一系列极为快捷、方便、高效而规范的日常管理机制和日常服务机制,特别是日常管理与服务联动机制,可以使不同的公共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既分别运作和高效行动又彼此协调呼应联动。

三、正确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要正确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需要双管齐下,多措并举。

1.分清体用,以体为主。电子政务建设的体用是形式与内容、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其中,“体”就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即政务;“用”就是适合改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的信息化平台即电子系统,包括经过革新的传统电子媒体和基于IT技术的计算机网络。搞电子政务建设,要明确体用有别、以体为主,而不能模糊或颠倒。

2.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基于体用有别、以体为主的原则,以科学规范公共运作为取向,以构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为目标,按照创新、实用、统一、共享和安全的原则,对未来电子政务建设重新进行统一设计,包括统一标准和统一规划,形成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的明确路线图,对全国各层级各领域的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进行科学和法制性的规划、协调、引导、检测与监管,避免重复建设、错误投资、各自为战,在规划上确保全国上下和各地各部门之间统筹协调、互补兼顾和集约高效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集中和简化分散于各个部门、领域的大量繁杂的公共数字化资源、管理手段和服务设施,建成一个能同时进行常规管理和应急管理、同时提供常规服务和应急服务的电子平台

四、加强资源共享,破除“信息孤岛”

篇(2)

中国的信息化建设起步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从国家大力推动电子信息技术应用开始,电子政务的发展经历了下面四个阶段:办公自动化阶段(准备阶段20世纪80年代—1993年)、“三金工程”阶段(启动阶段1993年3月—1997年4月)、“政府上网工程”阶段(展开阶段1997年4月—2000年10月)、“三网一库”阶段(发展阶段2000年10月至今)。

(二)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特征

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过程基本上是与我国的信息化发展历程同步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电子政务起点比较低。这是因为我国总体上的信息化水平不高,因此,我国的电子政务的发展是从办公自动化开始的,20世纪80年代才刚刚起步;而西方国家政府机关的办公自动化早在20世纪的60—70年代就完成了。

2.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不平衡。由于我国各地的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因此我国的电子政务在发展过程中,则是在中央政府的“推动”和需求的“拉动”下从一些行业管理部门开始的。

3.我国电子政务的目标和出发点更具多样性。由于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中,政府对经济特别是对企业的管理方式要进行彻底的改变,这些变化,必然影响到政府政务的活动,因此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目标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如何进一步促进的变革。

二、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现状

2003年底,联合国了对成员国电子政务的测评结果。结果显示,中国在191个成员国中排名第74位。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现状作简要叙述:

(一)电子政务基础建设现状:

1.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受到热切和广泛地关注。

2.旅游、经济开发区等重要城市网站点击率明显高于一般地区。

3.东西差距明显,欠发达地区政府上网工程进展缓慢,群众关注率不高。

(二)电子政务市场商机无限,仍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电子政务领域可谓商机无限,在中国向全面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非常明显,电子政务领域尤其如此。权威人士分析,未来几年内,我国各级政府投资电子政务的总金额预计将达到2000至2500亿元人民币。另外,在第三届中国电子政务技术与应用大会上,业界专家认为当年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投入的资金应该在400亿元左右,这将吸引众多的IT企业群雄争霸。因此可以预计未来几年内,我国电子政务市场将继续保持上升势头。

(三)电子政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

我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工作在摸索中前行。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业务水平不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快速健康发展。尤其是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更是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现状严重脱节。2001年8月,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成立,这标志着我国真正开始了电子政务的立法阶段。2002年7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和公开了《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将电子政务建设纳入了一个全新的整体规划、发展阶段,为今后正式立法奠定了基础。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该法将直接推动我国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下一步,我国在近期内将会陆续推出包括《电子政务法》、《电子交易法》、《电子签章法》、《电子投票法》等相关法律,以构筑我国电子政务法律框架。

(四)地区建设蓬勃发展

北京、广东等一些发达省市继续加大电子政务建设投入并积极开展电子政务技术培训,从人员上保证了电子政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内蒙古、青海等省也加快了前进步伐,他们在积极借鉴发达省市电子政务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从本地实际出发,通过自身拥有的稀缺资源换取资金来源,与广大企业开展公私合作以及吸收民间投资等途径解

决自身电子政务建设的资金和技术等困难,不断探索出适合自己发展的新路子。

三、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趋势

未来几年,笔者认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一)信息安全得到加强

从政府层面来看,电子政务安全体系框架正在研究制定,电子签名法已经推出,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前期研究工作也在进行当中;从用户层面来看,电子政务建设的用户从规划、实施等方面都已对信息安全进行了充分考虑,并且信息安全方面的费用在整个信息化建设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从厂商层面来看,国内外安全厂商在整个IT行业中发展速度较快,厂商数量和厂商规模都在迅速增长。可以预计,未来几年信息安全市场将会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将会更加完善。

(二)信息中心转型步伐进一步加快

未来几年,多数信息中心将不再具体承担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任务,而转向政府信息化规划、招投标、工程管理、工程验收等方面。因此,未来的电子政务建设市场将进一步的透明,并且由于信息中心的转型,使专门从事电子政务系统集成、方案开发的厂商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市场。

(三)标准规范将不断完善

2002年5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总则部分,与之相关的电子政务工程管理、网络建设、信息共享、支撑技术、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定在2003年已完成。2004年,从事系统集成、网络建设、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厂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已有法可依。

(四)国内厂商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中央号召电子政务先行,以政府信息化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不仅找到了推动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切入点,而且还能加快我国信息化建设步伐,更重要的是,电子政务以财政投资为主,既要实现政府信息化的目标,还要担当起带动民族产业的责任。因此,电子政务建设使国内IT件。

参考文献:

篇(3)

一、电子商务和证券经纪业务"联姻"所体现的优势

1、近几年证券电子化对证券经纪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交易撮合"无纸化"和证券交易"异地化"。

一方面,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完成由手工竞价到电脑自动撮合、由分散过户到中央登记结算、由实物交收到电子簿记的过渡,实现了证券交易方式从"有纸化"向"无纸化"的转变。这种转变不仅在效率方面发生了"质"的飞跃,也为我国证券电子化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交易所建成的"卫星证券通信网络",使得在国内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可利用该网络实时接收两个交易所和行情等交易信息,全国范围内的证券交易市场随即形成。

(2)交易席位"无形化"和资金清算"电子化"

其一,"无形化"的交易方式代表着全球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交易所开发的"无形化电子交易系统"提高了证券市场交易的效率;其二,"证券资金法人结算"制度标志着证券资金清算进入全新的"无纸化"时代,而且对整个金融业的电子化进程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影响较为深远。

(3)委托方式"多样化"

我国证券交易委托方式从传统的柜台填单委托,发展到条码委托、电话委托、远程终端委托、网络委托,方式日趋多样化。最近券商借助电信、电视等现代化媒体,将电子商务的概念引入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手段又在不断创新。

2、现阶段证券电子商务显示出诸多优势,拓展和延伸了证券经纪业务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电子商务能为投资者提供国际经济分析、政府政策分析、企业经营管理分析、证券板块分析、证券静态动态分析等方面服务;能够以每日国内外经济信息、证券行情、证券买卖、投资咨询、服务对象的辅助决策分析及提供特别专题报告等方式为投资者服务。具体来说,对证券市场各方主体有如下影响:

(1)对于券商,它是巨大的远程市场,可以打破时空界限,快速信息传递,使网上交易在开发客户资源上体现出竞争优势,无限地扩大客户资源;并大幅降低交易成本,降低券商固定资产投入,为券商进行低成本扩张大开方便之门;且还可提供个性化的资讯服务,以满足客户不同的信息需求,券商辐射范围加大;

网上交易仍是券商经纪服务的一种延续,它实质上是使投资者有一个较好的顾问,并以较为低廉的成本和较快的速度来完成的一个完整的交易,集中做好网上经纪服务管理工作将成为券商竞争的重要手段。

(2)对于投资者,可以排除空间、时间的障碍,方便地查询行情、委托,获取投资公共资讯及私人资讯,投资者能够随时随地参与交易等,实用性高于其它方式;

