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控制权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28 17: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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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控制权

篇(1)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01

一、引言

计划是一种系统的方法,用来分配企业的人、财、物等资源,以实现企业既定的战略目标。企业可以通过计划来监控战略的实施进度。企业的计划是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主要依据。

二、为什么要进行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是信息社会对管理的客观要求。市场风云变幻,能否及时把握信息,抓住机遇是企业驾驭市场的关键。计划对企业的意义可以概括为:

1.提升管理能力。目标通过全面计划加以固化与量化,计划的执行与企业目标的实现成为同一过程,对计划的有效监控,将确保最大程度地实现企业目标。通过计划监控可以发现未能预知的机遇和挑战,这些信息通过计划汇报体系反映到决策部门,可以帮助企业动态地调整规划,提高企业管理的应变能力。

2.有效的监控与考核。计划的编制过程向企业提供了设定合理业绩指标的全面信息,同时计划执行结果是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将计划与执行情况进行对比和分析,为经营者提供了有效的监控手段。

3.高效利用企业资源。计划过程和计划指标数据直接体现了企业使用资源的效率以及对各种资源的需求,因此是利用与分配企业资源的起点。通过计划的编制和平衡,企业可以对有限资源进行最合理的安排使用,避免资源浪费和低效使用。

4.有效控制经营风险。计划可以初步提示企业下一阶段的经营情况,使可能的问题提前暴露。通过对计划执行过程的分析,管理层可以发现潜在的风险,并预先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从而达到规避与化解风险的目的。

三、计划管理在企业中的作用

计划管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具体地说,计划管理有以下作用:

1.计划管理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了明确的目标。计划管理以计划的形式为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提供了明确的目标。这一目标既是企业其他管理活动的依据,也是领导者、管理者衡量经营管理效果的标准。领导和管理者要以计划目标为依据进行指挥和控制,出现问题也是对照计划目标进行检查和调整。企业安排生产经营任务,实际是对目标的分解和落实。可以说,企业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都是围绕着企业目标的实现而展开的。这就是计划职能被称为管理首要职能的道理。

2.加强计划管理可减少风险损失。企业加强计划管理,主要是为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计划管理,可以通过事先科学预测和企业内外部条件的全面分析,制定出具有科学依据和可行性的行动方案,从而避免较大的经营风险。而且,计划在执行的过程中,还可通过经常的检查和调整,及时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企业通常要制定多种方案的计划,以适应不同的环境变化。

3.加强计划管理可以充分利用资源,提高经济效益。计划管理通过各种资源在数量上的综合平衡和空间、时间上的合理安排,使各种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减少了浪费,降低了流通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别是资金的有效利用,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至关重要。

4.加强计划管理可使各部门之间更好地协调配合,体现综合效应。企业综合效应是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成效。计划管理可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企业的一切人力、物力、财力,从而取得最佳的经营管理效果。

四、做好计划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1.计划内容要以研发、生产为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是企业计划管理的中枢环节,它上承市场调研与预测,下启企业在整个计划期的经营活动计划。研发计划是否得当,关系到整个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研发项目的研究方向以及未来的市场化程度是保证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主要增长点。生产计划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首要环节。它为计划期规定生产活动的目标和任务,包括计划期应生产的产品品种、产量和时间进度,以指导企业的生产工作按照经营目标的要求进行。

2.计划管理工作要建立企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制。计划是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内容,并确定计划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各企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3.推行企业计划管理必须切实抓好“两个结合”。企业计划管理要同落实管理制度,提高计划的控制和约束力相结合。计划管理的本质要求是一切活动都围绕企业目标的实现而开展,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落实经营策略,强化企业管理。因此必须围绕实现企业计划落实管理制度,提高计划的控制力和约束力。企业的执行机构按照计划的具体要求,按“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原则,编制月、季滚动计划,并建立计划执行情况分析等例会制度。按照计划方案跟踪实施计划控制管理,严格执行计划,及时反映和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实施必要的制约手段,把企业管理的方法、策略全部融会贯通在广泛执行计划的过程中,最终形成全员和全方位的计划管理局面。

企业计划管理要同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利益相结合。企业计划管理是一项全员参与、全面复盖和全程跟踪、控制的系统工作。为了确保计划各项指标的全面完成,必须制定严格的计划考核办法,依据各责任部门对计划的执行结果,实施绩效考核,把计划执行情况与企业、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奖惩分明,从而使企业、职工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责任共同体,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结束语

全面计划管理可以有效控制企业经营风险,但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是复杂多变的,以一种单一的手段去控制企业所有的经营风险是不可能的,因此企业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将各种风险控制方法融会贯通,综合运用,防患于未然,使企业朝着既定的目标发展。

篇(2)

一、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走出去”及“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以华为、中兴、联想等为代表的大批企业,通过对外投资、贸易等方式走向海外,在全球参与竞争。截至2015年,中国2.02万家境内投资者在国(境)外设立了3.08万家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分布在全球188个国家(地区);201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达1456.7亿美元,首次位列世界第二;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超过4万亿美元a。我国企业在获得巨大经济效益同时,来自外国政府和企业的知识产权风险也陡然增加。如前些年我国一万只茶杯在汉堡海关由于被举报侵犯商标权,被德国海关直接销毁b;联想集团商标在海外被他人抢注,被迫以新的商标重新进入海外市场;海信集团“HiSense”商标被西门子公司在德国抢注后,需缴纳4000万欧元的商标转让费,才能在德国使用本属于自己的商标;还有,著名的“五星”“王致和”“大宝”等品牌也纷纷在美国、德国和英国等国家被抢注。专利技术方面,美国思科与华为的知识产权纠纷,使华为暂停在美国市场上销售被指侵权的产品;北汽耗费巨资收购萨博资产,却得到大部分快过期的专利;21世纪初期,我国出口到欧盟的DVD播放机,因核心技术由“6C”专利联盟掌控,不得不向联盟支付不合理的高额专利许可费;此外,我国的钢铁、橡胶、电器和稀土等产业都曾经历过美国的“337”调查。面对极高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广大企业普遍存在重视不够,应对无序,防控不强等严重缺陷,使得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已成为悬在众多“走出去”企业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c。2015年12月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强调要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规划,不断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d。综上,加强对我国企业在海外经营中所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及其防控能力的研究具有迫切的现实需要和重要的研究价值。

二、企业海外经营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及其特点

(一)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风险的内涵

企业海外经营中的知识产权风险也称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指企业海外经营过程中,由于某些知识产权侵权或被侵权行为的发生,可能导致知识产权侵权或被侵权事故,并带来侵权损失的不确定性。广泛存在于涉及海外相关业务的整个生产经营与各项管理活动之中,从企业的设立、兼并、重组到破产清算;从技术研发到产品设计,到采购、物资运输、制造加工和售后服务等环节;从劳动法律关系到人才培养,等等e。由于面临的外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环境复杂多变,企业往往难于或疏于对目标市场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和环境进行全面了解与风险评估,或对所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重视不够、评估不准、行动不当,导致企业有意或者无意地实施了某些不符合、甚至违反目标市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行为,或者受到了来自目标市场的侵权行为,从而可能导致知识产权纠纷,产生知识产权损失f。

(二)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风险的特点

1.风险因素的复杂性第一,法律制度方面,企业在海外经营中既需要遵循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又必须遵守目标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还需考量国际条约对成员国的知识产权限定;第二,执法环境方面,不同国家在执法体系流程、法律文化、语言与习惯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增加了知识产权维权与应诉的难度和复杂性;第三,政策方面,由于目标国政局交替、政策变更,或者基于维护其经济利益、保护本国企业等方面的考虑,而启用技术壁垒、关税、反垄断与反倾销等手段来限制我国企业在其本土的发展等。2.风险发生的高频性我国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在全球国际分工、技术创新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节节攀升,引起了众多国家和企业的防范,近年针对我国产品和技术的调查与阻碍也越来越多。截至2015年,我国连续14年因知识产权侵权成为美国“337”调查数量最多、涉案金额最高的国家;出口产品因知识产权侵权而被查扣的数量在全球也一直居于首位;每年在海外遭商标抢注的案件超过100起,造成的无形资产流失约10亿元g。3.风险后果的严重性风险事故一旦发生,后果往往异常严重,轻则被执法部门进行查抄、扣押、没收产品,重则被要求接受“337”调查和贸易制裁、被处以高额罚款,甚至丧失自主知识产权。一旦在国际市场上被认定为“知识产权的侵权者”,则可能发生连锁反应,影响到其他国际市场。h除了高额的经济赔偿,还会损害其在国际市场的声誉及对后续市场的开拓,对企业的国际化战略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严重的冲击,有的企业甚至因此一蹶不振,直至破产i。4.风险影响的国际性若干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和多边协议,极大地推动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地域性扩散,实现了知识产权的被保护范围由已申请保护的本国境内,扩散到签有国际公约或多边协议的域外。如1994年签订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j(TRIPS),一旦企业违反了协议的相关条款,那么其影响会涉及到加入这一公约的所有成员国。同时,现代社会经济、科技、信息乃至治理机制的全球化,不可避免地加大了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运作的全球性风险k。

