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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基氯化物生产废水具有盐度高、有机硫和有机磷含量高、pH值高、毒性大以及难生化降解(BOD5/COD<0.1)等特点[1],目前处理这类废水成为生产有机磷农药厂家的棘手问题[2]。
1 废水水质
试验用水取自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甲基氯化物生产车间甲醇回收塔残液,其水质见表1。
表1 甲基氯化物生产废水水质 水温(℃) pH值 COD(mg/L) 有机磷(mg/L) 无机磷(mg/L) 硫化物(mg/L) BOD5/COD Cl-(g/L) 90~95 12 55 456 9 591 408 2 259 0.107 108 2 试验装置
湿式氧化试验的主体设备是GCF-0.5型强磁力回转搅拌反应釜,配有电加热炉、搅拌装置以及温度和搅拌转速控制器,试验装置及流程如图1所示。
内电解试验采用直径为50mm、高为700mm的两个有机玻璃圆柱串联构成铁炭内电解柱,以蠕动泵进水,装置见图2。
3 结果及讨论
3.1 湿式氧化法
1958年Zimmerman首次采用湿式氧化法处理造纸黑液,主要影响因素为温度、氧分压、反应时间、废水性质、pH值等,本试验综合处理成本及效果等各项因素考察了反应时间为30~120min、进水pH值为2.36~12.08、温度为140~200℃以及氧分压为0.4~1.8 MPa范围内预 处理甲基氯化物生产废水的效果。
① 湿式氧化法处理甲基氯化物生产废水分为前期的快速氧化分解和后期的慢速氧化两个过程,在30~60min内(反应初期)去除率随时间的快速变化;60min后去除率随时间增加缓慢,这说明经过快速段后易氧化物质被氧化,复杂有机物已被分解为较难氧化的小分子物质,由此确定最佳反应时间为60min左右。
② 在相同试验条件下,当调节废水pH值呈酸性时预处理的效果明显变好,如pH值由12.08调节至2.36时的COD去除率可增加10%左右,对有机磷、有机硫的去除率可增加30%左右,但考虑到后续生化处理及降低成本的需求,不宜大幅度地调节废水pH值。
③ 在140~180℃范围内随温度的增加,COD、有机磷的去除率增加较快,180℃以后则增加缓慢;有机硫的去除率变化较为特殊,在140~160℃之间去除率增加较快,160~180℃之间基本上无变化,180℃以后又迅速增加,这可能是因为在160~180℃之间大部分 有机硫化合物只发生了异构化反应[3],从预处理的角度来考虑,可选择反应温度为180℃。
④ 在氧分压为0.4~1.5MPa时,COD、有机磷和有机硫的去除率都随氧分压的增高而增大,其中0.4MPa的出水中有许多灰黑色沉淀物,说明氧分压较低时COD有很大一部分是以沉淀的形态离开水相。在氧分压>1.5MPa后,三项指标的去除率变化都趋于平缓, 这说明在氧分压较低时增大氧分压可提高氧传递速率,使反应速率增大,但整个过程的反 应速率并不与氧传递速率成正比(在氧分压较高时反应速率的上升趋于平缓),故对于预处理甲基氯化物生产废水,可选择氧分压为1.5MPa。
⑤ 废水经湿式氧化预处理后,可生化性得到一定的提高,当氧分压为1.5MPa、温度为180℃、反应时间为60min时,废水的BOD5/COD值从0.107提高至0.36。从试验可知温度与氧分压对改善可生化性的影响较大,如在温度为140℃、氧分压为0.45MPa时,可生化性的提高并不明显。
3.2 内电解法
① 铁炭比的确定
取300mL甲基氯化物生产废水,分别按不同的铁炭比例加入铁炭总量30g,缓慢搅拌3h后取水测定的结果如图3。
由图3可知,当铁炭比为1时处理效果位于最低谷,COD的去除率仅为22%,表明此时铁屑的电化学作用和活性炭的还原吸附作用都比较弱。而当活性炭量增加时,由于足够的活性炭的吸附作用,去除效果明显好转,如当铁炭比为1∶5时COD的去除率达36.4%。因活性炭的吸附作用具有饱和性,当第2次使用时COD的去除率降至25.1%。而当铁量增加时由于铁屑的电化学作用增强而使整个反应的效果也变好,如当铁炭比为2时去除率较佳,但继续增加铁量时去除率略为下降,可能是因活性炭量太少使形成的原电池的量大大减少所致,最终确定铁炭比为2。
② 反应时间、反应温度、进水pH值的影响
为了探索内电解的最佳试验条件,以反应时间、反应温度、进水pH值为考察因素,以COD去除率为指标,按L9(34)正交表进行试验,结果用极差分析进行主次分析,利用空列作为误差分析列,试验因素水平见表2,试验结果见表3,极差分析见表4。
表2 试验因素水平 类型 A时间(h) B pH值 C温度(℃) D 水平1 1 12.08 室温(28) 用于误差分析 水平2 2 6 50 水平3 3 2 80 表3 正交试验结果 试验号 A B C D COD去除率(%) 1 1 1 3 2 18.6 2 2 1 1 1 17.9 3 3 1 2 3 32.7 4 1 2 2 1 21.9 5 2 2 3 3 32.4 6 3 2 1 2 33.5 7 1 3 1 3 28.8 8 2 3 2 2 41.7 9 3 3 3 1 53.8 表4 极差分析 项目 A B C D k1 23.1 23.07 26.73 30.87 k2 30.67 29.27 32.1 31.27 k3 40 41.43 34.93 31.3 k4 16.9 18.36 8.2 0.43
由表4中的空列D可看出,此次试验的误差较小且影响内电解处理甲基氯化物生产废水因素的主次关系为B、A、C。反应温度对去除效果的影响相对较小,随着温度的升高去除率有一定的增加,考虑到废水出塔时的温度高达90~95℃,可考虑废水在水温较高时进入铁炭柱。由表4还可看出,废水pH值对去除效果的影响较大,当废水调节至强酸性时,由于酸性水解的促进作用去除效果明显变好,但考虑到水泵以及设备的防腐要求、加酸的成本等因素,可将废水调至微酸性条件下进行预处理。此外,对反应时间的研究表明:在控制水温为50℃、废水pH值为5.5的条件下,要达到较好的处理效果,废水在铁炭柱中的停留时间建议为7h左右(试验数据见表5)。
表5 反应时间对处理效果的影响 反应时间(h) 1.27 2.53 3.27 5.70 7.31 10.5 COD去除率(%) 30.2 33.7 38.9 40.3 41.8 42.1 有机磷去除率(%) 4.7 13.02 25.75 32.75 38.93 40.26 有机硫去除率(%) 13.2 27.13 39.62 46.91 49.06 51.60 BOD5/COD 0.170 0.251 0.270 0.294 0.320 0.322
③絮凝沉淀试验
由于内电解的电极反应生成的Fe2+、Fe3+都是很好的絮凝剂,它们还能形成各种形式的碱式盐,也都具有很强的吸附—絮凝活性,故在铁炭柱的出水中投加2g/L的石灰乳(以CaO计),此时COD的去除率由41.9%上升至62.43%,有机磷、硫的去除率分别达到4 2.62%、68.37%,BOD5/COD值为0.302。
4 两种方法的比较
对两种方法的比较如表6所示。
表6 两种预处理方法的对比 项目 湿式氧化法 内电解法 预处理操作条件 氧分压为1.5MPa、不调节pH值、反应温度为180 ℃、反应时间为60min 反应温度>50℃、pH值为5.5左右、铁炭比为2∶1、停留时间为7.3h左右,石灰乳投加量为2g/L 处理效果 对COD、有机磷、有机硫的去除率分别达68.5%、65%、88%,BOD5/COD值由0.107上升至0.36 对COD、有机磷、有机硫的去除率分别达62.43%、42.62%、68.37%,BOD5/COD值由0.107上升至0.302 运行成本 2.95元/kgCOD 0.62元/kgCOD 注: 运行成本以试验室条件为计算标准。
由表6可见,利用湿式氧化和内电解两种方法预处理甲基氯化物生产废水都是可行的,废水经预处理后可生化性都大大提高,为后续生化处理创造了很好的条件。相比较而言,湿式氧化法的处理效果更好,而内电解法则由于具有原材料价廉易得、设备简单、成本低等优点,值得大力推广。
参考文献:
法律理论体系是法律的理解基础,法律体系也是法律分析的方法性的概念,我们在一般条件下在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去理解法律,可能看到其他视角看不到的意义。广义上来说就是前进方向是已知或者未知的。方法与方向是互相联系的。选择不同的方法,那么就要调整方向,使其回到“正途”来。因此从这个意义上将,法律体系的具有分析性。有些学者研究法律体系的目的没有认识到法律的价值,过多的关注实践应用。现在法理有关理论研究上,研究的重点一直都是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理论,因为这属于法学研究的范畴。而有关法律体系的理解我们还是比较关注本体论的研究,就是法律体系研究的是什么,法律体系的不同分类是研究法律体系的基础,尤其是我国的法律理论,我国学者一直都在研究法理学中有关法律理论体系的研究模式,这是我国学者继承了法律体系的教条化的结果。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法律体系的整体化思考,对于法律体系的实践意义有一定的局限性。法律体系的认识论意义主要是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这是我国法律体系研究的误区。
法律整体包括构成法律整体部分和要素,这本身就是对法律认识的途径,而且对这个部分和要素的认识就相当于对法律整体的认识。如果将二者整合起来并使之系统化就可以对法律整体的认识提高到有一个层次。
