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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教师职业的行为规范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在我看来,教师职业区别于其他所有社会职业的地方就在于,他所面对的对象不是物,而是活生生的人类个体。这些个体各各不同,但都具有独特的价值;这些个体起先都是柔弱的,但只要有阳光雨露,就会长成参天大树。因此,从根本上说,教师职业的神圣就在于它的从弱者出发的意识。传道、授业、解惑并不等于教师职责的全部,教师的职责首先表现在维护每一个弱小生命的独特价值,引领他们实现源于精神内部的,具有个性色彩的社会化过程,激励他们不断地去追求比当前更高、更完善、更美好的自我。因此保护和扶助弱者的意识也就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职责。其实教师的这一职责不仅属于自己,而且属于整个社会。在人类生生不息的发展历程中,每一个体都是从一个弱者开始迈开自己的人生之路的,他要经历各种艰难困苦的磨练、承受各种精神的和身体的辛劳,然后才能服务社会,担负起传递历史和人类文明的责任。在这一过程中,教师的活动应当成为一种最富有希望和生机的活动,因为教师承载着全社会的期望,凝聚着弱者的梦想。为此,做一名教师,就应以自己的人生,化作蜡炬照亮社会,甘作春蚕温暖他人,这是任何一个时代教师永恒不变的使命;为此,作为一名教师就应秉承和发扬强大的人道主义精神,实践“以人为本”的伟大信念,接纳并引导来自各种不同背景、具有独特个性的每一个体,帮助他们由弱者变为强者,以教师博大的情怀托起希望的明天。
中图分类号:G4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2)06-0024-01
一、教师职业道德内涵界定
从国内现有的研究来看,研究者对“教师职业道德”界定是多种多样的。在此,笔者试对相关学者的观点作一综述。顾明远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处理各种关系、问题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包括教师的道德品质、思想信念、对事业的态度和情感、有关的行为规范等”。鲁洁认为,“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整个道德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对待教育事业的道德、对待学生的道德、对待教师集体的道德、对待自己的道德”。朱小蔓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和必须具备的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主要包括课堂教学中的教师职业道德、师生交往中的教师职业道德、同事交往中的教师职业道德以及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创新表现”。 费海娟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职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这一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王正平认为,“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调节教师与他人、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与概括”。
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1.国内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首先,传统师德规范上。有学者认为一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制定缺乏深入的研究,条文表述较为原则,二是职业特征把握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三是没有处理好教师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檀传宝认为对师德现状的估价存在不公正、不正确、不客观、不真实的情况,师德建设缺少有效机制;朱小蔓等认为一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还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职业特性把握不具体、不细致、可操作性不强;二是师德建设没有和教师专业化结合起来 ,没有和教师的自主发展结合起来;三是师德建设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还没有处理好。其次,新时期“转型”上。基于传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问题,郅庭瑾和吴慧蕾认为教师职业道德应从“职业”走向“专业;于红认为须把握“四师为范”的新教师职业道德内涵,即塑造优秀的师表风范、树立模范的师爱形象、具有高超的师识本领和精湛的师艺才能。最后,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上。杨芷英在《教师职业道德》一书中写道:师发展利益是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根本标准;学校发展利益是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基本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直接标准。而朱金香认为,在进行教师道德评价时,应坚持动机与效果统一的原则。
2.国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首先,普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全美教育协会在1975 年对《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做出重大修改, 并沿用至今。日本在创办近代学校以后,大力发展师范学校,其《伦理纲领》至今仍被广泛运用。国际教师团体协商委员会于1954年通过了《国际教师团体协商委员会教师》,指出:①教师要培养学生的道德意识,以和平、民主、友谊的精神教育学生。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思想自由等其次,明细师德规范,增强其可操作性。郑金洲、黄向阳研究成果认为美国的师德规范主要分为师德理想、师德原则、师德规则三个层面的内容。师德理想是对教师专业行为的最高要求,师德原则是对教师的中级要求,师德规则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或者是教师个人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再次,重视师生关系。美国《教育职业道德规范》强调教师对待学生要以民主平等的方式,不得有意为难或贬低学生等。最后,强调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化养成。主要采取三种方式: (1)间接教育,全方位渗透。他们采取“价值澄清”、隐形教育等方法,将道德教育有机地渗透于各科教学和学生的日常生活。(2)将教师道德与责任义务教育融入“公民教育”与“责任公民”教育之中,培养学生具有爱国精神和尽责尽义务的“公民”。(3)强调道德践行。师德不是几条熟背于心的条款,而是要外化为教师的行为。
综上所述,国外普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他们基于法律和公民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教师职业的特殊性,规范在内容上明细可操作,没有崇高、空洞的道德口号。尽管国外的师德规范及其建设并不完全适合我国目前的国情,但其中的精华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我们可以通过加强师德规范要求的法制性、增强师德教育从“理想”到“现实”的可操作性等上具体落实。
参考文献:
[1] 顾明远教育大词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8
[2] 葛玉瑶.教师职业道德的佑岐分析[J].教育研究,2008(5):35
[3] 朱小蔓.教育职场:教师的道德成长[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85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6.11.192
百年大计,教育为根本;教育发展,教师是关键;教师素质,师德最重要。新时期, 我国劳动者的素质与人才结构发生了变化,人民群众接受高层次、高质量教育的愿望日益迫切。时代在呼唤高质量人才,高质量人才出自高质量教育,高质量教育必须依靠高质量教师,高质量教师必须有高水平的职业道德素养。然而,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在社会多元价值取向面前,教师职业道德面临着新的考验。为此,在新形势下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刻不容缓。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含义
教师的职业道德,简称“师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师德,是教师应有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是全社会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青少年学生道德修养的楷模之一。从实践的角度看,具有高尚情操、渊博学识和人格魅力的教师,会对其学生产生一辈子的影响。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教师劳动所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须具备的道德素质。
