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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股权投资 银行表内债务 融资
行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等表内债务融资作为企业传统融资工具,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一直深受各行各业的青睐。但自《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颁布以来,银监会日益加大了银行表内债务融资的监管力度,银行表内债务融资审批越来越严,使用范围越来越专,受托支付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银行表内债务融资资金必须按照贷款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能直接用于企业股权投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银行表外资金、保险资金以及产业基金等虽可用于企业股权投资,但融资成本远远高于银行表内债务融资利率,非一般企业所能承受。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等表内债务融资变通用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以期在满足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资金需要的同时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问题的提出
(一)企业股权投资业务产生大量自有资金需求。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股权投资和并购重组的高涨时期,股权投资业务频发,资金需求量大。实际工作中,企业股权投资业务主要包括新设企业、增资入股和受让股权三种形式。受现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影响,企业不论以哪种形式投资股权业务,现金出资的资金来源通常只能是自有资金。而自有资金一般主要来源于企业注册资本金、营业收入和投资取得的收益等。对于注册资本规模较小、尚处于初创期暂无业务收入的企业来说,自有资金尤为珍贵,往往难以满足股权投资业务的需要。
(二)银行表内债务融资不能直接作为企业自有资金使用。在2009年以前,银行表内债务融资虽然也限定用途,但贷后管理相对宽松,贷款发放后无须受托支付,企业实质上可以自由使用。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出台后,要求贷款人应事先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约定贷款发放条件、支付方式、接受监督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确保借款人的支付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用途;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的,贷款资金必须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借款人不按约定的方式、用途使用贷款时,贷款人应采取更严格的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发放和支付。随着银监会(局)监管力度的日益加大,银行表内债务融资只能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企业只能转换股权投资出资方式变通使用银行表内债务融资。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不难发现,企业股权投资的出资形式不局限于货币,也可以是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非货币性财产。而非货币性财产的购建,除政策法规要求的最低自有资金外,大部分可以通过银行债务融资来解决。因此,企业可以先使用银行表内债务融资购建非货币性财产,再将非货币性财产用于股权出资的方式变通使用银行表内债务融资,解决企业自有资金不足难题。
二、银行债务融资用于股权投资业务的实施路径
实际工作中,用于股权投资业务的货币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而非货币性财产的来源可以是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当企业缺乏自有资金时,企业可以考虑使用银行并购贷款或通过固定资产贷款购建的非货币性财产进行出资。银行并购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用于企业股权投资的实施路径具体如下:
(一)并购贷款的实施路径。按照2015年《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银监发[2015]5号)最新规定以及当前各银行对于并购贷款的通行做法,并购贷款可以用于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等方式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或资产的交易行为。并购贷款的最高限额为并购交易价款的60%,期限最长为7年,宽限期(即偿还利息但不还本金的期间)最长为2年。实际工作中,当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受让股权等方式,由目标企业的小股东变为控股股东或由非目标企业股东变为目标企业控股股东,企业均可以按照交易对价的60%使用银行并购贷款来支付交易对价。而且对于企业全部以自有资金实施且符合政策规定的并购业务,事后企业仍可在一定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内向银行申请发放并购贷款并将其中不超过60%的并购价款置换出来。
(二)固定资产贷款的实施路径。自1996年《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颁布以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直实行资本金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最新规定,除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化肥项目、钢铁和电解铝等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等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5%―40%外,其他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大都为项目总投资的20%。资本金以外的投资部分均可以通过银行固定资产贷款解决。企业在进行股权投资时,可以灵活变通自有资金出资方式,争取转由资产出资的方式予以解决。如企业在设计股权投资方案时,充分与交易对手沟通协商,了解对方在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的需求;然后通过自有资金并配套使用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来新建或购买对方需要的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再以该非货币性财产支付交易对价,取得相应股权。企业在新建或购买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时,可以按照资本金制度有关规定,只使用政策规定最低比例的自有资金,其余部分均使用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缓解企业自有资金不足压力。
(三)并购贷款与固定资产贷款配合使用的实施路径。按照上文分析,并购贷款最多可以占交易对价的60%,固定资产贷款最多可以占交易对价的80%,即自有资金对并购贷款的撬动比例为1.5倍,对固定资产贷款的撬动比例为4倍。实际工作中,为尽可能节约自有资金支出,企业还可以筹划将并购贷款与固定资产贷款配套使用,充分发挥自有资金的融资撬动作用。如甲企业拟对A目标企业进行增资,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在向A目标企业增资前,先对另一规模较小的B企业增资,增资款来源按照甲企业自有资金40%+银行并购贷款60%解决,增资款形成B企业自有资金;然后再由B企业购建A目标企业所需的非货币性财产,资金来源为B企业自有资金20%+银行固定资产贷款80%解决;最后由B企业以所购建的非货币性财产出资注入A目标企业,并享有A目标企业股权。通过上述操作,甲企业通过B企业持有A目标企业股权,甲企业自有资金撬动融资的比例达11.5倍。
三、银行债务融资用于股权投资业务的优点
(一)自有资金支出少。企业以并购贷款支付股权投资交易对价,最高可以节省交易对价60%的自有资金;以固定资产贷款购建的非货币性财产支付股权投资交易对价,最高可以节省交易对价80%的自有资金。通过变通使用银行债务融资,大大节约了自有资金支出。
(二)资金使用效益高。企业自有资金、固定资产贷款等先后用于购建非货币性财产及股权投资,所有资金均实现多次使用,极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到所需资金主要源自银行借款,在资金需求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单位资金周转使用次数越多,企业借入的银行贷款越少,利息支出也将成比例减少。
(三)综合融资成本低。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均为银行表内融资,目前期限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为4.9%/年,融资成本均远远低于金融机构其他可直接用作股权投资业务的融资产品(此类融资产品目前年利率高达7%左右)。
四、银行债务融资用于股权投资面临的困难
(一)非货币性财产出资难以得到交易对手的认可。相对于货币出资而言,非货币性财产存在着价值能否为交易对手接受、功能是否满易对手需要等诸多问题,导致实际工作中非货币性财产出资受到一定局限性。
(二)非货币性财产购建的进度难以满易对手的时间性要求。不论是购买还是新建,非货币性财产的取得都需要一定周期。而股权投资预留的出资时间往往较短,投资机会稍纵即逝,两者常常难以及时对接。
(三)非货币性财产出资须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企业购建非货币性财产往往需要使用大量银行债务融资。银行在签署相关融资协议时常常会要求借款人在进行重大资产转让前事先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如贷款银行不看好企业该项投资行为,企业将不能使用贷款购建的非货币性财产进行出资。
五、结论与建议
综上分析可知,在不违反现行相关政策法规的情况下,通过优化设计股权投方案,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等表内债务融资可以变通用于股权投资业务。为更好地发挥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等表内债务融资用于股权投资的作用,企业在股权投资谈判过程中,应做好非货币性财产出资方式的沟通解释工作,争取交易对手的理解与支持;同时要深入了解交易对手的非货币性财产需求,尽快办理非货币性财产购建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启动银行授信及放款流程,尽早形成实物资产,匹配交易对价支付需要。
1.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现状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截至2012年底,债券市场托管总量达到26.56万亿元,同比增长16.75%。随着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作为债券市场的主要投资者,其债券业务规模也在近几年取得高速增长。截至2012年底,商业银行债券托管量为16.6万亿元,较2011年增持1.97万亿元,同比增长13.39%;商业银行持有债券占比65.33%,是债券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1]。目前,部分大型商业银行债券资产规模已达到其自身总资产规模的20%~30%,如工商银行2012年债券投资规模占总资产比重为22.68%[2]。
2.商业银行债券业务对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影响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是商业银行作为高负债企业,对其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利率水平等进行的匹配和协调,从而保证银行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在银行经营的“三性”中,流动性又是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要求。债券资产属于银行资产,自然属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对象,因此,债券资产管理与银行整体的资产负债管理息息相关,互相影响。
2.1债券市场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对商业银行而言,其资产主要为存款准备金、备付金、贷款和持有债券。从三性的角度出发,商业银行参与债券市场较之贷款具有更好的流动性,较之现金具有更高的收益性,因此商业银行进行债券投资业务增加了商业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债券投资业务为商业银行经营资产多元化提供了选择,优化了资产配置。债券回购业务高度的融资便利提供的高度流动性,为商业银行降低资金备付率创造了可能。债券回购业务为商业银行提供了灵活的负债管理手段,改变了银行负债手段单纯依靠吸收存款的局面,提高了整个银行经营的效率。此外,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较早实现了利率市场化,银行通过参与债券市场业务可以对市场利率的一般规律和风险特征有了一定了解,为在以后金融市场的完全利率市场化环境下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积累了宝贵经验。
