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的摊销方式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05 16:32:3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无形资产的的摊销方式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无形资产的的摊销方式

篇(1)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为一项资产,它独具特点:无形资产是由企业拥有或控制并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无形资产本身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

(1)与该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在判断与该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既需要实施职业判断即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且有可靠证据证明;又需要关注与该资产相关的外部环境,比如一些新技术新产品的出现是否会冲击该技术或者与该技术相关的产品的市场等因素。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可靠计量。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对无形资产来说尤为如此。例如一些企业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为其不能脱离与企业单独计量所以不能称其为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1)对于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全部支出。但为引进新产品发生的广告费宣传费及其他间接费用以及无形资产已经达到预定用途以后发生的费用必须除外。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当外购的无形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时,价款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应该按照所取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的的现值入账,现值与应付价款之间的差额应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付款期间内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为利息费用。

(2)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对于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该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款确定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但如果投资协议或价款约定价值不公允的应应按照其公允价值作为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入账。

(3)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要确定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中的累计摊销额基础是估计其使用寿命。在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时应该考虑该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及获得的类似产品使用寿命的周期,技术工艺等方面的情况,该资产在该行业运行的稳定性和市场的需求性,潜在或现行竞争者的行为,为维护该资产实现预期经济利益的维护支出,对资产的控制期限及与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一般源于法律,合同规定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法律期限即20年。对于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该在使用寿命内合理摊销,一般规定是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有很多方法如直线法产量法等,但企业应该注意在选择摊销方法是一定要能够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当在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预期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的时候,应该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三、无形资产摊销税法与会计的差别

(1)摊销范围不同。会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使用寿命无限的无形资产不用摊销;税法则将符合条件的无形资产都归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出外购商誉在企业整体清算或转让时可以扣除,其他资源都必须摊销。

(2)摊销方法不同。会计上规定可以选择摊销方法。只要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预期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即可,在不能确定其预期实现方式的情况下采用直线法;税法则规定只能按照直线法进行调整,若用其他方法则应进行纳税调整。

(3)摊销金额不同。这是因为会计上可以计提减值。准备,而税法却不允许。这样企业在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时,应以扣除减值准备后的余额确定每期的摊销额,如果无形资产的价值得到恢复,则企业又重新计算每期的摊销额;税法因不允许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对特定无形资产每期计提的摊销额是一样的。

四、现行无形资产计量与摊销存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计量与摊销存在的问题

对于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其一般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会计。准则规定对于企业研究阶段所发生的一切支出,因为其具有不确定性,不能确定其预期是否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以都将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这样的做法虽然避免了企业虚增无形资产,但在无形资产研究费用支出越来越大的今天是存在缺陷的。

摊销方法的局限性。企业无形资产的摊销取决于其使用年限及与该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若使用寿命有限则在使用寿命内合理摊销,若使用寿命无线则不进行摊销,若能找到其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则按与其相关的方法进行摊销,若找不到则按直线法摊销。简单按直线法摊销必然导致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也来越低,若在此期间出售该无形资产必然给企业造成损失。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仅在每个会计期间后对其进行减值测试,这样势必会在每个会计期间内使得资产虚增,同时也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二)对于改良现行无形资产计量与摊销的几点建议

篇(2)

一、引言

在知识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里,无形资产对企业财富积累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变得更加重要。版权作为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财务报表中的确认与披露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的信息解读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预测都有影响。准则制定机构应全面考虑报表使用者的需求,细化和完善对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式的规定,提高无形资产信息披露对报表使用者的有用性。

影视版权摊销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解读。优酷网、爱奇艺等视频网站在采用加速摊销法下导致企业经营结果为亏损,而乐视网采用直线摊销法使其公布的2011年度财务报表显示“2011年公司营业收入达5.99亿元,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1.31亿元”,直线摊销法在期初为乐视网带来了更高的利润,这一做法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质疑。

二、无形资产研究现状

在我国,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国际上,无形资产是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主要包括无形资产的摊销、减值损失的确定。对无形资产摊销有直线法和加速摊销法。在加速摊销法方法选择上,可以仿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或某些创新方式进行摊销。

在知识经济背景下,无形资产的地位越发重要,然而在财务报表上并未体现出来。Lev(1989)认为,财务体系不能确切反映企业日渐增多的无形资产是近几年以来造成财务报告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实证证明,不同的无形资产对企业业绩的影响是不同的,因此不同的无形资产对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的影响可能是不同的。无形资产在财务报表中的确认与披露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的信息解读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预测都有重大影响。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减值准备的不同选择会导致不同的影响。蔡报纯、李远志利用图形对比法提出各摊销方法差异影响着企业对无形资产成本收回,加速折旧法下无形资产成本收回更快的观点。

对于版权等无形资产的摊销,《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企业应当选择适合本企业的摊销方法,使得摊销与预期经济利益实现方式相一致,并且一致地运用到不同会计期间。对在线视频网站而言,版权作为无形资产中的一部分是视频网站公司总资产中最重要的部分,其摊销方式因企业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不尽相同。在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中使用资产组为基础估计资产回收金额时,由于资产组减值的会计处理离不开估计和预测其中不乏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使得资产组概念的引入无疑增加了会计实务操作技术难度,且Y产组减值确认基础难确定,现金流量难预测,折现率难选择。

由于不同的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会产生不同影响,本文将探讨乐视网的版权后续计量方式的合理性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乐视网直线摊销方式分析

(一)乐视影视版权的基本情况

乐视网于上市前3年开始投资影视版权,以获得正版影视版权收入及其分销业务收入。2010年初公司影视版权的账面原值5 851.01万元,累计摊销1 068.80万元,账面价值4 782.21万元。公司上市后,不断加大影视版权的投入,具体见表1。

其后,公司对影视版权的投入不断增大,其占总资产的峰值甚至超过50%,具体见图1。

(二)乐视对影视版权的摊销政策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影视版权的摊销方法主要有直线摊销法和加速摊销法。直线摊销法是指将版权成本在其授权期限内平均摊销到每年,而加速摊销法是指在版权授权期限内在第一年摊销更高。

乐视网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摊销法进行摊销,并按收益项目将版权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每年年终进行复核。

