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4 16:28:5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国防教育的内容十分丰富,主要包括国防理论、国防知识、国防历史、国防技能、国防法制、军事理论等多方面。但是在现阶段,我国国防教育的内容还很不规范,缺乏针对性。在国防教育中,对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人员的国防教育内容没有明确的要求,比如对干部学什么、群众应了解什么、学生应掌握什么等,都未做明确规定,缺少针对各个层次和对象的规范化教材。许多地方在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时,习惯照抄照转上级的宣传材料,并不注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写教材,使教育内容不能够针对本地情况进行教育,无法达到教育的目的。更有甚者,很多人把国防教育等同于近代史教育,一说搞国防教育,就把一些近代历史图片制成展板拿到街上摆一摆了事,还出现了基层国防教育办公室不注意收集、整理发生在身边的国防教育材料,没有长期教育计划,只有上级要求时才去临时找材料的现象,使得国防教育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很大。
尽管《国防教育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国防教育的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根据开展国防教育的需要,在财政预算中保障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要求各个地方政府机关、企业、学校要在自己本单位的经费预算中开列出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所需要的经费,但是对于国防教育活动经费如何预算,怎么分配国防教育经费比例,经费保障的具体数额等,没有统一的标准。这就使得有些地方党委、政府把全部的精力放在经济建设上,对经济建设投入力度大,用于国防教育的经费却十分有限。国防教育经费的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对国防教育的重视程度,然而,很多地方却普遍存在着领导重视的经费就多,领导不重视的经费就少,领导想要什么时候给就什么时候给的随意现象。例如,有些地方国防教育的经费只有几万元,平均到每个人头上只有几分钱,而有些地方却有每人好几百元的现象。有些地方虽然把国防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但没有随着经济的增长而适当增加。无法落实国防教育的经费保障,必然有碍于国防教育活动大范围、经常性的开展。
全民国防教育对策
加强国防教育,是为了适应新时期国际形势的发展与变化,满足维护国家安全的客观需要。当前,国际局势正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在发生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国际局势变得更加微妙和复杂。随着世界安全局势与世界格局发生的变化,以及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国际政治、经济和军事领域的斗争也变得异常复杂。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因而更需要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来求发展。但是,我国周边环境以及国际环境并不稳定,特别是一些西方人士提出的“中国”,更是对我国的国际形象以及发展造成了恶劣的影响。“面对复杂而又深刻变化的国际形势和我国安全环境的严峻挑战,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放松警惕。开展国防教育,就是要引导全体公民充分认清目前国际形势,明确我们所面临的潜在威胁,加强国防观念,树立居安思危的思想,从而万众一心地搞国防建设,增强综合国力,提高我国国防威慑力、遏制力和赢得现代战争的能力。”[3]国防教育作为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国防实力,提高国民国防意识的重要途径。只有加强对全民的国防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才能更好地为国防建设贡献力量,为捍卫国家和,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保证。加强国防教育,是提高国防精神的重要途径。
1引言
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是指在测绘装备业务活动中,依法获得、维持和使用测绘装备知识产权,以及维护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和管理活动。其基本任务是建立和完善与测绘装备工作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及配套措施,促进测绘装备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测绘装备知识产权贯穿于测绘装备工作的全过程。认真做好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对于激励测绘技术的创新与避免重复研制,降低测绘装备的采办费用、缩短测绘装备的采办周期,促进测绘装备科技成果向战斗力的转化,保护发明单位和发明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装备知识产权为国防建设、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本文在分析当前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现状的基础上,研究并探讨了今后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思路和应对措施。文中提出的战略思想、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对策,仅供大家存实践中讨论参考。
2现状与需求
西方发达围家十分重视装备业务领域的知识产权工作,它们不仅建设有比较齐全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相应工作机制,装备知识产权工作为其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发挥了很好的促进推动作。例如,美同为了做好装备科技成果的保护丁作,不仅制定了《美国国防部国内技术转移(TechnologyTransfer)条例》等相关法规,而且还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技术转移工作体系,从法律法规制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分工到考核监督等方面周密安排,以知识产权管理贯彻全过程,为其技术转移提供全程服务和保障;为了适应周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美周不断调整其装备知识产权政策,适时出台了《美国国防部合同知识产权问题指南》,强化了知识产权在装备业务领域中的作用,促进了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的相互结合,充分激励了装备业务领域的技术创新。再比如俄罗斯,近年来加强了装备知识产权的管理,目前,已与独联体、印度、以色列、意大利、法国等国家签署了军事技术合作领域中的装备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关于军用、专用和两用科学研究、试验设计和工艺技术工作成果,俄罗斯通过总统令、政府令、司法令等,对其“法律保护”、“保护国家利益”、“家登记”、“使用机制”、“利益分配准则”、“建立保护系统”、“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等各方面作出详细的相应规定,装备知识产权工作被摆在国家利益的位置上加以重视。
相对西方发达囝家,我国在装备业务领域引入知识产权制度时间不长,但也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十五”以来,依据国家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结合装备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我国在装备知识产权工作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例如,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国防专利条例》和《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加强了装备知识产权法规制度的建设;以宣贯《国防专利条例》为主的定期装备知识产权业务培训活动,加大了装备知识产权的宣贯培训力度;初步建立了三级国防专利管理体系,形成了一支国防专利受理、审查、管理专业工作队伍,指定了数十家国防专利机构,加强了装备知识产权的重点示范作用。诚然,我国的装备知识产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装备知识产权的意识比较薄弱,管理人员运用知识产权管理手段的能力不强,法规建设、人才培养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水平亟待提高等等。
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知识经济向纵深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求我们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战略的地位高度重视j。“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间,测绘装备建设与技术发展的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必须紧跟形势的发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及早启动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的各项工作,及时制定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尽快建立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和管理规章制度,尽力建设测绘装备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和工作基础设施,“依法管装、依法治装、依法建装”。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形势发展的需求,才能更好地推动测绘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发展对策
3.1明确战略总体思路
笔者以为,“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间,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应当依据国家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围绕《围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总体部署,以测绘技术发展和装备建设的需求为牵引,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统筹规划、分解实施,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着力提升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能力,努力推动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是指领导体制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的整体布局,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统筹规划、分解实施:是指工作模式要按照统筹规划、分解实施的方式进行,应当加强顶层设计、通盘考虑、全面规划,按照不同的内容、不同的责任部门,分解成若干专项任务,分别完成计划项目的论证、研究与建设。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是指工作步骤要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统一的要求整体推进项目研建的实施工作,对某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以及难度较大的问题进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促进整体的推进。
3.2制定战略基本目标