2.2债券市场给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带来的问题
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如何判断债券资产与自身资产负债状况的匹配程度认识比较模糊。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起步较晚,且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重视不够,往往只是将其作为参考和应对监管当局的工具,并没有真正发挥其调配流动性,调整资产负债动态平衡的作用。相较于银行传统资产负债业务,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业务往往受制于银行的流动性管理,商业银行多数情况下被动地利用银行剩余资金进行投资,而并未将其上升到资产负债管理的高度加以管理。此外,有一部分中小商业银行在追求债券盈利性的情况下,忽视了债券的流动性和安全性,面临着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手中持有大量低利率的长期债券资产的商业银行,其风险并不亚于贷款迅猛增长带来的风险。
3.商业银行债券投资资产负债管理策略
为发挥债券投资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解决债券投资给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带来的问题,商业银行有必要将债券资产管理作为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进行分析,以判断债券资产是否会成为整个商业银行的潜在风险,从而及时调整资产结构,对相关部门加以适当和必要的控制,确保商业银行得以理性进行债券投资。商业银行可以考虑采取期限配比、免疫策略以及混合策略三种技术手段对债券资产进行管理。
3.1期限配比策略
债券作为商业银行的一项资产。可以通过计算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和数量并进行互相轧差得出详细的资金数量和期限。然后通过期限配比,找出最合适的债券投资。具体做法是:利用计算机综合业务系统先取出具体定期存款、贷款和债券的期限、数量情况,再将负债项目中短期应付款项视为立即到期项目,活期存款按一定比例折算为永远不会到期的负债(正常银行的活期存款总是保持一定比例的年增长),资产项目中一级准备金视为扣除项目,通过负债资产互相轧差得出详细的可以使用的资金数量和期限。资金数量就是商业银行在债券市场新增债券的限额,资金期限结构就是新增债券资产的期限结构。
3.2免疫策略
免疫策略构造这样一种投资组合,以至于任何利率变化引起资本损失(或利得)能被再投资的回报(或损失)所弥补。免疫之所以能够避免利率波动的影响,原理在于一只给定久期的附息债券可以精确地近似于一只久期相同的零息债券。因此,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资产负债情况,利用缺口管理各类债券资产,并通过考虑自身银行的整体存款久期和贷款久期,从而得出债券资产组合应达到的久期,才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下跌时有最小的风险。其较期限配比的优点是:它不但考虑了资产负债在期限上的匹配,而且考虑了在利率变动的情况下,通过构造组合,确保偿付各种期限的多种债务。具体做法:计算得到负债的总久期和贷款的总久期,将资金数量作为权重,进而得到债券组合应当达到的久期值。同时我们将负债的现值减去贷款的现值还可以得到债券组合的合适现值。当我们在久期和净现值两方面满足资产负债的匹配条件时,我们就可以获得在收益率曲线平行移动时免疫风险最小的组合。
注释:
[1]中国债券信息网
[2]《中国工商银行2012年年报》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2
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债券业务品种不断完善,业务品种包括债券认购业务、分销业务,现券业务,质押式回购业务,买断式回购,债券远期业务等等。这些债券交易的品种正随着债券业务的发展逐渐丰富。
一、国内商业银行债券业务的特点
债券业务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10年的相关数据,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余额比09年增长了49%,比市场托管总量高出10%,国内商业银行的所持的债券占比是70.48%,较09年提高了4.5%。
债券的交易非常活跃,首当其冲的是债券认购交易,10年国内商业银行认购各类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企业债等,共计11747.9亿元,比09年增加了41.21%。第二大活跃的是回购业务,10年,国内商业银行各类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累计金额高达500071亿元,比09年增加了61.62%。第三大活跃的债券交易是现券业务,10年,现券交易的二级市场的交易量都维持在6成以上,与银行间市场一样处于主导地位。
开展债券业务的商业银行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据结算公司的统计分析,10年商业银行的债券业务有了明显上升,其中除了国有四大银行,一些中等银行的债券业务也发展迅猛。除此之外,像天津商业银行,南京商业银行这样的小型金融机构也在积极投资债券,可见,债券业务对提高国内商业银行收入水平至关重要。
二、商业银行债券业务策略的制定
(一)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策略制定
存贷款业务是国内商业银行现阶段的主营业务,而且存款利率会长期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另外,高额的储蓄率,也使得商业银行把扩张存款规模作为主要经营目标。这些存款是商业银行的稳定的资金来源。我国商业银行长期债券投资策略的主要因素是贷款和收益率。商业银行的长期债券投资策略模型可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情况,利润和收益率来建立。这个模型可以用来确定投资策略,但每个商业银行都不同,利润的绝对指标没有一个准确的参考值。基于此,学者们选取资产收益率ROA,来建立债券投资策略模型。
根据资产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这个会计恒等式,排除临时性拆入资金,再贴现或在贷款的情况,那么将得出资产=吸收存款+所有者权益。如果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情况,还可得到,贷款+准备金+超额准备金+系统内清算资金+固定资产+债券投资+净存放同业+现金=吸收存款+所有者权益。也就是公式1如果把公式1转换为商业吸收存款的函数就可以得到公式2 根据公式2 的原理和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可以得到公式3从最后的公式3中,学者们发现国内的商业银行可以采取长期债券投资策略,根据公式也就是以ROE为当期经营目标,再根据预期存款发展规模D,固定资产目标以及所有者权益,来确定债券投资的可用规模和逾期收益,依照市场收益率,来建仓债券,为确保收益,主要的操作手法为长期持有。
有长期投资策略就有短期投资策略,虽然理论上商业债券投资应该为中长期投资策略,但实际上,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价格有一些波动,尤其是出现牛市的情况,二级市场的买卖操作会影响国内商业银行的收益,所以在确保资金流动安全的情况下,国内商业银行有必要进行短期债券投资。国内商业银行的短期债券投资策略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长债收益提前变现操作策略,在持有期内,商业银行可将长期债券抛出,将利息收入变成资本利得,从而提高持有期收益率。这种假设在理论上是可以实现的, 因为市场收益曲线是上凸形的,不是一条直线,所以商业银行不但可获得资本利得还可获得实际收益率,这些都有助于提高整体收入水平。但事实却非如此,因为市场收益率会波动,由于提前抛出的长期债券而获得的收益率会随着市场收益率的向上平移而下降。相反的情况,收益率会上升。基于此,即便是短期投资,也应该参照长期投资的原则。
其次是回购放大操作策略,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可发挥债券的杠杆作用来开展回购业务,利用杠杆效应来放大有限资金,如果忽略交易费用可放大20多倍。虽然回购业务很普遍,但如果杠杆效应发挥的充分,效果就很可观。可获得数倍的回购利息收入。如果商业银行在资金上有缺口,也可运用债券正回购,来进行做多操作。如果市场的行情上涨,也可利用回购,来获得资本利得。
再次是OAS对冲策略,其中OAS是指债券实际收益率与理论收益率的差值。OAS对冲策略就是首先计算出债券收益率曲线,然后在此基础上计算出持有债券的理论收益率,在考虑完每个债券的OAS均值,方差和流动性风险后,选择一个合适的债券做对冲。如果债券品种挑选的合适,接下来商业银行将卖空高估的国债,做多低估的国债,就可以在牛市和熊市中获利了。
最后是套利操作策略,目前商业银行在债券套利时遇到一些困难,因为商业银行只能在银行间市场操作债券业务。但这并不影响套利操作。商业银行可利用债券回购利息率和短期债券到期收益率的利差来套利。
(二)商业银行债券业务风险防范策略
首先要利用利率互换工具来防范风险。利率互换就是两个主体定期交换与名义本金相等的债券和票据。比较常见的利率互换是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的交换。通过转换浮动利率为固定利率,商业银行可以规避市场利率风险。学者们发现债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的利率风险都很大。债券发行的频率过快是发行市场利率风险的表现形式。债券招标的发行利率低会导致债券价值的降低。如果流通市场上的市场收益率下滑,收益率曲线平坦这说明市场的短期行为和长债短炒的现象严重。总之利率互换是解决基差风险和利率互换风险的有力工具,也是解决商业银行常年利率风险的好方法。
其次是债券组合期限管理。资产负债管理要遵循总量平衡和结构对应的原则,我国的商业银行在确定资金运用期限的时候要考虑市场流动性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资金来源期限。商业银行总资产中债券资产的比值不断加大,所以确定组合的期限前先要参考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原有的投资账户和交易账户互相转换的制度马上就要被禁止了,所以商业银行要比以往更为谨慎并参照市场变化的情况,来合理配置债券投资组合结构,从而优化债券存量组合结构。
再次是规范信用风险管理。虽然信用风险很小,但是由于银行次级债和企业短期债的发展迅速,其他债券品种也在不断增加,所以债券信用管理又被放到了一个重要位置。商业银行要建立动态信息传递机制来防范债券主体风险。收集分析企业披露的信息,并从内部建立好信息狗头和专递机制,从而加强债券内部信用评估机制,对于不同的信用等级进行不同的限额管理。要在各商业银行实施授信额度的互通与共用,以便于防范个体客户的风险。另外还要建立债券信用评估制度,以便于控制债券业务的信用风险。
最后是提升市场预测能力。商业银行的利率和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政策上的变动引起的。商业银行金融工具的估值会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同时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也会受影响。所以商业银行必须对市场环境和宏观经济有很高的预见能力。
(三)协调商业银行传统经营策略与债券业务策略
债券业务在决策和流程管理上的地位都不是很主要,但是如果独立债券业务的话,就会割裂商业银行传统业务。而且还会增加机会成本,整体收益水平会下降,所以债券业务策略需与传统经营策略相协调。
首先要协调资产负债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指的是,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协调管理和比例控制资产与负债,以便于更好的经营管理。债券投资会受到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所以商业银行管理资产负债的时候,要根据债券资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特点,调整债券资产余额结构和资金来源,这样资产负债结构调整的目标就可以达到了。要紧密结合利率风险防范和资产负债管理中的缺口管理手段,运用各种期限数据去计算负债总久期和贷款总久期,最终得出平行移动收益率曲线时的风险免疫的最小组合,这样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可以得到提升。
其次要协调商业银行的资金管理。商业银行为提高提高资金管理水平,要创新资金管理思路。传统的银行资金管理是以存款的金额来确定贷款的资金量。如果资金有富余就用作备付金。我国商业银行的备付金比较充足,流动性也好,但却不怎么盈利,主要是由于简单和粗放的全盘资金管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随着市场流动性的加强和回购业务的普及,来源渠道比以前广泛了。这样头寸管理和资金调度就不用依靠存款了。资金管理与债券业务相谐调,可动态化资金流动性管理,彻底解决了备付金过高影响收益的问题。
再次要协调FTP管理。FTP系统是内部转移定价系统,有助于衡量存款和贷款部门的业绩,引导资金来源结构的。FTP管理是否成功,取决于内部利率制定是否有效。商业银行要把FTP管理与债务投资业务相关联,不但要找出市场收益率曲线,还要与市场利率相关联,这样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就能合理的制定了。
最后要协调好中间业务产品资源匹配问题。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主要依赖结算类和利息转化类产品,所以开发新品种,尤其是投资类产品,对拓展中间业务盈利点尤为重要。债券投资业务是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重中之重。如果国内商业银行能够利用其丰富的客户资源和信息资源,积极拓展代客债券投资业务,可以缓解自营债券投资业务的风险,同时相应提高商业银行债券定价能力,形成相融共生的发展格局,有利于提高债券业务整体收益。
综上所述,国内商业银行债券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债券品种日益完善。但是受宏观经济运行的波动和央行货币政策的影响,国内商业银行的债券业务会遇到各种系统性风险,需制定相应风险措施来防范债券业务风险。此外,债券业务发展还要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相协调,并根据不同的期限制定不同的策略。
