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权投资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21 17:20:1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金融股权投资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金融股权投资

篇(1)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它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摊销金额计入摊销当期的损益。也就是说,股权投资差额无论借差、贷差都要进行摊销。

而根据《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2003年3月17日财会[2003]10号)的规定,股权投资差额应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则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那么,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方法的前后改变究竟传递着什么含义?其具有怎样的影响?改变是否恰当?

新方法的灵魂:谨慎性原则

为什么讲处理方法的改变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呢?我们可从二者的摊销对投资账面价值的不同影响着手分析。借差的摊销减少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贷差的摊销一方面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一方面增加投资收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可能是由于被投资单位的某些资产高估所致,或因经营管理不善等产生的负商誉。如果按照原有的借差和贷差都予以摊销的方法处理,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完全可能进行“暗箱操作”,操纵初始投资成本便可轻松完成盈利任务。而新方法规定将贷差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则切断了企业的这条“盈利输送管道”,防范了企业粉饰会计报表,再度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新方法的影响及分析

会计处理方法的简化

在确认被投资方发生净亏损而使投资账面价值减至零,或减至“投资成本”明细科目的余额以下的,尚未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当期不再摊销,直到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投资方按分享的份额恢复投资账面价值至投资成本后再摊销。在原有处理方法下,这条规定是针对借差来讲的。

因为贷差的摊销一方面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一方面增加投资收益。即使不停止对借差的摊销,也不存在突破零限制的问题。如果被投资方发生净亏损而使投资账面价值正好减至零,则贷差摊销的财务处理可以不变而照常进行;如果被投资方发生净亏损而使投资账面价值减至零外,备查簿中还有未反映的损失,且其小于贷差摊销额,则贷差摊销应先冲减未反映的损失,然后以余额计入投资收益,即: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若未反映损失数大于贷差摊销额,则贷差摊销应直接冲减未反映的损失,即: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这样的处理方法略显繁杂。而采用贷差不摊销的方法后,一次性的把贷差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待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再将其余额转入“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大大简化了会计处理过程。

有关税收的问题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为取得另一企业的股权支付的全部代价,属股权投资支出,不得计入投资企业的当期费用,投资支出与应享有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均不得通过折旧或摊销方式分期计入费用或收益。即,税法不确认股权投资差额。具体按照借差、贷差分析可知:

股权投资差额的借差应作为时间性差异,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当期股权投资差额借方余额摊销作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而对于贷差来说,在改变前的处理方式下,也应作为时间性差异,纳税调整金额为当期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贷差摊销金额。目前的处理方法是将贷差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不存在摊销的问题,也就免去了纳税调整这一步骤。这正是会计与税法相协调的表现。

新方法所引发的进一步思考

谨慎性原则是否得到了充分体现

前面分析了将股权投资差额贷差记入“资本公积”方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利润构成,体现谨慎性原则。但资本公积是所有者权益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它通常会直接导致企业净资产的增加。而改变后的方法还是会增加企业所有者权益,报表使用者很难根据这项信息对企业财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为了避免误导决策,就有必要明确资本公积形成的主要来源。

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计入“资本公积”会引起什么结果

改变后的方法将贷差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按照规定股权投资准备是所有者权益中的一种准备,在其未实现之前,不得用于转增资本,只有其实现之后,才能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

这样的处理看似有效控制了企业为达到转增资本的目的而虚增资本公积,防止企业资本扩张能力的虚增。但仍留有一个缺口——那就是企业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完全可以把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用于转增资本。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这样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从而增加公司股票流通量,进而激活股价,提高股票交易量和资本流动性。而这显然有悖于其处理方法改变的初衷——确保转增的资本公积体现其经济价值。

参考资料:

篇(2)

——责任明,服务好。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天津市发改委、金融办等部门加强分工合作,为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服务体系。每年的“融洽会”为企业搭建股权融资平台,使项目的投融资方直接见面洽谈。设立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采用会员制专门为股权投资基金提供项目信息和咨询服务,用专业的水平向股权投资基金推介项目,和“融洽会”形成互补。滨海新区在股权投资基金注册及行政审批环节较国内其他地区具有更高的工作效率、更简便的办理方式以及更公开透明的操作流程,由此形成了行政审批的效率优势。坐落于滨海新区金融街的天津市股权投资基金中心,可为基金提供登记、注册、项目对接等一站式、个性化服务,目前在中心注册的基金公司共有700多家,中心通过与亚洲商学院合作,为基金和企业人员提供大量的培训服务,并积极促成基金与企业对接。

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一墙之隔的天津股权交易所(天交所),则为股权投资基金进行股权交易和退出提供平台,2011年天交所交易额达20亿元,是温州股权营运中心交易总额的100多倍。天津通过补贴的方式积极推动全国企业到天交所挂牌,天交所对企业挂牌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每家企业控制在100万元以内,挂牌成功后天津市和开发区分别补贴50万元,极大地降低了企业挂牌费用,现137家挂牌企业平均获得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额为1800万元,不仅有效解决了年营业额5000万元以下的小微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也为股权基金投资项目提供了退出保障。

