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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农药市场情况分析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转基因作物导致新农药研发减少
据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教授胡笑形介绍,目前全球农药市场中,非专利农药在世界农药市场中占主导地位,重磅炸弹级农药占据市场重要地位,而全球转基因作物的发展导致新农药品种研发的减少。
非专利农药在世界农药市场中占主导地位。2011年全球销售超过5亿美元的16个品种中,尚在专利保护期内的品种只有3个,专利过期的13个品种的总销售额达到127.3亿美元,占农药总销售额的28.92%。预计到2023年,将有166个农药化合物的专利过期,估计新增市场价值超过110亿美元。胡笑形表示,非专利农药市场的发展空间巨大,非专利农药特别是专利即将过期的农药品种的开发一直是农药工业发展的热点与关键。
重磅炸弹级农药在市场中处于重要地位。现在把全球销售达到或超过5亿美元的农药称为重磅炸弹级农药。据2011年全球农药品种销售统计,共有16个品种的销售达到或超过5亿美元,其中除草剂6个、杀虫剂5个和杀菌剂5个。这16个品种的总销售占全球农药市场的1/3,足见重磅炸弹级农药品种的重要地位。
转基因作物的发展对全球农药市场产生影响。1996年转基因作物在全球商品化种植以来,种植面积连年持续增长,显示了极强的生命力。据外媒报道,2010年由于种植转基因作物减少农药使用量43.86万吨,减少环境影响17.9%。转基因作物的种植使全世界农药市场格局发生巨大变化。其一是三类农药的市场呈现不同的发展趋势,杀虫剂市场萎缩,除草剂市场增速下降,杀菌剂异军突起。胡笑形表示,由于抗虫棉、抗虫玉米的大面积种植,直接导致杀虫剂使用量的下降,抗除草剂作物的全球种植,特别是抗草甘膦作物的大面积种植,挤压了选择性除草剂的市场,许多公司减少了新除草剂的研发投入,延缓了除草剂市场的发展。由于至今尚无抗菌的转基因作物商品化种植,给杀菌剂提供了最大的发展空间;其二是农药品种的市场集中度大幅提高。17年来,以抗草甘膦作物为主导的转基因作物持续发展,给草甘膦带来了得天独厚的发展机遇;其三是世界跨国公司调整发展战略,将发展方向转向种子处理业务,加速开拓种子处理市场。目前,全球转基因种子市场规模已经接近传统种业的市场。全球转基因作物的发展导致了新农药品种研发的减少。
出口登记依托市场分析
世界农药市场的状况是我国农药出口登记的依据和基础,选择什么农药进行出口登记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全球农药市场格局和我国农药的工业水平,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的新农药开发仍然以非专利农药为主,特别是专利即将过期的品种,应当作为优先选择的开发对象。
选择和确定出口登记农药的目标市场也至关重要。首先考虑的目标市场是目前世界第一大的农药市场巴西和第二大农药市场美国,另外值得关注的是中东和非洲市场。胡笑形提醒,企业要认清自己的目标市场再确定出口登记,不要盲目地进行出口登记。
所谓连锁经营:一般是指在一个统一的品牌之下,通过直营、特许、托管、连营等方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实现统一品牌、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等模式的多店铺经营,使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
宜昌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把宜昌建成全国特色农产品生产大市。
根据这一规划,到2015年,宜昌要力争柑橘、茶叶、蔬菜、畜牧、水产、食用油六个产业综合产值过百亿元。“十二五”末,宜昌要建成中国一流、世界著名的柑橘主产区;建成中国一流、湖北第一的茶叶强市;建成国际知名的高山菜园;建成中部地区畜牧业强市;建成全国淡水鱼健康养殖示范区。为实现规划目标,宜昌各地大力发展以上这些产业,目前看来这些产业越来越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而这些产业中的许多都要与农药打交道,在宜昌农药市场极有潜力可挖。随着农户对农药市场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农药生产或销售企业对渠道混乱越来越厌恶,随着政府对农药市场的规范化呼声越来越强,随着消费者对农药市场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农药连锁经营因其有品牌、服务、价格等可能的优势,这种销售模式在宜昌大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现就农药连锁店的营销策略谈谈笔者自己的想法。
对于总部来说,为避免发展农药连锁店出现连而不锁的情况,在发展中宜稳健发展直营店,要确定统一的运营管理制度,并保证制度得到切实的贯彻实施,并能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作小范围灵活处理。此外要保证总部对货源、货品、渠道、价格的绝对控制,要设置总部代表与连锁店保持密切的联系,保证总部与连锁店之间信息的绝对畅通。
农药连锁店的名称:因农药连锁店面对的客户是农户,那么店名应该通俗、吉祥、易读易记。如利农、丰收、惠万家等都不错。
农药连锁店的店址:可按每隔多少公里设一个连锁店或按每几个行政村设一个连锁店来设店,店址一般选择在交通便利的路边或集镇上。
农药连锁店的店面装修:发展农药连锁店的公司总部应设计一套完整的农药连锁店店面装修指导书,从店面功能区域划分到店面各部分色调、材质、标识等细节都要有明确的规定,这样才能为农药连锁店实现统一的形象设计,便于农户、监管部门等利益相关者识别并记忆。
农药连锁店的产品:有形产品,总部应尽量选择自产产品或正规、知名厂商生产的产品,不提供高毒、高残留农药产品,全部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绿色新型农药,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农药出现在货架上,这样有助于农药连锁店品牌的塑造;无形产品,将销售与技术服务融为一体,农药连锁店的经营者或店员必须懂得专业的产品使用知识,能对农户进行技术服务,使销售和服务一体化,规范化。不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的连锁店很难超越当地的零售商,很难打造连锁企业品牌。根据农户反映的情况能给出科学的施药建议,更重要的是要对当地农户做好对症施药、适当用药、轮换用药、混合用药、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与培训,以增强农业种植者科学安全用药的意识,让种植者主动使用绿色农药,提高农药安全使用技术的到位率和覆盖率,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健康发展。
农药连锁店的价格、渠道策略:对农户而言,价格是柄重要的利器。在功效差不多的情况下,农户会挑选价格最低的产品。为了获得价格的优势,农药连锁店必须尽力建立其扁平化的渠道优势。总部若是农药生产企业,则通过直接面对农药连锁店发货,减少中间环节,可能会获得价格优势,总部若是农药销售企业,则通过大规模的采购获得更低的进价,也可能帮农药连锁店获得价格优势。可见农药连锁店要充分依托总部,尽可能获得价格的优势,这对于农药连锁店的生存至关重要。
农药连锁店的促销策略:广告策略,因农药的广告受众是农户,县市级电视广告、墙体广告、宣传彩页、宣传车沿路广播等广告形式,不仅费用成本相对较低,对于终端的农民朋友接触频率更高,也更喜闻乐见,有主意强化宣传效果。
技术培训会策略,举行针对农户的技术培训会,会议旨在提高农户病虫草害的识别能力、植保知识及植保套餐的配置能力,最后顺便介绍一下本连锁店适合当地的产品。这样可以让农户增强信任感。
送赠品策略,当农户购买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时,搭配赠送产品或礼品。借此鼓励农户多买、重复买。
老客户补贴策略,对于重复购买的老客户,办理VIP卡,规定消费达到一定数额给予现金或产品补贴。
田间示范会策略,即为了让农户简单直观地看到农药的效果,在当地找试验田示范,让农户去现场观摩,证明产品的功效。这也是体验营销的一种实践方式。
产品销售累计奖励策略,这是针对农药连锁店经营者进行的促销方式。总部事先制定详细的销售奖励计划,规定销量达到不同规模的奖励额度。这样有助于调动经营者的销售热情,激发销售潜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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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全市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大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推进农药管理配套法规建设,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以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规范农药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依法治理、科技促进、提升质量、确保安全”为目标,全面开展“提高农药质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的“双提双保”行动。通过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使全省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具体目标是:
(一)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药产品标签市场抽检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二)假证、冒证、伪造农药登记证现象控制在市场监测总数的4%以下。
(三)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确保年底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全到位。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案件,确保假冒伪劣及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等非登记成分等大案要案查处率达到100%。
(五)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按照省里部署,调查分析农药经营单位现状,开展好农药经营许可试点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摸清非高毒农药限制使用名单。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广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社会各界的农药法制意识。按新制定的我省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经营许可,做好农药管理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年活动
1、全力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规范农药经营秩序。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业局《关于做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备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确保到年底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全到位。在__市由政府下文禁止经营使用高毒农药产品的基础上,力争禁止经营使用高毒农药产品的区域逐步向全市延伸。
2、强化高毒农药监管,确保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力确保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在我市成功举办。一是加强对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监管和对非法生产窝点的打击,深入高毒农药和其他社会高度关注的生产企业督导检查,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在农药销售旺季,组织拉网式检查,重点打击违法经营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三是积极排查禁限用农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隐患,要在关键季节,对重点地区、重点作物的农药使用品种进行全面监控,杜绝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除禁限用高毒农药外,还要对三氯杀螨醇、百草枯、多菌灵、毒死蜱等农药重点关注,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3、加大农药市场抽检力度,开展农药质量提升行动。实行全市农药生产企业产品生产销售情况月报表制度,掌握自产农药产品产销动态、质量状况。建立农药经营单位市场检查记录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做好农药市场常规监管的基础上,要结合农时季节,在农药使用旺季,对小麦、玉米、果树、蔬菜用药、大棚用烟剂、种衣剂、卫生杀虫剂等开展专项抽查行动。各地要加强对农药产品质量的抽检工作,争取财政对抽检经费的支持,努力实现农药市场监管由标签管理向质量管理的重心转移,要对在市场执法检查中,从外观、标签、包装、价格、防效等方面可初步判断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农药产品进行抽检,提高执法有效性,确保农民用上合格农药产品。
4、狠抓农药案件查处,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通过采取市场抽检、群众举报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农药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特别是对擅自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假冒、伪造、无农药登记证;擅自修改农药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对典型的农药大要案件要在新闻媒体曝光,有力震慑违法分子。要强化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 司法的衔接机制。按照货值标准,及时移交,坚决杜绝应付、推脱、瞒报和“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的行为。实行案件查处奖惩制度。对历次农药监督抽查合格、在为农民服务、开发新产品、促进农业生产上有突出贡献的生产企业,在有关媒体上进行表扬。省设立案件查处奖励基金,对查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及时果断、措施有力并对外宣传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严重的市(县、区)进行通报批评。
5、打假扶优,继续开展“农药企业挂牌管理”和“四培育”活动。继续对农药生产企业实行挂牌动态管理,加强对违规企业跟踪。对没有问题的企业纳入“绿牌”管理,进行重点帮扶;对全国和全省监督抽查通报的标签违规企业纳入“黄牌”管理;对全国和全省监督抽查通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纳入“红牌”管理。“黄牌”、“红牌”管理的企业在整改结束前对涉及的产品暂不办理续展登记,并实行重点监控。省厅根据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公布企业挂牌管理动态,市县(市、区)要根据企业挂牌情况,分别做好跟踪服务和监管。继续开展“四培育”活动,坚持“公益性、公开性、公正性、权威性”的原则,对农药抽检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产品实行评选“一票否决”制度,通过表彰树立起农药行业学习的标兵和榜样。做到药生产企业监管到位率100%,农药经营单位监管到位率100%,
(二)做好农药广告和农药产品展销会的管理
要加强对农药广告的审查,与工商部门配合,加大对媒体农药广告的管理和宣传力度,对虚假宣传和未经审批刊登的农药广告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同时农业部门对企业的农药产品质量进行抽检。要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农药企业依法向农业部门提出广告申请,严格执行审查标准,杜绝不经审查批准农药广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药展销会的监管力度,并会同工商等部门,对发现问题的参展企业和产品及时查处。做到农药广告审批受理率100%。
(三)妥善处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
高度重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切实加强预警分级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事故处理工作。对发生人员安全事故的,要积极协助当地卫生等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按规定如实上报信息;对发生使用农药后作物出现药害症状的,首先报告当地政府进行处理;对于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当地政府处理较为困难的,应急预案2级以上的,要及时以政府名义上报。做好《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组建应急队伍,强化人员培训,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维护、样品检测、信息、配合协调等工作,尽最大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农药药害事故受处理率100%。
(四)以新《条例》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培训
《条例》出台以前,要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一是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调查及统计分析。要对目前的农药管理单位进行清理,调查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不同类型经营单位各自比例以及各自销售农药所占比例。在此基础上,科学确定许可条件,合理核定经营者数量,研究制定现存经营者处置方案。二是对拟禁止经营高毒农药、杀鼠剂的区域及进行定点经营的四类农药(在当地易产生药害、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生态环境和使用技术要求高的农药品种)进行调查,确定本辖区全部或部分地区拟禁止经营的农药品种和拟定点经营的农药品种,并提出本辖区《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布局规划》。三是按照省厅要求开展好农药经营许可试点工作,研究不同类别农药经营许可的条件、程序、管理办法,探索经营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办法等。
