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德育的概念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06 16:29:3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学前儿童德育的概念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学前儿童德育的概念

篇(1)

中图分类号:G239.2 文献标识码:A

学前儿童体育教育具有特殊的育人功能,它可以使学前儿童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产生身心交互影响的作用,对学前儿童的身心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教育价值,广大幼儿教师应把学前儿童体育作为学习体育知识、运动技术、增强体质的课程,同时也应该把它作为终身体育思想教育、健康教育、美育教育、道德品质教育的载体,使体育、智育、德育、美育贯穿始终。

一、健身价值

体育对幼儿身体形态发展起到促进作用。适宜的体育活动能加快幼儿机体血液循环,增进骨骼生长所需要的营养物质,刺激骨细胞的生长,有利于身高的增长;能使骨密质增厚,骨径变粗,使骨骼更加粗壮和坚固;可促使幼儿肌纤维增粗,使肌肉变得逐渐结实,使幼儿肌腱和韧带增粗,肌力增强,加强关节稳固性;使心壁增厚,心容量增大,心脏搏动有力,心脏功能增强;能促进肺泡的生长发育,提高肺的弹性,使呼吸肌逐渐增强,从而增大肺通气量,促进氧气的吸入和二氧化碳的呼出;能提高幼儿神经系统的反应能力,使之灵活、迅速、准确、协调;能改善神经传导的不均衡性,促使大脑皮质的抑制加深,使之兴奋和抑制更加集中。

二、健心价值

情感是指人对其社会性需要是否得到满足而产生的内心体验。体育运动是极富情感色彩的活动,可以提供复杂多样的情感体验。学前儿童年龄阶段的行为最具情绪色彩,只要运动得到满足,他们就会产生快乐、兴奋等积极的情绪。学前儿童参与体育活动时,除了身体各系统参与工作之外,还伴随着心理活动的变化,能促使其愉快、活泼、开朗、积极和充满信心的个性心理品质的发展。研究表明:运动游戏能激发学前儿童愉快的情绪,明显改善其身体各器官的机能状态,并有助于形成积极的心态。学前儿童阶段长期体验积极情绪和情感体验将有助于身体和心理的正常发育与健康发展,同时体育活动可以转移学前儿童的注意力,使其不良的情绪得以释放和消除。因此,体育游戏或活动是增加学前儿童良好情感体验、消除不良情感的最佳手段之一。

三、德育价值

道德健康是现代健康概念中新增的一项,主要指个人能够按照社会道德行为准则约束自己并支配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具有辨别真伪、善恶、美丑与荣辱的是非观念和能力。学前儿童体育活动具有丰富的品德教育内容。例如户外活动能对学前儿童热爱自然、热爱劳动等思想教育;在体育活动中的竞赛活动可以培养学前儿童竞争意识和顽强拼搏精神;体育规则可以规范学前儿童行为,培养其诚实、友爱、自制和守纪律等良好品质;在集体活动中可以培养学前儿童的友谊感、集体感、互助互谅、尊重他人等优良品质;学前儿童在不断克服困难的游戏中可以锻炼勇敢、坚强、毅力等意志品质。

四、智育价值

智力活动是脑神经的机能之一,脑神经发育状况和机能水平是智力发展的物质基础。身体运动是由脑神经支配肌肉活动而实现。适量的身体运动特别是手的运动可以为大脑中相应的区域提供丰富的刺激,增加大脑皮质的厚度,提高学前儿童的时空知觉、运动知觉、注意力、灵活性、均衡性及大脑的分析、综合能力,建立多种复杂的神经联系,促进大脑的生长发育,为智力的发展提供生物学基础。

体育活动对幼儿智力发展的促进作用表现在以下三点:

(一)为学前儿童智力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学前儿童经常参加适宜的体育锻炼,能提高心肺系统的功能,加速血液循环,改善大脑供氧状况,提高机体对氧的利用率,改善脑的营养供应,促进脑神经的发育,从而为学前儿童的智力发育提供良好的生理基础。

适宜的体育锻炼还能使幼儿体力充沛,精神饱满,情绪愉快,在这种良好的状态下,更利于他们积极的思维活动。

(二)有助于学前儿童智力水平的提高

体育锻炼能使大脑获得大量的信息刺激。身体运动时产生各种动作,通过运动器官末梢感受器传入大脑,提高了大脑皮质神经细胞活动强度、灵活性、均衡性以及综合分析能力,建立起各种复杂的神经联系,使整个神经系统的功能得到加强,有益于智力水平的提高。如快速灵活的动作,能提高大脑神经细胞信息传导的速度;助跑、跨跳、跳绳、角色体育游戏等,能使神经细胞之间建立起各种复杂的神经联系。

(三)有助于丰富学前儿童知识和运动经验

学前儿童在体育活动时伴有大量的认知活动,如他们需要认识并记住身体部位的名称或运动器具的名称;需要理解并学会开展各种体育游戏活动的方法和规则;需要观察教师的示范动作并形成一定的运动表象;需要通过想象去模仿和表现大千世界的事物、人、动植物的活动和姿态;需要学习理解并运用基本的空间概念(前、后、左、右、上、下等),时间概念(快、慢等)和多方面的知识;需要对体育活动中的多种变化迅速做出判断等等。所有这些体育活动都与他们的认知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都会促使他们的观察更加准确细致、知觉更加敏捷、知识日积月累更加广泛、运动经验更加丰富。从而使学前儿童的注意力、理解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得到发展。

篇(2)

人先天不同于动物,在基因中就获得主体性遗传,具备主体潜能。皮亚杰认为认知结构是人主动建构起来的;蒙特梭利认为幼儿具有人的完全意义,还具有自发的吸收性能力和创造性能力即吸收性心智,这是人类的一种自然性。儿童的认知是儿童作为实践主体,以自己的经验为基础,与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

在教育实践中,学前儿童的主体性是不容置疑的。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实践,现代媒体和信息化交流方式更拓宽了其视野,尤其进入幼儿园,接触到伙伴、教师、集体、环境等社会实体后,以学习的方式经验、以直观的方式认识,初步理解自然与社会,开始意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尽管不是自觉意义上的。他们以自己接受与否,选择对人对事的态度,用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要求自己、要求他人。学前儿童比其他任何时期,都更迫不及待地表现自己的存在、力量和价值。其实,学术界虽然没有明确承认学前儿童拥有主体意识,但是,在方法论和教育实践中却鲜明主张双主体理论、主体性教育思想,呼吁实现学前教育中儿童主体地位的回归。

道德意识潜能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人的自然禀赋,人的生物性中包含着合作和自我牺牲的倾向,人在最原始的内心深处就有与人联系的迫切渴望。可以说,道德意识作为潜能存在于每个人的自然机体中,是人的社会性本能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原始的道德意识占道德意识的一小部分,而且只是一种潜能,必须经过社会实践才能实现。学前阶段是行为习惯养成的最佳时期,“教子当在幼,养正当于蒙”,应该及时让生物学意义的道德种子萌发、生芽,生成社会意义的道德之树。

2.学前儿童主体性在道德启蒙教育中的重要意义

第一,学前儿童的主体性构成了学前儿童参与道德启蒙活动的本质特征和根本属性。思想政治教育以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为教育内容,以指导人们形成正确世界观和人生观为目标,也就是塑造思想,因此它的对象必须具有主体意识。否则,就丧失了实践根据和实践价值。

第二,学前儿童的主体性构成了道德启蒙教育的本质。道德启蒙教育是学前儿童道德意识的自我确立和自我完善。道德意识是主体意识与对象意识在道德世界的统一,它的确立与完善只能由主体自身完成,其他都是条件准备。

第三,学前儿童的主体性决定了道德启蒙教育的思维方式、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教育模式。道德启蒙教育必须以学前儿童为中心,以他们的主体性特点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在道德实践中,要尊重学前儿童的主体地位,强化其主体意识,发挥其主导作用,从而形成主动的、有责任的道德意识。

第四,学前儿童的主体性造就了道德启蒙教育的学科意义和社会价值。在主体与客体的对象性关系中,主体既有肯定,也有否定。前者表现为主动,即主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体会自由、快乐;后者表现为自制,即克制自己做他人否定的事情,体认责任、规则。道德启蒙教育就是帮助学前儿童模仿与学习寻找肯定与否定在社会道德规范下的内在统一。

二、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养成

道德意识建构于主体的习惯,既是社会风俗习惯的普遍化和一般化,也是个体自身习惯的养成。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养成习惯……德育就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①

1.学前儿童的人格养成

人格是道德主体对自我的定义,以区别于其他的道德主体。它是道德启蒙教育的心理基础和内在根据,独立存在于精神文化维度里,从心理层面构筑个体的道德规定性。在道德实践中,主体根据自己的人格归纳、整理道德体验的表象材料,形成有序的道德意识。人格潜伏在思想最深处,是隐性的、原始的道德意识,而道德意识则是显性的、成熟的人格表现。人格以其稳定性主导着道德意识的倾向,养成学前儿童理想人格是道德启蒙教育的首要任务。

人格养成首先在于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根据结构心理学理论,外在的言谈举止可以直接转化为内在的人格特征,所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②。个人的生活习惯还会引起他人评价,反过来影响个人的人格。中国传统“小学教育”就是从洒扫、应对、进退开始,从劳动、接人待物、日常礼节方面培养儿童人格的自觉性。

其次,在于生活方式的养成。正如生产方式决定社会意识,生活方式决定人生观、价值观。“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③箕子认为商纣王有了象牙箸就会想犀玉杯,用牙箸玉杯当然不可能吃普通饭菜,必然追求豹胎美味,吃到豹胎的人当然不可能穿朴素的衣服、住简朴的房屋。为了锦衣珍馐、玉殿高台,必然要搜刮民脂民膏,为祸百姓。“故箕子见象箸以知天下之祸”。④

再次,在于心理倾向的养成。良好的心理倾向,要求勤于主动学习,乐于接受新鲜事物,还要有独立意识和思考能力。同时,良好的心理倾向要与遵守社会规则、服从社会规范结合起来。

最后,在于人际习惯的养成。人际习惯有天然性趋向,表露出一种内在自然力。但是,环境影响、后天矫正,一样会改变先天趋向。尤其要养成学前儿童和谐习性,消除对抗性心理习性。对抗心理成为人格习性,人际关系就会不可逆转地恶化,最终可能会仇视社会。

2.学前儿童的道德素质养成

相对于人格的混沌状态,道德素质则表现出清晰的理性特征。道德素质是道德主体对社会环境的根本承诺,是道德认识和道德水平的综合反映。学前儿童道德素质教育主要在于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养成。

家庭美德是个人全部道德素质的基础,培养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必要条件。弘扬家庭美德是养成道德素质的关键,对社会安定团结也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与“私德”相对,人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还必须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人与人之间在公共生活领域交往的规则。只有遵守社会公德,才会被社会接纳。儿童的学习就是塑造“社会人”,社会公德的养成显然是学前儿童的必修课。

3.学前儿童的行为规范养成

社会出于稳定与秩序的需要,衍生出行为规范,调整成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具体地体现和延伸着社会关系和社会价值。行为规范是道德主体的自我约束,是人对社会规则的客观实践,在个人的现实性上就是主体对自己行为的选择。行为规范有成文的,以法的形式强制要求人们必须严格遵守;有不成文的,如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甚至部分法律规范和宗教规范,也要求人们遵照执行;还有的只反映了社会情绪的喜爱或厌恶,没有上升到道德、准则的高度,仅作为“应该”或“最好”的建议,并不给人以外在的压力或束缚。无论哪一种行为规范,人都不可能先天认知,只能后天养成。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主要是针对后两种不成文行为规范的养成。