(三)乐视影视版权摊销方式理论研究

乐视网结合互联网视频行业特征和公司自身特点,着力打造“平台+内容+终端+应用”的“乐视生态系统”,以内容为基础,加强相关增值服务的开发及应用,但版权分销收入和视频服务收入仍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于无形资产摊销,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本文通过调查消费者对乐视影视观看热度期限证实消费者对影视的观看热度是逐年递减的,乐视网第二、第三年的收入跟第一年的收入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另外,消费者对新剧的消费水平更是远远高于老剧。这些,本文将通过具体数据进行佐证。因此,乐视对影视版权采用直线摊销法与其预期经济利益实现的方式不匹配。

(四)乐视影视版权摊销方式实证分析

针对乐视网版权分销收入和视频服务收入的实现方式是否直线的,设计相关问卷,得出以下数据:

在调查群众会看几遍喜欢的电视剧中,数据表明369人中选择不会重复观看自己喜欢的电视剧人数高达153人,占比41.46%;369人中选择会最多再看一遍自己喜欢的电视剧人数为51人,占比13.82%;369人中选择会最多再看两遍自己喜欢的电视剧人数为41人,占比11.11%;选择会看三遍自己喜欢的电视剧人数为52人,占比14.09%;而选择会看四遍或四遍以上自己喜爱的电视剧人数为72人,占比为19.52%。详见表2。

根据问卷数据显示,在电视剧热播时,有149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5分,占比 40.38%;有102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4分,占比27.64%;有22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3分,占比5.96%;有31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2分,占比8.40%;有29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1分,占比7.86%;有36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0分,占比9.76%。详见表3。

根据问卷数据显示,电视剧热潮刚过,有59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5分,占比 15.99%;有33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4分,占比8.95%;有49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3分,占比13.28%;有51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2分,占比13.82%;有54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1分,占比14.63%;有123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0分,占比33.33%。详见上页表4。

根据问卷数据显示,电视剧播放5年后,有48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5分,占比 13.02%;有23人看电视剧崆橹甘为4分,占比6.23%;有51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3分,占比13.82%;有50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2分,占比13.55%;有53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1分,占比14.36%;有144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0分,占比39.02%。详见表5。

根据问卷数据显示,电视剧播放10年后,有42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5分,占比 11.38%;有33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4分,占比8.94%;有32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3分,占比8.67%;有29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2分,占比7.86%;有47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1分,占比12.74%;有186人看电视剧热情指数为0分,占比50.41%。详见表6。

根据上述数据可得出结论,人们在电视剧热播时热情指数最高,在电视剧热播过后,热情指数将会下降。换言之,乐视网版权分销收入和视频服务收入的实现方式并不是直线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并不符合其经济利益实现方式。

四、结论

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根据研究数据表明,人们对影视作品的热情是逐年降低的,即影视作品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应该是逐年递减的,因此,使用直线摊销法对影视版权后续计量来说是不合理的。在此,本文对版权摊销方式选择的总结及建议如下:

(一)准则执行者应客观负责

虽然在准则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的会计主体有权选择恰当的会计处理方式,但是在实际选择会计处理方式时在线视频网站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充分考虑到不同会计处理方式对投资者、债权人等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影响,选择与自身经济利益实现方式相符的会计处理方式,真实公允地披露自身利润。在财务报表无形资产信息披露中,在线视频网站应本着谨慎性原则,选择恰当的后续计量方式,不高估资产与收入,不低估负债与费用。

(二)准则制定者应细化准则

当前会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的规定中并没有与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相对应的摊销方法的具体要求,这将为企业利益操控提供便利。在乐视网的无形资产披露中,其最重要的无形资产――版权,对于版权的摊销年限与具体方式均未进行披露,这样对外部利益相关者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建议修改后的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应对无形资产披露具体化,对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采用不同的摊销方式,并明确表明选择该方式的理由,从而降低企业操纵财务数据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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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苏治,魏紫.企业无形资产资本化与分析师盈余预测: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J].会计研究,2013,(07):70-76+97.

[4]薛云奎,王志台.R&D的重要性及其信息披露方式的改进[J].会计研究,2001,(03):20-26+65.

[5]汪海粟,方中秀.无形资产的信息披露与市场检验――基于深圳创业板上市公司数据[J].中国工业经济,2012,(08):135-147.

[6]蔡报纯,李远志.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思考[J].财会通讯,2016,(07):70-73.

[7]宋彩群.无形资产出租摊销会计处理探讨[J].财会通讯,2012,(25):59-60.

篇(3)

(一)初始计量的比较

对于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入账后,应以其摊余价值减去相关的减值准备后的余额作为账面价值。

新准则取消了旧准则中有关“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计价部分”,统一规定为“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这就要求对于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所确认的初始成本与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新准则也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即购入无形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的性质,无形资产的成本应以购买价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旧准则与38号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是显著的,而新准则与38号国际会计准则比较接近但也有不一致的地方,主要有:(1)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我国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国际准则统一按公允价值计量;(2)对于资产交换产生的无形资产,我国根据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分为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国际准则统一按公允价值计量,同时区分同类与非同类资产交换。

(二)后续计量(摊销)的比较

新准则在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方面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无形资产摊销的有关规定上:

1.从摊销的基数看,在旧准则中规定的是无形资产的成本,不考虑残值。而在新准则中则规定为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同时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排除两种特殊情况:(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可见,新准则在这方面的规定更切实、更具体,也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2.从摊销的年限看,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应在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内进行摊销,并且,如果未规定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10年。而新准则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摊销,而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3.从摊销的方法看,原来是单一的直线法,在摊销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新准则允许企业选用不同的摊销方法,并将方法选择的依据建立在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上。而对于无法可靠确定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则仍采用直线法摊销。

4.从摊销费用的会计处理看,没发生什么变化,都是计入当期损益,在实务中都计入了管理费用。在此,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即无形资产摊销是否应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根据准则规定,我国无形资产摊销是全部费用化的。这一规定不符合费用分配的受益原则。例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应包括在存货的账面金额中。相比之下,国际会计准则的这一规定更全面、更合理。我国对此可加以借鉴,把直接影响当期损益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化,计入“管理费用”。而对于用于产品生产的无形资产摊销则应计入资产价值中,具体处理时,对于可直接确认用于某种产品生产的,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产品”账户,如果无形资产带来的经济利益同时体现在几种产品的生产中,则先计入“制造费用”账户,再按照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各受益产品的成本中。这样分别处理,更符合成本费用分配的“谁受益,谁承担”的基本原则。

5.无形资产摊销的另一个重大变化是新准则规定企业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当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时,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这使得无形资产的摊销更灵活,同时也给企业的盈余管理提供了新的空间。

