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部投资的方式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17 16: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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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外部投资的方式

篇(1)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01-0137-03

在现实的资本市场条件下,融资决策会对企业的投资决策有着重要的作用。有关资料表明,企业的融资约束和其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呈正向关系,并且企业的融资方式以及由这些融资方式而构成的资本结构会直接影响到该企业的经营效率及稳定性等方面,且企业融资方式的不同引起的融资效率的差别可以比较准确地表示出来。基于此,为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探讨我国企业对融资方式的选择问题,具有了较为现实的意义。

1 企业融资方式的含义

现阶段我国企业融资方式主要包括内部筹资方式和外部筹资方式两种。前者指的是企业从内部进行资金开辟,筹措资金,通常有企业的折旧和留存盈余。该融资方式的优点就是能够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干扰,节约交易开支,操作过程相对简单,避免与外部投资者的交涉及所涉及的复杂的合同等问题。而对应的外部筹资方式指的是企业从除了该企业外的对象进行资金开辟,而大部分要有金融市场来获取资金来源。而此类融资方式又包括债务融资和发行股票两种形式,前者利用银行或发行企业债券的手段获得资金及发行股票从投资者手中获得资金。债务融资还可以分成两类:直接债务融资及间接债务融资。前者利用证券市场发行债券的手段获得资金,后者利用银行进行贷款融资。而这里的直接债务融资和发行股票融资方式又可以统称为直接融资。外部融资方式最为显著的优点是转移企业的经营风险。

2 我国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现状

我国现阶段在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各类融资方式也随之出现并发展,逐渐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有利于企业的自主融资。但是,由于受到当前国内的金融监管、信息传递、市场竞争结构、社会大众的成熟度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国内企业在融资方式的选择问题上表现出效率低下的现象,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2.1 依赖内部融资,缺乏理性理解,偏爱过度投资

从税收体制改革至今,我国企业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均未对国家股东进行红利分配。国企留存了丰厚的利润,即便其作为上市公司,大部分也会不支付或少支付现金股利。归咎于以下两大方面的原因:首先,当今我国企业需求程度大大超过了国内资本市场发展水平,企业留存大量利润是基于对缓解外部融资约束的考量。而且市场中尚不稳固的企业地位也无法获得太多的融资选择权利。若企业的需求难以靠内部资金支撑,同时资本市场又拒绝向其开放,申请上市发行股票或债券进行直接融资具有很大的困难,因而致使国企出现依赖内部融资的情况。其次,在很长时间内,企业缺乏对资本成本的理性理解,仅是浮于表面,如借来的债务具有资本成本,其典型代表就是借款利率;不分派现金股利形成的留存收益是自有资金,不具有成本。像这样对定义的理解错误会直接导致企业偏爱过度投资的表现,企业负债率低,资本使用率也低。

2.2 直接外部融资发展程度低,具有很大开发潜力

我国企业外部融资中最重要的融资方式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银行贷款作为一种“私募”方式,指的是企业和银行之间通过谈判达成一致的信贷协议。银行贷款在我国企业的融资方式中一直具有统领性地位,其融资额度超过所有融资方式融资总额的90%。相对应的,我国企业也可以通过直接融资来获取资金,即直接向投资者发行证券,也就是一种“公募”方式。但此种融资方式在国内正在成长而并不完善,其所需的融资成本要比其他方式高不少。其费用主要包括上市公司所需费用、高额手续费用等。此外,还需提高企业的信誉,为发行证券开辟道路,这要求企业也对外公布财务信息,以供投资者参考,并要通过政府的资格及能力的审核。这些因素造成了外部直接融资的局限。目前,国内外部直接融资方式还只是作为一种辅助的融资方式。

2.3 倾向外部股权融资

当前,我国大部分的企业选择的融资方式都遵循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融资这样一个优先顺序,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倾向外部股权融资。和国外相比,我国企业对于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优序选择有着很大的差别,笔者认为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我国企业债券的计划管理体制对债券发行造成了限制。不完善的债券市场、单调的债务融资工具、缺乏创新的市场以及较低的社会信用等因素均对融资方式造成了影响。相对于上市发行股票审批程序,发债的审批程序要更为严格、复杂。其次,市场基础不过硬,当前国内股票融资成本过低,导致相对于既要还本又要付息的债券,不得不还本付息的股票融资对企业的吸引力更大、应用更广。

3 对我国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建议

我国企业选择融资方式的问题,其核心在于协调内部融资、外部债权融资及股权融资间的相互关系,达到一个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笔者认为主要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3.1 确立目标,遵循原则

企业的留存盈余内部融资事实上是企业股利政策的另外一种表述形式,根据当代的股利理论,基于股东财富最大化理财目标的企业股利政策制定需要遵循剩余股利原则。该原则具体指的是,企业在进行股利政策制定过程中,其目标资本结构需要根据资本预算确定,而其股利政策和融资活动又需要根据目标资本结构来筹划。根据这个原则,企业发放现金股利的必要条件是要满足所有净现值超过零的投资项目的资金支持均需足够。企业应该把税后净利润首先用来满足那些收益率高于股东最低要求报酬率的投资项目,接着把余下的现金流发给股东。

詹森(Jensen)教授在对冲突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定义了自由现金流量,即企业在满足了净现值为正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之后剩余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这里的“自由”主要指的是管理当局能够在不对企业持续增长造成干扰的条件下,自由向企业的各个投资者分配该现金。为维护债权人的报酬及股东的财富,使其达到一个最理想的程度,企业管理当局能够以利息的形式支付给债权人。所以,根据剩余股利原则与自由现金流量原则,为了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理财目标,最大程度地减少企业的冲突,防止经理人员不经济地运用现金流量(比如投放到净现值为负的投资项目上)甚至非法地挪用现金流量,一方面,企业必须依据资本预算决定的目标资本结构来安排企业的内部融资比重;另一方面,企业必须将自由现金流量完全地分派给股东。

3.2 依据研究结果,提高企业融资能力

针对各个国家的企业融资结构的区别,可以根据直接和间接融资方式分别所占的比重对国家企业融资模式进行区分,主要包括两种,即市场导向型和银行导向型,前者的典型代表是美国,后者的典型代表是德国、日本。调查结果显示,相对于德国、日本,美国融资效率要高出1/3左右。美国的储蓄率尽管一贯较低,但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方式发展水平很高,并和间接金融方式争夺市场,导致资本的积累、形成、再生和重组能力很强,从而其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效率也就保持在较高的水平。相对而言,德国、日本对间接融资青睐有加,相应地就对直接融资方式造成了某些程度的挤兑,两种融资方式的选择和组合不如美国合理,也就造成其融资效率相对低下。我国亦然,因资本市场正处于成长阶段,直接融资方式只能作为一种辅助融资方式。而以长远的眼光看,为了将社会盈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到新的水平,加强资本市场的发展措施必不可少,通过发展直接融资,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减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压力,增强融资工具的流通性。

3.3 借助债券市场,扩大债券融资比重

梅耶斯教授的优序融资理论针对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并且该理论得到了资本市场的实际运行的验证。根据该理论,企业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融资方式的选择应该遵循下述的优序,从而构成自身的资本结构:首先,公司对内源性融资有所偏好;其次,分红比率变动因公司股利的刚性政策较少变化,公司不确定性的投资收益常常会引起公司内源性融资无法满足投资支出的现象发生,导致公司形成了外部融资的要求;最后,对于外部融资方式,安全性较高的证券会成为公司的首选,其一般顺序为:公司债可转债等混合型债券股权性融资。

由此可知,当前,西方现代企业融资行为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即是依赖内部融资与债务融资。相关文献说明,债券市场融资的规模约为股市融资的9倍。也就是说,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偏爱公司债券。根据优序融资理论,并借鉴发达国家的融资经验,债券融资方式还是值得我国企业注意并加以适当重视的,其发展应当与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完善节奏保持一致。

4 结语

总之,资金紧缺仍是现阶段我国企业生产经营中最主要和最难解决的困难,企业融资涉及到融资的数量、方式等诸多问题,融资方式的选择是其极为重要的一环。我国企业对融资方式的选择不仅需要根据科学的理论进行,还要充分借鉴和吸收国外发达资本市场的融资经验,提高企业的融资水平。

参考文献

[1] 孙琪.中国:选择哪种风险投资发展模式[J].财经界,2005,(11).

[2] 彭灏.我国企业融资的优序分析及实证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08.

[3] 钱文彬,希罗.中小企业银行融资:问题与对策[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篇(2)

    

虽然企业进行融资的基本目的是为了自身生产与资本经营的维持和发展,但是就其每一项具体的融资活动而言通常要受特定动机的驱使。例如,企业为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发生的资金周转和临时需要进行融资;企业为了添置设备、扩大规模、引进新技术和开发新产品进行融资;企业为了对外投资、兼并其他企业进行融资;企业为了偿付债务和调整资本结构进行融资等等。无论企业的融资活动受何种动机驱使,企业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分析和评价影响融资的各种因素,力求使自己所进行的融资活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达到最高的效率和最好的综合经济效益。

我们知道,企业的融资活动来自于投资需求。当然,这里所说的投资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资本市场的间接投资。是否要进行融资活动,主要通过比较投资收益和资金成本来决定。例如,投资项目未来的年均报酬率(或年均利润率)是多少?通过融资活动占用资金所付出的代价(或称资金成本率)是多少?这是企业管理决策层最为关心的。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在开展融资活动之前,必须对未来的投资收益作一个较为可靠的预测,只有当投资收益远大于资金成本的前提下,才可以确定所进行的融资活动是合理的、有意义的。

当投资方向确定以后,接下来要做的是估算投资数量,因为投资数量决定融资数量。如何估算投资数量,虽然有各种各样的计算方法,但不是本文所要说明的。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无论通过什么渠道,采用什么方式进行融资,必须事先仔细估算资金需要量。只有这样才能使融资数量与投资数量相互平衡,避免融资不足而影响企业的投资效果或融资过剩而降低资金的效益。

一旦确定了资金需要量,企业就应在充分利用内部资金来源之后,再考虑外部融资问题。所谓企业内部资金来源,无外乎通过计提折旧而形成的现金来源和通过留存利润等而增加的资金来源。这部分资金是企业内部“自然”形成的,占用它们虽然也会发生资金的使用成本(实际上是非付现的),但是却不要支付融资费用。而外部融资是指在企业内部融资不能满足需要时,从外部融入形成的资金来源,包括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和商业信用等负债融资形式与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等权益融资形式。占用外部融入的资金不仅会发生使用成本,还要支付融资费用。因此,运用外部融资的方式所发生的成本相对要高些。而企业真正开展的融资活动就是从外部融入资金,真正的融资数量就是向外部融入的资金总量。

由于企业融资可以采用的渠道和方式多种多样,不同的融资渠道和方式其融资的难易程度、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也是不同的。既然要从外部融入资金,企业就必须考虑融资以后应当保持一个良好、合理的财务结构和资本结构,使得财务风险处于安全水平,同时综合资金成本又有所降低。在这种总体的融资战略下,设计多个融资方案,对这些方案进行财务上的优劣排序,以便在具体的融资实践中实施动态选优。

当然,总体的融资战略又必须与具体的融资实践结合起来。比如,按照一般财务理论,权益融资成本要高于负债融资成本。因此,发达国家的企业在财务风险允许的波动范围内,总以考虑降低综合资金成本的负债融资方式为重点。而在我国的资金市场,到目前及其未来的一段时间为止,情况就有所不同了。由于我国的大部分企业效益普遍不高,所以投资者对回报的预期一般都比较低。况且,国内外财务学界的实证研究还没能证明中国企业权益资金的融资成本要高于负债资金的融资成本。事实上,只要注意到我国的大部分企业效益普遍不高,资产负债率较高,财务风险和压力较大这一现实情况,企业在对外融资时就应该知道怎么做了。