三、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心理过程

1.认识过程

学前儿童处于生理和心理的成长黄金期,乐于接受新鲜事物,富有学习和创造能力。教育的责任就是协助儿童发挥自身潜能进行自我发展,这就是教育的真谛。

学前儿童抽象思维尚不够健全,囿于感性认识。对于他们而言,词语与其说是逻辑概念,不如说是符号,而且是感性的、可经验的符号。启蒙教育不能成人化,抽象的道德和社会理念只会造成儿童思维混乱,灌输只能教会孩子撒谎。

经验直观是学前儿童的主要认知手段,他们直接通过感知认识事物,通过实践把握世界。儿童是最积极的“实践者”。实践会帮助他们完成感觉、知觉、记忆、想象和思维等认识过程。同时,学前儿童的认识直接、孤立、静止、片面,反思仅停留于直接的、表面的因果。他们只能接受启蒙式教育,而且必须是直白的正面教育。

学前儿童倾向于借助想象力把思维与存在统一起来,用简单的认知结构暂时应付复杂的外部世界。拟人性是幼儿认识过程最为有趣的特点,他们仿佛信仰万物有灵论,赋予万物思想和灵魂,想象一切事物都和自己一样有知觉、有意识,也赋予世界以人性的尊严与人性的光辉。学前儿童比成年人更加遵从自己的经验和理解,反而造就了丰富的想象力和自由创造性。

2.情感过程

在认识的过程中,客体一定会引起主体意识的波动和感染,出现情绪、态度等情感过程。学前儿童知觉与感情尚未完全分化,总是以情感的经验直观世界、把握世界,表现出无遮掩的人性。情感过程最能够激荡学前儿童的心灵,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在本体论上应该是一种情感存在和情感力量。

学前儿童在认识过程中会用主体意识灌注对象意识,直接地让世界统一于自己,实现与世界的情感交流。针对学前儿童情感过程的教育应该是正面的教育、爱的教育,而不能让他们通过否定恨来反思爱。否则,我们就在不善于反思的儿童心中培育了恨的种子,儿童将来的情感走向会令我们大吃一惊,就像马克思感叹的:“我播下的是龙种,而收获的却是跳蚤。”

3.意志过程

意志是主体对自由的实现,反映了主体运用本质力量对客体施加作用,创造新的价值。自由是道德的基础。自由不是为所欲为,而是被约束。自由是对享有权利的尊重,但不是放纵。

自由必须被限制在义务里面,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换取他人尊重自己的自由。所以,真正的自由是有规则的自由。自由还是自我约束。自由意志在选择时,遇见了这样的二律背反:我是自由的,自由是无限的,所以我选择;可是选择的对象和结果都是有限的,所以选择不是自由的。选择是自由的也是痛苦的,意志侵犯了自己的自由,减少了自己的自由。所以,意志是自我意识,也是自我控制。

道德启蒙教育的意志过程最关键的就是让学前儿童学习选择,并学习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4.审美过程

审美是人把握自然、把握社会尤其把握自己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知、情、意的统一,是一个评判的过程、主观的心理过程。在审美过程中,主体与客体形成一种超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在理智与情感、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统一上追求真理、追求发展。在这个主观的心理过程中,主体对客体不再强调客观的认识,而偏重于主观的理解。所以,审美过程同时也是一种预期、理想和超越,从而促使人生超脱世俗的平庸和鄙陋,“诗意般地栖居”①。

学前儿童知、情、意等心理过程的特点,使其审美过程倾向于直观的优美,很难理解反思践踏生命的丑陋而获得的崇高。在儿童看来,战士英勇杀敌与恶狼吃羊,都是对生命的践踏,并没有本质的差异。

四、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引导艺术

德育是主体的心理体验和意识生成,学前道德启蒙教育应该以引导为主要方法。

1.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传统理论与传统方法

传统思想政治教育视儿童为被动的教育对象,视儿童心灵是可以任意涂画的白板,灌输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手段。教师向儿童传达思想戒律,儿童则像机器一样录制教育内容和教育过程。整个教育缺乏民生与科学精神,严重制约了儿童的自由发展,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形而上学的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割裂了自身与其他学科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也把思想政治工作从生活中孤立出来,学校(幼儿园)独自承担起儿童的教育工作。教师的教育经常与家庭或社会的价值观相左,儿童迷惑于其间的矛盾,无法从中取舍,最终形成不正确的道德观。

2.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创新性思维

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应该既独立于其他教育学科,又与其他学科相互交融。因此,需要重建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用合理的内涵和相应的外延,指导我们探索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新思维。

思想政治教育从本质上说,就是培养主体性道德素质。思想政治教育应该以有序地引导清理道德体验的无序性,以理性思维整理感性道德经验,以自觉的道德意识替代自发的道德表象。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协助孩子发挥自身生命潜能,健康地发展。

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必须充分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尊重主体的自由意志。理性的、抽象的道德理念要让位给经由反省的生活经验以及人的自我建构。教育尤其要将个人转型为主体,觉醒其自我的自由和责任。

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必须还原德育的学科本质,将其置于历史进程中,尊重自然、尊重社会,去除物化的非历史的概念,转换到批判、反思、自由等人性的历史的概念。恢复学前儿童主体地位,尊重其主体意识,使其自觉体认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学习社会批判、权利意识和公共参与,坚持自我价值和社会正义,朝着道德觉醒和人性尊严方向发展。

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要统合思想与行动、理论与实践,让他们在道德实践中领悟道德力量和道德真谛。因此,要积极统筹各类主体,分析并批判压制学前儿童的社会结构,让学前儿童生活、生长在真实、统一、开放、公正的社会环境中,不会因为学校(幼儿园)、家庭和社会的分歧而导致儿童思想的迷茫和人格的分裂。

3.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创新性方法

实践证明,道德启蒙教育必须尊重学前儿童的生命规律,尤其是学前儿童的敏感期。在敏感期,学前儿童的特定能力和特定行为对环境特别敏感,这些能力和行为正处于发展的最佳状态,有的放矢地引导和教育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篇(3)

1.儿童心理发展在儿童教育中的作用

儿童是人类得以发展的希望,儿童健康的心理是以后成长为国家栋梁的前提。儿童心理健康的培养需要循序渐进的过程,儿童心理的发展在学龄前期的准备是人经历的极其重要的阶段。心理教育要从学龄前儿童开始,继而接受学校教育,在教育中培养儿童良好的心理,并使其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这是每个国家都希望做好的。在我国更是这样。我国当前教育的总目标是:体育与智育、德育三者并重,在儿童发展的过程中体育活动是儿童的主要活动,他们通过游戏、体育活动学习和成长,并在这些活动中培养了儿童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使他们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会知难而上。

2.学前儿童体育对儿童心理发展的促进作用

体育与心理是两个不同却密切相联的概念。体育运动可以磨练人的意志,对于学前儿童起的作用更大。在教育实践中,笔者发现,儿童年龄越小,身体活动的能力就越成为他一切行为的基础,学前儿童对自己身体活动能力的肯定程度,对其自我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极为重要。如通过对学前儿童进行体育教育可以促进学前儿童身心的全面发展,增强学前儿童的竞争意识、独立表现意识、群体意识等。同时在体育运动的带动下,学前儿童也会产生良好的心理素质,这样还可以促进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

游戏是儿童的天性,游戏能产生一种巨大的动力,在身心的发展中起很大的作用。体育游戏是游戏的分支,它不仅是一种学习方式,而且是儿童主动学习的重要方式,它是一个非凡的教学过程,这对儿童尤为重要。体育游戏可以促进儿童的注意力、观察力、想象力和语言水平等的发展。在游戏过程中能使他们接触大量的游戏材料和新鲜的游戏内容和方法,通过听、看、练来了解游戏的方法,经过大脑的理解和自身的身体练习来完成游戏,体会事物之间的关系,在身体锻炼的基础上达到了对儿童的全面的教育。

从教育界40年代以来就已经重视游戏对于儿童情感和社会性发展的价值。我国著名幼儿教育家陈鹤琴说过,小孩子天生好动的,以游戏为生命。游戏是儿童的天性,游戏是一种巨大的动力,在身心的发展中起很大的作用。体育游戏也是游戏的一个分支,以促进人身心的全面发展为目的,是体力活动和智力活动相结合、富有浓厚娱乐气息和鲜明教育意义的游戏活动。研究表明,儿童参加适宜的体育游戏既可以促进他们社会技能的提高及其社会性发展,又可以促进他们认知的发展。通过体育游戏带来的愉悦体验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于缺乏运动所导致的身体问题,体育游戏的工具性也可以用来促进儿童的学习与发展,体育游戏对儿童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作用。

3.儿童体育游戏应注意的一些基本方法和原则

由于儿童注意力特征,对其进行教育训练要具有一些方法和原则。家长老师要利用儿童不随意注意占优势的特点,不断变换刺激的方式,以引起他们的注意。儿童注意的中心常以自己的兴趣为中心,因此较长时间的活动训练尽量避免。儿童的注意范围狭窄,教师在训练的单位时间内不能呈现多个刺激。加强示范,示范想要儿童做的活动,并且用语言提示,以多种感觉方式将要做的活动展现在他们眼前,这样有助于儿童知道让他们集中注意的信息。使用奖励法,既用词语称赞或其他强化刺激增加所希望的注意行为出现的频率和持续的时间,希望的注意反映出现后,要立即给予奖励。

4.体育游戏对儿童具有现实生活中的意义

它不仅增强体质还有助于儿童理解和懂得他周围的世界,在幼儿园里分小组进行游戏有助于提高儿童语言能力增进感情,学会与人交往。体育游戏不仅是儿童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一种独特的学习活动,也是儿童教育中不可缺少的教育手段。体育游戏可以促进儿童的注意力、观察力、想象力和语言水平等的发展。在游戏过程中能使他们接触大量的游戏材料和新鲜的游戏内容和方法,通过许多听、看、练来了解游戏的方法,经过大脑的理解和自身的身体练习来完成游戏,体会事物之间的关系,在身体锻炼的基础上达到了儿童的全面的教育。

体育游戏活动可以培养儿童良好的行为品质。游戏都有一定的规则,游戏者必须按照规则控制自己的行为,才能保证游戏的正常进行,体育游戏以它特有的趣味性使他们愉快地、心甘情愿遵守一定的规则和要求,加强对自己的约束。大部分的学龄前儿童容易受外界的干扰,注意力不能集中,而在游戏中,大多数儿童则能专心致志,表现得很耐心和细致。通过体育游戏活动提高儿童的有意行为并逐渐巩固起来,成为学习和生活中的良好品质。

体育游戏可以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它不仅能促进骨骼肌肉的功能得到改善,锻炼他们的运动技能和技巧,还有助于内脏和神经系统的发育,因为体育游戏中的内容能使儿童的全身各器官系统都得到了活动,有助于他们形成健全的体格,端正的体态,游戏过程中总伴随快乐和满足的情感,给儿童带来极大的快乐和享受,对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好处。

参考文献:

[1]许卓娅.学前儿童体育[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刘馨.学前儿童体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3]马启伟,张力为.体育运动心理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5.

[4]王玉珠,方秋丽,孟宪菊.从素质教育的视角谈幼儿体育教育[N].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0(1).

[5]雍世仁,张亚平.体育游戏与快乐体育跚[N].甘肃教育学院学报,2002(4):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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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彭玫,李海燕.兴趣对培养儿童体育能力和习惯的影响[N].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1(1).