温州的思考与谋划

抢抓重大机遇。应抓住国务院批准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重大机遇,将温州股权投资基金的培育和发展作为战略而不仅仅是战术层面来抓,以“全省领先、全国一流”作为谋划温州股权投资基金的标准,发改、金融、财税、工商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完善工作机制,整体规划,出台适合温州进一步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具体细则,将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作为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促进温州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抓手和助推器。第一批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允许收益率适当高一些,让利于民,成功后树立典型,逐步加以规范和推广。

篇(3)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金融资产

1公允价值转换为权益法基本思路

①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与后续计量,以及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都是采用公允价值,因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转换日原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的公允价值。

②由于该金融资产已经消失,该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该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产生的累积公允价值变动也相应转入投资收益。

③根据该长期股权投资的拟持有期限来决定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例1]2015年1月,A公司支付1000万元购入B上市公司5%的股份(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2015年6月底该股份公允价值为1100万元。2015年11月底,A公司又支付5000万元购入B公司20%的股份,原5%股份的公允价值为1300万元。

(1)2015.1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0贷:银行存款1000(2)2015.6.30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100万元,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0万元,由于该事项的发生将影响会计利润,应确认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负债100×25%=25万元。借:所得税费用2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5(3)2015.11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贷:投资收益100借:长期股权投资63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银行存款5000投资收益200。

2公允价值转换为成本法基本思路

①如果追加投资之前双方为独立企业,转换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仍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转换日原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也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转换日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必须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处理与上文相同。

②如果追加投资之前双方属于同一集团,转换后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体现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也一并转入资本公积,其他处理与独立企业相同[例2]把例1改为2015年11月,A公司又支付18000万元购入B公司50%的股份,双方合并前均受到C公司控制,合并当天B公司净资产在C公司合并报表中账面价值份额为400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其他处理与例1相同,追加投资日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40000×55%=220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银行存款1800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900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2000万元,计税基础为1000+18000=19000万元,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00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000×25%=750万元。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750贷:递延所得税负债750。

3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基本思路

①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存在很大差异,在转换时对已出售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确认投资收益。

②对剩余股权则要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视同从初次投资日就采取权益法,对初次投资日与追加投资日之间发生的业务按照权益法的要求进行追溯处理,在调整长期股权账面价值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③转换后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例3]2015年1月,甲公司以1000万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80%的股权,按照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2015年1月至12月,乙公司净资产增加500万元,其中包括当年的净利润4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4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60万元,无其他事项。2016年1月初,甲公司以800万元的价格转让乙公司40%的股权,改按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1)2015.1初始购入借:长期股权投资1000贷:银行存款1000。

(2)2016.1出售40%股权借:银行存款800贷:长期股权投资500投资收益300。

(3)剩余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投资成本为500万元,按照权益法其初始投资成本应为1500×40%=600万元,应进行追溯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00贷:盈余公积1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0。

(4)按权益法的要求对乙公司2015年相关业务进行追溯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00×40%=160其他综合收益40×40%=16其他权益变动60×40%=24贷:盈余公积16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44其他综合收益16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4。

(5)剩余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500+100+160+16+24=800万元,计税基础为500万元,形成暂时性差异300万元,依据上文分析,如果甲公司不准备长期持有该股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00×25%=75万元。借:盈余公积75×10%=7.5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90%=67.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75。

主要参考文献

篇(4)

公告淘金·

友邦吊顶(002718)与恒大旗下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方承诺未来四年采购约15亿元。公司2016年营收为5.08亿元。

大禹节水(300021)与阜阳市政府就建设高效节水项目、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估算总投资60亿元。

海正药业(600276)收到FDA解除对公司人用原料药进口禁令的通知,共涉及阿卡波糖等9个产品。

神雾环保(300156)全资子公司拟签订38.59亿元合同,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23.47%。

帝王洁具(002798)实控人拟半年内以不低于3000万元增持不超过总股本2%的股份。

中孚实业(600595)、大北农(002385)、鹏起科技(600614)、瀚蓝环境(600323)等公司获增持。

中国股票市场论文范文二:

熊市创新高,太难能可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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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不大多,在精,文章写的再多,不赚钱,有什么意义呢?

 

具体股票在操作的时候还要把握节奏,特别是一些强庄股,涨跌都非常快,实际上也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短线赚钱机会!

篇(5)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9)05-0009-03

一、 天津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在目前宽松货币政策背景下,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难度依然较大。根据我们的调研,虽然截至2009年3月底,全市银行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1620.2亿元,比年初增加1644亿元,同比增长36.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天津市广大中小企业仍面临很大融资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信贷规模有限、结构不均衡、中小企业贷款增速缓慢

截止2009年3月,天津市各项贷款余额9236.01亿元,增长34.2%,增幅同比提高11.7个百分点,新增贷款1547.53亿元,超过去年全年新增水平,同比多增1135.16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长40.2%,增幅同比提高8.4个百分点,中长期贷款新增1070.42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69.2%。从贷款结构看,中长期贷款所占比重过高,而对于短期资金需求较大的小企业贷款增速则会相应受限。