事实上,也把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作为法律体系的一个本体或者概念进行研究,这个概念是一个分析方法,具有分析的功能。就是说法律体系的概念是具有分析方法功能的。法律体系概念的分析功能是靠概念本身而存在的,假设将法律体系单纯的作为法律体系的本体或概念进行研究,那么有关法律体系的概念研究就真的概念化了。
二、法律体系的逻辑存在和客观实体
研究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法律体系与研究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区别是是否把法律体系作为逻辑存在和客观实体来研究。这主要源于他的认识论。法律体系是一种思维方式的体现,一般是对法律体系化的思考的强调,是属于观念性的,这就表明法律体系不但是客观存在的还是具有主观思考性的。也就是说同样的法律,不同的法律体系其实都是对同一客观存在的不同解释,都表明了法律的性质和结构。研究我国的律体系,可以看出一般都是讨论法律体系的客观实体性,这可以从法律体系的客观性上看出。法律体系的客观性主要是说法律体系在社会生活中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法律体系的客观性,针对的是是法律体系调整的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因为二者具有客观性。如果一个法律在一定的区域内可以存在并且运行,那么它的条件就必须存在于此区域可以寻求到的法律体系,要不然一个单独的法律是没有办法发挥它应该具有的作用,所以就一定存在由这种法律和其他法律共同配合和协调的法律体系。社会关系和现象的错综复杂,各种不同社会现象和关系的互相制约和联系,所以调整这种社会现象和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之间也存在着交织和渗透,所有的社会关系和现象都存在与社会中间。因此在调整不同社会关系和现象的法律法规和法律部门都是存在联系的。
三、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同一性
同一性是判断一个法律或者法律规范的归属问题,也是讨论法律体系是哪些法律规范的构成问题。不管是法律对规范的直接授权还是间接授权的制定,都是基本规范的组成部分。同一性本身就是法律自身的特性同时也是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我国的法学研究中,一般强调统一性,法律存在形式要以体系化的状态,而不是非法律体系的同一性。构成法律体系的要素之间是互相配合和支持的,所以法律体系的系统化也是具有一致性和统一性的,这也是系统化特征的必然要求。法律体系的要素之间也存在一定能够的矛盾和冲突,这是法律体系无法满足的社会需求,这也根本不能实现人们对法律体系的前期目标。
中图分类号:TN91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73X(2008)1900103
Underdetermined Blind Separation Based on Ratio Matrix Clustering
CHEN Xiaojun,ZHANG Yang,TANG Bin
(College of Electronic Engineering,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 Technology of China,Chengdu,610054,China)
Abstract:A method of the mixing matrix estimation in underdetermined source separation is proposed,which is based on the linear clustering of sparse component.Removing the overlapped source signals spectrum through choosing observation signals and constructing ratio matrix,the mixing matrix is estimated precisely by using Robust Competitive Agglomeration.Then,the source signals can be recovered by the shortest path method.The experiment proves that the method has better accuracy than K-means in estimating the mixing matrix.
Keywords:underdetermined source separation;sparse component;ratio matrix;shortest path method
1 引 言
目前,很多盲分离的算法都假设观测信号的数目不少于源信号的数目。然而在实际应用中,由于观测条件有限,有可能会发生源信号数目多于观测信号数目的欠定情况。国内外针对欠定条件下盲分离算法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稀疏源上[1-6]。这些算法一般是通过聚类的方法估计混合矩阵,然后再分离出源信号。当源信号的稀疏性并不是很好时,可以通过FFT变换将源信号变换到频域上进行盲分离。但是很多信号在频域上并不严格满足稀疏特性,此时通过聚类的方法不能得到混合矩阵的精确估计。
本文针对源信号频谱部分重叠的情况提出了一种新的估计混合矩阵的方法。利用稀疏分量的直线聚类性将构造出的比率矩阵划分为不同的子矩阵,并对子矩阵进行分选;然后利用分选后的子矩阵构成新的比率矩阵,并应用鲁棒竞争聚类学习算法精确估计混合矩阵;最后利用最短路径法对源信号进行估计。
2 算法介绍
2.1 盲源分离模型
为了清楚地阐述盲分离算法,本文考虑一般的线性瞬时混叠模型:
x(t)=As(t)+n(t)
(1)
在上述混合模型中,s(t)=(s1(t),…,sn(t))T为源信号矢量,x(t)=(x1(t),…,xm(t))T为观测信号矢量,n(t)=[n1(t),…,nm(t)]T为噪声矢量。为了描述方便,将混合矩阵A写作A=[a1,…,an]。当源信号是稀疏信号时,它们的混合信号具有线性聚类特性。当某一时刻只有一个源信号(如只有s1(t))起作用时,忽略噪声的影响,x(t)=a1s(t),它在m维空间中是一条直线,斜率取决于混合矩阵的列矢量a1。
2.2 混合矩阵的估计
首先,来估计混合矩阵的列向量。假设在t1,…,tL时刻只有信号s1(t)不为零,因此:
[x(t1),…,x(tL)]=A[s(t1),…,s(tL)]
=[a1s1(t1),…,a1s1(tL)]
(2)
为了分析计算方便,假设只有两个观测信号(m=2)。此时,定义比率向量为:
θ1=x2(t1)x1(t1),…,x2(tL)x1(tL)=a21a11[1,…,1]
(3)
由式(3)得到a1的估计为:
a1=a111,x2(tj)x1(tj)T,j=1,…,L
(4)
以同样的方法在所有的观测时刻构造比率向量:
π=x2(1)x1(1),…,x2(K)x1(K)
(5)
同理,可以构造出θ2,…,θn,如果能在π中找到子向量θ1,…,θn,就能估计出列向量a1,…,an。
假设x2(k)x1(k)∈[r,R],k=1,…,K,r为π的最小值,R为π的最大值。然后把π分为M个子区间,M为正整数。此时,θi,i=1,…,n中所有元素都属于某一个子区间。如果某个子区间元素的个数小于J(J为正整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预先设定),将子区间内所有元素删除。将余下的元素构成一个新的向量。然而由于源信号并不充分稀疏,因此只能剔除部分重叠的分量。
为了进一步提高混合矩阵的精确度,对再使用鲁棒竞争聚类学习算法(RCA)。RCA算法是从C均值算法演化过来的,但比C均值算法更具鲁棒性,而且对孤立数据点不敏感。设B=[β1,…,βc],其中βi为第i个聚类中心参数。
C均值算法是最小化下列目标函数:
JC(B,U;) = ∑Ci = 1∑Nj = 1(uij)2d2ij
(6)
使得:
∑Ci=1uij=1,j=1,…,N
(7)
在式(6)中,d2ij表示j到βi距离的平方。U=uij中的每个元素表示j与βi的关联程度。为了减少模型参数的个数,同时更准确地估计出聚类的中心,将代价函数变下式:
JR(B,U;) = ∑Ci = 1∑Nj = 1(uij)2ρi(d2ij)-
α∑Ci = 1∑Nj = 1wijuij2-
λj(∑Ci = 1uij-1)
(8)
式(8)中,ρi(・)是关于第i个聚类中心的鲁棒代价函数,wij= wi(d2ij)=郸i(d2ij)d2ij为权重矢量。关于如何选取ρi,α和λj,详见文献[7],这里不再赘述。应用RCA算法可以获得n个聚类的中心,由此可以估计出混合矩阵的列向量。
2.3 源信号的估计
对于欠定盲源分离,估计出混合矩阵后,由于混合矩阵是不可逆的,因此并不能直接估计出源信号。此时可以利用源信号在变换域上的稀疏特性,采用最短路径法[8]对源信号进行估计。最短路径法从估计得到的混合矩阵中选取出逼近观测信号角度的两个列矢量,把分离矩阵降维后再估计源信号。
设选取的列向量为ab和aa,令Ar=[ab aa],Wr=A-1r,估计出的源信号矢量为:
str=Wrxt stj=0j≠b,at=1,…,K
(9)
2.4 盲分离算法
本文的盲分离算法可以总结为以下步骤实现:
(1) 对观测信号进行FFT变换,记变换后的复信号的实部为X(t),虚部为X′(t),t=1,…,K;