二、研究与开发支出规定的比较

旧准则规定,所有的研究和开发支出全部作为当期费用,但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相应的注册费、律师费予以资本化,作为资产的入账成本。新会计准则引入《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做法,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将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具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物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已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由此可见,新准则放宽了自行开发方式取得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口径,在会计政策层面对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增加自主知识产权给予鼓励,减少因取得方式不同无形资产入账价值的差异。

三、无形资产摊销的比较

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合同与法律都没有规定有效年限,摊销期不应超过10年。

新准则在摊销问题上做了很大调整,对取得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先要进行判断,使用年限有限的,应就其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摊销,摊销方法应反映与该项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新准则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区分开来,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与原来一样,按期摊销。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摊销。即,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而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予摊销,但需要至少于每一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应计提有关的减值准备。新准则规定,对某项无形资产摊销所使用的方法应依据从资产中获取的预期未来经济利益的预计实现方式来选择,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会计期间。对于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采用直线法摊销。

四、无形资产净残值的比较

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残值有了新的规定,它认为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但若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愿意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该项无形资产,或是该无形资产存在活跃的市场,通过市场可以得到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的残值信息,并且从目前情况看,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该市场还可能存在的情况下,无形资产可以存在残值。

五、对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计量

原准则规定:对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新准则的规定:对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取消了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的规定。

篇(4)

新《企业会计准则》指出,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不需要摊销;使用年限为有限的无限资产,应在其预计的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应摊销额进行摊销。根据无形资产预计产生现金流量的方式及期限的不同,摊销方法分为:直线法、工作总量法以及加速摊销法等。虽然每种摊销方法都可在一定程度上较精确地计量无形资产在当期实现的经济利益,但却并未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于摊销额的影响。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摊销通常跨越多个会计期间,货币时间价值因素对摊销额的影响不容忽视。因此,在对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中融入货币时间价值,便可以更直观地反映无形资产在当期为企业创造的利益,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货币经历一定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所增加的价值。也就是说,当前持有的一定量货币比未来获得的等量货币具有更高的价值。由于企业以一定货币量获得的无形资产通常在多个期间发挥作用,为企业带来收益,因此,企业需要在各个期间对应摊销额予以计量,以反映无形资产在各期为企业作出的贡献。由于不同时间单位货币的价值不相等,若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而采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公式,则不利于反映原无形资产在相同基础上的各期获利情况,不利于企业对无形资产和报表数据等的纵向比较。所以,需要把无形资产的每期摊销额换算到相同的时点基础上,这样使得数值能够更直观地反映原无形资产在同一基础上的每期真实摊销额和获利情况,有利于企业对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更好地管理无形资产,并据此作出恰当合理的生产经营决策。

一、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公式的修正建议

准则指出,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额是指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残值后的余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一般应当视为零。设无形资产的入账成本为C,使用年限为n,选用银行贷款利率r作为折现率,则受不同因素影响的无形资产应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

(一)直线法

设基于同一时点下,无形资产每期摊销额相等,均为A,Bi(i=1,2,…n)为第i期该无形资产摊销额的入账数额。则基于同一时点下,各期摊销额满足以下关系:

直线法适用于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或收益每期均匀实现的无形资产,修正后的每期摊销额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使得基于同一时点时的无形资产每期摊销额均相同。

(二)双倍余额法

设基于同一时点下,无形资产每期摊销额相等,均为A,Bi(i=1,2,...n)为第i期该无形资产摊销额的入账数额。则基于同一时点下,各期摊销额满足以下关系:

有特定产量限制的特许经营权或专利权的使用情况与产品产量密切相关。因此,产量法适合于此类无形资产的摊销。修正后的每期摊销额,更能体现当期产量用来补偿耗用的无形资产资源的数额,体现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相关性。

以上经过修正的直线法、双倍余额法、产量法等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均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因素,能够更加准确、合理地反映与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这样使得无形资产的每期摊销额能够剔除货币随时间推移而带来的价值变动对数额的影响,真正体现企业各项无形资产每期的实际获利能力,便于企业比较各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现金流量或收入的来源及变动情况,弥补未经过修正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未考虑货币价值随时间变动的不足,有利于企业根据各期现金流量及收益情况制定正确的生产经营决策。

二、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建议

新《企业会计准则》指出,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其持有期间不需要摊销。但是笔者认为,该类无形资产支持着企业某些产品的生产或维持企业的高速运转,可以为企业带来一定规模的现金流和收益。根据配比原则,应将产生的收益与带来收益的对应成本相互配比。因此,对于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应尽量寻求一种较为合理的摊销方法予以摊销。

笔者认为,某项无形资产使用年限不确定,大都因为该无形资产技术尤为先进或复杂而不易被仿制(例如,KFC的炸鸡秘方或可乐的配制方法等)。在此,笔者假设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为n(且n无限大),净残值为零。根据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不同,其摊销方法也可以分为直线法、双倍余额法、产量法等。在此,笔者以直线法为例,探讨该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与其他摊销方法的基本思想相一致。

双倍余额法、产量法等摊销方法的基本思想与上述的直线法思路基本一致。该类建议摊销方法主要适用于使用年限无限大的无形资产,例如KFC的炸鸡秘方或可乐的配制方法等等。这类无形资产一般情况下可被企业一直持有,使企业不断获利,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为该类无形资产设定一个合理且有限的摊销年限,在该年限内对该类无形资产予以摊销。

对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采用上述建议的摊销方法,可以使企业的会计计量更符合配比原则;有利于企业分析收益产生的来源;使企业的会计数据更具有用性;使企业管理者更好地掌握各项资产的使用及获利情况,从而制定对企业发展有利的各项政策。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规定的直线法、加速摊销法以及产量法等摊销方法,能够合理地反映与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但却忽略了无形资产每期摊销额未考虑货币随时间推移而发生价值变动对数额的影响。对于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则并未给出合理的摊销意见。基于此,笔者对使用年限有限的原有无形资产摊销方法进行了一定的修正,即在原摊销方法基础上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并给出了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建议。笔者选用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对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计算公式给予了一定的修正,使得利用修正后的摊销公式计算出的每期摊销额,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无形资产在摊销当期为企业带来的收益或现金流量,有利于企业管理者为企业制定正确的发展方针、有利于投资者正确理解财务报表数据,从而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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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21-23.