笔者以为,“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间,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的发展应当建立两个阶段目标:
(1)到2015年,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应该做到从无到有,取得长足的进步: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比较健全,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政策水平、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实现突破,形成一些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专业知名品牌;人才队伍初具规模,装备知识产权的工作能力得以较大提升。(2)到2030年,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初具规模,能够较好地满足测绘技术发展和装备创新的需要:建立测绘装备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以及保护与管理工作体系,建设一批测绘装备关键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夯实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素质较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为增强国家科技实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3.3加强战略重点建设
笔者以为,“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间,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的发展重点应放在六大建设上:
一是测绘装备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建设。装备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必须依法进行,健全的法规体系是开展装备知识产权工作的前提条件。本项任务的实施,将有利于构建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运行的法律环境,全面提升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二是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解决知识产权管理与装备采购、保障和项目管理“两张皮”的现象,实现知识产权管理与装备采购、保障和项目管理的衔接与融合是装备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目的所在。本项任务的实施,将有利于完善测绘装备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测绘装备创新发展工作中的作用。
三是测绘装备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建设。掌握测绘装备关键技术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是推动测绘装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本项任务的实施,将有利于建立以自主知识产权获取和保护为导向的测绘装备创新机制,在测绘装备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从而掌握测绘技术发展与装备建设的主动权。
四是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的建立。加强装备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是提高装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的需要,也是建立装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的需要。本项任务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能力,有利于增强测绘装备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应对纠纷的能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测绘装备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五是测绘装备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装备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和利用,对于装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具有支撑性的作用。本项任务的实施,将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相互封闭、重复分散的装备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格局,建立装备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装备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利用。
六是测绘装备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培养装备知识产权人才是实施人才战略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保障装备知识产权工作有效开展和创新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本项任务的实施,将有利于造就一批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测绘装备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增强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4落实战略措施制度
2、论文摘要和关键词。
论文摘要应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而不应是各章节标题的简单罗列。摘要以500字左右为宜。有时还需附上英文的论文摘要。
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
3、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
4、引言(或序言)。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
5、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
6、结论。论文结论要求明确、精炼、完整,应阐明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在本领域的意义。
7、参考文献和注释。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在论文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出处。
而参考文献是人们长忽略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
参考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
8、附录。包括放在正文内过份冗长的公式推导,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的辅数学工具、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
毕业论文标准格式:格式及排版
1、论文份数:一式三份。一律要求打印。论文的封面由学校统一提供。纸张型号:A4纸。A4210×297毫米。页边距:天头(上)20mm,地角(下)15mm,订口(左)25mm,翻口(右)20mm。统一使用汉语:小五号宋体。分割线为3磅双线。
2、论文格式的字体:各类标题(包括“参考文献”标题)用粗宋体;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摘要、关键词、图表名、参考文献内容用楷体;正文、图表、页眉、页脚中的文字用宋体;英文用TimesNewRoman字体。
3、字体要求:
(1)论文标题2号黑体加粗、居中。
(2)论文副标题小2号字,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
(3)填写姓名、专业、学号等项目时用3号楷体。
(4)内容提要3号黑体,居中上下各空一行,内容为小4号楷体。
(5)关键词4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黑体。
(6)目录另起页,3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仿宋,并列出页码。
(7)正文文字另起页,论文标题用3号黑体,正文文字一般用小4号宋体,每段首起空两个格,单倍行距。
(8)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4号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三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四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五级标题:标题序号为“①”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9)注释: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0)附录: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1)参考文献:另起页,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2)页眉用小五号字体打印“XX大学XX学院XX级XX专业学年论文”字样,并左对齐。
测绘论文的范例欣赏:
论文摘要:测绘装备知识产权贯穿丁测绘装备工作的全过程,对测绘技术发展和装备建设起着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本文在分析装备知识产权现状的基础,提出了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应对措施,包括发展的战略思想、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对策。通过本研究,试为测绘装备知识产权长远规划的制定,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撑和参考。
论文关键词: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1引言
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是指在测绘装备业务活动中,依法获得、维持和使用测绘装备知识产权,以及维护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和管理活动。其基本任务是建立和完善与测绘装备工作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及配套措施,促进测绘装备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测绘装备知识产权贯穿于测绘装备工作的全过程。认真做好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对于激励测绘技术的创新与避免重复研制,降低测绘装备的采办费用、缩短测绘装备的采办周期,促进测绘装备科技成果向战斗力的转化,保护发明单位和发明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装备知识产权为国防建设、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本文在分析当前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现状的基础上,研究并探讨了今后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思路和应对措施。文中提出的战略思想、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对策,仅供大家存实践中讨论参考。
2现状与需求
