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8 17:07:0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商贸服务发展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大力发展连锁经营
(一)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区域发展。对*市内实行跨区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凡采用微机联网、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管理和经营的,经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核准后,可由其总部向总部所在地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并按财政体制进行市、区财政结算,以不影响直营门店所在地的财政收入(具体结算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地税局研究制定)。
(二)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连锁经营企业申请增加书籍报刊、烟、盐、音像制品等专营、专卖经营范围,增加公用电话、代售邮票等便民服务项目,可由连锁企业总部向有关审批机关统一申请办理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总部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后〔门店不需再办理相应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持加盖总部印章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向门店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由门店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
(三)优化管理服务。根据连锁经营企业的特点,工商、环保、质监、城管、物价等部门要推行多部门联合检查,并将检查的重点放在总部和配送中心,减少多头和重复检查。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尽可能对连锁门店货物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卸货停车提供方便。
(四)发展社区便利连锁经营。对符合社区建设要求并达到一定门店数量的社区便利连锁经营企业(专营店),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一)给予用地政策支持。对符合规划并对*经济具有较强推动作用的市重点引进和扶持发展的大型物流建设项目,如物流园区(基地)、物流配送中心、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等重点物流发展项目,应优先安排其物流用地,并按工业仓储用地政策实行有偿使用。
(二)积极发展现代物流配送。为鼓励工商企业注重自身核心业务,把原材料采购、仓储、产成品配送等物流服务外包给第三方专业物流公司,市积极扶持若干家有一定规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其技术改造项目,经审查后可按其投资额给予一定的财政资助;对其购置企业自用的0.75吨以下的物流配送货车,交通管理部门应优先发放营运证照,交警管理部门应优先审批第三方物流企业配送车辆的通行线路(物流企业应统一配送车辆的标识)。
三、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和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建设
(一)积极推进BtoB、BtoC电子商务。为吸引更多的商户入网,促进我市电子商务的更快发展,对运用电子商务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入网费用补助;对网上交易成绩突出的电子商务网站、网络服务公司和商品交易市场,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加快信息技术在商贸服务企业的普及应用。对具有行业特点的信息交易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大型商贸服务企业或新型业态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财政资助。
四、增强商品批发市场的集聚力和辐射力
为增强*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功能,对以批发为主体,集聚和辐射力较强的商品批发市场,积极鼓励其向远郊布局,并予以重点培育,以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对按规划到远郊投资建设大型商品批发市场的,经市有关部门认定后,其土地出让价格可参照工业仓储用地价格实行优惠,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资助。今后,老城区建城区范围内一律不再审批批发市场,城市主干道两侧从严审批商品交易市场。
五、加快推进特色商贸服务业的发展
为加快商业特色街区的建设,从*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商业特色街展示活动,并进行评比。对评比优秀的特色街区予以表彰奖励(表彰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要切实做好“老字号”的保护和发展工作。对尚存的“老字号”商号、商标采取保护性措施,为“老字号”申请注册商标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帮助,对申报省市著名商标的,给予大力支持。
要加大特色商贸服务业的宣传促销力度,把特色商贸服务业作为我市重要的旅游资源,纳入旅游宣传促销范畴;将特色商贸服务业别优秀的单位列为政府推荐的窗口单位;对特色商贸服务业的宣传费用给予一定的资助,采取区政府、市商贸发展资金共同承担的办法解决。
一、充分肯定我市20*年商贸服务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20*年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刚才,*同志具体进行了总结。我认为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商贸服务业继续保持稳健较快发展。去年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对商贸服务业带来较大压力的情况下,我市商贸服务业继续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0.3%,列金华市第一位;第三产业增幅达到了14.7%,列金华市前三位,占GDP的比重与2007年相比提高了1.3个百分点,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加大。二是编制了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确定了"一主、三副、多节点"的商业网点总体布局,为我市今后商贸服务业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三是重商、兴商氛围进一步浓厚,制订出台了《*市关于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的补充意见》等扶持政策,不断加强对商贸服务业发展支持,进一步营造了良好氛围,"商贸新市"目标扎实推进。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一是体制机制不断理顺的结果。去年,市委、市政府针对商贸服务业多头管理的现象,对商贸服务业管理职能进行了调整与理顺,将原由经贸局行使的内贸管理职能和原有发改局行使的服务业发展管理职能划归对外经济贸易局,增挂市商务局牌子,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商贸服务业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工作明显加强。二是商贸服务系统共同努力的结果。市商务局、世贸城、有关职能部门、商贸服务企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尽心尽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商贸服务企业、商贸经营者面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压力,迎难而上,经营状态良好,社会责任强,带动了全市商贸服务业的发展。三是各镇乡街道、部门单位支持配合的结果。去年以来,各镇乡街道、各机关部门单位对商贸服务业的重视不断提高,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为繁荣发展我市商贸服务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希望大家在2009年工作中继续共同努力,进一步推动我市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深化对发展商贸服务业重要性的认识
商贸服务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正所谓无农不稳、无工不强、无商不活。尤其是在当前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之下,商贸服务业已成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力量。具体来说,商贸服务业的作用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商贸服务业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三次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经济社会发展,最终第三产业将逐渐成为主导产业,也就是说从"二、三、一"向"三、二、一"转变,这是经济发展的一种趋势,而商贸服务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市去年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受到的影响小于金华其他县市,这其中商贸服务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二是商贸服务业是改善税收结构、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实现分税制的财政体制,服务业主体税种营业税的80%可留成地方,20%上缴国家;而工业主体税种增值税的75%要上缴国家,仅有25%留成地方。这说明相同的产值服务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更大。我市近年来地税收入增幅名列金华市前列,去年达到了金华市第一;财政税收结构不断改善,地税比重不断提高,去年底达到了近58%,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商贸服务业的发展是分不开的。同时,我们要看到,前几年我市工业相对于其他县市来说是有差距的,支撑*经济发展的主要还是商贸服务业。因此,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对巩固和扩大税源、促进财政增收至关重要。三是商贸服务业是扩大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渠道。商贸服务业就业领域多、弹性系数高、就业门槛低,是就业的天然"蓄水池"。据统计,每增加投资100万元可提供的就业岗位,重工业是400个、轻工业是700个、服务业是1000个。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既可以直接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又可以不断满足人们各种物质文化需求,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在我们工作中得到真正的落实,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五市"建设目标和"兴工强市"、"一主多元"发展战略,就是要在着重发展工业的同时,加快商贸、影视等服务业发展,从各个层次、各个层面推动县域经济做大做强,这与工业强市是不矛盾的。所以,我们必须一以贯之坚持"五市"建设目标和"兴工强市"、"一主多元"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好"一主"与"多元"的关系。现阶段,我们必须把"兴工强市"放在首要位置,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我市奋力追赶目标的实现。