二、当前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一)存在价值取向滑坡的现象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燃烧着的蜡烛”等称号,是社会对教师职业的高度评价。然而,少数教师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模糊了自己的道德责任,在义、利面前丧失立场,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斤斤计较。一些不良风气正在部分教师中蔓延,如利用教学之便收受家长财物,接受家长吃请;巧立明目对学生乱罚款、乱收费,甚至违规违法举办课外辅导班、收取课辅回扣等。
(二)存在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
由于受文化传统的影响,“尊师重教”、“教师权威”等观念一直在部分教师的思想中根深蒂固。他们渴望在学生中享有很高的威望,而且也被社会和家长奉为师表。因而,在实际教育活动中经常出现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一是不少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尊重学生的人格,经常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二是教师不能公正地对待学生,有的教师偏袒学习好的学生,惩罚学习差的学生,对学生实行选择性教育和选择往;三是依法施教观念淡漠,打骂、恐吓或体罚学生的现象严重。
(三)存在教师自身职业认同程度低的现象
随着我国现代教育事业的发展,社会、家长、学生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越来越高,但部分教师难以达到这种高要求,因而出现了对自身职业的认同程度低的现象。一些教师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并不看好,时刻寻找机会脱离教师队伍。这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教师的工作热情、态度、事业心和进取心。
三、如何更好地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一)开展多形式的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教育,促进教师坚定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抵制唯心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封建迷信及各种伪科学的自觉性;加强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教育,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强素质教育思想的学习,更新教育观念;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教师依法从教水平;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提高教师的心理素质。
(二)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针对部分教师存在与学生关系紧张、惩罚学生、不公正对待学生的问题,可以通过开展有关儿童、青少年保护权益和有关学生方面的主题讲座,让教师逐渐走近学生,树立正确的学生观,了解学生的有关权益,从而避免出现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
一、我在职业道德规范和树立良好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如何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对优秀教师的要求,我认识到,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职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这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自我剖析我所存在的问题有:
教师职业道德也称为师德。从逻辑学的角度看,如果将“师德红线”作为一个概念来界定,就须明确其内涵与外延。只有概念界定得准确清楚,才能为开展学术探讨提供基本的逻辑价值基础,也才能为制定科学的师德考评体系和标准奠定坚实基础。就“师德红线”的内涵而言,一般来说,是指教师从事教师职业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职业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即师德,它是教师的灵魂,是教师为人师表最基本的资质和资格,也是教师区别于其他职业的根本标志。就其外延而言,特指是教师(特定主体)在从事教育活动过程中(特定时空)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特定行为操守)。因此,这就决定了师德与教育道德、教育政策、教育法律等行为规范的区别。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红线”可以理解为“底线”,即对教师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既然有底线的量的界定,那就会产生量的多少区别,进而必然导致质(后果)的不同。比如,如果一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就已触碰了“师德红线”的话,那么显然十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仅从量上已经严重触碰了红线,更不用说一次体罚与十次体罚对学生造成的身心损害程度的不同了。当然,损害后果质的不同与体罚的手段、方法、情节、主观过错等紧密相关。
综上所述,仅从量和质两个方面对“红线”作出精确、具体规定似乎也并非易事。如果这个基准不确定,制定科学的师德考评体系就缺失了依据和基础。
二、“师德红线”内容体系的构建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较之于法制建设,构建“师德红线”的内容体系好比“立法”环节,也可以称为“制定规矩”环节。即规定一系列相应具体明确的行为规范,规定教师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哪些可以做,并以此作为鉴别、判断教师是否触碰“师德红线”、是否“合德”与“违德”以及应承担何种肯定与否定后果的标准。显然,这是最关键、最重要的环节。构建“师德红线”内容体系应考虑师德内容涵盖的主要方面及其层级划分、考评原则与方法、考评主体与机制、考评结果处理等。
虽然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规范性、强制性、职业性、发展性、阶级性等特征,但职业性却是其本质特征。因此,构建“师德红线”内容体系必须体现职业性的特征。具体来讲,必须围绕教书育人这一职责和使命,对教师所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作出规定,并以此为基础划定“师德红线”。
事实上,无论从内容和形式上,或者从逻辑基础上看,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划定“师德红线”最直接的依据。前者是对教师职业道德总的概括性的规定,后者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的细化。由此说来,直接依据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划定“师德红线”是最快捷和节省的办法。当然,这种借鉴并非机械地照搬照抄,而是一个既要尊重历史,又要立足现实,还要展望未来的继承、发展和创新的过程。
纵观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过程,从1984年第一次颁布至今,我国共四次颁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继承与发展、与时俱进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每一次修改都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或者说都是与我国改革与发展的推动和要求分不开的。
如1997年,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对传统道德价值观产生重大冲击,一部分教师受到“全民经商”浪潮的影响,出现了一些有悖于教育规律或与教师职业道德不符的商品意识或行为。这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教师的教师育人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为适应新形势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新的要求,1997年8月7日,国家教委、中国教育工会修订并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增“廉洁从教”条目,旨在引导教师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再如,2008年修订的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有6条: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此次修订距上次即1997年修订已有十余年,其间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本身发生了极其深刻而广泛的变化,其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2008年6月26日,为深入学习和大力弘扬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崇高师德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建设,有关部门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布于众,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此外,2008年汶川5・12地震中由于教师的不同表现而引发的师德大讨论,也是推动本次教师职业道德修订的一个诱因。