参考文献:
[DOI]10.13939/ki.zgsc.2015.42.068
在我国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并加快建立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的背景下,伴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和金融脱媒的趋势,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传统信贷业务的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企业直接融资相对之前以商业银行为金融中介的间接融资比重大幅提高,这种变化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加快发展中间业务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商业银行发展的业务重心。
1金融脱媒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金融脱媒现象大约60年前就在发达经济体开始表现出来,由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以及其他直接融资方式开始挑战原来以银行信贷为主的融资体系,储蓄来源在资本市场可获得的收益水平高于银行可支付的利率水平,这就使得大量资金从银行金融体系流向证券市场以获得更高的收益,资金开始在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体系外循环,直接融资渠道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接受。
自1990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各类非银金融机构借鉴国外发达市场的经验,积极研发金融创新产品并大力运用推广,把业务发展重心放在了以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渠道上,以获得高额收益。以往商业银行的负债对象可以通过投资基金或者证券类产品从资本市场获得比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更高的回报而形成储蓄分流现象。同时,作为社会融资主体的企业借款人则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获得资金。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的负债资金来源日益显现出不稳定性,负债期限结构也逐渐由中长期向短期化转变。大中型优质企业对商业银行贷款融资的依赖性逐渐降低,使得信贷业务集中度较高的商业银行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加大投入,这使得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进一步加剧。因此,我国在金融脱媒趋势下,以传统商业银行为中心的融资格局正在弱化,加之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加速,导致利差收益收窄,商业银行间的传统业务竞争日益激烈,其发展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然而,商业银行在遭遇直接融资渠道迅猛发展所带来的巨大挑战,也面临着金融脱媒带来的战略转型机遇。在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业务被弱化的同时,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通过减少对信贷业务的依赖并降低信贷集中度,调整客户结构,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尤其是非利息收入产品的研发,不断增强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新环境下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
商业银行在战略转型的过程中应分析把握好市场需求和走向,着力发展金融市场业务。首先,同业融资业务规模与资本市场的发展有较强的正相关性,资本市场作用越大,同业融资的需求也会更强。其次,融资融券收益权质押、股票质押、资产代持、资产证券化和PPP等同业投资业务可以对资本市场和金融交易创新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信托直投贷款等创新手段也能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新型的融资服务。最后,债券承销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向交易银行转变的桥梁,或将成为商业银行新的盈利点。发行债券对融资企业来说不仅融资成本较低,而且可以使部分企业不受银行的信贷政策限制。通过债券融资已成为当今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渠道,也成为商业银行向优质企业客户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的切入点。
2我国债券市场现状
从国际角度来看,长期以来债券市场在世界金融市场中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世界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的货币和财政政策都会涉及债券市场。我国债券业务起步较晚,但随着2005年5月和200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实施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银行问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使中国债券市场不再局限于企业债和公司债为主的交易所市场,带动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在2002―2012年期间,中国直接融资市场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从2002年的53%由股权融资转变为2012年的90%由债券市场承担。目前银行间市场的债务融资工具主要由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等组成。我国商业银行正在从传统的信贷融资业务向债券承销等新融资方式转变,债券资产占比逐年上升。
3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债券承销业务的意义
根据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债券市场在近十年来取得了显著的发展,债券承销业务也逐步转变为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重点业务。债券承销业务在新形势下对商业银行的发展有着多层次的重要意义。
首先,大力发展债券承销业务是商业银行转变盈利模式的有效手段。我国各家商业银行已经充分认识到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对其出传统信贷业务的影响,针对近几年资本市场发展的提速,商业银行主动转变发展战略,进行结构性的转型,将以信贷业务为主的收入结构转向发展债券承销等中间业务。在商业银行传统盈利模式中,赚取存贷款利差是主要的盈利手段,各家商业银行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贷款增量最大化,但是信贷业务发展则受制于央行制定的75%的存贷比规则,从实质上来说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取决于其扩大存贷比分母的能力即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营销能力。然而随着当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的扩展以及各地陆续整合成立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地方性商业银行,使商业银行间的负债业务竞争不断加剧,同时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速与金融创新产品的蓬勃发展也推高了商业银行负债端的资金成本,使资产业务的投放和收益均出现下降趋势,导致商业银行不得不把其资产业务由大型优质客户转向中小企业,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被迫增大。2014年,债务类融资工具的平均利率与普通存款利率相比优势较大,其基本成为货币市场基金、理财等产品的主要标的物。金融市场业务已成为当今商业银行资产结构调整的新方向,它已由过去承担金融机构间的资金融通工具转变为集机构资金融通、资产管理、投行业务于一身的新利润增长点。债券承销业务作为金融市场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不可小觑。债券承销与传统信贷业务相比具有不受存贷比和信贷政策限制、信用风险小及业务后续管理易于操作等特点,其对商业银行盈利的多元化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大力发展债券承销业务可有效节约经济资本、抵消因储蓄增量受限导致银行存贷比上升、可贷资金下降、利差收窄等不利影响并有效的控制信用风险。
其次,债券承销业务在金融脱媒的影响下成为商业银行进一步拓展企业客户并为其提供全方位的、综合的、金融服务纽带。由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近年来几次货币政策调整表现出了存贷款利率的非对称调整,作为商业银行主要客户的大型优质企业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中处于绝对强势地位,银行从长期维护重点客户和长期发展角度考虑对其在业务合作中提出的要求都会尽量实现,这就造成商业银行有限的业务资源被迫接受了低于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收益的利差收益。同时,对于银行的优质企业客户来说,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带来了许多新的融资模式,债券类融资工具以其低廉的融资成本打破了企业以银行信贷为主的融资体系,降低了企业对银行的依赖程度。因此,债券承销业务在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成为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有效突破口,既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规避了银行信贷政策约束,又提升了银行资本运用能力和回报收益率,使银企实现利益共赢。
再次,商业银行发展债券承销业务可以开拓与非银金融机构合作的新模式。长期以来,券商等非银金融机构参与了市场上公司债承销的绝大部分业务,而保险公司则是债券市场的最大长期投资者,其往往会将债券持有到期,这使得我国债券市场流动性明显不足。随着金融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陆续推出,商业银行开始逐步从事债券承销及投资领域,其现有的以国债、央票等为主的债权类资产结构开始调整,短融、中票、企业债及公司债的配置逐渐增大。但因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起步较晚、承销经验略显不足,商业银行与非银金融机构的合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商业银行以自身资金优势与非银金融机构的资源、渠道优势加以结合,积极寻求与非银金融机构的合作发展模式是近期商业银行发展债券承销业务的突破口。自2011年起,商业银行积极参与介入债券承销和投资业务,使债券银行间市场的交易量和流动性得到大幅度提升。近期公司债的发行承销工作在商业银行中备受重视,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公司债券业务也将对交易所市场的活跃度和流动性带来积极的影响。
最后,商业银行发展债券承销业务,既是我国商业银行新形势下战略转型的需要,又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建设的高速发展阶段,各级政府把保证和改善民生作为重点工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资金投入需求巨大。如果地方政府完全以财政资金投入往往不能覆盖项目的资金需求,这就需要商业银行积极创新,运用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及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积极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商业银行应紧密结合当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国家推进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债券承销业务,优化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改善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城镇化建设融资成本,在全力支持国家建设的同时实现商业银行业务的战略转型。
4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的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债券承销业务的时间不长,承销经验不够丰富,商业银行在大力发展债券承销业务之前,首先应按照自身业务特点、规模、模式建立一套适合的风险防控体系。商业银行债券承销风险防控要明确债券承销业务的各项风险点,制定严格的项目准入标准并确定独立的营销、立项、审批、发行和承销后续管理处置流程,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发展债券承销业务。下面本文就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简要分析。
4.1信用风险
