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4 16:28:5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关键词:
一、研究设计
1.研究假设。根据均衡价理论、会计计量理论以及决策有用理论来看,通过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计量能够为相关决策者提供有用的参考信息,此外,金融危机的爆发减弱了市场的有效性,经济波动存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信息的相关性也会相对减弱,因此本研究提出假设1: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与股价存在相关性。由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信息所提供的信息会影响投资者的相关决策,投资者会关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信息,因此本研究提出假设2: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信息披露与股价存在相关性。
2.样本选取。本文选取了沪深两市的A股上市公司364家作为样本,其中深圳市的A股上市公司有137家,上海市的A股上市公司有227家。这其中剔除了资产为负的公司、亏损公司、ST公司等上市公司,因其价值相关性并不明显或不符合价值相关性标准,为了保证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将这些公司剔除。
3.选择变量。本文选取了一个被解释变量P,5个解释变量,1个哑变量。被解释变量P表示样本公司i在第t+1年5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价。解释变量分别为:①FEPS:出去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之后的样本够公司i在t年的每股收益;②FBPS:除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之后的样本公司i在t年的每股净资产;③FVPS:样本公司i在t年金融资产每股公允价值的变化额。其公式为FVPS=YPS+APPS;④YPS:样本公司i在t年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公允价值变化额;⑤APPS:样本公司i在t年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每股公允价值变动额。哑变量FDD:样本公司i在t年财务报告中,其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信息披露,若定义详细为1,若不详细为0。
4.模型设计。根据选择的变量可知,本研究主演的研究对象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因此,本研究提出了各个变量每股检验的模型:P=a0+a1×FEPS+a2×FBPS+a3×FVPS+a4×FDD+m此模型能够对上文提出的假设1和假设2进行检验,如果系数a3不是0,且其预测的符号为正,那么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信息则存在价值相关性,对不同年份数据回归进行分析,得到拟合优度R2如果R22007比R22008大,那么就可以对假设1进行验证,如果a4系数显著不为0,则说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信息披露详细程度与股票价格存在明显的相关性,则实现了对假设2的验证。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通过对样本数据及样本变量数据的相关性结果进行回归分析可得:2007年与2008年虽然存在不同的经济形势,但其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信息的相关性并不受到影响,这种相关性存在。公允价值的信息披露详细程度与股价在2008年和2007年都存在比较强的相关性,这与本研究提出的假设2相一致。对比2007和2008年数据的回归修正来看,拟合优度R22007比R22008大,因此我们可以看出,2008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会计数据信息的解释力相较于2007年来说变弱,因此可以证实本研究提出的假设1。
三、讨论与建议
1.讨论。通过回归分析法对沪深两市364家A股上市公司在2007年和2008年的金融资产计量的价值相关性进行分析,得出结果与讨论如下:
1.1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无论在何种经济环境下都存在,只是不同的经济环境下其相关性的强弱不同。在经济环境波动较大的背景下,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价值相关性相对较弱,在经济环境相对平稳的背景下,其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价值相关性较强。
1.2投资者以及资本市场对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信息的披露详细程度也有关注,且市场对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关注程度较高。
1.3通过研究结果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与股价呈正相关的关系,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与股价也呈正相关关系。但对于市场来说,两种不同金融资产价值变动的市场反应并不相同,相较而言,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市场反应要更加强烈。
2.建议。
2.1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的方法要坚持。当前仍有部分学者在质疑,公允价值是否是引发金融危机的源头。公允价值是一种计量属性,作为一种属性,公允价值的本身肯定不存在问题,在资本市场出现变化的时候,公允价值只是相对的做出了相关反应而已。在资本金融市场出现动荡的时候,公允价值能够为市场中的投资者提供相关金融资产的信息,例如金融资产质量信息等,且这种信息有着真实性特征。而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经过我们的研究可以发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信息的价值相关性依然存在,虽然受到影响但却没有丧失。基于以上,我们应当积极肯定并坚持将公允价值作为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坚持采用公允价值进行金融资产的计量。
2.2对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要明确。就目前来看,我国会计准则中对于表外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信息的披露要求较为含糊,这种含糊性使得投资者对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信息以及变动细节不甚了解,这对于公允价值相关性有着一定的减弱作用。因此,应当在会计准则中对金融资产的种类以及持有目的进行统一、严格的分类,且对于分类之后的每一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持有人的持有数量等相关信息要详细、单独的进行披露,以此来提升会计信息的透明度,降低这些被披露信息的模糊性,使投资者了解相关种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信息和变动细节,这样就能够增强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信息的价值相关性。
2.3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要进一步完善。在我国现行的新会计准则中,对于可出售金融资产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分类有着一定的局限性和缺陷性,其所用于分类的限制条件过少,这很容易导致企业随意的划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说,其后续计量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如果企业划分过于随意,很可能为企业管理者进行利润操纵提供机会。基于以上,本文认为应当积极完善在会计准则中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细化分类条件,从而保证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根本上杜绝企业管理者利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操纵相关利润的现象。
2.4不断完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估价技术。市价法是当前采用最广泛的用来计量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准确性依赖于经济环境的稳定性,在本研究下发现,如果金融市场和经济环境有所动荡,或出现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信息的价值相关性依然存在,但却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相较于经济环境与金融市场稳定的年份来说,其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信息的价值相关性会有所减弱,在市价法下,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的准确性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此外,市价会受到市场活跃程度的影响,如果市场活跃程度有限,那么所取得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结果也有限。因此,在市价法的基础上,还应当不断完善其他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技术,以此来应对特殊情况的发生,提升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四、结语
本文以上海和深圳两市364家A股上市企业未样板,研究了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价值相关性,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了相应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建议,旨在促进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会计和金融市场的协调、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首先,与英美等国相比,我国法律对会计舞弊尚未有统一规定,舞弊主体的法律责任和对其惩罚机制亦不健全,这就为那些利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舞弊者留下了操纵的空隙。作为对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的国家机构,证监会、国家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是有限的。他们往往只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稽查力量很不充分,给利用公允价值造假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留下施展的余地,而且就算发现问题,惩罚的力度也很小。
其次,从企业内部管理上讲,治理结构存在很大缺陷。控股股东往往是国有股和法人股一股独大,通过关联交易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选拔、聘任缺乏法定程序,很难代表中小股东履行治理公司的职责,最后形成控股股东自己管理自己,自己评价自己的内部控制人现象。在关联交易、非货币交易、债务重组中之所以产生利用公允价值进行操纵的现象,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企业内部人(包括管理层和控制性股东)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要求会计人员按照自己的命令和意图行事。而且目前我国会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不高,在进行职业判断时往往会有些偏离。这些人为因素的存在使得公允价值在我国的运用困难重重。
最后,有关损益的会计核算和披露制度存在缺陷。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现行准则制度规定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引起各期损益的剧烈波动,成为经理人操纵利润的手段。由于这些减值是按照资产账面成本与各种形式的公允价值孰低来计价的,在企业持有期间减值额会不断变化,只要企业不出售这种资产,那么它就是已确认未实现的损益。
二、公允价值和金融资产的概念及特点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分类如下:(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准则规定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持有时间较短,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包括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为短期获利以组合方式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符合条件的衍生工具(套期保值除外)。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在满足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将金融资产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两者在核算时的科目都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1)贷款和应收款项;(2)持有至到期投资;(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会计核算处理比较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其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在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核算处理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有类似之处,但也有不同。具体如下:(1)初始确认时,都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2)资产负债表日,都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是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处置时从资本公积中转出计入投资收益;(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如果持续下降,或者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测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应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从会计核算处理方式中可以看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管有没有处置,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都直接影响公司当年利润。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浮盈体现在资本公积中,持续下跌产生的浮亏作为资产减值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投资真正实现时才计入投资收益,体现在利润中。