《条例》出台后,省厅将《条例》实施前一个月定为《条例》宣传月,各县市区要采取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电视讲座、印发解答画册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安排《条例》培训,由省负责市一级师资力量、农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农药登记办理人员的培训,市一级负责对基层农药执法和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培训,县负责经营人员培训,做到一般同志了解条例、负责同志熟悉条例、具体工作人员精通条例。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法制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市、县要有农药管理单位,乡镇要有农药监管人员,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农业局领导联系农药生产企业、监管人员联系农药经营企业的办法,做到监管到人,责任到人。农业行政部门、农药监管单位、农药执法人员不得参与农药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以其名义推荐、监制、监销农药产品。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保障监管经费。各县市区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农药市场监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农药市场监管开展情况的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阶段性总结,发现新问题要及时应对处理,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市区从20__年4月份开始,每月底前要向市农药检定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以数据和典型事例为依据。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同时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3),要求每月25日前上报市农药检定所。
(六)做好农药项目。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在栖霞市的蔬菜苹果生产基地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完善补贴模式。组织对农药经销商进行培训,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用药水平,向农民推荐放心农药。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2-4月,组织召开全市农药管理工作会议,部署20__年全市农药监管工作。
(二)4-6月,制定全市农药监管和法制建设年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实施方案,结合“两项制度”的推行,对全市农药经营单位进行清查统计,对在当地易产生药害、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生态环境和使用技术要求高的四类有风险农药进行调查,开展经营许可试点。
(三)4-10月,对涉嫌违规企业进行排查暗访、督促整改,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四)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抽查检查活动。4月,组织春季农药市场、小麦用药抽查;6月组织蔬菜、果树用药抽查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检查;7月组织卫生杀虫剂抽查;8月组织玉米用药专项 抽查和种衣剂抽查;11月份组织大棚等保护地用药抽查。5、10月对“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6-10月,开展蔬菜用药调研和专项治理活动;继续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治理活动,对涉嫌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查,开展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在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用化学品及植保展览会上评选出了2012中国农药出口前10强的企业。此次评选活动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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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在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用化学品及植保展览会上评选出了2012中国农药出口前10强的企业。此次评选活动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化工行业分会与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2012年中国海关出口数据共同评审。 据悉,国内出口农药的企业已达1000多家,此次评审是农药行业针对企业出口额展开的首次评审。10强企业的出口额都在1.7亿美元以上,出口总额达25亿美元。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润丰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好收成韦恩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仁信化工有限公司、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10家企业榜上有名。 据中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统计,2012年我国进出口农药总量达到166.10万吨,比上年增长14.6%;2012年农药进出口总金额达到84.9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94%。2012年我国农药出口181个国家和地区,与2011年持平。其中,2012年农药出口数量达到160.72万吨,比上年增长14.25%;出口金额达到79.2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12%。2012年农药进口数量为5.38万吨,比上年增长26.29%;农药进口金额为5.6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48%。 预计2013年我国农药进出口贸易趋势将呈现4个特点:由于各国对农药的重视力度逐渐增强,预计农药出口继续保持增长;制剂出口比例将进一步扩大;传统市场趋于饱和、竞争激烈,新兴市场增长速度会加快;农药大宗品种出口结构相对稳定,非农用农药发展速度预计加快。
(一)我国农药生产状况及结构
从表1看出,我国农药产量一路飙升,2004年农药生产总量87万吨,2014年就达到374.4万吨,10年增长4.3倍。十年来农药结构也发生巨大变化,2004年前后杀虫剂生产占比很大(1983年确切的数据是82.47%),至2014年下降至15%左右;除草剂的比例更是从1983年的0.34% 上升至2014年的48.2%。 2014年累计生产折百原药374.4万吨中,除草剂产量为180.3万吨,同比增长了2.8%;杀虫剂产量56.1万吨,同比下降4.8%;杀菌剂产量23.0万吨,同比小幅下降1.2%。除草剂产量占农药总产量的48.2%,杀菌剂产量占比6.1%,杀虫剂产量占农药总产量的15.0%。近年全球农药销售额中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重大概分别为50%、25%、25%左右。说明2014年我国农药结构基本上接近世界平均水平,只是杀菌剂还有一定的偏差。我国农药产量的持续上升和农药结构的不断改善,是我国成为农药出口大国的基本前提。
(二)我国已成为农药出口大国
我国是农药生产大国,也是出口大国,近年来出口量不断提升。截至2014年底,农药产量已占世界的三分之一以上。1994年我国农药出口量首次超过农药进口量,2004年我国农药出口就达到39.1万吨,出口值1.5亿美元;至2014年出口达116.1万吨,出口值41.47亿美元,2014年出口总量已占我国农药生产总量的近31%(按统计局和海关数据),有的统计口径这一数据已近50%。我国的农药产品已出口到五大洲100多个国家,农药已经成为我国化工行业出口创汇顺差最大的品种,也是我国经济稳步增长和制造业不断扩大的一个表征。
(三)农药出口附加值有限
