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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网络舆情监管工作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随着互联网迅速发展,网络作为一种全新的新闻传媒,已成为各种社会思潮、各种利益诉求的集聚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新时期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阵地和载体。加强网络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网络舆情,牢牢把握网络舆论的主导权,营造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对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强组织,明确网络宣传管理的主要任务
成立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支由网络发言人、网络舆情管理员、网络舆情评论员组成的高效有序的网络舆情管理处置队伍,强化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做好对重大网络舆情的跟踪、督查和协调工作。
(一)网络发言人的职责。网络发言人由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职责是:根据权限通报稽东镇管辖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及其处理结果;收集网民意见、建议,释疑解惑,回应网民关注的热点话题,主动引导日常和突发的网络舆论,第一时间权威信息。
(二)网络舆情管理员的职责。网络舆情管理员主要由宣传干事担任。主要职责是:日常监测稽东镇网络舆情信息;收集整理网络舆情信息,及时报送给网络发言人和镇主要领导,如发现重大网络舆情要及时上报县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中心;协助网络发言人做好网上舆情引导工作;认真完成县网宣中心布置的任务。
(三)网络舆情评论员的职责。网络舆情评论员由各办评论员担任。主要职责是:关心网络舆情信息,日常监测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舆情信息,对网民关心的问题进行正面引导,及时在全县网络民生直通车平台信息;收集整理网络舆情信息,如发现涉及到本部门的重大网络舆情、发生网络时,要及时上报网络发言人、舆情管理员和镇主要领导,并按照宣传提示口径,通过撰写博文、评论、留言发帖等方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协助网络发言人、舆情管理员做好网上舆情引导工作,完成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三、健全机制,建立网络舆情处置的工作机制
按照“积极利用、正确引导、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网上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引导工作,切实发挥网络信息资政作用。
济源市总人口68万,60岁以上人口占11.82%。近年来,济源市在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中,坚持政府主导、向计生家庭倾斜的原则,逐渐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济源发展的养老服务社会化新路子。
一是机构养老,政府扶持。对辖区各类养老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进行奖励;“五保”、“空巢”老人,以及特困无人照料、无生活来源、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进驻济源市老年人福利院,一切费用由财政支出。二是居家养老,政府购买。建立“家庭养老院”,以家庭为依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辖区内60岁以上孤寡老人和“空巢”老人,分别提供无偿、低偿或有偿的生活照料、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一般群众年满90周岁才能享受免费居家养老服务,而独生子女父母和计生双女父母免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年龄则降低到了70岁。三是义工服务,政府埋单。“家庭养老院”有效地把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和下岗职工的就业需求结合在了一起。经过培训的“家庭养老院”的养护员每月可领500~800元补贴。养护员一般住在被养护人附近,知根知底,随叫随到。四是志愿者服务,政府资助。广大志愿者与辖区计生家庭养老对象结成“一助一”、“多助一”服务对子,并为“空巢”老人建立了档案。医疗志愿服务队每月深入居民小区、楼院为老年人免费诊疗;志愿服务小分队每周深入楼院为老年人提供电器维修、陪老人谈心、打扫卫生等服务。如今,一个新型的居家养老模式已在济源市建立起来了。其组织体系包括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一个保障委员会、一个监督委员会。 (李建中)
新野县四项措施提升网络舆情监管工作水平
为切实做好人口计生网络舆情的监测、引导、化解工作,新野县人口计生委强化四项措施,着力提升网络舆情监管工作水平,提高应对网络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一是高度重视,加强舆情监测收集。对涉及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舆情,及时收集、整理、筛选、登记,确保舆情报送畅通无阻、迅速准确。二是认真分析,切实加强正面引导。真正发挥网络舆情在优化人口计生工作运行方式和工作程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坚持原则,妥善处理网络舆情。对发现的网络舆情,在认真分析、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处置答复工作。四是政务公开,畅通信息交流渠道。主动接受网民监督,并随时与网民互动,努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网上舆论氛围。 (胡丰旺)
江苏省淮安市党委政府及舆论主管部门对当地市民网络论坛——“淮水安澜”上的网络舆情,所表现出的积极关注、给予的正面回应及其产生的良性互动效果,为风险社会语境下做好舆情监管工作提供了一个可学可用的参考。
“淮水安澜”,舆论监管的地方实践