篇(4)

一、叙事的概念与内涵

叙事,即我们通常说的讲故事,是一种建立在某种语境下进行的有组织事件表述,而事件的类型决定了叙事的类型。在学前教育中,叙事占据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儿童的发展意义非凡:一方面,通过叙事可以让儿童在价值观、世界观、道德观等多方面形成认知,对社会产生初步的认识;另一方面学前儿童的叙事能力能够展现其目前在思维、情感、知识、认知等丰富的信息,是了解儿童反正状况的重要窗口。在心理学中,叙事是一个复杂而精细的认知活动,叙事的过程要应用记忆中的知识,选择合适的表达词句,通过一定的顺序组织叙述的内容,还要兼顾到参与者的注意力与感受。在学前教育中开展的叙事一般而言都是道德叙事,即通过儿童参与叙事(听故事和讲故事)获得道德认知。

道德认知是对善与恶、对与错、丑与美、对与错的判断,是主体对社会道德现象从认知到把握的全过程,儿童的道德认知还处于建立的阶段,需要教育者进行引导。布鲁纳认为,人类存在两种本质上不同的思维模式,即例证性思维和叙事性思维,儿童的思维更符合叙事性思维的特征,儿童经常把他们探索的外部世界看作是有生命、有联系和有故事的世界。[1]儿童在理解故事的过程中,叙事者会将自己的经验、知识和目标通过故事传递给儿童,影响儿童的认知和精神,进而达到教育的目的。在学前教育中,叙事的最终教育目的在于对儿童的道德教育而非只是教育,所以在学前教育中叙事通常展现为道德叙事,即教育者借助对道德故事(如寓言故事、英雄事迹等)的叙述,让受教育者即学前儿童通过故事理解抽象的道德观念,调动儿童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儿童道德认知的成长和发展。

二、叙事对学前儿童的道德认知影响

虽然道德叙事在几千年的历史中一直扮演着儿童道德教育的重要角色,但是其内容却是在不断地丰富过程中。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学界对于叙事在儿童道德认知教育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也愈发认识深刻。但是,即便是这样,我们也要看到叙事对学前儿童的道德认知影响是利弊双向的。

1.打开认知之窗

儿童个人成长发展的过程不仅仅是生理的成长,更是思维、意识、认知的成长,个人价值观、世界观形成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儿童逐渐开始接触到社会,开始认识外部世界。在现代社会,幼儿园承担着学前儿童从家庭培育到社会教育的阶段过渡,老师在儿童道德认知成长中作用凸显。学前教育是儿童系统认知世界的起点,在认知世界的过程中,叙事尤其是道德叙事的作用是不容小觑的。学前教育的首要目标是为儿童打开一扇通向社会的认知之窗,而这扇窗就是儿童在学前教育中形成的道德认知。对于儿童而言,接受道德教育远比知识教育更重要,在获取丰富的经验知识之前,儿童首先应当具备对知识经验的判断能力。只有在具备了一定的辨别认知能力的基础上,儿童才能够真正开启认识世界的窗口,否则儿童缺乏基本的道德认知,在互联网发达的时代,知识获取途径如同浪潮,知识的内容稂莠不齐,儿童很容易被错误的认知所误导。在学前儿童这个年龄阶段,模仿性较强,一旦形成主观印象,恐怕很难改变。

2.引起儿童的道德模仿

在这一阶段重视道德叙事的作用是很有必要的。根据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2~7岁的儿童处于前运算阶段,这个阶段的儿童的身心特点决定了其较强的依赖性、向师性和模仿性,特别是受父母、教师的言行举止影响较大。[2]在儿童认知的过程中,喜欢模仿是在这一阶段的特点,当然儿童也会出现道德模仿的行为。比如在2007年央视“洗脚”这则公益广告,一经播出便获得了众多网友的热烈讨论,很多儿童也学着模仿广告的小主人公,给自己的长辈洗脚,这就是一个很好的模仿行为。2~7岁的儿童很容易接受叙事的认知形式,对于叙事中的人物形象也具有强烈的模仿性,寓言、神话、通话、典故等中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都会成为儿童的模仿对象。所以,在学前教育中采取道德叙事的教育方式符合学前教育的阶段特点,也符合学前教育的价值目标。幼儿园具备系统培育儿童道德认知的条件,有专业的学前教育工作者可以适当的方式开展道德叙事教育,可以引起儿童的正确道德模仿,帮助儿童建立积极、正面的道德认知,而不是任由儿童在自主接受的知识经验中形成消极的、负面的道德认知。

3.教育者主观经验的代入

在对学前儿童进行叙事教育的过程中,教育者不可避免的会将自己的主观经验甚至是主观情绪代入到教学当中。如笔者前文所述,这一阶段和的依赖性、向师性和模仿性很强,很容易接受教育者的主观经验,进而影响他们自己的道德认知。教育者在进行叙事时,对于故事首先已经有了一个道德判断,其进行的叙事其实是建立在自己道德认知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是积极正面的道德认知,则不会对儿童成长造成影响,如果是消极负面的道德认知,更有甚者是消极偏激的负面情绪夹杂在叙事当中,对孩子的日后成长室友严重危害的。学前教育是儿童接受教育的起点,如果在起点没有建立正确的道德认知,那么主观认识一旦形成,在日后的教育过程中恐怕很难转变。对于儿童而言可能会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在叙事教育中,教育者将自己的主观经验代入是必然的,但是应当尽量将主观经验对于儿童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学前叙事教育途径探析

1.道德叙事理应得到足够重视

在学前教育中应该重视道德叙事的作用,而目前叙事只是帮助儿童掌握知识的辅助工具。道德叙事的道德教育方式相比于传统的知识灌输和规则教导,采用了体验和练习的方式,让儿童在听故事和尝试讲故事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儿童叙述性思维的特点,借助故事的道德价值让儿童参与到故事的情景当中,唤起儿童的道德感知,而解释和说教的教育方式,不符合学前儿童的阶段特点,教学效率低,发挥作用小,还可能因为无法理解教学内容而让儿童对于学习知难而退,影响到后续的教育学习。

2.道德叙事应以正确方式进行

在幼儿园开展的学前教育中,以正确的方式开展道德叙事是实现学前教育价值目标的正确方法。第一,要建立道德叙事的教学体系,让道德叙事成为学前教育中德育教育的独立内容,教学故事的选取、课堂的教学形式、儿童的参与方式都应当融入到教学体系之中;第二,教育者应该自觉提升自身素质,充分认识到叙事教学在学前教育的优势,不将主观经验引入,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到道德叙事当中;第三,教师要从日常生活中寻找接近儿童道德经验的叙事素材,展示儿童在生活中遇到的困惑、社会性、道德性事件及问题,激发其道德情感,建构其道德学习。

四、结语

道德教育不但要培育儿童形成积极正面的生活层面道德,也要帮助儿童树立正确的社会道德,从小就培养儿童的社会责任观念,让儿童以正确的道德观念为基础,将来成为一个大写的社会人。

参考文献:

[1]杨宁.叙事性思维和儿童道德教育[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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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保罗皮亚杰(Jean PaulPiaget,瑞士, 1896-1980)是当代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及认知发展心理学家, 发生认识论的开创者。他深入地研究了儿童心理发展的各个方面, 关于儿童思维发展和道德发展的规律, 无论对于教育科学的理论研究还是教育实践, 都起到一种启发作用

一、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的理论皮亚杰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与幼儿认知发展相联系。前道德阶段( 0-2 岁) , 这一阶段属于感知运动阶段, 就道德发展而言, 则属于道德萌芽阶段, 初生婴儿仅有一些构成情绪的情感反射, 随着生长, 其情感相应地和自己的动作发生了联系。道德实在论或他律阶段( 2-6、7、岁) , 属于前运算阶段。期刊投稿 所谓“他律”其意`既儿童的道德判断受他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和制约, 成人是儿童的一切道德和一切真理的源泉, 每个儿童都按照违反或遵从权威的规定去判断是非, 他们的第一道德感是服从。他们对道德评价、判断时, 只注意行为的客观效果, 而忽视行为者的主观动机。道德相对论或自律道德阶段( 6、7-11、12 岁) ,这个时期属于具体运算阶段,所谓“自律”, 既儿童的道德判断受主观价值标准所支配, 儿童在道德发展方面产生了相互尊敬的情感以及合作的或自律的道德, 儿童是非判断的主要根据是行为者违反社会规范的动机, 而不是行为的客观原因。

二、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研究主要内容( 一) 儿童对规则的理解皮亚杰发现, 儿童的游戏规则也是变化发展的, 这种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在感觉运动阶段, 有原始活动的游戏规则, 在前运算阶段, 有强制游戏规则, 在具体运算阶段, 有理性的游戏规则。另一方面, 儿童在游戏中又表现出自我中心状态的特征。他们按自己的目的来运用这些规则, 并且各人玩各人的, 不管别的儿童怎样玩。第三, 理性的规则。他们认为, 游戏规则只要能得到全体成员的赞成, 是可以改变的。这样, 民主制定的规则就取代了强制的规则。( 二) 儿童对行为责任的道德判断通过以上对儿童过失行为的责任判断和说谎观念发展的研究, 皮亚杰得出结论:无论儿童在对过失行为, 还是对说谎行为的道德判断中, 都存在着两种明显的判断形式, 年幼儿童往往根据主人公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的后果, 即行为的客观责任去做出判断, 而年长儿童则往往根据主人公行为的主观动机, 即行为的主观责任去做出判断。而且这两种判断形式不是同时出现, 也不是同步发展, 这两种道德判断的过程是部分地重叠的, 皮亚杰把这两种判断过程部分地重叠时期称为道德法则的内化阶段。( 三) 关于儿童的公正观念皮亚杰指出, 儿童是在掌握了规则概念之后, 开始建构其公正观念的。公正观念的发展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二到七岁。这个时期儿童的公正观念同成人对儿童的要求往往是相一致的。他们的公正判断是以服从为特征的., 虽然儿童有突, 儿童总是倾向服从。第二个时期是八到十一岁。这个时期的特征是自律逐渐发展, 平等逐渐高于权威。在分配公平的范围内, 平等是至高无上的。当权威与公平发生冲突时, 这个时期的儿童首先考虑平等。第三个时期是从十一、二岁开始。这个时期的特征是儿童能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个人应该享有的平等权利。他们已能用公道不公道来对道德标准进行判断, 他们寻求的是有差别的平等, 而不是笼统的平等。