三、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的构成

从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至少应该包含:分析与防范能力、动态监控与预警能力、快速响应与持续改进能力(见图1)。

(一)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分析与防范能力

指企业在开展海外业务决策前,或者海外业务运营过程中,对潜在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对风险因素可能导致风险事故的概率及损失做出评估与预判,并能够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选择恰当的应对预案等的一类能力。具体包括对海外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能力、对海外知识产权的检索分析能力、对目标市场国的语言能力、对风险的感知与判断等能力。主要作用于事前发现潜在风险,提前采取措施,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而阻断风险的传递链条,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及损失。这种能力需要企业具备很强的风险意识,敏感的风险感知,准确的风险判断,持续的风险信息收集,完备的风险应对预案和及时的风险防范措施等。

(二)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动态监控与预警能力

企业在全面了解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及其传导路径的基础上,能够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进行动态监控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地预警状态,触发相应预案,快速做出响应,赢得先机,从而减少风险事故所带来的损失。动态监控是一个复杂、繁琐和持续的过程,它不仅需要企业对目标市场国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信息进行及时准确的更新,还需要对目标市场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跟踪与检索分析,需要收集相关的典型案例并进行归纳总结,必要时甚至需要展开专家打分、集体决策等方法来获得相对准确的风险评估结果。这类能力具体包括对风险的评估能力、判断能力、监控能力、预警能力与预控能力等。

(三)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快速响应与持续改进能力

指企业在风险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行动,尽快控制风险事故,切断风险传导路径,或者采取恰当的处理措施来控制、降低或消除风险事故带来的损失,在风险事故处理后,能够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风险应对预案,从而持续提升风险的防范与控制能力。包括风险的快速响应、及时处理和灵活应对能力,以及企业对风险管理的自我学习与持续改进能力。准确的动态监控和及时的预警信息,能够使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快速启动风险的应对预案,采取科学的应对措施,变风险的被动防护为主动防御l。

四、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的影响因素

(一)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意识

不仅指企业管理层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战略意识,而且还包括涉及海外业务的每一位员工的普遍意识。只有从思想意识上认识到风险存在的广泛性、风险发生的高频性和风险后果的严重性,才会在进行海外经营过程中,对风险的影响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事故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并提前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做好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全面管控。从根本上认识到风险防控的重要性,才会愿意投入时间、精力和资源,来不断提升风险的分析与防范能力、动态监控与预警能力及快速响应与持续提升能力。

(二)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制度与流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防控能力体现的是一种集体行为与能力,这种能力的强弱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企业是否具有一套科学的风险防控制度和流程,来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与员工的行动。只有企业建立起了科学可行、统一规范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制度与流程,才能从容面对风险,建立长效机制来控制和不断提升风险的防控能力,保持企业海外业务的安全、持续运营。

(三)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技术与方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防控能力还会受到企业对相关风险防控技术与方法的影响。如企业对于海外知识产权(专利与商标)的检索与分析方法,基于语义分析的信息自动获取技术,基于大数据的数据挖掘技术,对竞争对手的情报跟踪技术,对知识产权风险的分析、风险评估、风险转移与风险分散等方法等等。

(四)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承受能力企业在遭遇知识产权风险时,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能够承受的知识产权风险的大小。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首先,技术创新水平,体现在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上;其次,经济实力与市场地位,体现在企业的规模、营业收入、市场占有额等方面;最后,风险的管理能力,体现在对风险的分析与评估能力、预警与预控能力、危机处理和持续提升能力等。具备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也强;对于承受能力较低的企业,在遭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面临巨额赔偿时,往往可能一蹶不振,甚至破产。

五、企业海外经营中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的提升

(一)牢固树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意识

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宣传与培训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窗口,全面唤醒并及时提醒企业,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广大企业,尤其是已经涉足或准备开展海外业务的企业,首先应该广泛开展企业内训与宣贯工作,针对全体员工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如对公司高层及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战略意识层面的培训课程与讲座;对技术研发人员,需强化他们在技术开发前做好专利检索分析,规避侵犯他人专利,同时通过专利布局,保护好自主产权。其次,充分利用办公网络、内部刊物和宣传栏等媒介,为员工推送最新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与风险防控的典型案例等信息,在公司内部营造风险防控氛围与文化。

(二)切实推行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全面防控制度与流程

针对广大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低下的现状,建立并实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全面管控制度与流程(见图2),来统一和规范企业风险防控的行动,并形成长效机制,为风险防控能力的提升提供制度与流程保障。制定和推行这一套制度与流程时,要以风险管理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为指导,结合自身发展需要、业务特点等来进行系统设计。至少包含:第一,风险的全面分析与防范制度(或流程),要求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情报的收集、推进知识产权检索与分析,绘制风险地图,列出风险清单,认清风险传导路径,做好风险的分析工作与布局,尽可能地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第二,风险的动态监控与预警制度(或流程),包括保持对风险的动态监控与评估,及时预警信息,做好风险的预警预控工作,建立风险的分级响应机制m。第三,风险的快速响应与持续改进制度(或流程),如通过建立风险危机处理预案库,来提高企业应对风险的反应速度;通过建立并不断丰富典型案例库和经验库来提供可供借鉴的样本;根据风险处理的实践情况,做好总结与调整,保持持续改进。

(三)全面加强员工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方法与技术的灵活运用

企业的员工要娴熟掌握并灵活运用好风险防控的各种方法与技术,针对不同的风险选择恰当的方法和技术,予以灵活有效的应对。第一,开展专题培训与讲座,全面传授风险防控的基本理论、技术和方法。第二,针对不同岗位要求,制定岗位胜任力模型,开展有针对性的实训课程与案例讨论。第三,针对关键岗位,实施脱岗实训,竞争上岗和导师制。第四,选取风险防控的典型案例、常用方法与技术,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讨论与交流。第五,成立公司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委员会,针对具体风险防控需求,进行集体决策。第六,积极参加由政府、高校或同行企业等组织的,有关风险防控技术和方法的国际会议、研讨会和交流会,开拓思维,借鉴经验。

篇(3)

经济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面临多种经营风险,风险的科学处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因而在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中,应该整合控制经营风险的能力,从减少风险和转移风险的角度来实现预算管理的现实意义。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核心是预算工作,全面预算管理在发展初期主要包括企业运营成本控制和企业财务计划,企业预算管理发展到现在已经形成了较为全面和成熟的体系,全面预算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管理中集企业计划、企业流程控制、企业管理激励以及企业评价等等功能的综合性企业管理机制。

一、现阶段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在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的局限性

(一)全面预算管理目标与企业长期发展方向不相适应

企业整体的管理方向是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达到更高的经济效益,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通常都以财务管理为基础,两者在分析经营的风险的角度上存在差异,在企业的财务预算管理中,预算是对市场的一种预期,这种预期的市场通常是假定平衡的市场,一次全面预算管理的数据都是通过简单的加成的来的,考虑的只是最基本的情况,没有顾忌到市场的多变性和风险性,企业外部环境是极不稳定的,大多数企业都希望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在经营目标上缺乏长期性,因而对于长期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方面较为不足,由此实施的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与企业的长期发展宗旨相违背,从时间的角度上看,短期的全面预算战略目标与长期的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是无法达成一致的,因此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的可持续性发展风险管理有待加强。