(二)政府对信贷资金的调控能力有所弱化

我国当前虽实行较为宽松货币政策,但仍会加强对信贷总量调控,严格控制信贷规模,各地银行机构信贷总量基本稳定,可浮动空间不大。另外,多数银行已经完成了股份制改造,采取现代公司制组织形式进行合规运营和开展业务,使得政府对信贷资金和金融机构运行的调控能力有所下降。

(三)部分企业自身经营水平不足

目前银行信贷方式逐渐由企业间担保向实物抵押贷款方面倾斜,信贷额度进一步调低,部分企业生产技术落后,企业经营状况不佳,难以通过银行部门的审贷要求。

中小企业难以找到担保单位,贷款额度小,环节多,因此向银行贷款往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种情况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信息、评价、风险承担、收益分享、合约安排和监控等方面确实比正规的银行更有效,从而更适合为中小企业融通资金。

二、 天津中小企业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结合意义

目前天津中小企业经营实力普遍较弱的, 企业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差, 与其他直接融资方式相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了可以提供资金外,还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帮助企业实现自身的经营突破:

(一)对企业发展的激励作用

企业股权被少数具有丰富投资经验和较强监督能力的机构投资者所持有,而不是分散到众多中小投资者手中。通过股票市场融资会造成企业股权分散、所有者对经营者约束弱化,并由此形成内部人控制,私募股权融资可以帮助中小民营企业避免这一问题。

(二)规范企业治理结构

企业的董事会由私募股权投资者选派的董事会成员所制约,有利于规范企业内部治理,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与一般股权投资者不同,私募股权投资者虽然是外部董事或非执行董事,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相当活跃,并形成一种积极的内部投资者模式。

(三)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私募股权投资者注重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企业的发展过程有充分了解。私募股权投资者掌握有内部信息,能为保护自身投资权益而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干预和监控,即使在企业上市以后,私募股权投资者会继续对企业进行监督,并提供管理上的支持,以维持股票价格的稳定,帮助企业顺利融资,取得更快的发展。

三、 天津中小企业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结合现状分析

随着天津市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相关政策不断出台,截止2008年5月7日,全市已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44户,创业投资企业42户,产业投资企业161户,风险投资企业5户。其中股权投资基金累计注册(认缴)资本达到454亿人民币,占金融创新企业注册(认缴)资本总和的73%,目前投资者已经遍及全国20个地区。这种态势为天津市众多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拓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股权投资的企业发展阶段分布

经过我们的调研,目前进入天津的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企业结合效果并不理想,绝大多数都处于“看的项目多,投的项目少”的状态。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层次的,既有基金投资整体环境的原因;也有各类基金逐利性过强,片面追求有能力IPO企业;另外各类中小型企业的引资观念也有待提高。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多谋求投资于企业的后期、收购期,投资于企业发展扩张期和早期的基金较少,这使得天津市可供收购基金收购的目标十分有限。

(二)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中小企业结合效果不理想的原因分析

虽然私募股权融资作为一种创新型融资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快速发展,但该行业在中国由于中国私募股权市场尚处在起步阶段,在市场机制、法律法规、人才等多方面存在许多缺陷。

1. 天津市中小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造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惜投”现象。当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之间由于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所引发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已经日渐显现。实际投资中,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了找到比较有前景的项目,必须付出高昂的经济成本和人力成本来搜集一系列关于企业的报表、数据,再做出分析和评价。即使在投资后,也要继续加大投资后的管理力度。另一方面,众多中小企业由于避税等方面的需要,不同程度地存在财务报表作假的问题,因此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尽职调查往往不配合,由此给二者的对接带来极大难度。

2.资金实力薄弱,造成众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片面追求Pre-IPO企业。目前进入天津市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绝大多数在数千万到数十亿元人民币不等。基金规模小使得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做投资决策时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首先,规模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项目的规模受到局限;其次,基金规模小限制了投资项目的数量和种类,导致风险得不到分散。最后,资金实力薄弱无法实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战略,限制其追加投资和长线投资。

3.缺乏便捷的项目退出通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的基本特性是“以退为进,为卖而买”。融资、筛选项目和退出是私募基金投资者运作的三大步骤,任何环节的脱节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和盈利。目前进入天津市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处于“两头在外”的尴尬境地。尽管股权分制改革后,中国资本市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仍不能满足中国企业上市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未建立,没有真正的创业板和柜台市场,也制约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人才缺乏致使管理和服务水平不够专业。由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在萌芽阶段,因此无论是组织形式选择、市场定位还是投资制度和策略方面都在摸索中前进,与管理服务体系成熟的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比显得不够专业。

四、 有效结合的途径和对策

作为一个新型市场,天津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模式的建立应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及修正的过程。我们应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出台政策、搭建平台、加强引导;同时应建立完善的监管与风险防范机制,多角度保障天津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 建立“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搭建资本对接平台

天津市已经提出要建设全国性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的口号,这有利于充分发挥基金行业的信息集聚优势。

首先,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集群化已经成为现代金融产业组织的一个显著特征。

第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集群这一组织形式能够大大降低天津区域内投资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集群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小企业最大程度克服信息搜集、分析和传播方面的障碍,并能及时预测到自身运营中的各类风险,进而在天津区域内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风险预警系统,并共享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源。

(二)建立政策性母基金,积极引导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天津市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

