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教学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30 03: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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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教学论文

篇(1)

(二)工科院校法学院系自身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法科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则更加严峻。而相比于专门的政法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系,工科院校的法学院系无论在图书资料、师资水平,还是在学生基础、校园法学文化氛围等方面均无法与之抗衡。故而,工科院校法学院系欲寻求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培养出被社会接纳的法学人才,就必须突出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工科院校多学科、重实践的文化氛围———因为法律与机械以及工程学之间其实存在的千丝万缕联系,法律事实上就是个人维护合法利益的操作规程,是处理和解决各种纠纷的技能,这注定法律专业与其说是一门科学,毋宁说是一种工艺。因此,通过案例教学彰显法学的实践特性,突出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意识,增强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正是工科院校法学院系充分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从而不断获得发展的的重要手段。综上,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不仅应引入案例教学法,而且其自身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在案例教学法上存在比专门政法院校、综合性院校的法学院系更为迫切的需要。

二、工科院校法学案例教学面临的问题

由于认识到案例教学的重要意义,目前很多工科院校都将其贯彻于法学教学之中,但总体来讲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影响了案例教学应有功能的发挥,主要问题概括如下:

(一)重形式而轻效果在一些工科院校,开展法学案例教学成为对外宣传、彰显创新的有力依据,是否采用案例教学还被作为教学考评的一个量化项目,受此影响,法学案例教学异化为“追赶潮流”之举。然而这种对形式的过分注重,却隐藏着对法学案例教学实际效果的忽略。比如,案例教学沦为变相的案例讲授,教师依然是主导,从案例选择、问题设置到结论得出仍受控于教师的指挥,而学生只能处于被动地位,只不过是从“听讲课”变成了“听案例”。尤其是部分教师不注重典型案例和真实案例的选择,往往将“格式化”后的虚构案例引入讨论,这不但不能调动学生参与的兴趣,也无法用实际问题来检验学生所学,案例教学的效果可想而知。

(二)不适应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特殊需要前已述及,工科院校的法学欲求得生存、发展,必须突出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因此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不仅要注重培养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还要利用工科院校多学科、重实践的文化氛围优势,突出对学生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这种情况下,旨在检验法律职业技能,赋予法律实务工作“市场准入”资格的司法考试就理所当然成为众多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重头戏,司法考试的过关率也被视为评价法学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但是,很多工科院校的案例教学却并未很好回应司法考试的现实要求,更多关注学生对抽象法学理论的理解,其存在的价值仅限于解释和补充说明所讲授的理论内容,而非综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过程,因此极易导致学生产生思维上的惰性以及认识上的误区,一旦面对司法考试中纷繁复杂的案例情形便不知所措,所以虽名曰“案例教学”,但实际上却不能适应司法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需要,显然是一种失败的案例教学。

(三)不利于工科院校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是衡量学生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体现了教育对社会需要和学生潜能的开发以及个性全面发展的满足。我国《高等教育法》第5条就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但是,目前不少工科院校的法学案例教学却与高等教育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背道而驰。教师往往在案例教学中占主导地位,学生只需在教师事先安排的思路“诱导”下,对格式化后的“平板型”案例展开定向分析、思考。而且,该过程以书本理论和立法规定为大前提,学生按照三段论式推理,结合案例给出的小前提得出最终的分析结果。不难发现,这种案例教学方式使学生失去了和关系纵横交错、事实纷繁复杂的真实案例直接接触的机会,不利于他们综合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而且由于将书本理论和立法规定作为推理的大前提,实际上也消解了学生主动挑战主流观点或法律条文中可能存在缺陷的热情,抹杀了他们的反思意识和创新精神。

三、工科院校实施法学案例教学的基本理念和具体思路

篇(2)

2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与传统教授型的教学方法不同,案例教学法不仅专注于“教”,更强调“学”,这就要求教学双方角色的转换,真正做到由学生做主体,教师退回到辅助的角色。(1)案例的主导地位。案例教学法中强调案例的主导地位,一切教学内容均是以案例为中心而展开。师生在课前均需对案例的相关内容有充分的准备,包括资料搜集,案例阅读,初步思考等;教学过程中就案例中涉及核心问题教师应做出适当的引导,提供学生充分讨论的空间;课后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做出结论,由教师做出点评。由此可见,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从案例的准备、引入、讲解、分析、结论,都要求师生双方的积极参与,每个教学环节都是通过案例实现了某个教学目标。(2)启发性及实践性。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不会给出唯一的或是确定的答案,只在恰当的时候给出适当的启发,这就给了学生充分思考大胆假设的空间,其根本目的在于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探究该问题。真实案例的引用,让学生可以将已掌握的知识融会贯通,通过理性的分析,相互间的讨论,做出自己的判断或得出自己的结论,以实现理论知识向专业实践的转化,这也很好地弥补了校园中的学生无法很好地接触现实社会的缺憾。(3)教学过程中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及动态性。案例教学中,教师仅负责案例的筛选及准备,并做出适当的启发和引导,在各个教学环节中均由学生做主体,积极地参与到实践教学过程中,这是一个师生共同学习的过程。同时,案例教学也是一个动态教学过程,强调的是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案例资料之间的交流,在小组讨论和总结发言的教学环节更加强调彼此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不断交流。(4)强调学生能力的全面发展。案例教学的价值,不仅在于案例中极为丰富的信息量对学生理解分析能力的提高,以及学生对已掌握的各种知识和技巧的灵活应用,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各种教学组织模式的优化过程,使学生在学识之外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学生通过选取有用的信息,策略地分析判断,从而使认知能力得以提高;小组讨论中,学生学会了彼此交流学习及合作;在小组陈词阶段,学生体会到了小组之间的良性竞争;在教师点评的环节,学生学会了如何做出有价值的评价。在这样一个个体行为和小组行为交叉进行的学习过程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激发,提高了自身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也学习到了珍贵的团体合作和竞争精神,人格发展更为健全。