(二)全面预算管理缺乏灵活性

企业全面预算管理通常是依据往年的财务数据来得出市场的发展规律,分析当前企业发展可能遇到的风险,因此在不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的情况下,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并不能有效的测评企业的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未来遇见的风险,因此在实际的使用过程当中,企业全面预算在控制经营风险上往往缺乏灵活性和实践经验,对市场的各项数据和风险的变化反映迟钝,在既定的预算下反而限制了各个部门的业务发展,削弱了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阻碍了企业的改革创新,使得企业容易错失市场中的机遇,最终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利润。

二、经营风险控制下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措施研究

(一)完善预算编制流程来控制经营风险

预算的编制是企业经营风险控制的基础,一个企业的预算编制可以反映出这个企业在风险控制上的目标和能力。好的预算编制来源于完善的预算编制流程。将预算的编制工作做到细化、固定化,明确审核流程的步骤,才能提高预算编制效率。首先,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指标,控制预算管理的可操作性,以财务指标为主要预算指标的传统预算方法不能满足经营风险控制的要求,因而企业要转向战略化的预算编制手段,以战略为导向制定预算方案,做到非财务性指标与财务性指标的综合运用与考量,才能够全面的了解来自于内外部的风险类型。其次要适当地细化预算编制的要求,横向扩展预算环节所包含的内容,囊括市场开发预算、产品开发预算以及客户关系维护、企业内部控制预算等等,并按照上下结合,逐级汇总的方式形成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机制,并在编制过程中,增加风险分类流程,从而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来增强企业控制风险的能力。

(二)明确预算管理的责任制来控制经营风险

通过预算编制流程的细化,完成了企业经营风险的分类,于此同时,对于预算管理当中的风险问题也应该予以责任明确,从而保证风险控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明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责任制度,可以将单个的预算目标落实到具体的风险监控点和经办人上。企业全面预算也应该作为企业发展的长期战略细化到企业的每一个职能部门和岗位负责人,并要求根据风险点,每个职能部门都必须制定预算管理的责任人,明确职能部门的上下级的预算资源分配问题和风险责任承担问题,包括上下级之间应该怎么获得资源,怎么进行资源的分配,风险的控制等等,并将责任制度与下级考核挂钩。责任制的预算管理,不仅明确了预算管理职责,也分散了企业经营风险,将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落到实际的工作当中,并通过不同的部门不同的方式来解决不同类型的风险。

(三)加强预算控制来控制经营风险

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其中一项重要管理手段是预算控制,通过预算控制可以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状况,这其中也包括风险的控制状况。风险的控制都必须具有前瞻性和趋势性,事发后的风险控制是不具有任何意义的,只有在风险未发生之前进行预测和防范,风险发生之时快速变通,科学的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减少经济损失,才能够有效的维持企业的风险稳定。在企业经营风险控制当中也需要时刻关注企业的运行状况,确保企业的经营是处于风险控制的能力范围之内,以便能够及时的采取控制措施,因而通过预算控制,将企业实际的运行情况和事先预测的企业运行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两者之间的风险类型和风险大小,以便及时的调整预算管理手段,纠正偏差和错误。

参考文献:

篇(4)

现代企业是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为获取经济利益按一定的规则组成的经济实体,企业家的经营才能是企业中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本,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是一种主动资本,缺少这种资本,企业资本将不能够增值;同时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产生了对经营者约束的困难。因此对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进行激励和约束就成为了现代企业理论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的特征

(一)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一般特征

1.排他性。这是指产权主体在行使对某一特定资源的一束权利时,排斥了任何其他产权主体对同一资源行使相同的权利。这是一系列权力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产权的主要作用和核心。企业经营者是其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对其人力资本产权进行垄断,排斥其他任何主体对其人力资本的占有。只有具有排他性人力资本产权,企业经营者才可以获得人力资本带来的收益,激励企业经营者,否则会出现任意侵犯人力资本产权主体的现象。

2.可分割性。这是指产权的各项权能可以隶属不同主体。一项完整的产权包括狭义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受益权,这些权能既可归属为同一主体,也可分属不同主体。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是包括了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受益权等一系列权力的总和,这一系列的权利束可以在不同的主体之间进行分解。现代企业是经营者和所有者分离的企业,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的可分割性,是现代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企业经营者拥有其人力资本,而企业所有者拥有其人力资本的使用权。

3.价值性。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使用的权利。”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产权是经济品所拥有的一种权利,现代西方经济学认为经济品的价值是由其稀缺性所带来的,也就是说只有稀缺的东西才会具有价值。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在社会中的分布具有不对称性,从而带来了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价值性,主要表现在企业经营者经营才能的交易过程中企业经营者和企业所有者各自获得了他们需要的东西。

4.可交易性。这是指产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手和让渡。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可交易性表现在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手和让渡。没有交易性的产权是一种残缺的产权,没有交易性的产权对主体的激励作用是很小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素之间的自由流动为企业经营者发挥自己最大的能力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体现了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的可交易性。

(二)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的特殊性

1.层次性。在同一企业内部存在不同层次,在不同企业之间存在不同规模,这些不同的层次和规模对其经营管理者的要求是不同的;因此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是具有层次性的,企业经营者可以随着其对人力资本的投人和经验的增长,而不断地提高人力资本的层次。

2.外部性。外部性是反映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关系的概念。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外部性是指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使用给其产权主体和社会带来的收益的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使用给其产权主体带来的收益是小于社会收益的。因为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带来了企业的发展,而企业的发展会为社会提供有用的物质和服务,同时也给社会提供了较多的就业岗位,那么就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当然我们也看到一些不成功的企业经营者将企业带人了深渊,但是从一个社会长远的角度来讲,企业的发展还是对社会的进步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是具有正的外部性的。

3.能动性。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主观能动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企业经营者具有自我实现和价值增值的特点。以能动、理性和有创造性的人体为载体的人力资本,无须外力作用,本身就具有实现自我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人力资本载体是理性人,偏好稳定、追求收益最大化,通常具有极为强烈的、难以遏制的动机,实现自己所拥有的人资本的价值。因此我们说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是一种主动性资产,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正的激励就可以促进其人力资本价值的实现。而如果不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激励或者进行负激励,就会限制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的使用效率,使其收益水平维持在较低水平上或者下降。其次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具有价值增值的特点。在生产过程中,物质资本的价值实现了转移,而人力资本的价值不但不会转移,而且其价值会随着生产的推进而增加。

二、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激励机制一基于产权角度的理论分析

在传统企业中,企业的股东就是企业的经营者,因此实现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结合,解决了企业经营者的激励问题。但在现代企业中,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分离,产生了对企业经营者经营行为信息不对称,因此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合约就存在不完全性,而且企业经营者的有限理性会带来其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提出让监督者成为企业的剩余索取者,监督者为有效的实施监督,就必须拥有一定的剩余控制权;然而这又产生了一个对监督者进行监督的问题,陷人了“监督监督者”的陷阱。为了避免监督者对非人力资产的掠夺,监督者最好是企业的非人力资本拥有者。哈特认为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是高度互补的,他们的分离必然导致套牢问题,且在有些情况下他们的分离是根本行不通的,并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市场的无效率。因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企业经营者会通过其所拥有的剩余控制权,实现剩余控制权的收益的最大化,因此,企业经营者度在职消费、腐败等问题就出现了;并且在中国企业经营者的选择并不是完全的按照能力来实现的,企业经营者为了实现其升迁或者继续被聘任,也会在企业经营和个人目标之间进行重新分配个人精力,这样在企业经营者的目标和企业所有者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之间就出现了不一致。在张维迎看来,剩余索取权意味着风险承担者,而剩余控制权意味着风险制造者;如果剩余控制者没有剩余索取权,那么剩余控制权是“廉价的控制权”,企业的经营者就没有积极性将全部投入到企业的经营中;企业的控制权的劳动又是最难以观察和监督的,很难通过观察他们的努力水平来对他们的劳动进行定价。同时提出了’‘资本雇佣劳动”的观点,认为实现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的统一,是对古典企业的否定再否定。再次由于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定价成本太高,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安排给了企业经营者,对其实行间接定价。