因此,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包括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和综合部门主要领导一定要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发展工业上,同时统筹兼顾商贸服务业、农业等发展,做到重点带动整体。市级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则要把全部精力放到分管工作和职能工作上,切实承担起分管之责和履行好职能义务,紧紧抓住当前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机遇,全力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当前来说,主要有三个机遇:一是国家政策调整的机遇。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央、省对有关政策进行了积极调整,从以外贸为主转到了内、外贸并重,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经济增长、拉动内需的举措。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都为推动商贸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有力的政策支持。最近,省里进行了机构改革,组建省商务厅,将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职责、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和对外经济协调职责整合划入省商务厅,和国家对口了。从中也释放出了一个信号,就是要进一步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这方面,我市已先行一步,下一步要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调整到位,不断强化商务部门的力量。二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工业基础逐步夯实,城市化不断推进,城市功能和框架不断拓展,区位优势日益凸显,为商贸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撑。三是商贸服务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的机遇。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较早,从上世纪70年代中期,就有了解放路小商品市场。经过多年的积累,我市振兴路服装街等传统商贸服务业保持健康发展,专业市场群、现代物流等新兴商贸服务业逐步兴起,商贸服务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应该说,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的基础较好、空间很大、前景广阔。全市上下要正确认清形势,准确把握机遇,切实改变重工业轻服务业的观念,以更大的力度、更扎实的举措,推动我市商贸服务业上台阶、上水平。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持续推进商贸服务业平稳较快发展
商贸服务业内涵丰富、种类繁多、涉及面广,加快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必须抓住重点,依靠重点行业、重点板块的突破,带动全市商贸服务业大提升、大发展、大跨越。
1、强化规划引导,全面实施《*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去年我市在整合过去商业网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出台了《*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20*-2020)》,提出了"一主、三副、多节点"的商业网点总体布局,即以城区商业中心为主,横店镇、巍山镇、南马镇为城市商业副中心,其他各镇乡的区域商业中心为节点。规划出台后,关键是要落到实处,否则规划就只是一纸空文。要全面组织实施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商贸服务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对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指导作用、对区域网点布局的引导作用,引导全市商贸服务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要加强规划调控,引导商贸服务业集聚发展,按照控制总量、提高质量、扩大规模、集聚发展的原则,加快市域商业中心和各镇乡区域商业中心建设,推动我市商贸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
2、提振消费信心,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消费需求作为最终需求,是经济增长的持久拉动力,也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当前市场需求不足是最为突出的矛盾,拓展市场需求是最为紧迫的任务。中央、省、金华市都高度重视扩大内需工作,已经出台并将出台一系列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政策。因此,我们要从提振城乡居民的消费信心入手,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农村消费和促进城市消费,努力挖掘消费潜力,不断扩大消费需求,把居民的消费潜力有效转化为现实购买力,转化为促进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提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要认真贯彻好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一系列政策,在增加居民收入,使居民"有钱消费"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拓宽消费空间,健全完善商贸服务流通网络包括加强农村消费网络建设,为扩大消费打开通道创造条件。要积极拓宽农村消费市场,加强放心店建设,出台优惠促销措施,扎实做好"家电下乡"工作,激发群众需求。
3、突出集聚发展,持续推进重点市场建设。发展商贸服务业,必须抓好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的培育,着力抓好白云商贸园区、江北新城区和老城区商业网点建设。对白云商贸园区发展来说,要持续推进专业市场群建设,促进世贸城、国际建材装饰城稳步发展与繁荣兴旺,积极扶持国际汽配城、国际缝制机械市场、国际采购中心等项目的开发建设,不断完善配套设施,不断做大做强专业市场群。对江北新城区发展来说,要以江北大卖场和甘溪路商业街项目全面展开为契机,积极发展包括商务、商业、娱乐、餐饮等商贸流通项目,加快江北新城区商业网点布局及基本商贸服务设施建设。对老城区商业网点建设来说,要积极做好东门菜场等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挖掘振兴路、中山路、张府前巷等特色商业街的发展潜力,加大老城区原有市场和商业网点的改造、提升力度。
4、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市场主体。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加快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从根本上讲还是要培植一批重点商贸服务企业。要结合"*人经济回归工程",积极引进商贸服务项目,尤其是要大力引进知名商贸企业入驻我市,促进我市商贸服务业从中低端向高端化发展。要对商贸服务行业进行分类,每个行业确定5-10家重点企业进行培育,不断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在商贸服务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要鼓励和支持重点、成长型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加快规模扩张。要积极引导商贸服务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现代服务标准的实施、现代服务业人才的引进,实行规范服务、品牌服务、创新服务,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要鼓励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大企业、大集团主辅分离,在发展好主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服务业。
四、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努力营造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的良好氛围
加快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涉及方方面面,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商贸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深刻认识商贸服务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地位,把商贸服务业摆在重要的位置来抓。市委、市政府将一如既往的重视和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市"商贸新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研究、指导整个商贸服务业发展,及时协调解决商贸服务业发展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市商务局作为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抓总"部门和党委、政府的参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进一步转变观念,从以外贸为主向内外贸并重的方向转变,从服务工业企业外贸出口为主向服务商贸服务企业转变,从行业管理为主向行业管理和服务企业并重转变,不断加强对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要支持组建商贸服务业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秩序维护、行业自律、信息沟通和加强合作中的积极作用。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在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中有所作为。各镇乡街道也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把商贸服务业发展与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加以推进。
——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37.2亿元,增长26.1%;
——专业市场交易额达到43亿元,增长13%;
——外贸出口额达到3800万美元,增长11.8%;
——实际利用外资达到700万美元以上。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场建设与服务业发展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全县商贸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督导和检查落实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商贸服务业发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鼓励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改革现有的服务业统计办法,调强第三产业比重,努力将__打造成三省交界区域最活跃的商贸经济区。
(二)强化招商引资。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商贸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组织,紧紧锁定京津唐、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和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大型企业,围绕现代物流、大型商贸综合体等重点产业和项目,积极开展精细化招商,力争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落地一批大项目。要认真研究上级产业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性资金,不断增强服务业发展动力。