三、儿童德育的方法根据皮亚杰儿童道德发展具有阶段性的特点,提出了阶段性道德教育的方式。不同年龄的儿童其心理接受能力是有差别的,年幼儿童虽然在成人严厉的道德要。求下能够按照成人的旨意去做,但他们实际上并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蒙台梭利曾说过:“年幼儿童没有是非感; 他还生活在观念之外。事实上, 我们并不认为他很坏或很邪恶, 而只是认为他挺调皮, 既他的行为很幼稚。”因而她声言, 她的著作对幼小儿童“没有使用‘善’、‘恶’、或‘道德’这些术语。”只有到了6 岁以后,“儿童开始具有是非正式误意识, 而且也是关于他人行为的是非正误意识。是非正误意识时时是该年龄阶段的特征。道德意识正在形成⋯⋯”学前儿童道德教育应避免成人化倾向, 学前儿童道德教育内容的选择必须基于儿童世界的视野和活动所能及的范围, 必须是儿童世界里的东西, 以成人的眼光把成人的东西强加给儿童是危险的。这如同儿童认知领域中的某个逻辑结构尚未建立时, 你非要求儿童用这种逻辑结构去解决问题一样, 其结果只能儿童无法完成任务; 无法完成就会感到痛苦; 这种痛苦与学习联系在一起, 会使儿童讨厌学习。儿童的道德发展阶段是一个渐进有序的过程。因此,对各个阶段的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内容也不同。皮亚杰肯定,恰当的教育可以促进儿童道德的发展,但教育的作用也是有限度的即它不能超越儿童道德发展的一般进程,否则,儿童不能将其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观念,从而导致教育的失败。我们认为,与其要儿童形成高水准的道德观,倒不如选取水准相适应的内容进行教育,例如,爱小朋友、爱小动物、爱幼儿园等,这样的教育将会产生有实际意义的效果。幼儿园大班幼儿随着年龄的增长,出现了自律的萌芽,此后,道德教育的主题也就转变为发展儿童的自律道德了, 自律道德的根源在于儿童对成人的单方向的尊重, 发展自律道德的途径是让儿童与同伴及成人相互交往, 儿童只有在交往中才会把自己的观点与他人的观点做比较, 只有在和他人的交往中儿童才能摆脱权威的束缚,互相尊重, 互相协作, 发展自己的评判能力。成人往往认为自己的道德认识水平高于幼儿,其实并不尽然, 成人应虚心地倾听儿童的道德思考, 以平等的态度与儿童进行交流。另外, 幼儿思维具体形象的特点, 教师和家长应用具体形象的方法让幼儿理解德育的规则, 在日常生活和有戏中对幼儿进行德育, 在良好的环境氛围中融合德育。中文核心期刊 儿童的道德不会自然而然的产生和发展,它不仅需要儿童间的相互关注,也需要家长和教师的积极引导。杜威的原则是由活动中培养儿童的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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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回族重视教育的历史由来已久,尤其是重视对学前幼儿的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学前幼儿的教育思想也不断得到丰富。本文主要以西安市莲湖区聚居的回族为研究对象,探讨西安回族学前教育思想。西安市莲湖区是西北地区回族主要聚居地之一,在长期与汉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中,形成了其自身的学前教育思想。

一、回族传统学前教育的形式及思想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回族学前教育思想的类型较为单一,家庭教育和寺院教育是主要的两种教育形式。这两种教育方式的随意性较大,内容零散,引导儿童“向善”和“学习”是古代教育的最终目的。

1、家庭教育

家庭自古以来便承担着教育的责任,回族也不例外。回族的家庭教育有两大主题:道德与宗教,这两大主题在教育过程中相互交融,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回族家庭学前教育常见的一种方式为讲故事。回族在形成过程中,流传下来的神话故事、民间传说等,都生动体现了回民的精神品格。另一种教育方式为言传身教。回族作为忠实的穆斯林,必须遵守伊斯兰的戒律,如在伊斯兰教历九月进行斋戒,参加伊斯兰节日,“不食猪肉”等。家长自己在进行这些活动时,也会向孩子告诫这些行为的原因及由来,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孩子从小形成民族意识。

2、寺院教育

回族的寺院教育起源于阿拉伯早期伊斯兰教寺院教育。寺院教育,就是将孩子送入清真寺学习《古兰经》的诵读。[1]信仰伊斯兰教是回族文化特征之一,清真寺不仅是他们生活的中心,而且也是伊斯兰文化在回族中代代相传的场所。早期的寺院教育以教授宗教知识为主要任务,由经师、阿訇为师,教授内容主要是《古兰经》内的一些基本宗教常识。但是,伊斯兰教刚传入中国时,“在相当长时期内,中国没有专门培养伊斯兰教人才的学校,经师、阿訇或来自境外、或父传子授,满足不了以伊斯兰教为纽带的回回民族的需要”,[2]这种现状也不利于回族儿童在清真寺的学习。此问题得到真正解决是在明代嘉靖年间,陕西咸阳的伊斯兰经师胡登洲创立了经堂教育,才形成了正式的学习宗教知识的场所和形式。

二、西安回族当代学前教育的形式及思想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与社会的进步,特别是西安回族和汉族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其学前教育的形式与思想都发生了新变化。在传统的家庭教育和寺院教育之外,幼儿园教育发展起来,并逐渐在当代西安回族学前教育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家庭教育仍承袭着传统作用,寺院教育的地位和功能则发生了较大变化。

1、幼儿园教育

在当代社会,西安回族学前教育一个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建立了幼儿园。幼儿园教育逐渐成为回族学前幼儿教育体系的中心,并且日益受到回族家长的青睐。回族儿童就学的幼儿园中,又分为综合性幼儿园和专门的回族幼儿园,两种类型的幼儿园在教学内容与师资力量等方面也有很大差别。根据笔者的实地调查,89.39%的回族家长认为有必要让孩子上幼儿园,接受专门的学前教育;6.06%的家长则认为没有必要让孩子上幼儿园;4.55%的调查对象选择弃权。根据统计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多数回族家长还是认可让孩子接受专门的学前教育,这说明家长重视孩子接受教育;而认为“没有必要”的家长或是由于其个人思想、或是经济基础原因导致孩子无法上幼儿园。因此,家长思想的差异直接影响到西安回族学前教育的发展。(1)西安回族学前幼儿的就学状况。51.52%的家长选择将孩子送入综合性幼儿园,28.79%的家长选择将孩子送入回族幼儿园,只有小部分回族幼儿在家庭和清真寺接受教育。从统计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家庭教育和寺院教育已不是回族家长为孩子选择就读的主要形式,幼儿园成为家长的主要选择。上述现象可以反映出在西安聚居的回族发展到现在,受汉文化影响较深,他们也乐于接受政府创办的综合性幼儿园。选择回族幼儿园的家长数量仅次于综合性幼儿园,说明在回、汉文化交往日益深入的今天,回族希望保存自身民族性的强烈愿望。总之,不管是回族幼儿园还是综合性幼儿园,回族家长的选择说明幼儿园教育已经成为回族学前教育体系的主体。(2)西安回族学前儿童在幼儿园中的学习内容。回族学前儿童入学的主要选择是综合性幼儿园和回族幼儿园,由于两种幼儿园性质不同,教授的内容也有所不同。根据表3所示,回族幼儿学习社会科学知识选项占65.15%,这说明回族儿童也会学习汉族幼儿园基本教学内容,包括培养孩子的动手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以及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各方面能力。伊斯兰文化和儒家经典的学习,则反映出回族儿童所受的“双向培养”,说明回族儿童既要学习伊斯兰宗教文化,培养民族情感,同时也要学习传统道德知识和社会需要的基本能力。

2、家庭教育

回族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没有随社会发展而逐渐淡化,反而显示出更重要的作用。如果说幼儿园教育是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当代人才,那么家庭教育在回族则是培养“民族接班人”的方式之一。它兼具一般教育与宗教教育两种任务,是对回族儿童进行宗教传承的重要途径。(1)西安回族家长教育儿童的主要内容。与传统回族家庭教育内容相比,现代社会回族家庭教育的内容并无实质变化。家长所教授的回族宗教经典依然是回族历史上长期流传下来的民间传说、神话故事等。可见,“回族重视伊斯兰文化的传承,并将其放在本民族教育的核心位置上”。[3]实践技能的培养在回族家庭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回族社会注重从小培养孩子的劳动意识,让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4]重视实践技能有助于让孩子从小养成勤奋、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

3、西安回族学前教育的方式

(1)榜样示范型。这种教育类型包括言传和身教两种形式。回族有句谚语“父亲是儿子的镜子,儿子是父亲的影子”。[5]在生活中,家长的待人处事方式及其他一切行为细节,无形中都会成为孩子的学习对象。他们通过观察、模仿、学习,进而内化成自己的一整套人生理念和行为方式。所以,父母此时在教育儿童方面就扮演着重要角色。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回族家长很重视对孩子的言传身教,以期他们从小就形成正确的世界观。(2)民主教育型。这种教育类型包括表中奖励、宽容两种方式。“民主教育型”是一种比较积极的教育类型,它包含的奖励、宽容教育方式,都能构建一种宽松的家庭教育氛围。这种教育氛围也更有利于孩子养成乐观向上的性格。从这两种方式所占比重可以看出,回族家长还是较乐于倾听孩子意见,让孩子在宽松的氛围下成长。(3)严厉批评型。在这种教育类型下,家长经常用严词厉色、强迫、惩罚等方式让孩子达到自己的要求,并不顾孩子的意愿和想法。相比较于上述两种教育类型,严厉批评型教育下成长的孩子,会养成胆小懦弱的性格,对事物不敢发表自己的看法,没有主见。综合比较发现,严厉批评型在教育儿童的过程中并不可取。

4、寺院教育

随着社会发展和国家政策要求及大量幼儿园的建立,寺院教育在回族教育中的地位受到冲击。如今寺院教育的存在是为了满足回族儿童学习伊斯兰教知识的需要,成为回族学前教育的辅助方式,但也是不可缺少的一种教育形式。在当代社会,寺院教育是除家庭教育外,回族学前儿童学习宗教知识的第二种途径。但它的授课时间主要集中在寒假和暑假,平时回族儿童主要在幼儿园上学。在两个假期,家长会把孩子送入清真寺学习系统的伊斯兰文化。这是出于对回族的传承。回族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忠实的穆斯林。回族向来以“信仰伊斯兰教”为其民族特征之一,为了民族得以继续延续,让儿童自小学习伊斯兰教文化,不断强化他们的民族身份,自然也显得十分必要。

5、当代西安回族学前教育的思想及特点

(1)传统民族教育受到主流教育的冲击。西安回族传统民族教育受到主流教育的冲击,这一教育特点集中体现在幼儿园教育中。回族家长热衷于让孩子就读综合性幼儿园,这类幼儿园一般由政府主持建立,以“素质教育”为主,可以同时适用于各民族儿童学习。与回族建立的民族幼儿园相比,综合性幼儿园更具有“科学性”和“现代性”,能满足回族儿童身心全面发展的需要。综合性幼儿园深受回族家长的欢迎,可充分说明汉族主流文化教育对回族教育的影响之深。(2)德育为主。回族家长重视德育与《古兰经》的教诲密切相关。《古兰经》中有大量篇幅教育信徒重视道德修养,内容涉及孝敬父母、信仰、道德、善心等方面。在《古兰经》的引导下回族家长十分注重培养儿童的德行,他们教育孩子要与人为善、礼貌待人、不欺人、诚信做人等。在这些思想教育下,回族儿童从小就养成了孝敬父母、有礼貌、诚实等良好品质。(3)宗教教育与国民教育的双重特征。在当代社会,回族儿童接受知识的明显变化就是其学习兼具“大众性”和“民族性”。一方面,回族学前儿童到适龄时期要进入幼儿园学习一般性知识,这些知识与其认知发展水平相符合。另一方面,他们还要接受身为回族必须学习的伊斯兰教文化知识,定期到清真寺接受教育,这部分学习内容是回族所特有的。上述两方面的学习内容说明回族儿童拥有两种不同性质的任务:一是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任务,二是继承本民族文化,使本民族继续发展的任务。