四、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2007 年上市公司全面实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 年底沪深交易所要求所有上市公司结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自身业务特点,详细分析并披露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07 年4 月3 日雅戈尔公布了2006 年年报,按新企业会计准则调整后的股东权益为73.7 亿元,较原准则下的45.5亿元增加28.2 亿元,新旧会计准则核算下的股东权益差异高达62%!其中主要原因是其所持有中信证券股权大涨所致。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雅戈尔将所持中信证券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调增了资本公积而增加了股东权益。虽然因尚未处置而没有影响到当期利润,也没有形成现金流入,但自雅戈尔公布年报后,其股价一路上涨,在不到3 个月的时间涨幅高达百分之百以上。类似的情况还有南京高科、江南高纤、哈宝热电、凯迪电力、盐湖钾肥等。不难看出,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的计量对股价的上涨功不可没。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对其持有的二级市场上的金融资产,除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之外,无论是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都影响到企业的股东权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通过影响当期损益进而影响净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过影响资本公积进而影响净资产,推动股价上涨。但是,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未处置时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真正的经济利益,没有现金的流入,企业的盈利、净资产的增加均不能投资者带来现金的分红。
同时,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如果上市公司相互交叉持股,以往的证券分析方法和指标将不再适用,只有通过分析调整后,才能与公司的投资价值相关。但是,一般的投资者都不具有这种调整能力,往往会使投资者蒙受损失。
五、对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影响
其公允价值的取得一般来自二级证券市场,证券市场的价格一日三变,价格波动频繁,所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虽然由企业拥有,但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却不能由企业控制,除非金融资产马上处置,否则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就不一定会流入企业。根据中国证券报数据中心统计,截至2009 年4月28 日,已公布年报的1 503 家上市公司2008 年合计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75.13 亿元,2007 年则获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82.47 亿元。沪深交易所规定每年4 月30 日前披露年报,而2009 年一季度上证指数又上涨了30%左右,投资者得到年报信息时资产已不是年报上的金额。投资者如果利用年报信息对企业评价并作出决策或预测,可能并不准确。而基本准则中规定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是指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预测。所以,目前金融资产的会计计量方法并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
六、对会计信息谨慎性原则的影响
目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波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股价上涨时,即使没有处置金融资产,没有实质的现金流入,公司的业绩却提高不少,从而进一步促进股价的上涨。在牛市中,上市公司的主营业绩没有任何提高的情况下,交叉持股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通过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形成循环放大的效应,使股价上涨和业绩增加相互推动。反之,在熊市中则有循环放小的效应。这不符合会计信息谨慎性原则。当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其公允价值波动产生的浮盈放在了资本公积,浮亏则提取减值损失,在谨慎性原则上可谓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略胜一筹。
七、两种金融资产对利润操纵的影响
中国的经济经过多年的高速增长,在2007 年带来了中国股市的疯涨。在2007 年的年报中,有一种现象就是几乎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两种金融资产兼有。然而,在2008 年的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下,全球股市一路狂跌,中国股市也不例外。2008 年的年报中,又有一种现象就是所有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两种金融资产兼有的上市公司,通通都卖掉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仅仅只剩下交易性金融资产。
看到这两种现象,不得不引人深思,上市公司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其实,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利用持有两种金融资产来调节利润。当股市上涨时,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以使当期利润增加;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为下一年的业绩做个蓄水池,同时也可增加当期净资产。当股市下跌时,卖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使上一期的利润转移到当期,来弥补业绩的亏损。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中的应用,最终却成了一些对投资者不负责任的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合法权杖,当作平衡业绩的跷跷板。
八、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中应用的建议
为了避免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应用中产生的弊端,我认为不妨对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处理做以下调整: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再区分,但仍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2.在金融资产上涨时,上涨金额不再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而计入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在市价高于成本价格时,股价下跌的损失减计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金额,避免由于公允价值的波动直接在公司的当期利润表中,也体现了会计信息的谨慎性原则。
关键词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优化建议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案例
通过具体的案例深入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会计核算过程。案例如下:
A 公司2008年12月5日购入甲公司股票100000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购入时该股票市场价格为3元/股(假设不存在其他相关费用),该股票在2008 年12 月31 日的市场价格为4元/股,假设A企业2008年度实现的会计利润400000元,仅存在该笔业务需要进行纳税调整。2009年1月10日,A公司将其持有的甲公司的股票全部出售,价格为4.5元/股。
1.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300000元;贷:银行存款300000元。2.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期末,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00 元;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元。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至本年利润,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元;贷:本年利润100000元。
所得税分录为:借:所得税费用100000元;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500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25000元。3.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借:银行存款450000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300000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元,投资收益50000元。会计准则规定同时还要做一笔会计分录,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元;贷:投资收益100000元。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一)未明确区分待实现收益与已实现收益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涉及到两个损益类账户: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用来核算实际已经实现的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算的是未实现损益。在期末时,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者损失要列示于利润表中。这一程序虽符合全面收益观和资产负债表观,但是对金融行业和非金融行业,应该进行区分。
截止2011年末,我国的上市金融企业持有全部上市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总额的97.33%,由交易性金融资产带来的收益较多,现行的计量方法,即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本年利润中是完全合理的,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的投资盈利状况。相反,在非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所持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很少,有必要明确区分待实现收益和已实现收益。
(二)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差异加大
采用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核算,加大了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差异。仍采用上述案例,2009年末,接前面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本年利润的会计分录。借:投资收益150000元;贷:本年利润150000元。仍假设公司2009年实现的会计利润为400000元,则所得税的分录为,借:所得税费用10000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25000元;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25000元。
从案例整个会计核算过程可以看出,企业在年末时应该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进行对比,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这不仅使会计处理较为复杂,也加大了税务机关督查纳税的难度。
三、优化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建议
(一)金融行业的会计处理
仍以前述案例进行具体分析,2008年的各项会计处理不变,2009年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不再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即不作以下分录。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元;贷:投资收益100000元。
这样进行会计处理有两个优点。一是解决了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方法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已经不属于企业,但在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之前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仍有余额的问题;二是期末的时候无需再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进行结转,简化了期末的会计核算程序。
(二)非金融行业的会计处理
仍对前述案例进行分析,可以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个科目改为“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并且由损益类账户变为所有者权益账户。2008年公允价值变动时,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00元;贷: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0000元。期末时不将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转入本年利润,而是直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2009年出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将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转入投资收益。借: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0000元;贷:投资收益100000元。