    

有关权益融资的方式主要包括吸收直接投资和发行股票等。对于采用吸收直接投资融资方式的企业来说,应当尽可能要求权益投资方直接全额注入现金,避免以实物作价进行直接投资,以便达到资金充分使用的目的。对于采用发行股票融资方式的企业来说,由于中国股票市场新股发行的暴利效应,新股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所以,通过发行股票进行融资的企业是没有风险的。并且,我国大部分的上市公司每年给予股东的红利回报微乎其微,可以想象企业使用权益资金的成本肯定不高。最近一年里,中国股票市场上又出现了一种新的权益融资方式,即所谓增发新股。由于管理层关于增发新股的条件制订得比较宽松,主要以上市公司投资的项目与及其发展方向作为取舍依据,使得不少经营业绩一般,财务状况较差,上市以来长期得不到配股资格、资金非常短缺的企业获得了采用权益融资的一次极好的机会。它们提出了与国家提倡、鼓励和扶植的产业方向相一致的投资项目,据此作为新的创业的开始,结果取得了增发新股的资格,权益融资计划得以实现。

    

因此,根据我国融资的具体情况,只要企业自身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市场信誉和行业发展前景等条件允许,外部环境又比较有利,就应当尽可能采用权益融资方式。企业这样做不仅在资金使用上会有很大的自由度,还可以有效地避免财务风险,可以使资本结构更趋稳健,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与此同时所付出的资金成本却不见得高,对企业来说何乐而不为呢?当然,采用权益资本的融资方式难度相对要大一些,不仅工作量大,而且获取资金的时间和过程也要长一些,但对有较好的投资项目而又需要资金的企业来讲,千万不能放弃采用权益融资、尤其是股票融资这种方式。

虽然在我国权益融资对企业极其有利,但是采用这种方式毕竟有一定的难度,包括申报、审批、实施等工作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财力和人力。因此,只要企业总资产报酬率高于负债利息率、产品销售顺畅、财务结构和资本结构合理,企业就应该利用负债融资方式。这样,企业不仅可以在安全的财务风险范围内充分享受负债经营带来的财务杠杆利益,还可以确保所有者权益较快增长。值得注意的是,对任何企业利用负债融资方式都会有数量和时间等方面的限制。也就是说,债权人只有在充分评估申请负债融资企业的资产、经营和财务等状况以后,才会决定是否予以融资以及融资的数量大小与期限长短。至此,我们应当清楚地看到,企业能否从借贷市场获得融资,自身的条件(包括生产经营、商业信誉和偿债能力等)是极其重要的,借贷市场中的债权人是不可能做慈善家的。要有效地从借贷市场获得融资,企业自身素质的培养和外部形象的塑造决不可轻视。

一旦企业具备了负债融资的条件,就应进入借贷市场有效地进行负债融资。这时,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是如何选择融资方式,以较低的资金成本和尽可能低的财务风险完成融资目标。

一般来说,对短期经营产生的流动资金借贷需求,企业应当尽可能利用赊购等商业信用方式减少对外短期资金的借入量。必须从外部借入的短期资金,企业要在谨慎的现金预算基础上作好到期偿债计划,然后以比较优惠的利率获得短期融资(如信用额度,周转信贷协议等方式),切不可贸然进行短期融资,当到期无法偿债时又通过高成本高风险的长期融资来偿付短期债务。这样,必然会导致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和财务风险增大。

对生产和资本经营产生的长期资金借贷需求,企业必须充分利用内部资金来源,在以较低的资金成本和尽可能低的财务风险为融资目标的前提下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比方说,当企业发展需要进行添置设备、扩大生产规模的投资时,管理层首先就应考虑所添置的设备升级换代周期的长短。

篇(3)

关键词 企业融资 方式 选择 问题

一、我国企业融资方式的现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可选择的融资方式也不断增多。然而,目前我国企业在对内部融资方式和外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很大程度上还是比较依赖内部融资,但是由于缺乏对资本成本的正确理解,存在着过度投资的偏好;我国企业外部融资的模式依旧是“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直接融资还不成熟,仍处于最初的发展阶段,而外部融资又过于依赖银行间接融资,然而仅仅以银行贷款为核心的间接融资方式又无法完全承载我国各类企业的融资需求;我国企业上市融资行为存在着外部股权融资偏好现象。这些问题对我国企业融资所产生的一系列影响,越来越受到金融界甚至是社会各界的关注。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一)我国企业外部融资的模式依旧是“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

在我国企业的外部融资方式中,直接融资还不成熟,仍处于最初的发展阶段,在我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尚不能成为我国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在我国,虽然企业可以采用通过证券市场直接向投资者发行股票、公司债等发行证券的方式,即所谓的“公募”融资形式来获得资金的直接融资。然而,由于这种直接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很高,大多数企业外部融资可能更多的还是通过间接融资的途径。而在外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存在着范围狭窄的问题,企业过于依赖银行间接融资,而仅仅以银行贷款为核心的间接融资方式又无法完全承载我国各类企业的融资需求。银行贷款是企业与银行之间经过一对一的谈判而达成的信贷协议,严格来讲属于“私募”融资方式。银行贷款不仅在我国企业发展的历史上发挥了极其重大的作用,也是其最为主要的融资方式之一。

(二)我国企业上市融资行为普遍存在着外部股权融资偏好的现象

从1986年我国开始正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以来,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也随着金融市场的出现和发展在我国得到稳步的发展。然而,外部股权融资偏好现象已经是我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一个主要特征,目前我国企业选择的外部融资方式顺序依次如下: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融资。

造成我国企业关于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优序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企业债券的计划管理体制对债券的发行造成了约束。我国的债券市场不发达,社会信用水平较低,市场化创新不足,债务融资工具单一,审批程序复、条件苛刻。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市场基础还不完备,由于当前股票融资非正常的低成本,就造成了股票融资比债券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二、我国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二点建议

关于如何选择我国企业融资方式的问题,其最关键的是如何安排内部融资、外部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之间的关系,进而使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达到最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一)依据直接、间接融资效率的相关的研究结果,努力发展我国企业的直接融资能力

关于在对不同国家企业的融资结构进行比较时,许多研究人员按照直接和间接融资方式所占比重的不同,将不同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融资模式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银行导向型融资模式,代表国家有日本、德国为主;另一类是市场导向型融资模式,代表国家是美国。根据有关结果表明,美国的融资效率平均高于日本和德国1/3,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银行导向型融资模式与市场导向型融资模式的不同。虽然美国的储蓄率一直不高,但由于美国资本市场直接与间接金融相互竞争,直接融资很发达,资本的积累、形成、再生和重组水平很高,就出现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效率较高。然而,日本和德国由于过分倚重间接融资,限制了直接融资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两种融资方式的合理配置和组合。在我国,由于目前资本市场尚处于最初的阶段,还不够成熟,直接融资尚不能成为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因此,我国出现了“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的企业融资模式。然而,从长远结果考虑我们不难发现为了加强社会盈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国应当通过发展直接融资,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强资本市场的发展,减轻银行等金融部门的贷款压力,并增强融资工具的流通性。

(二)以优序融资理论为指导,有效的增大我国企业的债券融资比重

对于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问题,我们应该以优序融资理论为指导,借助我国债券市场的不断完善,有效的增大我国企业的债券融资比重。优序融资理论认为,在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公司选择融资方式形成自身的资本结构应该按照如下的优先次序:一是,公司应该首先偏好于内源性融资;二是,因公司股利政策具有刚性,很少变动分红比率,但由于公司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经常会出现公司内源性融资无法满足投资支出的情况,公司就会产生外部融资的需求;三是,在外部融资方式中,公司往往应该选择安全性较高的证券,即应该先从公司债开始,然后选择可转债等混合型债券,到最后才选择股权性融资。

优序融资理论在西方资本市场中已经得到了有效的验证,依赖内部融资与债务融资是西方现代企业融资行为的主要方式。有资料显示,“全球债券市场在2001年上半年共集资9240亿美元,而同期通过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只筹集了1 027亿美元,债券市场融资的规模约为股市融资的9倍。”可见,公司债券是成熟证券市场的“宠儿”。因此,我国企业应该更加重视企业的债券融资方式,按照优序融资理论以及发达资本市场国家的经验,在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完善的条件下,不断增大债券融资的比重。

参考文献:

[1]陈汉军.我国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03.

[2]孙习武.投资银行与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3]鲍松媛.中小企业融资决策研究.中外企业家.2009.

篇(4)

(一)企业投资成本增加,投资规模降低

投资收益和投资成本是成反比的,而筹资资本优势投资成本的核心,如果投资不足那么投资的效率就会下降。而在金融约束下,企业筹集资金的成本要高于无融资约束的筹资成本。比如在实际的生产经营中,如果投资不足,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只能根据投资成本进行一定数量的生产,而无法达到最优的投资规模。即使此时银行或者投资者愿意进行信贷配给,也是在企业愿意支付高利率的前提下,归根到底,受到投资资金的限制,还是无法满足最优投资资金,从而使得投资水平下降。

(二)投资结构优化受到影响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无论是产业结构的优化还是经济增长都离不开科技,也就是产业设备的更新,而在所有投资项目中,科研或者科技设备的投入都属于高风险项目,而且这样的项目对银行来说不具有放款的充分理由,尤其是技术开发投资,与基础设备可以做抵押物来比更不具有吸引力,这样势必会影响企业投资结构的优化。

(三)使企业倾向于多元化投资,股权投资比例上升

企业内部融资与外部融资相比,更具有信息和激励以及有效的将内部资源进行配置的作用,所以当企业受到外部资本融资约束的情况下就会倾向于内部的多元化投资,从而构建企业内部市场。目前,市场上出现企业并购的现象,其实早在发达国家,这样的企业大型并购活动就已经发生,这样实施的目的其实也是为了构建内部资本市场,缓解外部市场融资约束问题,进而助力与缓解投资不足的问题。

(四)依赖企业内部现金流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较高

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完善,且受到融资约束,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资更倾向于内部资金,在这样的条件下,企业的净财富和投资之间的相关性会更加密切,而相应的投资和现金流之间的敏感性也会因为企业受到的融资约束程度增强。此项研究在许多企业中已经得到印证,尤其是发达国家的企业。

二、当前对我国企业进行融资约束的原因

融资约束是指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外部融资成本高,而企业的投资不得不依赖于成本较低的内部融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投资发展。我国企业存在融资约束这与我国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这一内部因素有关,也与我国特有的金融体系这一外部因素有关,以下就从引起金融约束的内外因素做以具体分析。

(一)传统金融体系机构对企业融资的影响

市场经济中,金融体系的作用非常重要,这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是否能稳定发展。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样,金融体系也不尽相同。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和金融体系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为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持,传统金融体系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系统,受到制度的限制,企业的借贷行为存在阻碍。这就致使企业融资困难得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的中小企业在这方面表现得更加突出。而企业由于规模、盈利等各方面的限制不能上市进行股权融资,主要的融资形式还是信贷融资,融资约束也就主要表现为信贷融资约束,例如:信贷信息不畅、金融压抑、低效率等。在这样的金融体系下,对企业的投资发展造成了制约性的影响。

