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09 09: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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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篇(1)

近些年水灾旱灾常有发生,而水利投资建设长期滞后,已经引起了国家和各地方的关注。水利投资建设是下一轮快速增长的基建领域,"十二五"期间的水利基建投资预计高达9797亿元。面对"十二五"水利黄金期投资额近万亿的机遇,水利水电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工程合同,做到管理依法,运作有序,有利于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效益三大控制,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按期完成为水利工程达到预期目标,按时完成施工建设保驾护航。

一、目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市场行为不够规范,施工合同管理形同虚设

我国管理体制的变革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起到了规范化的作用。水利工程项目一定要用招投标的方式,不过目前的招投标过程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发包人故意以不合理的条件降低中标价格,而承包人为了企业利益和生存接收发包人的低价条件;还有承包人为了中标而刻意串通另外的承包人提高中标价,又或者承包人中途退出投标,给发包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以上都属于扰乱建设市场经济秩序的不规范行为,这些行为导致发包人不能成功招投标,同时也使得有实力的建筑公司和相应管理能力的承包人不能中标,施工项目不能顺利进行,工程质量也难以保证。

2.水利工程合同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水利工程的合同条款缺乏约束力度,在水利工程的招投制度比较简单,对重要环节没有重视,导致合同在签约和履行过程中出现许多的问题隐患。合同双方没有规范的合同范本,有的也会因为经验的不足导致对工程的分析和研究不深入,合同没有预见性,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又需要双方再次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添了不少的麻烦。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同时也拖长了也工期。

3.合同双方不按合同办事,影响工程的顺利实施

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有些发包方没有按照合同上的要求,该提供的资源条件没有及时提供,甚至的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按时开工或实施过程中进行缓慢,有时因为前期工作还没准备没好就急急忙忙开工,导致工程问题不断,项目工期也被迟迟拖延。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是能力与数量、设备的型号与数量、交工时间等与合同内容不一致。尤其是投标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与标书上的内容不相符,合同中的承诺不能一一兑现,工程项目根本不能顺利施工。

4.违法转包等现象

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承包者不可以将其承包到手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或者是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解体以后以分包的形式转包给第三人。同时也禁止承包者将其工程承包给一些没有建设资格的非法单位。禁止分包工程的单位再将其工程进行分包。在我们的实际施工过程,非法转让承包的现象依然存在,而且愈演愈烈。这就会造成在履行合同上的困难,很难保证工程的质量,出现一些债务上的纠纷,导致工期受到影响。

二、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策略分析

1.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为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起到了规范的作用,各个行业也根据相关法律制定了许多条例。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以防出现不必要的扯皮和纠纷,对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做出缜密的考虑,尽量完善合同管理,按程序签订合同,建立合同审查制度,保证合同文本的合法、合规、完备、详尽和准确无误,降低因没有合同或合同本身的问题导致的争议和经济损失。

2.实施施工合同审查制,严格审查企业资质

确保施工合同得到顺利履行,就必须进实行工合同审查制度,施工合同审查主要检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和法规,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审查、信誉程度、经济状况,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通过合同审查确保招标公司的队合同履行的能力。

3.加强工程索赔的管理,使索赔规范化

合同法和我国法律都给受损者索赔的权利,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一个再分配。索赔是承包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弥补损失的重要手段。水利工程进入施工阶段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时常进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和搜集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进度,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修改、现场停工等事件的发生,及时妥善处理好索赔事件,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4.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繁多,涉及到很多的法律法规问题,大的工程要履行较长时间,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文字信息资料,它真实的反应了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应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使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的规范;通过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正确的评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今后的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做铺垫,提高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水利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结语

我国现代水利行业正在高速发展,管理体制也逐步完善,现代建筑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管理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只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新的挑战和机遇都摆在我们的面前,我们只有更加注重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跟上时代的步伐,和世界一流技术接轨。把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好,才能为企业带来更大经济效益,为社会做贡献。

参考文献:

[1]徐燕.浅论水利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0 (01).

[2]任玉振,艾明明.浅析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J].东北水利水电,2010 (04).

篇(2)

水利工程投资大、战线长、施工队伍多、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越来越得到重视,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它作为其他管理工作的指南,对整个工程建设的实施起总控制与总保证的作用,可以说,一个工程项目建设起始于合同管理,也终结于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就是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签定的合同。合同管理是指水利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金融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顺利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2、合同管理的作用

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3、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1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三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如工程招标不够规范,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由于“僧多粥少”等一些客观原因,迫使承包人不合理压价,造成低价中标后实施困难,工程质量、工期很难得到有效保证,不得不想方设法的追加投资,给项目实施带来麻烦,也给合同管理造成困难。有的工程发包时合同条款不合理,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3.2施工合同管理脱离了工程投标管理

投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是有内部联系的。但是,施工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的时候“技术标”、“商务标”所属的部门通常是施工单位的开发部门,但由于施工单位每年给开发部门下达的开发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开发部门的年终奖金直接挂钩,导致开发部门片面追求工程的中标率,而对于工程中标之后是否能给企业带来效益不加考虑,甚至出现低价中标的情况。当投标中标,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中标的承包单位签订完施工合同,这个合同便以文件的形式转发给工程项目经理部开始具体实施,对于施工合同以及相关的技术交底,通常没有实际性的行动,只是流于一种形式,施工单位不去跟踪施工合同的进行情况,而且签完之后就放进柜子,导致合同管理和投标管理严重脱节。

3.3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严重

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严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的承包人把所承包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转包给第三方或把所承包工程分解成多个小工程分别转包个多人;有的承包人把所承包工程转给不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个人;有的分包单位把所分包的工程再分包,进行层层转包、分包;还有的把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转包给第三方等,这都是我国有关合同法中明令禁止的现象,但在实际过程中大有存在,导致合同的履行力度的缺失,工程质量严重不达标,施工各方相互推卸责任,导致工期被延长或无限的延长。

4、对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4.1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的目标制度

保证工程质量、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建立一个明确的管理目标体制是合同管理目前亟需的。管理目标的建设可以划分为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来进行。同时,创立一个施工合同的管理评价体系,从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好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其管理水平。

4.2加强对合同的检查与审计,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的签定条件及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技术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手续是否完备等进行严格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认真进行分析,及时纠正。对工程价款支付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转包及违法分包现象存在进行审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

4.3正确选择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是为建设单位服务的,它代表着发包方对承包方进行监督,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能做到科学、独立、公平,对工程出现的问题应能及时责令施工方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实施有预见性,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4.4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素质高,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遵守合同。

4.5做好施工合同管理的总结工作

因为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使得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比较主要在经验方面,所以只有不断的总结,对合同的整个过程进行记录,内容应是产生的问题和解决的措办法,对类似的合同进行归类并形成文档,以供以后进行学习和交流,这有利于提高员工和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徐燕.浅论水利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0,(01).