1.总体思路。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特点和服务业发展现状,围绕打造浙东商贸强市、浙东优秀旅游休闲城市的目标,以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为动力,坚持和谐发展、产业联动、协调发展的原则,抓住机遇,发挥优势,扩大规模,提升层次,大力提升消费业,积极发展生产业,协调发展城乡服务业,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相融合,与城市化进程相配套,与城乡居民要求相适应的服务业经济体系,使之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社会转型的新支撑。
2.发展目标。到2010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到35%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服务业税收收入占地税收入比重达55%以上。初步形成商贸流通业、休闲旅游业、商务服务业等为代表的服务业经济全面繁荣的局面。基本形成以“一心(中心城区)两翼(以甘霖镇、黄泽镇为中心的辐射区域)三足(以崇仁镇、长乐镇、三界镇为中心的辐射区域)”为重点的服务业区域格局。
二、发展重点
紧紧围绕推进服务业结构优化、工业转型升级与生产业联动发展这一战略重点,对全市服务业实行分类指导,今后全市拟重点发展以下十大服务业。
(一)优先发展商贸流通、休闲旅游、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等四大主导产业
1.做强商贸业。按照“大市场、大流通、大商贸”的要求,大力发展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专业店等现代流通组织;加快推进世贸广场建设,打造城南新区商务商业中心;应用信息化技术和电子商务模式改造提升专业市场,加快领带城物流中心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向农村延伸,加快改造提升浙东农产品批发市场、江滨市场等农贸市场,构筑便利实惠城乡居民商贸服务体系;提升老城区文化广场商圈,加快鹿山路商贸步行街区建设;实施商贸流通业竞争力提升工程,加大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和品牌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我市商贸流通业的综合竞争力。
2.做特旅游业。充分挖掘和整合我市人文、山水、生态、产业等旅游资源,积极打造“山水越剧、温泉休闲”的旅游品牌。发展*特色文化休闲旅游,着力推进唐诗文化、越剧文化、书圣文化等文化旅游项目的整合及培育。加快推进浙江崇仁温泉湖国际度假区等旅游业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巩固旅游业发展基础。积极招商引资,加大基础投入,加强旅游营销,推进“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六要素的完善配套。
3.做优金融业。强化金融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能力,加大对一、二、三产的信贷支持力度,形成“机构多元化、服务多样化、运行现代化”的产业发展框架。积极探索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等多种金融创新。拓展融资渠道,加快金融信息化建设,推进金融生态建设。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强化金融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民间融资运行机制。引导各类保险机构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创新保险产品,构建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保险服务业。
4.做大物流业。坚持“开放带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据区域经济实力、产业结构特点和物流发展现状,鼓励以多种经济形式发展现代物流业。重点发展以优势产业为支撑的区域分拨配送物流和市场配套服务型物流,着力构筑以中国领带城物流中心为主,城西物流中心、禹溪长运物流中心和*港物流中心为副,多个乡镇物流场站结点为补充的“一主三副多结点”的物流框架布局。
(二)大力发展信息服务、科教服务、社区服务三大产业
1.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不断完善信息基础设施,重点提升电信增值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水平,发展互联网信息技术、数字与网络增值、电信与广电运营等服务,加快重点领域公共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社区、家庭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力度,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公共信息资源、社会信息资源和其他领域信息资源对社会的开放和再利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基本建成为各产业和中小企业服务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
2.扶持发展科教文服务业。积极培育技术市场,加强科技交流,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鼓励发展研发服务、技术推广、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业。加快建设一批科技服务平台,构筑以优势产业、骨干企业等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市科创中心以及现有行业科技中心的创新与服务功能。改造提升艺术村,推进文化创意园等项目建设,积极培育文化商品连锁经营等现代文化流通产业。巩固发展义务教育,充分利用职高、技校等职业培训资源,积极探索多种办学方式,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3.引导发展社区服务业。探索新型社区管理机制,促进各类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形成配置合理、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社区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社区服务实体,进一步推进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服务中心、康复中心等基础服务设施的民营化、市场化,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信息化、产业化水平,对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的,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社区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全面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
(三)积极发展房地产、商务服务、公共服务三大产业
1.稳健发展房地产业。发挥房地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调整优化房地产开发结构,加快建设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推动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合理配置各类地产资源,培育房地产品牌企业和品牌项目,形成住宅地产、商务地产、旅游地产和工业地产等多元化的房地产发展格局。合理引导和发展商品房市场,优化和保障供给,推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建设,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2.积极发展商务服务业。围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规范提升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检测等服务业,指定和完善行业服务标准,提升组织化、专业化、品牌化水平。规范发展环境,扶持法律咨询、工程咨询、信用评估、认证认可、会展服务、管理咨询、品牌营销、广告会展、知识产权、服务外包等行业。加快城南新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积极发展总部经济。
4.加快发展公共服务业。加快文化、体育、卫生、城乡公交等公共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整合和有效利用重要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引入市场机制,积极探索公共服务业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快发展医疗卫生等产业,使市场成为公共服务资源分工的主导机制,促进公共服务业产业化。
三、政策措施
1.实施集聚发展。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新型专业市场、现代商务产业布局要求,加快中国领带城物流中心、世贸广场、总部经济等服务业集聚区产业规划和建设规划的制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加速集聚政策措施,做大资源集合、产业集群、服务集成,促进现代服务业的集约集聚发展,形成产业配套、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现代服务业产业格局。同时,根据服务业跨度大、领域广的实际,分门别类地调整和完善相关产业政策,逐步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体系。
2.培育市场主体。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进一步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允许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未禁止的服务行业和领域,进一步放宽注册资本限制,减少服务业企业审批环节。明确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育建设等社会事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公益性质,对能够实行市场经营的服务,要动员社会力量增加市场供给。积极发展服务外包,加快工业企业主辅分离步伐,落实主辅分离财政扶持政策,重点推进研发设计、仓储物流、国际贸易、文化创意等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推进行业自律。
3.加大财政金融投入。充分发展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根据财政状况和服务业发展需要,不断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带动性强的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引进,传统服务业改造提升,服务业发展的公共平台和集聚区建设,新型业态的推广运用,新兴现代服务业与公共业发展以及年度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各类服务企业,以奖励、项目资金贴息等方式进行扶持。加强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增加透明度。改善服务企业融资环境,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信贷需求。
4.增强要素保障。加强土地要素向服务业倾斜与集聚。物流企业用地可以享受工业用地价格政策。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年底前完成服务业收费清理,取消和制止不合理收费项目,严禁向服务业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所有检查、罚款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执行。对从事农村客运服务、经营等方便农民出行的运输行业给予支持。