西方发达围家十分重视装备业务领域的知识产权工作,它们不仅建设有比较齐全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相应工作机制,装备知识产权工作为其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发挥了很好的促进推动作。例如,美同为了做好装备科技成果的保护丁作,不仅制定了《美国国防部国内技术转移(TechnologyTransfer)条例》等相关法规,而且还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技术转移工作体系,从法律法规制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分工到考核监督等方面周密安排,以知识产权管理贯彻全过程,为其技术转移提供全程服务和保障;为了适应周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美周不断调整其装备知识产权政策,适时出台了《美国国防部合同知识产权问题指南》,强化了知识产权在装备业务领域中的作用,促进了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的相互结合,充分激励了装备业务领域的技术创新。再比如俄罗斯,近年来加强了装备知识产权的管理,目前,已与独联体、印度、以色列、意大利、法国等国家签署了军事技术合作领域中的装备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关于军用、专用和两用科学研究、试验设计和工艺技术工作成果,俄罗斯通过总统令、政府令、司法令等,对其“法律保护”、“保护国家利益”、“家登记”、“使用机制”、“利益分配准则”、“建立保护系统”、“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等各方面作出详细的相应规定,装备知识产权工作被摆在国家利益的位置上加以重视。
相对西方发达囝家,我国在装备业务领域引入知识产权制度时间不长,但也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十五”以来,依据国家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结合装备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我国在装备知识产权工作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例如,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国防专利条例》和《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加强了装备知识产权法规制度的建设;以宣贯《国防专利条例》为主的定期装备知识产权业务培训活动,加大了装备知识产权的宣贯培训力度;初步建立了三级国防专利管理体系,形成了一支国防专利受理、审查、管理专业工作队伍,指定了数十家国防专利机构,加强了装备知识产权的重点示范作用。诚然,我国的装备知识产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装备知识产权的意识比较薄弱,管理人员运用知识产权管理手段的能力不强,法规建设、人才培养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水平亟待提高等等。
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知识经济向纵深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求我们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战略的地位高度重视j。“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间,测绘装备建设与技术发展的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必须紧跟形势的发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及早启动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的各项工作,及时制定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尽快建立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和管理规章制度,尽力建设测绘装备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和工作基础设施,“依法管装、依法治装、依法建装”。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形势发展的需求,才能更好地推动测绘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发展对策
3.1明确战略总体思路
笔者以为,“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间,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应当依据国家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围绕《围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总体部署,以测绘技术发展和装备建设的需求为牵引,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统筹规划、分解实施,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着力提升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能力,努力推动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是指领导体制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的整体布局,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统筹规划、分解实施:是指工作模式要按照统筹规划、分解实施的方式进行,应当加强顶层设计、通盘考虑、全面规划,按照不同的内容、不同的责任部门,分解成若干专项任务,分别完成计划项目的论证、研究与建设。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是指工作步骤要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统一的要求整体推进项目研建的实施工作,对某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以及难度较大的问题进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促进整体的推进。
3.2制定战略基本目标
笔者以为,“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间,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的发展应当建立两个阶段目标:
(1)到2015年,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应该做到从无到有,取得长足的进步: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比较健全,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政策水平、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实现突破,形成一些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专业知名品牌;人才队伍初具规模,装备知识产权的工作能力得以较大提升。
(2)到2030年,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初具规模,能够较好地满足测绘技术发展和装备创新的需要:建立测绘装备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以及保护与管理工作体系,建设一批测绘装备关键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夯实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素质较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为增强国家科技实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3.3加强战略重点建设
笔者以为,“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间,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的发展重点应放在六大建设上:
一是测绘装备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建设。装备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必须依法进行,健全的法规体系是开展装备知识产权工作的前提条件。本项任务的实施,将有利于构建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运行的法律环境,全面提升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二是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解决知识产权管理与装备采购、保障和项目管理“两张皮”的现象,实现知识产权管理与装备采购、保障和项目管理的衔接与融合是装备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目的所在。本项任务的实施,将有利于完善测绘装备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测绘装备创新发展工作中的作用。
三是测绘装备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建设。掌握测绘装备关键技术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是推动测绘装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本项任务的实施,将有利于建立以自主知识产权获取和保护为导向的测绘装备创新机制,在测绘装备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从而掌握测绘技术发展与装备建设的主动权。
四是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的建立。加强装备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是提高装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的需要,也是建立装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的需要。本项任务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测绘装备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能力,有利于增强测绘装备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应对纠纷的能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测绘装备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五是测绘装备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装备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和利用,对于装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具有支撑性的作用。本项任务的实施,将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相互封闭、重复分散的装备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格局,建立装备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装备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利用。
六是测绘装备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培养装备知识产权人才是实施人才战略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保障装备知识产权工作有效开展和创新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本项任务的实施,将有利于造就一批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测绘装备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增强测绘装备知识产权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4落实战略措施制度
【关键词】创新;军事院校;教学管理;创造性军事人才