篇(3)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中国加入 WTO,建筑业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已成为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管理的成功已成为施工企业是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前提和保证,严格履行合同有关的管理为基础的审查,努力规范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市场,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履行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一、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招标管理环节有待完善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不断开展和深化,与之相适应的建设市场已日趋规范,然而,由于水利施工合同中存在着双方利益的划分问题,使得施工合同中出现较为严格和苛刻的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填了额外负担,更有甚者出现直接压低中标价格的现象。不规范的合同招标管理导致承包人承受了很大的经济压力和损失。基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自身生存压力,有些承包商为了能够承包到工程项目,对于不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接受;甚至有些承包商为了提高工程的中标率,进行联合投标,恶意抬高中标价,引发了众多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使一些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商却不能中标,最终影响到整体的工程质量,使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陷入被动的局势。

2、 水利工程合同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水利工程的合同条款的约束力度不强,在水利工程的招投标阶段,有的招投标制作的非常简单,缺乏对于重要环节的约束和规范条款,使合同在签约和履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弊端。双方没有规范的合同范本,或者由于经验的缺失导致对于工程的分析和研究不到位,对于合同的预见性差,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进行二次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麻烦。此外,有些工程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合法的转包与分包行为,这种非法的转包或者分包行为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了重重困难,使得工程质量不能得到保证,对于一些纠纷等问题,需要进行协商调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期。

3、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缺乏健全的信用制度,延误工程的实施

在水利工程施工环节中,当一方对于应该提供的信息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无法提供时,会给合同造成影响,致使水利工程无法正常实施。施工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使得工程难以顺利开展,施工进度缓慢,造成工期的延误和拖延。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缺乏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有些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中的人员数量和资质、设备配套建设、施工工期等与合同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实际情况与标书的差异导致标书中约定的承诺无法兑现,因而使得工程不能按照约定的工期进行。对于紧急的水利工程等,工程的延期会给防汛和抢险工作带来恶劣影响,造成严重的财产和安全损失。

二、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 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随着我国法制治国策略的不断实行,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尤其是对于合同法的颁布施行,对于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化。对合同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各行各业合同相关行为需要依据法律进行规范,同时,合同管理条例的制定必须在法律约定范围内制定。对于合同签订人员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增强法律意识,对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仔细解读,对工程质量要求、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时间地点等内容进行释疑,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2、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核心,也是订立合同的目的。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因具有投资大、工期长、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度大、地质情况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往往会由于自然环境、地质情况的改变而引发设计变更,以及由于业主的原因而引起项目或者工程量的增加和减少,此外,国家逐渐加大了对相关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等,都将会给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工期风险、安全风险、成本风险、审计风险等。为此,要求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能管理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向地集思广义,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开展风险管理活动,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去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重大问题,化解、缓解、转移、规避以上风险。

3、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管理系统

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 合同标的日趋庞大, 涉及合同内容、条款日益复杂, 传统的合同管理手段和方法, 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大、中型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的要求。借助于微机信息管理系统来管理合同, 是必然趋势, 且颇有成效。

4、 加强合同执行跟踪检查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应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规范化,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5、 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各工程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进行质量监督,并负责处理合同范围内的质量监督、报量审核、进度控制、工程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应采取行政手段或通过协商作出决定,以保证总进度的顺利实施。在合同管理的制度和手段上,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施工单位协调会,解决有关工期、质量和合同执行情况等事宜,同时在必要时发出合同执行通报、备忘录等,督促承包商认真履行合同。通过经济手段或借助行政手段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维护合同严肃性的同时,还要实事求是地处理合同变更。

6、结合现代管理理念,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

水利工程项目经理拿到水利工程合同后,首先,应当对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如工程图纸、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等)进行仔细查阅,并能根据合同中的各项要求确定施工范围,做好全体人员项目交底工作,明确全体人员在工作中的责任。其次,要对水利工程合同进行工作细解,确定合同的各项具体管理工作,比如对于工程量的计算,对于合同中信息反馈,合同相关文件的分析与研究等工作。最后就是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合同管理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加强相关人员的沟通,确保合同管理的顺利进行。

7、恰当处理合同双方关系,确保合同管理有效进行

水利工程合同双方处于一个平等地位,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双方关系的好坏直接决定项目效益的高低,正确恰当处理合同双方关系,不仅能够促进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进行,更有助于企业本地业务的拓展。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搞好公关工作,有利于诚信的增加,维护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合法权益,保证合同管理工作有效进行。

综上所述,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工作, 要想把水利建设工程做好, 必须把相关的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好, 只有把这些合同管理好, 才能达到建设好, 更好地发挥工程的效益。

参考文献:

[1] 陈玉珍.试析水利工程施工中有效进行合同管理[J]. 水利建设与管理. 2013(02)

[2] 苗玲玲.水利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及控制策略探究[J]. 河南科技. 2012(24)

[3] 赵波.关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探讨[J]. 科技创新导报. 2011(32)

[4] 赵志青,等. 加强合同管理,增强索赔意识,提高经济效益[J]. 科学之友, 2011( 9) .

[5] 刘亚丽,杨勇. 浅谈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0( 27) .

[6] 陈慧超.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J]. 施工技术,2010, 39( 1) .