为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近年来天津市有关部门曾设立了天津市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和滨海创业风险引导基金,这类基金被称为“基金的基金”。近年来这一形式确实吸引了一大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落户天津市,但伴随基金数量增多,相对有限的项目资源已经成为制约天津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发展的瓶颈。

鉴于此,在总结该类“母基金”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应针对目前的现实情况,发挥政府积极的引导作用,本着以下几个原则建立真正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便利,能够引导企业、私募基金获得业务发展机遇的引导型基金:

1.通过凝聚一批对政府意图和市场需求理解深厚的专业人才,合理安排投资者结构和投资决策机制,有效达成顺应政府意图与保持市场行为的结合,通过市场化的行为方式追求符合政府意图的行为结果。

2.对于拟上市企业,通过天津市拟上市后备资源的筛选与整理为起点,全面整理建立直接融资项目库,对融资企业提供分类财务顾问服务。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量身定做阶段性综合融资方案并通过发挥母基金的核心引导作用,积极推动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债务融资等多种融资活动。

3.针对各类基金对天津项目不熟悉,落户天津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了解天津投资项目的特点,一方面通过对融资项目的分类整理,理清融资项目对资金需求的特点;另一方面能够相对透明的与众多投资机构分享项目信息,积极引导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通过母基金与各类投资机构的沟通,逐步建立紧密合作、松散合作、信息共享三个层次的投资联合体。对拟投资项目收集整理后,分阶段地与投资伙伴共享信息、共同推动投资项目的落实,节省投资伙伴在项目搜索、筛选、洽谈环节的时间和成本,可以充分调动合作投资机构的联投、跟投效应,充分放大天津项目的在投资业内的曝光效应,并采取联投、投后转让甚至放弃投资机会(只做融资顾问)等多种方式引导投资机构投资天津本地项目,提升天津本地项目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的效率和效果。

(三)促进私募股权基金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形成

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完全以人为本,因此必须鼓励更多的企业家和金融界人才加入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促进该行业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形成。鉴于目前一些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成立较为仓促,其基金经理人素质良莠不齐,建议天津市有关部门必须尽快制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培养机制和考核标准。

篇(6)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 金融资产 界限

016年4月初,上市公司A公司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自2016年3月17日起对B公司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下简称“变更公告”)。

这看起来仅仅是一项资产的重新分类,实际上对公司的损益和财务状况均将造成较大影响。变更公告披露,由于此项变更将导致增加公司净资产85 822.44万元,增加公司净利润93 219.91万元。

变更公告的阅读者估计都会产生疑问,这项变更合理吗?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吗?为何会有这么大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014年修订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2号准则”)的适用范围包括“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在此范围之外的权益性投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22号准则”)及其他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号准则还规定投资方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规定的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除外。此外还有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22号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即使存在重大影响以上关系,也不纳入长期股权投资范围核算。

综上,现行会计准则规定,除上述例外情形外,所有具有控制关系、重大影响关系的权益性投资及对合营企业投资均应纳入长期股权投资范围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尽管从性质上也属于金融资产,但由于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有单独的规定,因此只要符合2号准则范围就应按照2号准则规定处理,而不能将按照2号准则规定应列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性投资套用22号准则规定。对此2号准则指南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除上述以外,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权益法核算,不允许选择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号准则还规定,投资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22号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这通常对变更当期净利润和净资产影响巨大。

二、变更公告相关事项分析

A公司原持有B公司股权比例30.08%(A公司年报披露),是B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B公司年报披露“2011年至2015年12月10日控股股东为A公司”),因此A公司对B公司具有控制关系,应列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但从A公司2013、2014、2015年报看,仅将B公司视同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这与其控股股东地位极不相称,存在将控制关系混淆为重大影响关系之嫌。

2015年12月11日,B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毕,自此B公司新控股股东实现了对B公司的控制,A公司持有B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13.18%,由控股股东变为第二大股东,派出董事由两名变为一名。由于A公司仍然对B公司派出一名董事,意味着A公司仍然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向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派出董事通常被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因此A公司在2015年12月11日以后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可见,A公司2011年至2015年12月10日期间对B公司按照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不妥,似更应将B公司认定为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并纳入合并范围,而2015年12月11日以后由于丧失控制权后仍对B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此时开始采用权益法核算更合适一些。

这次A公司变更公告披露的变更理由是:“(1)B公司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持股比例由30.08%下降为13.18%,由控股股东变更为第二大股东;(2)公司推荐的董事由2名变为1名;且B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增补2名董事,董事会成员共计9名,公司推荐董事的席位占比进一步降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B公司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减弱,且投资目的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B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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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股权投资;金融产业链;发展体系

股权投资,通常是长期持有一个公司的股份,或者是指投资一个公司的长期项目。以此来获得企业的管理权,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者是与其建立较为亲密的合作关系,提高企业附加值,以此来分散经营风险。通俗来说就是找寻潜力企业,对其进行收购、改造,使其增值,最后通过上市、并购等金融手段获益后退出的业务行为。