3如何选择适合的案例

作为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核心和载体,案例的选定尤为关键,如何才是一个好的案例呢?笔者认为应当具备如下的几个特点:(1)一个好的案例应该讲述了一个好的故事。好的案例就是一个好的故事,应该具有吸引人的情节,但这个故事是发生于真实世界的,也是与学习者的个人经历相关的,而不是高高在上的。这个故事也许并没有既定的结局,却经得起研究和学习,能提供给学习者充分的发挥空间。(2)好的案例应具有时效性。好的案例要反映当下的现实状况,通常应发生在过去5年以内。当然,一些经典案例无论过去多少时间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但更多的真实案例应该是与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正在发生的,这才能让学生充分体会到此案例学习研究的必要性及价值性。(3)好的案例应与学习者息息相关。一个好的案例所涉及的场景或情节应该是学生们所熟知的,或是很有可能直接面对的,这能有效地激起学习过程中的共鸣感,更加不遗余力地参与其中。

4以《消费者法》为教学内容的教学实践

为了更为直观地体现案例教学法在法律英语教学中的应用,笔者以《消费者法》作为教学内容进行一次教学实践,具体教案如下。教学内容:消费者法。学生人数:55人。教学目标:(1)让学生充分了解消费者的合法权利。(2)培养学生在消费者权利纠纷案件中对相关法律英语语言的应用能力,包括词汇、句型、口语表达及书面撰写能力。(3)提高学生作为消费者的权利及义务意识,能够做到合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主动践行自己的当然义务。教学重难点:(1)充分了解消费者的各项权利义务。(2)如何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3)相关英语语言应用能力的训练。教学资料:(1)充分利用教材。(2)多媒体辅助。教学实施:(1)课前准备:学生分为8~10人一组,共6组,课前要求每小组准备两个有关消费者维权的案例,并做出简要的分析。教师将12个案例进行分类筛选,并选出其中最具典型性的两个留作课堂备用。(2)课堂导入:以提问方式引入本课教学内容:Ifyouboughtanewbookinthebookstoreanddiscoveredafewmissingpages,butthebossrefusedtochangeanewforyou,whatwouldyouliketodo?1)Youacceptthelossandwillneverbuybooksthere.2)Youreasonwiththebossandinsisttoreplaceit.3)YoucomplaintoCommerceandIndustryBureau.4)Youasksev-eralfriendstohitthebossanddemandthereplacement.在学生作为选择后,以简单的问题引起学生对消费者权益问题的思考:1)Whatrightsdoconsumersentitledtoenjoy?2)Whatorganiza-tionsinourcountryprotecttherightsofconsumers?3)Whencon-sumers’legalrightsareviolated,whatshouldtheydo?4)Ascon-sumers,whileenjoyingrights,whatobligationsshouldcitizensper-form?(3)案例引入:案例1:暖瓶水爆炸伤人案件。案例2:旅行社虚假宣传欺骗团友案件。(4)小组讨论:要求学生就以上两个案例做出分析讨论,给出解决建议并作发言。(5)教师总结:1)点评各小组讨论情况。2)总结教材要求掌握的消费者各项权利与义务及维权途径。3)强化相关英语词汇、句型。(6)强化练习:提供一案例,要求学生就本课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和英语语言技巧做出对该案例的分析。

篇(3)

2为什么在法学课程中要应用法学教学

案例教学具有具体性、实际性,在法学课堂引入这种方法,利于把知识性较强的法论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的生活中,使学生理解法学理论知识,同时也可以引起学生的兴趣,因此对法学教学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2.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法学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娴熟运用法学知识和原理去分析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因此在法学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要求有三点:一是掌握教材。因为教材能为学生提供系统的法学知识,可以帮助学生掌握法律基础理论。二是熟读法律法规。因为法律法规可以使得学生了解和掌握中国法律实际情况。三是学习分析案例。因为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可以使学生将法学知识和法律法规综合运用通过逻辑去分析,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使得学生体会所学法律法规应用的环境和时机。

2.2培养自主思考

在传统的法学课堂上,授课教师的角色是组织者或者主导者,通过灌输式的讲授向学生传递知识,学生只需被动接受,无需自主思考。案例教学是启发式教学,它恰好可以弥补传统教学的不足和缺点。在法学课程中,授课教师通过法学案例可以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或者学生个人发言。通过这样的方式引导学生自主思考,将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思考。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小组讨论方式可以使学生通过讨论、辩论对案例问题的认识从不清晰到清晰,对案例问题的理解从浅显到深刻,对案例问题给出的解决办法从不完善到完善。这使得学生在独立思考中形成严谨的法律思维,在不知不觉中提升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2.3增强互动性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里,授课教师具有权威性,学生对教师的观点不能质疑和批判。但是案例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案例,如对现在社会中出现的幼儿园教师虐待幼儿实践组织学生讨论,各抒己见。教师可以针对案例发表观点,学生也可以就案件发表个人观点。在讨论和辩论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性,最终使得学生掌握运用法学知识分析案例、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教学案例的模式

案例教学法有多种形式,在法学课堂上授课教师可以依据讲授的知识点的特征选择适合的形式进行教学。

3.1模拟法庭

学生在授课教师的指导下扮演案例中的不同角色,如检察官、被告及被告律师、原告及原告律师等,以司法实践中的法庭审判为样例,进行模拟审判。这一形式被称为模拟法庭。授课教师在讲述诉讼知识点时,可以应用这一形式。模拟结束后,教师对模拟状况进行总结和点评,让学生进入司法庭审模拟状态,感受真实的审判过程,使得学生对诉讼程序的印象深刻。同时,在模拟过程中教师也可以考察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以便针对重点及难点进行讲解和分析。

