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监管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18 17:06:5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车辆安全监管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车辆安全监管

篇(1)

XX县物流信息服务与车辆安全监管平台

填报单位

XX县X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

XXX

职务

经理

手机

邮箱

XXXXX@126.com

应用级别

地级以上  县级市  ☑县(区)

新城新区  社区    产业园区   其他           

应用领域

政务领域      医疗领域    社区领域   公共安全领域 

就业领域      养老领域    餐饮领域   教育领域 

家庭服务领域  旅游领域    交通领域☑   社保领域 

扶贫领域      环保领域    其他              

场景说明

XXX物流信息服务与车辆监管平台由XX县X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2015年投资建设,目前平台现有各类管理及技术人员20余名,入网车辆3000余台。平台建设落成后硬件设施到位的同时,经过多方考察论证并协商,2015年底公司与山东XX北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合作,为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注入了后台技术数据支撑与手机APP联网应用的,在运行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经过两家公司4年的相互协作,目前配备了一支具备专业素质强、服务意识高的动态监控团队,为在线运营的道路货运车辆提供24小时实时监控与全国物流信息、收集服务,通过该平台的运用,能够及时发现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并给车辆驾驶员发送安全信息、或者电话通知等方式,督促驾驶员纠正违章驾驶行为。有效的消除了营运行车辆在经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规避了安全隐患。车辆动态监控平台除了具备:定位监控、报警预警、安全信息推送、轨迹回放、报警分级管控、夜间提醒及重点区域车辆管理等基本功能以外,还能够在第一时间搜集到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及车辆待配载信息,大大缩短了车辆的配货时间及成本,减少车辆的空驶率。 

创新应用情况及效果

该平台是集物流信息与收集、车辆北斗系统实施定位与轨迹回放、货物实时追踪为一体的多功能专业性平台。该平台目前已入网货运车辆3000余台,能够实时对所有车辆进行实时位置定位,及时跟踪货物位置,并且能够实现车辆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突发事件报警、夜间提醒、重点区域车辆管理等功能,平台能够向车辆发送安全提醒短信,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可以查看车辆一个月内的所有行驶轨迹。

另外平台物流信息收集与功能,能够及时搜集到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信息及车辆待配载信息,大大缩短了车辆的配货时间及成本,减少车辆的空驶率。

该平台目前是XX县唯一一家集物流信息及车辆定位功能的服务性平台,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继续加大对平台的进一步开发,扩大服务范围,力争在全省范围内达到领先水平。

代表性及推广价值

为了让更多的客户体验平台的便利性,目前平台免费为客户提供相关的数据服务,同时公司组建了专业的团队为平台新老客户提供24小时后台服务。

另外平台物流信息收集与功能,能够及时搜集到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信息及车辆待配载信息,大大缩短了车辆的配货时间及成本,减少车辆的空驶率。同时定位功能对货物与车辆的营运监管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预期效果

平台物流信息收集与功能,能够及时搜集到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信息及车辆待配载信息,大大缩短了车辆的配货时间及成本,减少车辆的空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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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填表要求:

篇(2)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是指县内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及幼儿园。

第三条凡本县行政区内涉及接送师生车辆的单位(学校)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公安、安监、交通、教委、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学校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接送师生车辆驾驶员是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行车安全负直接责任;学校负责人是接送师生车辆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接送师生车辆使用负全面责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接送师生车辆学校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对接送师生车辆学校负直接管理责任;交通部门是接送师生营运车辆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对营运车辆和打击非法营运负直接管理责任;公安部门是接送师生车辆交通安全行为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对车辆的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其辖区内接送师生车辆安全承担监管责任。

第六条学校自备接送师生车辆必须经公安部门登记审批并统一喷涂“学校接送师生专用车”;租用营运车辆必须放置统一制作的专用通行标识后,方可承担接送师生业务。

第七条接送师生车辆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五年以上相应准驾车型驾驶经历;

(三)三年内每一记分周期未达到12分;

(四)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五)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驾驶员应当参加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开展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30学时。

第二章监督与管理

第八条接送师生车辆驾驶员必须强化交通安全意识,不得违规操作,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学校购买接送师生车辆时,必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租用接送师生车辆时,必须按照“五定一批”规定办理,且要保持车况性能良好,不得使用报废车、拼装车。车辆在接送师生过程中,学校必须指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师带队,负责使用管理并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

第十条学校要加强对接送师生车辆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接送师生车辆使用记录和管理档案,制定操作性强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加强师生(学龄前儿童)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对接送师生自备车辆投保每座不低于10万元的乘座险和第三责任险;督促学校严格接送师生车辆的管理,建立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严重的车辆,及时进行检测维修;配合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做好接送师生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履行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公安部门应依法严厉查处接送师生车辆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货混装等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妥善处理接送师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对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突出的路段,要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安排警力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减少学生交通事故。

第十三条交通部门应认真组织开展接送师生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做到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把好车辆技术状况检测、检验关;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师生;严格接送师生车辆的审批管理和变更登记等有关规定,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关,依法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