(3)对于证券监管者,网上证券交易有可能减少信息不对称和不充分,抑制市场投机,可以扩大投资者队伍,倡导技术革新。

二、新形势下证券经纪电子商务对证券经营机构的影响

目前我国的证券经纪电子商务大量体现在网上证券经纪服务,近期中国证监会颁布了《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它的出台为所有证券电子商务的参与者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政策指引,堪称中国证券电子商务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这也意昧着券商围绕网上经纪业务的争夺大幕已经拉开,已逐渐形成一种新的经纪业务发展趋势。

随着证券电子商务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证券市场将逐渐从"有形市场"过渡到"无形市场",现在的证券交易营业大厅将会逐渐失去其原有的功能,远程终端交易、网上交易将会成为未来证券交易方式的主流。这一切都对证券经营机构经纪业务的发展理念产生重大影响。

1、证券经纪经营理念的变化

未来的证券公司靠富丽堂皇的营业大厅吸引客户、靠铺摊设点扩张规模的经营方式已显得有些不足,相反应当依托最新的证券电子化成果,积极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代客理财、资产管理、网上经纪等金融服务,努力建立和扩展庞大的客户群体将成为其主营目标。网上经纪交易将给传统业务带来极大的冲击,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实力机构可以依托有形网络的优势提高网上交易额,造成与有形网点争夺客户的局面,使客户量向网上流失,传统营业部的交易量下降,收入减少。因为互联网的在线交易多了,证券营业部的数量、经营面积、计算机LAN工作站数量、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数量都将减少,高层次的证券经纪投资顾问人员将增加。网上信息资源的丰富、专业,将使传统的经纪人受到一定的冲击,没有深入研究、高深专业知识的经纪人将会被淘汰。

随着证券电子商务化程度的进一步深化,证券电子交易场所中的"虚拟证券营业部"出现,将迫使证券从业人士的服务方式和内容都作出重大调整。因为在网上交易模式上交易席位已经具备"无形席位"的全部特征,导致投资者有可能越过券商直接入市,在这种趋势下,交易者对券商的依赖则可能更多的是技术支持、信息咨询等服务而不是。经纪人和利润将有可能不再以代为撮合成交赚手续费为主,而是变为以向提供咨询服务为主。网上证券交易可以不需要中介方而使证券业的非中介化和网络化越来越明显,许多传统经纪人、投资专家、造市者、券商面临失业,要生存只能采取网上券商、经纪人、分析家的方式。

2、证券经纪营销方式的变化

未来的证券公司的市场营销将不再依赖于经纪营销人员的四面出击。而将集中更多的精力用于网络经纪营销。通过网络了解客户的要求,并根据客户的需求确定经纪营销的策略和方式,再将自己的优势和能够提供的经纪服务通过网络反馈给客户,从而达到宣传、推销自已的目的。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证券经营完全可以借助各种高效的通讯介质、技术与手段走向新的高度。更多的证券投资者将可以不再受地域的限制而自由地投向他们所欣赏和信赖的、且可以指导他们有证券投资上带来回报的券商;换言之,能很好地给投资者提供投资指导并为其带来较好收益的公司会受到越来越多投资者青睐;反之,则势必"门庭冷落车马稀"。同时随着投资者对于个性化服务的要求不断增强,经纪人制度、投资理财服务等新业务也将成熟并大幅扩展客户面;开展证券电子商务可使投资者与经纪人方便地进行交流,让经纪人更快捷地为所经纪的客户提供更为专业、个性化的投资指导。

3、证券经纪经营策略的变化及中小券商的历史机遇

在未来的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的信息社会里,由于单一传统的经纪业务组织方式受到挑战,证券公司将不再单纯依靠自身力量来发展网上经纪业务,而是利用自身优势与银行邮电、IT计算机技术公司、网络公司、信息公司等的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网上交易和移动交易全面冲击传统交易方式,各行业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联手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立体证券经纪交叉服务。如网上交易委托和手机短信息交易、手机上网交易(WAP)、掌上交易器三种移动交易等,这种合作会给各方带来证券经纪成本的降低和客源的增加,从而达到增收节支、扩大业务的目的。

未来证券业在经纪业务上的竞争必然加剧,作为只允许经营经纪业务的中小券商,现在应该考虑在经营中对传统、单一的证券经纪业务模式做根本性的变革,才能抗争来自那些实力雄厚、存在规模优势和集团效应的综合性券商的压力。就网上经纪业务而言,网上经纪业务比传统业务的压力小得多,大家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也就是说,在强手如林的券业竞争中,网上交易为小券商带来了极大的机遇。网上经纪业务为网点少、综合实力弱的国内中小券商的发展带来了新希望,网上交易将通过改变经营模式,打乱原有的竞争格局,使市场资源重新分配,这样网络证券商正从传统证券商那里不断夺得市场份额。从我国的证券商经营来看,最近我国券商进军网络交易的势头十分迅猛,平安、青海、中信、西南、华泰等券商欲投入巨资发展证券电子商务,并将此举看成与传统大券商抗衡的重要途径。青海证券认为在未来的证券经纪业务中,提供优质服务将成为证券公司之间竞争的主要手段。通过其建立起来的数码证券网,青海证券将在大幅度降低服务成本的同时,向用户提供主动性、个性化、及时的服务,力求为中小券商闯出一条新路。

4、入世后我国证券经纪网络业务面临的挑战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1997年通过的《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使各国金融市场开放加大以及世界金融机构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发展趋势的进一步加强,提供交易、支付和结算"一条龙"服务的金融机构正在出现,为网上证券交易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对于券商的入世前景,一般认为:国内券商在市场占有率、市场熟悉程度和政府支持力度方面具有优势,国外券商则在金融创新、风险控制和运作技术方面具有优势。显然,国内券商拥有的优势一种静态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优势可能消失殆尽。与此同时,国外券商拥有的动态优势将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竞争力。

证券电子商务就是证券活动各个环节(信息采集、、检索、交易、支付、清算、交割等)的网络化。因此,WTO时代意味着证券网络经纪业务的竞争不仅仅来自国内。随着入关时刻的日益临近,中国的证券市场必将全方位的对位开放,来自国外的金融机构很可能以网上交易作为进入中国市场的突破口。

三、国内券商开展网上经纪业务的几个关键性竞争因素

国内券商开展网上经纪业务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证券网络经纪市场方面的要求。

1、具有下单方式多元化的电子网络交易平台

证券电子商务不仅仅是简单的远程委托:它应当是一种大规模、全方位、体系化、新型的证券经营模式。将来证券投资者应该可以在远离证券公司(营业部)的任何地方通过电话、移动通讯(WAP)、寻呼机、传真机、电话、WetTV(顶置盒)和互联网(INTERNET)等信息终端在远程完成一切与证券投资相关的工作。

中国拥有全球最先进的电脑主机自动撮合系统,所有的证券营业部都拥有与证券交易所联网的电子交易平台。电话委托和自助委托已成为主流交易方式。在此基础上,可以更进一步将电子交易平台延伸到家庭、办公室(通过有线电视网、国际互联网)乃至个人(通过无线网络)。通过各处信息终端(电话、电视、台式电脑、寻呼机、手机、掌上电脑等),使投资者能够随时随地进行证券交易。如此一来,在证券电子交易领域,国内券商就能够整体领先国际水平。

2、以网络模式使客户拥有的服务价值得以最大化为导向

长期以来,我国股市基本上以散户为主的市场,个人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和投资水平都较低,迫切需要投资咨询,这是开展网上经纪业务的基础。在现阶段条件下,网上交易的根本就是提高券商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实质上是使投资者(特别是非现场交易者)有一个较好的投资顾问,并快速便利地以相对低廉的交易成本完成完整的交易。搞好服务管理将成为券商竞争的重要手段,现阶段的证券行业已进入一个服务竞争的新阶段。

网上经纪业务的要点是提供大量及时、周到的投资讯息,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使客户通过网络所得到的服务价值争取达到最大化。经过近十几年的发展,国内券商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具有很强的满足投资咨询的能力。因此,国内券商目前所要做的就是借助网络,将各种新名词分门别类地及时送达给客户手中,比如,通过电子邮件将投资组合建议发送给客户,通过寻呼机警示客户所持股票已到止损点等。

