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的意义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09 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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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意义

篇(1)

合同是法律的依据,无论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都离不开合同的条款规定,合同管理是统揽全局管理,所以合同加强管理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合同管理的依据

1.1法律依据

是指与公路工程建设及合同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主要包括:①合同法;②招标投标法;③公路法;④安全生产法;⑤民法通则;⑥担保法;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⑩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⑾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

1.2合同依据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合同文件 ,主要有:①合同协议书登记附件;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④合同通用条件;⑤合同专用条件;⑥技术规范;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等。

2.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1)加强对公路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应该要根据市场的要求和规律,对企业内部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不断的完善和健全,在企业的管理制度当中合同管理制度是比较重要的内容。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健全,那么在对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经济活动关系进行调节的时候施工的合同就是比较重要的法律依据。

(2)加强公路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是对建设各方不正当行为进行规范的需要。政府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该要加强对公路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对于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要进行规范,使建筑市场能够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3)加强公路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市场为了能够更好的接受国际性竞争的需要。公路建设工程的承包商和发包商都应该要尽快的树立起国际化的意识,遵守国际惯例以及市场规则,加强对公路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建立起比较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4)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有助于规范工程施工管理,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在公路建设的施工管理工作当中,合同管理是管理的核心工作,通过加强合同管理能够让公路建设施工企业的风险得到有效的降低;这样能够有效的对施工成本以及施工的工期进行控制;通过对合同进行管理和分析,合同双方在实际的履行过程当中降低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加强对合同进行管理,能够让公路施工建设的效率以及质量都得到有效的提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要仔细的说明和制定各项施工技术标准,然后在实际的施工过程当中,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那么施工的质量就能够更加接近相关的标准。

3.结束语

在公路建设工程当中,合同能够很好的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双方发生矛盾时,利用合同能够有效的及时解决,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公路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能够保证公路建设工程更加的规范化,保证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科]

【参考文献】

[1]黄敬喜.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容忽视[J].交通财会,2010,10:32-34.

[2]段文莉.浅谈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3,03:163+165.

[3]梁小艳.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J].山西建筑,2013,14:241-242.

篇(2)

Abstract: this paper first discusses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mplementation in the meaning of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then discusses the curren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main problems of finally the issue of the related countermeasures, namely: enhance legal ideas, enhance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consciousness, actively carry out construction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use the modern management concept to a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engineering contrac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o as to ensure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was completed.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合同的相关的事物而进行的管理工作,其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供了管理目标及内容和管理控制依据。近年来,随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在工程建设中实施合同管理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完成。但纵观当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其仍存在着些许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建设,因此在本文中主要就其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对策展开了简要的阐述,以供参考。

2 水利工程中实施合同管理的意义

2.1 由于合同确立了水利工程建设活动有关各方之间在技术、经济、管理、阻止方面的协作关系和工程建设产品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方面的交易关系,并将这些关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通过合同管理能有效地维系这些管理并将其更加坚实地建立在法律基础上。

2.2 合同管理能够有助于确保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在资源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且能确保双方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相互监督,从而确保合同得到切实的贯彻。

2.3合同管理能够有助于明确水利工程建设活动有关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界面。如:业主、承包商、工程师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界面。

2.4合同管理能够有助于有效地处理水利工程建设活动过程中有关各方之间所发生的纠纷。

3 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由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存在着利益上的矛盾,当招标工作不够规范的情况下,就会出现恶意竞标的情况发生,有些承包方为了能中标,在投标的过程中故意压低投标价,或是屈服于不合理的合同条款等,这些都势必导致了招标的不公平,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建设的市场秩序,也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3.2 由于当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市场不够完善,在签订合同时往往是自制合同而不依据合同范本进行规范制作,致使合同内往往会遗漏很多重要的细节内容,如工程材料的价格问题等,这些都会给后期的工程管理留下隐患,使合同根本起不到约束双方的效果,甚至会影响到工程的质量问题,终于导致工程无法顺利完成。

3.3 当前,很多施工企业根本意识不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意识淡薄,甚至于有些施工企业中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严格按照合同办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地动态合同管理。

3.4 由于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属于一个索赔多的行业,但纵观当前我国的水利业,由于水利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很多的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工作难以进行,严重损害了承包人的经济利益。

4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相关措施

4.1 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 等有关法律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水利工程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4.2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承包人应全范围地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由于合同管理除涉及合同的相关内容外,还涉及一些法律法规,因此除了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外,还应对其加强合同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以期能全面增强其合同管理意识。

同时,施工企业还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由于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型强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的知识,因此须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并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以期能将合同管理融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从而使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最终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

4.3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积极开展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有利于规范业主行为,也有利于保证合同履约,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因此,在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应引入工程担保制度,以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

另外,由于水利工程建设工期长、工程量大,且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复杂性,因此在施工中产生索赔是不可避免的。索赔并不可怕,关键是如何做好索赔管理工作,使已发生的索赔事件损失降至最低。首先,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其次,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第三,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业主方可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注意日常资料的收集积累,特别是要对可能引起索赔的项目进行跟踪,以期索赔事件一旦发生,可为索赔提供第一手资料。

4.4 用现代管理的理念进行合同管理

一是要对合同及其合同相关的文件,如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识别出合同所确定项目的各项目标要求及项目经理部的工作范围,并对项目全体人员进行合同条件的交底,使相关管理人员明确合同条件及项目经理部要履行的合同义务,并对合同条件进行评审,提出隐含的合同条件及合同履行中需着重处理的问题等。

二是应根据水利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的分解结构,确定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如合同谈判及签订、合同文件的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分析与研究、合同交底、合同变更文件的管理、工程量计算、计量和签订、索赔文件的管理、合同的信息反馈等等,然后根据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并明确各合同管理人员各自的管理职责和内容,以期能全面地实施合同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

4.5 对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

由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涉及法律法规也多,工程较大,履行时间较长,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丰富的文字信息资料,也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真实反馈,因此,应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保证合同档案齐全,使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同时,通过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或教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原因,指导今后工作,提高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水利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李华.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主要问题的探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8).