我国农药出口与中国制造业出口处于同一个波段,原药出口占据相当大的比例,也是占领国际市场份额的主力军。除草剂和杀虫剂原药是拉动农药原药出口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当然除草剂和杀虫剂制剂的出口同样也是拉动农药制剂出口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根据海关总署统计,2014年除草剂出口量80.6万吨,出口金额25.67亿美元,分别增长6.5%和8.1%;杀虫剂出口量为23.9万吨,金额达到10.66亿美元,分别增长6.2%和17.4%;杀菌剂出口量增长4.4%,出口额增长10.5%。原药出口和制造业出口原材料半成品如出一辙,产品附加值不高,竞争力不强,量大而效益有限,价格上没有发言权。同时,我国农药主要出口东南亚、非洲和南美部分国家,2013年这三个区域的出口量总计超过了72.39%。我国农药生产和贸易企业要快速改变生产和出口结构,实现由原药出口向制剂出口的转变、由低端制剂出口向高端制剂出口的转变,改变用低端低价覆盖欠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的现状,用高端产品竞争西方发达国家的农药市场。
(四)行业出口集中度、集约化比较高
我国农药行业集中度、集约化相对来说比较高,大型企业在生产和对外贸易的优势很突出。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3年的农药百强榜中,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其销售总额占百强企业的51.3%。近几年大型农药企业在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和价值越来越明显,百强企业的销售总额不断提高,2013年达979.2亿元。2013年主要农药企业销售收入前三甲新安化工、金帆达、颖泰都达到35.3亿元。同时,2013年我国农药出口总量的80%由4%的生产企业完成。
二、我国农药出口贸易的危机分析
(一)无力抗衡国外巨无霸农化企业的优势
虽然我国农药行业的集中度越来越高,大型企业在国内的兼并、重组成为趋势,但和国外著名的农药企业相比较,作为出口导向为主的我国农药企业却占不到丝毫优势。首先,我们农药企业的规模无法和国外同类公司相比,根据中国农药协会提供的综合数据,2014年我国农药企业前6强与全球领先公司前6强销售收入对比,全球排名第一的先正达是我国最大企业的几十倍。全球农药市场的集中度也是不断提高,以先正达、拜耳、巴斯夫、陶氏、孟山都和杜邦为代表的国际性第一梯队农化巨头的农药总销售额占全球约80%的市场份额。其次,我国农药企业职能单一、技术创新能力无法和国外领先企业相比。国外领先企业集生产、研发、推广于一身,业务扩展到种子、新产品开发、技术集成、方案解决等纵深领域,技术革新能力十分强大,形成了推动农药行业良性发展的系统环境。而我国农药企业仅仅集中在低端生产环节,创新能力十分有限,无法深入“高精尖”的世界农药市场领域,也无力抗衡国外巨无霸农药企业的优势。
(二)核心竞争力不强
国际农药市场的高端部分几乎都被全球领先农化企业垄断,我国农药出口不论品牌还是技术含量都缺乏核心竞争力,无法和他们进行深层次竞争。以2012-2014年三年间的进出口单价相比较,根据国家海关总署统计,2012年中国累计进口农药6.89万吨,同比增长30.3%,进口金额5.92亿美元,增长21.2%,平均进口单价8592.2美元/吨。进口农药相当于国产农药产量的1.9%。当年出口农药109.5万吨,出口金额28.59亿美元,平均出口单价美元2610.9/吨,进口农药单价是出口农药的3.29倍。2013年平均出口单价3408美元/吨,同比上涨32.1%,但和进口农药单价还有很大的差距。2014年我国进口农药单价8369.5美元/吨,出口农药单价3571.9美元/吨,进口农药单价是出口农药的2.34倍。我国出口农药价格的低廉,给国外贸易壁垒落下口实和把柄。
1994年之前, 我国进口农药和出口农药之间的比例几乎一比一,以后逐年下降,至2014年,进口农药和出口农药数量之比例为7.92:100,金额之比例为18.56:100,两者相差10.64个百分点,这个差距正好是我国和发达国家农药产业的竞争力差距。2014年跨国公司优质高效的农药品种纷纷抢滩中国市场,发达国家非常重视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在法律规制上对农药生产和出口设置了严格的检验制度和标准,出口到我国的农药产品以环保和低毒为主,在乳化、雾化效果和使用剂量、药残指标上占有优势,因此吨价位也远高于国产农药。
(三)出口贸易摩擦频现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延续几十年的国际产业转移趋势有点反转,美国等国家的海外制造业开始向国内收缩,亚洲实行几十年的“雁行模式”产业转移受到空前的困难。发达国家一面开始“再工业化”,一面对中国等后起工业化国家进行贸易壁垒和出口阻击。我国农药出口和别的制造业产品一样,受到价格调查和绿色环保方面的壁垒,发达国家如此,新兴国家和欠发达国家也跟风引起摩擦,使我国本来就效益不佳的出口农药企业雪上加霜。出口贸易摩擦频现,一方面导致我国农药很难进入欧美高端农药市场,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丧失业已取得的新兴国家和东盟、非洲等区域的一部分市场份额。
三、破解我国农药出口危机的制药因素
我国农药出口贸易既有繁荣的一面,也有危机重重的另一面。如何破解我国农药出口危机的制药因素,关键在于我国农药行业要尽快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国际核心竞争力,抛弃以前拼成本、价格和占领大面积低端市场的产品战略,使我国农化产品真正成为“中国制造品牌”而角逐于世界农药领域高端市场。当然,客观存在的种种制约因素既有制造危机的一面,也有提供机遇的一面。
(一)国际市场:以实力去巩固、开拓
针对国际市场,我国农药行业要坚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理念,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进一步巩固现有市场,开拓新市场、新领域。首先,2014年的数据显示,全球农药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和亚洲市场,其中欧美占近70%,拉美占近五分之一,俄罗斯及非洲不到5%。2014年中国出口41.47亿美元,且市场主要集中在东盟、南美和非洲,对欧洲和北美出口甚少,非洲和俄罗斯对农药需要量不高,市场影响度也不大。北美和欧洲对中国农药进口的门槛很高,美国主要进口原药作为原料用,欧洲进口环保条件好、附加值比较高的制剂农药。因此,中国农药行业在巩固现在市场的基础上,开拓和占据欧洲、北美和俄罗斯市场成为今后战略转移的重点。其次,开拓新市场必须依靠开发新产品。2000-2011年全球农业生物技术市场总值增长达399.5%,是传统化学农药总值增长的5.32倍,而生物农药的主要市场在欧美发达国家,新兴市场的需求量也在节节攀升,这一块正是我国出口农药的短板、薄弱领域,当然也是我国农药企业的希望所在。因此,出口产品的重点也要向生物农药方面转移,以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二)国内因素:以国际标准去调整、创新
阻挠我国农药产业走向国际市场的内部因素很多,包括:企业规模不大,产业集中度不高,导致产能过剩;企业技术装备较差,自主创新能力弱,产业升级换代动能不足;产品结构不太合理,原药产量偏高,部分除草剂产能严重过剩,农药制剂开发能力弱,剂型结构不合理,高毒农药品种还需削减和替代,特殊用途杀菌剂产量偏小;农药市场还不太规范,无形中影响和干扰了对外贸易,如农药违规使用难以禁止,假冒伪劣横行市场。
首先,针对我国遍地开花的几千家农药企业而言,调整、兼并、组合、集中势在必行,只有把企业做大做强,才有和国外农化领先企业竞争的资本。以草甘膦为例,我国年需求量为5 万吨左右,但总产能高达每年85 万吨左右。应该限制高污染、高成本的农药企业进一步漫延,而是提高其发展门槛,引导其逐渐加盟大型优质企业或者退出行业。
其次,农药行业应该是现代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高端制造业,而不是简单的化工领域的低端制造业,所以企业在市场开拓中要把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开发能力放在首位。中国农药企业大多数只有从事被动生产的能力,而没有主动开发产品、主导市场和引领市场的能力,所面临的问题就是转变角色,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转型完成整个产业的转型。
再次,调整生产和出口的产品结构和剂型结构,逐步缩减原药等初级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加大制剂等深加工产品,研制和生产符合国际标准的低毒、环保产品,一方面有利于国内友好型环境的建立,一方面提升了国际竞争能力。作为初级产品的原药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极易造成环境污染,而作为深加工产品农药制剂具有更高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其生产和使用过程污染较少。发达国家农药制剂品种有几千种,我国只能生产800多种,一个原药品种发达国家可制成30多种剂型,而我国只能拓展出区区几种。在剂型结构上,国外主打无溶剂、水基、固体化,我国以乳油、粉剂、可湿性粉剂和颗粒剂为主,其中乳油约占50%,以溶剂方式存在的甲苯、二甲苯、纯苯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和环境危害。我国农药企业在国际产业链的“原药代工者”角色,决定其处于在价值最低的制造业环节,说明我国农化企业调整产品结构、转变发展模式、提升行业整体素质的路途依然漫长而艰巨。