第十四条安监部门应依法对接送师生车辆的行驶和各类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查处接送师生车辆及车辆业主和学校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应维护辖区内乡村道路路况和交通秩序;建立辖区内接送师生车辆管理专门档案;积极配合各种安全检查、治理、整顿和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接送师生车辆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先期处置,保护现场,并协助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履行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三章罚则

第十六条接送师生车辆在接送师生过程中违反《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三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经教育整改不力的车辆驾驶员及业主,由公安部门依法吊销驾驶证;由交通部门依法对运输企业进行整顿;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学校负责人降级或撤职的行政处分,是民办学校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由安监部门依法对学校实施行政处罚。对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师生的,由交通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接送师生车辆在接送过程中发生重大或群伤交通安全事故,由安监、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对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接送师生车辆在接送过程中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2人的安全事故,由公安部门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理;由安监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车辆所有人和学校进行行政处罚,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对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依照《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相关监管部门及人员应公正执法,对在执行公务中、、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安监部门要综合协调相关单位加强对接送师生车辆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

篇(3)

Abstract: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common problems of vehicle safety management, how to do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vehicles, some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vehicle; Security management; advice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车辆安全管理是车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保障能力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领导和车管部门不可忽视的重要管理内容。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有利于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有利于减少经济损失,促进企业建设。因此,要切实做好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遏制车辆事故发生。

一、车辆安全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车辆安全管理在各单位的管理诸事项中占据特殊位置。因为它事关重大,往往关系到生命财产的安全。目前看来,在车辆安全管理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1.过于看重经济效益,淡化安全意识

这一问题在一些单位的管理层表现甚为突出。市场经济注重竞争、效益,单位管理层必须考虑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这个时候,可能会采取划块的管理方式。也就是说,经过组建实体,划小经济核算单位,实现自负盈亏。于是,汽车作为单位的交通工具,也实行分散管理、使用的方法。应该说,从单位工作实际来讲,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它调动了各个部门的生产与工作积极性。但是,汽车作为特种工具,在这一过程中可能面临不少问题。比如说使用权与管理权的变化,就容易导致职责的空缺,造成管理上的真空。

2.过于关注短期效益,容易导致车况欠佳

这一问题主要出现于各用车单位。车辆作为国家财产,在表面上与个体经济利益无关。于是,一些人员在使用时产生了不良思想:只管使用不管维修,以尽可能地减少花销。这就埋下了安全隐患。再者,管理层在人员配备上一般从严掌控,以减少单位开支。这也可能导致车辆检查人员的匮缺。

3.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

车辆作为特种工具,上级部门一般比较重视。但是,上级关于加强汽车运输安全管理的要求往往得不到落实,很多单位都流于表面,做形式文章,仅仅只是应付一下。很多时候,一些单位只是办理一下证照、审验手续,发放一些学习材料,以此当成是对上级精神的贯彻。部分司机因此放松、懈怠,容易导致相关事故的发生。

4.责任意识的淡漠

这主要体现在车辆的挂靠方面。单位员工及其子女购买的车辆,都挂靠在单位。在审验时,他们的执照都入了单位的户头。但是这些车辆的情况,单位并不了解,很难进行情况追踪。如果出现事故,相关连带责任又必须由单位承担。

二、车辆安全管理建议

1.加强安全知识学习

要教育驾驶员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单位制定的《汽车行车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制度,力争做到:(1)熟知法规内容,掌握精神实质。交通法规是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行为规则,必须掌握它、熟悉它。(2)严格要求,遵章守纪,逐步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使每一名驾驶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事事处处、时时刻刻都要认真执行法规,一丝不苟。(3)杜绝侥幸心理。车辆安全管理要做到寓教于乐,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经常开展安全活动,通过竞赛和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加安全行车知识。出黑板报、办宣传栏,使职工在趣味活动中受到安全教育。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争当驾驶技术能手,及时奖励和宣传先进典型,以点带面。营造驾驶员学技术、练本领的氛围。也可以采用小型化、随时随地的培训方式。如在车队门口悬挂小黑板,书写驾驶员培训内容,做到一日一题。遇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书写有针对性的安全注意事项及行车技术要求。“记驾驶日记”可以促使驾驶员思考.领悟车辆驾驶的内涵。积累驾车经验,提高业务素质和驾驶本领。结合复杂道路.特别是边远农村行驶不便的实际,利用开展演练之机,让业务娴熟驾驶员带新驾驶员,通过开展实地操作。培养新驾驶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术水平。

2.切实落实安全措施,防范安全事故风险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尤其是在重大节日时,要进行重点检查,把好驾乘人员上岗关、车辆技术关,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还要加强车辆维修管理,提高维修质量,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在严格落实检查、保养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进行车辆安全大检查,加大对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力度,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立即进行修理,做到小病不过夜,大病及时修,隐患未排除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把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安全警钟常鸣。凡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检查小组视情况通知驾驶员限期整改,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检查情况通报。采用先进技术,加强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管理,结合推广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对车辆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进行监控,确保行车安全和驾驶人员安全。

