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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2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05-0327-01
1 存在的问题
1.1 乡镇招投标体制不够健全
虽然大多数乡镇成立了招投标委托中心领导小组,但个别乡镇还存在任命纪委干部为招投标中心主任的现象,这实际上是集运动员与监督员于一体,不利于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县(区)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缺乏有效的领导管理和必要的业务指导。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也缺乏对村(居)应上报县或镇招投标的项目工程进行指导、编制招标方案[1-2]。
1.2 乡镇招投标人员素质不高
乡镇招投标工作人员大多是非专业的兼职人员,缺乏招投标业务知识,兼职人员也没有很多心思钻研业务知识。乡镇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领导也不固定,有纪委分管的、有农业分管的、有企业分管的等,造成部门管理混乱,没有具体的上级主管部门来指导和规范招投标工作。很多乡镇招投标中心没有随机抽调专家评委而是由乡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评标专家。
1.3 乡镇招投标环节存在弊端
个别工作人员没有按程序和时间节点规范操作,存在招标公告信息不及时的现象,有的没有在相关网站;有的把不该公开的信息透露;有的村(居)业主把工程预算书和预算审核书由同一家单位编制和审核或直接指定招标人(企业)代办编制“两书”;有的招标书及合同书编制不规范;有的标后工程质量管理跟踪监管不到位;有的投标人存在开具多家挂靠企业委托书进行围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标等违标行为;有的中标后将工程整体肢解拆包、转包,导致出现豆腐渣工程。
2 主要原因
2.1 领导干部不管
有的乡镇领导未将招投标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他们认为招投标工作交给招投标委托中心处理即可,往往把招投标工作看作是一种应付形式,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时未配备专业人员充实队伍。未真正关心和支持招投标这项工作,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平时也较少过问招投标的相关事宜。
2.2 工作人员不专
大多数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工作人员是非专业的兼职人员,他们主要把时间和精力花在系统内的本职工作,较少花在兼职工作上。他们对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等缺乏深入研究,更少有创新可言。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为方便,经常采取过于简单的程序,如邀请标的方式。虽然邀请3家有资质的公司参加招投标,而实际上多数是由同一个承包商去开具的委托书。无论哪家公司中标都是同一个承包商,只不过是管理费给哪家公司的问题。甚至也有直接指定某一家公司中标的现象。3万元以上的村集体工程未经过招投标程序是违法的,但通过以上的“招投标”即可披上合法的外衣,这样显然无法有效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导致腐败滋生。
2.3 投标人员不遵
投标人员为了能够揽下工程,想方设法地逃避监督管理。他们本身就不够重视,千方百计地促使项目不招标或招标不成功,有的甚至发展成阻挠招投标,或者通过人际关系或行贿等手段取得中标单位。他们往往认为村级工程还是由村里自己负责的好,习惯于采取老思路、老方法。但实际上,近几年来,全市在招投标工作中出现腐败的情况却屡见不鲜,已充分地说明了莆田市乡镇招投标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的漏洞和问题,亟待从更高要求上规范和完善招投标工作,而认识的提高则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保障。
3 对策
仙游县为规范村(居)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领域的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村级招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基层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招投标程序“三坚持”,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3.1 坚持简化环节、提高效能的原则
在规范招投标活动的前提下,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能,不能增加基层负担。利用电子监察进行科技防腐,试行无纸化的电子招投标,以省时、省力、省钱、增效能。规定单项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下、批量采购在5万元以下(含年累计),单位可自行采购。单项金额超过2万元(含2万元)、批量采购在5万~20万元(含5万元和20万元)(含年累计),应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超过限额的需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3.2 坚持统一委托、集中招标的原则
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签订“招投标委托协议书”,实行统一委托、集中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村集体的招投标活动,加强县、镇两级招投标活动的联动管理。县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咨询等。规定投资估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万~3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或经报批的总额在30万~100万元的一事一议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入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委托招投标,超过以上最高限额的必须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
3.3 坚持自主决策、权益不变的原则
在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收益权和决策自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平台,不断规范招投标行为,为实现国有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经济效益。规定镇村两级所有企事业股权及房屋、车辆、林木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的转让或出租,海域、土地、山林果场及其他集体资产使用权、经营权的发包、出租等的产权交易都要进入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委托招投标[3-4]。
4 参考文献
[1] 李秋珍.浅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广东建材,2008(2):136-138.