篇(3)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mportant role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project cost and the necessity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expounds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of, finally to do i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carried out in detail,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staff.

Key words: engineering cost; contract management; significance; necessity;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3

前言

现阶段施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大多是通过招、投标取得的。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露天作业难、不可预见因素多等特点,施工企业为维护自身利益,必须充分的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关键,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解决合同纠纷,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

1、工程造价中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及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实质上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件。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合同管理是施工单位即承包商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施工合同的组成主要有招标文件、投标书、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双方认可的资料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的变更、设计补充、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的分包转让、合同双方的违约、争端与中裁等进行管理。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是紧密联系的,科学、合理、规范的合同管理必将使工程造价得到最佳控制,提高资金利用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理念,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合同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2、工程造价中进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根据工程特点选择合同模式,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已经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在合同管理的过程当中,造价的控制管理不能就止中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认真审核工程预结算,剔除其中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不切合实际的签证,不合理的技术措施等增加的费用,使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这是控制工程造价不可忽视的环节。

工程变更一定是真正发生了在原设计或原招标文件中所没有的工程内容,而这些内容并不是承包人自己的工作失误所造成的。要正确计算因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防止在工程变更中以小充大,高估冒算。工程变更的资料要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在施工合同中还应该约定工程变更资料办理的时间限制,程序和违约责任,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办理变更资料,将会损害承发包双方的利益,带来的纠纷,造成合同管理的难度。应杜绝事后签证和竣工验收时集中办理签证签字手续的现象。工程变更涉及到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签证记录等资料,这些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及时是非常必要的。

3、工程造价中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3.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3.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 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 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3.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到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4、做好工程造价中合同管理的方法与对策

4.1 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 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4.2 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合同管理系统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建筑市场的发育,工程项目的规模日益庞大,合同条款日趋复杂,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也越来越多,因此迫切需要借助计算机技术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如合同档案库、合同分析系统等。利用计算机合同管理体系,实现合同的订立、履行、监督和检查的系统管理,从而达到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稳定的目的。

4.3 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往各类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

4.4 合同管理与招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应紧密结合

合同管理、招标和工程造价管理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之间的相互协调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招投标中,承发包双方承诺的内容为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条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标管理的延伸件,为招投标的结果有效实施提供保证。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之中,因此应建立三者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5、结束语

总之,合同是造价控制的依据。 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关键,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加强合同管理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团队组织来完成工作。项目组织将会更趋灵活地组建,分包商会更多地参与总包的项目团队工作,合同的联系使各方更趋于平等合作的关系。

参考文献:

篇(4)

一、引言

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施,基本上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因此,在对水利工程的管理的过程中,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始终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 然而施工合同管理不单单是签订、履行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筹划和控制的过程也是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根据项目特点以及施工要求确定施工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进一步确定合同计价和支付方法、选择合适的合同文本、采用有效的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与反索赔等。同时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也是水利工程的重要管理内容,可以说其管理的成效高低是企业实现高额经济效益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按照有关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在不断规范市场行为的情况下,确保水利工程顺利推进,做好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切实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实现

二、施工合同的特点

(一)工程实施过程复杂。一般情况下,完成一个工程项目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这使得建设合同的生命期很长。从开始的投标以及签约,再到中期的项目合理设计、原料采购、项目施工,到最后的竣工和维护,往往需要不少于两年的时间,长的甚至可能需要五年或更长的时间。要负责任地履行一个承包合同,必须完成各种复杂的工程任务。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稍有疏忽就会导致建设项目的失败,直接导致经济损失。所以建设合同的管理工作必须与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步、连续地进行。

(二)复杂的建设合同关系。由于建设项目可以选择各种不同的融资方式、承包方式以及管理方式。许多项目有很多的参与单位和合作单位。即便是一个简单的项目也会需要业主、设计、监理、总包、分包、材料供应、设备供应、运输等十几家单位共同协作。它们之间联系紧密,相互间关系复杂。任何―家单位工作的失误都可能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正常实施,所以我们必须做好各个工作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三)建设合同的多变性。由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内外的干扰事件多,会导致合同频繁变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变更原先的设计或修改合同条款,也加大了合同管理的难度,所以我们必须灵活地管理目前的合同,根据实际的变化情况做出调整,以确保各方的经济利益。

三、做好施工合同管理的一些建议

(一)认真履行合同。加强合同管理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履行合同,更好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甲乙双方的义务。合同签订后能否按合同规定的目标顺利完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合同管理与监控等问题。由于合同文件是合同管理的依据,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施工企业必须详细了解和非常熟悉合同文件,并且要严格遵循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尤其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的工作人员对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且在合同中需要明确指出所应履行的义务和所应享受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地执行合同,实现信誉的提升效应。

(二)制定合同审查机构。在合同的签署过程之后,如何更好的实现合同的有效执行,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单纯依靠两方的信誉来执行合同的条例,难免会造成非客观的矛盾,进一步造成工程的实施出现矛盾计划问题,造成经济以及信誉的损失。因此合同审查机制是在此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产物。尽管合同规定了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必须执行的规范、规定和标准。无论有无甲方监督,承包商都应自觉执行合同的相关条例,但或多或少存在着主观原因导致承包方没有完成应尽的义务。因此制定和落实工程合同审查机制,对合同规范管理非常有利,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的各项规范、规程、标准和技术要求,在审查机构的监督作用下将因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停工和返工降低到零,从而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

(三)收集实时信息的重要性。由于水利工程特别是大中型水利工程具有工期长、规模大以及不可预见因素多等特点。因此其对复杂的地质条件以及受意外风险的影响的反应更为强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一定的变更是普遍的现象,同时也是不可避免的。如设计变更,时常会出现施工现场条件变化从而使施工的工作项目超出了合同指标的工程范围的情况,使实际操作的不确定因素远远超出合同拟定的范围。为了使工程施工更符合实际,减少实际操作中的经济损失,在条件的允许下,针对合同加以修改有时候也是必要的。但是,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在于:一般情况下工程变更时常会伴有打乱施工安排、现场施工的停滞、造成返工等情况,直接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在拟定合同前收集好实地建设的相关资料对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严肃性,正确处理合同范围内各项工程质量监督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针对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各项重大问题,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的制约下,均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行政手段,或者通过协商作出最终的决定,并以此来保证工程建设总进度,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信誉。