军事院校的基本任务是为军队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培养人才。教学是院校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是院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指院校中对教学和学术科研工作进行引导、组织、协调、监督、奖惩的过程。它决定着院校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的发展方向和质量水平,是院校各项管理中最活跃的因素,是院校基本特征的体现,是院校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是协调教和学关系的重要手段。现阶段军事院校的目标是培养创造性军事人才,“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教育环境对人才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要求必须有富有创造意识的管理人员进行科学的管理,富有创造理念的教学人员兢兢业业地进行教学,富有创造精神的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并由此构成一个管、教、学三者协同合作的内部环境。因此只有把培养创造性军事人才这个目标融入教学管理中,才能不断深化教学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新时期军事院校的进一步发展。
1军校教学管理的现状
作为国家和军队的重点建设对象,现阶段军校的各项硬件和软件设施都已得到明显的改善,教学管理也已经由过去的单一、片面、低效率逐渐转变为现在的高效率全方面的教学统筹管理。然而,目前在教学管理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偏差和问题。例如指导思想部分滞后于军队创造教育的要求;教育管理形式与创造教育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思想观念上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缺乏创新意识;管理理念方面“人治意识”过重,法制观念不强;管理方法上时紧时松、随意性、盲目性大,协调配合不够;片面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或“学生的主观作用”等问题。因此,纠正教学管理的偏差,完善教学管理是保证院校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
2创造性军事人才的特征
作为新时期国防建设的中坚力量,创造性军事人才必须具有的特征包括以下几点:坚定的理想信念:崇高的理想信念,坚定的政治方向,是创造性军事人才进行创造性军事活动的不竭动力和前进的方向;复合的知识结构:复合的知识结构是创造性军事活动的基础;全面的智力结构:智力结构是创造性军事活动的核心。主要表现在:敏锐的观察力,科学的记忆方法,创造性的思维能力,丰富的想象力,鲜明的个性特征等;此外创造性军事人才的个性特征还包括好奇心强,对复杂奇怪的事物会感受一种魅力,兴趣既广泛又专一,具有艺术上的审美观和幽默感等。
3创新教学管理与培养创造性军事人才的措施
3.1坚持与时俱进,在教育思想观念上求更新。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教学管理改革的关键所在。《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一书中指出:“教育既有培养创造精神的力量,也有压抑创造精神的力量”。因此,教学管理工作要在更新思想观念上求突破。
3.1.1确立教育创新的观念。
在军队院校创造教育的教育管理指导思想中,明确创造教育管理的主动性、情景性、开放性等特点,积极营造适合创造性军事人才成长的条件和环境;充分考虑创造教育下军队院校教学管理的特点、内容、原则和方法,彻底根除旧的教育理念的影响,在保证人才发展符合军队建设要求的同时,还应充分注重个体发展的需求;正确理解物质与精神在创造教育中的作用,将创新教育管理植根于学校建设的基础,通过心理内化机制,提高管理绩效。
3.1.2确立管理创新的观念。
逐步改进军队院校教学管理方法,多渠道多方式地配合创造性军事人才的培养。军队院校教学管理的改革要实事求是,针对性强。对于制约军队院校创造教育的因素,必须从根源上加以遏制。例如教师重科研轻教学,学生对自身的发展缺少压力等现象。对学生的管理要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合理利用奖惩机制,彻底消除不求上进的思想。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必须公正严格,在具体的工作和学习中建立求真务实、民主平等、团结合作、充满军队院校独特魅力的校园氛围,通过规章制度的内化,将规范渗透到日常的学习工作中,形成自觉遵守和积极维护制度的良好习惯。在管理中坚持德法并举的原则,形成有形管理与无形自律相统一、制度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相协调、管理者接受被管理者监督与被管理者参与管理相结合的教学管理模式。
3.1.3确立从严治教的观念。
依法治校,从严治教是做好教学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本保障。不断完善和改进教学管理制度,要深入研究探索如何依法施教、依法施管、依法执纪、依法培养良好的教风、学风的方法和途径。克服凭主观意识抓教学,凭经验抓管理的习惯做法,树立依法管理本身就是按照规律办事、就是科学管理的观念。只有通过法规制度建设,才能逐步培养严格的教风和学风,才能使教学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2加强队伍建设,在塑造育人形象上下功夫。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要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强化各级领导依法治教、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的意识,教员按纲施教、严谨求实的教风,干部依法管理、言传身教的形象,努力营造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良好氛围。
3.2.1树立领导和机关服务育人的形象。
各级党委、领导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到教学第一线,调研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行政管理上,严密组织、科学管理、依法行政。在研究教学、科研以及学科建设问题上,应先听取专家组和群众的意见,按照教学规律进行科学决策、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在教学组织和管理上,要密切协调、相互配合,避免政出多门,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
3.2.2树立教员教书育人的形象。
教员是教学管理的重要力量,教员的言谈举止对学员有着极强的示范作用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在教学实践中按纲施教、严谨治学,才能保证教学和人才质量不断提高。因此,要规范教学办公秩序,规范言谈举止,为学员做好表率,形成从严治教的良好教学氛围。特别是中青年教员,要加强军事训练和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条令意识、军人意识,加强自身修养,切实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3.2.3树立教学管理干部管理育人的形象。
管理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将直接影响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质量的培养。管理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新育人理念,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要熟悉教育理论、教学制度、教学要求、教学对象。加强政治理论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既要“想管”、“愿管”,更要“会管”、“善管”。在教学管理中,要坚持教管并举,疏堵结合,努力提高管理效果。在组织实施教学中,要严谨细致、求真务实,发挥好教员与学员的桥梁作用。在日常管理中,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当好标杆、树好形象,切实发挥“一线带兵人”管理育人的重要作用。
3.3实施科学管理,在提高教学质量上见成效。
军队院校教育和院校建设是一门科学,既有部队建设的一般共性,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如何在军校教学管理中既要保持军校的严肃性、纪律性又要不断创新教学管理方法,培养创造性军事人才以适应现代化军事斗争的要求,这就成为现今军校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难题。因此,我们必须掌握教学管理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动态性、周期性、规范性和适应性等特点,将这些鲜明的特点时时处处灵活地贯穿于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管理和发展的全过程中,实施有效的科学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教学工作的发展。
3.3.1建立正规的教学秩序,遵循教学的基本规律。
在教学实践中要以条令、条例、《院校教学工作条例》、教学大纲为基本依据,建立完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学指导思想,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质量评估标准,考核制度等,确保各项教学活动有条不紊、标准正规,使全体教学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避免教学管理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在制定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内容的过程中要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体现管理的教育性,促进学员德、智、军、体的全面发展。并通过教学过程中的一些创新性实施,激发学员的创造性潜能。这就要求在教学管理中要遵循教学基本规律,围绕教学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周密计划,严密组织,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促使教、学双方在教学过程中实现思想、知识、能力等各方面向高层次转化,促进学员军政素质的全面提高,确保教学活动正规有序地进行。
3.3.2加快现代化教学建设,创新教学方法。
充分利用各种先进的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完善教学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改进教学方式,从以讲解教材、传授知识为主的封闭式教学逐步转变为以开拓思想、发展能力为主的开放式教学。在教学实施过程中,不断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提升学员的的学习兴趣,使学员的学习态度由“要我学”逐渐转变为“我要学”。在教学方法方面可以通过设计性实验,增加学员的动手操作机会,不断激发学员的创造性思维,使教学过程与科研相结合,真正做到教学科研两不误。
3.3.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教员、学员、管理者,构成了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这就要求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发挥教员的主导作用,确立学员的主体地位,强化管理者的组织谋划、决策引导作用。特别是要注重学员的主体地位,加强对学员的教育引导,使他们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锻炼自我获取知识和创新知识的能力。只有充分发挥教学管理过程中三者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增强教学管理工作的目的性、针对性才能有效地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创新是创造性军事人才的主要特征。创新也是军校教学管理改革的必经之路,只有创新,我军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才能占领世界新军革的“制高点”,才能实现战斗力的跨越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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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2-0239-01
