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模式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14 16:40:5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金融服务模式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金融服务模式

篇(1)

一、前言

国外汽车金融服务业从产生至走向成熟大致经过了初期的“泛化模式”,即利用金融信贷产品来提升汽车购买总量以推动汽车消费市场快速发展的汽车金融发展形态;中期的“深化模式”,即采用多种金融途径和新兴的金融工具为汽车生产制造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帮助汽车金融公司解决融资来源和融资机制问题,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及目前成熟时期的“混合模式”,它将“泛化模式”与“深化模式”有机结合,是汽车金融提供全方位融资服务的具体体现,目前最具有代表性的“混合模式”包括美国模式、欧洲模式和日本模式三大类。

二、国外汽车金融服务的代表模式

(一)以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为代表的美国模式

美国模式以美国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为代表,该模式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重的金融服务模式。前者的重点在于为汽车经销商向客户销售的汽车提供服务,能够最大限度地对市场进行细分,并针对不同市场不同客户的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信贷服务;而后者则侧重于为包括非自有品牌汽车在内的各类新旧汽车提供汽车租赁服务,具有充分利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重的优势,使得汽车金融服务能够开发出各种灵活的融资产品,为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服务产品提供了可能,构成了美国模式的精髓。

(二)以德国大众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为代表的欧洲模式

欧洲模式以德国大众汽车金融服务股份公司为代表,是一种极为注重帮助经销商解决融资问题的“间接融资”金融服务模式,除了保障汽车消费信贷之外,与美国模式不同的是,其为经销商融资提供的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与汽车销售、汽车租赁相关的融资服务,还扩展到了投资领域及其它金融附加产品,例如为经销商提供进货贷款等等。

在此种模式下,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不仅会根据经销商清欠情况在可接受范围内适当减少经销商的贷款利率,而且当经销商出现财政困难的时候,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不仅会为它们提供短期的资助,还会指派专家为其提供有关技术、管理和融资方面的专业建议,帮助他们摆脱困境。

(三)以附担保的贷款为特色的日本汽车金融服务模式

日本推出的具有日本独有特色的汽车金融服务模式除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外,还提供附担保的贷款,即通过消费者与经销商、消费者与汽车金融服务机构以及消费者以汽车金融服务机构为被保险人与信托之间签订三个合同,当汽车金融机构向购车客户提供贷款后,通过向信托公司支付一定的报酬,委托信托公司负责处理从信用核准直到清欠催收整个购车贷款各环节的业务,一旦客户无法偿还贷款,信托公司必须代替客户向金融机构偿贷还息,从而保证三方各自利益的最大化。

三、国外汽车金融模式的启示

从美国、欧洲和日本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外汽车金融服务模式中可以看出,三者均具有金融产品种类多样、衍生服务齐全以及市场环境良好三大特点。例如,提供的金融服务产品均包括分期付款和汽车租赁两大部分;均为客户提供了网上贷款购车模板,使客户在网上能够选择车型、贷款期限、保险方式等内容进行自由组合和预算金额,且在衍生产品方面均能够将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设计在分期付款中,为客户保养爱车提供更为便捷的衍生服务;均具有较为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征信管理体制为其提供保障,从而有效控制了汽车消费信贷的风险,为汽车金融服务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基于上述特点,国内汽车金融服务发展应当从中获得如下两点启示:

(一)差别定位汽车金融服务主体

国外汽车金融服务的主体具有多样性,包括商业银行、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等,其中商业银行直接参与汽车消费信贷的比例还不足20%,汽车消费信贷在国外主要是由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来办理经销商的库存融资和消费者的购车贷款,而日本附担保的特色汽车金融服务也是由信托公司全权办理,而不是商业银行。因而,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在逐步走向成熟的道路上也应当积极推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发展,效仿美国在政策法律中针对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和商业银行业务的差别定位,细分汽车金融服务市场,例如由于商业银行资信审查起点较高,对于未通过商业银行审查的消费者提供次级汽车信贷业务等等,从而带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发展。

(二)走多元化发展道路

汽车金融服务市场走向成熟必须走多元化发展战略。主要体现在服务对象和服务产品的多元化两方面。一方面,汽车金融服务在起步阶段,新成立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大都是为了扩大本公司汽车销量而提供直接或间接的融资服务,目前国内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就处于该阶段,而从发达国家汽车金融服务模式中可以看到,美国通用、德国大众等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不仅仅是为本公司服务,其业务还扩展到其他汽车品牌。例如美国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提供的新车销售和经销商库存两大融资在整个美国占比分别高达43%和72%。另一方面,国外汽车金融服务取得成功与其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密不可分,尤其是维修保养、承租转让、汽车俱乐部等衍生服务极大地增强了汽车金融服务的吸引力。除此之外,汽车金融服务开展渠道的多元化也必须得到重视,尤其是在当前现代信息技术和移动互联网络快速发展的今天,利用其提供多渠道的汽车金融服务平台已经成为拓展汽车金融业务的必由之路。纵观欧美发达国家,30%至50%的汽车金融服务都是通过网络开展的。

总而言之,无论是在服务主体还是服务产品多样性上,国外汽车金融服务发展给予我国汽车金融服务的启示都具有极强的指导作用,国内金融汽车服务的发展应当效仿国外走“以丰富汽车金融服务主体、开发多样化服务产品为基础,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有效控制信贷风险为保障”的多元化发展道路。

篇(2)

在2008年以美国地产信贷问题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有着近百年发展历史的美国汽车金融服务业遭受重创,其体系遭到质疑。尽管从目前来看,金融危机对我国汽车金融市场的影响不大,我国汽车市场因为不依赖于汽车金融的发展,在这次经济风暴中也并未伤到元气,但仍需引以为戒,未雨绸缪,健康稳步地发展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市场。

一、金融危机对美国汽车金融服务市场的冲击

(一)违约率不断上升,市场规模萎缩

住房抵押市场的次贷危机导致许多消费者的还款能力下降,连累汽车消费贷款违约率也明显上升。根据美国三大信用报告机构之一的Experian信息服务公司统计,2009年汽车消费贷款违约率延续2008年的上升趋势且增速更快。从图1可以看出,2009年上半年逾期30天的贷款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4.6%,非厂商专属的汽车金融公司因为主要经营次级贷款,逾期率最高。同期逾期60天的贷款也增加了21.2%。由于汽车销售不景气和原先的贷款违约率继续攀升,汽车金融服务机构不得不压缩信贷规模,裁减分支机构,削减业务范围,甚至淡出市场。例如2008年8月6日,美国最大的汽车租售信贷服务商之一的汇丰(HSBC)财务公司宣布退出该业务领域;通用金融(GMAC)也被迫停止支持国内的租赁业务,限制公司为任何汽车信贷提供再次抵押担保服务。

(二)机构融资困难,消费信贷门槛抬高

随着公司财务状况日益恶化,原三大厂商专属汽车金融公司的信贷评级一再被降低,融资已经成为通用金融、福特信贷、克莱斯勒财务面临的最大难题。发行公司债券、商业票据、资产证券化等原先最为普遍的融资渠道陷入僵滞,公司只能通过出售股权融资并寻求政府救助。目前三大专属汽车金融公司只有福特信贷还完全由所属汽车厂商控制。在被私人资本运营公司Cerberu收购了51%的股份之后,通用金融又于2008年12月申请成为一家银行控股公司,以便有权获得政府救助资金并使用美联储(Fed)贴现窗口。金融危机发生后,因为信贷紧缩资金成本上升,美国汽车消费贷款受到越来越严格限制,很多家庭不得不因此放弃购车计划。通用金融目前只向信用分数非常高的极优客户提供贷款,原三大厂商专属汽车金融公司均被迫调高经销商库存融资利率。一份调查报告指出,在北美车市2008年的汽车信贷申请中,仅有22.7%的申请获得批准。2009年上半年新车贷款获批的申请者平均信用分数达到773分,比2008年上升了19分,旧车平均上升了8分。

(三)市场份额重新分配,大银行占据领导地位

因为资金紧张,贷款利率上升,加上三大汽车厂商发展前景不明朗,厂商专属汽车金融公司已经丧失在美国汽车金融市场上占据多年的领导地位。根据益百利汽车(Experian Automotive)提供的数据,专属汽车金融公司的市场份额从2008年第一季度的31.2%已急剧下滑至2009年第一季度的22%,而信贷联盟的市场份额从2008年第一季度的21.2%增加到2009年第一季度的33.3%。虽然银行也普遍削减了汽车消费借贷,但是由于资金方面的相对优势及其瞄准的细分市场――旧车市场在经济萧条期间升温较快。从图2可以看到,2009年上半年汽车金融市场份额排名前20位的大多数是银行,两大银行CHASE、WACHOVIA分别跃居第一和第二位,而前三大专属汽车金融公司通用金融、福特信贷、克莱斯勒财务的市场份额排名已经分别降至第四、六、九位。其中GMAC占据的市场份额降幅更是达到41.3%。

二、美国汽车金融服务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过度宽松的信贷政策

在美国,厂商专属汽车金融公司的经营业务,已超过汽车制造本身,成为汽车制造商的最主要利润来源;而通过信贷和租赁服务来购车,也是美国人最普遍使用的购车方式,比例高达80%~90%,占世界首位。奇瑞汽车金融公司总经理王师荣认为,如果汽车贷款在总体购车消费中所占的比例,即渗透率,在44%上下属于安全边际。日本汽车信贷的渗透率刚达到44%这条安全线。高达90%的渗透率显示了美国汽车产业对汽车金融极深的依赖,然而依赖至深,危害愈甚。极低的首付,甚至零首付条款助长了非理性的提前消费和过度消费行为;次贷市场众多的资金提供机构使得信用等级不够的人也轻易能够获得贷款买车。如此宽松的信贷政策,在金融市场状况好的时候,自然成为繁荣汽车市场的功臣,但是一旦经济不景气,坏账马上会出现。面临如此严重的金融危机,汽车消费信贷更是如釜底抽薪,加速了汽车销售市场的下滑。

(二)过度创新带来的隐患

不断的业务创新给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带来巨额利润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隐患。例如租赁业务因为盈利最为丰厚而在汽车金融机构的业务中占据很高的比重,但是租赁业务多用于高端车、高排量、高能耗的车型,此次金融危机发生后消费者购买力大幅下降,加上油价飙升,对这类汽车的需求不断下降;租赁期满后这类汽车的出售价格也大幅下跌,给公司带来损失。再比如通用汽车金融公司(GMAC)将业务衍生到房屋抵押贷款市场,并通过全国范围的零售网络和直接租赁中心向100多万客户提供房屋抵押贷款服务。金融危机爆发后,GMAC的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因为亏损严重而牵累公司陷入财务困境。过度的金融创新也造成了GMAC居高不下的资产负债比率,据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计算,GMAC的借款为其净值的23倍,而竞争对手福特信贷(Ford Motor Credit)的借款为其净值的11倍,过高的财务杠杆给GMAC的信用评级和信贷状况造成了负面影响。

(三)行业监管薄弱

汽车金融服务行业面临的风险较高,除了传统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汽车金融服务机构还需面对信誉风险、监管风险和掠夺性贷款风险。虽然作为汽车大国,美国有较为完善的消费者保护法规和汽车信贷社会服务体系,包括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调查机构、抵押登记部门、催收和追缴部门,旧车拍卖中心等,美国的汽车金融机构也具有一整套的风险控制程序,但是从整个行业来看,监管可谓薄弱,各个汽车金融服务机构的规章制度出入很大,财务报告制度和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也缺乏统一标准。政府监管机构对于大型、相互关联、高杠杆的汽车金融机构对金融体系、汽车产业乃至整个经济的危害缺乏足够的重视。美国进行证券化的信贷资产(ABS)中有25%是由汽车消费贷款打包的,其逐渐上升的违约风险牵动着包括保险公司、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和银行在内的投资机构的利益,也冲击着美国金融体系的安全。

三、美国汽车金融服务市场的动荡对我国的启示

自从1998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被授权经营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汽车金融服务在我国发展已有十余年。在经历了2001~2003年短暂的膨胀期之后,我国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事实上一直处于萎缩状态。随着近年来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汽车工业和消费金融发展的政策,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也再度升温。