3.2课堂讲授

授课教师在对法学知识点进行基础上加入法律案例讲解,并对案例进行分析论证。这一形式被称为课堂讲授。课堂讲授形式对授课教师有较高的要求,如在案例的选择上应该有重点、有目的选择,选择发生在近几年的案例,选择难度由浅至深的案例。通过这一模式可以较为迅速地帮助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点,并且通过法学案例与理论知识的相互综合,便于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

3.3课堂讨论

授课教师在讲解完课程知识点后,针对教学知识点选择合适的案例提出相关问题,组织学生分小组讨论,在讨论结束后,教师对讨论进行总结和点评。这一形式被称为课堂讨论。在法学课堂中使用这一形式,授课教师选择讨论的案例要明确选择案例的选择是为教学服务,是通过案例来阐明知识点。教师在总结和点评过程中,应该对案例中涉及的问题进行有理有据的分析,运用法律依据将案例中的法律知识点讲透彻,使得学生能够真正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4网络教学

授课教师通过网络向学生传递法学知识点和法学案例,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这一形式被称为网络教学。教师使用网络作为辅助工作进行教学,在课程开始前,通过网络将法学理论知识点及问题发给学生,引导学生利用网络查阅资料进行自主学习;在课程之后,教师也可利用网络向学生布置案例分析等作业。

3.5媒体教学

授课教师通过利用多媒体教学工具如电子教案、媒体视频播放工具向学生传递法学知识点和展现应用法学的场景。这一形式被称为媒体教学。利用多媒体教学工作不但可以提升教学效率,而且可以生动形象、图文并茂地展现法学案例和庭审等场景,这有利于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4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关键点

在法学课程中如何成功的应用案例教学法?有哪些关键点需要关注?笔者从以下几点进行阐述。

4.1授课教师在课堂的定位是关键

在法学课程中使用教学案例法,教师必须准备定位,否则将会影响教学效果及质量。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尤其是在模拟法庭和课堂讨论形式下,教师的定位是指引者,指导学生讨论案例,避免偏离讨论方向和目标;及时回答学生的质疑和相关知识方面的回答,及时为学生提供帮助,这利于学生缜密分析案例并给出合理的结论。由此可以看出,在在运用案例分析的教学中,授课教师处于引导地位,同时也是一位导演,是一位策划者,是一位主导者。在运用案例分析的教学中,学生在这一由讨论到辩论再给出结论的过程中也会受益匪浅,因为这一过程可以培养学生法律逻辑推理能力、把握案例关键点的能力、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能力。

4.2选择案例是关键

为什么要在法学课程中实施案例教学法?是为了吸引学生注意力?是为了课堂教学方式多样?这些都不是根本目的。教会学生将特定的法学理论知识与社会生活中的法律案例联系起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逻辑能力、思维能力去解决社会中的法律纠纷,这才是根本目的。这样的教学目的要求教师选取的案例必须有价值,能够连接前后的法律知识点,具有典型性,具有系统性,具有难度。首先,选取的案例应该包含较多的法律理论和法律规范,以培养学生在具备法学理论基础上可以解剖案例,以切实地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其次,选取的案例要有时代性。与学生实际生活贴近的法律案例,具有时代性的法律案例,易于学生融入法律案例情景,进而通过案例掌握司法实践出现的新问题。最后,选取案例要结合教学对象。教师应该根据学生学习实际情况结合课堂教学目标选择不同难度等级的法律案例进行教学。

4.3平衡理论知识和案例教学时间是关键

在法学课程中,讲述法学理论知识的时间和案例教学的时间改如何分配?全部课堂时间用来进行案例教学是不合适的,这样不利于学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全部课堂时间用来讲述理论知识也是不合适的,这会导致学而不用的结果。因此,时间应如何分配是一个教学关键点。经调研统计,大部分专家学者认为普通的案例教学时间应该占据总课时时间的四分之一。对于特殊的法学知识点,如诉讼法等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授课教师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案例教学时间,给予学生较多的时间讨论案例,以培养学生成为学以致用的人才。

篇(4)

1.知识与技能:认识几种常见物质的性质、制法,掌握化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理解物质的多角度分类,认识化学变化的多样性和规律性,能分析简单化学问题,并用化学语言表达。能分析化学问题中量的关系,学会简单的化学计算。认识常用化学问题的方案设计、操作和完成实验报告。

2.过程与方法:了解科学探究的一般过程,初步学会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认识结构决定性质,性质决定用途的规律,了解现代化学肩负的使命。具有为解决化学问题进行专题信息收集、加工和输出的能力。学会通过独立学习和合作学习相结合来提高学习和实践活动的效率,培养团队合作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了解现代化学和化工的发展,了解化学知识在解决生活、生产和社会问题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习化学的自觉性,具有参与化学科学实践的积极性,养成良好的学习态度。了解科学方法在化学研究中的重要性,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认识化学与生活改善、生产发展、社会进步和自然生态保护的关系,形成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责任感。

二.高中化学与初中化学相比有下述几方面的特点:

⒈概念抽象

初中化学是化学教育的启蒙,注重定性分析,以形象思维为主,从具体、直观的自然现象入手和实验入手建立化学概念和规律,使学生掌握一些最基础的化学知识和技能,很大程度上是记忆型,欠缺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习惯于被动接受的方式获取知识。而高中除定性分析外,还有定量分析,除形象思维侧重抽象思维,在抽象思维基础上建立化学概念和规律,使学生主动地接受和自觉获取知识,发展智能。如氧化——还原反应有关概念既抽象,理论性又较强,第二章摩尔概念一个接一个,学生一时不适应,这是学生进入高中所面临的挑战,给教与学带来一个十分尖锐的矛盾。