1 国情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
对港澳台侨学生进行国情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对祖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了解,更好地加强他们国民身份的意识,帮助他们更多地更客观地了解祖国的基本情况,尤其是了解大陆在党的和改革开放30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在各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通过正面教育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促进他们对现实社会的关注,同时,激发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引起对现实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思考。
我们结合港澳台侨学生成长的环境、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因素,采取了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将国情教育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为一体。既对他们传授基本知识、理论知识和其他社会知识,又培养他们应用基本知识分析问题、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还对他们灌输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等基本国情以及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开设有特色的国情教育课程。我们先后开设了《中国国情概况》、《武汉大学校史》、《中国高等教育的历史与现状》、《面面观》、《辩证的认识当代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政治学常识》等课程。请学校知名教授面向广大港澳台侨学生,从不同角度帮助学生理解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现状、国际地位和外交政策、教育改革与发展现状等。课程内容丰富多样,受到了学生的欢迎。
采用多种教育手段和形式开展国情教育。一是鼓励学生参加教育部要求高等学校中思想政治教育开设的相关课程,如《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加强港澳台侨学生对我国政治制度、文化历史、社会法制的了解。二是开展以实地考察为手段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活动。我们的国情教育,突破了传统的以理论和知识传播为单一途径的局限,采取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旨在通过二者的结合加深学生对国情的理解。如组织2008级港澳台侨新生前往长江三峡大坝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活动过程中,学生们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他们被祖国的秀美山河所吸引,为绚烂多姿的文化所折服。三峡之行,增加了学生对祖国在各方面更直观,更深刻,更具体化的了解。
国情教育工作成果斐然。港澳台侨学生国情教育所取得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们所开设的国情教育课程,涉及当代大学生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正是港澳台侨学生想要了解的内容,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受到了广大学生的欢迎。很多学生都通过口头和书面的方式表达了对学校港澳台办的感谢。并且在港澳台侨学生国情教育考试中,绝大多数学生成绩优秀。二是在我们相关教育活动结束后,都收到了大量的来自港澳台侨学生书面的感言和思考。这些感言有抒发对祖国河山热爱的,如在三峡之行结束后同学们写的《那山,那水》、《畅游神龙溪》等;有表达对祖国现实问题思考的,如《中国国情之我见》、《中国基础教育的矛盾》、《高等教育市场化的利与弊》等;有对我国政治制度进行思考的,如《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我见》、《论香港和大陆》等;也有表达对我校历史了解和眷恋母校情感的,如《武大之珞珈樱花》、《论武大文化》等。这些文章,见解独到,思想深刻。不仅折射出了本次国情教育所取得的成绩,也反映出了港澳台侨学生们对祖国发展的热切关注。
2 国情教育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对广大港澳台侨大学生的教育,主要目的是让他们了解祖国,认识社会,尤其是了解祖国在改革开放30年来的巨大变化以及在各领域取得成就;明确他们的国民身份,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树立中华民族的民族认同感和对祖国建设的责任感;引发他们对现实社会的关注和思考;让他们了解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方面的成果,也了解建设祖国的长期性和艰苦性。具体而盲,体现在以下方面:
(1)增加了港澳台侨学生的民族认同感,培养了他们的国家意识。如一位香港学生在其国情教育课程感言《关注中国国情――以香港和大陆为例》的文章中写到:“香港的繁荣与发展,离不开祖国的关怀。我们相信,在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指导下,香港的明天会更好,祖国的明天会更好”。国情教育活动通过对他们进行祖国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知识传播,使港澳台侨学生受到了我国源远流长文化的熏陶,感受了中华民族的魅力,增加了港澳台侨学生的民族认同感,培养了他们的国家意识。
(2)加深了港澳台侨学生对国情的了解。港澳台侨学生由于其成长环境的特殊性,历史原因以及以往国情教育的缺失,他们对祖国的很多情况并不了解。曾有澳门学生这样说到:“我们是祖国的儿女,但我们对祖国母亲了解太少”。国情教育,丰富了同学们的国情相关知识,使他们对祖国的了解从感性的层次上升到理性的高度。有很多学生在感言中写道了他们对祖国政治制度、经济体制、民族文化、社会现状等国情的认识和理解。如有位学生写到:“祖国改革开放30年,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用了30年的时间,走了很多西方国家几百年所走的历程。这坚定了我们对祖国的信心,相信祖国还会更富强,人民生活也会更美好”。
(3)增进了学生的爱国热情。培养学生对祖国的深厚情谊,是国情教育的基本任务和核心准则。通过这次国情教育,港澳台侨学生普遍认为祖国是我们的母亲,是我们的土地;祖国利益重于生命。港澳台侨学生在参观和游览了三峡后,有人在题为《那山,那水》的游记感言中写道:“没想到这里的山是这样的秀,水是这样的清。置身于这青山绿水问,就像进入了仙境一样。感叹我们的祖国如此秀美,如此地大物博。让我们深深的爱上了她”。简短的文字,散发出的是学生对祖国的真挚情感。
(4)引发学生对现实问题的思考,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国情教育不仅丰富了学生的国情知识,也培养了他们勤于思考、勇于承担的品质。很多学生对我国当今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进行了思考。有学生在《我对中国高等教育的看法中》写到:“我们每个人虽然力量渺小,但我们一定要努力,成为社会上的有用之人,将来把我们的大学建设成世界上一流的大学,国家建设成现代化国家”。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测量学是研究地球的形状、大小以及确定地面点位关系的学科。其主要任务是为工程建设和科学研究服务。对工程建设而言,其基本任务包括测定和测设两个方面:测定是指使用测量仪器和工具,按照测量的有关原理和方法,将地球表面的地物和地貌绘制成地形图,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学研究等服务;测设是将图纸上规划设计好的建(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在实地标定出来,作为施工的依据。建筑工程施工测量是影响施工质量的重要一环。测量放线为工程施工开辟了道路,提供方向。准确、周密的测量工作不但关系到一个工程是否能顺利按图施工,而且还给施工质量提供重要的技术保证,为质量检查等工作提供方法和手段。因此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施工测量,工程施工将寸步难行,施工质量也将无从谈起。
二、工程测量的定义和地位
1、工程测量的定义
传统工程测量技术的服务领域包括建筑、水利、交通、矿山等部门,其基本内容有测图和放样两部分。现代工程测量己经远远突破了仅仅为工程建设服务的概念,它不仅涉及工程的静态、动态几何与物理量测定,而且包括对测量结果的分析,甚至对物体发展变化的趋势预报。苏黎世高等工业大学马西斯教授指出:“一切不属于地球测量,不属于国家地图集的陆地测量,和不属于法定测量的应用测量都属于工程测量”。
2、工程测量的地位
测绘学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和现展的一级学科。该学科无论怎样发展,服务领域无论怎样拓宽,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无论怎样增多或加强,学科无论出现怎样的综合和细分,学科名称无论怎样改变,学科的本质和特点都不会改变。总的来说,测绘学的二级学科仍应作如下划分:大地测量学;工程测量学;摄影测量学;地图制图学;不动产测绘。
二、工程建筑的测量应用
1、控制测量
控制测量是施工的基础,对建筑物的控制测量一般布设成方格网形式,为了便于施工,其坐标系采用建筑坐标系,坐标轴平行于建筑物的主轴线。工程控制网的布设,一般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分级布网、逐级控制的原则。
2、工程放样
放样是测量工作者把设计的待建建筑物的位置和形状在实地标定出来,在建筑工程测量中也叫定位。如果设计人员已经给了各建筑物的主要角点坐标,或者给定了一些特征点坐标以及建筑物的形状和大小,测量人员找到与设计同一坐标系的控制点,进行控制测量,将坐标系统引到待建建筑物的场地附近,采用全站仪的放样功能,很容易测出待建建筑物的实地位置。测量放样负责人逐一将标注数据与记录结果对比,验证标注数据和所放样点位无误。
3、建筑标高测量
对于任何一个待测点,需找到一个已知点才可以测量。对于两点距离较近的情况,将水准仪架设两点大概的中间,在已知点立好塔尺,水准仪进行读数记录al,再将塔尺立到待测点上读数记录bl。假设已知点高程为X,那么待测点高程Y=X+a1-b1。如果距离远的话,不能一次测出来,刚说的这个程序为一个测站,Y=X+a1-b1 这样算出来的只是转点的高程。同样的程序,同样的算法,直到塔尺立的不是转点,而是待测点的时候,工作就完成了。
4、垂直度测量
垂直度测量是建筑工程测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垂直度测量是指利用仪器在一个测站上完成向上向下作垂直投影或提供一条垂直线,将平面上的坐标,经过竖向传递,标定在要求的位置上,保证建筑物的垂直度。线锤铅直投测法是交为常见也是使用最多的方法。
5、变形监测测量
变形监测就是利用专用的仪器和方法对变形体的变形现象进行持续观测、对变形体变形性态进行分析和变形体变形的发展态势进行预测等的各项工作。其任务是确定在各种荷载和外力作用下,变形体的形状、大小、及位置变化的空间状态和时间特征。在精密工程测量中,最具代表性的变形体有大坝、桥梁、高层建筑物、边坡、隧道和地铁等。变形监测的内容,应根据变形体的性质和地基情况决定。对水利工程建筑物主要观测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渗透及裂缝观测,这些内容称为外部观测。为了了解建筑物( 如大坝) 内部结构的情况,还应对混凝土应力、钢筋应力、温度等进行观测,这些内容常称为内部观测,在进行变形监测数据处理时,特别是对变形原因做物理解释时,必须将内、外观测资料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变形监测的首要目的是要掌握水工建筑物的实际性状,科学、准确、及时的分析和预报水利工程建筑物的变形状况,对水利工程建筑物的施工和运营管理极为重要。变形监测涉及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结构力学、地球物理、计算机科学等诸多学科的知识,它是一项跨学科的研究,并正向边缘学科的方向发展。
三、如何提高房屋测量的准确度
1、注意对非典型曲线组成的几何形状实测
出现非典型几何形状的原因包括: 为了追求曲线美, 或者是因为定点放样或者施工失误。在实测中经常会遇到这种两种情况,对于出现的不同原因,解决的方式也不一样。由于设计原因而产生的非典型几何形状,因为有图和预测成果图作为参考,只要选取几个合理的测量点,就能解决。而由于施工失误导致的非典型几何形状,在实测时比较困难,通常采用分割法等方法。非典型几何形状是商品房实测的重点和难点, 对于非典型的几何形状而又与原设计图不一致的商品房实测, 是房地产测绘单位在工作中所面临的一个难题, 如果不加以注意,使得误差值超过国家规定,很有可能会损害购房者或者开发商的利益, 同时也会给自身的信誉造成不好的影响, 因此在进行测绘工作中,要特别注意。