中图分类号:U41 文献标识码:A
农村公路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我国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它对于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招投标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源头工作,从源头工作加强监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合格完成的关键。规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的客观要求,也是确保我国农村公路建设更快更好发展的制度性保证。下面简要分析我国农村公路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加强招投标管理的对策。
一、农村公路的特点
1 设计资料不规范,招投标的基准不稳定。当前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受资金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大多数未经具有正规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通常只是由几个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简单的测量和绘制简单的图纸,设计所考虑的因素不够齐全,工程量不够准确,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变更,给招投标工作带来了很大麻烦。
2 规模小、投资少、建设标准低,投标单位参差不齐。农村公路通常里程短、路幅窄、建设标准低,其投资规模和施工利润也较低,使得一些资质高、信誉好、施工技术实力雄厚的施工单位不愿参与到农村公路工程的投标活动,严重制约了农村公路建设的正常发展。
3 招投标过程简单,过于形式化。通常农村公路工程的招投标没有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范本要求的过程进行,程序和文件资料上都不是很规范,有的仅仅是为应付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检查而搞一个形式而已,而主要是由领导来决定中标单位。
二、农村公路项目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建筑市场行为欠规范,行政干预大。《招投标法》对招投标的一些环节缺乏强制性规定,尤其对资格预审和评标等关键环节规定过粗,标底的地位和作用没有明确,存在一些可以人为调控的因素,如利用资格预审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入围,利用评标办法中的人为因素操纵评标结果或控制中标单位。有的行政领导为突出政绩和节约资金,直接干预招投标活动,要求招标活动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完成,有的甚至要求施工队伍先进场施工后补招投标手续。或部分领导与投标人有着某种联系,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利用职权之便使之中标,从中谋取暴利的现象比比皆是。
2 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现象严重。在我国许多农村地区,农村公路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普遍存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现象,一些行政领导存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有的直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的地域、行业,还有的暗地里阻止外地域的企业参与投标或中标,还有的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必须采用某厂家的材料。这种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现象,不仅会制约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会影响农村公路建设队伍的选择,从而影响农村公路的顺利建设。
3 招投标中“围标”与“陪标”现象较严重。在一些农村公路招投标过程中,有部分资质较低或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为了中标,投标时挂靠在资质较高的施工单位,借用别人的资质进行投标,还有的施工单位选择互相陪标,以便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还有的施工队伍肆意拿来多家企业证件进行围标、买标,严重扰乱了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秩序,并且监督机关难以监控,容易给农村公路的施工质量留下隐患。
4 资金筹措困难。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农村公路交通建设是靠中央定量补助,其余的由地方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投入,目前多数农村公路的修建资金是各地方政府自筹的,而很多地方的区县、乡镇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资金筹集难,资金到位能力相对较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有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垫资,一些资质和信誉较好的施工单位认为无利可图而不进行投标,一些信誉较差的施工队伍乘虚而入,极大地影响了工程质量。
三、加强农村公路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对策
1 建立有效监督机制,监督招投标全过程。需要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农村公路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切实加大督查力度,以解决农村公路招投标活动不规范、地方干预大等弊端。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或县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管理机制,成立相关的监督小组,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农村公路招标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重点监督和防范行贿受贿、地方保护和暗箱操作等不法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不得干预招标人正当的招标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能,确保农村公路招投标活动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强化社会的监督,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要加大宣传,让农民群众明白他们是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大受益者,让他们关心、关注、支持招投标工作,及时发现和举报公路招投标及建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2 建立农村公路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由于县乡政府机构缺乏公路建设相关的专家和技术人才,大多是由行政人员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的评标,使得评标过程和结果均缺乏合理性和公平性。因而交通主管部门应以县或较小市为单位,组织一批专业素质高、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素质高的公路工程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市级或县级农村公路专家库,并要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根据规模来从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人。为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可让县级专家库人员采取异地评标的办法,这样能有效避免评标过程中不法行为。
3强化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各部门相互监督,杜绝不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应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施工从业单位应定期进行信誉评价,公布其资信履约情况,加大政策优惠,吸引更多信誉好、技术质量雄厚的公路施工队伍参与到农村公路的招投标中,对那些工程施工质量差、信誉低、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的施工队伍,应禁止其参与到投标当中,以规范招投标活动,促使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规范发展。政府相关各部门共同参与农村公路招投标的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监督职能,严禁擅自简化程序和压价招标,做到招投标活动透明化公开化,杜绝“围标”“陪标”现象出现,并且对于出现的这类恶意破坏招投标工作的行为,应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其参与到农村公路的招投标活动,保证招投标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
4 多渠道落实资金,保证评标质量及工程的建设质量。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一般通过政府补助,当地乡镇以及村委自筹来进行解决,为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应尽可能的整合其他部门政策,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如国土部门的土地整理项目、水利小流域整治项目、农开办的农业开发项目、林业部门林道建设等,多渠道落实资金,积极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资金到位率,以确保农村公路工程资金充足,保障施工企业的生产效益,防止因出现垫资而使优秀施工队伍不愿投标,信誉差、素质差的施工队伍恶意压价抢标,确保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结语