篇(4)

中图分类号 TU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42-0189-01

1水利工程施工合同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是甲方和乙方为完成待建的水利工程,所以在合同中要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关系。在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当事人是甲方和乙方,可以说,甲乙方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甲乙方要想签订工程的合同,都必须是独立的法人。都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在合同的范围内进行水利工程的施工时,对甲方有一定的要求,其必须具备协调组织的能力;乙方必须在获得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施工执照和认定的相关资质等级才能履行合同。

目前,在我国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实行的是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其实,项目经理并不是施工合同签订人)。而执行施工合同的工程师是指监理机构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指定的甲方驻工地的代表,他们具体的身份和职责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而言:施工合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进行施工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而在市场经济中施工行为的主要依据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施工合同。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建立较强的合同意识,掌握施工合同的内容,依据施工合同管理施工行为。

2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的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单位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本行业的规章制度,采取必要的手段,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各方进行领导、指挥、调节及控制,目的是保护施工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施工当中出现的纠纷,制止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施工合同能够按照正常的顺序实施。

施工合同管理,既包括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也包括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可将这些管理划分为以下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合同的管理;第二层次则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及监理单位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合同的管理侧重于宏观的管理,而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则是具体的管理,也是合同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体现在施工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的全过程中。

3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阶段存着的问题。虽然现在水利工程的建设市场相比较以前规范化程度提高,但因为甲乙方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导致在某些合同上,例如有的工程在招投标阶段,利用现在是卖方市场的情况,在招标的文件中对投标人提出相对苛刻的条件,迫使投标人压低报价,给投标人增加成本,使投标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为了能够承包到工程,为了自身的生存和企业的发展,大多数投标人即使面对相对苛刻的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

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现在又出现了另一种不良的现象,部分投标人为提高中标率,在暗地里互相串通,明的是联合投标,其实属于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这样导致一些规范的,实力强的企业由于正常施工需要的报价相对较高,结果不能中标。后果是施工现场混乱,层层分包,转包,工程的质量不能保证,项目不能按照计划正常完工,给企业造成巨大的伤害。

2)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论是包清工还是施工方包工包料,只要有一方应该提供的材料未能按时提供,或者由于某些原因市场缺货,都会造成工程不能按照进度施工,延误工期,特别是对一些小型的农田水利工项目,由于在项目论证阶段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导致在施工阶段施工缓慢,造成工程延误。

部分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材料,设备等都与合同的内容不同。在合同中签订的条款不能执行,对项目不能顺利的实施。另外一些防洪工程,由于工期非常短,时效性特别强,如果不能按时完工,会对当地的防汛救灾造成非常大的被动,导致出现很大的损失。

3)合同的条文内容不完备。虽然招投标法颁布了多年,但是在一些地方,工程的招投标仍然不够规范,有的工程,其招投标的形式相当的简单。甚至甲乙方不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私下制定的合同。有时由于施工和管理的经验不足,合同的可预见性较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很多的问题,导致双方需要经常的进行协商,进行变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4)施工中存在违法的转包和分包。在合同法中严格禁止乙方其不得将承包的全部水利工程都转包给其他施工队伍或将其分解后再以分包的形式将其转包给其他的施工队伍。禁止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但在水利工程具体的施工过程中,仍然大量的存在层层转包或分包的现象,最终会导致合同很难履行,施工进度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较差,而且经常会出现一些经济上的纠纷,需要通过法院解决,给各方造成了非常大的麻烦。

4水利工程合同管理问题的解决方法

1)合同的管理要依照国家法律进行。近些年,我国在建筑施工领域颁布了多部法律,规范了施工市场,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对招投标及合同管理进行了具体的指导,水利工程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合同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内容,比如质量,进度,成本,责任,风险等条文,应该进行明确具体的解释。

2)必须使用国家的示范合同文本。 “三制”改革后,经过近几年的实行,水利工程施工市场,已经有了国家的正式的示范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可以明确甲乙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在具体条款上出现歧义,增强了合同的严密性,因此必须推广使用。

3)严格审查招标阶段企业的资质。在工程招标时,要对施工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状况、设备条件、以前的工程施工经验等,目的都是保证施工企业能够完成任务。

4)对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方面的培训。在水利工程施工的过程中, 合同的管理必须选派专业的人员,因为水利工程一般都是大型工程,工期长,造价高,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必须由工作经验丰富、专业知识强,懂经济、管理,爱岗敬业的人员负责。一般要对相关工程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在施工合同的履行当中,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

5)规范的监理是合同管理的有力保障。联系施工合同各方的纽带是监理,所以说监理在合同的执行当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高水平的监理能够在工作中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能够较好的预见工程可能出现的问题,给施工中的各方创造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目的确保水利工程项目能够顺利完成。

5结束语

近些年,虽然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合同的各方都能基本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得到比以前更大的重视。但是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本文结合实际情况,对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篇(5)

中图分类号:TV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1(c)-0153-02

1 水利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水利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各参与方,包括发包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依据合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等,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违约行为,保障合同按约定履行实现合同目标的一系列活动。既包括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合同进行宏观管理,也包括合同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微观管理。

2 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贯穿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作为其他管理工作的指南,对整个工程建设的实施起总控与总保证的作用。

3 合同管理的特点

3.1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持续时间长

合同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合同的履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因此,合同管理必然在项目生命周期内长时间连续地、不问断地进行,它不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所以一般至少1~2年,长的可达5年或更长的时间。

3.2 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

由于工程项目规模大,合同价格高,合同管理对经济效益影响很大。据统计,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成功和失误对经济效益产生的影响之差能达工程造价的20%。

3.3 合同管理必须实行动态管理

由于合同的形成和履行是一个逐步磨合的过程.特别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内外的于扰事件多,合同变更也较多,合同实施必须按变化了的情况不断地调整,这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控制和合同变更管理显得极为重要。

3.4 合同管理影响因素多,风险大

由于现代工程项目的复杂性,使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合同条件越来越复杂、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定义异常复杂、合同实施过程愈加复杂,要完整地履行一个合同,必须完成几百个甚至几千个相关的合同事件。另外,工程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合同管理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大,并且许多因素难以预测,不能控制,都会妨碍合同的正常实施,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影响合同管理的因素既存在于项日本身的微观环境,也存在于项目的外部宏观环境;既涉及到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往往也牵扯到第三方。这样大量、复杂的因素的存在,使合同管理极为复杂、繁琐,也充满风险。在合同形成和执行过程中,合同风险管理至为重要。