(一)稳健发展汽车金融市场,把握消费信贷扩张规模

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内有观点认为当前国内汽车市场不宜从事汽车金融业务。但是笔者认为国内的汽车金融服务环境与国外存在很大差别。目前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还是以汽车消费信贷为主要形式,市场尚处在初级阶段。根据新华信公司2007的统计数据,国内消费者贷款购车比例小于20%,不到前文所述“安全线”比重的一半水平,而且开展汽车金融服务符合我国拉动内需、推动产业发展的需要。随着新生代消费观念的改变,汽车信贷消费将成为我国未来汽车消费的一大趋势。所以,我国应该继续稳健发展汽车金融市场,减少对汽车金融公司和汽车财务公司融资渠道和业务范围的政策限制,加大汽车消费信贷的力度,逐步试点和推广租赁和保险业务,以充分发挥厂商专属汽车金融机构的专业化和规模化优势,同时实行利率引导和对市场总量进行宏观调控,把握扩张规模,防止扩张速度过快带来的金融风险。

(二)加快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防范机制

美国房产次贷危机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还款能力,导致汽车消费信贷违约率随之上升。我国目前也面临房产泡沫,一旦房价急剧下降,汽车金融市场将面临巨大的违约风险。加之近年来,国内汽车价格频频下降,一年降幅高达10%以上的情况并不罕见,这也加大了汽车消费信贷面临的信用风险。因此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中应特别注重对消费者的资信情况、偿债能力和对潜在风险的分析。而我国目前信用体系不够健全,很难及时获得消费者的信用度分值。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资信评估制度、信用惩戒机制、担保机制和保险机制,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汽车金融机构也要有强烈的风险管理意识,加强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三)合理引导竞争,加强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的合作

危机发生前,美国众多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为争夺市场,实施全方位竞争策略并且降低信用门槛,结果风险累积、祸患无穷。我国汽车金融市场上虽然仍然是银行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其市场份额明显下降,与此同时汽车金融公司在我国汽车金融市场上的作用正在日益凸显,未来竞争定会加剧。为避免变相零首付等恶性竞争的发生,有必要在两者之间进行合理的分工,实现优势互补。厂商专属汽车金融机构较之银行具备专业优势,但是却面临着资本充足率、营业网点、资金来源、业务范围等很多方面的政策限制。而银行最大的优势就在于资金成本较低,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汽车金融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资金支持力度有多大。因此,可鼓励将两者进行一定形式的融合,比如银行入股汽车厂商发起设立的汽车金融公司,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四)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提高我国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开展金融服务的竞争力

金融危机的爆发使跨国公司在国外市场的需求减少,对中国市场包括投资、新产品投放以及营销等各个方面的投入力度却在加大,我国自主品牌汽车企业无疑将面临更大的压力。美国政府几次向GMAC提供资金援助,旨在帮助汽车产业复苏。我国政府也可实施出台相关政策,例如通过直接注资,拓宽融资规模和融资渠道,降低从业门槛等措施,扶持我国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建立和发展自己的汽车金融公司,为国产微型及小型轿车的购买者提供更加便利和更加专业的汽车金融服务,进而带动自主品牌汽车的销售,整合汽车产业价值链资源,提高自主品牌汽车制造集团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美国汽车金融服务市场因为过度膨胀而在金融危机中遭遇困境,折射出其成熟的服务模式表象下存在着诸多负面问题。所以,在探索适合我国汽车产业基础的金融服务模式时,应把握扩张规模、强化风险防范、引导市场竞争、加大对自主品牌汽车金融公司的支持力度,以促进我国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篇(3)

一、引言

今年“两会”期间,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确保农产品供给,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这充分表明中央对巩固和加强“三农”工作基础地位的重要性和决心。在已经开始的“十二五”期间,“三农”发展已成为我国事关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今年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将达到9884.5亿元。“三农”之于党和国家的意义更加突出。因此,“十二五”时期,我国的“三农”发展将进入一个全面提升的阶段。

“三农”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全面提升“三农”,需要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近年来,各级农村金融部门积极发挥金融杠杆的助推作用,为“三农”提供了全面的金融服务,有效促进了“三农”发展,农村金融服务已经有了明显改观。但要满足日益发展的“三农”金融需求,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我们应该看到目前农村金融服务还相对滞后,农村地区资金投入相对不足,尤其是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村地区,这对加快“三农”发展形成了严重的制约。

进入“十二五”,随着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给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农村金融部门紧跟“三农”发展的步伐,紧贴市场,适应变化,不仅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更要加快创新融资模式,打破融资瓶颈,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农村金融大环境,增强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

二、农村金融服务“三农”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一)农村抵押与担保资源匮乏,担保方式发展滞后

“三农”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地区有效担保抵押物不足,担保方式单一,致使“三农”资金需求者与金融机构之间难以实现有效对接,因而形成了困扰“三农”融资的瓶颈。其根源在于现有农村产权制度的限制,农村企业、农户一直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资产,农村产权抵押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目前农村的农民来说,其资产有限,抵押担保资源匮乏,所拥有最有价值的资产就只有房屋和土地。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的宅地和土地只拥有使用权,而没有完全的处分和抵押等最基本的物权。故所有权的内在属性缺失是造成农民无法对其资产行使抵押担保权利的个根源。由于农民所拥有资产的局限性,符合金融机构抵押条件的抵押物范围狭窄,种类单一。此外,目前农村企业和农民房产、土地“两证”不全、手续难办、中介收费过高、抵押评估手续繁琐等问题一直得不到根本性解决,加上借贷担保中介机制不健全,直接影响了农村信贷的发展,加重了农村企业和农民“贷款难”问题。

(二)农村信贷市场拓展的深度、广度不够,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不足

由于金融机构受自身商业化经营性质的限制,而农业整体上仍是高风险的弱质产业,使得农业信贷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从而制约了农村信贷市场的发展,也影响了金融机构对拓展农村信贷市场深度和广度的积极性。金融机构为保证信贷投入的有效收益,防范贷款损失和风险,只对风险有防、有效益的小额抵押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予以投放,而对其他无抵押物的农业贷款慎之又慎,一般不予介入。从而致使农业信贷产品单一,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不足,没有创新面向“三农”生产的信贷产品,也没有提供适合农村消费者特征的、包括消费信贷在内的各类金融创新产品。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缺乏动力和活力,从而使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力度不足,服务方式和手段落后,直接影响金融服务“三农”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三)农村金融资金大量外流,“三农”面临巨大资金缺口

近几年来,一些金融机构不断深化改革,初步向商业化经营转变,特别是一些国有商业银行自1993年以来,经营重心转向城市,经营策略向“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客户”倾斜。加上农业又是弱质产业,抗风险能力弱,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恶化,农村社会信用意识薄弱,农村资产匮乏,担保抵押物不足,而且担保抵押难问题一直未得到缓解。此外,县域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批权限已基本上收,贷款审批都需上级市行、省行,增加了贷款申报环节,延长了审批时间,同时也提高了贷款准入条件,增加了贷款难度。因此,导致一些县域商业银行基本上是只存不贷,存贷比例最低达到40%,其吸纳的农村资金大量上存,把信贷投向转移到城市,从而导致了大量农村资金流向城市,县域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支持力度逐渐弱化。农村资金大量外流,造成“三农”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已经严重制约了“三农”的发展。

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三农”融资模式的对策研究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农村信用担保模式

首先要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降低金融进入农村市场的交易费用,对农村金融机构实施财政奖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城市金融返回农村市场的积极性。其次建议政府出资牵头成立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在农业经济占比较大的乡镇设立营业所,主要承办涉农信贷担保业务。再次要扶持建立政府牵头、有关涉农企(事)业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基金,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开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同时要明确抵押物的登记部门,完善各类评估机构,建立农村产权交易规则,为破解农村地区贷款担保抵押难提供有利条件。

(二)健全完善法律法规,扩大有效抵押担保品范围

当前农村地区有效担保物不足是制约困扰农村地区贷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农民最大的资产就是耕地的联产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必须盘活农民宅基地和房屋等资产,建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流转制度和市场,允许农民以转让、抵押、出租、互换、联合建设等多种形式流转宅基地使用权。对此,必须改变现有法律法规中土地使用承包经营权不可抵押的硬性规定,拓展土地用益物权、林权、水面经营权、海域权等新型权利可抵押种类,不断扩大有效抵押担保品范围,尽快使农民资产能够转化为金融部门认可的、可流转的担保手段,为银行创新信贷业务提供广阔的空间。同时,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开展相关资产流转服务工作,增强担保资产流动性。

(三)拓宽融资担保方式,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一是创新信贷担保方式。首先要推动土地和用益物权担保的创新。尽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水面和林地经营权的抵押。在完善健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政府部门要出台政策和办法,加快对林权、水面权、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等权利的发证确权和依法登记工作,为农村地区有效运用上述权利进行担保抵押提供确权基础。可试行宅基地(房屋)抵押贷款、耕地经营权、养殖水面使用权、经济林权质押贷款等多种贷款模式。其次,要创新动产担保方式。金融部门要充分利用农村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这些动产流通性强、变现性强等特点,开发出具有较强适用性的创新担保模式,诸如农机具抵押、农产品抵押、加工制品抵押和订单农业质押等。同时,积极探索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存货质押、票据或票证质押和股权、收费权、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的融资业务,变未来的权益为当前的权益。二是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在服务“三农”工作中,金融部门要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可尝试采取“公司+农村企业”、“公司+农户”的保证担保模式,为农村民营企业、个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发放贷款。

篇(4)

全渠道的数字化已经成为新生代和都市白领的明显特征。他们使用手机等智能设备联结彼此,使用搜索引擎获取信息,使用购物应用来发现想要的产品和服务,使用微信这样的社交工具来分享想法和生活体验。

对于新生代的年轻人来说,智能手机已经超越了通讯工具的功能,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新生代年轻群体期望更加快速有效的信息交互、更加便捷高效的流程效率、更加新鲜个性的服务体验、更加数字科技感的创新应用。

客户行为倒逼金融服务改变

年轻人习惯于使用智能手机浏览股票信息,完成消费支付;使用笔记本电脑申请信用卡;使用平板电脑比较不同汽车型号的差别;在银行网点现场签订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

在满足金融服务的数字化期望方面,那些拥有海量用户基础和广泛渠道覆盖网络的传统金融机构巨头们在变化上行动缓慢,这些传统金融机构现有的服务交付水平和改进速度差强人意。他们过去几年的业绩增长并没有受到很大的影响,受到的冲击主要是在变革的观念上,他们在学习和吸收创新的观念,但在付诸实施的创新行动上处在观望状态。金融行业中相对弱小的行业挑战者反而更努力地通过渠道创新和产品创新的行动来营造转变的热点,但这些挑战者们对金融行业整体向互联网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力仍然显得过于微弱。

变化来自传统金融行业以外的新兴挑战者,以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支付创新者,以陆金所、宜人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创新者,创新以非常规发展的方式迅速进入市场,以互联网式的指数增长速度不断触碰着传统金融机构和行业监管者的神经。

传统金融面临创新挑战的六个领域

规则、数据和技术构建起金融服务的基础,以互联网为特征的数字化技术能够跨地域快速实现产品、客户和信息的连接,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全新金融服务生态,带来传统金融服务在支付交易、信息服务和资源配置上的创新机会。

从目前的发展来看,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领域:

・金融支付。第三方支付和移动支付的兴起,无卡化趋势动摇了传统银行的领地。

・保险服务。数字分销带来保险销售的分散化,可穿戴技术驱动了保险产品创新。

・储蓄借贷。P2P借贷的发展开始慢慢转变一部分客户的储蓄行为和借贷偏好。

・募集资金。众筹直接动摇了传统的金融中介角色,带来全新的互联网征信需求。

・投资管理。应用数字技术和云计算,向投资者提供自动化投资建议和投资管理。

・市场配置。未来会出现互联网金融的基础设施以及互联网化的金融信息服务。

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者有着不同于传统金融服务的新规则,Apple Pay和支付宝为代表的移动支付、面向微众的P2P网络借贷、面向小微客户的大数据征信与网络贷款、面向大众的众筹融资,这些全新的金融应用正在赢得数以亿万用户的关注和使用,这些先期客户的行为和声音正在倒逼传统金融机构更深入地思考该如何应对和改变。