3.车辆使用管理

严格车辆派遣审批权限,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和节假日用车,不该派的车坚决不派,防止车辆失控失管、公车私用。严格落实“一支笔”审批,长途用车逐级报批等车辆审批的有关规定。车厂值班室“点火开关钥匙包”专人管理,执行任务随拍碎去,用完即交。车厂值班员和门卫哨兵严格检查“三证一令”,手续不全的不予放行。车辆运行秩序必须重点抓,经常抓,坚决消除“特权”思想,开展经常性教育,场大雨方针紧紧扭住平时行车中的车辆安全隐患不放松,以小见大、见微知著、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彻底杜绝车辆违章违纪,减少车辆交通事故。

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检验安全行车情况,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奖惩制度;对车辆要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必须做到一车一档。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要随时掌握车辆的状况,制定维修计划并按期落实,领导要在资金上给予保证,增强安全意识,保证厂内运输和施工现场作安全。

4.严格目标责任制

把预防车辆交通事故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明确到具体部门和个人,落实到各级领导的职能部门,真正做到按级负责、按职负责、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预防车辆事故是事关部队安全稳定的大事不是哪一个部门和哪一个人的事,预防车辆事故也必须做到齐抓共管,人人有责。

5.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搞好车辆安全生产工作,首要任务是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安全第一、谨慎操作”的职业道德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在宣传教育上多下力气,多动脑筋,采取多样化宣传教育方法。(1)灌输法。通过举办各种安全教育培训班、轮训班,组织驾驶员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2)启发引导法。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发挥组织、家庭和社会的作用,使之树立“高高兴兴出车。平平安安回家”的思想,从各个方位角度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3)形象教育法。把安全驾驶理论变成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具体形象的内容,充分利用录像等形式播放一些交通事故的场面,起到震慑作用。(4)正反对比法。积极宣传安全驾驶的先进典型,又要批评“三违”的思想和言行,使正反两方面形成明显的对照。(5)提示教育法。要及时提醒驾驶员杜绝各种侥幸心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6.车辆维修

篇(4)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大投入,夯实基础,深化整治,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本文来源于文秘站一般事故,努力实现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促进工业丝车间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提高,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1、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杜绝车间内安全隐患造成的死亡事故。全面实现上级下达我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保障车间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各班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坚决杜绝各岗位和高危场所漏管现象发生。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稳步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防治职业病,保障企业职工健康安全。

4、切实加强生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兼职工种)、各岗位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率达100。

5、继续深化高温高压危险化学品联苯、氮气;特种设备牵伸卷绕机、电切丝刀、行车、电动葫芦;消防预防等安全专项整治。车间内无非法运行设备,无违章操作,无无证上岗,无无证临时施工。

6、认真做好SSP纺丝楼防火工作,不发生火灾死亡事故。

7、进一步健全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规范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及时、准确,无瞒报、漏报、谎报、迟报现象。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车间和班组发展计划。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主要领导要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要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切实加强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2、实行“属地管理”和“岗位管理”双重责任制。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个人。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班组考核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纳入班组十星级评比中。

3、严格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管理制度。按双重责任制进行双重考核,对完成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先进班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班组实行一票否决和给予经济处罚。

年初,各班组必须向车间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并将安全生产各项指标进行层层分解,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认真组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4、全面加强安监工作机构建设。各班组配备一名以上专职的安监员,建立一套完善的日常工作制度和工作档案,列支一定数额的安监工作专项经费,确保运转正常,确保监管有力。

(二)强化日常监管,狠抓隐患治理。

5、严格遵守高危行业安全许可证制度,严把源头关、准入关。确保办证率达到100。

6、严格执行“日日检查”制度。各班组每日必须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文秘站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并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重特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应立即报告,立即采取措施,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同时严格执行“定人包岗,日日见面”的监控制度。各班组,每周二前必须将本班组的安全检查情况以及存在的重大隐患和处理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车间安全员。

7、进一步深化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整改。坚持落实车间禁烟的规定,严禁疲劳上岗,履行佩戴劳保用品义务及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整顿规范车间质量管理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不懈地勤抓下去。要切实强化专项整治中的隐患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整改责任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基础,全面落实班组主体责任。

10、逐步推广班组安全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建立班组安全生产评先评优管理机制。在卷绕,纺丝,上料,包装逐步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将工作中各方面、各环节、各过程的安全质量行为纳入制度化管理。切实加大对低等级安全信誉责任班组和个人的安全监管力度。

11、强力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切实防治职业病,保障职工健康安全。每个班组和个人都有义务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治职业病,并通过自己在日常工作中的对自身行为的一点一滴注意,逐步消除职业危害。

篇(5)

*月*日上午,我所收到省局关于《贯彻部、厅两级电话会议精神提纲》的重要传真,所领导极为重视,当即组织各科室主管、各中队中队长和分管管教副队长认真学习,迅速传达,并对贯彻落实工作作了具体部署。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文秘站网文章-一、认真传达贯彻《提纲》精神