在债券承销业务中,主承销商一般会对发行人的信用等级有既定要求,发行人具有AAA、AA的信用评级会更受承销商的青睐。然而,当前直接融资市场的高速发展,导致不通信用级别的债券收益率不断分化。商业银行凭借雄厚的自有资金和风险承受能力,往往为了追求更高的回报选择一些BBB级的债券发行人。部分商业银行并未对除了信贷业务以外的债券承销业务进行统一的动态授信管理,并未将其风险纳入债券投资风险管理范畴和信贷风险管理范畴,使得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的信用风险陷入真空区域。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于2011年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对放行人、市场情况以及相关文件严格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审慎使用外部评级。商业银行应建立自己内部的信用评级体系并与外部评级相结合,共同评价债权发行人的信用水平,谨慎选择发行人,积极防范债券承销中的信用风险。
4.2定价风险
商业银行的债券承销业务能否有效实现预期收益主要依赖于债券发行价格的合理定价。在包销模式下,承销过程往往会因投资者认为债券定价偏高,承担风险较大而未全额承销,从而使商业银行使用自有资金完成全部承销过程导致大部分风险转由商业银行自身承担;如果定价过低,则会导致债券发行人融资规模受限。可见,债券发行定价合理与否是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因此,商业银行应审慎评估债券承销业务的市场环境和价格因素,在包销模式下应采取主动风险管理的方法并将包销的债券发行金额列入统一的授信管理体系,提前对可能由于包销定价不合理导致被动投资包销余券的风险做出判断。同时,还应建立风险处置预案及具体的操作流程,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关于余券包销问题,商业银行设立的处置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并且应最大程度上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发售,尽量避免商业银行余券内部消化,直接转售给自身的交易投资部门。如果只能内部转售处理余券,商业银行必须设立单独的风险处置账户,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执行。
4.3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商业银行各业务条线中存在的主要风险之一,尤其是在债券承销日常业务中防范难度较大。很多债券发行人组织架构层级较多、内部资金运作程序复杂,有部分大型集团类企业客户通过高信用等级的发债主体进行债务融资,将融入资金通过内部运作流转至其他用款人,从而加剧了监管难度,增加了业务操作风险。另外,就商业银行内部来说,余券内部消化从表面上看是债券承销部门完成了承销任务,投资交易部门也达成了投资目标,而实际上则是将风险转嫁给商业银行自身。另外,就当前市场上应用最多的短期融资券来说,有些发行人将以此类工具融入的短期资金投资于期限较长的项目投资,将债务融入资金进行人为的期限错配,使短期资金使用长期化,如果接下来的循环发行等操作出现问题,则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因素。因此,商业银行在开展债券承销业务前应建立严格有效地风险隔离制度,保持业务流程的独立性,依法监管融入资金的使用路径,确保交易投资部门的业务自主和风险可控。
4.4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在开展债券承销业务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各类合同、协议,尤其是发行中涉及的投标文件和配售缴款通知书等重要文件应当经过法律审核,避免因法律漏洞产生的纠纷并根据法律要求合理留存。商业银行还应在承销过程中通过法律手段规避承担还本付息连带责任,同时还应在承销后续管理中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行人的资金运用状况、信用评级变化情况进行及时的信息披露,对重大变化和兑付情况依法向上级单位报告。
5商业银行发展债券承销业务的建议和策略
金融脱媒推动了债券融资市场的发展,使企业获得了更大的融资空间和途径。我国商业银行从事债券承销业务起步较晚,但依靠其专业的信用分析能力、强大的客户基础、分支机构、资金实力以及良好的交易能力和风控机制,抓住了这次战略转型的机遇。在金融脱媒的大环境下,商业银行在发展债券承销业务时,应注意运用以下策略。
首先,商业银行应从公司信贷客户中发掘潜在的债券承销机会。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在债券承销业务经验较券商有一定差距,但商业银行在公司信贷业务方面的经验却十分丰富。商业银行的公司信贷业务客户资源的积累是开展债券承销业务的绝对优势。金融脱媒促使原有的公司信贷业务客户逐渐放弃传统的融资方式以寻求更低的融资成本,使商业银行要以债券承销等新业务来逐步代替信贷业务。因此,这种双赢符合各方需求的局面,使商业银行开展债券承销业务具有先天优势。商业银行应深入分析授信客户的提款情况并以此分析原有的授信类别是否合理。如果出现授信额度的未实际用信比例较大,那么应与客户进行积极沟通,寻求其他业务机会,尽可能地将原有的贷款人变成未来的发行人,避免潜在的客户资源流失。
其次,商业银行应合理进行客户分级并将内、外部评级有效结合起来,以控制债券承销业务的风险。商业银行原有的对企业贷款融资类客户的内部评级是债券承销业务的有效参考,但是仅仅依靠内部的评级机制很难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债券承销业务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在战略转型阶段发展的新型业务,对于其整体风险的认识还不能够很好地把控,因此结合外部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评级共同确定业务风险是非常必要的。只有以内部和外部信用评级共同作为依据,将客户进行合理化分级,才能更好地帮助商业银行进行合理定价、把控风险并获得相对较高的收益率。
最后,由于以往债券承销业务大多集中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主要由券商等非银金融机构来承担承销工作,大部分商业还未取得交易所主承销商资格。从近几年发展起来的银行间市场来看,截至2015年1月,也仅有42家商业银行获得主承销商资格,其中A类主承销商33家,B类主承销商有9家。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42家具有银行间市场主承销商资格的商业银行在我国商业银行中的占比还很低,况且在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商业银行仍涉足较少。面对金融脱媒现象愈发突显的环境,未获得主承销商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业务转型时不可避免地存在门槛问题,使其不得不放慢转型速度,致使其面临传统业务下滑、债券承销等新业务发展迟滞问题。因此,商业银行应积极探索在当前条件下新的债券承销业务模式,一方面应充分发挥自身的资金和资源优势,与经验丰富的券商等非银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开展借壳承销或者分销等模式大力参与债券承销业务;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加强与交易商协会和交易所的交流沟通,提前进行主承销商资格的申请,未雨绸缪,保证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为了适应在金融脱媒、金融机构改革及利率市场化的市场条件下长期稳定的发展,应充分了解我国目前债券市场的基本情况,认识到债券承销业务对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性,重视债券承销业务的发展,从战略高度来进行业务整体规划,确保债券承销业务成为未来新的盈利增长点,保持自身在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商业银行应正视当前在债券承销业务中的优势和不足,充分把握各类业务风险,推动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岩.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风险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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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提出
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加快、金融改革深入,实体经济对债券融资这一直接融资渠道的需求快速增长。在金融脱媒与混业经营的趋势下,银行业开展债券承销业务,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的同时,也增加了中间业务收入,改善了经营结构。银行作为承销商在资金托管等方面具有优势,但是在债券承销业务外,也与企业就贷款或将资管产品投资于本行发行债券等业务相联系,因此存在道德风险和利益冲突。此外,还可能存在如调查失职、披露不实等问题。本文将分析作为债券承销商的商业银行将面临哪些方面的风险。
本文以A银行承销的B集团私募债发生实质性违约为例,分析债券承销业务中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中所面临的风险。
二、背景介绍
C公司做为农委和建委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自2002年B集团股份制改造后,C公司作为B集团最大股东,实际控制B集团达到54.5%的股权,包括持有20.5%的股权及D公司管理的34%股权。
A银行作为大型股份制银行,自2005年开展债券融资服务以来,已经为超过600家的企业提供跨市场、境内外的债券融资服务,累积发行各类债券超过1500支,融资金额超过11,000亿元(数据来源:A银行官方网站)。A银行担任B集团发行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PPN)的主承销商。
自2016年1月份至今,B集团发行的银行间私募债已发生两期本金违约、四期利息违约,涉及存量债券金额达66亿元,是国内市场债券违约事件中金额最大的(数据来源:和讯网)。该事件发生的起因是D公司撤销股权托管,C公司不再为B集团提供隐性担保,B集团因经营流动性资金不足,并在2015年三季度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达到了85%,打破了债券发行中的私募回售条款,投资者进行债权回售,而C公司未提供资金支持。
三、案例分析
(一)优先提起仲裁
2015年9月,A银行作为主承销商发行并购入了5亿元B集团的债务融资工具。2016年3月,A银行向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B集团支付债务本利及违约金。由《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可知,主承销商具有监督和促进发债企业按时支付债务本金和利息的义务。企业因自身原因无法偿还债务时,若债权人没有进行债务追偿或委托进行追偿,主承销商应履行代为追偿债务的义务。A银行作为债券委员会成员,在未考虑到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优先追偿债务,保全财产,但未及时向其他债权人披露信息。
(二)买入债务工具的资金来源
A银行作为承销商同时买入了B债券份额。在利率市场化的前提下,金融脱媒明显,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及作为中介商的表外业务。在信用债市场快速发展的几年中,商业银行的承销业务和理财业务大多归属于自营业务,由此实现银行利益的最大化。2014年的《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银行自营业务应与代客业务相分离,但是本应由信贷部门进行甄别的风险资产已经转移到了其他投资者手中。
(三)收贷和停止授信
此外,多家贷款银行对B集团实行提前收贷,部分银行停止了对B集团进行授信。这使得B集团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也是发生债务违约的因素之一。
四、启示建议
商业银行作为债券的主承销商,其风险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及时性,银行在混业经营中的利益冲突。
(一)承销商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缺陷
2015年,我国共发行信用债达12.73万亿元,增长率为69.67%(数据来源:Wind资讯)。信用债市场迅速发展,但信息披露制度却尚不完善。
通常债券公告由承销商行企业进行披露,然而主承销商相对于企业自身的信息来源是滞后的,这就造成债券信息披露不及时及不准确的问题。对于投资者来说,债券违约前的信息披露的预警作用减弱,债券发生违约之后便不存在有序处置的程序和机制。
在发达债券市场中,对于信息披露作出了严格的要求。债券募集说明书需严格披露频率、渠道、披露事项和豁免条款等;所有的律师及中介机构和承销银行都需要参与尽职调查;募集说明书需由发行人律师进行起草,由主承销商的律师和主承销商共同审阅,起到交叉检查的作用。如果债券出现违约,投资者有理由认为存在信息披露不全或存在误导性,那么投资人可以要求上述主体中任意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国内债券市场的募集说明书目前由主承销商进行起草,其中对风险来源的披露约束机制不健全,使投资者不能有效甄别风险。
近日来,央行、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密切监督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将制定公司信用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规定,同时,也对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采取一定的约束机制,保证披露信息的准确真实。监管部门应出台投资人保护的相关条例,针对实际控制人变更和重大资产转移等风险事件,规定具体披露要求,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
(二)银行混业经营的利益冲突
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中,银行通常扮演多重角色,担任债券主承销商的同时,银行资管产品可以购入本行承销的债券,同时银行可以作为企业的贷款人,这将导致作为承销商的商业银行的风险难以控制。