(二)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预算软约束对企业融资的约束

企业非常的依赖银行的贷款,那么银行和企业的关系将对融资产生影响。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是信贷,但是信贷商场上目前是需求大于供给,也就是说申请信贷的人当中,部分将得不到信用贷款的审批而无法获取贷款,也就得不到融资的满足。而信贷市场也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想象,这样就会引起选择失误和道德风险。信贷市场竞争如此激烈,部分借款者,无论付出多高的贷款利息,都会被排斥在信贷市场之外,这就加剧了企业融资困难,甚至无法融资,这些企业就会面临严重的融资约束。软预算约束是指国有企业一旦发生亏损或者面临破产时,政府就会启用紧急资金给予贷款或者财政补贴使之免于破产。于是就可能有部分信贷也可能会被一些不盈利的国有企业占有,这对于民营企业只能是优胜劣汰。

三、发展金融自助改善融资约束下企业投资水平

企业为实现市场价值的最大化,会不断的选择适合他们发展的新的融资结构和方式。金融自助就是企业所有者有效的避开传统融资方式:比如长期借款、长期合同承诺等,它是通过利用手边的有限资源,通过协商、贡献等新方式满足企业资金需求的新的方式,具有融资便利,门槛较低且无需抵押等优点,金融自助不仅能降低成本和风险,还能迅速弥补资金缺口,摆脱对外部的依赖,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从而为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内源融资渠道。

(一)现金流进行合理的配置,发展商业信用

在保证企业可持续稳定经营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减少财务短期支出以及信用卡延期等这样免费的商业信用手段来保证公司内部资金充裕。当然这需要企业做好客户管理工作,做好银行的信用要求,有较好的供货商或者信誉较好的客户做支撑。

(二)建立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形成联盟效应

从地理位置上进行聚集,减少办公成本或者同企业之间建立相互合作的战略联盟关系,这样不仅可以实现资源共享还能互惠互利,甚至人力资源和一些日常性的资本支出都可以分担。

(三)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使其降低准入门槛

中小金融机构要与企业建立长期互动和监督发展的关系,在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同时拓宽了融资途径,减少信贷门槛约束。另外作为企业,可以建立专门的投资担保和风险补偿部门,加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做到信息对称。让企业、银行和投资担保机构三者真正的互动起来。

(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诚实守信的观念

要树立企业良好形象,这就要求企业要定期且全面的披露公司财务信息,减少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更多投资者了解并参与到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中来,便于以较低的成本、更快速的获取外源资本。对于企业要做到产权清晰,发展规范,创造更多符合贷款的硬件条件,才能不断的提高自身的资质等级,最大程度的减少融资约束。

(五)企业集团化运作缓解融资约束

企业集团化运作,主要受到股权支付政策、股权结构、资产规模情况等影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信息不对称,金融中介不发达,法律保护不充分的情况,如果企业集团在资本配置方面加以优化就能补充市场经济融资体系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的问题。

篇(5)

[中图分类号]F9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0)10-0055-08

一、问题的提出

企业的跨区域投资是经济全球化最重要的经济现象之一,区域多元化战略是企业实现跨区域扩张发展战略的根本手段。在实现跨区域扩张的过程中,进入方式的选择是企业在制定区域多元化战略是需要明确的关键问题,具体地,企业需要决定是通过新建还是通过并购来实现跨区域扩张。

学者对于跨区域扩张进入方式的研究,主要从交易成本的视角、学习的视角以及制度的视角等三个不同视角切人。Anderson与Gatignon(1986)从交易成本视角出发,认为企业基于成本与收益的考虑,在进入与原经营区域存在着差异的其他地区时,为了尽快实现跨区域经营的本土化,弥补由于文化差异带来的附加经营成本,会更多地选择并购而非新建:而Barkema(1998)的研究则从学习的视角出发,认为企业基于对企业技术能力与组织惯性的考虑,投资目的地与企业原来所在区域存在的区域差异阻碍了子公司的组织学习,具有雄厚技术力量的企业在进入其他区域时会选择新建而不是并购;而从制度理论视角出发的学者认为,企业的行为受到来自于企业内外部制度环境的影响,Kostova(1999)的研究表明:企业进入一个制度距离较大的地区时,制度距离构成了组织惯例从母公司向子公司转移的障碍,因此更多的会采取新建的方式进入。对于同一问题的观察,不同视角的研究得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论,引起我们进一步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相互矛盾的结论?在考察企业选择跨区域扩张进入方式的研究过程中,是否存在着其他研究的视角可以更有效地解释跨区域扩张的进人方式选择?

本文试图基于制度理论中合法性的视角,主要考察企业扩张进入制度差异较大的其他区域时,企业对于进入方式――新建还是并购的选择。与前人的研究不同,本文将引入企业跨区域扩张的动机,希望通过研究具有不同跨区域扩张动机的企业,在面对来源于组织内部和投资目的地制度环境构成的双重制度压力下的合法性倾向,并讨论合法性倾向的作用,及不同扩张动机的企业在进入方式选择的差异。

二、相关文献回顾

关于企业跨区域扩张进入方式的研究主要来源于对外直接投资理论,涉及到跨区域扩张的动机、行为、绩效等相关研究领域,鉴于本文的研究问题是考察通过新建进入还是并购进入实现跨区域扩张,本节主要对跨区域扩展动机以及影响进入方式的因素等相关文献进行回顾。

(一)跨区域扩张的两种动机:资产利用和资产寻求

对于跨区域扩张动机的研究主要来源于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相关研究领域,随着不同时点的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实践的变化,对于企业进行跨区域投资的动机也存在着不同的解读。早期的对外投资实践主要体现为发达国家的优势企业对其他区域的直接投资,这一时期的学者们主要是针对那些具有所有权优势的企业进行研究,这些企业具有更低成本的生产要素、更有效率的生产活动控制、更有效的分销渠道,或者具有技术与市场营销专长,基于优势资源或者能力的寻租成为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动机;Buckley从内在化理论的视角出发,认为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为了减少交易成本,企业更愿意通过公司内部而不是公司之间的交换来转移中间产品、关键技术等,也就是说,对于具有优势资产的企业而言,出于避免市场失灵导致的交易成本上升的目的,构成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Lecraw(1977)针对新兴经济体地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研究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处于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向其他不发达地区进行直接投资,尤其是向那些更为欠发达区域进行投资。无论是出于寻租或者是克服市场失灵的目的,对外直接投资的基础是具有某种优势资产,扩张动机是针对这些优势资产进行资产利用(Asset-Exploitation)。

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了一些位于欠发达地区或者新兴经济体地区的优势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活动,投资频率逐步上升,研究者越来越多地注意到:企业特定优势不仅仅是来源于拥有的所有权资产,同时也来源于获取互补性资产的能力,或者与其他拥有互补性资产的异地企业进行有效合作的能力。由于构成优势的关键资源与能力受到空间分布的影响,对外直接投资不仅仅是出于资产利用的动机,还可能作为获得那些当地缺乏而其他地区所拥有的战略性资产的行为。新兴经济体的企业对发达国家进行直接投资,通过进取性地并购投资目的地的企业,或者利用那些与企业本身具有类似文化和种族背景的“关系网络”――这种网络由当地的供应商和客户组成,建立品牌、获得创新性的生产技术、形成广泛的分销网络,可以有效地提高投资企业本身的能力。Makino等人(2002)对来源于台湾地区的企业所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也发现,对外直接投资可以作为取得投资所在地区的优势资源的一种手段,处于新兴经济体的企业向发达国家的投资是为了寻求战略性的资产与市场资源。可见,资产寻求(Asset-Seeking)已经成为对外直接投资的另一个重要动机。

(二)进入方式选择的关键影响因素

通过新建还是并购来实现跨区域扩张,是跨区域扩张企业面临的一个战略发展方式的选择问题,从相关文献来看,主要的影响因素包括区域多元化企业本身的资源能力与外部环境两个层面的多种因素。

首先,企业本身的资源、能力与优势对选择新建或者并购具有重要的影响。拥有集中化生产技术并形成规模化优势的企业更加主张自建方式,而不是并购,以求通过集中并利用有价值的资源使企业价值最大化;Rugman&verlleke(1992)在将企业所有权优势视为国际化战略基础的同时,强调如果公司的优势是可转移的,投资者会倾向于通过新建方式来进人,如果公司的优势是不可转移的,则投资往往通过收购目标市场中已有的公司来实施跨区域扩张:Hennart与Park(1993)的研究发现:由于复杂技术的转移一般比较困难,对并购企业的员工进行培训的难度和风险都较大,而通过企业自己的员工进入国外分支机构更有利于知识与技术的传递,因此,拥有较强技术优势的企业一般采用新建方式进入他国市场;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以往的跨区域投资的经验对于后期的进入方式的选择也产生着重要的影响作用,经验研究结果显示,企业进行采用自建(并购)的历史越长,相应的进入方式越丰富,就越倾向于采取自建(并购)的方式进行投资,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在以往的扩张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以某种特定方式进行扩张的知识和能力,或者在企业内部已经形成了共同的认知与惯性。无论如何,在相关的研究中,企业内部的资源能力被视为影 响进入方式选择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其次,投资目的地的环境对以新建还是并购的选择产生着重要的影响。目的地对于其他地区资金进入的相关政策,以及对于新建与并购的相关法规构成了进入方式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当地市场机制的有效性也产生着重要的作用,如果当地市场是有效的,异地的进入者可以通过市场交易的形式来取得必要的资源,企业将选择新建的方式来进入,相比之下,并购更需要成熟的金融市场来保证交易信息的齐备,如果金融市场建设滞后,股票市场的规模小而流动性不足、波动大,加上金融数据的不透明、中介机构的缺位,将加大企业采用并购进入的前期构筑合同成本,以及并购后对某些不需要业务进行剥离的成本,显然,在这种情形下,并购并不是一种合适的方式;而投资项目所在行业的市场结构将成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对于市场集中度较高的产业,新建可能会导致激烈的竞争,而并购则不会导致供应的增加,更可能被跨区域扩张企业所采纳。

(三)区域制度距离对进入方式的影响

随着制度理论与战略管理理论的融合,制度环境得到了更多的关注,一些研究不再局限于将制度环境视为战略决策的背景,而将其视为对企业战略行为产生重要影响的变量,并开始讨论区域制度与企业战略行为之间的关系,部分对跨区域扩张企业进行研究的学者,针对投资企业原来所在地与投资目的地的制度差异对进入方式的影响进行研究,但并没有得到统一的结论,甚至得出了相互冲突的结论。

部分学者认为通过新建进入是克服不确定性的有效手段,Jemison与Sitkin(1986)认为当一个公司收购另一个公司时,如果两个公司之间的文化差异大,进行整合将十分困难,通过新建方式进入有利于与母公司保证一致性;Barkema(1998)对具有雄厚技术力量企业的扩张行为的研究表明,新建是这些企业的重要进入方式;Kogut与Singh(1988)的研究也表明:区域间差异越大,企业之间越不倾向于并购。与这些研究结论不同,Anderson与Gatignon(1986)认为:为了尽快实现跨区域经营的本土化,弥补由于文化差异带来的附加经营成本,企业会更多地选择并购而非新建;Brouthers与Brouthers(2000)对企业文化影响的研究也认为,较小的文化差距使得无需得到本土企业的帮助,就可以建立自己生产经营体系,因此跨区域扩张企业更倾向于选择自建。