“淮水安澜”是2004年5月由淮安当地几名网络爱好者联合发起组建的一个市民网络论坛。该论坛自创办以来,注册用户已超过50万人,每天的点击量达60多万人次。从论坛内容设置来看,该论坛主要包括“淮网大卖场”“淮安分类信息”“民生通道”“名城淮安”“淮网文化”“淮网美食”“淮网家居”等板块。2011年以前,在上述诸多板块中,“民生通道”板块最受网民关注,发帖量也最为集中。其中,“民生通道”板块下设的“市直部门”子板块目前发帖总数已突破22万条,涉及与民生相关的各类主题28000多个。2011年以来,淮安市纪委借助淮水安澜论坛平台,在该论坛“名城淮安”板块增设了“阳光纪检”子板块。截至目前,该子板块发帖量已接近50万条,涉及各类主题33700多个。通过上述两大子板块,网民可发表见解、提建议、说问题、吐不快,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区县配备了专职网络发言人,每天对涉及本部门、本地区的网络舆情进行跟踪查阅,并及时作出回应。
论坛运行8年来,论坛版主除对一些明显恶意攻击性发帖加以严格控制把关外,未对网民正常诉求表达加以任何干预。舆论监管部门也未对论坛“指手画脚”,下达强行删帖的指令。相反,正是得益于这一舆论平台,当地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得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数万起社会问题和矛盾,切实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对一些网民所的带有疑惑性、质疑性的网帖,当地舆论监管部门除及时予以解疑释惑外,还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淮海商报》、淮安新闻网等加以正面引导。
来自淮安市对网民所作的最新调查显示,淮安网民对当地舆论环境的满意度高达86.7%。而淮安市民对当地软环境建设的满意度则高达89%。
网络舆论监管要把握好的几个方面
在风险社会语境下,江苏淮安市关于市民论坛——“淮水安澜”所给予的关注、宽容与积极应对及其所取得的成效,只是当前地方政府探索网络舆情监管之路的一种成功实践。有道是,万变不离其宗。做好新形势下网络舆论监管工作,至少应该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树立科学的舆论安全与监管观念
风险全球化、社会媒体化迫切需要一种全新的传播观念和制度,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承认风险和危机是后现代社会社会生活的常态。要实现帮民富、保民安,首先要切实访民情、听民意,而借助媒体合法地表达公众利益,是听取民声的最佳途径。
树立科学的舆论监管观念,最有效的途径莫过于敦促相关法律尽快出台,以此既为互联网舆论监督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也能敦促互联网舆论向健康有序方向发展。
理性认识网络媒体作为民意表达平台的功能
现代风险社会的一大特点是,它与媒介对社会全方位的高度渗透相重叠。在这一层面上,社会事件和社会生活都可能在媒体上被充分展示。个人事件一旦被媒体所关注,“个体人”就变成了极具影响力的“社会人”,“个体事件”也就变成了“社会事件”。当前,我国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阶段,而网络论坛则成为反映民情的重要渠道,调节社会情绪的减压阀。年轻人是网民主力军,他们更乐于对社会、文化、经济方面的话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在这些年轻网民中,拥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较多,参与网络话题的热情较高。所以,对网络舆论中不和谐声音一删了之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风险社会的需求。
利用主流媒体,引导社会舆论
Web2.0时代,媒体融合已成不可逆转的趋势。传统媒体尤其是一些有影响力的报纸已经纷纷创办了旗下网站。一方面,希望借助报纸自身的公信力与互联网的无远弗届的影响力相结合,期望能产生更大的传播效益。另一方面,主流媒体和网络舆论形成的两个舆论场能互相补充,形成舆论共振,促进我国舆论监督的进一步发展。这一点在对汶川地震的报道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瘦肉精学名盐酸克伦特罗,是国家法规明令禁止在饲料和饲养过程中使用的药品,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暴利,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直接危害畜产品质量安全,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最近发生的广州的食用含有瘦肉精猪肉中毒事件表明,仍有不法分子顶风作案,危害人民身体健康。
为保证城乡居民食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饲料和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各地要进一步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监管职责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认清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危害的严重性,按照畜牧饲料监管职责,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协调衔接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查找薄弱环节,细化工作目标,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部署;逐个区域、逐个企业、逐个基地、逐个产品的整治,整治一个巩固一个,彻底消灭监管盲区,决不留监管死角,切实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使用违禁添加物行为
2009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农业部将组织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巩固去年的专项整治成果。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将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打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重要抓手,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迅速果断处理违法添加违禁添加物案件,切实保障养殖产品安全。
三、积极监控,排除饲料安全隐患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目标和重点,认真梳理辖区内存在的问题,抽检排查生产、经销和使用环节,加大对饲料生产、经销和使用环节的检查频次。
要密切关注生产环节,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认真梳理排查,重点对其核心原料库房进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可疑物质及时抽样送检。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饲料原料的监控力度,督促饲料生产企业落实生产纪录、原料进厂记录和进厂检验制度。
