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1 17:20:12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农村发展研究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农村淘的定位
农村有着完全不同于城市的特点,淘宝在城市的发展和农村的发展有着非常巨大的区别,村淘能否顺利发展,关键在于这种模式是否定位精准,是否适合农民。村淘应当具有以下功能:第一,能提供农民需要的质量好,价格优惠的产品,农民非常在乎产品价格,对价格十分敏感,因此务必提供双优产品;第二,能服务农村生产,助力农村发展,为农民带来购买的便利,农民需要的产品要应有尽有;第三,能服务农村基层组织,惠利村组,方便公务采购;第四,提供农村金融服务,解决农民资金需求短板;第五,能够助力农产品销售,让农产品通过村淘直接到达城市居民手中。
二、成功推进的要点
农村淘要成功地推进,务必抓好几个要点,让农村淘,真正适合农村人,选对人,配对好政策,提升村淘氛围,让村淘变成农村人真正的销售和购买的渠道。
1.选对人
村淘要快速发展,人是关键,选对人,村淘就成功了一半。首先,最好选择当地人,并且是村里有影响力的人,人脉广的人,有人脉就有了广大的基础用户;其次,最好是懂淘宝的人,这样可以节约培训成本,可以快速开展业务;第三,最好是懂经营的人,有着经商的潜质,或者正在经商的人;第四,优先选择年轻人,因为年轻人对新生事物接受快、反应快,能跟上互联网的节奏。
2.铺好路
村淘要快速发展,需要政府的全力支持,为村淘的发展铺好路,比如宽带的开通,物流配送,资金支持等,都要求政府像抓村村通一样,真抓实干,政府要出台惠农政策,要出台干部考核政策,让干部抓好村淘建设工作。
3.打造村淘氛围
村淘要发展,文化要先行,要让农民认识到村淘的好处,快速接受村淘,并且能突破在村淘上面下的第一单,养成在村淘上购买和销售的经验;并通过村文化墙、农村广播、赶集活动宣传等方式,制造村淘氛围。要做到影响大多数人,让村民人人了解村淘;抓住少部分人,干部对村淘的发展充满信心,并且愿意真抓实干,甚至成为村淘的合伙人;影响在外打工的农民,让在外务工的农民愿意留下来,从事村淘事业,或在外务工时参与村淘的事业,从而在更大范围内带动村淘的迅速发展。
4.力推导师制度
建立完善的村淘合伙人制度和导师制度,让村淘有根,为每位村淘从业人员配备导师,导师团队应当有政府官员、村淘官方人员、村一级的干部、相关农产品企业等,让村淘的发展有更多人助力。
5.做好一村一品推广工作
为了避免重复竞争,务必要打造每个村产品的差异化,挖掘出一村一品,将每个村的精品推出上线,这样既可以避免重复生产,内耗竞争,又可以丰富产品种类,挖掘富有竞争力的产品。在每个村打造特色产品线下展示点,精品文化宣传社区,提升村民荣誉感和村淘意识。
三、村淘的特色打造
1.城村共融
通过村淘的发展,最大程度方便村民的生活,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取到需要的商品,节约大量的时间精力;通过村淘发展,留住爸妈,彻底解决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问题,让孩子们有一个完整的家;通过村淘的发展,将农村外流的人才吸引回来,促进人才回归,让乡里的能人,真正为乡村的发展服务;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让城里人能更好地认识农村,愿意到农村消费,愿意传播农村特色产品,拉近城市与乡村的距离,推动城市乡村共融共进,让城里人享受到乡村美丽山水,吃上绿色的农家食材,带动乡村繁荣。
2.提供多彩服务
设立村淘馆,提供更人性化的配套服务,如提供免费图书、免费电影、免费WIFI、社保服务、儿童娱乐等众多人性化的服务项目,提升村民的参与度。将村淘馆作为乡村创业的培训基地,让更多的本村青年、村民接受村淘购物、外销培训,培养出致富能手。引导农民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的裂变,让村民通过一个网线看到世界,买到世界,销往世界。
3.提供微贷服务
村淘从业者,当地农民或农产品经纪人,资金实力弱,通过向他们提供农村微贷服务,解决他们资金短板的问题,通过调研为他们提供纯信用贷款,或者销售贷款,根据他们目前的销售情况,产品生产量,个人信誉度,提供信用贷款,减少手续程序,为他们建立绿色通道,促进资金良性循环。
4.搞好活动
用好大型节气,或者自造活动,通过活动提升在淘宝上的产品曝光率,提升县域村淘的影响力,聚集更多的消费粉丝,并实实在在产生销售,让村淘的合伙人,得到真金白银,率先致富,影响更多的村民。
5.搞好订单农业
通过村淘,为农村季节性产品提供提前预定的订单,农民根据订单进行生产,规避销售风险,提前收回资金,促进线上与线下的有机融合;通过转型升级,打造当地特色订单农业,利用互联网+农业的思维铸造特色品牌。
村淘是一种新型的销售模式,作为一种链接农村与城市的纽带,将城里产品销到农村,将农村产品卖到城市,拉近了城市与农村的距离,让商品能更加顺畅的流通,发挥每个村的特色优势,丰富城里人的餐桌。村淘是一个利于城市和农村的平台,值得各地政府大力扶持,相信通过村淘的不断发展,能涌现出更多村淘致富能手。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R127文献标识码: A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城镇化率从由17.9%上升到51.3%仅用了30年的时间,以平均每年近1个百分点的增长率在提高,我国的城市数量也增加了400多个,这些都说明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的水平差距在迅速缩小。城镇化率在30%开始加速,达到70%后开始平缓发展,按照我国的城镇化的发展速度,离我国要到达平缓阶段还需要近20年的时间。但在如此快速城镇化发展速度的背景下,如何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克服城镇化障碍制约因素,保障城镇化动力,特别如何提高农村城镇化发展,是今后城镇化发展要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 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趋势
(一)数量型向质量型发展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的城镇化迅猛发展,城镇化速率让世界震惊。但是,高速的城镇化发展是建立在低质量和低成本城镇化的基础上的。[1]城镇化不是单一的人口向城市聚集的过程,城镇化的核心应是以人为本,建设人的城镇化而不是数量和规模上的城镇化,这是未来城镇化发展模式的主导方向。这要求城镇化发展要从单纯的数量扩张和规模扩大向城市质量提升转型,建设从空间形态向以人为本转型,建设重点在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完善和突出城市特色功能,促进产业发展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消费能力,降低城市门槛提出利于农民工城市化的途径。
(二)以大都市和城市群推动全域城镇化发展
我国大多是人口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和平原地区,这里也是大量产业的聚集地,形成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超大型城市。以这些大城市作为发展的核心向周边的中小型城市辐射,带动其发展,使其综合能力增强。并在以核心为发展的模式下,周边的城市与中心城市的互动加强,资源共享,设施共用,在解决了小城镇基础设施配置难问题的同时也解决了中心城市资源短缺的问题。但要减弱大都市特大城市的人口吸引力,控制其人口增长和发展规模,把产业和经济主体向外迁移提高周边中小城市的吸引力,使中小城市能吸收更多新增城镇化人口。
二 农村城镇化发展问题
(一)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成为制约农村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制度因素,这种制度从根本上以户籍管理的方式阻碍了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化。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来到城市支援城市建设,确不能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城市建设的成果,农民被制度拒之在城市的门外,外来务工人员没有户籍关系而不能受到基本保障,子女不能同等受教育,这些都使农转非成为障碍。同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极度不完善,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都极度欠缺,这些致使农民离不开土地,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农民城镇化的进程。
(二)农村城镇化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建设方向问题。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很多地方盲目追求城镇数量和规模以及城镇人口的扩张,重点的建设项目在城镇的空间上,以城镇的空间形态和物资生活环境来衡量农村城镇化的进展。而对作为城镇化发展主要动力的产业发展没有合理建设及运营,农村产业结构亟待升级,农业发展缓慢,农村的经济形态,农民的生活方式,农民的价值观从根本上没有转变,即使是农民住上了楼房与城市居民从本质上还是存在差别,农村城镇化建设还没落到以人为本的阶段上。
产业结构调整不等于简单的工业化。要实现全域的城镇化,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城镇化,需提高农村生产力,大力发展农业现代化,加快第二三产业的建设,提升农村的经济结构,城乡经济带动城乡建设,实现农村的现代化城镇化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我国小城镇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很多方面都极其滞后,在交通设施方面,农村的道路等级低,道路的承载能力远低于城镇化发展所需的交通运输需求。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很多农村小城镇缺水合理的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同时没有合理的燃气和给水系统,农民的生活基本上还是以自然的生活方式在进行。
区际间小城镇缺少协调统筹发展。城镇化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协调发展的过程。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中各地方以自身的利益出发,盲目追求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忽略了地方本身的客观条件,没有考虑当前发展和建设与未来前景的结合,各区域间发展缺少协调性,致使区域间整体城镇化发展缓慢,区域的整体效益提升不高。
三 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建议
改革城乡二元结构,整改相关配套制度。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必要环节,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让农民能自由进出城市,完善农民进程的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民进城农民自身所担负的成本,弱化外来人口管制,实现新增城镇化人口与原有市民的均等待遇,减少农民进城的各项阻力。同时,弱化农民与土地的依附关系,农民进城后可以对土地进行承包转让,完善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农民进城能有制度保障养老。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作为股份有偿参与城镇建设开发,解决城镇建设土地匮乏的问题。还要对城镇化资金合理支配,建设多渠道的融资体制,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增加对小城镇建设的资金投入。
工农业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发展,乡镇企业对农村劳动力的吸附能力在减弱,乡镇企业的发展应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和为农业生产提供成产要素的产业,使工农业结合协调发展,工业带动农业发展,农业为工业发展提供原料的模式。同时,放宽政策,转变观念,突破传统发展模式,拓展视野,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农民利用新的科学技术,理解致富信息,提高农业生产力,发掘自身潜力。
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农民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民能切身体验和感知身边实实在在的改变。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也应用到农业的生产发展中,这无疑需要农民来掌握新的农业现代化技术来适应快速发展的潮流,同时新技术的革新带来的是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所以,加强农民的科技培训势在必行,要健全农村培训基地和配套设施,具备相应水平资格的培训人员来定期举行培训,要注重新技术的先进、实用、易推广性,使农民能够接受和学习并传授给他人。
在城镇化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农村城镇化的滞后现象必然是今后城镇化进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是加速城镇化的有效途径。加快农村城镇化速率才能解决我国城镇化的短板,启动农村市场,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减弱城乡差距,实现全域行的城镇化格局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中国农村实现城镇化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中国农业发展中出现了十分奇特的现象:一方面是总体的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大宗农产品总体上缺乏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却是众多的农产品过剩和农产品价格的持续