篇(5)

随着我国经济深入发展,知识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因此,加强对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与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著。自会计制度(准则)改革以来,新的会计准则不断的对无形资产进行规范,在确认、计量、处置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更为规范。这样更有助于企业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价值和核心竞争力。

一、无形资产的含义

1、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给出了定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2、与其他资产相比具有的特征

第一,由企业拥有或控制并能为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第二,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第三,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第四,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二、中外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摊销的比较

1、我国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对于不同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做出了不同的规定:第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第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本准则规定处理。

2、国外对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

(1)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也于1998年12月公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IASNO.38)对相关的内容做出了规定。IASNO.38摊销部分指出“有一个允许的假定,即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自其可利用之日起不超过20年”,“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才可能存在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某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一个长于20年的特定期间”。对摊销方法IASNO.38有如下规定:“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其应提取折旧金额,存在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包括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和生产总量法。对某项资产所使用的方法应依据经济利益的预计消耗方式来选择,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期间,除非从该资产获取的经济利益的预计消耗方式发生变化”。

(2)美国对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

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在1970年8月了《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第17号――无形资产(APBNO.17)》,随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又了几项公告和解释,对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进行了规定。APBNO.17认为,无形资产的价值均会逐渐丧失。因此,其价值应在估计的有效期内摊销,但不得超过40年。即有效期可以确定的无形资产,应在其有效期内摊销;如果不能确定无形资产的有效期,则应在不超过40年的期限内摊销;即使无形资产的有效期超过40年,仍应按4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APBNO.17还同时建议,当所期望的有效年限发生变化时,尚未摊销的成本应在修正后的受益年限内予以分摊,但不得超过40年。美国APBNO.17规定假如企业能证明其他摊销法更为合适,可不用直线法。

三、无形资产摊销的看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九条给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结合我国在制度改革之前的做法和国际通行做法,本人认为,无论从企业经营风险、资本积累、国际间趋同、谨慎性原则来看,还是从促进企业发展和提高核心竞争力出发,都应做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应该摊销的规定。另从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可以看出,对无形资产最高出资比例从原有的20%提高到70%就是对企业最大限度的支持。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在不确定期限摊销上更进一步呢,而规定不确定期限无形资产摊销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具体见以下优缺点对分析。

四、不确定期限无形资产摊销的优点

1、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进步的加快,不确定期限无形资产的价值贬值风险会日益增加。在企业资产结构中,无形资产比例加大使得企业承担的风险增大。如果采取摊销,企业可以较快地收回无形资产的价值,降低企业的无形资产贬值风险。摊销一方面使折旧费用尽快进入成本,分散了风险;另一方面又使费用尽快转化为资产,增强了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因而促进了市场经济风险机制的形成。

2、有利于企业资本积累,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如果企业现在能够通过每期摊销抵税,减少现金流出,在企业需要流动资金投入或者有投资机会时,我们可以及时补充流动资金和扩大生产规模以及增加资本投入,使企业更快发展壮大。同时我们还可以减少筹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从而降低因借款而增加成本和带来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3、加强国际间同业竞争力,加快国际间趋同

无论从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第17号――无形资产》(APBNO.17),还是《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IASNO.38)都分别对无形资产摊销做了相应的规定,因无形资产的价值均会逐渐丧失,因此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给出所有无形资产最长不超过40年的摊销期限,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给出最长不超过20年的摊销期限。与美国、国际会计准则所不同的是,我国在此采取了保守的做法,而此做法将直接对我国企业在资本投入、资本积累、经营风险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不利于我国企业规模化,在同业竞争和抗风险能力上显然不在同一起跑线上。

近年来,我国加快了与国际会计制度(政策)趋同的步伐,同国际接轨是必然的结果。而我们现在政策与多数国家规定显然背道而驰,这将大大增加与国际趋同的时间。

五、不确定期限无形资产摊销的缺点

1、降低企业对无形资产投入的热情

近年我国的出口额度虽有大幅度增加,但看其结构主要是来料加工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出口,“技术、品牌”型出口所占比重小。我们要改变这种产业结构,就需要国家政策的鼓励和企业的不断投入,企业只有在不断的发展和竞争中投入和提升品牌价值,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不确定期限无形资产又不能及时抵税收回,事必会降低企业对研发投入的热情,而此投入要在可预见不能收回甚至是企业废业才能收回显然不能为企业所接受。

2、与谨慎性原则相悖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要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在当今复杂的经济、金融环境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面临着众多风险和不确定性。很多企业并不能预见将来如何发展。因此我们单凭会计期未对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来估计其可能的损失,从可操作性角度和时间价值以及稳健性角度考虑是远远不够的。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作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即不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3、政策的倒退

原《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收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限年限,该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第一,合同规定收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收益年限;第二,合同没有规定收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第三,合同规定了收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收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第四,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收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而此次《企业会计制度》改革把不确定期限无形资列为不予摊销之列,显而易见是政策的倒退。

六、财政、税务部门对不确定期限无形资产摊销的不利影响

由于准则规定不确定期限无形资产不摊销,而一旦我们对不确定期限的无形资进行摊销,事必会对企业所得税产生影响,这就要求我国的财政、税务部门从支持技术进步、鼓励技术创新,增强我国企业国际间竞争力的角度,通过制定相应积极的政策,支持企业的不确定期限无形资产摊销甚至是加速摊销。也只有这样我国企业才能在竞争中取得先机,才能逐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七、不确定期限无形资产摊销的方法、期限及账务处理建议

1、方法

不确定期限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其应摊销的金额,存在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包括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企业应当选择适合本企业的摊销方法,使得摊销与预期经济利益实现方式相一致,并且一致地运用到不同会计期间。

2、摊销期限

结合国外对不确定期限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美国最长不超过40年;国际会计准责委员会规定一般不超过20年),我国应采用受益期限与法律规定较低者为准。合同有受益期限的,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期限的,按法律规定执行;合同与法律都没有规定的,以及虽然合同与法律均规定受益期限的,也应以10-20年摊销为宜,其中20年为上限,具体企业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并报税务机关备案。

3、账务处理

无形资产摊销的账务处理很简单,根据受益及承担能力原则,按期进行摊销即可,即:

借:制造费用(用于产品生产的无形资产)

借:管理费用(不能指定受益产品时)

贷:累计摊销

八、结论

通过上面我们对中外在不确定期限无形资产摊销做法上的对比分析,以及不确定期限无形资产摊销的优缺点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其摊销对一个企业的发展是多么的重要,甚至对一个行业乃至国家整体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也将是深远和广阔的。所以我们只有把不确定期限无形资产进行合理摊销,企业发展才有后劲和强大动力,才能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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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配比原则为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这种将摊销金额与其产生的经济利益联系起来的思想,正是配比原则的具体体现。