现代企业是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有效结合、有效统一,成功的企业都必须成功发挥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最大效用。明确的界定人力资本产权是激励企业经营者的前提,产权实质上是一套约束和激励机制,它决定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产权也是一种个人选择的集合。个人就是根据社会安排给他的权利在权衡成本和收益之后而采取行动的。所以有什么样的产权安排,也就有什么样的激励效果、行为方式和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必须对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进行保护和激励。根据经济学中“经济人”的基本假定,我们认为企业经营者的目标是追求自身价值的最大化。根据马斯洛的需求等级理论,人的需求从低到高共有五级,只有在低级需求得到满足时,人们才会有更高级的需求。给予企业经营者部分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一方面剩余控制权的给予可以使企业经营者更大限度地发挥个人的经营才能,同时也能够满足企业经营者的自我实现的最高级需求;另一方面赋予企业经营者部分剩余索取权,那么企业经营者的剩余控制权就不再仅仅是“廉价的控制权”,企业经营者会在经营过程中尽自己的努力实现剩余索取权的收益最大化,这样企业物质资本所有者获得企业其他部分的剩余,也就实现了企业物质资本最大化的收益,这样企业经营者和企业所有者目标实现了一致,最终达到激励相容约束。

三、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激励和约束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多种形式的薪酬制度

目前在实践中出现了多种薪酬制度如年薪、奖金、期权、退休金制度等,但是无论采取何种薪酬制度,必须遵循的一个根本原则就是应当提高中国企业经营者的薪酬,而在中国成功的企业经营者的薪酬与其所做出的贡献是不成正比的二根据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企业的经营者应当获得企业的控制权和部分剩余索取权,因此我们认为企业经营者薪酬制度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一是“年薪+期权”。年薪满足企业经营者日常生活的需求;期权是参与者按照一定的价格购买或售出股票的一种契约,在经营者薪酬制度中的期权主要是企业经营者按照一定的价格购人企业股票的一种契约,通过期权,企业经营者就获得了企业的部分股份,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与企业的价值就实现统一;二是“年薪+奖金+退休金”。由于股票期权需要较成熟的股票市场的支撑,因此在目前中国实施“年薪+奖金+退休金”制也是一种有效的制度。企业经营者剩余索取权通过奖金的形式获得;退休金制度是在西方对企业经营者到达一定年龄退出企业的一种保障,高额的退休金也是避免国内“59岁现象”的一种有效手段,因为企业经营者为了在退休以后能够获得较高的退休金,就会在经营中尽量地减少机会主义行为。

(二)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有效的精神激励

有效的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精神激励机制是中国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激励的必然选择。人力资本精神激励主要包括人力资本的权利、声誉和地位等方面,关键在于承认企业经营者的价值,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权利,给予企业经营者足够的剩余控制权,使企业经营者既能扩宽在企业经营中最大限度发挥个人经营能力的舞台,又能有效地实现企业经营者个人价值,提高企业经营者的地位和声誉。

(三)建立有效的经理市场机制

经理市场越成熟,对经理行为的评价也会越成熟,企业经营者在经营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也越容易被发现,而一旦被发现,企业经营者将会在未来的经理市场中失去获得更高收益的机会,经理市场成为了传递信息的一种渠道。在成熟的经理市场中,具有较高经营能力的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将会获得较高的价格。企业经营者为了其人力资本的升值增值,必将会在经营中更加注重自己的声誉,成熟的经理市场是形成企业经营者声誉的有效制度,同时也是约束企业经营者的一种有效机制。

(四)完善资本市场机制

篇(5)

所谓剩余控制权,是指企业契约中由企业所有者把权利和责任都已经界定清楚的那部分控制权委托给人后,剩余的没有被明确界定的权利。剩余索取权是指对企业货币收入在支付了各项生产要素的报酬和投入品价格之后所剩余的(如净利润、未分配利润等)索取权。

依据产权理论的观点,企业经营者除了要拿正常的工资之外,还要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体现着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对企业剩余(净利润、未分配利润等)的占有和控制权的分配,涉及到产权改革的诸多领域。企业所有权本质上是由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定义的(或由剩余控制权定义更为明确)。因为一种产权结构是否有效率,主要视其能否为在它支配下的人们提供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进而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有激活人的因素,生产力才能彻底解放,而规范的MBO就可以达到上述目的。

近20年的改革和探索,国有企业走过了从扩大企业自、实行经营责任制、利改税到承包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一条责权逐渐明晰的道路。但红塔集团的褚时健、首钢集团的周北方等事件的发生再一次引发了学者们的大讨论,制度缺陷因素的影响、中外企业经营者在报酬制度(尤其是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上)的差异成了讨论的主题。讨论的结果大都认为所有者缺位、经营者激励不足是困扰国有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问题。我国国有企业改到今天终于触动到了产权,而产权的改革是最复杂、最容易给以后留有隐患的,但我们不能因为惧怕风险而畏缩不前。因为经过MBO后,原来的国有企业不仅实现了产权主体多元化,而且实现了出资人到位,企业开始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其经营运作效率将逐步提高,企业发展将更有后劲。

2委托———理论认为,降低成本可以看作是企业经营者激励问题的翻版

由于“委托———涉及一个人(委托人,比如雇主)如何设计一个补偿系统(一个契约)来驱动另一个人(他的人,比如雇员)为委托人的利益行动”,所以,委托———理论所研究的问题,实质是激励问题,降低成本可以看作是企业经营者激励问题的翻版。因此,有关“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现象的研究,在经济学中也被称为激励理论,它是经济学家迄今为止所拥有的分析激励问题最有效、最通用的工具。

在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古典企业中,资产所有者分配之后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均归于所有者。但在现代企业中,由于企业制度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安排,出资者只承担部分所有权职能,如何解决现代企业的成本,使人按照委托人所希望的目标行事,就成为了一个敏感的话题。

因为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经营者控制的,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契约的不完全,经营者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从而会在企业经营中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行为,经常会偏离甚至损害所有者的利益,导致成本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既要强调所有者利益最大化,在非常倾向于经营者在享有很高剩余控制权的同时,又享有部分剩余索取权。但是由于剩余控制权掌握在企业经营者手中,二者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或矛盾。如果从委托———理论出发,为降低成本,促使经营者行为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必须给予经营者适当、有效地激励和约束,实现两者相容。因此,矛盾的有效化解,就是让人参与剩余分配,让他们享有企业家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经营和其承担市场风险的收益,努力使经营者行为与所有者利益相一致。完善形式下的管理层收购就是一种充分尊重和理解经营者的价值,将人及附加在人身上的管理要素、技术要素与企业分配问题制度化的激励改革措施。

3管理激励理论认为,给经营者以寻求剩余最大化的较大空间是调动企业经营者积极性的重要举措

因为不同的报酬对于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作用并不相同:固定的工资收入只是企业经营者的保健因素———经营者得不到会产生不满,但得到后则没有不满(并不一定满意);如果经营者享受利润分享计划、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层持股(包括MBO)计划等激励因素—————得不到则不满,得到后才感到满意。

另外,管理激励理论的观点指出:让企业经营者享有剩余控制权和部分剩余索取权的重要意义在于可以让决策者承担决策的全部经营后果。在这种激励———约束动态平衡的条件下,企业经营者的自利动机就会驱使他尽可能地作出好的决策,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和长远性,减少失误和短视。相反,如果作决策的一方只负担决策引致的部分成本或收益,那么他就有可能“怠工”。因此,如果留给企业经营者的寻求剩余的范围是一块不可预见性的范围的话,如果企业得到的剩余就是接近于经营者非常规性的挖掘和开创性的努力,他们就会去挖掘其潜力,全力实现剩余的最大化,剩余越大,激励效果就可能越好。

4企业家理论认为,经营者是企业最主要的生产要素

虽然企业家理论研究的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家的需求与供给问题,但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企业家理论所探讨的企业家精神、企业家角色、企业家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等一般意义的企业家的供给和需求问题,基本对应到了现代企业的经营者身上。企业家理论认为,现代企业家是经营者型的企业家,是以自己的人力资本投入生产过程并承担经营风险的,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应该同投入生产过程的劳动力、土地、资本等其他要素一样,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科技的发展,经营者(即企业家)成了企业最主要的生产要素,无论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要拥有报酬索取权和分享企业剩余价值的权力。

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经济持续地发展,这与其成功完成经济转型,IT等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不无关系。在高新技术产业所必需的劳动力、土地、资本和企业家的才能这四大生产要素中,企业家的才能自然而然地成了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家同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已经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现在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知识经济、信息经济等高科技产业的迅猛发展突显出人力资本的地位空前强大,于是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的所有权(此即MBO的直接操作结果)是企业制度不断发展的结果,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5人力资本理论认为,将人力资本产权化是经营者激励性报酬制度的原动力