这次传达会议,我所是结合当月劳教人员思想动态分析会一同进行的。会上,陈__副所长组织学习了《提纲》,__*所长亲自部署了春节期间的场所安全保卫工作,并就贯彻落实《提纲》精神,提出五点实施意见:一是各科队领导回去后要及时将上级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警,做到人人皆知。二是年前各科队必须召开一次干警大会,根据《提纲》精神,提要求,抓落实,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好。同时,各中队要适时召开劳教人员大会,加强对劳教人员进行节日纪律教育,强化全员创安意识。三是各科队要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发生问题,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四是认真做好重、危人员和零星勤杂人员的管理,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堵塞漏洞。五是春节期间,机关各科室每天派出一名干警下中队协助工作,增强一线警力。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部、厅两级电话会议精神上来,以积极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春节安全保卫工作中去,以有效的措施,严格的纪律,不折不扣地把上级关于维护稳定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到实处。

二、迅速行动,部署安全工作

(一)深入学习,做好动员。节前我所将召开一次全所干警大会,抓好《提纲》的学习贯彻,做好动员,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首位意识。

(二)消除隐患,强化监管安全。我所定于1月?日,将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按照管理、生产、行政办公三大块进行,根据责任区划,包干到人,签字负责。同时,要求机关各科室下到挂勾中队,协助搞好对劳教人员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缴的违禁品一查到底,查明来源,堵塞漏洞,全力确保场所安全稳定。

(三)及时掌握动态,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警性。各中队将按照省局的要求,节前再对中队劳教人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对重点人员加强监控,使之一切行动纳入干警管理视线。同时充分发挥、利用好劳教信息员,做到彼思我动,彼动我制,掌握工作主动权。

篇(6)

我国是一个消耗能源的大国,在各种能源当中,我国在石油方面的消耗程度是最高的。而煤炭能源对于环境的污染又十分严重。因此,积极开发出可以利用且适应我国能源结构的清洁能源成为了我国在能源开发方面的重要研究方向。清洁能源不但可以大大减小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缓我国在石油、煤炭等不可再生性能源方面的消耗程度。而天然气能源因为在我国的储量丰富且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小的原因逐渐成为了二十一世纪最“炙手可热”的新型能源,并已经在许多城市普及使用。

一、天然气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天然气是一种无色无形但是却易燃易爆的气体。它比空气轻,因此很容易在相对密闭的空间内聚集。当天然气与空气相混合并达到了一定的浓度范围之后,一旦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燃烧甚至是爆炸的情况。

随着天然气在我国各大城市的推广应用,以及天然气汽车数量的大幅增加。加大对天然气汽车以及车用气瓶的安全监管力度势在必行。天然气汽车中所使用的储气瓶是一种特种设备,其中有一种压缩式的天然气汽车气瓶属于一种压力型的容器(最高可达20MPa)。这种高压容器一旦出现超压的情况就会发生物理爆炸。而且压力型容器在反复的充装之后会引起容器疲劳强度的下降,这个时候天然气中的少量硫化氢就会“趁机”对容器的内部产生腐蚀。一旦提供安全保障的附件出现了问题则会出现天然气泄漏的现象,如果不对车用气瓶进行定期的检查,那么势必会给社会和谐安定以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和损失。

二、政府部门对天然气汽车的监管措施

如上文所述,汽车所使用的装载天然气的气瓶是一种移动型的压力容器,为了强化以及规范这种车用气瓶的安全监管、保证车用气瓶的使用安全性。我国的国务院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先后颁布了与之相关的安全监管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等等)。政府部门希望通过这些法律条文来加大对车用气瓶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力度。

三、加气站所面临的气瓶安全监管问题以及相关的解决方式

作为天然气市场充装业务的主要负责者,加气站一定要负担起天然气充装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一是要在进行天然气充装前对车辆的检查(检查车辆是否具有政府相关监管部门颁发的车用燃气气瓶使用登记证,同时也要对车辆的车牌以及气瓶号进行核对,检查气瓶是否在使用的有效期内、气瓶的状况是否符合充装要求等等)。另一方面则是要记录好车辆每次的充装交易,这个记录中要包括车辆气瓶在充装前的压力、充装后的压力、充气的起止时间、车辆的车号等等信息。以便在交易完成后对其进行追溯查询。

以往来说这些工作都需要人工进行,这不但使得工作效率缓慢同时也加大了记录信息的出错机率,致使安全监管的严密性不够。将先进的传感自控技术、IC卡技术以及网络信息数据库技术等联合应用到车载气瓶的安全监管当中,可以极大改善加气站对车辆充装环节的安全监管能力。

四、对于加气站安全监管系统的设计

(一)设计目标

以中国石化加油加气双界面IC卡为例,这种卡会适用于所有属于中石化的加油站以及加气站。它既可以为加油、加气的费用进行支付,同时它也具有对车载气瓶的安全监管功能。

在车辆第一次加气之前,车辆的驾驶人员一定要带好身份证、车辆以及车用气瓶的检验证明文件到中石化所属公司的加气站点进行首次的验证,加气站点则在验证合格之后对其进行备案,在认证生效之后,用户信息会被传送到车用气瓶安全监管的中心系统之中进行再次验证,验证生效之后则可以下发到各个加气站,同时,系统也会根据用户信息的变化对记录的信息进行更新。

