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税收政策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09 0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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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税收政策

篇(1)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5-0107-02

界定现代服务业,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种角度入手。狭义的现代服务业是指那些与传统服务业相对的新型服务业,是技术、人力资本含量和附加值相对较高的新兴服务产业。本文指的是广义现代服务业,不仅包含狭义的内涵界定,还包括那些由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而来的产业。税收政策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对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影响,而这种直接的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定税收政策的能力。因此,借鉴国际间发展现代服务业制定的税收政策成功经验,可促进现代服务业更好发展。

一、现代服务业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

(一)美国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1.制订促进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发展的税收政策。美国一直以来都很注重发展区域产业链,这使得现代服务业可保持较大增速。为促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美国在制定税收政策时重视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销售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协调配合。

2.制订以税收优惠政策为主的商业振兴计划。美国对现代服务业实施大力度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政府规定现代服务业发生的营业亏损可向前结转2年,若仍有剩余还可向后结转20年。这种规定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产业的经营风险。

3.制定鼓励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缺乏资金是新兴现代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最严峻问题之一,为了将更多的资金引入现代服务业,政府规定减免风险投资收益的60%税收等税收优惠政策。

4.制定鼓励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发展的税收政策。美国政府制定了诸多鼓励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第一,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在进行基础性、公益性科研活动中,得到的收益减免所得税。第二,为解决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在筹集资金方面的困难,规定若其发行债券额度少于15亿美元,对购买者免征利息税。第三,向其捐款的个人或单位可免征部分所得税。

5.制定促进现代服务企业研究开发的税收政策。基于知识、技术对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以鼓励各产业重视研究开发。如:纳税人可将研究开发支出作为当前费用而不是资本性支出,这样该支出就可在税前扣除;对大于3年平均水平的研究开发支出增额进行25%的税收抵免。

6.制定促进现代服务业在区域间协调发展的税收政策。美国经济虽然相对发达,但区域间仍存在一定差距。政府在构建联邦税制的同时还设立了针对各州的分层级税制模式,和不同的税收政策,从而协调区域发展。

(二)欧盟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如今,欧盟已成为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服务经济体。取得这样的成果,是因为各成员国都很重视利用税收政策,调整现代服务业的税负,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现以英国为例,列举相关税收政策。

1.制定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为使信息服务业获得更多发展所需的资金,政府规定对投资于信息服务业的企业减免公司所得税和增值税,同时也制定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流入信息服务业。

2.制定促进金融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在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中,起到明显成效的政策包括以下几点:第一,终结了对资本和外汇的管制工作,这就使得大量外资流入本国,必然对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产生积极作用。第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降低金融服务业的纳税额度。

3.制定促进生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生产业的快速发展是英国经济结构得以转型的重要条件,规定降低所得税税率,包括把本来33%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降至20%,以及将公司所得税税率从52%降至30%。

4.建立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税收制度。由于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以及贸易活动日趋复杂,这使得税收制度的漏洞逐渐显现,所以政府不得不对服务贸易的税收政策体系加以完善,以推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三)新加坡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1.制定促进新兴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由于新兴现代服务业是符合新加坡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带动本国经济发展的特征,所以新兴现代服务业一直很受政府重视。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鼓励其发展,包括对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产业给予较长免税期,以及降低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2.制定促进扩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扩展现代服务业是指那些正在扩大规模和业务的现代服务业,政府对这种现代服务业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政府规定扩展现代服务业可享受为期5年的免税期。

3.制定促进金融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为促进金融业在新加坡的发展,政府规定:第一,对金融机构在本国的银团离岸贷款活动中,获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第二,对保险公司在从事离岸风险保险和再保险业务时,获得的收入只征收10%的所得税。第三,如果金融产业拨款于研究开发基金,则予以一定额度的减税。第四,对于经批准的技术服务费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免征相应税收。

4.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新加坡政府很看重外国资本对本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助力作用,制定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外资现代服务业在本国发展。例如,第一,不限制外商在新加坡任何银行汇出利润、提成费、分红、利息,并对所得利息予以免税;第二,对在新加坡境内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获得的管理服务收入仅征收10%的公司所得税;第三,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从其海外子公司处获得的红利,免征公司所得税。

二、各国发展现代服务业税收政策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一)相同点

1.通过税收政策缩小各区域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差距。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历程来看,其发展均始于某经济发达的集聚区,之后再逐步扩散到各区,这必然会导致现代服务业在各区的发展出现差距。鉴于经济持续发展的长远考虑,必然要制定配套的税收政策加快发展落后区的现代服务业,以缩小区域差距。各国都对投资于经济落后区的企业给予更高的税收优惠,以及更低的税率。

2.通过税收政策引导各类资金流入新兴现代服务业。新兴现代服务业的出现,是顺应经济发展要求的,会对一国经济的继续发展提供后续力量,是攻克如今经济发展瓶颈的关键。不难看出,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助力新兴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对新兴现代服务业给予一定额度的税收补贴,减免一定比例的税收额度,从而促进更多元的社会资金流入新兴现代服务业。

3.通过税收政策鼓励现代服务产业进行技术研究开发。先进的技术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现代服务业保持生命力的源泉。规定对于研究先进技术所耗费的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另外,加速现代服务产业固定资产的折旧,从而鼓励各现代服务企业及时更新先进设备。

(二)不同点

1.根据各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阶段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发达国家的现代服务业已经处在成熟期,政府制定的税收政策通常都会将优惠重点放在新兴现代服务业上,对这类产业给予一定的税收补贴。而发展中国家的现代服务业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因而新加坡将税收政策的优惠重点放在了扩展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上,也就是说鼓励现代服务业扩展其发展的规模和业务。

2.根据区域发展不同的主要矛盾制定税收政策。各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成熟度存在明显差异,在发展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都将税收政策的优惠重点放在了加快形成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上,促进集聚区内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以期加强随后的辐射力量。而在发展水平较高的发达国家,则将税收政策的优惠重点放在国内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区,注重各区域的协调发展,缩小不同区域内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差距。

三、启示与借鉴

(一)发达国家的经验与启示

1.注重利用各税收优惠政策的组合作用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为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这些政策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配合产生合力,共同发挥作用。各政策相互配合后所产生的作用不仅仅是各政策效用的简单相加,而是会产生大于该和的溢出效用。

2.注重利用税收政策鼓励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是以高新技术为依托的,像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很重视扶持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制定了全面和大力度的税收优惠政策。

3.注重利用税收政策促进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利于增加竞争合力,是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必然方式,因而,各国都努力提供利于集群发展的制度软环境,力争提供一个自由开放的市场环境。

4.注重利用税收政策调整区域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各国无论采取何种顺序发展本国不同区域的现代服务业,其发展的最终目标都是要实现各区域的共同发展。通常情况下,欠发达地区税收政策的优惠力度较大,使得更多的社会资金流向欠发达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其发展。

(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与启示

1.逐步完善税收政策体系。发展中国家的现代服务业一般都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相关的税收扶持政策体系还有待完善,发展中国家都在努力地增强各政策间的配合,发挥合力作用。

2.利用税收政策吸引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领域。资金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现代服务业来说,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应通过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刺激外资流入本国现代服务业,从而促进其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树文,钟巧玲.我国现代科技服务业发展中政府管理创新研究[J].当代经济,2010,(2):82-83.