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形成了对市场中企业及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要素投入企业进行价值创造的完整描述,论及了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在分享企业产权和共享企业剩余控制权及剩余索取权的完整的理论框架。在我国众多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于所有者不到位或者即使到位但不具人格化特征的局限,企业的经营发展主要依赖于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能力和道德自律。如果将人力资本产权化视为经营者激励制度的原动力,人力资本所有者被当作企业财富的真正创造者,通过MBO方式让企业经营者同时享有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部分剩余索取权,让人力资本所有者成为企业财富的真正创造者。

6实证分析发现,把剩余控制权和部分剩余索取权授予企业经营者优于授予企业的全体成员

中西方实证分析发现,如果企业所有的团队成员依赖于对利润的分享,则集权的企业经营者偷闲的增加所导致的亏失将超过对其他团队成员不偷闲的激励的增加所导致的产出收益。

实行MBO后,企业的经营者成了公司的真正“老板”,进而具有企业股东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此时剩余控制权和部分剩余索取权归属于集权的企业经营者,那么由于他们同时既是决策者又是管理者,出于追求尽可能多的剩余的愿望,他们就会竭尽所能地作出好的决策和实施有效的管理。因此,MBO的真正好处在于可以很好地解决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冲突,达到从根本上激励经营者的目的,同时,这种激励方式优于员工持股。

7结论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MBO在引入之初,由于经验不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政策也不成熟,一度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定价过低、暗箱操作等一系列不良现象,但是,只要我们去客观、冷静、正确、辨证地看待和对待MBO,既不盲目夸大它的作用,也不一概否定它的积极意义。国有企业难以从整体上借助外部投资者来推动产权制度改革,而拥有控制权的企业经营者深知企业的价值所在,愿意成为公司未来的股东,因此MBO就成为今后我国国企改革的一种现实选择。笔者深信,只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贯穿于MBO的全过程,只要能够从制度上改革,企业是能够焕发活力的,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价值也一定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体现,日后MBO在我国也一定能够取得成效。

摘要从产权理论、委托———理论、管理激励理论、企业家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及中西方学者的实证分析发现入手,我们当前的态度应当是客观、冷静、正确、辨证地看待和对待MBO,既不能盲目夸大它的作用,也不能一概否定其积极意义。

关键词管理层收购产权理论委托———理论人力资本理论

参考文献

1靳玉英.MBO:特点及作用[J].中国改革,1998(6)

2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篇(6)

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Buy–outs即MBO)是英国经济学家麦克·莱特(MikeWright)1980提出,并在20世纪80~90年代流行于欧美的一种企业并购方式,即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目的并获取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1产权理论认为,企业经营者应当享有剩余控制权和部分剩余索取权

所谓剩余控制权,是指企业契约中由企业所有者把权利和责任都已经界定清楚的那部分控制权委托给人后,剩余的没有被明确界定的权利。剩余索取权是指对企业货币收入在支付了各项生产要素的报酬和投入品价格之后所剩余的(如净利润、未分配利润等)索取权。

依据产权理论的观点,企业经营者除了要拿正常的工资之外,还要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体现着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对企业剩余(净利润、未分配利润等)的占有和控制权的分配,涉及到产权改革的诸多领域。企业所有权本质上是由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定义的(或由剩余控制权定义更为明确)。因为一种产权结构是否有效率,主要视其能否为在它支配下的人们提供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进而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有激活人的因素,生产力才能彻底解放,而规范的MBO就可以达到上述目的。

近20年的改革和探索,国有企业走过了从扩大企业自、实行经营责任制、利改税到承包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一条责权逐渐明晰的道路。但红塔集团的褚时健、首钢集团的周北方等事件的发生再一次引发了学者们的大讨论,制度缺陷因素的影响、中外企业经营者在报酬制度(尤其是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上)的差异成了讨论的主题。讨论的结果大都认为所有者缺位、经营者激励不足是困扰国有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问题。我国国有企业改到今天终于触动到了产权,而产权的改革是最复杂、最容易给以后留有隐患的,但我们不能因为惧怕风险而畏缩不前。因为经过MBO后,原来的国有企业不仅实现了产权主体多元化,而且实现了出资人到位,企业开始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其经营运作效率将逐步提高,企业发展将更有后劲。

2委托———理论认为,降低成本可以看作是企业经营者激励问题的翻版

由于“委托———涉及一个人(委托人,比如雇主)如何设计一个补偿系统(一个契约)来驱动另一个人(他的人,比如雇员)为委托人的利益行动”,所以,委托———理论所研究的问题,实质是激励问题,降低成本可以看作是企业经营者激励问题的翻版。因此,有关“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现象的研究,在经济学中也被称为激励理论,它是经济学家迄今为止所拥有的分析激励问题最有效、最通用的工具。

在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古典企业中,资产所有者分配之后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均归于所有者。但在现代企业中,由于企业制度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安排,出资者只承担部分所有权职能,如何解决现代企业的成本,使人按照委托人所希望的目标行事,就成为了一个敏感的话题。

因为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经营者控制的,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契约的不完全,经营者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从而会在企业经营中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行为,经常会偏离甚至损害所有者的利益,导致成本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既要强调所有者利益最大化,在非常倾向于经营者在享有很高剩余控制权的同时,又享有部分剩余索取权。但是由于剩余控制权掌握在企业经营者手中,二者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或矛盾。如果从委托———理论出发,为降低成本,促使经营者行为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必须给予经营者适当、有效地激励和约束,实现两者相容。因此,矛盾的有效化解,就是让人参与剩余分配,让他们享有企业家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经营和其承担市场风险的收益,努力使经营者行为与所有者利益相一致。完善形式下的管理层收购就是一种充分尊重和理解经营者的价值,将人及附加在人身上的管理要素、技术要素与企业分配问题制度化的激励改革措施。

3管理激励理论认为,给经营者以寻求剩余最大化的较大空间是调动企业经营者积极性的重要举措

因为不同的报酬对于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作用并不相同:固定的工资收入只是企业经营者的保健因素———经营者得不到会产生不满,但得到后则没有不满(并不一定满意);如果经营者享受利润分享计划、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层持股(包括MBO)计划等激励因素—————得不到则不满,得到后才感到满意。

另外,管理激励理论的观点指出:让企业经营者享有剩余控制权和部分剩余索取权的重要意义在于可以让决策者承担决策的全部经营后果。在这种激励———约束动态平衡的条件下,企业经营者的自利动机就会驱使他尽可能地作出好的决策,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和长远性,减少失误和短视。相反,如果作决策的一方只负担决策引致的部分成本或收益,那么他就有可能“怠工”。因此,如果留给企业经营者的寻求剩余的范围是一块不可预见性的范围的话,如果企业得到的剩余就是接近于经营者非常规性的挖掘和开创性的努力,他们就会去挖掘其潜力,全力实现剩余的最大化,剩余越大,激励效果就可能越好。4企业家理论认为,经营者是企业最主要的生产要素

虽然企业家理论研究的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家的需求与供给问题,但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企业家理论所探讨的企业家精神、企业家角色、企业家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等一般意义的企业家的供给和需求问题,基本对应到了现代企业的经营者身上。企业家理论认为,现代企业家是经营者型的企业家,是以自己的人力资本投入生产过程并承担经营风险的,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应该同投入生产过程的劳动力、土地、资本等其他要素一样,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科技的发展,经营者(即企业家)成了企业最主要的生产要素,无论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要拥有报酬索取权和分享企业剩余价值的权力。

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经济持续地发展,这与其成功完成经济转型,IT等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不无关系。在高新技术产业所必需的劳动力、土地、资本和企业家的才能这四大生产要素中,企业家的才能自然而然地成了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家同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已经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现在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知识经济、信息经济等高科技产业的迅猛发展突显出人力资本的地位空前强大,于是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的所有权(此即MBO的直接操作结果)是企业制度不断发展的结果,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5人力资本理论认为,将人力资本产权化是经营者激励性报酬制度的原动力

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形成了对市场中企业及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要素投入企业进行价值创造的完整描述,论及了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在分享企业产权和共享企业剩余控制权及剩余索取权的完整的理论框架。在我国众多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于所有者不到位或者即使到位但不具人格化特征的局限,企业的经营发展主要依赖于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能力和道德自律。如果将人力资本产权化视为经营者激励制度的原动力,人力资本所有者被当作企业财富的真正创造者,通过MBO方式让企业经营者同时享有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部分剩余索取权,让人力资本所有者成为企业财富的真正创造者。