用户持卡进入加气站,将卡插入加气机之后,加气机会对用户进行身份验证,在对其车辆以及气瓶的验证合格之后才能进行加气,加气机完成加气之后会自动按照加气量进行扣费。如果加气的车辆没有通过验证或者是加气机在对车用气瓶检测时发现气瓶不符合加气相关的安全标准,那么加气机会自动拒绝加气的操作。

这种基于IC卡的加气站车用气瓶安全监管系统可分为三层架构,位于最顶层的是加气监管省的中心处理系统,其次是加气安全监管的站级系统,最底层的则是联网状态的加气机。加气监管中心主要包含了5大模块:系统监管子系统、负责认证的管理子系统、负责业务查询的系统以及第三方接入子系统。这几个系统相互配合应用,实现了加气IC卡的认证绑定功能、车辆的充装许可管理功能以及各大加气站的业务查询功能。

加气安全监管的站级系统,则主要负责与中心系统的通讯、车辆交易业务的查询、对加气机的控制以及通讯等等。另外,加气监管站级系统也可以提供站点内许可名单的查询服务以及车辆充装业务记录的查询等。

五、总结

由于天然气资源的供应问题,我国天然气市场的发展仍然处于一种不均衡的状态。比如说我国西北,而西南地区的天然气资源相对比较充足,这使得该地区无论是在天然气汽车还是充装网点的发展上都比较快速且均衡,但是在华中、华东以及沿海一带则因为天然气资源的供应不足,使得天然气汽车普及的速度较慢,同时导致天然气的充装网点也比较少而且分散。除此之外,因为车用气瓶的流动性很强、而对其管理相对较为松散的原因使得天然气汽车的使用、销售、车用气瓶的安装以及天然气充装等各个环节都存在很大的安全监管漏洞。尽管政府部门颁布了一系列监管法令,但是由于各个地区的发展状况不同,使得法规在各个地区的执行力度也十分不同。很多地区的相关法规难以落实到实处。因此,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监管体制是我国能源未来战略发展的必然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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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006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1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95起,死亡27人,伤151人,直接经济损失136.6万元,其中:一般事故7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略微上升。2007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0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87起,死亡28人,伤201人,直接经济损失72.74万元,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一般事故13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交通事故件数上升7.6%,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5.8%。2008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7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45起,死亡80人,伤140人,直接经济损失170余万元,其中:重特大事故1起,死亡53人(9.13事故),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一般事故65起。在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一是农村道路事故占80%。二是较大事故呈加速趋势。

二、原因分析

(一)脆弱的安全基础条件是导致乡村道路事故多发的客观原因

由于自然条件以及经济原因使全县乡村道路的基础条件得不到及时有效改善,这是导致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是特殊的山区地形条件使乡村道路普遍等级低、路况差。*属典型的以喀斯特地貌为主的山区地形,境内山高路陡,沟壑纵横。因受特殊的深山峡谷地形地貌影响,等级公路等级低,道路特窄、坡陡弯急。*公路里程已达4500余公里,其中,省道2条共148.4公里,县道11条共384公里,乡道33条共586公里,村道475条共3460公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路网络。通车里程中三级以上等级路183公里,仅占5.4%,乡村道路上等级的比例就更低,且防护设施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二是乡村道路的水毁等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目前,乡村道路建设与管护基本上是乡建乡管,村建村管。普遍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建设的多,管护的少。加之,乡镇、村社财力有限,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对乡村道路的管护是既缺资金,又缺劳动力。特别是每年的汛期,常有山洪暴发,而乡村道路排水设施大多不畅,水毁十分严重,这些水毁隐患得不到及时排查治理,留下了大量的事故隐患。三是新修村社道路安全防护设施规范建设不到位。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如火如荼地进行,各地新修了大量的村社道路。“新修一条路就新增加一处安全隐患”。目前,各地新修的大量村社道路,且相当一部分村社道路还进行了硬化,路面好了,车子也跑得快了,但应该配套设置和建设的警示标志标牌、防护桩等安全防护设施却没有同时规范建设到位,安全隐患非常严重。四是现有的客运交通能力不能满足广大农村群众出行需求。近年来随着农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农村朋友出行乘车的需求剧增。但全县现有的客运车辆远不能满足农村广大农民的出行需求,全县已通客运车辆的仅有32个乡镇、1个行政村,还有16个乡镇、537个村(居)委会、2408个村民小组未通客运车辆,人们出行极不方便。也给一些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自用车、黑车等非法载客造成了可乘之机。