[2] 杨晓嫩.西安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的动因与策略研究[J].商业研究,2010,(8):140-143.

篇(2)

一、绪论

1.研究背景。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生产社会化程度和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黑龙江作为中国内陆省份之一,市场经济较为落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以制造业为主转向以服务业为主,化解压力,推动经济健康持续增长,对黑龙江来说既是机遇,也是当务之急。

2.研究目的及意义。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制定和完善税收政策,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以达到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分析黑龙江省现代服务业的现状并提出促进其发展的税收政策和制度对策,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及实践意义。

3.研究内容与方法。本文的研究内容包括理论基础、现状与问题分析、经验借鉴和税收对策等。

本课题主要以实证研究为手段,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层次分析法)、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资料收集与实地调查相结合,以及由特殊到一般的归纳演绎研究方法。

二、现代服务业发展与税收激励政策的基本理论

1.拉弗的税收激励理论。20世纪70年代,美国供给学派经济学家拉弗提出了税收激励理论,其理论的核心思想就是通过减税来激励企业经济活动,并提出了著名的拉弗曲线。

2.马克思的税收分配环节理论。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把社会再生产分为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这四个环节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生产决定其他环节,其他环节对生产有反作用。

3.凯恩斯的税收作用理论。凯恩斯认为,税收不仅是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而且是政府用来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

三、黑龙江省现代服务业税收激励政策的现状与问题

黑龙江省服务业的税收负担与其他一些省份相比,税负相对较重。2008年黑龙江省服务业税收负担为10.35%,高于吉林、山东和湖南等省份的服务业税收负担水平。如此高的税负不利于黑龙江省服务业对外的竞争力,阻碍其健康发展。因此,采取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黑龙江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迫在眉睫。

资料来源:《中国税务年鉴2009》及《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和湖南统计年鉴2009》整理所得。从黑龙江省现代服务业和制造业的税负比较来看,现代服务业的税负高于制造业。国家为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对其实行轻税的效果并不明显。

四、国外现代服务业税收激励政策的经验和借鉴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商品零售和服务业。但是在我国商品零售增收增值税而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导致税收政策不合理、不科学。要制定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应该借鉴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和经验,将建筑业等与生产相关的经营性劳务服务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发挥增值税的内在制约作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现代服务业的良好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要突出重点,具有针对性。首先,税收优惠政策目标应该要重点强调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同时也不能忽略对传统服务业的扶持。因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是提高服务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而传统服务业又是吸纳失业人员、缓解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其次,要根据各类现代服务业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于技术密集型服务业应从促进其技术研发的角度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应从鼓励吸纳失业人员的角度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经营风险较高的服务业应从提高其抗风险能力的角度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总之,税收政策要目标明确,具有针对性,才能使我国的现代服务业在税收政策的引导下科学、合理、快速的发展。

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激励政策

1.调整和完善与现代服务业相关的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调整营业税征收制度,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降低服务业宏观税费负担水平。

2.不同类型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激励政策。现代公共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激励政策。为促进现代公共服务业的发展,国家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应一视同仁。

现代金融保险业发展的税收激励政策。应根据行业特征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亏损抵回与亏损抵后相结合政策,将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从卖方单边征收,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证券,减少短期投机行为。

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税收激励政策。完善营业税相关的税收政策,完善企业所得税相关的税收政策,完善其他税费的税收政策。

篇(3)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国外现代服务业发展起步较早,特别是美国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已趋成熟,而新加坡和韩国同为亚洲国家儒家文化圈,是新兴市场国家,近年来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印度的服务外包近年来也发展迅速,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本文选取这些国家作为主要考察对象,回顾其现代服务业发展轨迹和采取的主要税收政策做法,以期对我国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有所借鉴。

一、部分国家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美国的服务业税收政策

早在20世纪90年代,服务业就已成为美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实现了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的成功转变。美国目前服务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平均达到46%,如此高的比例离不开美国在促进服务业发展税收政策方面的努力。这些政策主要表现在:(1)美国注重区域产业一体化的发展。在一体化发展中通过所得税,销售税等一系列配套的税收优惠措施来促进产业一体化的发展。例如,硅谷高端科技产业形成了电子产品与软件研发、设计为主体的服务业发展模式;好莱坞电影产业实现了电影拍摄、后期制作修改、影片发行与动漫、娱乐、小说等相关服务业一体化发展。(2)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高风险服务业的发展。美国对于服务业净营业亏损采用结转的方式来降低经营风险即亏损向前2年进行结转,未完成部分可以向后20年进行结转。在高风险服务业资金筹集方面,美国通过减免60%风险投资收益等税收优惠形式来吸引资金。(3)建立系统的税收优惠措施促进非营利性质科研机构的发展。在美国对于非营利科研机构进行基础性科研和公益性质的活动所得免交所得税。此外,该性质的机构在一次发行不超过15亿美元的债券时,购买者可以免交利息税,发行者可享受与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时的同等待遇。同时,企业捐赠给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机构的设备、仪器等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二)新加坡的服务业税收政策

新加坡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服务业在其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服务业尤其是金融、交通运输和电信等服务行业在新加坡经济和就业方面贡献巨大,就业人口比重占到全国总就业人口的75%以上,服务业占GDP的比重逐年上升。新加坡在服务业方面的税收优惠主要有:(1)确认为技术创新开发的企业可以享受5至15年的免税优惠。另外,为鼓励新技术的研发,对从事软件服务、农业技术服务、医学研究及科学试验等性质的服务企业在研发方面的支出在缴纳税款时允许两倍扣除。(2)为了吸引更多的企业到新加坡,新加坡政府对于外国企业在其境内设立的营运总厂在缴纳公司所得税税时采用优惠税率10%,期限为10年之久,同时在其分配股利时所得税是减免的。

(三)马来西亚服务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情况

马来西亚历来重视服务业的发展,近几年特别是2005年后,服务业的年增速都超过了该国经济的总体增速,成为该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通过税收调节服务业方面主要的做法有:(1)引导资金流入。从事政府所倡导的饭店、旅游等服务业产业,在设立之初5年内,可只缴纳30%的所得税。在企业进行扩大经营规模、追加资本等再投资活动时,5年内企业优惠额为规定资本性支出的60%。(2)减轻亏损,降低企业风险。当期经营造成的亏损可在当年的其他经营收益中进行扣除,在冲抵经营所得的前提下,如果其他当期经营所得不足,可以通过向后无限期结转的方式来降低企业风险。(3)鼓励技术创新和高风险行业的发展。在马来西亚从事技术和职业教育的企业可以得到全额的投资扣除的优惠政策;鼓励高风险行业发展方面,允许从投资风险企业的股份所获得收益利得免税3年。