5.强化招商引资。加强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重点吸引国内外知名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企业投资现代物流、文教卫设施、旅游景区、交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吸引境内外大公司、大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分销中心、物流中心以及其他分支机构。同时,加大对我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对外宣传推介力度,积极鼓励其与境内外的大型服务企业合作交流,共同开拓国内外服务业市场。
6.突出项目带动。按照“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滚动发展原则,建立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完善重大项目统筹协调机制,要抓紧实施一批对产业带动力强、经济转型升级作用大的重大现代服务业项目。要继续落实项目推进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市、乡镇(街道)部门两级重点项目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对项目推进的全程服务。
7.落实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好省、*市和我市出台的有关发展服务业经济的各项扶持政策和规费减免优惠政策,推进现代商贸、现代物流、金融、旅游、文化、信息、中介等服务业企业快速发展。对主辅分离后企业,税负高于原税额,高出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生产经营用房三年内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报经税务机关批准,设立起三年内给予减免;所购固定资产因技术进步原因,可以采取加速折旧。对服务业集聚区的项目和企业优先安排用地和投资贴息补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资金补助;集聚区企业若纳税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税费减免优惠。对服务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
8.实施品牌战略。扶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联合与合作,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企业集团,鼓励服务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争创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认真开展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服务企业的标准化培训,推动企业开展服务质量等体系认证,评选各服务行业信用企业并予以大力宣传。
9.加强人才建设。特别要吸引国际金融、国际商务、物流管理、信息技术、软件服务、旅游服务等方面高素质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建立人才、智力和项目引进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落实引进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激励优秀人才投身于现代服务业,为优秀人才创业、生活、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工作要求
1、规划优先原则。加强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商业网点规划,切实组织规划的实施。新办商贸服务企业,必须符合布局规划要求。
2、突出重点原则。优先发展“一主、一副、四极”镇(街道)的商贸服务业,大力鼓励商贸服务业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增强产业的集聚和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
3、优化结构原则。加大商贸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激活全县商贸服务业内在发展动力,通过积极引进国内外资本、品牌和管理模式,改造、提升和发展传统商贸业态。
4、政策扶持原则。设立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从今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连锁超市、商贸服务企业技改扩建、物流配送、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及商贸名优企业、著名商号的发展等。对国家实行商品专营专卖的商贸企业,原则上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二、积极培育和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营销方式
加快实施城乡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支持发展连锁企业,按照连锁经营要求,实行“六统一”的连锁企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连锁超市。连锁超市商品由总部统一配送,配送比率为100%,并具有与总部联网的电脑收银系统。在县城新区对每新增一家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直营连锁超市门店,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在全县其它各乡镇(包括旧县街道)区域内首家开设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超市门店,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均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
2、连锁便利店。在全县各行政村区域内首家开设营业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商品由总部统一配送,配送比率在70%以上的连锁便利店,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均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0.5万元。
3、放心示范商店。凡实行一块牌匾、一套制度、一个标识、一本台账、一项承诺,营业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的,由县农村消费安全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授予“*县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牌匾,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0.1万元。
4、优化管理服务。根据连锁经营企业的特点,工商、环保、质监、城管、物价等部门要推行多部门联合检查,减少多头和重复检查。公安交警部门要尽可能对连锁门店货物配送车辆在城区通行和卸货停车提供方便。
三、重点扶持物流服务项目
经县政府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不包括土地费)且营业场地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大型仓储、配送中心等物流服务项目,其用地价格可享受协议供地的优惠政策。
四、加快推进商业特色街(区)的建设
1、鼓励开辟商业特色街(区)。凡符合规划要求新建、改建的商业特色街(区),经验收合格,县政府命名后,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投资业主或牵头单位2万元;被命名为市级、省级商业特色街的分别再奖励2万元、3万元。
2、鼓励商贸企业到商业特色街(区)置业经商。在商业特色街(区)设立经营业态相同的专卖店、专业店、特色店的,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购置营业用房除外)的商贸企业,由县财政按实际投资额的3%一次性给予奖励(同一项目的奖励只享受一次,最高累计不超过10万元);3年内免交工商管理费。
五、着力扶持商贸服务业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1、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的基本条件: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
2、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每年由县统计局会同县经贸局、财政(地税)局、工商分局审核、认定,县政府下文公布。对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实行“企业申请,部门推荐,政府审定,动态考核”的管理办法,由县经贸局统一协调、具体监管。
3、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对当年首次新增的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0.5万元。
(2)对当年企业实际入库税收首次突破50万元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0.5万元。
(3)企业自备发电补助,按工业规模企业标准享受。
4、为鼓励更多的商贸服务企业和经营者为我县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将在全县每年开展一次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评选活动(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评比办法另定)。对当选的企业由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授予“*县*年度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称号。对当选企业的主要经营者,由县政府授予“*县*年度突出贡献商贸服务企业优秀经营者”称号。
龙头企业当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留县部分比上年度增长15%以上的增量部分,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税务部门核实,全额奖励企业,用于企业扩大经营和技术改造。企业退出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后再次进入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行列,如上年实绩低于该企业原列入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最高实绩的,则以最高实绩作为上年基数计算。
5、鼓励和培育商业品牌。凡被授予省、市级著名商标或商号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5万元和2万元,同一级别不重复奖励,以后年度获得高一级别著名商标或商号的,可补足奖励差额。
6、鼓励商品市场争创星级文明市场。由县财政对首次达到二星级的商品市场奖励1万元,三星级的奖励2万元,四星级的奖励5万元。
7、鼓励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凡实行电子商务、网上交易,且运行正常的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其新增软件及配套硬件实际投资额在50—100万元的,由县财政每家奖励2万元;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3%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只奖励一次。
六、努力构筑商贸服务业安全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创建“绿色市场”
1、凡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被评为省、市“绿色市场”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3万元和2万元。
2、凡营业面积在500(含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被评为省、市“绿色市场”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2万元和1万元。