3、建立起网上经纪的品牌和商誉

随着电脑的普及,网上经纪将以极快的速度发展。网上经纪将主要以信息、咨询、研究优势争取投资者,券商在开展网上经纪业务的同时必须建立一个强大的网上经纪业务的同时必须建立一个强大的网上资讯查询平台,这对券商的信息与研究者提出了很高要求。由于硬件条件的差别较小,网络经纪的竞争只能依靠软,网络跨跃时空的能力会将这种优势服务的能力无限放大,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在网络经济模式下更是一条不变的规律。而且在证券电子商务中,技术构成了服务与业务的基础平台,任何一种新的业务思想或技术很快能被对手所仿效,券商只能靠服务与业务的创新对能保证竞争的优势。开展网上经纪业务争夺市场,是证券经纪业务的必由之路,为此券商必然高度重视信息与研究工作,加大对信息与研究工作的投入。网页创作优良、信息内容丰富是成功开展好网上交易的必要条件。网上交易对投资者而言,一个很大的优势就在于能够排除空间、时间障碍,方便地查询行情、委托,获取投资公共资讯及每家券商独特的资讯。因此,券商网页创作优良、快捷、方便,信息内容丰富就成为吸引投资者很重要的方面。当然这对券商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大的研究力量将成为券商网是交易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大部分券商网站都在向"大而全"靠拢,放弃了证券行业最宝贵的"特而专的专卖店"概念,如果某家券商网站能够形成自已的独特性,内容服务形成品牌优势,这样的网站就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样的证券电子商务--网上经纪交易才会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只要券商网络经纪在投资者中建立起良好的资信和品牌,客户会主动选择服务好、信誉高的券商,客户的范围会遍布全国各地。

4、最好拥有自主开发的INTERNET专门网站

目前"摆地摊"已经成为证券公司发展网上交易的主要模式。所谓"摆地摊",就是由网络或IT公司负责开设网络站点,争取客户,为客户提供投资资讯,而证券公司以营业部的身份在后台为客户提供网上交易的通道。中国证券市场上的此种网上交易还处于尝试阶段,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这种方式最大的

缺陷是营业部放弃了对自己客户的直接服务,将自己的客户拱手让给了IT公司,如果今后若干年国内券商的制度保护壁垒被打破,这些券商将会变得一无所有。有鉴于此,目前国内一些大券商开始设立自已的网站,并纷纷开通本公司的内部广域互联网,然后再与互联网联结,客户委托直接通过内部网络到营业部交易系统,不再经过IT公司。相比较而言,这种模式比较科学,是券商开展网上交易方向。

网上证券经纪交易的硬件形式很容易被模仿,关键就在于是否设有公司专门具有特色化的网站,内容服务是能否形成品牌化优势。这不仅包括对投资者的信息服务,还包括围绕网上交易的优势,对原有网站的业务流程进行重新设计,如开拓客户应答中心、24小时全天候服务、实时大势分析,同时根据客户的不同层次提供个性化服务等等。

【国内实例】中信证券宣布将与国内最大的财经类网络技术公司和讯推出网上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使投资者在能进行网上交易的同时,提供最新财经信息,及基于和讯网的实时专家点评等个性化理财服务;又如,青海证券组织了一批优势的专业技术人才,利用国内外最先进的网络技术,逐步实施其全面转型计划。公司不仅设立了数码证券网站,自主开发并开通了网上证券交易,还设立了公司的专家服务中心和电话理财中心,把自身培育成具有证券行业最宝贵的"特而专的专卖店"之特色,形成自已网站的独特性、内容服务品牌化优势,使其从传统型券商向基于互联网的新型网上券商全面转型。

【国际实例】美国第一大互联网证券经纪商Schwab成功经验可以成为例证。Schwab实际上是服务个人财务的全能证券型超市,形成证券行业最宝贵的"特而专的专卖店"之特色。它主要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和提供财经资讯,包括零售经纪、共同基金和独立经理支持服务,同时提供给投资者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及店面交易,客户可选择自已所需要的模式。在Schwab网站上,不仅可看到即时行情、新闻、历史财务数据,也可以制定个人主页,查看自己的帐户,编制自己的资产投资模型;而且Schwab通过加强尽可能详细可靠的信息服务,并使其与多种产品结合起来,能得到更多的资产委托,获得客户的长期信赖等等。它注重通过技术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其通过有效利用技术来降低成本,改进服务,提供创新的业务模式是它的主要经营特色。

四、证券经纪网络电子商务未来发展前景

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说过: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将使中国继续扩大现有网络规模,提高技术层次。预计到2003年,中国的电话普及率将从12%增加到22%,移动电话的用户将从890多万户增加到2000万户左右,由此可见随着通信、计算机设备的性能价格提高,通信成本会越来越低,通信质量越来越好,互联网络客户也将越来越多,这些都给发展证券电子商务带来了机会。尤其对我国来说,与其它行业实施电子商务相比,证券业的各类交易信息容易数字化和传输,不存在实物流的配送,同时企业的信息化基础也是最好的,所以首先在这个行业进行电子商务的改造比较容易成功。因此其发展前景是光明的。

1、政府态度和具体政策的推动

证券行业的进入壁垒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网上交易的直接竞争。证券业是国内和新兴行业,近几年才明确它的发展定位,所以它是政府重点监控发展的行业。近期中国证监会颁布了《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它的出台为所有证券电子商务的参与者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政策指引,堪称中国证券电子商务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而且今年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关于为电子商务立法的提案引起了共鸣。可以预计,随着证券立法和互联网立法的双重保障,政府主管部门和信息产业部门在规范网上证券交易的同时会更从政策上鼓励更多的券商参与网上交易,促进网上证券交易的飞速发展。

2、证券经纪电子商务与电子化银行合作化趋势

促成商业银行与证券商合作发展网上证券委托交易的前提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随着网上银行转账业务的发展,投资者迫切需要通过网上银行一次性办妥证券买卖业务;二是随着股民保证金账户与证券公司的彻底分离,银行成为证券公司资金流的唯一运行机构;三是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在混业经营、信息技术和个人金融服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对国内商业银行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而国内银行与证券公司的网络合作技术和客户群体优势则是应对挑战的一项重要举措。如果银行业和证券业加强合作,进一步统一交易结算方式,提高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可靠性,我国的证券网络化交易将会获得更加快速的发展。

3、线上"金融百货商场"模型的出现

随着信息产业向各个领域的渗透,网上银行、网上保险与网上证券交易将有可能促进打破现有的金融分业管理格局,促进三业融合发展,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从全球信息产业与证券市场结合日益紧密的发展趋势来看,互联网正通过名牌效应、客户关系和金融信息内容服务改变着证券服务业的现状,一些新的网上市场正在兴起,每个网上金融服务机构的最终目标是要成为金融枢纽网站,即"网上金融百货超市",投资者未来除了股票交易外,亦可经由同一网站获得配套金融、保险、资产管理等各项服务。因而随着高速简洁、双向互动的互联网委托管理系统的出现,诸如经纪业务、理财业务、基金业务、财经信息、投资银行业务、B股承销推介、债券业务等都可纳入证券网上交易系统。

4、网络化的虚拟券商时代的来临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网络化的虚拟券商将是未来券商的的主要模式,券商的各项业务基本上都将通过互联网来进行,国内券商必须对此早作准备,制订出可行的战略方案。虚拟券商将不再有实体上的营业部,通过银证转账系统,券商今后与银行的合作会越来越密切。券商有必要与银行结成战略联盟,为断地在网上交易业务中推出新的业务。