二、国外现代服务业税收政策的启示

(一)加快营改增步伐,构建公平的流转环节税收制度

(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服务发展

1.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的支持。以美国为例,好莱坞电影业,硅谷电子产业,现代服务业产业链完整,发展水平高,在世界的领导地位。鼓励这些行业的发展,美国政府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进入工业园区的发展。包括营业税减免政策,房地产税收减免政策。此外,垄断企业的反垄断规制征税,以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园区的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2.服务贸易的大力发展。为了鼓励发展服务贸易,在各种各样的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方式在服务贸易,以避免国际双重征税,例如美国作为最大的贸易国,不仅采用低税率,减免部分税费,税收递延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在服务贸易的出口,鼓励无形资产如专利和出口,这样不仅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也为美国提高软实力在全球产业竞争力和外贸业务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3.优惠的小型服务企业。中小企业的大量的服务,在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力量,是一切工作的主要提供者,也是促进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但由于经济规模小,穷人的核心竞争力,导致其抗风险能力较弱,税收政策的普遍反映,关心其优惠。

4.对于优化国家发展战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国家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而不是采取整体服务普惠原则,但目标和方向,为行业的发展,有其鲜明的特点。的发展,发达国家如美国和澳大利亚更强调信息和通信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科技含量高,新加坡和其他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更加注重金融,航运业务,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减免,引导的方向发展的税收政策,民族工业的权利。

5.的直接和间接激励政策组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现代服务业,无论是优惠税率,减免税和其他税收,费用扣除,税收抵免,加速折旧等间接优惠政策,间接优惠可以防止企业的短期行为,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篇(4)

引 言

产业结构的构成对一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具有重要影响作用,因此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只有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才能够顺应我国经济的发展需求。对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来说,政府的宏观调控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尤其是财政税收政策,其是优化产业结构的一种有效手段。因此,本文着重探究了优化产业结构的财政税收政策。

一、当前我国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

国民经济各个产业之间质与量的比例就是所谓的产业结构,其主要分为“质”与“量”两个方面。基于“质”的方面来说,产业结构具体指的就是由哪些产业和部门构成以及它们之间的技术经济联系和发展变化趋势,其解释了各个产业部门相应的“结构”效益以及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的产业部门不能替代的规律;基于“量”的方面来说,产业结构具体指的是社会生产总值中各个产业部分所占据的份额,其解释了一定时期内产业间投入与产出的量的比例。当前,虽然我国产业结构在不断完善和优化,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足

据统计,截止到2016年6月份,在国内生产总值中,三次产业产值分别占据了6.49 %、39.41%和54.1%的比例。虽然三次产业的产值比重趋于较为合理的水平,但是与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占据60%的比重相比仍然有一定差距。在第三产业中,我国传统服务业比重较高,如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以及邮电业等,其占第三产业的35.6%,而与之相比,计算机软件业、科研服务业、金融业以及房地产和商务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占据第三产业的少部分比重,这就表明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不足,可以说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另外,我国对于现代服务业的投入也不足,尤其是在基础设施方面,这就导致现代服务业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不能进行产业化发展。由此可见,我国主要是依靠传统服务业的发展来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而其内部结构仍然处于低层次的结构水平。

(二)产值结构和就业结构不对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在不断调整产业结构,而且还采取了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策略来应对城市人口过度膨胀的问题,但是这使我国劳动力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流动的趋势受到严重阻碍。2016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中,三次产业产值分别占据了6.49 %、39.41%和54.1%的比例,而相应的劳动力比重分别为22.03%、28.4%、49.57%。由此可见,我国第三产业劳动力相对不足,而第一产业劳动力则过剩,即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与其相应的就业结构不对称。

二、优化产业结构的财政税收政策建议

优化产业结构的财政税收政策必须坚持税收公平的原则和效率原则。作为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方面,税收公平对国家政权的稳固具有重要影响作用。如果政府不坚持税收公平的原则,那么就会引发很多社会矛盾,不仅给征税带来阻力,甚至会出现政权更迭的严重问题。另外,还应当坚持效率原则,即政府的征税行为必须追求效率,不仅要具有行政效率,同时还应当具有经济效率。换句话说,政府的征税行为要求税收的“额外负担”达到最小,而且还要能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本文基于这两个原则,提出了优化产业结构的财政税收政策建议。

(一)第一产业优化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建议

首先,增强激励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针对农业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机制,加大农业技术转化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向着功能性优惠政策转变。加大对农业关键技术和农产品市场化环节的税收扶持力度,对促进第一产业优化发展的核心技术给予更多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其次,为了促进第一产业实现产业化发展,要优化现行的税收优惠方式,大力支持规模大且能够带动农民致富的骨干龙头企业,从而实现第一、二产业相结合的发展方式。从市场的角度来说,可以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时的土地使用税,或者免除其在运营后所获得的租赁收入所得税等,从而形成农产品产供销的产业链。

再次,为了促进第一产业的现代化发展,要不断完善促进农业科技水平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可以采用多种税收优惠方式,例如适度取消对研发费用列支的一系列限制条件等。大力支持农业科技企业的发展,实行税收抵免,并减征或者免征从事农业研发方面的所得税。适度提高从事现代农业企业人员的应税工资费用扣除额,减征相关人员在农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取得的个人所得税。

另外,为了构建农业服务体系,要不断完善促进构建农业服务体系的税收政策。例如,加大对农业信息化服务的相关建设,减免投资农业信息基础建设的企业所得税,对投资于农业信息服务建设的社会资本给予大力支持和鼓励。加强对农业金融服务的税收优惠,鼓励农业贷款,对办理支农资金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或者提供农业贷款的银行给予更多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民间金融组织投资于农业。

(二)第二产业优化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建议

首先,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当前《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都给予了相应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基于此,还应当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而且该税种应当是完全意义上的增值税。针对产业的不动产,如厂房以及其他建筑物等,对其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款进行抵扣,从而促进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进而将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效应充分发挥出来,促进其优化发展。

其次,应用间接优惠方式。财政税收的直接优惠方式主要是降低税率和减免税额等,侧重于事后优惠,这主要是对损失的补偿,属于一种利益的直接让渡,可以概括为“扶弱”。财政税收的间接优惠方式主要是加速折旧、亏损转结以及投资抵免等,其侧重于事前优惠,强调的是引导,表现为对新技术开发的激励和新技术的推动等,可概括为“创优”。因此,对于一些发展前景较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实施高新技术准备金制度,即在税前提取准备金,但是要对其使用用途进行限制,例如必须应用于技术研发或者技术创新等方面。对于用在其他用途的高新技术企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三)第三产业优化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建议