这样的会计处理也有两个优点。第一,明确界定了未实现损益和已实现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体现在了资产负债表中,未在利润表中表现出来,不会引起报表使用者的误解,有助于财务表报使用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第二,简化了会计核算程序。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后无需在期末时再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只需将投资收益结转即可。
参考文献:
一、运用公允价值的必要性
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和大量新业务、新产品的出现对传统会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新会计准则中财务会计目标的变化(由单一的受托责任观转向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同时并存)、贯穿会计准则的核算理念的变化(由收入费用观转向资产负债表观)以及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变化(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实质性趋同)导致会计的计量模式必然也要发生变化(由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体的单一会计计量模式转向历史成本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并存的计量模式)。而基于市场对资产价值认定的公允价值再次大范围地在具体会计准则中加以运用,将在增强会计报告信息可比性和相关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推进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协同发展。
二、公允价值在非金融资产中的运用
我国会计准则对非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分散在不同的具体准则中。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直接涉及公允价值的非金融资产的具体准则包括:3号投资性房地产、5号生物资产、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12号债务重组、16号政府补助、21号租赁和20号企业合并中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这些准则均谨慎地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即在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限制。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时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生物资产准则规定,生物资产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生物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二是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一是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重组除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外,其它清偿方式下非金融资产的计值均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合并准则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核算,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所得的资产和负债以及作为对价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
租赁准则规定,承租方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入资产计量采用该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三、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一)确认环节存在的问题
非金融资产的计量是否能够采用公允价值,首先应判断是否符合各项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因此,公允价值的运用是基于主观判断的定性因素先于具有量化标准的定量因素,从而使公允价值的确认显得尤为重要。
从非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现状可以看出,我国当前的会计准则中对非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确认的相关规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确认的条件规定比较散乱,缺乏一致性,如租赁准则中只写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在什么条件下采用没有加以规范;二是确认条件和计量基础混为一谈,如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政府补助和债务重组等4项准则中,对于确认的要求实际上更倾向于计量基础的要求。
(二)计量环节存在的问题
计量是公允价值运用的核心问题,它既体现着公允价值的实质,又决定了公允价值运用的效果。我国公允价值在非金融资产计量时仍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层级划分,将公允价值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存在活跃市场,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此层级取得的公允价值是最客观的;第二层次,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存在类似活跃市场,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决定,此层次虽然存在同类交易的活跃市场,但是如何调整到计量对象的价值具有主观性;第三层次,不存在前两种情况的市场,此层次不存在交易的活跃市场,需要通过估价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三个层次规定中,对于“活跃市场”、“类似活跃市场”没有明确的确认条件,增加了实务中判断的模糊度。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非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不多,更多的是后两种情况,实务中需要对非金融资产根据类似资产进行调整或采用估值技术。由于非金融资产之间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在对这些差异进行调整时,不可避免地受到经济环境、金融环境、市场交易环境及主体动机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公允价值的可靠性;而采用估值技术在实务中操作难度最大:一是实务中对非金融资产的估值还没有代表性或通用的模型,往往更多采用现值的计算模型,模型参数确定的准确性、合理性将直接影响公允价值应用的效果;二是在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标准的规定各不相同,计量时涉及的多项参数没有任何指导信息,缺乏统一的规范,操作性不强,从而导致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随意性和多样性。
(三)披露环节存在的问题
公允价值在确认和计量环节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公允价值本身的主观性导致公允价值的附加信息披露是非常必要的。但在我国具体会计准则中对于涉及公允价值披露的内容可以说少之又少。生物资产准则、政府补助准则和租赁准则的披露内容没有涉及公允价值的任何信息,而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也只要求披露公允价值,披露要求最多的是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和企业合并准则,但也仅限于披露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和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
可见,虽然具体准则中规定了对公允价值披露的信息,但信息使用者仅根据这些简单的披露信息难以正确理解和利用会计信息,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入都远远不够。
四、建议与展望
当前我国非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还不是非常成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增强,监管机制的完善以及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深入研究,公允价值计量将成为财务会计未来发展的主要计量模式。
(一)积极推进培育活跃、有序的市场
公允价值有别于市场价格,公允价值的实质是基于市场的一种对资产或负债价值认定的综合计量属性,所以活跃的市场是公允价值得以合理运用的一个前提条件。活跃市场的培育,依赖于充分竞争的交易市场,包括资本市场、房地产、生产资料等各类市场,防止行业垄断地发生,让交易双方可以很容易地获得公允的市场价格及市场信息;同时,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环境,防止利用公允价值进行舞弊,积极营造一个充分交易、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大力开展企业与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作
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对企业会计人员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对于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员来说是他们的一个强项,长期的资产评估工作为他们积累了丰富的评估经验和评估技术。公允价值的计量目标与资产评估的目标基本一致,为了有效提高公允价值估价的公允性和可靠性,企业应该借助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优势,尽量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长期来看,会计界和资产评估界的合作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二者的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客观、公允的资产价值是二者合作的基础和目标。
(三)制定全面、系统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2006年9月,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FASB)正式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FairValueMeasurements),FASB对该公告的原因做了如下阐述:“在本准则之前,公认会计原则中已有公允价值的不同定义以及应用这些定义的有限指南,但这些指南分散于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诸多公告中。指南之间的差异导致了不一致,这些不一致又增加了公认会计原则的复杂性。FASB决定在本准则中考虑这些问题。”该公告主要解决了三个重大问题:公允价值的定义、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方法以及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
当前我国有关公允价值的规定情况与NO.157号前美国的情况基本类似,这三个问题也是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实务中面临的问题。既然美国已经研究并很好地处理了该问题,那么我国也应该积极借鉴美国制定公允价值专项准则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便务实地规范指导公允价值的运用。
【参考文献】
[1]孙丽影,杜兴强.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管制安排[J].会计研究,2008(11).
一、引言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源是美国等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之间的结构失衡导致资产泡沫扩大,风险蔓延和经济失控。经济能否健康发展,风险能否可控,其关键之一是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定价机制[1]。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机制是关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原理、结构、关系和功能构成的系统。研究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综述
金融资产是持有方拥有的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凭证。
公允价值是在计量当天,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价格或转移资产付出的价格(FAS157par.5)。公允价值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定价,不是由特定主体确定的定价;公允价值是由假想交易(现行交易价格的非实际价格)形成的估计价格[2]。
自1952年马科维茨(Markowitz)提出资产组合理论(MPT),资产计量研究便拉开序幕。有代表性的研究有: 1970年,威廉·夏普(William Sharpe)提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CAPM。1973年, RobertMerton建立了资产期权定价公式。1976年,Ross得出:资产的预期收益可表示为多个宏观经济因素的“线性组合”。1979年,布理登(Breeden)建立了基于消费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CAPM)。1994年,Shefrin提出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2007年,Peter提出了动态异质模型[3]。2008年,HULL给出确定金融衍生产品价格的方法[4]。
在国内,陆静,唐小我( 2006) 构造了基于流动性风险的多因素定价模型( LA- CAPM) [5];孙有发(2007)提出了随机波动定价模型[6];易荣华, 李必静 (2010)从四类定价因素入手分析股票定价模式[7]。
在上述研究中,人们囿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型与方法,而对其定价原理、结构和影响因素研究不够,迄今未发现有一个完整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体系,即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
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
