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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是指从公司整体目标出发,通过识别和评估影响公司价值目标实现的因素,将这些因素纳入到整体框架内进行系统管理,积极探寻风险与收益的最佳平衡点,降低风险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公司创造最优化的价值;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了完成预定目标而采取的程序和措施。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其内部控制是指为了防止公司偏离经营目标而采取的措施,目的在于有效控制和防范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由此可见,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存在着必然联系,具体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内在联系
从保险公司实施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目标上来看,均是通过一系列程度和措施,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面控制,以降低公司面临的风险,为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提供保障。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内部控制是强化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并且风险管理渗透于内部控制五大要素中,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指明了方向。
(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差异
1. 作用时点不同。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内部控制会贯穿于其全寿命周期,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便为内控机制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充足的条件,其作用对象主要是公司的各个部门及相关人员。风险管理必须在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识别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一特点限制了其作用发挥的及时性。保险公司的风险虽然会在其全寿命周期内存在,但风险的形成与发展是需要一个过程的,由此造成了风险管理的滞后性。
2. 限制条件不同。在风险管理中,风险的识别、评估等环节都需要借助相应的技术方法,在此基础上,才能对风险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认识,进而针对不同的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上述过程是风险管理作用得以发挥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最终目的在于对影响经营效率、成本的因素进行控制,实现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换言之,所有可能导致经营效率降低和成本增加的因素都是内部控制的目标,并针对这些因素提出控制措施。
3. 控制内容不同。在保险公司中,风险管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确立风险管理目标、设置实施战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措施等等。而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则涵盖了从上层治理结构到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再到基层作业的所有流程,其中不但包括战略目标的制定,也涉及实现目标的过程,还包括对公司内部经济活动及风险环节的控制。由此可见,后者包含的内容要比前者更加广泛。
二、基于风险管理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构建
由于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均是基于公司面临的风险而实施的一系列措施,所以保险公司可将两者进行融合,建立起一套以风险为导向、以制度为框架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有序开展。
(一)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在保险公司中,内部环境的良好与否,不但直接关系到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而且还对员工的风险意识有着一定程度的影响。为此,应当对内部控制环境进行不断优化,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首先,要对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进行完善,在结构的设置上,可以采取分权制衡机制,并对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职责加以明确,使其职能作用能够获得充分发挥。其次,要对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从而使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可以相互监督、彼此制约。再次,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主要包括人员招聘制度、员工绩效评价考核体系、薪酬制度等,以此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内控环境的优化奠定基础。
(二)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保险公司应将风险管理覆盖到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强化风险控制。首先,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找出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的内外部因素,确定风险预警标准。其次,实施风险评估,既要对保险公司面临的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决策风险、金融风险、政策风险等多种风险进行评估,又要对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对风险的控制能力进行评估。再次,采取风险应对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风险转移、规避、保留、降低等措施。最后,持续监察已识别和已采取应对措施的风险,审查风险管理效果,并关注新风险的发展。
(三)有效开展控制活动
想要使保险公司管理层下达的指令能够在公司内部得到贯彻落实,就必须构建起有效的控制活动。首先,在过程控制方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对员工的职责加以明确,使员工在岗位工作中能够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同时还应对风险控制关键点进行明确,对公司日常经济活动影响较大的风险要进行重点监控,降低风险的影响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其次,在业务控制上,公司应当对产品开发、售后理赔等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以此来保证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再次,在财务控制上,应对相关的制度、报告、系统等进行严格控制,由此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最后,在资金控制上,要加强对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及风险的管控,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
(四)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为了及时获取全面、准确的信息,保险公司应当构建起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该机制的建立,能够增进公司各部门及人员之间的沟通,有利于实现信息共享,不但可以进一步提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透明度,而且还能有效避免舞弊行为的发生。首先,公司内部的人员可从管理层获取到明确的信息,进而了解自己在公司内控体系中的作用。其次,员工可将从经营活动获得的有价值信息传递给公司管理层,同时还为员工汇报工作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最后,公司管理层与董事会之间也可借助该机制进行有效沟通,有利于董事会监督职能的行使。
(五)加强内部监督
保险公司要重视内部审计体系的建设,将其作为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首先,在保险公司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分别设置一级、二级审计部门,保证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对公司实行分级审查监督,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其次,审计部门要持续监督保险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定期检查财务信息,评价各部门执行和完成内部控制目标的情况,并提出有价值的改进建议。最后,审计部门要将保费收入、保险理赔、保险资金运作作为审点,确保保险公司各项经济活动合理、合法,及时纠正违规操作行为,从而提高内部控制效果
三、结论
总而言之,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存在着多重交叉之处,其管理控制目标均为降低风险对公司的负面影响。为此,保险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的特殊性,构建起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将风险管理贯穿于内部控制的五大要素之中,为突出内部控制重点指明方向,从而提高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水平,提升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
参考文献:
[1]晋晓琴.全面提升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解读《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J].商业会计,2011(02).
[2]张建.基于制度设计与措施选择论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J].保险研究,2013(08).
[3]徐文魁,李作家.新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J].经济研究导刊,2011(08).
(二)核算人员与其核算单位互不隶属、相互独立,经济事项原始信息的真实性核查困难在总部或省级财务集中管控模式下,会计人员与核算单位无论是行政关系上还是空间距离上都是相互分离相互独立的,客观上造成了会计人员与区县基层公司的经济事项实质的脱节,会计人员只能对报账发票和单据形式上的合理、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核,根据票据或单证在纸面上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和经济形式进行会计核算处理,无法核实其真实性,极有可能产生与实际情况相违背的核算结果,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目前许多区县基层公司以保费做为公司经营的唯一核心指标,存在着“唯保费论”,在愈演愈烈的白热化保险市场竞争中,为完成年度保费收入预算目标,往往会不计代价、不顾后果的采用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的办法违规违法向单位或个人支付回扣或商业贿赂。
(三)投入产出效益低下许多保险公司基层机构的全面预算管理徒有虚名,流于形式,虽然在每年年初都编报年度收支全面预算,但往往预算执行结果总是有很大偏差,尤其是费用收支预算,收支不平衡的情况更是家常便饭。在具体业务经营上,一些基层公司的业务企划方案和业务推动方案的制定毫无投入产出意识,为了在日趋白热化的国内保险市场竞争环境下完成保费收入任务指标和达成理想的市场占有份额,丝毫不计代价,业务拓展费用和业务推动费用往往大大超产出投入,奖励的额度大于所实现保费对应的创费金额。
(四)基层公司预算资源不足绝大部分保险公司基本上都是采用保险产品的险种预算费用率对下属单位进行预算资源匹配和下达,预留一定的本级费用资源后,剩下部分对下级预算单位下达费用率,下级公司按照上级下达的预算资源额度来安排员工薪酬、销售费用、固定费用、培训费用等各项经营管理费用支出,费用率指标从总部到省到地市再到区县,经过层层盘剥、层层分解之后,呈现出逐级递减的态势,这就直接导致了区县基层公司预算资源不足。在正常费用开支没有来源的情况下,基层公司往往会采取赊账、拖欠等违规方式获取费用,这将会导致新的财务风险点。
二、保险公司基层机构财务风险控制对策
(一)实行基层财务人员“派驻制”,合理设置岗位。将区县基层公司财务人员纳入财务条线垂直管理体制,由上一级公司财务部门会同其同级人事部门统一进行各项管理,实现运营管理与业务销售的分离控制和制衡,提高基层会计人员的独立性,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机构财务人员岗位缺失问题和兼职问题,同时要加强基层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培育和会计专业胜任能力培训,不断强化对保险公司区县基层机构的日常财务检查和监督。