不可否认,此次划定“师德红线”,与我国近期接连发生的多起教师学生、体罚学生等恶性事件以及明禁暗存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私自有偿补课等较为普遍现象的存在不无关系。
综上所述,构建“师德红线”内容体系应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应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从横向结构考量现有内容是否涵盖了师德的所有方面,它们之间是否有遗漏或重复交叉之处,然后从现实性和前瞻性的角度进行取舍与优化。其次,从纵向结构按层级对现有内容进行细化,并以命令性规范或禁止性规范的形式具体列举出属于“师德红线”的范畴。这是一项操作性和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从理论上讲任何行为规范标准都不可能穷尽所有行为,因为客观现实是复杂多变的,何况教师的职业道德已渗透到教师生活的方方面面。
三、“师德红线”与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学校管理规定等行为规范之间的关系
道德与政策、法律、制度均属于行为规范的范畴,对人们的行为及其相互关系进行调整,只是在调整的内容、范围、角度、方式、手段、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而已,但又表现出极大的一致性。一般而言,凡是我国教师职业道德提倡和肯定的,也是我国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学校管理规定肯定和支持的;同样,凡是教师职业道德对教师行为进行禁止和否定的,我国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学校管理规定也会作出禁止和否定性的规定。如关爱学生和为人师表一直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也是对教师教书育人行为作出的基本要求。而在我国教育方针、教师法、学校管理制度中,不仅作为一种倡导性规范,更是作为教师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提出的。同样,体罚学生在师德中则作为禁止性规范而提出。
“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和“绿领巾、红校服”事件从正反两面诠释了师德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提及“师德”几乎无人不认为它是重要的,对拥有上下五千年文明的中国来说,再从“师德为何”的角度去论述已毫无意义。因而“何为师德?师德何为?”这样的命题就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对基础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师德建设而言,其基本要求是什么,如何更有效地进行师德建设需要我们进一步深思。首先,要弄清楚师德的内涵及要求,在此基础上才能更有效地提出师德建设的途径。
一、“师德”的内涵及要求
(一)师德的基本内涵
道德基本分为三大领域,即“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在从事各种正当社会职业活动过程中,人们的思想及行为应当遵循的一系列道德规范和准则。它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于从事一定社会职业的人们的一种特殊道德要求,是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一种具体表现。教师在社会分工中作为一种职业,从事的是职业劳动。由此“师德”即“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1]从道义上来说,它规定了在教育劳动过程中,教师以什么样的思想、情感、态度与作风去待人接物和处理问题从而为更好地教书育人尽职尽责。在教育职业活动范围内,它也是调节教师个人与其他教师、教师个人与学生、教师个人与集体和社会相互关系的一种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或统治集团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和概括。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全体教师顺利进行教育和教学工作,履行自己崇高社会职责的重要保证。
(二)师德的规范要求
师德是教师个人道德品质与职业行为规范的统一,这是它的基本内涵。进入新世纪后,关于师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和规范要求,人们对于其认识正逐步加深与发展。同志于2007年8月31日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发表的讲话中,对一线广大教师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希望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二是希望广大教师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三是希望广大教师勇于创新、奋发进取;四是希望广大教师淡泊名利、志存高远。”[2]《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于2010年7月,其中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章中,对师德的要求是“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3]2011年4月24日,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同志也指出:“广大教师要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加强师德建设。”[4]对于师德建设的规范要求,具体表述可能不一,但其实质符合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精神,中小学师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呢?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于2008年9月1正式颁布实施,它为新世纪中小学师德建设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基本要求:“终身学习、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国守法”。[5]这六条要求简约而不简单,它体现了教师职业劳动特点在新形势下对师德的基本要求,“爱”与“责任”作为核心与灵魂贯穿其中。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热爱自己的国家是每个公民包括教师在内的神圣职责与义务。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为实现这一目标,每个社会成员须知法、守法、用法,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前提和基础。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办好教育需要坚定的责任感,做好教育工作需要投入真感情。教师应志存高远,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使命与职责,把自身的进步成长同祖国繁荣富强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紧密联系起来,在丰富的教育实践以及深刻的社会变革中履行自己的崇高使命与职责。
3.“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教师要树立高尚情操,严于律己,知荣明耻,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为学生做好榜样,以自己的学识和人格魅力影响教育学生。要团结协作,关心集体,尊重同事与家长;要廉洁奉公,作风正派,不得利用职务之为自己谋取利益。
4.“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教师要诲人不倦,循循善诱,因材施教,遵循教育规律,树立新的课程理念,采取多元化、多维度的评价方式,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实施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的素质教育。
5.“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没有爱的教育,后果可想而知。教师必须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对学生宽严相济,关心学生健康,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争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时代的发展提出了终身学习的要求,教师的职业特点也决定了教师要把教学生涯当做自己一生的事业来做。教师必须及时更新知识体系,拓宽自己的视野,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同时,教师还要潜心钻研,探索创新,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二、“师德建设”的新途径
师德建设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教师三方的共同努力与协调才能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开辟新的路径与方法,三方应采取什么样的具体措施来为中小学师德建设提供新途径呢?