“互联网+”带来金融服务模式的七个转变

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发展为传统金融服务带来了全新的互联网思维方式,激发了金融服务互联网化的市场发展潜力和服务创新活力,无论传统金融机构还是新兴互联网金融服务的进入者都在积极行动。

在面向未来的服务营销上出现这样七个转型趋势:

1、金融服务的全渠道整合。传统的大型金融机构拥有完善的线下服务网点布局和电子化服务基础设施,具有新兴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所不具备的客户关系基础和线下资源优势。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未来更多的新增长将会集中在基于智能移动渠道的数字化应用上,这意味着并非是传统的线下服务网点和电子渠道的作用改变了,而是数字化和移动化带来的业务替代性和服务依赖性降低了传统网点渠道在一些高频交易的金融服务中的重要性。在互联网金融创新者更强调在线体验和数字化便利性的时候,向客户传递“互联网+现有渠道”的全渠道服务模式将是传统金融服务机构可以更有效采取的应对策略和发展方向。

2、金融服务的生活化联结。互联网金融更多面向年轻客群,与传统金融服务相比带来客群定位下沉以及相应的潜在目标客群规模的扩展。未来的金融机构将金融服务逐步延伸到客户的生活化场景中,年轻的数字化消费者期望未来的金融服务能够与他们的生活方式联结,他们期望银行和保险公司能够变得像苹果和谷歌那样不仅能够主动预测服务需求,而且能够将服务渗透在消费者生活中的每一个接触点上。传统金融机构是唯我独尊的封闭式服务体系,他们在理解客户的金融交易和潜在价值上有着相对完整的数据和信息,但在贴近客户的消费需求和生活场景上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数据收集生态和服务价值链。

3、金融大数据的深度应用。互联网零售服务型企业短期内迅速积累起来的大数据资源为向互联网金融服务渗透提供了可能,他们利用互联网积累的海量数据信息能够实现更准确的用户细分、更可靠的行为预测、更有效的风险管理、更及时的预警提示,从而有能力发起更精准的服务和营销互动。大数据的深度应用要求金融机构逐步实现整合客户交易、风险、行为、社交、生活等数据信息的集中运营,从而能够实现支撑未来从营销场景到客户场景的营销模式转变。传统金融机构的当务之急不是利用互联网获取更多的数据资源,而是提升现有海量数据的利用率,他们有着得天独厚的交易数据资源优势和大数据挖掘应用的巨大潜力。

4、智能化的客户体验创新。互联网金融提升了年轻一代客户群体对于金融服务的体验预期,他们期望能够更加实时地从金融机构获得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能够方便地通过互联网络和智能移动设备来完成决策和购买。目前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交付水平距离客户的数字化体验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这也是为什么金融机构需要将提升客户体验作为面对未来竞争的核心竞争力的原因。传统金融机构需要加速应用互联网理念和数字化技术来改进现有的金融服务体验,创新客户的数字化体验模式,实现网点服务的智能化、在线金融服务的数字化、服务营销互动的精确化,以提升用户体验的方式来建立面向未来发展的客户竞争力。

5、移动化的金融产品服务。以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移动支付方式已经很好地整合了互联网场景和线下消费场景,在这样的趋势下,金融服务的移动数字化进程也在加速。未来将会出现与现在完全不同的移动金融服务形态,它们并非替代现有的传统金融服务,而是提供符合了客户期望的新的互联网金融服务需求。Moven是一家2012年创立于美国的移动银行,其创新了前所未有的服务模式,它并不是今天的银行,而是以全新的移动互联网方式来向用户提供金融服务。从本质上说,Moven是一个APP,利用Facebook社交网络帮助传统零售银行实现传统金融服务在移动互联网端的延伸。未来,这样的服务创新在传统金融服务机构的互联网化过程中将会不断涌现。

6、信用风险管理的创新。互联网带来的大数据不仅能够提升信用风险管理的决策和响应效率,也促进了实现风险管理的前瞻性预警的可能。无论互联网金融企业还是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化,都需要将提供更加贴近客户实时性的信用风险管理和更精准的融资服务匹配作为突破口和增长点。传统金融机构多年积累起来的客户基础和品牌信任是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优势,在互联网金融服务的转型过程中也具有一定的后发优势。传统金融机构完全可以通过完善现有风险管理的决策效率、风险判断精准度、风险对策响应及时性,通过积累或合作的方式建立起与用户社会化消费数据的连接,以信用风险管理创新打开全新的面向数字化场景的信用管理和融资服务市场。

7、全服务链条的生态平台。传统金融服务关注资金流的效率、风险和增值,互联网服务更强调对用户时间的占有和对用户注意力的争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推动传统金融机构更快速地转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和运作模式。以工商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服务巨头开始行动起来,整合互联网产生的信息流和商品流来搭建平台以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比如提供超越资金流服务的全链条金融服务,搭建整合商户和用户交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构建能够打通金融产品服务、金融信息服务和用户生活服务的完整生态平台,以期未来能够增加对客户的全方位影响力和连接掌控力,转型为提供以客户为中心的全面的全服务链的综合金融服务。

构建关键的数字化能力至关重要

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下纷纷展开行动:银行构建全服务链的互联网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保险公司构建分散型保险产品的互联网数字营销平台,券商打造互联网综合理财平台,基金公司将自己打造成互联网理财产品提供商,互联网金融企业以移动支付、P2P网贷、众筹、互联网征信等模式为基础构建普惠金融的互联网服务业态。

要实现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全面转型,不仅需要导入以客户为中心的思维、构建全面开放的互联网服务平台、提供丰富的互联网化的产品选择,还需要着力打造以下这些关键能力:

・整合传统渠道与数字化渠道,形成全渠道运作的能力

・整合传统交易数据与互联网数字化行为的洞察能力

・整合传统网点服务与移动数字化服务的客户互动能力

・基于大数据洞察与客户数字化渠道偏好的精准营销能力

篇(5)

有效的服务策略都是在事先选择好目标顾客群的基础上,将企业的经营活动围绕该顾客群体展开设计与创新,这样企业就更能满足顾客的需求。也就是说,高度关注为特定的客户群体服务,可以使企业同时以较低的成本创造较高的顾客满意度。

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中资金融服务企业要想在与外资金融服务企业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提供具有创新的、个性化品质的金融服务已成为当务之急。笔者认为,金融服务品质个性化模式的构建策略也应该是基于一定的构建原则、围绕着使“顾客满意”的宗旨进行设计与实施。

金融服务品质个性化模式的构建原则

金融服务品质个性化模式的构建原则是指根据不同种类金融服务业务的特点,而提供给顾客的定制化和标准化不同程度结合的金融服务,

所谓的定制化金融服务是指企业根据顾客的具体需要,由服务技能较高、服务知识比较丰富的服务人员为各位顾客提供多样化、人性化的服务,以满足各位顾客的具体的、独特的需要和愿望。定制化金融服务的含义因人而异,但是,一般说来,它包括定制化服务结果、多样化服务过程和人性化的服务行为。例如个人理财服务、贵宾会员金融业务、银行电话客服中心等业务的定制化的程度就体现比较突出。

所谓的标准化金融服务则是指在服务过程中使用流水作业法,用现代化设备和精心设计的服务操作体系取代或减少人工,体现的是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行为规范化。采用标准化服务的目的是减少服务人员与顾客之间的相互交往程度,提高服务效率,为顾客提供快速、可靠、方便、一致、高效、廉价的服务,减少顾客感觉中的购买风险,提高顾客的满意度。标准化要求服务人员严格遵守操作程序,以便加强服务质量控制,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费用。

对于金融服务企业来说,其服务特点决定了服务品质的个性化应该是以标准化服务和定制化服务不同程度的结合。金融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应确定服务过程中“最小的重复性业务类别”,对一些利用高新科技成果,采用标准化操作程序和自动化设备,完成简单、重复、常规的服务工作,以便加快服务速度,降低成本费用,减少服务差错,使服务人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更灵活、更及时地处理非常规性、复杂程度较高、需频繁与顾客互动的服务工作,以此提供给顾客多样化、人性化的服务,提高其满意度。

金融服务品质个性化模式的构建

提出构建服务品质个性化模式的核心思想是: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都要从满足顾客需要出发,以提供满足顾客需要的服务为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以满足顾客需要、使顾客满意为企业的经营目的。所以,模式的构建都要以“顾客满意”为宗旨,本文所构建的金融服务品质个性化的模式如图1-1所示。

图1-1表明,为构建一个使“顾客满意(Customer Satisfaction)”的具有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质模式,金融服务企业需要从五个方面采取措施:

理念满意(Mind Satisfaction):这是企业经营理念达到顾客满意状态。它是企业的理念追求、精神境界、企业文化等向顾客的传达,并努力给顾客满意的印象。

行为满意(Behavior Satisfaction):这是顾客对企业理念指导下的企业行为总和的满意状态。包括企业的行为规范满意、行为机制满意、行为模式满意等内容。

视觉满意(Visual Satisfaction):这是企业可视性与可听性外在形象带给顾客的满意状态。它包括企业的名称、标志、标准字、标准色彩等展示应用系统的各自满意。

产品满意(Product Satisfaction):这是企业产品带给消费者的满意状态。它要求企业根据顾客的个性需要设计出多样化、个性化产品,将其提供给顾客使他们达到满意,企业因此也获得市场。

服务满意(Service Satisfaction):这是金融企业提供的服务过程体系所达到的顾客满意状态。主要包括服务保证、服务承诺、服务程序便捷、服务失误补救及时等。在产品同质的金融服务业中,周到细致的服务过程体系往往在竞争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金融服务企业在构建上述模式时,主要是通过MS、BS、VS使企业的外在形象个性化,达到顾客满意;PS与SS则为CS的核心,是用以塑造一种与众不同的、关系顾客切身利益的内在形象,从而达到顾客满意。

值得注意的是,MS、BS、VS是一次导入的内容,旨在宣传企业,形成顾客对企业的第一印象,其重要性在于只有第一印象是满意的,才能使顾客接近、购买、消费企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成为可能。而PS和SS则是企业留住老顾客、争取新顾客的核心内容,并且是企业运行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的内容。

具体策略

要使上述模式在金融服务品质的个性化塑造中得以实现,就必须制定和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策略。

塑造“以客为尊”的经营理念

这是服务顾客的最基本动力,同时又可引导决策,联结公司所有的部门共同为顾客满意目标奋斗。将这一理念要贯彻到整个企业上上下下当中,在正式的企业文化和非正式的企业文化之中都要有所体现。

创造高效(标准化的体现)定制化的服务操作体系

采用信息技术和电信技术新成果,金融企业不仅可使用新的服务方法,为顾客开发并提供新的金融服务项目,而且可为大批顾客提供高效定制化服务。金融服务企业可从三个方面使用高新科技成果,创造高效定制化操作体系。

授予顾客参与服务过程的控制权

同样地,高度自动化服务操作体系,会使顾客获得更大的控制权。如,先进的自动ATM机可在显示屏幕上显示持卡者的姓名和欢迎辞(有情味的服务),持卡者可选择服务项目,规定取款数额,在不同账户中转移资金,立即打印最新对账单(定制化服务),而且持卡者可在任何时候在方便的地点接受银行的服务(方便的服务)。如果持卡者需要问问题,就可使用自动柜员机旁的电话,与银行客户服务部工作人员直接交谈。