总之,上述农村公路招投标中所存在的问题严重扰乱了农村公路建设市场,制约了农村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相关部门一定要不断探索,大胆创新,寻求新的管理方法和模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公路招投标工作再跨新台阶。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U415.13;TU72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3-0-01
前言
新时代背景下,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使得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与水平得以显著提升。同时,由于近年来我国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大,也使得农村经济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作为农村经济建设最为基本、也是基础性的建设内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也呈现出逐年递增的发展态势。然而,现阶段我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招投标管理环节,仍然处于能力较弱的阶段,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农村公路标段划分缺乏合理性、招投标形式相对单一、难以筹措到稳定资金等。对此,应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中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明确的分析与调整,并从中找寻出解决此类问题的相应对策,只有这样,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公路标段划分缺乏合理性
通常情况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进行施工标段划分时,不仅要考虑到公路建设的具体规模及建设条件,更要从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方面进行细致分析与研究。并且,要本着对公路施工有利的原则,进行施工标段的合理划分。然而,由于投标的施工单位较少,且资质参差不齐,若施工长度过长,则依靠单一施工企业则无法达到整体施工建设的需求,对此,进行招投标的交通部门便采用多标段形式进行施工范围的划分,此种做法虽能解决投标企业不足,以及资金与施工能力较弱等方面的问题,但却使农村公路建设施工的整体质量受到了影响。不仅不利于工程整体的连贯性,更使施工监管工作的工作量增加,同时,此种情况更不利于单一施工企业的机械化作业的开展。
(二)招标方式单一,且无法满足业务需求
对于招标的方式而言,通常会涉及到邀请招标、公开招标、以及议标等方式。而对于政府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则大多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以此来体现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以及公开性。但在通常情况下,由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普遍规模较小,且根据预算所拨发的资金有限,这使得很多施工企业能够从中获取到的利润相对较低,因此参与招投标的施工企业相对较少[1]。此种现象的出现,也将导致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并会伴随其他的问题出现,如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不符合公开招标的标准与要求,各类依靠外借资质的挂靠单位产生或暗中行贿受贿现象的发生。
(三)资金筹措方面的问题
由于农村地广人稀,若为满足所有农村人口的公路利用需求,进行农村公路建设是极其重要的工程。但由于农村公路计划是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将计划及任务下达至县交通部门,且能够根据所建公路工程的实际预算金额,每公里补助一部分资金,其他资金由乡镇和村社自筹。虽然此种情况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会受到一定的资金补助及政策扶持,但对于剩余投资资金的筹集,仍具有一定的难度。若资金筹措不足,不仅会影响到公路的建设施工质量与进度,更会使施工企业出现资金回笼困难,资金链难以维系的局面[2]。
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明确划分公路标段
对于农村公路标段划分不合理问题,主管招投标工作的交通部门,可与县政府或乡镇政府做积极的沟通。一方面,尽量寻找规模与资质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进行整体公路项目的统一施工,同时,要严格抓好监理工作,对于监理企业的资质也应做明确的要求。另一方面,若无法找寻到规模与资质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或需要通过设立多标段来完成公路施工,t应对各个小型施工企业或单位进行统一的培训,并对所应用到的材料、技术、以及机械设备等做统一的要求,以此来降低分段施工所带来的公路质量差异性,此外,所涉及到的监理工作也需由一家资质符合的单位进行统一监理。
(二)灵活运用招投标方式
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若本区域内缺少投标施工企业,则可通过更为灵活的招投标方式,将外地施工企业引入其中,并建立起相应的投标资源库或备选库,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储备够进行招投标活动的相关施工企业数目[3]。并对于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招标限额标准的农村公路项目,可通过其他招标方式进行招投标工作。如邀请招标或竞价方式的合理应用。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将招投标内容到政府相关的网站之中,并在设定招投标标准的基础上,利用施工企业预留的真实上传信息,作为备选库中的备份内容。通过多种类型的招投标方式,解决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难的问题。
(三)扩大资金筹集渠道
在对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筹集上,也应灵活多变,采用多样化的资金筹集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使资金问题得以解决。例如:转变传统依靠上级交通部门补助或地区自筹等方式进行的资金筹集活动,在引入其他投资项目的同时,可将公路建设项目作为附加条件,由上级交通部门与其他项目的投资企业,共同进行资金的注入,以此便可使交通部门与政府方面的压力降低,还能够一举多得,使农村的经济建设得到进一步的拓展与加强。
三、结语
综上所述,新形势下,随着我国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增强,使得农村很多基础性设施建设逐渐增多。其中,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即是其中重要的构成部分。对于农村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与不足,应通过扩大资金筹集渠道、灵活运用招投标方式、以及加强招投标管理等方式予以解决。唯有如此,才能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与进行,也才能为农村经济发展建设,贡献出相应的力量。
参考文献:
[1]何良香,江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及其对策[J].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2:11-13.
农村公路健康有序发展和建设质量提高与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启动千亿元工程,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总投资规模将不断增大,等级公路在路网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通公路的乡村比重进一步提高。论文大全。从“十五”国家做出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以来,“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又成为我省交通建设领域中的重中之重,也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农村公路建设又面临着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为此,加强农村公路监督管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人就如何加强我省农村公路监督管理谈以下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农村公路监督管理的重点
2004年以来,我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规模逐年增大,对我们行业监督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管理水平要求越来越高,但多年来对农村公路监督沿用的办法一直是等到工程完工后,对决算报告进行审查,检查其有无多计工程量、竣工决算资料等,但这种办法已脱离了现代行业监督职能的范畴。随着现在我省农村公路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建设项目监督也随着改变其工作重点和内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监督:
(一)工程招投标的全过程。农村公路建设投资项目从立项审批、工可、设计审查批复到工程公开(或邀请)招投标,都是监督的重点,以防止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的问题,而影响工程建设。另外,对施工、监理单位的施工资质、业绩及招投标操作过程、评标办法等都要列为监督的重点。
(二)主体工程。要对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防排水设施等构筑物的主体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并对建设项目有无超标准、超概算建设做为监督的重点。