(二)加强制度建设与完善针对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努力加大工作流程、审核流程、工作表单的标准化建设,防范和化解各项财务风险,包括制定各项细化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内控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管理层级机构的职责范围;进一步推进财务管理制度的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平台将财务管理制度的管控要求固化进系统予以执行。
(三)预算资源配置向基层倾斜最大限度将财务预算资源下达基层公司,确保基层公司财务资源与业务发展同步增长。注重费用政策统筹平衡,体现政策导向,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引导资源向队伍建设和销售一线的倾斜,激发基层活力,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建立费用激励机制,引导基层公司坚持有价值的发展,持续优化业务结构。
(四)加强预算控制与业绩考核控制,有效控制成本。切实落实预算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全面、全员、全程预算管理理念,强化责任部门执行职责,努力提高全面预算管理的控制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公司费用预算管控;加强对收入与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事中监控与分析,对于业务支出开支异常情况及时做出预警,将年度费用预算执行的结果与公司负责人和中层干部的绩效考核和薪酬考核紧密挂钩,从根本上做到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面管控。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14. 010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4- 0021- 02
1 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表现形式
1.1 偿付能力不足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用来承担所有到期债务和未来责任的金融支付能力。对于普通的上市公司而言,企业的总资产要大于负债的数目,客户从保险公司那里购买了保险单,而保险公司要做的就是及时给予参保人足够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也在寻求运行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必须使其拥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才能赢得参保人员的信赖和支持,占得有利的市场份额。
1.2 资产负债匹配性差
客户交纳的保险费用是影响保险公司负债的最关键原因,具体表现在以下特点:①期限有长有短,期限结构多种多样;②流动性要求较高,必须保证满期给付、赔款支付、退保金支付等现金支付能力充足;③负债是有成本的,即有预定利率。如果资产负债不相匹配,就会导致保险公司负债数额的增加,影响公司的运营效果,保险公司一旦失去现金支付能力,就会引起客户的大规模退保,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1.3 责任准备金提存不足
保险公司经营的特点是:在危险发生之前收取投保人的保险费,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再依据投保人参保的具体数额进行保险金的支付。保险公司要做到的就是及时支付受害人的责任赔偿费用,如果出现准备金不充足的情况,会给保险公司的财务带来巨大的影响,同时给参保人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无法支付给参保人足够的资金,就没有了有效的保险合同保障,客户的切身利益就无法得到保护。
1.4 经营成本显著上升
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主要包括:客户退保金、客户赔偿金、人佣金、公司经营费用等,在对这些开支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将其严格限制在合理范围内,并确定一定的金额投放比例,从而减少风险的发生。
2 应对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措施
2.1 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财务活动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的运行机制在风险防范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需要建立合理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财务责任人制度、审贷分离制度以及授权授信制度等。与此同时,为了提高债权管理服务质量,可以通过建立财务证制度和保险公司电子登记系统;为使保险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改善,可以通过创建独立完善的会计核算系统来实现。现阶段保险公司需要尽快建立健全内部稽核监管体制与下审一级的稽核监管体制,这两个体制由一级法人进行直接领导。除了要处理正常的稽核工作,还要定期检查一级法人的决算真实性稽核、任期责任性稽核以及大额财务风险稽核等,使保险公司的稽查工作的结果更具有公平性和独立性。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机制建设的具体方法如下:
加强保险公司内部体制的改革,并且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奖励机制,建立健全客户经理制,将经营业绩和客户经理的薪水联系起来,提高客户经理的工作积极性;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对保险公司人员的培训,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保险公司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进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水平;建设公司内部文化,将个人价值的实现和管理目标的实现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充分了解和掌握保险公司岗位制定的目标、能力、业绩以及素质等标准;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提高任用、选拔、培养员工的工作效率,在吸纳人才的同时,也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坚持以人为本,使全员上岗制度真正地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保险公司人员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保险公司部门的作用,对防范保险公司的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2 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体系
(1)建立安全可靠的财务风险信息系统,如客户信息系统,其中包括客户的财务信息、账户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如保险公司风险监控系统,其中包括不良财务的信息、保险公司违规性信息以及客户监管信息等。合理利用风险管理手段可以及时地检查财务人或财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采用完善的风险管理检测与控制的技术手段,既可提高风险监控的效率和权威性,还可以有效管理和控制员工的行为,防止出现内部风险;通过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可以防止风险的判定及管理水平受到外部不良因素的影响。
(2)加大政府政策的支持力度,可有效降低保险公司出现不良财务的几率。近年来,地区的经济在国家经济政策的支持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其中保险公司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为了防范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风险,政府部门需要做到以下几点:政府部门要减少行政干涉,在行政管理中注意约束自身的行为,防止因抵债问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立健全责任制度,维护债权和交易,在金融市场上形成完善的自律机制,强化全民的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2.3 保险公司集资风险的防范
2.3.1 努力寻找不同的集资渠道
在制定集资策略时,保险公司应该开阔视野,努力寻找各种不同的集资渠道,为集资结构的科学化合理化提供一定的保证。集资结构主要包括2部分内容:①保险公司自有资本、债务资本以及权益资本三者之间的比例关系;②保险公司债务资本中的长期债务和短期债务之间的比例关系等。在确定保险公司的集资结构时需要始终坚持2个原则:①将保险公司资金成本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的原则;②使保险公司的资本、债务资本以及权益资本三者之间的比例关系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在这2个原则下,再认真研究和分析保险公司债务资本的构成部分以及其期限结构,然后对保险公司今后的现金流入和偿还债务的留出依据期限进行合理的组合,在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找出保险公司日后资金流动性方面存在的劣势,然后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地调整保险公司中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的期限及数额结构。
2.3.2 灵活运用不同的集资方式
当前,保险公司通常采用发行股票和债券、增值扩股等集资方式。我国保险公司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发展运行机制仍不成熟,在发展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变现能力差、股权流动速度慢等问题,这就是造成中国其他公司不愿与之合作的原因。虽然外资企业发展实力较强,并且拥有先进的管理技术,但是在外资入股方面受到了相关政策的制约,很难为我国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帮助。可见,通过国内外企业入股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保险公司融资需求的问题。基于此,如果保险公司依然运用长期债券的方式进行集资,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很高的负债压力,更有甚者对公司未来的集资活动带来一定的风险。另外,利用财政融资和发行次级债的方式也可以为保险公司筹集一些资金,但是由于公司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够、次级债需要还本付息等原因,保险公司只能将其作为集资的一种辅助方式。因此,在选择集资方式时,保险公司要对自身的财务状况、发行时机、经营状况、股东的满意度以及价格等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灵活地运用多种集资方式筹措资金,从而有效降低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
2.4 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的控制
投资风险一般是指企业投资的预期收益率的不确定性。只有保险公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具有统一性,才能对公司的投资行为进行有效的调节。投资活动是保险公司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投资成功与否和保险公司的生存发展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保险公司只有充分发挥现有的所有资源,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因为保险公司的投资环境十分恶劣复杂,在投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风险。为了做好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管理,这就需要公司建立科学的资金集中统一体系和投资管理体系,从而将公司的财务风险降到合理的范围内。
保险公司可以优化投资组合的方式降低投资风险。从资产配置角度出发,当前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来源是固定收益类投资,由于用于股票的投资成本较小,公司投资的种类较少。在基础设施领域中有一些投资项目的收益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如果保险公司加大这方面的投资将会改善投资结构,使投资结构趋于合理,保障公司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有些保险公司因为受到自身偿付能力的限制,需要有充足的资金作保障,虽然有些项目收益看似比较好,但是仅表现在账面上,而账户上却没有充足的资金。所以,保险公司需要制定一定的标准来衡量公司的投资收益,较好的选择就是实行现金流。为此,保险公司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偿还能力和资本金允许的条件下,科学合理地制订中长期资产战略配置计划,使业绩基准和投资限制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并为实现这个长期投资目标做出一定的努力,从而使公司的财务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主要参考文献
[1]韩梅.浅谈保险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J].现代商业,2011(11).