首先,在当前阶段我国应当将现代服务业作为发展的重心,并将其作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的基本手段。为此,要将一些有关服务业的比零散的优惠条例进行集中整理,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化,从而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其次,将生产业作为第三产业税收优惠的侧重点,从而加大相关方面的优惠力度。改变以前根据单一税种进行扶持的方式,构建一套具有针对性的现代服找蹬涮仔作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灵活采用延期纳税、投资抵免以及加速折旧的方式,并根据现代服务业的自身特点,构建直接和间接优惠机制。

另外,不断完善现代服务业财政税收政策,强化其对现代服务业的导向功能。为了突出税收在金融行业的激励作用,可以适当降低金融保险业的相关税率。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产业结构的优化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应当发挥的作用,而这就对产业结构的优化产生了一定程度的阻碍作用。因此,本文对优化产业结构的财政税收政策进行了着重探究,从而不断完善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的政策,最终促进其优化和升级,进而推动经济快速发展。

篇(5)

随中央不断深化落实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根据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决定不断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从而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不断优化税收结构、避免重复征税、贯彻公平税负等。营改增税收政策现在一些地区、一些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有望在全国铺展开来,营改增税收政策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实施的经济政策中的焦点。

一、营改增税收政策实施必要性

在我国的货物和服务这两个流转领域,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增值税通常应用于制造业,对本国针对企业在商品销售、提供服务以及加工制造实现其附加值为计算基础的征收的税。营业税则应用于服务业,是对在我国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的营业收入征收的税。增值税没有出现过重复征税而且税负比较轻,但营业税会出现重复征税、税负相比增值税重。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现行税收体制的缺陷日益显露:征收范围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抵扣的制度没有完善,如不同企业在固定资产、纳税服务等不能抵扣;专业化发展受到阻碍,一些企业出现自己企业生产内部化不同其他企业产生交流合作,不利于专业化的发展;出口税阻碍企业的跨国发展;传统的税收征管包括商品和服务,但是这两者之间的差异越来越模糊,这就带来了税收管理面临新的问题。面对现阶段我国在税收方面出现的这些问题,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适时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并在一些地方开始试点工作将有助于完善我国的税收政策,避免重复征税;有助于完成企业专业化,不断促进企业精细化分工;有助于给企业减负,激励企业不断发展;有助于协调投资、消费和出口三驾马车从而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营改增税收政策是积极性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营改增税收政策的试点工作主要包括税率、计税方式、计税依据、特殊行业等,营改增的核心目的是降低企业税负,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通过各种税收安排保证试点区域的试点行业整体税负并没有较大的变化不增或者略有降低,并且努力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这标志着中国税制改革正式开始,从而极大地改变现阶段中国的流转税制度,中国流转税制度将更加趋于完善。

二、营改增税收政策实施对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税收政策以经济结构调整为基础进行实施的,为了鼓励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更好的发展,让增值税取代营业税营业税,避免企业被重复收税、减轻企业税负,从而使商品和服务这两大流转行业具有统一的税收标准,是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企业在实行营改增税收政策时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挑战。

2.1有助于避免重复征税。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进行收税的标准来看,增值税通常是受几个方面的影响,包括由营业收入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水平,进项税额则取决于企业利润增值空间、营业成本中可抵扣项目占比,而营业税税额取决于营业收入和适用的营业税税率。由此可以推断出营改增收税政策对企业主要影响主要体现在税率水平、毛利率和营业成本中可抵扣项目占比方面。例如以某个公司为例税改前根据以上内容的各种推算可能需要交纳营业税20万,但营改增税改后,仅需缴纳增值税12万元,从而使企业经历营改增后税收负担得以减轻,少承担近8万块的税,税负得到明显降低。并且,在不进行重复征税的前提下,营改增税收政策确定的11%与6%两档税率,这样针对不同毛利率和营业成本可抵扣项目占比的企业可以有适当的税收变化,这样不但能够避免企业被重复征税,而且能够让适用增值税税率低、毛利率较低、营业成本中可抵扣项目占比较高的行业的税负较税改前大大降低。

2.2营改增税收使大中型企业受益,但损害小企业利益。营改增针对各个企业存在差异性的影响,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有助于避免重复征税,从而减少成本,提高收益。但从其他方面看,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计税基础,增值额越大,产生的税款缴纳越多,增值额越小,税款交纳越少,但针对增值税抵扣较少的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却增加纳税人税负。所以说,企业规模不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产生的后果大不相同。从一般企业与小企业来看,税改前增值税一般企业从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六个领域现代服务业取得的发票,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实行“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这六个领域数十个行业都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能够抵扣进项税,将因此少缴税款数亿元;但对小企业来说,这次进行试点的小企业的税负都出现了下降的情况,只是下降的程度不一致,因为在税改之前,小企业在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六个领域现代服务业都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改革后都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整体税负都将下降40%以上。

2.3企业性质不同,税改影响不同。对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营改增的影响是积极的,这次营改增的税收政策有助于对第三产业的社会分工的专业化,促进本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提高企业收益。税改之前,营业税覆盖范围广不断出现重复征税还出现全额征收,这就造成税负繁重,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往往被沉重的税负牢牢的卡住了发展的脖子,导致第三产业市场不活跃。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对于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来说,不但避免了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的负担,而且还促进了第三产业分工更加专业化、更加细化,从而不断增强市场活力,增加收益,从而扩大内需,不断推动我国经济向前发展。但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加剧了以重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的税负。

2.4给企业的营业额收入带来较大困难。营改增税收政策实施后,企业实施增值税通常以6%计算,但公司的劳动成本包括工人工资、社保等不能用来抵扣增值税,因此根据传导机制,税收负担最后还是由企业自己承担,增加企业的税负。以建筑业为例,建筑业往往前期投入过大,建筑企业成本支出中进项占比较低,从而导致税负在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增加,因为在建筑企业的成本支出中,除劳务和其他费用之外几乎均可获得增值税发票,原材料、人工与其他成本(水电费、机械租赁费等)一般无法抵扣销项税。

2.5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对企业会计核算带来巨大挑战。?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会影响会计核算工作,税改前会计核算的科目相对单一,计提时,借方记“营业税金及附”,贷方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支付时,借方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贷方记“银行存款”即可。营改增税收政策实施以来,例如,企业的会计核算科目较以往会更加精细,会计科目“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明细账户下设九栏:借方(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扣应交税额)、贷方(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并且企业在购买商品时,科目(增值税发票上计入采购成本金额)借记“原材料采购”,科目(增值税发票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应付或实付货物总额)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不但会计科目发生巨大的变化,会计核算工作也会变得更加复杂,因此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会对会计账务处理产生巨大影响。

