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8 13: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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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是控制和杜绝多发性伤害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努力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实现安全生产。
二、明确工作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建筑物。
(二)整治内容
1、消防审批情况:建筑物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情况:建筑实际使用性质与消防审核及验收要求是否一致;外墙及屋顶是否采用可燃性夹心彩钢板
3、钢结构防火涂装情况:钢结构防火涂装使用的防火涂料是否符合要求,钢结构防火涂装的施工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合格的检测报告等。对经过审核的在建和经过验收的钢结构建筑物,应逐一核查防火涂料检测报告、施工及监理记录、中介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消防设施情况: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5、安全管理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有保证。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第二阶段为治理阶段,。各街道、园区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告知区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由各街道、园区和消防大队一起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的,由消防大队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消防大队要加大在建钢结构建筑物的施工现场检查力度,对现场使用的防火涂料进行抽检,对防火涂料涂刷的施工记录仔细核查,发现问题应当场责令改正;对新验收项目,要严格采用目测、涂层测厚、燃烧试验等方法进行防火涂料的复验,对发现耐火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依法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中介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新验收项目不遗留火灾隐患。
(三)督查总结阶段
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园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各辖区内10%以上的钢结构建筑、2个以上新验收项目进行核查。对检查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大队要认真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把好建审、验收源头关口,建立钢结构建筑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4、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甲、乙证)行政许可的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5、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6、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7、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532059
管理是以服务于管理者的意志为目标,诱导人的意志行为。规范化管理既是公正、公开、公平执法的基础和前提,也是社会发展进步对执法机构、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又是执法机构强素质树形象的重要体现。规范化管理要求是一套完整的价值观念体系,通过建立在科学的人性理论基础上统一管理人们的行为和标准,使所制定的目标和行为标准不再是孤立的、破碎的制度规范。通过规范化管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推动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发展,促进农民经济的增长。
1 农机安全监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农机监理体制不健全。政府不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没有纳入考核范围,使地方政府不重视。法律不健全,农机监理执法对象是农机机械及其操作着等特定的条件,使监理机构难以有效的执法。配套不完善,农机监理机构无法监理没有办理登记注册、年度检查的农机生产工程,使生产存在严重隐患;农机监理机制不健全。机构设置不合理,由于农机生产主要集中在乡镇,而农机监理机构没有设置在乡镇,这就表示无法全面监管乡村的农机生产。农机队伍不稳定,乡(镇)农机管理人员不固定、不专职,给农村的农机安全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农机装备落后。大多数农机监理机构办公条件落后,缺乏事故处理设备,致使效率低;农机监理安全隐患多。违法驾驶,驾驶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考试,生产机械也没有经过合格的检查。擅自改装改型,为了满足需求,许多驾驶员会改装农机车辆,以用于各方面,这样不仅影响美观还存在安全隐患。非法载客,为了方便,驾驶员会让承坐人员坐在轮胎上的叶子板上或联合机上等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地方。违法超载,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许多驾驶员会擅自增加载重,降低农机稳定性[1]。
2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2.1 农业机械驾驶人员管理
一般情况,在复杂的路况和恶劣的环境下,容易发生农机安全事故,这是由于农机驾驶人员没有学习必要的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因此,需要驾驶员学习专业的驾驶技能。农机在使用过程中常常因驾驶员操作不当而发生伤亡事故,这是因为在购买农机后,驾驶员只学习其操作技能,不关注使用技能,作用在使用农机之前应系统的学习其操作技能、使用技能,注意使用范围。
2.2 农机监理机构内部规范化管理
近年来, 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农业部加强了对监理机构的信息化建设,确立了全国农机监理业务联网的目标。通过建设农机监理规范化,可以更加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农机监理能力;加大政府投入,为有序开展农机监理工作,提升农机安全水平,应加大财政投入,以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监理;规范建设农机监理机构,为抓住事业单位的改革,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农机监理执法体制,这就要求加强监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农机监理队伍规范化,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应通过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档案管理员、信息管理员等各种各种的培训,以提升其自身政治素质、法律知识;规范化建设农机安全监理装备[2],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其监理装备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农机监理用车、农机监理标志服、农机检测、事故处理、宣传教育、办公通讯、计算机网络管理及办证设备、驾驶人考试设施等;规范建设农机监理业务,农机监理人员在执法时应严格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要求执法,同时设立违法违规投诉电话,并向大众公开,以便群众监督执法人员;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可以通过学习农机法律法规、业务规范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服务水平,进行军事化训练,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加强建设农机监理行风,加强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改善执法人员服务态度,树立良好的社会现象;规范执法程序,农机监理人员在执法时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需做到“四不准”、“四个一样”[3],四不准主要是:不准私自罚款、不准不礼貌检查、不准喝酒检查,四个一样是:领导在与不在一样、熟悉与不熟悉一样、本地与外地一样、工作忙与不忙一样。