(一)良好的社会条件——师德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1.以人为本,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教师也属于社会的一分子,社会大环境不可避免地会对中小学教师产生影响。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在社会上还客观存在,因此,国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崇尚道德情操、弘扬正气的优良之风来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构建一个更加纯净的良好社会大环境。
2.转变学生家长观念,加强监督。极少数中小学教师师德败坏与学生家长的推波助澜是有一定关联的,“请客送礼”不良之风开始弥漫到学校,学生家长应该明确,教师与学生和家长之间不是物质金钱关系,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所在。由此,家长应与教师多沟通交流,配合教师一起来教育孩子,对教师的师德行为勇于检举和揭发,以此来遏制师德败坏行径。
(二)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师德建设的主渠道
1.完善并严格执行教师考评机制。要在“教师入职”和“教师在职”两层次上形成一套系统的关于师德建设的考核管理与监督激励机制以此形成严明的纪律。一是教师入职:加强教师入职考试中有关个人品德、教师道德等内容,对“有才无德”者坚决不用。二是教师在职:建立多元化教师评价机制,把师德放在首位并严格按制度进行检查监督和奖励惩罚,以此保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纯洁与高尚。
2.强化教师教育中“师德”的内容。赫尔巴特曾指出:“道德是教育的最高目的。”由此应提升道德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在师范生专业教育中的比重,把学科知识和教师道德有机结合起来构建新的课程体系,强化道德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并将其落到实处。保证师范院校培养出博学多才、师德高尚的合格的中小学教师。
(三)自我修养与教育实践——师德建设的根本
师德建设其实就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品质培养,教师才是其实践主体。社会条件、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只是师德构建的外部条件;教师自身的德行修养和行为自觉性才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根本所在。中小学教师自身良好的师德修养是师德建设的思想条件;立足于教育教学实践并在其中践行高尚的道德是师德建设的目标;学会慎独是中小学师德建设的最终目的与归宿。
1.加强自身学习,增强师德修养。首先,应当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础知识,树立正确的三观,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师德觉悟。其次,应当学习社会主义师德理论,明辨荣辱是非,提高遵守师德规范的自觉性。最后,应当学习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先进思想和事迹,树立崇高的师德榜样,升华自身的师德境界。
2.在教育实践中检验、履行师德。的道德科学认为:“个人道德修养,不能脱离人们改造社会、改造世界的客观实践。”由此,中小学教师加强师德修养,不能脱离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与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不断进行自我改造与自我教育,是强化师德修养的根本途径。
3.师德最高境界:学会“慎独”。德谟克利特曾说过:“要留心,即使当你独处时,也不要说坏话或做坏事,而要学会在你自己面前比在别人面前更知耻。”这就是慎独。中小学教师要向这种“慎独”的师德最高境界去攀登。
总之,中小学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在遵循以上六条基本规范要求的基础上,需要社会、学校、教师三方的共同配合与努力,他律与自律有机统一,才能保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王正平.教育伦理学—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2].在全国优秀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7-09-01.
德与法是治国安邦的两个基石,在现代法制社会,道德机制就像空气一样不可缺少,它无形地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是我们生命得以延续下去的重要保证。而教师是文明的传递者,是来来社会建设人才的培育者,教师劳动的对象是人,教师的劳动“产品”也是人,这一切都决定了教师这一职业的特殊性,人类历史上不少思想家、教育家都热情赞美教师,什么蜡烛、春蚕、园丁、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泥土等等,但教师毕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是活生生的人,特别是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教师也要谋生,所以要成为一个有所建树的人民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师德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又是一个不能不经常强调的问题,美好的师德,是教师必不可少的养分,是教师可持续发展的真正内在动力,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职业工作关系所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在这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的品质。在这里,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客观性,是外在因素对人提出的要求,只有在教师职业范围内,无论是什么时候这种要求都是存在的。
教师的工作比较封闭,但教师的工作离不开学生、离不开家长。因此。教师职业道德的范畴。还是比较广的,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师生交往的职业道德
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但“爱孩子”必须是“智能的爱”。俗话说:“爱是好的,姑息却是绝对的恶!”所以一定意义上,严格要求学生是一种更为实在的爱。教师对学生的爱应当是爱中有严、严中有爱、爱而不宠、严而有格。事实上,在教育过程中,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差生或后进生。教师应当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学生,并以无私的胸怀去爱全体的学生。有教无类、因材施教,让所有的学生都能按照自己的天赋得到应有的发展。
二、教师与家长交往中的职业道德
在学生成长过程中,如何发掘家庭、学校与社会的因素对孩子成长的作用,是每一位教育者面临的问题。同时,在对学生的教育中,教师不可避免地要面对来自家长的影响,因此如何与学生家长交往,在与家长的交往中,教师应具有怎样的教育观,已经成为教师职业道德的标志之一。在教育学生的时候,教师与家长是结伴同行的,教师要与家长风雨同舟,要成为伙伴,齐心协力,共同对孩子施加影响,教师要尊重家长,虚心诚恳地听取家长的意见,在家长面前要不卑不亢。一视同仁。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肩负着传播文明,开发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的神圣使命。教书育人德为本,教师的人格力量是学生成长的重要精神源泉。师德是教师素质之魂,是教师做人从教的基础。从总体上看,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大多数教师素质是高的,他们具有较完善的较新的知识结构,他们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对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并乐于创造。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教师队伍确实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教师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既影响教育质量,又损害教师自身声誉,更阻碍教师承担党和人民赋予的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及科教兴国的重任。教师历来被誉为“蜡烛”“春蚕”“人梯”,似乎他们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是只讲奉献不讲收获的圣人,是“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志士仁人,社会各界对教师职业的过高定位和期待,用历史上的过高标准苛求现实中的老师。它不仅从外界到内心都给教师带来极大的压力,而且甚至会造成一种恶意的疏忽与轻慢的借口。
近年来,随着负面报道的不断涌现,我们深深地为师生关系的不和谐和一些教师的败德行为而痛心疾首,也深深地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艰难而忧心忡忡。笔者认为在唏嘘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背后,在全国上下十分重视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的背景下,我们是不是应该关注教师心理健康的问题呢?