4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加大对水利基础建设的投入,水利工程建设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呈现出了不少的问题及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 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许多工程在招投标中,委托没有资质或低资质的单位招投标,从而使低资质或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部分工程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同体”问题严重,主要表现在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互隶属同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中监理单位归属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管理。

监理队伍不足,素质较低,部分人员无证上岗;监理工作不到位,比较突出的是作假账。不该签单的签单,应该核实的不去核实。部分工程项目设计前期工作不充分,设计人员设计水平低,不能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设计因素考虑不到位,设计质量不高,设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

4.2 合同一方的承诺不能兑现,造成工程无法顺利实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一些应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抢险的被动,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3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订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4.4 有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给合同管理带来麻烦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 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5.1 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在工程承包施工中,没有风险的合同是绝对没有的,水利水电施工工程更为甚之。过去,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由于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而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给企业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为此,必须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5.2 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合同一旦正式签订,双方就要全面地、实际地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这不仅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也是当事人双方全面地、实际履行合同中的约定的义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商应正确地全面履行义务,关键是要认真组织实施。

水利工程涉及勘测设计、工程建设、咨询等方方面面,合同种类繁多数量较大,建立合理清晰的合同管理台账尤为重要。由计划合同处建立以合同编号为核心的管理台账,通过台账可以随时掌握某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还可以时时掌握整个工程概算执行情况,为工程控制提供实时资料。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5.3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一切管理工作的实施是以人为本的,施工合同管理没有合同管理人员和全员的参与、主动配合就无从谈起,合同管理人员能动性的发挥和素质的高低极大地制约着合同管理的绩效。如何将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降低企业成本,使企业利益最大化,是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重要课题。过去一部分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低,缺乏必要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管理知识、技术水平未达到应有的要求,是制约合同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加之企业对项目合同管理重视不够,致使项目合同管理处于低水平状态。为此,首先要求项目经理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他不但应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领导素质、身体素质,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实践经验,要高度重视、熟悉、了解合同条款和执行情况,要能够把握索赔时机。其次,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合同管理体系,从投标报价开始、直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对项目进行预测、计划、分析、核算和控制,建成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一整套网络体系,进行全过程管理。

5.4 选择好的监理队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证

监理工程师是联系建设方和承包方的重要纽带,在合同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能够公平、诚信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工程项目实施有较好的预见性,给工程建设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 韦志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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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1.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履约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在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之前,都必须通过签订一系列承包合同来完成接下来的具体施工过程。施工合同是通过对承包内容、工作、工期、质量标准、范围和承包对象等合同条款的制定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对象可以在承包合同环境下调控项目施工的运行过程和状态。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内部的职能和权力,使其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所以,在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是整个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整个项目能否预期完成和按规划交工的关键所在。

2.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为约束业主和承包方权利与义务能否得到有效实施的重要依据,对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是整个项目建设之前的法律凭证和保障。

2.1保证施工合同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有效可实行的合同。在项目施工之前,承包人和被承包人双方都必须通过签订施工合同来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而施工合同在这个过程中则起到了促使的作用,使双方都达到了一个平等互利的状态,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展开。

2.2有利于合同的双发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相互监督,确保工程按质按量进行,保证合同顺利实施。在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中,双方可形成一个互相监督互相提醒的局面,建立双向的责任心,确保工程达到满足的要求。

2.3依法规定了合同双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合同签订人双方而言,权利与义务必须是相统一的,只有做到二者统一,相互制约与平衡,双方才能严格执行施工合同。

2.4调动了合同双方的积极性。首先通过施工合同的签订,增强了双方按要求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了建设者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都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维护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3.当前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近些年来,尽管市场建设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但是有关部门对水利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仍有忽视,导致一些问题频繁出现。下面列出了一些主要问题的存在及产生原因。

3.1建设管理制度不完善,施工合同管理无法实行

随着市场建设管理体制的不断健全,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经在逐步规范化,但是仍有一些发包人和承包人滥用自身权利破坏市场的行为规范。如发包人故意压低中标水利工程的价格,承包人有意抬高工程价钱,造成双方的不正当竞争,给建设管理市场带来不少负面影响,甚至对水利工程项目得不到实施,质量得不到保证,施工合同得不到很好的实施管理,给整个社会经济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3.2施工项目合同签订不够严谨,对双方没有约束性

首先表现在水利功程项目的招标、投标不够规范,过程太过简单无法构成合同签订的条件。其次合同内容不够严谨和全面,双方没有使用正确的合同范本,给合同的签订带来额外的麻烦,而对一些没有经验的承包商来说,不规范的合同致使施工过程漏洞百出而找不到有效合法的解决方法。这样一来,合同的预见性和法律性就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合同签订的双方都没有约束性,水利功程也不可能顺利进行和完成。

3.3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现象,给合同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当前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违法转包或是分包行为,这是违背合同管理条例的,给合同管理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根据我国的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能将所承包工程转包或是分包给第三者,否则就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水利功臣实际的建设里,这些现象依然存在,而且屡见不鲜,给合同管理造成诸多麻烦,致使工程质量下降,工期拖延,债务出现问题,管理体制崩溃。

3.4合同签订的双方无法积极配合,导致工程无法开展

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些发包方没有及时的提供必需的资源条件,或者是根本无法提供,造成了工程项目的拖延,公款的拖欠,工期的延长。有的承包方和发包方没有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导致工程进展缓慢,工期被动的拖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有的承包方甚至没有按照合同要求给出工程所需设备,实际工程内容和合同签订内容不相符,这些都使水利工程项目陷入困境,无法正常进行。

4.如何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在水利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出现问题的时候,当前第一要义就是找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大力抓紧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做好各方面的调和工作,确保水利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正常实施。

4.1增强合同签订双方的管理意识,形成主动自觉履行合同内容的局面

要想真正增强合同签订双方的管理意识,就必须要求他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管理知识和充足的管理经验,在施工前、施工时和施工后都做好各项管理工作,才能有理由、有依据的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从被动的接受管理向主动自觉履行合同管理转变的状态。