(一)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定价原理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原理不可能凭空产生,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发展的演变过程昭示了:金融产品“源自”实体产品,因此,金融资产定价与实体产品定价同源,所以,同理。根据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定价,市场由“看不见的手”左右,所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应遵循“供求定价”原理。
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的现实基础角度看,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纯粹的计划经济,即使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纯粹的市场经济,事实上,都是一个市场多一点还是计划多一点的问题。从现实上看,目前“市场多一点”成为不争的现实。基于这一认识,金融资产定价应以市场为基础,遵循“供求定价”原理。公允价值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同类资产的脱手 “市场价格”。如果市场上的同一项资产在第一对交易主体之间达成一个价格(最高价),在第二对交易主体之间达成另一个价格(最低价),那么,在第三对交易双方信息对称的情况下,经过双方讨价还价,成交价格不会是最高价,也不会是最低价,应该是中位价,而中位表示的是平均的理念。因此,参照同类资产定价可以理解为以同类金融资产的平均价作为这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我们来论证一下上述“平均理念”,第一,在经典的威廉·夏普(William Sharpe)先生的CAPM模型中,资产期望收益率实际上也是一个平均数,因为在概率论中,期望本身就是均值。第二,既然公允价值作为由假想交易形成的估计价格,当然是需要点估计的,而最一般的点估计就是认为总体平均数约等于样本平均数,这样,这个估计价格同样是平均数。
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投资者的情绪波动大、行为显著地从众,经济主体的有限理性变得更加有限。此时,“救市”成为政府“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必然选择,政府通过干预供应和需求对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制度安排”。
但是,根据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不是由特定主体确定的价格,当然也不是由政府确定的价格,由政府的“制度安排”得出的“干预价格”同样不能作为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而只能是对市场价格的“调整”,这仍然离不开以市场这一基础。总之,金融资产定价遵循“供求定价”原理。
(二)结构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应该是个什么样的结构?众所周知,价格是价值的表现,通过研究金融资产价格的结构就能够了解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结构。亚当·斯密 认为“利己心和竞争的作用使产品的价格和成本不会相差太大”[8],这意味着价格与成本之差存在,这个差数实际上是毛利润。虽然在亚当·斯密时代,还没有出现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问题。但是,我们根据上述商品价格和成本的关系,可以推理出:商品价格的基本结构是:成本+毛利,从而,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本结构也是“成本+利润”。
(三)影响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主要因素
“看不见的手”决定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这在上面已述。除此之外,影响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主要因素有:
1.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虽然已有三个层次定价法,但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的定价,其定价方法有待经过实践检验并进一步修订;在第三个定价层次上,企业有了较大的定价“自由空间”,由此容易产生金融资产“泡沫”,从而影响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具体来说,由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等原因,当企业有定价权时,管理层通常会选择有利于完成公司受托责任的定价策略,以达到既定的目标;当管理者面临政治影响时,出于降低政治成本的需要,通常会选择低政治成本的定价方案;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在有机会时,通常会充分利用外部性,尽可能地选择利润最大的定价方案。在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有可能面临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等,这些无不影响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2.投资者行为
投资者信心波动、投资者心理上的赢利期望、投资者的从众行为,这些都会使交易中的金融资产价格随之发生波动,投资者的情绪波动越大,金融资产价格波动越大。当数量巨大的投资者普遍具有从众行为时,金融资产交易价格会表现出相应的“集中趋势”,导致金融资产价格的大起大落,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也会非理性地“船随浆动”。
3.估价模型与计量方法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选择什么样的估价模型就得到什么样的估价,采取什么样的计量方法就会得到什么样的金融资产价格。由于估价模型确定欠妥或计量方法选择不当,会使得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和公允相去甚远。
4.利率和汇率变动
利率和汇率调整是金融管理的弑手锏之一。由于公允价值是一个折现值,根据未来收益折现来计算,现值直接受到资本市场上的利率大小和外汇市场上的汇率高低影响,通过直接影响现值,间接影响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5.社会与人心稳定
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执政理念下,政府为了保障社会与人心稳定,会采取一些非市场的办法,对金融资产定价格进行间接或直接的干预,比如,直接提供某些金融产品,此时的金融资产价格是政府的“维稳价格”而不是公允价值。
6.金融、经济与法律制度
市场价格机制在国家的金融经济法律制度框架内,按照其自身的规律来运行,但是,市场价格机制并非万能。因此,政府有时必须对金融资产实行“价格规制”。在政府对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控的过程中,应把政府及其官员的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如果法制不健全,寻租活动屡禁不止,就会破坏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机制运行的环境,从而影响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四)功能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的功能就是保障金融资产价值的公允。通过“刨掉”金融资产的泡沫,促进金融资产交易的有序和公平,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并且相关的公允价值会计信息,有助于管理与决策,提高经济主体抗风险能力,促进金融资产的优化配置。
第一,依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原理和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使会计人员处理公允价值会计业务时有理有据,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保障公允价值会计的“信息质量”。
第二,通过为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提供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会计信息,为利益相关者决策提供支撑,有助于发挥公允价值会计的“决策支持”功能。
第三,依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特别是对虚拟资产计量的规制,可以“刨掉”虚拟资产的“泡沫”,保障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有利于平衡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之间的结构关系,提高经济主体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
第四,通过发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的市场价格功能,实现资本市场中金融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金融资产效率。
四、完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一)紧紧抓住“刨掉金融资产泡沫”这个“牛鼻子”
金融危机的问题出在哪里?实际上出在“泡沫”上,“泡沫”又来自何方?主要来源于“虚拟资产”上面。“虚拟资产”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条件下,将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列作待摊、递延等“虚拟资产”项目,之后在持续经营期间按一定方法分期摊销转作费用时,抵减该期间的利润,并相应抵减应交的所得税,有的企业利用虚拟资产账户作为“蓄水池”,不及时确认、少摊或不摊销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粉饰会计报表,虚盈实亏、假盈真亏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某上市公司,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净额巨大,债务人被清盘,公司存货净额、其他长期应收款、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巨大,公司净资产为负值。
“刨掉”金融资产泡沫是拉牛出泥潭的“牛鼻子”,抓住了这个“牛鼻子”,牛出泥潭就没问题了。因此,一方面要完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修订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另一方面,要加强会计人员的公允价值会计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处理公允价值会计业务的能力,强制进行“虚拟资产”的内外部审计,严查应收账款净额,存货净额、其他长期应收款、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等项目,挤掉水分。
(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提高中小股东进入监事会的比例,通过协调,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功能。推行合理的信息公开制度,以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从源头上治理管理层可能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完善管理层受托责任绩效评价体系,专门制定针对虚拟资产审计的责任目标,建立健全对管理层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对不正当利用虚拟资产或增加资产泡沫的行为进行约束,对在抗风险方面取得成效的管理层进行奖励。
(三)着力对治负的外部性
对治负的外部性的办法是“堵和导”两种办法。“堵”是使企业打消利用负外部性获利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使企业知损而后退,具体可通过在金融监管条例中增加对虚拟资产运用的一些限制性条件和产生虚拟资产泡沫时经济处罚条款。“导”是采取金融政策,将企业负外部性导向正的外部性,具体来说就是对具有正的外部性的企业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为了对治企业负的外部性,可以适度引入金融业竞争机制,打破垄断局面,形成有利消减负的外部性的局面,从而消解负外部性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影响。
(四)善用利率杠杆
“给一个杠杆,可以撬动整个地球。” 利率调节是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控制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到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大小。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本质上是一个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决定这个现值大小的主要就是折现率,通过调整利率可以直接影响折现率,通过折现率影响计算结果,从而实现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调控。从宏观层面上说,如果市场上资产泡沫膨胀,那么可以通过调高利率、紧缩银根对流通中货币规模实施控制,比如说“次贷”量的总量控制,总量控制住了,起一点泡沫也成不了金融危机。
(五)形成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协调机制
以“刨掉”金融资产泡沫为主线,把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金融证券监管委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会计学会、物价局和企业行业委员会联系起来,由金融证券监管委员牵头,开展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协作调研,通过职责分工明确的分项治理和有序协作综合治理,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协调管理机制,发挥其去泡沫、控风险、保经济和惠民生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刘玉廷.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走向纵深发展阶段——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解读[J] .财务与会计,2010,(6).
[2]葛家澍.公允价值的定义问题——基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157号公允价值计量[J] .财会学习,2009,(1).
[3]Peter, B. H . , Hommesa, C. H . , M anzan, S. . ehavior al heterog eneity in stock pr ices[J] .Jo urnal of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 l, 2007, 31 : 1938- 1970.
[4]HULLJ.C.:Optionsfutures and other Derivatives[M].prentice hall,2008.