(四)对现有研究的简单评价

对于跨区域扩张企业的进入方式的研究一直是企业战略管理和国际商务理论的研究热点,但对于企业应该采用新建或者并购进入的研究并没有得到一致的结论。从研究内容来看,现有的研究或者只是关注到外部环境对于交易成本的影响,或者只关注到能力转移的影响,而结合跨区域投资的动机的研究则较为鲜见;从研究视角来看,现有的文献较多地从交易成本的视角切人,部分研究从组织学习的视角切人,而对跨区域扩张涉及到的区域制度差异关注不够,也未能充分解读跨区域扩张进入方式这一战略决策的合法性,从合法性的视角的研究仍未见到。而在企业跨区域扩张的实践中,一方面,不同的企业具有不同的扩张动机,这种动机对战略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正如Wilson(1980)所提倡的:在对投资方式选择做出决策之前,仔细考虑投资决定的动机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方面,战略行为的可接受性源于合法性,进入方式的选择应该关注到合法性的制约。因此,将跨区域扩张动机引入到分析框架,从合法性视角来分析跨区域扩张的进入方式,或许是解释当前各种研究结论的相互冲突的一个有效途径。

三、跨区域扩张进入方式选择面临的双重合法性冲突

跨区域扩张进入方式选择是战略发展方式的问题,作为一种企业战略行为,企业在进入方式选择时面临着来自投资目的地和企业本身的两种合法性约束,不仅如此,在存在着区域制度差异的情形下,企业将遭遇内外合法性约束之间的冲突。

合法性是在共同社会环境下,对某种组织或者组织行为是否合乎社会共同的期望,代表了社会对组织存在的接受性、适当性以及合意性的整体判断,体现了已有规范、信念、价值观等社会构建体系对某一组织或活动的存在所提供的解释程度。组织一经取得合法性,这种合法性就构成了“能够帮助组织获得其他资源的重要资源”。反过来,那些未得到相关利益集团认可而不具备合法性的企业,将因为不能得到有效的生产要素输入,难以得到生存的基础,更无法形成本身的竞争优势。

一个组织或者组织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取决于组织所表现出来的形态、行为是否符合所在场域的制度压力要求,由于制度包括一系列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对行为主体构成了约束,一个区域的制度安排往往决定了该区域的商业活动交易和协调成本、区域创新活动的程度,在区域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对所在区域企业的战略决策产生着重要影响。对于企业而言,其所在区域的组织场域中各种利益集团的期望构成了制度压力,这些制度压力构成了企业面临的外部合法性约束,企业在战略行为的选择中必须考虑到这些外部利益集团的期望与要求,并在一定程度上做出顺从的响应,才能得到外部合法性。同时,作为一种战略决策,企业跨区域扩张的进入方式选择上需要考虑企业内部的制度压力,由企业文化、管理惯例、制度流程等形成的内部制度安排、甚至以往的扩张经历和经验教训、管理者对某种进入方式的偏好等,这些因素所构成的内部合法性约束,对进入方式的选择产生着影响作用,同样需要在选择进入方式时进行必要的响应,才能取得内部合法性。

来源于外部制度压力的约束与来源于内部制度压力的约束可能存在着不一致,甚至是互相对立的。此时,企业就面临着相互冲突的合法性约束,对于跨区域扩张的企业而言,这种双重合法性约束的冲突尤为明显,这是因为:跨区域扩张活动涉及到不同的区域,投资目的地与母公司所在地在制度层面上存在的差异产生制度距离,区域间制度距离的存在导致了冲突的产生。一方面,企业需要合理响应投资所在区域的外部合法性约束,否则,将陷入“外来者水土不服”困境;另一方面,跨区域扩张行为又需要针对母公司的组织惯例、母公司的总体战略等内部制度安排进行响应。因此,区域间制度距离导致了合法性冲突的产生。Kostova的研究表明:制度距离越大,跨区域发展的企业越难在投资目的地建立合法性,或者越难把战略规则转移到异地子公司。

总之,跨区域扩张企业面临内外合法性约束,尤其在存在区域间制度距离时,更会遭遇到内外合法性冲突的矛盾,因此,在进入方式的决定中,企业需要在相互矛盾的多重制度压力下进行选择:选择更高程度地顺应外部制度压力或者内部制度压力,这种选择所表明的倾向性构成了企业的合法性倾向。

四、不同扩张动机下的合法性倾向

合法性倾向是企业针对来自内外合法性约束的一种反应,而这种内外合法性约束又是企业本身资源能力和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同时,企业的资源能力和外部环境的共同作用也是决定企业跨区域扩张的动机的最重要的驱动因素,因此,企业跨区域扩张的动机与合法性倾向之间受到共同的驱动因素的作用,不同的跨区域扩张动机反应了不同的环境 与资源的组合,也将体现出不同的合法性倾向。

(一)资产利用动机下企业拥有内部合法性倾向

对于具有资产利用动机的企业而言,跨区域扩张是为了利用企业自身的优势资产,希望通过本身的优势资源与投资目的地的生产要素的结合,发挥本身优势资源的作用,而这种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是否可以将企业特定优势有效地转移到投资目的地。

复制是将母公司竞争优势转移到投资目的地市场的最有效的途径,通过将企业在某些区域形成的技术诀窍、管理方式在新的投资区域进行拷贝,实现优势资产效应的放大,尤其是企业的优势资产主要是表现为一些默会的、无形的知识时,通过复制可以有效地保证核心能力的转移,避免转移过程中走样和溢出。为了实现有效地复制,企业在跨区域扩张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内部合法性的要求,企业内部的技术规范、管理流程、公司文化等诸多因素构成的内部合法性约束,成为跨区域投资过程中需要坚持的信条,否则,扩张活动可能因为不符合内部合法性的要求难以得到必要的认可和相应的资源投入,或者因为缺乏认可而根本不能得到立项,或者因为投入和内部支持不足,核心能力的复制与传递出现偏差,导致优势资产不能得到有效利用。

在资产利用动机下,尽管跨区域扩张企业需要满足投资目的地外部合法性的要求,但为了保证优势资产得到有效的利用,需要更高程度地满足内部合法性要求,因此,企业将具有内部合法性倾向。

(二)资产寻求动机下企业拥有外部合法性倾向

对于具有资产寻求动机下的企业而言,跨区域扩张是为了获得本身缺乏、并且难以通过市场交易而取得的战略性资产,这种战略性资产包括可被接收的高新技术、管理能力、市场经验以及投资目的地拥有的其他稀缺资源等,这种目标是否能够得以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目的地的相关利益集团对于跨区域扩张企业行为的认同程度。

投资目的地的关键资源拥有者和相关利益团体,包括投资目的地政府、行业协会以及跨区域扩张企业的上下游企业、甚至竞争对手一起构成的组织场域,对跨区域扩张企业的资产寻求的目标是否得以实现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或者说,能否得到战略性资产高度依赖于这些利益团体。与出于资产利用动机的扩张行为不同,即使企业本身具备一定的核心能力,为了寻求当地拥有而母公司本身缺乏的战略性资源,出于资产寻求动机的企业对于母公司的依赖程度并不像对当地制度压力来源的依赖程度那么高。Oliver(1991)曾经提出,组织对所面临制度压力来源的依赖性越低。组织抵制这一制度压力来源期望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对于具有资产寻求动机的企业而言,尽管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满足来源于内部合法性的要求,但为了有效获得投资目的地的战略性资产,将更多地顺应外部利益集团的要求,因此,企业将具有外部合法性倾向。

五、不同合法性倾向下进入方式的选择

如前所述,合法性倾向既反映了投资区域制度压力的要求,也体现了企业内部资源能力所构成的内部一致性压力,不同的合法性倾向是企业权衡内外制度压力之后选择的结果,不同的扩张动机导致了不同的合法性倾向,而合法性倾向将进一步影响到跨区域扩张的进入方式选择。

(一)拥有内部合法性倾向的企业选择新建进入

拥有内部合法性倾向,意味着在决定进入方式时,企业将更关注来源于企业内部合法性的要求,需要通过合适的进入方式以保证在企业战略目的、企业文化与行为认知以及组织惯例等方面的内部一致性,而通过新建的方式进入更容易体现内部合法性倾向。

研究表明:以等级层级的方式进入更有利于保证内部的同型化,并具有更高的内部一致性,采用新建的方式进入投资目的地,通过由母公司派遣驻外人员,从当地选拔聘用员工,进而逐步成立一个新的企业,在公司成立之初,资源与优势的获得直接来源于母公司内部,在母公司眼中,这样的子公司更容易“视为己出”,也容易被母公司接受与认可,从而容易获得来自于企业内部的合法性;相比之下,采用并购方式的进入,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与组织惯性的存在,尤其是一些具有知识默会性和组织嵌入性等特点的关键性资产,难以进行整合,可能产生内部一致性的危机,因此,通过并购进入常常会遭遇到与母公司传统和惯例的冲突,难以取得内部合法性。

因此,具有内部合法性倾向的跨区域扩张企业,是采用新建而不是并购的方式进入投资目的地。

(二)拥有外部合法性倾向的企业选择并购进入

拥有外部合法性倾向的企业,将更关注来源于投资目的地的外部合法性的要求,通过相应的进入方式来体现对于外部环境中的规则、规范与认知三个维度等方面要求的响应,以取得当地外部环境各种利益集团的认同,并取得外部合法性,而通过并购的方式进入更容易体现外部合法性倾向。

并购主要是通过全资或者部分收购当地的一个企业的股权,从而实际控制被收购企业,使其成为跨区域扩张企业在投资目的地的一个分支机构。由于被收购对象已经存在于投资目的地,其前期运作过程中与所在环境的各种外部利益集团互动形成的管理惯例、外部形象、取得资源和向外提出的方式,常常带有明显的“本土化”特征,与所在区域环境的合法性要求具有较高程度的兼容性。从这个角度来看,并购可以使得跨区域扩张企业得到目标企业原有的“合法性溢出”:不仅如此,通过并购后保留原来处在关键岗位的员工,沿袭原来的企业外部关系网络,有利于进入之后保持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敏感性,更好地把握和顺应当地合法性要求,可以更好地体现对外部合法性要求的响应。相比之下,如果采用新建的方式进入,由于缺乏先前的网络,企业难以在短期内获得外部资源提供者的信任,甚至仅仅是因为被视为“外来户”而被排斥。

因此,具有外部合法性倾向的跨区域扩张企业,是采用并购而不是新建的方式进入投资目的地。

六、对比性案例分析:来自广东温氏食品集团与丽珠医药集团的证据

为了进一步说明合法性视角下企业跨区域扩张进入方式的选择,本文以广东温氏食品集团(简称温氏集团)与丽珠医药集团(简称丽珠集团)为例进行对比性案例分析。通过差别复制的方法,可以有效呈现扩张动机、合法性倾向、进入方式选择之间关系的证据链,为前文的理论构建提供一定的证据支持。

(一)温氏食品集团的资产利用动机与内部合法性倾向

温氏集团位于广东新兴县,自1983年成立以来,一直以养鸡业为主要业务。自199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跨区域扩张,到2009年底,温氏已经成功进入中国境内的21个省份,其主业养鸡业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温氏已经发展成为国内农业企业的重点龙头企业。

创办初期,公司创新性地采用“公司+农户”合作模式。农户负责分散化的生产环节,而公司负责统一选种、统一孵化、统一防疫药品发放、统一鲜活肉鸡销售等“四个统一”环节,这些合作模式既有效调动了合作农户的积极性,又可以凸显规模经济效应,奠定了成本优势的基础。经过近10年的发展与完善,温氏与合作农户建立的关系网络、本身专注于养鸡技术开发所形成的专业技术以及在“公司+农户”合作模式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管理模式,构成了温氏集团重 要的核心专长,在为温氏取得竞争优势的同时,也为温氏通过跨区域扩张来实现增长提供了最根本的能力基础。