4.2加强合同签订双方的法律观念,依法进行施工合同管理

我国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日益完善,尤其是一些大型法规的颁布,对各行业的要求提出了具体的约束和管制措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条例。只有不断地加强合同签订人的法律观念,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进行施工合同的管理,才会使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一些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4.3建立和健全专门合同管理组织,让合同管理系统化和专业化

在合同管理方面,必须建立专门的管理组织,形成一个系统的专业的覆盖面广阔的管理组织机构,给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提供基本的保障。在处理水利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问题时就要求要建立一个专业的管理组织去处理可能发生的和正在发生的诸多问题。

4.4坚持严格的项目施工合同审查制度,提高施工合同管理的规格

能否严格坚持项目的施工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顺利履行的前提条件与必要保证。建设的水利工程项目是否可以签订合同、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是否具备完善的合同手续,这些都对合同管理的审查制度提出了严格要求,确保后续工作正常开展。

4.5做好施工合同管理的后期工作,对合同管理效果进行评价考核

在做水利工程项目的时候,对施工管理工作的要求较高,需要专业的管理人员具备充足的工作经验。这时候,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能够公平的、诚信的处理好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他对项目施工具有很高的预见性,创造了一个宽松的优良的水利工程施工环境,确保了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正常实施。

5.总结

随着建筑业和建设管理市场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和深化,水利工程项目依然是当前建筑业市场应该关注的焦点问题,因为这关注着民生问题,关心着人民生产生活所需的水源问题。在高校准高质量完成水利工程项目的前提下,做好其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才能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正常秩序,水利工程项目才能真正造福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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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产业政策》,根据作用和受益范围,中小型水利工程多系地方项目。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近期的新建项目及加固改造项目的施工条件越来越差。工程建设地点多数位于山大沟深的中小河流上,距离干线公路和城镇相对较远,部分现场甚至无公路相通或仅有简陋的乡村道路,使工程建材和设备等的运输难度和成本增加。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地点大多距电网较远,或受输配电容量、电压等级的影响,难以满足施工用电需求,常要增容配电或自发电以满足施工用电。受建设地点自然资源的制约,工程建设地的地方建材,例如:砂砾料、石料等的储量、质量及力学性质,往往难于满足工程需求,有的现场还存在施工场地狭窄、施工导流困难、自然地质灾害等工程问题。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条件的先天不足,不仅会降低工程的投资效益,而且会影响建设各方履行合同的能力。

b.前期工作条件。

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多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受投入经费的制约,前期工作的深度往往受到限制,精度难于达标。主要反映在:?工程区域测绘方面,平面控制测量范围不足,高程控制测量精度不够;?对工程地质勘察重视不够,勘探工作量不足,勘探质量不高,有的小型水利工程不做地质勘察,或只进行一些地表踏勘。由于对工程建设区域地质构造、岩体与围岩稳定,坝基与坝肩渗漏变形,河床覆盖层的分布与结构,库区水文地质条件等问题不清不明,往往会给工程建设留下隐患;由于测绘和地勘成果精度不够,工程设计也难以达到相应的深度,尤其是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深度难以满足施工要求,造成工程施工中变更增多,工程量计量变化较大;由于有些工程概预算中定额项目划分较粗或不准确,工作内容有遗漏或工序条件考虑不周,使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增加了合同的执行难度。

c.建设各方的条件。

属地方项目的中小型公益性水利项目,均由地方政府或地方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项目法人,除险加固、续建配套、改扩建项目,原则上由原管理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受工程规模和客观条件的制约,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机构,难以配齐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员。项目法人除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外,其主要精力是筹集建设资金。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多数由国家补助、地方配套、受益乡村自筹等部分组成,资金按期、足额到位的程度较差,是制约正常履约的主要问题之一。中小型工程规模小,工程量不大,中标的施工单位相对资质较低。常常会发生开工进场的人员和设备与投标文件和合同文本的承诺有一定差距的问题,尤其是主要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重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到位较差,有的会出现“一流单位中标,二流单位进场,农民工队伍施工”的现象。中小工程的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相对较少,专业单一,缺少能对整个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的监理人员。建设各方综合素质的差距,会造成合同中成本、价格支付和责任的变化,直接影响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义务和损益。

2施工合同条件

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时,均遵照或参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书》,并根据文本规定,全文引用“通用合同条款”,对“专用合同条款”根据工程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受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规模、资金筹措及施工条件等因素制约,其工程建设的管理程序难以规范和完善,在招标投标和合同订立阶段,建设监理单位的介入程度不一,并且,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涉及面广泛而且复杂,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或签约时的不同心态,常常会造成在对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一添二改三增加时发生缺陷和疏漏,加之在工程进入施工阶段,难免会遇到市场环境条件、法律、条例以及工程业主意愿的变化,会涉及到合同条款中未明确的问题。在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合同订立和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中,往往会存在以下几点缺陷和不足。

a.合同条款的不完整性。

在招标投标和合同订立过程中,中小型水利工程受业主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能力和某些客观因素的局限,以及承包商对施工现场条件和环境认识程度的影响,往往会注重合同价格和工程量,而忽视一些隐性的因素。例如:施工中,因地勘不明或地层发生变化,引起基础或岸坡的开挖深度、宽度、坡比、工程量发生变化,导致原定的施工方法或工序发生更改与变动,相应原制定的施工工艺与配置的劳动力计划,施工设备的种类、数量及容量等也随之发生变化,而影响到工程计量、工程单价、工程工期等合同内容。这些问题往往在合同条款中未说明或未列入。

b.合同条件的不合理性。

按照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不允许业主强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工程或垫资施工。中小型水利工程常因建设资金不能按期和足额到位,在订立施工协议时,业主会变相要求施工单位在完成一定投资额后,才开始支付后期完成的工程款,有的业主会把解决施工区域内有关乡、村的通水、通电等问题作为施工单位的中标或合同条件。诸如此类问题,都会增加工程成本,均属不合理或不合法的合同条件。