(三)附属工程。如公路两侧的绿化、边沟、防护工程等。监督的重点应为有无夹带计划外工程,或人为改变设计方案,变相加大工程概算的问题。
(四)隐蔽工程。如桥涵、防护工程基础,竣工后无法检测和计量的工程。隐蔽工程因其隐蔽性和重要性而增加了监督的难度,监督的重点应放在核实设计要求和实际施工的差异上,如开挖设计标高、几何尺寸和基础用料质量与工程量等问题上。
(五)工程决算。即对建设单位提报的工程决算报告进行审计,依据国家、省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审查施工过程有无多计工程量、重复计量、多计取费用、乱摊销费用、挪用或转移建设资金等现象。
二、农村公路监督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由于近几年来,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如何做到既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又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有效监督,其监督的方法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一)招投标过程监督。招投标过程是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进入实质性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不仅能从施工能力、施工信誉等方面择优选定施工、监理单位,也通过合同管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进一步细化和控制,用经济、合同手段保证公路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论文大全。因此招投标工作是否规范、合法,将直接影响招投标结果的公正性以及投资的经济性,从以往经验和教训来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关系标、人情标,不仅使招标的目的难以从合同价上表现出来,也会为以后的施工管理和投资失控埋下隐患。具体监督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单位的招标(或招标)是否规范。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我省关于招投标工作有关规定,以法定招标程序从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来进行招投标的,在招标前要详细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总体实施办法、资格预审评审办法、评标实施细则等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应全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监督。监督时应从以下几方面检查招投标中有无违规现象:①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评标中是否有地区、行业的限制性(或排斥性)条款和做法;②按照国家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进行了公开招标,是否将该建设项目实施小范围的邀请招标、议标或将项目肢解而逃避招标等;③指定分包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的条件;④合同签订价及中标通知书的合同价是否为中标单位的中标价;⑤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实施办法中是否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我省关于招投标工作有关规定严重抵触的地方。
2、建设单位是否严格遵循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招标项目是否办理了工可、设计批复和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后进行招标的。坚决杜绝“三边”工程,即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这方面以往的经验教训已经不少,不征求群众意见和不深入实际调研,而强行上项目、盲目施工,只能是由于总体上考虑不到位,设计深度达不到而造成频繁返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也只能是劳民伤财,也是对国家和人民极不负责的表现。
3、建设单位是否在招标前将该项目的招标用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认真的对比审核。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用的施工图纸和按照招标文件上的各细目计量方法汇总出来的。它既是招投标时各投标单位报价的共同基础,也是合同签订后施工过程中变更、计量的基础。目前工程量清单基本上由设计单位编制,建设单位对其不进行认真复核,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图数量出入较大,会使合同价(或中标价)过高或过低,即使在中标以后另行调整,也会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留下较大的风险,特别是给施工单位申请变更埋下伏笔。因此,复核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项目施工过程监督。施工过程是履行合同、审批变更、对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和计量的过程,具有时间跨度大、可变因素多、矛盾集中、对工程决算影响大等特点,因此也是我们工程监督的重点和难点。在处理这个阶段的工程管理问题,应紧紧把握住合同这个原则,依照《交通部国内公路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进行处理。在这个阶段应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工作:
1、履约保函及预付款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提交。履约保函的作用是保证施工单位能按合同规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银行担保,其有效期至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颁发交工证书之日。施工单位应按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保函,未提交之前不得签订施工合同协议。预付款的作用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用于开工前准备工作启动资金,按工程进度以一定比例分期从施工单位各月报的中期价款结算中扣回,至到全部扣回之日起失效。
2、重点加强工程量清单的合同内计量工作。工程量清单计量一般是根据每月完成的合同内实物工作量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准予计量的工程细目,它有阶段性、按实计量的特点。根据这个特点,应在施工过程中来进行控制,而不是依靠事后发现超计量以后再扣回。论文大全。业主代表均应认真学习合同文件和招标文件中的计量条款,心中应明确哪些项目可以计量,哪些项目不能计量,属于包含在其他工程项目中的内容均不能单独计量,业主代表应重点审核施工期内各工程细目的合同内计量总额是否超出调整后的清单总额,对于超出的项目应查找原因,与总监办及时予以核减。
3、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变更设计工作。变更设计是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最大的因素,但客观的讲,任何工程项目都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变更设计;变更设计既可以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也可以由施工单位提出。对于这方面要从以下几点引起注意:①变更设计是否有必要,是否有施工单位和设计代表通过变更将低单价细目更改为高单价细目的现象。②是否清单上已有适合或类似的项目单价,而另行审批单价的现象;在批复新的合同外单价时,应根据合同及实际情况认真编写审核批复意见,经相关部门会签,总监签发。不得随意无根据批复。③对于同时有核增核减的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是否在核增的同时对相关细目数量进行了核减。④对于招标文件或投标书中明确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施工方案、材料、机械、施工配合费用,是否通过变更予以变相支付。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监督管理的建议
要提高监督质量,就必须改进方式、方法和手段。首先是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全过程把关,要从工程立项、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材料采购、现场勘查、工程变更、竣工决算等环节都要有监督人员的参与或进行实质性的监督,这也是加强工程管理、减少舞弊现象、提高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在实施全程监督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是要根据《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参与招投标工作,对工程投标报价、评审实施监督;二是要从招投标投诉举报方面入手,客观公正的进行调查和反映问题,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三是要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验证,必要是进行破坏性检查,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全部返工重做;四是加大对建设资金的监管力度,做到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五是要严把工程交竣工验收和财务审计关,根据竣工文件核实工程量,杜绝将计划外工程计入和多计重复计算工程量的现象发生,给国家和群众造成不必要经济上的损失及造成社会上不良的负面影响。