五、证券经纪电子商务体系的开发及经营模式

证券公司在开展证券电子商务经营时,进入证券电子商务时应当充分考虑对客户的计算机技术和证券业务的的指导问题,以保证证券经营的安全、稳定与高效。

1、硬件环境的完善

证券电子商务有三方面的网络问题:互联网的安全、网络稳定可靠性和网络速度。互联网的安全不仅是证券电子商务所关心的,它更是整个国家的安全问题,特别是象金融证券这类国家支柱产业的互联网络,更要严格使用国产关键技术,以确保安全性。如我国《网上证券委托暂行办法》规定,有关系统传输安全、系统及维护管理等需经过这家权威机构测评和认证。因此,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建立起公司级的技术风险控制能力。一方面证券经营机构在网络经纪硬件设备方面要采用计算机网络安全关键技术和产品,这里涉及的东西包括:实用非否认协议、智能卡软件安全规范、智能卡安全集成平台、Internet安全集成系统、Internet网络安全监视器、防火墙系列产品、"黑客"入侵防范软件、网络安全教育等。而且随着我国电信网络和有线电视网络技术的提高,网络稳定可靠性和网络速度会进一步增强,网络阻塞现象会减少;随着新技术将不断应用于证券行业,并提供可靠的硬件支持,从而能保证证券信息系统安全、高速、可靠的运行;另一方面,证券经营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量和风险承受能力限制每位投资者通过网上委托的单比委托最大金额以及单个成交日最大的成交总金额,以防范经营风险。

2、证券经纪业务的电子商务化的设计

新一代证券电子商务系统,应构建于"一个网络,两个中心"的理念之上。

广域网平台上的一个共享系统(提供信息平台、证券交易、资讯、个人理财等全方位服务)

券商经纪系统内部网络中心

1、证券公司总部对各营业部的业务流程监控、公司各部门的报表传递;

2、证券公司总部市场研究部门的研究成果在系统内的各营业部;

3、系统内的各分公司将各自拥有的信息、资讯、分析进行传递及交流;

4、公司系统内各营业部之间实现席位合并、实现公司系统内通买通卖;

5、在总部和各营业部之间建立两套帐务系统,实现交易业务集中式处理;

6、公司内的办公会议及员工培训,实现移动办公功能等等(达到最大限度共享系统内资源,将潜在资源转化为现实效益。)

证券经纪客户服务中心(有形网点+网上交易两者之间优势互补)

具体指通过各种信息技术将电脑系统、人工座位代表、信息、电话线路等资源整合成统一、高效的服务工作平台:

1、声讯网建立声讯电话委托和声讯投资指导系统;

2、和网络接入服务商或自设网站建立网上经纪服务系统,有专业特色服务;

篇(4)

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以亚马逊在线书店()和阿里巴巴()等为代表的电子商务企业,以惊人的成长速度,成为国内外电子商务的典范。究竟这些网络企业如何保持长久的竞争优势呢?本文试图从核心竞争力方面加以研究,从不同电子商务企业中找到共性,以期对我国的电子商务企业有所启发。

1典型电子商务企业:亚马逊和阿里巴巴

作为开创先河的网络企业,阿里巴巴和亚马逊自建立以来就成了众多网站的模仿对象和竞争对手。面对激烈竞争的局面,两家企业以惊人的速度不断成长,并取得了骄人的业绩。

1995年7月,美国人贝佐斯创办了世界第一个电子商务企业——亚马逊在线书店,直接面向顾客销售图书等商品。经过10余年的发展,亚马逊在线书店已成为世界上销售量最大的书店。2007年,亚马逊销售额达148.4亿美元,同比增长39%,成为世界电子商务的一面旗帜。

1999年3月,中国人马云以50万元人民币创办阿里巴巴,为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提供服务。经过飞速发展,2007年阿里巴巴全年总营业收入达到2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5%;利润1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2%;国内市场份额上升至57.3%。

亚马逊是B2C(BusinesstoConsumer)类型的电子商务企业,即企业和个人间的电子商务;阿里巴巴是B2B(BusinesstoBusiness)类型的电子商务企业,即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两者尽管类型不同,但都获得了巨大成功,原因何在?两者的成功有深层次的共性吗?

2电子商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分析

以亚马逊和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电子商务企业之所以成功,就在于它们在长期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强大的、难以被竞争对手模仿和超越的能力,这就是核心竞争力。比较这两个企业可以发现,核心竞争力的构成离不开以下要素:

2.1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就是指在原有技术的基础上,人们依据一定的技术原理和社会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应用研究和生产发展的技术开发活动。技术创新是培育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企业核心竞争力反过来又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利于企业长久地保持竞争优势。

亚马逊抛开传统的商业模式,将自己的经营完全建立在互联网上,这在技术上是一个创新。这种技术具备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时给企业带来了新的业务机会和利润增长点。在日常运营中,亚马逊也不断创新,比如购物车技术、支付技术、订单查询技术、用户跟踪技术等,在改进顾客购物流程的同时极大方便了客户,吸引了广大客户群。阿里巴巴在技术上也做到了创新,比如交易平台的创新,沟通工具的创新,赢利方式的创新等,这在构成阿里巴巴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为阿里巴巴赢得了竞争优势。[2.2成本领先

企业通过在内部加强成本控制,在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和广告等领域内把成本降低到最低限度。利用电子商务降低成本,可以达到规模经济。传统经济中的企业,要想进入一个全新行业,将要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进入壁垒的制约,如资金壁垒、技术壁垒、信息壁垒、政策壁垒等。电子商务的出现,使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开展网上贸易,轻松进入这个行业,传统意义上的进入壁垒变得不再明显。但是,网络企业想要赢利却要受到规模经济的限制。一般说来,规模经济越显著,行业中原有达到规模经济标准的企业具有的优势越大,新企业就越难赢利。亚马逊和阿里巴巴,其成功都离不开规模经济带来的成本领先优势。2007年12月亚马逊的访问量达到5962.4万人次,2007年全年阿里巴巴的注册用户达到2760万个,如此大的规模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单位成本。

2.3发掘新市场

传统营销中的“二八定律”认为,企业80%的销售额(或赢利)来自于20%的产品,因此将销售这些热门产品视为企业事半功倍的捷径。这种商业运作模式直到电子商务出现才有不同。电子商务利用互联网这个新兴媒体,因为拥有庞大的空间,所提供的信息或展示的商品可以比其他传统媒体大许多,消费者也可以借用网络检索技术轻易检索到所需要的信息或物品。因此许多冷门或需求量很小的商品,或者小企业,都可以借助网络平台展示。

美国《连线》杂志总编辑克里斯安德森注意到了这种现象,2004年10月提出了足以颠覆传统商业模式的长尾(LongTail)理论:只要存储和流通的渠道够大,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可以和那些少数热销产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相匹敌,甚至更大。

亚马逊销售的大部分图书都不是传统书店认定为热门的图书。据统计,亚马逊在2004年销售的图书中,有57%的品种是传统书店中没有的图书。阿里巴巴的目标客户群体集中在众多的中小企业身上。早期的电子商务基本上是为全球顶尖15%的大企业服务,但马云却放弃了15%的大企业,而将85%的中小企业的进出口信息汇集起来,为它们提供服务。

2.4业务外包

根据价值链理论,企业所创造的价值,实际上来自企业价值链的某些特定的价值活动,这些真正创造价值的战略活动,就是企业价值链的战略环节。企业应专注于核心业务,同时将一些传统上由企业内部人员负责的非核心业务以外加工方式外包给专业的、高效的服务提供商,以充分利用公司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资源,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在电子商务的交易环节中,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的活动都可以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实现,而最难以实现的环节就是物流。网络企业应专注于发展本企业擅长的网上业务,同时把不擅长的环节,如物流等,将其外包出去,交给第三方企业来完成。

亚马逊在物流外包问题上做了多方面的尝试,比如采用第三方物流、建立配送中心、库存控制、提高效率等。阿里巴巴也采用诸如和中国邮政建立第三方物流联盟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些措施极大降低了亚马逊和阿里巴巴的物流成本,从而提高了企业利润。

2.5营销创新

网络企业的营销方式就是网络营销。这种市场的全球性带来的是更大范围成交的可能性,更广域的价格和质量的可比性。而越是可比性强,市场竞争越发激烈。电子商务企业应当在激烈竞争中创造一种优势,再争取一批现实客户,再获取一些潜在商机。

篇(5)