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许多资金紧张的企业发行债券的主要目的在于归还贷款。B集团发行的债券中,债券募集说明书载明60%的募集资金用于归还贷款。银行出于收回贷款的目的可能放宽发债标准,这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银行间接把信贷风险转移给了债券投资人。
债券具有融资成本低的特点,同时,与银行信贷具有抵押物和健全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不同,企业债偿债保障机制不健全,诉讼程序复杂漫长,使得投资者处于弱势地位。
债市投资价值的扭曲也与银行对债市深度参与有极大关联。对于投资人来说,企业是银行的债务人,银行买入债券表明发债企业不存在违约风险。对于银行来说,一方面给企业提供贷款,同时掌握企业存款,另外一方面兼行企业发债,此外,主承销商也会买入本企业承销的私募债,这存在极大的非市场化定价风险。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债券违约事件的发生,不仅需要完善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需要建立严格的风险隔离制度。
1.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与传统信贷业务的风险冲突。承销商应完善商业银行承销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承担和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建立相应的项目责任人机制,勤勉尽责义务的监督主体为市场,禁止随意将信贷风险转化到债券市场。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1)03-0156-1.5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也揭示了债券投资这一传统稳健业务在管制放松后可能聚集的巨量风险。近年来,我国银行业的债券投资业务方兴未艾,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下面将在反思美国次债危机教训的基础上,对我国银行债券投资业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
一、我国银行业债券投资现状分析
相对于高度成熟的美国债券业务,我国的债券业务还处于初级发展时期,风险管理体系并不健全,风险控制更多依靠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债券发行人和市场参与者严格的准入限制这一行政手段。近年来,随着债券市场的深度、广度的不断扩张和银行业债券投资业务的迅速发展,债券业务重要性正不断上升。
(一)债券市场的市场化趋势不管加强
与我国金融领域中的其他部份一样,我国债券业务正在向市场化有序进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日趋多元化,债券种类呈现多样性,信用层次不断丰富。
从债券发行人看,范围由2004年的人民银行、财政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企业延伸到目前的铁道部、银行金融机构、国际开发机构;从投资范围看,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品种由2004年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和商业银行用于补充资本的次级债扩大到政策性银行债、普通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债券、混合型资本债和地方政府债等十余个品种,2010年又推出了超短期融资券,市场再添新品种。
从债券投资者看,目前已有银行、证券公司、基金、保险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社、财务公司和企业等类型的投资者,且户数逾万家,较2004年末翻了将近两倍。
从市场容量看,2010年债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截至2010年末,债券发行量已达到9.76万亿元,比2009年增长9.30%;债券市场存量20.72万亿元,比2009年增长15.42%;各类债券托管量突破20万亿元,达20.18万亿元,较2009年增长15.09%。
从制度建设看,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制度建设得到长足进步,首批信用风险缓释合约已正式上线,标志着我国金融市场特别是金融衍生品市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二)银行参与债券投资业务的动力不断增强
由于政策、市场和自身特点三方面因素的影响,银行间投资债券市场的意愿较高。
一是宏观调控政策促使银行加大债券投资。受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影响,银行的信贷投放规模受到较严控制,债券市场进而成为银行配置资产的一个重要渠道。此外,存款准备金的联系上调也促使银行增大了对流行性资产的配置力度。
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在广度和深度上的迅速发展改善了银行债券投资的市场环境。债券市场参与者数量的迅速增加和类型的多元化,为银行提供了更多不同投资取向的交易对手,提高了交易成功的概率;债券发行量的扩大则有利于银行更自由地调整资产结构,使银行的资产管理具有更大的回旋余地。
三是银行制度成为投资债券的内在因素。在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下,银行的资产配置受到严格限定,是债券成为除信贷投放外的另一重要资产配置方式。这对中小型银行业机构尤为明显。此类银行均存在经营规模狭小、营业网点不足、产品创新乏力、营销能力较弱的特点。在市场狭小、优质客户资源有限、中小企业利润偏低的市场背景下,中小型银行处于竞争优质客户乏力、培育小客户成本过高、无力独自研究和退出新产品的不利地位,限制了其贷款业务的发展;相对而言,银行间债券投资业务具有经营成本低廉、参与者市场地位平等、交易可控性强、不需要营业网点的支持、利息收益相对稳定的特点,有效规避了小银行的市场竞争短板,并可使其通过对债券期限结构的合理配置,兼顾资产流动性需求。
二、我国银行业债券投资业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反思美国银行业债券投资业务的教训,并对比美国银行业在债券业务中风险管控的情况,可以看到,我国银行业虽然收到的制度约束和外部监管较为严格,尚不会出现较大的系统性风险,但发展差距显而易见,并且严格而言,我国银行业整体上处于尚未建立完整、系统的债券投资风险管理体现的阶段,管理水平先归于业务发展显得较为滞后,不利于低于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的债券风险。
(一)风险投资策略不明确
我国大部分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近年来虽已展开了对债券的分析研究,但受专业人才缺乏、内外信息资源不足的影响,研究处于起步阶段,多集中于单项业务或局部问题,缺乏系统性研究,不足以从全行视角出发为债券投资提供系统性的前瞻指导,未能对债券业务的发展方向、规模、种类、期限配置制定长期规划,致使银行债券业务缺乏市场定位,无法形成明确、持续的具体措施,影响了低于市场波动的效果。
(二)风险管理制度有所缺失
在业务规范上,多数银行还未建立起一整套能全面覆盖债券业务风险环节的管理制度,未能针对债券业务特点指定才做操作性强的自营业务、业务、代持业务具体细则或业务流程。日常管理主要依靠管理货币市场的业务的各项内部制度。而此类制度的内容多为各个部门的职责规定,没有可用于具体操作的风险量化指标,客观上难以在部门和岗位间形成有效制衡,削弱了债券投资管理的约束力。在投资决策上,银行主要依靠从业人员的经验判断,未形成亿债券种类、期限、价格和市场利率等因素为基础综合评定的决策机制。
(三)风险信息归集相当困难
一些银行的各类信息系统缺乏有效整合或梳理,无法满足《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和市场风险需要。此类情况或表现为分别记录的会计核算信息、财务管理信息和风险管理信息处于割裂状态,缺乏有限沟通渠道;或表现为自营业务、业务、代持业务台账未分类记录,无法统计各项业务总体数量。在各类信息系统尚未有效整合的情况下,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无法上升到依据风险计量、检测等手段进行科学决策的层面,只能停留在主观判断阶段。
(四)风险管理能力相对不足
一些银行的风险防范水平还较弱,对有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控债券风险,并开始逐渐引入市场风险计量模型,限额管理和流动性管理等技术支持,但受人力不足、专业水平有限和工作不专职的影响,在实际监控中未能实现风险分析由定性向定量的转变,没有建立市场风险资本分配机制,也未在压力测试基础上制定出应急处置方案,制约了风险监控的效果。
(五)短期逐利性仍然较强
频繁的债权买卖在一些银行已成为日常现象。有的银行频繁通过出售、购回的形式让交易对手代持自身债券,借以推高债权利率,实现更高的债权收益率;有的银行频繁进行债权买卖,亿获取价差收益。大量的交易使得一些银行1年的债权买入卖出总量高达齐年末债券余额的30倍以上。
(六)内部监督机制实现虚化
债券业务的风险管理在很多银行中长期处于边缘化地位。日常监督中,一些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未督促过高级管理层高进对债券业务的风险管理,也未拟定出相关风险约束指标;稽核审计等风险管理部门未对债券业务进行全面检查,也未提出过风险审计报告和风险管理意见。
【参考文献】
[1]中债登债券研究会.债券市场创新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5.
最具管理效率银行的评选,主要考察人均净利润、人均净收入、人均管理费用、单位股本实现的利润和单位管理费实现的利润五个指标。商业银行的管理效率则最终体现在人力资源的管理和资本管理上。
上海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郭敏表示,南京银行在最具管理效率的银行中排名靠前,与城商行的业务模式有关。南京银行在业务条线上对公占比比较高,在资产结构中,其债券的占比也比较高,这使得其成本费用比较低,人均创利更大。
考虑到未来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空间,汤哲新认为,这将是南京银行未来的发展方向。
管理效率高
从人员总数上看,南京银行是最“迷你”型的银行。截至2010年末,其员工总人数为2926人,是上市银行中人数最少的。这个数字连农业银行的百分之一都不到,不过其创造的净利润为23.18亿元,却是农业银行的2.44%。
南京银行的创利能力很强,其单位管理费净利润为1.43元,仅次于北京银行的1.44元,在单位管理费实现净利润排名中位列第二。
南京银行的人均净利润为79.32万元,在人均净利润排名中也位列第二。农业银行的人均净利润只有21.35万元,南京银行的人均净利润比农业银行人均净利润超出近三倍。而南京银行的人均薪酬为27.58万元,高出农业银行不到一倍。从这个角度看,南京银行员工为公司创造了更多的价值。
与此同时,南京银行的费用还在下降,2010年末费用收入比同比下降0.92个基点至30.46%;今年一季度更是继续下降至29.01%。
“南京银行的费用和成本控制比较好。”一位市场人士说。汤哲新表示,南京银行的成本费用控制比较好的主要原因是组织架构有优势。“员工主要都是在银行业务的第一线,没有中间环节,管理层压缩比较紧,从而管理人员就比较少,总人数也相对的不太多。因此整理,费用也能控制得好了。”
对公为主成本低
南京银行作为一家区域性的银行,主要是对公业务。相比于零售银行的网络建设、业务推广等费用,对公一般来说相对投入较少。
这一点也得到了汤哲新的认同。上海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郭敏表示,由于南京银行对公业务的占比比较高,所以人员的成本会比较低。
郭敏同时表示,由于南京银行以对公业务为主,因此,在IT投入等方面就会少一些,这也就降低了银行的营运成本。当然如果要转向零售银行,那么南京银行的成本必然会上升。
不过,她认为,如果以投资型业务为主的话,成本仍然可以控制住。
以南京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数据分析,南京银行对公业务发展重点明显。2010年南京银行实现非利息净收入6.83亿元,同比增长48.28%,今年一季度实现2.20亿元,同比增长9.56%,但是中间业务发展趋势良好,2010年、2011年一季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4.64%、75.89%。两者在营业净收入中的占比均略有回升。
从2010年末手续费业务的构成情况看,手续费收入的主要贡献来自于业务、顾问咨询业务和结算业务等。这些主要都是对公业务发展所产生的。
有意思的是,这两年,南京银行的银行卡手续费收入却连续下降。2008年到2009年下降11.73%,2009年到2010年下降2.94%。其业务收入占比在中间业务中也只在1%左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银行卡主要是个人客户。可见南京银行对个人客户的发展并没有对公那么强势。
此外,总部位于南京的南京银行,其人员成本相对较低也是一个因素。一位行业分析师认为,“南京是二线城市,因此,人力成本相对较低。但是以南京为核心的江苏地区的经济非常活跃,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很大,南京银行能赚的不会少。因此,其人均收入还是很高的。”
数据显示,南京银行的人均收入仅次于北京银行,排列第二,人均薪酬同样也低于北京银行。
对于公司转向零售银行是否会提高成本的疑问,汤哲新表示,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南京银行有一个新的成长性空间。债券特色银行优势明显
南京银行的债券在总资产中的占比比较高,与其他银行债券资产一般不高于总资产20%的比例不同,南京银行的特色在于,这一占比多年来保持在1/3左右。
2010年,南京银行的资产总额增加48.09%。除了贷款增加,就是理财产品及债券投资以及同业资产业务的增加。
在营业收入占比中,虽然2010年债券投资的占比为18.01%,同比下降了6.33%,不过整个资金业务的占比仍然达到33.92%,同比增加了5.33%。
南京银行的金融资产也在不断增长。即使在2010年12月31日,南京银行对持有的雷曼兄弟银行债券、花旗银行BETA债券计提减值准备8609万元,但是其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净额,仍然从2009年底的116.69亿元增加到了2010年末的153.37亿元,同比增加31.44%。