关键词 担保公司 风险管控 实施
在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形式的担保公司日益扮演着重要的经济角色。而这种经济角色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来说,则体现的更为明显。从担保公司的角色定位来看,其实则为中小企业与银行间建立了联系的桥梁,无论在银行小额贷款的管理和风险管控上,担保公司都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金融危机后期效应的持续发酵,也因宏观经济面下行压力的增大,导致了部分担保公司处于困境之中。
自从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产生蝴蝶效应后,不仅整个担保行业陷入了严冬。有担保的贷款到期后被银行追债且不给续贷,以及中小企业因为没有担保贷不到足够的款,而造成资金链断裂的比比皆是。正是立足于现状,本文提出了增强担保公司风险管控机制的主题。
鉴于以上所述,笔者将从另一中视角来对文章主题展开讨论。
一、对担保公司风险形成的认识
由于在当前的资本市场处于卖方市场,因此在风险的认识上应从借款企业和担保公司自身等两个领域来分别认识。从而,作为中介组织的担保公司,其所隐藏的经营风险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认识。
(一)企业生产经营特征方面
企业生产产品的类别不同,将通过资本有机构成大小影响到借款数量;并也因产品理化特性的不同,而决定企业的生产周期和市场销售状况。诸如机械制造类和普通产品类中小企业,前者资本有机构成较大,可能出现一次性借款数额较多,这就在融资环节增大了担保公司的市场风险;后者尽管资本有机构成较小,但产品属于一般性通用品,从而因其可替代性强可能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这就在到期还款环节增大了担保公司的市场风险。从目前所推崇的高科技、创新型企业来看,其所面临的资金融通需求更大(前期研发之需),但其产品能否被开发出来或者被市场所接受却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
从实践中来看,担保公司的确也在形式要件上对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考察。但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来看,借款企业内在的生产特征和产品特质则属于具体知识,难以被担保公司业务人员所获知。这样便因企业在资本循环G(货币职能)―W(生产职能)―G`(商品职能)中的各环节问题,而导致利润回报周期过长或商品变现速度过慢的情况,最终使得上述企业在还本付息的时刻难以履约,这就为担保风险管控措施的建立提出了要求。
(二)企业信息真实性的方面
寻求担保公司服务的企业大都属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难以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其主要原因在于它们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抵押品。为此,担保公司便作为第三方组织增强了企业的信誉度,但若企业出现资金风险则要求担保公司贷为偿还借款。这一制度风险尽管可以通过严格鉴别企业客户来解决,但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仍难以完全获得企业的真实信息。这些真实信息包括:企业社会声誉度、产品市场份额等。为此,企业通过信息包装便能够借助担保公司这一平台获得银行贷款,但之后的道德风险的出现则难以避免。
从我国目前宏观经济环境中看,企业普遍面临着资金瓶颈。在此困境中,企业往往采取借壳的方式进行自我包装,从而获得担保公司的信任。不难预计,这种情况仍将长期困扰着我国担保公司业务的发展。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能否借助已经被银行广泛应用的黑名单制度,通过建立声誉约束机制来进行事前控制则是值得思考的。
(三)担保公司自身内控方面
众所周知,担保公司以收取企业中介费用来盈利。在我国宏观经济前景仍不明朗,企业预期仍不乐观的当下,便因企业在生产规模上的缩减,而导致了对外源性资金需求的减少。这一现实直接造成了诸多担保公司业务量下滑,严重影响到自身的可持续经营。为此,许多担保公司放松了对自身业务的管控,且替代来拉到企业客户为最终标准。不难看出,这种功利心态必然为担保公司带来诸多风险。
作为担保公司内部具体业务的办理人员,他们应成为管控担保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但在当前的企业环境下,他们在自身利益驱动下极易实施逆向选择行为。所谓“自身利益”,实则在于担保公司针对员工的薪酬分配制度使然。在没有企业客户的情况下,业务人员自然就没有提成收入。由此,这种薪酬分配制度就因“激励冲突”而使得担保公司内控上存在极大风险。
以上从另一视角所建立的认识体系,有效的弥补了当前的大众理解。在资本市场仍处于卖方垄断的情况下,惟有在企业识别和内控环节进行优化,方能建立起合理的风险管控机制。
二、认识引导下的风险管控机制探讨
通过对以上三个主要风险形成机制的阐述,实则就为建立风险管控机制提供了路径指向。由此,以下将从三个方面来探讨担保公司风险规避意识的增强途径。
(一)面对企业生产经营特征方面
从担保公司的人员构成和业务流程来看,几乎不会对企业生产经营特征进行实地考察,从而也就不会在资本有机构成和产品特性上思考业务承接风险。关于这一点,应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改变。资本有机构成的现代意义实则就是生产要素之间的技术比例,即“资本要素/劳动要素”。在高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中,往往存在着高资本有机构成的情况,也就是单位劳动推动更多的资本要素资源。根据劳动价值论原理,这将弱化企业盈利能力的形成,从而影响企业未来还本付息履约能力。从另一个途径也能看出,即根据资本循环公式G―W―G`可知,若企业资本有机构成较高那么G―W这一阶段的资金占用量则较大,不利于经济剩余的创造;若企业产品以通用性(包括服务类产品)为特征,则会增加W―G`这一阶段的实现时间,不利于企业资金回笼。因此,担保公司业务人员应将企业经营特征纳入到资料考察范围之内。
(二)面对企业信息真实与否方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不对称是长期存在的。特别对于社会性企业来说,它的真实信息往往可以通过财务报表和资产结构等方面进行包装。这样一来,即使担保公司人员都具有识别报表等形式要件的能力,但要件背后的真实性却无从得知。实践表明,信息不对称问题广泛存在于资本市场领域,且已成为形成担保公司系统性风险的重要诱导因素。尽管目前还没有特别有效的规避方法,但在现有基础上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仍可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因此,担保公司还应在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上下工夫。组织创新主要在于,纳入企业业内人士组成暂时的信息审核团队,而对于制度创新方面可以考虑引入声誉约束机制来规避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
(三)面对担保公司自身管控方面
一般来说,担保公司的具体业务都由一线业务人员办理,且在薪酬设计上采取“底薪+提成”的办法。这种绩效管理措施,实则就通过“提成”来激励起了员工的工作热情。然而,这种激励办法也会因员工对提成的渴望,而疏忽对企业客户的全面考察,甚至协助企业进行信息包装或造价,其后果自然不言自明。从中不难明白,目前许多担保公司的绩效管理措施存在问题。惟有在激励兼容的原则下设计激励机制,才能最终规避这种逆向选择趋势。所谓“激励兼容”可理解为,薪酬分配制度的设计在满足担保公司业务人员要求的同时,并能促进他们遵循担保公司管理层的意图行事。可见,目前存在的问题就是前部分满足,而后部分则未能解决好。
结合以上讨论,以下将分别进行实践模式上的阐述。
三、探讨基础上的实施路径
具体而言,仍然从以上三个方面展开实践。
(一)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特征方面
关于这一方面的实践很少在担保公司中开展,从而也就难以寻找现成的经验总结。笔者建议,在采取一对一的业务办理模式时,应通过制度形式强化业务人员对公司经营特征的考察,并通过企业申报资料上的关键参数估算出相应的资本有机构成,以及关于产品通用性程度水平。由于资料信息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因此还须依靠业务人员的考察和业内人士的咨询来获得相关信息。
与此同时,还应给予担保公司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建立识别企业生产经营特征的能力。这中能力不应只是局限于对企业申报材料的考量,还应在实地调查和借助互联网全方位获得企业信息上进行能力构建。从管理层的意愿来看,公司并不希望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因素而放低担保门槛,这最终也将影响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由此,应将管理层的价值取向通过培训完整的传递给业务人员。
(二)针对企业信息真实与否方面
企业寻求外源性资金支持是一种常态,并不会因一次借贷完成而不再次发生。这样一来,就可以通过建立声誉约束机制来管控企业的行为。声誉约束机制之所以能够产生作用,在于企业的声誉信息在相对封闭的范围内(如担保公司范围)能被及时传递。从而,若企业出现了机会主义行为,其行为信息将被其它担保公司所获知,最终将增大企业实施该行为的机会成本。具体来说,可在行业协会的组织下,建立区域内担保公司客户的黑名单共享信息库来实现。
如果企业在某期采取了背叛策略(信息造假),他在当期将获得收益d,但是由于担保公司发现了他所采用的背叛行为,从而对其采取惩罚(不合作),从下一期开始永远采取背叛行为,企业只能获得b,所以企业在使用背叛策略后的总收益为: d+(f/1-f)b。若企业一直采取合作策略(信息真实),那么担保公司也将一直采取合作策略,这样企业所获得的总收益为:a/1-f。
基于理性计算比较上述两种情况的收益,只要a/1-f>d+(f/1-f)b,任何短期的机会主义行为的收益都是微不足道的,企业都会有动力建立良好声誉。因此,双方为了获得最大化收益,“合作,合作”就会成为每一个阶段的均衡结果。由此,通过声誉约束机制的建立,得到占优策略均衡解――合作。
(三)针对担保公司自身管控方面
担保公司一般都有严格的业务操作流程,但在业务人员自身利益驱动下往往缺乏必要的风险规避意识。与此同时,即使出现企业借贷违约现象,也会因时间的延迟而出现难以追责的情况。因此,担保公司应在现有底薪+提成的基础上,还应建立经济和行政处罚条例,该条例应以公开的形式被业务人员所知晓。另一方面,还应健全担保公司从业人员的退出机制。关于这一点,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在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资格吊销等方面建立起完备的正式制度。惟有这样,才能在行业制度压力下倒逼担保公司人员实施合规的行为。
综上所述,以上便构成笔者对文章主题的讨论。以上便从另一种视角下考察了担保公司所面临风险的形成原因,并在此逻辑下进行了风险管控实施路径构建。笔者强调,应和其它研究成果一起综合判断担保公司风险管控的路径取向。
四、小结
本文认为,应在面对企业生产经营特征方面;企业信息真实与否方面,以及担保公司自身管控方面增强风险规避意识。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更应关注业务人员岗位意识的培养。在培养业务人员岗位意识的同时,还应在激励机制设计上进行思考。最后,本文权当抛砖引玉之用。
参考文献:
2006年9月保监会出台的《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和2009年11月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已经显现。在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过程中,部分保险公司率先转变保险经营思路,组建保险控股集团或参股其他金融机构。在金融业出现混业经营的趋势,外资保险机构即将大举进入之际,认清保险公司混业经营的利弊得失、明确其风险所在、探求风险控制的策略,对于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保障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无疑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一、保险公司混业经营的优势。
1.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要想达到效用最大化,生产要素就必须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保险混业经营可以使保险公司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共享客户资源,使生产要素在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得到充分流动和利用。一些大型的金融控股公司将具备超强的竞争力而成为金融市场中的多面手、巨无霸。从社会资金运行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的资金和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相互流动,共同促进社会储蓄高效率地向投资转化,更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
2.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规模效应又称规模经济,即因规模增大带来的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的成本包括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在生产规模扩大后,变动成本同比例增加而固定成本不增加,单位产品成本就会下降,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就会上升。保险公司参股银行、证券首先扩大了业务经营范围,使企业的营业收入增加。其次保险公司通过混业经营有利于减少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更为深入地挖掘信息价值、更为广泛地分摊管理费用,以及更为充分地发挥信誉功效,有利于节约交易费用,分散风险,增加营业利润。再之如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保险控股公司,可以通过合并财务报表,一方面防止各子公司资本金及财务损益的重复计算,降低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可以抵消部分子公司的盈亏,在最优化的利润规模下进行纳税,可以起到合理避税、获得最佳纳税成本的效果[1]。
3.有利于产生协同效应。协同效应是指企业生产、营销、管理的不同环节、不同阶段、不同方面共同利用同一资源而产生的整体效应。从事混业经营的保险公司通过多元化的收购兼并,尤其是银保合作,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可以产生巨大的协同效应,包括管理上的协同效应和财务上的协同效应。实行混业经营的保险公司,首先通过地区的互补性、业务的互补性和业务交叉性产生所谓的交叉业务上的优势互补,形成范围经济;其次银保相互参股后产品单位成本随着采购、生产、营销等规模扩大而下降,形成规模经济;再之保险参股银行之后,可以利用银行强大的网络、人才等资源,减少保险公司重复的岗位、重复的设备等而节省相应的资源,从而达到流程、业务、结构优化或重组。而且保险公司通过成本的节约提高收入、改进服务质量,通过纳税筹划可以产生财务上的协同价值,从而大幅度降低保险业务经营的成本和费用,可取得比经营单一的保险业务更高的营业收入;同时由于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具有不同的周期,综合化经营削平了收益的波动,有利于保险公司保持稳定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经营。
4.有利于保险创新。保险公司参(控)股或与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实行混业经营,能够更方便快捷地开发和销售更多复合性的保险产品,满足消费者对投资理财产品需求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如近年来保险公司和银行推出的某些投资理财产品,就是结合了银行和保险的优势而设计的,不仅满足了投资者投资保障的需求,而且也满足了投资者储蓄的需要。保险公司混业经营不仅在保险产品方面做到了创新,而且在销售渠道、技术手段等方面也实现了创新,如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推出的银保业务,银行、证券、保险三方合作的投资联结型保险等。
二、保险公司混业经营的劣势。
1.易形成垄断经营。保险控股集团内部的各子公司或者参股的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就易限定客户选择的服务机构或者向客户强制销售与之相关的金融产品。作为全能型的机构,在资金实力、品牌宣传、营销网络、费用控制等方面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在市场上混业经营者会对那些单一业务的经营者形成挤压[2],进而形成垄断。
2.经营风险增加。保险混业经营不仅易形成竞争垄断,而且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混业经营还会使风险不断地集中。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混业经营主要是通过参股或控股其他金融机构,组建保险控股集团等方式进行的。保险入股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一是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关联交易带来的风险集中与蔓延;二是可能造成银行信誉风险外溢;三是因缺乏经验造成的管理风险;四是有可能产生资本重复计算等。对于组建保险控股集团的企业而言,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集团内部交易风险的集中,因为控股集团内部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不同业务部门的联系日益增强,不再相互独立,形成一个业务和资金链,当某个业务部门经营出现亏损或者失败之时,风险将会沿着这个链条传播到其他的部门,从而使风险快速传播。美国“次贷”危机所引起全球经济危机很真实地演示了风险的可传播性及传染性。
3.监管难度加大。保险公司实行混业经营给我国监管机构带来的首要难题就是监管难度的加大。
监管难度增大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在于我国对金融监管长期以来严格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而我国现在的国情是混业经营正处在萌芽状态,这种模式可能会导致监管和合作方面的困难,增加交易成本,造成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降低监管效率[3]。其次在于保险与银行和证券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带来风险的集中与风险蔓延,而金融监管机构对其交易的合理性和复杂性难以辨别,对风险不易判断,监管难度将大大增加。如美国的“次债”危机和法国兴业银行的惨剧,都清楚地告诉我们在混业经营中内部的风险防范与外部监管至关重要,它们往往决定着一个金融机构的生死。
三、保险混业经营的风险控制。
1.健全信息传递机制。信息不对称往往是风险产生的根源之一,因此信息的公开与透明是安全的保障。保险公司实行混业经营,必须健全信息的传递机制,增强经营和监管的透明度。对于健全信息的传递机制,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第一层面要做到保险控股集团内部各子公司的信息应该透明、清晰,及时对相应的风险进行控制;第二层面是对客户和监管部门应做到信息公开,不能误导客户,让客户在信息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自由选择,亦有利于监管部门及时收集相应的风险信息和调整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地带;第三层面是应加强国际间信息的交流,如今国际间金融合作日益密切,尤其是中国入世以后,中国金融向外国投资者敞开了大门,国际间合作加强的同时风险更易在国际间传递与放大,因此只有加强各国之间的信息交流,在信息通畅前提下的合作监管,才能更有利于跨国金融活动的监管。
2.构建风险评级机制。构建风险评级机制是实行风险分级监管的前提条件,笔者认为,构建风险评级指标不应照搬照抄外国的经验,而应在借鉴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保险公司风险评级机制。在制定风险评级机制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对风险指标的制定不仅要重视各个财务性指标,更应重视那些非财务性的指标,应当把社会效益等非量化的综合因素考虑在其中;(2)对于控股公司风险的评级除了应区分存款类与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更应重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对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潜在影响评估;(3)对风险的评估不仅要重视静态的分析更要重视动态指标的分析。
3.设置内部交易防火墙。对于保险混业经营所带来的内部交易风险和关联交易的监管一直是摆在金融机构面前的一道难题,目前国内学者对内部交易监管的策略倾向于设置内部交易防火墙。建立金融控股公司防火墙首先要通过对控股公司内部不同类别的内部交易风险进行评估,从而确立适当的防火墙“级别”;然后再具体对金融控股公司内部交易性质、规模等内容提出要求,对高管人员之间相互兼职等公司治理内容提出规范[4]。笔者认为对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所带来的风险,除了要控制总量以外,还应在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通过控制渠道循序渐进地控制总量,更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但是该方法的难点在于如何确定各交易的环节以及在各环节如何设置防火墙。
4.加强过渡期外部监管。我国目前处于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过渡时期,因此对于保险公司的外部监管结构,我们既不应再完全实行过去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也不应完全照搬国外综合集中监管的模式,而应结合过渡时期的具体情况建立过渡时期的监管模式。首先我们应该了解过渡时期保险业混业经营的情况,目前保险公司实行混业经营的方式一是组建保险控股集团,如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二是采取保险、证券、银行合作的方式。因此我国的分业监管的模式有其合理性,但是应该有所创新,对于这种新的经营模式人民银行应该在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之间组建一个协调机制,让三者能够信息共享,避免重复监管和监管空白的发生。当然构建我国的监管体系,离不开严格的立法,对于目前我国这种保险控股集团的混业经营还未有明确的法律政策出台,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让监管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洪琛。金融混业背景下中国保险业经营的模式选择[J]。现代经济,2009(4):82.