把握好服务的“关键时刻”,提升服务品质

顾客与金融服务企业资源要素的接触和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对顾客的服务体验影响非常大。正是服务提供人员与顾客之间的互动关系或服务接触决定了服务的功能性品质,也正是在这种互动关系中,服务的技术品质被传递给顾客。服务管理将这些交互关系过程称之为服务的“关键时刻”(英文为moments of truth,亦译为“真诚瞬间”)。关键时刻的含义是服务提供者能够向顾客展示其服务品质的时间和地点。它是一个向顾客展示服务品质的机会,一旦丧失,顾客就会离去,这是强化顾客品质印象并提高顾客感知服务质量的最好时机,如果在这些时间和地点出现,失误,服务提供者将找不到任何补救措施。为弥补这种损失,企业必须创造一个新的“关键时刻”。

高度重视顾客投诉,改进服务品质

营销界有一个著名的等式:100-1=0。意思是,即使有100个顾客对一个企业满意,但只要有1个顾客对其持否定态度,企业的美誉就立即归零。有事实显示,每位非常满意的顾客会将其满意的意愿告诉至少12个人,其中大约有10个在产生相同需求时会光顾该企业;相反,一位非常不满意的顾客会把不满告诉至少20个人,这些人在产生相同需求时几乎不会光顾被批评的企业(Reichheld and Sasser,1990)。

因而,金融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不满意顾客投诉,在处理投诉问题时,不仅应真心实意地感谢顾客,而且应采取一系列措施,为顾客排忧解难,以便保住顾客;同时,也应从投诉中找出问题源,并加以解决,以改进服务品质。

参考资料:

1.汪纯孝,蔡浩然著.《服务营销与服务质量管理》.中山大学出版社,1996

2.沈蕾,邓丽梅编著.《金融服务营销》.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3.雷蒙德P・菲斯克,史蒂芬J・格罗夫,乔比・约翰著.张金成等译.《互动服务营销》.机械工业出版社,2001

篇(6)

从我国金融中心的布局情况看,东部地区涵盖了国内主要的金融中心城市,其中以京、沪、深三个城市最为典型。由于自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特征、历史发展轨迹等方面因素不同,在东部地区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务业集群模式,对此加以系统地对比,有助于探寻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规律,进而为推动我国金融服务业的集约化发展提供借鉴。

一、 金融服务业集群的文献回顾

M.E.Porter(1990)首次提出“产业集群”概念后,迅速掀起了国际研究的热潮。国内外大量的文献集中于制造业产业集群,但关于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研究目前仍显得相对薄弱,本文对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

国外的研究主要涉及金融产业集群理论、金融地理学、新经济地理学等相关研究。金融地理学的信息流理论有着重要的影响:Porteous(1995,1999)、Martin(1994、1999)、Thrift(1994)、Gehrig(1998)、Bossone(2003)、Zhao、Smith和Sit(2003)等反对以Brien(1992)为代表的“地理已死”的观点,并从“信息外部性”、“信息腹地”、“路径依赖”等来解释金融中心的发展。新经济地理学的Krugman(1991,1995)则应用不完全竞争经济学、递增收益、和累积因果关系等解释产业空间集聚问题。Choieltal(1986,1996,2002)、Kaufman(2001)研究了国际金融中心的动态格局和金融服务集聚的原因。Allen & Pryke(1994,1995)、Pandit& Gray(2001,2003)运用空间表示法和产业集群动态研究方法对伦敦金融中心问题进行了研究。Poon(2003)运用层次聚类分析方法分析了国际金融中心资本市场的层次。

近些年国内的相关研究也比较多:区域金融和金融地理学方面,张军洲(1995)、殷兴山(2003)、金雪军等(2004)、李小建(2006)等探讨了区域金融发展的动力、空间结构与环境等问题;张杰(1998)、周立(2004)探讨了国有银行“空间均齐分布”假说。金融产业集群理论方面,钟伟(2003)、周振华(2005)、黄解宇等(2006)、梁颖(2006)、闫彦明(2006)、郑长德(2007)、王朝阳(2008)、郗文泽(2008)等探讨了金融业集群的内在动因、集聚效应、集群模式及风险等,这些研究可分为两类观点:市场选择型和政府导向型。干杏娣(2002)、李扬(2003)、姜波克(2003)、张幼文(2003)、华民(2005)、赵晓斌(2005)等分析了金融中心的集聚效应、形成条件和决定因素等。郑长德(2007)、项俊波(2007)、高长春(2007)、王力(2008)、潘英丽(2010)等系统地探讨了金融中心的功能、类型、层次、制约因素等,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二、 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模式比较

综观各国内外金融中心城市的情况,可以发现金融业似乎天然具有“扎堆”的特性。长期中也形成了许多著名的金融业集聚区域,如纽约华尔街、伦敦金融城、香港中环CBD等等。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东部地区形成了京、沪、深等主要金融中心城市,并呈现出不同的产业集群特点。

1. 京、沪、深金融服务业发展概况比较。从金融服务业角度看,京、沪、深三个城市具有较多的共同点:一是分别是东部三大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并具有较为广阔的金融腹地;二是都集聚了大量总部级金融机构,以及一些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功能性总部等;三是都形成了鼓励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四是都成果跻身全球金融中心排行榜的前列。

从国际排名看,目前由伦敦金融城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研制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The Global Financial Centres Index,简称GFCI)是最权威的排名体系。该指数从2007年3月开始第一次,此后每半年对全球主要金融中心城市进行排名,至今已经推出第10期排名。从最新一期的排名情况看,京、沪、深分别位列第5位、第19位、第35位(深圳市虽然在第6期以后才进入全球排名序列,但是位次上升很快)。

进一步从金融发展的指标来看,可以反映出三大城市的金融发展成就:北京市2011年金融业增加值为2 055.0亿元,同比增长4.8%,占GDP的比重为12.8%。上海市2011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 240.47亿元,比上年增长8.2%,占GDP的比重为11.7%;至2011年年末,上海市有各类金融单位1 048家(其中,银行业160家,证券业149家,保险业333家)。深圳市2011年金融业增加值为1 562.43亿元,同比增长8.6%,占GDP的比重为13.6%。

2. 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空间特征比较。金融服务业的空间集聚已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重要规律。改革开放尤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后,京、沪、深金融服务业加速发展,在政府规划和市场机制双重作用下,各城市金融发展呈现出富有特色的空间集聚特征。

北京市:金融服务业空间布局呈现“一主一副三新四后台”的特点。金融产业呈现“十”字格局纵横发展,其横轴为长安街,竖轴是西二环。其中以金融街作为主中心区,以CBD作为副中心区。在金融街的核心区域,集聚了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一行三会”总部、四大国有银行总部、部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总部。在城市,北京、天津形成相互呼应的“双金融中心”格局。

上海市:金融服务业空间布局呈现“一城、一园、一带”的特点,包括陆家嘴金融城、张江银行卡产业园、外滩金融业集聚带等区域。其中在1.7平方公里的“小陆家嘴”区域内共集聚了上海一半以上的金融机构;陆家嘴金融城则涵盖了央行上海总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货币市场等一批国家级金融机构;近期四大国有银行在上海的第二总部在加速推进之中。上海依托长三角16城市群,还形成了1强多副的金融业集聚格局。

深圳市:金融服务业空间布局集中于“3集聚区、1后台”区域,即福田中央商务区、罗湖蔡屋围和南山前、后海三大金融总部集聚区,龙岗平湖金融业服务基地。深圳金融集聚区汇集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平安保险、招商银行、国信证券、中国银行产品研发中心等重要金融机构。在城市,深圳市地处香港、广州之间,并形成华南“三个金融中心”联动发展格局

3. 京、沪、深金融中心功能比较。金融集聚区往往承担着金融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金融中心的功能定位也往往对金融集聚区的业态结构、集聚形态、发展路径等产生长远影响。近年来京、沪、深三大城市均通过法规或发展规划等形式对未来金融服务业发展相关问题进行部署。例如,北京市2008年曾《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首都金融业的定位和工作目标是:北京是国家金融决策中心、金融管理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上海市于2009年8月1日《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并提出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和营造环境为重点,将上海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2012年3月的《深圳市金融业“十二五”规划》也明确提出,围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建设,不断提升市场能级和市场主体的综合实力,努力建设以金融创新、多层次资本市场、财富管理、中小企业融资为特色的全国性金融中心,使深圳成为港深大都会国际金融中心重要组成部分。

进一步结合京、沪、深各自的金融禀赋特征,按照金融中心的功能分类对三大城市的功能属性及发展定位进行比较,从中可以发现三个城市在功能上既有交叉又有不同分工,但都具有多功能综合的特点。在共性特征方面,三个城市都承担着金融信息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功能;在差异化功能方面,北京市体现为金融决策中心、监管中心等;上海市体现为金融市场中心、创新中心、清算中心等;深圳市体现为金融市场中心、创新中心等。

4. 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路径。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复杂的作用机制和影响因素。从国内外案例来看,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路径可以从政府与市场发挥作用的角度进行划分,并可大体分为政府推动型、市场主导型、复合作用型。从国际案例看,西方发达国家知名金融集聚区在形成、演化过程中,市场机制往往发挥主要的作用,如纽约华尔街早期的动因来自于1792年有关金融交易商共同签署的《梧桐树协议》及其所促成的纽约股票交易所(NYSE)的成立;伦敦金融城的早期形成得益于伦敦股票交易所等重要金融机构的建立。但是客观来看,并没有绝对的政府推动型、市场主导型金融集群发展路径,更多地是体现为复合作用型特征,只是在某些区域一种力量的主导作用而已。

从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路径来看,由于城市发展历史背景、城市区位条件等都存在很大差异,三个城市也在长期中分别形成了独特的金融服务业集群路径。北京作为中国首都城市,集聚了中国金融体系最高层、最核心的机构,主要包括监管机构中的“一行三会”总部、四大商业银行总部、政策性银行总部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总部机构,这也使得北京金融业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都具有较强的政府主导色彩。上海历来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自1843年开埠后,上海依托优越的自然区位优势而快速集聚了一大批洋行、钱庄等金融机构;20世纪90年代初浦东开发开发后,一系列国家级金融市场的建立,吸引了众多国内外金融机构的集聚,其中有国家战略支持的因素、但更主要地体现为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自深圳特区建立以来,深圳市经济、金融发展始终释放着巨大的创新动能,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后更加激发了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创投基金等各种新型金融机构的迅猛发展,从而使得深圳市具有强烈的市场主导特征。统计显示,深圳证券公司总资产4 602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一,这些证券公司大多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周边区域而集聚发展,显示出较强的创新实力和市场化特征。

三、 结论与启示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京、沪、深三个城市的金融服务业集群在形成路径、发挥功能、业态结构等诸多方面都不尽相同,这也反映出城市金融服务业发展存在着不同模式。进一步从三个城市金融产业集群的发展环境来看,体现出不同的优劣势特征,对此进行比较分析能够更为清晰地得出金融产业集群发展可借鉴之处。

1. 结论。前文的对比分析大体反映出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发展进程与运行状况特点。但要对金融服务业集群这一复杂系统进行完整描述是十分困难的,除了金融、经济相关因素外,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还与政策条件、信用基础、人文环境等诸多外部条件密切相关。本文进一步对三个城市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细分要素和整体优劣势做出判断:依据一,综合国内外学者关于中国金融中心等问题研究观点的系统梳理;依据二,京、沪、深三个城市金融、经济、人文等各方面具体情况;依据三,GFCI等国际权威排名的总分数及各项目得分。总体结论是:

上海在金融市场发展、金融市场开放、金融腹地资源、金融功能塑造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但在总部机构能级、创新活力等一些领域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从而也制约了金融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及进一步的发展;值得提出的是,上海并没有出现得分最低的“短板现象”,从而表现出综合实力最强的优势。

北京市金融机构能级、人力资源条件等方面具有其他两个城市无可比拟的强大优势,但是也存在创新活力不足、市场基础薄弱等显著劣势,成为今后制约金融服务业集群发展有待突破的领域。综合实力仅次于上海市。

深圳市是国内城市中创新活力最强的城市之一,也对金融创新产生强大的支撑作用;深圳市还因与香港、广州等城市相毗邻,且拥有珠三角坚实的腹地资源,在金融腹地方面也有很强的优势;但同时也在人力资源、机构能级、辐射功能等诸多方面存在相对劣势。综合实力是三个城市中最弱的。