(2) 构造出向量π=X2(1)X1(1),…,X2(K)X1(K),同时将矩阵中每个元素取反正切变换,得到向量;
(3) 若(t)0),t=1,…,K,将(t)删去,将余下的元素组成;
(4) 的最大值r和最小值R,将[r,R]等分成M个间隔,记每个子向量为1,…,M;
(5) 如果j j=1,…,M中某个向量元素的个数小于J,将其删去,将剩下的向量组合为一个新的向量;
(6) 将作为输入矢量,应用RCA算法估计混合矩阵;
(7) 对X(t)和X′(t)应用最短路径法估计出源信号FFT变换后的实部和虚部,然后再进行逆FFT变换重构出源信号。
3 仿真结果及其分析
为了说明算法的有效性,选取两个LFM信号,一个FM信号做仿真实验。FM信号的载波频率为1 kHz,一个LFM信号的起始频率为1.5 kHz,截止频率为4 kHz,另一个LFM信号起始频率为3.5 kHz,截止频率为5 kHz。混合矩阵为:
A=0.148 4-0.962 50.743 00.988 90.122 10.652 2
如图1所示,源信号的频谱图在一定频率范围内有所重叠。应用K均值算法[9,10]估计出的混合矩阵为:
=0.345 30.988 00.653 9-0.938 5-0.154 30.802 5
由于源信号在频域上并不是严格地满足稀疏特性,因此应用K均值的方法并不能准确地估计出混合矩阵。
在应用本文算法估计混合矩阵时,要特别注意子区间数目M和阈值J的选取。如果M选取过大,J选取过小,频谱重叠的分量就不会被剔除,估计混合矩阵就有了很大的误差。
恰当选取M和J估计出的混合矩阵为:
=0.737 10.153 00.992 10.675 70.988 2-0.125 6
虽然估计出的混合矩阵的列向量和原混合矩阵相比有顺序和符号上的差异性,但这并不影响源信号的估计。
图1 源信号频谱
最后应用最短路径法对源信号进行估计,源信号,观测信号和分离出的信号如图2所示。
图2 源信号,观测信号和分离信号
为了定量评价分离,采用分离信号和源信号的相似系数ξij作为分离的性能指标:
ξij=ξ(yi,sj)
=∑Kt=1yi(t)sj(t)/∑Kt=1y2i(t)∑Kt=1s2j(t)
(10)
式(10)中:i=1,…,n;j=1,…,n。如果ξij的值等于1,说明第i个分离输出与第j个源信号完全相同,由于估计误差不可避免,当分离完成后,ξij的值接近1;ξij的值趋于零,说明不相关;如果所有ξij的值距1较远,说明分离未完成。一般认为在实际信号分离过程中ξij达到0.8以上,就可以认为达到分离目的了。
按照式(10)计算出来的源信号和分离信号的相关系数矩阵ξ为:
ξ=0.117 80.949 90.104 10.061 10.061 90.923 70.906 80.091 10.015 4
从ξ可以看出,其每行每列都有且只有一个元素接近1,其他元素都接近0,这说明在应用本文算法估计出的混合矩阵基础上分离效果是比较理想的。
4 结 语
在欠定盲源分离问题中,准确估计混合矩阵是整个盲分离算法的关键步骤。如果混合矩阵估计不准确,分离源信号根本无法进行。本文针对源信号在频域上不充分稀疏的情况下,给出了一种盲分离混叠矩阵的估计方法。通过精确估计混叠矩阵,从而有效地实现盲分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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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晓军 男,1983年出生,山西大同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信号盲分离方向
的研究。
[DOI]10.13939/ki.zgsc.2016.31.130
专利的运营途径正从单一的转让许可模式向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入股,专利资产证券化管理、专利资产质押融资等宽领域、多层次的交叉运作模式转变,专利信托因其责任与利益分离、信托财产独立等特点,可有效促进技术成果转化,规避证券市场风险,实现专利权的保值增值。然而我国缺乏信托传统文化与英美平衡理念,无完备的理论支撑与制度规范体系,法律移植与现实脱节,削弱了信托固有的财产管理优势。
1专利信托概论
专利信托是专利权人基于信任,将专利权及附属权利转移至受托人,由受托人以独立的意愿和自己的名义结合资本、货币与产业运作途径对信托专利权进行管理、收益、处分,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利益,受益人依协议享有特定利益的专利运作模式。其为缺乏实施条件的权利人提供了专业化的技术成果转化平台,权利人通过转移支配,获取价金或融资,拓展了信托财产的对象范围。《信托法》第7条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含财产性权利,《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21条进一步明确了专利信托的合法性与可能性。
因知识产权有人身性与财产性相结合的特点,专利信托运作的模式与传统信托存在差异,风险来源也随社会利益政策的变动趋向多元。商标因其标识商品来源的功能特征,滥用信托导致商标多重许可易引发市场潜在交易风险,多有国家规定商标权不可单独转让,商标信托面临流通性上的障碍。著作权管理组织的性质仍有待于确定,侵权发生时,原委托人在特定情况下仍有完整的诉权,且基于道德风险而赋予原权利人一定的解除权,组织的管理处分权限实质上被极大削弱。专利信托是知识产权信托的核心,是知识产权转化难题新的突破,也有利于克服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2专利信托风险来源及对策
专利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其本身市场价值存在不确定性、易受侵犯性,受到政策、技术转化率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运营风险趋向多元。
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生活压力的增大,导致胃癌的发病率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不同年龄阶段胃癌患者的病理学特征是否存在着差异,年龄和胃癌的发病率之间是否存在着一定的关系。为对不同年龄阶段胃癌的病理学特征以及发病率与年龄之间的关系展开研究,我院针对2010年到2014年在我院接受手术治疗的260例胃癌患者展开研究,现在将研究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基本资料
本次研究对象为我院2010年到2014年收治的260例胃癌患者,其中男性患者有138例,女性患者有112例。患者年龄最下的为16岁,最大的为92岁,平均年龄为58.4岁。其中40岁以下的青年患者有33例,40岁以上的患者有218例。所有患者均在我院接受手术治疗,并且所有患者均没有其他的系统性疾病。
1.2研究方法
将所有的患者按照10岁一个年龄阶段将患者进行划分,研究不同年龄阶段患者的分布情况。同时,为了对患者的病例学特征进行简单的研究,将所有的患者按照岁,41-70岁,岁3个组别。
1.3统计学处理
对获得数据资料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18.0进行处理和分析,以P
2结果
2.1不同年龄阶段患者的分布状况
手术之后的病例学检查结果显示早期胃癌患者有13例,占5%,进展期胃癌患者有247例,占95%,不同分期胃癌患者的诊断均满足《实用内科学》的诊断标准。不同年龄阶段胃癌患者的分布情况具体如下表1所示。
表1 不同年龄阶段胃癌患者的分布状况
年龄(岁) 病例数(例) 百分比(%)
11-20 1 0.39
21-30 5 1.92
31-40 27 10.39
41-50 41 15.77
51-60 75 28.85
61-70 82 31.54
71-80 25 9.62
81-90 3 1.15
90-100 1 0.39
合计 260 1
对上表进行分析可以得到51岁到70岁患者的数量明显高于其他年龄阶段患者的数量,并且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同时,可以得到70岁以前随着年龄的增长胃癌的发病率上升。
2.2不同年龄阶段患者的病理学特征
不同年龄阶段患者的病例学特征具体如下表2所示。
表2不同年龄阶段患者的病例学特征n(%)
年龄(岁) 高分化 中分化 低分化 未分化 印戒细胞癌 粘液腺癌 淋巴结 远处转移
0(0.00) 5(15.15) 18(54.55) 2(6.06) 8(24.24) 1(3.03) 12(36.36) 1(3.03)
41-70 2(1.01) 62(31.31) 78(39.39) 10(5.05) 46(23.23) 11(55.56) 78(39.39) 9(45.45)
0(0.00) 10(34.48) 11(55.56) 2(6.90) 7(24.14) 1(3.45) 11(37.93) 1(3.45)
合计 2(0.77) 77(29.62) 107(41.15) 14(5.39) 61(23.46) 12(4.62) 101(38.85) 11(4.23)
对上边进行分析可以得到40岁以下患者的病理组织学类型大多都是分化比较差的低、未分化腺癌或者是印戒癌细胞,40岁以上患者中分化腺癌的比例的不断的增大。
3讨论
3.1年龄与胃癌发病率之间的关系