另外,增加生物农药的产量是改变“原药代工者”角色的又一条不二途径,用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是世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1992年制定的战略目标是2000年全世界生物农药用量达到60%,但这个目标远未实现。美国市场调查公司BCC Research(2010)估计,2009年世界生物农药的市场份额仅16亿美元,占总量的3.7%。另一家调查公司MarketsMarkets的《2012-2017 全球生物农药市场趋势与预测》报告显示,全球生物农药市场欧美占60%的份额。生物农药不但是我国调整生产和出口的产品结构和剂型结构希望所在,也是我国出口农药打入欧美高端市场的关键所在。2005年3月13日,大连绿科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和韩国相关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2000万人民币的出口订单,向韩国出口获得国际标准论证的有机植物农药“绿科植物保护液”,这是我国有机植物农药走向国际流通市场的第一单合同。
(三)贸易壁垒:内外兼修攻而克之
2001 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农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道路可谓荆棘丛生,一些发达国家甚至欠发达国家利用“反倾销”、“反政府补贴”、“绿色壁垒”的名义阻击我国农药出口。产生贸易壁垒固然有贸易保护、产品歧视等偏向性原因,但也有国际规则(如PIC、POPs等国际公约)和我国产品本身的客观原因。
农药的投入使用是提升农产品质量与产量的重要保证,但是由于农业生产的开放性,导致在农药管理方面的风险变得不可控,一旦农药使用不当,则很有可能造成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以及对产地环境造成污染[1]。所以,加强农药管理对于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而言,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农药管理不力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负面影响
虽然我国在针对高毒、高风险农药管理工作方面不断出台各项管理措施与方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农药管理不善,农业生产中仍然存在投入高毒农药的现象,使得流向市场的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逐渐加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非常负面的影响。下文笔者主要针对当前农药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
(1)违规经营现象频发
伴随着农药市场的全面放开,农业经营中违规行为频发,主要体现为:1)经营主体规模普遍偏小。2)对农药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工作不到位。部分农药经销商不但没有配备专业的农技人员,也没有专门的仓储环境,甚至还有“人药共居”的现象发生。3)无证经营没有完全杜绝。对于一些流动药贩子所出售的假冒伪劣农药产品,监管难度比较大。4)刻意夸大农药效用,造成农药市场鱼目混珠。5)销售具有高毒、剧毒或者添加高毒风险隐性成分的农药产品。6)违规销售过期、失效的农药产品。
(2)农药中隐性成分导致农药残留超标
目前,我国主要的农业生产模式仍然以家庭承包制为主,是一种极其分散式的生产方式。从大部分的实际情况来看,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专业程度不高,相应的安全意识与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无法认识到部分农药中的隐性成分会导致农药残留超标。例如对熏蒸剂的使用,由于熏蒸剂是利用挥发时所产生的蒸气毒杀有害生物的一类农药,所以当病虫害来临时,农民往往选择这种最直接有效的防治方法,在最短时间内将病虫害控制住[2]。为了达到快速的杀虫效果,一些农药生产企业在熏蒸剂中添加隐性成分,但是隐性成分中含有高毒成分,一旦残留将会对环境与人体带来一定的危害。由于农民的农业生产基本都为初级的农产品,利润十分有限,为了保证自身的经济效益,大部分农民不愿意对病虫害防治技术进行深入探究,再加上如今的农药市场中种类繁多、质量不一,有些效果甚至比不上熏蒸剂,这也使得农民放弃使用的主动性不高。
(3)相关部门监管不力
农药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管理会牵涉到农业、工商、质量监督等许多部门,需要各个部门进行交涉与合作,然而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度不够,甚至部分地区政府并没有将农药管理工作列为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色彩,使得国家推行的高毒农药禁限用政策难以落实到位。
2 加强农药管理的有效对策
(1)制定完善的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并落实到位
第一,农业部门与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经营的质量抽检力度,双方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配合,一旦查出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不仅要作出相应的处罚,还应勒令下架销毁;第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农产品生产、流通、经营环节建立档案,以便实时追踪,尤其是农药的使用方面,必须要有完善的生产记录手续与档案;第三,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力度,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则要及时给予严厉的处罚。大力推行农产品连锁经营模式,从源头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有关部门在农忙时节要对农产品的种植情况进行着重抽查,对违规用药行为严加查处。通过制定完善的r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在最终环节将不合格农产品踢出市场,从而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2)加大农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
农业部门不仅要随时对农药市场进行抽查,防止出现违法经营的现象,还应加大对农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透过媒体的传播,对农药管理工作中的违法乱纪行为予以曝光,让广大农民群众对禁限用农药危害的认识有所提高,从而自觉放弃使用禁限用农药,选择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或者生物农药[3]。一方面,工商部门要严格控制农药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从源头把控农药产品的质量,让广大农民群众买到放心的农药;另一方面,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科技下乡活动,向农民宣传农药管理的法律法规,指导农民挑选正规的农药产品,正确地使用农药产品以及辨别农药产品的真假优劣。通过提高农户的法律意识,进而提升其维权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此外,宣传教育活动不能仅仅局限于针对生产农户,同样要面向农产品经营人员组织专业的公益培训,提升农产品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3)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病虫害防治技术
随着当前我国大力推行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作物的规模化生产以及对病虫害防治工作要求高度统一,相关部门应抓住这一契机,制定针对农药等投入品的全程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农药入园登记、生产档案建立、产品质量检测、生产基地准出以及产品质量追溯等,从根本上提高园艺作物的的质量安全,同时提升对病虫害的绿色防控技术,制定针对农药、农药器具执行“四统一”服务原则――统一购买、统一提供、统一配置、统一施加,从而降低农药的投放量,提升农药的利用率,将“预防为主,源头管制”的农药管理理念充分落实,对所有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环节进行严格控制。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仅关乎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会对社会的稳定和谐带来一定的影响,这不仅仅是农业生产的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加强农药管理,是现代社会发展所需,在不断提高农产品种植技术的同时,要确保所生产农产品的质量绝对安全。通过完善市场准入原则、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以及提高病虫害防治技术等对策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国农药管理方面的水平,从而保证市场中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1] 吕景海,朱海燕.农药安全问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6,(14):
286-287.