(二)安全意识淡薄是乡村道路安全最突出的重大危险源

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个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一个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意识差客观上促成了人的不安全行为。从近年全县各类安全事故来看,全民安全意识淡薄,特别是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极淡薄的安全意识已成为特别突出的隐患。一是广大农民群众无基本的安全常识。农民群众大多文化水平低,接受安全常识等新知识能力弱,本来参加安全学习教育的机会就少,但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居)委会花费很大精力组织的一些安全常识教育活动,他们也以种种理由推脱不去参加学习。因此,他们连一些乘车等基本安全常识都不具备。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自用车、黑车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反正只要是车,不管它安全不安全,只要比走路强,都要搭乘,更不说不乘坐超速超载车了。二是一些不法车主安全意识淡薄。一些农用车、摩托车、三轮车以及自用车车主受非法利益驱使,见有利可图,铤而走险,非法载客。他们经济利益至上,对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置至脑后,更谈不上安全常识。他们根本不具备有驾驶客运车辆的安全技能,车辆达不到客运车辆所需要的安全条件,驾驶员操作水平低,往往临危处置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三是存在侥幸肓目跟从心理。一些农民群众以及一些非客运驾驶人员往往都存在侥幸心理,在未出事故前,都认为不会出事故,灾难离自己很遥远。一旦发生事故,就后悔莫及。因此,非法客运车辆大胆非法载客,乘车群众无所顾忌地搭乘。还有部分乘车人有一种盲目跟从的心理,看到别人去搭乘这些非法载客车辆,自己也就跟着去。

(三)监管力量的不足使乡村道路成为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盲区

农村乡村道路的安全监管力量的严重不足以及监管的面宽量大,使乡村道路成为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不少路段还是安全监管的盲区。一是公安交警、运管、路政等职能部门对乡村道路安全监管鞭长莫及。全县共有客运车辆540台,货运车辆1600台,有乡村道路1800多公里。全县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公安交警包括协警在内才不到100人,受县公安交警委托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安全监管的各公安派出每所仅有2—5人,全县公安交警系统不足150人。交通路政、运管等监管人员也就100人左右。全县整个从事省、县、乡、村社道路安全监管的行业部门干部总共不到400人,而县公安交警、交通运管、路政等部门主要是对省、县道公路及交通运输企业源头管理,乡村道路基本上都是委托辖区公安派出所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代管。每个公安派出所干警要监管上百公里的村社道路,每人要负责监管几十台车辆。加之,乡村道路地处偏远山区,车辆的流动性大,监管面宽量大,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乡镇人民政府监管力量不够。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辖区内乡村道路安全监管职能。2008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完善了安全监管责任网络,落实了包路段、包车辆监管责任。但一个乡镇加上村社干部在内也就30人左右,现在几乎是村村社社都有了公路,购车的人也越来越多,往往是一个人就要包几十公里,好几台车辆,加之不具备与监管向对应的执法手段,其监管落实的难度很大,效果不是很明显,监管难以到位。

三、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应将乡村道路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对现有技术标准低的道路,县交通部门要督促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有计划的进行改造。要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以及临崖、临河地段,设立安全防护墩或者防护墙及警示牌,并纳入道路交通安全考核范畴,以确保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有效。

(二)加大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主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中,注重宣传对象的针对性,宣传内容的实用性,宣传方式的多样性,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同时,将交通安全纳入素质教育,依托中小学校、新闻媒介,通过宣传工作,传播交通安全知识,营造交通文明氛围,优化交通环境,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三)进一步完善乡村道路监管机制,强化一线监管。针对全县管辖的机动车和驾驶员成倍增长而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现实,给道路交通工作的健康发展带来了难以克服的困难,造成边远乡村的道路交通管理长期处于失控、失管现状。通过开展联合委托执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构建乡村道路安全监管新机制,充分发挥乡村的作用,调动全民参与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解决部门管不到、管理难,乡镇管不了、不愿管的问题。一是要规范建设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乡镇应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办),并按副科级配备主任1名,选调2至5名素质好、能力强且相对固定的干部专职从事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代表乡镇政府行使受委托的权限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府办发[2008]7号)精神,加大安办规范化建设力度。同时,在每个村(社区)设置1名安全协管员,由乡镇政府报县安监局备案,其工资待遇纳入县财政予以保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管理。乡镇安办执法人员应接受委托部门的培训,经法制部门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后,依照委托部门委托的事项及权限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二是赋予乡镇人民政府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权、上路检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按简易程序实施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同时,各委托部门要针对各乡镇交通状况的特点,负责指导乡镇交通安全防控工作与乡镇执法工作协调一致,形成合力。要积极研究建立乡镇执法联动机制,避免出现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要通过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案件首接负责、案件移送管辖等制度,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乡村交通安全管理委托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形成城乡一体、上下结合的交通安全管理委托执法格局。

篇(8)

1、 政府高度重视,加大财政投入

安全一直是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重中之重,道路运输安全需要管控的重点方向是:人、车、企、点、线、网。利用动态监控科技手段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对于消除道路运输各种安全隐患,规范道路运输运营行为具有重大意义。2017年9至10月,湖北省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共补助约6500万元(每台车补助2600元),将24225台“两客一危”车辆监控终端设备升级到4G终端。2018年湖北省政府从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和油补退拨资金中列支,全面启动农村客运车辆4G视频监控设备推进工作,湖北省共有近2万辆农村客运车辆,目前已有7000辆农村客运车辆升级到4G终端,预计2018年底,实现全省农村客运车辆全覆盖。其中远安县总投资600余万元,建成运输车辆智能化监管系统。