1.股权投资的金融背景和发展前景

1.1股权投资的概念成型于上世纪中叶,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金融市场百废待兴,美国的相关金融公司率先提出这一概念并进行试水投资。随后,股权投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欧美国家除银行贷款之外的重要投资手段,在国际金融市场占据极大的比重。其后,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不断明朗,国际货币组织提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概念,使得各国商品、资金、信息、技术等资源跨国跨地区的流动起来,世界经济日益成为紧密联系的一个整体。股权投资,作为最为先进的投资手段,是金融创新和经济改革的必然产物,股权投资的运作极大地拓宽了企业的融资途径和规模,增强了被投资公司的价值潜能和企业增值,同时作为投资者也能获得高收益,最终实现双赢。

1.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改革成效日益显著,股权投资概念也在我国经济发展领域开始萌芽。上世纪末,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再加上得益于海外风投投资理念的渗透,以及北上广等改革开放前沿地带金融市场的发展,股权投资逐步进入金融从业者的视线,甚至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国内股权投资近年来逐步成为各行业金融产业链的核心手段,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发展地位,也u渐成为仅次于商业银行贷款和公司公开上市发行的重要融资渠道。我国目前已经进入股权投资的高速发展期,也是全亚洲最为活跃的投资市场。

2.推动股权投资,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2.1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烟建集团于2004年7月由传统的国有企业改制为内部员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改组后,我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规模不断壮大,主要有国内外建筑业、房地产等传统项目,公司若想要在本行业体制内再上一个台阶,必须要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自身软实力。确保自身快速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但是现阶段中国建筑企业融资问题一直都是行业内较为头痛的难题,融资难,融资利率高,使得很多中小型企业望而却步,最后湮灭在历史长河中。本世纪以来,我国金融业对股权投资项目表现出了极大兴趣,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我国颁布了一系列财政政策,使得我国经济能够稳步发展。除五大银行外,国内各商业银行也都高度重视股权投资手段,扮演不同角色,以多种方式,参与到股权投资业务的各大环节之中。

2.2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现阶段的股权投资发展迅速,各类股权投资业务对于项目公司质效的提高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证券公司所承接的股权投资活动,所提供的资金托管、理财等传统金融服务,因其发展成熟,长期以来所拥有的各大企业、个人的客户资源,能够极大的为股权投资奠定稳定而长远的资金来源。而且,这些金融机构所拥有的庞大运行网络,除了能够实现行业规模,也能够充分调配各类金融资源。银行与之合作,帮助被投资项目公司上市,从而带动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投资人等加入,在整个过程之中,实现财富增值与资本积累,充分发挥股权投资带来的行业协同效应,在股权投资为核心的金融产业链上提供全方位的资金服务,进而实现股权投资金融产业链的一体化发展。

3.综合多项金融业务,实现金融产业链环节的融合

3.1股权投资机构作为专业的运行公司,具有敏锐的投资目标和专业的资金运行能力。充分整合企业自身潜力和各类金融资本,全方位吸收各类资金投入,为企业的产业运行优化和管理升级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金融运行体系。股权投资在运行过程中,所进行的资金吸收、项目定位、企业增值和最终的投资退出等环节不仅需要传统的金融机构如各大银行、传统证券公司的参与,还需要从财务、法律、政策等专业视角来对股权投资运行进行科学的、全面的追踪调查和评估。从而提升以股权投资为核心的金融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带动中高端的法律、财务等专业服务行业水平的快速提升和发展,实现我国新阶段产业结构的协调运行。

3.2由于当前我国经济仍以宏观调控作为重要的辅助手段,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寻求新的方式来增加平衡自身资金成本。股权投资为核心的核心金融产业链的运行,其各机构的经营范围主要涵盖债券筹资、股权融资和高端专业化服务等各个领域。通常他们会根据被投资公司,也就是目标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和项目公司的资金现状提供相关的一系列金融项目的专业化服务,并且会从投资者的角度,站在资金注入公司和资本市场运行的基础上全方位的与项目公司实现资金对接,进而增强项目公司的运行实力,增强自身价值,各金融机构也会利用产业链的各公司互补效应和多品牌协同渲染效应拓展自身的多元化专业金融服务业务。

3.3除了目标项目公司自身的资金资源,股权投资为核心的金融产业链上的每个运行机构的其他资源也将会在政策和相关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在产业链上进行资源共享配置,各类资金资源共享,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最大化。各大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通过运用自身庞大的资金流,充分把各类资源有机的结合起来,实现资金和人才的优质配置和合理共性,进而增加各机构的资金盈利。

3.4传统企业参与股权投资,无论是作为项目公司,还是金融产业链的参与机构,在整个股权投资项目的运行中,要端正自身的态度和位置,从中学习经验努力进取不断创新,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但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项目往往也会具有高风险,如果项目单位经营情况不佳,甚至进行破产清算,整个产业链的各金融机构,作为投资者,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烟建集团想要从股权投资出发,打造过硬的金融产业链,需要与专业的股权投资机构合作,他们对运行风险控制有着丰富的经验,整个产业链的各金融机构的介入,从自身专业角度科学的、全面的对股权投资业务提供可行性建议,能够有效降低整条金融产业链的风险,对投资项目风险有自身的可控力,从而在整个运行过程中有效提高项目公司快速成长,企业增值的几率和效率,最终实现共赢。