(三)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 无形资产摊销的计提按月进行,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属于因正常时间推移在不同会计期间的成本或费用,具有系统性和关联性。

二、无形资产由摊销转为不摊销的会计处理

(一)无形资产残值重估后高于其账面价值 如果无形资产的残值重新估计以后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无形资产不再摊销,直至残值降至低于账面价值时再恢复摊销。

[例1]2000年1月2日,A公司以银行存款100万元外购一项专利权,款项已支付。该项专利权用于产品生产。同日A公司与B公司签定合同,约定10年后转让给B公司,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可能存在残值为10万元,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到2006年末预计残值为40万元。

分析:2006年末对残值进行复核,其预计残值为40万元。2006年12月31日该项无形资产已摊销7年,累计摊销金额为63(9×7)万元,账面价值=100-63=37(万元),低于重新估计的残值40万元,则该项无形资产不再摊销,直至残值降至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再恢复摊销。

(二)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无形资产作出决议;二是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企业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不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例2]A公司2000年1月2日以银行存款100万元外购一项专利权,款项已支付。该项专利权用于产品生产。同日A公司与B公司签定合同,约定10年后转让给B公司,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可能存在残值为10万元,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到2006年末,企业决定将其出售。

(1)假设该专利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40万元;

分析:2006年末决定将其出售。2006年12月31日该项无形资产已摊销7年,累计摊销金额为63(9×7)万元,账面价值=100-63=37(万元),低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4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不调账。

(2)假设该专利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27万元。

分析:2006年12月31日该项无形资产已摊销7年,累计摊销金额为63(9×7)万元,账面价值=100-63=37(万元),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27万元,即调整后的预计净残值为27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0000

三、无形资产由不摊销转为摊销的会计处理

(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开始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应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开始进行摊销。

(二)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恢复摊销 无形资产的残值重新估计以后不再高于其账面价值,恢复摊销。

[例3]承例1,假定到2007年末预计残值为27万元。

分析:2007年末对残值进行复核,其预计残值为27万元。由于2007年未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所以到2007年12月31日该项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金额仍为63(9×7)万元,账面价值=100-63=37(万元),高于重新估计的残值27万元,则该项无形资产应恢复摊销。2008年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100-63-27)/(10-8)=5(万元)。

借:制造费用50000

贷:累计摊销 50000

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确认条件,恢复摊销。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不再满足持有待售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时,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恢复摊销。

四、无形资产摊销的总结与启示

(一)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要借助会计职业判断 首先,企业应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其次,判断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再次,判断选择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二)重估残值高低引起的摊销转化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确定以后,在持有无形资产的期间内,至少应于每年年末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残值重新估计以后高于其账面价值,则无形资产不再摊销,直至残值降至低于账面价值时再恢复摊销。

(三)持有待售确认条件满足与否引起的摊销转化 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确认条件时,恢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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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2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我们探讨无形资产的确认及摊销十分必要。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

无形资产的确认是指将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加以记录并将其列入企业资产负债表。某个项目要确认为无形资产,首先,必须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其次,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再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企业才能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1.企业能够控制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

这虽是企业一般资产所具有的特征,但对于无形资产来说,显得尤其重要。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有权获得某项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同时又能约束其他人获得这些经济利益,则说明企业控制了该无形资产,或者说控制了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如果企业拥有该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权,或者企业与他人签订了协议,使得企业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就说明企业控制了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例如,企业自行研制的专利技术通过国家有关机关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便拥有了该专利技术的法定所有权。又比如,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合同,允许它在一定期间内使用其拥有的商标权。由于合同的签订,使商标使用权受让方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反之,如果没有通过法定方式或合同方式认定企业所拥有的控制权,则说明相关的项目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也就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比如,某企业有一支熟练的员工队伍,且能确定通过进一步的培训会使员工的技术有很大进步,企业可以预期员工将会继续把他们的技术贡献给企业。但是,企业通常无法对因拥有一支熟练的员工队伍以及对他们进行过培训所引起的预期未来经济利益实施足够的控制,因而不能认为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出于类似的原因,特定的管理或技术才能也不大可能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除非这些管理或技术才能的利用以及预期从中获得未来经济利益,受到法定权利的保护。再比如,企业可能拥有一定的客户或市场份额,并且为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和信赖付出了努力,从而期望这些客户继续与其进行商业往来。但是,因为缺乏法定权利来保护或缺乏其他方式来控制这种客户关系或客户对企业的信赖,所以企业一般无法对这种客户关系和客户信赖产生的经济利益实施足够的控制,从而不能认为这些项目(市场份额、良好的客户关系和客户信赖)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2.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资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才能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二)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项目,必须具备其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概率大于50%)流入企业这一条件。因为资产最基本的特征是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某一项目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不是很可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更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所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的证据支持。比如,企业是否有足够的人力资源、高素质的管理队伍、相关的硬件设备、相关的原材料等来配合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再比如,是否存在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冲击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技术或赖以生产的产品的市场等。所以,企业的管理部门要运用职业判断,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可能存在的各种因素做出稳健的估计。

(三)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对于无形资产来说,这个条件显得十分重要。例如,企业自创商誉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但形成自创商誉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却难以计量,因而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再比如,一些高新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假定其与企业签订了服务合同,且合同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这些科技人才的知识在规定的期限内预期能够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但由于这些技术人才的知识难以辨认,而且形成这些知识所发生的支出难以计量,从而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加以确认。另外,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也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

无形资产作为企业的一项长期资产,具有价值量大、使用期限长、受益期限不固定、价值转换差异大等特点,无形资产的摊销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也较大。所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探讨无形资产的摊销:

(一)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及起止时间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余额。通常无形资产是按实际成本计量,即以取得无形资产并使之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该视为零,除非有第三方承诺当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且该承诺有保障,或者该无形资产的残值根据活跃市场可以确定,而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年限结束时很可能存在,则该无形资产的折旧金额为其扣除残值后的余额。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例如,某企业于×年1月购入一项专利权,买价及相关费用共计100万元。那么,该专利权应从×年1月开始摊销,其成本为100万元,如果预计无残值,则该项专利权的摊销金额为100万元。

(二)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需要摊销,而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则不需要摊销。