2、 引入第三方监测机制,运用和分析大数据

2017年湖北省完成道路运输安全第三方监测建设工作,确定了3家运营主体,形成了“实时监测、有序竞争、规范服务、管控行为”的监测服务体系。第三方监测平台在不改变原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责任基础上,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再加了一把安全锁,大力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对运输安全的重视程度,整个模式在“不增加企业成本、不增加行业负担”的基础上运作,有效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平台的上线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理念从“事后应急处置”向“事前事中风险预防”转变,从“传统形态监管”向“数据精准监管”转变,从“政府单向督导”向“开发社会资源”转变,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效能再升级

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第三方监测平台,引入第三方监测机制,结合行业管理需要,运用大数据,分析大数据,实现精准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便捷出行、互联网+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做到企业经营安全增效、管理部门精准监管、多方合作共赢,最终实现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水平的提升

2018春运期间,湖北省第三方监测平台正式上线行,共对湖北省16万余台“两客一危”及12吨以上重型货车提供监测服务。截止2018年6月30日,湖北省第三方监测平台共监测湖北省“两客一危企业”总数862家,接入车辆数为28668辆,监测平台累计处理了5438110条车辆违章违规行为报警数据,报警数据均以短信和邮件的方式通知提醒到了运输企业,同时,第三方监测服务商严格按照湖北省运管局的要求,按规定的格式、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将监测内容以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及监测分析报告等形式向省、市、县三级运管机构报送,为管理部门提供宏观数据分析研判。

3、研发使用主动安全防御系统,强化对不安全驾驶行为监管

通过对交通事故分析,结果的显示,94%交通事故是由人为因素而引起。对不安全驾驶行为的有效预警和管控,才是降低事故率的核心因素。通过人工智能、视觉分析技术,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将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弥补转变为事故发生前对驾驶人员的主动预警防控,这一方向值得积极探索。湖北省第三方监测平台服务商将智能识别技术、大数据分析与4G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相结合,增加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和驾驶行为分析系统(DSM),研究开发出了道路运输安全主动防御系统,提升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在途安全指数,减少安全隐患。2018年以来,湖北省运管局依托第三方监测平台服务商积极推进车载智能终端应用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湖北省已经安装应用了约2000台(套)智能识别设备,通过几个月的试用,共自动提醒不安全驾驶行为达数百万次,违规驾驶行为大幅度下降,安全形势有所好转,受到使用企业好评。

二、建议:

篇(9)

(一)制定安全发展布局规划,优化产业布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统一部署,制定完善本地区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将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集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本市通过国家审核的41个开发区产业定位,确定化工产业的集中区域或园区,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要积极推广**化学工业区产业链一体化和循环经济经验,在化工集中区域和化工园区,要合理整合资源,集聚关联产品,优化园区布局,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各区、县人民政府应于20**年底前,完成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并将规划正式对外。从2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

(二)积极引导,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增量必须向工业区集中,存量逐步消化和调整”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转产、搬迁、兼并、关闭,积极促进和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市经济信息化委应会同财政、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快形成和出台政府扶持政策,加大跟踪指导力度,积极协调相关地区争取于20**年底前完成中心城(镇)区、黄浦江上游水资源保护区内8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布局调整工作。

积极推广闸北、闵行等区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推进地区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

二、加强源头管理,提高本质安全

(三)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市、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委等投资管理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通过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批准。

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艺)的企业(以下称重点企业),启动现有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并作出20**年底前完成改造的书面承诺,通过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和装置的安全本质度。企业实施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改造完成后还应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估结论报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委等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从严审批液氯、氰化物、丙烯晴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合成氨、高纯度一氧化碳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时,要认真了解试生产装置生产准备和应急措施等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与装置自动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的安装投入使用情况。

(四)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运输许可

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新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申请延期换证的企业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组织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同意颁发许可证或延期换证;达到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生产企业,在申请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免于现场核查,经资料审查后直接办理延期换证手续;要把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等,纳入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内容。有关安全评价机构必须将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是否实现自动控制作为安全评价的一项内容,分析其工艺危险性及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完善技术措施,并出具评价结论。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各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运输通行证等证件的审核发放工作。

(五)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各级财政、金融、保险、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号),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企业严格按照《**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企〔20**〕**号)和《关于本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金融办〔20**〕**号)等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投保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

(六)强化技防措施,实施科技兴安

各级安全监管和环保部门要大力推广应用加油(气)站HAN阻隔防爆和油气回收技术。20**年底前,完成对世博会场馆周边300米内、即使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安全距离仍不符合条件的加油(气)站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并完成外环线以内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技术改造。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地方标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载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GPS监控平台建设和应用,确保20**年底前全面完成GPS监控系统平台的建设、调试工作,并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监控信息接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路线、运行安全状况的动态监控。在试点基础上,20**年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电子营运证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运营车辆资质、技术状况、日常维护、规范营运等方面的监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各有关监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发化工安全生产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

鼓励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提高化工生产装置潜在风险辨识能力。要确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通过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每一阶段都应制定试验开题报告,组织技术条件论证,编写试验总结报告,并通过专家技术鉴定,在此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七)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评估导则》(沪安监管危化〔20**〕85号)要求,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企业要及时将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以及定期组织演练。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和管理。重大危险源涉及的相关场所、设施要实施视频图像监控。