⒉进度快,反应方程式复杂

初中进度相对高中较慢,要领定律学习巩固时间较长,在往后的学习中有较充裕的时间加以消化,而进入高中以后,教学内容的深度、广度、难度显著增加,进度加快,化学方程式增多,多数反应失去了初中掌握的反应规律,这在理解和掌握上都增大了难度,如果不及时消化,就会在以后的学习中相当被动,如高一Cl2的实验室制法,Cl2与水、碱的反应,NaCl与浓硫酸微热与强热制氯化氢反应的不同情况等,学生一时难以理解,深感难掌握、难记忆,不太适应。

3.内涵深,联系广

如摩尔使微观与宏观联系起来,渗透在高中教材的各个章节,对整个中学化学计算起着奠基的作用。再如物质结构、元素周期律是整个中学化学的重点,学得好可促使学生对以前学过的知识进行概括、综合,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并能使学生以物质结构、元素周期律为理论指导,探索、研究后面的化学知识,培养分析推理能力,为今后进一步学好化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⒋抓典型,带一族

初中化学只是具体介绍某一元素及化合物的性质,了解在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用途,而高一教材以氯、钠、硫、氮为重点,详细介绍它们的物质及重要化合物,通过分析同族元素原子结构的相同点和不同研究它们在性质上的相似性和递变性;运用归纳、对比培养学生科学研究的方法,这是学习元素化合物知识与初中不同的一个特点。

三.学生学习困难的原因:

1.教材的原因

初中教材涉及到的基础知识,理论性不强,抽象程度不高。高中教材与初中教材相比,深广度明显加深,由描述向推理发展的特点日趋明显,知识的横向联系和综合程度有所提高,研究问题常常涉及到本质,在能力要求上也出现了形象思维向抽象思维的飞跃。有的内容如:“摩尔”、“元素周期律”、“氧化还原反应”等知识理论性强,抽象程度高,这些内容历来被认为是造成学生分化、学习困难的重点知识。

2.教师的原因

由于初中化学学习时间短,造成教师侧重向学生灌输知识,抓进度,而没有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造成高分低能;常识性介绍及选学部分没有讲述,造成知识缺陷;高中教师对初中教材的特点了解不多,往往未处理好初三与高一衔接,就开快车,抓进度。有的把教材过度深化延伸,对化学知识讲得面面俱到,课堂欠活跃,限制了学生思维的发展,易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

3.学生的原因

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竞争意识不强,思想松懈,学习缺乏紧迫感;坚持已有的学法,相信自己的老习惯,过多地依赖老师,学习的自觉性、自主性较差;不遵循学习活动的一般规律和方法,忽视学习过程的基本环节。如:预习听课复习独立作业总结评估等。听课时,把握不住知识的重难点,理解不透。有的知识印象不深,造成知识缺陷日积月累;

四.高中化学学法指导:

1、坚持课前预习积极主动学习

课前预习的方法:阅读新课、找出难点、温习基础。

(1)、阅读新课:了解教材的基本内容。

(2)、找出难点:对不理解的地方做上标记。

(3)、温习基础:作为学习新课的知识铺垫。

2、讲究课内学习提高课堂效率

课内学习的方法:认真听课;记好笔记。

(1)、认真听课:注意力集中,积极主动地学习。当老师引入新课的时候,同学们应该注意听听老师是怎样提出新问题的?当老师在讲授新课时候,同学们应该跟着想想老师是怎样分析问题的?当老师在演示实验的时候,同学们应该认真看看老师是怎样进行操作的?当老师在对本节课进行小结的时候,同学们应该有意学学老师是怎样提炼教材要点的?

(2)、记好笔记:详略得当,抓住要领来记。有的同学没有记笔记的习惯;有的同学记多少算多少;有的同学只顾记,不思考;这些都不好。对于新课,主要记下老师讲课提纲、要点以及老师深入浅出,富有启发性的分析。对于复习课,主要记下老师引导提炼的知识主线。对于习题讲评课,主要记下老师指出的属于自己的错误,或对自己有启迪的内容。或在书的空白处或者直接在书里划出重点、做上标记等,有利于腾出时间听老师讲课。此外,对于课堂所学知识有疑问、或有独到的见解要做上标记,便于课后继续研究学习。

课内学习是搞好学习的关键。同学们在学校学习最主要的时间是课内。在这学习的最主要时间里,有些同学没有集中精力学习、有些同学学习方法不讲究,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学习水平的发挥。

3、落实课后复习巩固课堂所学

课后复习是巩固知识的需要。常有同学这样说:课内基本上听懂了,可是做起作业时总不能得心应手。原因在于对知识的内涵和外延还没有真正或全部理解。这正是课后复习的意义所在。

课后复习的方法如下:

(1)再阅读:上完新课再次阅读教材,能够“学新悟旧”,自我提高。

(2)“后”作业:阅读教材之后才做作业事半功倍。有些同学做作业之前没有阅读教材,于是生搬硬套公式或例题来做作业,事倍功半。

(3)常回忆:常用回忆方式,让头脑再现教材的知识主线,发现遗忘的知识点,及时翻阅教材相关内容,针对性强,效果很好。

(4)多质疑:对知识的重点和难点多问些为什么?能够引起再学习、再思考,不断提高对知识的认识水平。

(5)有计划:把每天的课外时间加以安排;把前一段学习的内容加以复习;能够提高学习的效率。

4、有心有意识记系统掌握知识有意识记的方法:深刻理解,自然识记;归纳口诀,有利识记;比较异同,简化识记;读写结合,加深识记。有意识记是系统掌握科学知识的途径。有意识记的方法因人而异、不拘一格。形成适合自己的有意识记方法,从而系统掌握科学知识。