三、企业面对营改增时的税收策划

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的整体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对企业避免重复征税、减少成本压力等方面具有深远意义。但对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影响不同,可能会出现部分企业的税负减少或增加两种情况的出现。面对营改增税收政策即将在全国范围开展,面对营改增税收政策,各级政府和各大企业应该深入了解这项政策,做好全方面的准备措施,以更好的应对此项改革。作为结构性减税和财税制度创新的重大举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自以便借助营改增这股东风企业进行更好的发展。但是,通过试点工程发现,部分企业没有充分了解政策、实施过程中投入过少或操作失当致使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效果不佳。因此,企业应该更加全面分析营改增税收政策,积极在企业管理中调整以往不符合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地方,对企业税收进行新一轮的布局、策划是适应营改增税收政策的重中之重。

3.1各大企业要充分研究营改增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只有对税收政策研究透彻,才能搭上税改的快车,特别是要了解关于本行业、自己企业涉及到的相关领域的规定,从而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前准备应对措施尽量让营改增税收政策成为企业发展的契机,减少企业带的压力和挑战。

3.2针对营改增税收政策转变小规模纳税人。根据现在我国税法相关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6%,而小规模纳税人的是3%。针对一般纳税人在进行相同交易使要比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额要高。因此要根据企业的自身发展状况,把一般纳税人企业变为多个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或者把公司的大业务转变为多个小业务从而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从而采用3%的税率,以便减少企业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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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对我国整体农业发展有很好的带动作用,是加速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有效经营模式。农业产业化的重点在于传统的农业饲养、种植以及农产品的加工、输出,利用现代化的管理与科技技术将生产要素进行组合,旨在满足市场需求,从而不断提升农业产业的经济利益[1]。

1我国现行农业产业化税收政策

1.1与农业相关的税收政策

我国目前还未出台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的专门的税收政策,但是有许多涉及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个人与企业所得税、出口退税以及增值税及附加税等税种。

1.1.1增值税目前我国的税收政策主要对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税收进行优惠,具体包括:免于征收从事生产和销售农产品以及经营农机、化肥和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企业和个人的增值税,对于销售农产品的纳税人免收增值税,对于进行废物利用生产的企业的产品增值税实行先征收后退还的优惠政策。

1.1.2出口退税目前我国主要针对高科技农产品与初级农产品的加工设备实行出口退税优惠。除此之外,国家规定进口的高科技农产品设备若在已批准的目录之中,则对其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与关税实行免征。此外,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出口企业收购的非视同自产产品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

1.1.3所得税目前我们国家的税收政策主要对从事农业方面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税收优惠。比如,免于征收个人从事饲养业、养殖业、捕捞业以及种植业的相应的所得税;免于征收从事以下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种植棉花、水果、坚果、麻类、油料等,树木种植与培育,新品种的农作物选育,维修农业设备与推广农业技术,中草药种植等;减半征收种植花卉、茶、香料以及饮料等作物的企业所得税。

1.1.4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自1988年10月1日起,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农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1.2与农业产业化链条相关的税收政策

农业税收政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完善,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不同阶段实施的税收政策各有不同,其主要在出口农业、衍生农业、基础农业以及加工农业等方面有所体现。在出口农业方面,对于出口的自产农产品实行退税,外购的农产品出口实行免税;出口的初加工农产品实行退税,而对于进口的高科技农业设备关税实行免予征税。在衍生农业方面,免予征收农业技术在进行转让和服务时产生的营业税以及针对推广农业技术和维修农业设备等所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在基础农业方面,对企业所得税实行免予征收或者减半征收,对增值税实行免予征收,并且取消相关的农业税,取消农业特产税;在加工农业方面,免予征收对农产品进行初步加工的企业和个人的所得税。

1.3现行税收政策对农业产业化的影响

1.3.1积极影响首先,所得税与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使得农产品的生产者与对农产品进行初步加工的个人或企业的经济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激发了农产品生产者的热情,加大了生产力度,从而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其次,施行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能够促进产业内部进行产业链的延长和农业产业升级,使得生产成本得到有效减少,经济利益得到明显提升,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动力。

1.3.2阻碍作用首先,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中农业产业化发展与非产业化发展适用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专门针对农业产业化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不存在较强的政策针对性和优势;其次,对基础农业产品生产给予一定税收优惠,但对农产品加工业税收优惠较少,在当前基础农业还很薄弱的情况下,限制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空间;最后,目前的税收政策未落实到农业产业化的每一个链条环节,并且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例如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中使用发票的极少,可能导致少缴税款,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控难度较大。

2农业产业化中税收政策发展趋势

2.1优化基础及衍生农业税收

在基础农业方面,结合其摊子大却缺乏后劲的特点,在针对农产品生产者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免征税赋的同时,也免征或者减征从事基础农业相关的中小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将承包土地或者投资土地的个人或企业在开展基础农业生产时产生的增值税用于进项税额的抵扣。而在衍生农业方面,为使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得到有力保障,调整所得税,使出口的农产品的退税率得到有效提升。适当减免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土地使用税,一般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不会收取土地使用税的,但不包含农副产品加工场地等衍生农业。适当减免农产品物流服务的税收,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

2.2农业产业化发展应享有更多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各国都有一些保护和扶持本国农业的优惠政策,作为农业大国,我们必须把对农业投入作为重点,务必确立保护和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总体战略方向,努力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农业税收优惠政策体系。调整我国产业化农业税收优惠政策,把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保护和扶持农业的重点。在尊重国际规则的条件下,明确对我国农业生产、农产品交易和加工等领域的税收倾斜,建立保护和支持我国农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尽快提高我国农业在国际农业市场的地位和竞争力。同时,为鼓励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对投资农业的机构、组织和个人都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

3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3.1农业产业化税收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首先,税务部门缺乏或不重视税收服务意识,一些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意识中存在自身是公务员“高人一等”,在开展税务工作中缺乏“服务”意识;其次,企业对于农业产业化税收的相关政策宣传服务水平不到位,农业产业化企业不能及时有效的了解与掌握相关税收服务信息;最后,缺乏对农业产业化税收服务工作的专业指导,税务部门缺乏与相关农业企业的有效沟通与走访。对于农业产业化来说,实行透明公开且能够快速落实的税收政策十分重要。首先,提高服务意识,对相关的税收程序进行优化,明确农业税收政策的工作内容与职责,加强税收服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针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的税务问题进行及时跟进和处理,使税务部门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从而助力农业产业化发展。其次,政府相关税务部门有必要进行职能理念的转变,化被动为主动,利用短信与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税务信息及时公开,以便经营者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对于企业提出的疑问与建议进行及时解答与回复。除此之外,税务部门还可以对部分企业进行走访和调研,对税收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掌握,以便动态地为相关纳税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最后,税务部门有必要加强对农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辅导,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并及时征集反馈信息,这样有助于国家税收政策的全面落实,使农业企业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最新税收政策,引导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3.2税收优惠力度不大,难以有效促进农产品的深加工