因为区域市场需求有限,而鲜活禽类商品生产规模的扩张存在着有效经济半径制约,同时中国各地都对鲜活禽肉制品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因此,通过利用本身在养殖业的核心专长,通过复制本身的成功运营模式和技术来满足其他区域的市场需求,成为温氏集团在1990年代中期的一个重要战略动机。

温氏集团在跨区域扩张的过程中面临着双重合法性的冲突。一方面,进入其他省份的跨区域扩张当然需要得到投资所在地的相关利益集团的认可,而最重要的利益集团包括当地政府和潜在的合作伙伴――农户。首先,复制一个“四个统一”的运营模式需要一定面积的养殖基地,必须得到当地政府的认同才能取得用地指标;其次,“公司+农户”的运营模式的基础之一是当地农民愿意加入合作网络,一定要考虑当地农户的利益,这些来源于当地的要求构成了温氏集团跨区域扩张的外部合法性约束。另一方面,温氏成功的一个重要前提是相对集权的管理模式,集团需要全面控制具有规模经济效应的经营环节,同时,还需要对合作养殖户提供技术指导和进行过程控制,以此来保证其核心专长可以得到有效的复制,这种内部的制度流程构成了内部合法性要求。尽管温氏的“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给合作农户增收的示范效应与政府的要求并不冲突,但其管理模式的要求常常与各地农民传统养殖习惯出现冲突,这就导致了温氏集团在跨区域扩张过程中遇到的内外合法性约束冲突。

(二)丽珠医药集团的资产寻求动机与外部合法性倾向

1985年1月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丽珠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创立于广东省珠海市,1992年10月公司改制成股份制企业,定名为“珠海经济特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丽珠医药集团A、B股先后成功上市,丽珠医药集团成为国内医药行业首个A、B股均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

公开发行上市后,丽珠集团充分利用科学的治理结构和上市公司融资能力方面的优势,并通过大力引进技术人才和加强技术研发等工作,不断强化了本身的技术力量和企业品牌,企业业务范围与市场影响力逐步提升。但随着集团的发展壮大,由于地处经济特区珠海,企业在当地成长受到用地政策、环保政策、生产成本上升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同时,在中国医药市场制度尚未健全的大环境下,以产品形式进入其他地区的扩张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还要面临着不对等的竞争,因此,丽珠集团需要寻求当地和企业本身缺失战略性的资源,以实现扩充产品线取得范围经济效应、有效进入其他区域市场的目的,换句话说,丽珠集团具有寻求战略性资产的动机。而在中国医药市场依然存在着区域分割、医药行业的新增生产线需要一系列评估、认证的行业规范约束下,能够使得丽珠集团快速形成新增生产能力、有效接人当地市场的资源就成为一种战略性资产。

制药企业通常具有投资规模大的特点,同时,因为药业企业产品的品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疾病防治效果,因此,管理部门要求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行业管理的规定,这些构成了制药行业严格的准入门槛;也正因为这种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中国早期的制药企业大多属于国有企业的性质。作为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常常得到企业所在地的相关利益集团的高度关注,这些利益集团中,当地政府是最重要的制度压力来源,一方面,政府作为当地制药企业投资者,对于企业效益的关注;另一方面,政府又充当着当地制度要素供应者的角色,承担着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责任。此外,制药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或者关键生产要素的供应者也是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对于制药企业的期望常常构成具有区域特点的行业规范。

对于丽珠集团而言,其跨区域扩张的进入行为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可以取得扩张目的地最重要利益集团授予的合法性,尤其是当地政府的意图与评价常常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相比之下,尽管企业内部的各种制度安排形成了有力的内部合法性约束,甚至丽珠集团本身还具有良好的企业品牌、雄厚的技术力量,以及基于营销网络形成的优势,但在跨区域扩张的过程中,如果不能满足投资目的地政府的期望,就难以得到当地的支持,就会因为缺乏外部合法性而使企业难以得到关键性生产要素的输入,企业寻求互补性的战略性资产动机也就不能实现。因此,丽珠集团在跨区域扩张的战略性资产寻求过程中,必须更高程度关注投资目的地的外部合法性约束,将具有外部合法性倾向。

(三)进入方式的差异:温氏集团的新建进入和丽珠集团的并购进入

温氏集团具有更强的内部合法性倾向,而丽珠集团则需要更高程度地满足投资目的地的外部合法性要求,这种差异导致了两大集团在跨区域扩张进入方式的选择上采用了完全不同的路径。

从1994年9月温氏集团在河南省禹州建立温氏公司开始,集团开始进入跨区域扩张的战略进程。在1994年到2004年之间,每年新办公司3-4家,到2004年底,温氏集团形成了以广东为基地,以上海为中心的华东区、以武汉为中心的华中区、以成都为中心的西南区、以南宁为中心的广西区等四大区域市场的格局。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t。温氏集团2005-2009年发展目标和经营规划”中,进一步强调“完善区域布局”,在继续完善华东、华中、西南等区域的网络局部的同时,新增江西、云南、安徽、贵州、河北、天津等6个省(市、区)发展养殖业,到2009年底,温氏拥有的二级公司22家,下属的110多家一体化养殖企业分布于中国境内的21个省份,形成了覆盖国内华南、华东、华中、西南、华北、东北等多个区域的生产与销售的布局,2009年集团来源于养殖业的销售收入高达155.34亿元,其中主营业务养鸡业务销售收入为110.45亿元,其跨区域扩张的战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这100多家下属企业的跨区域扩张的进入方式上,温氏表现出高度地一致性――通过新建进入。这种进入方式更大程度上满足了温氏集团本身的期望,首先,有利于在新建的企业完全复制原有的运营模式,通过人员派遣,“公司+农户”合作模式的制度复制,保证不同区域的产品在育种、孵化、防疫、销售等环节统一管理,实现降低运营成本;其次,新建企业属于本身全资拥有的企业,有利于各个区域之间的战略协同,尤其在产品销售区域方面的协同,避免内部产品的价格竞争。因此,通过新建进入是满足内部合法性的有效方式,是内部合法性倾向下进入模式选择的结果。

丽珠集团的跨区域扩张从1993年1月参股广东省清远市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同年,集团还通过与上海生物化学研究所合资设立上海丽珠东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这种选择与当地企业合作的方式也是一种服从外部合法性要求的反应:1997年集团全资收购广东省利民制药厂;1998年通过股权受让取得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52.19%的股权;1999年集团通过股权转让取得常州康益化学制药厂30%股权;2002年太太药业人主丽珠集团之后,进一步加大了通过收购取得了异地投资企业的控股权的力度:2003年,丽珠集团通过股权转让,最终取得广东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的86.80%股份:通过收购取得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2004年,丽珠集团全资收购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至此,丽珠集团形成了以广东珠海为总部,在广东清远、广东韶关、上海、四川、福建拥有控股企业的跨区域生产销售布局,有效地实现了跨区域扩张。

在跨区域扩张进入方式的选择上,丽珠集团也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通过并购进入。这种进入方式更大程度上满足了当地政府的意图,首先,作为原油有业企业的投资者,通过股权的转让可以有效得到部分收益,体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其次,并购并不一定增加新的产能,维持了当地的产业组织形态,避免竞争程度上升,同时,并购还常常可以保留原有企业的员工工作岗位,对于当地政府发展经济和维持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通过并购进入是满足投资目的地政府期望的有效方式,是一种外部合法性倾向下进入模式选择的结果。

七、结论

篇(6)

一、企业资本运作的概念

资本运作是指企业对资本进行“谋划决策理财投资”的所有活动,亦或是指企业对各种可支配的生产要素及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根据上述定义可知,企业资本运作的客体、动机、本质、结果分别是市场化的企业、企业利益最大化、企业产权交易、企业产权重划或转移以及企业资本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重划或转移。资本运作作为企业更高层次的经营活动,对实现企业资本增值最大化非常重要。为此,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对企业资本运作的研究,且此项研究的重点是企业资本的运作方式。本文结合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着重从企业内部资本市场角度探究企业资本的运作方式。

二、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资本运作方式

根据企业成员的需要,企业往往会开展系列对外募集资金、交易资产或权益等活动,因此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资本运作方式既包括对内的资本运作,又包括对外的资本运作。为此,本章节着重从下列两方面探究企业资本运作方式。

(一)企业与外部资本市场间的资本运作

研究结果表明,企业与外部资本市场间所开展的交易活动既可实现企业内部资本市场边界的缩小或扩大,又可实现企业内部资本市场边界始终保持不变。企业与外部资本市场间的资本运作方式包括对外发行股票、杠杆收购、抵押贷款等方式,以此实现企业内部资本的长期增长及企业内部资本市场规模的无限扩大。跨世纪以来,企业并购风波风起云涌,而此预示着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扩大已成为众多企业进行资本集团化运作的必要手段。除此以外,企业对外所开展的公司分立、彻底清算、资本出售等活动均可实现企业长期资本的减少及企业内部资本市场边界的缩小,进而使企业内部回报率低但关系密切的业务成功实现优化升级。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及资本的优化配置,企业内部资本市场往往会开展与企业外部资本市场的交易活动。研究表明,此种未改变企业内部资本市场边界的行为极有可能带给企业更低成本但更高回报的资本增值。综上所述,企业与外部资本市场间所开展的交易活动既能改变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方式及规模,又能直接改变企业的资源配置方式及规模,而促使企业采取此种资本运作方式的驱动因素包括:企业采取对外募集资金或对外投资的方式来调节企业内部资金的规模;企业采取引进技术专利或设备及剥离低回报的项目或资产等方式来实现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企业采取强强联合或延伸产业链的方式来扩大企业的规模,由此建立起更加稳定的契约或控制关系,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由于企业与外部资本市场间所开展的交易活动会对更大的资本市场造成影响,因此企业必须高度关注任何能够改变企业内部资本市场边界的活动。与此同时,企业必须立足总的战略发展要求,开展系列扩张或收缩资本的活动,同时以充足的资源(比如人力、物力、信息等)做保证,并对与外部市场资本运作概况做监控。

(二)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内部资本运作方式

研究表明,企业母公司负责完成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内部资本运作,由此反映出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资本运作主要由母公司来完成任务分配及资本配置。除此以外,内部资本运作对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内部资本运作方式包括资金的集中与分配、项目的投资、成员间股权与资产的重组或置换或售购、关联交易(比如抵押贷款、委托贷款等)。由此可见,尽管企业内部市场的内部资本运作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特征,但却多由母公司来实现集中化管理,且也多由企业的内部金融中介来实现资本的流动,因此企业的母公司往往表现出剩余收益追求动机及内部资本运作监督与激励动机。研究表明,资本集中管理模式能够实现企业的长足发展,然而企业成员单位大多由独立法人组成,因此企业资本集中管理模式的建立必须以适度的分权为基础,注意此分权必须考虑到成员单位对企业战略发展的影响程度及母公司对成员单位的监控程度,且上述因素均对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内部资本运作造成影响。资本的募集、交换、分配过程,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内部资本交易采用着完全不同的交易价格机制、交易形式及交易途径等,因此企业应尽量从对成员单位的控制程度及对战略发展的影响程度角度进行考虑,同时把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内部资本运作分成三大层次,即日常性事物、一般性影响、重要影响,由此分别确定出各层次的运行规则及运行方式。研究表明,企业内外部资本市场间所开展的交易活动对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内部资本运作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且此促进作用包含资本的募集、投资及交换等。考虑到企业内部资本市场具有更加显著的信息与成本优势,因此企业内外部资本市场间所开展的交易活动往往被看作备选方案(除非企业战略需要),且年度内企业内部资本交易频率明显较企业与外部资本市场间的交易频率高,尤其是企业稳步发展时期,企业与外部资本市场间的交易频率均会呈稳定状态,可见资本运作就是对企业内部资本的优化重组。综上所述,企业母公司从战略发展角度出发,对某个项目或成员单位的投资进行缩小或增加处理,均会实现资本配置效率的提升,此外企业母公司与成员单位间的交流合作能够实现风险的分担及资源的共享,进而实现企业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的降低及企业综合竞争实力的增强。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资本运作方式的选择直接关乎到企业资本运作的成败,因此各企业必须结合具体的发展战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资本运作方式,由此实现企业资本运作的三大目标,即实现企业产业结果与股权结果的合理化;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扩大、技术创新实力的增强及企业风险的防范;实现企业利润增长率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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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在现代社会里,R&D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这一点在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生物医药企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通过R&D活动,生物医药企业可以更有效地开发出新产品、对老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从而可以节约其经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而且,生物医药企业可以形成自己的优势产品,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抢占制高点,获得先发优势;与此同时,生物医药企业的R&D活动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的,而融资渠道的宽窄、深浅直接影响着公司的R&D投资资金。因此,加强对企业的R&D融资渠道管理成为企业的重要工作。