5、增加课外阅读适应信息时代

6、科学归纳

知识学习过程的完整分为三个阶段,即知识的获得、保持和再现。

归纳方法之一是点线网络法。这个方法在总结元素的单质和化合物相互转换关系法最常使用。如“硫”的一章就以H2SSSO2SO3H2SO4为统领。

归纳方法之二是列表对比法.对比的方法常用于辨析相近的概念,对比的方法也最常用于元素化合物性质的学习.通过对比,找到了新旧知识的共性与联系。

归纳方法之三是键线递进法.高中化学基本概念多,一些重要概念又是根据学生认识规律分散在各个章节之中.这就要求我们学生及时集中整理相关概念,按照一定的理论体系,弄清基本概念之间的从属或平行关系.在归纳整理中,可以牺牲一些具体细节,突出主要内容。“勤”和“巧”是到达知识彼岸的一叶方舟。这个“巧”字就是善于总结。

在高三总复习阶段,更需要学生作类似联想和归纳总结。

五、教学中的几点体会:

教学过程是教师和学生的双边过程。作为起主导作用的教师,引导学生的方法,对学生的发展至关重要。下面我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

1.循序渐进,注意初、高中知识的相互衔接。

注重高一化学的起始复习是搞好初、高中接轨教学的必要前提。有必要在摸清学生底细的前提下,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复习方法,对学生存在的漏洞"对症下药地进行修补整理,通过对知识的再理解、再挖掘、再提高,使学生作好学高中化学的知识与心理准备。

2.注重在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能力

充分运用启发式教学,给学生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去思考消化。教学活动中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原则,让大多数学生积极参与,保证课堂教学的时效性。

3.加强对学生学习策略、学法的指导,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学习方法,是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我们可以根据教学的各个环节,研究学生掌握基本学习方法的训练途径,比如:预习、听课、记笔记、做实验、做作业和复习小结等,针对每个环节的特点,加以指导,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方面的训练,要有一定的计划性和约束性,要在“严”字上下功夫,真正做到落实,使学生终身受益。

4.加强实验、深化概念

高中化学安排了一定数量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同时还有相当数量可利用实物、图片、模型,通过观察培养和教给学生从大量感性认识中加深对概念和原理的理解。加强直观性教学,不仅能给学生以启示,激发他们的兴趣,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而且还可使抽象要领具体化加深对概念的理解和记忆。

5.抓住关键,精讲多练

在课堂教学中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既不搞面面俱到,处处设防,讲得过细过全,也不能盲目让学生泛泛做题,以做代讲,而应抓住关键,应用启发式,讲其当讲,练其当练。讲则是讲清概念、原理、公式的来龙去脉,使学生透过表面现象,抓住本质属性,弄清内在联系。练则是对概念、定律的巩固和应用,培养学生应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如摩尔浓度一节,一是讲清定义、导出数学表达式;二是做好演示实验,获得感性认识,加深对概念的理解;三是引导启发学生掌握有关摩尔浓度计算的几种基本类型,精选习题,通过练习加深对摩尔浓度概念及有关的理解和掌握。

篇(5)

二、案例教学的实施与操作

统计学的教学目的是为了介绍统计方法和思想,是服务于实际案例的一种工具,并不是案例需要解决主体问题。因此在组织统计学案例教学的过程中与管理学、法学等学科的案例教学组织方式有所不同。后者更注重从宏观层面分析问题,而统计学更侧重于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学生找出统计方法能够解决问题的切入点所在。因此对于统计学案例教学的课堂组织可以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具体来讲,首先,通过教师讲授只包含有少数知识点的案例,让学生了解分析案例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思路,在这个层次下,以教师的讲授为主,但是应该有相应的案例对学生进行训练和巩固,在学生已经掌握基本的常用的统计分析方法后,给出一些较为综合的包含多个相关知识点的案例,让学生分组讨论,给出解决方案,并报告各组的分析结果。该层次下的应该以学生为主体,由于统计案例的分析离不开统计软件对数据以及模型进行分析,因此该阶段最好放在机房进行,而且应该提前给出案例,让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讨论研究,在上课过程中主要以小组为单位讲解自己的案例分析过程和结果,各组之间可相互评论。在此,教师可针对报告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或者学生的一些好的想法给予适当的点评和总结。最后,当学生对中型的案例分析有了一定的分析思路,并对统计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有了一定的经验后,可以给出更加综合的实际案例,可称之为项目的案例,让学生分组讨论最终以研究报告的形式给出分析结果,在此层次上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验,教师可以进一步对研究报告的形式内容,以及分析思路上给予指导和点评。在这个阶段还需要有一个概括总结的过程,可以让学生来做总结,也可以由教师自己来做总结,讲明案例中的关键点以及该案例讨论当中存在的不足和长处,揭示出案例中包含的理论,强化以前所讨论的内容,整理案例分析的思路。以上的实施操作思路是一种理想状态,更适合于小班教学。考虑到公共课人数较多,而案例规模不是很大,需要学生分工合作寻找解决办法的需求不大,我们在实际操作中简化了上述过程,教师先通过一个较为简洁的例子引入讲解知识点以及进行案例分析的思路与步骤,交代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格式与要求,然后给出一个新的案例,学生单独自行分析,并通过提交案例分析报告来汇报分析结果,没有以小组形式进行分析讲解。如此操作当然会减弱案例教学的预期效果,但是只要案例选择得当,基本能够达到训练的目的。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并非一定要执着于某种形式的教学,因为不同的教学方法都是为教学目标服务的,只要能够达到教学目标,就可以不用太拘泥于形式。教师最后通过案例分析报告获取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