(四)矛盾处理。由于各方因素的限定与制约,合同关系破裂也属于常见合同管理中的经济纠纷问题。其中索赔就是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面对工程索赔,如何正确的面对这一问题,对于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信誉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实际建设要求未达到合同拟定的要求,委托商均有权向承包商提出工程索赔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同时针对非人为条件造成的设计问题而言,如何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总量,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工程建设施工期长短有别,施工条件又千差万别的问题,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素也相应较多,因此在施工前拟定好风险承担关系是不能忽视的问题。然而当遇到这些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没有载明应当由谁承担的风险,并已造成损失时,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平合理地妥善处理。一般来说,在判断承担风险的责任方面,采取应以最易克服或解决这些风险的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的标准进行责任的分担。

四、结束语

工程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活动。只有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施工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分析总结,才能使施工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篇(5)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履约意识不强、项目合同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机制不健全的现象。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每个开发楼盘的施工进度、质量和成本决定了资金回收的速度、企业产品的自有生命周期和企业的获利空间。项目在开发过程中的施工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归根到底都是通过各种合同的履行来实现的。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水平是十分必要的。

一、项目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中的意义与作用

(一)合同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计划和实施有决定性作用。

合同分配着工程任务,具体地规定着工程任务相关的各种问题,工程所涉及到的生产材料和设备供应、运输,各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分工协作关系由签订的各合同协调并统一工程各参加者的行为;合同确定了项目的组织关系,规定着项目参加者各方面的经济责权利关系和工作分配情况,直接影响着整个项目组织和管理系统的形态和运作;合同作为工程项目任务委托和承接的法律依据,是工程项目各参加者之间经济关系的调节手段,也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和解决双方争执的依据。

(二)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

建设项目点多、面广、战线长,合同标的涉及的范围宽、内容复杂、金额巨大,通过合同管理,能够落实项目的目标和计划,将项目的工期、成本、质量目标有效统一起来。工程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要求严格合同管理,无论是设计、施工还是项目的运营,只有严格合同管理,才能按期保质地完成工程项目。

二、建立项目合同管理系统

房地产项目在开发过程中会涉及建设单位、设计部门、监理公司、材料设备供应商、银行、保险、政府职能部门等众多错综复杂的关系,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公共关系是房地产项目开发成功的关键。因而需要一些专业扎实、业务精通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充分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流程后,识别企业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要素,系统地分析各要素相互间的关系,建立合理科学的合同要素网络,合同要素网络要确保建设项目合同在谈判、签订、履行、变更、终止、争议解决等一系列过程中能妥善处理好与各关系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是建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依据。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设计应能确保提供对合同文本和条款的拟定、研究、审查、谈判、签订、履行、变更、终止、争议解决等的总体原则和操作方案,合同管理体系的框架应能有效保证在合同“两期”内合同要素网络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一)合同形成期

坚持“遵守、补充、审核”相结合的原则,保证签订的各类合同从过程体系上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1)遵守各类合同标准文本的合同条款,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的特点,保证签订合同的总体方向,维护合同各方基本的责、权、利关系;2)补充合同条款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保证不同工程项目、不同时期、不同签约方签订合同的差异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利益;3)审核补充条款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责任人提出,项目部等职能部门参与会签,以保证合同补充条款在合同日后顺利履行。

(二)合同履行期

建立合同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合同标的,实现合同目标。

1.确定合同执行责任人,明确责任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同时期的管理目标,并要求合同责任人根据目标制定完成管理目标的工作计划。

2.建立合同责任部门定期汇报和合同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制度,从宏观上监督责任人按计划履行合同的情况,保证合同管理工作计划的落实和合同目标的最终实现。

3.建立合同考核制度,把合同考核标准和指标纳入企业部门绩效考核体系中,激发合同责任人的工作潜能,保证合同网络各要素之间的协调性。

三、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化和标准化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建立一套适应企业目前发展状况的比较完善、切实可行、合理合法、能有效调动各合同管理责任人积极性的管理制度,通过管理过程中的各类管理标准强化管理制度的执行力,能够有效堵塞各类漏洞,避免企业在签订、履行、变更合同时遭受经济损失。程序化是合同管理的保障。把合同管理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转变成工作程序,有利于将合同和合同分析文件下达到责任人;在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体系的建立过程中,落实各合同规定,有利于协调各合同关系,明确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力,执行合同档案管理,监督合同实施过程,调解合同争执,处理索赔与反索赔,从而对工程实施跟踪诊断,来实现对工程进度、成本、质量控制。

1.合同台账及档案管理程序:在程序的设计上除要考虑按标准编号收发、归档、保存合同外,还要记录合同从谈判、签订、履行、变更、终止、争议解决等一系列过程,为合同后评价提供原始素材;

2.合同签订管理程序:要明确各类合同实施的目的,充分考虑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坚持程序化管理和例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合同签订管理程序,从源头上控制合同执行的方向,保证签订的合同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利益;

3.合同履行管理程序:为及时预测、发现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监督、追踪、反馈各类合同信息,必须在坚持全面履行原则的前提下,坚持合同目标管理与合同考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设计并优化合同履行管理程序,保证项目相关的各个合同按计划高效率地执行,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按期保质地正常实施;

篇(6)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01

所谓合同,即指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在企业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合同的存在,是从法律上对于企业经济权益的有效保护,并且起着规范各方面社会经济主体的重要作用。

一、合同管理的相关概念以及存在问题

所谓合同管理(Contract Management),顾名思义,就是针对于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主体的企业所接触到各类合同以及相应的经济行为作出规范管理的工作过程,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从工作过程角度看,合同管理全过程贯穿了合同的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并且一直到合同失效为止,涵盖了合同本身的整个生命周期。