胃癌是目前临床上常见的一种恶性肿瘤,其给患者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给患者的生命带来严重的威胁。本次研究可以得到随着年龄的增长胃癌发病人数呈现上升的趋势,并且发病最高的阶段为51岁到70岁之间。这就充分的说明了胃癌的发病率与患者的年龄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关系。
3.2年龄与胃癌的病例学特征之间的关系
本次研究可以得到40岁以下患者的胃癌类型大多都是低分化、未分化以及印戒细胞癌,淋巴细胞几乎没有发生远处转移。41-70岁患者胃癌的类型大多都是中分化以及黏液腺癌,其淋巴细胞远处转移的比例明显的升高。71以上患者的胃癌类型大多都是中低分化的,其淋巴细胞转移的比例下降了。综合而言,随着年龄的增长患者癌细胞的分化程度升高,并且淋巴细胞的远处转移概率上升。
综上可以得到胃癌的发病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大,并且在51-70岁的时候达到峰值,癌症的病例学特征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低分化和印戒细胞癌向中分化、黏液腺癌的方法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云林.薛战雄.何建华2007全国早期胃癌研讨会纪要[期刊论文]-胃肠病学和肝病学杂志2008,17(3).
关键词 :互联网货币基金;余额宝;法律问题;制度完善
一、互联网货币基金的基本理解
1.互联网货币基金的概念
货币基金,是聚集社会闲散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托管人保管资金的一种开放式基金,专门投向风险小的货币市场工具,区别于其他类型的开放式基金,具有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稳定收益性,具有“准储蓄”的特征。而互联网货币基金本质上还是货币基金,只不过其是通过互联网这个大型平台上销售给公众。
2.余额宝的特性
(1)概念。余额宝是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与天弘基金公司联合推出的一项增值服务,余额宝用户将闲散资金转入余额宝内,可以随时用于余额宝消费、付款等支出。本质上来说,就是天弘基金公司推出的“增利宝”货币基金理财产品。
(2)优势特点。①与传统的货币基金相比,余额宝的成本及购买门槛较低。余额宝通过互联网平台面向广大用户,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运营成本比传统理财基金低很多。并且,传统的理财产品普遍存在较高的购买限制,而余额宝却基本没有设置购买限制,一元即可认购的低门槛,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追捧。很多普通民众并不是非常富裕,手头资金并不是很多,但却又想将其利用起来获得收益,余额宝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②余额宝的操作流程简单便捷,流动性较强。余额宝与天弘基金公司通过系统对接自动为用户完成开户、购买等过程。余额宝将购买货币基金的程序简化,使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并且“当天到账、当天赎回”,甚至可以“实时到账”。此外,余额宝还可以和支付宝一样,可直接用于网络购物等。这一特色无疑可以吸引大量的用户加入。
③余额宝的收益率较高。与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相比来说,余额宝可以完胜。虽然余额宝的利率变化较大,不如银行的稳定,但总的来说,其年收益比银行活期利率要高很多。此外,与其他理财产品相比,余额宝的认购和赎回都不需要任何费用,而其他基金产品则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④资金相对有保障,交易时间不受限制。余额宝有全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为强大依托,资金有支付宝的安全保障,并且24小时无论是什么时间都可以用电脑或手机APP进行转入或转出的交易操作。
二、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货币基金的弊端问题
余额宝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理财产品,带动了整个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阿里巴巴集团作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巨头企业,与天宏基金公司通过支付宝平台共同推出新型理财产品——余额宝,一经推出,便受到广大用户的热捧,然而弊端也随之而来。余额宝这种创新型互联网理财产品究竟面临哪些方面的风险值得我们探究思考。
1.余额宝自身的风险问题
(1)货币基金本身存在市场风险。货币基金本身就是理财产品,投资市场有风险,其收益并不是固定的,而余额宝也是如此,如果货币市场不好则其相应的收益也会随之下降。余额宝虽然是支付宝的增值服务,但其收益来自货币基金市场,而并非支付宝本身,且货币基金受利率等宏观因素影响,其收益的波动范围较大。
(2)与银行竞争存在风险。余额宝刚推出就饱受争议,不少人士认为余额宝属于“寄生虫”,是“吸血鬼”,会大大折损银行的利益,余额宝一度面临被叫停的状态。支付宝推出的余额宝实际上就是把用户闲散的存款吸引放入余额宝中,这一定程度上威胁到银行的利益。为此,中国银行推出“活期宝”货币基金,平安银行“平安盈”等理财产品。当众多银行集体抗衡余额宝时,余额宝岌岌可危。
(3)余额宝的流转存在风险。余额宝资金的流转范围仅限于支付宝,只能在互联网平台进行消费支付,而不涉及生活的其他方面消费,对于用户来说,很大程度限制了资金的流转。同时,余额宝的提现需要通过银行支付渠道,且时限较长,一般需要2天以上。对于一些急需提款的用户来说,余额宝很难满足其需求,而由此可能带来相应的风险问题。
2.余额宝引发的法律问题
(1)余额宝风险提示义务不足,法律责任不明确。余额宝过多宣传其收益,而淡化了货币基金投资本身的风险,让用户误以为是有收益的支付宝,而实际上却在服务协议中提出支付宝不承担基金亏损责任。购买货币基金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旦投资失败,用户的利益受到损害,就容易产生法律纠纷,而相应的法律责任却不是很明确,这对用户非常不利,且产生的后果将不可估量。
(2)余额宝保障存在缺陷。余额宝的保障只是支付宝的相对保障,余额宝服务协议中通过免责条款将支付宝的补偿责任转移,使得用户的账户资金被盗后难以全部追偿,而余额宝用户在向支付宝追偿的过程中,可能会因此产生不可避免的纠纷。此外,用户通过余额宝进行各种资金操作时,资金流转的记录并没有纸质证明,只有系统的记录,而一旦出现问题,记录无法确定时用户的利益很难得到保护。
(3)互联网造成的资金安全问题。互联网货币基金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衍生的理财产品,网络技术稳定等与互联网金融业密切相关。以余额宝为例,它的转账收入都是通过有网络的情况下操作,其简易便捷的同时却存在一定的隐患。当用户的个人账户信息被通过网络手段的不法分子窃取时,其账户资金则会处于危险之中,用户可能面临很大的损失。以及从以往的网上银行被黑客袭击等事件来看,互联网金融还存在很大漏洞。
(4)余额宝缺乏有力的监管。正因为余额宝的低门槛、高收益以及其方便快捷的交易方式,吸引了大批量的用户将闲散资金放入余额宝中。而正是这样的“暴利”商机,使得其他互联网机构纷纷效仿,腾讯、微信推出了类似的理财产品“理财通”,新浪微博的“微银行”等等。现今的互联网金融立法比较模糊落后,很多都是基于传统的金融业制定,不适应互联网经济的创新与发展。而这些互联网货币基金吸走了大量用户的资金,规模之大不容小觑,因缺乏有力的监管,一旦出现问题将对整个市场经济产生重大影响。
三、我国现有的规范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迅猛,虽然已有一些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但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创新,这些金融法律规范监督总体还是偏少。现有相关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法规大概有以下几种:
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准入门槛低,不少人利用此特点进行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活动,而我国刑法对于此类犯罪有相应的规定。《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06 年1 月26 日,中国银监会颁布《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其中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该办法是互联网银行的重要监管法规。