4.结语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势头日趋良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也日趋完善,在强大的市场需求、广阔的投资环境下,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和扩张,为传统企业的发展也创造了新的条件。所以,烟建集团应当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做好市场环境调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具体导向,进而确立自身金融产业链的发展路径,在确保自身资产增长的同时,促进我国股权投资市场的稳定可持续发展,促使股权投资业务在新形势下得以大力发展,最终实现多方共赢。

参考文献:

[1]刘雨,宗爱迪. 股权投资引领新金融未来 访山东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张志元[J]. 走向世界,2016,(12):8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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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现金流之间的关系是最早是由Fazzari、Hubbard和Petersen(以下简称FHP)根据1988年的实证研究提出的。他们的研究表明面临不用程度的融资约束的公司,其投资对现金流的敏感性也表现出显著不同。融资约束越严重,这种敏感性越高。在我国,由于不用企业股权性质的区别,其面临的融资约束也不用,最典型便是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本文通过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现金流短缺下投资对现金流敏感性的检验,来验证FHP理论在我国是否成立。

一、研究假设

公司的股权性质不同,对其能否成功进行外部融资有着莫大的关系,那么当企业面临现金流短缺的时期(这里将现金流量处于整体样本的四分位数之下的企业鉴定为处于现金短缺的企业),面临更大融资约束的民营企业其投资对现金流的敏感性会更显著,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当上市公司现金流短缺时,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投资对现金流的敏感性更强。

二、实证研究设计

1.样本选取:本文选取了2001年至2005年沪深两市非金融类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并剔除了ST公司、PT公司及出现异常值、缺失值的公司,得到的样本为4382个。

2.变量说明:本文选取投资总额作为因变量,现金流作为自变量,现金存量、资产负债比、托宾Q以及增长率作为控制变量,同时对行业及年度进行控制。

3.模型设计:

[Investment=β0+β1Ownership+β2CF+β3Ownership×CF+β4CFSTOCK+β5Lev+β6Tobin_q+β7Growth+Industry+year+ε] 其中Ownership[×]CF这一交叉变量表示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投资对现金流敏感性的差别。

三、实证结果分析

1.描述性统计结果

[变量\&均值\&中位数\&标准差\&最大值\&最小值\&四分位数(25%)\&观测值\&Investment\&0.080\&0.047\&0.110\&0.605\&-0.200\&0.011\&4382\&CF\&0.055\&0.053\&0.080\&0.313\&-0.238\&0.012\&4382\&CFSTOCK\&0.181\&0.151\&0.119\&0.595\&0.009\&0.092\&4382\&lev\&0.443\&0.447\&0.157\&0.795\&0.084\&0.326\&4382\&Tobin_q\&1.486\&1.347\&0.457\&3.638\&0.948\&1.161\&4382\&growth\&0.205\&0.140\&0.348\&2.343\&-0.527\&0.000\&4382\&]

从描述性统计的结果来分析,投资的均值为0.080,而现金流的均值为0.055,可以初步说明,企业内部的现金流无法全部满足投资的需求,企业有向外部融资的动机。

2.实证结果

[变量\&全部样本检验\&分组检验\&Intercept\&0.1135***\&0.1135***\&ownership\&0.0085**\&0.0068\&CF\&0.2768***\&-0.0611\&Ownership[×]CF

CFSTOCK\&

0.0931***\&0.2519**

0.1394***\&Lev\&-0.0383***\&-0.0570***\&Tobin_q\&-0.0029\&-0.0020\&Growth\&0.0231***\&0.0202***\&Industry\&控制\&控制\&Year\&控制\&控制\&R Square\&0.1311\&0.1109\&Adjusted R Square\&0.1249\&0.085\&F\&21.16\&4.28\&N\&4382\&1095\&]

(* 表示检验在10%的水平上显著,**表示检验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示检验在1%的水平上显著)

全部样本检验结果显示,现金流与投资支出呈正相关关系,并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企业投资支出随着现金流的增长而增长。分组检验结果表明,交叉项Ownership[×]CF的系数为0.2519,并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这一结果说明民营企业相比于国有企业,在现金流短缺的时候投资对现金流的敏感性更强,这种差别是显著的。现金流(CF)的系数为-0.0611,但是并不显著,表明国有企业在现金流短缺时,投资对现金流的波动并不敏感,现金流对投资的影响不显著。

上述的回归结果说明,当企业处于现金流短缺的时候,由于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大于国有企业所面对的融资约束,民营企业的投资支出对现金流的敏感性要高于国有企业投资对现金流的敏感性,与FHP得出的结论相一致。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中国上市公司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企业的投资支出与现金流的波动显著相关,当企业处于现金流短缺的时候,股权性质对投资-现金流的敏感性有着显著的影响,表现为民营企业的投资受内部现金流显著影响,国有企业则没有表现出显著性,支持FHP研究的结论,同融资约束小的企业相比,融资约束大的企业在现金流差的时期,投资对现金流的敏感性更强。

篇(9)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1-0149-02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会计准则,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首先执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相关应用指南。新准则中涉及投资业务的准则主要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与2001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旧准则”)相比,对投资问题的规范在许多地方有不小的变动。本文将对新、旧准则中金融工具和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确认、计量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对更好地理解新准则有所帮助。