对于现在企业中的合同管理工作现状而言,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直接为企业的运作带来多个方面的不利影响。就目前的情况看,合同管理首先存在的问题就在于其行为的不规。中国社会自古以来相对注重人情,当经济主体双方相互之间产生一种联结的时候,通常之间的经济行为和人情共存,这种形式经常成为合同行为规范的障碍。直接造成很多合同在订立的过程中产生多种不规范,为将来的合同履行以及法律追诉带来隐患。

其次,内容的不规范。由于在组织内部缺乏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以及法律人员,导致很多合同都以一种类似于协议的形式出现。从内容上看,目前很多合同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条款缺失问题,更有一些社会经济主体基于多种原因,诸如逃避相应税收等,不签订合同,或者碍于人情仅仅制定口头的“君子协议”,另有部分不合规格的合同以一种类似于“白条”的形式存在,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埋下隐患。

最后,法律操作不规范也是目前存在于合同管理领域中的一大问题。对于一些已经明确违约,并且应当追诉对方法律责任的合法合同而言,在很多时候都未能进入相应的法律流程,从而使追诉错失良机,最终陷入僵局。

导致上述一系列问题发生的原因来自于多个方面,除了目前我国社会中还存在的难以彻底消除的人情现象以外,企业的法律意识薄弱,尤其是在合同层面更是如此。此外,从企业内部的管理角度看,难以从时间等角度有效针对合同实现管理,因此常常贻误战机,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我国相应的合同仲裁机构在处理契约纠纷的时候,也存在一定的行为不足,这种不足重点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计算赔偿的时候通常只重视直接损失而对间接损失相对估计不足;其二则是偏重于强调结案,因而在调解的过程中过多采用的折中的方式。这些都导致了我国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得到根除。

二、合同管理经济效益的维护

通过上文的论述,可以看出管理不当的合同会从多个方面为企业带来隐患和经济损失,因此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应当注重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确保企业经济效益得到妥善维护。具体而言,应当从如下两个方面重点着手,对社会经济主题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改善:

1.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

就目前的情况看,很多合同管理出现纰漏,其主要的原因之一在于没有专业的人员,因此首先是法律人员,其聘用在目前而言已经成为必须。如果企业规模较小不足以承担相应的费用,可以采用外包形式与相应的律师事务所形成合作关系,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力求做到每一个合同在签订前都能做到法律有效,消除无效合同,确保将来法律追诉权利可以得到顺利实施。另一个方面,对于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也应当予以充分重视,合同的作用重点在于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其次才是作为对于违约行为的追究依据出现。因此如果能够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对相应的违约行为实现纠偏,才是最有效的管理方式。对于这一方面,为合同管理配备专业的人员,不仅仅需要对法律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对于合同所涉及到的相关内容也应当有所掌握,唯有如此才能切实落实合同的存在意义,保护合同主体经济效益不受侵害,有效实现合同管理的效益。

2.规范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的有效性和表达方式,直接关系着合同能否对社会经济主体实现保护,确保其免于遭受经济损失。因此从这一层面上看,规范合同内容是合同管理过程中效益的重要体现之一。对于这一方面,需要注意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在于对于违约行为后果的规定。很多合同都会相对而言比较注重对合同双方行为的规定,明确出双方权责,对于双方应当有的行为作出描述,但是相对而言对于其违约后果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则通常呈现出忽视的状态,直接导致在违约责任追诉的过程中难以裁决,为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另一个方面,则是对于“惯例”的熟视无睹。惯例通常有着较为丰富的前验案例对比,因此常常会在合同字词上形成固定的表达方式。然而这种在合同上相对固定的表达方式,却常常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适应现实状况,从而反而造成对于合同双发经济利益的损伤。因此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应当对所谓的“惯例”充分重视,重新审视,确保其对于目前实际情况的相符,以合同双方经济利益的保护作为基本准绳,而非简单对于以往案例的沿袭。

三、结论

合同管理的经济效益来源于其对于企业的有效保护,而这种保护必然来源于其工作的各个方面,不仅仅是对人员的培训和对于内容的严格监督,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对于合同双方权责的监控,也必将会成为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实现合同管理效益性的重要因素。因此想要有效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益型,深入细致的探究和提高必不可少,唯有长期不懈的努力,才会取得明显效果。

篇(7)

建筑建筑合同是对建筑工程进行整个工程进行全面监督的法律性文件,通过对合同的档案管理,可以保存与合同有关的相关证据材料,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及时运用档案记载的内容,依法维护单位的权益。合同档案的有序管理还会为施工单位进行后期的竣工验收和工程费用结算支付带来极大便利。目前按照建筑建筑合同管理“ 各负其责” 的模式要求 ,由两方以上形成的资料,都按照按照“ 人执一份”的原则,由各方对自己签署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这种合同模式在文本上明确了权利和义务的分工,也使在责任明晰的情况下,对工程的施工更加容易进行管理。但是,在建筑建筑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因为建筑建筑合同小项包含的数量多、种类杂、细节繁琐,操作人员还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关注: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

合同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单位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必要工作。通过对合同的档案管理,一方面可以保存与合同有关的相关证据材料;另一方面一旦双方合同发生纠纷,可以及时运用档案记载的内容,依法维护单位的权益。其主要内容包括档案的期限、档案的管理部门、合同档案的归档与借阅、档案利用、档案管理责任等。对于合同档案的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1、为合同档案管理营造网络管理体系,由公司合同管理组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在现实中,经常出现合同缺乏统一的管理模式。从合同管理机构上看,有的单位成立了专门的合同室,工程合同管理较好。有的单位则不然,工程合同由其他业务部门代管或由文书合同员兼管,形成的合同分类五花八门。

2、为实现合同保管的有效性和秩序性,合同管理员应该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建全合同文档的形成、整理、归档工作体系,并确定一名负责合同文档管理。避免出现专业素质较差,既缺乏合同管理业务知识,又缺乏相关的业务知识,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层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来进行合同的保管的行为。