为有效开展纤维及纤维制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浙江省纤维检验局紧紧围绕纤维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和法治纤检建设要求,转变工作理念,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构建监管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和规范化管理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针对浙江纤检监管机制设置存在的缺陷,构建覆盖全省的监管网络。按照“明确责任、健全体制、上下联动、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思路,出台了《浙江省絮用纤维制品、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各市县质监部门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的监管职能。同时又进一步理顺关系,通过召开全省质监系统纤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纤维质量监管工作,同时将纤维产品的监管工作纳入到省局对地市局的年度目标考核中,从而在浙江省构建了覆盖全省、分级负责的纤维及絮用纤维制品的监管网络,弥补了机制设置缺陷。
二是建立有效监管制度。浙江局相继出台《浙江省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管理信息收集和通报制度(试行)的通知》、《浙江省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风险监控市场买样制度》、《浙江省纤维检验局纤维产品质量违法舆情捕捉质量预警及处置制度》、舆情收集管理和一年两报告等制度,督促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加强检验结果和企业生产情况的评估和风险预警,及时捕捉舆情反应的质量违法信息,强化产品质量违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三是加大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和部门协作配合,多次与省教育、环保、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系,构建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制定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行为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实现综合治理和全链条执法,强化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
纠建并举,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一是规范办案程序。在纤维及纤维制品执法办案中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在办案中实行“全程说理”,以 “说理式的”法律文书为切入口,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在实际执法办案中的运用,做到“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减少和杜绝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二是规范处罚案件审查。在行政处罚案件提交审查前,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报批、证据审查、处罚告知、处罚决定到案件结案等多个环节把好案件审查关,按照规定对违法行为和关键证据的完整、充分性和自由裁量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重点审查,对不符合要求案件予以退回补证。
三是规范自由裁量幅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和《六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规定,统一处罚尺度,避免同案不同罚等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发生。
四是规范文件法制审查。结合新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要求,着力把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关、审查关、备案关,将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避免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产生冲突。
创新模式,提升监管有效性
一是开展常态性监管。对絮用纤维制品企业开展定期调查清理工作,实现企业档案动态管理。根据行业整体质量状况、企业质量管理情况和近三年产品抽查状况,对企业进行一、二、三星级分类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巡查、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
二是实施季节性监管。在絮用纤维制品产销旺季,对生产企业开展拉网式集中执法检查,下半年组织全省开展“蓝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和“冬季及两节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012余人次,检查生产企业(含加工点、经营户)、学校、民政救助站等各类场所1045个,检查絮用纤维制品共计51788件,立案46起,货值总金额160.048万元,现已罚没款40.52万元,查获劣质絮用纤维制品2670件,端掉“黑心棉”生产窝点27个,建议吊销营业执照5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在新生入校期间,协同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联合检查,严防“黑心棉”进入校园。
三是落实预防性监管。对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生产全过程各环节及高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等单位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质量安全开展风险排查;对网络、市场、商场及超市等流通环节销售的絮用纤维制品采取市场买样查找“黑心棉”源头;指定专人每天通过互联网、报纸等媒体搜索“黑心棉”相关信息,及时掌握质量问题线索和苗头的风险预警等方式,全面梳理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掌握絮用制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例如在絮用纤维制品产销旺季,对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等地区的70多家超市、商场、专卖店等消费终端开展絮用纤维制品市场买样风险监控工作,共买样59 批次送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发现涉及质量问题的产品50批次。