2、提高测绘工作人员的水平
首先, 要不定时的对测绘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使其精通自己的业务,对于测绘工具的使用,等非常熟练,这样才能确保测绘工作的顺利进行。其次, 要制定并执行严格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以此来提高测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测绘单位一定要意识到测绘成果对与开发商、购房者以及自身的重要性,所以精准度是测绘单位赖以生存的保障,务必要保证每宗测绘成果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建立审核制度
在对商品房进行实测后 要运用电脑对所取得的资料进行绘图和计算, 在有了初步的图纸后, 技术负责人应该对图纸和实测的数据进行反复的校对, 确认没有错误后才能够打印标准成果图。另外还有定期对成果图进行抽查,看其是否与实物相符。并充分利用规划部门的规划,审核资料,与设计图纸和预测成果图进行比较, 找出发生变化的地方、变化的数据以此来保证实测成果图的精确度。房产测绘的成果资料要经过整理、检查、验收后, 才能向委托人提交资料, 并归档。房产测绘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即以自查和互查为基础, 由作业组的专职检查人员,按照该项目设计的技术路线,对测绘成果进行细致的检查以及其测绘成果的产生过程是否符合作业程序规定。然后由测绘单位的质量检测机构的专职人员进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最好是由开发商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再次进行核查, 切实保证每个环节都没有问题,最后盖章投入使用。
结论
总之,测量是一项很精细的工作。这就要求测量人要具有较高的素质,对整个测量工作的程序、内容有很好的把握,将所测的点或线及精确的数据向施工单位呈现清楚,做到全心全意为施工单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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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的黄岛开发区有良好的投资环境,青岛市政府投入了四十多亿人民币对其进行开发,与此同时,还颁布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客商前来投资办企业。可是来投资的客商却不是很多。后来调查发现,原来是因为交通不方便。当青岛市政府决定修建交通要道后,黄岛便开始出现了经济的繁荣。
任何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地区间的分工交流,都是以安全,高效的交通运输联系为前提的。即首先是建设道路和相关的基础设施。只有具备了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才能进行地区(或城市)开发和把国民经济的各个基地联结起来,才能进行商品交换和信息交流。反之,交通运输基本设施的短缺会导致对经济发展的干扰,使经济发展出现徘徊和不必要的消耗,阻碍其发展。
世界各工业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经验表明,在工业化过程中都有一个交通运输业超前发展的时期,这是一个普遍性规律。其主要原因是原料的运进,市场的开拓,都需要由与之相匹配的运输业。美国从19世纪3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为铁路大发展时期,铁路作为路上运输的主要方式,它的优点是通达性强,受自然条件限制小,运量大以及价格低廉,从而得到了迅速发展。1926年美国铁路网建设达到阶段性顶峰,总里程达40.8万公里。之后,随着运输技术的进步,运输需求的变化,公路、内河、民航、管道等运输方式也有了很大的发展。目前美国拥有24.5万公里铁路,650万公里公路,4万公里内河航道,44.8万公里民航航线和36.3万公里输油气管道,形成了综合运输能力强大的交通体系。总的来说,美国的运输系统相对国民经济发民而言是超前的,他带动了经济的高速发展。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经济建设中,交通运输业超前发展,并有一定的储备能力,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它是由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规律的要求和体现。
如果我们对越来越多的新型运输方式进入运输体系的现象加以考察,就不难看出这种现象是竞争和取代效应的结果。新的运输方式以它特有的优点吸引一部分运量。由于可供使用的运输方式增多,选择性增强,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相互连接的可能性增大,这就使运输供给能够更准确,更灵活地适应越来越高的运输需求,这些规律适用于经济发达国家,也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二、社会经济类型的变化与运输业的发展
在经济与交通运输业的相互关系中,考察和分析经济与交通运输的历史发展,可以看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变化直接影响到运输体系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我们将一个长时期的生产规模和结构与运输规模和结构作一个比较,可以看到在社会发展初期经济规模较小,结构比较稳定,各地区都以农业生产为主,即现在所说的以第一产业为主,生产规模和结构与运输规模和结构基本上是相对稳定的。随着生产的发展,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变化,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即加工工业领域)转移。这时,第一产业的比重不断减少,而第二产业的比重不断增加。在工业化和市场大规模扩大的过程中,原材料如媒、矿石、钢铁等大宗货物运量急剧增加,货运量的平均增长率接近或者超过国民经济的增长率。在工业化过程中,工业品和消费品的轻工业在工业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在所运送货物的平均价值明显增大的同时,它们的平均体积和重量却减小了,依次在这一进程中,货运量的增长速度将逐渐减缓,其增长率会逐渐低于国民经济的增长率。而客运量则保持接近于国民经济增长率。由于生产结构、产品结构发生了变化,对运输提出了迅速、方便、安全等侧重于运输质量的高要求,客运方面提出了高速、安全、舒适、方便的更高要求。由于公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开始蓬勃发展,运输规模和结构有了很大变化。
经济分工和生产专业化进一步加强了物质、人员和信息的交流,经济上的劳动分工导致了地区劳动分工。地区劳动分工取决于与地点有关的生产成本,交通体系的运输能力。这样,一个地区劳动分工以及相应的交通体系,形成了一个具有不同规模和不同作用的区域中心。
从而可知,社会经济类型的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变化。但同时,运输业又对社会经济类型的变化起着推动作用和更直接安全的服务作用。
三、WTO与我国运输业的发展
我国加入WTO将为我国经济建设营造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从而使我国的运输事业也得到发展。同时也带来许多挑战和更多的要求。
加入WTO有利于运输行业引进国外的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运输行业的改革;有利于激发运输行业的竞争意识;有利于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入世后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各种物资的运输量必将大大增强。另外,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分布不均,资源分布不均,地区经济发展差异较大等原因,入世后,必将形成比现今更为强大的人流和物流。然而,国内许多地区的交通运输通道已经饱和,这成了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突出因素,严重影响了地区个体发展速度和国家的整体优化进程。如我国铁路就存在通运能力十分紧张,路编组站能力严重不足,管理体制落后等问题。因此,如何在入世后建设和规划运输体系,将放在国民经济发展总体中首当其冲的位置。
中图分类号:P2文献标识码: A
数字信息时代来临,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受到影响。数字化测绘生产体系正在向信息化生产体系过渡。
一、概念
1.数字化测绘
所谓数字化测绘,是和模拟测绘相对的。广义的数字化测绘又称为计算机成图,主要包括:地面数字测图、地图数字化成图、航测数字测图、计算机地图制图。数字化测绘技术使得纸上手绘图阶段过渡至高速共享的数字化时代。主要由三部分构成:数据输入、处理和输出,利用计算机进行地形空间处理,得到数字测绘图。
2.基础地理信息
基础地理信息是指所有与地理信息有关的行业统一采取的空间定位及分析的基础地理单元,通用性很强,需求量大。主要由自然地理信息中的地貌、水系、植被以及社会地理信息中的居民地、交通、境界、特殊地物、地名以及地理坐标系网格等要素构成。其中,地理坐标系网格与所采取的比例尺有关,比例尺越大,基础地理信息覆盖越广泛。基础地理信息的数字化信息源的数量和质量关系到一个国家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应用的广泛度和成熟度,关系到一个国家的信息自,是国家信息化程度和实力的重要标志。
3.信息化测绘
信息化测绘是在数字化测绘的基础上,在完全网络化的运行环境下,实时有效地向信息化社会提供地理信息综合服务的测绘方式和功能形态。其最本质的内涵和特征就是实现实时有效的地理信息综合服务,为了实现其功能,就需要建立“信息化测绘体系”。可以说我国的测绘技术经历了传统手绘到数字化测绘,之后又到信息化测绘三个阶段。
二、数字测绘的应用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数字测绘被普遍的运用于测绘生产以及水利水电工程中,做出的成图即数字测图被广泛用于国民经济建设、国防建设以及科研方面。具体来说,其可以用于工程建设设计、环境监测、交通路线设计、土地利用情况调查等方面。在具体应用中,数字测绘将从野外收集到的地面坐标作为基础数据,构建数字地面模型,之后就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绘制立体透视图、断面图,以确定施工范围及工作量。在交通路线设计中,还可以绘制地形的三维轴试图及横断面图,直观便捷。
数字地面模型是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资料,因此可以说数字化测绘是收集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基础资料的一个方法。它可以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灾情,甚至可以用于导航和导弹制造。
三、数字测绘与信息测绘的区别
信息化测绘不是甩开数字化测绘,而是在数字化测绘基础上向信息服务升级和跨越。它相对于我国已建的“数字化测绘技术体系”具有以下特征:
1.数据获取实时化
信息化测绘要求对地理信息数据的获取由静态向动态转变,即注重动态变化检测及实时更新。信息化测绘要求利用海陆空上一切可使用的快速检测设备来做到实时监测,并且将地理信息的实时获取作为基本任务。例如WalkISurvey 2012就可以实时下载谷歌影像数据,叠加现有矢量数据,成为信息化测绘软件的重要部分。
2.交互网络化
在数字化测绘中,局域网就可以满足需求,但是在信息化测绘中,要实现信息的实时更新,动态监测,就需要广域网或者国际互联网的帮助,只有形成一个大的交互平台,才能使信息快速交换,实现信息交互网络化。
3.服务社会化
信息化测绘可以实现体系的运行主体从测绘部门走向其他各个部门,从国家特批项目走向地理信息产业体系,形成开放机制,即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及用户群体共同运作的开放机制,使信息服务社会化。
4.基础设施公用化
在数字测绘阶段,测绘体系依然只是在专业部门应用,属于专用系统,而信息化测绘则是由原来的专用为主,升级改造出能够被广大社会公众使用的为主,实现了基础设置的公用化。这种体系包括测绘基准体系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5.法制化
这里所讲的法制化是信息共享的法制化。在数字化测绘时代因为都是专业部门在使用,法制化问题不是很突出,但是信息测绘中,信息共享社会化,大众化,法制问题也就显现出来。为了推进信息共享,为其创造好的环境,就需要妥善处理其中的安全问题,建立信息共享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实现信息共享法制化。
6.技术体系数字化
在前面介绍了信息化测绘实际上是以数字化测绘为基础的,两者从本质上讲差别不大。信息化测绘只是在数字化测绘的基础上将数据实时化、共享化、大众化。信息测绘实际上也是技术体系的数字化。
四、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问题及建议
由于基础地理信息建设系统多以计算机作为辅助,因此在很多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数据形式多样化,标准不一