2008年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分布《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明确了虚拟货币的税务处理,即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使得虚拟货币的监管得到进一步明确,但仅局限于游戏里的虚拟货币。
2010年6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一条规定其制定目的是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第三方支付的重要监管法规。
2012年5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对互联网保险业进行了向广大投保人进行了风险提示。
此外,201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8次主席办公会议修订通过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对货币基金进行约束监督管理。
随着互联网以及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不断出现新的金融模式,而这些已有的法规不足以解决即将出现的新问题,具有滞后性,这意味着需要制定新的监管法规,与时俱进,尽量减少监管空白,促进互联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四、对互联网货币基金的制度完善方式
1.完善互联网支付安全立法,保障交易安全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加强网络安全,保护国家、社会、个人的利益日益重要。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无形性,易变性等特点,且网络环节的脆弱性,容易遭到黑客攻击等方式的破坏,必须要加强支付安全立法,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法律体系,规范法律适用。
2.建立互联网货币基金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目前,我国第三方电子商务支付平台购买货币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很不完善,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使投资人、管理人可以随时查阅最新基金信息,促使投资人主动参与进入基金运作过程中,对其监管,对信息披露状况进行评价打分。
3.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责任
应当对在互联网交易过程中出现风险时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进行进一步明确,通过相关立法规定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尽量减少模糊条款,保护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人具有风险提示义务,必须向投资者告知基金产品基本信息,若因未履行此义务而造成投资者的财产损失,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强化互联网货币基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制度规范
促使银监会、证监会与央行三方合作,做到信息共享,促使基金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基金公司的销售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强化《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一系列规定,防范潜在风险,必须明确基金公司在网络经济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将信息做到透明化,加强风险管理监督,规范互联网货币基金的销售行为。
5.推动利率化市场发展,继续鼓励创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发展互联网货币基金,降低了投资门槛,推动了利率自由化进程。继续推动利率化市场发展,实现理财产品多样化,可让基金市场稳定发展。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兴起发展,是互联网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我国完善市场经济建设,促进金融体系多样化具有重要意义。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金融业态,它以一种平民化、低门槛的形态让更多的公民参与其中,而只有在互联网金融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下,其才可以在不断创新中推进市场经济发展,给普通投资者更多的理财选择。我们既要鼓励其创新,也要对其风险进行防范,尽量将风险值降到最低。立足经济实际发展状况,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将信息披露与风险揭示同时到位,明确统一的监管机构,并加强执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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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汪彩华,李仁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法律分析——以“余额宝”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4(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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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R61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0)06-65-02
Nursing Intervention of the Combined Spinal-epidural Anesthesia Compared the Incidence of Adverse Reactions
XIANG Zhihui
Yiyang Central Hospital,Yiyang 413000,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discuss the nursing interventions on patients with combined spinal-epidural anesthesia for the impact of the incidence of adverse reactions. Methods Forty-six patients with lumbar epidural anesthesia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intervention group and comtrol group,intervention group is given to the systemic and complete nursing intervention before anesthesia and in anesthesia,the comtrol group is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routine care; the patient’s adverse reactions of anesthesia were observed. Results In intervention group patients had spinal-epidural anesthesia occurred in blood pressure,slow heart rate,respiratory depression,nausea,vomiting,and other significant adverse reactions probability lower than the control group(P
[Key words] Compared-spinal-epidural anesthesia;Adverse reactions;Nursing