四是突出区域性监管。把重点区域絮用纤维制品、再加工纤维的监管工作积极融入到各地政府产业综合整规平台中,利用职能优势、技术优势和“质监三员”(乡镇质监员、村社协管员、企业质管员)网络优势,实行企业自查、质量抽查、常态巡查、现场核查和执法检查等五查方式全力构筑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以震慑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关注区域县(市、区)局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的互查工作,促进各重点区域监管部门相互学习和交流,切实保障区域质量安全。
多措并举,实现普法宣传社会化
浙江局立足纤检职能,努力营造“关注民生”、“关注质量”、“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以“六五”普法为主线,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消费者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懂得依法组织生产和为法律服务的义务。
一是紧抓时间节点。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等时间节点,突出纤检特色,把纤检工作特色融入到质量宣传、质量提升、质量整治及群众性质量活动等工作中,通过提供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扩大纤检相关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
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话题,也是社会管理的热点问题。如何破解食品安全监管这个民生难题,正在考验从立法到执法的诸多环节。
“七八顶大盖帽”不能“单打独斗”
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问题,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了损害,引发了消费者对不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谴责,对政府监管部门的不满。不少人认为,引发食品安全问题自然有企业主的不道德,更有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到位。
■政府对食品卫生监管工作不力,存在责任落实上的问题,也反映出了食品监管机制的缺陷。据我们调查了解,目前,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分布在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质监、农业、贸易等多个部门,存在重复建设、设备落实、能力不足、资源不能实现有效整合和共享等问题,资源浪费与不足并存,检验检测质量效率不高。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住一把杀猪刀”的问题。
此外,我们也发现,部分产品还缺乏相应的检测标准或者相应的检测设备,导致检测项目尚不能覆盖所有安全指标,出现“没办法检测,没能力检测”的问题。前阶段出现的“地沟油”难以测定的问题,也说明了我们检测能力的不足。
多头管理可以说是食品监管的致命“硬伤”。从您了解的情况来看,应该如何改变食品监管“散兵游勇”、单打独斗的局面。
■关键是要做好“整合”这篇大文章。首先,要加强和整合“三支队伍”力量――行政部门自身的监管队伍、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队伍以及广大市民组成的社会公众监督队伍。具体而言,就是从政府、企业、社会三个层面分别组建食品安全指导员、食品安全专管员和食品安全监督员,促进三方合作,形成管理合力。
其次,推进执法资源整合。具体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涉及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整合。对一些界限模糊,一时难以确定具体监管部门的,宜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组织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城市管理、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手段,有效减少执法中的扯皮推诿现象,使执法资源效能最优化。二是监管部门内部力量的整合。加强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协同执法,形成食品监管的制度链条,一环扣一环,紧紧咬住不松懈。各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则要加强部门内部力量整合、协同,从而提高执法效能。
兵强马壮,“智慧监管”
业内人士指出,要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核心和源头在基层。然而,有研究表明,目前基层监管力量不足是一个普遍现象,人员缺少和素质参差不齐同样制约和束缚着职能监管。
■确实是这样。基层是食品安全监管主战场,必须让基层“兵强马壮”,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具体怎么做?
■要探索建立扁平化监督体制。监管力量的分布应当呈现“正三角形”形态,要全面向基层倾斜,尤其是加强农村地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重心下沉到基层。在基层的生产一线,建立与监管对象、监管事项相对应的扁平化监管网络,扎实推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和机制的形成。
目前,基层执法人员大多是“一看、二摸、三闻”,主要集中在食品包装的商标使用、文字标注、生产日期等感官检查上。这些“土办法”根本无法判断食品是添加剂滥用、重金属超标还是细菌含量过多。因此,要充实基层监督人数,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育培训,使其能用行政和技术手段解决食品市场存在的复杂问题。
对于目前的食品问题治理,我们往往采取头疼医头的“原始疗法”,缺乏现代化的手段。据悉,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市政府通过“奥运食品安全追溯、监控信息系统”保障了奥运食品的安全。关于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问题,您是怎么看待的?