三、西安回族学前教育的问题与启示

1、西安回族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以西安市莲湖区回族聚居区为田野点的调查中发现,受经济水平的制约,回族学前教育呈现出不均衡的特点。大部分家庭有能力让孩子去幼儿园,一小部分家庭孩子却无学可上,从小就随父母在社会上闯荡。随着社会发展,“回族儿童上不起学前教育”这个问题在西安市政府的帮助下有很大程度地改善,但是目前仍然有一批回族贫困家庭幼儿没有入园。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两方面考虑:第一,政府的扶持与帮助。回族贫困家庭可以借助政府相关民族教育政策,给孩子创造入园条件。政府当下正在大力推行“教育精准脱贫”,在这一政策帮助下,相信这些贫困家庭儿童入园问题可以得到改善。第二,回族自身的努力与民族部门的帮助。民族部门应该采取一些救济措施,如为贫困家庭安排劳动力就业的机会等,帮助他们改善目前的经济状况。同时,这些贫困回族同胞也应该积极寻找就业机会,学习实用的工作技能,通过各种努力提高经济水平,为孩子接受教育创造物质条件。

2、西安回族学前教育的启示

(1)教育应具有开放性。伊斯兰教崇尚知识,以追求知识为荣。传统社会回族幼儿是不学习汉族文化的,在现代背景下,汉族相关文化已成为回族幼儿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回族这一教育特点同样适用于我们汉族教育,汉族儿童在进行启蒙学习过程中,除一些传统读物外,也应该选择少数民族幼儿启蒙教材来学习,不断完善本民族的教育体系,在理论上增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2)教育思想的先进性。回族传统以来就重视学前儿童的道德培养,家庭一直承担着这一重要角色。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作为教育指导文献,充分保证了教育思想的一致性。这些条件都有助于回族儿童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在教育儿童的过程中,可以避免很多不良教育问题的出现。而我们汉族的家庭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则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如“隔代骄纵”、“上下教育思想不一致”现象。父母肩负着教育孩子的重任,老一辈多数扮演着“宠溺孩子”的角色。相比较发现,回族的教育有值得我们汉族借鉴的地方,我们应该学习回族教育思想中先进的部分,不断改进汉族的当代学前教育方法。(3)注重民族教育。由于回族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特点,长期混居在汉族之中,面对汉文化的强烈冲击,为了使本民族得以生息繁衍,向儿童灌输民族概念,提高民族意识,进行民族教育就显得十分重要。回族重视对儿童进行伊斯兰教文化教育,也会向儿童渗透“信仰伊斯兰教”的思想。这种做法保证了回族统一的信仰体系,进而提高回族的民族意识。总之,西安市莲湖区回族学前教育思想有其积极方面。首先,从家庭教育、寺院教育和幼儿园教育三种形式并存的局面可以看出,回族学前教育的多样性与丰富性;其次,在努力使自己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的同时,更不忘记加强民族教育,确保本民族能在历史长河中继续存在;最后,回族学前教育思想中也有对我们汉族学前教育有益的部分,值得我们汲取,有益于回族和汉族交流、交往、交融、团结和城市民族工作的推进。

【参考文献】

[1]希提.阿拉伯通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145.

[2]李健彪.试论近代西北回族教育的几种类型[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9(4)22.

[3]马莉.回族传统文化中的幼儿家庭教育——以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为例[D].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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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道德发展是儿童社会性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儿童社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关于道德发展的研究,正如美国学者R.M.利伯特等人所言:“道德发展的研究有一度至多只被放在心理学的边缘,但近来它已处于显著地位,成为值得研究的、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课题。”[(1)]在儿童道德发展的研究上,相对而言,国外起步较早。早在1894年,美国的厄尔·巴因斯和玛格丽特·沙卢伯格就在斯坦福大学开创了道德判断的研究。后来皮亚杰、柯尔伯格等人关于儿童道德判断的研究更是引人注目。国内本世纪60年代有一些关于青少年道德发展的研究,比较有影响的如谢千秋的《青少年的道德评价能力的一些研究》。[(2)]但真正大规模的协作研究始于70年代末期。1978年,在上海师范大学成立了以李伯黍教授为首的儿童道德发展研究组,之后在全国范围内,立足于我国国情,在皮亚杰框架的基础上,应用科学实证的手段进行了一系列大样本的研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其研究主要可分为五类:一是大范围地检验皮亚杰模式,同时对它进行一定的修正和发展;二是结合我国道德教育方针,探索我国儿童青少年以国民公德为核心的道德观念的发展;三是国内各民族儿童青少年道德发展的跨文化研究;四是结合我国道德教育实践,进行影响儿童青少年道德发展的因素研究;五是道德价值观和品德结构的研究。[(3)]北京师范大学章志光教授为首的心理学同行,对学生的品德形成进行了教育心理学的持续研究,他们提出为建立我国德育心理学体系而组织的研究大致上沿着三条路线来进行:一是采用间接故事法测查我国3~12岁不同年龄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水平与特点;二是运用教育心理实验法探索学生道德行为表现的心理结构及其与教育条件、方式的关系;三是通过教育经验总结法,了解学生的问题行为及其矫正方法。[(4)]辽宁师范大学韩进之教授为首的关于青少年理想形成和发展的系列追踪研究以及西南师范大学曾欣然关于小学生品德认识心理结构发展的追踪模拟调查研究均显示了各自的特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83年在著名儿童心理学家朱智贤教授的组织和指导下,我国中小学生品德心理发展研究协作组采用问卷调查、情绪回忆、实验、观察等综合方法,从分析品德心理结构入手,在较大样本的基础上,调查和研究了儿童青少年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行为的发展趋势、特点及其相互关系,取得了丰硕成果。[(5)]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教育和心理学工作者在积极引进、吸收国外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幼儿品德心理展开了大量的理论与实验研究,并取得了一些突破性的进展。[(6)]所有这些研究都为我国儿童青少年道德发展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材料。然而,国内外有关道德发展的研究更多的是围绕道德发展的认知方面进行的,关于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的研究并不多见,关于3~9岁这一年龄段儿童道德发展的连续研究更是少见。

从某种意义上讲,个体道德发展过程,就是一种道德行为的学习过程,是社会道德规范经学习和实践演变为个体内在的道德品质的过程。这既是一种接受教育的过程,又是一种自我教育的过程。换言之,个体道德发展的状况,可以通过其自我教育能力的发展状况加以反映。依据品德心理能力序列[(7)],笔者从知、情、意三方面着手,结合实际,查阅资料,编制了调查问卷,进行测试。在道德认知方面,着重考察自我评价能力的发展状况;在道德情感方面,着重考察自我体验能力的发展状况;在道德意志方面,着重考察自我控制能力的发展状况;然后综合三方面的资料,对3~9岁儿童道德发展的总体水平及各因素的发展水平与特点作出评价,旨在为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促进儿童的道德发展提供一些科学依据。由于道德认知方面有许多可资借鉴的研究成果,本研究在兼及这方面研究的前提下,重点研究了儿童道德行为与道德体验的发展。

为了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本研究,将有关概念在此略加说明,是很有必要的。

所谓自我评价能力,是指儿童以一定社会的道德准则和道德思维活动为基础,对自己的思想品质和道德行为作出价值上的鉴别和判断的能力。其实质是指自我评价的适当性程度。一般而言,适当性越高,说明自我评价能力越强,反之则越弱。本研究中自我评价的适当性程度,是通过比较儿童对自我控制能力的评价及其父母对儿童自我控制能力的评价而得出的。两者间的一致性程度越高,说明儿童的自我评价越适当,能力就越强,反之则越弱。

所谓自我体验能力,是指儿童在对自己的思想、言论和行为作价值上的判断时产生的一种情感体验能力。它与儿童的自我道德认知和评价是分不开的。

所谓自我控制能力,是指儿童在道德意志行为中善于自觉地掌握和支配其情感与行动的能力。儿童自我控制能力的发展与其认识水平有关,与他们控制自己的需要、兴趣等直接愿望的水平有关。

二、方法

本调查研究主要采用问卷法。对学前儿童和部分年龄偏小、理解能力偏差的学龄儿童采用个别谈话的方法帮助其完成答卷,由主试逐题念给他们听,并在问卷上记下他们的回答。

测试是在江苏城乡6所幼儿园和6所小学中进行的。测试对象按年龄随机取样,分3(指满3周岁不满4周岁儿童,下同)、5、7、9四个年龄组。共发放问卷640份,回收有效问卷600份。为便于统计分析,每一年龄组取140份,男女各半。

测试材料及计分方法如下:

本研究共使用4种问卷:3~9岁儿童自我控制能力自测量表,分对行为控制(目的性、坚持性、自控性)、对情绪情感的控制(抗感性和自制力)、以及言行一致状况三个部分,共74个题目。自我体验能力自测量表共有26个题目。自我评价能力自测量表及父母问卷(对儿童自我控制能力的评价,内容与儿童自评量表相同)各有58个题目。

兹以自我控制能力量表题目举例如下:

1.你总是按自己的想法做事吗?

2.你经常忘记该做的事吗?

3.一件该做的事,不论是否有趣,你都能愉快地去做吗?

4.只要对一件事不感兴趣,不管它是什么事,你都不会去做。

单号题为正向题,从“很多”到“很少”依次记3~1分;双号题为反向题,从“很多”到“很少”依次记1~3分,分别按男、女、城、乡、总进行统计。不同的是,儿童自我评价能力的分值取的是家长和儿童问卷二者差的绝对值。

最后,3~9岁儿童道德发展的水平将由自我控制与自我体验能力的和及与自我评价能力的差这三项总合分数反映。

三、结果与分析

(一)3~9岁儿童自我评价能力(SA)的发展

1.自我评价能力发展的一般趋势。见表1。

表13~9岁儿童SA的发展水平

(附图{图})

表1表明,学前儿童亦具有了一定的自我评价能力。按理说,人的自我评价能力应随年龄增长而提高,但我们的调查结果未能反映这样一种发展趋势,恰恰相反,学前儿童与学龄儿童相比,是前者强,后者弱。F考验表明,各年龄组儿童自我评价能力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各年龄组间均数考验还表明,除3岁组与7岁组、9岁组有显著差异外,其余各年龄组之间均未达到显著差异(Z<1.96,P>0.05)。

一般而言,在对自己的评价方面,学前儿童较学龄儿童更加依赖家长和老师,而成人对儿童的评价较之儿童对自己的评价应该说更为客观一些。学龄儿童的自我评价虽然也依赖成人,但与学前儿童相比,他们已具备了一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只是这种自主性和独立性较幼稚、不够成熟罢了。由此看来,调查所反映的结果,即儿童自我评价能力学前阶段高于学龄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正常的。

2.自我评价能力发展的性别差异。见表2。

表23~9岁儿童SA发展的性别差异

(附图{图})

从表2可以看出,无论是总体上还是其余各年龄组不同性别的儿童,其自我评价能力发展均无显著差异(Z<1.96,P>0.05),且无论是总体还是各年龄组都是女孩较男孩的自我评价能力强。这种情况可能与家长对男孩要求较松,而对女孩要求较严有关。实际情况是否如此,有待进一步研究。

3.自我评价能力发展的城乡差异。见表3。

表33~9岁儿童SA发展的城乡差异

(附图{图})

*P<0.05**P<0.01

从表3可以看出,除3岁组外,其余各年龄组及总体上均为城市儿童的自我评价能力高于农村儿童,且在总体和5岁组表现为显著或极显著差异。城市儿童的自我评价能力高于农村儿童,主要原因在于前者更有可能受到较好的早期教育,而人的认识和评价能力是与接受教育的程度密切相关的。3岁组为何会例外,这是一个饶有兴趣的问题,值得今后作更进一步的探索。

(二)3~9岁儿童自我体验能力(SE)的发展

1.自我体验能力发展的一般趋势。见表4。

表43~9岁儿童SE的发展水平

(附图{图})