[5]陆静,唐小我.基于流动性风险的多因素定价模型及其实证研究[J] .中国管理科学,2006,(14).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发展,金融资产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显著,金融市场的规模正在不断壮大。新会计准则规范了很多企业的各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办法,并且突出金融资产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计量。最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计量中存在这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如果不对此进行解决则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因此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公允价值概述
公允价值,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交换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基本债务所使用的金额。公允价值也可称为公允价格、公允市价。确定公允价值的方式有三种:(1)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分为三种情况,在估值日有市场报价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市场报价来进行公允价值的确定。在估值日没有市场报价同时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没有显巨变化的情况下,可以采纳最近交易的市报价来确定公允价值。如果估值日没有市场报价,并且最近交易日后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的,可以依据重大经济环境变化因素,适当调整市场报价以确定公允价值。(2)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可以参考相类似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报价,或者参考买卖双方在熟悉情况的前提下进行的最近交易中所使用的价格。(3)不符合以上两种形式,并且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确定,可以采用具有可靠性的被以往交易的市场价格验证过且得到市场参与者认同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价值,在企业清偿债务时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给企业带来需要转移的价值。确立公允价值的前提是公平交易,换言之,是自由的买卖双方在不受各方任何关系的影响,且熟悉情况的基础上商定形成的价格。
二、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一)对企业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影响。财务报表的编制是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反映方式,而具体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会计信息的报表为资产负债表。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条件是这些金融资产均具有可靠的市场价格(在活跃市场有公开报价)、或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公允价值的确定是安全可靠的。但是在我国业会计准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其市场价格的确定是以当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收盘价为准,还是以当日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均价作为参考标准。因此,会导致同一项金融资产在不同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揭示的价值不同,同一企业对同样的金融资产在不同时期采用不同的市场价格为依据时也会出现不同的价值,进而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对企业一定时期经营成果的影响。首先,交易性金融资产无论是在取得时还是在期末时均以公允价值计量为准,它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借助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计入当期损益,对企业的当期利润产生影响,但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身所反映的是没有实现的收益,从而导致企业利润表中所陈述的利润并不是企业的实际盈利水平。其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时,其变动的差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这种计量对持有该类金融资产期间的利润总额没有影响,但当企业出售该项金融资产时,要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转入到投资收益,则会影响到出售当期的利润及成果。同时,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形成完全取决于管理者的意图,在实质上随时可以出售,因而就其本身来说会对某一期间的会计利润产生影响,因此,不难得知企业为了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普遍愿意持有大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不愿意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到资本公积账户,导致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动,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当其出售时再从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尽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对金融资产分类变更进行了明文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仅仅是在限制企业在重分类时所遇到的特殊情况,其并不影响企业管理者在正常情况下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事项与结果。因此,可以看出当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也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
三、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中的应用
(一)金融资产及其分类。按照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的CAS22,金融资产是指:(1)现金;(2)持有的其他单位的权益工具;(3)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4)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5)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6)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权利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将来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资产应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金融资产的确认。(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会计准则中,这类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持有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使持有者在短期内获利。该类金融资产具有以下特征:(a)持有的该金融资产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就确定可能在近期出售,从而赚取差价;(b)该金融资产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其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c)该类金融工具期末应按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且报告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使得该类金融工具在会计期间的价值变动影响当期利润;(d)除新准则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一部分衍生金融工具归为该类。由上可知, 如果企业持有的投资准备在短期内出售,并且其公允价值易于取得,即可以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一项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已经被指定其他类型的金融资产,就不能再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此外,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价。发生变化的,除非是因为企业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此变化,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持有至到期投资具有以下特征:(a)企业持有该项投资的目的不是为了短期出售或获利,而且企业有明确的意图和能力将该资产持有至到期日;(b)该投资到期的时间是固定的,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资是非权益性投资;(c)该投资到期时收回的金额固定或可确定;(d)该投资属于非衍生金融资产的投资;(e)该类金融资产在期末需要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和减值测试。(3)贷款和应收款项。贷款和应收账款,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账款泛指一类金融资产,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但不限于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非金融企业持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等,只要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都可以划分为这一类。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金融资产与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差别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并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资那样在出售或重分类方面受到较多的限制。如果某债务工具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则企业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a)贷款和应收款项;(b)持有至到期投资;(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但是不能简单的认为,除了以上三类之外的金融资产,就一定是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该类金融资产具有以下特征:(a)该类金融资产属于非衍生金融工具;(b)该资产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易于取得;(c)企业持有的目的明确就是为了出售,但该资产持有限期不定,即企业在初次确认时并不能确定是否在短期内出售以获利,还是长期持有以获利,也就是其持有意图界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之间;(d)该类金融资产期末应按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且报告期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即该类金融资产在会计期间的价值变动不直接影响当期利润,只有在其出售时才将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
(三)金融资产的计量。所谓计量,是指以选定的能够反映计量对象内在特征的尺度并将其内在特征予以数量化的过程,即入账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且其交易费用记入当期损益;后续计量仍然采用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在计息日或现金股利宣告发放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的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构成成本组成部分;后续计量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后续计量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且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构成成本组成部分,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