■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是提高监管效率、弥补监管人力不足的重要手段。我认为要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打造“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工程,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全程实时监控和预警,食品监管数据共享,实现精确监管、精确打击的目标,改变人海战术、盲目出击的被动式监管的方式。
您认为,我们应该如何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食品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应该给每一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的业户建立专门的“户籍档案”,从生产经营资格、生产经营行为、组成人员的健康情况、产品构成等方面严格规范入档,预防不具备资格的、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带有传染疾病业户和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以工商部门企业信息的“经济户口”为基本数据,按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的要求,利用年检、日常巡查等工作,把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数据库,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精确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实现与相关部门执法信息的互通共享。
我们知道银行系统有“征信系统”,可以建立企业或个人“黑名单”。那么,食品安全监管上,我们是否也可以建立类似的征信系统?
■当然可以,而且必须要建立相应的监管系统。以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为例,我们要对生产、加工、运输等各个环节都要追根溯源,对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要进一步提升流通环节电子监管平台的实用性,通过普查和日常监管,将食品商、新办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大中型超市、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等纳入电子监管平台。
此外,要积极探索各部门监管信息、食品质量检测信息、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等共享机制,让企业实现信息共享并履行主体义务;各监管部门要依托“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积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政务公开细则。
舆情应对,不做沙中“鸵鸟”
近年来,食品安全一直是媒体报道的热点领域。在对食品安全状况普遍焦虑的心态下,公众更愿意相信媒体这个“社会风险望者”的报道。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为公众构建一个接近真实环境的“媒介环境”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
■对于食品安全事件,不能做沙中的“鸵鸟”,应该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时间通过新闻会、互联网、政务微博等渠道发出权威声音,及时、主动向媒体发出准确的信息。不能含糊其词,也不能一问三不知,做到掌握主动,说明事实,消除社会公众的群体忧虑。同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细化和明确需要统一的信息以及各部门可以的日常监管信息类别。
网络时代信息传播、方式日渐多元,每一个人都能在网络空间中表达个人见解,形成信息渗透,甚至产生强大舆论引导,再加上网民规模的不断壮大,网络舆论场已发展成为重要舆论阵地。尤其是负面网络舆论的出现,影响了人们正确的价值判断,为此,创新网络舆论场中思政工作机制,显得尤为必要。
网络舆论场为思政工作提供新平台,也对思政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利用网络舆论场可以抢占网络思政工作高地。个体通讯工具在接入互联网后,能将所见、所思到网络上,某些热门话题能短时间内快速聚拢受众并在短期内实现快速传播,形成某一舆论倾向,这要求思政工作者面对网络诉求,能主动采取有针对性的思政工作方法,在整理、处置网民关注的现实问题中,形成好的口碑效应,并借助图文并茂、声像衔接的方式传递信息,使处在网络舆论场中的思政工作者采用更亲和、生动的方式做好思政工作,提高思政工作的效益。此外,利用网络舆论场可以提高思政工作针对性。网络舆论场中的网民能不受时空限制,匿名表达个体的意见建议,开辟了信息传播、生产与消费的新路径,这需要思政工作者关注并尊重网民,参与到受众的讨论中,强化思政工作者与受众间的互动,加大反馈力度,提高决策针对性,让受众更易接受引导。
网络舆论场也对思政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络舆论场中包含的信息、言论鱼龙混杂,其中有价值的信息为开展思政工作提供了新素材,但网络中诸多负面信息也影响着网民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如果网民对负面信息的鉴别能力不强,将影响主流意识形态建构。因此,在网络舆论场中开展思政工作,需要做好受众的舆论引导与监测,通过专业知识对网络舆论信息展开全面研判,这势必对思政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网络舆论场中开展思政工作,要做好网络舆论信息的收集、研判工作,建立预警与应急处置系统
广大思政工作者要采取多方联动的方式去展开舆情收集,确定好责任分工,关注表达意见人的动向,尽早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对短期内不能及时解决的,应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通过多种路径,全面做好思想工作。同时,针对网民关注的热点话题,应在第一时间内搜集整理,及时获取关联内容,这样有助于科学引导受众,规避负面信息的冲击。同时要科学研判网络舆论,开展好网络舆论指向分析。信息时代,信息呈现几何级数增长,人们获取有效信息的难度增加,很容易被负面舆论信息所干扰,思想行为易偏激,为此,必须做好网络舆论研判工作,对网络舆论进行系统分类、鉴别,明确源头信息,掌握后续跟进信息,并对舆论的发展态势、利益诉求、意见趋势等开展定性与定量解读,了解网络舆论事件性质,获得研判分析结果,给出处置的参考意见,形成舆情研判报告,建立舆情参考系统。