3、凡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超市,被评为省、市“绿色市场”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1万元和0.5万元。
七、其它
1、享受本奖励政策的商贸服务企业,必须是在本县国、地税登记纳税,财务制度健全,证照齐全、依法经营的商贸服务企业。
2、对一个企业享受上述所有奖项的资金总和,要以当年该企业所缴税收留县部分为限。
3、对因偷税、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企业,以及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一律取消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资格。
2.凡法律法规未禁止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的服务行业和项目均允许其经营,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大力发展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支持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卖店等现代流通形式。
3.支持企业以自有或第三人持有本区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办理出质登记,引导民间资本的有序流转。支持投资人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促进资本自由流转。
二、扶持政策
(一)鼓励服务业做强做大
4.对服务业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规定上、下幅度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费。
5.对新办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外的服务业企业,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年内,年缴纳增值税在10万元及以上的,所缴纳增值税地方留用部分的80%奖励给企业;年缴纳营业税在5万元及以上的,所缴纳营业税地方留用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
6.对上缴地方财政收入(扣除优惠奖励后)首次达到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服务业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分别给予企业经营者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鼓励服务业重点项目及重点行业发展
7.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对新设立实收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现代物流企业,自运营之月起5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用部分80%奖励给企业,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水利建设专项基金地方留用部分70%奖励给企业。
对现代物流企业信息系统项目当年新购置(开发)计算机网络信息硬件、软件及配套硬件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企业5万元奖励。
8.鼓励引进星级酒店。对新引进按四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酒店,在规定建设周期内(从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四星级酒店为30个月,五星级酒店为42个月)建成开业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享受50%的返还奖励,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可享受50%的返还奖励。
对四星级酒店建成投入运营之月起5年内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的80%奖励给企业;对五星级酒店建成投入运营之月起5年内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
对新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级酒店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9.鼓励发展专业市场。对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市场,从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2年内建成开业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享受50%的返还奖励;自运营之月起3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用部分80%奖励给企业。
对新评定为省一星级至五星级文明规范化市场称号的专业市场,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升级的按标准给予补足。
10.鼓励引进大型商场超市。对一次性新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从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2年内建成开业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享受50%的返还奖励;自运营之月起3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80%奖励给企业。
11.鼓励发展金融业。对新设立的独立核算金融机构或实收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担保公司,自运营之月起3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60%奖励给企业。
12.鼓励旅游业发展。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旅游景区建设项目,自运营之月起3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80%奖励给企业。
对新评定为国家5A、4A、3A景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区注册的旅行社,被评为全国百强和省内50强的,分别给予3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
一、搭建河西走廊物流集散平台,推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甘肃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将张掖确定为地区性物流中心和甘肃省六大物流集聚区。在张掖建设大型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和保税区,可以为南、北两大高原资源交易和中东部工业品走向中西亚诸国搭建中转、集散和贸易平台。充分利用张掖立体交通枢纽和经济通道的地理区位优势,以张掖工业园区被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出台《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为契机,把张掖国家工业园区和国家文化产业基地“玉水苑”作为发展生态工业的战略平台,面向内蒙古和青藏两大高原,采取设立“项目特区”、开辟“园中园”等方式,积极推进跨行政区划建立“飞地”经济合作区。以货物集散、中转和商贸服务为中心,把物流园区建设成为具有货物集散功能、商品中转功能、物流配送功能、流通加工功能、物流信息服务功能、综合服务功能及特色商品展示功能、旅游文化展示功能为一体的的大型综合物流中心,为高原腹地资源加工外运和国内外产业转移搭建平台。
二、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集散中心
1、指导思想:围绕服务一二产业、服务城乡统筹、服务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总要求,充分发挥特色优势,整合现有商业资源,加快规模集聚、要素重组和产业升级,大力推进传统商贸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在加快新一轮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推动作用。
2、主要目标:从今年起到2010年,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以上,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5%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28%以上,初步建成与滨江生态型现代化和谐城市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行业齐全、业态先进的现代化商贸服务体系。
3、重点任务:加速提升商贸流通业,大力培育和发展专业市场,积极培育现代物流业,大力提升中介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加快发展餐饮服务业和休闲娱乐业。
二、政策措施
(一)鼓励做大做强,培育和引进大项目
1、鼓励商贸服务业上规模。凡属批发零售、餐饮、市场、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等商贸服务领域,对年度经营规模(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且综合实力跻身省内同业排名前100名、绍兴市内同业排名前10名的,分别奖励企业经营者3万元、2万元。
2、引导商贸服务业提升档次。对符合商贸服务业发展导向的新建、改建、扩建商贸服务业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分别在1000—2500万元(含2500万元,以下同)、2501—5000万元、5001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投资业主20万元、4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若经营场地采取租赁形式,建成并开业的面积分别在3000—5000平方米、5001—10000平方米、10001—20000平方米和20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8万元、15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
3、鼓励市内外企业来*落户、经营。为优化现代服务业规划布局,对新建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在用地指标上予以优先落实;对符合规划并对*经济具有较强推动作用的大型物流和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按照仓储、运输等相关行业标准控制用地规模,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给予供地;对建城区内属“退二进三”性质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并经市规划、国土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政府批准,给予企业在用地价格上优惠,充分调动企业“退二进三”的积极性。
4、每年确定一批对全市服务业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经营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商住楼投资),对实际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原有企业规模排名全市服务业企业前20位的,以上年实缴税费为基数,增加10%的超额部分,根据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大小,由市政府确定给企业适当奖励。对新办服务业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必须上交上级的以外,一律免除,期限三年。