随着最近几年金融改革的深入,各种小额信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新型的金融机构不断地涌现出来,融资渠道越来越广。虽然担保公司已经发展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在风险控制上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担保公司风险控制体系的重要性
担保公司主要是依靠经营“或有负债”生存和发展,进行风险控制的实质就在于将担保公司的或有负债风险进行化解,才是担保公司的一稳健、持续经营的重要基础。由于“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担保公司的业务经营想要得到持续的经营,就应当将担保代偿赔付尽量减少到最低,以此来提升担保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内部管理能力。为了扩大担保规模,就需要建立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管理风险控制机制,才能够将负债风险降至最低。有效地风险控制能力,才能够提升担保公司的市场核心竞争力,这对规范的担保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尤其重要。
二、担保公司风险的主要特点
(一)复杂性
在融资市场中,担保公司是最主要的经济主体,几乎是涵盖了所有的内外部风险;正是因为内外部都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就可能对担保公司的利益行为产生影响,从而呈现出复杂多样性。如有关利益主体的微小市场变化都有可能经过融资市场产生一种放大效应,同时也放大了风险,而这就是一种客观的、不可分散的系统性风险。此外,由于担保公司对于自身客户的“三查”不到位,没有进行充足的市场调研、风险管理技术相对落后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到决策的正确性;并且由于担保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担保项目的投资方向、企业管理层的风险偏好等也可能导致效益出现回落现象,影响到资金的正常运转,出现无力还贷的局面,最终引发非系统性的风险出现。
(二)自担性
担保公司的资产主要是以担保的或有资产的形态存在,对于现金的流入方面则是相对微小的担保费用。相比保险行业,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大数法则的统计方法,将风险损失概率相对精确的计算出来,从而通过保费率覆盖风险损失率,从而对风险损失以及经营成本进行有效的弥补,最终获取利润,将风险分散到客户之间。对于担保公司风险的转移或者是分散的实质决定,担保公司对于风险只能够通过组合、识别策略进行选择性的承担,将风险尽可能低分散,但是却不能够有效规避风险,风险只能够承担,如果无法承担,就只有停止业务或者是申请破产处理。
三、担保公司风险产生的具体原因
(一)外部风险
1、不具备确定性的地方政府政策。对于担保公司而言,因为地方政府政策之间的差异,也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区别,地方性、条条管辖烙印具有鲜明特色。在办理担保公司业务时,如果政策方面出现了较大的争议,政府的各个业务主管部门就会根据自身的立场来给予不同的解决方案,导致在担保公司处理业务时,会面临难以处理的问题,结果往往会加大不确定性风险,甚至会导致业务项目的失败。
2、不健全的法律制度。在大多数地方的主管部门都能够认识到担保公司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而且也有部分担保公司建立,但是由于针对担保体系,国家没有制定出相应的法律体系,导致担保公司本身的地位不够明确,难以界定出其性质。在现实中,就可能导致公司资本筹集出现不稳定性,难以得到商业银行的认可,面临经营实施难等方面的困难,最终出现了法律风险。
3、不稳定的外部市场。担保公司的主要任务是为了对中小经营实体的成长加以支持,打破融资瓶颈。由于中小经营实体本身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弱,加之国际政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以及地区经济产业的变化等,给中小经营实体造成了巨大的打击,一旦中小经营实体受到了影响,就会加重担保公司的业务经办风险。
4、缺少社会信用。对于担保公司而言,信用风险是公司所面临的最主要风险,由于国内整体的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导致信用意识不强,信用方面的法律规定更是罕见。因此,对于担保公司而言,这样的环境就相当于一道危险的信誉门槛。
(二)内部风险
1、内部经营制度约束机制的缺失。担保公司在经营方面主要是依靠良好的信誉和声望的支撑,而在具体的办理中,由于各种担保业务的不确定性,促使管理层需要根据公司的本身,建立一套符合企业内部经营风险的管理制度。由于担保公司所在的行业属于新生事物,内部经营管理制度还有待发展。虽然部分老的行业制度可以克服部分的缺失,并且少部分制度也可以根据担保公司风险失败的案例来针对性的控制,但是只有等待风险损失遭受了重创之后,才能够发现隐藏制度。
2、人员道德素质偏低。担保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人员自身的良好业务素质、品德素质是担保公司经营的良好信誉和声望的保障。如果担保公司的内部人员都不遵守行业规定,那么担保公司自身就可能面临不可预计的道德风险,在业务经营上也会面临巨大的损失。
3、担保业务经办人员缺乏轮换。由于担保公司存在部分常年的业务客户,就可能存在负责具体经办人员的不轮换风险。虽然业务经办人员长期与老客户打交道,有了一定的基础,对于熟练程度和效率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却可能存在经办人员思维套路化,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缺少应有的警觉性,就算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了严重下滑,本来应当对担保数额作出一定的压缩的,但是由于都是老熟悉,也不好撕破脸皮,依然保持数额不减。如果客户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很可能就会给担保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
4、担保业务量盲目的扩大。第一,担保公司的主打业务时担保,企业的强弱可以通过担保的金额来进行判断;第二,实收的资本金的存款收益,随着公司资本金的增加,也会出现一定的增大趋势;第三,地方政府投入的财政补贴资金,在一定时间段内,法律规定的财政补贴资金也会充当风险准备金,供担保公司使用,但是不能作为其他的用途。如果已经过了冻结期,担保公司在以财政补贴资金为应纳税所得额,交纳税后,可用作公司的实收资本。由于担保行业经营的高度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导致担保公司过于盲目地追求扩大业务资金量,这样也会将担保公司经营风险放大几倍。
四、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机制构建的有效途径
(一)做好担保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
1、内控机制与业务制衡机制的完善。通过廉洁、严谨的制度,担保公司可以建立出对内部风险防控的制衡机制建立,对于风险的管理,根据前中后三个阶段可以设置出三个部门:担保业务部门作为开拓业务的部门;风险管理部则是进行审查业务台规、审核合同文本的部门;综合管理部则是档案管理、章证管理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需要按照“审保分离”的原则,明确分工,做好相互之间的制衡。对于项目审批决策程序、代偿追偿、保后监管等程序也需要加以完善,并且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程序规范。
2、科学的建立担保风险评价体系。在风险评价体系方面,可以参考银行方面的客户评价体系,尽量减少人为性误差的存在,也可以根据客户群的业务开拓需求以及特色来建立风险评价体系。当然,对于风险的把握也需要将定量与定性、普通评价与特殊评价相互集合。担保公司应当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模型化的项目评估系统,以此来提升对于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审查;注重管理客户关系,以此来建立长期的,具有良好稳定性的客户群体,做好客户资料的积累与完善;强化内部监督控制力度,避免道德风险的出现。
(二)对于担保风险进行综合评价
担保公司可以通过各种内部控制流程的制定,例如:独立调查、交叉检验、独立审核等方面的措施来避免出现业务执行上的风险。再以此作为基础,采取集体审核的方式,对于担保风险进行综合化评价,并且提出相应的组织安排来保障担保执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以及保后监督。
(三)担保贷款方式的创新
考虑到担保公司主要的客户群体是中小企业,就可以根据客户互保、分期还款等方式来拓展业务范围。由于小额货款客户还款能力相对欠缺,就可以制定分期还款的措施来降低风险的可能性,这样不仅可以提前收取到款项,也可以对客户可能存在的财务问题进行应对处理。对于反担保缺乏的客户,互保也是一种有效的措施。
(四)风险预警
建立严格的贷后监测制度,对于客户是否根据货款合同所规定的使用资金进行持续性跟踪,这样也能够及时地发展当中可能存在的错误,提前预警,才能够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来应对可能面临的风险。
(五)考核激励
制定合理的客户经理奖罚制度,将其收入与放贷金额 、客户数量及客户逾期情况挂钩,以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01
保险公司作为以经营风险为主业的法人主体,其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对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本文拟从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历程回顾、行业发展及监管思路分析、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及路径等三个方面着手对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控能力进行分析。
一、十年风险管理历程回顾
回顾保险业近十年来的风险管理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重要阶段:
1.风险管理初创期(2007年以前)
2007年以前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处于摸索期,各保险公司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对风险管理的认识来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初步搭建公司治理架构,建立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机构在内的组织架构,并围绕主要业务开展风险检查等工作。从整体上看,在这一阶段,风险管理工作及制度体系相对零散和不成体系。
2.风险管理发展期(2007-2010年)
2007年4月保监会印发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文中保险监管机构第一次明确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概念,并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覆盖所有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将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分为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四大类风险,并要求保险公司编写《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3.风险管理完善期(2010年以后)
2010年和2012年,保监会分别印发《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和《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明确了各人身险公司须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及相应的组织架构,有效识别、评估、计量、应对和监控风险;将人身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概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七类;对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提出明确要求,并制定了六类风险33个风险监测指标。
二、明确监管思路,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方向
保监会近年提出了“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即要在资源配置过程中使市场发挥其决定性作用,来推动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进而推动保险行业的市场化管理程度。在放开前端方面,保监会一是减少事前的行政许可,改变主要依靠审批、核准等事前管制手段来防范风险的监管方式,把经营权还给市场主体;二是逐步拓宽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使保险资金运用多元化。但在放开前端的同时,意味着保险公司的自主经营权增大,因此在不同的经营思路和管理风格下,风险的暴露程度也会出现较大差异,在这种情况下,风险管理的任务和挑战将更加艰巨。在管住后端方面,保监会主要是通过资本约束机制强化事后监管,强化对持续性风险的事中监控,及时化解风险,守住风险底线。