三、案例教学的效果及评价

根据案例教学的特点以及其与传统教学的区别,我们需要构建以思维状况的考查为主体的成绩评判与考核机制,改变以往那种以知识积累的考查为主体的机制。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如无必要一般对学生案例分析、讨论的表现不宜作优劣评价,而应以鼓励表扬为主,要避免学生由于答案对错的优劣而影响对思维过程的关注。评判时,教师要克服主观随意性和自己对案例理解分析的局限性,应着重考量学生分析的步骤是否恰当(即思路是否清晰)思维要点的选择是否科学、能否抓住重要问题和是否抓住了问题的实质和关键,运用了哪些思维方法以及从什么角度看问题等等。针对我们上面提到的考核方式,即学生单独分析案例并提交案例分析报告的形式,我们对学生的评价就完全取决于报告的质量了。虽然老师无法针对报告对学生提出问题用以考察学生对问题的真正了解情况,但是一份好的报告基本能够反应学生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知识方法的掌握情况。提交案例分析报告的考察方式是一种介于传统教学法的知识点考试方式与案例教学法中常用的分组讨论报告之间考察形式,非常适合我们统计学公共课案例教学法的尝试,不但考察了学生知识点的掌握情况,也考察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技能的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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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平常的教学和研究中,首先要了解是什么物理问题,弄清问题中所涉及的哪些物理量?哪些具体概念?在什么状态,哪几个过程等因素?用什么方法能将问题通过何种规律联系起来?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物理教学和研究的方法很多,有观察法、实验法、类比法、分析法、图像法、比较法、综合法、变量控制法、图表法、归纳法等等很多种方法。中学教学中比较常用的物理方法有如下几种:

1实验法

实验法就是利用有关的器材或设备,通过仔细的观察,收集相关的数据,对数据进行科学的处理,得出正确的结论或答案。我们科学研究,特别是物理研究的一种最基本的方法。很多伟大的发明和发现都是在实验中发现的。例如,影响感应电动势大小的因素,就是通过实验去探究。我们用条形磁铁、螺线管、电流表、导线等器材。实验时我们将两导线和螺线管两接线柱相连接,另一端与电流表接线柱连接。实验中先固定其中一个变量,观察另外一个变量,看看感应电动势的大小如何变化。

①先用1根条形磁铁快速插入或拔出螺线管,电流表指针偏转,但角度较小;再用2根条形磁铁快速插入或拔出螺线管,电流表也偏转,此时的角度比1根时大得多。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因为当线圈的匝数一定时,两次都快速插入或拔出,可以认为两次的时间都相等;而第二次用两根磁铁,则可以认为磁感应强度B增加了,φ=BS,磁通量φ增加了,这说明了感应电动势的大小与磁通量有直接的关系。

②我们始终用1根条形磁铁。实验时,我们先将条形磁铁缓慢插入螺线管中,看到电流表指针偏转,角度较小;再用相同的条形磁铁快速插入螺线管中,我们发现此时电流表指针的偏转角度比慢速插入时更大。当其它条件都相同时,快插入时间短,慢插入时间长。这就说明了时间T也是直接影响了感应电动势大小的因素。

因此,通过这个实验我们很容易地归纳总结得出结论:电路中感应电动势的大小跟穿过这一电路的磁通量的变化率成正比。这就是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

2分析法

分析法就是研究者用眼睛仔细观察物体的运动情况、状态和过程等表面现象,通过运用大脑的抽象思维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等,深入揭示物体间,各部分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即规律性。并通过定律、定理等,找到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物理学上的分析包括物理量的分析、物理对象的分析和物理过程的分析。

物理对象的分析出现在以下情况:若研究对象是由几个相互联系的物体组成,则可以将其中的一个或几个物体划分出来,单独研究。例如,静力学中研究一个物体的受力情况时,先将物体假想与周围物体隔离开来,按重力、弹力、摩擦力、电场力、分子力或磁场力的顺序分析受力;在动力学问题中,先分析受力后,列出ΣF=ma再求出a或其中某个力;在较为复杂的运动中使用动能定理或动量定理时,先将物体隔离,分析出每个力的做功或冲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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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政治理论教学的方法

案例政治理论教学法是指运用案例来培养和训练学员的政治理论教学方法。与传统的政治理论教学方法而言,案例政治理论教学最大的特点是“经验与能力培养”和“以学员为主”。在整个政治理论教学过程中,注重学员自己寻找现实资料,阅读政治时事案例,进行分析和小组讨论,最后完成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案例政治理论教学法的作用非常突出:第一,开拓学员视野,增长学员政治理论知识。第二,通过交流和实践经验,起到集思广益的作用。第三,达到更好的理论联系实践的政治理论教学原则。第四,培养学员自主学习和分析政治理论的能力。

2.“有意义接受学习”的方法

有理论将学习依据效果的不同,来划分成为了机械学习以及有意义学习这两种不同的形式。而所谓的有意义学习理论,实际上就是形容:“符号本身所表示的某些观念,能够通过非任意的方式来和学员实质上已经知道的某些内容进行联系。而非任意主要就是形容这部分观念与学习者之间原有的知识结构已经有了固定的联系。”也就是说,要达到有意义的学习目的,就必须要真正的学习到知识本身的意义,即通过学习的方式,来获得能够对某些事物加以反应的规律以及关联性认识,最为核心的问题在于,务必要在目前学习的知识、概念中与以往原有的内容构建起实质性的内容。