6实证分析发现,把剩余控制权和部分剩余索取权授予企业经营者优于授予企业的全体成员

中西方实证分析发现,如果企业所有的团队成员依赖于对利润的分享,则集权的企业经营者偷闲的增加所导致的亏失将超过对其他团队成员不偷闲的激励的增加所导致的产出收益。

实行MBO后,企业的经营者成了公司的真正“老板”,进而具有企业股东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此时剩余控制权和部分剩余索取权归属于集权的企业经营者,那么由于他们同时既是决策者又是管理者,出于追求尽可能多的剩余的愿望,他们就会竭尽所能地作出好的决策和实施有效的管理。因此,MBO的真正好处在于可以很好地解决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冲突,达到从根本上激励经营者的目的,同时,这种激励方式优于员工持股。

7结论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MBO在引入之初,由于经验不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政策也不成熟,一度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定价过低、暗箱操作等一系列不良现象,但是,只要我们去客观、冷静、正确、辨证地看待和对待MBO,既不盲目夸大它的作用,也不一概否定它的积极意义。国有企业难以从整体上借助外部投资者来推动产权制度改革,而拥有控制权的企业经营者深知企业的价值所在,愿意成为公司未来的股东,因此MBO就成为今后我国国企改革的一种现实选择。笔者深信,只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贯穿于MBO的全过程,只要能够从制度上改革,企业是能够焕发活力的,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价值也一定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体现,日后MBO在我国也一定能够取得成效。

参考文献

1靳玉英.MBO:特点及作用[J].中国改革,1998(6)

2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篇(7)

一、企业所有权安排的结果

现代企业理论研究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什么是企业所有权的最优安排?企业理论将企业所有权定义为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并把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分配称为企业所有权安排。企业剩余索取权是相对于合同固定收益而言,指的是对企业收入在扣除所有固定的合同支出(如成本、固定工资、利息等)的余额要求权。剩余控制权主要是指对契约中没有规定的事情的决策权。

在以公司制为代表的现代企业中,企业的要素所有者可以分为经营者、生产者和股东三类。经营者决定“干什么和怎样干”,具体产者和股东三类。经营者决定“干什么和怎样干”,具体经营管理企业; 生产者则通过投入转为产出来执行经营者制定的决策; 股东为经营者的决策提供融资。如何在经营者、生产者和股东三者之间安排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才是最优的呢?

企业理论研究显示现代企业中企业所有权的最优安排是:企业剩余控制权安排给企业经营者享有,而企业剩余索取权安排给股东和经营者分享。

二、国企剩余控制权安排的现状

从国有企业实行改革开始,国企经营者已经拥有部分企业剩余控制权。并且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国企改革进入了“构建现代企业制度”阶段后,国企经营者已经享有相当充分的企业剩余控制权。

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课题组(1999年)开展的一项对千家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调查表明,随着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经营者已经充分地享有企业剩余控制权,但是,却很少有国有企业经营者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国有企业经营者拥有企业剩余控制权虽然能给国企经营者提供一定的激励,如在职消费、成就感、权利欲、走向仕途等,但是,仅靠剩余控制权激励会产生许多弊端。从实际情况来看,没有企业剩余索取权相匹配的企业剩余控制权已经成为一种廉价决策权”,经营者激励约束条件不满足,国企经营者不会认真行使企业剩余控制权,甚至滥用企业剩余控制权,造成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如常见到的国企经营者过度的在职公款消费,短期行为严重,过度投资和耗用资产,随意或盲目决策造成巨大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等。更有甚者,一些国企经营者明着不行,就来暗的,非法地占有企业剩余索取权。这也是近些年来频发的“59岁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

三、企业剩余索取权对降低地铁建设工程造价的积极意义

篇(8)

由于资产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的目标往往不一致,这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只能依靠非市场机制加以妥善解决,即出资者将资本授权给经营者经营后,必须辅以严格的监督,这样才能实现会计管理的预定目标。这种监督有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种,而由于经营者对企业的控制,使得外部监督的成本高、效益差;相比而言,内部监督往往能起到关键性作用。

一、会计人员是最好的内部控制执行者

(一)从会计的产生与发展来看,会计本身就具有内部控制的作用

会计的两大职能(反映和监督)中,监督职能反映了会计工作参与企业管理进行内部控制的作用,而会计的监督职能自古就有。我国西周的司会掌管全国财政收支的全面核算,由总司审计监督大权,进行财政收支的审核与监督。会计不仅应保护物质财产的安全,而且应证明管理这些财产的人是否适当地履行了他们的责任。强调内部控制应该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相结合。内部控制是企业经营过程的一部分,与经营过程结合在一起,而不是凌驾于企业的基本活动之上,它使经营达到预期的效果,并监督企业经营过程的持续进行。而会计作为一项管理活动,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是会计工作的职责之一。会计监督的完整含义是指对经济活动的调节、指导、控制和促进,调节和指导主要是指利用各种经济活动方法引导人们的经济行为按照合理、合法的轨道进行,促进与控制则是对经济活动合理、合法性给予直接的支持和制约。会计人员的受托责任来自所有者和经营者两个方面,既要对所有者负责,也要对经营者负责。一方面,会计人员受托于所有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可靠的确认、计量、记录,披露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理财状况;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受托于经营者在加强经营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经营者履行理财责任和经营责任,最大效率地达到经营者所要求的经营目标。

(二)从会计人员在公司中的地位来看,会计人员也是最适合的内部控制执行者

在公司内部,会计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等几乎全部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会计环节转换为会计信息,会计人员能够全面掌握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和企业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之一是信息和沟通,围绕在控制活动周围的是信息与沟通系统。这些系统使企业内部的员工能取得他们在执行、管理和控制企业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信息,并交换这些信息。而会计无疑是企业管理的信息中心,由会计人员进行内部控制,可以避免注册会计师审计常常会遇到的审计范围受限等情况。因此,通过会计这个环节来建立企业权力约束制度,是由会计工作本身的地位所决定的。

二、以会计人员作为内部控制的必要条件——分离会计控制权

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应该没有利益关系,监督者在人事上、经济上应独立于被监督者。会计人员既要对所有者负责,也要对经营者负责,必须时时注意协调委托者与受托者两者之间的利害关系。而在实际中,会计常常是企业经营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会计人员在经营者的领导下,以财务信息的形式服务并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会计人员在组织上、经济上都依赖于经营者。会计人员作为一种“内部人角色”,往往更容易陷入“内部人控制”的泥潭中,作为被领导者去监督领导者,显然不符合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分离的原则,在事实上也难以持久,这就是企业所面临的会计控制权问题。

会计控制权是指对会计反映和会计管理所拥有的支配权。现代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形成企业中客观存在的两个控制主体 ,即企业所有者和受托经营者。企业人即经营者拥有企业经营的控制权,但不承担盈亏的主要风险;而企业委托人即所有者交出了企业经营控制权,最终却承担盈亏的主要风险。这种风险的不对等,弱化了对人的制约和控制。而本应同时受托于两个控制主体的会计人员,在实际中却直接为经营者所控制,所有者的会计控制权被完全弱化。因此,要形成权力的制衡,减少风险,就有必要将会计控制权从企业控制权中分离出来。

分离会计控制权更实际的作用是确保会计人员的相对独立性。会计人员的相对独立性一方面是进行会计监督的基础条件,另一方面也是保证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条件。会计信息 应具有可验证性、中立性和报告的公允性。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保证会计人员的独立性。会计人员的独立保证了会计人员的公正态度,避免会计信息中带有会计人员的个人意识。由于风险的存在,会计事项的不确定性使得会计信息带有一定的主观性。风险越大,主观性越大,而对这种主观性的控制则掌握在会计人员手中。会计人员的任务就是以中立的态度充分地反映会计信息,让信息使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预测。对企业所有者是如此,对经营者也是如此。会计人员协助经营者执行会计管理职能时,应将个人意见与提供给经营者的会计信息分开,保证经营者个人决策的独立性。会计人员如果根据自己的愿望去反映会计信息,也就是代替信息使用者进行预测或决策,那么所产生的会计信息必然失真。如果会计人员不独立,就不能保持中立而偏向其受托的某一方,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也就会产生有利于该受托方的误导作用。三、分离会计控制权的尝试性方法——独立会计主管