二、建筑工程合同有效管理的注意事项

(一)探索新型管理模式,保持同一项目合同之间的有机联系。首先,可以尝试集中统一、区别管理的模式,对母公司合同管理系统而言,要集中管理权属公司本部以及子公司的档案,各子公司将合同定期向母公司移交;同时对子公司或其他相关单位的有关合同实行目录管控,建立合同之间的有机联系,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另外,建立责任传导机制,解决合同管理分散问题。由于合同的产生过程不在档案管理部门,所以要确保各个项目上的合同文件能够完整的收集起来,并将其立卷、装订、移交的责任进行分解,明确地传导给项目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部门,通过责任分解和奖惩制度,确保这部分合同档案的齐全完整。

(二)建立健全合同打理制度是做好建筑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的基础。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各阶段合同资料的有序管理,保证归档合同和资料的准确、齐全、规范,建设单位在项目从工程立项开始,就应按照国家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措施。同时要明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招投标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及合同人员在工程合同形成过程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规范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以保证工程自立项开始与合同跟踪管理同步。

(三)加强对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的力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筑合同管理工作的特点也有了新的变化,从而提高合同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也更加重要。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索质包括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合同管理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认清合同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设备,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更好地服务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变被动为主动,认真领会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灵活运用;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严把合同管理质量关。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依法治档体系。建筑施工企业大都呈现出投资主体、企业性质、组织结构和市场结构的多元化特征,加上固有的分散、流动特点,再靠传统的行政命令手段去推动合同管理工作显然不行。为此,一方面应继续加强《档案法》和适用规章制度的宣传,让依法治档是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权益的认识深入到合同管理人员心中;另一方面,要抓紧清理健全相关的制度,建立与多元化特征相匹配的制度体系,制定现在缺失的制度,修订或废除不相宜的制度,建立起符合实际、相互联系、共同遵守的合同档案管理规范。

(五)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多角度、多层次开发建筑工程合同信息资源,做好合同信息统计工作。大力推行对缩微合同、磁介质合同、电子文件合同在工程合同中运用。当前,多媒体电子文件合同管理已趋于成熟,近几年在工程合同管理中采用autocad光盘技术。我们可以借鉴先进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避免走弯路。由于目前光盘的刻录技术已相当普遍,国家又制定《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合同管理要求》,使得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利用光盘塔或光盘库载体进行合同管理成为可能,成为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个发展方向。近几年,各个建设公司也开始对照片合同、录像合同、纸质合同制成多媒体和进行光盘刻录,对合同管理网络化、信息化作了有益探索。各部门还应有效利用计算机资源,建立本部门的合同检索系统。提高各部门(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各部门合同管理工作的协调工作能力,方便各部门(单位)对合同利用,藉以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合同的性质和类型,收集整理的部门的合同资料,内部文件、记录按照文件和记录的形成部门和类别进行分类与编号;对外来文件记录与公司的模板文件记录按照文件和记录的来源、性质不同分类,编号采用其自然形成(特定)的编号。

(六)及时做好合同的传递和变更记录。在管理过程中,频繁传递和变更,容易使合同的完整性、有效性发生变化,各部门只有及时的对合同的增减变动及传递情况做出相关记录(如传递情况记录、变更情况记录、修改情况记录、作废情况记录等),才可能有效地了解合同的来龙去脉,防止其丢失、损毁、失效。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部门获取及时,有效合同信息。

三、结束语

建筑建筑合同的管理是一项全面的、长期的、耐心细致的工作。要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程序上慎重、细节上稳重,能够熟悉各个合同的撰写规范和要点,同时对工程各个环节还要有相当高的认识和理解才能做好。随着电子合同管理等辅助工具的使用、合同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不断提升和合同管理理论的进一步发展,相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强度会逐渐下降,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也会更加简便、高效。

参考文献:

[1]刘宗美.探讨如何有效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J].商业文化.2011.

篇(8)

前言:

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是建设投资和建设产品的物化过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大部分是在这个阶段完成的。因此,加强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作为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建设工程合同,是关系工程造价能否进行有效控制的关键因素。

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法律保障,也是进行工程造价有效主动控制的依据。在合同订立、实施阶段,加强对工程合同的研究,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接轨,使其成为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力工具。在工程建设实践中,由于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1999 年制定的,对当前的工程项目管理改革特别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已经是极大的滞后。因此,分析论证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的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对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及应用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合同订立阶段对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

按照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合同类型划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及可调价格合同。

我国建设工程行业长期以来都习惯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即按实结算合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数量与工程价格可以随实际情况变化而调整。这种合同的实质,是使承发包双方约定的合同造价成为一个毫无约束性和操作性的“暂定价”。从表面上看,这种合同在签订前,对工程造价不需要经过仔细严格的核算,按照实际情况调整也部分反映了市场的变化,发包人承担通货膨胀的风险,承包人承担其它风险。但从实际来看,由于事前未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核定和控制,造成太多不确定因素,其结果,是把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完全变成了事后的被动管理。由于合同约定不清楚,价格模糊,工程合同在实施中会发生大量的纠纷。工程合同的司法诉讼纠纷,大部分都是由这种合同引起的。

因此,在工程中应当少用或不用可调价格合同这种形式,尽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在贯彻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今天更因如此。其一,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是与国际工程管理接轨的一个形式。国际上通用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订的FIDIC 合同条件,英国的NEC 合同条件以及美国的AIA 系列合同条件等,主要采用的就是固定单价合同,这是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有效形式。其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能够真正体现风险分担的风险管理原则。发包人承担工程量清单的风险,承包人承担综合单价的的风险。发包人在施工准备阶段,应精心编制工程量清单。承包人由于综合单价不可调整,应认真理解招标文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及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较低的工程造价方案并运用策略进行合理报价,以技术和经济相组合为手段,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在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的同时也实现了企业既定的利润目标。如此以来,使整个承发包双方的工程管理能力都得以提高。其三,由于综合单价的固定,有利于发包人合理组织资金,以保证工程建设。因此,选择正确的工程合同类型,是工程造价事前控制的主要环节。