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通常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是其他法定权利,而且合同或法律规定有明确的使用年限。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如果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当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重大成本时,续约期才能够包括在使用寿命的估计中。下列情况下,一般说明企业无须付出重大成本即可延续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有证据表明合同性权利或法定权利将被重新延续,如果在延续之前需要第三方同意,则还需有第三方将会同意的证据;有证据表明为获得重新延续所必需的所有条件将被满足,以及企业为延续持有无形资产付出的成本相对于预期重新延续中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相比不具有重要性。如果企业在延续无形资产持有期间付出的成本与预期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相比具有重要性,则从本质上来看是企业获得了一项新的无形资产。

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情况,如企业经过努力,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参考企业的历史经验等来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如果经过这些努力确实无法合理确定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才能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在估计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时,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合理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通常应考虑的因素包括: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实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该资产通常的产品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为维持该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预期的维护支出及企业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将采取的行动;对该资产的控制期限,对该资产使用的法律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间、租赁期间等;与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企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应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否确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可能转化成为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就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进行摊销。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在其预计的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摊销。摊销的方法有很多,包括加速摊销法,直线摊销法,生产总量摊销法等。对企业某项无形资产摊销所使用的方法应依据从资产中获取的预期未来经济利益的预计消耗方式来选择,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的会计期间。例如,受技术发展因素影响较大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可采用加速摊销法进行摊销;有特定产量限制的特许经营权或专利权,应采用生产总量法进行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采用直线摊销法进行摊销。

(四)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的影响

1.加速摊销法对企业的影响

如果某项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前期多、后期少,则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应采用前多后少加速摊销法。从资金静态角度来看,采用加速摊销法在无形资产使用前几年分摊的摊销额多,可以使企业推迟缴纳税款。从资金动态角度看,企业推迟缴纳税款,相当于企业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按资金的时间价值计算,企业可以节约更多的资金。从会计原则上看,对于与知识、技术、产品更新联系较紧密的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采用加速摊销法更符合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因为这类无形资产使用前期,由于处于垄断和独占地位,可给企业创造较高的收入,但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出现以及模拟、仿制水平的提高,垄断和独占地位会逐渐降低,所带来的收入也会逐渐减少,所以在无形资产使用前期负担较多的摊销,后期负担较少的摊销,更加符合配比原则。而且,采用加速摊销法,使得无形资产的前期摊销多,后期摊销少,如果无形资产被提前淘汰,剩余无形资产的成本较少,风险也较小,符合谨慎性原则。但这种摊销方法的缺点是:理解和计算较复杂,对企业各期的利润影响不均匀、不平衡。

2.直线摊销法对企业的影响

直线摊销法是将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在其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它的优点是便于理解和计算,摊销金额每期都是相等的,对当期利润的影响是相同的。但这种摊销方法的缺点是没有考虑收入和成本配比原则及资金的时间价值。很多无形资产在刚出现时给企业带来的收益是相对大的,随着专有性、独占性、垄断性的削弱,它为企业带来的收益相对减少。当无形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小时,采用摊销方法的不同对企业的影响不大,但当无形资产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较大时,其摊销方法的选择会对企业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随着技术的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和顾客消费的个性化,使得产品和服务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从价值角度看,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进步的加快,无形资产中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价值贬值风险会增大,因此,企业对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不利于全面揭示无形资产的信息和对无形资产评估、决策、分析和考核,它会加大资产的风险,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五)正确选择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摊销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和赋税,进而影响企业的资金回收和抵抗风险的能力。所以,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综合考虑,为企业选择正确、合理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1.正确划分无形资产的种类。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的摊销,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无形资产按价值变化程度分为可能贬值无形资产、可能升值无形资产和不易贬值无形资产。对可能贬值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工业品外观设计权、软件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等,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加速摊销法,降低企业风险。对可能升值的无形资产如商誉等,不宜进行摊销,但应定期进行复核、评估。对不易贬值的无形资产如商标权、著作权、域名权、名称权、版权、特许权等,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线摊销法,以保证摊销的合理性。

2.合理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应在无形资产取得时,根据其种类、特点,结合多种因素,预计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期限,综合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

3.正确选择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所以,摊销方法的确定应根据无形资产的种类、特点、摊销期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更新较快、可能贬值的无形资产,它们很容易被新技术、新发明、新工艺所代替,应采用加速摊销法,对于那些相对稳定、不易贬值的无形资产,应采用直线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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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一、审查无形资产确认是否准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对无形资产进行准确确认,在无形资产审计时就是一个首要问题。

(一)审计无形资产的概念把握是否准确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这反映了无形资产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和“非货币性资产”三大基本特征。

实施审计时,特别注意将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是否从无形资产准则中分离出来,企业是否把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允许确认为无形资产已经确认为无形资产。

实施审计时注意是否执行了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即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的:一是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 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 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二是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 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审查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 应把不可辨认的自创商誉等排除在外。对于可辨认性的标准, 新准则规定了以上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说明, 如果资产是可分的, 就是可辨认的。但可分性是可辨认性的充分条件, 而不是必要条件, 除可分辨性之外, 企业也可以按其他方式辨认资产,这就是第二种情况指出的。新准则采取概括法代替原来的列举法, 为扩大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奠定了制度基础。新准则中关于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要求及其符合条件, 鲜明地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性。

实施审计时注意: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这就要求企业在确认无形资产或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重新评估时,应判断其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在 50% 以上,并且有确凿的证据(如合同或协议、经营收入指标等)。否则,企业不能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或者账面无形资产价值将被予以转销。因此,审计时企业是否充分考虑谨慎性原则,合理估计经济利益流入情况,保证无形资产价值的真实性。

(二)审计其适用范围是否明确

审查企业是否执行了将无形资产从使用期限上分为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新规定。审查企业是否将无形资产从经济内容上分为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实施审计时特别注意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是否纳入了无形资产准则。由于这些项目的确认、计量、列报或披露有其特殊性,它们与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列报或披露不同,需要单独加以规范。一是与这些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很难作出科学合理的估计,二是这些项目在自创时发生的支出已经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再将其列入无形资产,已经不能摊销其价值。

二、审查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的标准是否规范

审查企业是否将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不同来源取得的无形资产,其构成也不尽相同。

(一)自创的无形资产

实施审计时审查企业是否将自创无形资产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实施审计时审查企业是否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是否能够同时满足新准则列出的五个条件,进行资本化处理,计入无形资产。