2. 我国金融中心城市发展的启示。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区域经济的不断崛起,将会有更多的大型城市面临金融产业发展、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问题,而京、沪、深的经验可以带来重要启示。

(1)合理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国内外理论研究的普遍观点,及大量的金融中心案例表明,金融服务业发展具有极强的产业集群特征,并往往在CBD区域呈现高度集群化发展的趋势。其内在动因,一方面在于金融服务业作为信息、资金和智力密集的行业,通过产业集群能够产生更为显著的集群效应--如信息共享、知识溢出及降低交易成本等等;另一方面,金融服务业是现代产业体系中竞标付租能力(Bid Rent Ability)最强的产业之一,而在高端商务区的集聚也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的品牌影响力。为此,各个城市的金融业发展应当及早进行空间的布局,注重依托CBD区域推动金融服务业的集群式发展,避免过于分散情况的出现。

(2)城市之间宜形成金融业错位发展的格局。高端金融资源(如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重要的金融市场组织等)具有很强的稀缺性,同时也是各个城市竞相引进的对象。为了避免城市间恶性竞争的现象,我国各个相关城市可以根据国情、市情等采取“错位竞争、联动发展”的策略,如北京侧重发挥决策中心、监管中心、信息中心等方面的功能,上海侧重发展市场中心、信息与服务中心等方面的功能,深圳侧重发挥区域性的金融市场中心和创新中心等方面的功能,其他金融中心城市立足服务本区域的角度发挥相应的金融产业功能,形成“大、中、小”金融中心共生发展、相互互补的新格局。

(3)推动金融服务业前、后台分离的集群式发展。从国内外金融业发展实来看,金融机构的前、后台部门在集群方式、集群内在机理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如伦敦、纽约等城市的金融机构前台部门往往集群于CBD区域,通过发达的配套产业基础所提供的服务,构建一种复合性产业聚集网络结构;而金融业的后台部门,则一般都选址于商务成本较低、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区域(如京、沪、深等城市均在租金相对较低的区域建立了后台服务金融区域),这样的空间布局符合金融产业的内在规律,并有助于提高金融后台数据库的安全性和大型空间要求。

(4)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发展的前提。在伦敦金融城每半年一次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评价体系中,将金融制度、金融生态环境等作为重要的评判因素,这也是符合现代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律的。但是反观京、沪、深及国内其他城市的情况,金融生态环境都处于“短板”状态。今后各个城市可以考虑的举措主要有:一是加强金融立法,形成有助于金融国际化发展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系,为金融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杜绝行政干预与“金融抑制”现象,积极为各方参与主体营造一个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合理引导的市场环境;三是推出国际化金融人才政策,可探索通过户籍制度、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制度、高端人才补贴制度、住房补贴制度等措施来提高城市对金融人才的吸引力度;四是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体下,探索推进人民币利率市场化,资本项目有序开放等进程,以提高金融市场化程度和国际化程度。

参考文献:

1. Porter M.E.Clusters and new Economics of Competition.Harvard Business Review.Nov-Dec,1998,77(1).

2. Panditetal, N.R. Gary A.S. Cook and G.M. Peter Swann. The Dynamic of Industrial Clustering in British Financial Services. The Service Industrial Journal,2001,21(4):33-61.

3. 何德旭、张军洲.中国金融服务理论前沿(5).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4. 闫彦明.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网络结构:上海的案例分析.上海经济研究,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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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金融服务外包人才的意义

教育部、商务部于2009年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号召高校加快培养服务外包人才,提升我国服务外包产业人员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当前全球经济与金融一体化的背景下,金融外包服务人才的培养是我国面临的重大而迫切的任务。

所谓金融服务外包,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及国际清算银行(BIS)组织在联合论坛上发表的《金融服务外包》报告所给出的定义,是指:“受监管实体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为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受监管实体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有时被称为转包)。”在当今世界,全球服务外包市场正以每年30%―40%的速度递增,金融服务外包的全球市场容量在1万亿美元左右,同时牵扯的领域极其广泛,涉及价值链的上上下下。然而,从总体来看,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市场还处在起步阶段,到2008年底,中国金融服务外包市场规模仅为48亿人民币,而同期美国市场规模为9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60亿元,中国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不及美国市场规模的7.3%,还有很大上升空间。因此,积极培养金融服务外包人才对发展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改善对外贸易结构、加速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及促进金融学专业学生就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战略与现实意义。

二、当前金融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金融服务外包人才的培养模式主要是由正规院校向学生提供学历教育,然后由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承包企业直接让毕业生参加外包业务训练。这种培养模式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课程设置与师资力量严重滞后。

由于在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刚刚起步,社会对该类业务的认知度不够,在高等院校金融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与技能培训上还没有依据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同时,高校师资知识结构老化,且基本没有金融服务外包从业经历,导致无法培养出符合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承包企业要求的毕业生,从学校到工作单位的衔接不够顺畅。

2.文化差异和语言能力制约了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承接。

从金融业务承包方面来看,印度是金融外包的最大受益国。在全球金融业务离岸外包市场中,印度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80%,年均增长保持在20%左右。同印度相比,我国同样具有低劳动力成本优势、大量的劳动力资源,同时政府也大力支持服务外包业务的发展,并为此启动了“千百十工程”,即在5年内每年投入不少于1亿元资金,建设10个服务外包基地,吸引100家跨国公司将部分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养1000家承接服务外包的企业。在具备这些优势条件的情况下,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规模却远远落后于印度,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文化差异和语言能力的限制。中国和西方在文化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同时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从业人员的英语水平与运用能力不如印度等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的竞争对手,使得中国的金融外包服务企业争取到欧美大型金融企业外包订单的机会降低。

3.金融专业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与企业用人要求之间存在差距。

近年来,我国大学毕业生规模持续增加,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当前在校生为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纷纷参加各种证书的考试,忽视了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然而根据我到部分金融服务外包承包企业调研的情况,过半数的企业都认为实际操作能力是最重要的考量指标,对学历与证书反而不很看重。同时,金融外包服务业务本身的特点又决定了工作时间要与外国发包方工作时间相适应,中外时差的问题不可避免,这使得金融外包服务从业人员的劳动强度较大、人员流动性较强,因此企业缺乏招聘学生后把他们培养成为合格从业人员的动力,害怕为他人做嫁衣,而是希望直接招聘实际操作能力强,能迅速接手工作的人才。

三、改进金融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议

我国有大量受过良好教育、成本低廉劳动力的资源,要建立适合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我认为应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提高。

1.及时调整课程结构,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师资力量。

改变我国金融学专业以货币银行学等宏观课程为主的课程体系结构,增设针对金融服务外包的选修课程,使学生的知识结构更贴近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的客观要求。同时,采用多种方式提高师资力量:一方面,加大人才培养及引入力度,由政府拿出一定的资金来进行专业人才教育技能的培训和专门人才的引进。另一方面,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实现校内外教师资源的有机整合,达到理论教师和实践教师的优势互补,构建“双师”特色明显的师资队伍。

2.利用双语教学促进中西文化交融,提高语言能力。

在金融日趋全球化的今天,我们必须及时了解全球金融的进展状况,学生也必须具备与国外同行进行无障碍沟通和竞争的能力,因此,有必要利用双语教学来促进中西文化交融,提高学生语言能力。在具体实施中,可以使用外文原版教材并直接用英语授课。对于金融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来说,推行双语教学的意义不仅在于它能使我们跟上世界金融迅猛发展的步伐,而且在于使我国金融服务外包教育与发达国家接轨,从而有利于我们培养出务实型的金融人才。

3.加强实验室和教学基地建设,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

我们要在高等院校建立金融服务外包实验室,为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软件设计、科研孵化和技术服务;在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建立金融服务外包教学基地,对金融专业学生进行培养培训,同时开展教师培训、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这样不但可以实现校企资源共享,构建校企合作的双赢模式,而且可以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使学生能迅速胜任自己毕业后的本职工作。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产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只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好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就能培养出满足新形势要求的合格金融服务外包人才。合理的金融服务外包人才体系,将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极大地促进金融学专业学生的就业和中国金融外包服务产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贺晓波,苏薇.渤海区域内金融外包服务业发展探索[J].经济师,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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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5.6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Transforming the development models, expanding value-added services and extending the value chain are the key factors for port logistics enterprises to strengthen their competitiveness. The logistics finance, which as an advanced form of the port logistics services, has gradually attracted tremendous attention of the whole industry. According to the recent demand reality of logistics finance service, selected and analyzed six logistics finance models which are the most suitable ones for port logistics enterprises, in order to provide certain reference suggestions to some relevant enterprises.

Key words: port logistics; logistics finance; value chain

1物流金融的涵义与起源

物流金融是基于物流业务而开展的金融服务,是物流与金融的有机结合。从广义上讲,物流金融是指面向物流运营的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从而使物流产生价值增值,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也可以理解为金融机构借助物流企业的帮助而开展的企业融资服务的全过程[1]。

物流金融最早起源于美国。早在1916年,美国就颁布了美国仓库存贮法案(US Warehousing Act of 1916),建立了一整套关于仓单质押的系统规则,当时主要面向农产品开展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中国的物流金融业务相对起步较晚,有据可查的第一个物流金融业务是1999年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开展的质押监管业务[2]。

2港口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需求背景

2.1港口物流企业延伸自身价值链的需要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对外贸易从1978年的206亿美元发展到2013年的4.16万亿美元,创造了让世人惊叹的“中国速度”。随着贸易的高速发展,中国的港口物流同样经历了辉煌的30年。目前世界10大港口中,中国独占7席,港口吞吐量及集装箱吞吐量稳居世界第一。港口的发展自然带动了港口物流企业的迅猛发展,但随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国际市场需求持续疲软,国内对外贸易政策整体上虽没发生大的改变,但也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抑制政策,再加上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对外贸易严重受阻,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速明显放缓。在这样的国内外大背景下,港口物流企业长期以来以进出口贸易为主要增长源的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必须寻求新的发展方向。结合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及中国“十二五”物流发展规划,各港口物流企业摆脱对进出口贸易量的高度依赖,延伸价值链,积极拓展增值服务,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势在必行。拓展物流金融服务,是港口物流企业延伸价值链,融入供应链系统的有效选择。

2.2加工贸易企业缓解资金压力的需要

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美、欧等经济发达国家在全球普遍推行离岸生产和外包管理模式(包括制造业外包和服务外包),使中国大量的中小企业融入到了全球的供应链网络中,这给这些中小企业带来了大量的全球订单,也带来了运营成本的成倍增加。同时,随着VMI管理思想的兴起,全球赊销模式逐渐盛行。据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小加工、贸易企业出口的产品中,80%以上采用的是后T/T的结算方式。这种贸易结算方式通过延缓采购商的付款时间,极大地降低了核心企业的财务成本,但同时也将资金压力转嫁给了上游大量的中小加工、贸易企业。这些数量庞大的中小加工、贸易企业本身资金就不充裕,加上规模小,信用等级低,拥有的往往是原材料、半成品、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或运单、提单等货权凭证,可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不多,要想通过传统的方式获得银行贷款难度大。面对这种资金面的极度饥渴状态,寻求新的融资模式,缓解资金压力,是当前大量中小加工、贸易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这些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的资产特点,物流金融是解决其资金困境的最佳途径。

2.3金融机构弥补操作能力不足的需要

在当前资金面并不宽松的环境下,国有四大行并不屑于大量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的贷款业务,但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却瞄准了这些资质相对较好的中小企业。因为这些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的流动资产基本上是现货、原料及有物权凭证做保障的应收款,变现率高且相对变现速度快,这是其一;其二是与大型企业相比,这些中小加工、贸易企业在人员配置上高度精简,基本没有专业的融资管理人员,无人、无力应付复杂的融资谈判业务,对融资业务更追求高效、方便,相对比较不关心贷款利率,从而为金融机构在一定范围内上浮利率,扩大自身利润提升了空间。基于这些原因,中小金融机构开始设计适合中小加工、贸易企业资产特点的物流融资产品,典型的如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资料、货权凭证等并不像固定资产一样难以移动,金融机构在监管货物及交换货权凭证方面不但缺少场地、缺少物流企业特有的经验,更缺少与物流相关的网络关系。为了降低风险,减少工作量和节约成本,金融机构在开展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资料和货权抵押担保的融资业务过程中,急需有一定实力的物流企业参与。