08年因病虫害的减少和长时间的雨季导致用药量比往年大大缩水,因而导致绝大部分企业均有一大堆库存,如此大的库存会影响一大批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加之09年原药价格的跳水,08年库存处理是当前企业无法回避的难题。新标签新产品进入有库存市场一定会阻碍库存产品的销售,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库存企业应该拿出“壮士断腕”的精神来合理处理市场库存,这方面公司要和业务员充分结合,公司拿出一定优惠政策划定区域,鼓励有能力、会推广、同厂家关系好的的经销商帮忙消化库存。如果有条件的话厂家也可以在部分区域直接下沉到二批零售商,以取消中间批发利润刺激有能力的二批商来消化库存。库存清理完毕后再导入新产品。如何提高销售质量,降低库存风险,是未来几年做市场必须要做到的,作为业务员一定要做好市场预测,关注库存,权衡利弊,降低风险。08年的市场教训充分证明了一句话:公司是否赢利关键看库存,公司生死在库存。
新的标签管理条例的出台,09年应该说是厂商大调整的一年,产品标签一换,可以说所有的产品都是新产品,再也没有老产品之说。以前因为库存原因而不得不保留的老客户,现在不用再顾及情面了,以前因为有库存而不得不做的厂家也不用多考虑了,双向选择,满意为止。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谁下手早谁能抓住机会,谁就能胜出,所以除了渠道客户的更换以外,业务员要用心仔细分析产品该怎样去布局,更能发挥渠道的优势,实现产品价值的最大化。选择比努力更重要,选择对了客户市场就成功了一半,结合公司新的产品线选择合适的客户是头等大事,如何选择客户笔者不再赘述。
省钱就是赚钱,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讲最重要的就是如何降低成本,如何提高订单率。行业竞争的本质最终会细化到公司成本的竞争和产品价格的竞争。生产成本要看企业的真本事了,如果在生产成本上不能领先或者至少持平竞争对手的话,将是一个很大的弱点。市场成本的把握确实各个公司差别很大的。有的业务员花费1000元的市场费用可以带来6个订单,差的业务员花费1000元的市场费用却只能带来3个甚至更少订单。如何提高业务员出差效率、把出差时间利用最大化是公司管理层要把握的头等问题,以前大多数企业的“放羊式管理”导致营销费用、管理费用等居高不下,09年中小企业的管理如果不转型的话会让他们更加举步维艰。作为部分企业管理者不应该克扣业务员合理的市场费用,企业应该学会向市场要费用,向销量要费用。
一、加强农药配方权监管,提高全区配方农药覆盖率。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指导,根据本地区农业病、虫、草、鼠害发生情况,制定农药轮换使用规划,有计划地轮换使用农药,减缓病、虫、草、鼠的抗药性,提高防治效果”。区农业局对本地区农作物病虫草害进行预测预报,根据病虫害发生种类和发生程度病虫草害防治技术意见。各镇(街道)必须严格按照区农业局的农药配方实施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不得擅自篡改和变换农药配方,农药经营单位更不得擅自提出农药配方。
二、加强安全用药技术指导,提高全区科学用药到位率。
充分利用农技推广体系和科技入户工程,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危害,加大对农民合理使用农药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病虫防治期间深入田间地头等多种形式,向全区广大农户传授科学、规范和安全用药知识,遵守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要综合运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态控制和化学防治等多种措施,大力推广绿色防控和高效、安全施药技术,防止滥用、乱用、误用农药,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制度。农民和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农药。
三、加强病虫害防治技术宣传,提高全区防治时间统一率。
病虫害防治时间是经过精确测报、科学分析得出的,需要综合考虑各种病虫害发生、气候条件和农作物生育期等多种因素,防治时间是病虫害防治技术的关键点,必须严格统一。错过病虫害防治最佳适期,防治效果必然明显下降,甚至会造成较大损失。各地必须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区农业局制定的统一防治时间进行宣传,充分利用黑板报、明白纸、横幅、标语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做到病虫害防治关键技术家喻户晓,切实提高病虫害防治时间统一率,确保病虫害防治效果。
近年来,随着除草剂研发与使用技术的不断发展,转基因农作物播种面积和农作物的集约化与规模化种植不断扩大,以及农田果园中杂草抗性的增强,再加上除草剂生产和出口的日益增加,致使除草剂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已成为广大农药企业和农药研究推广应用部门关注的重点。
为了分析和探讨除草剂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寻求相关解决办法,交流除草剂研发、生产、营销和应用方面的经验和体会,加速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植保产品推广工作委员会、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和《农药市场信息》编辑部研究决定,继成功举办2012年杀菌剂发展与推广应用交流会后,将于2013年3月22~24日举办除草剂发展与推广应用交流会。
本次交流会邀请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领导和专家以及部分知名企业领导为与会者共同探讨除草剂产业与市场现状及趋势,分享技术与经验,剖析营销迷局,引导未来发展。
为了确保会议顺利进行,现将交流会有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植保产品推广工作委员会、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农药市场信息》传媒
二、支持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三、冠名单位:拜耳作物科学公司
四、承办单位: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五、会议主题:除草剂的发展及科学使用
六、会议时间:2013年3月22日至24日,22日全天报到。
七、会议地点:安徽合肥新文采会展酒店(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派路10号,距骆岗机场约10公里、火车站15公里、火车西站12公里)。
八、参会对象:农药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市场部经理、产品经理,农药科研院所专家,植保农技推广部门相关人士,农药经销商,种植合作社社长,果蔬和粮食种植大户等
九、主要内容:
(一)开幕式: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植保产品推广工作委员会、拜耳作物科学等领导致词
(二)特约报告:
政策与发展
1.除草剂产业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孙叔宝 会长)
2.除草剂产品登记状况及发展趋势(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张宏军 副主任)
3.我国农作物草害发生及除草剂应用概况(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梁帝允 高级农艺师)
4.2012年除草剂进出口情况分析(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进出口处 叶贵标 处长)
研究与开发
1.重要农作物田间杂草的抗药性及防治对策(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张朝贤 研究员)
2.除草活性筛选与新型除草剂的发现(浙江省化工研究院 陈杰研究员)