c.合同内容的不确定性。

在工程招标投标中,为保证工程质量,在当地材料的采购中,业主常常会指定采购地点或厂家,并按现行的市场价格计入标底或与承包商确定价格。但因业主与指定的供货商(材料产地)无供货协议,而在合同内容上又没有确定在材料价格随市场的变动中,工程计价将怎样调整,由谁承担。这类情况,都是不确定的合同内容。

d.合同责任的不明确性。

中小型水利工程受诸多因素的制约,施工图设计阶段,对施工临时设施、施工方法及施工方案等,常常考虑欠缺或不周。承包商进场施工后,在施工区域内因施工需求,需增加一些临时道路、施工排水设施等。还会遇到开采当地建材时,因表层覆盖物的剥离而增加工作量等诸类问题。业主往往认为这些应是承包商的责任,而承包商则认为这些应属新增加的工程项目,而在合同条款中又没有明确双方的责任。施工中在劳务、质量、进度、安全、计量和支付诸方面会遇到施工合同中未涉及与未列入的问题,这些都需要在合同管理中不断补充和完善。

3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的要求。鉴于水利工程受水文、气象、地质、建材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及工程本身复杂程度的影响,任何工程的施工合同都不可能完全涵盖施工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故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量大面广,矛盾重重,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解释的异议,对合同责任的争议是客观存在和不可避免的。监理人员对合同管理必须坚持公正、独立、公平的原则,对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必须有合理合法的依据。

a.以施工合同为依据。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工程建设、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共同规定和保障。工程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实施工程监理,帮助业主管理好工程项目。但是,监理单位也是独立的法人,监理人员在执业中,应遵照合同约定的责任,公正、独立、自主地管理施工合同。凡在合同约定范围之内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等都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评判。在进行评判中,必须考虑合同全部文件和图纸的相互关系,注重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对于合同条款中未涉及或未列入的问题,要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共同商议,补充或增加新的合同条款,并按其约定分担责任。

b.以水利基本建设管理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依据。

遵守和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基本建设管理法规,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法律义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强制性规定,是从技术上保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在工程建设中,业主和承包商有关工程建设的一切经济活动,施工技术方案、工程质量及工程安全等工程建设活动,都必须在工程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允许的范围之内。凡合同条款中有与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相违背的,都必须进行修改和完善,必须符合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c.以规范、规程、定额为依据。

由国家各部委与地方政府各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规程及定额是进行工程建设活动的技术依据,是控制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准则,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标准。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合同条款内容或施工中涉及的工程材料与设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文明施工、计量与支付、价格调整等一切工程活动都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工程预算与结算、工程变更单价的确定等都必须参照相关定额。有关工程质量的取样、检测、评定都必须符合规范、规程的要求。

d.以法定质检单位检测或率定的成果与结论为依据。

施工合同管理中有关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土性指标、结构强度等方面的测量、检测、试验或度量的判定结论,都应以法定质检单位出具的检测与率定的成果为依据。因为法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经省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业主与承包商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原检测单位或具有仲裁资格的检测单位申请复检,复检检测报告为最终检测结论。

4协调合同异议的思路与途径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在施工合同的执行中发生异议和争议属合同管理的正常范畴。协调异议、解决争议是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合法权益、保障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手段。每一项施工合同条款都直接关系着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义务和损益,除业主和承包商自身的失误外,在业主和承包商经济利益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因客观因素形成的异议,一般能通过调解得到解决。鉴于监理人员受聘于业主,在协调合同异议时,必须注重自身的公正性、独立性和权威性。监理人员要以合同条款为根本,开拓思路,调查研究,公平、客观地协调合同异议,保障工程建设活动的正常进行。

a.强化合同意识,遵循诚实信用。

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良好的合同意识,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是合同能够顺利执行的基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守信合同承诺,自觉承担应负责任,是合同能够按期履约的保证。工程施工与合同执行的全过程中,监理人员都必须注重不断地强化业主和承包商的合同意识,增强其诚实信用的履约理念,促进合同双方相互信任,以利于减少和节制合同异议的产生与形成,协调和解决合同异议,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b.恪守授权范围,及时主动协商。

监理人员依据业主的《监理委托协议书》进行工程合同的解释和管理。在进行工程合同异议调解时,必须恪守业主的授权范围,无权改变合同的内容。对业主与承包商因合同条款产生的不同解释意见和分歧,要深入了解,弄明原因,认真对照合同条款作出合理、正确的判断,及时、主动地与业主和承包商分别商议,进行解释和沟通,以促进彼此理解。在认识统一后,进行面对面的协商,以取得一致意见,合理分担各自责任。

c.坚持合同条款,严守建设标准。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异议都与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但不管分歧有多大,其目的是共同的,业主付出一定代价获得满意的工程,承包商通过完成工程任务得到合理的利润,共同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完成项目建设。因此,异议的统一目标和评判标准就是达到工程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进度期限、符合资金支付规定。故一切异议和分歧均应在有利于完成工程任务的大原则前提下,友好地予以解决。

d.合理分担风险,保障利益均衡。

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社会条件复杂多变,影响因素众多,合同双方当事人都面临着很多在招标、投标时难以或不可能完全确定的问题。这些问题即风险,除施工合同中已明确的责任外,对于合同条款中未涉及到的一般风险,监理人员应协调双方,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在进行风险分配时,应考虑业主在合同各方关系中的固有地位和主导作用,注重承包商在经济上与心理上的承受能力,在不损害承包商基本利益的条件下,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合理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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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1、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工程施工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为确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在施工过程中,一切施工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在合同的约束和规范下,各方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进行有效的合作,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但在工程项目中普遍存在承包商往往重合同的签订过程,轻签订合同后的管理,导致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出现了不少常见问题。

1.1合同条文不够完善,难以对合同双方的进行有效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1.2 “口头协议”、“私下合同”屡禁不止

在水利水电工程小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存在有正式合同与私下协议并存的现象。正式合同依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应付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是按照合同补充条款形式或口头协定执行,此类条款常常是私下合同,秘而不宣,它起到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的微妙作用,这样把通过招标投标产生的部分或全部合同条款。这种协议通常表现在工程进度不合理压缩,变更工程设计,材料、设备的替换等方面。另外,施工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后,不严格按合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造成施工合同管理不规范,最终给国家和企业自身都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