二、加强合同中工程造价支付条款的具体约定

工程造价支付条款,涉及预付款、工程款、工程变更款、竣工结算款的具体约定。这是在签定工程合同时必须明确的内容。

1.预付款可以分为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两种形式。工程中大部分是以预付备料款形式支付的。在合同中,应明确发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比例和支付时间。预付款的比例,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一般在30 %之内,目前以10%较为常见。在合同中,应特别约定不能按时支付预付款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由于目前的建筑市场基本是买方市场,承包人处于相对劣势,很多承包人提出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及处理方式不能在合同中明确,使承包人在工程管理中处于不利的位置,也直接影响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预付款的扣回方式和扣回比例,这一点也是许多工程合同忽视的问题。

2.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这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一个主要因素。工程款的支付,可以采用定期(按月) 结算和按形象进度结算这两种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从工程实践来看,采用按月支付工程款较好。即每月结算一次工程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根据工程进度,以已完分部分项工程这一假定的建筑产品为对象,按月结算。采用这种方式,承包人可以较准确地计算已完分部分项工程量,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和考核月度成本情况,干多少活,拿多少钱,使工程价款收入符合其完工进度,生产耗费能得到及时合理地补偿,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同时,有利于发包人对建设资金实行有效控制,根据进度控制分期拨款。

3.工程变更是个复杂的问题,也是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的主要所在。工程变更款的大小多少是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能否有效控制在投资限额以内的关键。因此,在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变更款的计量计价方式和依据,哪些工程变更可以计量计价,哪些不能计量计价,工程变更后综合单价的调整方式,技术措施费的调整方式,规费和总承包服务费的调整方式等等。社会上发生的大量工程合同纠纷,主要的争执点就是工程变更问题,而这也是目前工程合同中最薄弱的环节。我国目前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上述内容基本没有,已不能完全适应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带来的变化和产生的问题。因此,当承发包双方对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缺乏一定的水平和能力,又没有相关资料可参考时,在合同约定时就会“缺位”。在合同管理时,就会产生纠纷。因此,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及工程变更款项的具体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作出明确约定。

4.竣工结算是指承包人完成工程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办理工程造价竣工价款结算的文件,是承包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同时竣工结算也全面反映了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是发包人建设投资的具体体现。因此是承发包双方都高度关注的内容, 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竣工结算价款依据、时间及方式。如竣工图的要求和份数,有效、合理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材料认质认价单,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适用的政策法规等等。除此之外在合同中必须约定工程索赔条款,如索赔的依据和程序,索赔的证据,索赔费用的计算方式等等,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三、加强合同中对工程造价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过程中,对于已有的条件、要求、计划等改变和修改。由于工程项目在技术、过程、管理等方面的复杂性,工程变更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干扰工作流程,可能造成工期延误、成本超支、质量缺陷等问题。因此,全面认识工程变更的类型、原因及后果,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和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是十分重要的。

工程变更涉及到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签证记录、签证记工单等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实效性是反映工程变更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合同中应对工程变更的发生作出明确的界定,对变更后工程造价的计量计价作出明确的约定。

1.工程合同应约定工程变更必须真实,即发生了非承包人原因的原设计或原招标文件中所没有的工程内容。在工程变更的管理中要有资料确切的反映变更内容的部位和范围,并具体说明这些变更是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所提出的。

2.工程变更的有效性是指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变更资料的会签程序,只有完全符合会签手续的工程变更资料才是有效的。由于大部分工程变更都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增加,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变更必须有造价人员的签字。而目前大部分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谁有签字权,谁没有签字权,更没有约定造价人员的签字权,这是很容易使工程造价失控的。工程造价的确定和计算,是一个很专业的技术工作。对工程变更的内容,造价人员应预先进行测算和分析,当分析结果发现工程造价增长较大时,造价人员应及时向发包人反映,取消变更或者找出替代方案,以控制工程造价的增加。只有合同中对工程变更资料的有效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后,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才是有据可行的,才能避免“干了再算”的被动管理现象的发生。

3.工程合同应约定工程变更资料办理的时间限制程序和违约责任,即变更资料的时效性。工程建设是一个期间很长的过程,施工的内容也复杂多样。工程变更均要进行及时的签证工作,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四、加强合同中工程造价的风险管理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项目,主要是综合单价的确定。按照规范规定,综合单价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在构成综合单价的各个要素中,主要是材料价格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控制工程造价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控制材料价格的风险。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材料价格的风险管理办法。

目前大部分工程合同中都约定了综合单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进行调整,即材料价格也不能调整。但当市场材料上涨波动很大时,承包人就不能完全靠自身力量来承担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不调整将使承包人面临亏损较大的危险,反过来也会影响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按工程项目管理的原则,此时采用风险分担的办法,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因此,在合同中应约定材料价格变化时的调整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不予调整,将其视为是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在此范围外应调整,将其视为是发包人的风险。这样约定有利于承包人认真考虑投标报价,中标后及时采取备料措施,加强施工中的材料管理工作。这样做也基本反映了市场变化的情况,使最终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真实合理。

有些时候发包人为避免承包人对材料设备价格的高报冒算,由其提供主要的建筑材料,承包人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甲供材料的方式、品种、数量和相应的责任承担条款。对承包人自购材料的情况,发包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需对材料“认质认价”,并规定“认质认价”的程序和方法,认质认价表的会签制度。

五、结束语

随着中国经济日益融入全球市场,在我国的跨国公司和跨国项目越来越多,项目管理的国际化正形成趋势和潮流。承发包双方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工程合同的研究,学习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先进经验,提高自身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理论水平。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要重视和加强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实施、合同风险的防范等方面的主动管理,确保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篇(9)