南京银行的债券业务发展还在继续。数据显示,公司贷款与生息资产在2010年分别增长了25%和48%,2011年一季度则分别增长了7%和9%。一整理季度末生息资产中贷款、投资与同业分别占比38%、29%和23%,贷款的占比下降了4%,投资的占比也降低了5%,而同业则增加了8%。环比则贷款和投资均降低1%,而同业增加了2%。中信证券银行业分析师表示,这意味着南京银行的贷款占比处在历史低位,债券投资持续收缩,同业业务扩张显著。
最具管理效率银行的评选,主要考察人均净利润、人均净收入、人均管理费用、单位股本实现的利润和单位管理费实现的利润五个指标。商业银行的管理效率则最终体现在人力资源的管理和资本管理上。
上海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郭敏表示,南京银行在最具管理效率的银行中排名靠前,与城商行的业务模式有关。南京银行在业务条线上对公占比比较高,在资产结构中,其债券的占比也比较高,这使得其成本费用比较低,人均创利更大。
考虑到未来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空间,汤哲新认为,这将是南京银行未来的发展方向。
管理效率高
从人员总数上看,南京银行是最“迷你”型的银行。截至2010年末,其员工总人数为2926人,是上市银行中人数最少的。这个数字连农业银行的百分之一都不到,不过其创造的净利润为23.18亿元,却是农业银行的2.44%。
南京银行的创利能力很强,其单位管理费净利润为1.43元,仅次于北京银行的1.44元,在单位管理费实现净利润排名中位列第二。
南京银行的人均净利润为79.32万元,在人均净利润排名中也位列第二。农业银行的人均净利润只有21.35万元,南京银行的人均净利润比农业银行人均净利润超出近三倍。而南京银行的人均薪酬为27.58万元,高出农业银行不到一倍。从这个角度看,南京银行员工为公司创造了更多的价值。
与此同时,南京银行的费用还在下降, 2010年末费用收入比同比下降0.92个基点至30.46%;今年一季度更是继续下降至29.01%。
“南京银行的费用和成本控制比较好。”一位市场人士说。汤哲新表示,南京银行的成本费用控制比较好的主要原因是组织架构有优势。“员工主要都是在银行业务的第一线,没有中间环节,管理层压缩比较紧,从而管理人员就比较少,总人数也相对的不太多。因此,费用也能控制得好了。”
对公为主成本低
南京银行作为一家区域性的银行,主要是对公业务。相比于零售银行的网络建设、业务推广等费用,对公一般来说相对投入较少。
这一点也得到了汤哲新的认同。上海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郭敏表示,由于南京银行对公业务的占比比较高,所以人员的成本会比较低。
郭敏同时表示,由于南京银行以对公业务为主,因此,在IT投入等方面就会少一些,这也就降低了银行的营运成本。当然如果要转向零售银行,那么南京银行的成本必然会上升。
不过,她认为,如果以投资型业务为主的话,成本仍然可以控制住。
以南京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数据分析,南京银行对公业务发展重点明显。2010年南京银行实现非利息净收入6.83 亿元,同比增长48.28%,今年一季度实现2.20 亿元,同比增长9.56%,但是中间业务发展趋势良好,2010 年、2011年一季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4.64%、75.89%。两者在营业净收入中的占比均略有回升。
从2010年末手续费业务的构成情况看,手续费收入的主要贡献来自于业务、顾问咨询业务和结算业务等。这些主要都是对公业务发展所产生的。
有意思的是,这两年,南京银行的银行卡手续费收入却连续下降。2008年到2009年下降11.73%,2009年到2010年下降2.94%。其业务收入占比在中间业务中也只在1%左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银行卡主要是个人客户。可见南京银行对个人客户的发展并没有对公那么强势。
此外,总部位于南京的南京银行,其人员成本相对较低也是一个因素。一位行业分析师认为,“南京是二线城市,因此,人力成本相对较低。但是以南京为核心的江苏地区的经济非常活跃,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很大,南京银行能赚的不会少。因此,其人均收入还是很高的。”
数据显示,南京银行的人均收入仅次于北京银行,排列第二,人均薪酬同样也低于北京银行。
对于公司转向零售银行是否会提高成本的疑问,汤哲新表示,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南京银行有一个新的成长性空间。
债券特色银行优势明显
南京银行的债券在总资产中的占比比较高,与其他银行债券资产一般不高于总资产20%的比例不同,南京银行的特色在于,这一占比多年来保持在1/3左右。
2010年,南京银行的资产总额增加48.09%。除了贷款增加,就是理财产品及债券投资以及同业资产业务的增加。
在营业收入占比中,虽然2010年债券投资的占比为18.01%,同比下降了6.33%,不过整个资金业务的占比仍然达到33.92%,同比增加了5.33%。
南京银行的金融资产也在不断增长。即使在2010年12月31日,南京银行对持有的雷曼兄弟银行债券、花旗银行BETA债券计提减值准备8609万元,但是其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净额,仍然从2009年底的116.69亿元增加到了2010年末的153.37亿元,同比增加31.44%。
南京银行的债券业务发展还在继续。数据显示,公司贷款与生息资产在2010年分别增长了25%和48%,2011年一季度则分别增长了7%和9%。一季度末生息资产中贷款、投资与同业分别占比38%、29%和23%,贷款的占比下降了4%,投资的占比也降低了5%,而同业则增加了8%。环比则贷款和投资均降低1%,而同业增加了2%。中信证券银行业分析师表示,这意味着南京银行的贷款占比处在历史低位,债券投资持续收缩,同业业务扩张显著。
鉴于中小微企业在经济体中的重要性,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对于助推经济转型、提升经济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遂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的热点。除传统的银行信贷外,债券市场对于丰富多层次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的意义也开始逐渐受到大家的关注。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等一系列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工具先后面世,丰富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选择。但是,这些尝试并非一帆风顺,在经历了面世初期的鲜花与掌声后,有的归于沉寂,有的原地踏步……债券市场在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应有的作用是什么?如何发挥债券市场的核心优势,更务实、更有效率地服务中小微企业?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和认真研究的问题。
从国内外的中小微企业债务融资发展实践来看,债券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直接将中小微企业的债务融资需求与合适的投资者相匹配,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二是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债券融资渠道,使其具备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规模的能力;三是促进金融脱媒从而推动商业银行进一步下沉客户结构重心,提升风险定价能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为丰富的融资服务。本文将对这三种途径作具体分析和评述。
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
(一)中小企业集合债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展概况
在中小微企业债券融资方面,业界进行了多年的探索和创新,其中,中小企业集合债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被大家提到最多的两类融资工具。
2007年,中小企业集合债面世。作为一种专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创新工具,在推出伊始就受到了各方的广泛关注。集合债的出现,本是为了解决单个中小企业融资规模小、发债成本高、规模不经济的问题,通过统一增信、统一冠名降低各发行人的发债成本,提高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参与热情。但是,在过去近6年的时间里,中小企业集合债组织协调难度大、融资成本高、发行周期长、与实际募资用途匹配度差等缺陷不断暴露,发行规模长期在低位徘徊。截至2012年末,仅发行了12只中小企业集合债,一共仅为97家中小企业提供了48.02亿元的直接融资。
继中小企业集合债推出之后,2009年,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又粉墨登场。尽管其发行机制在吸取中小企业集合债的经验后有所改进,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还创新了“政府资金支持、中介机构让利、工作流程集优”的“区域集优”融资模式,在很多省份和区域内实现了批量化和规模化的债券融资。但截至2012年末,在4年发展过程中,总计只发行了89只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为330家中小企业提供了218.47亿元的直接融资。
总体算来,从2007年到2012年末,仅有427家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或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从债券市场获得融资,金额不足270亿元。这与数量逾4000万家中小微企业潜在的融资需求相比,可谓杯水车薪。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两个集合债券品种对于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究其原因,这两类集合债券产品存在浓厚的行政色彩,中小企业自发集合的少,政府人为撮合、推动的成分多。在此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中,政府的作用都是决定性的,不论是担保的获得还是中小企业的筛选,都需要地方政府进行大量的促进工作。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把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当作一项关乎经济稳定、促进就业和民生和谐的重要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创新金融工具融资也成为地方政府可以圈点的政绩之一。为确保发行成功,政府所遴选的中小企业都是当地相对优质的企业,这些企业本身完全具备从商业银行融资的能力,尽管参加集合债或集合票据融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公开发行促进规范经营、提升市场形象,但融资本身对于这些企业而言是“锦上添花”。此外,这类债券的发行还严重依赖第三方担保的增信安排,市场化程度低。对承销商而言,发行集合债和集合票据业务周期长、协调成本高、费用收入少,投入产出比有限,接手此类项目更多的是出于维护当地政府关系的需要,或是为了挖掘当地潜在的IPO企业源,本身并无多大动力去拓展这类业务。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发展概况
相较中小企业集合债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低市场化, 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探索向市场化的方向上迈进了一大步。尽管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中小企业私募债面世时间不长,且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诸多问题,但它摆脱了中小企业集合债和集合票据发行对地方政府协调的依赖,其相对灵活的发行机制和宽松的发行条件要求也是创业板企业私募发行公司债所不及的,相对于公开发行债券融资更是优势明显。在2012年不足一年的时间里,就有101只中小企业私募债起息发行,共筹集资金118.56亿元,超过了同期中小企业集合债和集合票据的融资总和(见图1)。
图1 中小企业债券品种融资结构(2010-2012年)
资料来源:Wind资讯
尽管在中小企业私募债发展初期,监管机构和投资者还未完全做好准备,但是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其顽强的生命力将逐渐显现。
在利率市场化的浪潮中,市场对于高收益信用品种的投资需求将日趋强烈。一个突出的事实是,由于预期收益率水平明显高于同期定存利率,银行理财产品连年高速发展,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定期存款的有效替代,而理财产品的高收益率需要高收益投资品种作为支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第65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0〕第72号)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第8号)等部门规章对银行理财投资品种进行了一系列规范,总体的监管思路是指引银行理财由融资型向投资型转变,特别是8号文的颁布,使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非标准化金融资产时面临诸多限制。因此,标准化、可上市交易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重要投资标的将是大势所趋。