对各镇自主进行招投标的四级公路,严格按照《**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办法》的要求执行,如不能桉要求实施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巡查办将协同农路办共同进行处理,取消项目指标,上报市纪委备案,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到目前为止,我市农村公路开工率已达80%,各相关镇都能够按照招投标办法要求进行招投标。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抓手,抓住工作关键,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我局对工程建设市场中易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重点环节,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细化完善了《**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办法》、《**市农村公路考核办法》、《**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纪检监察巡查工作制度》、《**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党风廉政信息员聘任工作制度》,规范约束有关人员的行为。突出抓了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廉政信息员和义务监督员全部实行挂牌上岗。今年上半年,巡查办聘请了11名党风廉政信息员(每镇1名),每个工程建设项目聘任2名义务监督员,并全部实行挂牌上岗,协助我市农村公路纪检巡查工作,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保障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依靠公示牌、《告全体村民书》与张贴廉政标语等形式进一步增镇通镇公路公示牌按统一格式制作,表面用防水雨布,树立在工程起点醒目的位置上。告全体村民书每条路发放2至3份,上半年共发放100余份,今年6月,开通了*两个举报邮箱,将邮箱地址与《告全体村民书》一起在农村公路建设现场公示。村民如对身边在建的农村公路有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廉政建设方面的举报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箱与**市交通局农巡办联系,农巡办将安排专人每天收集整理并予以处理。举报邮箱的设立,方便了群众举报,增强了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力度;三是定期召开项目经理、监理人员、廉政信息员会议。上半年共召开了3次项目经理和监理人员会议,召开了2次党风廉政信息员会议,以会代训。通过教育学习,大部分项目经理、监理、廉政信息员对农村公路党风廉政建设有了充分的了解,更好的配合和支持巡查办工作;四是推行“三合同制”。工程开工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与施工合同同时签订,我局去年所有镇通镇公路廉政合同签订时,都邀请市纪委、市检察院的领导参加,并且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所有在建项目经理、监理全部参加讲座,邀请市检察院预防局同志进行专题辅导。安全合同正在积极推行过程中,力争今年推行到位,巡查办还采取如开座谈会、现场巡查、走访群众等形式,不定期地对相关单位执行合同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合同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合同执行到位;五是推行“五公开”制。做到项目实施方案公开、招投标公开、建设情况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工程管理情况公开;六是明确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为了率先垂范,树立廉洁形象,我们从内部做起,从小事做起,农路办专门制了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接受乡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宴请。
通过以上举措,努力将纪检监察巡查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坚持纪检监察巡查与政府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并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增强监督效果,严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力保为民的实事办实办好。
三、以巡查简报为平台,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农村公路全面推进
今来,我们继续坚持将《**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巡查简报》作为工作平台,推行巡查简报制度,及时向各镇及相关部门反映巡查情况。简报主要将平时巡查情况以及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方面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对有些做的不到位的甚至是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通报批评,做到表扬先进、促进后进、鞭策不进。市纪委执法室也根据我们简报中指出的存在问题,及时与相关镇联系,要求各镇围绕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通过巡查简报制度的推行,有效促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良性循环。
四、以日常巡查工作为基础,全面监管,切实落实巡查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我们严格按照农村公路纪检巡查工作制度对我市农村公路实行全过程监管。每月对所有在建项目巡查一次,并将定期巡查向不定期巡查延伸,每月组织两次定期检查,每次不少于两天。同时我们在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及时与市纪委执法室联系,争取市纪委的帮助,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20*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严格按照纪检监察巡查工作要求,按照“全面监管、有所侧重”的工作思路(即对农村公路建设中招投标、质量、资金使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全面监管,重点抓好招投标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开展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工作,确保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
1、加强对工程质量体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泰州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对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严把材料准入关、检测关,依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进行监管,确保工程按质按期施工,按规定程序验收。
2、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本次启动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共14个,其中改造项目11个,建设面积9400平方米;维修项目3个,维修面积4192平方米,计划投入资金418.9万元。
二、工程管理
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由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县教育体育局具体实施。项目工程的实施坚持正规设计、持证施工、专业质量检查监督和规范性验收的原则,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和建筑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招投标办法
所有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招投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公平、公开、公正、有序地进行。1、招投标办法采取由县危改办核定资质,公布造价,投标单位提出让利值,以抽签的方式抽出让利标准,让利值最接近让利标准的为中标单位;2、招投标企业必须是三级以上并已年检的建筑施工企业;3、在以往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工程建设中工程质量较差、诚信度不高或出过安全事故的项目经理三年之内不得参加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投标;4、每个项目经理只能参加1-2个项目的投标;5、所有项目经理须亲自参加招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否则取消中标资格;6、工程造价控制在420元/㎡之内。让利值控制在1.1--3.5%幅度内(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7、所有工程竣工后,都必须由县决算中心进行结算。
四、质量管理
为确保改扩建工程质量,聘请县监理公司进行项目工程质量监理,教育体育局校建办负责项目的管理及工程质量的监督,所有隐蔽工程都要作好记录,并由甲、乙、监理公司工程师、教体局校建办四方签字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主要材料需要经检测后方可使用。
五、资金管理
由县财政局按照县危改领导小组的安排拨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设立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规范化管理。县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实行按进度拨款,工程基础完工拨30%,主体完工拨付至75%,竣工验收后拨付至95%,5%保质金一年保修期满后拨付。资金拨付程序:由监理公司工程师、项目所在学校校长、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查后,报县政府审核拨付。