心理学家波孟说:“心理健康是人合乎某一水准的社会行为,一方面能为社会所接受,另一方面能为本身带来快乐。”马斯洛说:“心理健康的人,应具备基本哲学与道德原则。”我国学者提出了心理健康的道德伦理标准:“能将其精力转化为创造性和建设性活动的能力”,“具有较长远而稳定的符合社会进步方向的人生哲学、价值观和道德观”,“具有高度社会义务感和责任感”,“自我实现,尽己所能地贡献社会,创造人生”,等等。一个有道德修养的具有高尚的伦理道德精神的人同时也应该是一个心理健康的人。这是因为人的生理、心理、精神这三个层面整合地构成完善的人格,心理健康与精神高尚密不可分。一个人若是具备了进步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观,责任感、奉献精神和正义感,那么他应该站在了心理健康的人的行列。对于教师来说也是如此,一个教师如若心理不健康,就很难体现出应有的道德价值精神。某些教师缺乏师德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某些教师的心理不够健康。有些败德行为的产生与教师的心理失调有着密切关系。
教师职业道德,简称师德,是从事教师职业的特殊道德要求。它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对教师行为的基本要求。由于教师职业性质和活动形式的特殊性,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及其标准和要求要高于其他职业道德。它具有高度的自觉性、明显的示范性和无私的奉献性。教师职业道德的示范性、自觉性和奉献性决定了师德建设在教书育人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根据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我们认为教师心理健康的标准至少有以下几点:
一是对教师角色的认同,勤于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身心地投入教育工作并取得成就,免除不必要的忧虑。
二是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能正常与周围的人进行交往,并在交往中得到支持,其个人思想、目标、行为能与社会要求相互协调,客观评价自己和别人,在教学活动中表现为师生关系融洽,能够理解、帮助学生,不满、惩戒、犹豫行为较少。
三是能够正确地认识、体验、控制自我。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在教学活动中确定适合自己的工作目标,能通过他人认识自己,学生、同事的评价与自我评价较为一致;具有自我控制、自我调适能力。
四是具有教育、教学的独创性和果断性。在教学中不断学习,不断创新。能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特点理解和使用教材,选择教学方法,设计教学环节,使用教学语言,布置作业等。
五是生活、工作积极乐观。教师的劳动对象是人,乐观的情绪、健康的心理对工作尤为重要,不将不愉快的情绪带入课堂。能够冷静地处理课堂中的不良事件,对学生一视同仁,积极乐观地对待个人生活中的一切。
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与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有密切的关系,心理健康会促进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发展。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与教师心理健康的程度有一定的关系。师德是社会赋予教师的一份职业要求它必须通过教师内化才能完成。只有有了良好的心理,才能生发出良好的师德。一般而言,一位拥有高尚职业道德的教师应该热爱学生,热爱生活,热爱教师职业,在教学工作中,必然表现出敬业爱岗,疼爱学生,与人友善。其个人职业修养合乎时代要求。不健康的心理不可能成为师德规范内化的土壤。大多数后果严重的恶劣体罚事件主要原因和老师的心理健康状态有密切关系。不少老师由于承受各种压力,如学校对考试成绩的压力、家长的压力、自身发展的压力、生活的压力等。压力过大,积累起来,发展成心理问题,某些教师就很可能把自己的不幸转嫁到学生头上。有些心理不够健康的老师对学生的态度过于严厉,过度惩罚获得心理的成功感和平衡感,极易导致和学生之间的矛盾。一旦有学生不听自己的话,违反纪律,平时积累的压力和火气就会一股脑迸发出来,很容易做出难以控制的不理智行为。教师如若心理不健康,就很难体现出应有的道德价值精神。
现代教师是多角色的,他们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是学生心理的辅导者、人际关系的协调者,还是营造良好的学生集体学习、生活氛围的引导者和充满希望的关怀者,更是道德行为和人格形象的示范者。所有这些角色要求都需要教师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健康的心理,需要教师更多地关心、理解、支持和鼓励学生。
美国学者所罗门教授说:“在个体人格发展方面,教师的影响仅次于父母。一个孩子如早期拥有甜蜜的家庭,享有父母的爱,又得到一个身心健康的教师,那是无比幸福的。相反,如果他既不能从父母那边得到足够关怀和爱护,又受到情绪不稳定教师的无端困扰,必将造成许多身心发展的问题。”心理健康,这是对教师的最基本要求。许多研究表明,心理不健康的老师会源源不断地“制造”出心理健康水平较低,甚至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的学生。
教师的心理健康对学生有如此明显的必然的影响,是由教育活动的性质和师生关系的特点决定的。因为教师的心理对学生的心理影响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在学生的心目中,教师就是他们效仿的榜样,教师的要求代表学校的要求、社会的要求,最可能获得学生的认可。教师的心理对学生的心理影响是多维度的。它包括人格、认知、情绪、意志、态度、兴趣、行为习惯等诸多方面。教师的心理不健康,必然“污染”整个教育环境,对学生心理健康发展造成严重损害。如果我们不首先注重教师的心理健康,那么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根本无从谈起。而且,教师的不健康心理及由此给学生带来的影响,长此以往,日积月累,就会使教师的心理问题演变成道德问题。
一、问题提出