表11994~2000年主要农产品价格指数(%)(上年=100)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4~2000年。
走低。中央政府自1998年以来连续几年提出了农业结构调整的政策,积极支持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农民种植适合市场需求的优质农产品,淘汰过剩的和低品质的、以满足温饱为主要生产目的的农产品生产。这些政策在一些地区和部分产品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针对9亿多农民为仅3亿多城镇人口生产农产品的基本局面,农产品的过剩将是难以扭转。这一轮农产品价格下跌,就是由于农产品产量的大幅度增加与城市人口农产品消费增长缓慢的矛盾加剧所造成的,是因为农产品收入弹性过低的缘故。据专家测算,2000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1996年增加了1441.1元,但这4年中城镇居民人均用于食品的开支只增加了53.6元,食品的收入弹性系数不足0.04,意味着在此阶段,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增加1元,用于食品的开支只增加不到4分钱,还包括在外用餐费用的增加(陈锡文,2002)。更值得关注的是,城镇居民1999年人均购买粮食比1996年下降近10公斤,鲜菜下降4公斤多,猪肉下降近2公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2001)。考虑到3亿多城镇人口中还有大约1亿多非农业人口是生活在县和县以下,他们的生活水平比大中城市更低,因此鼓励农民进行优质农产品生产的政策所起作用的程度和范围也会是非常有限的。由于农产品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都很低,当前农产品的过剩是商品农产品消费需求不足导致的过剩,是大量人口滞留于农村所致。(二)众多乡村人口与农民收入
“九五”期间,我国农民的收入增长幅度逐年递减:199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为9.0%,1997年为4.6%,1998年为4.3%,1999年为3.8%,2000年仅为2.1%。在“九五”后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均增长速度仅为3.4%,尚不及同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7.2%的1/2。在目前的统计中,农民纯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报酬收入、家庭经营农业(农、林、牧、渔)收入、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转移和财产性收入四个部分。2000年全国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701元,比上年增加71元,增长11.2%,是纯收入增量的165%,如果加上农户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338元,则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收入达1039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6%。工资和非农经营收入的增量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的208.3%。通过上述对农民收入特征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乡镇企业及农民外出打工等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主要支撑。尽管2001年农民收入增长有所回升,达到了4.2%的增长速度,但是收入的来源构成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同时与城市收入的增长速度相比仍然相差悬殊。
显然,众多的乡村人口是当前农民实现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障碍。从中长期看,继续依靠政府提高大宗农产品收购价格来增加农民农业经营的收入,已经难以适应目前的体制环境和市场环境。而大规模的商品农产品生产由于土地规模的限制,也不能对所有农民的收入带来决定性的影响。人多地少构成了农户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的基本约束。在此约束之下,非农业人口或城镇居民及整个国民经济所能够承受的农产品价格水平与农民农业经营收入的增长将是一对很大的矛盾。依靠农产品价格的大幅攀升来提高农业经营者的收入,以使其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体已经不会成为常态(陈剑波,2001)。
此外,长期维持相当大比例的乡村人口对整体经济发展所带来的问题还更加复杂,比如农业生产规模与效率的问题、生态和环境破坏问题、农产品加工工业发展过慢的问题(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极大重视,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与如此巨大的农业部门相比还很不相称。显然这与能够消费农产品制成品的市场规模(城市人口规模)密切相关)等等,显然解决中国乡村人口的非农化问题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中一个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县域中小工商业受到抑制,劳动力流动缺乏政策支持
县和县以下中小型工商业发展应该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它将为乡村人口的迁移做出重大的贡献。我们过去的乡镇企业的发展经验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目前中国的小城镇发展较为缓慢,除了各种体制的约束之外,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工业化和市场化严重不足。而没有工业化的发展,城镇化的进程是难以顺利演进的。
近年来,作为县域内解决乡村人口非农就业主体的乡镇企业增长减缓,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受阻、农民收入增长减缓的重要因素之一。2000年乡镇企业个数比上年减少50万家,增加值为27300亿元,比上年仅增长10%,几乎为有史以来增长速度最低的一年。而整个“九五”期间乡镇企业13.6%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也是历史上最低的水平。2000年乡镇企业职工人数为12700万人,与上年持平,基本中止了就业人数下滑的趋势。2000年乡镇企业增加值的增加额已经占GDP增加额的37%,占农村社会增加值的比重也由1995年的54.9%提高到2000年的63.6%。农民人均从乡镇企业中获得的工资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95年的30%上升到2000年的34.5%。乡镇企业的发展对于居住着10亿多人口的县域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近年来乡镇企业增长幅度的下滑已经对县域经济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影响。乡镇企业发展受阻一定程度上延缓了乡村人口迁移的进程。
经历了20年来的改革开放,多数的县域经济已经脱离了仅仅依靠农业来推动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乡镇企业或微型、中小型工商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根基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目前,县域内微型与中小型工商业的发展受到金融和税收体制两个方面的抑制。在当前的税收体制下,县乡政府极难从工商业发展中获得充足的税源,因此地方政府和私人投资者都严重缺乏大力推动中小型工商业发展的积极性,地方政府也缺乏相应的扶持和支持政策,无法降低中小型工商业的私人投资的进入“门坎”。
当前乡镇企业发展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融资问题无法解决,表现在:第一,缺乏股权融资渠道,内部融资比例高。乡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或通过集资进行大量的股权融资,但由于没有可交易的市场,企业职工手中持有的股权不具有流动性,这样一方面企业股权持有者承担着无限风险,另一方面也妨碍了企业以此方式进一步融资的能力,致使企业无法降低负债比率,改善资本结构。第二,债务融资渠道单一且存在很多问题。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乡镇企业长期以来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是债务融资,而债务融资的绝大部分来源于国有商业银行。第三,中小企业债务融资信用普遍不足。第四,缺乏为中小企业投资决策和经营管理提供咨询和政府相应的服务机构,造成投资失败率过高。
由于乡镇企业发展受到制约,也由于其就地转移劳动力的高昂成本,造成乡镇企业的发展减缓。其直接的后果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减缓和城镇化步伐的减慢。“九五”前4年城镇化平均每年仅增加0.46%,比整个改革时期的平均0.6%还低。
在乡镇企业发展减缓,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受阻的情况下,农村展开了大规模的劳动力自发流动。开始了一个迂回曲折的城镇化的过程,问题的关键是在这个进程中,如何进行战略的选择。长期以来,中国的城市化道路存在激烈的争论:其焦点问题是让流动的乡村人口是停留在大城市还是小城镇,是应该叫城市化还是城镇化。这一争论的核心,是让农民抛弃土地彻底断其后再到城市谋生,还是保持目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土地制度——家庭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季节性的流动。显然目前的农民季节性流动就业的模式将使乡村劳动力转移更加平滑,成本更低,也更有利于降低乡村居民城镇化的门坎
事实上,尽管政策对于农民自己选择的流动就业模式还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支持,尽管农民季节性流动还存在诸如户口、就业限制、福利保障、权益保障等等一系列问题,但是农民的自发流动就业已经成为中国劳动力转移不可阻挡的趋势,每年估计的流动数量大约在0.8~1亿人左右。同时,近年来,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所以还能够保持低速增长,与农民的大规模季节性流动就业密不可分。
三、金融抑制和萎缩使县域经济发展成为无源之水
(一)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储蓄信贷市场且贷款连年下降
改革20多年来,中国信贷机构的垄断地位基本没有动摇,始终维持一个70%左右的市场份额。这对于中央政府通过直接动员信贷资源支持城市和国有部门提供了极大便利。与国家银行在信贷市场的垄断地位相对照,贷款增长速度的下降令人吃惊。1997年国家银行的贷款余额比上年增长了25.05%,但随后的1998年和1999年分别下降为15%和8%。
表2国有银行存贷款占全国的比致
注:国有银行包括:政策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
资料来源:《中国金融年鉴》1994~2000年。
(二)金融资源大幅度向城市及国有企业集中
中国人民银行监测的5000户企业,虽然从1998年开始,大型企业的银行借款增幅下降,2000年起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分别下降8.2%和10.1%,但是实际的占有金融资源的比例仍然是非常高的。
表31999年国有企业占有资金情况
资料来源:马洪、王梦奎,2000。
表3的数据证明了国有部门在金融资源的配置中所具有的优先地位,金融资源向国有部门的倾斜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此外据抽样调查,2000年底全国省会(区府)和副省级城市的贷款余额占全国贷款余额近40%,是当年新增贷款的46%(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2001/11/1)。这充分说明1994年以后信贷资源配置的城市化倾向。
对于这样一种金融资源的配置格局,有的学者认为这是资本市场作用的结果,是资本逐利本性所致。但问题似乎并没有这么简单。鉴于国有商业银行在银行业中的绝对垄断地位,而国有独资的性质又使国有商业银行易于遭受行政干预,在这样情况下强烈的城市化的资金配置格局,很难说仅仅是由于市场竞争而导致的资金流动,也就是说不完全是竞争促使资本寻求更高收益而出现的配置格局。这一配置格局的出现是与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阶段密切相关。在这一阶段,政府或政府控制的市场主导了整个资源特别是金融资源的配置。比如,大量的金融资源配置到低效率的国有部门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说明目前的城市化倾向的资本配置格局,是与市场充分竞争条件下资本的逐利本性并不完全相干。
(三)县域内承受着严重的通货紧缩和信贷紧缩
对是否存在通货紧缩有许多争议(周骏等,2001;王宝清,2001)。目前的紧缩是一种结构性的紧缩,而非全面紧缩。城市部门,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并没有特别感受到这种紧缩,而县及县以下的经济主体才是这种紧缩的对象。这种紧缩的直接后果是县域内以解决就业为主的中小型工商业、乡镇企业出现衰退并由此带来县域经济的衰退、农民收入下降及县乡政府税源枯竭。根据有关学者从全国总体的情况测算,1994~1998年间仅财政系统的净流出平均每年大约在1000亿元左右,而金融系统中不仅存贷差日渐扩大,而且每年从金融系统中流出资金大约在500~600亿元左右(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2000)。从县域内部的情况看更加严重。一是县域内的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基本没有放款权利,县域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1997年以后对县域内经济主体的贷款增加很少。二是尽管金融机构中农业与乡镇企业贷款与农业和农户的存款(不含乡镇企业)在金融机构的全部存贷款所占的比例几乎相同(农村存款在1996~2000年间基本保持在12~13%的水平,而贷款保持在11%的水平),但是如果仔细分析却可以看出全面统计所掩盖的一些问题。第一,在1996~2000年间信用社占据了整个农村信贷市场的65~70%的份额。第二,国有商业银行对农村的放款主要是集中在大型基础设施、国债配套资金和生态建设的贷款等大型项目,而对迫切需要提供金融服务的农业生产和中小型工商业活动却处于全面紧缩的状态。1999年全国金融机构对乡镇企业的贷款比1998年增加581亿元,占当年全部贷款增加额的8%(值得说明的是,乡镇企业的增加值已经占到GDP30%以上,吸收的就业是国有部门80%以上),同年信用社对乡镇企业的贷款增加额为386亿元,占全部乡镇企业贷款增加额的66.4%。2000年全部金融机构对乡镇企业的贷款不仅没有增加反而下降了101亿元,而同年农村信用社对乡镇企业的贷款却增加了361亿元(《中国金融年鉴》,2000,2001)。