一、R&D融资渠道结构现状分析

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股权融资(通过筹集资本或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利润再投资(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的比例)、银行贷款、商业信用、政府资助等方式。上述融资渠道构成了企业的融资渠道结构。而目前我国生物医药企业R&D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为企业利润再投资,具体的融资渠道结构如下:

(一)股权性R&D融资罕见

股权融资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为筹集资本,这种方式为以R&D新产品为公司目标的任务型公司所采用;第二种为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这种方式为上市公司所采用。当前资本市场低迷,而任务型的公司并不多见,因此,利用股权融资的方式获取的资金并不多。

(二)利润再投资是绝大部分企业R&D资金的主要来源,但投入比例低于相关标准

相关资料表明,我国企业的意向融资顺序大体为“利润再投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这与“啄序理论”相违背;而从融资规模来看,生物医药企业R&D资金提取比例多集中在[3%,5%]这个区间,而根据国家的相关指导,高新技术企业R&D资金提取比例应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而国外企业则甚至超过10%。绝大部分企业尚未达到国家要求,也远远低于国外企业。

(三)R&D融资中银行借款比例不确定,如为单纯的R&D融资,很难获得银行借款

由于大多数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直接目的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扩大规模生产,而不是为了单纯的R&D活动,而在获得贷款后,企业有可能将部分贷款用于R&D活动,而企业对该部分贷款也没有专门的管理。因此,很难分清楚银行贷款有没有、究竟有多少用于R&D活动,银行贷款占R&D融资的比例无法确定。但若为单纯的R&D融资,由于银行的谨慎态度,不愿承担R&D的高风险,因为银行不会提供专门的贷款用于企业的R&D活动。

(四)部分企业利用商业信用筹集R&D资金

利用商业信用的方式又包括两种:一种为通过R&D项目的新产品客户预先收取一定的款项,若项目失败,则该资金可以不用全部归还;另一种为与合作投资者共同开发,利用自己的信誉寻找可以信赖的合作者,而两种方式的最终结果都分散了R&D活动的风险。但利用这种方式筹集资金的也只是部分企业,而且金额也非常有限。

(五)政府资助的R&D资金占资金总需求的比例不大

大约只有10%的R&D总需求资金可以得到政府的资助,作为高新技术行业,其R&D活动相对具有更高的风险。因此,该比例并不大。

二、R&D资金短缺和融资渠道狭窄的矛盾分析

生物医药行业迅速发展,需要更多的R&D资金的投入,因此要扩大R&D资金的投入。而目前我国R&D融资渠道单一,导致企业R&D资金投入不足,影响了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企业除应扩大利润再投资外,应更多地借助于外部资本。但在当前的融资市场上,要通过外部资本来获得R&D资金的可能性不大,这主要因为:

(一)R&D活动的特殊性使其融资渠道有限

一般来说,高新技术企业的R&D活动具有风险较大、结果不确定、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不熟悉行业动态及投资特点的投资者将会在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前止步;而当公司的资产是无形资产如技术、商业机密等时,从传统渠道外部融资则会更为困难。

(二)银行不愿意提供资金扶持

1.上述R&D活动的特殊性,使银行望而止步;2.银行贷款成本较高,包括R&D投资项目评估的成本;3.当前银行呆坏账金额较多,为控制风险,银行严格控制了贷款的条件,并追究责任到个人,使放贷人员在放贷过程中更趋于谨慎;4.绝大多数公司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不能获得贷款担保,在目前的金融环境下,银行不太可能把有限的资金放贷给高风险的R&D项目。

(三)政府投入不足

目前我国的科技投入非常有限,面对众多的企业R&D项目,这部分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如前所述,政府投入的仅占总资金需求的10%左右。而且,在资金投入方向上,也呈现出“嫌贫爱富”和“轻实验性研究,重应用研究”的倾向,大企业、风险较小的应用性开发项目获得的政府扶持更多,而更需求政府扶持的中小企业、风险较大的基础研究型项目获得的R&D资金较少。这种情况极大地降低了政府扶持资金的效用。

(四)资本市场不能为企业的R&D筹集资金

这主要表现为:1.我国主板市场缺少层次,只能为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中小企业根本无法进入,且当前资本市场乏力,大企业为防止股权稀释也不一定愿意利用资本市场筹集R&D资金;2.虽然创业板市场对企业入市的要求比主板市场低,但对技术还不成熟急需资金的中小型生物制药企业来说,保荐人制度、严格的信息披露等限定都是一道壁垒;3.中小企业板建立时间尚短,需要生物制药企业和具有战略眼光的投资人有足够的时间去认识这个市场。只有经历了资金供求双方互相了解的过程之后市场才能繁荣,而这个过程决不是一个瞬间。

(五)商业信用参差不齐,难以区分

我国企业的商业信用普遍不佳,这就导致了相关机构在提供资金过程中,担心资金的回收问题。而且,目前我国相关的信用制度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也没有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故相关机构无法分清楚参差不齐的众多企业的信誉,在提供资金过程中心存顾虑。

(六)信息传递不畅顺

信息传递不畅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在R&D融资过程中,部分企业有时为达到融资目的而不惜制造虚假数据或隐瞒不利数据以符合相关标准(如银行贷款标准、政府资金扶持中的关于自有资金比例的标准等)。在这个过程中,相关的投资机构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方,他们无法了解企业真正的情况,因此,不敢贸然提供R&D资金。2.由于信息障碍双方无法了解各自的需要,而若通过营利性中介机构,中介机构的寻租费用一般来说都不低,导致交易成本过高。

三、拓宽生物医药企业R&D融资渠道的对策

要拓宽生物医药企业R&D的融资渠道,不仅需要企业自身练好内功、提高融资能力、降低R&D风险,而且需要整个社会提供一个宽渠道、低成本、高效率的环境。具体来说,要解决生物医药企业R&D融资结构的问题,需要从政府、外部信用机构和企业自身等各个方面共同努力。

(一)从政府方面来看

为提高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政府作为企业R&D融资的宏观管理者,应在政策导向、资金扶持、企业监管、信息沟通等方面来努力:

1.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建设,鼓励技术创新,促进生物医药行业R&D投融资的积极性。政府应秉承“法律规范、政策引导;公开、公平、公正;直接支持和间接支持相结合、不支持消极和不保护落后”的原则加强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建设,以鼓励技术创新。

2.加强对生物医药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改变扶持方式。政府应该首先适当扩大对生物医药企业R&D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鉴于财政逐渐向公共财政转化这一事实,且若过多的财政直接投资于企业R&D活动,会产生很多负面作用,因此,在目前适当增加直接投入的同时,也应该更多地采取间接投资的方式。这样既能使较少的财政能力发挥较大的杠杆效用,又能做到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相结合,发挥出二者各自的优势。此外,由于各个企业的R&D资源有其比较优势且基础研究的重要性,政府应调整扶持资金投入的方向,改变“嫌贫爱富”和“轻实验性研究,重应用研究”的倾向。

3.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建设。由于目前我国的信用制度还未建立起来,而R&D过程是一个高风险的过程,没有良好的信用监管制度,外部机构不敢贸然把资金投入到这种高风险的活动中。政府应加强对企业信用的监管,建立相应的信用制度,加大对违反信用制度的处罚力度。

4.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信息服务体系。信息的不对称和相关信息的不足始终是生物医药企业R&D融资过程中的重要难题。要解决上述问题,除企业和外部投资机构自身的努力外,政府还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有所作为:(1)完善信息沟通的机制和方式;(2)建立与生物医药企业R&D项目融资紧密联系的信息服务体系。

(二)从外部信用机构方面来看

从上述分析可知,由于存在对R&D项目风险的疑虑,同时又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方,因此,外部信用机构普遍对R&D项目有“惜投”或“惜贷”的心理,这使生物医药企业的R&D融资更为困难;而实际上,我国的大量资金并没有投资出去,导致资金被闲置、浪费。因此,外部信用机构可以从以下几点加大对R&D的投资。

1.完善现有的信用政策。目前,外部信用机构应根据生物医药企业的特点,既要考虑项目的风险性,又要考虑项目的成长性,制定一套适合生物医药企业R&D项目的信用管理方法,在信用担保、授权范围、审批环节等方面体现灵活性。

2.创新金融品种,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根据生物医药企业R&D项目的特点以及对金融服务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服务方式,开展金融创新,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对生物医药企业的R&D项目要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帮扶解困,逐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促进其健康发展。

3.积极获取信息,对合适的R&D项目提供融资。要改变外部信用机构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外部信用机构自身应该对项目进行评估,从而获得客观的项目信息。同时,也应该与企业交流,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加强对企业信用的评价。

(三)从企业自身方面来看

企业是R&D融资和使用R&D融资的行为主体,其行为直接关系到R&D融资能力,因此企业需要扩大内源筹资,提高外源筹资的能力。

1.从内源筹资来看,绝大部分企业的R&D资金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超过5%,低于国家标准和国外数据。企业应该提高利润再投资的比例,扩大内源融资,同时应保障有一定的现金流量来支撑R&D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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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企业风险投资概述

风险投资资本来源主要有政府、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企业、个人资本等几类,而大企业风险投资是其中非常重要而较为特殊的一类。大企业风险投资(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特指有明确主营业务的非金融大企业,为了实现某种的战略性目标,对企业的内部或外部的创业项目进行的风险投资。

大企业风险投资活动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比普通风险投资晚大约20年。历史上大企业风险投资随风险投资经历了三次兴亡和衰退的起伏。近年来,一些大型的跨国公司都认识到风险投资模式对企业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风险投资中来,特别是Intel、IBM、Cisco、Dell、Lucent等高科技跨国公司更是成为参与风险投资的先锋,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现在大企业附属风险投资机构不但已经成为世界风险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而且是全球企业巨头保持竞争力的重要方式。

1998年以来,随着风险投资在我国成为热点,许多公司也积极参与风险投资。据2001年统计,沪深两市有300多家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投资高科技技术产业,先后成立了联想集团风险投资公司、清华紫光科技创新有限公司、北大方正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大企业风险投资公司等;至2005年,大约有30多家大型企业设立了自己的风险投资公司。清科创业的统计数据表明,2005年企业风险投资资本占到我国全部风险投资资本31%,成为继外资资本以外比重最大的资本来源(见图1)。