近年来,腰硬联合麻醉因起效快、镇痛与肌松完善、便于调节麻醉平面,已广泛应用于经腹、盆腔手术,但因病人麻醉后常引起一系列生理扰乱,发生一系列的病情变化,如血压下降、心率缓慢、呼吸抑制、恶心、呕吐等[1],给患者带来更大的痛苦。为了减少这些情况的发生,我们在2008年7~12月对46例行腰硬联合麻醉手术配合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的护理措施,并对其效果进行比较,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46例腰硬联合麻醉患者,年龄31~86岁,体重39~80kg,按照手术日期的单双号随机分为两组,单号为对照组21例,其中男17例,女4例,平均年龄(57.86±12.70)岁,体重(60.76±9.23)kg,身高(166.10±7.78)cm,手术时间(5.00±0.82)h,双号为干预组25例,其中男17例,女8例,平均年龄(60.16±14.03)岁,体重(59.46±8.85)kg,身高(163.20±8.64)cm,手术时间(5.13±3.00)h。
干预组与对照组患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均衡性分析,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体重、身高、手术时间等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故具有可比性。见表1。
1.2方法
1.2.1对照组常规护理措施:患者进入手术间,常规查对病人基本信息;建立静脉通路,保持输液通畅;麻醉时协助病人侧卧并床旁照护;穿刺时观察患者的面色、呼吸及脉搏等变化;穿刺完毕协助患者恢复仰卧,固定好四肢,防止坠床。
1.2.2干预组在麻醉前麻醉中给予系统完整的干预措施,具体措施如下:①患者进入手术间,常规查对病人基本信息。②向患者做好解释及安慰,告知患者麻醉的方法、穿刺部位及麻醉穿刺时注意要点,使患者做好思想准备,取得患者的配合。③麻醉前建立静脉通路,进行适当扩容,量在500~1000mL,并保持快速输液的通畅。④建立监测系统,监测心电图、血压、动脉血氧饱合度,每5分钟测量1次,并注意其动态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处理。⑤麻醉穿刺前抬高床头15°~30°,以控制麻醉平面。⑥麻醉穿刺时协助病人摆放并床旁照护,护士站在患者腹侧面,协助患者曲躯,双手抱膝,大腿贴近腹壁,头尽量向胸部屈曲,使腰背部向后方成弧形,背部与床面垂直,且平齐手术床边沿,避免前俯或后倾,以利于穿刺[2]。⑦穿刺后,迅速使患者平卧、固定四肢,观察患者面色、呼吸及脉搏,血压下降多数在注药后15~30min发生,此时应快速输入胶体溶液500mL,以达到扩容维持有效循环血容量的目的。⑧持续氧气吸入,准备麻黄素10~20mg,嘱患者放松心情,均匀呼吸,避免情绪紧张,必要时给予适量镇静剂。⑨手术过程中注意保暖,及时输入各种液体及各种血液制品,保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⑩术毕,因麻醉作用未消除,搬运患者动作要轻巧平稳,切忌突然变更患者,以免出现血压及麻醉平面的突然改变,引起患者不适。
1.3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手术患者在腰硬联合麻醉下不良反应发生的机率,术后24h随访患者1次,评价两组患者术后有无不良反应的发生。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1.5软件,计量资料行t检验,计数资料行χ2检验。
2结果
两组患者在护理干预下发生不良反应的比较,见表2。
3讨论
腰硬联合麻醉下,血压下降主要是因交感神经节前纤维阻滞,使小动脉扩张,周围血管阻力下降,血液淤积于周围血管系静脉回心血量减少,心排出量下降等造成[3]。心率缓慢是因部分交感神经被阻滞,迷走神经相对亢进所致。而血压下降心率缓慢严重时导致脑供血不足而出现恶心、呕吐、面色苍白、躁动不安。呼吸抑制,主要是肋间肌麻痹,表现为胸式呼吸微弱,腹式呼吸增强,病人潮气量减少,咳嗽无力,不能发声,甚至紫绀[4]。
对比显示,除常规性的护理措施外,预见性的给予患者适当扩容,麻醉时抬高床头,控制麻醉平面,监测系统动态观察患者生命体征,给病人吸氧,加强心理护理等一系列护理干预,干预组病人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由此说明手术麻醉过程中加强护理干预既能减轻病人痛苦又能使患者平静安全地度过手术难关。
[参考文献]
[1] 徐启明. 临床麻醉学[M]. 第2版.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122 -123.
[2] 林岩. 实用手术护理学[M]. 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255.
一、研究背景
生态旅游(ecological tourism)是在20世纪末大众旅游迅速发展背景下,为解决既要大力发展旅游业,又不允许破坏和污染自然、文化及环境,使两者都得到应有的发展和平衡这一可持续发展问题而提出的,于1983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生态旅游特别顾问―Ceballos Lascurain首次提出,并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探讨了生态旅游发展模式[1]。近年来,生态旅游以其对环境的关注,对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多重维护得到了广大认同,被看作是实现可持续旅游的最佳形式。随着生态文明时代的到来,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更加珍惜和爱护生态环境,对生态旅游产品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大。生态旅游产品有助于提高人们回归自然、体验自然、欣赏自然的能力和水平,有助于提高和丰富生态知识,生态旅游产品从开发到投入市场一直遵循着保护环境、突出本土特点、表现文化内涵的原则,从包装到实物直接承担了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任务[2]。由此可见,生态旅游产品是生态旅游的主要基础,只有大量对生态旅游产品进行开发,才能更好的满足人类对生态旅游的需求,不断推动生态旅游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二、近年来漾濞核桃开发状况
(一)漾濞核桃产量
随着国家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各地投入大量资金兴办以核桃为主的绿色企业,核桃嫁接苗的市场需求与日俱增。2001年至今核桃加工及深加工获得长足发展,相继成立了核桃仁、核桃休闲食品、核桃乳等一系列的核桃深加工企业,且随着核桃产品需求的日益增加,县内建立了大规模的核桃基地,核桃种植实现规模化,核桃产业链初步形成。尤其是2002年,核桃嫁接苗滞销和偷采滥购核桃枝条得到遏制,是核桃价格的最高时期,核桃产量也大幅度增加。
(二)漾濞核桃资源及分布状况
漾濞核桃经济价值高且产量稳定,是种植面积最广的核桃品种。漾濞县核桃树龄结构是盛果树和衰老树所占比例小,初果树和幼树所占比例大。即盛果树和衰老树少,初果树和幼树多。由于近几年的积极发展,大面积的荒山的开发与利用,使得幼苗的种植数量直线增加。是近几年来漾濞县积极发展核桃产业的结果。
全县核桃种植面积达82万亩,产量2.7万吨,核桃种植面积、产量分别为1979年的14.9倍和17.8倍。全县9个乡镇65个村委会都有核桃种植,种植核桃的村民小组有607个,占全县村民小组的95.4%,种植核桃农户18270户,占全县农户数的84.6%,农民人均有核桃近7亩。核桃收入15万元以上的农户有10户,10―15万元的有34户,5―10万的有120户,1―5万的有12000户以上。核桃已经成为山区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支柱,一些农户率先进入了小康行列。
(三)漾濞核桃开发状况
漾濞县的核桃生产大多是个体作坊的初加工户。漾濞县进行核桃深加工年产值5O万元以上的企业有7家,其中产值最大的是大理漾濞核桃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植物核桃蛋白饮料、核桃乳和核桃油。该公司生产的 “漾宝” 牌核桃乳,荣获国家级2项金奖、1项银奖和1个推荐奖。随着该公司3 O00吨脱脂核桃乳、3 O00吨低脂无糖核桃乳、500吨核桃胶囊的开发投产,2009年产值达1亿元;核桃工艺品加工企业预计到2010年加工铁核桃果500吨以上。工艺品7万件以上。实现产值1千万元以上。漾濞核桃目前主要是以加工核桃仁销售为主。目前,全县核桃初级加工企业已发展到45户,年加工500吨以上的加工企业5户。100-5O0吨的10户,100吨以下的30户。全县年加工干果7000吨以上,其中除加工本县自产的核桃外,还加工来自楚雄、保山、思茅、临沧等地州的,以及来自州内宾川、云龙、永平、巍山等县的核桃。漾濞已成为国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核桃加工贸易集散地。仅核桃仁加工一项,每年就解决了近1万人4个月左右的就I问题,使全县城乡居民劳务收入增加1600多万元。为解决闲散剩余劳力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保持社会安定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苍山西镇下街村328户村民经营核桃加工,占全村农户的57%。该镇上街村有条闻名大理州的农民街,街上74户居民户户从事核桃加工。全县核桃精加工企业6户,初加工企业达55户,年加工、销售核桃7000吨,全县通过核桃加工每年实现产值近亿元,每年解决1万多人近4个月的劳动力就业,全县城乡居民每年可通过核桃初加工获取劳务费4000多万元……”。