仅观察全面的统计数据,难以清楚地看到农村中所普遍存在的货币和信贷的严重双重紧缩的。从运行的情况
表4乡镇企业和农业贷款(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资讯行数据库();《中国金融机构信贷收支情况统计》1998~2000。
看,县及县以下正在承受严重的通货和信贷紧缩,表现在:
1.邮政储蓄只吸收储蓄不贷款,造成每年上千亿元的资金直接上存中央银行。
2.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农村短缺近3000亿资金,不仅影响了县域内中小型工商业的发展,兑付农民存款的责任直接由县乡两级政府负担,对本身已经债务缠身的县乡政府无疑是雪上加霜。
3.国有商业银行大量减少县及县以下基层机构,贷款审批权限上收。全国已经削减1万多个银行分理处和营业网点,裁员11万人(戴相龙,2001)。
4.农村信用社负担过重,难以全面支持农村发展。农村信用社以占全部金融机构12%左右的储蓄存款余额支撑着60~70%的农业贷款和70~75%的乡镇企业贷款(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2002),但是鉴于当前农村信用社的产权问题、管理体制问题及沉重的历史包袱(累计亏损与不良资产),对于承担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金融服务已独木难支。
5.民间信贷活跃,但缺乏规范。由于正规金融难以满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民间借贷和高利贷十分活跃。据对15省24个县市41个村的调查,民间借贷的发生率高达95%(温铁军,2001),温州民间高利贷的利息达到每月1~3%。由于民间信贷缺乏正式的法律地位,因此也缺乏管理和引导,难以真正在信贷市场上正常发挥作用。
四、消除贫困与西部大开发:经济发展的长期任务
(一)关于新的扶贫战略
中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已从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2000年的3000万人,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从1978年的30.7%下降到2000年的3%(这是依据中国政府制定的贫困线标准的计算(以1985年购买力平价不变价格为0.66美元/天)。为比较国家间的贫困状况,世界银行提出了每天1美元(1985年购买力平价不变价格)的贫困线标准。世界银行在1998年的估计中认为当年中国的贫困人口如果依据世界银行的标准应该为1.06亿,比官方当年4200万贫困人口的估计要高出1倍多(世界银行国别报告,2001)。无论估计的标准如何,中国仍然面临十分艰巨的消除贫困的任务)。
根据中国政府新世纪的扶贫战略,扶贫开发的主要任务,一是尽快解决3000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二是帮助初步解决温饱、但还不巩固的贫困人口增加经济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稳定脱贫。与“八七”扶贫攻坚相比,这不但意味着对象更广了(约占农村总人口的10%),而且任务加重了,即包括解决温饱和实现稳定脱贫两大任务。扶贫的基本方针则不是简单地解决温饱,或者是生产足够的食物问题,而必须做到综合开发和坚持可持续发展,必须做到资源配置和开发与生态建设紧密结合。
实现新的扶贫目标并非仅仅是简单的资本投入问题。尽管在新的扶贫战略中政府在贫困目标的瞄准机制、扶贫内容等等进行了许多重大的调整,但是贫困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将越来越成为贫困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因为目前尚未脱贫的3000万贫困人口中,主要的制约是生态和自然条件,这些人口的脱贫仅依靠发展当地的农牧业生产不仅可能导致新的生态破坏,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移民和促进当地区域经济发展应成为实现新的扶贫战略的重点内容。
(二)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中的问题
2000年,国家安排在西部地区新开工10个重大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多亿元。2001年,国家又在西部地区新开工了一批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2000多亿元。
近两年来,与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相配合,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国有商业银行在西部开发的战略指导下,投入了大量的财政和信贷资金。但是这些投入效果如何还值得进一步探讨。目前通过国债资金大量投入到公路、铁路、机场、大中型水利设施项目、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的资本,对于西部地区的农村发展究竟产生的作用有多大?能否解决目前西部农村地区所面临的最为紧迫的问题?
西部大开发战略既不能在短期内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引擎,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目前西部农村地区面临的一些最为紧迫的问题。显然,将此战略作为资金投入的战略重点,对于整个中国经济发展和西部农村经济的发展是远水不解近渴。
五、县乡财政与农民负担问题
中央政府近年来对农民负担问题一直十分重视,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减轻农民的负担。从实施的效果来看,这些措施对抑制农民负担恶性上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达到制止农民负担增加。据农业部统计,2000年全国农民直接负担的税费共1778.9亿元,平均每个农民负担199元。其中,各种税92元,“三提五统”66元,“两工”和以资代劳6元,集资等各种社会负担30多元,与1999年相比增长了3.3%。
中央2000年提出了税费改革方案并在安徽进行试点。从安徽省的情况看,税费改革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效果是明显的,人均负担下降了30%。税费改革虽然达到了使农民减负的目的,但同时使乡镇政府和村一级组织收入减少,使县、乡、村机构正常行政能力受到影响。
税费改革、农民减负与县乡财政状况紧密相连,没有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状况的改善,农民减负就难以完全实现,税费改革就缺乏推进的基础。我国户口在县和县以下的人口10亿多,其中农业人口9.2亿,在县城和建制镇的人口有1.7亿。我国现有2109个县级财政、4.6万多个乡镇财政,2000年全国财政收入1.34万亿元,其中中央占51%,省级10%,地市17%,县乡两级共计20%多。而全国财政负担的人员总量中,由县乡财政负担的比重约为70%左右。如果不能改变20%的财政收入负担70%人员费用的状况,不仅农民负担无法得以完全减轻,同时基层政府的行政能力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直接面对农民、行政事务最为繁杂、作为政权基础的县乡两级政府,可支配的财政收入是最少的。农民负担的问题并非简单的基层政府收费多少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如何促进县域内的经济发展和整个基层财政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问题。
六、进入WTO之后的农业和农村
(一)农产品贸易问题
根据有关研究,中国的农产品中,粮食产品只有稻谷具有相对的比较优势,而糖料、园艺、畜产品、烤烟等都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程国强,2001),相应地,有关学者对加入WTO后,利用相关的模型对在贸易自由化情况下中国农产品贸易对各种农产品的影响进行具体的分析(黄季焜,2001)。这些分析对于我们认识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及中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具有一定的作用。从短期看,贸易对于中国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影响是有限的。
1.贸易的冲击仅限于一定的区域和特定的品种
许多人对于国外农产品的进入十分担心,认为有可能带来数千万农民的失业。这种担心实际上是没有什么依据。首先是粮食产品的商品率一般在30%左右。对于小规模农户的生产来说,特别是以生产粮食作物为主的农户而言,贸易本身不会对农民收入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贸易可能的影响只是针对商品率较高生产较为集中的个别品种(比如棉花、大豆、部分水果等)、个别地区(如黑龙江、吉林等大豆、玉米主产区)的农民收入影响较大。
就我国目前情况看,小麦生产的大省是河南,占到全国生产量的22.4%,山东排第二位,为18.67%,河北为12.12%,其余省份均没有超过全国产量的10%。稻谷产量占全国比例最高的是湖南省,为13.84%,河南为10.14%,其余省没有超过10%,大豆生产黑龙江一个省就占了全国产量的近30%,而新疆的棉花则超过了全国的1/3,广西的糖料占到全国的近40%(国家统计局,2001)。
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住户调查资料计算,黑龙江等九个省农民销售大宗农产品的现金收入仍然是家庭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新疆分别达到63.33%、54.48%、39.23%、33.27%。显然,如果不能很好地调整农业生产和经营战略,这些地区的农民将遭受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直接冲击
2.主要农产品进口的配额数量并不大
根据相关研究,即使2002年粮食全部进口配额用完,进口玉米、小麦、大米的数量分别占2001/2000粮食市场年度总消费量的4.57%、7.34%、2.9%,而以2004年的配额量计算,进口粮食总量也仅占2001/2000年度中国粮食消费的6.02%。因此,从粮食安全角度来看,目前的配额并不会对中国的大宗农产品的生产带来重大威胁。
从积极的方面看,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也会对中国的农产品市场发育具有促进作用。因此,加快完善全国的市场体系建设和分别不同的产品和不同的地区情况来确定农业发展的战略将是我们未来政策制定的一个重要原则。
1 农村融资困难
农业和农村的投资相较城市而言比较不足,其根本原因是因为农村融资比较困难。现在农村中小型企业和小项目的创业资金来源有三个:第一,是家庭积蓄和向亲朋好友借;第二,是向高利贷进行借款;第三,就是向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借款,但是向正规机构借款的人只占总数的很小一部分。下面来看一组数据调查,截至2006年底,我国金融机构所贷款的数额中农村居民所贷额数是1.32万亿元,约占总贷额的5.9%,截至2007年,农村居民向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达2.36万亿元,约占总贷款的9%,2007年的贷款额数相比较于2006年来说,农村居民贷款金额所占比重有增加,但是还未达到总金额的10%,此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查。我们需要清楚的认识到一个问题,许多优秀的农户和农村企业由于创业资金没有来源,没有办法筹集足够的资金,为此放弃了许许多多的非常好的创业项目,因为融资困难,放弃了很多机会。而农村融资困难的引起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金融机构它的内部存在许多约束,这些约束直接引发了农村资金外流严重现象。对于金融机构自身来说,贷款具有收益高、风险低等特点才会对金融机构有利,然而农村贷款的特点却是利率低、款项金额小、信用低、风险大,这一机构与实际的矛盾导致了金融机构在农村“无利可图”,没有收益,于是金融机构选择的策略是在农村进行“吸血”,从而把“血”输向城市,也就是将农村居民的存款运向城市,供城市周转使用。不要说在农村设立其他银行,就算是专门为三农服务而设立的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银行,也只在农村提供最基本的存款业务,然后将大部分的居民存款投资转向到城市,供给到有利可图的商业性产业工程。这一举措致使农村可用的流动资金越来越少,但是农村所需的资金数日益增长,流动资金短缺,需要资金增加导致了供需矛盾。
(2)农村担保困难。目前来说,我国能获取贷款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个是“抵押担保”用财物进行抵押,根据其价值进行贷款;另一种是“信用担保”,由其他人为贷款人进行担保。银行为了保证自身风险度小,将风险控制到最低,所以,在农村金融机构相对于“信用担保”还是侧重于“抵押担保”。但是农村资产是不透明且较难变现,因此,金融机构也很不想选取“抵押贷款”。农村的“借贷难”说到底其实也就是“担保难”。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向正常的金融机构贷款较为困难,而农民要筹集资金的方式也就只剩下亲朋好友借钱,或者是向成本高、利率高的非正规机构也就是高利贷贷款。向高利贷借款又大大增加了相关的成本,对于农村的经济发展来说非常不利。
2 农村保险功能不完整