3.启发式政治理论教学方法

教师应当要对于学员本身的积极性思维加以引导,良好的发展学员自身智慧,实际上就是一种完善的理论教学措施。同时注入式政治理论教学措施是与启发式实政治教学措施完全相反的,必须要加以避免。而该教学方式的基本精神,实际上就是要对于学员自身的内在动机进行激发,最大限度的对于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加以调动,良好的促进学员本身的积极性思维体系,有效的对于学员主动动脑、动手去对知识进行获取的方式加以提倡。该教学方式实际上是以辩证唯物论的方法论来作为根本基础的,也就是说,启发式政治理论教学方式是对于教学上所进行的实际运用。

4.讨论式政治理论教学方法

讨论实际上就是师生和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思维碰撞、互相探讨,达到对于信息进行交换的目的,有效的扩大了信息以及思维体系的容量,最大限度的谋求一种能够对于问题进行深化认识和解决的措施。讨论课程本身实际上就是一种在现代政治理论教学理念,利用师生、学生与学生之间所进行的交流、讨论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这方面的措施恰恰也是对于政治理论教学中最为根本性问题加以解决的有效方式,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出学员自身所具备的主体性作用,充分强化学员思维深刻性、广泛性,促使思想政治课程能够焕发出全新的生命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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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由美国哈佛商学院倡导,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案例都来自真实情境或事件,教师在教学中扮演设计者和激励者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该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主动学习意识。案例教学法到了20世纪80年代才受到重视,尤其是1986年美国卡内基小组(CarnegieTaskForce)在《准备就绪的国家:二十一世纪的教师》(《ANationPrepared:Teachersforthe21stCentury》)一书中,特别提出案例教学法在师资培育课程中的价值,并将其视为一种相当有效的教学模式。而国内开始探究案例教学法,则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栾娈在中专生内科护理学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通过与传统教学法比较,发现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兴趣及教学参与程度,调动学生学习能动性。在护理本科生中应用案例教学法也取得显著成果,案例教学有利于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临床思维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因此,应大力推广案例教学法。但案例选择要经典和难易适度。李健芝等指出案例编写要具有真实性、客观性,有利于启发学生临床思维;要有明确的目的性,突出教学内容;要与时俱进,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过程,注重培养其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案例教学法成功的关键是案例的选择与设计。案例要具有科学性、典型性和多样性,要紧扣内科护理学重点和难点,以保证内科护理学课程授课效果。教师在选择案例之前,要进行充分的调研,精心设计案例讨论的每一个问题,保证问题间的联系性;教师要经常到临床收集病例,斟酌选取适合的教学案例,避免随意性和不完善性,且表述清楚,保证学生听得明白,以达到互动效果。在案例教学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学生是分析资料、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体,教师仅仅起引导和鼓励作用。教师要引导学生梳理思维过程,鼓励学生主动参与病例讨论,调整讨论内容和深度,争取获得最佳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能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受到自己已经在以“准护士”身份参与真实病案的护理讨论,有助于其工作后的角色转换。

1.3情景教学法情境学习理论是1990年前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JeanLave教授和独立研究者EtienneWenger提出的一种学习方式。情景教学法是由教师组织、学生配合,以护理某一情景患者为内容的教学方法。在该教学过程中,师生间有双向或多向信息传递,从而实现交流和相互促进。情景教学法通过实物演示、角色扮演等模拟医院的护理场景,力争做到学习与临床实践零距离。李云丽对情景教学法在中专生内科护理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显示,学生对情景教学法满意度较高,基础知识成绩及综合素质均得到显著提高。情景教学法符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护理人才的要求,是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有效方法。该教学法应用于专科内科护理学教学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部分学生认为情景教学法可以提高其学习兴趣,促进知识掌握,提升临床应变能力,因而支持在内科护理学教学中引入该教学法,并积极参与演示。王思婷等的研究表明在本科护理专业内科护理学教学中采用情景模拟教学法,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大部分学生经历了由生疏到熟练的进步,能够记忆所学技能的要点,学生均反映,亲身体会和实践如何在模拟人和患者家属身上收集资料、进行系统评估和护理技能操作,比在课堂上单纯学习理论知识收获更大。情景教学法成功的关键是情景设立和角色扮演。现代高科技电子产业为高端模拟技术提供了保障,学生轮流扮演患者和护士,模拟临床场景进行护理评估,总结护理诊断,拟定护理措施。这就要求学生有一定表演能力,所以课前教师应让表演能力强的学生指导其他学生扮演患者。教师既要熟悉患者习惯的表达方式,也要熟悉护士护理患者的程序和沟通技巧。情景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评判性思维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能力,因此,应注意调控课堂节奏,学生会因认知能力不足而导致课堂纪律散乱。

2临床实践教学方法研究进展

2.1临床路径教学法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而制订的一个有时间限定的诊疗计划。20世纪80年代美国第一次将其应用于健康照顾系统,1995年哈佛医学院首次将临床路径理念与临床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为患者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医疗护理。2005年引入我国,2009年我国正式启动临床路径管理模式,以临床路径为平台对医院实习生进行教学,该教学法称为临床路径教学法。张园园等将临床路径理念引入护理本科生临床实习带教管理中,取得了较满意的效果。临床护理路径规范了临床带教模式,更新了教学思路与方法,调动了护生学习的主动性,增强了护生护理工作的法律意识。临床路径管理模式目前固定在112个病种,临床路径带教模式的应用没有规范化,缺少成熟的标准,一些临床路径带教只是根据本医院情况自行拟定的,特别是缺乏对不同学历护生临床路径带教的研究。笔者认为应该进一步完善临床路径带教模式,统一标准,规划不同学历护生临床路径带教模式。