因为基础数据的获得方式多种多样,因此收集到的数据格式不一,有CAD格式、MicroStation格式、清华山维格式的,编码数据或未编码数据等等。这些格式不一的数据难以满足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需要对数据进行转换、编辑、整理等工作。
2.数据实时性差
由于很多测绘机构还只能使用数字测绘,或者信息化测绘系统不完善,使得数据获取更新的实时性较差。为了保证数据的现实性就必须做到即时更新数据,需要有效的更新机制。真正的挑战就是地理信息的更新和共享。
3.数据保存不完善
由于数据的存贮方式多种多样,可以纸质保存、文件保存、数据库保存,方法不一使得数据杂乱无章,占用很大的空间,管理效率极低,容易丢失、损坏、泄密。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给出以下几点建议:
1.数据库设计
用数据库方法来保存数据有条有理,不占空间,是很好的选择。可将数据库分为空间数据库、非空间数据库,其中非空间数据库又可以分为非空间关系数据库和文档数据库。将数据分类保存,便于管理。另外,各单位可以根据现有技术和经济条件来选取合适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和空间数据管理引擎。
2.数据转换
数据转换既是把中间格式的数字转换成空间数据库可以录入的格式。最常用的并且能很好的实现数据共享的方法有直接数据访问模式、数据互操作模式和空间数据共享平台模式。而外部数据交换模式则是大众可接受的方法。在数据转换时,要选择相对应的方法,可以减少工作量。
3.数据更新
在前面介绍了信息化测绘的主要优点之一就是可以做到数据的实时更新,因此将信息化测绘标准化、系统化,做成大众都能接受的方法,推广开来就可以解决数据的更新问题。数据更新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定期的局部数据更新,二是周期性的全局数据更新。要实现数据动态化,就需要升级监测设备,如高分辨率的小卫星遥感影像,需要将这些产品商业化。
4.数据安全
为了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就要保证数据库被合法使用。可以采取身份认证、要求用户级别、用户口令等方法来保证数据库不被恶意操纵使用。另外对数据库中的数据要进行备份,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由于数据库是需要电脑操作的,所以为了数据的安全还要防止黑客袭击,电脑要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在现代法制国家,无论是土地征收,还是土地征用,皆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自不待言。土地征收或土地征用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一则可以使政府行使公权力时须依严格的程序防止国家权力对他人财产权进行不适当干预;二则可以使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他项权利人在顾及国家公共需要的前提下,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获得公正、必要的补偿。
名义上,我国现行法基本上仅涉及土地征用。《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即称,该条例的规制对象为土地征用。(注:该条例颁行于1982年,现在仍然生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规定了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可因“国家征地”而发生变更。(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在这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更是由于土地的征收还是征用不甚明确。若依通说,“国家征地”应理解为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收,因为它引起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更。若依现行法的规定,则是对集体土地的“征用”。宪法、法律和法规并未规定“征收”,而只规定了“征用”。另外需要看到,土地征收也是曾经施行过的。(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家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实际上,现行法所规定的土地“征用”确实引起了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即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即规定了“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亦明确了“国家建设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五条。)这样,现行法的土地征用客观上就是一般所指的土地征收。
现行法名义上为土地征用,实际上却是土地征收。无论是土地征收,还是土地征用,都是国家凭借公权力对他人土地权或土地他项权利予以强制性剥夺,但这种强制性剥夺须以存在公共利益为条件。公共利益具有较为广泛的范围。国防、交通事业、水利事业、公共卫生、教育、政府机关及慈善事业等,即其适例。公共利益并非都具有永久性,如军事工事可因特定军事目的已完成而无存在的必要。在此情况下,是否无需将他人的土地所有权予以强制征收而是对他人的土地他项权利予以征用,并非无考虑的余地。从公共利益的性质及需要出发,对具体的公共利益事项予衡量,将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予以恰当划分,使集体土地所有权不致遭受国家公权力的过分干预,应是保护土地资源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予以界定,将土地征用从土地征收中分离出来,使土地征收名副其实,是物权和土地立法中应注意的一个问题。
二、土地征收的性质土地征收为国家凭借公权力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予以强制剥夺,不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这正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所言,“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被征用社队干部和群众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妨碍和阻挠。”(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四条。)另外,“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因途径给予补偿。”(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强制性和补偿性是土地征收的两个基本特征(注:可参考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研究》(上),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33页。);但是,从土地征收的发动到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的过程看,土地征收不仅仅只具有这两个基本特征。
在实施土地征收时,必然涉及到法律适用的问题。《宪法》、《土地管理法》、《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等为目前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应当承认,国家为社会管理的需要,须行使行政管理权,土地管理亦不例外,在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行政机关如果从部门利益出发行使社会管理的职能,则有可能导致行政权的滥用及权利保护的不力。对土地征收性质予以重新审视十分必要。因此,土地征收行为应具有合法性;土地征收必须严格依法实施,禁止滥用土地征收权。
土地征收虽具有强制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为之。《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实施土地征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土地征收得以实施的前提条件,如不存在公共利益的需要则无土地征收可言。而如何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并非容易。现行《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土地管理法》中的“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要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可说明立法已开始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界定持谨慎的态度。如何进一步明确公共利益范围是立法的一个任务。而由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仍然生效,如何协调法律法规的效力对土地征收来说有其现实意义。(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2条规定,“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要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按照本条例办理。”)即使法律法规之间的效力可通过立法原则及技术解决,对“公共利益”、“国家建设”与“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社会公共事业”的理解和解释,将会对土地征收产生影响。有学者主张将公共利益界定为公共道路交通、公共卫生、灾害防治、科学及文化教育事业、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及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森林保护事业,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国家基于发展商业目的的事业,不得适用征收。(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在公共利益和经济政策间作严格界定,对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十分必要。根据经济政策,需要使用农民土地的,应采用财产转移的法律规则,而不再实行现行的征地制度。(注:孙宪忠:《不动产物权取得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公共利益与土地征收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土地征收行为目的应具有公益性,即国家征收集体土地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土地征收的强制性和公益性相联系,且公益性是强制性的基础。
土地征收是国家行使其“最高所有权”的体现。我国并不存在私人土地所有权,土地征收是在国家和集体之间展开的。在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由其内部成员构成。集体财产权的实现,既是其自身财产权的实现,同时也是其成员财产的实现。土地征收既涉及农民集体的利益,也涉及其成员的利益。承认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定性,可以将因实施经济政策而引起的土地开发排除在土地征收之外。这对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具有现实意义。以此为基础,还可以说,土地征收权具有专有性,只有国家享有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利,企业和公司等经济组织不能以实施经济政策的名义进行土地征收,亦不应通过国家达到征收土地的目的。
土地征收的直接法律后果之一,是对补偿和安置方案的实施。“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这便是土地征收争端解决机制,政府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当土地征收争端发生时,如果政府的终局裁决不能使集体及其成员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则司法救济请求权的行使应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及其成员的权利。问题在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及其成员以什么途径寻求救济?