一、公允价值成为金融工具的重要计量方式

金融工具是指在金融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资产。不同形式的金融工具具有不同的金融风险。金融工具又称交易工具,它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并据以进行货币资金交易的合法凭证,是货币资金或金融资产借以转让的工具。对于我国金融工具会计计量来说,在新准则颁布实施之前,无论是在初始计量还是后续计量方面都没有达到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

新准则明确提出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双方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这个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完全相同。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的计量属性,最大的特征就是来自于公平交易市场的确认,是一种具有明显可观察性和决策相关性的会计信息。新准则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公允价值的运用。首先对金融资产四分类的原则,改变了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对投资采用长、短期分类核算的做法,减少了金融企业利用长短期分类调节利润的行为,将价值计量与持有金融工具的动机有机结合,能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准确的信息;对金融负债采用两种分类的方法也与现行做法不同,使得对负债的计量更加公允。同时新准则对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增强了可操作性,提高了公允价值确定的“公允性”。按照规定,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后续计量中,对于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的部分),如果该投资归类为“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则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归类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照历史价值计量,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再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该投资归类为“持有到期投资”,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采取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显然新准则大大扩大了公允价值的适用范围,采取更能反映金融工具本质属性的计量方式,必将大大提高金融工具的信息质量。

二、新旧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一)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

旧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初始成本,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即以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

新准则对初始成本的确定分为企业合并取得和非企业合并取得,分别作出以下规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投资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即以付出的资产等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非企业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股权投资基本一致,也是以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新旧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旧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一般地,根据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当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低于20%普通股,采用成本法;持有20%~50%普通股时,采用权益法核算。但判断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应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决定采用何种方法。

新准则规定,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二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将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由原先采用权益法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对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界定,增加了限定条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同时,新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这一规定将权益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适用范围不再包括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关系的长期股权投资。在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旧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由于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而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损失。特别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先看有无剩余股权投资差额,再分别进行处理;如有剩余借方股权投资差额,应先冲减,如仍有减值,再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有贷方股权投资差额,应先冲减,再冲减“投资收益”,并且,计提的减值准备在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恢复时,可以转回。

新准则规定,企业期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发生减值,先冲减商誉,商誉减为零后,再作长期投资的减值。在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四)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的计量

在旧准则下,确认股权转让损益应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处理;成本法比较简单;权益法则应考虑股权投资差额的不同情况。

新准则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不再确认股权投资差额而变得相当简单;新准则规定,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在新旧准则的处理中,成本法基本一致,而权益法新准则要简单得多。

参考文献

[1]张志风东澳会计在线.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2006.

[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级会计实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篇(10)

投资管理功能是财务公司的重要功能之一。目前,许多集团财务公司都不同程度的开展了投资业务。每个财务公司的现实状况和所处的外部环境不同,开展的投资业务种类有所差别,面临的风险也多种多样。从财务公司投资业务角度去研究风险防范问题,有利于企业集团公司明确财务公司的功能,充分发挥财务公司应有的作用;有利于财务公司认清投资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控制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的健康发展,更好的服务于整个企业集团。

一、财务公司开展投资业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析

(一)企业集团市场化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企业集团的规模一般较大,业务种类繁多,交易流程非常复杂,对于金融服务有着非常强烈的需求。另外,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企业集团在发展的过程中,业务范围逐渐扩大,企业规模逐渐扩张,并伴随着一系列的市场改革活动,企业集团对于兼并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以及风险管理等业务活动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集团本身的金融专业化水平较低,而作为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运营、财务管理核心的财务公司更具备这些方面的专业知识,更能为企业集团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的需求,其中,这些金融服务大多数属于投资业务的范围,财务公司开展投资业务能够满足企业集团发展的需要。

(二)为企业集团持续的筹集资金

目前,我国企业集团由于扩张的速度过快,资金普遍偏紧,需要持续使用大量资金来满足正常经营活动的开支,但是,企业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的水平,通过向商业银行贷款这种间接地融资方式很难获得大量的资金,特别是对于企业技术升级、高新技术开发等风险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资金需求,通过商业银行贷款无法满足。这种现实问题导致企业必须寻求其他渠道筹集资金,获得成本低、使用期限长的资金需求。而财务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为集团获得充足的资金,发行企业债,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寻求战略投资者或者公开上市,进行资产证券化。

(三)为了应对国内商业银行及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

随着商业银行的改革力度加大,在筹资方面的能力逐渐加强,服务品种越来越多,服务对象越来越广泛,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在资金、机构、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着财务公司不可比拟的优势,这就使得财务公司流失了很多系统内部的优质客户,对于以存贷利差为主要收入的财务公司造成了严重的打击。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国外一些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大批涌进我国境内市场,抢夺大型企业集团作为自身的优质客户资源,在中间业务、财务咨询等方面为企业集团提供优质的服务,导致财务公司的盈利空间大大压缩,不利于财务公司与母公司的联系,对财务公司的生存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应对来自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双重竞争压力,财务公司只有找出自身的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利润增长点的领域,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而投资业务就是财务公司比较优势的领域,开展投资业务是财务公司应对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二、财务公司开展投资业务的重点领域