农村金融市场的第三个功能就是保险功能,然而这一功能对于农村来说相当于没有。农民只有一些基本的保险类似于人身保险,其他的保险类似于商业保险对于农民来说根本是空白,除了最基本的商业保险外,金融市场还有特意针对于农村而设立的农业险、养殖险和私人财产险,但这些项目对于农民来说也是空白。农村居民中很少选择自己的产业投保,一旦发生什么灾害,出些什么事,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没有办法获得到补偿。在农村常见行业中,养殖业,存在着养殖动物染上疾病、贩卖价格发生大幅波动的风险;种植业,如果遇到较严重天灾人祸,产值下降,农民就有可能血本无归,一年辛苦都白费。并且这些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同时降低了农民投资到这些产业的积极性,积极性降低的同时也会大大增加农村经济的发展的阻力。
3 农村金融产品单一
我国的金融产品相较于发达国家来说有很大的差距,产品种类,产品数量都与发达国家都相差甚远,我国的金融市场现在还是初级发育阶段,所以,农村的金融产品就更加少了。现阶段,在农村里,金融产品比较单一,金融业务主要是信贷,新出现的中间业务对于农村来说是空白。农民自己对于金融知识的不了解和投资渠道少等原因造成了理财、投资等多种的金融服务产品和保险、股票、债券、等于农村市场隔绝。到现在为止,我国农村的金融市场中占最大比重的是银行业,证券、保险等市场所占比重基本为零,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新鲜业务,随着经济条件的变好,农民的生活观念也发生了改变,他们所需要的金融投资也逐渐从储蓄开始往多元化投资的方向进行扩张。但是因为农民的文化水平偏低及自己专业知识匮乏,所以,他们想要投资也只能转向金融机构,他们需要金融机构为其提供理财、咨询、投资、消费等金融服务。
4 金融信用环境不好
1宁夏农村金融的现状
1.1宁夏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
金融政策促进“三农”发展在宁夏已初步形成了“一体多翼”的全方位政策扶持体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宁政发〔2012〕72号)对“三农”模式的创新、多元化融资渠道的拓展等做出了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4〕166号)对如何开展“涉农信贷投资”、“农村普惠金融”、“创新金融支持三农模式”、“大力发展农业实体经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等给出了二十四条指导意见;《“五优化两对接”普惠金融工程实施方案》(宁政发〔2014〕46号)以“形成合力、先行先试、一县一品、一行一策和防控风险”为指导原则,详细制定了宁夏普惠金融发展的五个“优化”和两个“对接”;《关于印发灵武、盐池、彭阳、永宁等四县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宁金融办发〔2014〕160号)更是针对四县市的实际情况,对其金融改革试点做出了详细指导;为贯彻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现“一县一品、乡有机构、村有服务、户享成果”的目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专门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
1.2宁夏农村金融机构
1.2.1大型金融机构。宁夏大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两家政策性银行和两家大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中,宁夏农发行共有11家分支行,截止2014年底累计发放贷款15.8亿元,涉及新农村建设、农村路网和水利建设等方面;国开行宁夏分行则创新推出了盐池惠民妇女创业微贷款、永宁闽宁镇肉牛托管等项目,助力宁夏农村贫困地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脱贫致富。大型商业银行中,农行宁夏分行重点支持宁夏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特色化,截止2014年底累计发放特色产业贷款达43.2亿元,创新农村特色抵押方式8种,并积极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宁夏农村“惠农通”项目实施;邮储银行宁夏分行针对宁夏农村实际创新了土地经营承包权贷款等一系列农村金融产品,其探索的“蔡川模式”和“固原三农服务站”更是宁夏农村金融中的典范。
1.2.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新时期宁夏农村金融发展呈现出资金需求小、需求急、担保抵押少的特点,而大中型金融机构往往无法满足其需求,诸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便应运而生,发展如火如荼。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例,由最初4家试点小贷公司起步,截至2015年,其数量已达到160家,覆盖宁夏区内所有市县和基层组织,从业人员也达到了2101人,实收资本也增长至81.52亿元,净增长36.03亿元,贷款余额为77.58亿元。
1.3宁夏农村金融的涉农贷款余额
宁夏涉农贷款余额不断增长,其占贷款余额的比重始终较高。2007~2015年,宁夏涉农贷款余额由最初的384.82亿元,连年增长,至2015年已达到了1682.64亿美元,增长了4倍多,年均增长率为20.25%,可见宁夏涉农贷款余额的发展较好,未来持续增长的趋势也较明显;宁夏涉农贷款余额占贷款余额的比重也始终处于30%以上,2013年最高达到35.84%。1.4宁夏农村金融的产品代表性的创新产品包括: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创新涉农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如“彭阳烟草订单”、“红寺堡信用社模式”等;国开行创新“一县一品”,助力宁夏的奶牛、灵武长枣等特色优势特产发展;石嘴山银行也创造性地提出了“枸杞行业贷款”。
2新常态下宁夏农村金融的发展问题
2.1宁夏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不健全
农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推行“惠农通”等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定成效,ATM、POS机等在农村的覆盖率显著提高,但宁夏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仍较落后,各项金融设施一般只是覆盖到乡镇,少部分宁夏农村地区受益于“村村通”项目建设了一批转账电话,不过其形式过于单一,宁夏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并未完全打通。
2.2宁夏农村金融产品有待改善
宁夏农村金融产品的缺陷主要在于信贷产品的贷款期限和额度。由于“城乡二元化”和金融产品非“城乡二元化”的矛盾,宁夏农村金融市场多数产品仅仅是传统城市金融产品的简单复制或转化,并不能适应农村生产经营“小、散、快,周期长”的特点,其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贷款期限短,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加之农村对贷款的需求多为周期长、需求急的信贷,宁夏农村金融机构的农村贷款多为一年期左右的短贷;二是贷款额度小,伴随宁夏农业特色产业化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农户往往需要开办农场、小作坊或厂房,进行专业化生产或规模化经营,对贷款的需求额度较大,而宁夏农村金融机构普通的放贷额度仅为几千元,杯水车薪,而对于额度较大的贷款,往往要求严苛,满足贷款条件的农户少之又少。
2.3宁夏农村金融的风险较大
宁夏农村金融信贷风险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农业发展周期长、受自然因素和个人素质影响较大1,且宁夏农业发展条件较差,风险因素过多;其二,由于宁夏农村和农户的分散性和自由化,宁夏未能建立起完整的农村信用体系,农村金融机构无法评估农户的信用状况和偿还贷款的能力,此外,由于成本和人力问题,宁夏农村金融机构内部也缺乏有效的时候风险监控机制;其三,担保抵押的缺失,由于宁夏农村金融多为政策性优惠贷款,农村金融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缺少对抵押担保的重视,甚至有的基层机构“暂缓担保”或不用担保,对“三权”抵押的执行也流于形式;其四,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由于宁夏“三农”的高风险性,保险公司往往不愿意开展相关农业保险,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引导农村保险的正常发展,进而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的风险。
2.4宁夏农村金融的资金难题
宁夏农村金融多依靠政府财政支持和其他机构融资,资金难题始终是其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在:一是融资困难,由于宁夏农村金融的高风险性,除了政府财政资金的“输血”和部分政策性银行的支持外,其他渠道的融资少之又少,甚至出现了部分商业银行抽离农村的现象,此外,新兴农村金融机构“只贷不存”的发展模式严重制约了资金的融通和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再融资困难,政府对农村金融的支持部分只是短期的,加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面临的风险较其他金融机构大,往往难以获得追加投资。
3宁夏农村金融的发展对策
3.1优化宁夏农村金融的发展环境
农村金融发展环境的优化包括硬件环境和软环境两方面。一方面,以基础设施完善为重点,加快农村相关的ATM机、POS机、支付电话等相关设施的建设,并完善相关“市县乡镇村”五级的网点布局,特别注意网点向宁南贫困地区和其他农村金融服务落后地区的布点,以推进“金穗惠农通”工程和“村村通”工程为抓手,以自助服务终端和电子支付、互联网支付等为主要方式,扩大金融覆盖;另一方面,除对包括信用和支付在内的农村金融规范立法和明确界定外,也要强化对农户的金融培训和金融宣传,并试点进行当地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外地金融人才的引进,全方位加强宁夏农村金融发展的软环境建设。
3.2创新宁夏农村金融的产品
针对宁夏农村金融产品期限短、额度小的问题,要结合“三农”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根据不同市县乡镇村的特点和实际,延长或扩大信贷产品期限和额度,制定多层次、多元化、多样性的农村信贷产品;对农户进行初步信用评估和偿债能力分析,进行信用、等级分层,实行“梯度”放贷,信用好偿债能力强的可考虑多放贷,信用差且屡教不改的少放贷或不放贷;二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的担保抵押,以平罗县为示范县,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等新模式;三是,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推广农村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业务。
3.3完善宁夏农村金融的风险担保体系
宁夏农村金融风险担保体系的完善要从信用体系、担保体系、保险体系三方面综合考虑,具体举措如下:一是,信用体系的完善,各基层金融机构要根据宁夏各市县乡镇村的实际,分步骤、有计划的进行农户的有效信息采集,定期进行更新和完善,并辅以“互联网+”技术,实现各农村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实现宁夏区内范围的信用信息共享。二是,担保体系的完善,建立健全“区、市、县、乡、村”的抵押担保机构,各机构结合本地特色和优势产业,以及参考当地农户的信用状况,积极探索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创新和扩大农村金融担保的范围和灵活性,推广“信贷+服务+抵押物”的模式,除土地经营权、房屋使用权担保外,还要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等无形产品或服务的模式。三是,保险体系的完善,以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和产品试点为核心,积极推进宁夏特色清真牛羊肉、马铃薯、硒砂瓜等保险试点,引导保险公司参与涉农保险业务,并将其与涉农信贷结合发展,探索“信贷+保险”模式。
3.4破解宁夏农村金融的融资难题
宁夏融资难题的破解关键在于融资渠道的扩展,具体做法如下:一方面,除政府“输血”和大型金融机构注资外,还应推进农村直接融资的发展,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进行债券、票据等融资;另一方面,探索宁夏农村金融的期货市场和服务,发挥期货市场的风险规避功能,与证监会、期交所等相关部门沟通,推动枸杞、羊绒、马铃薯等产品的期货服务,并适时建立相应的农产品实物交割仓库。
参考文献:
[1]祁永忠.宁夏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及推广分析[J].农业科学研究,2016(03):43-46.
[2]王惠方.宁夏农村金融与经济发展现状及关系研究[J].企业导报,2015(19):21-22.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贫困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议题。发展经济需要资本的投入,因此让农民获得金融支持,享受金融服务是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重要途径。然而在我国农村,农户缺乏足够可供担保的资产,因此传统金融机构难以向农户表现出提供贷款的热情。我国自一九九三年正式引入小额信贷模式以来,小额信贷在我国历经了二十多年的发展。然而,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农村小额信贷代的迅速发展,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因此,借鉴国际小额信贷机构运作的成功经验,分析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现状,探索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路径,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小额信贷的特征