**P<0.01

表4表明,总体上,儿童自我体验能力呈现出随年龄增长由低水平向高水平发展的趋势。但这种发展是曲折的,不平衡的。F考验表明,各年龄组间有显著性差异。经组间均数差异检验,发现5岁组与7岁组和9岁组之间存在显著或极显著差异,说明学前阶段儿童自我体验能力的发展是比较迅速的。

2.自我体验能力发展的性别差异。见表5。

表53~9岁儿童SE发展的性别差异

(附图{图})

表5说明,虽然总体上3~9岁儿童自我体验能力的发展是女性略高于男性,但这种差异无明显的统计学意义,而且各年龄组儿童自我体验能力的发展亦无明显的性别差异。

3.自我体验能力发展的城乡差异。见表6。

表63~9岁儿童SE发展的城乡差异

(附图{图})

**P<0.01

表6表明,城市儿童的自我体验能力高于农村儿童,且这种差异在7岁组和总体上有着极为明显的统计学意义(Z>2.58,P<0.01)。这种情况的产生是与儿童自我评价能力的发展相一致的。

(三)3~9岁儿童自我控制能力(SC)的发展

1.自我控制能力发展的一般趋势。见表7。

表73~9岁儿童SC的发展水平

(附图{图})

**P<0.01

表7表明,儿童自我控制能力的发展以7岁为一转折点,在此之前随年龄增长而提高,在此之后其发展呈现为一种“高原”现象。说明7岁是儿童自我控制能力发展较为迅速的一个阶段。各年龄组间的差异,经F检验都达到极显著水平(F=49.18,P<0.01)。各年龄组间均数差异检验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

2.自我控制能力发展的性别差异。见表8。

表83~9岁儿童SC发展的性别差异

(附图{图})

从表8可以看出,3~9岁儿童自我控制能力发展在学前阶段和总体上是女性高于男性,学龄阶段为男性高于女性,但这种差异均无明显统计学意义(Z<1.96,P>0.05),说明3~9岁儿童自我控制能力的发展不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

3.自我控制能力发展的城乡差异。见表9。

表93~9岁儿童SC发展的城乡差异

(附图{图})

**P<0.01

表9表明,自我控制能力的发展,无论是总体上还是各年龄组,均为农村儿童高于城市儿童,且这种差异在9岁年龄组和总体上均有极显著差异。为何农村儿童的自我控制能力较强,我们认为这种情况的产生可能与农村儿童的父母对子女要求较严,而城市儿童的父母对子女的要求较为宽容有关。

4.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的发展

(1)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发展的一般趋势。见表10。表10表明,3~9岁儿童自我控制能力三因素发展是不同步的。随着年龄增长,他们在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情感方面能力的发展有其共同特点,即以7岁为转折点,3至7岁呈上升趋势,7~9岁略有下降,但其水平依然高于学前儿童。言行一致性则随年龄增长而提高。F考验表明,在上述三方面,各年龄组间均有极显著差异。各年龄组间均数差异检验结果表明,除三因素在7岁与9岁之间以及言行一致方面3岁与5岁之间无显著差异外,其余各年龄组间均有显著差异。说明3~9岁儿童在行为自控、情感自控和言行一致方面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具有较为明显的年龄特征。

表103~9岁儿童SC各因素的发展水平

(附图{图})

**P<0.01

(2)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发展的性别差异。见表11。从表11可以看出,各年龄组儿童在行为自控、情感自控和言行一致方面的发展均不存在明显性别差异(Z<1.96,P>0.05)。

表113~9岁儿童SC各因素发展的性别差异

(附图{图})

(3)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发展的城乡差异。见表12。表12表明,在行为自控方面,无论是总体还是各年龄组均为农村儿童高于城市儿童,且9岁组及总体上城乡儿童得分呈现为显著或极显著差异。在情感自控和言行一致方面,除9岁组城乡差异极为显著外,其余各年龄组和总体上均无明显差异;但学阶段是城市高于农村,学龄阶段和总体上则相反的特点却也比较明显。

表123~9岁儿童SC各因素发展的城乡差异

(附图{图})

*P<0.05**P<0.01

5.行为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的发展

(1)行为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发展的一般趋势。见表13。表13表明,3~9岁儿童在行为的目的性、坚持性和自控性三方面的发展是不平衡的。目的性方面,以7岁为转折点,在此之前随年龄增长呈上升趋势,在此之后略有下降,但其水平依然高于学前儿童。在坚持性和自控性方面,则随年龄增长而提高。F考验表明,三因素的发展各年龄组间均有极显著差异。各年龄组间均数差异检验结果发现,除了三因素在7岁与9岁之间以及在自控性方面5岁与7岁、9岁之间无明显差异外,其余各年龄段之间均有显著或极显著差异。说明儿童在上述三方面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具有明显的年龄特征。

表133~9岁儿童SC各因素的发展水平

(附图{图})

**P<0.01

(2)行为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发展的性别差异。见表14。从表14看出,除3岁和5岁儿童在行为的目的性方面以及5岁儿童在行为自控性方面存在显著或极显著性别差异外,其余各年龄组和总体上在行为的目的性、坚持性和自控性三方面均未表现出明显的性别差异。

表143~9岁儿童行为SC各因素发展的性别差异

(附图{图})

()P<0.05()P<0.01

(3)行为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发展的城乡差异。见表15。从表15看出,行为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发展的城乡差异情况是:①目的性方面城乡儿童无明显差异,除3岁组外,其余各组及总体上均为农村儿童得分高于城市儿童。②坚持性方面,5岁组和9岁组城乡儿童之间有极显著差异,其余各组及总体上均无明显差异,从得分看,学前阶段是城市儿童高,学龄阶段及总体上是农村儿童高。③自控性方面,除5岁组儿童有显著差异,总体上有极显著差异外,其余各组城乡差异均不明显;但无论是总体上还是各年龄组的得分,都是农村儿童高于城市儿童。

表153~9岁儿童行为SC各因素发展的城乡差异

(附图{图})

()P<0.05()P<0.01

6.情感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的发展

(1)情感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发展的一般趋势。见表16。从表16可以看出,3~9岁儿童在情感自控力的抗感(染)性和自制力方面的发展是不同步的,以7岁为转折点,在此之前呈上升趋势,之后略有下降,但其水平依然高于学前儿童。F考验表明,各年龄组在抗感性和自制力方面有极为显著差异。各年龄组间的均数差异检验结果表明,在抗感性方面3岁与5岁及二因素在7岁与9岁之间无明显差异,其余各年龄组之间均有显著或极显著差异。

表163~9岁儿童情感SC各因素的发展水平

(附图{图})

()P<0.01

(2)情感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发展的性别差异。见表17。表17表明,情感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的发展,无论是在总体上还是各个年龄组,均无明显的性别差异(Z<1.96,P>0.05)。

表173~9岁儿童情感SC各因素发展的性别差异

(附图{图})

(3)情感自我控制能力发展的城乡差异。见表18。从表18可以看出,情感自我控制能力发展的城乡差异情况如下:①在抗感性方面,学前段是城市儿童得分高,无显著差异;学龄段及总体上是农村儿童得分高,其差异显著或极显著。②自制力方面,除5岁儿童有显著差异外,其余各年龄组及总体上均无明显差异。

表183~9岁儿童情感SC各因素发展的城乡差异

(附图{图})

()P<0.05()P<0.01

(四)3~9岁儿童道德的发展

1.3~9岁儿童道德发展的一般趋势。见表19。

表19表明,3~9岁儿童道德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总的趋势是随年龄而增长。各年龄组间的差异,经F考验都达到极为显著水平(F=15.12,P<0.01)。各年龄组间均数差异检验结果表明,除5岁与7岁组儿童之间无明显差异外,其余各年龄组间均有极显著差异,说明儿童道德发展并非一种线性的发展过程,而是一种跳跃式的发展。

表193~9岁儿童的道德发展水平

(附图{图})

()P<0.01

2.3~9岁儿童道德发展的性别差异。见表20。

表20表明,不论是总体还是各年龄组,3~9岁儿童的道德发展均为女性优于男性。不过,无论是从各年龄组还是从总体看,其道德发展不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

表203~9岁儿童道德发展的性别差异

(附图{图})

3.3~9岁儿童道德发展的城乡差异。见表21。

从表21可以看出,3~9岁儿童道德发展的得分,除9岁组外,总体及各年龄组均是城市儿童高。其间差异在学龄阶段是显著或极显著的,但在学前阶段及总体上,其道德的发展均无显著的城乡差异(Z<1.96,P>0.05)。

表213~9岁儿童道德发展的城乡差异

(附图{图})

(l)P<0.05()P<0.01

四、结论

1.3~9岁儿童道德发展随年龄增长而增长,且具有较为明显的年龄特征,但无明显的性别特征。虽然除9岁组外,总体上和各年龄组得分均为城市儿童高于农村儿童,但这种差异只有在学龄阶段才具有明显的统计学意义。

2.3~9岁儿童道德各因素的发展是不平衡的。自我评价能力是学前阶段高于学龄阶段。自我体验能力虽然是学龄阶段高于学前阶段,但学龄阶段呈现的却是一种高原现象。其道德各因素发展具有明显的年龄特征和城乡差异,但无明显性别特征。

篇(8)

(1)在教育目标方面,出现两个误区:其一,把美术教育等同于技艺教育,认为教会孩子画出一张美丽的图画,做出一件有趣的玩具便完成了任务,把重点放在培养孩子的正确描写和表演能力上,把技能技巧的培养作为重要任务;其二,把美术作为实施德育、智育的手段,作为完成某一中心任务的从属部分,没有本身的独立体系。殊不知美术教育本身是一个独立的领域,是一个具有极大潜力的领域,它的任务是既培养儿童对艺术美的欣赏、识别,又培养儿童的审美心理素质,帮助他们学习用美的眼光来把握世界。

(2)在教育内容方面,强调对自然的模仿和再现。模仿现实生活中的简单物体和图片是美术教育的主要内容。于是儿童作品中的模式化倾向非常突出,无论在一个幼儿园里、一个班级里,甚至在儿童作品展览上,从花花绿绿的各式各样的作品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许多带有模式化的人物、动物形象。固然,学龄前儿童从自我中心转化到以客体意识为主的过程中,概念画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然而,我们也发现教师、家长在这方面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依靠学前儿童自身的能力和自发性发现是很难有“好”的作品出现的,为了“早出成果”,教师往往采取简单的临摹方式,用孩子的手,画出成人期望的画,不断地临摹,造成儿童思想僵化,失去了探索学习的兴趣和能力。社会上充斥于市场的儿童图书、练习册、电视中的动画片又为儿童提供了绘画范例,于是,大量的儿童失去了他原有的稚拙天性,有些儿童画在成人的加工下,故作“天真”,仍然会令人感到失去了真正的童趣。

(3)在教学方法方面,灌输法仍然被大量使用。在美术教育中,用简单的几何形体作为标准模式,给儿童临摹学习,让其画出各种形状。教师是美术活动的中心,教师提供的形象是孩子们的典范,培养出来的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式样,没有“自我”和“感觉”。教师为了寻找大量的模式给孩子临摹,于是“简笔画”应运而生,它的影响几乎席卷全国,为灌输法大开方便大门。现在,关于“简笔画”的功过,还在热烈争辨之中。我们认为根本问题在于教育观,希望培养什么样的孩子,用简笔画提供的种种图式直接灌输给孩子,从表面上看,孩子的画面内容丰富。但是,孩子们学得被动了,画出来的画就模式化了,它代替了孩子的感觉、思考和想象,使他们失去了对周围事物的敏感性,失去了孩子自己的绘画语言和个性风格,最重要的是对孩子潜在的创造力的扼杀和自我创造意识的摧毁。