2.2循证护理教学法20世纪90年代初Albadicenso教授在循证医学基础上提出循证护理的观点。循证护理教学可提高护生评判性思维能力,帮助护生转变护理观念,在护理实践中自觉运用批判性思维对现存的实践模式寻求实证,展现更多的理性思考,用科学证据而非经验和直觉决定护理行为。国内循证护理教学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这方面正规的师资培训,也没有统一的教学计划和教材。目前都是小范围开展,研究时间和研究对象都有很大局限性,应用效果可行性评价和反馈依据不够充足,这都给本研究带来很大困难。笔者认为应该扩大研究范围,探索出可行的循证护理教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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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数据统计为比较两种教学方法的教学效果,需要对两种教学所得的数据结果进行分析,由于是对组间差异进行比较,所以针对计量数据资料,统计分析方法选用t检验法[3];针对计数数据资料,选用的统计分析方法为卡方检验,P<0.05,处理方式使用SPSS11.0软件进行数据处理。

二、试验结果

对两组学生的教学方法满意度进行调查,结果为:对照组人数为256人,实验组人数为256人,在激发学习兴趣方面,实验组满意者占90.6%,不满意者占9.4%,对照组满意者占71.9%,不满意者占28.1%;在提高自学能力方面,实验组满意者占85.9%,不满意者占14.1%,对照组满意者占68.8%,不满意者占31.2%;在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方面,实验组满意者占81.3%,不满意者占18.7%,对照组满意者占64.1%,不满意者占35.9%;在提高解决问题能力方面,实验组满意者占82.8%,不满意者占17.2%,对照组满意者占67.2%,不满意者占32.8%。使用卡方检验分析,差异显著。

三、讨论

3.1案例教学法的优势案例教学法,以实际的经典案例为学生展现出了具体、生动、直观的卫生法律法规现实,是学生对相关方面规范、概念、原理的理解更加深入和确切,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培养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3.2案例教学法在卫生法律法规教学中的应用在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中,需要注意案例的切入点,正确、合理、适时地切入案例,是案例教学实践中的重要技巧,通过将案例与卫生法律法规理论的结合,打破了原有的枯燥抽象的教学模式,使教学具体化,易于理解和记忆。

篇(10)

与应用法学不同,法理学作为理论法学,其所阐述的各种范畴、原理的可操作性并不强,它们往往需要借助于应用法学的具体化之后才能用于解决现实法律问题。因此,不具备应用法学知识的大一学生经常会对法理学的内容感到困惑,法理学较强的理论性和抽象性成为制约教学效果的一大瓶颈。而目前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法理学教师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是传统的讲义式教学法,即教师一个人在唱“独角戏”,这种讲授方法很难向学生传递大量的法学理论信息,往往使整个课程流于形式化,使整个法理学教学陷入“教师讲得口干舌燥,学生听得头昏脑涨”,“空洞”且“晦涩难懂”的怪圈,师生之间缺乏互动,教学双方缺少热情,教学效果很难得到保证。在课后,也甚少有课外作业,考试也多以选择、判断、简答、论述的形式出现。这种刻板的教学方法,使学生被动接受、机械记忆,不利于法学思维的培养和法律方法的形成,难以实现法学教学目的,其弊端显而易见。因此,要缓解法理学教学中所面临的抽象与具体、一般的理论与现实的法律问题间的矛盾关系,就应对目前传统的、单一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采用多元化、复合式教学模式,使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相协调,以适应法学教育的总体目标。

构建法理学的多元化教学模式

(一)由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

我国的法学教育总体上是以教师为模式,即以“教”为中心设计的,教育目的、内容、方法都主要体现教育者的意愿与偏好,这种模式下培养出的是一批批符合社会期望的标准“法律人”。而随着高校的扩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高职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进入司法机关,成为“法律人”的可能性很小,另外,根据现有政策,我国的高职院校所招收的普通高考生往往是普通本科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任务完成后剩下的学生,相比之下,这些学生的知识基础相对较差,理论功底比较薄弱。因此,高职法学教育应有自己的特殊教学模式,不能机械地模仿法学本科教育的模式,忽视高职学生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普遍较差、学习能力较低的事实,教师应尊重学生的意志和愿望,从以“教”为中心的教育模式向以“学”为中心的模式转换,并尽可能帮助他们为实现自己的人生设想做好准备。这样,学生自己关于未来的设想受到重视,由被动的学变为主动地学,能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真正实现教学的目的。

(二)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手段

在法理学的授课过程之中,应贯彻以“学”为中心的教育模式,教师要转变教学理念,不仅要做到“传道、授业、解惑”,而且还要积极扮演教学的组织者、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共同学习的合作者等角色,归根到底要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手段。

1.重点讲授法

讲义讲授法是法理学课程的传统教学方法,课堂讲授注重学术性和系统性,强调法学思维方式的培养。传统的讲授法有利于学生根据教师的系统讲授来全面了解法学理论基本框架和历史发展背景。不过,片面地依靠教师单方面长时间的满堂灌,容易将课堂变成走过场。因此,在课堂讲授时,其内容应有所选择,对于部分重要内容,由教师根据某一章节的教学重点、难点、疑点进行课堂讲授;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应充分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借助多媒体教学技术,增强课堂的生动性,吸引学生在课堂上的注意力,增强针对性,以提高教学效能。

2.典型专题研讨法

教师在备课时应注意教材的重难点,确定一般知识与重点知识。一般知识作为背景资料给学生讲解,而重点知识除了讲解以外,可以从中选择有代表性的专题来进行研讨。在研讨时,教师作为互动教学的参与者和组织者,要摆脱原来在讲台侃侃而谈的主角心态,注意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课堂互动交流气氛,多以微笑、眼神的赞许等动作鼓励学生表达自己的观点。教师此时的责任主要是倾听并做好相关的发言记录,当然对于离题的学生的发言,应及时用简短的话语为其指明方向,巧妙地将其发言限制在本主题相关的范围内,切实提高上课效率。通过典型专题的研讨,帮助学生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与思考,激发他们对法律精神的向往与追求。

3.案例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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