1. 实施审计时是否突破了原准则中对于企业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与开发费用,都是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而只有依法申请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才计入无形资产价值的相关规定。实施审计时是否执行新准则的规定,只有执行了这些规定才有利于企业提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兼顾企业的长远利益。

2. 实施审计时是否执行开发阶段的支出处理原则。审计时企业是否执行新准则规定,开发阶段支出只有在符合特定的条件时才能资本化,其理论依据在于研究同开发在性质上具有极大的差别,开发是研发的关键阶段,其成功的可能性明显提高。具体而言,审计时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 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 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施审计时审查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融资取得无形资产以其现值计量,充分考虑未来应付款项的折现率,体现货币时间价值,使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更具有可比性和真实性。

实施审计时购买价款的现值的确认、未来应付款项的折现率的确认是否客观、真实、可比,是否客观的体现货币时间价值。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其取得时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另外,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实施审计时是否适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无形资产,不仅促进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而且克服历史成本计量只提供过去信息,不能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的局限性,对于投资者判断企业前景更具有决策相关性。

实施审计时是否取消了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照无形资产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的做法。

三、审查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是否客观

(一)审查无形资产的摊销基础、摊销方法以及摊销范围

1. 审查无形资产的摊销基础是否规范

审查企业是否执行了新准则规定,即无形资产的摊销基础可以是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也可以是使用寿命内的工作量。审查企业是否将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其价值。

审计时企业是否只规定了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没有增加有关不确定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

2. 审查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及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审查企业是否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其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审查企业是否恰当地选择了摊销方法,即企业既可采用直线法也可采用余额递减法和工作量法摊销无形资产,但选择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实施审计时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企业是否未改变原准则一律“分期平均摊销”的做法。

审查企业是否将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计入当期损益,实施审计时应注意:某项无形资产是专门用于生产某种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通过转入到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中实现的,无形资产的摊销额是否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实施审计时应注意:新准则出台后,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否单独设置“累计摊销”账户,反映无形资产的摊销情况,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即为:借方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账户;贷方累计摊销账户。

3. 审查无形资产的摊销范围是否准确

审计时企业是否摊销无形资产,按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的有限使用寿命内摊销的新规定。审计时是否企业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审计时企业是否仍采用原准则“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的作法,未强调从“可供使用时起”摊销,未体现经济实质。

审计时企业是否仍执行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应在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收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内进行摊销,对于未规定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10年。

审计时企业是否有将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进行了摊销的错误做法。

4. 审查无形资产残值的确定是否规范

审查企业是否明确了确认无形资产残值的标准。审查企业是否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者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的情况除外。

(二)审查复核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是否恰当

审查企业是否按照新准则执行了“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的规定。在复核时,一旦发现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此外,审查企业是否按照新准则执行了“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规定。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是否估计了使用寿命,并按新准则规定处理。

实施审计时审查企业会计处理是否更加符合当前的经济实质,是否比较客观地反映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及账面价值。

(三)审查复核无形资产减值的计提、会计处理是否规范

实施审计时审查企业是否执行了《资产减值》准则中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才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实施审计时审查企业是否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的金额的确认是否客观、真实;实施审计时审查企业是否执行了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实施审计时应特别注意是否取消了原准则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的规定,是否有效地遏制利用减值准备作为“秘密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况,是否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四)审查复核无形资产报废是否客观

审查复核无形资产报废是否按照新准则规定,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说明该无形资产已经被其他新的技术所替代,则应将其报废并予以转销,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损益。

审查复核无形资产报废是否按照新准则规定作了规范的会计处理,转销时,应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审查无形资产的披露是否完整

审查企业是否按照新准则要求按照无形资产类别在附注中披露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审查企业是否披露无形资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及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审查企业是否披露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审查企业是否披露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审查企业是否披露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审查企业是否披露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因此,审计时企业是否按照新准则要求披露的信息更加具体充分,是否这些信息将为投资者提供更为有用的决策资料,是否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无形资产的质量。

审计时审查企业是否仍按照原准则要求只披露下列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信息: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各类无形资产当期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变动情况及其原因,当期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参考文献】

[1] 欧秀英. 无形资产新旧会计准则差异分析.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年6月号上(总第322期).

[2] 金水英. 国内外无形资产准则的比较研究. 生产力研究,2007,(18).

篇(9)

(一)无形资产摊销规定 关于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摊销基础。无形资产的摊销基础是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当为年限或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对于无法预见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其价值。(2)摊销金额。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和无形资减值准备累计数后的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为零。但除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无形资产,或者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等情况之外。(3)摊销期限。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可供使用时(即其达到预定用途)开始,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的有限期内系统、合理地摊销。(4)摊销方法。企业选择的摊销方法应当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相适应。如可以采用直线法、工作量法等。对于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

(二)无形资产摊销的一般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摊销的一般会计处理包括以下内容:(1)会计科目设置。“累计摊销”科目是“无形资产”科目的备抵科目,账户贷方登记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额;借方登记因出售、报废转销无形资产成本时转出的已提累计摊销额。贷方余额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额。(2)自用无形资产摊销会计处理。企业计提无形资产摊销额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3)出租无形资产摊销会计处理。企业计提无形资产摊销额时,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二、出租无形资产摊销现行会计处理的缺陷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规定只能在无形资产使用权全部自用或者全部出租情况下使用。而对于无形资产使用权部分自用、部分出租,如果仍然采用上述出租无形资产摊销会计处理方法,其会计处理合理性就值得质疑。下面通过实例予以说明。

[例1]A企业将其拥有的一项商标使用权转让给B企业使用,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为20万元,摊销期限为5年,按直线法摊销。出租合同规定:出租期限为2年,出租期间,商标使用权归承租方一家使用。承租方每年必须支付给出租方商标使用费5万元。则A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按年取得转让使用费时: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00

按年摊销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200000÷5) 40000

贷:累计摊销 40000

上述会计处理是合理的。因为在转让期内,A企业全部出租商标使用权,即自己不使用。同时也停止了由于该商标使用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根据“谁收益,谁承担”原则,合同期间的每年40000元摊销额应当作为出租方取得50000元租金收入而发生的相应成本。A企业由于转让全部商标使用权,每年新增其他业务利润为10000元(50000元—40000元)。

[例2]A企业将其拥有的一项商标使用权转让给B企业使用,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为20万元,摊销期限为5年,按直线法摊销。出租合同规定:出租期限为2年,出租期间,商标使用权归承租方和出租方两家使用。承租方每年必须支付给出租方商标使用费5万元。则A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按年取得转让使用费时: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00