建立预警与应急处置系统。网络舆情是通过网络舆情发展的现实需要,采用特定技术与方法,对网络舆论动态实施的持续性监测和数据采集,采用固定的判别标准,对网络舆情开展综合评价并科学预测其今后发展态势以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的分析活动。创建科学网络舆情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是网络思政工作的科学内容。此外,还应看到对网络舆情来讲,其出现的原因是复杂的,需要根据网络管理法规要求,对于网站的建立、相关论坛及用户实名注册等工作,进行严格管控,创建科学的网络信息过滤和防护体系,建立网络安全预警管控体系,因此,需要建立网络舆情突发事件计划与信息处理报送流程,强化不同部门间的配合,提升对重大网络突发事件管控能力,创建网络管理预案,确定指导思想,确定部门及有关人员职责,掌握科W处置方法,在出现网络突发事件时,能快速将恶性信息进行屏蔽,重视事态发展的情况,进行科学处置,尽量消除恶性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当然也要关注与受众间的互动,充分确保其对自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和热点事件的知情权。网络环境的传播特点让舆情信息的传播速度变快,受众在不了解突发舆情事件的真实情况下,就会受到虚假信息误导,为此,必须借助网络平台主动信息,引导舆论正确方向,建立突发事件化解机制,构筑良好的舆论氛围。
善于汲取网络舆论场中思政的鲜活素材,提高网络舆论引导的实效性
在网络舆论场中做好思政工作,要善于从网络舆论信息中获得思政工作的鲜活素材。网络舆论场中传递的信息不仅有正面信息,也包含负面信息,正面信息源自生活中的正能量,理论自然蕴含在这些正面信息中,形态日渐丰富,提高了理论的可信度,更容易被受众所接受。所以,在开展思政工作过程中,应善于吸取健康内容,将其作为思政工作素材,全面丰富教学内容,善于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解释理论的客观性与科学性。作为思政工作者要善于把控网络舆论信息源的价值,探索正能量的内容,系统贯彻主流价值意识,实现网络舆论价值场和书本、现实中的价值场紧密结合,让受众能主动接受理论,当然,也可根据现实情况,适当选择负面案例,作为重要补充,反衬正能量的重要性,更好地彰显思政工作的价值效益。
对网络舆论进行科学认知的同时,也要提高网络舆论引导能力。一是提升网络舆论引导者的素养。从事网络舆论引导的工作者应有敏锐的立场、强劲的洞察力,还要掌握网络信息管理技术方面的知识以及要具有良好的网络道德素养,善于遵守互联网信息传播规律,运用好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引导公众舆论。二是强化网络阵地建设,提高网络传播力。在开展网络舆论引导过程中,尤其是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广泛运用的情况下,要把握舆论引导权,提高网站公信力、吸引力,重视利用微博等自媒体开展宣传,强化宣传队伍建设,创建科学宣传方式。当然,也要建立网络舆论引导的信息公开平台。创建科学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利于舆论引导工作,能有效做好和受众的沟通工作。通过运用新媒体与受众的互动,让受众能快捷获取完整资讯,赢得舆论引导的话语权,减少失实性报道的传播。同时,也要注意在进行引导的过程中,充分尊重受众话语权、知情权和参与权。
此外,还要不断净化网络思政工作环境。网络环境下,某些错误的舆论容易对受众产生错误引导,必须做好网络舆论场中思政工作环境的净化工作。一是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网络舆论的约束力,提升自觉性,避免负面言论的出现。二是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网络舆论场的监督监管工作,避免不良信息的传播,也要落实网络实名制,规范网络舆论行为。三是激发广大公民的责任感,遇到不健康网络或网络舆论事件,及时进行举报,构筑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
总之,网络舆论场为思政工作提供了新平台,但是也要看到网络舆论场中思政工作也面临新挑战,为此,在网络舆论场中做好思政工作,既要做好网络舆论信息的收集、研判工作,建立预警与应急处置系统,善于汲取网络舆论场中思政的鲜活素材,也要努力提高网络舆论引导的实效性,净化网络思政工作环境,提高网络舆论场中思政工作实效性。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学院)
【参考文献】
(二)以推进省市共建为契机,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以省局与市政府签署共建药品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为契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大力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为提高我市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搭建了更高的平台。一是强化生产源头监管。市局把新版GMP实施推进工作纳入年度药品安全监管要点,积极落实新版GMP实施的相关要求,推动企业实施新版GMP,已有3家企业通过了新版GMP。结合问题胶囊的排查,对企业委托检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使企业把好进厂原辅料关。重点关注中标价格与生产成本倒挂品种的生产,重点检查近年在市场抽查不合格的基本药物品种生产,突出做好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二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组织开展GSP认证及跟踪检查。组织全市13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签订承诺书,建立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档案,并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强化对基本药物定点配送企业的监管。三是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对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生产企业进行规范检查,对有举报的3家企业进行核查。组织企业对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规》进行自查自纠,对56家经营企业经营状况开展检查。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检查,积极做好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不良事件回顾性检查及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等综合业务工作。四是药品示范县创建扎实推进。对参创的、洪泽、盱眙、淮阴4县区开展2次督查,确保年内按期完成创建任务。