小额信贷是国际社会公认的,非常成功的帮助中低收入群体摆脱贫困的信贷手段,从国际流行观点看,小额信贷是指向低收入人群和微型企业提供的额度较小的信贷服务,其基本特征是额度较小、服务于贫困人口、无担保、无抵押。
它具有良好的成本效益以及发展的可持续性,适合世界上所有经济状况和不同文化的国家。与传统金融信贷相比,小额信贷有自己独特的供给主体、贷款对象、贷款方式以及利率水平。
首先,小额信贷的供给主体分为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正规金融机构包括国有银行、村镇银行以及外资银行;非正规金融机构包括国际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政府部门操作的小额贷款等。
其次,小额信贷有自己独特的贷款对象。与传统的信贷对象不同,小额信贷主要以农村贫困地区的中低收入人群为贷款对象。由于金融机构逐利本性的客观存在,金融服务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大企业,农村金融服务存在严重不足。而且由于农村的贫困人群存在贷款数额小、无法提供担保等问题,通常被排除在信贷市场之外,因此小额信贷毫无疑问的满足了他们这一需求。
再次,小额信贷的贷款方式不同。小额信贷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贷款额度小,而且通常不需要担保。为了防范信贷风险,小额信贷一般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分期还款不仅减低违约风险,同时也加快了资金的周转。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阶段
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历经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93-1997)。1993年底,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在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和福特研究会的资金支持下,在河北易县组建了我国第一个由非政府组织操作的专业化小额信贷的机构,这是小额信贷首次引入我国。第二阶段(1997-2004)。1997年我国政府总结了小额信贷的经验,并于1998年在较大范围内积极推广政府主导的小额信贷项目。这一阶段资金主要来自于国家财政资金和国家扶贫贴息贷款,并仍然主要采用孟加拉国乡村银行的模式。第三阶段(2005年以来)。2005年以来,正规金融机构全面进入小额信贷领域,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开始试行商业性贷款模式。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商业性小额贷款试点,“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始在山西、陕西、内蒙古、贵州、四川等地试行。2005年12月,山西“晋源泰”小额贷款公司正式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挂牌营业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2007年邮储银行在陕西、河南等地区开始试行小额、无抵押贷款工作,主要有农户联保、农户保证贷款等形式。
(二)我国农村现有小额贷款机构类型
1.正规金融机构操作的小额信贷
我国正规金融机构操作的小额信贷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一部分外资银行等。贷款对象主要为农村贫困户,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银行再贷款、中央地方的财政补贴以及存款。贷款无需抵押,主要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采用小组联保方式运营,但这些资金的供给不具有持续性。在诸多正规金融机构中,农村信用社是我国目前农村小额信贷的主要供给机构。
2.政府扶贫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
(1)利用双边或多边项目成立专门机构管理和操作
其中包括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这类小型信贷项目的资金基本来源于政府以及国际支持,多具有扶贫性质,操作规范,大多采取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
(2)由政府部门管理操作的扶贫贴息贷款和利用民间机构实施小额信贷扶贫
如四川、云南、广西等政府扶贫项目、中国社科院的“扶贫社”、民间提供小额贷款的机构主要为香港乐施会项目等。
(3)小额贷款公司
2005年起,经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了七个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这些小额信贷机构多数需要抵押或担保,资金主要来源于注册资本金、委托资金等,普遍具有贷款灵活、步骤简洁的特点。
三、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小额信贷资金供需矛盾突出
近几年来,农村地区金融需求不断增加,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增长迅速。但农村地区信贷资金规模较小,供需矛盾突出。中国农业银行以国家财政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为资金来源,扶贫信贷资金最早设立于1986年,目的是“支持全国重点贫困县开发经济,发展生产,解决群众的温饱问题”。2000年以后,中国农业银行业务重点开始向大城市、大企业集中,逐步从农户个人小额贷款中退出。直到2007年,农业银行通过金穗惠农卡重新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存款和中央银行的支农再贷款,但是近几年信用社贷存比例逐年下降,无法吸收有效存款。
(二)小额贷款成本高,影响其可持续发展
国际成功的经验表明,未来保证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有保持能够抵偿成本费用的利率水平。2004年10月底,中央银行实行的新利率政策规定,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最大上浮系数为基准利率的2.3倍。这为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的成本覆盖提供了可能,但多数小额信贷机构都缺乏贷款自主定价能力。因此,目前大部分小额信贷机构收取的利率不能补偿成本费用,阻碍了我国小额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三)缺乏专门负责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最初起源于扶贫的需要,没有完整的专门负责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而且政府在其中充当了重要角色,从而造成大部分小额贷款是以行政方式而不是以市场方式运作,法律地位不明确,管理机制不成熟,效率低下。
四、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细分信贷品种
首先,根据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以及进行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使农业生产周期与资金周转速度基本保持一致。其次,实行贷款浮动利率,根据贷款对象的信用程度、风险大小、偿还能力、经营项目等综合情况,制定不同的贷款利率。
(二)强化制度约束
我国农村的小额贷款,经过二十多年发展,从最初的政府主导,以扶贫为主要目的,到正规金融机构的进入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的建立,一直缺乏专业的监督管理和规章制度的建设。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需要加强法律规章制度和风险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
(三)福利主义小额贷款与制度主义小额贷款相结合
农村小额贷款制度是向中低收入人群提供小额度持续信贷服务的活动,其宗旨是通过金融服务使中低收入群体摆脱贫困,获得自我发展的机会,这是福利主义小额贷款的灵魂。但是小额贷款具有成本高的特点,只有使小额贷款金融机构保持盈利,这些金融机构才能持续向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小额贷款。小额信贷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是小额信贷实现其社会目标的前提,要保持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由较高的存贷差来弥补。因此,保持合理的贷款利率是实现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参考文献
一、引言
小额信贷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信贷贷款,以企业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为主要对象。贷款金额一般为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小额信贷是小额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的延伸,借款人可以不需提供担保。其特点是能够在不提供担保情况下,债务人本身的声誉或第三方保证都能够获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由于这是一种高风险贷款,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
小额信贷最早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的孟加拉国,最初目的是消除贫困和发展农业生产。随后以其成功经验在全球得以推广实践,但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在世界范围内的小额信贷也存在局部的差异。主要有以下几种: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泰国的农业和农村合作社银行、印度尼西亚的人民银行的小额信贷体系等。
我国在90 年代引入小额信贷,主要借鉴于孟加拉过的乡村银行模式。小额信贷在我国的发展,使我国经济发展多元化,它为农村农民提供了各种获取收入的机会和能力,为农民生存致富之路提供必要的资金。它拓宽了农村的融资方式,对减缓农村贫困及致富有着重大的意义。小额信贷是探索扶贫资金供给以及到户道路上的一座里程碑,增加了穷人的参与项目选择的机会和权力,减少了决盲目的决策。由于免担保,小额信贷也使农村金融机构更注重债务人的还款意愿和能力,从而加强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组织与管理。
二、小额信贷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根据人民银行2010年10月底的统计数据,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小额信贷的总体发展形势。该数据显示——全国小贷公司2348家,已经开业的,从业人员24742人,实收资本1521亿元,仅小贷公司的贷款总额是1623亿,利润总额是73亿元,所有的权益现在达到1608亿元。另外,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农村信用合作社以服务“三农”为宗旨, 在农村金融市场支农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效果,成为支农主力军,全国2000多个县中几乎所有的农村合作社都开办了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在增量贷款中有90%以上是靠小额贷款的增长。
然而,良好的经营状况下,也隐藏着不少问题。首先,贷款大部分集中于市区,未深入到农村,与小额信贷服务“三农”,为农村农民融资提供便利的最初目的相违背。而且,我们可以看到贷款种类过于单一,主要集中于抵押贷款,与小额信贷的初衷也不符合,掩盖了小额信贷无需担保的特点,而且不利于小额信贷的多元化可持续发展。
由此可见,在全国小额信贷快速的发展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由于各地区的实情不同,所存在的问题也不尽相同,接下来本文将介绍我国小额信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当前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小额信贷面临风险
当谈论到小额信贷,人们第一时间就会联想到小额信贷存在着各种风险。其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操作过程中的风险。良好的信誉是小额信贷借贷的法律基础和依据,然而在农村,许多农户并未履行诚信原则,按照贷款的具体流程,并且没有相关的法律意识,存在着冒名贷款、贷款转借等问题。并且,一些信贷机构内部人员为个人利益忽视贷款人的信誉,或为亲友借贷无视贷款的合理性以及合法性,阻碍的小额信贷规范操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涉及面广,手续简便,在发放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出现操作风险,给农信社、小贷公司等借贷机构带来负面效益。
2、道德风险。此类风险由信贷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往往取决于债务人的还款意愿。农信社小额贷款属于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也给了农民“投机”的可能。贷款客户中存在部分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信用意识。往往出现拖欠贷款、逾期还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构的资金周转。更有甚者,不愿归还贷款,造成了信贷机构的坏账,为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3、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波动而影响收益风险,价格、利率或汇率等经济因素的波动产生的风险均是市场风险。小额信贷作为一种资本项目投资,资本利润受市场的影响极大,因此市场风险是信贷资金面临的一种重要风险之一。小额信款只是实现了贷款对象的分散,但同一地区生产经营品种具有相似性,客观上造成了贷款集中于某一项目、某一农户的事实。由于市场容量有限,这些项目、产品的生产量过多,会引起市场行情变化,加上农产品的鲜活性,极易造成价格波动或产品腐烂变质,甚至出现亏损,影响贷款归还。