5、鼓励服务业企业落户城北新区。为鼓励服务业企业入驻新城区,对从2009年1月1日起,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落户在城北新区的服务业企业,在原投入奖励政策基础上再加奖30%。
6、对新设立的商贸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从设立起3年内:商贸零售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0.3亿元、0.8亿元、1亿元,住宿餐饮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0.1亿元、0.2亿元、0.3亿元,并上缴各类地方税费达到6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对企业经营者按年分别奖励5万元、8万元、10万元。
7、商品批发企业年销售额(指主营业务收入,下同)在1亿元(含)以上,商品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在0.8亿元(含)以上,其他流通服务企业在0.5亿元以上,住宿、餐饮服务企业年营业额在0.2亿元(含)以上,当年实际缴纳地方税费环比增幅在15%以上的,每家奖励8万元。
8、投入2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和大型商贸服务企业,采用“一场一策”或“一企一策”。
(二)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态
1、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和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对投资新建信息、价格指导、网上交易,资源统一配置和其他支撑辅助功能为一体的电子商务网络、商贸企业实行电子化管理、电子交易等信息化建设和改造,其软件及配套硬件实际投资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按5%的标准予以奖励。
2、鼓励发展现代物流业。鼓励发展物流配送中心和以产业基础为依托的区域物流节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可以由其总部统一纳税;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享受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现代物流企业用地,在城市物流规划用地上给予相应安排,按工业用地价格出让,占地较大的,且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给予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采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的,按实际投资额的5%标准给予奖励,其投入的设备比照工业企业享受技改贴息。
3、加快专业特色街建设。凡符合全市商贸发展规划要求建设的专业特色街(专业特色街标准另行制订),按照乡镇(街道)实际投入额给予3-5%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支持发展连锁商业。凡在本市由总部统一配送结算的连锁(直营)企业新开设连锁(直营)店,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每新增一个网点年终一次性奖励业主2万元;实际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且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每新增一个网点年终奖励业主1万元;新建符合商贸流通规划的配送中心,实际投资额在1000—1500(含)万元的按3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1500万元以上按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以上投资总额不包括土地价格。
5、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凡已注册登记,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家政服务公司,安置就业人员年固定在30人以上,每年给予1万元的奖励。物业管理规范,住户满意度较高,且获得绍兴、省、国家级先进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当年分别按1万元、2万元、3万元的标准奖励物业管理公司。
6、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业。凡新办独立核算的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技术、教育、外贸等咨询中介服务企业,经批准,自开业之日起两年内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鼓励企业品牌创新
1、鼓励服务企业引进名牌,凡引进国内外著名商贸服务企业(按国家商标局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品牌所列为准,国内前10位、国际前100位),投入在500万元以上,且经营在5年以上,除享受投入奖励政策外,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引入国际高端品牌(详见国际品牌目录)投入50万元以上,且经营3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新创服务品牌,凡创绍兴名牌奖5万元,创浙江省名牌奖20万元,创全国名牌奖100万元。
(四)积极引导商贸服务业管理规范化
1、鼓励商贸服务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对新组建或改组的商贸服务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符合商贸服务业发展导向目录,具有带动作用的优势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在国内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按所募资金万分之二(不足100万元的按100万元)予以一次性奖励。
2、鼓励发展商贸服务业行业协会。凡新组建的商贸服务业行业协会,经市民政局、市商贸办审定,且运作规范正常的,每家一次性补助工作经费3万元(组建时补助50%,正常运作时补助50%)。
3、引导企业管理上层次。对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的商贸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通过SA8000认证的商贸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4、加快高级服务人才引进,特别是要吸引职业经理、信息技术、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高级职业技能、旅游服务等方面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服务业企业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用于对员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五)努力构建商贸服务业安全体系
1、积极创建“放心店”工程。对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完成政府下达任务指标达100%的,每建成一家放心店,经市工商局验收合格后并挂牌经营的,奖励商品主配送企业300元;在验收合格的“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中,按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示范放心店,给予一次性每户1000元的奖励;按10%的比例评选出农村维权优秀监督员,给予一次性每人500元的奖励。
2、加快规范化农贸市场建设。对经有关部门验收达标的规范化农贸市场(规范化农贸市场标准另行制订),一次性按1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对列入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计划,创建活动中设施改造投资规模在150万元以上的,每家再给予3万元奖励。对个别基础设施特别陈旧,通过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经审核后报市政府研究同意,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3、凡从事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的厂(场)购置用于机械化屠宰设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本辖区生猪屠宰率达100%,按设备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限额为10万元);新建规模化、工厂化、机械化的屠宰(场)项目,征用土地按工业性用地指标征用;相关地方性建设规费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予以优惠。
4、对连锁经营企业、物流配送中心已登记的运送鲜活商品的小型货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给予市区通行、停靠的便利。直营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登记、许可证等手续,由连锁企业总部向有关审批机关统一申请办理,并报所在地部门备案。
5、对商贸流通企业在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性政策扶持上,参照工业企业优惠性扶持政策执行。
三、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商贸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全市在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办。各相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乡镇、街道也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服务业工作的协调指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有序地开展工作,共同推进商贸服务业健康发展。
2、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宣传舆论阵地的导向作用,广泛进行宣传,强化新闻。大力宣传服务业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以及与一、二产产业互动发展的重大意义。创新舆论载体,通过不断宣传服务业的发展成果和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件,大力宣传从事服务领域的突出单位和优秀代表,提高企业和群众对发展服务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形成发展合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服务业的发展,营造企业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3、完善统计制度。建立科学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切实抓好服务业普查工作。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服务业各类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反映服务业总体发展情况。
4、建立健全行业协会。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功能,切实承担政府对企业的部分管理和协调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保护、行业自律、沟通企业和政府等方面的作用。
5、实施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把服务业发展作为各乡镇、街道及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建立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服务业考核细则。
四、其他