3 结语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我国的农业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样的发展不仅是农业速度上的发展,还是农业规模上的发展。但是,由于农机操作不当造成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也不少,因此农机安全作为农机生产中的首要问题,也得到了各界的关注。这时就需要充分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机安全生产的人数,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一)市监理站与乡镇街农机站的关系
目前,农机监理工作存在市站与乡镇街农机站的职责不清,乡镇街农机站责任意识差。造成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体制,全市乡镇街农机站农机监理工作挂靠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或乡镇农机站。这种类型由于乡镇站的人、财、物归属乡镇政府管理,同时人员超编严重,经费不足,生存困难,故都以经济利益为首要目的,责任意识自然不上去。主要体现在市站对监理工作管得很具体、很细致,做了乡镇街农机站的工作(如市站检审科要下去具体验车),这样增加了管理的力度,规范了下面的农机监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乡镇街农机站应做的工作反而较少,以至于出现了以下一些问题:
1、监理工作很多是由市站具体办理的,当面对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时,没有任何的回旋余地,不利于监理工作的开展。
2、增加了市站的工作量,降低了乡镇街农机站的责任意识。现在,乡镇街农机站有的监理人员不认真把关,认为责任由市站负责,与他们无关。
3、乡镇街农机站的关系存在认识上的模糊,认为乡镇街农机站是为市站代办手续的机构,这也是乡镇街农机站监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有抵触情绪的原因之一。
4、市站对乡镇街农机站执行监督缺乏力度,乡镇街农机站监理人员越权执法、滥罚款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农机监理在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存在不足
1、许可证的实施范围只有拖拉机是《交通安全法》授权,而拖拉机保有量下滑趋势严重,即使法律授权,由于量的急剧下降也将造成无事可做的局面;其它自走式农业机械,是农业部部颁规章授权,因级别不够而面临被取消的境地;而对种植机械、养殖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还是空白,不能满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需要。
2、对农机安全监理在认识上还比较模糊。
一是认为农机安全监理范围只局限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忽略了其他农业机械。
二是认为农机安全监理就是牌证管理,就是收费,忽视了安全检查特别是固定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这一重要的环节。
3、对被许可行为即拖拉机的使用和驾驶操作行为没有监督机制,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并未授予农机部门相应的监督权力,造成许可发放环节与对被许可行为监督的环节脱节。
(三)监理手段落后
由于监理经费紧张,没有能力购置农机检测设备,对功率、油耗、尾气等节能环保指标尚无法检测。对拖拉机的检测主要还停留在“眼看、手摸、耳听”加经验的阶段,还没有方便可行的检测设备。
(四)监理人员素质偏低。
乡镇街农机站监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也不强,起不到应当起的审核把关作用。同时他们的计算机水平较低,也不利于监理工作的发展。
二、建议
(一)理顺市站和区县站职责
认真考虑我市监理工作的实际,参考其他市监理站的职能,加强市站的工作,理顺市站和乡镇街农机站职责,使其认识到他们是审核,市站是审批。
(二)加强政策研究
建议成立政策研究和执法监督部门,充分发挥有关监理人才的主观能动性,专门对有关农机监督的政策进行研究,并深入农村调查,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起草和制订我市有关农机监理的政策,同时加大对乡镇农机站执法检查的力度。
(三)加强农机法规建设
我们应抓住机遇,确定农机监理部门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并执行农机监理部门以下权限:
1、增加对联合收割机、农田收割机、推土机等农田作业机械进行牌证管理的行政许可,增加农机监理的行政许可范围。
2、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农机监理部门对被许可行为的监督权限,解决许可发放环节与对被许可行为监督的环节脱节问题。
3、在国家日益重视安全的情况下,借鉴公园里游艺机每年都进行安全检查的经验,执行农机部安全监理部门安全监督检查权,对不需要进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在农闲时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农机安全隐患,预防农机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农机监理科学化
建议领导组织本系统研究人员研制对各种农业机械特别是拖拉机各种性能指标进行检测的实用方便的仪器设备。加强农机监理站的计算机装备,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全市农机监理计算机网络,以实现监理资源共享、网上信息交流和网上办公,提倡科学的农机安全监理。
(五)加强监理人员培训
监理员只有高的政治素质,才能真正领会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在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活动中,寓管理于服务,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才能真正做到换位思考,拉近农机监理人员与机手的距离,化解一些不必要的抵触情绪,增加二者之间的感情,使机手真正感到农机监理人员是他们的贴心人,改变过去认为管理只是为了收钱的偏见。
(六)加强奖惩制度建设
1、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2、组织开展好22次检查:组织开展“月查周检日巡”,月查12次;半年度、年度大检查2次;大型施工机具专项检查2次;项目班子、监理班子安全行为专项检查6次。
二、XX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3个方面重点工作措施
(一)二个活动,三个大会推动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管理
1、5月“安全生产月”活动。10月份,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百日安全”竞赛活动。
2、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术比武。
3、开好XX年建筑行业管理工作大会。
4、开好一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管理现场会,大力推进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工作。
5、组织召开农村拆迁安置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现场会,抓好农村拆迁安置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二)5个狠抓为手段,严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1、狠抓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半年、年度检查及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查周检日巡”及政府投资工程质量月查工作,做到警钟长鸣;
2、狠抓建设工程项目班子(施工、监理)到位检查,并强制推行政府投资项目指纹考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
3、狠抓大型施工机具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及实施检查,避免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4、狠抓工程监理质量管理,提高工程监理单位质量,强化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理责任。
5、狠抓建筑工地在线检测,利用科技手段促安全生产。
(三)加强建筑行业自身建设,提升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1、每季开好建管线例会,分析问题,查找差距,明确目标,积极工作。
2、强化各职能部门的目标考核,XX年局里要与局建管科、质安监站、招标办、检测中心、执法中队等单位及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3、强化作业管理服务质量,平时要加强对建筑行业的职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投诉处理、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和监督的水平和能力。
三、建立和完善建筑行业管理四个方面的安全保证体系
1、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大型施工机具安全专项论证及实施制度。
二、工作目标