1.3 施工合同管理与工程投标管理脱节

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然而在实际中,存在一种情况是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文件中“商务标”、“技术标”的部门一般是施工企业的开发部门,而往往施工企业每年给开发部门下达开发任务指标,指标的完成情况直接影响着开发部门的年终奖金,通常情况下开发部门只是片面追究中标率,不考虑此工程中标后是否对企业有效益和利润,甚至是低价中标。一旦投标中标,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发给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施工合同和相关的技术交底往往只流于形式,对施工合同不进行有效跟踪,长期将施工合同锁进柜子,打入“冷宫”,最终使得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另外一种情况项目经理部对施工合同的处理也只是交给项目计划合同部,项目上的计划合同部虽说是合同管理部门,但是主要任务是项目部对业主跟协作队的结算工作,大部分项目经理注重追究工程进度和工程结算,轻合同管理。一般人的思想认为施工合同(包括企业协作队)的管理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往往忽略了合同关系是脱离不了合同管理体系,是一个全员参与的过程体系。单单让一个部门去严格实施管理施工合同(包括企业协作队),势必造成合同管理与工程实际施工过程失控。

1.4 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时有发生,合同履行困难重重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强化施工合同管理的若干举措

2.1 仔细阅读合同文本,重点把握“通用条款”与“专业条款”的关系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一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2.2 明确工期、质量、造价的合同条文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进场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何种说法,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

(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

2.3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招标时企业资格审查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2.4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2.5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2.6选择好的监理队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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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施工合同管理是对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筹划和控制的过程。其主要内容有: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确定施工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与反索赔等。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的重要管理内容,其管理的成效高低是企业实现双重效益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按照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合同管理,不断规范市场行为,确保水利工程顺利推进,做好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及作用

1、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是对水利工程建筑施工过程里所发生的或者是涉及到的一切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由工程的法人(发包方)和承包单位(承包方)为了更好地完成商定的水利工程建筑,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建设的主管机关以及相应的金融机构,水利建设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承包企业依照我国的法律和相关的规章制度、行政法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处理一些合同纠纷,制裁和防止违法乱纪行为,确保合同法规能贯彻落实,而采用的一些法律的、行政的手段。

2、合同管理的作用

作为约束工程的发包方、承包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合同管理成为一个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合同管理的作用表现在:(1)合同管理是合同签订的双方在诚信、相互平等的前提下签订的,它极大地促进了工程的切实可行。(2)合同双方利用签订的施工合同,在施工中能相互监督,从而为合同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条件。(3)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可以确保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执行。(4)因为有了合同管理,使合同当事人的自觉性得以增强,建筑施工各方的积极性得以调动,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市场行为不够规范,施工合同管理形同虚设

我国管理体制的变革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起到了规范化的作用。水利工程项目一定要用招投标的方式,不过目前的招投标过程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发包人故意以不合理的条件降低中标价格,而承包人为了企业利益和生存接收发包人的低价条件:还有承包人为了中标而刻意串通另外的承包人提高中标价,又或者承包人中途退出投标,给发包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以上都属于扰乱建设市场经济秩序的不规范行为,这些行为导致发包人不能成功招投标,同时也使得有实力的建筑公司和相应管理能力的承包人不能中标,施工项目不能顺利进行,工程质量也难以保证。

合同承诺难以兑现

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合同双方或单方难以兑现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条款,导致施工方难以根据工期进度进行正常施工,最后导致工程进行缓慢,工期被延长。有些施工单位由于在人员计划的安排不当和设备不能正常的投入,使得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尤其是针对有的项目,因为合同管理人员盲目的分析这一项目,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导致合同的承诺难以兑现致使工程不能正常完工。

3、合同管理粗放,法律意识不强

对合同管理的意义和地位认识不足,导致了合同管理粗放。部分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就将其束之高阁,不认真研究直至发生争执和索赔,才将合同找出来;不按《施工合同文本》要求签订或不按正规合同履行,为以后依法履约埋下隐患;管理不规范,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索赔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受建筑市场各种主体本身和客观条件的阻碍,导致了索赔工作存在一系列问题;将签订合同当作一种形式,有时出现先付款后补合同的情况,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将很难划分双方的责、权、利,给项目的实施带来隐患等。

存在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增加合同管理难度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实际工程建设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一些措施

1、规范市场行为,依法做好合同管理

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一系列的法律条文的颁布实施.各行业间制定了对应的管理条文,施工企业应加大对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提升法律意识。熟悉合同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执行合同条款,规范市场行为,依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2、合同双方要履行各自职责,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分为发包方和监理单位的施工合同管理、承包方的施工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合同双方要严格按合同条款约定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方的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通过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来实现,因此,发包方应给予监理人员充分信任,不过多干预,而监理人员要在授权范围内依据“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监理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 代表业主开展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方面的监理工作,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保证工程目目标的顺利实现。而承包方也要按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条款约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体分工,制定一套完整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以实现促使施工单位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施工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主要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按照合同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向业主移交工程;工程发生变更时,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报告,取得相应的工期延长及经济补偿;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程计量,按时提出中期支付证书,并且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催款工作,确保适时得到工程款。承包方应认真组织施工,保证按期按质竣工,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从而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并赢得良好的信誉。

3、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为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起到了规范的作用。各个行业也根据相关法律制定了许多条例。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以防出现不必要的扯皮和纠纷,对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做出缜密的考虑,尽量完善合同管理,按程序签订合同,建立合同审查制度,保证合同文本的合法、合规、完备、详尽和准确无误,降低因没有合同或合同本身的问题导致的争议和经济损失。

4、做好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和跟踪,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

通过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跟踪, 及时了解合同实施情况,对在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防止违约的发生,有利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查找合同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

总结

随着我国对水利工程的投资力度不断的加大,市场经济日益开放的背景下,西方国家的建筑企业正加大涉入我国建设领域,其中水利工程就是较为突出一个领域之一,这也就给我国水利施工企业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只有加强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才能获得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任玉振,艾明明。浅析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J].东北水利水电, 2010