目前,针对农产品深加工的税收优惠力度不够大,缺乏有效刺激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动力,由于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投入大、回收周期长,目前没有针对农业产业化进行细化的税收优惠,难以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业的发展。然而,农产品深加工是使农业走向产业化发展的关键,但是目前我国主要对农业生产与初步加工方面施行税收优惠,却忽略了对农产品深加工的支持。应进一步加大农产品深加工优惠力度,促进农产品深加工业向产业化发展方向靠拢。比如,2019年最新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为9%,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的农产品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税务部门应当对农产品税收优惠目录尽快完善,加强对农产品深加工的重视,对其实施科学合理的税收优惠,推动农产品深加工的发展。

3.3自产销售和外购销售农产品税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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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作为国家的宏观财政手段对国家财政大局和经济有着不可言喻的重要性。国内各类型经济产业是税收政策的直接作用对象。因此对经济企业和工商行业等不同产业的划分和税收制度尤为突出。随着以服务行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发展和崛起,原本的税收制度呈现多种问题,不能满足其要求。服务行业自兴起以来依据自身资源消耗低,经济附加值大的特点迅速导向市场。为协调第三产业在传统经济模式下的融合性和连带性,“营增改”应运而生。

一、我国服务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分析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社会和谐的安定、生活与市场的负责化和经济科学的发展等诸多因素,服务行业为人提供便捷、解答和维护,为社会经济产业化便于接轨人民生活的宗旨早在二战期间就已经初现端倪。现代服务行业的确定是由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提出来的。他指出服务行业在工业发展模式中最直接的表象是交通运输业和商品零售业。服务行业的出现和发展使各经济产业无不通过人性化的吸纳和融合来大范围提升企业价值和经济营销模式。这一现象导致市场规模的模糊和混乱。对行业之间的确立关系被服务行业的介入而打破。执行传统的以企业营业税为税收对象导致经济性产业和服务性产业出现双重税收,这对服务行业的发展造成巨大阻碍。尽快给服务行业找一个“安身立命”的市场并合理控制各企业之间产业链的调整和延伸,进而完成服务型行业的华丽转型。所以面对服务行业跻身各产业链的同时有效的规划市场服务类别并针对其市场经济转型和服务型经济的发展完善落实税收政策的改革是十分必要的。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国际服务贸易分类表显示:现代服务行业可分为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有关工程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销售服务、金融服务、旅游服务、健康和社会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娱乐文化服务等诸多类型。由于服务行业的发展迅速和其本身具有复杂化和多变化,致使现在理论界都不能统一的为服务行业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分析。而通过服务行业在人民生活和产业工作的融入中的行业规整确定了服务行业典型的三大支柱,分别为生产、科技型服务、新兴。中国虽然发展成为世界贸易大国,但是服务行业的起步还是相对发达国家较晚。中国服务业的发展应该优先借鉴国外成功的服务发展模式,取其精华、因地制宜、推陈出新。尽快确立服务行业规章制度,通过完善的服务体系运用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手段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服务行业。

二、实施“营增改”税收政策的试点分析

“营增改”的宗旨就是通过现代服务行业的结构性减税来解决市场行业重复征税的问题。这对企业化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长远的影响。2012年“营增改”税收模式率先在上海市的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作为试点研究分析。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发现上海市在2011年的国民生产总值是14900.93亿元,其中以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行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贡献值比例占58.05%。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建设已经成为上海经济发展和未来产业发展的焦点。因此国家税务局和财政部于2012年1月1日将上海作为“营增改”税收政策试点研究进行税收政策的改革,一年期间上海市的试点企业扩展到15.9万家,市场经济企业和纳税人的税收相对减少了166亿元,“营增改”的推行减轻了90%的企业税收负担。同年八月份国家税务局将北京、天津、广东等八个省份纳入新型税收政策试点范围中,两年后“营增改”推行全国。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税率。虽然在“营增改”税收模式下国家财政局的税收值明显下降,但相对于我国经济市场转型服务经济的发展来说。“营增改”对我国现代服务行业的优先发展和经济水平是利大于弊。当然还需要分析试点地区税收政策实施的优劣并综合国家和区域特点来进一步对新型税收政策进行考验和修正。国家税务总局为缓解试点地区产业税收转变的过度影响将传统税收模式中纳税人的营业税减免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者即征即退方式,非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可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而原本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依然归属于试点地区。通过传统营业税和新型增值税的双向计算和抵扣有效的链接了原本税收模式进项税额抵扣链。缓解了地方经济企业转型服务经济中税收模式的阻碍和压力,同时保持了中央和地方现行财政体制的基本稳定。本次“营增改”税收模式改革仍采用纳税人分类管理模式。以应税服务中增值税销售额为500万为界限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三、数据分析“营增改”前后服务行业的税负影响

1、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影响

“营增改”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计算为:应纳增值税额=营业收入÷(1+3%)×3%。虽然在“营增改”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沿用传统税收仍为3%,但是相比于之前的纳税方式以营业收入全额乘以百分之五的税率来看,小规模纳税人收益比较明显。况且“营增改”后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收入包括了含税销售额,这使应纳税额进一步降低。例证分析:假设某家小型服务公司的年营业额为200万元。在“营增改”钱应纳税额=100×5%=5万元;“营增改”后应纳税额=100÷(1+3%)×3%=2.91万元。经过分析计算比较“营增改”前后纳税额的比率为(5-2.91)÷5=0.418。由此可见运用增值税纳税模式小规模纳税额明显降低。

2、对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影响

改征增值税后一般纳税人有原本缴纳5%营业税改为缴纳6%增值税,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和按照进项税额进行税收抵扣,购进企业营运设备,加大固体成本额等成为了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的最佳选择。增值税的计税对象由传统纳税的营业总额改成营业增值计税。这里的营业收入总额也是包括含税销售额的。具体税收计算方式为:销项税额=营业收入÷(1+6%)×6%进项税额=经济成本÷6%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例证分析:假设有家大型技术服务企业其年营业额假定为1000万元,并且单从营业销售额(不考虑企业固定资本的进项税额抵扣)来计算比较“营增改”前后该企业所承担税额的比率和企业营业总额。那么该企业在“营增改”前改年度的营业缴纳税额=1000×5%=50万元;附加税费(城建税7%、教育费3%)=50×(7%+3%)=5万元。所以该年度本企业的税收总额为50+5=55万元;营业总额=1000-55=945万元。改征增值税后本年度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1000÷(1+6%)×6%=943.40×6%=56.60万元,由于这里的营业销售额包含税销售额,所以附加税可在所得税前抵扣。最终企业应纳税所得额=56.60×(7%+3%)=5.66万元,出去应缴纳的增值税和附加税后改企业的净营业额=943.40-5.66=937.74万元。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改征增值税后实际税流转率为0.66%,正是应为实际税率小于名义税率,即0.66%<(6%-5%)才能有效的保证企业利益。由此可见税负的下降取决于进项税额和年营业总额的比率大小。0.66%作为“营增改”后的实际流转税率成为衡量企业年缴纳税额比例的临界点。如果进项税额和营业总额的比率大于0.66%,那么该企业的税负就会降低,企业盈利指标也会随之提高。反之企业就有可能出现税负升高的情况。