二、我们对学前美术教育改革的思考结合我国当今儿童美术教育的现状,笔者在教育的指导思想、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和方法方面作了较为深入的思考,在实施艺术综合教育的过程中,同时也对美术教育进行了全面革新,现概括如下:

1、以培养深层次的审美心理结构为中心美术教育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丰富性,为儿童的审美心理建构提供了丰富的审美客体和探究刺激。儿童在美术活动中运用审美感官,在遗传获得和以往实践中形成的原先的心理结构基础上,通过同化作用,形成同形同构或异质同构的关系,融人新的艺术对象,丰富了原有的心理结构,或者在新旧信息相互比较、分析、综合中发生顺应作用,充实、改组和重构原有的心理机构,使之发生质的变化。审美心理结构以系统结构的方式内化,沉淀于人的心理构成审美心理的整体结构系统。美术教育可以帮助儿童进行整体的系统的审美感知,形成完整的心理结构。美术实践使儿童产生了审美的需要,形成了特定的审美个性,只有长期的艺术熏陶,艺术实践和审美环境才能使一个普通的人建构和发展较为完善的个体审美心理结构,变为审美和创造美的人。从这种意义上看,美术教育就是塑造个体审美、创美的个性教育。

篇(9)

关键词 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教学方式

中图分类号:G6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568(2015)12-0030-02

一、推进学前教育的重要性

学前教育是对学前儿童进行教育的过程,实施适应儿童发展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可有效帮助儿童发展,促成学前教育与儿童发展的协调性和关联性,构建起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互动关系。

学前教育大致可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智力行为上的,另一个则是潜移默化的心理上的。由于心理变化的不易观察性,目前大部分学前教育都只是进行简单的智力行为层次上的教育,比如,开发幼儿的动手能力、情绪控制能力,等等。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压力增大,近几年来学前教育的项目得以丰富,简单的智力教育已经不能满足家长对学前教育的期望,所以陆续出现了一些国学幼儿园,以学习中国经典国学作为特色进行招生,取得了更多的关注。由简单的以看护为主的学前教育到现在以学习知识能力为主的学前教育,这不得不说是学前教育一种进步,如果只站在国内的角度观察学前教育的发展确实没有问题,但是放眼国外的学前教育发展,便会发现我国的学前教育发展仍然处于落后状态。

“地球村”概念的提出让文化的流进与输出日益频繁,文化的交互性日益变强,因此,学前教育的教育高度不能仅仅停留在国内水平,还应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科学方式,让幼儿在学前教育中获益更多。

多数人都认为,幼儿不懂世事,且做事的方式都是简单、模仿性的,懂事之后再塑造也不晚。这种观念的错误性显而易见:学前教育其实是一个人未来性格以及能力塑造的基础,学前时期还是智力开发的关键期,因此,必须重视学前教育,并把学前教育作为教育科学的重点研究领域。

二、普及教育科学

有人可能会问:“什么是教育科学,教学科学的研究方向又是什么?”教育科学其实是以教育现象和教育规律为共同研究对象的各门教育学科的总称,是若干个教育类学科构成的学科总体。它包括属于基础学科的中国古代教育史、中国近现代教育史,属于基本学科的教育原理、德育原理、教学原理、教育管理学原理。而现代教育科学所研究的方向是教育基本理论研究、教育测量与评价科学研究以及教育发展理论研究。对于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大家已经熟知它的发展历程,但是对于学前教育中如何贯彻教育科学,如何进行教育的测量和评价科学研究,其形式则是多种多样的。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由于学习群体的风格不尽相同,所以所采取的教学方式也应有所不同,这都有待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探索、发现和调整。

1.提前制定合理的教学内容。学前教育与其他教育的不同之处在于教学对象是婴幼儿,教学对象的学习特点是理解能力较低,行为控制力不强,好奇心极强,因此,必须重视教学内容的制定。在制定教学内容时,要注意教学内容的生动性、趣味性、教育性和安全性。其中,生动性和趣味性有助于吸引学习者的注意力,保持学习者的学习状态;教育性则是教学过程中的根本目的,“寓教于乐”是学前教育应达到的基本标准。另外,学前教育中,大部分学习者都是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的低龄儿童,属于弱势群体,所以在制定学习内容时,要考虑教学活动的安全隐患,切实保护好学习者的人身安全。

2.观察学习者的学习态度,灵活调整教学方式。在根据既定的学习内容进行教学活动的过程中,教师应不断观察学习者的学习态度变化、兴趣变化,并据此调整学习内容的顺序和教学方式,让学习者充分参与到学习过程中来。另外,还要着重利用学习者的好奇心理吸引注意力,这样可以带动学习气氛,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

3.注重成果反馈,总结经验。学前教育的成果往往没有系统考试类的衡量标准,所以需要细心观察学习者的行为变化和各项能力的提升程度来确定教学方式是否有效。并通过变换教学方式来对比学习成果的优劣,总结教学的方式方法,以适应学习者的学习习惯,提升学习效率,让学习者在学前教育中打下良好的基础,丰富知识储备,加强性格塑造力,让学前儿童的身心得到良好发展。

三、借鉴国外成功的学前教育经验

纵观国外教育科学研究的现状,我们可以看出世界各国的发展动向,学前教育历史发展的科学研究表明,幼教理论和方法的发展是推动幼教事业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幼儿教育从经验型转向科学型的必经之路,因此,幼儿教育的科研工作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苏联于1960年建立了学前教育科研所,内设早期幼儿教育、学前儿童教育、实验教学法、年龄心理学、生理学、美育、体育等实验室,研究所把全国学前教育问题的一切科研工作都统一起来加以分析和评价。国外的教育科学水平发展比较早,这种类似的教育科学实验在国外不胜枚举,而在国内却屈指可数,那如何借鉴国外的教育科学经验来丰富我国学前教育教学方式呢?笔者认为要遵循以下原则:

1.借鉴与修改。在观察国外先进的学前教育模式后再加以运用,并在运用的过程中了解它有哪些缺点和优点,然后进行改造再利用。这种做法的根据是:每一种科学的教育方式都是不分国家的,国外先进的学前教育经验当然可以拿来运用到我国的学前教育中,但前提是不能照搬照抄,要灵活地改良和修正,并在方法运用中反复总结经验,让国外的先进学前教育经验落地本土,并发挥它的优势。

2.创新改革。在引进国外先进科技的同时加以改造和创新,结合学前教育的实际情况进行创新性地改造,以达到先进水平甚至实现超越。但是创新模式实现起来很难,不仅要了解学习者的学习特性,还要能够找到彼此结合的创新点,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增强洞察力,要能够发现教学中出现的新问题,从而找到学前教育的新思路。

四、我国学前教育的教育科学未来发展趋势

目前,在教育领域中,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学前教育,而我国对于学前教育的资金投入还不够充足。当政府逐渐扶持学前教育的发展时,也就意味着学前教育的规范性会得以增强,而此时教师的教学能力无疑会被看做衡量学前教育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同时,随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具备先进理论、科学精神和文化素养的学前教育实践者又通过不懈努力确立学前教育的发展地位,增强学前教育内涵,提升学前教育的发展层次,建立在丰富实践基础上的学前教育理论体系将得以成形和完善,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学前教育模式。同时,国际化背景下的学前教育国家间的融合也将进一步加强,通过学前教育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拓展学前教育的观察角度,加大和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的动力和方向,从单纯引进外国理论转向借鉴适合中国幼教的西方先进理论和经验,为创新本土理论服务,为提升具有中国特色的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服务,这必将是学前教育在教育科学领域的发展趋势,相信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下,我国的学前教育必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为人才培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赵丽君,刘云艳.混龄教育的理论基础及实践价值[J].幼儿教育,2006,(2).

篇(10)

    一、问题的提出

    道德发展是儿童社会性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儿童社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关于道德发展的研究,正 如美国学者R.M.利伯特等人所言:“道德发展的研究有一度至多只被放在心理学的边缘,但近来它已处于显著 地位,成为值得研究的、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课题。”[(1)]在儿童道德发展的研究上,相对而言,国外 起步较早。早在1894年,美国的厄尔·巴因斯和玛格丽特·沙卢伯格就在斯坦福大学开创了道德判断的研 究。后来皮亚杰、柯尔伯格等人关于儿童道德判断的研究更是引人注目。国内本世纪60年代有一些关于青少 年道德发展的研究,比较有影响的如谢千秋的《青少年的道德评价能力的一些研究》。[(2)]但真正大规 模的协作研究始于70年代末期。1978年,在上海师范大学成立了以李伯黍教授为首的儿童道德发展研究 组,之后在全国范围内,立足于我国国情,在皮亚杰框架的基础上,应用科学实证的手段进行了一系列大样本 的研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其研究主要可分为五类:一是大范围地检验皮亚杰模式,同时对它进行一定 的修正和发展;二是结合我国道德教育方针,探索我国儿童青少年以国民公德为核心的道德观念的发展;三是 国内各民族儿童青少年道德发展的跨文化研究;四是结合我国道德教育实践,进行影响儿童青少年道德发展的 因素研究;五是道德价值观和品德结构的研究。[(3)]北京师范大学章志光教授为首的心理学同行,对学 生的品德形成进行了教育心理学的持续研究,他们提出为建立我国德育心理学体系而组织的研究大致上沿着三 条路线来进行:一是采用间接故事法测查我国3~12岁不同年龄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水平与特点;二是运用 教育心理实验法探索学生道德行为表现的心理结构及其与教育条件、方式的关系;三是通过教育经验总结法, 了解学生的问题行为及其矫正方法。[(4)]辽宁师范大学韩进之教授为首的关于青少年理想形成和发展的 系列追踪研究以及西南师范大学曾欣然关于小学生品德认识心理结构发展的追踪模拟调查研究均显示了各自的 特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83年在著名儿童心理学家朱智贤教授的组织和指导下,我国中小学生品德心理 发展研究协作组采用问卷调查、情绪回忆、实验、观察等综合方法,从分析品德心理结构入手,在较大样本的 基础上,调查和研究了儿童青少年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行为的发展趋势、特点及其相互关系,取得 了丰硕成果。[(5)]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教育和心理学工作者在积极引进、吸收国外最新研究成果的 基础上,对幼儿品德心理展开了大量的理论与实验研究,并取得了一些突破性的进展。[(6)]所有这些研 究都为我国儿童青少年道德发展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材料。然而,国内外有关道德发展的研究更多的是围绕道 德发展的认知方面进行的,关于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的研究并不多见,关于3~9岁这一年龄段儿童道德发展 的连续研究更是少见。

    从某种意义上讲,个体道德发展过程,就是一种道德行为的学习过程,是社会道德规范经学习和实践演变 为个体内在的道德品质的过程。这既是一种接受教育的过程,又是一种自我教育的过程。换言之,个体道德发 展的状况,可以通过其自我教育能力的发展状况加以反映。依据品德心理能力序列[(7)],笔者从知、情 、意三方面着手,结合实际,查阅资料,编制了调查问卷,进行测试。在道德认知方面,着重考察自我评价能 力的发展状况;在道德情感方面,着重考察自我体验能力的发展状况;在道德意志方面,着重考察自我控制能 力的发展状况;然后综合三方面的资料,对3~9岁儿童道德发展的总体水平及各因素的发展水平与特点作出 评价,旨在为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促进儿童的道德发展提供一些科学依据。由于道德认知方面有许多可资借 鉴的研究成果,本研究在兼及这方面研究的前提下,重点研究了儿童道德行为与道德体验的发展。