3.除草剂对助剂的要求及剂型发展趋势(安徽省化工研究院 戴权 研究员)
4.跨国公司除草剂新品种的研发及在我国的推广应用(拜耳作物科学)
5.草甘膦目前发展状况及未来趋势(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推广与应用
1.水稻田杂草的发生及除草剂应用状况(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王振荣 研究员)
2.小麦田杂草的发生及除草剂应用状况(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李美 研究员)
3.玉米田杂草的发生及除草剂应用状况(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李香菊 研究员)
4.大豆田杂草的发生及除草剂应用状况(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徐伟钧 研究员)
5.除草剂药害发生状况及预防对策(东北农业大学 陶波教授)
6.小麦田杂草对除草剂抗性的检测方法(先正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除草剂开发经理 陈良)
7.除草剂喷雾助剂研究与推广(迈图高新材料集团 何凤琦经理)
营销与推荐
1.从二甲戊灵在中国推广销售历史谈除草剂的营销方略(青岛华垦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部 杨世超 总经理)
2.新时期除草剂数制化营销创新与实践(中国农资公司上海公司 唐韵 高级农艺师)
3.冠名单位及其他承办、协办企业成功经验分享
十、报名办法及参会费用:
1.会务费:凡即日起至2013年3月10日报名并交纳会务费,注册费1800元/人,3月10日后及现场注册 2000元/人(含会务、餐饮、资料等)。会议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2.团体报名优惠:每企业4人以上参会可享受团体优惠,1600元/人(含会务、餐饮、资料等)。
3.汇款方式:
(1)银行汇款:南通市农药市场信息中心(汇款时请注明会务费),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分行学田支行,账号: 89061015201110000208
(2)邮局汇款:江苏省南通市姚港路35号(226006)《农药市场信息》编辑部 收
4.参会代表请填写回执表(见附件,可登录“中国农药网(.cn)”下载),并请于 3月10日前发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至《农药市场信息》编辑部。
5.欢迎相关企业垂询会议协办赞助及广告投放事宜。
十一、 会务组联系方式:
顾旭东 电话:0513-83511876 (兼传真)
13706298456
王永崇 电话:0513-83511907 (兼传真)
15312629690
E-mail: .cn QQ:1603164617
2.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植保产品推广工作委员会:
郑永权 电话:010-62815908 13641115808
邮箱:
袁会珠 电话:010-62815941 13621001605
邮箱:
农药企业受到投诉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政府的执法部门;二是分销商;三是消费者。
1.执法部门控诉:涉及农药行业的执法问题有两个部门,一个是农业执法大队;另一个是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规范我国的农药市场行为,实现我国农药市场的法制化管理。1997年5月8日,国务院颁发了《农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农药产品在进入市场过程中必须经过严格的登记审批制度,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农药市场。1998年为进一步加大农药市场查处力度,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开始在各个县市级设立了农业执法大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针对农药宣传材料和包装材料的假、大、空、全等违反广告法的问题。近几年,中小型农药企业和经营单位由于违法地经营农药,受到了许多来自于执法部门的控诉,进而有被责令停产的事件。
2.分销商投诉:分销商在经营过程中处在执法部门和消费者的中间,一旦企业的产品在质量、法规方面有问题,执法部门首先查封的是他的门市,影响他的经营业绩;消费者在应用过程出现效果不好、药害中毒等事件,首先找到的也是分销商。此外分销商还存在另一个投诉点,即对企业产品的经营方略和产品价格进行投诉。发生这些问题,分销商必然要找企业,从而影响了企业在当地的信誉度和品牌形象,严重的情况会挫伤企业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营销网络。
3.消费者投诉:消费者的投诉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产品对病虫草害的防治效果不好;二是农药,特别是除草剂,在应用过程中产生药害,造成农作物产量和品质的降低。农民一旦受损失都是巨大的,企业会被提出巨额的经济赔偿。 以上分析表明,企业要做长久的利益和稳定的发展,应该把防止和避免遇到投诉摆在公司战略选择的位置上。 二、农药投诉的起因
虽然说有许多企业碰到农药投诉的事件,受到过或多或少的经济和法律处罚,但是为什么目前农药投诉事件还在不断发生呢?通过调查研究和讨论分析,我们认为主要受如下几种因素的影响。
利益驱动:农药工业进入市场经济以后,由于管理层的失误,匆匆忙忙地批产了大量的中小型农药企业,有的企业本身就不懂农药化工,仅靠购买一些现成的农药产品进行混混,分装成产品;有的企业根本就没有作长远发展的准备,而是承包给个人,只要能赚钱什么事都敢干,赚一点钱就装入个人的腰包;甚至一些地方的小农药厂使用未经登记、“三证”不全、假冒伪造登记号、一证多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和违法经营的现象。曾经,中国农药企业出现“三个人一条枪,五个人一口缸”的奇怪现象,许多鱼目混珠的企业严重地影响了的农药市场秩序。据农药工业协会统计,目前中国农药工业备案再册的企业有2000多家,此外还有大量的非法企业和不正规经营的企业。
盲目生产:有些企业为了抢占市场,追求一时的利润,匆匆上马一些工艺未成熟、应用技术不完善的产品,如有效含量不足、理化性质不稳定、杂质的毒副作用比较大等。对产品的地区适应性和区域市场需求状况及农民的用药习惯不作详细了解,产品上市后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如96年除草剂胺苯磺隆药剂在油菜田出现大面积的药害事件,其本质并不是胺苯磺隆的问题,而是生产过程杂质控制不过关产生的毒副作用。这件事当时影响比较大,至今许多人对胺苯磺隆的安全性一直怀疑。这反映了我们的企业在投产一个新产品时的草率行为;而在美国,一个新农药产品不经过十几年的试验是不敢轻易上市的。
夸大宣传:中国的农药企业在宣传产品时候可谓是费劲脑筋,一切能够想到的办法都用上了,不信,我们可以来看看每年的全国农药植保会议,上至天空,下至墙角,到处都贴满了农药企业的广告;各种吹、拉、弹、唱等造势队伍比比皆是,似乎不惊天动地就誓不为人。再来看看我们企业的包装和宣传材料,有50%以上的说明书不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的要求,就更不用说宣传材料了,擅自扩大应用作物,扩大防治对象,夸大应用效果等到处都是,有一种杀虫剂的宣传单上列了十几种作物,几十个害虫,有的药剂用量可以稀释到几千倍,甚至上万倍,且防治效果能达到100%,似乎这些药剂可以包治百虫,是神药。这些严重违反《农药管理条例》和《广告法》的现象属于违法行为,应该追究企业和领导的责任,切实地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
质量管理: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升级换代,加之执法部门依法加大了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确实提高了我国农药工业的整体质量水准。在大中型的企业中都有一套严格的质量检测设备和标准,生产出来的产品大多是合格的;而在小型企业中,有的检测设备落后,分析结果不准确;有一些开发实体和代加工企业根本就没有检测设备,这样如何能保障产品的质量呢?此外还有许多不法企业暗地里生产劣质产品。