教师职业承诺研究是当前国内外教师教育研究的前沿课题,主要探讨教师对其职业的认同及其从事教学、研究的意愿和原因。f}l职业承诺高的人更认同和忠诚于所从事的职业,并对职业活动比较投人。}z)以往对职业承诺的研究主要以中小学教师为研究对象,发现教师的承诺水平一般,规范承诺最高,情感承诺次之,继续承诺最低;. Cpl教龄长的专家型教师在情感承诺、规范承诺和总承诺水平上要比教龄短的新手型与熟手型两类教师高;}a}在个人因素的特点研究上,发现年龄、性别、学历、职称、收人等个人因素对承诺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国内对于组织承诺的研究基本上与龙立荣2002年的职业承诺研究结果一致,甚至大多数的研究都直接采用了他的量表。只是这些研究对教师的职业特点关注不够,研究结果甚至可以直接用于其他人群,同时缺乏针对幼儿教师的研究。本研究探讨幼儿教师职业承诺的发展特点及其影响因素,期望有助于丰富教师发展理论和教师职业承诺理论,并为幼儿教师发展和培养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比例分层随机抽样方法,选取了来自上海市7个区12所不同类型幼儿园的260名幼儿教师作为调查对象,共发放问卷260份,回收问卷242份,回收率为93%。样本教师的构成情况见表1:
本研究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主要参考华中师范大学李霞、龙立荣2001年编制的《中小学教师职业承诺问卷》与湖南师范大学刘世瑞、曹中平2005年编制的《中小学教师职业承诺问卷》,编制了《幼儿教师职业承诺问卷))。问卷包括情感承诺、理想承诺、规范承诺、经济承诺和机会承诺五个维度,共30项,每个维度6项。运用协方差结构方程模型( SEM)对这30个项目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最后确定14项,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9219。运用Spss 11.0统计软件包进行数据的录人与管理,运用AMOS6.0统计软件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幼儿教师职业承诺的结构
对幼儿教师职业承诺的五模型(情感承诺、理想承诺、规范承诺、经济承诺、机会承诺)、四模型(将经济承诺和机会承诺合为一个因素)和三模型(将情感承诺和理想承诺合为一个因素、经济承诺和机会承诺合为一个因素)进行比较,各模型的拟合指标见表2:
从表2可知,在本研究中五模型和四模型的xZ/df分别为2.050 , 3.025,都大于2,同时,其他拟合度指标,如CFI ,TLI大多数小于0.90,数据拟合度不高。并且,它们的平方根残差RMSEA为0.066和0.092,都高于三模型的RMSEA。相反,三模型的xZ/df为1.735,低于2,并且其他拟合度数据值均在0.90以上,平方根残差RMSEA为0.055,低于0.10,符合良好模型的要求。这表明对于幼儿教师职业承诺的研究,三模型结构是最好的,因此,本研究将三模型作为分析幼儿教师职业承诺的优势模型,由情感承诺、规范承诺和继续承诺三部分组成。
(二)幼儿教师职业承诺的总体状况
幼儿教师总承诺的平均数和标准差分别是3.638和0.537,情感承诺、规范承诺和继续承诺三个维度上的平均数和标准差分别是3.976和0.709 , 4.180和0.611, 2.777和0.763,由于本研究采用S级评分,理论中值为3,所以结果显示幼儿教师的职业承诺总体来说一般,规范承诺最高,情感承诺次之,而继续承诺则低于理论中值。
(三)幼儿教师职业承诺的发展特点
根据我国学者的研究,教师发展可以分为S个阶段:新手一动机阶段(工作1年内)、适应一观念困惑阶段(工作2-S年)、稳定一行动缺失阶段(工作6-10年)、停滞一缺乏动力阶段(工作11-15年),以及更新一动机增强阶段(工作16年以上)。r}本研究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继续承诺在教龄上差异显著,而情感承诺、规范承诺和总承诺在教龄上差异不显著。这五个教龄段在继续承诺上得分平均数分别为:3.050,2.458 ,2.678 ,2.845 ,3.057,标准差分别为:0.920,0.713,0.659,0.725,0.752
在总承诺上,0-1年教龄组的承诺程度最高,2-5年教龄组最低,两个教龄组之间差异非常显著;在情感承诺和规范承诺上,0-1年教龄组的承诺最高,但与其他组相比并不显著;在继续承诺上,呈现出两头高、中间低的发展趋势。0-1年、11-15年和16年以上教龄组显著高于2-S年组,而16年以上教龄组显著高于11-15年教龄组。总的来说,工作1年教龄组的情感承诺、规范承诺、继续承诺及总承诺都是最高的,2-5年教龄组都是比较低的,这表明工作的第二年至第五年是幼儿教师职业承诺发展的关键期。
(四)幼儿教师职业承诺在个人因素上的特点
本研究以幼儿教师职业承诺的三个维度为因变量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发现在婚姻状况和学历上不存在显著差异,而在职务、任教园所、幼儿园性质、园所规模和工资水平上存在显著差异。
就幼儿教师的情感承诺而言,存在显著的职务差异(t=0.3421, P=0.022 ),班长(班主任)的情感承诺显著高于年级组长;存在显著的任教园所差异(F=14.842 , P=0.000 ),示范园教师显著高于一级园和二级园教师;存在显著的园所规模差异(F=13.891, P-0.000 ) , 4-6班组承诺显著低于其他组,而16班以上组承诺显著高于7-12班和13-16班组;存在显著的月工资差异(F=6.230 , P=0.000 ) ,2001〕元以下组显著高于2001-2500元组,300()元以上组显著高于2000元以下和2001-2500元组。
就幼儿教师的规范承诺而言,存在显著的任教园所差异(F=6.735 , P=0.001),示范园教师显著高于一级园和二级园教师;存在显著的园所规模差异(F=4.898, P=0.003 ) ,4-6班组显著低于其他组;存在显著的月工资差异(F=3.239 , P=0.023 ) , 2001-2500元组显著低于200()元以下和300()元以上组。
就幼儿教师的继续承诺而言,存在显著的任教园所差异(F=3.823 , P=0.023 ),示范园教师显著高于二级园教师;存在显著的幼儿园性质差异(F=11.257 , P=0.001),公办幼儿园教师高于民办幼儿园教师。
四、讨论
(一)幼儿教师职业承诺的结构
由于研究者依据的理论不同,最终使职业承诺的结构呈现出多样化。如持单维论的研究者把职业承诺集中在职业情感上,而持多维论的研究者把职业承诺分为三因素,f9Iiol或四因素[fu)。本研究立足于职业承诺的多维论,结合幼儿教师职业特点,编制了《幼儿教师职业承诺问卷》。经过验证性因素分析及三模型、四模型和五模型之间的比较,发现三模型的数据拟合最好,因此得出幼儿教师职业承诺为三因素模型,即由情感承诺、规范承诺和继续承诺构成。
(二)幼儿教师职业承诺的一般特点