4、不可抗力风险。由于小额信贷主要针对于“三农”,资金主要用途投入于农业生产,因而以自然气候为主导的不可抗力因素对贷款的回收影响巨大。农业是弱质的产业,良好的自然条件是其盈利的基础。由于农业对自然的依赖性极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受自然灾害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的影响,产品销售受阻,利润降低,农民们往往收益大幅减少,甚至出现巨额亏损。加上分散经营的个体农户一般都没有投保,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农户资金积累不多,抗风险能力较弱,所以造成大量信贷资金逾期、沉淀或呆滞,大量贷款无法收回,挫伤了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除此之外,农户家庭成员若患上重大疾病或出现意外事故的风险,也应归于此类风险。农村小额信贷的客户集中于农村低收入人群,一场重病和一个事故往往使他们一无所有。当前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下,家中劳动力一旦发生人身意外、甚至人身事故的事件时,在缺乏抵押担保的情况下,会使贷款的偿还变得遥遥无期,甚至造成贷款的无法归还。#p#分页标题#e#
(二)缺乏足够资金来源,后续供给不足
小额信贷旨在拓宽农村借款渠道,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然而,该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农村经济开始向多元化、多样化方向发展,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但受各种因素影响,农村信用社不能广泛吸收更多的社会闲散资金。多数小额信贷机构缺乏充足且稳定的资金来源,其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的扶贫资金,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来;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资金的后续供给不足。作为目前仅有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的匮乏是制约其后续业务拓展最大的障碍。并且,在近年来的金融危机影响下,一方面造成了农民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量增大;另一方面造成大量农民工返乡,收入减少,进而导致农村金融机构的储蓄减少。贷款需求的不断扩大,而贷款的资金来源却反呈减少趋势。供求关系的不匹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小额信贷的发展。
(三)小额信贷自身特点的限制
小额信贷具有额度小、期限短、分期还款、不需担保或具有灵活多样的担保形式等特点,这些特点,促使它能够较好较快地适应我国农村的贷款市场。但小额信贷行业又属于人力密集型行业,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业务成本较高。较大风险成本加剧了小额信贷利率的提高,从2004 年起城乡金融机构91%以上的贷款都是上浮利率水平,且在上浮利率水平中,上浮1.5 至2 倍的占40%左右,利率上浮的贷款明显高于四大商业银行及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这无形中使渴望借贷的农民望而却步,小额信贷帮助农村发展以及农民脱贫的初衷无法实现。
(四)内部管理体系与外部法律监管体系不完善
在贷款管理体系方面,贷款机构还存在着诸多缺陷。首先,信贷员工整体专业素质不高,没有系统的普及相关专业知识。其次,放贷机构缺乏风险内控机制,贷前、贷中、贷后的相应工作没有完全分离,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机制。最后,农户资信度评定缺乏统一标准。农户贷款的授信额度也存在较大随意性,没有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
在管理机制存在缺陷的同时,法律监管体系也不完善。目前,我国没有一个法律框架,来界定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从监管的角度来看,没有系统的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框架和健全的监管制度,缺乏专业的监管机构。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由政府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未赋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相应的专业监管职能,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小额贷款公司规范有效的经营将无法得到保障,为后续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五)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
长期以来,小额信贷作为扶贫的主要工具,而不是一个商业经营模式,小额信贷机构不能根据市场规律来制定自己的合理的利率,对小额信贷发展的可持续性产生了不利影响。
四、完善小额信贷的主要对策
小额信贷在国际上去的了巨大的成功,引入我国之后,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但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对此,我认为以下对策可以完善我国的小额信贷。
(一)借鉴孟加拉模式
小额信贷起源于孟加拉国,并且在该国取得了空前的辉煌,因而借鉴孟加拉成功经验,对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大有裨益。孟加拉格莱珉银行的经验有以下两个点突出的特点值得借鉴:
首先,加强对贷款农户的培训。格莱珉银行不仅仅提供贷款还提供相关技术培训与指导,从而加强了借款者的还贷能力。在此基础上配以每周偿还一年还清的制度。这样的做法大大降低了格莱珉银行所要面临的风险。
其次,信任和激励的风险管理组合。格莱珉银行最初采用小组联保的机制,对于违约问题,小组联保机制存在一个特殊的“风险扩散机制”,即一个成员违约,必然导致其他成员的共同违约行为,这就激励小组成员内部对贷款进行评估,互相鼓励、互相监督。后来格莱珉银行在此基础上又推出了乡村中心制度,由村子里的小组组成的联盟,定期定点开会,让贷款者之间的信息交流是充分的,贷款者与银行的信息交流也是充分的,有效地降低了银行由于难以掌握贷款者信息而带来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降低了,小额信贷便有了生存的空间。
(二)加强风险防范
1、加强风险防范的首要工作就是对贷款诚信的宣传,在社会上培养诚信的风气。金融机构应作为诚信宣传的先锋力量,积极投身于诚信宣传中,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在社会中重树中华传统美德——诚信。
2、小贷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在引导农民诚信贷款的同时,也要进行同事间的互相监督和自我约束,规范发放贷款的程序。确保贷款按照正常合理的程序发放。
3、严格评定农民的信用等级,建立农民信用档案,筛选信用优良的农户,农村信用机构应严格按照各个农户的受教育程度、思想道德品质、以往信用状况、资产以及家庭经济收入状况等因素评定农户的信用等级,建立完善的档案,并实行跟踪管理。
4、依据国际上的成功案例,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当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提供小额信贷预防坏账的保险,以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减少信用社在小额信贷上的风险。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使还贷更为人性化。对确因自然灾害和疾病等不可抗力导致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予以合理展期。
(三)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1、中央银行应继续加大对农信社支农再贷款的投放力度,以有效调节农村资金供求紧张状况。在个别地区,央行可以允许一定范围内农信社自主上浮存款利率,以缓解资金问题。
2、加强小额信贷公司与银行的合作,让小贷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进行合法的集资。或者引导农业银行以及其他的商业银行进入农村信贷领域,进一步缓解资金来源单一的问题。#p#分页标题#e#
3、降低小贷公司的股东进入资格,以便于吸收更多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政府也可以放低小额信贷公司成立的条件,培养更多专业的小额信贷机构,无形中为资金的融通提供了便利。
4、发展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借贷,建立区域性资金融通网络,从而实现资金的最优配置。
(四)创新小额信贷模式、合理利率定价
前的小额信贷种类单一,且利率普遍偏高。信贷机构可增加贷款品种、放宽小额贷款对象、拓展小额贷款用途、灵活确定小额贷款期限、简化小额贷款手续,进一步提高贷款便利程度。与此同时,农信社、小贷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利率定价机构,根据资金成本、风险程度、期限的长短、目标收益率、贷款的供求状况、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等定价因素,以国有银行以及其他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对小额信贷的利率进行科学的、有差别的合理定价。
(五)良好的外部环境、鼓励政策,健全的法律监管体制
良好的社会环境,首先要明确小额信贷的功能,根据我们各地农村的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小额信贷,如“政策型”小额信贷主要用于实现政府扶贫; “商业型”小额信贷主要用于经营盈利;“政策、商业结合型”小额信贷介于两者之间。根据不同的功能进行信贷具体总类的设计,促进贷款多元化。随后,国家应制定更多优惠政策,如税收上,通过减免小额信贷组织的所得税加快其自身的资本积累; 对小额信贷业务审批的规定,在符合相关法律基础上,应尽量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积极促进其业务创新。
政府应制定和完善小额信贷的相关法律,为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以及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法律基础,让农信社与小额信贷公司在该领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建立弱势群体便利融资的法律支撑。同时也要加大对于小额信贷合理操作的监管力度,加强借贷程序中的信用治理力度,对于违反诚信原则,违反小额信贷相关法律的行为与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惩戒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避免了失信事件的发生。
(六)培养专业人才
为了让小额信贷走向专业化,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国家应注重对信用管理等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在财经类院校深入宣传小额信贷的专业知识,各地区的信用办也可以像证券、银行和会计等从业人员考试那样,普及各级别信用管理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考试。不久的将来,农村小额信贷将逐渐走向专业化、国际化,小额信贷的未来将一片光明。
五、小结
小额信贷起源于孟加拉国,在国际上拥有许多成功的案例,促进了多个农村金融的发展。自引进我国之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逐渐在各个农村普及。在浮华背后,或多或少的存在风险的防范能力不足、资金来源短缺、法律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在未来,随着政府加强立法,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多元化贷款资金来源等措施的实行。小额信贷必定会走上健康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更好地服务于“三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进而促进我国的繁荣富强。
参考文献:
[1] 王宗强.小额信贷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 中国金融网,2008.
[2] 杜晓山.小额信贷的未来[J].农经,2009.
[3] 杜晓山,聂强,张军.江苏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的经验与问题[J].农村金融研究,2010.
[4] 尤琦.对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存在问题的思考[J].商业经济,2006.
近年来我国对农村地区的投资和关注度逐年上升,并且农村地区也开始适应时展的潮流,充分运用当今的科学技术以及高科技产品来发展农业。但是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带来了副作用,对于农村地区的环境和自然资源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并且经济效益也在逐年降低。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发展循环经济也成为了农村农业发展的重要契机。通过发展农村农业地区的循环经济,能够使得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修复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促进农村地区发展。因为循环经济模式与日然界的发展规律相符,同时能够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之间的矛盾协调好,可以同时达到社会、生态与经济的的统一,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