曾经在我国一些地区试行的会计委派制可以认为是一种分离会计控制权的方法,但由于企业会计人员由政府机构派出,可能会产生政企不分的负面影响,不利于企业的自主经营。不过,它能很好地将会计控制权分离出来,确保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在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方面的作用还是显而易见的。

笔者建议,企业可以像设立独立董事一样设立独立会计主管,即企业的会计主管由股东大会从会计公司聘请专业会计人员来担任。独立会计主管采用固定年薪制,有任期规定,可以续聘亦可改聘,但续聘有最长任期限制。

(一)独立会计主管的任命

篇(9)

一、软预算约束的成因之一

———内部人控制内部人控制导致软预算约束的观点是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软预算约束的成因。内部人控制意味着企业经理拥有企业的大部分控制权,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第一,企业经理拥有企业的控制权说明企业有了生产经营自,可以自行做出决策,同传统经济相比,这是一个进步;第二,在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经理拥有企业的控制权意味着他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第三,由于控制权与企业经理的个人利益密切相关“,当企业面临困难时,内部人由于对企业控制权及其相关利益的重视,会想尽办法,通过进行院外活动等手段,以寻求政府的支援,或者通过利用私人关系进行融资等手段以挽救垂危的企业。”

控制权对内部人的重要性引起了软预算约束问题。当企业陷入生存困境时,对内部人来说,面临着两种选择,一种是让企业破产倒闭,自己冒失去权力、甚至失业的风险;另一种就是寻求保护,解救企业,这样自己可以保住地位,也就保住了权力和利益。那么,对于一个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理人员来说,明智的选择自然是后者,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企业经理会想尽办法寻找外部救助了。而当企业所有者为企业提供帮助的时候,软预算约束也就产生了。

二、内部人控制导致的软预算约束的“硬化”治理机制

———经营者激励硬化预算约束不能只依靠产权改革,特别是对“大型国有企业来说,所有权重要,但不是产权改革这一个口号可以解决问题的”。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就是不断硬化预算约束的过程。国家试图运用各种方法解决软预算约束问题,改革经营者激励也是其中的方法之一。现代公司制企业往往规模较大,复杂程度高,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是一种普遍现象,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两权分离,必然存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目标不一致问题,委托关系中道德风险问题就不可避免。国有企业重组,不仅包括权力的重组、资本结构的重组、生产的重组,还包括治理结构的重组,而形成经营者的有效激励,使经营者能从委托人的角度出发行事,保障委托人的利益,自然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企业的项目投资中,投资人和经营者之间也是一种委托关系。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从项目中获得收益,而经营者的目的是获得个人收益。国家是国有企业的委托人,而企业经营者则是人。作为理性经济人,经营者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在委托人与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委托人对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努力程度缺乏信息,只能从一些外部信号上加以判断,而且随着专业化生产程度的不断提高,委托人对生产过程、经营决策具有不完全信息,这样经营者往往掌握了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一)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手段主要包括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还可细分为政治晋升、荣誉激励、经济激励等内容。在计划经济时期,政治激励、荣誉激励是主要的激励方式。随着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推进,经营者激励方式趋于灵活和多样化,经济报酬激励的作用逐渐提高,奖金、年薪、股权、期权、期股、退休保障等多种多样的经济激励方式得到大力推广。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机制正在由精神激励为主向物质激励为主转变。

(二)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考核机制。经营者激励是委托理论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原因在于,在委托关系下,委托人和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人拥有对自己努力程度的私人信息,由于人努力程度的不可观察性,为了减少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委托人只能通过其他一些指标间接地观察人的努力程度。这些间接指标反映了人的努力程度,因而与人的报酬水平直接相联系。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准确评价经营者的业绩,才会对经营者形成有效的激励。这种考核指标是订立激励合同的关键因素。

(三)国有企业经营者有效激励机制的设计。如何构造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有效激励机制,是提高经营者努力程度,解决软预算约束问题的一种方法。经济学家在长期理论探索和实证检验的基础上得出结论认为,股权激励是建立人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的一种有效方法,而实践已证明,年薪制是各种短期激励方式中最为有效的一种方法,所以将年薪制与股权激励结合起来,构建以年薪制和股权激励为主的经营者激励机制,对解决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会有较强的积极作用。年薪制是一种基本的经营者短期激励方式,但容易造成经营者的短期行为,所以还需要研究经营者的长期激励问题。

(四)约束机制。我们不仅强调经营者激励机制所起到的作用,而且关注对经营者的约束。其实,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种激励方式对经营者的激励作用越强,对其约束作用也就越强。对待国有企业经营者不仅要有丰厚的物质激励,而且要有严格的约束机制。

篇(10)

一、股份制企业制度的制度基础

现代股份制企业制度的制度基础是法人资产制度。股份制企业的法人资产制度是指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组建股份制公司后,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依法拥有公司的全部财产,即所有股东投入的资本均成为企业法人资产。公司作为整体,其终极所有者为股东,而公司财产的主体则是企业法人,股东不能绕开法人代表机构直接支配公司资产的运营。也就是说,在法人资产制度下,股份公司的法人所有权不依赖于股东而独立存在,并由法人独立占有、支配、处分和收益,法人成为公司自负盈亏的主体。在股份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获得公司法人所有权后,股东在按其出资比例获得相应的资本权益时,只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即企业在经营中形成的利润和资产增值,出资人有权按出资比例享受;而在企业破产时,出资人承担的最大损失为投入企业的资本金。企业法人拥有法人财产权并相应承担财产责任。

因此,法人资产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独立的企业法人产权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在独立的企业法人产权和股东有限责任制的前提下,股东是股份公司的终极所有者和终极控制权拥有者。这里的股东是作为一个整体的公司全体股东,而非单个股东,而且,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也是表现为对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所有和控制。这种所有和控制在实际中则具体地表现为,股东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

从控制权的角度来看,单个股东是不可能也不愿意拥有企业的控制权的。因此,对于单个股东而言,拥有作为独立法人的股份制公司的控制权就意味着拥有企业经营的决策权,也就要承担有可能因决策失误而导致的风险责任。但是,在有限责任制下,单个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其所能够直接控制的只是其所拥有的股票,并承担其所拥有的股票所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责任,而没有能力承担独立法人企业整体的经营风险和损失。另外,由于股东只对自身拥有的股票承担责任,而且,股票市场制度的股票自由转让和自由流通的特征,使其能够通过分散化的投资尽量减少其风险,也保证了单个股东能够在预期企业经营出现风险时随时抽回资本。因此,即使单个股东拥有承担独立法人企业整体经营风险的能力、也不愿意拥有企业的控制权。这样,剩下的只是所有的股东作为一个整体拥有对独立法人企业的控制权。

二、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资产制度的一般条件

(一)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股份制企业法人资产制度的内部基础和前提

建立在企业法人资产制度基础之上的现代股份制企业的典型特征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的分离。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表现形式是股东拥有企业的终极所有权,而企业的内部经营者拥有企业的日常经营控制权,成为事实上的企业控制权所有者。由于广大的被分散的股东不拥有企业的控制权,在对企业的经营者进行监督和控制方面既缺乏相应的有效手段,也会因监督和控制中的搭便车行为而缺乏应有的积极性,而企业的经理人员在获得了企业的控制权之后,也有可能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股东的决策行为。加上股东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的客观存在,这样,在企业的终极所有者——股东和日常经营控制权拥有者——经营者之间就产生了所谓的“委托问题”。

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条件下,建立在委托关系基础之上的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1)股东与经营者之间在对企业的收益要求方面存在着利益冲突;(2)股东与企业的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3)所有者股东与经营者在企业经营风险承担方面存在着责任的不对称。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有可能导致企业的经营者利用其拥有的公司控制权侵蚀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因此,要确保股份制企业法人资产制度下的企业产权的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就必须明确地界定经营者与企业的关系,建立合理有效的股东所有权约束机制,抑制两权分离下经营者侵蚀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在现代股份制企业中,经营者与企业关系的界定、股东所有权约束机制的发挥是通过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来实现的。