电子商务扩大了软件的交易形态和交易范围,使软件交易比物质产品便捷和多样化,同时,由于交易流动性增强,交易中的不确定因素也在增加。由于软件是典型的后验产品,使其在电子商务中出现了不同于传统物质产品交易的质量风险,需要政府进行规制。

一、软件电子商务质量风险的生成

软件是后验产品,消费者只有使用它以后才知道它的真实质量,这形成软件交易中严重的事前信息不对称,如果没有良好的信息传递机制,软件市场容易因逆向选择而形成“柠檬”市场。电子商务使软件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进一步加剧。在软件传统的商务渠道中,供应厂商的品牌、包装、广告及赔偿承诺等,都向消费者传递着软件质量的信息,厂商营销中投入巨额成本及其与销售商的合作,都显示着厂商的“实力”与其产品的“层次”。而在Internet上,大大小小的厂商甚至个人都可以花很小的力气(成本)向你推销软件,你的网页上时不时会“飞”来某个软件广告,这些软件的质量信息几乎没有经过“过滤”,参与软件电子商务交易的消费者在搜寻信息成本几乎下降到零的同时,却带来了挑选成本的激剧增加。消费担心的还有,这些“厂商”今天在网上设立软件商店,明天它会不会还存在?更严重的是,这些软件提供者中,还时有电脑病毒的“骇客”浑水摸鱼混杂其中,使挑选软件增加了很大的风险成本。所以,如果没有政府进入规制,软件电子商务质量风险将成为Akerlof(1970)所提的典型的“劣质产品市场”,甚至连市场也无法形成。

二、软件电子商务质量风险规制

软件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质量风险可由市场的内在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政府的规制作用是使这种风险降到最低,以使软件电子商务交易市场扩大和更有效率。软件电子商务中的质量风险主要由软件交易中严重的质量信息不对称性、网上交易的低约束性和违约惩罚成本的高昂性引起。为此,政府对软件电子商务交易必须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规制措施,消除交易双方在交易中的契约力不平衡,创造公平、透明的交易条件。从交易契约理论出发,政府可采取的规制措施包括事前的准入注册,事中的认证评级、信息服务、监控维护和事后的追究惩罚等。

1.准入规制

政府对软件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供方实行注册登记等准入规制可增加交易的约束性和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软件电子商务交易由于供方在每一个端口均可供货,并且供方可以“跑了和尚又跑了庙”,这给买方带来了交易上的风险,包括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上的风险。当买方意识到卖方可能实行一次易时,就会担心卖方的道德风险而选择“信用认定”,即在交易前多方搜寻对方的信用信息,或是干脆选择不交易,这增加了交易成本和缩减了市场,加上软件的信息不对称,软件电子商务交易市场将大幅缩水。在没有政府规制的“自由市场”情况下,软件电子商务市场交易的供方将集中在少数“品牌”公司,因为只有这些投入大量的沉没成本去建立起市场信誉的公司才值得买方信赖,也只有这些大公司的雄厚实力才使用户有“庙”可找。所以,软件电子商务市场在没有政府时虽然是个人人均可进入交易,没有限制的“公平”市场,但实际上是个只有大的软件公司才能生存,产生“公平”性失效的市场。由此,政府需要进行准入规制。

政府应该采取怎样的准入规制措施?现代规制理论表明,过严的政府规制将使政府政策替代市场机制,从而导致政府失灵;有效率的政府规制必须是政府的规制措施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起到扶持和维护市场的作用。简言之,就是政府应永远是裁判员,而不应是运动员,即使是政府的微观规制也只能是“跑着的裁判员”。对每个市场失效,市场本身均有一定的自我修复的内在机制(“免疫力”),软件电子商务市场也如此。例如网上信用认证服务就具有这方面的功能,实际上,VeriSign等网上认证服务公司在国外已经起步发展。因而,政府对软件厂商进入电子商务的规制应该是核准注册制度,而不是审批制度。同时,为适应软件电子商务交易特点,政府需要为用户提供厂商注册信息查询服务,并制订与网络交易相符合的防止软件电子商务交易中价格欺诈或质量欺诈等违法交易行为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政府所能做的还有对网上软件交易认证服务公司给予税收优惠,以满足软件电子商务中日益增加的产品信息和信用信息需求。

2.交易运行规制

在初步确定对方可交易后,软件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质量风险来自买卖双方之间存在的严重信息不对称,这容易导致软件电子商务市场萎缩或转变成“劣质产品市场”。为克服因质量信息不足产生的逆向选择,在没有政府介入的情况下,产品高质量的厂商将采取信誉培育、高质高价和通过市场中介传递质量信息等措施传递甄别信号,从而减轻市场的失灵。但甄别信息传递过程需要高昂的信息传递费用(对厂商)和鉴别费用(对消费者),交易成本过高会影响市场的交易效率和交易范围,为此需要政府进入软件电子商务市场,提供部分质量公共信息和限制虚假信息的,以减少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传递和鉴别成本。这里的问题是,政府应如何提供减轻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服务?

在传统物品质量信息不对称规制上,政府只要采取广告、质量标准等常规的规制措施就可以达到质量价格的均衡从而避免信息不对称下的价格欺诈。而对软件电子商务交易而言,信息不对称程度和传递、鉴别信息的费用显著地高于传统的物质产品,因而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规制服务,包括:第一,提供质量信息在线服务。信息具有天然公共品的属性,由政府提供软件质量的相关信息,不仅可显著减少甄别信息的传递费用,而且能减少质量信息的鉴别费用。当然,政府所的信息只能限于一些公共、实用而现实的信息,如软件电子商务市场的政策信息、软件真假鉴别的实用技术和鉴别机构、软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市场的监督报告等。这些信息,应以数据库的形式提供在线查询服务。第二,认证和评级。认证评级是政府降低用户鉴别软件质量信息成本的有效规制措施,也是提升高质量软件的信誉度,降低其信誉投资成本的良好措施。限于公共职能和信息不对称,政府认证规制在操作上应以提供准入性和达标性的认证为服务内容,而把其他的认证工作交由市场认证服务公司;评级服务方面,政府可从市场销售额、市场占有率、专利申请数、服务质量、投诉率等方面公布企业“排行榜”,以让消费者对软件企业有个基本的判断。第三,信息监控。鉴于信息不对称中大量信息租金和由此带来的道德风险的存在,政府需要监控企业传递信息的真实性,其中主要是软件厂商在互联网上的各类广告和信息是否虚假或是否具有误导性,以及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3.惩罚规制

在软件电子商务交易中,单纯依靠消费者搜集和鉴别信息去减少卖方在质量上的败德行为是很费成本的事情,政府进入规制能有效减少这种成本的支付,从而增加卖方的约束性和减少交易中质量的不确定性。在电子商务中,由于交易存在着部分“虚拟”成分,使法律的执行成本很高,这个特点由于软件交易“边界模糊”的特性而在软件电子商务交易中表现得更为突出。政府在惩罚规制上有两种惩处方法可选择,一是实施高频率的检查规制;二是加大惩罚力度从而相对减少查惩费用。由于网上交易约束性低,查处不容易和法律惩罚成本高,信誉低的公司比信誉高的公司更有积极性选择质量欺诈行为,因而,从维护市场与降低社会成本角度出发,政府需要选择从严惩处的办法。

简短的结论:软件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质量风险需要政府提供更多的网上在线服务,这种服务应限于公共服务领域而不是替代市场“免疫”机制的作用。此外,为增加交易双方的约束力,减少质量欺诈行为,政府应实行在线的监控惩处机制和加大违规者的惩罚力度。

主要参考文献

[1]C.夏皮罗,H瓦里安.信息规则[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2]张昕竹.网络产业·规制与竞争理论[M].北京:社会文献科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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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诉讼的核心。一切诉讼活动都要围绕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展开。”①既然没有证据的支持可以导致诉讼主张的不成立,那么收集到充分而确凿的证据,是诉讼胜诉的根本保证。诉讼实践中出现的“有理的官司打输了,没理的官司却打赢了”的情形,固然有审判不公、当事人主张不利、诉讼人失误等诸多原因,但是不容否认,没有收集到适格的证据是丧失诉讼主动权的重要原因之一。