1农业循环经济概述
在循环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农业循环经济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助力。首先,农业循环经济建立的基础是循环经济,其发展的根本也是循环经济。农业循环是在高耗能、低产量的传统农业模式上,将农产品的加工和农业活动中产生的副产物进行有机统一的经济模式,不仅改善了传统农业经济生产中的诸多问题,而且其高产值、低耗能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也在逐渐发展和完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新时代对农业提出的全新要求,传统农业发展模式不仅难以满足时代的发展,而且也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经济发展要求。所以,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综合时展要求和农业发展特点,完善了资源的利用与废物处理等过程,实现了资源的资利用,发展成为一种全新的农业发展模式。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与意义
为了提高农业的发展速度,必须了解农业经济在发展中的不足,改进存在的问题。在农业经济发展中,黑龙江农业的基础相对薄弱,由于地理环境与人口的特殊性,长期以来的粗放经营造成诸多问题,如农业资源匮乏和利用率不高、农产品发展水平低,科技发展缓慢等都阻碍了农业的发展。又因为加入WTO后,对于农产品的国际化标准,更加需要建立农业的可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打下基础。
2.1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不仅仅只影响农业的发展,没有农业的循环经济,就没有社会的循环经济,更加阻碍了循环社会的形成,所以为了实现经济的飞跃和发展,为了综合竞争实力的提高,为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进步,我们应全面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2.2产品质量国际化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农产品的质量标准更加国际化,国际化的标准就表示着绿色农产品的生产和农产品检验标准的提高。产品的质量关系到产品的国际形象,关系到贸易的正常进行,所以提高我国农村的国际竞争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重要的因素。
2.3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可持续发展是为了克服一系列环境、经济和社会问题,是我们对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反思。它同样作为目标引导着社会发展从经济发展策略的转变、从资源使用类型的转变和环境保护的转变。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在农产品的安全性、农产品的经营模式、资源的消耗与利用、控制农业污染的方面,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与农业可循环经济是相互依赖互为加强的重要关系。
3我国农村农业循环经济存在问题
3.1自然环境的破坏
水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近几年来,随着人口的不断上升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所产生的神火垃圾和工业垃圾对水体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农民为了能够使产作物的产量和质量有所增加,会使用大量的农药、化肥来为农作物的生长保驾护航,这种做法就会使得农产品的产量有所上升,但是大量的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将会对地区的水质造成污染,破坏了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对于水源的污染使得农业生产受到一定的影响,阻碍着农业循环经济的正常运行。另外,还有土壤肥力下降等问题十分严峻。
3.2社会环境
3.2.1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环境差
虽然我国农村已经开始实行农业循环经济,但是,由于循环经济仍然处于探索时期,关于农业循环经济的各种法律法规都不是特别的完善,对于循环经济起不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我国农村的政府相关组织没有为我国农村的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较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使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从而无法正常的发展。
3.2.2缺乏系统的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完全不能适应时展的潮流,使社会发展受到一定的阻碍,从而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就我国目前的法律而言,已经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例如《环境保护法》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制约性。农业循环经济是一项新型的农业发展模式,在我国的众多法律中还没有专门为其所设立的法律法规,从而使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收到制约,阻碍着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3.2.3市场需求不足
市场的需求是农产品赖以生存的前提。农业循环经济所生产出来的农产品都是属于无公害并且是无污染的绿色食品,相对于传统的农业生产手段生产出来的农产的质量更好,而且营养价值更高,对人体的有益程度更加的高于传统的农产品。我国农村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所生产出来的农产品都是在农药、化肥等化学物质的辅助作用下生产所得,这些农产品的外观和价格都比较符合消费者的要求。同时消费者对于农产品中所残留的有害物质并不了解,对于通过循环经济模式所生产出来的绿色无公害产品的认识不足,导致消费者在选择农产品时会不约而同地选择传统的农产品。农产品的市场需求量是有限的,传统的农产品的畅销就致使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的市场需求不足,进而使农业循环经济的市场需求不足,阻碍着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3.2.4农民的文化素质较低
农民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对于农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调查,我国农村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整体都较为偏低,没有受到较为专业化系统化的农业生产技术的培训,并且,对于农业循环经济的生产手段和发展模式的认识程度不深。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高素质文化水平并且能够懂得如何合理的经营的人来进行发展。但是,低技术的我国农村农民的无法满足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进而我国农村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时将会收到来自农民自身文化技术的制约。
4我国农村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对策
4.1加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引导
在科学发展观和一系列思想的指导下,改变社会和农民心中片面的注重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观念,将农业循环经济中以科学技术为发展动力,以节约资源和减少资源浪费为前提,注重资源循环再利用的观念植入人们心中。政府可以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到我国农村亲自指导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领导小组要根据黑龙江的具体情况来制定符合黑龙江发展的工作计划,并且要积极的与当地的农民和政府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将当地政府和农民心中不正确的思想观念进行纠正。
4.2研发并运用先进的生产技术
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之时要加大对农业循环经济技术的研发,并且要支持技术的研发。研究先进的生产技术,将农业必须的化肥、农药进行改进,推广对环境和人体有益,或是伤害较小的绿色化肥和农药。运用现代先进的技术将农业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改造循环再利用,可以开发秸秆化炉,太阳能温室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开发。在推广科学技术时要充分利用研究技术时所创立的研究所,研究所可以通过开展科学技术研讨会、农产品的产销会来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农民自身的力量不可忽视,要充分的利用这一点,在农民当中推广技术。
4.3完善农业循环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
政府应从农业循环经济基础建设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着手。通过整体规划,系统的进行建设。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加强农业循环经济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首先从农业用水灌溉、人畜饮用水问题下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其次,从农村的用水、用电、道路交通着手,加强农村设施建设;在其次农业环境建设也是不容忽视的。加强农村市场体系的建设,要在培育初级市场的基础上,组建以批发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批发市场。更要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成立产品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相关的保障和监督体系。它不仅能够建立正规的物资交易市场和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更能够规范市场秩序,为农业循环经济提供社会化服务体系。
4.4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
对于积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集体或是个人要给与一定的奖励,以鼓励其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贡献。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会加大对农业循环经济技术体系的建设,各种的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应运而生,要对这些做出贡献的人或是团体进行一定的奖励。黑龙江政府要积极的给予奖励,以促进我国农村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5总结
现代农业生产的方式大都是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为了能适应国家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我国农村开始逐步的实施农业循环经济。农业循环经济将传统的高消耗、低产能的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有机废气物有效的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而改善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高产值、低消耗的循环经经济发展模式。黑龙江虽然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大省,但是发展年农业循环经济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的一系列的问题阻碍着黑龙江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为了使农业循环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来改善黑龙江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我国农村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作者:黄笑丹 单位:浙江海洋大学
参考文献:
[1]张雪绸.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快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J].乡镇经济,2007(03).