根据最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可以开展一系列的投资业务,其中,有价证券投资和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是财务公司业务中比较重要的领域。

(一)有价证券投资业务

财务公司进行有价证券投资的对象包括股票和债券,债券包含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等。根据投资方式,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自主买卖方式

这种方式是指财务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二级市场上自主决定购买或者卖出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

2、委托理财方式

这种方式是指考虑到证券公司的证券投资人才专业、信息渠道广泛,财务公司选择一家证券公司,委托其进行证券投资。财务公司与证券公司会签订委托合同,规定委托证券公司管理的资金额度,其中风险和收益均由财务公司承担,财务公司支付给证券公司一定的委托手续费。

3、贷款方式

这种方式是指财务公司以委托的名义,让证券公司投资有价证券。财务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贷款合同,规定投资的数额、期限、利率等内容。其中,风险和收益均由证券公司承担,不论盈亏,证券公司都应按照合同规定向财务公司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投资本金。

(二)金融机构股权投资

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是指财务公司以出资人或者受让人的身份持有国内金融机构一定比例的股权的投资行为。具体方式可以是参股、取得控制股权或者合资拥有被投资的公司。财务公司进行金融股权投资的模式有以下几种:

1、财务公司直接投资金融机构模式

这是比较常见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财务公司直接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企业集团直接投资的模式操作较为简单,管理链条短,有助于企业集团管理金融公司。但是这种模式最大的缺点就是产业资本必要承担金融风险,增大了整个集团的风险。

2、以财务公司为平台模式

即企业集团将财务公司作为金融股权投资的平台,将企业集团金融股权进行集中,改变原有的分散管理方式,集中优良资源,更好的开展金融服务,满足整个集团的多层次金融需求。另外,以财务公司作为平台,相当于在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之间建立了一个防火墙,能够降低整个集团的金融风险,很多大型的企业集团都通过下属的财务公司进行业务运转,实现了产融相结合,如中石化、中电力等企业。

3、混合发展模式

企业集团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差别较大,如企业集团发展的阶段差异,投资时期的选择不同,面临的法律、金融制度不尽相同,导致企业集团在选择投资模式时不可能完全一致。企业集团可能选择金融机构投资模式,也可能选择以财务公司为平台模式。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集团都采用了两种模式进行金融机构股权投资。

三、财务公司投资业务风险

(一)有价证券投资风险

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的金融投资机构相比,财务公司在有价证券投资方面的专业知识、投资策略明显缺乏。财务公司在投资有价证券时,主要产生以下两种风险:一是有价证券本身的风险,涉及到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二是有机证券交易风险,涉及到操作风险、决策风险、道德风险等。

(二)金融机构股权投资风险

财务公司进行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1、信息风险

财务公司进行金融股权投资以前,要对金融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调查,形成股权投资的可行性报告。但在具体的操作中,金融机构可能会对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进行控制,使财务公司很难获得真实的信息,在获取信息时处于被动地位,是财务公司进行金融股权投资面临的最大的信息风险。

2、内部人控制风险

财务公司对金融机构进行参股后,参股的多少决定了财务公司在金融机构中的管理权限。但在很多情况下,存在财务公司即使处于控股状态,也很难撼动金融机构管理权限。金融机构的内部人控制风险导致了财务公司的管理受到制约。

3、过度支付风险

财务公司在进行投资时,资本和资产的定价是一项非常重要、复杂的工作。对金融企业投资的定价偏低,可能导致金融股权投资的失败;定价偏高,会影响股权投资的收益。财务公司一旦在金融企业股权投资中支付过高的资金,将导致财务集团的现金流量减少,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最终影响财务公司更好的服务于企业集团。

四、财务公司进行投资业务风险的控制对策

为了控制投资风险,财务公司应从以下一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充分认识财务公司进行金融企业股权投资和有价证券投资对企业集团发展的重要性

从企业集团的长远发展来看,建立融资平台是企业的必由之路。很多大型的企业集团都建立了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相结合的模式,两者的结合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趋势。因此财务公司要结合金融产业的发展趋势、产业发展的阶段特征以及同类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向企业集团提交金融股权投资的研究报告,让集团认识到进行金融股权投资的重要性,积极入股金融机构。

在财务公司的运营中,流动性和收益性是衡量财务公司运营状况的重要指标。财务公司进行有价证券投资,通过对整个企业集团的资金进行合理配置,能够达到流动性和收益性共赢的目的。

(二)提升自身水平,有效分散证券投资风险

财务公司应该提升自身的投资能力,借鉴国内外成熟的市场风险测量方法,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的风险测量方法和资产配置模型。同时,财务公司还应形成分散风险的意识,通过将购买不同种类、不同期限、不同风险水平的有价证券,将证券投资的风险进行分散,不要不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防止发生严重的投资风险。

(三)集中操作,加强金融股权投资的集团管控

很多集团公司旗下的金融股权投资较为分散,影响了集团公司对金融资本的调配和使用能力。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方面和综合经营方面都有着集团内部其他非金融公司不可比拟的优势。集团公司授权财务公司进行金融股权投资后,不仅能够使集团金融资本进行融合,还能够带动社会化的金融资源参与其中,为企业集团的产业发展带来更为广泛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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