客观地说,传统的证据类型在证据法中的收集规则比较完善,这是多年的证据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检验的结果。然而,“芯片”的产生,宣告了信息时代的来临,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巨大变革,突破了信息固定与传递的传统模式,进而改变了信息取得的方式、买卖的方式、交易和交往的方式,这就对“被动”和“深思熟虑”的法律性格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正因为如此,电子证据的收集也突破了传统证据收集规则的限制;证据法律的真空给学理解释、司法解释乃至任意解释留下了极大的解释空间,致使在电子证据收集的各种“解释”中,形成三个比较典型的认知误区。

一、循传统论

有观点认为,在信息技术突飞猛进,而法律调整相对滞后的情况下,只要遵循传统法律的精神即可适应“数字化社会”的发展。其实,这种看法只能勉强应对网络与电子商务发展初期的状况。加拿大法律教授大卫·约翰斯顿早在1968年的《计算机与法律》中就已做了法律这个老瓶装技术这个新酒的尝试。在1995年,他与桑尼(安大略的律师)在第一次合作出书时,已经认识到数字时代的商业给法治带来的种种难题,其中很多难题是传统法律所无法解释的。②在我国法律目前可接受的证据清单中,并没有电子证据的一席之地;但是电子证据作为现代信息社会的产物,早已体现出与传统证据不同的特点。正因为如此,在电子证据收集过程中采用传统的证据收集方法总是差强人意,甚至完全不能套用。为了说明传统证据收集规则的局限性,需要对原有的搜集方法进行分析:

就书证、物证、视听材料等证据而言,可以通过固定、提取原件、原物等形式收集,确有困难时可以通过复制、抄录、拍照等手段来收集,这使得司法机关通过勘验、搜查、调查、扣押等途径搜集传统证据时的技术难度并不太大。电子证据则有所不同,它是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数据。复合性、高科技性和无形性塑造了电子证据的独特存在形式;事情还不止于此,电子证据赖以存在的基础是磁性介质,具有易改动、易出差错、易泄露等特征;这也使得电子证据的收集越来越依赖计算机技术、存储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保障。鉴于电子证据使用特定的二进制编码,存储以及信息呈现形式多样化,导致传统的证据收集手段很难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电子证据的存储地点亦不易察觉,它可能存在于某台计算机或存储设备之中,也可能在网络上的某台或数台服务器中,数据可以被隐藏或加密,这就造成了电子证据提取方面的困难;③即便发现电子证据,也不能贸然对数据进行Copy和导出,电子证据的来源是否可靠往往成为大费脑筋的事。硬件损坏、误操作乃至病毒和黑客的袭扰甚至会造成电子证据的毁损灭失。传统的证据收集手段无法应对这样的情势。正因为如此,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电脑罪案组侦缉总督察陈国雄出席一项研讨会时表示,电子商贸在香港正逐步发展,而搜集电子证据(Electronicevidence)时的确存在问题及危机。④因此警方及廉政公署正与科技大学合作,以确立搜集电子证据的标准程序。

既然司法机关在电子证据的收集上遇到如此的困难,当事人更是不能幸免。由于证据的取得要遵循合法、自愿、真实的原则,当事人不能利用公力手段“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来获取电子证据,同时对他人收集到的电子证据是否为原初状态亦难提出有力之抗辩。即便获取相应的电子证据,也必须借助于具有一定软硬件配置的计算机来呈现;打印成书面形式往往备受争议,因为传统的书证审查方法无法断定该份证据的真伪。

由于计算机及其网络大行其道,网上购物、网上挂号、网上咨询、网上订票、网上通讯等电子商务行为的促动,证据的形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互无“真迹”的计算机数据存储及网际传输把电子证据这一概念推向证据舞台并非人为炒作。在证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还不明朗的情况下,我们即便把电子证据暂时归入书证或视听材料来处理,也不能忽视其收集方式的特殊性。为避免证据学研究在信息技术进步过程中陷入“马太效应”,惟有突破传统的局限,抢占制高点,注重与高新技术的“联姻”,才能大胆采用新的研究思路制定出电子证据的有效收集规则。

二、唯公证论

由于网络安全和电子商务风险等方面的原因,人们对电子证据在生成、存储、传递和提取过程中的可靠性、完整性提出更高的要求。这种对电子证据可信度予以“高标准,严要求”的理念,虽然可以表明电子证据不同于以往的证据规则,是一种全新的证据类型,但是也使得电子证据究竟如何收集面临诸多责难。为了确保电子证据具备无可指责的法律效力,致使当前的司法实践不得不更多的依托于公证的帮助。

其实公证活动早在古罗马奴隶制时代就开始了,无论是“诺达里”还是“达比伦”,都为公证制度的发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进入现代以来,公证的范围更加广泛,由于公证本身具有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具有作为证据的效力、被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合同、收养、继承、委托、身份等关系往往借助于公证形式获得法律强有力的保障。⑤公证要进入电子商务领域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毋庸讳言,由于电子证据不易保存和提取,对电子证据办理保全公证无疑是目前较为有效的途径;但是本人仍要对“唯公证论”表达如下看法:

首先,电子证据是高科技的产物,它产生于计算机及其网络飞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之中,采用特定的二进制编码表示;它的客观性、可靠性、不可抵赖性受计算机网络系统及其所依存的软硬件环境的影响很大,需要用特定的技术手段来确定。⑥在一定意义上说,通过电子数据的中转存证解决电子数据的不确定性问题,才能使电子证据的不可抵赖程度大为提高。传统的公证手段还不能在技术层面拥有如此神通。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如果不是在第一时间对电子证据进行保全公证,就有可能让人质疑公证的事实与案件的客观真实是否真的相符。

其次,“唯公证论”与法理不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明文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如果承认公证是电子证据收集的唯一选择,是否意味着免除了知道案情的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作证义务?如果将当事人收集到的电子证据简单地以未公证为由否认其效力,就会让人有理由相信对电子证据采用的是不同于传统证据的歧视性标准。既然电子证据的收集可以用公证的方式进行,那么律师见证、证人证言(包括中转存证机构提交的相关电子数据、ICP的证言)甚至司法机关主动收集等方式也是值得采纳的。以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且难留变动痕迹为由就对其收集进行歧视性规定有欠妥当。

再次,从成本角度来考量,公证方式并不经济,反而有些“贵族化”;就收集电子证据而言,采用公证的方式往往比采用其他方式付出更高的举证代价。⑦将低成本、高效率的电子信息资源获取与相对高成本、低效率的公证行为相结合,作为电子证据取得的唯一有效途径,不仅让电子证据走上神坛,还可能对对社会的信息化进程构成实质性伤害。因此,在对电子证据的收集作出法律规定时,“我们绝不能无视诉讼制度的运行成本”。三、自由收集论

“自由收集论”主张对电子证据的收集不应进行过多的限制,完全借鉴德国、日本等国的证据法那样允许自由提出所有有关证据。事实上,将电子证据无论归入传统证据类型,还是作为全新证据类型看待,都不能抹杀电子证据在固定和提取过程中的特殊性。由于电子证据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原件,其源代码往往令非专业人士无法识别,普通人只能看到它的外在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当电子证据以其直观、生动、完整地反映案件事实的时候,往往使人对它的真实性产生疑问,这也是当前法院为何在乏范状态下不敢对其轻易采信的重要原因。如果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还不完善,那么这种不信任感会更加强烈。

首先,电子证据收集的技术因素对“自由收集”构成障碍,电子证据的存放地点与众不同,它在计算机的硬盘或者存储设备,乃至网络服务器中是以电子数据的面目出现的;且不论硬件损坏或误操作,单是数据的加密、隐藏以及计算机病毒、黑客的袭扰就可能使电子证据的固定和提取变得非常困难。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帮助和识别,整个收集过程将变得难以操作。电子证据的易改动性给证据采信带来较高的风险,因此数据签名、身份验证、灾难恢复、防病毒、防黑客入侵等安全机制理所当然地成为考量因素。“自由收集”尽管成本较低,却因为在安全机制上存疑,仍然难以给诉讼以有力支持。