2014年8月10日国务院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从总体要求、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等十个方面,对保险业未来加快发展、深化改革提出了政策措施。保监会项俊波主席指出,《意见》是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最大政策红利,同时也提出未来10-20年是保险业发展的黄金期。
三、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及路径
在上述保险行业发展趋势和方向分析的大背景下,保险公司在过去十年已经取得的风险管理工作成果和积淀的基础上,需进一步明确风险管理发展的方向和路径,以求最大程度和最高效地服务于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
1.建立健全以风险偏好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根据保监会在《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中的规定,“风险偏好是公司在实现经营目标过程中愿意承担的风险水平,是公司对风险的基本态度,为战略制定、经营计划实施以及资源分配提供指导”。风险偏好作为经董事会审批同意的公司基本风险态度,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风险偏好是风险管理的逻辑起点,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风险偏好体系是企业的整体风险观,体现企业在实现目标过程中愿意承担风险的基本态度;三是风险偏好增强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上述三点阐述了风险偏好体系成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核心的依据和意义,风险偏好体系作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与公司的业务战略相一致,并通过传导机制与公司的管理决策和业务活动相联系。
一、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资产风险
资产风险是保险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之中,由于投资收益下降、资产贬值以及债权变成坏账等原因而产生损失的风险。首先,投资收益下降会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明显影响,投资收益越少、业绩越坏,资产风险就越大,公司所面临的破产风险就越高。其次,资产贬值的影响。保险公司的资产贬值风险实际上时相关市场的风险,这一因素与宏观经济环境相关。保险公司的资产包括银行存款、房地产、股票债券等,各种市场价格的上下波动,相关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都会影响到保险公司资产的实际价值。如果保险公司的资金在以上各个方面都投资失败的话,保险的资产价值则会见减少,从而造成偿付能力的不足。最后,债权变成坏账,这种情况始终保险资金运用中的投资业务,因借款人不能按时缴付本息所导致的情况。
(二)保险风险
保险风险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定价风险、经营过程风险、损失准备金风险,其中经营过程风险又包括承保风险、理赔核赔风险、投保人道德风险。
1、定价风险
保险产品的价格是保险公司为承担一定的责任想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保险定价存在风险是因为保险无法像其他商业领域那样可以依据实际成本来决定其产品的售价,而必须利用估算成本来推算保险产品的价格。我国的保险业起步晚,发展时间短,保险精算数据缺乏,导致精算难度很大;此外没有基于缺乏风险管理意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落后的原因,导致不合理的承保费率,造成了大量潜在的风险。
2、经营过程风险
经营过程风险包括承保风险、理赔核赔风险、投保人道德风险三个方面的内容。承保在保险经营中尤为重要,"承保指的是保险公司对其可进行的承保风险进行相应的评判和分类,之后决定是否可以承保,用何种条件承保的分析过程。确定承保仅仅是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开始环节,也是财产保险公司所做工作的核心,是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最重要内容之一。"①承保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理赔核赔由于标的的多样性等原因导致成本很高且难度很大,理赔核赔的工作依赖于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其操作风险主要与员工的经验和责任心、操作流程的完善程度密切相关。投保人道德风险主要则是指保险诈欺,保险诈欺包括投保诈欺如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投保人不实陈述或信用欺诈等,以及索赔诈欺如故意造成保险事故或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等情形。要避免保险诈欺就需要尽快实现保险公司的信息共享,为整个保险行业建立信息透明化的环境,以降低理赔核赔过程中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保险公司的损失。
3、损失准备金风险
损失准备金风险是指对于风险认识的不足,准备金提取不足而导致的风险。准备金的的水平与精算师的评估有很重要的关系,若评估准备,则准备金水平则会适当。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金融市场上很早就存在的一种风险,信用风险是由于信用活动和交易对手遭受损失不不确定性所导致的,或者是由于债务人能力不足,或是债务人不愿意履行已经签订的合约而给保险人造成的损失。在经济全球化以及市场波动性不断增强的趋势下,保险业所面临的风险环境瞬息万变,信用风险控制也贯穿与保险业的发展过程之中。
二、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
保险公司风险控制是对保险的识别、衡量、控制的技术方法,也可以描述为"经济主体用以降低风险负面影响的动态连续过程"②,其目的是直接有效地推动组织目标的实现。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在风险事故发生之前,人们运用各种方法系统地、连续地认识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以及分析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风险识别是风险控制的基础,也是风险控制的基础,只有在正确识别出自身所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人们才能够主动选择适当有效的方法进行的处理。因为风险是错综复杂多种多样的,所以必须采取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识别潜在的风险,进行经验判断和归纳整理,对于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给予鉴定。
风险识别过程包含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个环节。感知风险是依靠感性认识,经验判断,即了解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是风险识别的基础,只有通过感知风险,才能进一步在此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寻找导致风险事故发生的条件因素,为拟定风险处理方案,进行风险管理决策服务。所谓分析风险,即分析引起风险事故的各种因素,它是风险识别的关键。具体来说,分析风险包括资产财务状况分析法、流程分析法、现场调查法、分解分析法等方式,可以通过这些方法发现各种损害风险。资产财务状况分析法是指按照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计算书、财产目录等的财务资料,风险管理人员经过实际的调查研究,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风险分析,以便从财务的角度发现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和财务损失。生产流程分析法也可以称为流程图法,生产流程是指在生产工艺中,从原料投入到成品产出,通过一定的设备按顺序连续地进行加工的过程。生产流程分析法强调根据不同的流程,对每一阶段和环节,逐个进行调查分析,找出风险存在的原因。现场调查法是指通过对现场考察企业的财产、设备以及生产流程,发现存在的潜在风险并及时得对风险进行处理的方法,这种方法最为直接。分解分析法分析解析法指将某一复杂的事物分解为多个简单的事物,将大系统分解为具体的组成要素,从而从中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潜在损失的威胁。
2、风险衡量
风险衡量又叫做风险估测,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和描述,即在对所搜集的过去损失资料分析的基础上,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方法对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和风险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严重程度进行定量的分析和预测。风险衡量的内容主要包括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两个方面的内容。通过风险衡量,计算出较为准确的损失概率,可以使风险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损失的不确定性,即风险衡量是风险控制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使风险分析定量化,风险控制者的风险决策以及最佳管理技术也就有了可靠的科学数据。
3、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相关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风险事件发生时候所造成的损失。风险控制是建立在风险识别与风险衡量等相关程序的基础上,根据风险性质、损失频率以及损失程度等数据,选择合适的风险对策,达到最佳的风险管理方法。风险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四种基本方法: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以及风险保留。所谓风险回避,是指投资主体有意识放弃风险行为,避免特点的损失风险。这种完全避免风险的方法是一种最消极的方法,因为投资者在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也就完全放弃了任何潜在的目标利益。损失控制是指制定计划和采取相关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风险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事前控制主要是为了降低损失的概率,即在风险发生之前,为了减少或消除可能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风险处理措施。事中和事后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减少实际发生的损失,主要在风险无法避免且无法转嫁的情况下采用。风险转移,是指为避免承担风险,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风险转移包括直接转移和间接转移,直接转移是指风险管理人将与其风险相关的财务直接转移给他人,由他人承担其后果;间接转移是指风险管理人在不转移其财务的前提下,将财务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的方法。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风险管理人的风险程度。风险保留,又称风险承担,即如果损失发生,风险管理人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前者是指风险损失发生后直接从其收入中支付,而不再损失签做出资金安排。后者指在可能的损失发生之前,通过做出各种资金安排以确保损失出现后能及时获得资金以补偿损失。
风险控制就是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公司回避风险,防止损失,发生风险时尽量减少风险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风险管理人可以遵循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控制的程序,确定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具体策略,决出有效的应对措施,从而避免损失或者减少损失。
三、风险控制的目标与原则
1、风险控制的目标