1、加大商贸服务业政策的支持力度。从2009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设立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本政策意见的奖励、补助项目。并设立突出贡献奖,在商贸服务领域的批发、零售(连锁)、住宿、餐饮等相关行业中,开展“*市十强商贸服务企业”、“*市十优商贸服务业优秀经营者”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订),对当选企业及经营者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生态文明背景下开展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商贸服务业是重点之一。举办浙中购物节,政府搭台,企业商家唱戏,传媒推动,市场化运作,打响了浙中购物节品牌,推动了浙中商业购物中心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举办浙中购物节扩内需促消费的“金华模式”引起了省领导高度关注。浙江省副省长龚正在批示中说,金华市通过举办购物节,对外辐射力进一步增强,外地到金华购物、消费比例进一步提高,金华商业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拉动内需效果明显。在龚正副省长看来,金华浙中购物节已成为撬动内需的有力杠杆。举办浙中购物节扩内需促消费的“金华模式”引人关注在于它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效果,及其他在生态文明背景下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商贸服务业的标本示范意义。
一、生态文明背景下的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商贸服务业
1、发展商贸服务业是生态文明背景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当前经济快速增长与结构性矛盾并存、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我们要按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快生态文明背景下的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而商贸服务业是以科技和人力资本投入为主,属于“无烟产业”,基本无污染排放,能耗也相对较低。据国内有关测算,服务业单位产出能耗不到二产的1/3,只有一产的40%。如果浙江服务业比重提升1个百分点,万元GDP能耗即可下降0.92个百分点。商贸服务业可算是一个低能耗、无污染、高附加值的产业。所以,商贸服务业是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生力军”。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对促进经济增长,节能减排,以及提升城市功能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2、发展商贸服务业是总需求结构的调整与优化的需要
在近年的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和开放经济条件下产业分工格局受到外部冲击的影响,拉动经济增长的总需求结构失衡。而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经济面临较困难的局面,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的投资、消费和出口“三驾马车”中,投资和出口两驾马车均显乏力,这就更要突出消费这驾马车的拉动力。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今后几年要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转变。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情况下,发展商贸服务业,扩大内需,促进消费需求,是调整和优化总需求结构,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3、发展商贸服务业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的需要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基本途径。发达国家的研究表明,随着工业化演进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产业格局由原来“一二三”格局,逐步向“二一三”和 “二三一”过渡,最终向“三二一”格局发展,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由此可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动产业结构最终向“三二一”格局演变,大力发展服务业,是适应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需要。美国一位城市经济学家说过:“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是商业发展的产物,同时发达的商业又是城市发展的高级形态”。繁荣的商贸服务业是都市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纽约、巴黎、香港等城市国民生产总值70%以上都来自于商贸服务紧密相关的第三产业。繁荣的商贸服务业必然吸引大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集聚城市,这是促进城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加速器。
4、发展商贸服务业,打造浙中商业购物中心
对于金华市区来说,发展商贸零售业具有交通区位、投资环境、商务成本、产业基础等较多的比较优势,提升金华商业经济中心地位,增强城市的内聚力和对外的辐射力,可以在做大做强服务业中有所作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浙中商业购物中心建设,把它作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来抓。商业购物中心是城市综合功能的集中体现,也是城市形象的集中展示,主要体现城市人气、商气的聚集度。围绕“打造浙中商业中心”这一目标,切实把商贸服务业作为促进消费、带动生产、保障民生的先导产业、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推进商贸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商贸服务业,建设浙中商业购物中心的平台:浙中购物节
结合金华加快生态文明背景下推进经济转型升级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浙中商业购物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市委市政府整合金华城市商业资源,创新商业模式,举办浙中购物节。通过浙中购物节模式,进一步提振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建立可持续的消费模式,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来促进金华经济的增长,社会的繁荣。
1、掀起消费,扩大服务业规模,促进经济增长
居民消费已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最大亮点和重要动力。服务业规模扩大,比重提高。目前为止,金华市共举行了四届浙中购物节。2009年,“五一”、“十一”长假期间举办的两届购物节,共实现销售额13.1亿元。2010年,“五一”购物节仅家电数码通讯类产品销售总额就突破1.5亿元,市区8大家电企业销售增幅最高达一倍左右。“十一”期间浙中购物节,据不完全统计,购物节期间仅金华市区就吸引了300多万人次客流,直接拉动消费逾10亿元,全市服务业间接拉动消费难以计数。
2、立足金华,辐射周边,打造浙中西部商业购物中心
通过连续举办四届浙中购物节,使金华城市商业对外辐射力进一步增强,外地来金华购物、消费的比例进一步提升,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2010年第四届浙中购物节,由于商品丰富,打折促销力度大,商业品牌和集聚效应显现,迅速吸引了大量来自周边及省内的消费群体,节假日外地来金的消费比例上升至55%左右。浙中购物节的举办,使我市的外来消费比例大幅增长,浙中商业购物中心的集聚力和辐射力进一步增强。浙中购物节的举办,大力发展了商贸业,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了市区经济活力,提高了市区集聚和辐射能力,为打造宜居宜游宜购城市,加快推进浙中商业购物中心的建设搭建了平台。
3、完善业态,提升商贸服务业竞争力
商贸业作为服务业的传统组成部分,近年来在打造浙中商业购物中心这个目标的引领下,通过浙中购物节这个平台,经过精心培育已经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大大提升了竞争力。商贸服务业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业态结构、企业规模、品牌培育和资源整合等四个方面。
从业态结构上看,我市积极引导和支持商贸企业改造、新建了一大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商场、商厦和商业街区,仅仅零售业态就有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连锁超市、大卖场、便民店、专业店、专卖店等10多种,再加上餐饮、足浴、健身、咖啡馆、文体用品、洗衣、建材,电子商务、物流、会展等等,目前我市的流通业态已近20种。
从企业规模上看,尽管相对规模还较小,但发展势头很好,一批扎根于本地城乡的本土企业已深入民间,深入民心,并在进军城乡市场的持续经营中,得以不断发展壮大。在电子商务领域,我市拥有中国服装网、中国包装网、中国五金网、中国食品产业网、中国大众消费网和5173游戏网等一批颇具特色的商务网站,中国行业电子商务网站TOPl00榜单,浙江省有百强网站40家,其中金华就有10家。
从品牌培育上看,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创牌奖励活动,积极推进各类企业品牌争创工作,目前已有福泰隆等10家单位获得省级以上著名品牌称号21个,其中国家级商业名牌企业3家,中华餐饮名店1家,省知名商号3家,省诚信示范企业7家,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2家,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2家,四星级旅游店(市场)3家。
在资源整合方面,从物流业近年发展情况看,我市全面加快现代物流中心、金三角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物流市场培育和资源整合,不断增强市区集聚辐射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物流设施及企业规模在不断提升,涌现出中宇货运、经纬货运、广深物流等一大批上规模的物流企业,据统计,目前我市从事国际物流服务的企业已有100余家,它们在加强与沿海港口的合作、增强区域物流功能、发挥国际商品流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推进就业创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商贸服务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属于创业起步门槛较低、提供就业岗位较多的行业。商贸服务业发展了,能吸收大量劳动力,有利于解决日益严峻的就业问题。解决群众的就业再就业问题,就是解决民生的根本问题。而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给钱给物,不如给一个创业环境、创业条件。举办浙中购物节,培育发展金华商贸业,加快建设浙中商业购物中心,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特别是增加城市下岗职工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机会;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激发更多的人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也有利于通过发展商贸业,带动交通、银行、房地产等其它行业发展,从而更好地促进民生的改善,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三、启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
目前,要在生态文明背景下推进经济的转型升级,必须以消费为改革成效的最终标准,以“三二一”的产业格局为最终目标。金华市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传媒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活动模式举办浙中购物节很好的扩内需促消费,发展了服务业。那“金华模式”能给我们带来些什么启示呢?