    为了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本研究,将有关概念在此略加说明,是很有必要的。

    所谓自我评价能力,是指儿童以一定社会的道德准则和道德思维活动为基础,对自己的思想品质和道德行 为作出价值上的鉴别和判断的能力。其实质是指自我评价的适当性程度。一般而言,适当性越高,说明自我评 价能力越强,反之则越弱。本研究中自我评价的适当性程度,是通过比较儿童对自我控制能力的评价及其父母 对儿童自我控制能力的评价而得出的。两者间的一致性程度越高,说明儿童的自我评价越适当,能力就越强, 反之则越弱。

    所谓自我体验能力,是指儿童在对自己的思想、言论和行为作价值上的判断时产生的一种情感体验能力。 它与儿童的自我道德认知和评价是分不开的。

    所谓自我控制能力,是指儿童在道德意志行为中善于自觉地掌握和支配其情感与行动的能力。儿童自我控 制能力的发展与其认识水平有关,与他们控制自己的需要、兴趣等直接愿望的水平有关。

    二、方法

    本调查研究主要采用问卷法。对学前儿童和部分年龄偏小、理解能力偏差的学龄儿童采用个别谈话的方法 帮助其完成答卷,由主试逐题念给他们听,并在问卷上记下他们的回答。

    测试是在江苏城乡6所幼儿园和6所小学中进行的。测试对象按年龄随机取样,分3(指满3周岁不满4 周岁儿童,下同)、5、7、9四个年龄组。共发放问卷640份,回收有效问卷600份。为便于统计分析 ,每一年龄组取140份,男女各半。

    测试材料及计分方法如下:

    本研究共使用4种问卷:3~9岁儿童自我控制能力自测量表,分对行为控制(目的性、坚持性、自控性 )、对情绪情感的控制(抗感性和自制力)、以及言行一致状况三个部分,共74个题目。自我体验能力自测 量表共有26个题目。自我评价能力自测量表及父母问卷(对儿童自我控制能力的评价,内容与儿童自评量表 相同)各有58个题目。

    兹以自我控制能力量表题目举例如下:

    1.你总是按自己的想法做事吗?

    2.你经常忘记该做的事吗?

    3.一件该做的事,不论是否有趣,你都能愉快地去做吗?

    4.只要对一件事不感兴趣,不管它是什么事,你都不会去做。

    单号题为正向题,从“很多”到“很少”依次记3~1分;双号题为反向题,从“很多”到“很少”依次 记1~3分,分别按男、女、城、乡、总进行统计。不同的是,儿童自我评价能力的分值取的是家长和儿童问 卷二者差的绝对值。

    最后,3~9岁儿童道德发展的水平将由自我控制与自我体验能力的和及与自我评价能力的差这三项总合 分数反映。

    三、结果与分析

    (一)3~9岁儿童自我评价能力(SA)的发展

    1.自我评价能力发展的一般趋势。见表1。

    表1 3~9岁儿童SA的发展水平

    (附图 {图})

    表1表明,学前儿童亦具有了一定的自我评价能力。按理说,人的自我评价能力应随年龄增长而提高,但 我们的调查结果未能反映这样一种发展趋势,恰恰相反,学前儿童与学龄儿童相比,是前者强,后者弱。F考验 表明,各年龄组儿童自我评价能力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各年龄组间均数考验还表明,除3岁组与7岁组、9岁 组有显著差异外,其余各年龄组之间均未达到显著差异(Z<1.96,P>0.05)。

    一般而言,在对自己的评价方面,学前儿童较学龄儿童更加依赖家长和老师,而成人对儿童的评价较之儿 童对自己的评价应该说更为客观一些。学龄儿童的自我评价虽然也依赖成人,但与学前儿童相比,他们已具备 了一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只是这种自主性和独立性较幼稚、不够成熟罢了。由此看来,调查所反映的结果, 即儿童自我评价能力学前阶段高于学龄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正常的。

    2.自我评价能力发展的性别差异。见表2。

    表2 3~9岁儿童SA发展的性别差异

    (附图 {图})

    从表2可以看出,无论是总体上还是其余各年龄组不同性别的儿童,其自我评价能力发展均无显著差异( Z<1.96,P>0.05),且无论是总体还是各年龄组都是女孩较男孩的自我评价能力强。这种情况可能 与家长对男孩要求较松,而对女孩要求较严有关。实际情况是否如此,有待进一步研究。

    3.自我评价能力发展的城乡差异。见表3。

    表3 3~9岁儿童SA发展的城乡差异

    (附图 {图})

    *P<0.05 **P<0.01

    从表3可以看出,除3岁组外,其余各年龄组及总体上均为城市儿童的自我评价能力高于农村儿童,且在 总体和5岁组表现为显著或极显著差异。城市儿童的自我评价能力高于农村儿童,主要原因在于前者更有可能 受到较好的早期教育,而人的认识和评价能力是与接受教育的程度密切相关的。3岁组为何会例外,这是一个 饶有兴趣的问题,值得今后作更进一步的探索。

    (二)3~9岁儿童自我体验能力(SE)的发展

    1.自我体验能力发展的一般趋势。见表4。

    表4 3~9岁儿童SE的发展水平

    (附图 {图})

    * *P<0.01

    表4表明,总体上,儿童自我体验能力呈现出随年龄增长由低水平向高水平发展的趋势。但这种发展是曲 折的,不平衡的。F考验表明,各年龄组间有显著性差异。经组间均数差异检验,发现5岁组与7岁组和9岁组 之间存在显著或极显著差异,说明学前阶段儿童自我体验能力的发展是比较迅速的。

    2.自我体验能力发展的性别差异。见表5。

    表5 3~9岁儿童SE发展的性别差异

    (附图 {图})

    表5说明,虽然总体上3~9岁儿童自我体验能力的发展是女性略高于男性,但这种差异无明显的统计学 意义,而且各年龄组儿童自我体验能力的发展亦无明显的性别差异。

    3.自我体验能力发展的城乡差异。见表6。

    表6 3~9岁儿童SE发展的城乡差异

    (附图 {图})

    * *P<0.01

    表6表明,城市儿童的自我体验能力高于农村儿童,且这种差异在7岁组和总体上有着极为明显的统计学 意义(Z>2.58,P<0.01)。这种情况的产生是与儿童自我评价能力的发展相一致的。

    (三)3~9岁儿童自我控制能力(SC)的发展

    1.自我控制能力发展的一般趋势。见表7。

    表7 3~9岁儿童SC的发展水平

    (附图 {图})

    * *P<0.01

    表7表明,儿童自我控制能力的发展以7岁为一转折点,在此之前随年龄增长而提高,在此之后其发展呈 现为一种“高原”现象。说明7岁是儿童自我控制能力发展较为迅速的一个阶段。各年龄组间的差异,经F检验 都达到极显著水平(F=49.18,P<0.01)。各年龄组间均数差异检验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

    2.自我控制能力发展的性别差异。见表8。

    表8 3~9岁儿童SC发展的性别差异

    (附图 {图})

    从表8可以看出,3~9岁儿童自我控制能力发展在学前阶段和总体上是女性高于男性,学龄阶段为男性 高于女性,但这种差异均无明显统计学意义(Z<1.96,P>0.05),说明3~9岁儿童自我控制能力 的发展不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

    3.自我控制能力发展的城乡差异。见表9。

    表9 3~9岁儿童SC发展的城乡差异

    (附图 {图})

    * *P<0.01

    表9表明,自我控制能力的发展,无论是总体上还是各年龄组,均为农村儿童高于城市儿童,且这种差异 在9岁年龄组和总体上均有极显著差异。为何农村儿童的自我控制能力较强,我们认为这种情况的产生可能与 农村儿童的父母对子女要求较严,而城市儿童的父母对子女的要求较为宽容有关。

    4.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的发展

    (1)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发展的一般趋势。见表10。表10表明,3~9岁儿童自我控制能力三因素 发展是不同步的。随着年龄增长,他们在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情感方面能力的发展有其共同特点,即以7岁为转 折点,3至7岁呈上升趋势,7~9岁略有下降,但其水平依然高于学前儿童。言行一致性则随年龄增长而提 高。F考验表明,在上述三方面,各年龄组间均有极显著差异。各年龄组间均数差异检验结果表明,除三因素在 7岁与9岁之间以及言行一致方面3岁与5岁之间无显著差异外,其余各年龄组间均有显著差异。说明3~9 岁儿童在行为自控、情感自控和言行一致方面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具有较为明显的年龄特征。

    表10 3~9岁儿童SC各因素的发展水平

    (附图 {图})

    * *P<0.01

    (2)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发展的性别差异。见表11。从表11可以看出,各年龄组儿童在行为自控、 情感自控和言行一致方面的发展均不存在明显性别差异(Z<1.96,P>0.05)。

    表11 3~9岁儿童SC各因素发展的性别差异

    (附图 {图})

    (3)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发展的城乡差异。见表12。表12表明,在行为自控方面,无论是总体还是 各年龄组均为农村儿童高于城市儿童,且9岁组及总体上城乡儿童得分呈现为显著或极显著差异。在情感自控 和言行一致方面,除9岁组城乡差异极为显著外,其余各年龄组和总体上均无明显差异;但学阶段是城市高于 农村,学龄阶段和总体上则相反的特点却也比较明显。

    表12 3~9岁儿童SC各因素发展的城乡差异

    (附图 {图})

    *P<0.05 * *P<0.01

    5.行为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的发展

    (1)行为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发展的一般趋势。见表13。表13表明,3~9岁儿童在行为的目的性 、坚持性和自控性三方面的发展是不平衡的。目的性方面,以7岁为转折点,在此之前随年龄增长呈上升趋势 ,在此之后略有下降,但其水平依然高于学前儿童。在坚持性和自控性方面,则随年龄增长而提高。F考验表明 ,三因素的发展各年龄组间均有极显著差异。各年龄组间均数差异检验结果发现,除了三因素在7岁与9岁之 间以及在自控性方面5岁与7岁、9岁之间无明显差异外,其余各年龄段之间均有显著或极显著差异。说明儿 童在上述三方面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具有明显的年龄特征。

    表13 3~9岁儿童SC各因素的发展水平

    (附图 {图})

    * *P<0.01

    (2)行为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发展的性别差异。见表14。从表14看出,除3岁和5岁儿童在行为的 目的性方面以及5岁儿童在行为自控性方面存在显著或极显著性别差异外,其余各年龄组和总体上在行为的目 的性、坚持性和自控性三方面均未表现出明显的性别差异。

    表14 3~9岁儿童行为SC各因素发展的性别差异

    (附图 {图})

    ()P<0.05 ()P<0.01

    (3)行为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发展的城乡差异。见表15。从表15看出,行为自我控制能力各因素发 展的城乡差异情况是:①目的性方面城乡儿童无明显差异,除3岁组外,其余各组及总体上均为农村儿童得分 高于城市儿童。②坚持性方面,5岁组和9岁组城乡儿童之间有极显著差异,其余各组及总体上均无明显差异 ,从得分看,学前阶段是城市儿童高,学龄阶段及总体上是农村儿童高。③自控性方面,除5岁组儿童有显著 差异,总体上有极显著差异外,其余各组城乡差异均不明显;但无论是总体上还是各年龄组的得分,都是农村 儿童高于城市儿童。

    表15 3~9岁儿童行为SC各因素发展的城乡差异

    (附图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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