笔者曾亲身经历过这样一个关于合同管理的案例。在本公司众多的供应商中,XX公司只是一个年供货量不到百万的c类供应商,且和本公司有2年以上的合作经历,账面欠该供应商的货款一直维持在20万左右。因本公司重点供应商的账面欠款常常在1000万以上,主要原材料的欠款也都在100万以上,因此对XX公司的日常管理,公司相关人员并未作足够的重视。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家小供应商,在2008年经济大萧条形势下,在本公司正遭遇市场淡季,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时,向其当地的法院提交了要求本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和违约金的请求,其所在地法院随即冻结了本公司基本账户。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本公司本着此原则考虑尽快设法支付其全部货款21万元,试图说服其尽快撤诉,并解封被冻结的账户。然而律师在和对方的电话商谈中发现,对方态度十分强硬,坚持要求本公司在支付其全部货款的基础上,必须支付货款违约金3.5万元及相关诉讼费用等共计2.5万元,并称只有货款和相关费用共27万元确认收到XX公司账户后,XX公司方可办理撤诉。

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公司合同惯例计算应付XX公司账面欠款的违约金不足1万元,因此对XX公司的违约金主张提出了质疑,于是,公司决定打这场官司。然而,在经过律师论证,调查了解,赴异地出庭,当庭辩解,法官调解等诸多程序之后,这件官司最终的结果是,本公司除了支付账面全部欠款21万元,还额外向对方支付了6万元的违约金及相关费用,才换回账户的解封和结案,可以说是输的损失惨重!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总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1 在本公司合同档案中未能找到2008年与对方例行续签的经济合同。

2 XX公司在提供给其当地法院的资料中,有一份本公司盖章的2008年与之签署的合同原件,其中在“其他约定事项”栏中有附加的手写条款为:“如果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由原告方人民法院依法解决,货款延期支付,按银行贷款利率的3倍执行(300元/万阴)违约责任赔偿。”

3 XX公司在开庭日向法官当庭提供了一份其在当地信用合作社借款借据的原始凭证,标明其年借款利率12%。(彼时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是5.85%),按照此利率的3倍计算的违约利率为36%,与其合同约定的300元,万元/月相符。

至此,案情基本明朗,XX公司显然是有备而来,而且为自己的胜诉准备了充足的法律证据,因此胜券在握。因为根据本公司负责XX公司的业务人员讲,本公司之所以没有找到2008年与XX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因为在年初办理合同续签时,业务人员按照以往与该公司签合同的惯例将合同版本拟定好经领导审批后,直接先办理了本公司合同章的签章,之后向对方寄出并要求对方盖章回寄,但此后却忘记了主动追回,导致未能拿到对方盖章确认的合同。业务人员确信,自己当时寄出的合同原件的“其他约定事项”是空白的,并未添加上述手写条款,XX公司也从未向本公司商谈过要添加如上所述的“其他约定”。很明显,XX公司按住了这份合同,表面上不伤和气,继续保持供应业务不中断,私下在合同上添加了所谓的“其他约定事项”,因为有本公司事先盖好的公章,因此添加的苛刻的违约金条款和对自己有利的管辖地无需经本公司确认,便为自己的日后诉讼设好了伏笔。

这场官司本公司输了,输在了合同管理的细节上,输得让人心痛!

二、合同管理的风险点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从制度层面上讲,大多数企业都建立了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比如归口管理和责任管理制度等,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还是难免这样那样的风险。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风险点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做得不够。签订合同前如果不注意合同对方的资信审查,会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严重时甚至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或引发企业的全面亏损或破产。或者虽然前期注意了资信审查,但在过程中对对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缺乏持续关注,不能及时掌握对方的资信变化信息,致使企业蒙受损失。

2 合同文本的审查不严格。一般说来,合同订立的双方都希望用本企业草拟的文本为合同样本,因为本企业起草的文本,基本用语,条款,格式大多对本单位有利,也较熟悉,谈判起来就方便一些。而用对方单位的文本,往往比较生疏,改动量较大。甚至有的单位故意将文本写得很长,设置了很多文字陷阱,不咬文嚼字就会导致签订不利于本企业的合同。

3 合同文本中的条款有漏洞。比如上述案例中,虽然本公司使用的合同文本是按照公司法律顾问设计的范本来实施的,条款中有“其他约定事项”等项目,但是为了针对不同供应商的不同需要,项目下的内容一般不固定,需要在具体谈判后根据双方的共同意见填列。但是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就应该在此栏注明“此项空白”或“无其他约定”等字样,本公司正是忽略了这样的细节,拿着空白的其他约定让欺诈行为有机可趁。另外如对出现纠纷时的仲裁机关所在地的约定等,都缺乏明确的指定,导致风险加大。

4 合同章管理不严格。从一般意义上讲,与客户签订合同,在把握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主要以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为合同行为导向,具体表现为合同文本的使用,异地的合同谁先盖章等,而在和供应商的合作中,在供大于求的环境下,供应方是处于被动地位的。也就是说,供应商在双方谈判的合同条件下,应该先在合同上盖章后再传递给购买方,因此,上述案例中的合同章盖章程序是有疑点的,即使是需要购买方先盖章确认,也应该作为合同章管理中的一个特例来追索后续进展,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损失也是可以避免的。

5 合同档案管理不健全。上述案例出现时,在本公司未能找到尚在生效的经济合同,而对方却有本公司盖章的合同原件作为呈堂证供,这对合同档案管理是一个多大的讽刺!虽然这样的漏洞可以通过加强责任人追究制度予以解决,但是在实际的管理中,业务人员难免按照供应商的重要性分类来分配自己的管理精力,所以由业务人员直接追索自己负责的供应商的合同档案明显不合理。

6 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不强,对应当重视的诉讼证据重视程度不高。合同涉及诉讼的,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或者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签证确认的没有进行签证确认,当发生纠纷时可能因无法举证而败诉。被拖欠应收款的情况出现后,由于不能及时诉诸法律,当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这些法律意识不强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三、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