六、工程进度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抓手,抓住工作关键,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通过以上举措,努力将纪检监察巡查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坚持纪检监察巡查与政府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并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增强监督效果,严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力保为民的实事办实办好。
三、以巡查简报为平台,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农村公路全面推进
今来,我们继续坚持将《**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巡查简报》作为工作平台,推行巡查简报制度,及时向各镇及相关部门反映巡查情况。简报主要将平时巡查情况以及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方面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对有些做的不到位的甚至是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通报批评,做到表扬先进、促进后进、鞭策不进。市纪委执法室也根据我们简报中指出的存在问题,及时与相关镇联系,要求各镇围绕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通过巡查简报制度的推行,有效促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良性循环。
四、以日常巡查工作为基础,全面监管,切实落实巡查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我们严格按照农村公路纪检巡查工作制度对我市农村公路实行全过程监管。每月对所有在建项目巡查一次,并将定期巡查向不定期巡查延伸,每月组织两次定期检查,每次不少于两天。同时我们在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及时与市纪委执法室联系,争取市纪委的帮助,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2008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严格按照纪检监察巡查工作要求,按照“全面监管、有所侧重”的工作思路(即对农村公路建设中招投标、质量、资金使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全面监管,重点抓好招投标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开展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工作,确保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
1、加强对工程质量体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泰州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对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严把材料准入关、检测关,依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进行监管,确保工程按质按期施工,按规定程序验收。
2、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加速新型城市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我们把建设和谐街道、和谐农村作为头等大事全力予以推进。根据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主要围绕民生工程,积极推进城区整体建设。
1、做好老小区改造工程。按照区政府**年投资项目计划,投资800万元对东升新村、长河新村、新堰头、医院南侧等老小区进行改造。经深入调查研究、方案设计、工程项目立项及概算报审等前期工作,现已按计划进入工程实施阶段。
2、按计划做好老骆霞线青峙岭路段拓宽工程。为解决老骆霞线青峙岭路段道路交通安全,投资100万元拓宽该路段,新建人行道、路灯及绿化等设施。在完成工程方案设计、规划选址、工程立项、方案会审、概预算评审、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之后,工程已按计划组织施工,将于12月底完成工程建设。
3、浦山大桥改造工程。根据**年农村公路联网改造计划,**年12月8号开工建设、投资159.8万元的浦山大桥改造工程已于**年5月8号竣工通车。
4、桥东街拓宽工程。根据工程计划,投资250万元(不含拆迁资金3000万元)对桥东街进行拓宽改造。该工程需拆迁住户18户,房屋3138平方米,计划建设道路长280米,宽25米。现已基本完成拆迁前准备工作,计划12月份开始组织拆迁,**年3月开始组织工程进场施工。
5、滨海快速路的小桥改造工程。滨海快速路的无名小桥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现已是危桥。经区政府批复,计划投资22万元的无名小桥改造工程,已按计划于7月全面竣工通车。
6、XX山顶公园建设工程。计划投资110万元的XX山顶公园建设工程是**年的在建工程。该工程于**年3月上旬续建开工,5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成,6月底完成绿化等附属工程,于7月17日举行了揭幕仪式,正式开园。
7、按计划落实好市政建设项目。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年开发区市政公司完成的工程项目有:笠山路污水管修复工程,小港大桥西侧道路修复工程,桥东老区、安置区砼路面浇筑工程,半路洋居民路灯安装工程,小浃江河坎修筑工程,蔚斗社区文化广场及门球场建设工程,金鸡山排洪沟清理工程,**年的公厕、垃圾亭改造工程以及长河新村、原开发区老年活动中心的绿化工程、半路洋老居民区给水管道改造工程,青峙区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东升社区老年协会会所建设工程和工业区围墙外绿化改造工程等。
(二)规范农民私人建房管理,严格执行规划审批程序
农民住房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规划审批过程中与土地管理所等部门,共同深入各村了解建房户情况,严格按照规划以及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经过对每个建房户进行反复核查,精准测量,不仅使审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而且得到了建房户的满意和认可。**年共计处理私人建房申报29户,已核实审批16户,核实用地面积1537平方米、建筑面积2648平方米。
在规范建房审批程序和加强建房管理的同时,还认真做好农户建房需求的调查工作,初步掌握辖区内农户建房的需求总量及结构,了解申请建房户的家庭经济状况等,为上级部门推进农村住房改造与建设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三)加强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平台建设,促进招投标工程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XX街道招投标分中心自**年9月成立以来,始终按照开发区政府招投标管理中心的工作部署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北仑区(开发区)街道(乡镇)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仑政办[**]115号),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年XX街道招投标分中心主要做了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街道招投标分中心管理平台建设。通过街道招投标分中心管理平台建设,规范了招投标程序,进一步扩大了公共资源的管理范围。
2、制定出台招投标考核办法。**年XX街道招投标管理分中心通过制定出台街道、社区、村小型项目招投标考核办法,严格控制了小型项目的“擅招”现象。
3、全面参与小型工程招投标工作。**年XX街道招投标分中心全面参与了2个村级工程(东升社区办公室加层工程、渡头社区老年活动室装修工程),4个街道工程(五指山坟墓拆迁、城区卫生保洁、老小区改造监理、青峙社区装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这6个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中标总价为236万元,比标底总价265万元,节约了29万元。
(四)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年我们结合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特点,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没有出现各类安全事故。
1、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年注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并要求每季度上报自查情况,坚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
2、配合区建设局对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年9月我们配合区建设局对辖区内的建设施工单位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个别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人员不到位、记录台账不规范等问题,并发现脚手架搭设、配电箱配置及安装不规范等安全隐患。区建设局对有问题的建设施工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以上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责令其限期予以纠正。
(五)全面完善城市管理机制,切实履行管理工作职能
**年城管执法中队认真落实街道的总体工作目标,结合上年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克服了人员少、基础设施薄弱等困难,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比较大的成效。
1、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历史遗留原因,XX街道辖区内不少居民私自偷建、抢建、强建房的现象比较严重。为了骗取政府的拆迁安置补偿,各种违章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为此,针对群众数量的日渐增多和要求大力整治违章建设行为的强烈呼声,我们迅速地采取了打击违法建设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经过实行“网格化”管理,采取“分散巡检集中拆除”等办法,收到了重点打击、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年共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2份,查处李隘村、青峙村、曙光弄、下邵路、蔚斗新村等处的违章建筑42余处,拆除违章建筑面积4049平方米。