不过,尽管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市场已经初步具备了美国高收益债市场的部分特征,但在市场微观结构方面与后者仍存在差距。无论在市场化程度还是在保护投资者条款的设计上,中小企业私募债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是我国债券市场缺少可以活跃高收益债券市场交易的做市商制度;二是缺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担保难题、分解分散信用风险的信用缓释工具;三是财务造假的代价较低;四是债券契约中约束发行人行为的条款不够齐备。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出现虽然标志着我国债市已在设计思路上找对了方向,但在诸多方面依然有待完善。
(三)中小微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有限
尽管近年来债券市场上关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概念越来越多,但实际为中小企业提供的直接融资规模却较为有限。
2012年,中小企业的直接债券融资规模为221.39亿元(其中中小企业私募债118.56亿元、中小企业集合票据93.02亿元、中小企业集合债9.81亿元),仅相当于一家中小型城市商业银行2012年中小微企业贷款的余额。与高达十万亿量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规模相比,债券市场在中小微企业债务融资中占比很低。
从理论上看,出于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债券融资对融资企业的经营规范性和信息披露有着较高的要求,因此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能够满足债券融资条件的只可能是非常有限的一小部分。那么,如何发挥债券市场的核心优势,更务实、更有效率地服务中小微企业?笔者认为,债券市场通过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债券融资渠道间接服务于中小微企业,以及通过促进金融脱媒推动商业银行下沉客户结构重心方面,具有更为现实的作用。
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债券融资渠道,间接服务于中小微企业
由于中小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小微企业,在中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效率等方面较大型金融机构具有优势。但中小金融机构在网点数量、市场声誉方面都明显不如大型金融机构,在吸储、债券融资等负债业务方面存在天生的劣势。受资本充足率、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比率等考核指标影响,中小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能力因负债规模有限而难以充分施展。因此,进一步拓展中小金融机构的债券市场融资渠道,为其提供合理的资本补充和稳定的负债来源,是债券市场间接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更有效率的方式。
长期以来,中小金融机构通过债券市场融资的规模一直十分有限。以商业银行为例,如果将商业银行次级债和上市商业银行发行的可转债也考虑在内,2009年和2010年,中小商业银行 债券融资规模均未超过500亿元,其中,区域性商业银行的债券融资规模分别仅有271亿元和153亿元,仅占商业银行债券融资总额的10%。2011年,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的推出改变了这个局面。2011年末,第一只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11兴业01)发行,募资300亿元,一举超过了2010年全部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债募资额,当年中小商业银行债券融资规模从上年的450亿元猛增到1108.5亿元。在2012年发行的23只商业银行金融债中,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占了18只,融资主体既包括了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杭州银行、哈尔滨银行、兰州银行、汉口银行、台州银行、南京银行),也涵盖了外资商业银行(瑞穗银行和星展银行)。借助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的进一步扩容,中小商业银行债券融资规模在2011年大幅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增长至2582亿元,翻了一番还多;中小商业银行债券融资规模在全部商业银行债券融资规模中的占比从2010年的29%大幅提高至66%,其中,区域性商业银行的占比从原来的10%提高到19%(见图2)。
图2 商业银行债券(含金融债、次级债和可转债)融资结构(2008-2012年)
资料来源:Wind资讯
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的出现显著扩宽了中小商业银行债券融资渠道,为中小商业银行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供了更为丰富的资金来源,对中小商业银行发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意义重大。由于专项金融债不用缴纳存款准备金,且金融债募集资金中用于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有效缓解了中小商业银行的存贷比压力,募集资金集中供应小微企业也更具导向性。
此外,在中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方面,债券市场也可以有所作为。中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中小金融机构的存量贷款,提高资产周转速度,释放占用资本,扩大资金来源,以便满足中小微企业新的贷款需求。通过将中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既能够发挥商业银行在中小微企业信息搜集和处理方面的优势,又能够发挥金融市场在风险分散和资源优化配置上的优势,对于增强中小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令人遗憾的是,虽然有关部门表示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但是相关产品的发行尚未跟上脚步。
促进金融脱媒,推动商业银行下沉客户结构重心
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决定了其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重要地位。无论是从机构数量还是从贷款规模和金融服务种类上看,商业银行都当仁不让地成为目前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主流渠道,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推动作用。换一种思路思考,通过不断推进债券市场的建设,使债券市场真正成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主要融资渠道,由此产生的金融脱媒压力促使商业银行进一步下沉客户结构重心,拓展中小微企业客户群,那么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在全社会融资体系中的规模、地位以及分布程度,相较于提供直接债券融资,这种间接的作用对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将更为有效,也更能发挥债券市场的优势。
长期以来,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规模相当有限。不过,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这一局面已经悄然发生改变。2002年,企业债券融资额为362.02亿元,占社会融资总量 的比重仅为1.80%;10年后,2012年企业债券融资达到2.25万亿元,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已达到14.30%(见图3)。在为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方面,债券市场的重要性正日益凸显,对金融脱媒的推动作用也日益加大,这一趋势从近年来商业银行纷纷启动战略转型、大力发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这一变化中可以得到印证。
图3 企业债券融资额及其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2002-2012年)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Wind资讯
(注:左纵坐标上加上“亿元”,右纵坐标上加上“%”;图例括号中的“亿元”改为“左轴”,“%”改为“右轴”)
从债券发行主体的结构来看,非金融企业的债券融资规模仍有提升的空间。2007年以前,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占当年全部债券融资规模的比例始终低于6%;2007年以后,受益于经济刺激政策的实施以及短融、中票市场的发展,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比例逐年提高。但截至2012年,即使将地方融资平台考虑在内,非金融企业的债券融资规模占比也仅达有47%左右(见图4)。如果未来有更多的大中型工商企业选择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将为中小微企业腾出更多可用的信贷规模,从而为商业银行下沉客户结构重心创造基础条件。
图4 非金融企业债券发行量占债券市场发行总量的比例(2002-2012年)
注:其他发行主体包括财政部、地方政府、政策性商业银行及其他各类金融机构。
资料来源:Wind资讯
(注:左纵坐标上加上“亿元”,右纵坐标上加上“%”;图例括号中的“亿”改为“左轴”,“%”改为“右轴”;右纵坐标的刻度数据全部去掉%)
债券市场在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通过对债券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三条主要路径的梳理,可以看到,债券市场在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已逐渐清晰。
1.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直接债务融资服务方面,尽管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融资都是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益探索,但笔者对其非市场化的机制设计持有保留态度,宣传上的高调并不能掩盖其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有限意义。中小企业私募债是值得鼓励的市场化发展方向,将在匹配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和对应投资者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在经历了诞生初期的阵痛后,期待监管部门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价这一债券品种,进一步提高其市场化程度,摆脱对担保或中介隐性担保的依赖,同时进一步丰富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允许更多不同风险偏好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到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中来,使其具有更长久的生命力。
2.在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债券融资渠道、间接服务于中小微企业方面,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的创新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放松中小金融机构进入债券市场融资的限制,通过多种债券工具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合理的资本补充渠道和稳定的负债来源,是有效的发展方向。与此同时,目前能够在债券市场融资的中小金融机构主要还是商业银行,在债券市场不断深化的过程中,期待更多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在中小微金融服务市场中表现活跃的中小(准)金融机构也能叩开债券市场的大门。此外,在客观认识资产证券化所存在问题并强化风险管理的基础上,中小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仍应该是值得鼓励和推动的创新。
3. 在促进金融脱媒、推动商业银行下沉客户结构重心方面,债券市场的发展已经对商业银行产生了促进作用,这将是不可阻挡的趋势。期待债券市场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成为更多高信用等级的大中型企业的主流融资渠道,从而释放出更多的信贷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
上述定位和发展方向的实现,归根结底都离不开债券市场的深化和发展。利率市场化为债券市场直接或间接服务于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良好契机。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和金融产品的结构化创新,将有越来越多、各种类型的投资者参与到债券市场中来,无论是促进直接融资还是推动间接融资,债券市场规模的增长、金融工具的丰富和市场参与者的增加,都有助于化解金融抑制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桎梏,使资金从盈余部门配置到经济体中最具活力与韧性的中小微企业中去。
注: 1.这里的“中小商业银行”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区域性商业银行(含城商行、农商行等重点经营范围在省域或部分省域内的非全国性商业银行)。
一、境外投资现状
境外投资包括国家外汇储备投资、中资商业银行境外股权收购和并购投资、境内合格投资者(QDII)进行的证券类投资、企业对外进行的股权和并购投资。本文重点分析服务业企业的境外投资。