[2]袁久和.民族地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研究[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5(06).
[3]谢长松.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进农村节能减排——洛阳市发展循环农业的现状与对策[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1(01).
[4]夏一宁.我国农村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研究[J].群文天地,2011(08).
[5]尹昌斌,周颖,刘利花.我国循环农业发展理论与实践[J].中国生态农业学报,2013(01).
[6]何佳.西部欠发达地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问题探析[J].湖南社会学,2014(02).
[7]毛晓丹,冯中朝.基于聚类分析的农业循环经济分区模式选择研究——以湖北省为例[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4(04).
1.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落后
相比于城市,村级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比例和年增长率都比较低。以2007年的农村文化投入为例,全国各级财政对农村文化建设投入56.13亿元,仅占全国文化事业财政投入的28.2%。15.83亿元再除去对县级的文化事业投入,直接用于乡镇和村级的文化建设款项仅有14.98亿元。对农村文化建设的低投入款项直接造成了目前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落后状态。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一项调研结果,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使用率名列前五名的分别是:文化活动室(或图书室)、有线电视或电视差转台、寺庙、体育场地和体育器材、戏台或戏楼。目前村级文化产品与农民对文化产品的需求之间已产生脱节现象。
2.业余文化活动形式单一
虽然大多乡镇都设有文化站和文化活动室,但往往受经费、场地和专业管理的制约,开展的文化活动少且单一。有调查显示,文化消费在农村家庭消费支出中排名最后。农村家庭年均文化消费支出为871元,约占总开支的7.63%。而农民频率最高的业余文化活动如下图所示。
3.农村获得文化资源的途径较狭窄
目前,农民主要通过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以及与亲友邻居聊天等形式获取文化资源信息及国家政策信息。同时,由于网络在农村的普及区域不均匀及总体普及较低,导致其在村级文化建设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应发挥的作用还有待挖掘。
4.村级文化建设人才短缺
文化人才是建设村级文化事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基础。从目前大多乡镇文化发展的情况看,农村文化事业的人才短缺和专业知识老化,已经严重影响到文化和经济社会的平稳和长期发展。目前,乡镇从事文化建设的工作人员大多年龄较大,缺乏对网络信息技术的灵活运用,年轻骨干力量薄弱。同时,有的乡镇文化人员编制存在缺编、空岗以及混岗的现象。这些都极不利于村级文化建设。
二、通过村级文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1.改革和创新乡镇文化管理体制
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时代,农村的文化需求也发生了相应变化,主要以“求富、求知、求乐”为主要目标。为适应农民文化需求的新变化,村级文化建设应当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通过创新健全农村文化建设。首先,应当积极探索如何创新农村文化公共设施的运行管理体制。力求发挥其最大效用,积极满足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需求;同时将现有文化资源的作用充分发挥,激活并释放已有的文化活力。其次,巧妙将知识性教育与文化活动融为一体,改变以往文化活动单一的娱乐目的。最后,积极鼓励农民群众成为其文化建设事业中的主体,鼓励并支持其兴办健康合法的文化产业,扩展农民群众自主经营的文化产业活动。
2.建立多元化的文化建设投入机制,建设农村文化设施
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是农村文化活动的物质载体,是农村文化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农村普及科学文化卫生知识、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开展健康文体娱乐活动的重要阵地。因此,在促进村级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采取建立多元化的文化建设投入机制加强村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首先,加强政府投入,政府投入是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的主要资金来源。要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投入,将服务农民的文化生活活动作为政府工作的一件实事来抓。同时,文化的发展还承担承受着存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担,因此,政府各部门应当积极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努力促进农村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共同发展。其次,各职能部门应当发挥其应有职责,协调村级文化建设工作的各项顺利开展。积极联系群众,聆听真实的文化需求,秉承为群众服务的原则形成各部门共同关心村级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第三,通过整合地区资源促进村级文化事业的发展。合理当地人、物、财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找准地区核心竞争优势,将其与文化建设紧密联系起来。最后,积极借助广泛的社会力量进行村级文化建设。本着文化事业大家办的宗旨,利用社会力量为村级文化建设献计献策,募集资金,通过政府倡导、舆论宣传、出让冠名权等形式,组织动员热衷于社会文化事业的企业家、个体业者,为村级文化建设出资出力。
3.积极培养人才队伍,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人才
通过文化人才的培养,才能保证文化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与创新。村级文化人才队伍的培养要积极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了解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以及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村级文化建设中人才队伍的培养与管理十分重要,实现人才与现实工作的匹配才能有助于村级文化建设工作有针对性和高效地展开。为吸引优秀人才,可利用公开招聘等方式为村级文化建设引进优秀管理人才,建立健全乡镇文化机构。深入夯实农村文化工作基础其次,强化政策导向,为农村文化人才队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同时,营造有利于基层文化工作者安心生活和积极工作的宽松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切实解决农村文化建设中人才匮乏、素质偏低的突出问题,吸引广大年青干部下基层、干实事,通过新鲜血液的注入帮助农村文化信息化的发展。另外,可以通过吸引志愿者的形式,帮助村级文化建设。
当前,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主要包括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正规金融,即通常所称的农村金融“三架马车”:农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以及以农村合作基金、合会、民间借贷、私人钱庄、民间集资为主要形式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形式。我国农村金融目前有以下特征:从农户对金融需求看,中国农户信贷需求总量巨大,2.5亿农户中一半以上有信贷需求;单个农户以小额短期信贷为主,但需求量不断增大;由于地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造成农户对资金表现出多层次,多元化之间的差异;信贷资金用途日渐多样性,生活性信贷占较大比重。从农村对金融供给看,资金缺口大,信贷供给满足不了需求;贷款成本较高,风险较大;贷款期限不够灵活;单个农户经常出现难以满足抵押和担保的要求。从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特点看,规模大;发生率高;主体多元化;利率弹性大,高利率占比大;由隐蔽走向公开,逐步呈现专业化趋势。
一、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力度
当前,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实施“三农”资金支持,逆市场配置资金,增加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有效结合的支农方式。但农业发展银行从成立至今一直没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与作用。由于产权的单一性即国家所有,决定了其在组织制度、机构设置、人事管理、经营机制等诸多方面都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同时,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功能缺位明显。对农产品收购资金实行封闭管理,资金流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要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机构,把优惠农民的各项支农政策公平地让农民享受,提高国家金融支农的有效性,为农村金融改革提供政府与农村对接的有机力量,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的顺利进行。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必须要研究农业发展银行如何更好地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加强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08年10月,我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余额仅为10224亿元,只占金融机构贷款总余额26.17万亿元的3.9%,其中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仅为446亿元,占农业发展银行总贷款的4.4%。国家必须对其实行政策性扶持,实行积极的支持和保护政策。
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在当前的大部分农村,金融单位提供的金融产品单一,农民对金融产品选择的余地很少,甚至农民只有存钱和贷款等唯一的金融产品,不能满足农村发展对金融的多样性需求,限制了农村资金充分发挥作用产生经济效益,也影响农民对农村金融的改革积极性。因此,农村金融改革要以农村实际为出发点,创新适合农村需要和农村发展的金融产品,以此提高农村金融主体参与金融改革的积极性。 转贴于
三、引导规范农村民间金融发展
完善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赋予民间融资合法的法律地位,并通过法律保护合约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保证民间金融有合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应通过法律手段使民间融资逐步走向契约化和规范化轨道。对有益无害的民间金融活动,要制定法律框架,明确其相应的发展空间,引导其有序成长。
对于资金中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高利转贷活动,往往金额巨大,可能会引发系统性风险,应规范查处程序和处罚标准。要使农村民间金融活而不乱,实现发展、效率、稳定三者的最优结合,监管方式的科学化和调控方式的灵活有效是最为关键的一环。政府在对民间金融监管中应该摆正自身的位置,以引导、监控为己任,而不是对其进行过多的干预。曾经在广大农村兴盛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衰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政府进行了过多的行政干预。要突破农村金融供给的瓶颈,解除农村金融供给抑制,就必须引入竞争机制,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逐步消除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适当地发展民间金融,进一步拓宽农村金融的供给总量。民间金融是需求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它消除了农户向正规金融机构借贷信息不对称和借贷壁垒的桎梏,应当给予其合法地位。民间金融改革的关键就在于建立市场的准入机制,不能比照城市设立商业银行的标准设立,应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准入标准,并加以严格执行。同时,要从完善法律、制度、政策入手,引导和鼓励民营的小额信贷银行、合作银行、私人银行等多种形式的农村民间金融健康发展,使其合法化、公开化和规范化,并纳入到农村金融体系中加以监管,以增加农村金融的服务供给,满足“三农”多层次的融资需求。同时,还要通过积极鼓励城市各类银行的金融网点向农村延伸,鼓励外资银行开展农村金融业务,使农村金融主体逐步实现多元化,满足“三农”对资金的需求。
四、建立保险制度和贷款抵押担保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