2、继续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一年来,城管执法中队相继开展了菜场周边整治、跨门和占道经营整治、流动摊贩整治、乱吊挂整治、乱停放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液化气市场整治等40余次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简易程序处罚16起,罚款440元;扣押物品113起,其中立案58起。城管执法中队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全年说服教育1800余人次。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门前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包绿化的“四包”责任制,不仅使辖区内的市容环境有了较大的改观,也全面地提升的城市管理水平。
3、以民生为重,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始终坚持民生为重的工作理念,把工作的突破口放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把解决群众反映的事情作为为民办实事,为民排忧解难的重要内容,作为了解社情民意、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的重要渠道。**年接待受理各类和来人来电投诉共计178件,回复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4、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近一个时期,辖区内部分农村村民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现象十分严重,致使矿产资源遭受严重的破坏。街道城管中队面对这一严峻形势,认真落实街道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合理分配有限的人力资源,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力合作,积极配合土地管理所开展针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年10月,协助土地管理所共计查处青峙村、李隘村、林塘村等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25起,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活动9次,阻止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15起,暂扣挖掘机电脑主板18块。
(六)扎实做好市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市政管理水平
一是,认真做好区域内的道路照明、道路桥梁维修、污水提升、雨污水管网清理、小浃江河面保洁等市政管理方面的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区域内的公厕管理、垃圾箱改造、垃圾清运、建设垃圾处置等环境卫生方面的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养护方面的工作。
二、**年工作计划
**年,我们要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切实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出的全年工作目标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快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农村住房改造步伐。我们街道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农村住房改造工作已经进入了最关键的时期,我们科室要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优质保量的做好工作,全面完成农村住房改造指标。
2、按计划全面完成建设工程。一是完成投资计划800万元的东升新村、长河新村、新堰头、医院南侧等老小区改造工程。二是完成计划投资250万元(不含拆迁资金3000万元)的桥东街拓宽工程的拆迁安置工作。三是完成计划投资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四是完成城管大楼的室内外装修工程。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财政补助在10万元以上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法人都可以参加投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区交通局对全区农村公路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区监察局对全区农村公路招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凡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招投标工作开展前一周,必须上报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同时填报《渭滨区监察局项目实施监督表》,经区交通局审查,区监察局同意后,方可组织招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中,区道建设项目的招标由区交通局负责组织;镇(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招标,可以由区交通局统一组织,也可以在区交通局的指导下由项目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组织。
第七条招标人具备相应的招标能力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有难度,确需由机构组织的,招标人可以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第八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招标。
(一)工程项目已经立项目部门立项;
(二)设计文件已经交通局批复;
(三)招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了招标备案、告知等手续;
(四)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
第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第十条凡政府财政补助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市级以上至少2家主要媒体公告;政府财政补助资金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在区政府网站和至少1家市级媒体公告。公告日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公告须报区交通局审查,报区监察局备案,方可。公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技术标准、规模、投资情况、工期、实施地点和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时间和地点;
(四)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五)招标人认为应当公告或者告知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政府财政补助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标单位不得少于7家;政府财政补助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5家。
第十二条编制的招标文件须报区交通局和监察局审查同意,方可发售。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接受报名,资质审查;
(二)售招标文件,组织投标单位现场勘察;
(三)召开标前会议;
(四)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五)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六)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八)将招标过程中形成的报名结果、资质审查结果、评标结果、中标结果、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交通局备案;
第三章投标
第十四条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工程施工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且年检合格。每合同段在开标时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规定家数,少于规定家数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
(一)投标单位资质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必要的施工组织方案;
(三)工程量清单;施工机械设备清单;
(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必要资料;
(五)招标文件明确的其它内容。
第十六条投标人按招标人或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日前缴纳至招标单位,以招标人出具的到账证明为准,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第十七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密封后送达投标地点、递交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第四章开标
第十八条开标时间应于发标20日后组织进行,同时与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一致。确需提前的,需经所有投标单位同意后报监督部门审查方可组织开标。