三、夯实监管基础,提高执法能力

(八)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和本市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有效机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申请或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同时提供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剧毒、易燃易爆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在20**年底前,全面完成自评,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并将自评报告提交相关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20**年底前,上述企业应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九)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普查登记,及时向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确保在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健全全市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为有效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打好基础。

(十)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质量技监等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过程监控、跟踪整改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岗位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同时,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落实隐患治理、应急措施,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各区(县)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台账,每季度按期将本地区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市级监管部门备案。

(十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质量技监、环保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督促相关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应急管理、职业危害与防护、遵章守纪、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教育培训活动,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成绩应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十二)针对重点环节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紧密合作,形成合力,大力推进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建设。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合理确定市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进出专用道口,完善道口禁止通行标志和标识设置,并负责在各市境道口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沿线道路,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查验、执法,各级安全监管、交通管理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本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基础信息平台及车辆实时监控平台,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控,并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专业人员资质情况以及车辆安全警示标志设施等情况进行查验;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收发货责任倒查制度,联合有关部门推广使用电子卡(标签)查验、登记,同时建立道口危险化学品超装卸载应急处置基地,真正形成“基本信息共享、动态监控通报、联合执法同步、查处意见反馈”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可控度。

各级安全监管、建设、质量技监、市政、消防、水务、房地、市容环卫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沪安监管危化〔20**〕**号)、《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沪安监管危化〔20**〕**号)要求,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安全专项整治,促进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安全受控。

(十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市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暂行规定》(沪安监管危化〔2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和专家的作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检查水平。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应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提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有关人民政府要组织限期予以关闭。

(十四)完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本地区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相关应急预案,规范和加强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迅速、妥善处置。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制定防范措施,开展警示教育。受区、县人民政府委托组织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的单位,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调查结束后,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应将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复印件)报市安全监管部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按时逐级上报统计数据,同时收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每季度定期分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对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及时向相关企业和部门发出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发生同类事故。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要指导中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大中型化工企业建立联系机制,通过签订应急服务协议,实现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本市安全生产情况逐级报告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要向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考核;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考核;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应向市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十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即将施行为契机,积极通过地方立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十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地区要在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专门负责本行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十七)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和专家作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安全生产专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等中介组织严格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帮助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责任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数据库,为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和带储存设施的经营安全许可要聘请专家参与审查;事故应急救援、重大问题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实施前,要充分咨询专家意见;鼓励和督促中小化工企业聘请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

(十八)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高度,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发挥政府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十九)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篇(10)

我市现有经营三类以上班线、旅游客运企业*家、班线客运车辆*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家,车辆*辆;三级以上客运站*个,12吨以上大型货车*辆。

二、主要做法

今年,我局始终把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两客一危”运输企业整治及安全生产监管作为重要工作,始终坚持“一岗双责”,夯实安全维稳工作基础。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强对科技信息化运用,全市37家“两客一危”企业都建立了动态监控平台,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1829辆(不含挂车)“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实现4G动态视频监控,农村客运车辆100%实现动态监控。重点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100%。坚持对重点监管对象一月一必检,对监控平台运营商服务质量和企业动态监控数据进行一月一通报。组织完成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4轮次,下发安全监管通报7期。召开安全例会6次,安委会会议2次,举办“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基本规范培训2次,安全全产约谈会2次。按照企业按照“五种形态”方式处理驾驶员541人次,罚款27350元。(仅统计3-4月份数据)

一是建立责任清单。围绕《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湖北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目录》和第三方监测平台推送数据,狠抓落实。市局和各运管局(所)都将本级责任清单进行了上墙公示、上会学习、上门宣贯、进行了逐条落实。

二是积极提升重点监管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厅《湖北省“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基本规范(试行)》,将管理部门对企业和企业对驾驶员的“五种形态”认真落实到位。省厅出台文件后,我市立即制定下发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基本规范培训会,对所有动态监控的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具体监控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建立健全了“政府—企业—驾驶员”之间的监管机制,管理部门和企业将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基本规范和处理流程进行了上墙公告公示。强化了动态监控的力度,做到了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的动态监控质量进行一月一通报,企业加大了日常动态监控的日常监控力度,强化了第三方平台推送数据的核查清理力度,做到了对第三方推送数据进行全面核查,对查证落实的违规行为按照批评教育、停班学习、经济处罚、辞退开除、联合惩戒等五种形态方式的处理。现已处理人员541人次,罚款27350元。通过以上措施,驾驶员违法行为次数与去年同期比大幅下降,有效的较低了重点监控车辆的安全隐患。

三是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市局和各局(所)主要领导带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在“春运”、“清明”、“五一”、“端午”以及恶劣天气期间和“3.21”“3.22”事故后,我局均制定专项的运力保障计划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

四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了“双随机一公开”台账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台账,明确了督办人员、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隐患整治,做到了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管理部门进行销号。

五是加强对客运车、旅游车、农村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重点监管,对800公里以上的长途班线接驳车辆和市内重点线路进行重点监管,对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客运站依法经营等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市局组织专人对我市接驳车辆进行了全面清查,对达不到接驳要求的线路和车辆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停发接驳证,停班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线路。

三、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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