四、公允价值在我国金融资产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与可操作性不足。公允价值是参与交易的当事人对市场价值做出的一种判断,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提高了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但是市场形式是复杂的、多变的,有的会计事项可以确认或寻找类似的交易价格,而有的只能估算。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把公允价值的估值分为三个层级,其中,第一、二层级要求具备公开的活跃的市场。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金融市场仍处于发展中阶段,只存在有限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市场,此外,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证券交易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都处于未成熟阶段,同时以上市场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再加上信息不准确以及道德风险的影响,金融资产交易纵的情况会时常发生,从而导致市场上的公开标价不一定能代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有些企业同时在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上双向交易,如果缺乏高新的科技和先进的通讯设备作为技术支持,想获得其实时报价是存在一定难度的。
(二)公允价值应用于金融资产对资本市场存在助涨助跌的重大不利影响。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上的运用十分突出。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当时的公允价值入账,资产负债表日也按照当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样的处理方式使得上市公司当期的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受其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值的影响。当金融市场高涨时,金融资产的市价上涨会带动上市公司当期投资收益或资本公积的上涨,而当市场低迷的时候会降低上市公司的当期投资收益或资本公积,即金融资产对股市起到助涨和助跌的负面作用。
五、公允价值计量在金融资产中应用的改进建议
建议有关会计、审计准则制定部门应在推动主要市场数据库的建设方面发挥领导带头作用,积极推动建立国家级市场数据库,为企业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提供更客观的参数创造条件。企业也应当积极地建立公允价值计量模型,对各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获取途径、取得方式等相关内容进行规范;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注重对公允价值的获取及资料的积累;随时根据市场条件的变化,适当调整自身的价值计量模型,以满足金融资产的计量需求。
将企业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不同时期的公允价值差额比照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包括在利润表中,取消其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利得与损失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杜绝企业人为操纵利润现象,避免由于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导致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判断,同时取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做法。
针对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其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之间形成的差额,由于金融资产尚未出售,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防止企业资本结构变化而对信息使用者产生不利影响。
一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概述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及其意义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的定义如下:在公平交易下,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本质上是一种评价根据市场信息,是市场的价值资产或负债,客观、公正。只有客观、公正的市场价格是公平价值的性能,可作为公允价值计量标准。
基于当前的公允价值建立在现实的公平交易中,使得会计估值从滞后的历史成本会计中摆脱出来,见证了一个伟大的改变。公允价值会计的创意体现为:一是坚持会计要素的定义,强调价值是为企业带来或将导致流出的未来现金流量,回答会计测量的两种不同级别的问题(计量什么?如何计量?);二是会计测量必须基于当前时间,摒弃了传统的静态报表,坚持动态会计概念。到目前为止,FASB建立公平价值理论为核心的会计计量系统框架,在代替历史成本计量模型作为主流在这个过程中,是关键的一步。
(二)公允价值在本次金融危机中的非议
在金融危机的各种分析和批评中,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加剧金融危机的可能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所受损失是灾难性的金融圈,一致认为公允价值计量加剧了金融危机,要求修改公允价值会计准则;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的金融部门和国会成员针对美国的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需求过于现实,并迅速反映了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因此使危机的严重性进一步加深。他们的主要代表机构和人物是花旗、美林、瑞银、美国国际集团,美国金融家协会ABA ,美联储FR,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麦凯恩等。
会计界和经济界人士则认为,准则的指导方针没有问题,问题是金融机构对准则双向和功利主义的态度,将金融危机归咎于“公允价值”是不公平的,公平价值是忠实地记录和反映金融资产价格真正的改变,并没有恶化金融危机。他们的主要代表机构和人物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机构投资者委员会,审计质量中心,注册财务分析师协会, Robert Hertz,David Tweedie。Dennis Nally。
二、 金融危机下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面临的问题
(一)各种估计参数的取得具有一定弹性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各种参数估计是有一定的弹性。未来现金流贴现的想法简单、容易理解,但在实际应用中,由于各种变量的确定方法是非常灵活的,如果变量的选择不合理,结果并没有一个公平和可比性,从而误导投资者。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反映出不同类型的未来现金流量差异因素有五个方面: ①未来的现金流的估计;②在这些现金流的金额和实践各种可能发生变化的预测;③用无风险利率表示资金的时间价值;④存在于资产或负债价中格的不确定性; ⑤其他很难确定的因素,如资产变现困难和市场的不完善。上面的每一个方面需要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评估,不同的参数将直接导致公允价值的显著差异。
(二)资产评估流程尚不规范,资产评估队伍的建设有待加强
如果既不活跃市场中,也不能使用该模型来确定公允价值,那么一个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将成为企业获得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另一个重要的选择。但目前许多专业评估机构不遵循操作规则的实践,影响了机构评估的质量,很难获得客观、公正公平价值。另一方面,评估部门执业时的自我意识和专业水平也是影响公允价值的一个原因,评估人员素质直接影响着公平的公允价值性。金融危机期间,对于美国金融机构来说,公允价值计量很容易导致交易价格下降——提取拨备、核减权益——恐慌性抛售,价格进一步下跌——必须继续增加拨备的条款,并继续减少权益的恶性循环。
(三)容易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记入当期损益,即把潜在的、未实现的投资损益列入资产负债表,从而使利润不变。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够完善, 活跃的资产交换二级市场尚未形成,获得的公允价值存在随意性,给人工调整账面价值留下操纵的利润空间。此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很可能会在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或者出于维持公司业绩或者配股的需要,通过债务重组确认重组收益来改变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这种人为因素的影响使资产信息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甚至带来任意操纵会计数据的可能性,信息的可靠性受到质疑。公允价值计量、债务重组收益可以进利润,使包装利润又有了可乘之机。
三、公允价值计量的改革方向及相关建议
(一)公允价值计量的改革方向
1、不断完善非理性市场环境下的估值技术运用
中图分类号:F233 献标识码:A 章编号:1003-9031(2009)10-0063-04
一、引言
随着金融危机在全球的蔓延,全球会计准则体系受到了重大冲击。曾被称为“代表未来计量方向”的公允价值,一夜之间成为众矢之的。第157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157)提及的“公允价值”,在华尔街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一些银行家、金融业人士和国会议员认为第157号会计准则要求金融产品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在市场大跌和市场定价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导致金融机构过分对资产按市价减计,造成亏损和资本充足率下降,进而促使金融机构加大资产抛售力度,从而使市场陷入交易价格下跌资产减计核减资本金恐慌性抛售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之中,对加重金融危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认为,失灵的市场常常意味着没有什么价格可以让银行作为基准来“盯住”,如果银行不必按市值给其资产定价的话,金融危机就会消退。但会计公允价值计量是否确如其所说应该在这场危机中负主要责任,并终止其执行呢。本文将从会计的公允价值计量基本内涵、产生发展及其对第157号会计准则争论背后的利益冲突来论述金融危机与会计攻击价值计量之间的关系,并预测公允价值计量的走向。
二、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相关文献
会计理论的每一次重大变革,都是因经济变化的需要而产生的。近30多年来,世界经济处于激烈变革时期,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使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充满不确定性。公允价值会计的产生就是源于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和经济的虚拟化所带来的不确定性。[1]
二战以后,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布雷顿森林会议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议,建立以美元为中心,以固定汇率制为基础的国际货币体系。1972年12月与1973年2月的两次美元危机使美元被迫贬值,固定汇率制终被瓦解,由浮动汇率制所代替。同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自由竞争和金融自由化为基调的金融革命席卷了整个西方发达国家,其纷纷放宽或取消对利率的管制。[2]汇率和利率双放开后,客观上促成了第二代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与发展。衍生金融工具的性质是一种尚未履行或处于履行中的合约,不是已发生的交易,其所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主要面向过去,计量过去已发生的交易,根本无法胜任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与历史成本不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主要面向现在和未来。于是,人们认为,公允价值会计能让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其他财务报告使用者更早地获知金融机构所面临的财务困境,采用公允价值会计的呼声越来越高。基于此,1990年9月,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ttee,以下简称SEC)时任主席理查德•C•布雷登在参议院银行、住宅及都市事务委员会作证时指出,历史成本财务报告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于事无补,并首次提出了应当以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之后,经SEC、FASB(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及“六大”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协商,决定由FASB于1991年10月正式接手制定这方面的准则。[3]