其次,电子证据的收集不可避免地受到法律因素的制约;即便是传统的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等也是要受到证据提取规则的限制,电子证据的收集也要遵循证据提取的基本法律原则。我们不能因为电子证据方面的法律出现真空,就对电子证据的收集采用随意的态度,人为增加电子证据被采用的难度。在乏范状态下,仍应对合法性原则予以必要的尊重;至于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为电子证据这种新型证据的有效收集提供了总体的判明标准。例如,从事电子商务的有关组织和个人如果能将约定传输的计算机数据资料交于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中转存证无疑方便了电子证据的收集,而且使电子证据更容易被各方接受。当然,这里的第三方并不应该仅限于传统的公证机构。

结语

我们应该看到,随着计算机和网络大行其道,并不只是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交易平台,甚至影响到人类的日常学习、工作乃至娱乐的方式。因此,并不仅仅是电子商务纠纷,即便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只要当事人需要利用计算机及其网络中的相关数据证明一定的案件事实,也会涉及到电子证据的收集问题。换个角度来理解,理论研究领域中的学科综合趋势已经扩展到人类生活实践当中,至少我们可以承认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与证据法律的应用空前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正是因为计算机及其网络的基础建设还很薄弱,法律、管理以及计算机专业知识的普及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才促使我们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积极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就电子证据的收集规则而言,乏范状态是暂时的。希望将来制定电子证据的收集规则时,能够对相关的认知误区有所反思,进而更多地关注计算机和法律的互动关系,不要让证据法律的性格过于被动。这就是本文的目的所在。

参考文献

①《律师证据实务》,秦甫等编著,法律出版社2000年5月版

②《在线游戏规则——网络时代的11个法律问题》[加]大卫·约翰斯顿等著,张明澍译,新华出版社2000年9月版

③《对电子证据的法律研究》,收录于《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论文集》

④《香港设立83名“网上警察”专责调查电脑罪案》,载自《电脑报》199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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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出现,使众多迫切要求增强竞争力的企业得到了一件至胜法宝。特别是对于在资金、规模和人力上不具有优势的中小企业来说更是缩小其与大企业之间差距的必然选择。一个中小企业成功的因素很多,但实施信息化与电子商务必然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电子商务对企业竞争的影响

电子商务改变了企业的竞争方式,电子商务的全球化、信息化、虚拟化和突破时空等特征,使电子商务不仅给消费者和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与开拓市场的机会,而且也提高了企业把握市场的能力和消费者了解市场的能力;电子商务改变了企业的竞争基础,在传统模式下,企业比的是规模、成本,当今企业通过应用电子商务,可以迅速地获取市场信息,增强企业对市场的反应速度,便于企业寻求合作伙伴,把业务拓展到全球各地,因此,在电子商务模式下,比的是速度和反应;电子商务改变了企业竞争的环境,任何一个公司的盈利不仅依靠企业的内部活动,还依赖领先企业所处的环境,也就是它进行竞争的行业,波特提出了一个五力竞争模型,即行业竞争、进人障碍、替代产品、供应商的竞价能力、购买者的议价能力,而电子商务的出现对企业竞争的行业环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电子商务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理论分析

为了说明电子商务对企业竞争力提升的影响,以下从电子商务引起资源的替代效应、电子商务项目的投入对边际产品成本、边际产品收益和边际产品利润影响、电子商务对企业边界的影响以及电子商务对企业价值链的影响等角度进行经济学理论分析。

1、电子商务形成对其他生产要素的替代效应

资源替代是人类通过在各类资源间不断进行的比较选择和重新认识,逐步采用具有相似或更高效用的资源置换或取代现有资源的行为。电子商务使企业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得各种外部信息,可以整合与协调企业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营销以及企业对供应商和客户的管理等活动,这样信息在企业内部顺畅的流动。同时,信息在企业的不同部门之间流动,并且在供应链中的各节点企业流动,使企业可以加强与上、下游企业之间及时地沟通,流动得越多,信息共享越充分,电子商务中信息流形成的这种效应对其他资源来说具有较强的替代性。

2、电子商务对中小企业边际收益的影响

电子商务的成本由三部分构成:电子商务网络建设成本、电子商务信息传递成本、电子商务中信息收集和处理的成本。把三者综合起来,可以看到,电子商务实施时投入的固定资产成本在下降,电子商务实施的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呈递减趋势,信息网络的收益随着入网人数增加而同比例增加。随着电子商务应用的不断加深,企业员工对电子商务意识加强,在信息、特别是知识方面的培训等成本不断下降。随着企业产量的积累,企业产品中的边际信息成本在下降。电子商务不仅使企业产品的边际成本中的信息成本迅速下降,而且也加速了其他要素成本的下降,因此,在适度的信息化规模下,企业的产品边际成本曲线下降的速度加快了。电子商务引起累积增值和传递效应,由于信息技术和网络的特殊功能,可以把大量的零散、片面、无序的资料和数据根据使用者的要求进行处理和加工、分析,从而成为能够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高质量的信息资源,这样使得企业产品中的信息和知识技术含量增多,由于知识对企业的贡献具有边际收益递增规律,因此,这种传递效应也使电子商务呈现出对其产品边际收益的贡献是递增的。电子商务引起边际利润上升,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初始阶段,电子商务的应用对产品边际利润的贡献是缓慢上升;在成熟阶段,由于员工的信息素质、学习机制的形成,企业不用太多的成本就可以使新员工适应企业的电子商务环境,而且各部门之间能够较好地协同发展,替代效应和学习效应较明显。此时,电子商务的应用对产品边际收益的贡献增长速度很快,快于应用电子商务后边际成本的下降速度,因此,电子商务的应用对企业利润的贡献陡增。可见,电子商务引起产品的边际成本降低,边际收益递增,提高了对产品边际利润的贡献,从而使企业提高企业利润,获得成本优势,最终大大提升企业竞争力。

3、电子商务对企业边界的影响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企业组织是“价格机制的替代物”,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即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部交易替代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企业的最优规模由企业内部交易的边际费用等于市场交易的边际费用或等于其他企业内部交易的边际费用的那一点决定的。网络经济到来以后,企业的边界逐渐呈模糊化的趋势。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导致企业向超大规模方向发展,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另一方面导致企业向“细胞化”、“原子化”方向发展,发挥专业化优势。因此,电子商务对企业边界的影响,会在企业管理中形成规模管理效应,从而引起企业成本的收缩,并相对地扩大了企业管理的最优边界,使企业获得了在把握企业最优规模的同时获取竞争优势。

4、电子商务对中小企业价值链的影响

电子商务的价值链由“应用价值—投资收益—组织进化价值”三部分组成。电子商务的应用,使中小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减少流通中间环节,中间商在电子商务模式下的作用大大减弱,并且压缩了很多辅助设施,从而减少产品在流通中成本沉淀,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这就是电子商务的“排挤效应”。只要企业结合自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方式,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投入,就能产生可观的应用投资价值。迈克尔·波特认为,每一个创造价值的环节同时占用成本,因此,对于传统模式下的企业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尽量压缩企业经营活动的环节以降低成本,提升企业整体价值。电子商务的应用,使传统经营活动的价值链结构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形成了全新的网络经济模式价值链。因而电子商务引起的组织进化价值可以使企业对价值链进行改造,使企业获得成本优势,导致利润提高,从而提升了企业竞争力。三、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提升竞争力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必要性

中小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和维持社会稳定的最重要的支撑力量之一。但中小企业的竞争力状况是不容乐观的,生存环境日益受到挤压,随着其生存环境扩展到全球,其生存的环境也更加恶劣,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严峻,中小企业在资金、市场、资讯、人才、技术等方面都与大企业有着十分显著的差距,在许多方面无法与大企业开展竞争。然而,电子商务的开展,为中小企业展现出了一个全新的天地,中小企业的许多固有缺陷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弥补,利用电子商务提升竞争力是必要的。