二、大企业风险投资的战略动机

大企业参与风险投资的动机总体上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单纯为了追求财务效益为主要目标的财务型风险投资;第二类是配合大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战略型风险投资。学者普遍认为财务收益应是大企业风险投资较低层次的动机,追求战略回报是大企业风险投资的最主要原因,也是大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成功的关键要素。司春林甚至认为大企业风险投资活动带有强烈的战略色彩,可以将大企业风险投资直接称为大企业战略性风险投资。

不同的企业参与风险投资的战略目标各不相同,综观大企业参与风险投资的动机,其战略目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发挥技术窗口作用,迅速获得先进技术;(2)加强在具备竞争优势的领域已有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技术创新;(3)充分利用内部技术平台,提高技术创新效率;(4)培育战略合作伙伴及获得战略协同效应;(5)传统产业企业实现战略转型。

三、大企业战略性风险投资的模式

针对不同的战略目标,大企业风险投资的模式也会不同。对于大企业风险的投资类型的研究,早期的学者大多根据大企业风险投资的目的和同企业主营业务相关性来进行大企业风险投资类型的划分,如:Burgelman风险投资项目战略目标的重要性和其与企业主营业务的相关性来建构大企业风险投资的组织模型;Chesbrough根据投资目的和同企业运营能力相关程度来构建大企业风险投资类型。这些研究和讨论的重点在于大企业是否应当通过参与风险投资实现业务多元化、进入新业务单元的方式等。同时近年来,有学者在实证研究中发现大企业风险投资项目从外部来或从内部产生是个关键因素。Birkinshaw and Hill实证发现考虑风险投资项目的来源,内部或外部的不同将对大企业风险投资的绩效有一定影响;Markham指出投资外部或企业内部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将影响到资源的分配、管理机制、绩效等方面。

基于上述研究,根据其和主营业务的相关性及项目投资方向是内部或者外部,可以将大企业战略性风险投资分为四种模式:内部优势型、生态系统型、内部触角型、业务转移型,(详见图2)。

1.内力增进型:投资和大企业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来源于大企业内部的项目。采用该种战略模式是为了加强在具备竞争优势的领域已有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技术创新。一般企业倾向于以内部研发的进行内部技术创新,但是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大企业开始采用独立于研发部门的风险投资的方式。

同方股份是典型的引入风险投资进行内部技术创新的范例。同方股份致力于对清华大学研究成果的转化,以信息技术和能源环境为发展方向,投入的项目多为具备创新型技术,未来具有成为国内乃至国际市场龙头企业的潜力,如与清华大学微电子研究所合作的芯片设计业务,与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合作的集装箱检测设备业务等。公司采取的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找到一条快速取得投资回报,甚至全资退出以便启动新的投资的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生态协作型:投资和大企业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来源于大企业外部的项目。该类型的战略目的在于培育战略合作伙伴及获得战略协同效应。大企业通过监测和观察自身产业的创业项目,采用少数股权投资、战略联盟或者直接并购的方式来进行风险投资,这是企业进行垂直整合的一种非常有效而又成本相对较低的模式。

目前全球最大的企业风险投资者英特尔是外部投资的最佳案例。英特尔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战略目标之一是建立技术生态系统:一个包括新的游戏规则及游戏者的技术系统,这个技术系统包括上下游以及竞争者。英特尔公司认为这都是意义深远的共同进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英特尔此类投资的宗旨是使微处理器有一个很好的产业生态,借此刺激对微处理器的需求。此外,英特尔认识到,在高科技领域,重大技术创新所需要的技术集成度日益提高,不能单靠突破产业价值链上的某一点,而需要整个产业价值链互相呼应的协同创新。通过在整个技术系统中广泛进行风险投资,英特尔公司得以了解技术系统发展的动态,掌握技术创新的主动权。

国内联想投资也是非常相似的投资形态,全部是投资外部项目,大部分集中在大IT领域,包括电信网络设备、企业应用软件、IT服务和用于通信设备的半导体芯片设计。联想投资围绕自身较为熟悉的IT领域,是为了通过风险投资的方式,拓展联想集团的业务版图,这些项目是对联想集团产品的补充,有利联想形成一个互补厂商的联合体。

3.内部探照型:投资和大企业主营业务相关度低、来源于大企业内部的项目。该类型主要有两个战略目的:一是为母公司开一扇窗口,掌控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二是能够试验不容于现有主营方向内的或者不适合在现有组织框架内发展的、却有机会成长为产业的新趋势或者给企业带来某种竞争优势的新技能或业务。

朗讯科技公司在1997年创立了新风险投资基金(NVG),目的是将那些贝尔实验室开发出的,不符合朗讯现有业务的新技术进行商业化应用。成立后至2001年3月,它评估了300多个商业机会,启动了35项风险投资业务,有40个创司及20个战略投资集团已投资了3.5亿美元在这些新创事业的投资组合上,这些项目拥有了高达约百分之六十五的内部报酬率。朗讯集团因为具有创新并运行NVG的远见而获得了极高的声誉。

4.业务转移型:投资和大企业主营业务相关度低、来源于大企业外部的项目类型。这也是一种探索型的企业风险投资,不同的是将方向延伸到企业外部,大企业由此试探和接触不同市场的前景,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实现结构升级。

鲁冠球创立万向创业投资公司,就是瞄准国家重点支持的创业投资领域,切入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万向集团产业结构进一步升级,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如同其成功投资高科技产业万向硅峰的例子,万向创投的主要目的在于业务的升级和转移。万向的投资实践对于民营企业步入风险投资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意义。民营企业与风险投资结合不仅可以促进民营企业走出无自主知识产权、无技术优势、无后续产品的苦境,又能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总结及建议

大企业开展风险投资对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许多国际上大型公司的实践证明,大企业开展风险投资大多都取得了重要成果,成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历史很短,企业作为一个主体参与风险投资的历史更短,企业比较有规模介人风险投资括动是从1998年以后出现的,2000年左右出现大企业参与风险投资的, 但2003年以后随着整个风险投资市场的低迷,大企业参与风险投资的积极性有所降低,而且国内大多数企业投身风险投资的目标十分盲目,在投资模式和投资运作机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研究,我们认为国内大企业风险投资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明确开展风险投资的战略目标。战略导向是大企业风险投资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大企业在进行风险投资前一定要分析外部环境和企业自身条件,对自己介入的新领域的目标进行准确定位。

2.选择适当的风险投资模式。根据设定的企业战略目标,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上文研究的不同的风险投资模式。

3.采取合适的风险投资运作机制。风险投资的运作机制包括了组织模式、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及退出机制等多方面的具体运作手法,企业应该针对不同的战略目标和投资模式,选择合适的运作机制。

可以预见,随着中国国内企业管理制度的建设逐步完善,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率和战略目标,国内大型企业参与风险投资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显,大企业资金成为创业资本的一个重要来源。

参考文献:

[1]余红胜:大企业创业投资[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

[2]Hellman. Tomas. A Theory of Corporate Venture Investing[D].Graduate School of Business,1997,Standford University

[3]司春林:创业投资[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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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财务公司 财务战略 非银行金融机构 融资战略 投资战略

企业财务战略是对企业财务活动制定并实施的中长期目标和战略规划。企业财务战略的根本目标是通过企业的资本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为企业创造价值并实现价值。在公司战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企业财务战略按财务活动内容可分为融资战略、投资战略和收益分配战略等。财务公司作为企业内部的金融机构在为整个集团实现财务战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从企业的融资战略和投资战略两方面分析财务公司对企业财务战略的作用。

一、财务公司在企业融资战略中的作用

融资战略是企业财务战略的重要部分,是根据企业内外环境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对企业的融资目标、结构、渠道等问题进行长期的系统的谋划,它既要筹集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又要保证稳定的资金来源,增强融资的灵活性,努力降低资金成本与融资风险,增强融资能力。

1.财务公司在企业内部融资方面的作用

财务公司通过先进的电子信息网络系统将成员单位的资金进行归集,形成财务公司的现金池,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将资金富裕的成员单位现金放贷给资金缺乏的成员单位,这样一方面减少了企业总体的外部贷款,另一方面提高了内部成员单位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支出。财务公司将归集的资金可以用于成员单位内部贷款,根据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的要求,在不同阶段不同环境中对符合企业战略规划的产业和成员单位提供优惠贷款,以支持成员单位的生产发展。财务公司通过这种手段调剂内部成员单位资金的余缺,增加了内部筹资渠道,最大限度的提高内部资金的运营效率,为企业创造价值并实现价值。

2.财务公司在企业外部融资方面的作用

财务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在融资渠道和融资成本上有其他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财务公司拥有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等职能。通过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在银行间金融市场以优惠的利率筹集到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通过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可以为成员单位从外部筹集资金,从集团层面看财务公司作为中间机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帮助成员单位获取优惠利率,而且可以降低资金筹集成本。

以马钢财务公司为例2012年财务公司信贷资产规模已达40亿元,对成员单位发放贷款,降低集团外部的贷款,大大降低了整个集团的财务费用;对成员单位贷款利率下浮10%--30%的优惠,在近年来钢铁全行业亏损的恶劣环境下,马钢集团仍然保持着充足的现金流,不仅极大的支持了集团坚持发展主业的公司战略,而且加大了成员单位和外部银行贷款利率议价的能力。

3.在调整企业资本结构,控制融资风险方面的作用

财务公司作为企业的金融中心,在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根据企业财务战略,通过不同的财务杠杆,保持与企业发展经营相适应的资本结构。在公司初创期和扩展期,应对成长的市场需求,可以通过发行财务公司金融债券、承销内部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来扩大外部债务资金来源,增加杠杆效应,调节资金结构配置,取得集团效益最大化。在产品和行业低谷的周期里,财务公司可以降低外部债务,调整财务杠杆,降低债务风险,为企业转型和寻找新的发展机会,准备充裕的现金。

二、财务公司在企业投资战略中的作用

企业投资战略包括投资目标、投资原则等重大问题,投资目标是企业战略目标的直接体现,从财务战略目标出发,收益性目标即投资效率和资本增值是投资战略的最直接最重要的目标。

1.财务公司在帮助企业完成投资战略,实现战略目标的作用

财务公司不仅可以通过向企业内部成员单位发放贷款等方式直接帮助企业完成投资计划,而且可以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帮助成员单位解决资金问题。在产品销售终端,财务公司可以通过对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融资,以推动产品的销售,帮助成员单位投资项目尽快打开销路占领市场,助力企业实现投资战略目标。以海尔集团为例,海尔财务公司通过买方信贷、消费信贷,为全国33个省辖区域近500家专卖店、社区店提供融资支持,巩固并扩大销售渠道,构建集团产业链竞争优势以实现集团投资战略。

2.财务公司在企业投资战略中为企业提供金融解决方案,控制投资风险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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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丰厚的收益。一些企业在母国利用新技术获得成功,在技术进入成熟期后推动技术或技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为企业获利创造空间。由于技术是一种创造性智力劳动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价值。国际技术市场竞争性差,使技术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具有垄断优势的技术提供方以垄断高价出售技术,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出售和转移技术所得成为许多创新型跨国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如IBM和陶氏化学等创新型企业每年可从技术许可中获得上千万美元的收入。当然,也有许多企业因为技术市场不完善导致管理方面的问题而在技术许可中没有获得收益。