第十九条开标由招标人或机构主持,邀请区交通局、区监察局和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未按时参加的,取消其开标资格。
第二十条开标时,由区交通局会同监察局检验各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是否与报名时一致,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
第二十一条投标资质、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保证金到帐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对开标过程公开公布,同时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招标人自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返还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必须到区交通局办理施工许可方可施工。凡通过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其项目经理必须持证上岗,对管理不善,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按国家有关项目建设质量管理程序处理。
第五章评标
第二十四条评标采取有拦标价的合理低价法,拦标价的确定必须在监察部门监督下,在交通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拦标价的确定按照混凝土路面(可含基层)每平方米的造价报价。其确定办法为:先由业主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现行市场价确定参考价,然后由镇、村干部和群众代表(不得低于5人)依据参考价分别确定分拦标价,各分拦标价的平均值即为最终拦标价。各分拦标价不得高于或低于参考价的5%,超出者即示为废分拦标价。
第二十六条评标办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依法设立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第二十七条依法经两次招投标仍未能确定施工单位时,可邀请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进行议标,但进行议标的项目需经监察和交通部门同意,且参与议标单位的家数不得少于本办法第11条规定的家数。
第六章监理
第二十八条政府补助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委托专业监理公司承担监理职责;50-100万元的项目必须邀请具备监理资质的专业人员承担监理职责;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邀请懂专业、会技术、责任心强的老党员或群众代表承担监理职责;监理方必须与业主签定工程监理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凡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施工单位实施的项目,其项目设计、实施方案、工程量、单价、总价等主要指标一经确定一般不再进行变更。因情况特殊,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区监察局和交通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变更。
关键词: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招投标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资产范围不断扩大,存量不断增多,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多年来通过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它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重要的物质基础。如何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对于改善农民的生产条件,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人均收入,保持农村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村级集体资产概念、范围
(一)农村集体资产概念
资产的概念一般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资产概念与会计学中的财产含义基本相同,指的是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财产,其中包括过去的活动形成的,现在拥有的可以以货币计量的,在未来可以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一般称其为经营性资产。广义的资产概念既包括经营性资产,也包括非经营性资产以及其他经济资源。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资产,是广义的资产,它既包括经营性资产,也包括非经营性资产,还包括资源性资产。
(二)农村集体资产的范围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是指各村及村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使用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农村集体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是指各村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使用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性资产,是指法律规定的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荒地、林木、山岭、水面等自然资源,这些资源不能以货币计量,一般采用承包、租赁和拍卖经营权等不同方式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根据上述资产的组合和分布状况,对于村级来说,农村集体资产的范围包括: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本身占有,使用的集体资产;二是村集体独资举办的企业或其他独立核算经济单位占有、使用的集体资产;三是村集体参股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事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和合作联营企业中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权益;四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出租,使用的集体资产;五是村集体所有的交通、水电、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文教、卫生、体育,福利等公共事业设施;六是属于村所有的其他资产。
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断发展,农村社会经济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部分村经营性资产已寥寥无几.基本上只有少量维持办公等非经营性活动所需的资产,比如办公室、机井、水囤,自来水,道路等办公和公益性资产、收入来源以资源性资产的承包收入为主。有些发展较早的村,村集体经济存量大,社会事务、村民福利等得到较好的安置。我街道王府村资产达5216万元,辖多处商场、企业,收入较大。每年福利费开支82万元。另有部分村,因为经营不当,资产接近为零或已是负资产,村组织动作困难。比如我街道朝阳村,资产曾达到4000多万元,由于村办企业破产,村集体资产用于抵偿贷款及其他债务等原因,现在账面资产只有500多万,实际上净资产已是负资产,村级组织织运营困难。部分发展较晚的村,因为城市规划及经济重点的变化,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新亮点,或者大量土地被征用,或者集体土地平地增值。比如我街道吕旺村原是不毛之地,去年一处废旧石坑通过招投标公开租赁40年,一次性收入46.3万元。涝埠村因为镇区城市化建设,土地得到迅速增值。
三、解决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各级要重视农村集体资产的变化,成立相关组织,为农村集体资产的建设和处置把好关。既要做好日常财务审计监督,又要建立资产资源备案制度,达到一定金额的资产资源的变动,要通过相关审批程序以及公开招投标,既达到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又防止村干部及相关人员的腐败现象发生。
(二)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工程招投标工作
不论资产的处置、资源的发包、各项建设项目的承建,都通过相关程序,公开投标,既体现了村级集体资产的应有价值,又杜绝了个别人的舞弊行为。招投标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资产招投标
集体企业资产不同于个体企业资产,它不是个人财产,而是全体村民共同拥有的财产,村干部无权开展大型资产的处置,必须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共同讨论有关问题,然后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单位进行公开投标。
2、资源招投标
村经济合作组织(含组级)所有的没有采取的荒山、荒滩、荒沟、荒丘、果园、养殖水面等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和拍卖,应当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承包金、租赁金、转让金应当公开竞标,确定价格。或由县级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源评估,并在村级事务公布栏中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作组织与使用方的相关合同,予以确定。特别要提的是中长期合同应考虑到物价上升的因素,要保证合同的合法、合理、公正。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要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3、工程投投标
修路、打井等公益性工程,也应当进行公开招标,即保证工各质量,又可以降低工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