(三)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国家局、省局统一部署,及时启动部署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进货来源把关不严或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销资质档案不全、处方药销售不符合规定要求、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含兴奋剂制剂、超方式或超范围经营、执业药师不在岗、冷链管理不符合要求、远程监管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严格涉药广告监管。全市共监测广告1716条,共提请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95个,13个品种被省局暂停销售。二是加强协作联动。加强稽查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四方联席会议”、“7+1”药品稽查联防协作、打假保名牌、重大案件查处奖励等制度机制,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能。今年相继查办了张某、王某等人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案,贾某等人利用邮政快递销售假药等4起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1.16亿元,已抓获制假售假涉案人员121人,网上追逃76人;其中2起案件被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2起案件被国家局督办;3起案件被省局督办,有力净化了全市药品市场秩序。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强药品抽验工作,注重风险研判,抽样药品1421批次,其中基本药物评价694批次,技术支撑作用发挥明显。突出做好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处置工作。铬超标事件曝光之后,全系统在第一时间相应,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对药用空心胶囊、药用明胶及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关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和批批检工作,该事件始终处于有序可控的状态。
(四)以开展创先争优为载体,着力加强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大力弘扬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责任心、主动性和凝聚力。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三进三帮”活动,了解群众意愿,倾听基层声音,帮助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对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部署决策、年度重点工作开展督查,重点对学校食品安全、药品示范创建、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责任体系建设、保密工作重点进行了督查督办,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打造群众满意民心工程。开通12331咨询投诉举报热线,深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活动、“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组织参选全省百佳执业药师、开展执业药师为社会公众合理用药服务等活动,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帮助群众解决饮食用药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做好人事人才工作。加强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对清河、清浦、淮阴、四区5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三是创造条件推进职能调整。科学划分监管事权,清河区局、清浦区局正式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现更名扩项,并加挂“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增加事业编制20名;保健食品、化妆品扩项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食品通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初评。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获市编委同意成立,核定事业编制15名。四是加强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做好省市组织的各级各类学习培训工作,选拔7名同志参加医疗器械、食品工程硕士班,大力培养专业监管人才。
(五)以抓落实彰特色为主题,突出加强党风廉政和软环境建设。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和市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市局党组年初工作会议上与各县(区)局分别签订了行风建设责任状,同时与市所和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机关全体人员向市局党组递交廉洁自律承诺书,形成层层签状、传递压力、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日常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继续深化警示教育活动,成效显著。三是抓好“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围绕全市惩防体系建设重点目标任务中第21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具体任务分解落实、监督检查,按照序时进度组织推进。四是廉政文化建设特色明显。深入挖掘和提炼特色亮点,形成了具有部门特色的廉政文化,荣获“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称号。省局在今年全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我们廉政文化创建工作进行了介绍,具有药监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全国有影响,先后接待了国家局、安徽、湖南、吉林省局及省内外兄弟市局来我局参观考察调研。五是突出抓好101%服务制度建设。新建完善五办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预约服务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五项制度,深入推进101%服务企业活动。
二、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思路
2013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围绕“依托两大抓手、实施两大行动、搭建两大平台、完善六大体系”的目标,着力细化指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服务民生,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保障能力,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提高全市人民民生幸福指数。
依托两大抓手,致力推进食品药品示范区建设步伐:依托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局市共建药品安全示范区两个抓手,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主体责任人”的监管责任体系,积极落实推进年度合作共建重点工作和具体事项,努力把打造成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的示范区、先行区、创新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