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必须要有明确的风险控制目标,风险控制目标是制定风险控制决策的向导,也是衡量风险控制的效力的标准。保险公司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才能减少和降低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以及保险欺诈行为,从而保证实际的损失数据符合精算假设,稳定公司财务,提高偿付能力,吸引更多人投保,最终达到保险公司经营稳定持续发展以及盈利的目标。
2、风险控制的原则
保险公司在保险经营过程中要坚持经济效益原则、全面周详原则、量力而行原则。商业保险经营的目标就是盈利,利润目标是保险公司是其最具综合力的目标,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把握经济效益的观念,在实施风险控制的过程中围绕经济效益原则开展活动,努力达到已最小的经济代价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全面周详原则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全面周详地分析保险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研究引起风险的关键因素,并对风险发生频率进行预测和评估。此外,风险管理人还要制定详细的公司风险管理计划,针对不同的风险种类,选择与之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工具。量力而行原则要求保险公司在实施风险管理是一定要量力而行,将风险控制在自身课承受的范围之内。如对某些特殊风险的项目承包之前,必须由风险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根据保险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决定是否承保以及费率确定和风险管理工具的选择。
四、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对策
1、完善自身组织机构建设,优化内部监督和管控
保险公司内部机构的完善与协调是实现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以及保险公司经营目标的关键。保险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在追逐不同的利益目标时就会产生利益冲突,从而引发潜在的风险,实际上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很多风险都来源于保险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因利益不同所造成的风险冲突。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完善自身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的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如保险公司要根据其自身的内部相互制约的要求,实行岗位分离,进行严格的岗位控制管理,进而实现相互牵制的目的;规范理赔部门的核保标准和程序,实现保险标的风险评估、责任范围认定以及保险理赔计算的独立;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监督机制。
2、加快风险管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企业必须从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将让你猜作为第一资源,强化人才经营意识,加快保险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提高人才素质。保险公司要重视人才资源市场化和人才资源资本化的理念,一方面主动利用市场机制,面向企业不同的市场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要承认人才的经济价值,允许企业人才做具有的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参与收益的分配,重视知识分子的资本价值。
3、建立有效的保险监管制度
保险公司应以坚持以内控为基础,从公司内控制度入手,规范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保险公司股东义务,加强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建设,规范公司管理层运作;还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在对保险公司造成重大经营风险或者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下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最后还要建立风险管理指引,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保险公司效益最大化。保险公司还要逐步完善偿付能力的监管制度,可以说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是保险公司面临风险时的最终表现形式,建立一项完整科学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能够保证保险公司的经营绩效,促进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
注释:
① 孙素英. 财产保险公司承保风险控制探析[J]. 当代经济. 2012(03)
② 论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研究[J]. 保险研究. 2003(03)
参考文献:
[1]王绪瑾. 保险学[M].经济管理出版社, 1999.7
[2]王绪瑾;肖志光. 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研究[A]. 民生保障与和谐社会:保险、社会保障与经济改革的视角--北大CCISSR论坛文集・2007
保监会在推进监管进行市场化改革方面,遵循“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总体思路,放开前端的同时,切实管住后端,有效识别、防范和化解风险。在此,管住后端的根本就是风险监管,风险监管的核心就是偿付能力监管。
我国现行的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以下简称“偿一代”)始建于2003年,并于2007年基本构建起较为完整的体系。“偿一代”以规模为导向,要求保险公司的资本和业务规模相适应。但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偿一代”已显得过于简单,从中难以看出业务结构、承保质量、理赔及风险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也难以区分公司优劣,不能全面反映公司风险。
在认识到这样的情况后,保监会在2012年年初启动了“偿二代”的建设。与“偿一代”相比,“偿二代”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将风险视为制度顶层设计的监控指标,从规模导向转变为风险导向兼顾价值原则,并建立起定量资本要求(防范能够量化的风险)、定性资本要求(防范难以量化的风险)、市场约束(通过对外信息披露等进一步防范风险)即“三支柱”的框架体系。这符合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并具有国际可比性。
2015年1月24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2015人民财经年会”上介绍,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将进入试运行阶段。在试运行期间,“偿一代”和“偿二代”将有一段同时运行的过渡期,目前保监会暂定过渡期为一年,并计划于2016年1月完成“偿一代”和“偿二代”的正式切换。
2.“偿二代”对我国保险行业的影响
对于“偿二代”将给保险业带来的影响,陈文辉表示,“偿二代”的推行对于整个保险行业影响深远,无论是进一步地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还是切实推进发展方式的转型、资本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资本使用效率的提高等,都有着深远的意义。相信此举能够使中国保险市场对于全球资本更加具有吸引力,使中国打造区域国际再保险中心的愿望能够变成现实。
2.1.“偿二代”的突出特点
毫无疑问,“偿二代”的落地将重塑保险业的发展模式,激发出保险业的内生增长动力。“偿二代”之所以有着这样的“魔力”,是因为它有着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首先,“偿二代”把风险进行了科学细化和量化,并把国际上通行的七大类风险全部纳入到监管之中,包括资产方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也包括
负债方的承保风险。除此之外,还考虑了战略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等。
其次,评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的指标将从单一的资本和业务规模升级为三大指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风险综合评级。前
两个指标反映公司量化风险的资本充足状况,风险综合评级反映公司与偿付能力相关的全部风险的状况。
最后,在监管思路上,监管部门综合第一支柱对能够量化的风险定量评价(计算出一个数)和第二支柱对难以量化的风险定性评价(打出一个分),两
个分数各占一定权重,最终对保险公司总体的偿付能力风险水平进行全面评价(得出风险综合评级)。评定分为不同监管类别――风险综合评级(A、B、C、D),在市场准入、产品管理、资金运用、现场检查等方面对A、B、C、D四类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
同时,“偿二代”通过第三支柱的信息披露等手段,发挥市场约束力量,更加全面地防范保险公司的各类偿付能力风险。具体来看,“偿二代”提高了
保险公司披露偿付能力报告的频率(由以往的一年一次提高到一个季度一次,包含季度报告、季度快报、临时报告等)和内容(由以往的偿付能力数据披露升级为包含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主要经营指标、下一季度的公司发展计划、股权架构及股东详情、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高管薪酬等几十项信息)。
2.2.“偿二代”对保险行业将带来的影响
“偿二代”是一件有利保险行业长远发展的关键举措,并促使保险公司调整产品、投资、再保险、资本管理等方面的经营策略,切实提升自身的风险管
理能力以及调整业务结构和投资策略,将对保险公司、消费者等产生深远的影响。
通过研读《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个人认为,对整个保险行业而言,“偿二代”将带来以下几方面的积极影响。
一是为进一步“放开前端”奠定了基础,将有利于保险业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偿二代”建立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优劣公司识别、差异化监管机制,对不同的业务、产品、资产配置,根据其风险大小确定资本要求,而且将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与其资本要求直接挂钩,这意味着“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将有所减少,保险业的市场竞争环境将更加公平。
二是加强了风险管理水平,提高了行业风险管理意识,从而能够较好地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推动和激励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偿付能力管理体系,建设更有效的“免疫系统”。
三是有效提高了保险业的资本使用效率,兼顾理性投资并赋予保险资金运用以更大的灵活性,充分发挥企业自主性,促进险企调整资产配置。理性投资、充分提高资本回报率、投资时间长、收益率较高且稳定、符合保险资产投资特性的投资行为将得到鼓励。
四是优化业务结构,促使保险公司开展风险较低、资本占用较少的业务。从长远来看,长期保障型产品有望受到鼓励。
“偿二代”减少了“偿一代”过于粗放带来的资本冗余,并更加准确地识别风险差异,有助于保险业在风险防范和价值增长中取得平衡,有效缓解新兴市场业务快速发展与资本相对短缺的矛盾。保险公司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的途径不再只限于增资、发债和分保等传统途径,而是可以通过增加风控能力、减少最低资本要求等手段来达标。可以说,“偿二代”有效地提高了保险企业效率,有利于整个保险行业更好地吸收资金,提高服务能力,有利于保险投资者获得高回报率。
2.3.“偿二代”对消费者将带来的影响
保险消费者是保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长远来看,“偿二代”还会对保险消费者产生有利影响。“管控后端”可以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在此基础上“放开前端”将使得保险产品供给的数量、种类和形态等获得有效增加,并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随着保险行业效率的提升,相应地,保险产品竞争力将自然增加,消费者将得到更多实惠,并获得更多的产品选择机会。
3.“偿二代”对我国保险公司的可能影响
前文分析了“偿二代”对保险行业的影响,那么现在让我们把目光聚焦到微观层面,分析一下“偿二代”的推行将促使我国保险公司做出哪些改变?