然而,30多年来,公允价值的运用无论是在会计理论界与金融实务界之间,还是在会计准则制定者与相关监管机构之间,始终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尽管公允价值会计的推行得到了主导国际会计准则方向的主要准则制定机构,如国际准则委员会、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等的大力支持。但是,世界各国在对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上一直保持谨慎的态度。
而在与公允价值会计相关的诸多问题中,公允价值的计量争议最大。在SFAS157颁布之前,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以下简称GAAP)中存在着关于公允价值的不同定义,同时,在GAAP中应用公允价值定义的指南相当有限并且散布于多个不同的会计公告中。指南之间的差异产生了应用上的不一致性,并且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应用的难度。如何能尽量客观地对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就成了公允价值会计中最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正是在这种背景下,SFAS157应运而生。
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对金融危机的影响
按照SFAS157的规定,金融产品分成三个层次:第一层为有活跃市场交易的金融产品,其公允价值根据活跃市场报价确定;第二层为交易不活跃市场情形下的金融产品,其公允价值参考同类产品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或者采用有可客观参考支持的价值模型确定;第三层为没有交易市场的金融产品,其公允价值需要管理层根据主观判断和市场假设建立估值模型确定。同时,它规定金融产品“公允价值”计量标准适用优先级原则,即首先看是否适用第一层的标准,不适用的情况下再逐级向第二层、第三层判断。
自2007年下半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随着房贷违约率的不断上升,由房屋贷款衍生出来的资产抵押类证券如美国抵押支持债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y,以下简称MBS)、债务抵押证券(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以下简称CDO)的价格持续下跌,导致金融机构不得不对其计提减值准备。据惠誉(Fitch Ratings)统计,截至2007年底,欧美数家大型银行平均来说,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达到总资产的一半。
实际上,此次危机中,一些种类的资产已没有市场价格可以作为计量参考。如花旗(Citigroup)、瑞银(UBS)等投行之前发售的标售利率型证券(Auction Rate Securities,下称ARS),ARS市场在2008年2月之前的总市值约为3300亿美元。而2008年2月至今这个市场已根本不具备流动性。在这种情况下,资产抵押类证券从157号准则适用的第一层直跌到第三层而在第三层的估值中,是没有什么价值能得到公认的。在谨慎的会计师和审计师坚持下,金融机构只能“采用不可观察输入变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作为手中持有次贷资产的价值,计提巨额的资产减值准备而扭曲了投资者心理,使市场陷入恐慌性抛售持有次贷产品的金融机构股票的狂潮。
而资产规模巨大的金融机构破产牵连广泛,它所引发的互不信任乃至信贷紧缩立即牵连一连串美国大型金融机构陷入破产危机,其后更席卷欧洲和全球金融业。在这种情况下,众多金融产品的交易市场全面冰封,“以市值计价”甚至已经没有市场可言,故只有将资产价值降至零,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在危机全面爆发后,公允价值,尤其是以市值为基础的计量方式,无法客观反映资产价值,其在金融危机中严重影响公司业绩表现和投资者信心,起到了火上浇油的作用。使得金融业人士向政府施压,要求将公允价值计量方式改回成本计价法,以稳定人心。
2008年10月4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大规模金融救援方案,并确认监管机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ttee,以下简称SEC)有权暂停使用公允价值会计准则。10月8日,欧盟金融监管机构高层表示,欧盟市场监管者应允许区内银行立刻停用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以减轻金融危机的冲击。同时,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金融业巨头也游说政府,希望采取类似政策,帮助其渡过难关。国际会计准则正在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
四、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未来走向
(一)关于SFAS157的近期动态
2008年9月30日,SEC针对非活跃与非理性市场情况下采用公允价值的会计处理方式了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仍然坚持第157号准则的原则,并没有暂停公允价值的使用。但是,在非活跃与非理性市场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定价,包括合理的主观判断来确定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SEC强调,不能简单依赖不活跃市场情况下的交易价格,公司需要更多地通过对价格下滑时间长短、跌幅以及市场流动性的判断,并借助内部估值模型和假设条件来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这说明第157号准则的规定在某种程度上被放宽了,同时也反映出SEC和FASB并没有完全屈从金融界的压力,抵制了完全停止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的压力。
面对越来越大的对公允价值质疑的声音,美国参众两院在2008年10月4日表决通过救援法案,赋予了SEC暂停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权利,并要求SEC在未来90天内就公允价值对金融业的影响进行一个全面的研究。
2008年10月7日,SEC再次发表声明,指将根据救市法案的要求,联同联储局和财政部就“以市值计价”会计准则进行研究,报告将于2009年1月2日前完成。SEC的意向是报告完成之前继续执行该会计准则,主观上并不倾向停止执行“以市值计价”会计准则。但在欧洲联合救市方案已经决定停止执行“以市值计价”以后,SEC承受的压力巨大。美国在政府入股金融机构方面是追随欧洲的,如果在“以市值计价”上不跟随,美国企业将处于相对不利的境地。
(二)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走向的理论分析
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的经济内核具有科学性,有助于满足投资者决策需要,现代市场经济中仍有公允价值会计的运用基础。但面对金融危机中非公允的市场报价,有必要建立起适应非活跃、非理性市场的公允价值会计操作框架,并考虑如何实现金融危机中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
1.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由财务报表目标决定。在资本市场发展的推动下,现代会计目标基本以决策有用为主导,兼顾反映受托责任。比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中明确,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在经济决策中有助于一系列使用者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的信息等,还反映管理层对交托他的资源的经营管理成果受托责任”。根据决策有用观来看,相关性是与决策相关的特性,提高相关性意味着增强了决策的把握性,因此更加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会计既提供过去的信息,又表现为现在的信息,还表现为未来的信息,主张多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可变现净值等)并存,尤其推崇按市场报价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这是因为在活跃市场中,市场报价是地位平等的市场主体自主进行资产交换和债务清偿的金额,能反映交易主体的真实意思,具有客观性、易获取等特点,也容易得到投资者认可,具有权威性。[4]
只要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仍然得到认可,公允价值会计的基础就难以削弱。所以,因金融危机而生的公允价值会计是否会因这次金融危机而被否定,仍然取决于国际金融市场的长远发展需要,取决于投资者的决策需求。从这个方面讲,无论采取对金融资产重分类以避免使用公允价值,还是通过其他方式停止公允价值会计的措施都缺乏合理性,一旦危机得到缓解,投资者要求重新采取公允价值会计呼声必然再次高涨。采用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仍然是未来的趋势,其中一个关键挑战,就是要改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框架,以加强市场约束和促进金融稳定。
2.会计公允价值计量操作性值得关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157号对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案进行了排序:第一层是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以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第二层是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不能获得报价,应采取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来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技术包括:参照几乎同样的另一种金融工具当前的市场价值、现金流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以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能反映金融资产的真实价值,符合公允价值的经济实质,也具有可操作性。但在市场发生突变时,尤其是美国金融危机导致市场信心丧失,出现恐慌性“贱卖”资产的时候,市场报价是否仍是确定公允价值的最优选择值得思考。2008年的这次金融危机是自1929年以来最严重的一次,金融机构被迫以螺旋下降的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不得不计提大量资产减值,并在资本充足率约束下寻求融资或贱卖资产,这些未实现的“账面损失”进一步粉碎了投资者信心。[5]
在金融危机中,陷于困境的资产卖方处于“甩卖”境况和非理性状态,其交易地位很难与交易对手保持平等,市场报价也类似于资产快速变现时的“清算价格”,不符合“持续经营”的会计假设前提。[6]而且,在本次金融危机中,出现市场流动性突然消失现象,许多证券品种交易量大幅萎缩,甚至根本没有买家,这种情况下的市场是不是活跃市场也值得探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157号指出,公允价值是有序交易(an orderly transaction)中,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卖出资产收到(或清偿债务支付)的价格。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也强调,公允价值是“在当前的非强迫或非清算交易中,自愿进行资产(或负债)的买卖(或发生与清偿)的金额”。
也就是说,无论根据会计准则确定公允价值的排序方案,还是依据公允价值的经济内涵,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充分考虑市场是否活跃、正常、有秩序。[7]但由于全面实行公允价值会计的时间尚短,没有遭遇市场报价“非公允”的经历,而且缺乏权威机构对市场状态的统一判断,因“安然事件”导致审慎会计原则得到空前强调,在本次金融危机中,金融机构被普遍要求采取螺旋下降的市场报价调整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8]所以,美国证券委员会9月30日针对美国财务报告准则157号的指导意见,与其说改变了公允价值会计,倒不如说重新解释了非活跃市场下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明确了市场报价非公允时,应通过考虑价格下滑时间长短、跌幅以及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借助内部估值模型和假设条件来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这也说明,当前会计准则对金融危机所起的推波助澜作用,不是公允价值会计的经济内涵和运用基础出现了问题,而是对公允价值会计的操作出现了问题。因此,在极端、非正常市场状况下,需要建立起准则制定机构或相关部门指导审计师正确操作公允价值会计的有效机制。■
参考文献:
[1]葛家澎.关于会计计量的新属性―公允价值[J].上海会计,2001,(l).
[2]陈美华.价值理论与公允价值[J].经济问题,2004,(12).
[3]陈美华.论产权与公允价值计量[J].五邑大学学报,2004,(11).
[4]葛家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研究的比较与综评[J].会计研究,2004,(6).