[2] 戴龙。浅谈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J]. 科技资讯,2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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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含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是为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完成而制定的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要遵守的权益、义务协议。一般包括合同谈判纪要、施工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补遗文件、相关答疑、招标文件等。合同管理过程是工程招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这几个环节,有关合同的各个环节工作都要做好,双方权益要明确,并严格督促履行。

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必须履行的行为准则,要依据施工合同双方进行经济来往,因此合同管理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是极其必要的。施工合同管理是指依据施工合同关系、行政手段以及法律法规,建设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关系进行指导、组织、监督并协调,这样可在具体的合同纠纷处理中,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使施工合同的正常实施得以保障,确保当事一方的利益在合同履行中不受侵犯。施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益、责任,并且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对施工合同双方有制约和约束的效力。所以说施工合同管理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在水利水电整个工程中,施工合同贯穿始终,从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到发承包人之间进行合同的签订,再到最后项目工程的实施,工程验收,工程保修等整个施工过程,施工合同贯穿始终。重要内容有施工进展状况,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施工技术、所需物资管理,施工设备以及成本控制等。施工管理工作由于在整个施工过程都有具体体现,所以所需时间较长,而且管理工作涉及面较广,在工作中需要更为具体精细地进行管理,对于承包人而言,重要工作有合同组织管理形式的确定、具体人员的职责、合同文件以及相关材料的管理,对合同文件和材料进行相关研究,并对研究分析结果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和检查,并建立管理体系。

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索赔

(一)工程索赔原因

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由于施工程序繁琐复杂,所以导致工程索赔的原因也常有许多,而较为常见的是:自然灾害引起的风险,政治法律引起的风险,由于工程技术不完善而引起的风险。自然灾害或是各种不利工程实施的自然条件有洪水、暴雨、山体滑坡、台风以及地震等。在工程施工中由于某项工程变更,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如工作某项内容的增加,工程量在合同中超过了合同条款的百分比,合同中工作性质和标准的改变,以及工程建筑物标高、形式、位置、基线或尺寸的改变等。不科学的合同内容引起的风险,如固定总价合同的采用意味着承包人对全部风险的承担,如果规定中资金垫入需承包人承担,或者是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都已经超过了常规,这些都会为承包人带来一定的风险。承包人在工程实施期间,因自身原因而引起的风险,如投标报价失误的出现、在施工中承包人负责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等出现问题,并在工期安排中出现延误现象,资金供应不足或者资金周转出现问题。

(二)工程索赔管理

我国相关合同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索赔事件从发生开始,到最终解决索赔事件,期间有五道程序,即:索赔要求经由承包人提出、索赔报告由监理人员审核、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员相互的协商、索赔处理经由发包人审查、最终索赔处理是否为承包人所接受。

如何降低施工合同中的索赔,这就需要分析引起索赔的具体原因,由于水利水电工程中影响施工的风险因素不确定而且多,因此在施工中的各个阶段都要进行合同的管理,这样才能够降低索赔情况的发生。通常会采取实际可行的办法来降低合同风险,如风险较高的工程,不能够盲目地进行投标。将合同条款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编制,而且编制后专家要进行合同审核,确保其编制内容无误,无疏忽时,合同争议不该是因为内容的模糊不清而发生。如果合同签订后,双方对此存有异议,可以通过协商谈判的方法进行协调,在协商中,杜绝不公平条款的制定,对于不公平条款要通过协商来进行处理,或者是将其干脆删除。分散风险时应采取较之有效的措施方法,如工程保险购买的转移法、在水利水电工程中,分散风险是最为常用的方法。在风险分散中还可以将较大风险的分项工程进行分包,这样能够将较大风险转嫁出去。

(三)工程风险管理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其投资数额较大,动辄上亿,而且在建设中工程周期长,若是在建设中出现自然危害,将会导致严重后果,在风险管理中,管理的任务主要是对各种风险问题产生的理由进行分析处理,包括有风险评价、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等。在建设水利水电工程中,其主要的风险是建设中难以控制的自然灾害,因此要对自然灾害的风险作出评估,对建筑工程中的安装险以及第三责任险应及时购买,并做好规避风险的准备,这是投资安全得以保证的有效方法。与此同时,要对承包人设备险与雇员意外伤害险的购买进行督促,使承包人的抗风险能力得以提高,从而减少损失。

四、关于水利水电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

通过长期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践,得出目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仍然不断,且尚待解决,其一是监理的职能作用并没有得以发挥。从工程质量、进度以及合同管理上看,监理所起到的作用非常重要,但是就目前而言,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普遍不高,责任心不强,没有起到监理的作用。通过国际竞争性招标来对施工队伍进行选择,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之广阔的前景,所以监理工程队伍的技术过硬以及合理规范是当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根本需求,且尤显迫切。其次是工程分包问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生产率相应提高,工程建设分包市场是其社会分工的必然产物,是人们对有序竞争及市场效率实现的迫切需求。就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市场,存有诸多的非法分包、违法分包以及非法挂靠的恶劣行径,不但不能够使工程质量得以保证,而且还会形成一定的工程安全隐患,因此这是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一大难题。对于建筑工程市场中的分包问题,宜疏不宜堵,对于资质证书的管理工作,国家应加强管理力度,提高建筑工程市场门槛,相应的执法力度应加强,对不合资格的公司应杜绝其加入建筑市场,与此同时,要完善劳务派遣及劳务公司设立的相关制度规定。工程参与各方应对工程管理的新形势做到积极探索,努力培养一批优秀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监理等劳务关系,积极建设工程分包市场。

参考文献:

[1]盛松涛,张飞涟,陆作望. 水利水电工程业主施工合同风险分析与防范[J]. 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2011,03:170-173.

[2]徐辉.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中业主的作用[A]. 湖北宣恩洞坪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湖北省中、小水电建设与管理专委会成立大会及学术研讨会资料汇编论文集[C].湖北宣恩洞坪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2004:5.

[3]徐辉.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中业主的作用[A]. 湖北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湖北省中小水电建设与管理专委会成立大会资料汇编[C].湖北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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