实施两大行动,全力提高食品药品市场安全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民生幸福行动的部署,分别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行动计划。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方面,继续在高平台上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提升加强餐饮服务监管业务能力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执法监察“放心行动”,强化食品安全执法责任和信用管理“两大体系”建设,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厨房”等建设工程,严格责任督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维护公众饮食消费安全。药品安全行动计划方面,严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突出做好基本药物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企业专项检查。完善打假办案联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平台,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持打假治劣和查办大要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稽查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处置突发食品药品事件。
搭建两大平台,大力拓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领域:
2014年8月12日至18日。
二、整治重点
以食用油生产加工及以食用油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及无证无照食用油生产加工窝点、食用油批发零售店、餐饮服务单位、大型超市、食杂店、孕婴店等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工作措施
(一)食用油市场监管
1、各镇所重点对本辖区内的食用油摸底检查,要结合县局转发市局《关于加强食用油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详细做好检查记录,摸清辖区内从事食用油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户数。
2、重点检查食用油加工环节。严格落实食用油加工许可制度,将单纯的食用油(土榨油)来料加工点纳入日常监管,并规范提升,逐步减少数量。督促食用油加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要求食用油小作坊在8月1日后,提供的包装物需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并且要在包装物上粘贴简易标识,其内容最少需包括:备案编号、作坊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原料名称、配料成分、加工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只能在加工现场零售,不得从事批发业务,不得向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销售散装食用油。
3、重点检查食用油流通环节。全面落实食用油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要求经销商不得将大包装拆零进行散装食用油销售,不得销售无包装、循环包装、无QS标志,无标签标识、超保质期等的食用油,并对8月1日前尚未销售完的散装食用油,到所在镇食药监管所报备,限期尽快销售完毕。
4、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使用食用油的监管。严格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使用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全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进货查验制度,要求餐饮单位使用预包装食用油及定点采购食用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对餐厨废弃物建立处置台账。
(二)乳制品市场监管
1、完善进货查验制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购入乳制品时,应核实销售乳制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验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购入假冒伪劣产品,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
2、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要求婴幼儿乳粉经营单位必须建立进销货台账,并详细记录;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商、孕婴店、大中型超市为重点对象;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店等进行经常性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市场供应工作。保证国庆前后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市场供应,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并关系到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各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已经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市场供应。
二、强化生产环节监管,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要重点围绕高毒农药、饲料添加剂和水产养殖中违规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等问题,依法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推广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强化环境监测与治理,推动农产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与加工,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要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制售、使用禁用药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