[5]陈美华.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一、运用公允价值的必要性
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和大量新业务、新产品的出现对传统会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新会计准则中财务会计目标的变化(由单一的受托责任观转向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同时并存)、贯穿会计准则的核算理念的变化(由收入费用观转向资产负债表观)以及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变化(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实质性趋同)导致会计的计量模式必然也要发生变化(由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体的单一会计计量模式转向历史成本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并存的计量模式)。而基于市场对资产价值认定的公允价值再次大范围地在具体会计准则中加以运用,将在增强会计报告信息可比性和相关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推进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协同发展。
二、公允价值在非金融资产中的运用
我国会计准则对非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分散在不同的具体准则中。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直接涉及公允价值的非金融资产的具体准则包括:3号投资性房地产、5号生物资产、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12号债务重组、16号政府补助、21号租赁和20号企业合并中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这些准则均谨慎地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即在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限制。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时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生物资产准则规定,生物资产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生物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二是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一是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重组除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外,其它清偿方式下非金融资产的计值均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合并准则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核算,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所得的资产和负债以及作为对价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
租赁准则规定,承租方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入资产计量采用该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三、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一)确认环节存在的问题
非金融资产的计量是否能够采用公允价值,首先应判断是否符合各项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因此,公允价值的运用是基于主观判断的定性因素先于具有量化标准的定量因素,从而使公允价值的确认显得尤为重要。
从非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现状可以看出,我国当前的会计准则中对非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确认的相关规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确认的条件规定比较散乱,缺乏一致性,如租赁准则中只写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在什么条件下采用没有加以规范;二是确认条件和计量基础混为一谈,如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政府补助和债务重组等4项准则中,对于确认的要求实际上更倾向于计量基础的要求。
(二)计量环节存在的问题
计量是公允价值运用的核心问题,它既体现着公允价值的实质,又决定了公允价值运用的效果。我国公允价值在非金融资产计量时仍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层级划分,将公允价值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存在活跃市场,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此层级取得的公允价值是最客观的;第二层次,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存在类似活跃市场,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决定,此层次虽然存在同类交易的活跃市场,但是如何调整到计量对象的价值具有主观性;第三层次,不存在前两种情况的市场,此层次不存在交易的活跃市场,需要通过估价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三个层次规定中,对于“活跃市场”、“类似活跃市场”没有明确的确认条件,增加了实务中判断的模糊度。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非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不多,更多的是后两种情况,实务中需要对非金融资产根据类似资产进行调整或采用估值技术。由于非金融资产之间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在对这些差异进行调整时,不可避免地受到经济环境、金融环境、市场交易环境及主体动机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公允价值的可靠性;而采用估值技术在实务中操作难度最大:一是实务中对非金融资产的估值还没有代表性或通用的模型,往往更多采用现值的计算模型,模型参数确定的准确性、合理性将直接影响公允价值应用的效果;二是在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标准的规定各不相同,计量时涉及的多项参数没有任何指导信息,缺乏统一的规范,操作性不强,从而导致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随意性和多样性。
(三)披露环节存在的问题
公允价值在确认和计量环节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公允价值本身的主观性导致公允价值的附加信息披露是非常必要的。但在我国具体会计准则中对于涉及公允价值披露的内容可以说少之又少。生物资产准则、政府补助准则和租赁准则的披露内容没有涉及公允价值的任何信息,而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也只要求披露公允价值,披露要求最多的是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和企业合并准则,但也仅限于披露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和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
可见,虽然具体准则中规定了对公允价值披露的信息,但信息使用者仅根据这些简单的披露信息难以正确理解和利用会计信息,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入都远远不够。
四、建议与展望
当前我国非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还不是非常成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增强,监管机制的完善以及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深入研究,公允价值计量将成为财务会计未来发展的主要计量模式。
(一)积极推进培育活跃、有序的市场
公允价值有别于市场价格,公允价值的实质是基于市场的一种对资产或负债价值认定的综合计量属性,所以活跃的市场是公允价值得以合理运用的一个前提条件。活跃市场的培育,依赖于充分竞争的交易市场,包括资本市场、房地产、生产资料等各类市场,防止行业垄断地发生,让交易双方可以很容易地获得公允的市场价格及市场信息;同时,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环境,防止利用公允价值进行舞弊,积极营造一个充分交易、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大力开展企业与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作
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对企业会计人员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对于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员来说是他们的一个强项,长期的资产评估工作为他们积累了丰富的评估经验和评估技术。公允价值的计量目标与资产评估的目标基本一致,为了有效提高公允价值估价的公允性和可靠性,企业应该借助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优势,尽量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长期来看,会计界和资产评估界的合作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二者的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客观、公允的资产价值是二者合作的基础和目标。
(三)制定全面、系统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2006年9月,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FASB)正式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Fair Value Measurements),FASB对该公告的原因做了如下阐述:“在本准则之前,公认会计原则中已有公允价值的不同定义以及应用这些定义的有限指南,但这些指南分散于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诸多公告中。指南之间的差异导致了不一致,这些不一致又增加了公认会计原则的复杂性。FASB决定在本准则中考虑这些问题。”该公告主要解决了三个重大问题:公允价值的定义、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方法以及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当前我国有关公允价值的规定情况与NO.157号前美国的情况基本类似,这三个问题也是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实务中面临的问题。既然美国已经研究并很好地处理了该问题,那么我国也应该积极借鉴美国制定公允价值专项准则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便务实地规范指导公允价值的运用。
【参考文献】
[1] 孙丽影,杜兴强.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管制安排[J].会计研究,2008(11).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含义及其计量
根据新准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除减值损失和外币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利得计入该科目贷方,损失计入该科目借方;如考虑所得税,由利得和损失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利得和损失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方向一致)。
2 经济增加值及其计量
经济增加值起源于美国学者提出的剩余收益理论,是指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扣减资本成本后的余额,是全面衡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和资本使用效率的综合性指标,自2010年国务院国资委在央企推开以来,各省均不同程度的开始在省属企业负责人考核中推行该指标,根据皖国资考核【2013】7号文,安徽省国资委将于2013年在除部分金融类和投资类企业外的省属企业中全面推行该指标,该指标在考核中的权重原则上为40%。根据文件解释,该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净利润+(利息支出+研发费用调整项)×(1-25%)】-【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平均资本成本率
其中:“利息支出”指企业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的“利息支出”;“研发费用”指企业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下的“研究与开发费”和当期确认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无息流动负债指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预收款”、“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对于“专项应付款”和“专项储备资金”可视同流动无息负债扣除。
从上述计算公式及其补充说明中可以看出,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得或损失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包含在了“平均所有者权益”中,未做调整。由此将会出现,股票浮盈则虚增经济增加值的计量基础,进而导致少计经济增加值的现象,若股票浮亏则恰好相反。此现象对于高风险投资不多的企业来说不会构成较大影响,但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大且当年未进行交易或交易频次较低的企业来说影响较大。
3 以AHST公司为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经济增加值计量的影响
AHST公司系集金融投资(基本为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房地产开发、创业投资、物业管理等业务为一体的全资国有企业集团,假设该集团2012年度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全年交易量为0。
2012年AHST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表所示:
根据上表,AHST公司2012年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27.9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8.5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借方余额为12.71亿元,如按照皖国资考核【2013】7号文,在不考虑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下计算出的EVA=[2.54+2.9×(1-25%)]-【(200.96+124.21)-0-0】×5%=4.72-16.26=-11.54亿元。但事实上,此处由股票在二级市场形成的12.71亿元的浮盈也被计为资本的组成部分(不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也需要按统一的资本成本率计算机会成本。在其他假设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剔除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浮盈,则EVA=[2.54+2.9×(1-25%)]-【325.17-0-0-12.71】×5%=4.72-15.62=-10.9亿元。
由上可见,AHST公司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仅占资产总额8.59%的情况下,股票浮盈就会导致经济增加值少计了0.64亿元(5.55%),若假设当年资本市场波动较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波动上升(或下降)的幅度及机率也会相应增加,进而导致经济增加值的计量出现更大的偏差。此外,每年资本市场的波动都会使得在使用该种计量模式下的经济增加值也出现较大波动,不利于使用该指标考核的真正用意。建议,在以经济增加值为考核指标时,可在企业建立起明细、可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台账的前提下,允许其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资本增值或减值作为客观因素予以剔除,但同时应加强对于此项客观因素调整的核查,防止企业以此作为业绩考核的调节工具,保证考核的严肃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