2007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今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这两个文件为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从目前的情况看,境外投资主要分布于服务业(第三产业)企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金融业中的银行和非银行企业积极开展股权和并购投资,二是生产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初步开始进行以收购各类资源为主的并购投资。这在两方面均取得初步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金融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联袂进行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
在2007年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美国私人股权投资基金黑石集团、摩根士丹利;国家开发银行对英国巴克莱银行分别进行股权投资之后,今年国内的多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继续开展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投资对象有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小银行,甚至包括欧洲历史上的老牌银行。在投资中力求控股或占据大股东地位。
1、多家银行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
(1)民生银行投资美国美联银行。2008年3月1日,中国银监会同意民生银行公司参股美国联合银行控股公司,持股比例4.9%。年底前,民生银行可增持至9.9%。同时享有增持股份至20%的期权。该银行是一家专为美国本土华人企业以及在大中华区从事业务往来的美国公司提供各项服务的专业银行,其总部设在美国旧金山。
(2)招商银行收购香港永隆银行。2008年5月30日,招商银行宣布收购永隆银行,最终报价定为每股156.5港元,为永隆银行2007年底的净资产的2.91倍。这是国内银行第一次标的在40亿美元以上直接进行控股权的并购。2008年9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完成股权交割。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的要约收购规定,招商银行将按每股156.5港元向剩余的股份发起全面要约收购。该银行在香港已有75年的历史,拥有35家分行,是香港知名的家族银行。
招行行长马蔚华表示,收购永隆银行有助于招行拓展香港市场,有助于优化招行业务结构,推动经营战略调整。通过并购招行可获得多个金融业务牌照,有助于实现混业经营目标。
(3)中国银行收购法国洛希尔银行股权。继7月底低调收购瑞士荷瑞达资产管理公司后,中国银行公告,出资2.363亿欧元(合23亿元人民币)购入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希尔银行”)20%的股份,成为洛希尔家族之后的第二大股东。协议规定,中行获得参与洛希尔银行公司治理和经营的相应权力,并向洛希尔银行委派两名董事。
2、非银行金融企业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
(1)中国平安收购比利时富通投资管理公司。2007年11月,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8.1亿欧元,购入富通集团4.18%的股票,后又增持至4.99%。2008年4月2日,中国平安与富通集团旗下的富通银行签署《谅解备忘录》,拟以21.5亿欧元收购富通银行拟出售富通投资管理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50%。
(2)中国人寿投资Visa1%股权。2008年3月20日,创造美国历史上最大IPO的Visa公司(V.NYSE)股票在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交易。中国人寿投资3亿美元成为其最大的中资战略投资者。
以上案例表明,我国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正在抓住美国次贷危机演变成全球金融危机的所带来的机遇,大步走出国门,进入国际金融市场。虽然截止目前,所有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均出现投资浮亏,但我国的金融机构不应该停止前进的步伐,应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前提下,继续实施稳健的投资策略。
(二)生产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
生产企业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生产企业的概念,由美国经济学家布朗宁和辛格曼于1975年对服务业进行分类时提出。是指为保持工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业升级而提供服务的企业。生产业是从制造业内部的生产服务部门独立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其有别于一般服务业的是其本身向制造业提供中间服务,而并不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独立的服务。
生产企业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针对特定的生产环节而提供服务;另一类是提供整体性全流程服务,即从资源开发始,直至售后服务为止。该类企业的代表是中钢集团。
生产业企业对外投资具有以下的特点,一是偏重资源类企业的收购,二是力求控股,并在收购完成后争取退市。三是即便为单纯的股权投资,也要争取大股东地位并派出董事。
1、收购资源类企业。该类收购重点在于矿产类资源,一是生产企业联手制造业企业共同收购,二是生产企业的单独收购。
(1)五矿集团联手江铜集团成功收购加拿大北秘鲁铜业。2008年1月底,两中国企业宣布,已收购了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公司(NPCC)95.92%的股权,收购价约4.37亿加元。
(2)生产企业中钢集团收购澳大利亚铁矿资源类企业中西部公司。2008年3月14日,中钢集团以每股5.6澳元现金直接向中西部公司投资者发出“敌意收购要约”(总价12亿澳元以上);4月29日,中钢提高报价13.9%,以6.38澳元/股收购中西部公司(总价13.6亿澳元),获董事会首肯。至9月15日的收购要约到期后,中钢集团正式完成了对澳大利亚中西部公司的收购。目前,中钢持有中西部公司的股份达到98.52%。
2、通过控股收购,发展壮大企业。
(1)中海油服收购挪威AWO公司。中海油服2008年7月8日宣布,以总共约127亿挪威克朗(约25亿美元)的对价,向挪威石油钻探承包商(AWO.OS)发起现金收购要约,收购其100%股权。此交易完成后,中海油服将建立世界第8大钻井船队,总共拥有34个运营钻井平台(包括双方在建的钻井平台)。
(2)中化国际收购新加坡GMG51%股权。中化国际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收购新加坡(GMG)51%股权所涉及的交割及股权过户手续已全部完成。本次收购的总对价为2.6798亿元新币。GMG公司是集天然橡胶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综合运营商,业务范围覆盖非洲、欧洲、亚洲以及北美洲。
3、股权投资。该类可视为比较单纯的投资,不要求控股,但争取大股东地位,有权派出董事。
(1)中国铝业投资力拓。中国铝业公告,截至2008年2月1日,已联合美国铝业公司,获得力拓公司的英国上市公司12%的股份,交易总对价约140.5亿美元,是中国企业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笔海外投资。这也是全球迄今为止最大的矿业并购案。公司表示,将择机增持力拓股份。
(2)中粮集团投资美国最大的猪肉加工企业史密斯菲尔德公司(SFD)。2008年6月30日,SFD宣布,向中粮集团出售70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份的4.95%。中粮董事长宁高宁进入公司董事会。这是中国最大的农贸加工企业首次参股美国企业。SFD是美国最大的生猪养殖、猪肉加工和销售企业,占有美国猪肉市场25%的份额。中资上市银行所持雷曼兄弟和两房债权一览银行雷曼兄弟债券雷曼兄弟金额(万美元)两房债券两房债券金额(亿美元)各种次级债(亿美元)截止2008年6月底
建设银行债券19140债券32.5
工商银行债券15180债券21.71
中国银行债券7562债券106.37(9月底减至75亿)69.05
交通银行债券7002债券
招商银行15.84
银行贷款与债券金额(万美元)
中国银行贷款5320
招商银行债券敝口7000
兴业银行风险敝口3360
中信银行风险敝口7600
二、境外投资风险评估
从已掌握的资料分析,我国境外投资尚处于低风险阶段,已产生的浮动亏损也是可承受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暂时的浮动亏损从长期看,产生利润的机遇大于亏损的风险。同时,在开展境外投资过程中,各投资主体已经相应的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不考虑市场系统风险的前提下,我国境外投资的风险在技术层面,主要表现为时机的把握和投资对象的选择方面尚有不足之处;而在制度层面因存在因为中美市场开放程度不对等而带来的风险更大。
(一)已经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国家开发银行决定增持巴克莱银行被监管部门否决。今年6月27日,巴克莱银行公告增资1.5亿新股。国开行也宣布增持英国巴克莱银行股份。然而,国家开发银行增持巴克莱银行股份的决定因受到有关部门的反对,而被监管部门否决。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即有投资产生浮亏。二是对美国次贷危机深化、扩大之势仍难以把握,态度趋于谨慎。
2、民生银行为预防风险分步增持美国联合银行股份。民生银行董事会秘书毛晓峰认为,目前美国联合银行的市盈率在6倍左右,股价大大低于净资产,民生银行正在等待合适的进入时机。在考虑收购的时候已经想到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是经济形势持续向好,美国联合银行股价上涨;另一种就是经济形势恶化,其股价下跌。出于技巧上的考虑,我们选择分三步走的策略。
3、中国平安为投资比利时富通投资管理公司制定的保险措施。双方约定,对于富通投资管理公司拥有的次级贷款衍生债券品种的潜在损失,如果发生则由富通银行单方面承担。
10月2日,中国平安宣布鉴于目前的市场环境及状况,估计成交的先决条件无法完全满足。经双方友好协商,终止有关中国平安收购富通集团下属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协议。
4、投资风险集中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目前看,已形成的投资风险集中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而生产企业进行的股权和并购投资,风险则很小。如中钢集团收购澳大利亚中西部矿业公司就是一项很好的低风险投资。类似的投资还有五矿集团联手江铜集团成功收购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及中海油服收购挪威AWO公司。
(二)初步的分析
初步分析中资企业境外投资存在以下问题,时机选择上并非底部区域;投资对象上迷信美国五大投行;企业有急于扩张经营规模之嫌。
1、时机选择并非底部区域。2007下半年,在美国爆发次贷危机之后,即有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美国私人股权投资基金黑石集团、摩根士丹利投资银行的股权投资;然后有国家开发银行对英国巴克莱银行进行的股权投资。
2008年又有民生银行投资美国美联银行,招商银行收购香港永隆银行和中国银行收购法国洛希尔银行股权。非银行金融机构有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收购比利时富通投资管理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美国Visa1%股权两个案例。
事后分析,上述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稍嫌过早。如果能在时机的把握上延后一些时间,所提条例更高一些,或可得到更优厚的条件。与中资金融机构急于出手不同是日资金融机构的表现。2008年9月22日,日本三菱日联银行对外宣布,收购摩根士丹利10-20%的股权,交易金额最高可达90亿美元。可以看出,日资金融机构在电动机的把握上好于我们,他们将可获得更好的收购条件。
2、投资对象选择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迷信美五大投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一直是我国发展投资银行的榜样。2007年下半年次贷危机爆发不久,美国花旗、瑞银、美林和摩根士丹利等美欧大型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投资次贷发生亏损,造成资本金下降,影响到资本充足率,被迫急需寻求资金注入。此时,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抓住机会决定向摩根士丹利进行股权投资,并且一步到位。事后分析,如果实施分步投资,则现在将处于主动地位,可在低位继续投资。同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则较多的购买了雷曼兄弟投资银行发行的债券。
上述现象说明在投资对象的选择上存在对美国五大投资银行的迷信,并导致在投资对象的判断上有一定的盲目性。
3、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有急于扩张经营规模之嫌。受到良好政策环境的支持,各企业在缺乏经验的前提下,扩张步伐稍快,以致于在投资时机和对象的选择上出现一些问题。
(三)制度性风险:中美市场开放程度不对等带来的投资风险
我国开展境外投资,最大的风险不在于市场风险,而在于制度层面。即市场开放不对等而带来制度风险。这一风险尤其表现在美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