基于上述供、需双方的强烈需求,近几年,针对港口相关业务的物流金融产品逐渐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如民生、招商、中信等银行都推出了适合港口物流企业参与的物流金融服务产品。除此以外,近年来崭露头角的小额贷款公司也逐渐将目标瞄准了这些还款能力较强的中小加工、贸易企业,联合有实力的物流公司开展专门针对进出口货物的抵押贷款业务。再有就是目前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物流公司,如中远、中储、中外运,最近几年都在极力发展针对港口物流的物流金融服务。在这个“需求”与“创新”都达到最佳时点的转折期,大量港口物流企业应适时抓住机会,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

3港口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模式

目前,中国的港口物流企业大部分处于单链操作状态,形成一体化物流操作模式的企业极少。为了给这些单链操作状态下的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参考价值,本文将现有主要的物流金融模式按照与目前港口物流企业中数量最多的仓储、货代两大行业的相关度分成两类,即适合仓储企业的模式和适合货代企业的模式。但由于各个业务流程都是整个供应链的连续过程,这种划分只具有相对的合理性,并不是绝对的。而且港口物流企业也不止仓储、货代两大行业,其它的港口企业可以根据各类物流金融产品的性质及特点,结合自身价值链的拓展方向和业务能力,选择适合自身的物流金融产品进行有针对性的拓展。

3.1适合仓储企业拓展的业务模式

3.1.1传统仓单质押业务模式

所谓仓单质押是指融资企业将其拥有的具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金融机构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并由第三方物流企业出具仓单以供融资企业向金融机构质押,金融机构依据质押仓单向融资企业提供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业务[3]。仓单质押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传统仓单质押业务模式下,由融资企业将货物送至金融机构指定仓库,物流仓储企业根据送入的货物情况开具仓单;金融机构根据仓单上开列的货物价值直接向融资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资金;当融资企业需要提取质押货物时,必须先向金融机构存入提货保证金;金融机构在收到保证金以后向物流企业开具放货指令;物流企业按照金融机构的放货指令放货或送货给融资企业或其指定客户。在整个流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只根据金融机构与融资方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以及三方签订的仓单质押业务合作协议书对融资企业和质押品进行管理控制,以保证质押物始终处于银行的有效控制中,但并不参与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

传统仓单质押业务普遍适用于加工、贸易企业完成出口备货或进口商品清关以后。由于生产任务的安排,出口产品备完货到真正装船出运往往需要一段不短的时间。同样,进口的商品或原料往往成批进口,受生产进度限制,按批清关后的货物有很大一部分需滞留在仓库。针对这两种情况,港口仓储企业容易利用自身优势深入到进出口企业的产销供应链中,成为金融机构发展进出口加工、贸易企业传统仓单质押业务的最佳合作者。一方面获得了更多优质而稳定的货源,扩大了仓储、监管等传统的业务收入,另一方面通过协助金融机构对担保品的评估等创新业务取得相应的评估咨询收益。

3.1.2融通仓业务模式

融通仓业务是仓单质押业务的一种延伸模式,是物流与金融集成式的创新服务,最早由罗齐和朱道立两位学者提出[4]。对于融通仓业务的具体操作模式,不同金融机构、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模式和合同条款略有不同,本文选取最有代表性的一种进行分析,具体业务流程如图2所示。

融通仓业务模式下,金融机构不再直接向客户提供融资,而是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行状况、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等级,授予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直接向相关企业提供质押贷款。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同融资企业沟通谈判并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和仓储管理协议。融资企业按照合同在指定时间将货送指定库位,经物流企业检查评估后放款;在货存仓库期间,融资企业因生产、销售的需要,可以不断地进行补库和出库操作,此项操作只需要得到物流企业的确认即可,省却了金融机构的确认、通知、审核等环节,大大提高了生产企业贷款和产销供应链运作效率。同时,金融机构不再参与质押贷款项目的直接运作,而是将这个权力全部下放给了物流企业,由物流企业按照金融机构的规定开展物流融资业务,大大提高了金融机构工作效率。

根据融通仓业务的特点及国内操作该业务最多的中外运的反馈,该类业务非常适合出口产品或进口原料规格少或单一的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出口企业可以将生产的产品直接送入港口仓库进行融通仓业务融资,然后持续补货并根据与外商签订的外销合同指示仓储企业装箱发运;进口企业经清关以后直接将货物储存在港口仓库,避免了多次短驳、装卸的费用,同时进行融通仓业务融资,然后持续进口补货并指令仓库按照其生产进度配送在仓货物。这种模式不但为进出口贸易企业解决了融资问题、节约了多次驳运的成本,更为港口仓储物流企业更加有效地融入企业的产销供应链创造了条件,并进一步延伸了其在金融领域的价值链。从利益角度来说,港口仓储企业不但获得了更多优质而稳定的货源,扩大仓储、监管、配送等传统的业务收入,还取得了来自金融业务衍生的评估咨询收益以及业务操作服务费。

3.1.3保兑仓业务模式

保兑仓是近几年国内金融市场出现的新的业务项目。其目的是适应有些行业铺货的特殊需求,既克服先货后票的质押模式的弊端,又能保证金融机构资本金的安全。实现保兑仓业务的基本前提是供应商和经销商之间存在着基本的买卖合同关系且供应商愿意向金融机构作出相应承诺。基本的业务操作流程如图3所示:

保兑仓业务模式下,先由经销商根据《购销合同》向金融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申请开立由金融机构承兑的承兑汇票以用于支付货款,同时,由仓储物流企业向银行出具承兑担保,经销商向仓储物流企业出具反担保。供货商收到金融机构开出的承兑汇票以后,根据《购销合同》向仓储物流企业交付货物,同时,供货商承担因经销商不提货付款状态下的回购义务。收到货物以后,仓储物流企业对金融机构的承兑担保转化为仓单质押。此后,根据经销商的还款情况,仓储物流企业采取逐笔、逐批放货。在这种模式下,仓储物流企业介入供应链的程度更深,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更大。首先是来自经销商的风险,在仓储物流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承兑担保的时候需要经销商提供反担保,经销商提供的反担保的有效性对仓储物流企业来说存在着风险;其次是来自供货商就经销商不付款提货状态下的回购义务,供货商回购实力的大小构成了仓储物流企业的潜在风险;再是经销商还款提货环节,在这一环节中,往往采取的是分批还款、分批提货的方式,这就要求仓储物流企业分批逐笔控制质押物的出入库,这样一来,监管控制要求也相对提高,责任加大。

在当前国外供货商纷纷瞄准中国市场,积极抢占中国市场份额,而国内各大港口抓紧转型升级,拓展增值服务,争创全球物流分销中心的背景下,在港口物流中,保兑仓业务具有更强的拓展空间和生命力。首先是国外供货商抢占中国市场份额的强烈需求。目前国际市场整体疲软,而中国凭借其人口优势和经济发展速度,整体消费力量相对强劲,国外生产商瞄准了这个商机,需要向中国大量铺货,抢占足够多的市场份额,愿意承担保兑仓业务下的责任。其次是目前国际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绝大部分采取商制度,这些商总体资金实力相对薄弱,无力承担进销的全部资金压力,这是其一;其二是这些国外商品在中国市场存在不确定性,营销失败的可能性偏大,需要供货商共同承担这个可能失败的后果,保兑仓业务中供货商回购义务满足了这一要求。在保兑仓业务模式下,港口物流企业在承担更大责任的同时也面临着无限商机。首先是传统仓储、监管、装卸等业务带来的收益;其次是提供了仓储企业发展一体化物流模式的机会。国外供货商发送至保兑仓的货物往往都不是完全适合中国市场销售的商品,需要经过分装、贴标、装配、包装等后续增值服务,再加上经销商提供的配送等增值服务需求,这给参与保兑仓业务操作的港口仓储企业提供了一条龙服务的机会。

3.2适合货代企业拓展的业务模式

3.2.1开证监管(提单质押)业务模式

通常情况下,开证监管模式指物流企业从接到开证行质押的提单开始,将质押监管与货代、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各环节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针对信用证结算条款下的物流金融服务模式。其业务操作流程如图4所示。

开证监管模式的业务流程比前面的三种流程涉及到的主体多且复杂,除了流程图中显示的开证行、议付行、出口商、船代、货代、仓库、进口商,还包括省略的船公司、海关、港口等。在这种模式下,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进口商不能及时偿还银行开证时的贷款,就有可能转入需第三方物流企业介入的监管状态。一般情况下,从图中第10环节开始看作是该模式下物流金融的起点。货代公司接受开证行提供的提单后,会出现二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进口商不提供清关文件导致货物留滞港口,此时的货代承担着对其进行港口现货监管责任;第二种情况是进口商提供相关的清关资料配合货代清关业务,货代在完成清关手续后,将货物转入仓库。此时货代的监管义务由在途监管转为现货监管,而进口商对开证行的质押由提单质押转为仓单质押,直至进口商归还开证行贷款,货代接到开证行放货指令,通知仓库放货或送货给进口商。

这种模式在货代与银行的合作中逐渐增多,目前主要是针对一些大进口商主导产品的进口为主。因为这些大进口商进口的主导产品涉及的金额大、批次频繁,随时需要银行资金短期灵活融通,而办理传统贷款手续繁杂、时间占用长;同时,货代企业青睐这些大型进口商稳定的货源,银行也同样重视这些大型进口商的开证业务。三方共同的愿望奠定了开证监管业务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3.2.2出口海陆仓业务模式

中国的海陆仓业务模式最早由中远物流于2008年推出。这是建立在真实的贸易背景下,在传统的“仓单质押”融资模式基础上向进出口贸易两端延伸而形成的新的供应链融资模式[5]。根据延伸方向不同,可以分为“进口海陆仓”和“出口海陆仓”两种。由于“进口海陆仓”与“开证监管”模式相似,可以参照“开证监管”模式操作,不再赘述,仅介绍“出口海陆仓”业务。“出口海陆仓”业务具体操作流程如图5所示:

(1)出口商向金融机构申请将准备出口的货物出质进行融资;

(2)金融机构委托物流公司通过其在海外分公司、代表处或机构按照其要求调查国外收货人的信用情况;

(3)出口商、金融机构、物流公司三方签订出口货物质押监管协议,物流公司按照协议要求接受货物监管;

(4)在监管过程中,物流公司要根据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的贸易合同的要求及时安排订舱、报关、出运等相关服务;

(5)待货物出运以后,出口商将已经背书的提单和目的港需要的相关清关资料统一递交给金融机构;

(6)金融机构经审核无误以后,通知物流公司对该提单项下的货物进行在途监管;

(7)物流公司确认有效监管以后,向金融机构开具全程海陆仓仓单;

(8)金融机构接到物流公司的海陆仓仓单后向出口商发放贷款;

(9)货物抵达目的港,出口商向金融机构还款、补充质押或者目前比较流行的做法是由进口商TT直接付款给金融机构,并申请提单解押;

(10)金融机构向物流公司下达解押指令;

(11)物流公司通知目的港的操作点清关放货;

(12)目的港操作点按照指令及时清关并放货或送货给进口商,完成该批次的操作业务。

在当前中国出口货物中后T/T结算比例居高不下的前提下,大量的出口商受流动资金短缺所困,急需新的融资渠道。出口海陆仓业务模式非常适合解决海运远距离运输的物流融资,也是在目前已有的物流融资产品中,最适合国际货运企业拓展的业务模式,尤其适合拥有成熟的海外分公司、代表处、等相关海外机构的国际货运企业进一步延伸价值链。

3.2.3“D条款”下垫付货款业务模式

垫付货款业务模式与传统仓单质押模式相似,都以质押为前提,但质押的主体以及还款资金的来源不同,导致银行放款客户和最后还款客户的分离。其基本的业务流程如图6所示:

从图6的业务流程图来看,垫付货款的业务模式似乎更适合国内仓储企业进一步拓展物流金融方向,但目前在广州、浙江等地,出现了尝试性的针对外贸“D条款”(DDU、DDP条款)下的一种新的垫付货款模式。这种模式虽然有一定的缺陷,而且还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但却有一定的市场,尤其是在北美市场。由于近年来“D条款”货物不断增加,加上北美市场的提单中,货代单占的比例较高,一些有实力的货代企业开始试水“D条款”下垫付货款业务。从当前的发展态势看,有进一步快速发展的势头,具体的业务流程如图7所示:

这种模式目前基本上适用于DDP、DDU贸易条款下的货物。出口商委托货代企业根据其签订的外销合同向国外采购商发货;货代企业接到委托合同后,及时组织订舱、报关等相关手续;使货物装船发运以后,出口商凭已装船发运的货物提单与货代企业签订融资合约并将已经背书的提单及目的港清关资料等移交给货代企业;货代企业按照合约条款将扣除运费、仓储费等物流费用以后的部分或全部应收货款垫付给出口商,并向其在目的港的操作点发送对该货物的操作指示及注意事项;待货到目的港以后,目的港操作点根据货代企业相关指示进入清关工作,并同时联系采购商,协商送货、收款事宜;收款完毕,目的港操作点告知货代企业收款情况并汇划货款,同时,货代企业与出口商结算余款后解除合约。在“D”条款下垫付货款业务模式中,存在着一个最大的隐患,即货代企业与出口商签订的融资合约的合法性问题。如何让业务操作简易、方便又能合理规避这一法律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4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各大港口物流企业实力的增强,对打造自身价值链的关注度逐渐提高,尤其是以其核心能力――“物流”为基础的“全程物流+融资”的模式得到了广泛关注,从而形成了如提单质押、海陆仓、融通仓等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产品。在参与这些产品的运作中,港口物流企业对国内外供应链的掌控能力进一步加强,从而提高了广大进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对其的依赖程度,为港口物流企业深度融入产销供应链开辟了途径。同时,也为物流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实践经验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物流金融在中国的起步较晚,实践时间更短,其中必定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风险。尤其是针对港口物流企业的物流金融产品,往往要涉及到国际贸易相关流程,其不确定性和风险就更大,广大物流企业在进行大胆创新的同时要保持适度的谨慎。

参考文献:

[1] 李雪辉. 基于物流企业的物流金融业务主要模式分析[J]. 管理观察,2009(16):7-13.

[2] 胡恩生. 基于区域物流金融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浅析[J]. 经济研究导刊,2011(19):187-189.

篇(9)

一、小微企业特点及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融资难和融资成本高,成为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表现为“周期短、额度小、需求急、频率高”的特点,往往没有实质性的抵押物和规范的财务报表,抑制了很多银行的贷款积极性。随着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资金融通的需求量不断上升,给银行业带来巨大的收益,金融机构逐步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开展,竞相开展相关经营业务,与企业的融资需求直接对接,为小微企业提供覆盖广、成本小、门槛低、流程短、互动强、灵活度高的贷款产品,小微企业享受到金融服务提供的各种优惠与便利,融资方式由过去的单一融资需求向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转变。

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金融服务市场持续升温,银行信贷与大数据的紧密结合,拓宽了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能够提供适合小微企业融资的模式。目前,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主要包括:银行业提供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和民间金融提供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1、银行业提供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在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将发展小微金融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进行战略转型,不论是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是外资银行,都积极发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形成多元化竞争的格局,各银行均先后推出了多种多样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首先,大型商业银行承担着较其它银行更多的社会责任和负担,它们拥有强大的客户资源优势和分支机构网络优势,为了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大型商业银行推出的产品有:工商银行的小企业循环贷款和小企业网络融资等;建设银行的网络E 贷款、小企业网银循环贷;中国银行的中小企业周期性产品系列;农业银行的“简式贷”、“智动贷”和“厂房贷”;交通银行的“网上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蕴通电子供应链”和“小企业e贷在线”等。

其次,股份制商业银行以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为代表,以各自独具特色的业务模式、产品设计以及战略思路成为业内的领航者,民生银行与招商银行独具特色的业务模式引起了其他商业银行纷纷效仿。2011年,民生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不再局限于单纯的小微企业贷款,还为其提供结算和家庭财富管理服务,在保证贷款需求的同时扩大中间业务占比,实现其可持续发展。2011年底,招商银行正式将贷款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从“对公”划归到“零售”。2012年初,招商银行推出“生意一卡通”业务,该业务为小微企业经营者提供贷款资金周转业务服务的同时,还为它提供存款结算、转账汇款、工资、财富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更可享受商旅预订、折扣优惠等增值金融服务。

最后,外资银行从一开始就意识到自己与国内商业银行竞争上存在的劣势,如税负水平高、客户资源少、网点密度低、业务收费高、业务范围窄等。在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时候,外资银行明确提出了“一站式服务”理念,渣打、汇丰、花旗等外资银行均建立了专属的中小企业服务团队,为客户配备自己专属的客户经理,提供一对一的专属金融服务。客户经理通过与中小企业进行深入、及时的沟通,能够为企业量身打造更为细致、合适的产品服务。如渣打银行的快捷贸易通、Straight2Bank;汇丰银行的应收账款融资、中小企业资产贷款;花旗银行的“优智商务”成长企业服务和应付账款融资;东亚银行的“金赢贷”、“设备通”;永亨银行的“小东主”小型企业无抵押贷款;星展银行的“机灵通”等。

2、民间金融提供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民间金融以其高效、便捷的服务方式,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服务机构,具有交易成本低、交易方式灵活、速度快等优势,符合小微企业融资“小、频、急”的特点,是对正规金融的补充,是小微企业获得资金的主要渠道。尤其在银根紧缩、正规金融机构信贷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小微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变得更为困难,民间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地位和力度明显提升,成为其获得资金的重要途径。除传统民间金融形式外,尝试通过互联网金融,突破地域的限制,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借贷服务。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P2P网络借贷平台,如拍拍贷、翼龙网贷、人人贷、宜信等。

三、大数据时代对金融服务行业发展的影响

全球知名咨询公司麦卡锡了《大数据:下一个竞争、创新和生产力的前沿领域》报告指出:“大数据将影响到每一个行业,将引发新一波的生产率增长和消费者盈余浪潮,其中金融、电信等领域首当其冲”。大数据是互联网、视频监控、移动设备、智能设备、非传统IT设备等渠道产生的海量结构化及非结构化数据,聚合了海量用户的海量信息,“具有数据体量巨大、数据类型繁多、价值密度低、处理速度快的‘4V’特征”。依托大数据,人们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分析超过万亿字节的有关消费者、供应商和运营管理等信息,必将改变传统企业管理决策主要依赖于经验甚至直觉的现状,同时让企业外部协同环境也能转化成企业的金融资本。

首先,在大数据背景下,未来金融服务行业的趋势一定是产品、服务、流程的虚拟化,将金融服务的整体运作虚拟成了数据流,大数据时代为银行业提供了新颖的沟通渠道和营销手段,与客户建立全新的交易方式,将颠覆整个金融服务行业的管理理念和运营方式。

其次,利用数据的能力日益成为银行竞争的关键,银行业运营过程中积累下了海量的客户数据信息和交易记录,这些是极其宝贵的数据资源,将拥有的这些客户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可以获得很多有效信息及具有指导意义的统计结论,深入分析客户的行为特征和消费习惯,并依据信息进行精确的管理和营销,将银行内部数据和社会数据融通,获得完整准确的客户信息,细分客户需求人群,提升其营销能力与行业竞争能力。

最后,大数据时代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公司尝试利用自身优势介入金融领域,最终导致出现了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结合。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在于提高运营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强融资流动性,扩大了需求供给,大大地拓展了小微企业市场空间。

四、小微企业Y公司金融服务模式

Y公司是一家第三方金融服务公司,2010年成立,创业团队具有丰富的金融领域经营之道与计算机运用技术,以利用数据处理与互联网技术为小微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高效整合行业信息流、资金流、商流和物流,主要业务包括基于核心企业的战略服务与基于行业背景的大宗物资交易服务,细分为应付账款融资、货权质押融资、统购分销业务、票据贴现业务以及贷款发放等金融服务。Y公司的创新业务正是借助于第三方金融服务使各方的顾虑得以打消,并借由专业的数据服务实现银行的风险可控,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以供应链上核心企业为切入点,利用供应链真实贸易背景带来的协同效应,整合银行等资金供给方、小微企业、核心企业以及其他机构(物流、担保公司)等各方的优势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在线金融服务,营造各方共赢的局面。

1、建立BAB系统

Y公司通过BAB系统开展业务。此系统的本质是一种平台金融模式,通过在核心企业、核心企业上下游、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机构(如物流公司等)之间搭建平台对接数据,解决整个核心企业供应链融资流程中的数据整合问题。它不仅可以将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信息完全整合以掌握其真实贸易背景,提供有保障的线上服务。企业可以直接提出融资申请,凭借系统连接信息与相关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直接判断是否满足融资条件,金融机构再通过系统实时监控真实贸易背景与控制监管账户资金收放。整个BAB系统的基本架构包括总平台下的资金平台、交易流程信息化平台、办公信息平台。其中资金平台包括资金支付与融资服务,交易流程信息化平台包括船务管理系统、国内物流配载管理系统、国际货运管理系统、装卸仓储管理系统、国际贸易管理系统。通过BAB系统及时掌握各种真实的数据,对一个公司的数据可以达到有真实贸易背景,有完善货物周转记录,同时根据流量和营业额来计算收入回款,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匹配对应的每笔订单和金额收放通过BAB系统也可以做到清晰明细化,同时保证总数相符。在平台业务流程中,主要涉及的参与者有资金供给方、核心企业、物流机构、其他伙伴。在平台化的服务流程中,Y公司提供专业的中间业务收取服务费,这是Y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通过BAB系统各方实现互惠互利,银行等资金供给方通过Y公司的平台实现风险控制达到业务拓展获取利益,同时,小微企业也可通过平台增信获得贷款。

2、业务模式

上述平台为Y公司各业务模式的基础,是一种基于计算机技术与数据处理以及第三方支付的延伸产物。在其基础上,Y公司设计了多种业务模式,这些模式适用于不同的融资需求,现择其主要的几种业务模式加以介绍。

(1)核心企业应付账款融资业务。现实的供货商与核心企业的交易中,核心企业一般在货物验收后数月才向供应商付款,这种结算模式严重制约了供应商的发展,同样也破坏了以核心企业为中心的供应链的稳定性。基于此,Y公司推出了核心企业应付账款融资业务,通过对其上游供应商应收账款的掌控和对核心企业的信用捆绑,综合核心企业与供应商的整体风险承担能力,为核心企业和供应商提供金融服务。银行在Y公司平台上核实交易数据并审批通过后,在几个工作日内即向供应商发放贷款。该模式如图1所示,需要融资的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企业先在BAB系统中在线提出融资需求与相应的应付账款资料,然后Y公司在线查询核心企业的系统,核实应付情况,同时派遣该核心企业联络专员去核心企业获取印鉴证明。核实完毕后,整合资料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同时将该融资企业的相应物流公司信息与核心企业内部账单信息和银行系统对接,进行实时监控。银行方面根据真实的订单信息逐步发放款项,根据核心企业系统的返款实时情况控制回款账户来保证本息回收,Y公司则根据融资期限内提供的系统服务收取费用。

(2)货权质押融资业务。核心企业通常对经销商都实行款到发货的销售政策。这种结算模式虽然保证了核心企业的资金回笼,但不利于供应链整体竞争力的持续提高。基于此,Y公司开发了货权质押融资业务,核心企业下游经销商以货权质押,通过Y公司在线金融服务平台向银行申请融资支持,银行在平台上核实交易数据并审批通过后,在几个工作日内即可向经销商发放贷款。该项业务革新了传统的货权质押模式,引入了核心企业回购的概念,成功解除了银行等融资各方在质押物处置方面的后顾之忧。该模式如图2所示,首先是经销商在线提出融资需求,经过Y公司的核实与核心企业的沟通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对于资信较弱的企业提供担保方来达到增信,可以由经销商找评估方但同时要求评估方承诺逾期回购。货物质押过程中出现货物贬值情况要求经销商及时缴补质押物,否则有权处理质押物。在业务过程中,由物流监管方的系统提供经销商货物实时信息,一旦货物出售或者有其他进货时就能第一时间获得信息,方便资金供给方及时控制风险和监督回款。