1、管理创新,拓宽新思路
各级商贸服务业主管部门要主动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拓展新思路,实现“管理创新”。随着商贸服务业的不断发展,对管理思路和方式方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作重点要逐步由原来侧重于生活服务业转向生活和生产业并重,由原来注重行业管理向整个服务环节延伸、向全社会大服务业发展;方式上要逐步从原来注重各类审批和许可,逐步转向促进和指导商贸服务产业发展;手段上要积极应用现代科技,不断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水平。要加强统计监测体系建设,为服务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同时,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建设要逐步推进,确保商贸流通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2、各方动员,制造良好环境
发展繁荣的城市商业环境,不断提升商业中心购物消费的吸引力和辐射力,需要从软环境和硬环境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关注产品、服务质量和安全性方面的风险,加强对生产、服务行为过程的监管,形成商家与消费者共荣的诚信商业软环境。另一方面,要通过规划引导,科学谋划商业购物中心的总体布局,通过交通、购物网点、购物环境、金融、税收、物流等方面的完善,形成有利于消费的硬环境。 2009年8月,经过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和论证,浙中商业购物中心的框架设计方案终于基本确定,设定以“两主两副两核”的钻石型框架为未来几年内我市商业格局的方向。
3、注重宣传,营造消费氛围
要强化整体形象宣传。金华依托便利的交通,丰富的农产品、海量的小商品等为特色,以浙中城市群的整体面貌进行宣传。加大在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在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形成覆盖广泛、信息畅通、长期稳定的金华宣传渠道,树立金华宜居宜游宜购的城市形象。针对购物节活动,政府通过主流媒体、主流网站、户外广告、DM杂志等对金华市区展开购物节宣传,选择省级主流媒体、当地主流媒体及主流网站对衢州、丽水和金华下属各县(市)展开购物节宣传,适度辐射闽、浙、赣、皖四省九地市。召开新闻会介绍浙中购物节活动安排情况,媒体总动员。购物节期间,营造城市购物氛围。深化“浙中购物”品牌和平台建设,精心办好浙中购物节
4、谋划服务,完善购物节
购物节制定了包括组织机构、活动主题、标识口号、活动宣传等各方面的实施方案,为整个购物节活动顺利的实行做好谋划工作。并精心筹划购物节各项活动,动员购物、休闲、旅游、家居等商家参与购物节活动,组织金华秋季汽车展,家居建材展等展会,特别是组织的一些“国”字号展会,也为购物节增色不少。为更好的服务于购物节活动,为商家和消费者构筑消费平台,组委会还安排制作编辑发行《浙中购物导图手册》,将金华的购、游、吃、住、行、乐等制作成专业地图,在购物节期间随金华日报、金华晚报发行。还利用三维虚拟现实技术,结合实体的呼叫中心、物流中心和电视购物的传媒渠道,拓展网上购物市场,展现多元化、立体型的网上购物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动的购物氛围。
5、经营创新,发展新型流通方式
新型流通方式是流通产业活力和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近年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和现代会展等现代流通方式不断涌现,并得到很好的发展。所以,要积极探索直销、网上购物等最新出现的营销模式,选择适当领域、适当行业进行推广。要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在商贸服务业中的应用,实现“经营创新”,提高流通领域信息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争取尽快建立融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和技术流为一体的大商贸流通体系。如传统商业一旦和网络信息联姻,就会产生无穷魅力。在购物节上,“100元吃遍天”是七天网络公司承办的一次完全基于网络平台开展的美食节活动。网友可在金华热线网上下载打印该优惠券到参与活动的餐饮店享受超值服务,消费者还可在线发表消费点评、撰写消费心得等。在消费者的网络点评之下,参展商户的服务质量得到了有效监督,对提升整个餐饮行业服务水平有着直接的推动作用。该活动省钱、省力、省时,又有效,参与活动的商家营业收入超过投入额的10倍。
6、提高收入,推动消费结构升级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对食品、耐用消费品等物质产品的需求趋于饱和,人民对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娱乐、保健等精神产品的需求日渐增长,消费需求将得以快速增长,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文明进步重要动因。要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意愿转变为有效消费需求,提高收入水平是基础,同时合理控制收入水平差距也是关键。因此,第一,要继续想方设法,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特别是要形成农村居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提高城乡居民的服务消费能力。第二,改善服务消费环境,完善消费政策,提倡健康、文明、科学的消费方式,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性的消费观念,改善消费结构,营造有利于扩大服务消费的社会氛围,提高整体消费水平。第三,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增强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引导城乡居民增加服务消费,继续发展消费信贷,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完善消费信贷办法,提高信贷服务水平。鼓励消费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引导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
在未来,根据市场变化,浙中购物节将紧紧围绕促消费、扩内需目标,适时开展不同主题的活动,在做大做强商业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社会消费对GDP的贡献度。还要完善商业与文化、旅游等多方面合作,将休闲娱乐、文化旅游及商业购物紧密结合,进一步调动商家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让更多行业广泛参与到购物节中来,整体推进商贸服务业的大发展,建设浙中商业购物中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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