应用技术:农药不像工业产品那样学会使用就可以,坏了还可以进行维修,农药在应用过程中要受到农作物、病虫草以及环境等条件的影响,特别是除草剂应用条件和使用方法更为严格,一旦应用不当就会引起严重的问题。另一方面中国地理环境和气象条件差异性比较大,农民的文化素质较低,就更容易引起不同程度的药害和中毒事件。 营销管理:农药企业在市场营销方面管理不力所造成的投诉也是屡见不鲜的,我们常常可以听到某某公司由于受到客户的抱怨,在频繁地更换营销人员的事情。营销人员在营销知识或植保知识的短缺,不能做好售前和售后的技术服务工作,或由于营销人员或分销商的非法操作,造成公司的产品在区域之间、经销商之间的窜货或低价倾销,从而干扰了市场上正常的运营秩序。分销商的经营利润受到威胁,就会对本企业的信任度产生怀疑,进而对企业的市场操作方式或价格等进行抱怨。 品牌服务:我们许多农药企业销售人员都在辛辛苦苦地为企业推销农药,认为只要产品销售出去,货款回笼到帐就算完成任务,其实这只是在卖产品,而不是做市场。许多分销商反映:我们企业的销售人员每年销售季节来推销农药,销售结束后来结帐,其他什么事情都不做。仅仅这一点就反映出销售人员在做市场时的缺陷。市场做的不到位,不能切实地解决分销商在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说白了就是对分销商的不关心。长久下去分销商必然对企业产生怨言,企业的销售网络就岌岌可危了。 三、农药投诉对象的调研与分析
企业如果出现农药投诉事件,不要惊慌、匆匆下结论,一旦在下完结论之后就失去了进一步合理解决的机会。也许投诉对企业来讲是一次难得的商机;不要回避投诉,有许多农药企业害怕被投诉,总是想尽办法为自己解脱,推卸责任。只要企业心里没鬼,对自己的产品有把握,就可以挺直腰竿来迎接投诉;企业也不要对投诉的责任大包大揽,担心处理不好会给在分销商和农民留下不好的印象。正确的做法是要对投诉对象的调研与分析,界定问题的性质。
首先要稳定分销商和农户的情绪,防止不满情绪的增加,扩大负面因素的影响,关键时候要赢得分销商的支持,请分销商一起来连手解决问题。
其次要调派企业内部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邀请有威信的技术专家对出现的投诉问题进行调查,调查的主要项目有投诉的对象、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并对结果进行分析,初步评估所造成的损失大小,给企业的决策部门提供参考。在解决这些投诉的时候,不仅要将企业的损失压低到最小程度,同时要考虑公众利益放在首位,考虑到企业在该地区的长期发展。
再次涉及到政府执法部门的投诉,必须要尊重执法部门的意见,搞好官商关系,将问题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防执法部门的宣传,然后再寻求权威部门进行重新鉴定。 最后,如果是农药的使用技术问题,如农民的应用不当,不可抗拒的农业气候条件等,也要向农民如实的解释,有的时候要亲自做给农民看,以取得他们的信任。 四、农药投诉的评估与监控
农药企业面对的是种种复杂因素,时时都要有被投诉的心理准备。如果企业在农药投放市场之前能够对出现投诉可能性给予充分的预见,或者在出现投诉之后能够有一套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必然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首先我们要预测农药投放市场后发生投诉的可能性,尽量在农药生产的时候减少这些可能性的要素,完善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并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提供优良的技术服务,使这种可能性再压低到最小程度。这就要求我们的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能够持续不断地广泛收集产品、农业条件、市场和法规等方面的信息,分析哪些信息对我们的产品在应用过程中产生影响,并有重点地采取应对措施。
其次要评估发生农药投诉的重要性,它包括评估投诉发生的时期——能否有补救措施来减少危害;估算投诉时危害程度和预测未来发展程度,给企业造成的影响有多大;评估投诉所涉及到范围有多大,需要赔偿量有多大,涉及到的法律和法规有哪些,如何应对处罚。
再次要分析投诉发生的起因:是产品质量还是服务没跟上?是农业气候条件还是使用技术问题?是销售网络还是管理出问题?等等。
最后是制订一个控制投诉的管理方案,在问题未发生给予监控,尽量不发生或少发生投诉;发生投诉时,给予一个合理及时的解决方案。 五、农药投诉的预防及契机
如何界定投诉对象的性质呢?是商机还是危机呢?如果投诉的对象不是企业本身的因素所造成的,而企业又能为投诉者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即使是公司的失误但造成的损失比较小,能够及时解决或提供其他方面的帮助,从而就能赢得分销商和农民的谅解,对企业来讲就是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如果由于公司的原因造成重大损失而危及企业的生存,或由于严重的违法事件而受到执法部门的勒令停产,这样的投诉对企业来讲就是一个严重的危机。
农药企业如何预防投诉所带来的危机呢?如何使投诉转变为企业发展的契机呢?这是目前中国农药企业首先应该思考的问题。
1、 建立一个全员共责的投诉防范意识。
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发生投诉问题并不是管理者一个人能控制的,也不是某个职能部门能控制的,而是要全体员工共同来控制投诉发生的可能性。每一个人都要清醒地意识到自己不负责任的态度有可能给企业带来被投诉的危机,特别是我们领导者的行为表现,如果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或不正之风,就更容易给企业带来危机。因而农药企业要防止投诉问题,就必须建立一个投诉管理体系,针对每个职能部门形成各种各样的的投诉管理制度。在这个体系里,每个人、每个部门既是一个责任者,又是监督者。在大家都具备了投诉防范意识后,企业就有可能避免因投诉而带来的危机。
2、 完善产品性能和健全产品服务
任何成功的企业在向社会推广自己的新产品时,都会制定详细的产品开发和发展计划以及周密的市场经营战略,以便给消费者提供一个最完美的产品和优良的服务,并能随时应付突如其来的事件。
生产农药产品的时候,首先要做自己熟悉的产品,对于不熟练的工艺匆匆上马,产品质量肯定不会很完美,投入市场之后自己心里没有把握,就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和投诉;其次要完善农药的应用技术,这样不仅可以增加产品可视的使用价值,而且可以减少因扩大应用范围,违反《农药管理条例》而引发执法部门的控诉。
开发农药市场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售前服务工作,即对市场营销人员和分销商进行技术培训,包括新产品的性能、应用范围、使用技术、注意事项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等;其次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即技术服务,向农民充分宣传产品正确的使用方法。让分销商和农民在使用过程中能得心应手,减少因错误使用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3、设立一套详尽的投诉应对措施
做农药企业,由于受到许多已知和未知的社会及环境因子影响,不可能事事都顺顺当当的,总会遇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投诉事件发生时,企业是否有一套应对投诉措施,是否能将问题化解为企业发展的机遇。这些措施应包括:应由怎样的组织或个人来出面答复投诉;组织哪些人对投诉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针对不同投诉问题,估算企业承担的责任范围有多大;企业如何向执法部门、监督部门或媒体等信息;企业如何加强与执法部门和媒体等单位的公关关系;研发部和市场部如何利用投诉问题来为企业创造新的发展机遇……。当然,对于一些小问题或非常规性投诉,通过私人关系或花点小钱将问题摆平,也未尝不是一个上策。
4、建立企业与分销商之间双赢和共险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