总体上讲,当前我国幼儿教师的职业承诺程度一般,属于中等水平。原因可能是,幼儿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比较低,工作任务繁重,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我国民众历来对幼儿教育的认识不足,重视度不够,再加上幼儿教师所承受的来自领导、家长和社会方面的压力很大,使得他们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承诺并不高。
具体来看,本研究发现,幼儿教师的规范承诺相对较高,继续承诺相对较低,而情感承诺则介于规范承诺和继续承诺之间。这可能是因为一直以来,教师都被认为是一个利他主义的职业,而且往往带有一定的自我牺牲的色彩。一旦教师提到金钱和待遇的问题,就会被人所不齿,所以教师在入职前后都会受到这种重视道德规范和师德的教育,在社会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的约束下,易于形成较强的规范承诺。当然,这对于教师队伍的稳定是有利的。而继续承诺较低,则表明我国幼儿教师愿意呆在幼教岗位上的主观意愿较低,这可能仍然是因为幼儿教师的福利待遇比较低,不能吸引她们继续服务于这一职业。这对于稳定教师队伍显然是不利的。此外,国外研究认为,员工职业承诺的核心是情感承诺。yzl从本研究看,当前我国幼儿教师职业承诺主要是种规范承诺,而不是情感承诺,也就是说,她们只是服从社会规范而并不是真正喜欢幼教事业才从事这一职业的。如何提高幼儿教师的情感承诺和继续承诺应是今后研究关注的重点。
(三)幼儿教师职业承诺的发展特点
总的来说0-1年教龄组是得分最高的,而2-5年组则正好相反,并且两组之间差异非常显著。这可能是因为0-1年教龄的幼儿教师刚进入这个职业不久,对自己的未来和单位抱有美好憧憬,因此承诺水平很高;而2-5年教龄组的教师开始慢慢适应工作,对工作中的循规蹈矩、节奏紧凑等感到有压力。这时也是那些认为自己不适合从事幼教工作的人开始退出幼儿教育行业的高峰时期,因此承诺的水平最低。而随着教龄的增长,最终选择把幼儿教师作为自己终身职业的人适应了工作,主动投入到幼儿教育事业中来,因此他们的承诺也逐渐上升。
教师工作具有特殊眭,主要表现在其工作对象不同于其他职业。学生是一个国家、民族、家庭的未来和希望。教师的工作思想、工作水平、工作能力将对学生产生直接和久远的影响。由于它的特殊性,也就对教师的教育和培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个合格的教师除应具备娴熟的教育教学艺术和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外,还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这就要求我们应十分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品质素质的培养与培训,而这种培养与培训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化教育,既包括职前教育也包括职后教育,本文就新时期教师教育的职前与职后的师德培养,谈一点认识。
一、师德是教师职业的行为准则
社会生活中的任何职业,都有其自身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即职业道德。它是处理职业活动中各种关系的基本规则。教师职业道德,就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活动中各种关系的规则,表现为教师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较为稳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它是教师在其职业活动范围内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教师在其劳动中抱怎样的态度,表现怎样的道德品行,将直接影响青少年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俄罗斯教育家乌申斯基说过:“教师个人的范例,对于青年人的心灵,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最有用的阳光。”他还指出,“教师的道德品质对青少年学生的心灵成长的影响,是任何教科书、任何道德箴言、任何惩罚和奖励制度不能代替的一种教育力量。”
教师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也塑造着学生的灵魂。但教师在塑造学生灵魂的劳动过程中,不像其他物质生产部门,用劳动工具加工劳动对象,而是用自己的知识、才能、智慧影响学生,塑造学生的灵魂。正是教师职业活动的这一性质和特点,要求教师自身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曾说:“教师应该是道德卓越的优秀人物。”前苏联著名教育家卢那察尔斯基也认为:“教师应该在自己身上体现人类的理想。”教师的道德修养,决定教师的教育水平,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除了教师的文化修养、知识修养外,这种力量还来源于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即教师的师德。
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是一种深层次的、隐藏于其知识之后的一种隐形的教育力量,当这种力量得以发挥,从教师的内心中产生作用和影响后,不仅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产生积极的教育影响,而且更主要的将会对学生今后的社会生活过程产生积极的影响,这种影响的意义和价值,已超出了学校范围的空间和学生在校的时间,它具有跨时空的影响力,因此,师德是教师职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所担负的使命,与教师职业文化根本目的和内在精神是一致的。师德又是在教师职业文化的系统运动中生成和发展的,并且始终作为教师职业文化系统整体运动的组成部分发挥其全部功能的,所以,师德本质的实现是通过师德价值来显现的。具体而言,就是通过一定的道德关系所确定的师德行为的有效性、合理性与崇高性,同时它也是教师职业群体和个体的自我确认的价值内容和道德本质的实现。它既是师德信念自我承诺外化和内化的双向运动的具体表现,也是师德可能性转变为师德现实性的具体过程。
因此,师德是每一个从事教师职业或将要从事教师职业的人所应具有的道德品质、道德修养、道德倾向和道德行为特征的总和,是主体在师德关系中自我表现的道德状态,是师德价值的个体实现。它一方面体现了个体师德价值的实现状况,另一方面则体现师德价值的总体水平,这也就显现出了师德在职业活动和职业培养过程中的个体与类的关系。个体与类的关系表现出怎样的性质,就会显现怎样的师德人格。同时师德人格又是个体对于类和自我本质的理解与意向的结果。个体在什么意义和层次上认同了类的本质和自我本质,他就会在什么意义或层次上追求并实现自己的师德人格价值。师德人格在这里的作用,就是能使个体在同类的交往中处于某种有效的关系状态,所以,师德人格的自觉化、个性化和理想化,是师德人格价值实现程度的具体标志。因而,师德人格的真正形式,就在于师德主体能意识到自己是道德实现的目的,并在具体的师德行为中,达到自我决断、自我负责、自我尊重和自我实现。