以指标控制为核心,力争全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按时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目标,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抓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的落实。一是根据市政府下达的XX年各类事故控制指标,继续与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加强进度监控,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力争不突破控制指标;二是深入学习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云政发〔XX〕178号)、《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定,确保更好的落实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乡镇安监站建设。一方面,要着力解决以乡镇安监机构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监网络建设,实现监管链条向下延伸。进一步统一规范完善乡镇安监机构的监管职责、权利、责任、模式以及各项工作制度,保证一线监管的合法、有序和效率,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以分片管理、委托执法等形式,将安全监管的关口“下移”。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乡镇安监员执法业务培训,不断努力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监察业务水平,确保监管履职到位。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建筑物。
(二)整治内容
1、消防审批情况:建筑物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情况:建筑实际使用性质与消防审核及验收要求是否一致;外墙及屋顶是否采用可燃性夹心彩钢板
3、钢结构防火涂装情况:钢结构防火涂装使用的防火涂料是否符合要求,钢结构防火涂装的施工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合格的检测报告等。对经过审核的在建和经过验收的钢结构建筑物,应逐一核查防火涂料检测报告、施工及监理记录、中介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消防设施情况: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5、安全管理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有保证。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第二阶段为治理阶段,。各街道、园区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告知区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由各街道、园区和消防大队一起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的,由消防大队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消防大队要加大在建钢结构建筑物的施工现场检查力度,对现场使用的防火涂料进行抽检,对防火涂料涂刷的施工记录仔细核查,发现问题应当场责令改正;对新验收项目,要严格采用目测、涂层测厚、燃烧试验等方法进行防火涂料的复验,对发现耐火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依法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中介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新验收项目不遗留火灾隐患。
(三)督查总结阶段
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园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各辖区内10%以上的钢结构建筑、2个以上新验收项目进行核查。对检查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大队要认真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把好建审、验收源头关口,建立钢结构建筑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二、主要
不市下达的生产安全控制指标,降低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伤亡率控制指标。建设工程、高处作业、电器作业、小企业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木材加工出租厂房、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不有严重社会的重特大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签约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的。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自觉的监管、行业的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制度,安全投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机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二)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
近年来死亡事故主要在高处作业、建设工程、电器作业、小企业这四个领域的情况,措施,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责任、培训、设备完好、操作规范、管理、防范的要求,一项一项,持之以恒,并工作中的新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死亡事故的。
(三)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
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容易重特大事故的情况,大型活动报批制度、大型临时搭建物安全检查制度、活动中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度、人员拥挤时的安全制度、突发安全事件时的处置和应急救援制度。万无一失,严防人员拥挤踩踏、大型临时搭建物坍塌重大事故的。对本区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加油加气站的监管,层层设防,消除不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
《昆明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同,木材加工出租厂房、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从上消除此类重大事故隐患。
(五)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xx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执法工作日的安排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我局行政机关在册人员9人,执法大队在册人员7人,应急救援运行中心在册人员15人,共31人,其中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7人,占总人数的87%。
(一)总法定工作日(6696日)
个人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6-11=248日。
其中:
1.全年总天数365日;
2.双休日=53周×2日/周=106日;
3.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日法定假日。
总法定工作日=248日×27人=6696日=监督检查工作日(548日)+其他执法工作日(2421日)+非执法工作日(3727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548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两个部分的安排,以重点检查为主,对重点检查单位进行每年2次全覆盖检查,对一般检查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将智慧安监平台黑名单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单位,每次检查安排x名执法人员。
1.检查对象及责任人
全县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xx家,重点检查单位x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x家,重点检查单位x家,烟花爆竹零售企业xx家;非煤矿山持证x家,
“三同时”矿山x家,重点检查单位x家;尾矿库x座,重点检查单位x座;金属冶炼企业检查单位x家;粉尘涉爆企业检查单位xx家;涉氨制冷企业检查单位x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单位xx家(含xx家金属冶炼企业);共xx家,其中重点单位xx家。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1)危险化学品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xx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x家,全覆盖检查x次;一般检查单位xx家,全覆盖检查x次。安排执法工作日:3×2×2+87×2=186日。