建立在法人资产制度基础之上的股份制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企业的股票所有者——股东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作为公司股份资本的供给者,股东的股份收入是不确定的,在有限责任制下,股东按其所持股份等比例地获取企业的剩余收益。因此,股东是企业的剩余收益索取者,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另一方面,作为企业剩余收益索取者的股东通过所持股票的投票权获取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在公开持股的股份公司中,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主要是通过直接的内部控制和间接的法人控制市场两种途径来实施的。

内部控制是股东以其所拥有股票的投票权,通过投票选举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将企业日常经营的决策管理权委托给经营管理者来实现的。股东通过董事会监督和控制经营管理者,如果经营管理者未能对股东尽法律上的义务,或者股东认为经营者因道德风险行为而未能使企业效率经营时,股东可以通过董事会更换企业经营管理者。

一般而言,股东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1)股份所有的集中度;(2)股东的性质;(3)股东投票权限的强弱。股东投票权限涉及投票权的范围及程度。具体来讲,比如股东的投票权限是否仅仅只包括董事会成员选出权,或者还包括企业日常经营的评判权等;董事会的决定事项所需要的股东赞成比例是过半数还是需要达到三分之二等。当然,股东的投票权因各国公司法的规定而异。

但是,股东的内部控制本身存在内在的缺陷。这种内在缺陷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在股东内部控制的过程中,股东自身存在着道德风险行为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会影响公司治理的效率。如,在股份所有集中度较高时,控股股东有可能出现过度操纵公司,剥夺董事会独立经营管理公司的权利、通过关联交易转移控股公司亏损等行为。(2)在股东内部控制中,股东主要是通过董事会来对企业经营者实施控制的。正因为如此,董事会的监督本身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董事会是否真的具备监督经营者的能力是值得怀疑的。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董事会的会议议案的设定基本上是由企业的经营管理层来完成的。因此,有关企业经营的诸多重大事项名义上是由董事会决定的,实际上,经理层可能会利用向董事会提供信息或提出议案的方式控制企业相关事项的决定。再者,尽管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但是现实中,股东投票的依据大多是由企业的经理层向股东发送的股东大会议案书中的候补名单。因此,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实质上是由经理层“任命”的。另一方面,即使董事会具备监督能力,如何才能使之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也就是说,还存在着谁来监督作为监督者的董事会的问题。

当股东因股权分散而不能有效地实施内部控制时,法人控制市场能有效地解决股东控制经营管理者的问题。法人控制市场主要通过合并、收购、敌意收购、杠杆收购等控制权转移方式来使企业达到效率经营的目的。股票的可转让性及其所有权特征构成了法人控制市场的基础。当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经营不善、经营效率低下,或者股东无法有效地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者进行控制时,股东可以利用将股票转让给外部投资者,或收购股份等方式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转移给能为股东利益进行效率经营的经营管理者。而且,法人控制市场的存在本身,能给企业经营管理者以潜在的压力,使董事会和经营管理者能自觉地按股东利益要求,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指出的是,法人控制市场有效运作的前提条件是公司的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还必须能在市场自由买卖。在股权非公开、股权公开但为少数股东持有、并且不能自由买卖的情况下,法人控制市场也就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

(二)股份制企业股票的自由流通和转让、充分竞争且有效的经理人市场以及必要的市场和法律约束是维护法人资产制度的外部市场条件

股票的自由流通和转让是维护企业法人产权独立的前提条件之一。在法人资产制度下,企业法人产权的独立意味着投资者购买企业股票成为股东后,转归法人所有的公司资产就与股东个人的财产相分离,股东不能随意从公司抽回自己的股份。股东能够直接控制的是其所拥有的股票,并凭借其所拥有的股票份额获得红利收入和企业的剩余控制权,或者是通过股票的自由转让获得股票转让的利得或回避可能发生的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就会放弃对企业日常经营的控制权,将其委托给有能力的经营管理者,确保企业法人产权的独立。但是,如果股东所拥有的股票不能自由转让和流通,股东就只能获得其相应份额的红利收入,既不能获得股票转让的利得收益,也不能回避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股东的财产就无法完全与法人所有的公司财产相分离,股东干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意愿就会增强,公司法人产权的独立性就难以保证。

在法人资产制度下,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将股份制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经理人,经理人拥有企业日常经营的决策控制权,但不拥有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也不承担企业财产的风险,他们只承担自身人力资本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法人资产的运营效率就依赖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烈约束机制。一个充分竞争且有效的经理人市场的存在是建立有效的经营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的前提。在这样的市场上,从股东利益出发,追求企业长期发展、努力经营且取得成功的经理人,其努力经营的成果将会通过市场上人力资本价格的上升而得到承认和反映,并由此获得社会地位提升、名誉等非金钱的效用;相反,从事道德风险行为侵害股东利益、经营不善或失败的经理人就会受到市场上人力资本价格下降、社会地位降低、名誉丧失等市场的惩罚。

此外,股份制企业的法人资产制度还必须受到必要的市场和法律约束的保护。所谓市场约束是指股份制企业以外的任何市场主体都不能够随意通过行政或市场垄断来干预股份制企业的合法经营行为,股份制企业也应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在市场竞争中追求企业的长期发展。法律约束是指股份制企业运作必须在相应的法律规范下进行,当企业经营失败,不得不破产时,应按相关的法律程序进行破产清算,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应受到法律的追究,股东也应承担公司经营失败所导致的财产损失的风险。

三、国有保险公司构建股份制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资产制度是国有保险公司构建股份制企业制度的基础

国有保险公司通过股份制改造后组建的股份制保险公司,其股权结构无论是实行国有控股,还是实行多元化的所有者主体结构,都必须确保股份制企业法人产权的独立性,即无论是国有股东还是其他性质的股东,所有股东的财产都必须与股份制保险公司的法人财产相分离。在股份制保险公司的控制权方面,所有股东,尤其是国有股股东应放弃对企业法人日常经营的控制权,将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控制权通过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会完全委托给企业的经理层。股东只能够享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在公司法人产权独立的前提下,为确保拥有企业日常经营决策权的股份制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行为符合所有股东利益最大化,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首先,必须建立职能明确的董事会和监督能力较强的监事会。董事会是股份制企业的决策机构,负责企业法人资产的运营,并体现公司的意志。作为企业法人的代表机构,董事会在对公司资产进行经营和运作时,应确保公司资产的运作符合股东资产增值和资本收益增加的愿望。因此,它的所有决定都必须以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贯彻股东的个人意志。要使董事会的决策体现所有股东的意志,董事会成员的选拔必须充分体现股东享有企业剩余控制权的“一股一票”原则,而不能由某一个或几个股东任命。另外,还必须建立对董事会进行有效监督的机制,即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以确保董事会有关企业经营的各种决定不侵犯股东的利益。

其次,董事会应建立有效的企业经营管理层的激励约束机制。只有董事会才享有企业经理人员的任免权,单个股东不具有企业经理人员的任免权。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选聘必须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经理人员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具体执行公司的业务和公司资产的运营。董事会可以通过建立一个包含薪金、奖金、股票期权计划、退休金计划等在内的经理人报酬计划,将经理人员的收入、升迁、声誉等与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和资产增值状况相联系,以达到对经理人员进行有效激励的目的。同时,董事会应严格对经理人员的监督机制,所有的经理人员的行为必须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在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高层经理职责时,为避免经理层与董事合谋从事侵害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董事会成员构成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外部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外部独立董事对经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的监督职能。

(二)改制后的股份制保险公司的整体上市和公司所有股权的可自由流通和转让是构建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企业制度的前提

要确保国有保险公司改制后所形成的股份制企业具备现代股份制企业的独立法人产权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特征,在国有保险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就必须使其股权上市交易,让公司不同类型股权所有者的股权享有同等的自由流通和转让的权利。只有在公司所有股东平等地享有股权自由流通和交易权利的前提下,股东才能够通过股权的交易实现企业资产价值增加和市场股票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收益,也能够有效地回避企业资产价值下降和股票价格下跌所导致的潜在风险,从而使其主动放弃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日常控制权,仅以其所持股份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国有保险公司在其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进行股权结构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改制中的股权结构设计一定要满足改制后企业股权上市交易的要求。特别应吸取其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让国有股股东与其他所有股东一样,享有同样的股权流通的权利,以避免国有股不能流通所可能带来的各种问题的出现。

(三)完善外部市场环境,为建立稳定的股份制保险公司的法人资产制度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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