三、总结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日趋严峻,人们对生态旅游产品产生了强烈的需求。生态旅游产品在开发过程中,一方面注意旅游资源的环境保护,实现旅游的无污染或低污染策略,努力做到旅游的可持续开发;另外一方面,开发出的旅游产品有助于人的身体健康,又具有旅游纪念意义的功能,可以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因此,发展前景广阔。而云南省漾濞县核桃种植业历史悠久,境内核桃遍布四野,规模宏大,品质优良,是著名的“核桃之乡”。漾濞核桃以其果大、壳薄、仁白、味香和出仁率高而誉满中外,是具有较大开发潜力的生态旅游产品。本文在调查研究和查阅大量的资料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当前漾濞在开发生态旅游产品中所存在的优势与劣势,开发机遇与挑战,对生态旅游产品的品牌的建设提出了初步的设想,对漾濞核桃的开发提出一些可行的策略,为本县开发生态旅游产品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使这种具开发潜力的产品能够在市场上充分发挥其自身的优势,为本县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同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划开发能够使本县的农民真正受益,实现农民脱贫致富的目标,解决好长期困扰农民的“卖难”、“卖亏”问题和利益分配问题,建立起不同程度的产、供、销一体化产业链,打开市场,走上国际化道路。
【参考文献】
[1]张建萍.生态旅游[M].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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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3(b)-0000-00
高中的物理教学内容多是以规律的推导、定理的诠释为主,知识涵盖的内容比较抽象、难懂,相对于初中物理,涉猎的层次更深,内容更加广泛。因此,怎样帮助高中学生,尤其是处于刚刚步入高中阶段的高一学生能在有效学习物理知识的前提下,掌握知识的深层次运用、形成“举一反三”的思考方式,对于高中教师而言,是需要投入更多精力来思考的问题。当前,能够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可以归结于发现式教学。通过一段时期的发现式教学模式在高中教学的推行,我们得到了良好的效果,之于以往采用的接受式教学、“填鸭式”教学,自身固有其局限性,但是也有其实施的现实性。
一、发现式学习与接受式学习的对比
1学生主体性表现不同
众所周知,教学的实质是教师“教”与学生“学”的有效结合。如果二者贯通的不到位、结合的不得体,教学质量就会大打折扣。如何维系二者之间的关系,使课堂质量得到有效的保证,是将衡量的天平倾斜向“教”还是在“学”的一侧增加重量,这是探究性学习与接受式学习在高一物理规律教学应用中的不同表现之一。接受式学习更加重视“教”,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而教师是主动、给予的一方。课堂的舞台上,教师扮演主角,学生饰演配角;教师是舞台上挥洒汗水的表演者、善于辞令的演讲者,而学生是舞台下方的观众,只有纳彩的份,而参与的机会被大大削弱。这种教学导致学生的个性发展受到阻碍,学生各种能力的培养受到约束,是有悖于“因材施教”理念的。但是教师对课堂的掌控却有利于课堂的顺利进行,使授课能在教师的预期范围内进行,课堂任务当堂完成。当接受式在向探究性学习过渡时,接受式学习仍然是必要的,接受式并不是机械的、急促的向探究性学习转变,而是要循序渐进的进行。在探究性学习中,学生扮演的角色分量得以增加,教师不能是课堂的掌控者,课堂成为了学生的课堂,学生在课堂中占据主导作用。这样的课堂使学生参与的空间变大,学习的自由空间变广,自主性得到提高。但是教师需要具备较高的组织能力和有效的管理能力,如果学生只是借助试验获得“玩耍”的兴趣,因为资料中描绘的大千世界而洋洋得意,反之忽略了学习的本质任务,则会得不偿失。因此,要开展探究性学习,教师必须对学生有初步了解:哪些学生操作能力强,哪些学生接受能力、理解能力强,哪些学生学生易于服从老师的安排,而哪些学生又不服从管教,这些对于教师掌握较高的组织能力有很大帮助。
2学生的兴趣和热情表现不同
学生对某一学科富有热情、抱有兴趣是学生学好该学科的基础。莎士比亚说过:“学问必须合乎自己的兴趣,方可得益。”爱伊斯坦也说过“对一切来说,只有热爱才是最好的教师,它远远超过责任感。”没有兴趣、缺乏热爱,学生就会坠入教条、厌烦、乏味的深渊。传统的接受式学习,教师以课本为模板,所谓的“倾囊相授”,实质是将课本知识死板的传授于学生,教学知识仅仅局限于课本,导致多数学生认识不足,理解不深,兴趣不强。但是,教师却在短短的45分钟内完成授课任务,学生即使没有兴趣也在“应试教育”的“督促”下获得高分。这种教学在班级学生较多的时候还是提倡应用的。而发现式学习能够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物理课的兴趣,有利于学生热情度、参与度的提高。在探究性学习中,愈加注重情境的创设,侧重学生情感的培养,重视诱发学生的探究动机。在开展物理规律课程之前,让学生提前准备相关资料或工具,然后在课堂上、由教师进行必要指导的情况下进行展示或演练,尽量创设“物理尽显于生活,物理规律是从生活中走出来的”的情景,使学生身临其境,再通过所感、所悟进行知识的交流,这种不同想法的激烈碰撞会促进学生的突发奇想,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加快学生对物理规律的理解和认识的深化。但是,如果授课面相的是人数较多的学生,而知识掌握不扎实、知识的灵活运用能力较低的学生又有一定数量的时候则不太实用。之于这些学生而言,课程内容都听不懂,兴趣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在每个模块规律教学的初期,知识理解较容易的时候可以采用探究性学习,或是学校根据学生特点进行分班分级,处于同水平的学生可以分情况采用探究性或接受式教学。
3教学多媒体设备的应用程度不同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教育技术为各大中小学带来了诸多福利,教学多媒体设施、设备被广泛配备与各大中小学,教学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材料和准确的数据可以通过各种便利的渠道获得,书本上抽象的知识可以凭借多种媒体、试验器材直观的展现给学生,逼真图像的展示、模拟实验的操作、细心的观察与总结等多元化的研究方法鼓舞了学生在掌握基本的物理规律的基础上,加快了学习技能和学习方法的掌握,有助于课堂效率的提高,这是多媒体设备使用价值得到充分发挥的优越性所在。学生进入高中阶段之后,学业繁重、课程量较大、涉猎范围较广、内容涉及较难、学习的时间较紧,这些不利于保证学习效率的客观因素,在一定情况下可以通过技术方法来弥补。在探究性学习中,教师合理利用多媒体器材、试验室,使学生更加轻松的获得感性认识,再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之间的有效协作的基础上,进行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而接受式学习往往忽略多媒体器材的应用,或是过度依赖多媒体,一节课结束后,学生动手参与的环节被大大剥夺,继而学生没有充分的享受探究的过程,探究的空间变得狭小、探究的力度变得无力。
4教学方法表现不同
由2.1可以进一步得出探究性学习注重学生之间的合作、教师的引导激发功能,课堂的大部分时间都转移到学生的一方,学生的积极性得到大幅度提升。在物理规律教学中,鼓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辅导学生建立科学的学习方法、激励学生端正科学的学习和生活的态度,是全面物理教育开展的重要内容。在接受式学习中,学生往往是死记硬背、硬性理解,尤其是对于物理科目,将大部分的精力投向于“题海战术”,通过大量的做题来获得高分数的突破,然而真正的创新精神和探索精神、将知识融汇于实践的能力并没与培养起来。但是,我们却不能不说学生的忍耐力和抗压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升,尽管没有兴趣,但是多数学生任然选择面对,而且,也不乏学生通过死记硬背成为高分获得者的例子出现。
二、发现式学习的实施途径