二、教师教育中师德培养要求
高等学校体现出的大学生文化个性和文化行为的不同,表现为一所高等学校的文化氛围、文化意识、文化精神以及具有自身个性的文化性格,对大学生的共同文化意识的培养,对文化精神的培育和具有自身职业前景的道德文化人格的形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一文化现象也同样存在于高等师范院校。由于高等师范院校特定的职业文化发展与积淀,所形成的师德文化意识、文化精神和文化性格,对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生的师德形成、发展和完善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高等师范院校在对其学生进行文化知识、能力素质、专业技能培养的同时,师德的教育与培养是其人才培养重要而不可缺少的方面。所以,高等师范院校文化所具有的文化性格,是一个综合性的职业文化性格。它对师范生的师德要素的形成,师德结构的完善具有相当的融合力。师范生的师德人格与高等师范院校文化性格是基本相一致的。它的要素和结构体系与学校文化性格的要素与结构有着明显的相承性。因此,不难得出结论,高等师范院校文化性格如何,将直接关系到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的师德及师德人格的健康发展和师德结构体系的完善。
当大学生步入师范院校学习,即成为教师职业队伍的后备成员。但他们对教师这个职业的性质、意义、地位、作用以及社会对教师职业的道德要求的认识是表面的、肤浅的,他们的认识往往带有偏向性和对职业选择的非自愿性,因此,师范院校在对师范生进行教师培养教育过程中,必须改变学生对教师这个职业认识的偏向性,使学生的职业选择非自愿性转向职业选择的自愿性。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学生能够比较自觉地接受教师职业的价值体系,逐步树立起教师职业道德的意识,形成具备教师职业道德的人格,并不断进行教师职业道德的自我评价。在他们步人教师行列后,再通过职业活动中的师德修养,提高自身的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选择能力,从而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和职业道德习惯。师范生师德的形成、发展和完善,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自我意识的增长是同步的。其师德的形成、完善一般经过三个阶段,即他律的师德、自律的师德、自由的师德。当然最终达到自由的师德,除了学校的教育、培养和师范生自我的锻炼、修养外,在他们走上教师职业工作岗位后,仍需进一步地加以完善。师范生在学校学习期间,是接受教师职业化的训练过程,这种职业化的训练,除了专业理论知识、教师职业的基本技能外,培养教师职业道德,进行师德实践训练,提高师德水平,同样也是师范大学生职业训练的重要内容。通过这样的教育和培训,使学生能够正确地认识教育职业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认识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努力把师德规范和要求与培养自身良好道德习惯有机结合起来,用师德规范自己的言行,从而使自己具备良好的师德素养。
师范生的师德教育过程,一般由教育者、教育环境和受教育者三方面组成。师德的教育过程必须符合师范生思想品德的发展变化规律,符合其成长、成才的客观规律,使师德教育取得更有效的结果。对师范生的师德教育一般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提高师范生对师德的认识。人的行为总是由一定的道德观念所支配,对大学生的师德教育,首先应从提高师德认识人手,明白教师职业道德观念和规范;明白教育、教学活动中应遵循的师德要求;明白师德在完成培养人才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具体地讲,包括掌握师德规范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提高大学生的判断能力,坚定师德信念。
第二,陶冶师范生的师德情感。在提高师德认识的基础上,应注意师范生师德情感的建立。因为没有师德情感,也就没有实践师德原则和规范的自觉行为。师德情感比师德认识具有更大的稳定性。积极健康的师德情感在教育和培养人才的职业活动中具有更大的意义和作用。
第三,加强师范生的师德意志的锻炼。人在社会生活中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能否克服困难、突破障碍主要取决于人的意志。师德意志就是指教师在履行教师职业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觉克服困难和排除障碍,并作出正确行为抉择的主观能动性。这一点对从事艰苦的教师职业者来说显得更为重要。
第四,注重师范生良好师德行为习惯的培养。提高师德认识、陶冶师德情感、锻炼师德意志最终都要归于师范生良好师德习惯的养成。通过师德教育,使师范生把师德意志自觉转化为育人的师德行为,这是形成师德品质的关键。
三、教师教育中师德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
教师教育中的师德教育与培训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教师所具有的自身职业特征的敬业精神、仁爱精神、进取精神、自律精神作为具有教师职业特定内涵的道德价值,体现出了教师职业文化特殊的文化精神和文化性格,这种特殊的文化精神和文化性格,在教师教育体系共同文化道德意识中,居于核心地位。教师师德的确立与发展,以及形成其职业道德习惯,有赖于教师教育体系中职业道德文化对教师师德的形成、发展和完善过程的评价。因此,在教师教育体系的师德教育过程中,我们应该注以下四个方面的结合:
第一,理想教育和师德教育相结合。教师教育体系中的师德教育,应注意将理想教育和师德教育紧密结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师德教育的方向性和可能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与师德教育的紧密结合,是整个教师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