2、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提升竞争力的可行性

当前,电子商务的技术可行性得到满足,计算机技术的进步,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以及数据库技术的进步为中小企业建立电子商务提供了技术基础;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历来持扶持的态度,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来改造传统的企业模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机制逐步得以完善,目前,全国有大部分高等院校设立了电子商务专业,每年培养出几千名专业人才;科研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果,在电子商务理论研究、实际应用推广以及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数百所高职高专类院校以及高等自学考试也设置了相应专业;国家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面推向社会,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最后,中小企业的自身基础建设的发展,中小企业生产模式迎合电子商务模式下消费者变化的需求,中小企业的多品种小批量的生产模式迎合了电子商务模式下消费者变化的需求。

四、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对策

1、积极转变观念是前提

认识上的滞后,是影响我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障碍。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在势不可挡的电子商务发展大潮面前,要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必须转变观念。必须提高电子商务的认知程度,一方面中小企业不应把电子商务看成神秘的高科技,不能把它当做纯粹的技术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要认识到,通过电子商务可展示本企业的产品,树立自己的形象,扩大企业的知名度,从而更有效地寻找新的贸易合作伙伴,拓展市场制高点,从而把企业、供应商、客户以及合作伙伴通过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和企业外部网全面结合起来。

2、加大资金投入是保障

中小企业实施电子商务是一项艰苦而长期的任务,资金不足是阻碍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实施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实施电子商务过程中,作为企业在认识到电子商务所蕴含的巨大商机的同时,企业必须要有相当配套资金的投人,不仅要添置一定数量的硬件,更重要的是要购置一批功能先进的软件,另外,企业进行电子商务活动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这些都需要有资金的保障。因此,中小企业要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就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争取包括金融等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加大电子商务实施项目资金的投入,不断提高网上服务水平,率先实现从信息流向物流、资金流递进,从信息平台向交易平台升级。

3、加强网站建设是关键

构建符合自身需求的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应用是一个系统工程,中小企业在实施电子商务时根据需要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构建电子商务平台。作为技术基础薄弱的中小企业来说,可以有三种方式来考虑构建电子商务平台:(1)第三方平台模式;(2)专业化电子商务(ASP)应用模式;(3)区域协同电子商务平台模式。

4、人才资源开发是动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开展全球性的电子商务,需要有一大批热爱本行业并具有责任心的员工对其进行管理,从事电子商务所需的人才有别于传统商务的电子商务人才,它是集国际型、综合型、复合型、高技能型于一身的综合型人才,既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又要有广博的基础知识;既要有实干精神,又要有创新精神;既要有高尚的人格,又要有效益观念;既要“一专多能”,又要熟练掌握先进工具,还要能将专业知识和多学科知识揉和在一起,具有融会贯通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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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安全

    我市电子政务发展战略框架研究

    政府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发展研究

    “三网”环境下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性研究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应用研究

    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的关系探讨

    通过电子政务来拉动电子商务的分析研究

    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研究

    电子政务发展中非技术问题探讨与对策

    电子政务如何推进政府管理的进步

    关于我国电子政务现状、电子政务论文题目问题及发展方向的讨论

    电子政务与水利政务信息化建设讨论研究

    中国电子政务的现状与发展对策

    高校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研究

    电子政务对公共行政的影响研究

    电子政务的内涵及其发展

    政府上网与电子政务的实现研究

    电子政务与办公自动化的方案研究

    电子政务与电子文件保护

    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特征及存在问题

    基于电子政务的知识管理研究

    基于电子政务的行政管理研究

    电子政务安全体系结构的研究

    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几个宏观问题研究

    电子政务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电子政务与政府行政管理研究

    应用于电子政务的知识管理中间件平台研究

    电子政务的实现条件研究

    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研究

    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安全集成研究

    PKI技术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研究

    电子政务系统在无线电管理工作中的应用研究

    电子政务中安全中间件的应用研究

    软件重用技术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研究

    电子政务与档案信息化建设研究

    电子政务与行政文化和行政决策的关系研究

    档案工作与电子政务建设研究

    电子政务系统中动态工作流技术的应用研究

    公安电子政务系统的实现研究

    电子政务外包及其实施过程中的网络安全技术的应用

    工作流技术在电子政务领域中的应用研究

    电子政务全球透视与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现状的研究

    关于电子政务中安全域和网络划分与控制的研究

    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的研究

    关于电子政务机房一体化的研究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的机遇和挑战

    电子政务中数字证书实现身份认证技术的应用

    电子政务的发展阶段研究与发展趋势的展望

    基于三层体系结构的电子政务系统的研究

    电子政务中分布式知识管理的实现

    对电子政务的多视角思考

    我国电子政务实施中的难点与解决方案

    电子政务的廉政意义探讨

    电子政务的技术风险与管理误区的防范

    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数据交换平台设计

    基于MPLS-VPN的电子政务系统的网络平台的构建

    电子政务与依法行政的关系的研究

    电子政务网络安全风险研究

    基于技术的电子政务系统设计

    面向电子政务的决策支持系统研究

    电子政务的安全审计相关研究

    环保电子政务系统方案设计

    电子政务中网络划分与安全保密研究

    安全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开发研究

    面向电子政务的公文管理系统的设计

    我国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结构的探讨

    电子政务建设中的有关技术问题研究

    电子政务中的数据库建设研究

    空间信息支持下的电子政务及其发展前景

    电子政务空间辅助决策环境的研究

    电子政务中的人口空间管理和分析研究

    电子政务、信息网建设思路及技术方案研究

    UML的活动图及其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研究

    适用于我国电子政务系统的访问控制策略研究

    电子政务发展对政府公务员的挑战与新要求

    我国电子政务的市场预测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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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问题提出

电子政务正在成为当前的全球经济和技术的热点,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系统的互联互通、业务流程重组、信用与安全、电子政务的实施环境等,这些问题正在阻碍电子政务的实践。其中“互联互通”问题尤为突出和紧迫,我国著名经济学家、信息化领导小组专家组主任吴敬琏教授就呼吁人们高度关注和解决目前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孤岛”问题,并担心这种现象的进一步发展;国家信息办副主任也多次强调要解决互联互通和“纵强横弱”的问题。我国电子政务的实践中,存在相当多的信息孤岛和“互联不互通”的情况。如果没有互联互通,那就无法发挥网络技术带来的优势,在这个意义上,电子政府(Electronicgovernment)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网络政府(Networkgovernment)的问题。只有实现互联互通才能建成真正意义上的电子政府,只有解决好互联互通问题,才能使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上一个新台阶,发挥更大的效益。

1.2选题意义

由于缺乏必要的互联互通,当前政府网站普遍存在难以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换等问题,容易形成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的问题,阻碍了政府工作效率的提高。911事件使美国政府认识到政府部门(美国情报部门)之间数据不共享带来的重大危害。但我国政府的部门分割和信息孤岛现象也很严重,Sars事件部门之间信息相互不沟通,统计数据不准确,给了我国深刻的教训。离开互联互通的电子政务,只是把权力分割的部门搬到网上,用户获取信息和服务没有得到更大的便利,难以真正实现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服务型政府的转变目标。因此研究互联互通的问题,不仅具有学术意义,也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

1.3研究思路和内容框架

本文以电子政务基本理论为指导,结合相关文献和案例,对电子政务中的互联互通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研究。

第一章:说明论文所研究问题的提出背景以及研究意义;对政府电子政务的基本研究现状和基本理论进行综述;对论文的基

目录

第一章引言

第二章相关研究综述

第四章互联互通的解决方案

第三章互联互通问题的相关表现

第五章互联互通的成功案例

第六章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资料

【1】金江军,潘懋.电子政务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电子政府评价理论发展现状.电子政务网

【3】互联互通——电子政务的重中之重.新浪财经,2003-09-01

【4】国务院信息办:互联网存在六大“弊病”.

【5】朱步楼.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几点思考.人民网,200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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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辉、朱慧涛.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障碍与对策[J].安徽大学学报. 2003年06期:145-147页

[3]陈庆魁、彭渝.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问题及路径选择[J].职业圈. 2007年07期:第24-25页

[4]道格拉斯 霍姆斯.电子政务[M].詹俊锋、李怀章等译.第一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第113-150页

[5]侯卫真、于丽娟.电子政务系统建设与治理[M].第一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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