以高中阶段为一个基点,从高一开始,物理教学就应循序渐进的实行探究性学习。以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动手实践能力和创造力以及合作精神为目标,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挖掘物理规律和定理,自主总结公式推理思路,形成对物理学习的探究性习惯,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再探索问题的学习规律,这是实施探究性教学模式的原则。具体实施的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要鼓励学生自学,这是发挥学生主体性、主动性的基础。教导学生在每堂课开始之前自主收集相关资料,如果是以实验课的形式开展,可以鼓励学生收集一些简单的试验器具,以便在实验课上可以自由设计实验。
其次,鼓励学生进行探究,物理课的开展更多时候应以小组学习、实验探讨的方式进行。小组之间将收集的资料进行相互传阅,然后将自己观察出的疑问提出来,作相互之间的探讨和意见交流,最后做问题的总结,或通过相互协作做实验的形式探讨物理规律,通过对各种现象、事物所展现的表面来推导物理规律。
再次,理论要与实践相结合,习得的物理规律要学会融入于生活,这样才能将规律深入学生之心,不能将知识“停放”在“象牙塔”内,导致学生学过就忘或学会也不会运用。
最后,对学生进行学习效果的评价。以学生在每堂课的表现为基准,每个模块的学习任务完成后,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分组实验的合作能力、创造性发挥的能力和实践能力进行总体的评价,评价的主体包括学生个人、教师和小组内成员。
例如,在学习牛顿第二定律时,教学方案就可以设定为:教师先做课程内容的介绍,然后引出问题“加速度和作用力以及质量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应该怎样描述?”,让学生带着这样的问题进行实验探究。再以学生分组做实验为主要形式,鼓励学生创设实验、反复斟酌实验的内在原理,指导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探讨问题。再在将问题进行总结归纳,由师生之间有效协作一一解答。最后教师还要指导学生对自己的实验过程,进行评价,并将结论展示出来以利于下一步骤的讨论学习。在这个步骤的进行中,教师可以适当穿插一些课外知识,丰富学生的知识,开拓学生视野。
结语:
物理教学是以学生动手试验、积极思考为特点,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学生创造性、实践性和探究性精神的教学。通过本文的简要分析,发现式与接收式学习在当下的高一物理规律教学中,各有利弊,而发现式更加具有实时性,只有教育者不断完善教育方式,才能使培养人才的教育基地更加名副其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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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丙嗪属于常用典型抗精神病药物,而阿立哌唑则是一种新型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两种药物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阳性和阴性症状均有效[1]。为比较阿立哌唑和氯丙嗪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的疗效,本院将患者进行分组分别予以两种药物治疗,并获得满意效果,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2013年9月~2014年9月本院收治72例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资料,均符合CCMD-3中分裂症的诊断标准[2]。按照数字表法将患者分成两组,每组36例,对照组男女比为17:19,年龄19~59岁,平均(37.3±6.1)岁,病程2个月~10年,平均(5.2±1.6)年;研究组患者男女比为15:21,年龄22~58岁,平均(40.2±8.7)岁,病程5个月~12年,平均(6.7±2.1)年。两组患者基线资料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 两组患者入院后均经清洗期1w,研究组患者予以阿立哌唑(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H20061304,规格5mg*10片),起始剂量为5mg/d,再根据患者病情逐渐加至10~30mg/d;对照组患者予以氯丙嗪(大同市云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H14020185,规格25mg*100片),起始剂量为50mg/d,再逐渐加至300~500mg/d。两组均连续治疗4~12w,期间不合用其他抗精神药物。
1.3判定标准 采用阴性与阳性症状量表(PANSS)在治疗前和治疗12w后测定症状改善情况,总分100,分值与症状程度成反比关系[3]。采用健康调查简表(SF-36量表)比较两组患者治疗生活质量,选取躯体功能、情感功能和精神状况3个项目,每项0~100分,分值与生活质量水平成正比关系[4]。采用TESS副反应量表比较两组不良反应情况,包括嗜睡、视力模糊、便秘和血压下降,不良反应可叠加[5]。
1.4统计学分析 研究数据均用SPSS21.0软件分析,用(x±s)表计量资料,用t进行组间比较;用百分比(%)表计数资料,用?字2进行组间比较,P
2结果
2.1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症状比较 两组患者治疗后阳性症状、阴性症状及精神病理总分均有降低,研究组降低幅度明显大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具统计学意义(P
2.2两组生活质量水平比较 研究组躯体功能、情感功能、精神状况评分均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
2.3两组患者不良反应情况比较 研究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明显少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精神分裂属于常见慢性精神疾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有研究报道:与传统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比较,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改善患者生活质量更有效[6]。本次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研究组患者阳性、阴性症状及精神病理分值均优于对照组,表明阿立哌唑治疗首次精神分裂症疗效较氯丙嗪更为显著。分析原因可能在于,阿立哌唑属于喹啉类衍生物,主要是通过多巴胺的D2部分激动作用提高额叶不足DA功能;通过降低中脑边缘喜用的通路过高的DA功能,降低亢进的DA活性,达到改善患者阴性症状目的,其药理不同于传统抗精神药物氯丙嗪,因此治疗效果更显著[7]。另外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研究组患者生活质量优于对照组,表明阿立哌唑可以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同时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明显少于对照组,表明阿立哌对首次精神分裂症治疗的患者伤害性更小,即安全性更好。分析原因可能在于,氯丙嗪会升高患者的胆固醇、甘油三酯和低密度脂蛋白水平,对患者血脂水平的影响较大,因此不良反应情况较严重[8]。
综上所述,阿立哌唑较氯丙嗪治疗首次精神分裂症效果更显著,可以提高患者认知水平,改善生活质量,其不良反应少即安全性高,值得临床推广。
参考文献:
[1]王伯军,张华,刘严.阿立哌唑都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疗效与社会功能的影响[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3,21(10):1450-1452.
[2]熊建文,杨远坚,周朝雄.阿立哌唑与氯丙嗪对慢性精神分裂症认知功能的影响[J].中国实用医药,2013,8(31):31-33.
[3]阿立哌唑与氯丙嗪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安全性系统评价[J].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2012,28(9):682-684.
[4]杨淑珍.阿立哌唑与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临床疗效观察[J].河北医学,2013,19(9):1348-1351.
[5]刘倩倩,李亚飞,朱祥路,等.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使用阿立哌唑够血清1L-2、1L-4水平变化的探讨[J].贵州医学,2014,38(2):9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