四、软件技术服务行业“营增改”税收问题和措施

通过数据的计算分析可以知道当企业进项税额和营业税额的比率小于0.66%时企业的税负是呈现一个增长的趋势,就是说“营增改”政策也有可能加重部分行业的税负。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就是“营增改”中税负不减反增的服务行业之一。由于营业税和增值税都是属于流转税,软件开发服务业固定资产相对不足、技术成本大都是人力知识成本,这是导致软件服务业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在对上海服务行业的试点政策统计中发现,“营增改”后税负下降的服务业占比为90%,但其中有35.6%的企业反映“营增改”后税负水平升高或者基本不变。其中有形租赁业和公共运输业相比之下税负增长严重制约了其发展,上海政府积极出台了相关财政扶持政策。通过实行特别行业税收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或者建议征税的方式来缓解“营增改”税负的过渡期。“营增改”税负不减反增的反常现象并不是意外,这种税负变化是长期发展可持续、可控制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双轨税制正处在发展探索阶段,“十二五”计划以来我为实现软件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局制定实施了18号文和70号文,不断加强税收政策方面的优惠制度和扶持力度,在“企业据实申请、财政分类扶持、资金及时预拨”的影响下尽可能的减轻税负对软件服务业的影响。软件服务业也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和法规,及时务实的向国家反馈市场经济税负变化和影响,在国家的制度方针下考虑企业发展,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同时“营增改”中对服务行业的进项抵扣范围也应该适当的扩大,增强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和科学性。解决企业增值税务的正规发票是当下解决软件服务业税负问题的可行措施。

五、结语

“营增改”的实施降低了现代技术服务业的流转税负,进而提高经济企业的盈利能力,发展运营能力和资金流转能力。为实现经济和服务之间更加融洽的转型和升级提供政策上的助力。然我国服务行业中改收增值税的政策税务模式仍处于初级阶段,在实际过程中要注意规避风险,设计融资方式,进而探索出一条适用经济市场发展和服务行业高水准的税务税收多极化途径。

【参考文献】

[1]郑桢:营业税改增值税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分析[D].中央民族大学,2013.

[2]胡庆:“营改增”对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影响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

[3]姚瑞军:“营改增”对信息技术服务业影响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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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是促进就业和提高居民收入的一项重要的长效帮扶机制,应予以不断调整完善,提高政策可操作性,降低就业与再就业成本,在鼓励企业增加就业机会上发挥更大作用。

要规范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税收政策。目前,涉及下岗失业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军队随军家属及其他持有相关就业证明人员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既存在类似地方,又有不同之处。考虑到对就业再就业人员应给予一致的税收待遇,建议对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军队随军家属及其他持有相关就业证明人员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应予以规范,进一步发挥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作用,把促进就业与发展非正规就业和积极拓展现代新型服务领域结合起来,鼓励自主创业,延长政策时效,制定统一的就业再就业税收政策。

要考虑提高个人所得税以及货物和劳务税起征点。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其效果接近于普遍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要积极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作用,适时研究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5000元,提高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扣除标准,降低个体经营成本。为提高个体经济整体从业和经营活力,还应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目前,增值税的起征点是,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营业税的起征点是,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按照利润率10―20%测算,从事个体经营的家庭,经营销售额或营业额刚达到起征点的,其收入水平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出于这样的考虑,建议应大幅度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增值税的起征点调整为:销售货物和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1.5―2.5万元水平;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营业税的起征点是,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1.5―2.5万元水平;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二、建立对房地产行业的长期调控机制

房屋是居民一个消费热点,房地产业对于保障安居,拉动国民经济和地方经济具有重要作用,而房地产业本身又具有高能耗和占用土地资源等特点。中国城市住房的能耗占全国总能耗的比重高达37%,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城市住宅的能耗平均高出3.5倍。因此,应以节能为切入点,对房地产市场予以长期有效调控。要尽快健全完善节能省地房屋标准,制定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执行标准,落实节约能源法。对相关节能建筑材料、商品和建筑施工,在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等方面,符合一定节能标准的,以及对生产、使用列入推广目录需要支持的节能技术和产品,考虑给予一定的税收扶持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研究执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对能耗水平较高、土地利用效率较低,超过一定标准的建筑,要研究按照规定标准,提高其建设、交易和使用环节的税收负担水平。

三、统筹引导农村需求有序发展

(一)提高农村广播电视覆盖水平

配合家用电器下乡工程,进一步强化税收对农村广播电视传播事业的扶持力度,建议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延长执行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税收政策,在2012年前,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事业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不计征企业所得税;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企业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支持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应统筹研究区域性农村金融机构税收扶持政策。对区或性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实行统一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和农村保险试点业务给予税收政策扶持,对于农村居民人寿保险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农业担保基金或农业担保机构开展农业信用担保、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符合一定条件的,在规定的期限内,研究给予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三)鼓励发展订单农业

订单农业是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方式,是农业规模生产的发展方向。应调查研究订单农业的具体方式和适用货物和劳务税政策,对实行订单生产方式的农、林、牧、养殖业中直接从事生产的生产者,不论是否采用委托生产形式,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原则,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四、引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方面的自主创新

节能环保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紧密相关,要做到节能环保,必须依靠创新,不断提高生产效率。中国产业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起点较低。目前中国能源利用效率比发达国家低约10个百分点,其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化工、轻工、纺织等8个重点行业主要产品的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应实施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税收政策,继续完善企业节能环保标准,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创新的税收政策体系,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同时,对电力、石化和其他资源产品,逐步合理加大增值税、资源税、消费税等税种的调节力度。

五、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一是繁荣文化市场。对文化体制改革中的转制文化单位按规定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积极稳妥地促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研究将转制文化单位适用的税收政策及时推广到全国范围的条件。

二是推动动漫产业发展。落实《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适用税收优惠的动漫产品和企业的范围、管理办法,对于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

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即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对动漫企业在境外提供劳务获得的境外收入不征营业税,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款可按规定予以抵扣。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建设。要进一步规范网络游戏业经营,完善加强未成年人思想建设的税收政策,对网络游戏业经营方式进行调查研究,明确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网络游戏服务,采用各种方式取得收人适用规范的营业税政策。