为了更好的防范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减少潜在的合同管理可能引起的经济损失,结合上述合同管理风险点,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2 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文字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只是为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创造了环境,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以及执行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了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一方面,企业领导应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优秀的人员上岗。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坚持把优秀的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另一方面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加大智力投资。此外,建立起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明确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建立起良性激励机制。

篇(10)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主体及有关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签订合同时使用文字不够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或有缺陷,导致合同一签订就难以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工程纠纷。常见的往往是漏掉或忽视变更工程的造价确定、竣工结算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一旦工程发生变更和违约时,在合同中没有如何处理违约和工程变更的条款,虽然合同示范文本有通用条款,但是没有详细的计算方法,操作起来还是很困难的。法律意识淡薄还反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管理人员不注重双方往来书函的签收。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位于第四标段的临县冯家会村的河堤,初步设计报告和技施设计报告中都未考虑到支沟内的河堤,在具体施工中需要变更,但在与施工队签订合同时未提到关于变更方面的问题,导致在最后结算时无法提供书面证据,给该工程的索赔造成很大的麻烦。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组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

在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中,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视合同归挡管理 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改选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针对我单位2011年具体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了以后的建设项目中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现代信息化的合同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规范合同文本内容,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在《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承包施工中,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给施工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去防范合同风险:

1.合同签订风险

a.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应认真分析合同条款,看合同条款中有没有潜在风险,有没有对自己不利的提法和约束性条件,变更、索赔等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凡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应向对方充分阐明自己的理由,力争修改合同草案。

b.要注意对方转嫁的风险,对风险的界定要有超前意识,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承担的责任。合同风险防范,在于化解、转移自己承担的部分风险,控制对方有意转嫁的风险,回避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

2.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核心,也是订立合同的目的,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必须全面、善始善终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因具有投资大、工期长、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度大、地质情况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往往会由于自然环境、地质情况的改变而引发设计变更,以及由于业主的原因而引起项目或者工程量的增加和减少,还有就是国家逐渐加大了对相关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等,这些都将会给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工期风险、安全风险、成本风险、审计风险等。为此,要求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能管理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向的集思广义,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开展风险管理活动,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的去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重大问题,化解、缓解、转移、规避以上风险。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能力

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精通工程技术,而且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定、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等工作。就我们企业目前的实际而言,培养或引进这样的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是当前的迫切需要。目前,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

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的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

可根据企业和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利用网络,看案例,分析学习等。通过以上方式,使其在岗位上成才。

3.建立岗位责任制

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年管理合同量给予一定的奖励等,以有效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最大程度的发挥合同管理的效益。

(三)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1.强化合同管理,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机制

理顺各方关系,形成有机运行体系。凡是涉及购销、联营等经济往来的事项,均应按程序签订合同,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保证合同文本的合法、合规、完备、详尽和准确无误,从而减少因没有合同或合同本身的问题导致的争议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注重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的交底

合同是当事人正确履行义

务、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依据,因此,企业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由于项目部成员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加之合同条款繁多,合同语言难以理解,因此,很难保证每个成员都能够吃透整个合同内容和合同关系,这样势必影响其在遇到实际问题时进行处理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影响合同的全面顺利实施。因此,在合同签订后,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中的各种合同文件及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主要内容,明确工程中的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

一切管理工作的实施都是以人为本的,施工合同管理没有合同管理人员和全员的参与、主动配合就无从谈起,合同管理人员能动性的发挥和素质的高低极大地制约着合同管理的绩效。只有将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降低企业成本,才能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四)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

1.抓好合同台账管理工作

合同台账管理,是合同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搞好合同台账管理,既是合同履行的依据,又是合同履行的记录,对合同管理的实施和评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抓好履约检查环节

履约检查,是事前或事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收益做得最大。为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对合同履约和管理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通过检查反映出合同履约中的一般性问题,显示出妨碍合同履行的重大问题,以及产生争议或出现纠纷的现象或隐患等,提出解决的办法或提出解决的请求,通过整改使合同顺利履约得到落实。

3.抓好分包合同的管理

①把好分包合同管理的资质审核关,只有分包单位相关资质有效且符合施工要求,才能进行各种分包合同的签订。

②分包合同必须以工程合同为依据,满足工程合同的要求,有关工期、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必须在分包合同中进行落实。

③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责任不清,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

④狠抓分包合同的履行。对分包的施工单价、购销单价、费用标准及结算方法等,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标准。

⑤严把分包合同的结算关。以分包合同为基础,会同有关施工生产、技术质量、材料设备、经营管理等部门进行会签,尤其对无定额及换算定额项目,要做好发包方对材料单价或项目造价的确认工作,对分包结算的工作量,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层层把关。

4.抓好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管理

企业要切实加强市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市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降低经营风险,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应重点抓好资质管理、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分支机构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工作,以确保合作项目应得利益。

5.抓好施工索赔工作

工程索赔是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一项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这个观念的建立和加强将有效提高承包者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施工索赔是法律和合>:请记住我站域名/环保水保、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管理、公共关系等各个方面。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技施设计的失误,将位于第四标段候台村的1200米河堤改为1100米,在业主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过程中,按1100米河堤的工程量签订合同,施工中增加了100米河堤的工程量,最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向业主提出了索赔。

三、确保合同效力的法律地位

合同代表了行为的规范性,它只对签订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必须承担由违约而引起的法律责任。项目合同签订以后,一旦被认定不具有法律效率,那么合同就不能作为双方约定的根据,达成的协议自然没有意义,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无法以法律来得到公事公平的处理。因此,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属主导核心要素。无效的项目合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其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出现频率最多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主体资格的确定,一些施工单位没有承揽工程的能力资格假借他人条件来接揽工程,与这样的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是无效的;一些单位必须通过招标而未招标等违法招标投标法律规定签订项目合同的也属于无效合同等等。因此,当务之急需完善招标制度、改革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是确保有效合同法律地位的根本措施,彻底杜绝出现黑合同的发生。

四、总结

总之,我单位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起着关键性的地位和作用,其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因此,必须加强对该项目工程实施过程的落实和各个环节中所有工程活动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顺利实现该工程项目的目标,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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