(2)烟花爆竹行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x家,重点检查单位x家,全覆盖检查x次,一般检查单位计划抽查xx%,共xx家,安排执法工作日:3×2×2+86×2=184日。
(3)非煤矿山行业:非煤矿山xx家,
重点检查单位x家,一般检查单位x家;尾矿库x座,重点检查单位x座;重点监管的全覆盖检查x次,一般检查单位全覆盖检查x次,安排执法工作日:(3+6)×2×2+5×2=46日。
(4)工贸行业:金属冶炼企业检查单位x家;粉尘涉爆企业检查单位xx家;涉氨制冷企业检查单位x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单位xx家(含x家金属冶炼企业);共xx家,其中重点单位x家,全覆盖检查x次,其他xx家全覆盖检查。计划抽查xx家规上工业企业。安排执法工作日:10×2×2+36×2+10×2=132日。
2.检查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所需资金的保障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企业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九)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实时通过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向有关部门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等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3.检查方式
(1)企业自查
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和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相关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检查督查
一是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通过内业资料检查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并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二是安全生产检查和其他检查督查相结合,提高执法效率,控制检查频次;
三是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按一定比例采用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的方式进行抽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421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按照前3个年度的平均值测算,是指下列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1)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改革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巡查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推进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情况、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各项指标控制情况。安排工作日:260日;
(2)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半年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督查。安排工作日:110日;
(3)牵头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联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安排工作日:130日;
(4)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情况实施综合监督检查,完善、推进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开展日常运行维护和操作培训工作,安排工作日:160日;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①围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安排工作日:110日。
②组织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安全培训,安排工作日:130日。
责任股室:协调股牵头负责,其他股室、大队、中心配合。
2.实施行政许可
(1)非煤矿山方面
配合市应急局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年均换发证3家,组织“三同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家,安排工作日:50日。
(2)危险化学品方面
①依法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准入管理工作;经营许可证换发证及变更等工作,年均40家,安排工作日:160日。
②依法监督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年均2家,安排工作日:10日。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相关工作,年均160家,安排工作日:320日。
(4)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开展企业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年均60起,安排工作日:60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1)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及领导交办其他事故的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等,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县政府批复后,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均调查处理2起每起至少3人参与调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安排工作日:360日。
(2)承办挂牌督办具体事项,配合上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年均1起每起至少3人参与,安排工作日:90日。
(3)开展执法数据统计、事故信息数据统计、四项指数统计等安全生产相关统计工作,安排工作日:110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核查,年均10起,每起2人核查3天,安排工作日:60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年均60次,安排工作日:120日。
6.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在辖区内开展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预计3家,安排工作日:21日。
7.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依法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安排工作日:40日。
8.完成县政府或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安排工作日:120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3727日)
非执法工作日,按照前3个年度的平均值测算,是指下列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
1.机关值班
按24小时值班每天3人,安排:365×3=1095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按月均每人3日,安排:28×12×3=1008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
按月均每人1日,安排:28×12×1=336日。
4.参加党群活动
按月均每人2日,安排:28×12×2=672日。
5.病假、事假
按每人每月1日,安排:28×12×1=336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按人均10日,安排:28×10=280日。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
各股室、大队、中心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注意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协调安排,严格落实执法工作计划。经县政府批复后,各监管业务股室(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责任股室)要严格按照计划安排,抓好落实,确保执法工作计划顺利完成。
(二)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执法档案,凡检查必留记录,发现隐患必下达整改,整改到期必复查验收,涉及其他执法部门的,要及时抄告或移送,形成闭环管理。
(三)突出执法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