宪法对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确认,要求对国家财产权和集体财产权予以平等的一体保护。国家实施土地征收时,一方面有权行使其“最高所有权”;另一方面,“最高所有权”的行使应在一定范围和限度内进行,否则即构成土地征收权的滥用,与土地征收行为的合法性相悖。如以建经济开发区为名草率征收大片良田,而因经济开发区最终未建致使良田荒芜。滥用土地征收是对国家财产权和集体财产权未能予以平等的一体保护的体现。为防止土地征收权的滥用,除了需对征收土地的目的进行严格限定外,似有必要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考虑其他措施。(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二十一条前段规定,“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土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前已述及,强制性和补偿性是土地征收的基本特征。土地征收的强制性仅仅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是其他原因。土地征收的强制性并不能导致土地征收行为是行政行为。的确,有许多学者主张土地征收行为是行政行为,且土地征收争端以行政诉讼程序解决。(注:如在台湾地区,土地所有人如对于政府征收其土地而引起补偿数额争端时,应以行政争诉程序解决,而非审理私权的普通法院所审理。可参考张曼隆:《土地法》,台1996年版。)不过,虽然公益性和土地征收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且土地征收的公益性是强制性的基础,但强制性与行政行为之间并不具有必要的因果关系。如土地所有人建筑房屋逾越疆界时的土地购买请求权,虽具有强制性,但并不能否定该请求权的民事属性。(注:台湾地区民法为平衡邻地所有人因须容忍土地所有人使用其地之不利益,规定得请求土地所有人,以相当价额购买越界部分之土地。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9页。)实际上,在土地征收上,也有不以行政诉讼程序解决的法例。(注:德国基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剥夺所有权只有为公共福利的目的才以被允许;剥夺所有权只有依法律或法律的原因进行,且该法律对损害的方式和措施有所规定。该赔偿必须在对公共利益进行公平衡量之后确定;对损害赔偿的高低有争议时可以向地方法院。)土地征收主要涉及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及对原土地所有人与他项土地权利人的补偿。国家财产权和集体财产权的一体保护,要求土地征收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而不是厚此薄彼,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上亦如此。另外,以出于公共利益的强制性为开端的土地征收,与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及土地征收补偿的实施,应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土地征收时,土地所有权的变更与其说是国家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一个结果,还不如说是权利转移的一种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征收所引起的土地所有权的变动使得土地征收的后果具有物权性。土地征收补偿金的确定,与其以行政管理的方式进行,不如在平等的基础上为之,以既能保障不同民事主体财产权的实现,又能激活农村土地市场的发展。
从土地征收行为目的的公益性、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定性、土地征收权利的专有性、土地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及土地征收措施的强制性、土地征收的补偿性和土地征收后果的物权性的意义上说,土地征收是民事行为。
三、土地征收与物权变动土地所有权的本质,在于它是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所享有的排他性的权利。对土地所有权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土地的权利的干预或剥夺,一般构成对土地所有权的侵犯。近代以来,这一观念受到了挑战。土地征收使得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移于国家之手。土地征收权的核心,在于不需要土地所有人的同意而强制取得其土地。土地征收权与土地所有权冲突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是土地征收权对土地所有权排他性的否定。
土地征收权的行使,实际上是使不动产物权发生了变动。物权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构成物权的变动。探讨土地征收与物权变动的关系,可进一步认识土地征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影响,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为国有土地所有权时所涉及到的物权法上的问题。从广义上说,物权的变更包括主体的变更、客体的变更及内容的变更;而严格意义上的物权变更则是客体和内容的变更。(注: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5页。)土地征收权的行使,使得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由集体变为国家。土地征收时土地所有权的变更涉及到土地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国家取得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而集体丧失了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土地征收也会引起征收土地物权内容的一些变化。就土地征收而言,被征收土地上物权的消灭是相对的消灭。
土地征收引起的物权变动,属于非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它不要求具备依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即须为有处分权人所为,须有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及须经登记。且因是之故,因土地征收而取得土地所有权,为不经登记即可取得。其中的原因,在于土地征收不依原土地所有人的意思表示而由国家强制力介入便可发生物权变动,且物权的状态亦已明确,不经登记并不妨碍交易的安全。(注: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7页以下。)经土地征收取得的国有土地所有权不需登记实际上已为实践所采。“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
一般情况下,土地征收引起的土地物权变更,特别是土地所有权变动具有不可逆性,即集体所有的土地一经征收其所有权不能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当地县、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收回的土地,作以下处理:(1)按审批权限,有偿拨给其他符合征地条件的单位使用;(2)“借给生产队耕种。生产队在耕种期间,不准在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种植多年生作物。国家建设需要使用时,生产队必须立即交还,不得再提出补偿、安置的要求。……”(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二十一条。)“生产队”这一概念虽已为生产合作社和集体经济组织所取代,只具有历史意义,但这并不影响对因征收引起的土地所有权变动不可逆性的探讨。
对土地征收需对其目的进行严格限制,以防土地征收权的滥用;而对土地征收目的的确定,也直接影响到土地征收权的正当性。上述对经征收的土地不予使用达一定期限的处置方法,存在着逻辑上的混乱。应该是存在征收土地的需要再进行土地征收,即先有需要后有征收。如土地征收达一定期限不予使用,则按审批权限有偿拨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使用,不免产生征收土地后再寻找用地者的嫌疑;而“借给生产队耕种”的情形也是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不能将公共利益需要的原因与国家行使土地征收权的结果颠倒。因征收而引起的土地所有权变动的不可逆性不是没有疑问。
土地征收引起的土地所有权变动的不可逆性,意味着国有土地总量的增加和集体土地总量的减少。为避免土地征收权的滥用及维持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必要的静态平衡,当征收的土地不予使用达一定期限或征收土地后不以原目的使用及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能否恢复原土地所有人的所有权,并非无考虑的余地。另外,土地征收只能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而公共利益应是征收土地前就设定了的,否则极有可能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及土地征收权的滥用。公共利益为国家和社会的一个永恒主题,在物权变动上限制土地征收权的滥用时,能否考虑既能保证土地征收权的正当性、又能维护及促进公共利益的办法呢?(注:如上文所说的将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分离。再如台湾地区土地法规定了保留征收制度,即举办事业将来所需的土地,在未为需用以前,预为呈请核定并公布其征收的范围,禁止妨碍征收之使用。这对我们应该有所启发。)
对集体土地的征收,除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外,还涉及土地他项权利,即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其他土地权利,如抵押权、租赁权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动,是否、能否引起土地他项权利的变动?在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中,抵押人可抵押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土地征收的实施,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后,在集体土地上设定的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的抵押权因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消灭而成“虚权”。抵押权为一种期待权;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因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消灭而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因此,土地征收后如何处理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的抵押和抵押权的关系以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的关系将是抵押制度的一个难题。土地征收后,集体土地地上权、租赁权一般也消灭,同时也会涉及到对地上权人、租赁权人的补偿问题。这在下文会有所述及。
四、土地征收引发的主要问题客观地讲,土地征收的社会影响具有两面性。如果土地征收权行使得当,可以增进社会福利,促进土地资源更加有效地利用;但如果滥用土地征收权,则构成对集体及其成员财产权的侵犯。土地征收法律规则的完善及正当程度对土地征收本身有重要影响。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秩序的有序化及法律秩序的有序化需要一个过程。在此背景下,重视对土地征收引发的主要问题显得必要而又紧迫。
土地征收的补偿性问题目前还未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补偿费标准是否合理需要进一步考虑。“土地补偿费”应是农地地价的直接体现,而农地地价则为农地所有权在未来年期收益的资本化区域平均价格。由于农地市场的不发达,如何确定农地地价,使其趋于客观、合理需要一个过程。就集体土地的地上权和租赁权而言,土地征收的补偿涉及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特别是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紧密联系,进而言之,也许可以说,集体土地的市场化过程,也是土地征收日益完善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土地征收法律制度如何起到积极的作用,既能促进土地征收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又能推动农村土地市场的发展,值得认真研究。
直到现在,土地仍然是绝大多数农民(户)的安身立命之所在。尽管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的就业和安置以市场为导向而有多种途径有其可行性,但并不能否认土地是绝大多数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作为社会保障的替代物,为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在农村的失业保险功能方面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注:姚洋:《中国农地制度:一个分析框架》,载林毅夫、海闻、平新乔主编:《中国经济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虽然在发达地区,农村居民的绝大部分收入来自农业以外,但土地征收的补偿费和安置费等仍然是被征收了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是其成员的重要生活保障。因此,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费的确定标准,应从如何维持社会保障所要求的生活水平出发。实际上,这也是在维护农村的公共利益。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需要完成,农村的公共利益也不容忽视,否则会助长城乡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