(3)统购分销业务。统购分销是Y公司运营的垂直行业应用平台上的交易会员或交易发起人,通过应用平台发起统一购买请求,召集其他买方与某一供货商达成优惠供货意向后,生成电子交易合同。统购分销能将众多买方集合起来,组成团购规模,从而形成批量优惠价格,降低采购成本,可以有效缓解采购会员的资金压力。对厂家而言,拓宽了销售渠道,加速了资金回笼;对参与采购的贸易型会员企业而言,可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进行直接在线销售,减少了物流成本;对参与采购的生产商而言,可分批进行赎货,减少了流动资金的需求。模式流程如图3所示。

3、其他服务

Y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由于充当金融机构的合作伙伴和小微企业的增信机构,可以利用中间位置的特点撮合一些其他业务,其中包括票据贴现业务与第三方资金放贷。票据贴现业务是指Y公司整合所运营的垂直行业应用平台上的交易会员,统一向银行申请票据贴现,从而为会员获得批量优惠贴现利率,并为自己取得贴现服务费的业务模式;第三方资金放贷业务是在其他金融机构联系过程中发现双方需求,通过平台向企业发放贷款并提供调头业务支持,既满足了其他金融机构的拓展业务需要,也满足了平台会员的融资需求。其他服务是开展业务过程中通过特殊地位和中间服务发现双方需求借以继续撮合的一种衍生业务。Y公司所有业务都是围绕平台上其他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数据来展开的,本质上是数据收集与数据应用商,由于数据平台的对接可以方便快捷地发现企业的需求和资金,同时通过平台可以即时整合数据,撮合和金融机构相匹配的融资业务,任何业务模式对于Y公司而言都是创利的方式,Y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各项服务费,业务开展过程为了获得最完整的贸易背景信息,和多方达成合作,让业务开展可以使多方获利。随着业务运作经验的积累和客户需求的发掘,未来Y公司除了提供以上服务外,服务可扩展至为核心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咨询。

五、大数据时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注意的问题及对策

1、数据系统之间相对孤立需要联通共享

大量的基础数据为政府和银行体系所掌握,但是系统之间并没有联通,处于孤立又封闭的状态。需要建立各个系统之间数据开放共享所需的基础设施,增强数据的公开化与透明化,实现资源共享,降低运营成本,增强金融服务安全。

2、保护用户隐私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大数据时代,数据的开放与共享,为信息使用各方提供方便,防控信息泄露又成为难题。一方面是因为网络技术发展太快,相关法律规范滞后,无法同步于信息技术前进的速度;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和用户个人还没有足够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因此,政府部门要加快大数据时代金融法律监管体系建设,修正和完善金融立法体系,使之更适合现代金融市场的特征,具有前瞻性和预期性,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用户也应当加强隐私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部分行业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标准

P2P网贷平台的主要贷款目标是小微企业,该模式是资金需求方通过第三方P2P互联网借贷平台直接匹配资金供给方,通过平台进行直接交易,大大节约了融资成本。但是,我国对P2P 网络借贷模式的政策监管基本还处于空白,使得P2P网络借贷市场容易成为非法集资、高利贷、庞氏骗局等违法行为的温床,容易产生互联网金融诈骗、洗黑钱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强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监管,即对经营过程进行日常监督,依据其网络管理数据对其业务范围的合理性、营业资本的充足性、货币资金的流动性、经营能力的优劣性和市场风险的防范性进行监管,通过对其过程监督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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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是指企业将价值链的某些环节交给外部企业去完成的一种商业措施,是被国际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普遍采用的战略手段,是全球范围内社会化分工协作的高端形式。外包,按地域可分为“域内外包”和“离岸外包”;按发包形式,可分为“项目外包”和“职能外包”;按业务范围,可分为“制造外包”(蓝领外包)和“服务外包”(白领外包)。服务外包,主要分为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ITO的主要业务范围有:IT系统操作服务、IT系统应用管理服务和IT技术支持管理服务,包括软件外包等。BPO业务范围包括:需求管理,如管理企业与客户之间关系;企业内部管理,如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如采购、仓储、运输;业务运作管理,如呼叫中心、客户咨询、金融信用。相对于传统的ITO而言, BPO是当今服务外包发展的主要形式并呈渐强趋势。

二、关于金融服务外包的概况

金融服务外包是当代服务外包业投资的重要领域。各大跨国金融机构既是金融服务外包的最大推动者,也是最大的受益者。目前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已日益成为跨国金融机构降低成本、转移核心业务及实现战略目标的手段。外包涉及到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如应用开发,编码及译码)即ITO和专业运作(如某些金融、会计领域,后台业务及处理、管理活动)以及执行合约功能(如客服中心)等即BPO。2003年以来,金融服务外包发展迅猛且趋势愈加强劲。据“金融研究和服务公司”Tower Group在调查的基础上预测:金融服务业的外包趋势正不断加强,全球最大的15家金融服务企业已将信息技术项目的外包业务迅速推进到金融信用的专业运作领域,金额也将从2005年的16亿美元上升到2008年的38.9亿美元,平均年增长率为34%。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预测,在未来5年,美国将有3560亿美元的金融业务要外包给海外机构运作,占现有金融业务成本支出的15%左右。

与各大跨国金融机构相比,我国金融机构的外包业务起步较晚,尚处于萌芽阶段。2004年,国家开发银行与惠普公司签订外包合同,前者把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委托采购、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交由后者来全面负责和处理,是国内金融界首家ITO外包案例;同年,中国光大银行将本行信用卡业务(包括咨询服务、培训服务、数据业务托管服务等)BPO外包给了美国第一咨询公司(FDC)。因此,对于未来有业务外包发展计划的国内金融机构而言,积极借鉴跨国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外包的成功经验和教训,提高金融服务外包的收益,有效控制外包风险,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关于汇丰银行的外包运作模式

汇丰银行在金融服务外包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成功,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业务外包流程。汇丰银行内部规定,在业务正式外包以前,必须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内部相关部门论证、监管部门批准(或者与监管部门沟通)、管理层批准、具体外包流程设计、签订外包合同、试运行和持续评估等一系列步骤,以贯彻合规、谨慎、细致和稳妥的原则。

汇丰银行从2000年始即将部分客户支持工作向亚洲国家转移。2002年,汇丰最早在印度孟买的卫星城市浦那(Pune)建立了第一个软件发展中心,为该公司的全球业务研发软件即ITO。继而它便在印度的五个城市建立了自己的后台操作中心即BPO。汇丰现在的外包模式被业内人士称为“内部管理外包”操作,这种操作模式是随着对一家银行的兼并,后面紧随着一个外部的合同商。

2005年10月,汇丰银行宣布该银行英国总部将在未来三年内裁员4000人,相应的工作岗位将转移至印度、马来西亚和中国。2005~2006年汇丰在亚洲的数据处理和电话服务部门新增1000个职位,主要设在中国的上海和广州、马来西亚的电子资讯城、印度的海得巴拉、班加罗尔和维沙卡帕特难。至2006年末,与英国总部有关工作量的13%已由海外部门完成,6个全球数据处理中心招募的人员达8000人。其主要经验为:

1.强化风险管理,审慎起步,逐步壮大。汇丰银行认为如果一个30人的研发中心犯下错误尚能承受与修正;而一个较大的子公司或战略合作伙伴出现重大失误,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则不可挽回。因此,汇丰从严格风险管理的制度和流程入手,充分权衡收益和风险的关系,精心选择外包业务的种类和外包服务提供商,做到边积累经验,边适时增扩外包规模。

2.坚持双方深度参与,取得经验。汇丰的经验是,在合同上写明对外包服务供应商的要求是不够的,关键在于双方专家的深度参与。当时汇丰把自己使用18年的国际金融操作系统进行更新的任务指派给了Pune中心,同时要求该中心80位工程师和自己内部的管理专家共同加入这个工作组。双方的通力合作使得这项工作圆满完成。18个月后,这项更新成果在汇丰有经营业务的32个国家中顺利推广。

3.采用混合离岸模式,分散风险。2003年,汇丰兼并了美国住宅金融公司。当时住宅金融公司和一家同样在Pune的离岸软件服务供应商Kanbay有合作伙伴关系,Kanbay公司长期为住宅金融公司提供消费信贷软件。对此,汇丰并未将其视作自己的竞争对手,而是将其视为自己“俘获”的成果和一个独立的承包商。它既给这家公司在自己Pune中心里安排了一个管理职位,还让他们参与中心的管理会议。到2006年末,双方共同完成了35个项目。

汇丰还倾向于把主要设施和服务仍然保留在集团内部,并非把它完全交给服务提供商。汇丰表示在未来两年内将4000个职位外包给成本更低的地区。除印度外,它把斯里兰卡和菲律宾当作发展对象。

4.强化团队意识,保持员工稳定。统计数据显示,汇丰银行的人员流失率为8%,大大低于行业内10~15%的平均水平。在外包这种新兴的行业中到处是年轻人,汇丰在各地的中心也不例外,例如它的印度职员平均年龄仅25岁。这些从大学培养出来的年轻人对职位升迁的等待期一般只有12个月。汇丰为保持人员的稳定性,强化在组织内部确立一种团队意识,并在员工中确定高质量的工作目标,从而有效地降低年轻人对升迁的预期。

四、关于德意志银行的外包运作模式

2002年,德意志银行在进行大规模组织架构调整的同时,推出了一个以“打造扁平化集团,专注核心业务”为主要目标的新战略,作为推动经营转型的指导性原则。强化核心业务、剥离非核心业务成为德意志银行业务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做法有:

1.IT软件业务的外包。为了提高银行的竞争力和降低成本,德意志银行决心尽可能将某些领域和业务包给其它服务商或低薪国家。首当其冲的是从事软件开发、销售等环球技术和应用部门。2003年,德意志银行将其计算机中心及1000名员工移交给了IBM公司,并签署了计算机中心业务外包合同。合同期限为10年,合同规模约2.5亿美元。IBM可向德意志银行提供包括信息技术和数据中心在内的多种技术服务,并直接聘用德意志银行在各国分行的职员。通过将计算中心的固定支出改变为根据用量收费制度,大幅度降低了成本开支。

2.公司采购和应收账款事项的外包。2004年,德意志银行和埃森哲签订了合约,德意志银行将公司采购和应付账款等事项外包给后者。根据合同,埃森哲将向德意志银行提供先进的系统、工具和流程来管理整个购买和支付过程,严格控制采购成本,保证银行的正常运转。而德意志银行仍然负责供应商的选择以及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维护,同时对采购行为和支付行为保留同意权和给予授权。这一举措和德意志银行加强核心业务竞争能力的战略安排是高度一致的。

3.研究业务的外包。2005年,德意志银行与英国咨询机构Irevna Limited签约,通过该公司将研究业务外包给印度。据资料显示,一位出自名校又具备工作经验的华尔街分析师的年薪至少为25万美元,而具有同样资质的印度分析师索要的年薪一般不会超过2万美元。德意志银行认为,只要加强和外包公司的沟通与交流,外包的研究业务完全可以像银行内部的研究工作做得一样好,而且还可能更为客观并受到较少干扰。

4.未来的规划。德意志银行已于2006年底,将其交易业务将近半数的后台岗位转移至印度,德意志银行市场业务的海外运营员工已达40%~50%,新增员工主要集中在印度的班加罗尔、孟买和钦奈。仅此项业务即推动德意志银行收入增长了19亿欧元(合23亿美元)以上。

同时,该银行还计算将其海外研究人员从350人增加至500人,占到其目前总数为900名研究人员的半数以上。

五、发展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的几点启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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