(2)获得战略利益。包括建立产业标准或建立获得外部知识的渠道。在国际市场利用技术可以帮助跨国公司获得有关产品和技术的需求、价格、市场规模、顾客喜好、替代产品等信息反馈。这些是跨国公司制定技术发展战略的基本依据,也是其实现技术领先和技术优势的根本立足点。

(3)促进新技术的创新和发展。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周期缩短的趋势,技术生命周期已经减少至1~5年。电信技术的持续改进影响了企业内部运营、营销、生产和最终产品服务的分配方式。企业必须考虑这些变化以获得竞争性适应能力。单个部门往往难以长期垄断新技术成果,只有不断投入技术研究与开发活动,创新产品和技术,才能保持技术领先地位。而原有技术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技术许可、技术转移等方式寻找其它市场加以利用,从而有助于企业将自身的技术优势与世界各地的资源优势相结合,有助于企业保持技术活力和领先优势。

2、跨国企业国际市场技术利用模式

根据技术是否在企业边界以内利用,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利用其拥有技术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跨国公司在产权和控制权范围内对海外分支机构的内部技术利用;二是在跨国公司产权和控制权范围之外利用技术,即外部技术利用。

2.1内部技术利用

在内部技术利用方式下,跨国公司主要通过出口其在母国利用技术生产的产品和内部技术转让/许可实现。在出口方式下,企业利用自己掌握的技术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然后将产品或服务出口至国际市场。出口的产品或服务包含了技术,包括资本品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等。内部技术利用方式是一种非正式技术转移,也是企业运营的根本模式,因而这种利用方式最为普遍。如果一个特定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并将这一优势在本国市场上成功利用,那么它也可能试图在其它国家市场上加以利用。这时企业可以采取在内部进行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的方式进行。这种企业内部的技术流动主要通过对外直接投资(FDI)完成。对外直接投资是以获得外国企业控制权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含资金、技术、人员的综合流动。伴随对外直接投资的内部技术转让/许可既包含以无形资产形态流动的技术,也包含已物化在资本品、机器、设备中的技术。这种方式下,子公司能够获得跨国公司广泛系统的技术支持,既包括静态知识,也包括动态知识;既包括企业生产技术,也包括组织和管理技术以及经验和技能资产。获得技术的层次取决于公司的总体战略和分支机构的技术能力,因而子公司比当地企业在吸收和适应技术方面的成本低,跨国公司分支机构在技术学习过程中面临比当地企业低的市场失败概率。但从技术发展的角度讲,内部化技术转移方式的最大缺点在于跨国公司具有所有权优势。在跨国公司内部,由于有效率的内部市场存在,新技术的转移和使用比较容易,从而阻止了深化学习过程和在东道国的技术溢出。

2.2外部技术利用

外部技术利用是将技术在企业外部商业化,即将技术应用于企业自己产品以外的商业化过程。外部技术利用方式主要有对外技术转让/许可、合资企业、生产和营销战略联盟等。对外技术转让/许可是将技术转让/许可给跨国公司母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使用技术。技术许可可使企业将他们的技术资产利用于市场,从而避免更多整合和层级的合同形式,因此被认为是一种独特的联盟形式。合资企业是指建立一个与原有发起者不同的独立运营企业,因而是企业外部技术利用的一种形式。生产和营销战略联盟则是一种松散的企业合作形式,双方投入资金、技术进行合作生产和产品销售。20世纪90年代以前,外部技术商业化通常被视为缺乏内部利用技术的互补性资产的小公司进行的与产品销售有关的技术利用模式。因此,小公司技术外部商业化的利用程度相对较高,对各行业技术市场的出现和发展贡献很大,尤其是那些研发密集型小企业,如在美国大量出现的计算机、半导体和通信、生物、材料科学领域小企业,它们对这些行业技术创新的应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近年来,向外转移技术成为跨国公司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1992UNCTAD数据,母子公司之间特许权和许可费收入占国际技术贸易额的80%。20世纪90年代早期,各行业的大公司开始追逐技术外部商业化。创新型大企业,如IBM、德州仪器等开始积极管理技术外部商业化,追求财务目标。21世纪初,世界技术市场持续扩大,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世界知识产权许可费收入从2005年的1421亿美元上升到2011年的2393亿美元,年增长率达10%。世界技术交易市场上,企业开始越来越多地利用对外技术转让/许可获取商业利益。1990年美国特许权与技术许可费收入为166.34亿美元,2000年上升到518.08亿美元,2011年达到1208.36亿美元。其中,非附属企业间特许费收入占比从1990年的20%上升到2011年的36%。外部技术利用的发展受到多种因素驱动:①产品技术含量增加促进了外部技术商业化活动。通过外部技术利用,企业试图获得更多的回报以弥补不断增长的研发开支。很多大企业在其核心领域以外存在着主要竞争力,强化了它们将高技术外部商业化的机会;②私人风险资本的存在使工业企业集中于内部利用技术的方式发生变化;③知识产权体制的强化导致企业采用更积极的技术投资组合管理策略,包括外部技术商业化;④技能人员流动性的增强,削弱了企业控制技术的能力,促使企业更快更有效地利用技术收回成本。鉴于此,学者们建议制定开放性技术利用战略,在企业边界以外积极地商业化利用技术知识。

3、技术利用模式选择影响因素

近年来,国际技术市场日益繁荣,为跨国企业选择技术利用方式提供了更多可能性。如何在内部技术利用与外部技术利用间进行决策,取决于多种因素。

(1)互补型资产分布情况。如果企业拥有比竞争对手更优越的获得辅助资产的途径,内部技术利用具有更明显的吸引力。相反,如果企业缺乏技术商业化辅助资产,将更倾向于卖掉或许可技术。

(2)交易成本。如果获得辅助资产的交易成本比卖掉或许可技术的交易成本低,企业会选择内部技术利用。影响企业外部技术交换的成本因素包括知识产权制度、技术市场完善程度等。

(3)创新价值链上不同市场的竞争程度。例如,创新者在产品市场上比在技术市场上面临更多竞争,创新者增加销售获得市场份额的能力受到限制,内部技术利用的回报率可能较低。相反,当技术市场上的竞争较少时,企业获得的回报率相对较高。

(4)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跨国公司很少在知识产权体制不完善的国家建立生产和研发设施,尤其是知识产权非常重要的行业,如制药业等。因此,为避免技术泄露风险,在知识产权保护弱的国家建立销售和营销企业比较合适。在选择对外许可技术还是对内许可技术方式时,有学者认为如果东道国知识产权保护弱,东道国企业模仿能力较强,且由于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更安全,跨国公司更倾向于许可技术给当地企业使用。Maskus等提供了一个模型演示加强技术保护(更强的专利保护)对转让模式的影响。他们发现,严厉的专利保护能实质性地降低当地模仿带来的威胁,同时降低技术许可的相对成本,因此企业倾向于对低技术含量的产品和过程采用FDI,对高技术含量的技术采用技术许可。同时,强化的知识产权保护通常与其它因素交织在一起产生影响,如国内市场大小、要素供应结构,生产基础设施和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性等。在进行项目决策时,还要考虑许多具体因素。例如,跨国公司通常通过对新技术索取高价或提供过时陈旧的技术,为一个对其构成竞争的当地企业提供技术,甚至为保护市场,附加种种限制性条款,包括出口限制、禁止许可证转让,不允许对技术进行当地化改进等。各种制约条件提高了外部化技术转移的相对成本。对于变革迅速的技术,由于外部化转移方式不得不进行重复性技术谈判,因而既增加了成本,也阻碍了技术转移速度。对于技术能力较强且具备企业家精神的东道国,利用许可证等外部化技术转移方式比较适宜。总的来说,模式选择的过程很复杂,依赖于各种因素,包括接受国的技术吸收能力、市场规模、竞争和增长、模仿的威胁、技术的法律保护等,还依赖于待转让技术的特性以及通过不同渠道转让的相对成本。

4、技术利用风险

一个组织在利用新技术或包含新技术的产品获取收益时需要考虑可能的风险。风险的存在使企业增加了获利难度,甚至失败的可能性,需要对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技术商业化利用过程中必须管理两种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指技术在日常工作环境下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或没有将其可能的效果全部发挥出来;市场风险指预期的顾客们不购买或不使用产品,企业难以获得关于创新产品潜在需求的可靠信息。除此之外,如果一些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中失败,不仅可能损害组织名誉,还可能因此丧失内部士气,即存在管理风险。企业一旦招致这样的管理风险,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恢复,这样就给竞争者提供了在市场上扩大影响的机会。MillierandPalmer建议企业制定一种战略营销方法,即利用重要性较差的细分市场获得必要的专门知识和对市场的理解。遵循一个“可接受风险”战略,从低风险市场慢慢转向高风险市场。随着战略的运用,组织将逐渐学习如何减少技术和市场风险,从高风险市场获得更大收益。这种战略对一个资源有限的组织减少风险很有必要。

5、跨国公司技术利用模式选择

技术的商业化过程,要求技术拥有者确定一个合适的目标市场。实际上,很多最初进行研发投资并作出重大技术突破的企业并不能从其投资中获利,说明技术创新成功并不等于技术商业化成功。本文结合跨国公司的国际市场技术利用方式,考虑企业的风险态度和风险控制要求,提出一个技术利用选择模式。本文考虑两个维度,一是市场,将国际市场分为已有市场和新市场。已有市场包括企业在外国市场中已经为客户提品和服务的市场,新市场包括还没有为客户提品或服务的市场。从风险角度来说,已有市场风险要小于新市场风险,因为在新市场销售技术或技术产品时,客户对产品/技术的认知度低,缺乏了解,市场销售情况未经实际检验,不确定性较大。同时,从互补性资产的可获得性和交易成本来说,已有市场上的技术商业化互补性资产更易获得,成本较低,而新市场的技术商业化互补性资产获得性差,交易成本也高。二是技术或技术产品,包括已有技术/技术产品和新技术/技术产品。前者包括企业向外国市场提供的已经在母国或其它国家使用过的技术/技术产品,后者包括向外国市场客户提供未经使用的技术或技术产品。从风险角度来说,后者的风险要大于前者。如果企业打算在国际市场应用一项新技术,可在已有市场上出口利用新技术生产的产品。技术可能从一开始就是企业在自己的生产条件和技术环境下开发的,因此适合自己利用技术。由于企业更理解技术的应用条件,且在有过销售经验的海外市场进行销售,因而可以降低市场风险选择在已有的海外市场销售,技术商业化的互补性资产容易获得或已经存在,有利于降低互补性资产的交易成本。如果企业打算在国际市场上应用一项自己掌握的成熟技术,可以在有过技术产品销售的海外市场进一步采取直接投资的方式,在企业内部实现技术转让/许可。由于有了出口市场的试探,企业对海外市场了解比较深入,技术商业化互补性资产的获得成本和市场风险都相对较小。但就直接投资本身来讲,由于资产在海外暴露多,面临其它风险,如经济风险、政治风险较大,需要采取其它风险防范措施。对于成熟技术,企业还可以采用技术转让/许可证和合资方式开拓新的海外市场。新市场的开拓面临较高的市场风险,没有现成的技术商业化互补性资产,交易成本较高,需要采取其它途径降低风险和成本。在许可证方式下,企业将技术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可以通过技术许可费获得收益,而生产和市场风险更多地由当地企业承担。在合资方式下,企业在当地企业中选择一个合作伙伴,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开拓海外市场的风险并降低成本。跨国企业在新市场利用新技术,将面临高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其本身也不具备技术商业化的互补性资产,可以选择生产和营销战略联盟方式,组成一个以项目为依托的松散组织。合作双方利用自己的优势为项目的顺利实施贡献力量,风险收益同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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