作为全新的监管体系,“偿二代”将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全面而深远的影响。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资本管理领域。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偿二代”影响最直接的无疑是资本管理领域,资产的认可方式、负债的认可方式、资本的分级管理以及最低资本的构成和计量方式都将发生很大变化,这都将进而影响偿付能力管理体系。
二是业务策略和预算领域。如前文所述,不同险种的最低资本要求根据风险水平来确定,这不但体现了不同险种的风险差异,更提醒财产保险公司在制
定业务策略和预算时应考虑到风险水平。在“偿二代”下,仅仅将综合成本率等传统财务指标作为制定业务策略的依据将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把资本占用率或者风险水平考虑进去,运用经过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等指标来进行辅助决策。
三是风险管理领域。“偿二代”明确提出了控制风险的最低资本要求,也就是根据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来增加或减少资本。风险管理能力越优秀的保险公司,最低资本就越可以降低。相应的,风险管理能力较差的保险公司不得不增加最低资本。因此风险管理将不再是可有可无的职能,其重要性将大幅提升。在此背景下,保险公司应健全风险偏好和限额体系,通过多维度的风险限额设定落实风险偏好,对保险、市场、信用、操作、战略、声誉各类风险管理分别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理部门,建立运行机制,将风险管理嵌入公司经营预算、资产负债管理、资本规划与配置等核心的经营决策流程中,全面提升风险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价值。
四是投资领域。在“偿二代”下,不同的投资资产有着不同的风险因子,股票、未上市股权等权益类资本占用将被大幅提高,同一投资资产由于计价方式不同导致风险资本要求不同。因此,在进行战略性资产配置和收益率测算的同时,也要考虑资本占用情况,同时也要考虑相关性情况。
五是再保险领域。在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二代”体系中,再保险对尾部风险的管理功能定位更加清晰,从而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再保险的风险管理价值。
六是绩效考核领域。“偿二代”明确提出将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和效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同时明确指出了各类部门和分管领导的风险管理相关指标考核权重。这种要求体现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的基本理念,强调风险管理的全员责任,产品销售、产品管理、投资、精算和风险管理等相关部门都应承担风险管理的职责,相应的绩效评价因素也应反映到各部门的关键指标考核中。
4.结语
金融创新离不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对于保险业而言,保险监管更应当深化改革,为创新拓宽道路。从“偿一代”到“偿二代”,以风险监管代替规模监管,这是深化改革的一大步,将对整个保险行业以及各家保险公司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偿二代”的保驾护航,保险产业的未来将会光明万丈。(作者单位:辽宁大学)
参考文献:
[1]陈文辉,“偿二代”实施将促保险业创新发展,当代金融家,2014-12
[2]张振彪,保险“偿二代”重塑行业发展模式,金融博览(财富),2015-2
众所周知,财产保险公司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方面发挥关键性作用,为和谐型、稳定型社会的建立健全做铺垫。因为经营管理环节存在一些缺陷,所以财产保险公司在竞争、评估、投资等节点上面临着一些风险。基于此,本文积极对上述三大类风险的弊端进行剖析,同时提出了相关应对措施。
一、列举财产保险公司在发展进程中面临的风险
1.竞争风险
这主要是因为财产公司经营性质的特殊性,使其不断对市场运行规律进行摸索探析,从而改良保险产品性能,使其在市场中占据更大份额,产生更大影响力。竞争风险通常是在报价方面体现出来的,为了获得某一项目或者是客户资源,价格成为了竞争的得利手段之一,财产保险公司在获得项目授予权与客户资源的同时,也使决策风险衍生出来。
2.评估风险
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程序是系统化、繁杂化的,财产投保之前审核和论证,评估和分析等环节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上述环节缺乏科学性,就会加大风险产生的概率。有些财产保险公司过度的追求眼前利益,而忽视对房产风险审核环节,那么对与那些破旧的房屋而言,在恶劣自然气候的环境下,公司将会面临巨大的财产损失。
3.投资风险
财产保险公司在获得一定保费以后,总会利用某一投资平台,实现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这一目标,降低资金贬值问题出现的概率。然而很多保险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由于对部分投资风险论证缺乏全面性,从而使一些低效率投资行为出现, 此时投资风险应时而生,这样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时保险公司在资金供给的连贯性方面存在较大的难度系数。
二、财产保险公司规避风险的有效对策
1.创造优质型企业文化与内部控制环境
参保人之所以能够将财产投入进保险公司,主要是因为其具有前瞻性理念,追求的绝非是不劳而获,而是在紧急或意外情况下获得保险公司的帮助,度过困难期。所以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办理人员在受理业务、处理意外事故之时一定要体现出严谨性与高质性。之所以认为优质型企业文化与内部控制环境的建设能够有效的应对风险的发生,主要得力于其能够激发职员工作的主动性以及提升本公司的社会声望,对投保人员产生吸引力。在公司构造管理方面,财产保险公司始终要秉持分权制衡原则,这样董事会与管理阶层人员各守其职、各尽其责,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责任追究体制的实效性切实的发挥出来,权利之间不存在制约性,在优质型环境下财产保险公司有效的规避各类风险,事业蒸蒸日上。
2.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体系
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管控体系大体上是由三大模版构成,即风险预警机制、风险评估体制、风险处理机制。风险语境机制的建设,主要是保险公司整合市场经济运行形式,在分析本公司保险产品优势的基础上,借用数据统计等方法总结影响公司营销效率的内外部因素,明确风险指标;风险评估体制的建设,是在保险公司对险种有明确认识基础上的,实质上就是对各类风险发生的几率进行评估,需要长久型、连贯性检查机制的辅佐;风险处理机制的建设,是对风险预警与评估结果的总结,具体是财产保险公司参照评估结果事先做好处理风险的方案设计,这样却把风险发生之时处理的实效性。
3.完善监管制度与监督体制
一是做好保险资金应用监管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从而确保每笔保险资金应用程序的规范性与合法性,这一体系的建立健全,使资金事先、事中、事后监管效率大幅度提升,内部管控、信息披露、风险责任人等监管工具的实效性充分彰显出来。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共同管理保险资金,从而压缩了资金运行过程中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等多样化风险出现的概率,这样财产保险公司资金在运行过程中体现出畅通性、效益性与安稳性等特色。二是完善保险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其宗旨是使保险公司内部稽查作用发挥出来,这样职责就实现了分离的目标,常见的有承包与理财分离、核保与核赔分离等,在监督机制的制约下,财产保险公司各个部门人员的职责范畴明确化;审计监察部门的设置,使财产公司内部稽查落到实处,定期对业务人员工作实况进行查实,从而确保内部监督体制的实效性充分发挥出来。
三、结束语
总之, 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之一,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风险的出现是难以避免的,况且多重风险的处理上存在较大的难度。所以,财产保险公司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务必要结合本公司产品类型,建立健全具有时效性的风险防范体系,在不断的经营中对其进行改良与调整,从而使各类风险产生的效率降至最低水平。
参考文献:
[1]于海纯.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构造研究[J].中国法学,2015,03:244-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