六、保持国际贸易平稳增长,调节商品出口退税和鼓励服务外包

商品出口税收政策的调整应进一步体现出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和保护资源等目标,在继续严格控制粮食、化肥和煤炭、焦炭、钢铁、石化产品等“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同时,针对经营困难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如纺织服装、轻工等部分产品予以支持,保持对外商品贸易平稳增长。要进一步细化出口商品的税则分项,配合出口结构升级,根据不同技术含量和加工深度给予不同出口退税率。

应研究在现阶段服务业外包税收政策方面,对离岸服务外包,暂不区分是否属于技术密集型、智力密集型,还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均原则考虑给予统一的税收政策。服务业,包括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服务,主要属现行营业税征收范围,并通过生产产品延伸到增值税征收范围。为体现税收政策作用,可做出原则设想:对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给予免征;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可以给予退税。

研究建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税款抵扣机制。如果允许企业免税项目以抵扣其他经营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方式实现,则能够较好地促进企业在承接服务外包同时,积极兼顾拓展国内市场,提高国内信息行业生产和应用水平。为实现高起点承接服务外包业务,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可以确定专项税收政策,或可考察两种方式:一是对其他服务外包企业从具有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转包、分包业务收入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给予该无资质企业抵扣其境内同类服务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或增值税待遇。二是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免缴的货物和劳务税,可以通过抵扣该企业国内经营应缴纳的营业税或增值税方式实现。

七、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为应对中国现代物流行业在技术设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以及2011年航空业全面开放等方面面临的挑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物流业税收制度体系,扩大现代物流业营业税政策实施范围,在仓储行业全面实行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顺应制造业和交通、仓储等行业协调发展;调整装卸、搬运行业货物与劳务税政策,允许实行货物与劳务税抵扣机制;制定便于操作的所得税汇总纳税政策实施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实行跨地区合并纳税;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货物运输行业管理特点和税收管理要求,进一步研究快递业务适用税收政策,重新明确快递业务适用的营业税税目,合理确定其适用营业税政策及征收管理办法。

篇(9)

1、财政税收政策促进大城市医院发展。为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满足城市人群的医疗需求,国家财政投入大量财力,使城市医院得到快速发展,同时专业技术人才、高端医疗设备、关键医疗技术都集中到大城市,也解决了我国城市居民看病难的问题,为我国城市化进程提供坚强的健康保证。由于卫生资源高度集中在大中城市,看病难看病贵。这是全社会关心的热点,为解决当时大城市看病难的问题,贫困地区看病贵、看病差。

2、财政税收政策制约了贫困地区医院发展。根据各地方实际情况,实行不同的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医疗服务机构的经费主要靠地方财政来投入,因此对贫困的地区医疗服务机构来说很难获得充足的财力支持。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机构在基础设施、医疗设备、专业技术人才方面远落后于发达地区医院,导致医疗服务机构发展不平衡,造成大城市看病难、看病贵,县乡村容易看病、看不好病的现象发生。

3、财政税收政策有力支持了民营医院的快发展。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税收优惠政策相继出台,民办医院得到了蓬勃发展。与公立医院相比,民办医院具有经营机制灵活,融资渠道多元,办医形式多样,市场开拓意识和服务意识强等优势。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不同人群的医疗服务需求。

4、财政税收政策在卫生产业作用。在“万名医师下基层”、医院结对帮扶活动中国家财政投入了很多资金、有力支持了上级医院对落后医院的技术支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医院看病差的问题。

二、探索新时期财政税收政策对医院发的作用

1、发达地区实行紧缩财政政策,贫困地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达地区医院已经具备了自身发展的条件和能力,把这部分资金转移到贫困地区医院建设和发展。促进地区间医院的平衡发展。使贫困地区的人民得到公平的医疗服务。

篇(10)

在农业税取消后,目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上,消费税、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等方面也有少量涉农优惠。这些政策的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产品经营者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负担;支持农产品的扩大出口税收政策,促进了我国农产品竞争力的增强;支持农村多种经营、涉农服务和乡镇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较好地发挥了税收在农村经济建设、服务体系构建中的政策引导作用,推进了“以工促农”,为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相比,现行税收政策还存在一些局限。如: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所得税,优惠对象大部分局限于农业企业及涉农企事业单位;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乡镇企业缺乏重点支持,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支持不足;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现代化转变方面缺少有力的激励措施;税收政策对新农村环境建设,特别是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相对滞后,不利于各种经济成份进入农业、农村领域参加新农村建设;对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和资源开发利用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农村剩余劳动力城市就业待遇难保证等。

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村经济,始终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创造条件,逐步统一城乡税制”的税制改革思路,本着“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改革和完善农村税收制度,既要体现税收的收入功能和利益分配功能,更要体现激励和约束功能。取消农业税,并非废除农民的纳税义务,这只是国家对农业“休养生息”的一项举措。从遵循税收公平原则,防止“税退费进”,以及提高政府农村公共品供给能力角度看,调整和完善涉农税收政策很有必要。

二、逐步统一城乡税制的总体思路

按照统筹规划、经济稳妥、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税收制度应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提升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和市场化的水平,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率,引导和鼓励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促进农业供求均衡,保障农民收入。统一城乡税制并不是将现有的城镇工商税制照搬到农村,应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设计符合我国国情的税收制度。

(一)建立适合农业特色的增值税制度。开征农产品增值税,把农产品作为商品,有助于促进农村居民和涉农企业大力发展农业商品化生产,促进农业生产者主动改良品种,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对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的销售在零售环节应改变一律免税的做法,规定起征点,采取低税率。为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应考虑对农业投入实行税收减免,以体现对农业生产的扶持和优惠。

(二)建立体现促进农业发展的所得税制度。农村的所得税制度主要针对农业生产经济组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完善土地使用税制度,通过对土地级差地租的税收调节,鼓励农村土地向农业生产大户集中,促进农民实行规模化生产。

(三)建立保护农业资源的消费税制度。在现有环境保护和促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基础上,可考虑对部分价格过高的“土特”产品、贵重或非生活必需品等进行消费税调节,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和促进农村资源合理利用。

(四)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用途,加快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党的*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为体现城市支持农村,可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扩展为城乡维护建设税,推动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

三、改革完善分税制,增强地方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自我发展能力

城市化是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从传统落后的农村向先进的城市升级转化的过程。税收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应立足实际,找准定位,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有所作为。针对现行分税制下事权财权不相适应,不利于公共财政的建立、完善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问题;有必要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划分,在事权下放给地方的同时把必要的财权归地方,使地方有充沛资金满足城市化建设所需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必要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收管理权限,使地方可以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不同模式和不同特点自主调节、配置地方资源;有必要不断完善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三农”支持力度,加快农业部门的现代化,防止城乡差别过大,农民盲目流动引起“城市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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