按年摊销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200000÷5) 40000

贷:累计摊销 40000

篇(10)

一、无形资产计提累计摊销的理论依据与会计处理方法分析

(一)无形资产计提累计摊销的理论依据分析

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的一项长期资产,其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形式与固定资产类似。按照经济内容分无形资产包括的类别较多,但从使用年限划分,无形资产可以分为有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和没有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两大类。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由于其价值会随着使用年限抵减,因此企业应当采用系统的方法对其原取得成本在使用年限内进行分摊。会计核算上要求设置“累计摊销”账户反应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价值减损的总量。对无形资产计提累计摊销既是权责发生制也是配比原则的要求,只有通过这种方法才可以反映出无形资产参与企业经营活动而发生的价值转移,并从当期收入中抵减以正确计算出会计利润。

同旧的会计处理方法相比,2007年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设置“累计摊销”账户用来核算无形资产价值的累计减损是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重大进步。“累计摊销”作为无形资产的备抵账户,并不会直接减少无形资产账户的余额,其和无形资产账户互相联系,可以全面的反映出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已经从收入得到弥补的价值以及无形资产的剩余价值。

(二)计提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的案例分析

例如,甲企业2012年1月10日以100万元的价格购入一项用于生产的专利技术,按照合同规定甲企业可以使用10年,该无形资产使用到期后无残值。同固定资产不同,按照惯例,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需要从当月计提累计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则当月无需计提累计摊销。企业对无形资产计提累计摊销可以采用直线法、产量法也可以采用加速法。无形资产的摊销应当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计入企业当期损益或其他相应的成本费用账户。

对于该笔经济业务,假设甲企业按照直线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则甲企业2012年度需要计提累计摊销10万元,12月31日所作会计分录为:借:制造费用10;贷:累计摊销10。计提完累计摊销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0万元,如果甲企业对该专利权进行减值测试后,认为其可回收金额降低为81万元,那么甲企业还要对其计提9万元(90-81)的减值准备,甲企业所作会计分录为:借:资产减值损失9;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9。2013年甲企业应当根据计提完减值准备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81万元计提9万元(81/9)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会计分录与2012年类同,本文不再赘述。

二、对无形资产计提累计摊销的优化建议

(一)准则应当规定优先使用加速法对无形资产计提累计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与无形资产经济利益实现方式相一致的方法对无形资产计提累计摊销,无法合理确定摊销方法的一律使用直线法。无形资产同固定资产不同,由于无形资产不具有实体形态,因而多数无形资产没有残值,亦即如果企业的无形资产一旦丧失使用价值,企业可能收不回任何成本,因此无形资产的持有风险要大于固定资产。而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情况下,无形资产,特别是其中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过时速度可能会大大快于企业的预期,规定企业使用加速法对其计提累计摊销可以保证企业尽快的收回于无形资产相关的投入成本,降低企业的研发风险,从而加大企业进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科学的进步。

接上例,假设企业采用年数总和法对该专利权计提累计摊销,那么甲企业2012年计提的累计摊销的金额应当为18.18万元(100*(10/55)),比直线法下多计提8.18万元,企业可因而多获得2.05万元的税收抵免利得。在不考虑资产减值的前提下,假设该无形资产使用到第6年,由于新技术的问世,已经没有使用价值,那么使用直线法计提累计摊销,无形资产报废时企业只能收回其60%的取得成本,剩余的40%只能作为资产减值损失从利润中扣除,而不能再从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企业采用双倍余额法计提累计摊销,到第6年,企业能够收回90%的成本,比直线法的收回率要高出50%。

(二)应当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计提累计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只允许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逐期累计摊销,对于使用不能确定的无形资产则无需计提累计摊销,只需在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即可。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虽然企业不能合理的确定其经济寿命或法定寿命,但并不代表着这一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不会随着企业的使用而减损,相反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风险性可能要更大。准则不允许其摊销,意味着企业不能从正常的经营收入中弥补其取得成本,这样会加大企业的纳税负担。如果该无形资产没有减值迹象,例如企业取得的商标权,如果企业在取得后其价值一直上涨,那么企业既不能计提摊销也不能计提减值,会导致企业最终无法以抵扣收入的方式收回其取得成本,从而挫伤企业进行无形资产投资的积极性。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例如商标权,即使企业在以往会计年度内其并未发生减值,也可能因为一些企业无法控制的意外事件而造成价值一落千丈,例如前不久发生的三鹿、双汇事件。如果发生这种情况,由于企业前期没有计提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可能会以较高的取得成本保留在账面上,从而导致企业可能需要计提巨额的资产减值损失,使会计利润出现巨大的动荡,既不符合配比原则,也不符合谨慎性原则。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计提累计摊销也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同国际企业会计准则相接轨的必然要求。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第17号一无形资产》要求企业对拥有的所有无形资产在不超过40年的期限内进行摊销,《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一无形资产》也规定无形资产不分种类应当在20年内摊销完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不允许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缩小了无形资产摊销的范围,不利于企业收回投资成本,降低了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应当参照国际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予以修正。

(三)对自用兼对外出租无形资产计提累计摊销的归属问题研究

无形资产不具有实体形态,因而无形资产可以在企业自身使用的前提下,将其对外出租,以获取更多的收益。例如,接上例,甲企业将上述专利技术对外出租给乙企业,允许乙企业在专利有效期内使用。乙企业每年向甲企业支付5万元的使用费。对于该特殊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无论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准则指南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从会计实务角度来说甲企业有三种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第一,是仍然将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费用计入当期自身产品的生产成本—制造费用之中,不改变原先的会计处理方式。该种方法适用于企业无形资产以自用为主,出租收入较低的情况。第二是,将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费用全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从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中抵免。该方法适用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以出租为主,自用为辅的情况。第三是,企业按照收入比例将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金额在自用成本与对外出租成本之间进行分配。该方法适用于对外出租收益与自用收益相差不大的情况。但由于企业的自用收益往往难以确定,因此使用此方法时确定合理分配率将加大企业的会计处理难度。

三、总结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越来越偏重于管理水平、生产技术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软实力的竞争,无形资产在很多企业中的地位已经超过了固定资产、存货等有形资产。我国2006年开始实行的新《公司法》将企业无形资产的最高出资比例由30%提高至70%,从法律层面肯定了无形资产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进一步完善企业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方式,才能使会计为经济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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